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46 德莱建业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年报


目录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

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概要


公司资料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注册办事处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荔枝角永康街

创汇国际中心

执行董事

林健荣先生(主席)

薛汝衡先生

林治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

谢庭均先生

黄广安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冯南山先生

授权代表

林健荣先生

薛汝衡先生

审核委员会

谢庭均先生(主席)

邓智宏先生

黄广安先生

薪酬委员会

黄广安先生(主席)

谢庭均先生

林健荣先生

林治平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邓智宏先生(主席)

薛汝衡先生

谢庭均先生

林治平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香港法律顾问

胡百全律师事务所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PO Box 1093, Boundary Hal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

远东金融中心

主要往来银行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

独立核数师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公司网址

w.theloy.com

股份代号


主席报告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向 阁下欣

然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内」或「本年度」)之年报。

回顾

本年度,香港经济在全球需求疲软的大背景下实现温和增长,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本地生产总值同比增长

3.1%

,较

上一季度

2.5%

的同比增有所提升。然而,私人消费持续低迷,出现小幅下滑,居民及游客消费习惯的转变,抵销了香

港特区政府通过盛事及旅游推广刺激需求的努力。

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及持续利率高企进一步抑制了物业市场的销售及投资情绪。开发商的谨慎态度使得私营部

门建筑支出收缩,同时公营部门投资亦有所下降,虽有战略性财政支持,但整个行业仍面临重挑战。在二零二五

至二零二六年度财政预算案中,香港特区政府重申聚焦基础设施及住房领域,重点加速推进北部都会区发展及公共

房屋供应。因此,公营部门项目预计将推动近期建筑业增长,惟相关合同的竞争仍可能竞争激烈。

建筑业持续面临长期劳动力短缺、劳动力老龄化及生产力下降等诸多挑战,并助推工资持续上涨。贸易政策的不确

定性亦导致材料价格波动。上述因素共同推高建造成本,并对行业增长构成重大挑战。

过去一年,由于竞争激烈及持续利率高企,承建商面临的财务压力不断加剧。供应链延迟付款这一顽疾进一步恶

化,尤其是现金储备有限的分包商,致使项目中断及欠薪事件屡发生。与此同时,在融资环境趋紧的背景下,承建

商获取银行信贷的难度日益增加,项目执行期间的现金流制约更为严峻。香港特区政府已颁布《付款保障条例》,并

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全面实施。新法例有望改善行业付款惯例,缓解供产业链上下游承建商、分包商及供应商的现

金流压力。

本年度,在政府及政府资助的基建工程项目支持下,本集团实现了稳健的收入增长。然而,盈利能力下降主要归因

于二零二年至二零二三年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获取的项目毛利较低,以及信贷环境趋紧使得融资成本增加。

本年度,我们成功为房屋委员会建成并交付上水公共停车场项目。凭借在公营部门项目及改造工程领域积累的专业

经验,我们获得了香港天文台主楼翻新及维修工程新合约,进一步充实项目储备。展望未来,我们将更专注于翻新、

维护及改建项目,以应对香港老化基础设施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我们正积极申请加入政府及机构工程的认可承

建商名单,以拓展业务机会。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主席报告(续)

前景

展望未来,地缘政治紧张、贸易保护主义及地区冲突等不确定性因素预计将持续干扰供应链并引发市场波动。减息

步伐放缓及需求疲弱将为本地企业及资产市场带来挑战。因此,香港楼市持续面临的限制可能抑制私营机构的建造

活动,而公营部门项目在短期内仍会是建造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然而,投标价格的竞争预计将加剧,加上现有的

劳动力短缺、劳工成本上涨及材料价格波动等挑战,业界难度将进一步提升。尽管存在该等障碍,政府对公营房屋

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战略性投入(如北部都会区发展),预计将在未来数年支持建造业发展。此外,政府旨在刺激经济

的财政开支亦将使建造业受惠。本集团具备公营工程所需的牌照及专业经验,有信心从公营基建项目把握重大商

机,并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来年,本集团的首要任务是透过严谨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稳定,并精简营运以恢复盈利能力。我们亦将:

(i)

积极采用

创新技术推动建造流程现代化;

(i)

尽量减少分包层级以降低项目干扰及节省成本;及

(i)

透过加入认可承建商名单及

拓展更多装修与维修项目以扩大商机。该等策略将增强本集团的营运韧性,为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致谢

本人谨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鸣谢本公司股东(「股东」)、业务伙伴及供应商对本集团的信任及不懈支持。本人亦由衷

感谢全体管理层及员工往年所作努力、投入及贡献。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林健荣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回顾及展望

建筑

与本年度内,受商品及服务出口上升以及投资支出逐步复苏支撑。然而,鉴于全球需求疲软,私人消费持续低迷,香

港经济温和增长。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高企的利率进一步削弱了房地产市场信心,因开发商普遍采取谨慎态度,导

致私人建筑活动持续下滑。公共工程项目仍是主要增长动力,政府持续投资公营房屋及基础设施建设,但预计投标

竞争将趋于激烈。

建筑行业持续面临劳动力持续短缺、劳动力老龄化及生产力下降等问题,该等问题共同导致工资成本不断上升。截

至二零二五年二月,政府统计处公布的综合劳工资指数按年上升

6.1%

。地缘政治不稳定加剧了材料价格波动,进

一步加大了成本控制和规划的压力。这些不断攀升的开支仍是行业扩张的主要障碍。

由于竞争激烈及长期高利率,承包商同时面临更大的财务压力。付款延迟这一长期问题在整个供应链中愈发恶化,

尤其是资金紧张的分包商,导致项目延期及工资拖欠。此外,信贷条件收紧使承包商更难获取融资,加剧了项目执

行期间的现金流挑战。

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香港公共部门的建设工程持续流入,政府举措(包括北部都会区发展计划、公屋供应优先化及

基础设施财政支出增加)预计将在未来数年支撑建筑业。凭借我们在公共工程领域的良好业绩和专业经验,本集团

已做好充分准备把握这些机遇,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于本年度内,受政府及政府资助的基建工程项目支撑,本集团录得健康的收入增长,营业额达

400,200,000

港元。然

而,盈利能力下降主要由于:

(a)

合营企业持有的投资物业公允价值减少;

(b)

于本年度内建筑项目确认的毛利下降,主

要与二零二年及二零二三年中标的部分项目有关,该等项目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投标利润有限;

(c)

项目工期

延长但无延期成本导致员工及劳工成本增加;

(d)

公共项目预期的合约价格波动补偿不足;及

(e)

信贷条件收紧导致财

务成本上升。

于本年度内,我们成功为房屋委员会交付上水公共停车场项目,展现了本集团在公共部门工程中的执行能力。凭借

在政府项目及改造工程领域的专业经验,我们获授香港天文台主楼翻新及维修工程新合约,进一步充实项目储备。

此外,于报告期末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获香港特区屋宇署两份现有定期工程合约的合约期限延长,该等合

约原订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届满,估计剩余合约金额为

593,000,000

港元。展望未来,我们将更专注于翻新、维护及改

建项目,以应对香港老化基础设施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我们正申请加入政府及机构工程的认可承建商名单,以

拓展业务机会。该等举措将增强本集团的运营稳定性,为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为把握未来机遇并支持向「建造业

2.0

」转型,本集团持续其强化组装合成建筑设计及建造能力,扩大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的应用,并采用镭射扫描技术提升生产力。以安全为核心价值,本集团亦引入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及智能

工地安全系统

(4S)

进行实时工地监控,实现安全风险的早期检测,助力减少事故发生。

我们致力于推行节能实践,在减废减排目标上取得稳步进展。相关努力获得香港建造商会可持续发展嘉许计划卓越

表现奖,并获认证为香港绿色机构。此外,我们积极投身各类慈善活动,致力于为社区创造长期价值。本集团与循道

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合作于节日探访老人,参与「爱跑二零二四」,并荣获「

+

商界展关怀奖」。

物业

本集团亦透过其于

Great Glory Developments Limited

(「

Great Glory

」,由本集团拥有

49%

权益)的权益涉足物业务,

该业务可与本集团现有楼宇建筑业务产生协同效应。

Great Glory

透过其于

World Partners Limited

(「合营附属公司」)的

权益进行的旗舰项目乃为将荃湾的工业楼宇重建。该合营附属公司此前已获得城镇规划批准,可以将其重新开发为

商业用途,但鉴于目前的市场状况,该公司正在探索其他用途,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市场潜力。

Great Glory

亦透过持

Sky Glory Properties Limited

的权益于元朗拥有多幅地块的权益,该等地块已于二零二三年九月获得发展养老项目

的规划批准,实现了增值。该等土地权益最近于二零二五年五月由

Great Glory

出售。

前景

展望未来,地缘政治紧张、贸易保护主义及地区冲突等不确定性因素预计将持续干扰供应链并引发市场波动。减息

步伐放缓及需求疲弱将为本地企业及资产市场带来挑战。因此,香港楼市持续面临的限制可能抑制私营机构的建造

活动,而公营部门项目在短期内仍会是建造业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然而,投标价格的竞争预计将加剧,同时伴随现

有的劳动力短缺、劳工成本上涨及材料价格波动等挑战。尽管存在该等障碍,政府对公营房屋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战

略性投入(如北部都会区发展),预计将在未来数年支持建造业发展。此外,政府旨在刺激经济的财政开支亦将使建

造业受惠。本集团具备公营工程所需的牌照及专业经验,有信心从公营项目把握重大商机,并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

地位。

来年,本集团的首要任务是透过严谨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稳定,并精简营运以恢复盈利能力。我们亦将:

(i)

积极采用

创新技术推动建造流程现代化;

(i)

尽量减少分包层级以降低项目干扰及节省成本;及

(i)

透过加入认可承建商名单及

拓展更多装修与维修项目以扩大商机。该等策略将增强集团的营运韧性,为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财务回顾

收入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的收入较上年度约

258,000,000

港元增加至约

400,200,000

港元,增加约

55.1%

。该增加主要由于

(i)

楼宇建筑服务的收入由上年度约

188,900,000

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

369,500,000

港元,增加约

95.6%

(i)

设计及建筑

服务的收入由上年度约

25,200,000

港元减少至本年度约

570,000

港元,减少约

97.7%

;及

(i)RMA

服务的收入由上年度

43,900,000

港元减少至本年度约

30,100,000

港元,减少约

31.4%

的合并影响。楼宇建筑服务的收入大幅增加乃主要

由于本年度内一个项目完工,而设计及建筑服务以及

RMA

服务收入下降乃由于本年度内若干在手项目的完成。

直接成本

本集团直接成本由上年度约

227,800,000

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

391,900,000

港元,较上年度增加约

72.0%

。有关增加乃

主要由于本年度内收入、原材料、分包商及直接员工成本增加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上年度之毛利分别约为

8,300,000

港元及

30,200,000

港元,减少约

72.5%

。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上

文所讨论的直接成本增加。

整体毛利率由上年度约

11.7%

减少至本年度约

2.1%

。利润率较低是由于二零二年及二零二三年获授的若干项目在

本年度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投标利润率有限。

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之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政府补助,由上年度的约

1,500,000

港元增加约

600,000

港元至本年度的约

2,100,000

港元,增加约

40.0%

,乃主要归因于本年度内迷你仓服务的租金收入增加。

行政开支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上年度之行政开支分别约为

34,800,000

港元及

35,000,000

港元,减少约

0.6%

,与上年度相比相对

稳定。

融资成本

于本年度及上年度,本集团之融资成本分别约为

7,400,000

港元及

4,500,000

港元,增加约

64.4%

。融资成本增加乃主

要由于本年度内的利率及银行借款上升。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所得税抵免(开支)

于本年度,由于本集团蒙受税项亏损,因此录得

200,000

港元的所得税抵免(上年度:所得税开支

500,000

港元)。

本年度(亏损)╱溢利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本集团本年度录得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51,400,000

港元,而上年度则录得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8,300,000

港元。该财

务表现的转变主要由于

(i)

确认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i)

本年度内若干建筑项目整体毛利较低,主要与二零二年及二零

二三年获授的项目有关;及

(i)

本年度利率上升及新增银行借款导致融资成本增加。此外,由于本年度内面对激烈

的市场竞争,本集团若干项目的利润率下降,以及由于项目工期延长导致员工成本及劳工成本增加。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零)。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约为

33,5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34,100,000

港元)及流动比率约为

0.71

(二零二四年:约

0.7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

154,4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1,000,000

港元)银行借款由本集团已抵押银行存款及物业作担保,且须

于一年内偿还、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率加介乎

1.35

厘至

2.5

厘(二零二四年:

1.35

厘至

1.75

厘)利差的浮动利率计息,实

际年利率为

5.96

厘(二零二四年:

6.39

厘)及以港元计值。

资本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约为

131.7%

(二零二四年:

43.5%

)。资本负债比率乃按报告期

末之总借款及租赁负债除以总权益计算。

资本负债比率增加乃由于银行借款增加。

库务政策

本集团一直对其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方针,因此于本年度内得以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致力透

过进行持续的信贷评估及评估其客户的财务状况以降低信贷风险。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密切监视本集团的

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本集团之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的流动资金架构可满足其不时之资金需要。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已抵押银行存款为约

2,1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000,000

港元),其中账

面值约为

74,5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77,100,000

港元)之所有物业已抵押以担保本集团获授之银行融资。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资本结构

本公司之资本结构于本年度内并无变动。本公司之资本包括普通股(「股份」)及其他储备。

其他承担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为向

Great Glory

的土地收购计划融资,本集团同意向

Great Glory

提供额外注资合共

188,650,000

港元,有关注资须根据

Great Glory

不时的要求予以支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履行承担为

77,632,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86,325,000

港元)。

人力资源管理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

名雇员(二零二四年:

名雇员)。为了确保本集团可吸引及挽留

能够保持最佳表现水平的员工,本集团定期检讨薪酬方案。本年度所产生的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为

79,6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58,300,000

港元)。此外,本集团亦根据其经营业绩及雇员的个人表现向合资格员工发

放酌情花红。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亦赞助员工出席研讨会及专业发展的培训课程。

外币风险

本集团于香港经营业务。本集团之交易、货币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元计值。于本年度内,不同货币间之汇率波动并

无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并无订立任何衍生工具协议,亦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以对冲其外汇风

险。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

Great Glory

之重大投资,价值占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总资产的

5%

以上。本集团于

Great Glory

的投资总额为

188,650,000

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提供的金额约为

112,500,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

Great Glory 49

股份,相当于

Great Glory 49%

的股权,

本集团于

Great Glory

权益的账面值约为

108,954,000

港元,占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总资产的约

27.3%

。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项投资并无可用的市场价值。

Great Glory

为一家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在香港开展物业投资及发展业务。

Great Glory

物业项目进展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上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回顾及展望-物业」一节。董事会认

为,于

Great Glory

的投资能够扩大本集团于香港物业市场的商业利益,可与本集团现有的楼宇建造业务产生协同效

应。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续)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集团于本年度内并无持有其他重大投资,亦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本集团于未来十二个月并无任何重大投资及资本性资产收购之计划。

履约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若干银行向本集团客户发出履约担保约

14,1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4,100,000

元),作为本集团就遵守与其客户订立的各项合约项下之义务的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一家银行向本集团房东发出履约担保约

9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00,000

港元),

作为本集团租赁物业的担保。

除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其他重大履约担保。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已根据本公司当时唯一股东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通过之书面决议案获

本公司有条件批准。购股权计划在其股份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由联交所

GEM

转往主板上市后维持有效及生

效,并将全面遵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之规定实行。

自购股权计划获采纳起,概无任何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已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其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修订,自二零一九年一

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检讨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

料、监察本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并监督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审核委员会由全体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组成,即谢庭均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邓智宏先生及黄广安先生。本集团于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

员会审阅,而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业绩乃遵循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法定要求而编制,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期后事项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后,

Great Glory

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出售其于

Profit Apex

Developments Limited

(一间实益拥有

Sky Glory Properties Limited

(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及持有香港元朗一块

土地)的全部股权的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

42,000,000

港元。该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完成,本集团收

取其应占代价

20,580,000

港元,与其于

Great Glory

的持股权益成比例,占

Great Glory

所收总代价的

49%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林健荣先生(「林先生」),

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彼亦为薪酬委员会成员。林先生为本公司所有

附属公司的董事以及

Chers Mate Holding Limited

(即本公司的控股东)的董事。彼亦为执行董事林治平先生之父

亲。彼于一九五年三月加入本集团出任董事,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业务策略及主要业务决策。

林先生于香港楼宇建造行业积逾

年经验,并于策划、运营及管理不同规模及性质的建造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加入本集团前,林先生由一九七年至一九三年曾于新昌营造厂有限公司、

Gamon Building Construction Limited

及瑞安承建有限公司任职。

林先生于一九八五年三月及二零四年一月分别获得香港特许建造师及注册专业测量师(工料测量)资格。彼于

一九七年五月获认可为香港营造师学会员并于二零六年十二月成为其资深会员,于一九八五年三月获认可

为英国建造学会员并于二零一零年九月成为其资深会员。

林先生现为香港建造商会永远监督、建造业议会建造业训练委员会主席、肺尘埃沉著病补偿基金委员会主席、香港

营造师学会荣誉主席、土地及建设咨询委员会及发展局建造商委员会之会员及香港品质保证局之副主席。

林治平先生,

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彼现任德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材

建筑」)董事以及本公司若干其他附属公司之董事。彼负责本集团的新创业务及物业发展以及企业事务。

彼持有华威大学经济学士学位、伦敦政治及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及金融学硕士学位及香港大学建筑管理硕士学

位。于二零一七年,彼获推选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特许专业会员。彼于二零一八年首次加入本集团担任德材

建筑的新创业务经理,及彼于加入本集团前曾任职多个房地产咨询公司,即第一太平戴维斯(香港)有限公司及世邦

魏理仕有限公司。彼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林健荣先生之儿子。

此外,彼目前是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成员、建造业议会青年事务委员会的成员,以及香港建造商会青年商会的第一

副主席。

薛汝衡先生(「薛先生」),

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薛先生亦为德材建筑董事。彼于一九八年八

月加入本集团担任营造师,并于二零八年一月晋升为总经理。彼负责本集团的一般管理及日常营运。

薛先生于香港楼宇建造行业积逾

年经验。薛先生于一九四年十一月获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接纳为毕业会员,并

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获香港营造师学会接纳为会员。彼亦分别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获香

港营造师学会认可为会员及注册营造师。此外,薛先生于二零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获屋宇署委任为承建商

注册事务委员会委员团及承建商注册事务委员会成员。薛先生亦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期间获

发展局委任为上诉审裁团成员。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邓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本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邓先生于香港楼宇建造行业积逾

年经验。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起,彼任职信智建设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监

督公司运营。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起,邓先生为

CTR Holdings Limited

(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一年四月至二零二年十月期间,邓先生亦为银涛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

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先生为香港测量师学会、香港营造师学会、英国特许屋宇工程师学会、英国仲裁学会及香港仲裁司学会资深会

员。彼亦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及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员、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调解员名册综

合调解员、香港和解中心专业调解会员名册认可调解员、香港建筑师学会及香港测量师学会联合调解员名册调解员

及香港营造师学会调解员名册调解员。

邓先生于一九六年八月取得摩理臣山工业学院(现称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摩理臣山分校)建筑学文凭、于一九

年十一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测量学高级文凭、于二零年六月取得纽卡素尔诺森比亚大学楼宇测量理学(荣誉)学

士学位、于二零五年一月在产业管理学院取得仲裁研究生文凭、于二零八年八月取得伦敦大学法学(荣誉)学士

学位及于二零一年十一月取得香港浸会大学公共行政管理硕士学位。

谢庭均先生(「谢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

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之成员。

谢先生于审计、财务及会计方面积逾

年经验。直至二零二零年九月,彼于中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担任

财务总监,负责会计、财务及税务事宜。自二零二年六月起,谢先生担任先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该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谢先生亦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五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八日期间帝

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该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先生于一九七年十一月

获岭南学院(现更名为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现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

员。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续)

黄广安先生(「黄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

委员会成员。

黄先生于香港楼宇及土木建造业累积丰富的经验。由一九零年五月至一九五年五月,黄先生于以下建筑公司担

任工料测量师:

(i)

瑞安建筑有限公司(由一九零年五月至一九一年三月);

(i)

积达工程有限公司(由一九一年三月至一九一年十一月);及

(i)

瑞安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由一九一年十一月至一九二年二月及由一九三年一月至一九五年五月)。

