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11 民富国际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5

Anual Report

年报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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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Ac Section

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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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的定位,乃为中小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

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

GEM

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公司,在

GEM

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

险,同时无法保证在

GEM

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

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本

报告载有关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

GEM

证券上巿规则(「

GEM

上市规则」)

而提供,本公司董事(统称「董事」,各为一名「董事」)愿就此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及尽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于所有重大方面均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且并无遗漏其

他事宜致使本报告任何陈述或本报告产生误导。

本报告将于本公司网站

w.minfuintl.com

上刊载,并由其刊发日期起至少七天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最新公司公告」一页。


目 录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书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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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料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叶嘉凌女士

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李晓璇女士

张小玲女士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朦女士

路盛伟先生

周文明博士

审核委员会

路盛伟先生(主席)

陈朦女士

周文明博士

薪酬委员会

周文明博士(主席)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曾伟金先生

提名委员会

曾伟金先生(主席)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周文明博士

授权代表

曾伟金先生

郑伟禧先生

公司秘书

郑伟禧先生

合规主任

曾伟金先生

核数师

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湾仔

骆克道

号兆安中心

注册办事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铜锣湾希慎道

利园一期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

合和中心

1712-1716

号舖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网址

w.minfuintl.com

股份代号

上市日期


主席报告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向 阁下欣然

呈报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

财年」)的年度报告。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

本集团为中国领先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于

财年,本集团继续专注于为航空、航天、造船、地面运

输车辆及电子等行业的客户提供高端精密

3D

检测解决方案及精密加工解决方案。

财年是经济持续动荡的一年。尽管全球形势出现一些复苏迹象,但经济格局依然复杂。许多地区的通胀率

持续高企,央行的货币政策(包括利率调整)继续影响金融市场。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例如部分地区的持续冲突

及贸易摩擦)增加了经济的不确定性。受经济的不确定性影响,本集团来自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的已变现收

益约为

26.3

百万港元,较去年减少

66.5%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密切注视经济形势,适时调整业务策略,努力实现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争取最

大回报。

展望未来

经济前景仍然极不明朗。

年美国总统大选结果对地缘政治局势有重大影响。当选总统提出的新政策预计

将重塑国际关系及贸易动态。

尽管部分地区的通胀有缓和迹象,但情况仍令人担忧。紧缩货币政策,尤其是美国联储局的政策,持续对全球

造成影响。贸易保护主义仍是威胁,主要经济体之间可能会开征新关税。此等因素加上地缘政治冲突,对全球

经济复苏构成风险。中美经贸关系改善是值得关注的关键因素,因为其将对全球经贸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致谢

本人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董事仝人及全体员工在过去一年对本集团的不懈努力、尽忠职守及热心贡献。本人亦

谨此感谢各客户、供应商、业务伙伴及股东多年来始终如一的支持。

曾伟金先生

主席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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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业务回顾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在中国从事

(i)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服务;及

(i)

殡葬业务。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服务

本集团是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货商,在中国专注于精密

3D

检测解决方案及精密加工解决方案。本公司为高端

设备制造商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以满足其在工业产品制造方面的高精密需求。其解决方案包括及整合多

种设备及服务,涵盖从解决方案理念及设计、机械采购、辅助工具与软件及系统安装与调试到提供技术支持及

培训等售后服务。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继续致力扩大市场范围,接触不同行业及不同地区的新客户,并维持与现

有客户的生产关系。得益于在销售方面的努力,本集团共获得

个新项目,并于年内完成了

个新项目加上

从往年延续下来的项目。于

日,本集团有

个正在进行的项目,均属于精密

3D

扫描解决方案项目。

本集团一直坚持开发新技术,包括新辅助工具设计及相关软件应用程式。截至

日,本集团拥有

项已注册专利,包括

项发明专利及

项实用新型专利,并有

项发明专利在注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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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回顾

收益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

27.8

百万港元,较截至

日止年度约

80.5

百万港元减

少约

65.4%

。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经济波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潜在客户搁置彼等投资于智能制造解决方

案的预算。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由截至

日止年度的

62.9

百万港元减少

59.8%

至截至

日止年度的

25.3

百万港

元。销售成本与收益同步减少。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截至

日止年度的

17.6

百万港元减少

85.5%

至截至

日止年度的

2.5

百万港元。毛利

减少乃主要由于收益减少。

毛利率于截至

日止年度为

9.2%

年:

21.8%

)。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于截至

日止年度减少至

1.4

百万港元(

年:

2.5

百万港元)。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截至

日止年度的

26.3

百万港元减少

24.1%

至截至

日止年度的

19.9

百万港

元,乃由于招待以及研发开支减少。

所得税抵免╱开支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得税抵免为

1.1

百万港元(

年:所得税开支

2.6

百万港元)。

年内亏损

年内亏损由截至

日止年度的

20.3

百万港元增加

34.9%

至截至

日止年度的

27.3

百万港

元。该增加乃主要由于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及毛利减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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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现金状况

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额约为

8.9

百万港元(

年:

22.6

百万港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银行

及手头现金减少

14.5

百万港元及贸易应付款项增加

7.4

百万港元。

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银行借款分别约为

0.2

百万港元(

年:

14.7

百万港元)及零

港元(

年:

4.6

百万港元)。本集团预期透过营运产生的内部现金流量、银行融资及权益融资为未来现金流量

需求提供资金。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按净资本负债比率监察资本。净资本负债比率指净债务(即借款及应付董事款项总额减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以及受限制现金)除以总权益的比率,于

日为

5.4%

日:零)。

日,本集团并无银行借款。

资本架构

配售

132,960,000

股配售股份

日,本公司与独家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一」),据此,本公司委任独家配售代理为代

理,以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份

0.024

港元(「配售价一」)认购最多

143,978,636

股普通股(「配售事项一」),相当于紧随配售事项一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16.67%

配售价一每股配售股份

0.024

港元,较

(i)

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报收市价每股份

0.028

港元折让约

14.29%

(i)

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份

0.0288

港元折让约

16.67%

根据配售协议一的条款及条件,配售事项一已于

日完成。合共

143,960,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

一」,占紧随配售事项一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6%

)已按配售价一每股配售股份一

0.024

港元成功配

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29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163,000

港元)及导致股本增加约

112,000

港元及股

份溢价增加约

3,180,000

港元。

有关配售事项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日及

日之公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股份合并

日,董事会建议将本公司股本中每四十

(40)

股已发行及未发行现有股份合并为一

(1)

股合并股份

(「股份合并」)。股份合并自

日起生效。

紧接股份合并生效前,本公司法定股本为

500,000

美元,分为

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现有股份

(「现有股份」),其中

863,853,183

股现有股份已配发及发行为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于股份合并生效后,本

公司法定股本为

500,000

美元,分为

1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合并股份,其中

21,596,329

股合并股份已

发行。

有关股份合并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日及

日之公告以及日期为

之通函。

配售

4,318,000

股配售股份

日,本公司与独家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二」),据此,本公司委任独家配售代理为

代理,以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份

0.85

港元(「配售价二」)认购最多

4,318,000

普通股(「配售事项二」),相当于紧随配售事项二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16.66%

