01049 时富投资 公告及通告:须予披露交易有关续租要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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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

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049)

须予披露交易

有关

续租要约书

续租要约书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董事会宣布,租户已接受并签署由业主所发出有关续租该等物业之

续租要约书。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本公司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续租要约书项下有

关租赁该等物业的使用权资产价值。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04(1)(a)条,续租要约书项下拟

进行之租赁交易被视为租户收购资产。

由于基于续租要约书项下该等物业使用权之未经审核价值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

市规则第14.04(9)条)超过5%但低于25%,故订立续租要约书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

绪言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交易时段后),董事会宣布,租户(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已接受并

签署由业主(作为独立第三方)所发出有关续租该等物业作为本集团经营零售管理业务店舖用

途之续租要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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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要约书

接受日期: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订约方: (i) MegaBox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作为业主。

(i) 实惠家居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作为租户),其主要业务

为家私和家居用品零售。

该等物业: 香港九龙湾宏照道38号企业广场五期Megabox5楼8号舖

租期: 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起至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七日止(包括首尾两

日),为期九(9)个月。

应付代价总值:

9个月租期合共约7,400,000港元(包括基本租金、印花税,以及租户之

估计复原成本),另根据续租要约书的条款及条件可能须支付该等物业

每月总销售营业额的9%,以较高者为准,有关款项将以本集团内部资金

支付。

续租要约书项下之租金乃由订约方经参考附近地区可资比较物业之现行

市价租金后公平磋商厘定。

按金: 3,959,124.00港元。

本集团将予确认之续租要约书项下之使用权资产之未经审核价值约为7,500,000港元,即九个月

租期之租赁付款总额及按金之现值,加上初始直接成本及估计复原成本,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6号采用增量借款利率贴现。租赁负债之增量借款利率乃参照本集团对外借款之现行利

率厘定。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a)零售管理业务,包括透过于香港之

「实惠家居」、「家匠TMF」、「Pricerite实惠创造家」及「Pricerite Pet」等多元品牌连锁店

销售家私、家品、家电、食品及宠物用品;(b)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投资管理业

务」);及(c)透过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由

本公司拥有64.47%权益之上市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除外)。有

关其他资料,请浏览w.cash.com.hk。

有关交易对手之资料

业主之主营或附属业务包括物业投资。根据业主提供之资料及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

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嘉里建设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683)。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及其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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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续租要约书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目前租赁该等物业用于经营零售业务。该等物业之现有租赁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届满。透过接受及签署续租要约书,本集团将能够继续于该等物业经营零售业务,获取收入并

维持营运规模。

续租要约书之条款乃经参考附近地区可资比较物业之现行市价租金后公平磋商厘定。经考虑上

述情况后,董事会认为,接受及签署续租要约书乃于本集团之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

进行,属公平合理,且续租要约书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本公司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续租要约书项下有

关租赁该等物业的使用权资产价值。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04(1)(a)条,续租要约书项下拟

进行之租赁交易被视为租户收购资产。

由于基于续租要约书项下该等物业使用权之未经审核价值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

市规则第14.04(9)条)超过5%但低于25%,故订立续租要约书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布规定。

释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股份编号:1049),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业主及其

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

市规则)之第三方

「业主」 指 MegaBox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作为业主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订约方」 指 租户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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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该等物业」 指 本公布「续租要约书」一节「该等物业」小节内详述之物业

「续租要约书」 指 由业主发出且获租户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接受并签署的有

关续租该等物业之续租要约书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租户」 指 实惠家居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由

本公司拥有99.01%权益之附属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及财务总裁

张子睿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百豪博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梁家驹先生

关廷轩先生 黄作仁先生

张子睿先生 陈克先博士

关亦婷女士

本公布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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