彼作为工料测量师的职责包括合约管理及为其参与的项目提供合约建议。

由二零一年一月至二零一年五月,彼曾担任建筑申索顾问公司顾联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自二零一年五月起,

黄先生开始作为陈景良律师行的执业律师,自二零一三年六月起,彼作为主事人任职于律师事务所黄广安律师行,

负责监督事务所的营运。

黄先生于一九八六年三月获认可为香港测量师学会员、于一九四年八月获认可为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员、

于一九五年一月获认可为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资深会员及于二零年六月成为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律师。

黄先生分别于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及一九八年十一月取得香港理工学院(现更名为香港理工大学)建筑工艺及管理

院士学位以及管理学文凭,于一九二年十一月取得香港城市理工学院(现更名为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法律深造证

书,于一九五年十一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仲裁及争议解决学硕士学位,于一九六年十月取得伍尔弗汉普顿大学

法学士学位及于一九八年六月取得香港大学法律深造证书。

杨卓姿女士(「杨女士」),

岁,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各自之成员,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律师资格。

杨女士在法律专业方面拥有约

年经验,专门从事该地区的合并及收购(「并购」)、私募股权(包括房地产私募股

权)、合营公司及不良资产并购交易。彼于代表大型企业、投资银行及私募股权公司处理各种公司事务方面拥有丰富

经验。在这期间,杨女士为安盛亚洲

(AXA Asia)

地区法律团队成员。在此之前,彼曾于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及

新加坡办事处工作。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续)

杨女士曾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担任建筑物能源效益纪律委员团成员及于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

二三年十二月担任香港特区牌照上诉委员会成员。杨女士现担任香港特区政府委任的以下职位,包括担任入境事务

审裁处审裁员、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成员、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委员、独立监察警方

处理投诉委员会观察员及湾仔区青年社区建设委员会委员。

杨女士于二零一四年获得英国华威大学法律及商业研究文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五年获得香港大学的法学专业证

(PCL)

高级管理层

许闻皓先生(「许先生」),

岁,本公司房地产投资及数字化转型总经理。彼于二零二一年加入本集团,负责本公司房

地产发展的整体管理,并透过数字化转型及创新应用提高本公司生产力。

许先生于建筑行业拥有

年经验,涉足顾问、承包商及开发商等方面。彼持有香港大学建筑学文学士、建筑学硕士

及综合项目交付理学硕士学位。彼为建筑师及建筑经理、香港建筑师学会员、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特许会员及香

港营造师学会员。彼于建筑信息模拟、绿建环评及

NEC

方面拥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彼为建造业议会认证建筑信息

模拟经理、香港建筑师学会认可建筑信息模拟专业人士、香港绿色建筑议会认证新建筑及既有建筑绿建专才及英

国特许土木工程测量师学会认证

NEC

专业人士。自二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一月,彼亦获委任为建造业议会生

产力专责委员会成员。

蔡婉芳女士,

岁,现任德材建筑行政人事经理以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彼于一九七年三月加入本集团,主

要负责本集团的行政及人力资源事项。

关倩明女士,

岁,现任德材建筑估算经理以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彼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加入本集团。彼主要

负责本集团的项目投标事项。

陈桂芳女士,

岁,现任德材建筑会计经理以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彼于一九八年三月加入本集团,主要负

责本集团的财务管理。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续)

公司秘书

冯南山先生(「冯先生」),

岁,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冯先生持有

澳大利亚纽卡素大学商业学士学位。冯先生自二零一零年二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执业会计师及自二零三年

十月起为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

冯先生现为能源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及嘉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期间冯先生担任中国幸福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曾于联交所

GEM

上市之公

司(股份代号: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期间担任高鹏矿业控股有限公

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之联席公司秘书,及分别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五

月期间担任中国海洋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前称「中国海洋捕捞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

GEM

上市之公司(股份

代号:

)、于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一年八月期间担任美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称「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一间曾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期间担任中国供应链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日成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于二零二一年六月

至二零二年六月期间担任乐氏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健升物流(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

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期间担任无缝绿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一间

曾于联交所

GEM

上市(股份代号:

),及于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五年七月担任中国普甜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冯先生曾于二零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担任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南华置地有限公司」)(一间曾于联

交所

GEM

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之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冯先生曾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审核经

理多年,因此彼于香港及中国之审核、会计及税务领域累积丰富经验。彼自二零一二年起一直担任香港青年旅舍协

会市场推广委员会成员及慈善步行组织委员会之成员。

冯先生为连城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一间提供金融、合规、法律及咨询领域服务之专业服务提供商)之合伙人。


企业管治报告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

本公司之企业管治守则乃按上市规则附录

C1

第二部分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之原则及守则条文订立。本公

司致力确保高质素的董事会及透明度并会向股东负责。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2.1

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

应予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林健荣先生(「林先生」)同时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构成偏离企管守则之守则条

文第

C.2.1

条。

董事会认为,林先生兼任该两个职位可更有效地规划及执行业务策略。董事会合共有七名董事,其中四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合资格专业人士及╱或经验丰富之人士。由于董事会所有重大决策均向董事会全体

成员(彼等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以审查本集团营运情况)咨询后作出,并须取得董事会多数批准,而董事会有四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重要决策及提供独立见解,董事会因而认为已有足够保障确保董事会内有足够的权力及职

权平衡。

本公司于本年度已应用该等原则并遵守企管守则之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2.1

条除外。

董事会保留以下事项供其决定及考虑

(i)

制定本集团之策略性目标;

(i)

考虑及决定本集团之重要营运及财务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合并和收购及出售;

(i)

监察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

(iv)

确保设有风险管理监控制度;

(v)

指导及监察高级

管理层追求本集团之策略目标;及

(vi)

厘定全体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

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之赔偿。董事会政策及策略与日常行政事务之推行及执行交由各董事委员会及本公司管理

层团队负责。

董事会每年最少召开四次常规董事会议,并于需要时举行额外会议或以全体董事签署之书面决议案代替举行会

议。倘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或董事于一项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衡突,有关交易将于正式召开之董事会议

上由董事会考虑及处理,于该交易中并无重大利益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出席该董事会议。本集团适时向董事提供

将于董事会议商讨之事宜之全面资料,以助讨论及决策。

董事会之组成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

名执行董事及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各成员之姓名及职位

如下:

董事会成员职位

林健荣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执行董事

薛汝衡先生执行董事

林治平先生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庭均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广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审核委员会成员

谢庭均先生(主席)

邓智宏先生

黄广安先生

薪酬委员会成员

黄广安先生(主席)

林治平先生

林健荣先生

谢庭均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成员

邓智宏先生(主席)

薛汝衡先生

谢庭均先生

林治平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杨卓姿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员。杨卓姿女

士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获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彼已了解作为董事的责任。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初步任期为

年,且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细则」)规定至少每三

年轮值退任一次。

于本报告日期,除「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之履历」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其他财务、业务、家庭

或其他重大╱相关系。

本公司定期检讨董事会之组合,以确保其于技能及经验方面均达致适切本集团业务所需之平衡。执行董事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人数亦达致均衡,以确保其独立性及有效管理。于年内,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

3.10(1)

条及第

(2)

条以及第

3.10(A)

条之有关规定,即拥有最少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一)及最少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

备适当之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之财务管理专长。

新董事之委任乃由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由董事会或由股东根据委任新董事之正式书面程序及政策于

本公司之股东大会上予以批准。当甄选董事候选人时,其技能、经验、专长、可投放之时间及无利益冲突均为主要因

素。

于考虑重新委任董事时,董事会在提名委员会协助及建议下,亦将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架构、规

模及组成、候选人的资质及于需要时投入足够时间履行彼等作为董事的职责并对本公司的战略、政策及表现发展作

出积极贡献的能力。

根据细则第

16.18

条,在每年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董事中三分之一人数之董事须轮席告退,但每名董事须

至少每三年轮席告退一次,在确定董事人数及轮席告退的董事时,并不考虑根据细则第

16.2

条须膺选连任的任何董

事。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根据细则第

16.2

条,董事会应具有不时或随时行使的权力委任何人士担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会人

数。如此委任的任何董事的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并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

本集团业务之日常营运和管理(其中包括策略之落实)已授权执行董事负责。彼等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及业务决

策。

就拟纳入定期会议程之任何事项均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充分咨询。主席已授权公司秘书拟订每次董事会议之议

程。

主席亦会在执行董事和公司秘书协助下,尽力确保全体董事均获妥善汇报有关董事会议上提出之事项,并及时接

收足够及可靠之资讯。

召开定期会议时董事均获发最少十四日通知,而会议文件在预定召开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议日期前最少三日送

呈董事。就其他会议而言,于合理实际可行之情况下,董事获发合理之通知。董事可亲身出席会议,或依据细则,透

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秘书确保已遵守有关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法规。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

议之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任何董事于发出合理通知后随时可查阅会议记录。

董事可全权取阅本集团之资料,并可于认为有需要时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董事不时收到备忘录,以知悉法律及监管

变动及董事在履行其职责时相关事宜之更新资料。

于每次会议后合理时间内,会议记录草稿一般会寄发予董事或相关董事委员会成员传阅,以作评论。

根据现行董事会常规,任何涉及主要股东或董事及本公司利益冲突之重大交易将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该交易中并

无重大利益)在场的情况下,由董事会于正式召开的董事会议上考虑及处理。当董事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在会议通

过的交易中有重大利益时,该等董事将放弃投票且将不会计入有关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公司已收取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之年度独立身份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

属独立。

根据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B.1.4

条,董事会已建立一个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观点及见解之机制,特别是

(i)

鼓励独

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议;

(i)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须符合上市规则规定;及

(i)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投入充足

的时间履行彼等作为董事之职责。此外,董事或可获取外部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其履行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董事会已每年审阅该机制之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责任

董事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以诚信、尽职及审慎态度,按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行事。彼等之责任包括

(i)

出席定期

举行,专注于本集团业务策略、经营问题及财务表现之董事会议;

(i)

监控内部及对外汇报之质素、及时性、相关性

及可靠性;

(i)

监控及处理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及股东之潜在利益冲突,包括于关连交易中不当使用及滥用公司资产;

(iv)

确保按程序以保持本集团整体之诚信,包括财务报表、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关系及符合所有法

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董事于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董事知悉彼等有责任编制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确保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符合法定

要求及适用会计标准。董事亦确保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及时公布。在编制年内之账目时,董事已(其中包括):。

选用合适之会计政策并贯彻地应用;

批准采纳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遵守香港法例第

章公司条例下的披露规定;及

作出审慎及合理之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账目。

董事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尽其所知、所悉及所信,除披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外,彼等并不知悉任何可

能会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疑虑之事件或情况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之外聘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之申报责任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独立核数师报告。

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之具体职责于下文详述。所有委员

会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所有委员会均订有职权范围,其条款严谨度不下于企管守则所载者。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于年内,董事会共举行四次会议并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举行四次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

大会」),董事会议及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之各董事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出席╱

董事会议次数

出席╱

股东大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林先生(主席)

4/41/1

薛汝衡先生

4/41/1

林治平先生

4/4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

4/41/1

谢庭均先生

4/41/1

黄广安先生

4/41/1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3/31/1

附注:

出席数字指董事实际出席╱须出席会议次数。

除董事会定期会议外,于年内主席亦根据企管守则在无执行董事在场的情况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会议。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成立,其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修订,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审核

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谢庭均先生(担任主席)、邓智宏先生及黄广安先生组成。于年内,本公司完全遵守

上市规则第

3.21

条。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

(i)

检讨本集团之财务申报过程及其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系统,以及本公司内部审核职能之

成效;

(i)

监督审核程序;

(i)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管守则之情况;

(iv)

检讨及监督本公司之财务申报过程及内部监控系统;

(v)

履行董事会委派之其他职责。至少一位审核委员会成员具备上市规则所规定之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

管理专长。

于年内,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之财务业绩(包括本集团之年报及半年度报告)、本集团之外聘核数师建议之核数

计划及费用、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本集团会计原则及惯例、上市规则及法规合规、内部监控报告、风险管理、本公

司的会计、内部审核职能的效能、财务申报事宜,以及所获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有关本集团环境、社

会及管治的表现及申报的充足性,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提升将予披露之财务资料及内部监控以及根据其职权范

围规定的其他事项之质素。审核委员会亦已检讨及批准委聘本集团之外聘核数师进行法定审核并已批准其收费及

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重新委任。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于甄选及重新委任外聘核数师方面并无分歧。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于年内之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财务报表已遵照适用之会计原则及联交所之规

定而编制,并已作出全面披露。

于年内,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年内审核委员会议各成员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成员姓名出席╱会议次数

谢庭均先生(主席)

2/2

邓智宏先生

2/2

黄广安先生

2/2

附注:

出席数字指成员实际出席╱须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成立,其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修订,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提名

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邓智宏先生(担任主席)、谢庭均先生及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

委任),以及两名执行董事,即林治平先生及薛汝衡先生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

(i)

就本集团之业务活动、资产及管理组合而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

经验)及多元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国籍、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行业经验及服务任

期),并协助董事会维持董事会技能矩阵;

(i)

甄选董事会成员及确保甄选过程之透明度;

(i)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

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iv)

就上市规则之规定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v)

向董事会建议委任或重新委任

董事及董事续任计划;及

(vi)

支持定期评估董事会的表现。提名委员会物色符合资格成为或继续出任董事会成员之合

适人选,当中考虑之准则如专业知识、经验及承担,并就甄选获提名担任董事职务之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政策

当向董事会建议委任何建议人选时,提名委员会于评估合适建议人选时须考虑多项因素,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下列

者:-

(i)

诚信声誉;

(i)

于业务及与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相关之其他相关行业之成就、经验及声誉;

(i)

承诺就本公司的业务投入足够时间及关注;

(iv)

于各方面均具备多元化特质,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及专业背景、技能、知识及经验;

(v)

有能力协助及支援管理层,并对本公司的成功作出重大贡献;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vi)

符合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订明就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准则;及

(vi)

提名委员会或董事会不时厘定之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杨卓姿女士获提名委员会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之成

员。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候选人获提名董事。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至少每年检讨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与上市规则之规定一致。

于年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一次会议。年内提名委员会议各成员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成员姓名出席╱会议次数

邓智宏先生(主席)

1/1

薛汝衡先生

1/1

谢庭均先生

1/1

林治平先生

1/1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1/1

附注:

出席数字指成员实际出席╱须出席会议次数。

于年内,提名委员会成员已

(i)

检讨及考量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多元化及组成以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定义见下文);

(i)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i)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重新委任退任董事;及

(iv)

根据其职权范围考虑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将透过考虑多元化各方面的裨益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项下所述

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须由提名委员会审阅(视情况而定),以确保其有效。于年内,董事会的组成已获检讨,就独立

性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而言被视为令人满意。

根据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1.5

条,董事于获委任时及此后不时向本公司披露彼等于公众公司或组织中担任职务

的数量及性质、其他重大承诺,以及所涉及的公众公司或组织的身份。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列明达致本公司可持续及平衡发展,并提升本公司表现

质素之方法。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本公司寻求通过考虑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

期,实现董事会多元化。透过采用相关标准,有利于本公司开发董事会候选人渠道,以实现性别多元化。

本公司已制定实施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可量化目标及甄选董事会成员人选将按上述一系列因素为基准。最终将按

董事人选之优点及将为董事会带来之贡献而作决定。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四名董事为独立于管理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促进管理过程中之重要审核

及监管。就专业背景及技能而言,董事会亦具有显著多元化之特征。

于年内,董事会透过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年度检讨,并信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已获

妥善实施及属有效。

性别多元化

董事会女性成员比例乃本公司评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实施情况的一个可量化目标。董事会认识到董事会性别多元

化对于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及董事会战略决策的重要性。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其获委任后,董事会组成不再为单一性别,实现

了董事会层面的性别多元化,董事会性别多元化比例为

14.3%

。董事会的目标是至少维持董事会目前的女性代表水

平,最终目标是在物色到合适人选后,逐步增加董事会女性成员的比例。

董事会将继续确保达到合适均衡的性别多样性,当中参考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及国际与当地推荐的最佳做法,最终目

标为使董事会达到性别均等。

在尽力维持性别多元化的过程中,聘请及选择高级管理层及普通雇员亦有类似的考虑。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劳动力(包括高级管理层)已达到男女比例

69.7:30.3

(即性别多元化的一个可量化目标)。

尽管我们认为日后雇员招聘应以用人唯才为主,并认为不适宜为我们的员工队伍设定任何目标性别比例,但我们深

知并接受拥有一支多元化员工队伍的裨益,且将继续加强我们员工的多元化(视乎是否有合适候选人而定)。

有关本集团劳动力组成之进一步资料载于本年报第

页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成立,其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修订,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二日起生效。薪酬委

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黄广安先生(担任主席)、谢庭均先生及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

任),以及两名执行董事,即林先生及林治平先生组成。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

(i)

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及就设立正式而具透明度之薪酬政策

制订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i)

评估执行董事之表现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之条款;及

(i)

审阅及╱或批准有关上

市规则第

章项下股份计划的事宜。

于年内,由于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股份(如董事会报告所述),故并无与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购股权计划有关的

重大事项须由薪酬委员会审阅或批准。

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不时检讨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之规定。

根据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就所有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

赔偿金额(包括任何因丧失或终止其职务或委任而应付之赔偿),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其作出最终决定;及就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董事袍金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于厘定应付董事之酬金时,薪酬委员会考虑如可比较公司所支

付之薪酬、董事之职责及表现等因素。

薪酬委员会成员于年内举行两次会议。于年内,薪酬委员会已讨论、检讨及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及就

彼等的建议花红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并评估执行董事之表现。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可让本公司留聘及激

励包括执行董事在内之雇员以达致公司目标。董事不得批准其本身之薪酬。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包括基本薪金、津

贴、酌情花红及以股份为基础之利益,并全部由服务合约所涵盖。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董事袍金须按年评估。薪酬委

员会考虑董事薪酬待遇时,会参考就经营类似业务之公司所进行之薪酬调查、通胀率、行业趋势及本公司之表现。

年内薪酬委员会议各成员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成员姓名出席╱会议次数

黄广安先生(主席)

2/2

谢庭均先生

2/2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2/2

林先生

2/2

林治平先生

2/2

附注:

出席数字指成员实际出席╱须出席会议次数。

年内董事薪酬及五位最高薪酬人士之详情已根据企管守则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内披露。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高级管理层之薪酬

于年内,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按范围列载如下:

人数

零至

1,500,000

港元

1,5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并未成立企业管治委员会,惟已委派审核委员会根据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A.2.1

条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务。

于年内,审核委员会已

(i)

审阅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

(i)

检讨及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

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i)

检讨及监督本公司政策及常规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

(iv)

检讨及监督适用于雇员及董事

之行为守则;以及

(v)

检讨本公司符合企管守则之情况并于本报告内作出披露。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规管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本公司对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于本年度内,彼等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

规定标准。

董事之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须了解其集体责任。每名新任之董事于履新时均获发入职资料,内容涵盖本集团之业务,以及上巿公司董事之

法定及监管义务。董事透过各种董事会议、决议案、备忘录、董事会文件以及根据上市规则、适用法律及其他相关

法定规定之企业管治常规和董事职责之更新持续获得有关业务和市场变动,以及法律和监管发展之更新,以助彼等

履行其职责。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于年内,根据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1.4

条,董事会成员曾参加以下培训课程:

培训类别

董事姓名出席培训

阅读有关新规则及

法规之更新材料

执行董事

林先生(主席)

薛汝衡先生

林治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

黄广安先生

谢庭均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董事及高级职员保险

本公司已为本集团董事及高级职员购买合适之责任保险,就彼等因本集团业务承担之风险提供保障,及于本报告日

期,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于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期间,因彼等履行职责而引致之任何责任均受到董事及高

级职员责任保险之弥偿。倘证实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存在任何欺诈、失职或失信行为,则彼等将不获弥偿。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为一名外部服务提供商,彼之主要公司联络人为执行董事兼主席林先生,旨在遵守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6.1

条。公司秘书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以及董事会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之间资讯交流良好、就根据上市规则及适用

法律法规之董事责任向董事会提供意见,以及协助董事会实行企业管治常规。公司秘书冯南山先生已按照上市规则

3.29

条之规定参与

小时相关专业培训。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本公司设有内部审计职能。

董事负责维持本公司之内部监控并检讨其成效,包括重要的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以及风险管理职能,尤其考虑在

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内部审计以及与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及报告相关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

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足够。董事须持续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适当的政策及监控程序经已订立