配售价二每股配售股份

0.85

港元,较

(i)

于配售协议二日期在联交所报收市价每股份

0.90

港元折让约

5.56%

(i)

于紧接配售协议二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份

0.926

港元折让约

8.21%

根据配售协议二的条款及条件,配售事项二已于

日完成。合共

4,318,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

二」,占紧随配售事项二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6%

)已按配售价二每股配售股份二

0.85

港元成功配

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57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98,000

港元)及导致股本增加约

135,000

港元及股

份溢价增加约

3,437,000

港元。

有关配售事项二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日及

日之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资本架构并无其他重大变动。于

日,本公

司的已发行股份为

25,914,329

股。详情载于经审核财务报表附注


所得款项占所得款项2024 自 年 8 28 月 日至 2025 年 3 31 月 日 所得款项占所得款项2025 于 年 3 31 月 日 未动用占所得款项
拟定用途净额百分比实际用途净额百分比所得款项净额净额百分比
所得款项占所得款项2024 自 年 12 29 月 日至 2025 年 3 31 月 日 所得款项占所得款项2025 于 年 3 31 月 日 未动用占所得款项
拟定用途净额百分比实际用途净额百分比所得款项净额净额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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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配售事项一

日,

143,960,000

股配售股份一已按配售价一每股配售股份一

0.024

港元发行及配发。经扣除配售

佣金及其他有关配售事项一的费用后,配售事项一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292,000

港元。本公司已按本公司日期为

日的公告所述所得款项用途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于

日,所得款项净额用途载列如下: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一般营运资金

3.3100%3.3100%–0%

3.3100%3.3100%–0%

配售事项二

日,

4,318,000

股配售股份二已按配售价二每股配售股份二

0.85

港元发行及配发。经扣除配售佣

金及其他有关配售事项二的费用后,配售事项二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572,000

港元。本公司已按本公司日期为

日的公告所述所得款项用途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于

日,所得款项净额用途载列如下: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一般营运资金

3.6100%3.6100%–0%

3.6100%3.6100%–0%

或然负债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资本承担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本承担。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资产抵押

日,除受限制现金约

0.1

百万港元(

年:

0.7

百万港元)外,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资产。

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外汇风险来自大部分其以外币(即与交易有关的营运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导致此

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美元」)及瑞士法郎(「瑞士法郎」)。本集团目前并无就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设立外汇

对冲政策。本集团密切监察其外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由于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主要为人民币、瑞士法郎及美元)对本集团的呈列货币(港元)的汇率出现波动,本集

团在截至

日止年度于其他全面亏损中录得亏损

0.1

百万港元。

未来展望

日,本集团与卖方就收购湖南省百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

100%

股权订立买卖协议。本集团认同

农业食品科技市场潜力巨大。凭借本集团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的专业知识,本集团已开发出一套全面的智

能制造解决方案,旨在协助制造商提升其农业食品生产、加工及贮藏能力。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将令本集团

可迅速设立全面的组织架构,为开展农业食品科技及销售业务作好准备。

所持重大投资

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其他金融资产

日,本集团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

贸易应收款项

13.2

百万港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

0.2

百万港元;及

其他应收款项

5.3

百万港元。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计划。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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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按项目基准向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由于本公司与客户并无达成任何长期合约安

排,无法保证未来本公司将继续获得新合约或维持或提高与现有或日后客户的业务活动的当前水平。因此本

集团正加大销售和营销力度,扩大销售队伍规模,扩充销售网点及销售覆盖区域,期望不断赢得新投标及从更

多客户获得合约。

本集团主要客户为航空、航天、造船、地面运输车辆、电子等行业的高端设备制造商,所在的智能制造解决方

案市场具有技术发展瞬息万变的特点,业务上的成功取决于是否有能力持续且及时透过研发开发出新技术应

用以及推出切合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的新设计。因此本集团计划加大研发力度,建立自身的研发中心,招聘更

多技术人才,以保持技术领先优势。

其余风险如下: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因银行现金、受限制现金、合约资产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而产生。该等结余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中的账面值为本集团就其金融资产承担的最大信贷风险。本集团已实施信贷政策,并持续监察该等信贷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计息资产及负债为借款、受限制现金及银行现金。以固定利率取得之借款令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

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来自其受限制现金及银行现金,因此根据因应当时现行市况而变化

的浮动利率计息。本公司董事认为受限制现金及银行现金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对冲其利率风险。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其他重大计息资产及负债,其收入及经营现金流量基本独立于市场

利率之变动。

流动资金风险

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水平进行监控并将其维持在管理层认为足以为营运提供

资金的水平,并减少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透过营运产生的内部现金流量及金融机构借款应付现金流

量需求。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曾先生」),

岁,本公司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彼于

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

日起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并自

日起获委任为主席。曾先生负责监督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整体

管理及企业政策制定。

曾先生拥有逾十年的股权及证券投资、企业管理、资产重组及并购经验。彼于

年曾在华侨永亨银行(前称

「永亨银行」)任职逾十年。彼于

年毕业于中国广东肇庆学院。彼为中级会计师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的注册基金从业人员。

叶嘉凌女士(「叶女士」),

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彼于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并于

调任为执行董事。彼现任民富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叶女士负责监督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的业务营运

及企业数位化管理系统的研发。

叶女士拥有逾十年的投资及管理经验。彼于

年曾在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逾十年。彼拥有昆

士兰大学国际酒店与旅游管理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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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于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获得金融及管理学士学位。自

月以来,彼任职于深圳市德远投

资有限公司财务与人力资源部,统筹全面职能,包括会计及簿记、预算规划及管理、税务合规及申报、招募及

人才猎取、雇员培训及发展以及绩效管理等。历经多种职务,李纯玲女士为该公司之财务稳健、运营效率及员

工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李晓璇女士(「李女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李女士拥有逾六年行政管理经验。彼现任深圳纵横国际旅行社行政主管,负责

(i)

公司行政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

及管理;

(i)

各项规定及工作指示的落实;及

(i)

安排已分派的工作。彼于

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

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张小玲女士(「张女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张女士现任张家港市凤凰山塔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负责

(i)

生态文化陵园的规划、设计及管理;

(i)

数位化管理系统的研发及设计;及

(i)

殡葬服务。彼于

年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学士学位,并于

年取得北京大学软件工程学士学位。

朱敏纯女士(「朱女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朱女士,

岁,于

年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达戈分校取得文学士学位主修传播学。自

月至

月,彼任职于深圳市悦动智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内容编辑。彼随后加入深圳市富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于

月至

月担任营销总监。彼于任期内监督贵州茅台酒的市场销售及推广,对该公司规模

及市场份额的稳定增长作出了贡献。自

月以来,彼于深圳市融泰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负

责该公司的财务规划及预算执行、审阅业务相关报告及协助团队进行管理决策。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朦女士(「陈女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女士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并获得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陈女士于

月至

月担任珲春市公

安局驾管科员。彼亦于

月至

月任职于中国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彼负责机密

文件的收集及检察院的宣传工作。

路盛伟先生(「路先生」),

岁,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路先生于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并获得会计及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在财税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路先生曾于

中国多家企业担任不同职位,包括于

年至

年担任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税务经理;于

年担任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税专家及培训师;及于

年至

年担任万企帮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自

月以来,彼一直担任南桥希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合伙人,负责就财务及合规事

宜提供意见以及进行有关中国税务法律法规的授课。路先生于

年通过中国全国统一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

阶段的所有必修科目。彼亦于

年取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资格证书,并于

年取得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颁发的公共估值师资格证书。

周文明博士(「周博士」),

岁,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博士拥有逾七年投资管理及风险管理经验。彼目前担任深圳深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总监,

负责投资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控制系统的设立、监管及实施。彼目前亦为深圳大学龙华生物产业创新研究院的

副院长,负责技术改造等领域。彼于

月至

月任职于深圳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培训

及管理。彼于

月取得位于中国海南的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已与海南大学合并)的生物技术学士学位;于

月取得位于中国深圳的深圳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硕士学位;及于

月取得位于中国深

圳的深圳大学经济思想史的博士学位。彼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注册基金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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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合规主任

曾先生已于

日获委任为合规主任。有关其履历资料请参阅本节上文「执行董事」一段。

公司秘书

郑伟禧先生(「郑先生」),

岁,于

月加入本集团担任财务总监,其后于

日获委任为本集团

公司秘书。郑先生负责本集团会计及财务职能、内部控制及公司秘书事务。郑先生持有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员。郑先生于会计、

审计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


企业管治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致力于透过持续改善其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推行高水平企业管治。董事会相信,完善及合理的企业管

治常规对本集团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利益及本集团资产至关重要。

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乃根据

GEM

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之原则及守则条文制定。

守则的守则条文第

A.2.1

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且不应由同一人担任,惟本公司对该守则有

所偏离。本公司认为由曾伟金先生(「曾先生」)担任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将为本集团提供强有力且持续的领

导力,令本集团的规划及管理更高效。鉴于曾先生于行业的丰富经验、个人履历及于本集团及其过往发展中所

扮演的重要角色,本公司认为倘曾先生继续担任主席兼行政总裁,对本集团的业务前景有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

GEM

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守则之适用守则条

文。

不遵守

GEM

上市规则

杜莉女士于

日辞任后,本公司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人数及组成未能符合

以下规定

(i) GEM

上市规则第

5.05(1)

条,规定董事会须至少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i) GEM

上市规则第

5.05(2)

条,规定董事会须至少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i)

GEM

上市规则第

5.05A

条,规定本公司必须委任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iv) GEM

上市

规则第

5.28

条,规定审核委员会由最少三名成员组成,且根据第

5.05(2)

条规定,其中至少一名成员为具备适当

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日委任陈女士后,本公司重新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5.05(1)

5.05(2)

5.05A

5.28

条。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规定交易标准

本集团已采纳

GEM

上市规则第

5.48

5.67

条所载的规定交易标准(「交易标准」),作为其自身进行董事证券交易

的操守则。

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各董事已确认,截至

日止年度,彼已遵守规定交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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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资料之变动

日起,陈朦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日起,黄敏智先生由于彼之其他工作安排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日起,周瑞兆先生由于彼之其他工作安排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日起,李纯玲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日起,朱敏纯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自本公司

年报日期起,概无其他董事资料之变动须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17.50A

条予

以披露。

董事会

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整体领导、监督本集团的战略决策及监察本集团的业务及表现。董事会已将本集团日常

管理及营运的权力及责任转授予本集团的高级管理层。为监管本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

事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统称

「董事委员会」)。董事会已将董事委员会各自职权范围所载职责转授予有关委员会。

截至

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均以诚信态度执行职责,并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彼等已遵守适用法律

及法规,且始终以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方式行事。

本公司已就董事的法律诉讼安排适当的责任保险。保险范围将每年进行检讨。

董事会组成

截至

日止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叶嘉凌女士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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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李晓璇女士

张小玲女士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路盛伟先生

周文明博士

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5.05(1)

(2)

条以及第

5.05A

条的规定。本公司认为,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09

条所载有关评估其独立性的指引。

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政策」)概要

1.

目的:

1.1

本政策旨在制定政策以实现本集团董事会多元化。

2.

愿景:

2.1

本集团承认并接受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董事会以提升本公司表现质素的理念。

3.

政策声明:

3.1

为达致均衡及稳定发展,本集团视董事会层面多元化为实现本集团均衡发展的重要元素,本集团董

事会组成依据「举贤任能」的原则,进行全面综合考虑多项因素达至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

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

4.

可计量目标:

4.1

候选人的甄选将基于一系列多元化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或专业经验。

最终决定将根据获选候选人的长处及将对本集团作出的贡献而定。

5.

检讨及监察:

5.1

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政策,以确保政策的成效。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须作出的任何修订,

并提出任何有关修订建议以供董事会审议及批准。

5.2

政策的详情及为其设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将于本集团的年报中披露。本集团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

元化政策。


年龄 21-40分布 41-60
教育背景 法律及╱法律及╱专业经验 投资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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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承认并接受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董事会以提升其表现质素的理念。本集团董事会组成以一系列多元化范

畴为基准,候选人将依据「举贤任能」的原则,并根据众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或专

业经验获选。

于年内及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有九名董事,其中一名为女性。下表进一步阐述了董事会的多元化程度:

董事姓名岁男性女性

曾伟金先生

叶嘉凌女士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李晓璇女士

张小玲女士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路盛伟先生

周文明博士

董事姓名管理层或金融其他或金融风险管理其他

曾伟金先生

叶嘉凌女士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李晓璇女士

张小玲女士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路盛伟先生

周文明博士

除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所载董事履历中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及最高行政

人员有任何个人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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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营商经验、知识及专门技能,使其高效及有效

地运作。独立非执行董事应邀于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任职。

鉴于守则条文要求董事披露于公众公司或机构所持职务的数量及性质及其他重大承担,以及公众公司或机构

的身份及于本公司投入的时间,故董事已同意适时向本公司披露彼等的承担及任何后续变动。

董事就任须知及持续专业发展

各新获委任董事于首次获委任时均已获提供正式、全面及特为其而设的就任须知,以确保其恰当理解本公司

营运及业务情况,及完全清楚董事根据法规及普通法、

GEM

上市规则、法律及其他监管规定须承担的责任以及

本公司业务及管治政策。

全体董事均确认于年内遵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A.6.5

条有关持续专业发展的规定。在此过程中,董事开展了

有关本公司业务、董事职责及责任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截至

日止年度,董事获得的有关董事职责以及监管及业务发展的持续专业发展记录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培训类型

曾伟金先生

A

B

叶嘉凌女士

A

B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B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B

李晓璇女士

B

张小玲女士

B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B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B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B

路盛伟先生

B

周文明博士

B

A

参加座谈会╱会议╱论坛╱培训课程

B

阅读有关经济、一般商务、企业管治以及董事职责及责任的报章、期刊及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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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任、重选及退任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第