及设定,以确保资产获保障可免受不当使用或处置、依从及遵守相关规则及法规、根据相关会计标准及监管申报规

定保存可靠的财务及会计记录,以及适当地识别及管理可能影响本公司表现之主要风险。就本公司而言,订立有关

程序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并只合理而非绝对保证可防范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

于本年度,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已根据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D.2.1

D.2.2

D.2.3

条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之有效性进行年度检讨,当中涵盖

(i)

所有重大的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环节、多项风险管理职能,以及实际和资讯系

统保安;及

(i)

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D.2.2

D.2.3

条涵盖的事宜。

董事会认为该等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有关本集团正在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的讨论载于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

32(b)

及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董事会报告「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一节。

披露内幕消息政策

本集团已列载处理及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以遵守下文详述的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D.2.4(e)

条。

该政策为向董事、本集团职员及所有相关雇员提供指引,确保具恰当的保护措施,以免本公司违反法定披露要求。

其亦包含适当的内部监控及申报系统,以识别及评估潜在的内幕消息。

已实施的主要程序包括:

向董事会及本公司秘书界定期财务及营运报告的规定,使彼等可评估内幕消息及作适时披露(如有需要);

按须知基准控制雇员获悉内幕消息的途径,向公众恰当披露前确保内幕消息绝对保密;

以符合上市规则的方式与本集团持份者(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投资者及业务伙伴)沟通的程序。

本集团已设立及实行程序,处理外部人士有关市场传言及其他本集团事务的查询。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企业管治报告(续)

为免出现不公平发放内幕消息,本公司发放内幕消息时,会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刊载有关资料。

独立核数师薪酬及责任

本公司已委任德勤为本集团外聘核数师。于年内,德勤就核数服务及非核数服务(税务服务)分别收取

1,000,000

港元

130,000

港元。

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续聘德勤为外聘核数师,相关决议案将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举行

的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提交以供股东审议及批准。

于年内,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于甄选及续聘德勤为外聘核数师方面并无分歧。

与股东及投资者之沟通政策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促进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之了解极为重要。本公司亦深明

企业资料之透明度及适时披露之重要性,其可令股东及投资者作出最佳投资决定。

董事会合理并适时披露本集团资料,以令股东及投资者对本集团之业务表现、营运及策略有更佳了解。

本公司之潜在及现有投资者以及公众可透过我们的网站

w.theloy.com

取得本公司最新的企业及财务资料。

本公司向股东提供本公司之联络资料,以令股东可作出任何与本公司有关之查询。股东亦可透过该等方式向董事会

发出查询。本公司之联络资料于本年报「公司资料」一节及本公司网站提供。

董事会欢迎股东提出意见,并鼓励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直接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出任何意见。本集团董事会成员以及

合适的高级职员会于会上回答股东提出之任何疑问。

于年内,董事会对上述与股东及投资者之沟通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审阅。考虑到上文详述的可用沟通渠道后,

董事会认为股东沟通政策已获妥善实施及属有效。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续)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

为保障股东之利益及权利,于股东大会上均就每项重要事项(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出独立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

投票。此外,根据细则第

12.3

条,于递交请求书日期持有附带权利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之本公司股本中不少于

十分之一投票权的股份之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随时有权透过书面请求,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以处理该请求书指明

之任何事宜。倘于递交请求书后二十一

(21)

日内,董事会仍未正式召开将于其后二十一

(21)

日内举行的大会,则提出

要求人士可自行召开大会。

股东可向本公司发送书面查询或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或建议。联络资料如下:

公司秘书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龙

荔枝角

永康街

创汇国际中心

传真号:

(852) 2529 9898

如欲于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议案,股东须将该等议案之书面通知连同详细联络资料递交至本公司

之注册办事处,注明公司秘书接收。

请求将由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经确定为恰当及适当后,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会将有关提呈决议案

纳入股东大会之议程。

此外,根据细则第

12.4

条,就考虑有关股东提呈之议案而向全体股东发出通告之通知期按下文所列而有所不同:

(a)

倘为股东周年大会,须以不少于二十一

(21)

日之书面通告召开;及

(b)

倘为任何股东特别大会,可以不少于十四

(14)

日之书面通告召开。

为免生疑问,股东必须存放及发送正式签署之书面请求、通知或声明之正本,或将查询(按情况而定)发送至本公司

上述地址,并提供其全名、联络资料及身份以令有关文件有效。股东之资料可能按法律要求披露。

宪章文件

于年内,本公司宪章文件概无改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关于本报告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报告」)概述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下文简称「德莱」、

「本集团」或「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举措、计划及绩效,并展现其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内容涵盖核心及重要业

务,即作为总承包商于香港提供

(i)

楼宇建筑服务;及

(i)

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

RMA

」)工程服务。

报告期间

本报告为本集团的第九份可持续发展报告,展示本集团对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承诺与努力。本报告详述我们对

重大议题的可持续发展策略、管理方法,以及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报告期间」)的表

现。

报告范围

本报告披露本集团办公室(「办公室」)及代表性项目(「项目」)的关键绩效指标

(KPI)

报告框架

本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C2

所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强制披露规定」及「不遵守就解释」条文编制。

报告原则

本集团于编制本报告时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规定的报告原则,详情载列如下:

重要性:本集团透过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识别对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非常重要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

议题。详情载于「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一节。

量化:本报告于可行情况下以量化计量披露关键绩效指标,包括有关所用标准、方法、假设的资料及提供比较

数据。

平衡:本报告对我们的表现作出持平的描述,避免选择、遗漏或列报的格式可能对报告读者的决策或判断产生

不当影响。

一致性:本报告采用一致方法,以便日后对环境、社会及管治数据进行有意义的按年比较。

索取本报告

本报告线上版本可于联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备有英文及中文版本。如中文与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

为准。

联络资料

我们欢迎持份者提出任何意见或建议。如 阁下有任何意见,请联络本集团:

地址:香港九龙荔枝角永康街

号创汇国际中心

电话号码:

2525 9333

电邮地址:

info@theloy.com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声明

在德莱,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是我们可持续发展承诺的推动者,其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董事会监督重大环境、

社会及管治以及气候相关事宜,评估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及执行情况,并对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战

略及汇报承担最终责任。

本集团重视所有持份者的建议及意见,确保与主要持份者有充足的沟通渠道,以讨论并厘定本集团的主要环境、社

会及管治议题及面临的潜在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并不断完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战略及政策体系。董事会已

检讨报告期间的主要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以确保重要性矩阵保持及时性及相关性。详情请参阅重要性评估一节。

本集团已建立健全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管理框架,涵盖排放物、能源消耗及水资源管理等指标。董事会每年审

查该等目标的进展,并批准任何必要的调整,以确保继续取得进展。详情请参阅「营运中之环保意识」一节。

本报告披露的所有资料及材料均来源于我们的内部文件、统计资料以及附属公司合并资料。董事会监督本报告的内

容,以确保本报告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

本报告详细披露上述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并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经董事会审阅及批准。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席致辞

各位持份者:

我们欣然公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第九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德莱深知,随著世界面临气候变化、资源短缺及人权威胁等重大挑战,可持续性对企业越来越重要。企业采取行动

并领导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

本集团持续关注全球趋势,并通过将可持续发展融入日常运营来积极响应碳中和的呼吁。我们致力于符合及支援香

港政府的气候行动计划,该计划旨在于二零五零年前实现碳中和。我们获香港品质保证局

(HKQA)

颁发「可持续发展

贡献金印奖」,表彰我们在推广环保建筑方面的贡献,我们亦是首批参与香港建造商会

(HKCA)

可持续发展嘉许计划

的公司之一,采用环保技术,并动员雇员及工人共同为可持续建筑作出贡献。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员工当作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赢伙伴。我们致力于为员工打造公平包容的工作

环境,提供多样的培训方案,与员工共同成长。我们遵守严格的安全法规并实施健全的安全管理惯例,以消除不安

全的条件及行为。德莱继续致力于为我们社区创造长期价值及积极影响。

为保持竞争力,把握即将到来的机遇,并响应「新质生产力」的号召,我们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力,促进可

持续发展。本集团继续努力发展创新组装合成建筑

(MIC)

设计能力,扩大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的应用范围,并采用

人工智能技术确保工地安全。除安全方面外,我们亦致力推行节能措施,并致力实现减废减排目标。经过不懈的努

力,我们获环境运动委员会认可为香港绿色机构,而最近我们的项目亦获得建造业议会可持续金融认证计划认可,

取得环保融资。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为更多而建」的愿景,提供高端技术、高效率及高质量的服务。我们将在未来的报告中提

供更多见解,不断将可持续发展融入我们的业务运营,打造长期可持续的业务。

为及代表董事会

主席

林健荣

谨启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可持续发展治理架构

我们深知强有力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是实现长期发展、管理风险及抓住机遇的关键,德莱提高了三级环境、社

会及管治理标准,形成了从决策、沟通、实际实施到报告的闭环式管理体系。

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

合规部门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

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负有最终责任,确保以绿色运营促可持续发展。其将环境、社会及

管治议题的考虑纳入业务运营,并通过有力管治、监督及培训活动将环境、社会及管治原则嵌入本集团的整体业务

战略中。

董事会监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策略及审阅通过持份者参与及重大性评估确定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

议题以及其后相关议题。此外,董事会负责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计划,并监督计划中的目标及举措的进度。

执行董事每月召开审查会议,讨论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议题及风险(如需)。其通过合规部门实施相关行动及措施

以解决该等议题。而合规部门直接就已执行措施的进展及有效性提供反馈。合规部门实施跟进行动及措施以解决该

等议题。而后合规部门直接就已执行措施的进展及有效性直接向董事会反馈。

审核委员会

本集团审核委员会负责识别、评估及监控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并评估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其审阅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的进展,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协调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举措的实行。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合规部门

审核委员会属下的合规部门负责协调环境、社会及管治事项,确保本集团遵守相关环境法规,实施健康及安全政

策,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促进可持续惯例及社会责任标准。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宣传及沟通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策略及措施,收集环境、社会及管

治数据并组织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参与

本集团重视其持份者并积极寻求其意见反馈。我们建有多种沟通渠道,以进一步了解持份者的意见及担忧。下表载

列主要持份者的沟通渠道及其期望。

持份者期望及要求沟通及响应

政府及监管机构

遵守法例及法规

税务义务

坚持反腐倡廉

检查及监督

定期披露报告

与监管机构沟通

股东及投资者

权益保护

投资回报

信息披露及透明

电子邮件及电话

股东大会

本公司官网及公开披露

雇员

雇员权益保护

薪酬及福利

职业健康及安全

职业发展

定期会议及报到

调查表及内联网

雇员培训及活动

客户

产品及服务质量

隐私保护

商业诚信

合规营运

客户沟通

投诉渠道

客户参与活动

电子邮件、热线电话及社交媒体

供应商╱分包商╱

业务伙伴╱行业协会

公平竞争

双赢合作

规范采购及招标

供应商选择、监控及评估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重要性评估

于报告期内,由于本公司业务运营或市场状况并无重大变动而影响该等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优先次序,故沿用

前一年度的重要性评估结果。该评估通过同业基准比较、趋势分析及持份者参与进行定期审阅,并邀请多方持份者

参与其中。调查所得见解于下文重要性矩阵列示。其乃本公司制定策略、目标及披露资料的重要参考,确保我们能

够持续回应服务对象的需求。

董事会已审阅并核实所沿用重要性评估的结果,确认所识别可持续发展议题的优先次序。基于该等结果,集团将通

过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及透明报告,致力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应对相关风险并达至持份者期望。

对持份者的重要性

管治及营运社会环境

职业健康与

安全

客户满意度及

投诉处理

质量控制

创新及

技术升级

雇员培训及

发展

薪酬及福利

资料及

数据隐私保护

水资源管理

商业道德

可持续发展

供应链管理

能源使用及

管理

应对气候变化

社区参与及

发展

绿色建筑

废气及

温室气体排放

废弃物管理

反贪污及

诚信

多元化及

平等机会

雇员及劳工准则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下表重点列示经确认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环境议题社会议题管治及营运议题

12.

废弃物管理

13.

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

14.

水资源管理

15.

能源使用及管理

17.

绿色建筑

18.

应对气候变化

1.

职业健康与安全

2.

雇员培训及发展

4.

薪酬及福利

8.

雇员及劳工准则

9.

多元化及平等机会

19.

社区参与及发展

3.

客户满意度及投诉处理

5.

资料及数据隐私保护

6.

质量控制

7.

商业道德

10.

反贪污及诚信

11.

创新及技术升级

16.

可持续发展供应链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德莱一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所有雇员营造公平、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本集团致力于投资大量资源,推动雇

员职业发展,提高福祉,并著手应对劳工相关议题,如健康与安全、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劳工权益、劳资关系及工

作场所包容性等。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违反香港有关雇佣(包括薪酬、解雇、招聘、晋升、工时、假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及

其他福利待遇)的法律及法规的情况。我们遵守以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香港法例第

章《雇佣条例》;

香港法例第

章《性别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

章《残疾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

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

章《种族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

章《雇员赔偿条例》;及

香港法例第

章《最低工资条例》。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雇员及人才管理

多元化、平等机会及包容

本集团非常重视雇员及人才资源的分配。我们提倡多元化、包容及反歧视的工作环境,帮助不同背景的雇员成长。

我们的员工手册确保为全体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雇佣环境,且不论其背景。我们在招聘、晋升及培训中坚持非歧视

原则,透明的试用期及录用流程即为佐证。

我们聘用最有能力的人才,并保持人才库与战略规划相一致。不论候选人为内推或直接应聘,我们会根据他们的资

历及能力将工作机会提供给最符合资格的候选人,以满足工作要求。无论是招聘、晋升还是调职,我们均采用公平

公正的方法,根据一致的甄选标准,如技能及资历,而非性别、种族、宗教或其他特点,做出与职位相关的人才决定。

雇员及劳工准则

德莱遵守有关法规,坚持高雇佣及劳工准则。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招聘人才时核实年龄、身份证明、工作许可

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以防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雇佣。雇佣合同及其他记录记载佣员的年龄等所有相关详

情,该等记录均予以保存,并开放供任何经授权人员或相关法定机构核查。我们的内部审计与合规部每年开展一次

审计及评估。如果发现任何童工或强制劳工的情况,如果发现任何人士对此类案件负有责任,将根据本集团政策作

出纪律处分。

此外,我们严格规范供应商及承包商的行为,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童工或强制劳工。我们还致力于制定应急措施,

以应对任何可能出现的童工或强制劳工事件。所有雇员须持有身份证,以供验证员工的身份及证件。我们利用集成

了卡管理系统及生物识别认证设备的门禁系统,以验证工人身份。该设备配合建造业工人注册系统(「

CWRS

」),以

取得《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

章)所规定的工人每日出勤记录(「

DAR

」)。

我们雇员手册明确规定有关工作时长及休假权利,确保公平对待各级员工。我们保持透明解雇程序,要求提前七天

通知试用期雇员,提前一个月通知正式雇员,以促进相互尊重。

于报告期内,并无发现有关雇用童工及强制劳工的不合规情况。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薪酬及福利

本集团提供结构性薪酬框架,确保薪酬的公平性。本集团根据既定的目标同步提升个人及团队的业绩。我们通过实

施包括定期评估在内的透明及激励性评估程序,促使个人及团队取得成就。

本集团的雇员手册概述一系列旨在支持及回馈雇员的全面薪酬及福利政策,包括涵盖

个月薪金、带薪年假及病

假、各种类型的特殊假期(例如婚假、产假及丧假)及工作相关费用津贴的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雇员亦享有团体定

期人寿保险,并可获得门诊及医疗报销,确保在出现健康相关问题期间财务稳定。

我们亦向于整个项目期间始终致力于并成功交付项目的雇员提供项目奖金。此项激励措施鼓励雇员留任并奖励其

对项目成功所作出的努力。

雇员福祉

本集团致力于将促进员工福祉作为我们环境、社会及管治行动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积极鼓励同事参加体育锻炼活

动,增强身心健康。我们通过「雇员通讯」分享实用健康小贴士、体育赛事的最新情况及相关健身信息,以激发充满活

力、积极的生活方式。

为促进参与度及友谊,我们定期组织团建活动,包括活力四射的羽毛球赛、趣味盎然的保龄球活动及振奋身心的集

体远足活动。诚挚欢迎雇员参与,既可分享个人健身心得、提供宝贵建议,亦可推荐运动主题,进一步完善全面健康

计划。

职业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遵守所有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并且其不逊于法律要求的承诺得到

ISO45001

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的认可。

作为衞生署、劳工处及

OSHC

发起的「好心情

@

健康工作间」及「精神健康友善卓越机构」的参与机构,我们将健康、安

全及环保置于所有业务实践的首位,并提供充足的资源、必要的信息、培训及监督以推行该等举措。所有人员必须

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包括职业道德守则及安全与健康政策,以消除不安全情况及行为。我们通过制

定安全计划及程序、定期修订手册以及针对职业健康及安全风险相关任务实施现场评分制度及环境、健康及安全管

理体系以实现这一目标。

如安全与健康政策所述,安全培训是我们发展计划的核心组成部分。所有工地员工须完成由建造业训练局组织的为

期一天的通用工地安全培训课程,随后每周及每月进行具体工地及工具箱培训课程。安全员及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培

训,不时邀请外部讲师加强学习。此外,所有工地员工须参加「绿卡培训」并在入职或完成课程后七天内接受具体工

地的上岗培训。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零目标」倡议促进零伤害心态。我们持续制定明确的政策、险情沟通途径并加强预防潜在伤害的措施。本集团亦致

力于在日常运营中达致高安全标准。本集团定期进行内部安全审计,以监督和改进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系统的表

现。

本集团于过去三年(包括本报告期)并无出现与工作相关的死亡事件。概无本集团不遵守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

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案件。

我们的目标

23-24

财年表现

万工时工作量的事故频率低于

0.6

万工时工作量的事故频率:

0.47

零死亡率零死亡率

每个工地、车间及办公室的清晰、可计量安全目标均得到记录,且与这些安全绩效措施相关的记录均得到保存及展

示。工地上的每个人都需要对自身的安全以及可能受到其行为或疏忽影响的其他人的安全负责。其不得干扰或滥用

任何安全及健康措施。遵守健康及安全规则的表现是雇员表现回顾的关键指标,而任何故意及持续违反有关规则的

雇员可能会被即时解雇。为表彰我们在安全表现、培训及在本集团推广安全标准方面的卓越成就及承诺,我们荣获

香港建造商会颁发的「积极推动安全承建商奖」。

雇员培训及发展

本集团承诺提供全面培训及发展机遇,以确保所有雇员具备有效履行其职务所需的知识及技能。我们的培训及发展

政策概述促进持续学习、提高雇员能力及支持专业发展的结构性方法。

培训及发展活动旨在提高、更新或完善雇员知识及技能,当中包括外部培训(如研讨会、课程及资格认证)、内部培

训(如基于项目的学习及在职技能学习)及通过指导、辅导、影子实习及借调向同事学习。我们的质量管理培训与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持一致,确保雇员在设计、运行、安装、测试及试运行等项目活动中保持正确的文档记

录。此外,本集团参与香港测量师学会(「

HKIS

」)计划及职业安全健康局(「

OSHC

」)的职业安全约章计划,以确保我

们的雇员获良好培训及符合有关专业操守及安全的最高标准。

我们根据主要业务需求优先安排培训,包括法定义务、创收、立法变化、信息技术技能、服务质量及相关专业机构要

求的持续专业发展。所有新雇员均即时接受入职培训,以熟悉我们的政策及其职责,从而确保顺利融入工作环境。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优质服务与建设

严格的品质控制对本集团的声誉和成功至关重要。因此,我们采取全面的品质控制措施,以确保服务的高品质。我

们致力于在成本、时限及质量方面满足客户期望,在采购及质量控制过程中密切监督供应商及分包商的表现。

产品质量保证

本集团已建立健全的项目招标及管理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所有项目的成功执行。在项目实施之前,我们会评估几个

关键因素,包括材料、劳工、设备、环境影响、安全、行业标准和法律要求,以确保高品质的成果。

确保所有材料符合项目规格及质量标准。

评估熟练劳工的可及性并分配充足资源满足项目时限。

核实所有必要的设备及工具是否可用及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开展环境影响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缓解措施。

制定全面安全计划,包括风险评估、应急程序以及为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训。

确保项目符合行业标准及法律╱其他规定。

项目实施及执行过程中,我们的项目管理团队将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以确保分包商的工作符合同规范。此外,我