条,在每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

事应轮值退任。然而,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则退任董事的人数应以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

准。

根据细则第

条,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的任何董事的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次股东

大会为止,并可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获董事会如此委任的任何董事于厘定股东周年大会上须轮值退任的董

事或该等董事的人数时并不计算在内。

各董事的初始任期为三年,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根据细则,李纯玲

女士、李晓璇女士、张小玲女士、朱敏纯女士及路盛伟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并符合资格重

选连任。

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保留决策权,包括批准及监督一切政策事宜、整体策略及预算、风险管理及内部

监控系统、重大交易(特别是可能牵涉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其他主要财务及营运事宜。董事于

履行彼等职责时获提供足够资源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彼等亦被鼓励独立接触并征询本

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意见。

本集团的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授权予高级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定期检讨所授权的职能及职责。管理层订立任

何重大交易前须取得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议及程序

董事会成员将获提供完整、充足及适时的资料,让彼等能妥善履行其职务。根据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A.1.3

条,

定期董事会议须给予全体董事最少

天的通知,让彼等均有机会出席会议。定期董事会议通告、议程及开

会文件须于合理时间内及会议前最少

天寄予全体董事。董事可于会议上自由发表及分享其意见,而重大决定

仅可于董事会议上审议后方可作出。被认为于建议交易或讨论事宜中存在利益冲突或重大利益的董事不得

计入会议法定人数内,并须就相关决议案投弃权票。会议后须撰写完整会议记录,初稿须于下一次董事会议

前送交全体董事以征求彼等意见,而定稿会于下一次董事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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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议、审核委员会议、薪酬委员会议、提名委员会议及

股东大会出席详情概列如下:

董事会议审核委员会议薪酬委员会议提名委员会议股东大会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

12/13

不适用

3/34/41/1

叶嘉凌女士

13/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6/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1/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0/1

李晓璇女士

11/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张小玲女士

11/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1/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0/1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5/1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10/133/42/33/41/1

路盛伟先生

11/134/4

不适用不适用

1/1

周文明博士

11/134/43/34/41/1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特定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特定方面的事务。董事委员

会已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各自的网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根据

GEM

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本公司已采纳符合

GEM

上市规则第

5.28

条及附录

十五所载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C.3.3

条的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主要就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

师向董事会提供建议;监督财务报表、年报及中报的完整性以及审阅其中所载的财务报告重大判断;及监督财

务报告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程序。

日,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路盛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陈朦女士(独立非执

行董事)及周文明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

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四次会议。审核委员会议的出席详情载于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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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审核委员会:

审阅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截至

日止六个月的财务业绩以及相关财务报告;

审阅外聘核数师就审核过程中的会计事宜及重大结果所编制的审核报告;

审阅财务申报系统、合规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包括本公司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的资源、员工

资历、培训计划及预算的充分性)、风险管理系统及程序以及外聘核数师的续聘。董事会并未与审核委员

会有关外聘核数师甄选、委任、辞任或罢免的任何推荐建议有所偏离。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根据

GEM

上市规则成立薪酬委员会。本公司已采纳符合

GEM

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守

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B.1.2

条的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主要就有关本集团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层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参考董事会的企业目标及目的审阅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及确保

概无董事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可厘定其自身薪酬。

日,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周文明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

、陈朦女士(独立非执

行董事)及曾伟金先生(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薪酬乃参考(其中包括)彼等之职责、责任及表现厘定。薪酬委员会就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待

遇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

截至

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三次会议。薪酬委员会议的出席详情载于上文。

会上,薪酬委员会:

审阅及批准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

建议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及

审阅及批准截至

日止年度获委任董事之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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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

日成立提名委员会。本公司已采纳符合

GEM

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A.5.2

条的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董事会的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并就挑选提名有

关人士出任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日,提名委员会由两名成员组成,即曾伟金先生(执行董事兼主席)、陈朦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及周文明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

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四次会议。提名委员会议的出席详情载于上文。

会上,提名委员会:

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

建议及批准董事变动,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提名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于

日采纳提名政策如下:

1.

目标

1.1

提名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提名适当人选,供其考虑并推荐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大会选任该人选

为董事或委任为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

1.2

提名委员会可提名其认为于股东大会选任为董事的适当数量的人选或提名以填补临时空缺所需数

量的人选。

2.

甄选准则

2.1

提名委员会评估建议人选是否适合时,将参考以下因素:

(a)

信誉;

(b)

业务策略、管理、法律及财务方面的经验;

(c)

建议人选能否协助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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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预期建议人选可向董事会提供的观点及技能;

(e)

就可投入的时间以及对相关利益的承担;

(f)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

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等方面;及

(g)

甄选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建议人选的独立性。

上述因素只供参考之用,并非意在涵盖所有因素,也不具决定作用。提名委员会可酌情提名其认为

适当的任何人士。

2.2

建议人选须以既定格式提交所需的个人资料,并提交同意书,表示同意获委任为董事,以及同意可

就其获委任为董事一事于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资料。

2.3

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建议人选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

3.

提名程序

3.1

提名委员会秘书须负责召开提名委员会议,并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有),供提名委员会开

会前考虑。或者,提名委员会可采取书面决议方式批准该项提名。

3.2

如要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提名委员会须推荐人选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如要推荐建议人选于股东

大会参选,提名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提名,供其考虑并推荐该建议人选参选。

3.3

于发出股东通函前,建议人选不得假设其已获董事会推荐于股东大会参选。

3.4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且在不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一位或多位股东均可发送通知,表示

彼等有意提出推荐意见建议甄选某人为董事,而不必经过董事会推荐或提名委员会提名。

3.5

董事会在一切关于推荐人选在任何股东大会参选的事宜上,拥有最后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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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密

除非法律或任何监管机构有所规定,否则在任何情况下,提名委员会成员或本公司职员均不得在刊发股

东通函前,向公众披露任何有关提名或候选人的资料,亦不得接受公众任何有关提名或候选人的任何查询

(视乎情况而定)。待本公司发出通函后,提名委员会、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或本公司其他获提名委员会批

准的职员可回答监管机构或公众的查询,但不得披露有关提名或候选人的机密资料。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命均有固定任期。根据本公司与本集团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的委任书,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由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根据细则,每名董事均须轮值退任及

重选连任。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个别及共同责任,包括:

(a)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b)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

(d)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就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及进行汇报;

(e)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资料;及

(f)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遵守其举报政策的情况。

公司秘书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郑伟禧先生负责协调向董事提供资料,并为本公司内有关公司秘书职责及责任的所有事宜

的主要联络人。全体董事均可联系公司秘书,以确保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得以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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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均可取得公司秘书之建议及服务。公司秘书向主席报告有关董事会管治事宜,并负责确保董事会程

序得以遵循及促进董事之间以及与股东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截至

日止年度,公司秘书已接受不

少于

小时之相关专业培训。

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合规主任

曾伟金先生已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合规主任。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

层」一节。

高级管理层的薪酬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高级管理层薪酬处于以下范围:

人数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有责任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本集团各财政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以公平公正地反映本集团的事务

状况及于该期间的业绩及现金流量。本公司核数师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声明载于年报所载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内。董事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采纳持续经营方式,且并不知悉与事件或状况有关的任何重大不确定性,其可

能导致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

外聘核数师酬金

截至

日止年度,已付╱应付予本集团外聘核数师酬金总额为

850,000

港元。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确认,于本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本公司面临不同类别的风险,包括

(i)

与本公司整个监控系统有关的控

制风险;

(i)

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监管风险;

(i)

营运风险;及

(iv)

与资产有关的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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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设计及实施风险管理政策以处理所识别有关其业务的该等潜在风险。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设定识

别、分析、评估、减轻及监控任何潜在风险的程序。其行政总裁负责监管本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系统及各部门

进行其自身风险管理识别工作,并根据本公司的整体风险评估方案提议风险应对计划。各部门须根据所识别

的风险及彼等提议的风险应对计划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并负责实施及监督。关于所识别的重大缺陷或

风险,有关部门应向董事会汇报情况以供进一步调查、内部控制、审阅、改善及监督。

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并无经历任何不合规事项,即已经或合理预计会对其业务产生重大财务或

营运影响,或会对董事或高级管理层以合规方式经营的能力或倾向产生负面影响的事项。

董事负责建立本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及每年审阅其有效性。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本公司已建立制订及维护内

部控制系统的程序,范围涉及企业管治、营运、管理、法律、财务及审计。本公司认为内部控制系统对其现有业

务营运足够健全、实用及有效。为加强其内部控制及确保未来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包括

GEM

上市规则),本公

司已采取下列额外内部控制措施:

(1)

董事将持续监控、评估及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以确保符合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并将调整、改善及

加强其内部控制系统(倘适用);

(2)

本公司将不时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及相关雇员提供培训及适用于其业务营运之法律及监管

规定的最新资料;

(3)

如有需要,本公司可考虑委任外部中国法律顾问,就有关遵守适用中国法律及法规的事宜向本公司提供

意见;及

(4)

如有需要,本公司可考虑委任外部香港法律顾问,就有关遵守

GEM

上市规则及适用香港法律及法规的事

宜向本公司提供意见。

本公司亦已就内幕信息的处理及发布采取有关程序及内部控制措施,以确保于适当批准披露内幕信息前确保

其保密,并以有效及一致的方式披露此类信息。

鉴于上述情况并根据内部控制顾问工作的工作结果及推荐建议,董事已审阅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

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认为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充分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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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权利

根据细则第

条,于提呈有关要求当日持有权于股东大会投票的本公司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一名或

多名股东可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要求应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或本公司公司秘书提出,以要求董事会

就处理有关要求所指任何事务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大会须于提出有关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倘于提出有

关要求后

日内董事会仍未召开有关大会,则提出要求的人士可以相同形式自行召开大会。

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

为让股东充分获悉本集团的业务活动及方针,有关本集团的资料已透过财务报告及公告提供予股东。本公司

已设立其本身的企业网站

(w.minfuintl.com)

,作为促进与其股东及公众人士有效沟通的渠道。本公司将继续

加强与其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及关系。股东沟通政策于

日获采纳以符合守则内的守则条文第

E.1.4

条。

股东、投资者及有兴趣人士可透过以下电邮直接向本公司提出查询:

info@minfuintl.com

向董事会转达股东查询的程序

股东可于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提出查询及表达意见。联络方式详情如下: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号利园一期

电邮:

info@minfuintl.com

在适当的情况下,股东的查询及意见将转交董事会及╱或相关董事委员会,以解答股东的提问。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的程序

根据细则第

条,任何人士(除退任董事或由董事会建议推选者外)概无资格于任何股东大会上选任董事职

位,除非股东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表明有意提名该人士选任董事职位,而该名人士亦发出一份书面通知表明愿

意参选,该等通知须不早于指定举行选举的股东大会的通告寄发后翌日起至不迟于该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

日止期间递交至总办事处或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办事处,而向本公司寄发该等通知的最短期限为

最少七日。股东建议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载于本公司网站。


董事会报告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谨此提呈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书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股权架构

本公司于

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作为本集团之控股公司。本公司法定股

本为

1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4

美元的普通股。于

日,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为

25,914,329

股。

本公司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

132,960,000

股配售股份

日,本公司与独家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一」),据此,本公司委任独家配售代理作

为其代理,以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份

0.024

港元(「配售价一」)认购最多

143,978,636

股普通股(「配售事项一」),占紧随配售事项一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7%

配售价一每股配售股份

0.024

港元,较

(i)

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报收市价每股份

0.028

港元折让约

14.29%

(i)

于紧接配售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份

0.0288

港元折让约

16.67%

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配售事项一已于

日完成。合共

143,960,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一」)

(占紧随配售事项一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6%

)已按配售价一每股配售股份一

0.024

港元成功配售

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29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163,000

港元后,增加股本约

112,000

港元及股份溢

价约

3,180,000

港元。

有关配售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日及

日的公告。

配售

4,318,000

股配售股份

日,本公司与独家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配售协议二」),据此,本公司委任独家配售代理

作为其代理,以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均为独立第三方)按配售价每股份

0.85

港元(「配售价二」)认购最多

4,318,000

股普通股(「配售事项二」),占紧随配售事项二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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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配售价二每股配售股份

0.85

港元,较

(i)

于配售协议二日期在联交所报收市价每股份

0.90

港元折让约

5.56%

(i)

于紧接配售协议二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份

0.926

港元折让约

8.21%

根据配售协议二的条款及条件,配售事项二已于

日完成。合共

4,318,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

二」)(占紧随配售事项二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

16.66%

)已按配售价二每股配售股份二

0.85

港元成功配

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57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98,000

港元后,增加股本约

135,000

港元及股份溢价

3,437,000

港元。

有关配售事项二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日及

日的公告。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在中国从事

(i)

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业务;及

(i)

殡葬业务。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业务及详情于财务报表附注

列示。

业务回顾及未来业务发展

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及未来业务发展载于本年报「主席报告」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章节。

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面临之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已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章节。此外,各项金融风

险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披露。

采用财务主要表现指标作出之分析

有关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采用财务表现指标所示的表现分析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财务概要」章

节。

环境保护

本集团深明其于业务活动中保护环境之责任。本集团已尽力遵守有关环境保护之法律及法规并鼓励员工及雇

员保护环境及提高彼等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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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明白遵守法规定的重要性及不遵守此等规定的风险。本集团持续审阅会影响本集团营运之新实施法

例及法规。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对本集团业务有严重影响的重大违法及违规事件。

与雇员、客户及供货商的主要关系

本公司与雇员保持良好的关系,与雇员之间不曾出现任何重大纠纷,亦无因罢工、申索、诉讼或其他劳工纠纷

而致使业务营运受到任何重大不利干扰。

截至

日止年度,概无存在薪金支付纠纷,且所有应计薪酬已于各雇员雇佣合约内订明的相应到期

日或之前清偿。本集团亦保证所有雇员经定期审阅调薪、晋升、花红、津贴及所有其他相关福利政策后均获得

合理薪酬。

本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本公司认为向终端客户交付优质解决方案对本公司声誉及客户关系而言尤为