们还将于整个项目期间,与客户召开进度会议,项目经理于会上报告进度,讨论遇到的主要问题并获得客户反馈。

闭幕检讨会乃重要的项目管理工具,将主要持份者聚集在一起,正式记录项目落实。此会议有助于全面检讨项目成

果、表现及吸取经验教训,涵盖遵守时限、质量控制措施、分包商表现、安全记录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任何挑

战。

此外,我们亦积极让客户参与质量控制过程。项目完成后,客户会检查工作,而我们的项目管理团队记录客户反馈

及建议以作改进。这种以客户为中心的方法可确保我们在未来的项目中达到或超越客户的期望,强化我们对品质和

持份者满意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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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供应链管理

采购流程对于我们向客户提供符合其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至关重要。本集团致力于与供应链中的合作伙伴建

立持久且具建设性的关系。我们的《采购控制与采购程序》以及其他内部指引,强调了我们对公平、道德、环保意识和

透明采购流程的承诺。

供应商及分包商参与

供应商

本集团的供应商主要提供

(i)

建筑材料;

(i)

机器租赁服务;及

(i)

其他建筑工地服务。我们采购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混凝

土和钢筋。我们对新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定期对潜在及认可供应商进行筛选及检讨,参考指标为:

所提供材料、机器或服务的质量

交付准时度

声誉

对环保材料╱产品的偏好

安全管理

分包商

我们将地盘工程分包给提名分包商或我们的本地分包商,并负责实地监督、分包商管理及整体项目管理。就楼宇建

筑工程而言,我们就项目按个别合约或透过特定工程贸易形式委聘分包商。为确保服务质量及表现,我们参考以下

因素定期对内部认可的分包商名单中的分包商进行审核及筛选:

分包商近期表现

分包商的资源及技术

分包商所采纳品质保证系统的标准及认证

所持有的必要牌照、许可证及登记

我们的一般惯例为参照项目的特定要求及报价等因素,从内部认可的分包商名单中挑选及委聘分包商。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供应商及分包商监察

本集团透过与外部供应商网络紧密合作来完成控制。潜在的分包商和供应商使用分包商╱供应商申请表进行评估,

并在成功评估后加入核准分包商╱供应商清单(「清单」)。

透过定期的绩效观察、检查或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持续评估其表现与能力。供应商和分包商在清单上的地位

将基于其持续满足品质、安全、节能和环境问题以及交货要求的能力。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分包商会收到投诉╱警

告信而被记入名单,持续表现不佳的供应商╱分包商则会被除名。

负责任的采购

我们致力于采购符合相关环保法规的材料、货品和服务。在技术可接受和经济可行的情况下,我们会将环境因素纳

入考虑范围,以减少所购商品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这包括使用森林管理委员会(

FSC®

)认证的木材、在区域范围内

购买钢材和混凝土、使用含有可回收成分的砖块和轻质混凝土。

再者,在选择供应商和分包商的过程中,也会考虑其环保表现。所有供应商和分包商必须遵守若干项目的

BEAM Plus

要求,我们的考虑因素还包括为工地的机械通风和空调系统、电脑采购带有能源标签或能源之星评级的设备,以及

确保使用低流量水装置以减少用水量。

我们亦与潜在的分包商和供应商进行协调,以识别危害,并评估和控制因下列原因而产生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他们影响组织的活动和作业。

影响其员工的我们的活动和作业。

他们的活动和作业会影响工作场所内的其他相关人员。

反贪污

本集团坚持对欺诈和贪污采取零容忍政策。由于我们对社会、雇主、承包商及其员工负有责任,因此我们采取专业

的行动,并尽最大努力实践我们的道德准则和行为守则,以促进建筑行业的诚信。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发现任何重大违反有关贿赂、勒索、欺诈及清洗黑钱的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法

例第

章《防止贿赂条例》、第

章《竞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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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串通招标及贿赂

鉴于建筑业的高价值合约,可能会存在串通招标及贿赂风险。为降低该等风险,本集团实施了稳健的政策及控制措

施。《项目招标管理政策程序》规管项目招标、准备、预算、完工、交付和报告。此外,对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年度评估以

供应商和分包商评估政策为指导。

本集团每年都会进行招标比较分析,以判断是否有正在进行或过去曾发生过串通招标的情况。如果发现任何串通招

标或行贿的情况,我们会详细记录所有可疑的行为和陈述,包括日期、相关人员和其他记录。我们会在事件发生时

或官员记忆犹新时做记录,以便准确描述所发生的事情,并向适当的主管机关报告。

预防欺诈、勒索及洗钱

为防止欺诈、勒索及洗钱,本集团的《项目招标管理政策程序》建议员工进行客户尽职调查

(CD)

以保持适当的交易记

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系统。可疑交易会向联合财富情报组

(JFIU)

报告,

CD

及记录保存是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的

核心对策。

利益冲突

我们的行为守则规范员工避免任何利益冲突的情况或被认为存在此类冲突的情况。当出现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时,相关员工应通过其上级向审批机构书面声明。此外,员工在从事可能造成或引发利益冲突的外部工作或雇佣

前,也应事先获得本集团的批准。

廉洁文化

本集团已为所有董事及员工安排一系列反贪污及廉洁培训课程,例如廉政公署

(ICAC)

及法律专业人士建议的课题、

在招标过程中使用核对清单侦测串通投标的迹象,以及定期比较分析投标建议书中的分包费用、材料成本及其他一

般费用。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为董事及雇员安排反贪污培训以提升意识,包括香港建造商会举办的现场监管诚信管理网络研

讨会。概无针对本集团或其雇员的腐败行为提起法律诉讼,亦无任何与贿赂和贪污有关的违规行为。

举报

本集团设有举报制度,供持份者举报违反行为守则及商业道德的行为。来自员工、分包商、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

任何与诚信相关的投诉都将得到保密处理。我们绝不容忍任何骚扰、威胁、报复行为,或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其他不

利于雇佣的行动,无论这些行为是针对任何真诚投诉或配合调查的员工。

为此设立了专线电话热线

(852-23718111)

和电邮地址

(info@theloy.com

)。所有报告的个案均会被及时保密地调查,经

确认的案件将报告至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审查投诉和跟进行动摘要,包括事件描述和补救措施。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

保护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是本集团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坚持隐私管理计划。本集团确

保所有个人资料均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的规定处理。本集团于数据隐私管理方面坚持以

下原则。

资料收集

仅出于与本署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通过合法及公正的方式收集充分而无多余的个人资料。

采取一切合理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收集或保留的个人资料准确无误,并顾及其使用目的。

除非有关个人已明确同意改变用途或法律允许此用途,否则所收集的个人资料仅可用于收集资料的目的或与

之直接相关目的。

资料使用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个人资料,防止未经授权或意外查阅、处理、删除或被用于其他用途。

确保相关人士了解本署持有的个人资料的类别及资料用途。

允许作为资料主体的相关个人查阅及更正其个人资料,并以法律允许或规定的方式处理任何此类查阅或更正

请求。

资料销毁

确保个人资料的使用时间不会超过其使用目的所需的期限。

客户服务

本集团致力于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我们积极评估客户需求,迅速响应客户投诉,维持健全的投诉处理程序,提高

服务质素。我们的目标是提供卓越的客户体验。投诉委员会负责监督所有投诉的跟进工作。我们每年都会召开投诉

委员会议,并在管理层会议上向所有独立执行董事传阅会议记录和投诉个案的详细资料,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

性。

于报告期内,并无接获有关项目的投诉。倘发生投诉,我们的团队将及时作出回应并采取必要的跟进行动。

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及标签

我们的业务并无涉及研发或标签活动。此外,我们并非过度依赖市场推广及广告。本集团尚未发现知识产权、广告

及标签对其业务经营的任何重大影响。尽管如此,我们将密切监察营商环境以识别此领域的任何潜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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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投资

身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我们注重为社区创造长期价值,并组织参与各种慈善活动,积极投身社区建设。我们积极

鼓励所有员工回馈社区。

本集团荣获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

商界展关怀,表彰我们对社区服务的持续参与。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共捐款

105,000

港元促进文体发展,捐款

10,000

港元支持教育活动。我们的员工参加二零二四年爱跑

将军澳企业

公里团

体赛。本集团积极支持此项慈善活动,为罕见病儿童筹款。

我们与社区共庆团圆和美佳节,共享节日的喜悦与爱意。值此中秋佳节,我们的义工队与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

一起探访老人并为其分发礼包。礼包含月饼、包装食品及个人衞生用品。我们为当地社区送去关怀与祝福。

营运中之环保意识

本集团的首要任务为尽量减少环境足迹,同时确保资源的可持续使用。我们已实施多项举措,确保我们的营运在多

个领域对环境负责,包括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能源使用、污染控制以及水、废物及噪音管理。

本集团遵守所有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

章)

《废物处置条例》(第

章)

《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第

354C

章)

《水污染管制条例》(第

章)

《噪音管制条例》(第

章)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大气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产生及噪音方面违反环

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管理

本集团维持一套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

(EMS)

,自二零九年起始终符合

ISO14001 EMS

的要求。我们采取相应的环保

措施,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噪音控制、空气污染控制以及固体废弃物和废水处理。每位员工及分销商均

为负责任的团队成员,应在所有活动中遵守

EMS

要求。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为提高环境表现,我们已为每个项目委任一名环境专员。该等专员通过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常规检查以识别潜

在隐患以及为员工及建筑工人设计及提供培训项目以确保其合规,实施本集团的环境管理政策。此外,彼等按月报

告环境表现,与客户保持透明沟通。

于报告期间,我们获香港建造商会颁发二零二四年环境优异奖,并获认可为香港绿色机构,以表彰我们的环保管理

及表现。

排放控制

作为建筑施工服务提供者,本集团认识到其建筑工地运作会产生多种类型的排放物和污染物。于报告期内,本集团

的空气排放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管的污染物。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

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

温室气体管理

本集团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排放」)来自车辆或建筑工地的燃料消耗。于报告期内,本集团能源间接温室气体

排放(「范围

排放」)的来源主要为总部及建筑工地的外购电力。本集团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特别是与建筑工地

常用的柴油发电机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

可吸入及细悬浮粒子管理

源头减量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排放,尽可能减少土壤裸露量和粉尘产生的可能性

定期用水喷洒所有积尘材料的库存,以保持整个表面湿润

积尘材料的下落高度降至最低,以限制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所有以柴油为燃料的建筑工厂均使用超低硫柴油

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均配备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标签,以确保排放不超标

工地上的车速限制在

公里╱小时以内,以尽量减少粉尘重新悬浮和扩散

在所有车辆出口处都设置了车轮清洗设施,以防止灰尘物被车辆带到场外并堆积在公共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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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减排

积尘材料的库存已限制在指定的行人屏障、围栏或交通锥内,以尽量减少扩散。

所有积尘材料库存均已用不透水布完全覆盖或存放在顶部和三面有遮蔽的区域,以防止粉尘排放。

用于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的车辆已配备适当的侧板和尾板以控制材料。

车辆运输的物料均已充分覆盖,覆盖物已牢固定,并延伸到侧板和尾板的边缘,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溢出和

灰尘产生。

定期监测

在最近的空气敏感接收器定期测量总悬浮微粒(「

TSP

」)浓度的影响

于报告期内,我们对适用项目的

TSP

进行现场测量,其符合应用项目的

BEAM Plus

评级系统的标准,及全部建筑项目

均无收到公众投诉。

其他空气污染管理

所有

MVAC

系统均使用不含氯氟烃(「

CFC

」)的冷媒。对于发电机,本集团已转用含硫量较低的

D5

柴油,其与传统柴

油燃料相比排放的污染物较少。对于车辆,我们鼓励在空转时关闭发动机,安排定期车辆保养检查,以确保发动机

处于最佳状态。我们亦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和低硫汽油,采取最短路线到达目的地。我们确保公司车辆仅在必要时运

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料消耗和排放。

同时,本集团致力于推动建筑工地的电气化,例如增加电气设备的使用,以尽可能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本集团配

备了太阳能手电筒、照明灯及灭蚊器,确保使用清洁能源。

有关我们排放的关键绩效指标数据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的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摘要。透过上述措施,预期整体温室气

体排放量每年可减少

3%

废弃物管理

作为主要承包商,本集团须在项目开始前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取得与废弃物处置相关的必要许可及批准。本集团倡

导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控制废弃物的产生,不断优化管理与监控。我们亦提倡并确保对产生的废弃物在适当处

置之前尽可能地进行收集、源头分离和回收。


消除 •
• 从源头减少
• 再利用╱回收利用
处理 •
• 处置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为了解决当前废弃物管理问题的需要,本集团实施了一项废弃物管理政策,每年或在必要时由高级管理层进行审

查。我们向所有员工、分包商和建筑工人介绍了这一政策的重要性。我们的适用项目已实现所产生废弃物总量

30%

的减少╱回收率。

无害废弃物管理

本集团各位员工及分包商应采取合理措施,通过合理规划工程来避免产生无害废弃物。无害废弃物管理方面应考虑

以下方案:

彻底消除废弃物。

通过变更流程或程序,避免产生、减少或消除通常于生产单位范围内的废弃

物。

将废弃物用于、再利用及回收利用于原始目的或其他目的,如原料或物料回

收。

将废弃物销毁、脱毒并中和为有害性较低的物质。

以安全及受控的方式将废弃物排放到空气、水或地面,通常涉及减量、封装、

浸出防堵及监测技术,以使其无害化。

本集团通过设定适当目标和指标,寻求持续改进废弃物管理表现。本集团已分配足够的资源及设施,以减少其运营

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并推行有效的废弃物管理常规。

将对无害废弃物落实工地分类设施。可再利用或回收利用的经分类物料将储存在临时仓库以待运送至指定回收设

施。不适宜的物料则于指定公众垃圾区或堆填区处置。通过实施以上措施,预期每年无害废弃物可降低

3%

于报告期内,我们已在适用项目中实现避免废弃物及回收利用的目标,该等项目遵守

BEAM Plus

评级系统并持续获

授香港绿色机构认证减废证书。

有关废弃物管理的详细关键绩效指标数据,请参阅本报告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消除 •
• 从源头减少
• 再利用╱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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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废弃物管理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产生任何有害废弃物。然而,本集团亦已制定管理及处置有害废弃物的指引。我们已办理

各项目的化学废弃物产生者登记手续,施工活动产生的所有化学废弃物已适当张贴标识、包装并临时存放于工地的

指定化学废弃物储存区域内。所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均由获得许可证的废弃物收集员收集,然后运送至获得许可证

的化学废弃物处理工厂,确保按照监管要求进行适当及安全的处理。

根据相关法规,任何石棉废弃物将作为化学废弃物进行处理、储存及处置。我们聘请专家采集样本,对这些样本进

行检测,确定是否为含石棉物料。如果发现含石棉物料,则将聘请专业承包商清理该等含石棉物料。石棉物料已运

至化学废弃物处理中心或其他获得许可证的工厂进行处置。

无害废弃物管理方面应考虑以下方案:

彻底消除废弃物。

通过变更流程或程序,避免产生、减少或消除通常于生产单位范围内的废弃

物。

将废弃物用于、再利用及回收利用于原始目的或其他目的,如原料或物料回

收。

于报告期内,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理概无出现任何违规情况。我们将继续实施最佳惯例,维持杜绝不正当排放有害废

弃物的目标。

资源使用

本集团竭力减少资源使用,主要是能源及水,以便减少开支,促进其以环保、经济可行的方式长期运营。我们致力遵

守以下原则:

降低能耗:制定目标减少所有运营环节的耗能量。

持续改进:确保能源绩效不断提高。

资源分配:部署必要信息及资源,以实现我们的能源及用水节约目标。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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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考虑:考虑于设计中提高资源利用,改造我们的设施、设备、系统以及流程。

节能采购:获得及利用节能产品与服务。

包装材料再利用:泡沫板及纸板等包装材料退回材料供应商作再利用。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无用于成品的包装材料。

有关资源消耗的详细关键绩效指标数据,请参阅本报告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用水

本集团的耗水量主要来自工作场所及工地的日常用水。尽管用水对我们的运营影响极小,且我们在获取合适水源方

面未面临任何挑战,但我们仍将水资源管理视为一项重要议题,并致力于提高用水效率。

本集团已于工地及办公室实施了多项节水措施,以提高用水效率。于建筑工地,废水经化学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

一般洗涤用途。此外,建筑废料会被洒水湿润并通过垃圾槽运输,以抑制粉尘。工人定期接受节水操作规范培训。另

外,建筑工地及办公室已在适当位置安装节水装置,包括双冲式抽水马桶、感应式小便池、一级水效标签装置、自动

感应水龙头及漏水传感器。我们每月监控用水量,以发现提高用水效率的机会。

通过以上举措,预期本集团总耗水量每年将降低

3%

我们致力减少废水排放,以尽量减轻地表径流造成的污染。工地在排放废水之前,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如废水处理

系统、沉淀池、中和池、除油池、化粪池及截沙池等对废水进行处理,使之符合环境保护署(「环境保护署」)废水排放

许可证中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安排对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及清理,确保其正常及有效运行。

此外,我们已收集于指定排放点排放的废水样本以供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

HOKLAS

」)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水平

不超过环境保护署废水排放许可证规定的限值。通过制定该等控制措施,本集团于报告期内概无收到有关水资源问

题的投诉或定罪,亦无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耗能量

本集团已实施一系列措施,以减少建筑工地及办公场所的耗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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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筑工地,本集团在工地办公室部署了一级能效标识空调及能源之星标识电脑,以在不影响性能的情况下尽量减

少能源使用。在关键区域(如工地入口、过道及作业区)策略性安装

LED

射灯及

T5

荧光灯管照明,在提供充足照明的同

时,较传统照明大幅降低耗电量。清晨或深夜作业时配备太阳能手电筒以保障安全。工地办公室安装定时器调节用

电,避免非工作时间的不必要耗电。此外,本集团多个建筑项目加入

BEAM Plus

LED

绿色建筑认证计划,推广环保

设计与节能特性。

在办公室,本集团采取了类似措施,包括安装

LED

射灯、

T5

荧光灯管照明、一级能效标识空调及能源之星标识电脑。

此外,办公室的节电措施还包括:设置独立开关控制不同的照明及空调区域,以便进行局部作业。鼓励员工于午餐

时间内关闭或于非峰荷时间关闭一部分电灯及空调,并于复印机处于未用状态时将其设置为休眠模式。

本集团已于其办公室实施全面的物联网(「

IoT

」)系统,以监控及优化耗能量。该系统由一个收集各办公室区域实时移

动及亮度数据的传感器及智能设备网络组成。通过分析该数据,系统可主动调节能源使用,提升能源效率。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整体电力使用每年可以降低

5%

环境及天然资源

为促进建筑项目内的可持续性,我们致力于节约天然资源及保护环境。我们深知建筑活动可对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影

响,并致力于在交付高质量项目的同时尽量减少我们的环境足迹。

噪音管理

由于我们的大部分项目是在城市地区开展,减轻噪音的影响是我们环境管理的关键。我们意识到对附近社区的潜在

干扰,已在项目中采取若干噪音缓解措施。

根据《噪音管制条例》(第

章),噪音建筑工程仅可于上午七时正至下午七时正的一般准许时段进行。除非环境保

护署发出建筑噪音许可证,否则不得于公众假期或星期日进行建筑工程。

为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影响,本集团在建筑工地周边安装可移动噪音屏障或隔音罩。这些屏障经策略性布置,可防止

噪音影响附近敏感区域(如住宅楼、学校及医院)。本集团优先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如使用手持电镐而非气动破碎

机以减少噪音。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本集团于指定地点进行定期噪音监控,分析数据以确保施工活动在不同条件下均符合允许噪音限值。本集团建立了

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并与邻近社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噪音相关问题。为进一步降低噪音影响,本集团精心

规划施工活动时间,尤其是高噪音作业,以避开敏感时段。例如,在学校附近,嘈杂的施工作会安排在非教学时段

进行。

于报告期内,概无接获有关噪音污染的投诉。

树木保护

作为环境管理过程的一部分,我们对建筑工地进行两月一次的树木调查,以监督树木状况及确保持续的保护及维护

工作行之有效。

我们已聘请注册树艺师进行详细调查,记录种类、尺寸、健康状况、结构及景观价值,随后编制调查报告。报告中列

出建立树木保护区、修改场地围挡以容纳树木及持续监督等具体步骤。通过对树木状况进行全面建档及规定清晰的

保护行动,调查报告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透明度,以了解建筑工地周围的自然环境如何受到影响及管理。

气候变化

本集团知悉气候变化的影响及提升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及准备状态的重要性,因其为我们的所有业务营运带