重要。本公司在项目的各个主要阶段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以提供优质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本集团亦与供货商维持良好关系。截至

日止年度,并无供货商投诉,亦无债务纠纷或未清偿债务,

所有债务均于相互协议的到期日或之前或最后日期清偿。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向供货商作出任何重大退货或收到客户的任何重大退货。鉴于上文所

述及于

日,概无出现任何将对本集团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或事件。

雇员及薪金政策

日,本集团有

名雇员(包括执行董事)(

年:

名雇员)。本公司依赖雇员为客户提供智能

制造解决方案。为招聘、发展及挽留高才干雇员,本集团向其员工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包括内部晋升机

会及绩效花红。本公司通常与雇员(例如行政及财务人员)订有固定期限的雇佣合约,且本公司通常每年与该等

雇员续订雇佣合约。

本集团亦定期检讨其员工的表现,并就员工的年度花红、薪资检讨及晋升评估考虑该检讨结果。本公司亦已采

纳一项购股权计划,其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

薪酬委员会将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参考董事会的企业目标及

目的检讨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及确保概无董事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厘定其本身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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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业绩及分派

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经审核综合全面收益表。董事会不建议派付

截至

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年:无)。

财务概要

本集团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之已刊发业绩及资产以及负债之概要载于本年报第

页。该概要并不构成本年报之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储备

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之储备变动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

可供分派储备

根据开曼群岛适用法定条文,本公司于

日可供分派予本公司股东的储备为

4.2

百万港元。

股本

本公司于截至

日止年度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上文「股权架构」一段及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董事

截至

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叶嘉凌女士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

非执行董事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

李晓璇女士

张小玲女士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

路盛伟先生

周文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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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根据细则,在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应轮值告退。然而,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则退

任董事的人数应以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准。每年须退任的董事为上次获重选连任或委任以来任

期最长的董事,惟倘多名董事均于同一日任职或获重选连任,则以抽签决定须告退的董事名单(彼等之间另有

协议则除外)。

董事之服务合约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为三年,直至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

终止,惟须遵守服务合约所载的终止条文。根据本公司与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订立的委任书,各非执

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初步任期为三年,直至任何一方于初步任期结束或其后任何时间向对方发出不少于

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委任须遵守细则有关董事离职、罢免及董事轮值退任的条文。概无建议于应届股

东周年大会上连任之董事与本公司订立于一年内不作补偿(法定补偿除外)而可予以终止之服务合约。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履历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履历详情于本年报第

页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披露。

董事酬金

截至

日止年度董事酬金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5.09

条作出之年度独立身份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

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董事收购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概无于截至

日止年

度内任何时间订立任何安排令董事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利。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概无订立董事或其关连实体直接或间接于其中拥有重

大权益且于截至

日止年度或本年度末仍然有效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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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约

截至

日止年度,并无订立或存在任何有关本公司整体或任何重大业务之管理及行政合约。

主要客户及供货商

本集团向五大客户的销售量及本集团向最大客户的销售量分别占截至

日止年度总收益约

100%

47.3%

。本集团来自五大供货商的采购量及本集团来自最大供货商的采购量分别占截至

日止年

度总采购量约

98.1%

及约

35.4%

就董事所深知,概无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之董事、彼等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

(就董事所知)于截至

日止年度在本集团任何五大客户或供货商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的关联方交易披露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该等交易并不构成关连交

易或持续关连交易,因而须遵守

GEM

上市规则第

章之披露规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

日止年度支付任何股息(

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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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政策

本公司董事会于

日采纳股息政策如下:

1.

目标

1.1

董事会致力通过可持续的股息政策(「本股息政策」),在符合股东期望与审慎资本管理两者之间保持

平衡。

1.2

根据本股息政策,倘本集团获得溢利,在不影响本集团正常营运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向股东宣派及

派付股息。

1.3

本股息政策旨在让股东得以分享本公司的溢利,同时让本公司预留足够储备供日后发展之用。

2.

准则

2.1

董事会在建议宣派股息时,应考虑下列各项(其中包括):

(a)

本公司及本集团的实际及预期财务业绩;

(b)

本公司及本集团旗下各成员公司的留存盈利及可分派储备;

(c)

自本公司附属公司收取的股息;

(d)

本集团的负债权益比率水平、权益回报及相关金融契约;

(e)

本集团贷款人可能施加的股息派付限制;

(f)

本集团预期营运资本需求以及未来扩充计划及前景;

(g)

整体经济及金融状况、本集团业务的商业周期,以及其他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业绩及状

况有影响的内在或外在因素;及

(h)

董事会视为适当的任何其他因素。

3.

股息宣派程序

3.1

本股息政策及根据本股息政策日后宣派及╱或派付股息之事宜,须视乎董事会是否继续认定本股

息政策及宣派及╱或派付股息是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最佳利益,以及是否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

规而定。

3.2

股息宣派及派付之事宜,须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批准

及进行。

3.3

股息宣派及派付之事宜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派付任何特定金额的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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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阅本股息政策

董事会将继续审阅本股息政策,并保留全权及绝对酌情权可随时更新、修订、修改及╱或取消本股息政

策;本股息政策绝不构成本公司对其未来股息而作出的一项具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及╱或本股息政策绝

无规定本公司必须随时或不时宣派股息。

优先购买权

根据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之优先购买权条文。

重大合约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并无订立对本集团业务属重大且董事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而于截至

日止年度末仍然有效之重大合约。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于截至

日止年度内仍然有效之

重大合约(包括提供服务)。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

或淡仓

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

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

(a)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或

(b)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记录于该条例所指登记册内

之任何权益或淡仓;或

(c)

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5.46

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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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主要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之权益及淡仓

就董事所知,于本年报日期,下列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在任何情况下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

的股东大会有投票权的任何类别股本之股份面值

10%

或以上的权益:

主要股东姓名╱名称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权益之百分比

鼎域技术有限公司

(「鼎域」)

好仓实益权益

3,061,54511.82%

黄敏智先生

(「黄先生」)(附注

好仓受控法团权益

3,061,54511.82%

附注:

(1)

鼎域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并由黄先生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黄先生被视为于鼎域所持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

日,董事概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实体(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

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权益或淡

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规定所存置的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

日有条件地采纳一项于上市日期生效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下为购股权计划

的主要条款及条件概述。

1.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购股权计划目的在于认可对本集团作出贡献的参与者(定义见下文),并为参与者提供一个于本公司拥有

个人权益的机会。

2.

可参与人士

董事可酌情邀请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雇员及董事会按其全权酌情权认为曾经或将

向本集团作出贡献的任何顾问、咨询人、供货商、客户及代理(「参与者」)按认购价接纳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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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3.