来各种风险及机遇。于报告期内,我们参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

TCFD

」)建议增强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

遇的披露。

管治

在本集团内部,我们认识到迫切需要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并致力将与气候相关的责任融入我们现有的环

境、社会及管治理体系中。

董事会负责监督我们整体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战略及表现,也直接监督与气候相关的事务。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

小组负责收集及整理与气候相关的材料及资料。该小组定期向审计委员会及合规部门汇报,为他们提供有关气候变

化领域的准确及最新资料。

策略

本集团非常重视管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因其业务性质特别容易受到这些风险的影响。我们将这些风险管理纳入日

常运营中,制定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工作安全指南及应急管理政策,以确保为我们的雇员及工人提供充分的指导

及支持,保护他们免受极端天气条件下的职业风险,并提供预防措施以减轻因恶劣天气而导致的本集团财产损失。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我们已辨识出与我们业务运营相关的气候风险,并从短期(

年内)、中期(

3-6

年)和长期(

年以上)三个层面辨识出

其影响时间范围。我们亦列出了为管理这些问题所采取的行动,如下表所示:

风险种类子类别风险描述时期风险影响缓解及适应策略

物理风险

急性风险

暴风雪、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

事件,可能扰乱本集团的正常营

短期

因强风、台风、洪水及其他天气

事件导致基础设施损坏

由于项目延误而导致收入减少

用于缓解措施的资本支出增加

由于健康及安全事件而导致运营

成本增加

为雇员进行预防性培训及应急演练

必要时实施弹性工作安排

进行气候风险评估及气候抗逆设计研究

推动使用节能系统

如有可能,为设施配备水箱

保持冷却设备状况良好

购买财产及意外险

慢性风险

气候因素长期变化,如温度变

化、海平面上升及水资源短缺,

可能扰乱本集团的正常营运

中长期

由于健康问题增加而导致人力成

本上升

开展健康及安全宣传活动,促进预防中暑

审查工人的工作时间,改善工作条件

过渡风险

政策及法律

严格的气候相关法规可能会提高

合规要求

中短期

合规及运营成本增加

本集团未符合要求情况下的法律

程式及处罚

致力于可持续发展倡议,并遵守所有适用

的法律及法规

技术

现有的技术可能过时,或新技术

可能打破我们的商业模式

中长期

我们的现有技术过时,或新技术

破坏我们的业务模式

采购新技术的资本支出增加

投资于研究及开发

及时了解市场上最新的智能建造技术

市场

不断变化的消费者趋势和利益相

关者需求可能需要采用绿色实践

中长期

未能预见并应对消费者趋势及偏

好的变化

利益相关者对应用绿色实践的需

求增加

及时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可持续性措施

数字化运营并实施节能倡议

提升与客户及利益相关者的沟通能力

继续实施经认证的

ISO

管理系统

声誉

在应对气候相关问题方面感知不

足可能损害社会责任的承诺

中长期

因失去客户信任或利益相关者支

持导致收入减少

加强报告及沟通的透明度

围绕可持续性及道德实践建立强大品牌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风险管理

物理气候风险可能危及本集团资产的完整性或直接干扰我们的服务交付。本集团已制定一系列措施来增强其业务

的弹性,包括应对极端天气或紧急情况的应急计划,涵盖我们项目的地点。

过渡风险,源于政策变化、技术发展、数字化、供需影响引起的相关风险以及因公众观感而带来的声誉风险,可能会

增加运营成本及法律风险。本集团已确定相关风险,并将继续监控市场动态及政策。本集团还计划根据市场需求进

行投资,并将此作为长期发展机会。

多年来,我们一直抓住各种机会拓展业务,加速转型,让本集团更智能、更环保、员工及使用者更安全,并已经实施

自动化及利用数字平台举行线上会议等措施,以减少疫情期间的碳足迹。透过该等措施,我们的设施可更持久及高

效。

指标及目标

我们的目标是到二零二七年将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约

%,并确保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在二零三零年或之前符合当

地要求。我们的目标是在二零五零年前实现香港的碳中和。我们致力于持续改善我们的能源效率,应用专业知识来

提高现场效率,并保持高效的管理支持以维护本集团的声誉。

建筑工地和办公室的用电是我们整体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我们致力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业务活动

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层面关键绩效指标单位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A1.1

排放物氮氧化物(「

NOx

」)千克

6.526.26

硫氧化物(「

SOx

」)千克

0.210.19

颗粒物(「

PM

」)千克

0.480.46

A1.2

温室气体范围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燃料燃烧吨二氧化碳当量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范围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已购电力吨二氧化碳当量

能源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密度

吨二氧化碳当量,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0.340.50

A1.3

有害废弃物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吨

空气污染及能源间接排放量是根据香港联交所发行的《如何编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计算。

密度是按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吨数除以排放量计算。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关键绩效指标单位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A1.4

无害废弃物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吨

20,11318,163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密度吨二氧化碳当量,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惰性废弃物吨

19,23317,533

工地

19,23317,533

总部吨

非惰性废弃物吨

工地吨

总部吨

分类设施吨

工地吨

总部吨

A2.1

能源电力

千瓦时

201,100210,005

电力消耗密度千瓦时,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工地千瓦时

146,100154,143

总部千瓦时

55,00055,862

柴油

5,8007,641

柴油消耗密度升,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工地升

5,7727,611

总部升

汽油

12,18010,165

汽油消耗密度升,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工地升

2,6802,431

总部升

9,5007,731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的密度是按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产生无害废弃物吨数计算。

工地是指报告期内进行或已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报告期内共有

个工地。由于建筑行业的周期性,工地在不同的报告年度可能会有所不同。

电力消耗密度是以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消耗的消耗电力千瓦时数来计算。

消耗柴油密度是以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消耗的消耗柴油吨数来计算。

消耗汽油密度是以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消耗的消耗汽油吨数来计算。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关键绩效指标单位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A2.2

水吨

5,2005,036

水消耗密度

吨,

每百万港元收益计

工地公吨

5,2005,036

总部公吨

B1.1

雇员按性别划分

男性人

女性人

按年龄组别划分

岁以下人

岁人

岁以上人

按雇员类型划分

永久人

合约人

按区域划分

香港

B1.2

员工流失率

总体

%35.7%26.9%

按性别划分

男性

%33.33%27.6%

女性

%43.08%25.5%

按年龄组别划分

岁以下

%17.5%24.1%

%35.2%24.6%

岁以上

%42.1%29.8%

按区域划分

香港

%35.7%26.9%

B.2.1

因工死亡的人数及比率须予呈报事故数量件

因工死亡的人数人

因工死亡的比率因工死亡的人数╱

1,000

名雇员及工人

B2.2

因工伤损失工作日因工伤损失工作日

工伤事件数件

耗水密度是以报告期内每百万港元收益所消耗的用水吨数来计算。

在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员工流失率作出了修订。员工流失率

=

流失员工总数╱(报告期初员工总数

+

报告期内新入职员工总数)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层面关键绩效指标单位二零二四╱

二五年

二零二三╱

二四年

B3.1

受训雇员比例受训雇员总数的百分比

%16%22%

按性别划分

男性

%72%90%

女性

%28%10%

按雇员职位划分

经理或以上

%17%14%

主任或以上

%66%48%

操作员╱后勤支援

%17%38%

B3.2

平均培训时数每位雇员平均培训时数时

5.265.5

按性别划分

男性时

2.95.9

女性时

12.94.5

按雇员职位划分

经理或以上时

18.210.0

主任或以上时

1014.8

操作员╱后勤支援时

42.51.9

B5.1

供应商数目按地区划分

香港名

中国大陆名

分包商数目按地区划分

香港名

1,2601,380

中国大陆名

B6.1

因安全及健康理由而被

召回的已售或已付运产

品总数的百分比

因安全及健康理由而被召回的已售或已付

运产品总数的百分比

%00

B6.2

收到产品相关投诉数量收到产品及服务相关投诉数量宗

B7.1

有关贪污的法律案件已结贪污案件数目宗

B8.1 &

B8.2

社区投资捐赠总额港元

115,00098,600

义工总时数时

义工总数人

在报告期内,培训百分比和培训时数的更新和计算参照了香港联交所发布的《如何编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附录三:社会关键绩效指标

汇报指引》。因此,与往年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A.

环境

层面

A1

: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

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营运中之环保意识

关键绩效指标

A1.1

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1.2

直接(范围

)及能源间接(范围

)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吨计

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1.3

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

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1.4

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

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1.5

描述所订立的排放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指标及目标

关键绩效指标

A1.6

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废弃物管理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层面

A2

: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

A2.1

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量

(以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

计算)。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2.2

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A2.3

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

取的步骤。

耗能量

关键绩效指标

A2.4

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及所订立的用水效益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用水

关键绩效指标

A2.5

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每生

产单位占量。

资源使用

层面

A3

: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环境及天然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

A3.1

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

理有关影响的行动。

环境及天然资源

层面

A4

: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

相关事宜的政策。

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

A4.1

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

宜,及应对行动。

气候变化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B.

社会

雇佣及劳工常规

层面

B1

: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

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雇员及人才管理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关键绩效指标

B1.1

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

的雇员总数。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1.2

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层面

B2

: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职业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

B2.1

过往三年各年(包括报告年度)发生因工作关系而死亡的

人数及比率。

职业健康与安全

&

关键绩效

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2.2

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职业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

B2.3

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

方法。

职业健康与安全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层面

B3

: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

训活动。

雇员培训及发展

关键绩效指标

B3.1

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等)划分的

受训雇员百分比。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3.2

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层面

B4

: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雇员及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

B4.1

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雇员及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

B4.2

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雇员及劳工准则

营运惯例

层面

B5

: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

B5.1

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5.2

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商

数目、以及有关惯例的执行及监察方法。

供应商及分包商参与

&

供应

商及分包商监察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关键绩效指标

B5.3

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

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供应商及分包商参与

&

供应

商及分包商监察

关键绩效指标

B5.4

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

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负责任的采购

层面

B6

: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

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产品质量保证、职业健康与

安全、知识产权、市场推广

及标签

关键绩效指标

B6.1

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

百分比。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6.2

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6.3

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及标签

关键绩效指标

B6.4.

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式。产品质量保证

关键绩效指标

B6.5

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

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主要范畴、层面、一般披露

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对应章节

层面

B7

: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

料。

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

B7.1

于报告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

案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关键绩效指标

B7.2

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举报

关键绩效指标

B7.3

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廉洁文化

社区

层面

B8

: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

活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

B8.1

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

化、体育)。

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

B8.2

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关键绩效指标绩效概要


董事会报告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提呈其报告连同本集团于年内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作为总承建商提供

(i)

楼宇建造服务;

(i)RMA

工程服务及

(i)

设计及建造服务。

本集团于年内按业务划分的分部资料之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于年内的经审核综合业绩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于本年度,本公司并无作出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业务回顾

本集团公正的业务回顾以及有关本集团于年内表现及与其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相关的重大因素之讨论及分析分别

载于第

页之「主席报告」及第

页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详情载于第

页之「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及董事会报告第

页。有关本集团财务风险管理之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2(b)

。本公司业务之

可能未来发展迹象载于第

页之「主席报告」及第

页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环境政策及成效

本集团致力于尽量减低业务活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任何负面影响。本集团已建立一套环境管理系统,并自二零九

年起获

SGS

认证为符合

ISO 14001:2015

之规定。

本集团已采取以下环保措施,以确保适当的环境保护管理及于日常营运中符合法定要求:

订立环保目标及宗旨,并定期检讨有关目标及宗旨;

于部署建筑计划时以尽量减低对环境的影响及设立环保建筑工序为优先考虑;

监察所有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地盘运作,并确保遵守本集团所须遵守之环境法例、法规及规定;

鼓励于地盘减少弃置及排放建筑废弃物、尘埃、噪音及水污染;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于选择聘任合适的分包商及供应商时考虑分包商及供应商之过往环保表现;

向工人、分包商及供应商提供教育及培训,以确保彼等以环保及负责任的方式进行运作;及

鼓励客户、工人、分包商、供应商及公众就改进环境管理系统作出反馈及提出建议。

于年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环境索偿、诉讼、处罚、行政或纪律处分。有关本集团环境政策及表现的进一步资料,

详见本年报第

页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深明遵守监管要求对维持由各政府部门及半政府机构授予之牌照及若干有关建筑之资格之重要性,亦深知

未能遵守有关要求或会导致

(i)

于现行的承建商注册制度下从承建商名列之所有类别或特定类别中除名;

(i)

暂停于承

建商名册之所有类别投标;及

(i)

终止业务之风险。本集团一直分配人力及资源以确保持续遵守有关规则及法规,并

透过有效沟通与相关政府机构维持友好工作关系。

本集团已就采购过程、程序及常规是否符合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生效的新竞争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作出检讨。

由于既有方针已符合有关条例之精神及规定,故毋须作出重大修订。

为确保遵守竞争条例,本集团已为员工提供培训。本集团亦已为管理层及员工加强提升安全意识的措施,以防发生

有违安全法规之意外。

本集团在资料披露及企业管治方面亦符合开曼群岛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法(二零一三年修订版)、上市规则及证券及

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规定。

与雇员及分包商之重要关系

本集团之成功有赖(其中包括)主要持份者(包括雇员、股东及分包商)的支持。

雇员乃本集团最重要及最珍贵的资产。本集团之人力资源管理宗旨为透过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实行全面的

表现评核系统以及合适的激励奖励及认可员工,并透过于本集团内部提供适切的培训及事业晋升机会,推动事业发

展及进步。本集团其中一项企业目标乃为股东提升企业价值。考虑到本集团的资金充裕程度、流动资金状况及业务

拓展需要,本集团致力于促进业务发展以改善本集团财务表现,倘达到可持续盈利增长,则于可见将来藉稳定支付

股息回报股东。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由于分包可最大限度地减少主承建商直接聘请的雇员人数、增强工人流动性及带来成本效益,分包于香港楼宇建筑

服务及

RMA

工程服务行业十分普遍。因此,与分包商维持良好关系极为重要。本集团已与分包商建立长期业务关

系,并对彼等进行密切监察及监督。

年内的五大分包商(以服务收费计)已经与本集团维持为期介乎

年之业务关系。透过往与分包商的往来,本

集团已充分了解彼等之专门技术及长处,存置可达到我们的安全及品质标准的认可分包商内部名单。

客户

年内,商机主要来自查阅不同政府部门在宪报刊登的投标邀请,或私营界别客户发出之投标邀请。

主要客户包括政府、半政府机构、大学、学校、各类机构及私有物业的业主立案法团。年内,来自本集团五大客户的

收入约为

391,1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43,300,000

港元),占总收入的约

97.7%

(二零二四年:

94.3%

)。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的业绩及业务营运可能受多个因素影响,而本集团所面对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载列如下:

大部分收入均来自透过竞争激烈的投标获得之合约。概不保证现有合约可于届满后延续,或本集团可获得新合约以

维持或拓展业务。

香港有众多合资格楼宇建造服务供应商及

RMA

服务供应商。楼宇建造服务供应商及

RMA

服务供应商须取得《建筑

物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项下的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牌照,并须取得其他必要牌照(视乎有关项目所需的技能及

技术能力而定)。新参与者如达致所需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及技能,并获发所需的牌照,即可与我们竞争。鉴于竞争者

众多,本集团面临沉重的下调定价压力,而这会使我们的利润率下降。

因此,倘本集团无法有效地进行竞争或维持我们于市场内的竞争力,则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将会受到不利影

响。

本集团继续利用其各项牌照及资格以及于建筑行业的丰富经验,巩固并扩张在香港公共建筑行业及

RMA

服务的市

场份额。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可能因项目所采用的付款惯例而有所波动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分别约为

31,400,000

港元及

32,100,000

港元。作为

总承建商,本集团通常于进行工程初期阶段产生净现金流出,原因为本集团须在客户付款之前预先支付开办支出。

客户会于工程开始及该等工程及款项经客户的建筑师核实后支付进度款项。因此,特定项目的现金流量将随著工程

进度从初期的净流出逐步转为累计净流入。

本集团在任何特定的期间承接多个项目,而特定项目的现金流出可由其他项目的现金流入弥补。倘本集团于某段时

间内承接太多需要投放大量初期开办成本的重大项目,而于同一时间其他项目并无现金流入,则我们相应的现金流

量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资金及现金流量状况,尤其是近年不断上涨的分包费用。于物色及把握涌现机遇的过程中,

本集团将继续有选择性及谨慎地将资源集中投放于本质上盈利能力较高的项目中。本集团将继续专注发展内部监

控系统,以确保拥有充裕的现金流量以持续满足资本需求,并在最大限度内节省成本。

绝大比例的收入及贸易应收款项来自主要客户

年内,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约占总收入的

97.7%

(二零二四年:

94.3%

)。本集团将透过拓展

RMA

服务及楼宇建造服

务至涵盖设计及建造项目拓展客户基础。

本集团收回贸易应收款项可能需时甚久

本集团一般会参考其上月已完工程的价值每月向客户收取进度款。一般而言,已完工程的价值乃由客户的建筑

师开具临时证书,证明上月的工程进度并予以评估。

与行业惯例一致,客户一般会订立从进度款中扣留保固金的合约条款,以确保本集团妥为履约。就政府及半政府机

构合约而言,各阶段保留的经核实价值通常为进度款的

1%

,惟以保固金不超过合约总金额的

1%

为限。就私营界别

客户的合约而言,于各阶段保留的经核实价值通常介乎

5-10%

,惟以保固金不超过合约总金额的

5%

为限。一般而

言,保固金将于保固责任期届满后发还予本集团,惟须经客户的建筑师确认对我们的工程满意。

概不保证本集团可按时获全数拨付进度款,亦不保证客户会准时及全数将保固金或任何日后之保固金发放予本集

团,或有关付款惯例产生的坏账水平可维持于与年内相同的水平。倘客户未能准时及全数汇款,则我们日后的流动

资金状况或会受到不利影响。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会对有关客户进行信贷调查,当中包括进行信贷查询、对其财务资料进行评估及审阅

以及就潜在客户向业务伙伴征询意见。授出的信贷水平不得超过董事预设的水平,且批准向客户提供信贷融资须以

书面形式进行记录。本集团亦对客户进行持续的信贷评估。此外,我们的会计部门遵循一套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

后续行动收回应收款项。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附属公司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详情(包括主要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年内之储备变动分别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可分配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开曼群岛适用法定条文计算之可供分配予本公司拥有人之储备为约

35,671,000

元(二零二四年:

37,405,000

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于年内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慈善捐款

本集团于年内作出之慈善及其他捐款达

11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8,000

港元)。

优先购买权

细则或开曼群岛(即本公司注册成立所在之司法权区)法律项下并无存在优先购买权。

税务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本公司股东因其持有本公司证券而享有的任何税务减免。

本集团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资产及负债之概要载于本年报第

页。

股本及股权挂钩协议

本公司年内股本变动详情(如有)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除「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概无股权挂钩协议于年内订立或于年末存续。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

于年内及其后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名列如下:

执行董事:

林健荣先生(主席)

薛汝衡先生

林治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邓智宏先生

黄广安先生

谢庭均先生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获委任)

根据细则第

16.18

条,在每年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董事中三分之一人数之董事须轮席告退,但每名董事须至少每

三年轮席告退一次,在确定董事人数及轮席告退的董事时,并不考虑根据细则第

16.2

条须膺选连任的任何董事。因

此,薛汝衡先生,林治平先生及黄广安先生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而彼等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二零

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邓智宏先生、黄广安先生、谢庭均先生及杨卓姿女士)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

发出有关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属独立。

董事履历

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

董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已经与全体执行董事订立为期

年之服务合约。合约将于其后继续生效,除非及直至其中任何一方透过向另

一方发出不少于六个月书面通知而予以终止。

此外,本公司已经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为期

年之委任函,其将继续生效,除非及直至其中任何一方予以终止。

本公司概无与拟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订立本公司于一年内不可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

而予以终止的服务合约。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及与控股东的重大合约

概无由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订立,而董事或与董事关连的实体于其中直接

或间接拥有重大利益之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存续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而年内亦概无有关控股东(定义见

上市规则)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本公司或任一附

属公司与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间亦概无重大合约。

管理层合约

年内,除与董事的雇佣合约及╱或服务合约外,概无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所有或任何重大部分业

务之管理及行政合约。

董事酬金

年内按记名基准之董事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a)

薪酬政策

本公司主要参考市况以及本公司及个别员工(包括董事)之表现定期检讨薪酬政策。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