接纳购股权要约

本公司于有关接纳日期或之前一经收到经承授人正式签署构成接纳购股权的要约文件副本,连同付予本

公司

1.00

港元的款项作为授出购股权的代价后,购股权即被视为已授出及已获承授人接纳并生效。在任

何情况下,有关款项均不可获得退还。就任何授出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要约而言,接纳购股权所涉及的

股份数目可少于建议授出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惟接纳的股份数目须为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一手单

位或其完整倍数,且有关数目于接纳购股权的要约文件副本内清楚列明。倘授出购股权的要约未于任何

指定的接纳日期前获接纳,则视为不可撤销地遭拒绝。

4.

股份数目上限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可予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上限(包括已授出

的已行使或尚未行使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合共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即

40,000,000

股份

(「计划限额」),就此而言,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购股

权原应可予发行的股份。于任何

个月期间直至授出日期,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

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及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已授出

并获接纳但于其后注销的购股权所涉及股份(「已注销股份」)而向各合资格参与者已经及可能发行的股

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的

1%

5.

股份认购价格

任何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特定购股权所涉股份的认购价,须为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的价格,惟此价格

将不得低于以下最高者:

(i)

于授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的收市价,授出日期须为联交所公开进行证券交易的日子;

(i)

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的平均收市价;及

(i)

股份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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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6.

行使购股权的时间及购股权计划的期限

购股权可于购股权被视作授出及获接纳当日后及自当日起计满十年前,随时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行

使。购股权可行使的期间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惟购股权于授出超过十年后概不可行使。购股权概

不得于本公司股东批准购股权计划当日(「采纳日期」)超过十年后授出。除非本公司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提早终止,否则购股权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

自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至

日,概无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的购股权,亦无尚未行使的购股

权存在。

有关购股权计划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

13.

购股权计划」章节。

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截至

日止年度,董事、控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概无从事与

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或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的任何业务,亦概不知悉任

何该等人士与或可能与本集团具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薪酬政策

本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员会,以于考虑本集团之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及可资比较市场标准及惯例后,就董事及本

集团高级管理层的所有薪酬审阅本集团之薪酬政策及结构。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作为对董事及合

资格雇员的奖励,有关详情载于本报告「购股权计划」一节。

获准许之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作出适当投保安排,就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企业活动面临之法律诉讼,为董事及行政人员之责

任投保。本公司于整个年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及行政人员责任保险,为其董事及行政人员面对若干法律行动

时提供适当保障。

限制条件

本公司已假设所提供的资料和管理层陈述之准确性,并以其作为得出价值意见的依据。

本公司假定并不存在任何与估值资产有关的可能会对市场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之隐藏或意外情况。

本公司假定估值资产并无任何属繁重性质而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产权负担、限制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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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任何须遵守

GEM

上市规则项下之披露规定之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

交易。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有关本公司采纳的企业管治常规资料载于本年报第

页之企业管

治报告。

充足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公司公开可得资料及就董事所深知,截至

日止年度,本公司已维持

GEM

上市规则项下所规

定之充足公众持股量。

核数师

截至

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而长青将于本公司应届

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合资格并愿意获续聘。

报告期后事项

董事概不知悉

日后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有任何须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发生。

代表董事会

曾伟金先生

主席

香港,


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致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列位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审核列载于第

页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

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

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

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而有关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

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

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

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

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有关持续经营之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1(a)

「持续经营」一节,此显示 贵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录得亏损

27,331,000

港元。此外,于

日, 贵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约

223,000

港元。该等事件或情况

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可能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鉴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1(a)

详述之

计划及措施, 贵公司董事认为, 贵集团将可为其于自

日起至少十二个月之未来营运资金及财

务需求提供资金。我们就此事项发表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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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

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除有关持续经营之

重大不确定性所述事宜外,我们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为:

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及

2)

非金融资产减值评估。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的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

要、附注

的关键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以

及附注

3.1.2

的相关披露。

日, 贵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约为

13,158,000

港元及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

5,324,000

港元。 贵集团已于截至

日止年度确认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

5,181,000

港元及其他应收

款项减值亏损约

426,000

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减值亏损

的计量由管理层透过应用判断及增加的复杂性厘定,

包括识别信贷质素显著恶化的风险,以及预期信贷亏

损模式中使用的假设,例如违约概率、违约亏损以及

前瞻性宏观经济因素。

我们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评估执行的关键审

计工作包括:

了解及评估 贵集团的信贷政策及预期信贷亏损

评估的内部控制;

抽样评估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项信贷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贷减值

的判断及估计的合理性;

以抽样为基础取得及测试于

日之贸

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之准确性;


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由于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于 贵集团的综合财务状

况表中的重要性以及于评估 贵集团的贸易及其他

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时采用了主观判断及管理层

估计,我们将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识别为报

告期末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评估外部估值师的资格、经验及专业知识,并考

虑其客观性;

取得并检查由 贵集团委聘的外部估值师编制的

估值报告及模式,作为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评估的依据;

与核数师专家一同评估 贵集团的预期信贷亏损

方法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的可能性、

违约亏损及前瞻性资料);

重新计算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的金额,

并评估于

日的减值是否适当及充分;

审阅综合财务报表所作信贷风险敞口及预期信贷

亏损的披露是否适当。

关键审计事项

(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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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的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

要、附注

的关键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以

及附注

的相关披露。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分别就厂房

及设备及无形资产确认减值亏损约

3,134,000

港元

968,000

港元及就预付款项确认减值亏损拨回约

1,366,000

港元。

贵集团管理层已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香港会

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对 贵集团的非金融资

产进行减值审阅。

日,设备制造业务现金产生单位(「设

备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由 贵集团管理

层采用现金流量预测以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管理层

已取得独立外部估值以支持其估算。

我们将非金融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一项关键审计

事项,原因为非金融资产对 贵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

的重要性以及需要 贵集团管理层就现金流量预测

及非金融资产获分配的设备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

额的评估有关的其他关键输入数据作出重大判断及

涉及高水平评估不确定性。

我们对非金融资产的减值评估执行的关键审计工作包

括:

了解为估计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而编

制的现金流量预测的关键内部控制;

参照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规定,评估及质

疑 贵集团对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识别以及将非

金融资产分配至设备现金产生单位;

评估外部估值师的资格、经验及专业知识,并考

虑其客观性;

取得并检查由 贵集团委聘的外部估值师编制的

估值报告及模式(作为非金融资产减值评估的依

据);

在核数师专家的协助下,评估厘定设备现金产生

单位之可收回金额所用的方法,通过将关键输入

数据与过往表现、管理层的预算及预测以及其他

外部可得资料进行比较,对 贵集团管理层编制

贴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及关键判断

提出质疑,并通过评估计算贴现率所采用的参数

是否在相关行业范围内,评估贴现金流量预测

所采用的贴现率;及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中有关非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

是否充分。

关键审计事项

(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评估


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

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

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

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

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

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须协助 贵公司董事履行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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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仅按照吾等协定之委聘条款向 阁下报告,不作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本报告

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评价 贵公司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 贵公司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

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

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直至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而

得出。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计划及执行集团审计以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

综合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基准。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进行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