薪酬待遇乃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检讨,有关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企业管治报告「薪酬委员会」一段。

本公司向全体雇员提供全面的福利待遇以及职业发展机会,包括退休计划、购股权计划、医疗保险、其他保险、内部

培训、在职培训、由专业团体及教育机构举办的外部研讨会及活动。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据此,本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派股息,并与其股东分享溢利。派息率将

由董事会经考虑本公司财务业绩、未来前景及其他因素后全权酌情决定或建议(倘适用),并受以下各项所规限:

本公司细则;

开曼群岛法例项下适用限制及规定;

本公司不时受其约束的任何银行或其他融资契诺;

本公司的投资及营运需求;及

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因素。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股权挂钩协议

除下文所披露的购股权计划以外,本公司于年内概无订立及于报告年度末亦未存续任何

(i)

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

行股份或

(i)

要求本公司发行股份之股权挂钩协议。

购股权计划

以下为购股权计划之主要条款概要。

(1)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及挽留最佳人员、向本集团雇员(全职及兼职)、董事、咨询人或顾问提供额外奖励,并推

动本集团创出佳绩。

(2)

参与者及符合资格的基准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根据其认为适合的条款,向本集团雇员(全职或兼职)、董事、咨询人及顾问、或本集团任何

主要股东授出购股权,使彼等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按下文第

(3)

段计算的价格认购董事会可能厘定的股

份数目。

董事会(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视乎情况而定)可不时根据个别参与者对本集团的发展及增长所作出或可能作出

的贡献决定获授任何购股权的任何参与者的资格基准。

(3)

股份价格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股份认购价由董事会全权厘定并通知参与者,但不得低于下列最高

者:

(i)

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收市价;

(i)

股份于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

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平均收市价;及

(i)

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的面值。

(4)

授出购股权及接纳要约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限于发出有关要约日期(包括当日)起七日内接纳。购股权的承授人须于接纳要约时就获授

的每份购股权向本公司支付

1.00

港元(无指定截止日期)。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5)

股份数目上限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就此而言,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或

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已失效的购股权)而可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出本公司股份于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在联交所

GEM

上市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于本年度初及本年度末,根据购股权计划

可供发行的股份数目为

80,000,000

股,相当于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的

1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

及结束,根据购股权计划授权可供授予的购股权数目为

80,000,000

份。本公司可随时经股东批准及刊发通函及

根据上市规则更新此上限,但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尚未行使购股

权而可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批准更新上限当日已发行股份的

10%

,而就此而言,之前根据购股权

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尚未行

使、已注销、已失效或已行使的购股权)不会计算在内。上述情况的前提条件为,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

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所有购股权而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

股本的

30%

(6)

每名合资格人士的配额上限

直至授出日期止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任何承授人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

使的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1%

。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未设立服务提供者

分项上限。任何额外授出超逾该上限的购股权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且该承授人及其紧密联系人士

(或其联系人士(倘该承授人为关连人士)须放弃投票。在此情况下,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载有承

授人的身份、将授出的购股权(及之前已授予有关承授人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及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其他

资料。将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包括认购价)须于本公司股东批准前厘定,而计算认购价时,为建议额外授

出购股权而举行的董事会议当日视为授出日期。

(7)

行使购股权的时限

承授人可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期间,随时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行使购股权,惟有关期间不得超过由授出日

期起计十年,并受有关提前终止条文所规限。除董事会另行厘定及于要约中指出外,承授人毋须于任何最短期

限持有购股权,亦毋须于授予彼的购股权行使前达至任何表现目标。

(8)

归属期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就向参与者授出购股权施加任何其认为合适之条件,包括归属期(如有)。

(9)

购股权计划期限

购股权计划将于购股权计划获采纳当日(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起计

年内有效。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股权计划的余下年期约为六个月。

自购股权计划获采纳日期起,概无任何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投购覆盖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之适当保险,以保障本集团董事及高级职员免于本集团业务所带来的风险。

根据细则,董事将获以本公司资产及溢利作为弥偿保证及担保,使其不会因彼等于执行或有关执行其职责时作出、

同意或遗漏的任何行为而将会或可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赔偿及开支而蒙受损害。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之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及第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

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

(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记录于该条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

(i)

按上市规则附录

D2

条规定根据上市规则附录

C3

载列之上市

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股东姓名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股权百分比

(附注

林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

580,000,000 (L) 72.5%

(L)

指好仓。

附注:

(1) Chers Mate Holding Limited

(「

Chers Mate

」)为该等股份的注册及实益拥有人。林先生实益拥有

Chers Mate

之全部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林先生被视为于

Chers Mate

所持有的

580,000,000

股份中拥有权益。

(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

800,000,000

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

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登记拥有

(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及第

分部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

(i)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记录于该条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

(i)

按上市规则附录

D2

条规定的标准守则

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购入股份之权利

除于上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及「购股权计划」各段所披露者外,于年内

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或任何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获授可透过购入本公司股份

或债权证而取得利益之任何权利,或彼等并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同系

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安排,以致董事可购入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有关权利。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就董事所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列人士(并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将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

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及第

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将记录于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及╱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于所有情况下在

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

5%

或以上的权益:

股东姓名╱名称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股权百分比

(附注

Chers Mate

(附注

)实益拥有人

580,000,000 (L)72.5%

郑佩华女士(附注

)配偶权益

580,000,000 (L)72.5%

(L)

指好仓。

附注:

(1)

林先生实益拥有

Chers Mate

之全部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林先生被视为于

Chers Mate

所持有的

580,000,000

股份中拥有权益。

(2)

郑佩华女士为林先生之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郑佩华女士被视为于林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拥有权益之相同数目股份中拥有

权益。

(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行股份数目为

800,000,000

股。

林先生、

Chers Mate

及郑佩华女士之间存在

580,000,000

股份的重复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及第

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拥有将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及╱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集团任

何其他成员公司之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

5%

或以上的权益。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股东于大多数证券之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有关主要股东的权益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其他人士个别及╱或共同地有权于本公司

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

5%

或以上投票权,而能以切实可行的方式指示或影响本公司的管理。

主要客户及分包商

年内来自本集团主要客户之销售额百分比如下:

最大客户

40.4%

五大客户

97.7%

年内归属于本集团主要分包商之分包费用百分比如下:

最大分包商

6.0%

五大分包商

14.7%

概无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超过

5%

股本者)于本集团年内

的任何五大分包商中拥有权益。

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于本年度购买、销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股份(包括销售库存股份)。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规管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本公司对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

认,于本年度内,彼等已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年内,董事或本公司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被视为

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及╱或致令或可能致令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之业务

中拥有任何权益,而须根据上市规则予以披露。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其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修订,自二零一九年一

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其中包括)检讨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审阅本公司的财务资

料、监察本公司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并监督本公司之关连交易。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

成,即谢庭均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邓智宏先生及黄广安先生。本集团于本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

委员会审阅,而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业绩乃遵循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法定要求而编制,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之重大关联方交易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且该等交易并非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得之公开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于年内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已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百分比。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实行良好企业管治常规。有关本公司采纳的主要企业管治常规的资料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企业管

治报告。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报告(续)

董事资料变动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1)

条,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之董事资料变动如下:

执行董事林先生

(i)

由香港建造商会长调任为香港建造商会永远监督,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及

(i)

不再担

任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强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员,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执行董事林治平先生已获委任为

(i)

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i)

建造业议会青年事

务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三年起出任;及

(i)

香港建造商会青年会第一副主席,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卓姿女士已获委任为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有关本年度董事酬金之资料,请参阅本年报综合财务表报附注

6(a)

。于本年度,董事酬金之变动载列如下:

(1)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林先生之薪金由每月

160,000

港元减少至

152,000

港元,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起生

效。

(2)

执行董事薛汝衡先生之薪金由每月

160,000

港元减少至

153,000

港元,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3)

执行董事林治平先生之薪金由每月

117,500

港元减少至

113,500

港元,自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而召开有关大会之通告

将按照上市规则所规定之方式适时刊登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期后事项

本集团于本年度结算日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无重大事项。

独立核数师

年内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核,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将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意续聘。

董事会已参照审核委员会之建议,并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有关续聘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

司独立核数师之决议案。

本公司于过往三年并无更换核数师。

代表董事会

主席兼执行董事

林健荣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致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已审核列载于第

页至第

页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之综合财

务报表,当中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说明资料。

本核数师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

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

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本核数师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本核数师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

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

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本核数师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本核数师相信,本核

数师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本核数师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务请 阁下垂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当中显示 贵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净亏损

51,358,000

港元,导致经营现金净流出及现金与现金等值项目减少净额分别为

63,833,000

港元及

685,000

港元。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

80,536,000

港元以及 贵集团银行借款总额

154,420,000

港元须于十二个月内偿还并分类为流动负债,而 贵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31,381,000

港元。

贵集团能否持续经营取决于其能否维持最低限度的经营现金流出量及充足的融资源,以履行到期之财务责

任。 贵集团正通过持续监控银行借款使用情况并确保遵守贷款契约,积极改善流动性及现金流量(详情载于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

3.1

),从而确保 贵集团拥有足够财务资源为其营运提供资金,并履行自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起至少

十二个月内到期之财务责任。

董事已计及可用的未动用银行融资,以满足 贵集团之营运及融资需求,并认为将有充足财务资源可用于为 贵集

团之营运提供资金以及于到期时(自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起至少十二个月内)履行 贵集团财务责任。因此,综合

财务报表乃按 贵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然而,该等情况连同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所述的其他事宜显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虑。本核数师的意见并无就此事项进行修改。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本核数师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本核数

师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本核数师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本核数师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建筑合约之收入及成本

本核数师已将确认建筑合约之收入及成本识别为一项关

键审计事项,乃由于管理层使用估计厘定未完成建筑合

约的合约收入及预算成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贵集团建筑合

约产生收入

400,16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57,992,000

港元)并产生直接成本

391,90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27,763,000

港元)。

贵集团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合约收入及相关直接成本。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所讨论, 贵公司董事根据按

照所涉及主要分包商、供应商或卖方提供的报价所得出

不时产生的直接劳工成本、分包费用及材料成本金额以

及 贵公司董事的经验估计直接成本。估计变动或实际

结果将影响收入及╱或直接成本的确认。

本核数师就确认建筑合约之收入及成本执行的程序包

括:

了解及评估管理层有关估计合约收入、预算成本

及厘定建筑合约完成状况的流程;

与合约及工程更改令(如有)、建筑师的指示或其

他形式的协议或其他通讯核对总合约价值(按抽

样基准);

参照剩余成本占实际产生成本的比例或经外部测

量师证明认证的工程百分比,抽样评估各建筑合

约的完工情况,从而评估计总合约成本的合理

性;及

通过抽样核查证明文件(包括于年结日前后向分

包商╱供应商╱卖方发出之证书以及彼等的通讯

或其他文件)评估相关项目的进度,以检测迄今

为止确认的合约成本。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年报内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本核数师就此发出的核数师

报告。

本核数师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本核数师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保证结论。

在本核数师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本核数师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

表或本核数师在审核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有重大不符,或者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基于本核数师已执行的工作,如果

本核数师认为其他资料有重大错误陈述,本核数师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没有本核数师须予报告的情况。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真实而公允的

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必需的内部

控制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

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本核数师的目标,是对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

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按照本核数师所协定的应聘条款出具载有本核数师意见的核数师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

其他目的。本核数师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

按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

个别或整体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本核数师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态度。本核数师亦:

识别及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以及取得充足和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本核数师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比较因错误而导

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为高。

了解与审核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资料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并根据所得的审核凭证,决定是否存在与事件或情况有关

的重大不确定性,而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如果本核数师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资料的关注。假若有关的披露资料不足,

则修订本核数师的意见。本核数师的结论是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

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继续持续经营。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及事项。

计划及执行集团审核以就 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料获取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以据此形成对

集团财务报表的意见。本核数师负责指导、监督及执行为集团审核进行的审核工作。本核数师对审核意见承

担全部责任。

本核数师与治理层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事项,包括本核数师在审核期间

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本核数师亦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本核数师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所有可能合理

地被认为会影响本核数师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

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本核数师决定哪些事项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

项。本核数师会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对某件事项作出公开披露,或在极端罕见的情

况下,若有合理预期在本核数师报告中传达某事项而造成的负面后果将会超过其产生的公众利益,本核数师将不会

在此等情况下在报告中传达该事项。

负责此审核项目与签发独立核数师报告的项目合伙人为温慧雅(执业证书编号:

P07315

)。

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00,168
(391,900)
8,268
2,107
(183)
(34,824)
(19,531)
(7,436)
(51,599)
241
(51,358)
(6.4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入

5257,992

直接成本

(227,763)

毛利

30,229

其他收益

71,532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净额

行政开支

(34,977)

应占合营公司之(亏损)溢利

16,375

融资成本

9(4,510)

除税前(亏损)溢利

108,791

所得税抵免(开支)

11(512)

年内(亏损)溢利及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8,279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港仙)

1.0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9,698
1,570
108,954
93
200,315
59,597
95,320
9,010
2,086
2,073
31,381
199,467
123,925
1,184
474
154,420
280,003
(80,536)
119,779
185
271
1,003
1,459
118,320

综合财务状况表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94,571

使用权资产

152,890

于合营公司之权益

16119,793

租金按金

217,802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733,200

合约资产

1857,183

应收合营公司之款项

169,012

可收回税项

1,564

已抵押银行存款

192,02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932,066

135,05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04,105

合约负债

183,054

租赁负债

212,185

递延收入

银行借款

2371,000

180,765

流动负债净额

(45,71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2,08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递延收入

221,262

2,409

资产净值

169,67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000
110,320
118,320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58,000

储备

161,67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69,678

页至第

页之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人士代表签

署:

林健荣林治平

董事董事


综合权益变动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8,00042,49018,80092,109161,399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8,2798,27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8,00042,49018,800100,388169,678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51,358)(51,35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00042,49018,80049,030118,320

附注:

其他储备指因上一年度集团重组,德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德材建筑」)之股本面值与本公司股本面值之差

额。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1,599)
5,676
2,415
183
19,531
7,436
(474)
(111)
(16,943)
(25,062)
(41,126)
19,820
(63,311)
(522)
(63,833)
(8,692)
(2,073)
(1,482)
(803)
2,025
354
268
111
2
(10,290)

综合现金流量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溢利

8,791

经下列各项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857

使用权资产折旧

2,784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净额

(142)

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之亏损(溢利)

(16,375)

融资成本

4,510

政府补助

(421)

银行利息收入

(107)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

3,897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

28,184

合约资产╱负债变动净额

(39,137)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

4,840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

(2,216)

已付税项

(3,058)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5,274)

投资活动

于一间合营公司之投资

(17,866)

存放已抵押银行存款

(2,025)

向一间关联公司提供贷款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11,396)

提取已抵押银行存款

1,979

退回租赁按金

递延收入增加

2,104

已收银行利息

应收一间合营公司款项减少(增加)

(5,244)

支付租赁按金

(36)

一间合营公司的还款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32,36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32,020
(148,600)
(2,546)
(7,436)
73,438
(685)
32,066
31,381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融资活动

筹集新银行借款

97,000

偿还银行借款

(86,000)

偿还租赁负债

(2,872)

已付利息

(4,452)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3,676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净额

(33,96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66,02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即银行结余及现金)

32,0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1.

一般资料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登记为获豁免有限公

司,而其股份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其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

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

Chers Mate Holding Limited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

址为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Cayman Islands, KY1-1104

。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九龙

荔枝角永康街

号创汇国际中心

楼。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物业建筑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相同。

2.

应用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会计准则修订本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下列香港会计

准则修订本,该等修订本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

(二零二零年)之有关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本年度应用香港会计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业绩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

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应用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于待定日期或其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及其修订本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香港会计准则修订本于可预见

未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载列对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的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

列。该新订香港会计准则,在沿袭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多项规定的同时,引入了新要求,要求在损益表中呈列特

定类别及界定的小计金额;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由管理层界定的业绩计量指标,以及改进在财务报表中披

露信息的汇总及分拆方式。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部分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动及错误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每股盈利亦

作出细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以及其他准则的修订本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

提前采用。预计采用新订准则将影响损益表的呈列及未来财务报表的披露。本集团正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倘某一项资

料可合理预期影响主要使用者所作出的决定,则该项资料被视为重要。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的适用披露。

持续经营评估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净亏损

51,358,000

港元,导致经营现金净流出及现金

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净额分别为

63,833,000

港元及

685,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

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

80,536,000

港元,以及本集团银行借款总额为

154,420,000

港元,须于十二个月内

偿还并分类为流动负债,而本集团有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31,381,000

港元。

在评估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及使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是否适当时,董事已编制涵盖本

集团直至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止十八个月期间之现金流量预测,在评估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时,董事

已审慎考虑未来流动资金、财务状况及本集团可动用融资金来源:

于报告期末后,本集团已成功出售其于合营企业

Sky Glory Properties Limited

之全部权益,并收取代

价净额

20,580,000

港元。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续)

持续经营评估(续)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屋宇署授予延长其两份现有定期工程合约之合约

期,估计余下合约总额合共约为

593,000,000

港元,该等合约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至二零二七年一

月届满。

此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可用未动用银行融资约

229,479,000

港元可供支持

其日常经营开支,而董事合理预期该等银行融资将按年续期。尽管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

值为

20,000,000

港元之银行借贷之资本负债比率不合规(见附注

),截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批

日期,本集团已根据还款时间表悉数清还未偿还结余。本集团将继续监察银行借贷的动用情况,确

保遵守贷款契约。

然而,银行融资能否持续用于本集团于可预见未来(由报告期末起计至少未来十二个月)为其营运提供资

金及履行到期的财务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银行融资不能续期,本集团将无法为其营运提供资金或

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履行到期的财务义务。上述情况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经计及可用的未动用银行融资,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充足财务资源为其营运提供资金,并于可预见未

来履行到期的财务义务。因此,综合财务报表按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的基准编制。

如果本集团无法续期其银行融资,则可能无法继续持续经营,则须作出调整,将本集团资产的账面值撇

减至可收回金额,而在考虑合约条款的情况下,将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负债或确认任何可能变得

繁重的合约承担之负债(倘适当)。该等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在综合财务报表中。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续)

于各报告期末,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历史成本基准编制,详情于下文所载会计政策阐述。

历史成本一般基于为换取服务而支付代价的公平值。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入账之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本集团控制的实体之财务报表。倘本公司达致以下条件,则取得控制权:

于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因参与被投资方的业务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的权利;及

有能力使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因素中有一项或以上出现变化,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方

拥有控制权。

附属公司于本集团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开始综合入账,并于本集团丧失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

止入账。具体而言,于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开支自本集团取得附属公司控制权的日期起直

至本集团不再控制该附属公司之日止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列账。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之现金流量均于综合入

账时悉数对销。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于合营公司的投资

合营公司属一种共同安排,拥有该安排共同控制权之订约方拥有分占该共同安排净资产之权利。共同控

制权指按合约协定分享一项安排之控制权,并只在与业务相关之决策需得到分享控制权之订约方一致同

意时存在。

合营公司之业绩与资产及负债乃按权益会计法纳入本综合财务报表内。作权益会计法用途的合营公司的

财务报表乃按与本集团就同类交易及同类情况下事项的统一会计政策编制。根据权益法,于合营公司之

投资初步乃按成本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其后作出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应占该合营公司之损益及其他全

面收益。当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之亏损超出其于该合营公司之权益(包括实质上构成本集团于该合营公

司之投资净额之一部分之任何长期权益),则本集团不再确认其应占之进一步亏损。本集团仅会在其须于

代表该合营公司承担法律或推定责任,或代其支付款项之情况下,方会确认额外亏损。

于被投资方成为一间合营公司当日,于合营公司之投资开始采用权益法入账。于收购于合营公司之投资

时,投资成本超过本集团应占被投资方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之部分将确认为商誉,并计入投资

账面值。本集团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超过投资成本之部分,经重新评估后即时于收购投资

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本集团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证明合营公司的权益可能减值。如存在任何客观证据时,依据香港会计准则

号将投资的全部账面值(包括商誉)作为单一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方式为比较其可收回金额(使用价

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之较高者)与其账面值。已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不会分配至构成该投资部分之账

面值之任何资产(包括商誉)。有关减值亏损之任何拨回于该项投资可收回金额其后增加时依据香港会计

准则第

号确认。

当集团实体与本集团之合营公司进行交易,仅在合营公司之权益与本集团无关之情况下,与合营公司进

行交易产生之溢利及亏损,方会于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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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本集团当(或于)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即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

履约责任指个别的服务(或一组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个别服务。

倘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标准,则控制权随时间转移,而收入则参照完全履行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展情况而随

时间确认:

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同时取得并耗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本集团的履约产生或提升一项资产,而该项资产于本集团履约时由客户控制;或

本集团的履约并未产生让本集团有替代用途的资产,且本集团对迄今已完成履约的付款具有可强

制执行的权利。

否则,收入于客户获得个别服务控制权的时间点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向客户换取本集团已转让的服务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其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

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只需待时间过去代价即

须到期支付。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代价金额已到期),而须向客户转让服务之责任。

与相同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以净额列账。

随时间确认收入:计量完成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展情况

输入法

完成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展情况乃根据输入法计量,即透过按本集团为完成履约责任而产生的支出或投入

(相对于预期为完成履约责任的总投入)确认收入,有关方法最能反映本集团于转让服务控制权方面的

履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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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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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租赁的定义

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授予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可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则该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

本集团对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为

个月或以内且并无包含购买选择权的办公室及仓库租赁,应用短期租

赁确认豁免。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按直线基准于租期内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使用权资产使用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与租期之间之较短者计提折旧。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以单独项目呈列使用权资产。

可退还租金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金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照当日的未付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

时,倘租赁中所隐含之利率不易厘定,则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期使用增量借款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定额付款(含实质定额款项)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按应计利息及租赁付款进行调整。

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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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当租赁条款将相关资产所有权附带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

报转让予承租人时,该合约归类为融资租赁。其他所有租赁则归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以直线法按有关租赁年期于损益内确认。于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所产生的初始直接

成本加入租赁资产账面值,而有关成本按直线法在租期内确认为开支,惟按公平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

除外。

可退还租金按金

已收可退还租金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当前及递延所得税开支之总和。

现行应缴税项乃按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因其他年度的应课税或可扣税收支及毋须课税或不

可扣税项目,故有别于「除税前(亏损)溢利」。本集团即期税项之负债使用于各报告期末前已颁布或实质

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根据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采用相应税基之暂时差额确

认。递延税项负债通常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予以确认。一般情况下,递延税项资产于所有可扣减暂时

差额可用以对销应课税溢利时予以确认。如暂时差额因初始确认(业务合并除外)一项不影响应课税溢利

及会计溢利之交易之资产及负债而产生,以及交易当时并无产生同等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则不会

确认此等递延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在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于并无足够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收回所有或部分资产时

作出相应扣减。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以各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和税法)为基础,按预期清偿该负债

或变现该资产期间的税率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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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反映本集团在报告期末预期收回或清偿其资产和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导致

的税务后果。

即期及递延税项乃于损益中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为用作生产或提供服务或作行政用途之有形资产,乃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

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当本集团就物业所有权益(包括租赁土地及楼宇部分)付款时,全部代价会于租赁土地与楼宇部分之间

按初始确认时相对公平值的比例分配。在相关付款可作可靠分配的情况下,租赁土地权益会于综合财务

状况表内呈列为「使用权资产」。倘代价无法在相关租赁土地的非租赁楼宇部分与未分割权益之间可靠分

配时,整项物业会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

折旧乃采用直线法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内确认以撇销资产成本减去资产之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年期、

剩余价值及折旧法于各报告期末予以检讨,而估计的任何变动影响按预期基准列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后或当预期持续使用该资产将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出售或

弃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按销售所得款项与资产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厘定,

并于损益内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以厘定有否迹象显示该等资产

遭受减值亏损。如有任何该等迹象,则会估计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有)的程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将单独进行估计。倘无法单独估计可收回金额,本集团

会估计该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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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

(a)

现金,包括所持现金及活期存款,但不包括受监管限制(从而导致该等结余不再符合现金之定义)的

银行结余;及

(b)

现金等值项目,包括短期(原到期日通常为三个月或以下)高流通性投资,此等投资可随时变现为已

知金额之现金,所承受之价值变动风险较为轻微。现金等值项目乃持有以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非

持作投资或其他目的。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上文所定义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借贷成本

所有其他借贷成本乃于其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直至可以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随附的条件以及将会接获补贴时才确认。

政府补贴乃于本集团将补贴拟补偿之相关成本确认为开支之期间内有系统地于损益确认。特别是以本集

团须购买、建设或以其他方式收购非流动资产作为首要条件之政府补贴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为递延收

入,并于有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按系统及合理基准转拨至损益。

作为已产生开支或亏损的补偿或作为给予本集团即时财务资助而无日后相关成本的有关收入的应收政

府补贴于可收取期间在损益确认。有关补贴在「其他收入」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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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

退休福利成本

对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计划之付款乃于雇员提供有权获得供款的服务时确认为开支。

就长服金义务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19.93(a)

号之条文将预期会被抵销为对长服金义务的视

作雇员供款的雇主强积金供款入账,并按净额基准计量。未来福利的估计金额乃经扣除本集团已归属于

雇员的强积金供款所产生的应计福利的负服务成本后厘定,有关供款被视为来自有关雇员的供款。

短期员工福利

短期员工福利按在员工提供服务时预期支付的福利的未贴现金额确认。所有短期员工福利均被确认为费

用,除非另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允许在资产成本中计入该项福利。

在扣除已支付的任何金额后,员工应计福利(如工资、薪酬和年假)确认为负债。

金融工具

如集团实体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则有关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予以确认。所有以常规方式购入或出

售之金融资产均按买卖日期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购入或出售指须于市场规定或惯例所订时

限内交付资产之金融资产购入或出售。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以公平值计量,惟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

号」)初步计量客户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则除外。于初始确认时,收购或发行金融资

产及金融负债产生之直接交易成本将加入或自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公平值扣除(如适当)。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摊销成本以及分配相关期间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之方法。实际

利率指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计年期内或(如适用)较短时期内,将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

所有属于实际利率一部分的已付或已收费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精准贴现至初始确认时账面

净值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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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业务模式内持有之金融资产;及

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

所有金融资产其后均按摊销成本计量。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乃使用实际利率法予以确认。利息收入乃对一项金融资产账

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予以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

金融资产而言,自下一报告期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倘信贷减值

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好转,使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后,自报告期

开始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金融资产及其他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项目之减值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应收合营公司款项、应收关连公司贷款、已抵押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结余)及其他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项目(合约资产及财务担保合约)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

更新,以反映自初始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将于相关工具的预期使用期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相反,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

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致之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一般

经济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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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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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其他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项目之减值(续)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按等同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拨备,惟倘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

险显著增加,则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是否应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乃基于自初始确认

以来发生违约之可能性或风险的显著增加。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于报告日期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

与于初始确认日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

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历史经验及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而可得之前瞻性资料。

特别是,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金融工具的外部(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预计会导致债务人偿还其债务能力大幅下降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的不利变

化;

债务人经营业绩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出现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偿还其债务能力

大幅下降。

不论上述评估之结果如何,本集团推定,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

天,则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已

显著增加,惟本集团有合理且可支持之资料显示并非如此则另作别论。

就财务担保合约而言,应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评估减值的初始确认日。

在评估财务担保合约自初始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特定债务人合约

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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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其他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项目之减值(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准之效力,且修订标准(如适当)来确保标准

能在金额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i)

违约之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倘内部制定或自外部来源取得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大可能

悉数(不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偿还其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则视作发生违约事件。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认为,倘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天,则违约已经发生,惟本集团拥有合理且可支

持之资料显示一项更滞后的违约标准更为合适,则另作别论。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之违约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

值。金融资产信贷减值之证据包括以下事件之可观察数据:

发行人或借款人陷入重大财务困难;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借款人之放款人因与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有关之经济或合约理由而给予借款人在一般情况下

放款人不予考虑之优惠条件;或

借款人有可能将面临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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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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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及其他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项目之减值(续)

(vi)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的损失程度)及违约函数。评估违约概率及

损失率的依据是过往数据及前瞻性资料。预期信贷亏损的估算反映以各自发生违约的风险作加权

厘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的现金

流量间的差额,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

对于财务担保合约,只有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本集团才会按照被担保工具的条款进行支付。因

此,预期信贷亏损应为就该持有人发生的信贷亏损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

该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任何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之总账面值计算,除非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在该情况下利息收入根据金

融资产之摊销成本计算。

除了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相应调整的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本集团就所有

金融工具通过调整其账面值于损益内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资产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时或于其转让金融资产而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

其后转让予另一实体时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一旦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资产的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的代价总额之间的差额会在损益

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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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股本

分类为债务或股本

债务及股本工具根据合约安排的性质以及金融负债或股本工具的定义分类列作金融负债或股本工具。

股本工具

股本工具为证明于实体资产中经扣除其所有负债后之余下权益之任何合约。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工具按

已收取的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确认。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为规定发行人作出指定付款以补偿持有人因特定债务人未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在到期时

付款所招致之损失之合约。财务担保合约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随后按下列之较高者计量:

亏损拨备之金额,乃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厘定;及

初始确认之金额减去(倘适合)于担保期内确认之累计摊销。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当且仅当本集团之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本集团方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之账面

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确认。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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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载于附注

)时,本公司董事须就其他资料来源尚未显见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判

断、估计及假设。该等估计及有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而作出。实际结果与该等估计

或有所不同。

该等估计及有关假设会作持续检讨。倘对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估计修订的期间,则有关修订会于该期间确

认,或倘修订影响当前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以下为于各报告期末极可能导致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于下一财政年度需要作出重大调整之未来相关主要假设及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

建筑合约之收入及成本

本集团于合约进行中检讨及修订各建筑合约的合约收入、合约成本、变更项目及合约申索估计。本公司董事基

于所涉及的主要分包商、供应商或卖家提供的报价及本公司董事经验,根据不时产生的直接劳工成本、分包费

用及材料成本的金额来估计直接成本。为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及时效性,本公司董事通过比较预算金额与实际

产生的金额而对合约预算进行定期审查。有关重大估计可能对各期间确认的损益造成影响。

建筑合约收入及相关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已确认金额反映管理层对各合约的结果及完成阶段的最佳估

计,乃基于若干估计厘定。这包括评估进行中建筑合约的盈利能力。特别对较复杂的合约而言,完成本及合

约盈利能力受重大估计不明朗因素的规限。

尽管理层在合约进行中经常检讨及修订对估计收入及直接成本的估计,估计变动或实际结果将影响收入及

╱或直接成本之确认。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评估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乃进行个别评估。评估乃根据内部信贷评级、信贷调查(包括财务资

料评估)、业务伙伴意见及信贷查询进行。估计亏损率乃基于客户预计年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并就前

瞻性资料作出调整。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会重新评估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并考虑前瞻性资料变动。

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9,495
30,102
571
400,168
235,427
164,741
4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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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入及分部资料

收入

收入分拆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按时间确认:

楼宇建筑

188,855

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

RMA

」)工程

43,945

设计及建造

25,192

来自客户合约收入

257,992

客户类型

政府部门

164,640

私人客户

93,352

257,992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楼宇建筑、

RMA

工程以及设计及建造服务。当本集团创造或提升客户于创造或提升资产时

已控制的资产,则该等服务因履行履约责任而随时间确认。该等建筑服务的收入乃根据合约完成阶段采用输

入法确认。完成阶段按迄今已完成工程所产生的成本(即所产生的间接成本、分包成本、材料成本及直接员工

成本)占估计完成履行该等服务之总成本的比例厘定,以能够可靠地计量及被视为能够收回的金额为限。

本集团建筑合约包括建筑期间要求分阶段付款的付款时间表(一旦基于测量师评估的若干特定进程达标)。合

约资产(扣除与同一合约有关之合约负债)于履行建筑服务期间确认,代表本集团就所提供服务收取代价之权

利,原因为有关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未来能否达致基于测量师评估的特定进程。当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则合约资

产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倘根据输入法计算,进度款高于目前已确认收入,则本集团会确认其差额为合约负

债。

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应收保固金自建筑工程实际完成日期起计一至两年不等,分类为合约资产。当缺陷责任

期届满时,合约资产之相关金额重新分类为贸易应收款项。缺陷责任期用于保证所执行之建筑服务符合协定

规格,而有关保证不能分开购买。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97,013
213,235
297,316
1,107,56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1,738
114,493
88,980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收入及分部资料

(续)

收入

(续)

分配至余下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未履行或部分履行)的交易价格及预期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

470,190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497,372

超过两年

192,682

1,160,244

分部资料

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集团主要行政人员)检讨根据本集团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

的本集团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本集团仅呈列实体披露、主要客户及地区资料。

地区资料

根据提供服务的地点,本集团的收入均来自香港。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于

合营公司之权益及租金按金)为

91,26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7,461,000

港元),地理位置均位于香港。

主要客户之资料

于年内,源自占本集团总收入

10%

或以上的客户的收入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客户

A63,388

客户

B35,709

客户

C106,902


240240240187907
1,8961,8991,3985,193
160160118438
181836
2,0562,0771,534240240240187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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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雇员薪酬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已付或应付本公司董事之酬金如下:

林健荣薛汝衡林治平邓智宏谢庭均黄广安杨卓姿

*

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b

c

)(附注

c

)(附注

c

)(附注

d

)(附注

d

)(附注

d

)(附注

d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

董事袍金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津贴及

实物福利

表现及酌情花红(附注

a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酬金总额

林健荣薛汝衡林治平邓智宏谢庭均黄广安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董事袍金

–222222222666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津贴及

实物福利

1,9201,8301,343–5,093

表现及酌情花红(附注

a

320300220–84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51818–51

酬金总额

2,2552,1481,5812222222226,650

*

杨卓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新获委任为本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

a.

表现及酌情花红乃由董事会不时参照董事之职务及责任及本集团之表现及盈利能力予以厘定。

b.

林健荣先生现任本集团主要行政人员,上文所披露彼之酬金包括其就担任主要行政人员所提供服

务而收取之酬金。

c.

执行董事(包括林健荣先生、薛汝衡先生及林治平先生)的酬金乃主要就彼等提供有关管理本公司

及本集团事务的服务而支付。

d.

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邓智宏先生、谢庭均先生、黄广安先生及杨卓姿女士)的酬金乃就彼等担任本

公司董事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885
215
30
3,130
二零二五年
雇员人数
1
1
2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雇员薪酬

(续)

(b)

雇员酬金

本集团五名最高薪人士包括

名(二零二四年:

名)本公司董事,彼等的酬金详情已载于上文。年内其余

名(二零二四年:

名)最高薪人士的酬金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津贴及实物福利

2,793

表现及酌情花红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273

并非本公司董事而薪酬介乎于以下范围的最高薪雇员人数如下:

二零二四年

雇员人数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1,5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本集团并无向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酬金作为吸引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时的奖

励或作为离职补偿。于两个年度内,概无董事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1
1,522
474
2,10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8
(65)
18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91
45
7,436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其他收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政府补贴(附注)

1,532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政府补贴包括来自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建造业创科基金」)的补贴约

474,000

港元(二零二四

年:

421,000

港元),用于采用创新建筑方法及新技术,该款项自递延收入转入收入。此外,过往年度的政府补贴包括自建造业创科基金

收取的

10,000

港元,该款项为无条件补贴,于收取时直接计入其他收入。

8.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以下各项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

(144)

(142)

9.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下列各项的利息:

银行借款

4,435

租赁负债

4,51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9,208
272,575
331,783
1,000
5,676
2,415
6,574
70,873
2,139
79,586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除税前(亏损)溢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乃经扣除以下各项后达致:

直接成本(附注):

所用原材料及消耗品

40,863

分包商及其他开支

147,420

188,283

核数师薪酬

1,10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857

使用权资产折旧

2,784

董事薪酬(附注

6,650

员工成本:

薪金及津贴

50,171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526

员工成本总额

58,347

附注:

直接成本包括有关员工成本约

60,11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9,480,000

港元),亦计入上文单独披露的员工成本。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1)
(24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1,599)
(8,514)
483
(242)
5,166
(356)
3,222
(241)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所得税(抵免)开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递延税项:

年度(抵免)支出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

2,000,000

港元利润将按

8.25%

征税,而超过

2,000,000

港元的利

润则将按

16.5%

征税。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资格的集团实体利润将继续按

16.5%

的固定税率征税。因此,合资

格集团实体的香港利得税乃根据首

2,000,000

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

8.25%

计算,而超过

2,000,000

港元

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则按税率

16.5%

计算。

年内所得税(计入)开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除税前(亏损)溢利的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

8,791

按国内所得税率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计算的税项

1,451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105)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892

动用过往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61)

分占合营公司业绩的税务影响

(2,702)

年内所得税(抵免)开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约

62,07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2,925,000

港元)

可抵销产生该等亏损之公司日后的应课税溢利。由于难以预测未来溢利流,故并未就未动用税项亏损确认递

延税项资产。税项亏损可能无限期结转。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1,358)
二零二五年
千股
800,000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

股息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向普通股东派付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且自

报告期间结束以来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13.

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亏损)盈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用作计算每股

基本(亏损)盈利的(亏损)盈利

8,279

股份数目

二零二四年

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之普通股数目

800,000

由于两个年度并无发行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

租赁

物业装修

家私及

固定装置汽车办公设备厂房及机器

电脑设备

及软件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86,8186,3361,0833,862724–20099,023

添置

5,950–1,15033,75653711,39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92,7686,3361,0835,0127273,756737110,419

添置

–653–150–80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92,7686,3361,0835,6657273,906737111,222

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7,1405952402,769161–8610,991

年内拨备

2,6776982175621454401184,85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9,8171,2934573,33130644020415,848

年内拨备

2,8226782178991457711445,67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6391,9716744,2304511,21134821,524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0,1294,3654091,4352762,69538989,69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82,9515,0436261,6814213,31653394,571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以直线基准按下列年率折旧:

物业

租赁物业装修租期或

年(以较短者为准)

家私及固定装置

汽车

1/3

办公设备

厂房及机器

电脑设备及软件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总值为

74,53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7,104,000

港元)

之物业已抵押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融资之抵押品。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使用权资产

租赁物业

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1,57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2,89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

2,415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2,546

添置使用权资产

1,095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

2,784

短期租赁相关开支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3,037

添置使用权资产

于两个年度,本集团租用多处办公室及仓库以经营业务。租赁合约按两至四年(二零二四年:两至四年)的固定

期限订立。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磋商,且涵盖多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于厘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间的长

度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并厘定合约的强制可执行期间。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若干房屋已以短期租赁出租,租期为一年以内。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使用租赁物业订立新租赁协议,租期为两年(二零二四年:

两年)。于租赁开始时,本集团确认

1,09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301,000

港元)的使用权资产及

1,095,000

港元

(二零二四年:

301,000

港元)的租赁负债。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2,737
(3,783)
108,95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399
(389)
9,010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于合营公司的权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本集团于合营公司的权益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合营公司之非上市权益之成本

104,045

应占收购后业绩

15,748

119,793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非贸易性质

9,401

减:信贷亏损拨备

(389)

9,012

该等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支付。

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


所有权
二零二五年
51%
49%
49% 2
(附注)
49% 2
(附注)
34.3%
投票
二零二五年
51%
49%
49% 2
(附注)
49% 2
(附注)
34.3%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于合营公司的权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续)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的合营公司详情如下:

实体名称注册成立地点主要营业地点

本集团持有之

所有权益比例

本集团持有之

投票权比例主要业务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德材路华组装合成

建筑有限公司

(「德材路华」)

(附注

香港香港

51%51%

销售模块房屋

解决方案

Great Glory Developments

Limited

(「

Great Glory

」)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49%49%

投资控股

Profit Apex Development

Limited

(「

Profit Apex

」)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49%49%

投资控股

Sky Glory Properties Limited

(「

Sky Glory

」)

香港香港

49%49%

物业发展

World Partners Limited

(「

World Partners

」)

香港香港

34.3%34.3%

物业发展

附注:

1.

根据

Nova Techoy Venture

的股东协议,相关业务须获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仅可行使对该等安排的共同控制

权,因此该等安排分类为本集团的合营业务。

2.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后,

Great Glory

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出售其于

Profit Apex

的全部股权。

Profit Apex

益拥有

Sky Glory

的全部股权,而

Sky Glory

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持有位于香港元朗的一块土地。该项出售代价为

42,000,000

元,已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完成。本集团已就其于

Great Glory

的持股比例收取

20,580,000

港元,占

Great Glory

所收总代价的

49%

Profit Apex

Sky Glory

Great Glory

的附属公司,

Great Glory

全资拥有

Profit Apex

Sky Glory

World Partners

Great Glory

的附属公司,

Great Glory

拥有

World Partners 70%

的权益。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43
(9,118)
247
(8,47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458
(12)
(6)
(4,312)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于合营公司的权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续)

重大合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

下文载列有关本集团各重大合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以下财务资料概要指合营公司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所编制之财务报表之所示金额。

合营公司均以权益法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入账。

德材路华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8,731)

上述资产及负债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流动金融负债(不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拨备)

(8,731)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收入

4,850

年内亏损

(1)

年内未确认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

(1)

累计未确认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

(4,30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46
441,640
(220,334)
311
(215,09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9,941)
(39,859)
(19,531)
德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
(8,463) –
(8,475)222,052
303
(8,463)
(8,475)222,355
51%
51%49%
108,954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于合营公司的权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续)

重大合营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

(续)

Great Glory

Great Glory

Profit Apex

Sky Glory

World Partners

的综合财务资料)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资产

7,642

非流动资产

466,771

流动负债

(230,312)

上述资产及负债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7,642

流动金融负债(不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30,312)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内(亏损)溢利

33,358

年内(亏损)溢利(不包括于一间合营公司之非控股权益)

33,417

年内应占一间合营公司(亏损)溢利

16,375

上述财务资料概要与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于合营公司权益的账面值之对账如下:

德材路华

Great Glory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负债)资产净值

244,101

减:非控股权益

244,476

本集团的权益比例

49%

本集团于合营公司权益的账面值

119,79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4,556
(336)
54,220
765
2,605
14
604
58,208
(93)
58,115
1,482
59,59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4,220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30,948

减:信贷亏损拨备

(88)

30,860

租金按金

1,118

其他按金

1,011

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

33,748

减:租金按金(分类为非流动资产)(附注

i

(548)

33,200

应收一间关联公司的贷款(附注

i

33,200

附注:

(i)

该等结余为本集团就其租用的房屋所交的租金按金。因此,该等结余分类为非流动(二零二四年:非流动)。

(i)

本集团向一间关联公司(其为

Great Glory Developments Limited

的股东)提供本金约为

1,482,000

港元的贷款,按固定利率每年

12%

计息,

并由个人担保作为担保,须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偿还。因此,该应收贷款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分类为流动资产。

本集团授予其客户的信贷期为自合约工程进度款项发票日期起计

日。于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贸易应收

款项(扣除信贷亏损拨备)的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0,860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已逾期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5,370
79,973
95,343
(23)
95,320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合约资产:

建筑合约之应收保固金(附注

(a)

14,932

未开票之建筑合约收益(附注

(b)

42,339

57,271

减:信贷亏损拨备

(88)

57,183

合约负债(附注

(c)

(3,054)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分别为

28,856,000

港元及

13,776,000

港元。

附注:

(a)

计入合约资产之应收保固金指本集团收取已完工但未开票工程代价的权利,原因为该等权利须待客户于合约规定的若干期间内对服

务质量表示满意后方可作实。当该等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即通常于本集团就其所完成建筑工程的服务质量提供保证期间的届满日期),

合约资产转移至应收贸易款项。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保固金到期日为建筑工程完工后一年(二零二四年:一年)。

(b)

计入合约资产之未开票收益指本集团收取已完工但未开票工程代价的权利,原因为该等权利须待客户对本集团所完成建筑工程表示

满意后方可作实,而该工程正待客户认证。当该等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即通常于本集团取得客户对所完成建筑工程的认证之时间),合

约资产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本年度合约资产增加乃由于年末进行中的建筑合约增加所致。

(c)

本年度合约负债减少乃主要由于来自客户之垫款证明减少所致。

预期于本集团正常营运周期内结算之合约资产分类为流动资产。本集团应用简化方法以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号所规定的合约资产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关详情载于附注

所有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合约负债分别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为收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6,745
5,244
15,145
25,800
65
926
123,92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6,091
10,619
35
76,745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已抵押银行存款╱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已抵押银行存款

已抵押银行存款指向银行抵押以为本集团获授的银行融资(包括银行借款及履约保证)作担保之存款,以现行

市场年利率介乎

0.001

厘至

7.4

厘(二零二四年:

0.001

厘至

4.9

厘)计息。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所持现金及原到期日在三个月或以内之短期银行存款,以现行市场年利率介乎

0.001

厘至

4.87

厘(二零二四年:

0.001

厘至

5.1

厘)计息。

有关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20.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65,649

其他应付款项

5,244

应计费用

7,221

应付保固金(附注

i

18,004

已收供应商按金

已收租金按金

1,002

已收客户按金(附注

i

6,906

104,105

附注:

(i)

应付合约工程分包商之保固金将由本集团于有关合约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或根据有关合约订明的条款解除,自各承包合约实际完成

之日起介乎一年。

(i)

已收客户按金指就进行中的建筑合约自香港特区政府收取的预付款,将于六个月内偿还。

分包合约工程服务授予本集团之信贷期为

日。以下为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贸易应付款项之账龄

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52,867

11,582

1,200

65,64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84
185
1,369
(1,184)
185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

2,185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之期间内

2,820

减:流动负债项下于

个月内到期结算的金额

(2,185)

非流动负债项下于

个月后到期结算的金额

租赁负债应用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1.87

厘(二零二四年:

1.87

厘)。

租赁责任乃以各集团实体功能货币计值。

22.

递延收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收到来自建造业创科基金的政府对厂房及机械成本的补贴约

268,000

港元

(二零二四年:

2,104,000

港元)。该款项被视为递延收入。该款项于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内转拨至收入。该

处置方式已使本年度的收入进账

47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421,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仍有

1,47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683,000

港元)尚待摊销。

23.

银行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借款达

154,42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1,000,000

港元),为无抵押、须于一

年内偿还及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介乎

1.35

厘至

2.5

厘(二零二四年:

1.35

厘至

2.5

厘)的

差价计息,实际年利率为

5.96

厘(二零二四年:

6.39

厘)。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由本集团之已抵押银行存款及本集团若干物业

作担保。

银行借款乃以各集团实体功能货币计值。

于本年度内,就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金额为

20,000,000

港元的一项银行贷款而言,本集团违反该

银行贷款其中一项主要与借款人(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资本负债比率相关的条款。于发现违约后,本公司董事

知会了贷款人,并与相关往来银行开始重新磋商贷款条款。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磋商尚未结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贷款人于报告期末未同意放弃其要求立即还款的权利,该笔贷款被分类为

流动负债。直至批准刊发本综合财务报表的日期,磋商仍在进行中。本公司董事相信,与贷款人的磋商最终将

取得圆满结果。于任何情况下,倘贷款人要求立即偿还贷款,本公司董事认为有充足的替代资金来源可用以确

保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不受威胁。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4.

递延税项负债

加速税项折旧

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605(93)512

计入损益

(211)(30)(24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94(123)271

25.

股本

股份数目股本

千港元

每股面值

0.01

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00,000,00020,000

已发行及已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00,000,0008,000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列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指其现金流量

已或未来现金流量将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之负债。

应付利息银行借款租赁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0660,0005,39165,597

融资现金流量

(4,377)11,000(2,947)3,676

新订租赁

–301301

已确认融资成本(附注

4,435–754,51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6471,0002,82074,084

融资现金流量

(7,494)83,420(2,591)73,335

新订租赁

–1,0951,095

已确认融资成本(附注

7,391–457,43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61154,4201,369155,950

27.

或然负债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以本集团客户为受益人提供履约担保约

14,101,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4,101,000

港元),作为本集团妥善履行及遵守其与客户就建筑工程所订立之合约项下责任的抵押。本集

团有或然负债,涉及就因本集团未能履行责任而客户根据担保提出任何申索时向银行作出弥偿。

本公司董事认为,向本集团提出申索之可能性不大。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以本集团房东为受益人提供履约担保约

939,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939,000

港元),作为本集团租赁物业及遵守其与房东就使用及占用物业的款项所订立之合约项下责任的

抵押。本集团有或然负债,涉及就因合约届满日到期而房东根据担保提出任何申索时向银行作出弥偿。

本公司董事认为,向本集团提出申索之可能性不大。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6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221
108
10,329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8.

关联方披露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付德材路华之分包成本

已付

Trunk Rom Limited

短期租赁付款

来自

World Partners

之建筑合约收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付

Trunk Rom Limited

短期租赁付款为

90,000

港元(二零二五年:零)。

Trunk Rom Limited

由林治平先生全资拥有。

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

于年内,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福利

11,467

离职后福利

11,608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退休福利计划

强积金计划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于强制性公积金管理局注册。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乃独立于本集团于

基金之资产,由独立信托人控制。根据强积金计划,雇主及其雇员各自均须根据规则所订之比率向强积金计划

作出供款。本集团就强积金计划之唯一责任为作出规定之供款。除自愿供款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概无任何强积金计划之没收供款可供本集团用作减少应付供款,亦无没收供款可于未来年度动用。本

集团遵循按合资格雇员有关总收入

5%

供款的最低供款要求,上限为每名雇员每月

1,500

港元。

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强积金计划产生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指本集团按计划规则所订明比率向基

金已付或应付之供款。

本集团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约为

2,64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577,000

元)。

30.

其他承担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为向

Great Glory

的土地收购计划融资,本集团同意向

Great Glory

提供额外注资合共

188,650,000

港元,有关注资须根据

Great Glory

不时的要求予以支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履行承

担为

77,632,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86,325,000

港元)

31.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旗下实体能够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权平衡,为股东带来最大回

报。本集团整体策略与上年相比维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债务(包括分别于附注

所披露的租赁负债及银行借款)及本集团股权(包括已发

行股本及储备)。

本集团管理层通过考虑资本成本及与资本相关的风险定期审阅资本架构。本集团将透过发行新股、筹集新债

务或偿还现有债务维持其整体资本架构平衡。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1,410
257,956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种类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摊销成本

91,024

金融负债

摊销成本

167,884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应收合营公司之款项、来自一家关连

公司的应收贷款、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及银行借款。有

关该等金融工具的详情于各附注中披露。与该等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及如何减轻该等风险的政策载列如

下。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及有效地实施适当措施。

市场风险

货币风险

由于销售及直接成本均以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本集团面临的货币风险有限。因此,本公司董事

认为本集团面临的外币风险甚微。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

结余(附注

)以及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浮息银行借款(附注

)有关。于二零二五

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面临有关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应收贷款(附注

)及租赁负债(附

)之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利率掉期降低其面临的利率风险。然而,本集团管理层监控利率风险,并将考虑在

需要时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董事认为,利率之预期变动将不会对利息收入或银行结余费用产生重大影响。

下述敏感度分析乃基于报告期末的银行借款的利率风险厘定。该分析乃假设于报告期末尚未偿还的该等

金融工具之款项于全年内尚未偿还而编制。

向主要管理人员内部呈报利率风险时使用相关银行现行利率可上浮或下降

个基点,指管理层对利率出

现合理可能变动所作出的评估。

倘银行借款的浮动利率上浮╱下降

个基点而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税后亏损将增加╱减少

772,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除税后溢利减少╱增加

296,000

港元)。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交易方不履行合约责任而令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

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客户合约产生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以及应收

合营公司款项及财务担保合约。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来弥补与其金融资产有

关的信贷风险。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有关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最高信贷风险及相

关减值评估(如适用)的资料概述如下: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客户合约产生之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所面临之集中信贷风险限于若干客户。应收两名客户(二零二四年:一名客户)之贸易应收款项

及合约资产分别约为

50,08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12,351,000

港元)及

8,82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2,346,000

港元),分别占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约

92%

(二零二四年:

40%

及本集团合约资产的

9%

(二零二四年:

39%

)。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客户随后之清偿情况。就此而言,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信贷风险已大幅降低。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以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就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以及应收合营公司款项而言,本公司董事基于历史付款记录、过去经验以及合理

且可支持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前瞻性资料)定期个别评估该等结余的可收回性。本公司董事认为,自

初始确认以来,该等款项的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且本集团根据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减值。截至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评估的预期信贷亏损并不

重大,因此并无确认亏损拨备。

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之信贷风险较低,因为交易方皆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为高信贷评级之信誉

良好的银行及本集团于任何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有限。


二零二五年
总账面值
千港元
54,556
3,384
9,399
1,482
2,073
31,240
95,343
42,532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应收贷款

就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应收贷款而言,本公司董事基于合理且可支持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前瞻性资

料)定期个别评估该等应收贷款的可收回性。本公司董事认为,自初始确认以来,该等应收贷款的信贷风

险并无显著增加。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应收贷款评估的

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因此并无确认亏损拨备。

下表详列本集团须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面对的信贷风险:

外部信贷

评级

个月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二零二四年

总账面值

附注:千港元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

不适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值

及个别评估)

30,948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不适用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2,129

应收合营公司款项

不适用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9,401

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应

收贷款

不适用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已抵押银行存款

19Aa2 – Aa312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2,025

银行结余

19A1 – Aa112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31,933

其他项目

合约资产

不适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值

及个别评估)

57,271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及

个别评估)

财务担保合约

*32

不适用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未信贷减

值及个别评估)

42,532

*

就财务担保合约而言,总账面值指本集团根据相关合约已担保之最高金额。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减值评估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乃独立评估及参考内部信贷评级、信贷调查(包括财务资料评

估)、业务伙伴意见及信贷检索估计得出。

损失率乃经考虑客户于预计年期之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而估计,并就前瞻性资料进行调整。

下表列示已根据简化方法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确认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

全期预期全期预期全期预期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信贷亏损信贷亏损信贷亏损

(未信贷

减值)(信贷减值)

(未信贷

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86–117115318

已拨回减值亏损

(86)–(29)(115)(230)

原生新金融资产

88–8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88–88–176

已拨回减值亏损

–(65)–(65)

原生新金融资产

248–24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36–23–359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减值评估(续)

下表列示已就应收一间合营公司款项确认的亏损拨备对账: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五日,本集团就向

World Partners

提供之银行融资向银行提供最高金额为

124,000,000

港元之担保,惟本集团有关获担保债务任何部分之责任应独立于其他合营伙伴之责任,并应以获担保债

34.3%

为限,即本集团于

World Partners

的实际权益。于初始确认日期,该等财务担保的公平值被认为属

不重大。于报告期末,管理层已进行减值评估,及得出结论为自财务担保合约初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概

无大幅增加。因此,本集团作出之财务担保合约之亏损拨备按相等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评估财务担保合约之预期信贷亏损属不重

大,因此概无确认亏损拨备。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流动资金风险

在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监察及维持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充足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水平,以便为

本集团的业务提供资金,并减低现金流量意外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监控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并

遵守贷款契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净流动负债

80,53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45,715,000

港元)。本

公司董事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已审慎考虑本集团之未来流动资金。

经计及本集团持续获得之资金,包括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获授之未动用银行信贷融资

229,479,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282,899,000

港元)(该笔款项于报告期后可供必要时使用),本公司董事认

为,本集团有充足之营运资金,可于报告期末起计未来至少十二个月内悉数履行其到期财务义务,因此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下表为本集团之非衍生金融负债余下合约到期日之详情。该表格根据本集团可被要求支付金融负债之最

早日期编制,以反映金融负债之未贴现金流量。具体来说,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借款均计入最

早时间段,不论银行是否可能选择行使该权利。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之到期日乃基于协定还款日期。该

表格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倘利息流按浮动利率计算,则未贴现金额根据报告期末之利率计算。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按要求偿还一年内一至两年

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总账面值

%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03,536–103,536103,536

租赁负债

1.87–1,1961861,3821,369

银行借款

5.96154,420–154,420154,420

财务担保合约不适用

42,532–42,532–

196,952104,732186301,870259,3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不适用

–96,884–96,88496,884

租赁负债

1.87–2,2186382,8562,820

银行借款

6.3971,000–71,00071,000

财务担保合约不适用

42,532–42,532–

113,53299,102638213,272170,704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金融工具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附带按要求还款条款之银行借款在上述到期日分析计入按要求偿还之时间范围内。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该等银行借款之总账面值合计为

154,42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

71,000,000

港元)。截至二零

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违反了与一家银行贷款协议中规定的资本负债比率。此项违可能使贷款人

有权要求即时偿还未偿借款项

20,000,000

港元,该笔借款因协议包含按要求催还条款而分类为流动负

债。本公司管理层正积极与贷款人磋商豁免或修订已违反的契诺。经计及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后,管理层

相信银行不大可能行使酌情权要求即时还款。管理层相信,该等银行借款将于报告期末后一年内根据贷

款协议所载计划还款日期偿还,有关详情载列于下表:

到期日分析-基于计划还款之附带按要求还款条款之银行借款

一年内

总非贴现

现金流量总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155,529155,529154,42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银行借款

71,56471,56471,000

上述财务担保合约金额为本集团在担保对手方作出申索时,于有关安排下可能就全数担保须支付的最高

金额。根据于报告期末之预期,管理层认为毋须根据有关安排支付任何款项的可能性较高。然而,此估计

可能有所变动,取决于对手方持有之已担保财务应收账项遭受信贷损失而按担保条款追讨之可能性。

上述浮息工具的金额,于浮动利率的变动与于报告期末厘定的估计利率变动有差异时有所变动。

(c)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

本公司董事认为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按摊销成本入账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已根据贴现金流量分析之公认定价模式厘定。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3.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已根据本公司当时唯一股东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通过之书面决议

案获本公司有条件批准。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由联交所

GEM

转往主板上市后维持有效及生

效,并将全面遵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之规定实行。

以下为购股权计划之主要条款概要:

(i)

根据及受限于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及上市规则之规定,本公司董事可全权酌情根据其认为适合的条款向任

何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

(i)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股份认购价由董事会全权厘定并通知参与者,但不得低于下列

较高者:

(i)

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收市价;

(i)

股份于紧接授出购股权日期前五

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平均收市价;及

(i)

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的面值。

(i)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限于发出有关要约日期(包括当日)起七日内接纳。购股权的承授人须于接纳要约时就

获授的每份购股权向本公司支付

1.00

港元。

(iv)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就此而言,不包括根据购股权

计划或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已失效的购股权)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

80,000,000

股份(即于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本公司可随时经股东批准及刊发通函及根

据上市规则更新此上限,但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全部尚未行使购

股权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批准更新上限当日已发行股份的

10%

,而就此而言,之前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

股权计划尚未行使、已注销、已失效或已行使的购股权)不会计算在内。上述情况的前提条件为,因行使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全部购股权而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

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

30%


德莱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3.

购股权计划

(续)

(v)

直至授出日期止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任何承授人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

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1%

。任何额外授出超逾该上限的

购股权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且该承授人及其紧密联系人士(或其联系人士(倘该承授人为关

连人士)须放弃投票。在此情况下,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载有承授人的身份、将授出的购股权

(及之前已授予有关承授人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及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所有其他资料。将授出的购股权

数目及条款(包括认购价)须于本公司股东批准前厘定,而计算认购价时,为建议额外授出购股权而举行

的董事会议当日视为授出日期。

(vi)

承授人可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期间,随时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行使购股权,惟有关期间不得超过由授

出日期起计十年,并受有关提前终止条文所规限。购股权计划将于购股权计划获采纳当日起计

年内有

效。

自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起,概无任何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3,023
235
29
9,558
9,587
(9,352)
43,671
8,000
35,671
43,671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及储备

(a)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之投资

53,023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款项

7,859

7,888

负债净额

(7,618)

资产净值

45,405

股本及储备

股本(附注

8,000

储备

37,405

股东权益

45,405

(b)

本公司的储备变动:

股份溢价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42,490(3,731)38,759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1,354)(1,35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42,490(5,085)37,405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1,734)(1,73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2,490(6,819)35,671


之面
二零二五年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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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地点╱

主要营业地点

已发行及缴足

股本

本公司所持已发行股本

之面值比例主要业务

二零二四年

%

直接附属公司

Techoy Hold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Techoy Modular Construction

Co., Lt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Techoy Ventures Hold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间接附属公司

德材建筑香港╱香港

22,200,000

港元

香港物业建筑

德莱建筑有限公司香港╱香港

港元

室内装修

创威兴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香港

港元

物业投资

Theloy Asets Hold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Trunk Rom Hold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One Pufin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香港

美元

投资控股

Term Contracting Co., Ltd*

香港╱香港

港元

100–

香港物业建筑

*

该附属公司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注册成立的公司。

概无附属公司于报告期末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00,168
(51,35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99,782
(281,462)
118,320

财务概要

年度报告

二零二五年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

257,992259,138204,342151,82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

(亏损)溢利

8,27912,6604,26421,123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资产

352,852341,267272,345276,544

总负债

(183,174)(179,868)(123,606)(132,069)

总权益

169,678161,399148,73914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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