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

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

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

事项。

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何渭权

执业证书编号:

P05966

香港

湾仔骆克道

兆安中心

香港,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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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627,82980,501

销售成本

7(25,280)(62,943)

毛利

2,54917,558

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

7(1,403)(2,548)

行政开支

7(19,936)(26,260)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

(5,181)302

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

50(50)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426)(1,210)

非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2,736)(6,590)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0(a)–312

其他收入

91451,432

其他亏损净额

9(1,421)(353)

经营亏损

(28,359)(17,40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6–161

财务成本

7(51)(384)

除所得税前亏损

(28,410)(17,630)

所得税抵免╱(开支)

101,079(2,626)

年内亏损

(27,331)(20,256)

其他全面亏损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的汇兑差额

(105)(2,498)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204)

于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汇兑储备

–(11)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所得税

(105)(2,713)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27,436)(22,969)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7,331)(20,098)

-非控股权益

–(158)

(27,331)(20,256)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7,436)(22,801)

-非控股权益

–(168)

(27,436)(22,969)

(经重列)

每股亏损

-基本(港元)

11(1.29)(1.25)

-摊薄(港元)

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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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厂房及设备

13–4,149

使用权资产

14–618

无形资产

15–3,883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16–

–8,650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

1813,15810,780

合约资产

19–1,654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05,3246,060

预付款项

218,9855,812

受限制现金

22(a)1306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b)22314,676

27,82039,669

总资产

27,82048,31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其他储备

2485,71979,207

累计亏损

(77,626)(50,295)

总权益

8,90229,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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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状况表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26–198

递延税项负债

17–1,582

–1,780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2712,6435,237

其他应付款项

285,2113,961

合约负债

291,0641,102

借款

25–4,584

即期所得税负债

–1,723

租赁负债

26–458

18,91817,065

总负债

18,91818,845

权益及负债总额

27,82048,319

流动资产净额

8,90222,604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8,90231,254

页之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于

日经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曾伟金叶嘉凌

董事董事


归属于本公司
股本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拥有人的权益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千港元 23千港元 24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附注)

日的结余

37559,759(30,197)29,937(39)29,898

全面亏损

-年内亏损

–(20,098)(20,098)(158)(20,256)

-其他全面亏损

–(2,703)–(2,703)(10)(2,713)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2,703)(20,098)(22,801)(168)(22,969)

来自附属公司非控股东的注资

–404404

供股时发行股份(附注

23(a)

18723,802–23,989–23,989

供股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附注

23(a)

–(1,651)–(1,651)–(1,651)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30(a)

–(197)(197)

日及

日的结余

56279,207(50,295)29,474–29,474

全面亏损

-年内亏损

–(27,331)(27,331)–(27,331)

-其他全面亏损

–(105)–(105)–(105)

年内全面亏损总额

–(105)(27,331)(27,436)–(27,436)

配售时发行股份(附注

23(b)

(d)

2476,878–7,125–7,125

配售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附注

23(b)

(d)

–(261)–(261)–(261)

日的结余

80985,719(77,626)8,902–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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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经营(所用)/产生现金

30(b)(15,612)182

已付所得税

(2,217)(902)

经营活动所用净现金

(17,829)(720)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已收利息

收购联营公司付款

–(4,794)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出净额

30(a)–(18)

提取受限制现金

5573,136

购买厂房及设备付款

(22)–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净现金

562(1,578)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其他已付利息

(32)(188)

偿还借款

(4,584)(600)

偿还关联方

–(2,492)

已付租赁租金的本金部分

(161)(734)

已付租赁租金的利息部分

(19)(196)

董事垫款/(偿还董事)

835(4,572)

来自附属公司非控股东的注资

–404

配售新股份所得款项

23(b)

(d)7,125–

于配售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23(b)

(d)(261)–

供股时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23(a)–23,989

供股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23(a)–(1,651)

融资活动产生现金净额

2,90313,9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14,364)11,662

报告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6764,3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9)(1,287)

报告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b)22314,676

附注:

非现金交易:

(a)

日,出售联营公司的代价约人民币

4,200,000

元(相当于约

4,503,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

4,200,000

元(相当

于约

4,530,000

港元)尚未结清,并分类于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下。

(b)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租赁楼宇订立新租赁协议并确认使用权资产非现金添置约

872,000

港元(二零二五年:无)

及租赁负债约

872,000

港元(二零二五年: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一般资料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

已于

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上市。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 Islands

。其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铜锣湾希慎道

号利园一期

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

(i)

设备制造业务;及

(i)

殡葬业务。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呈列,除另有说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

接近千位数。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本附注载列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资料。除另有指定外,该等政策已贯彻应用

于呈列的所有年度。

2.1

编制基准

(a)

持续经营

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录得亏损约

27,331,000

港元。此外,于

日,本

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约

223,000

港元。该等事件或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

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变现资产及清

偿负债。

于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已审慎考虑本集团目前及预期的未来流动资金,

以及本集团短期及长期内透过经营业务取得正现金流量的能力。本公司董事已审阅本集团管

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该预测涵盖截至

日止期间。本公司董事认为,

经考虑下列计划及措施后,本集团将有足够营运资金为其营运拨付资金及履行其于

日起计至少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

(i)

本公司已获本公司执行董事叶嘉凌女士发出财务支持函,其同意

(a)

于必要时提供充足财

务资源,以确保本集团能够履行到期财务责任,并于自

日起至少

个月内持

续经营业务;及

(b)

不要求偿还应付董事款项约

835,000

港元(于

日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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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续)

2.1

编制基准(续)

(a)

持续经营(续)

(i)

本集团将考虑集资活动,以履行财务责任;及

(i)

本集团须实施成本节约措施以维持足够的现金流量用于本集团业务。

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采用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属恰当。

倘本集团于可见将来无法继续持续经营,则须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将本集团资产的

价值调整至其可收回金额,为任何可能产生的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并分别将非流动资产及

非流动负债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此等潜在调整的影响并未反映在该等综合财务

报表中。

(b)

遵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及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

GEM

上市规则」)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

准则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诠释(「诠

释」)。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

GEM

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本

集团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于下文论述。

(c)

历史成本法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历史成本通常基于为交换货品及服务所给予代价的

公允价值。


于以下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续)

2.1

编制基准(续)

(d)

本集团采纳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

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于

日或

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以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售后租回中之租赁负债

香港诠释第

号(「香港诠释第

号」)

(经修订)

财务报表之呈列

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之

定期贷款之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供应商融资安排

该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于本年度或过往年度之财务表

现及财务状况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e)

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准则的修订及诠释

本集团尚未应用任何已颁布但尚未于

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的新准则及准则的修

订及诠释。该等新准则、准则的修订及诠释包括以下可能与本集团相关的内容。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

2026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的电力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诠释第

号之修订-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还款条款之

定期贷款之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香港会计师

公会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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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续)

2.1

编制基准(续)

(e)

尚未采纳的新准则及准则的修订及诠释(续)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该等新准则、准则的修订及诠释的影响。根据本集团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

该等新准则、准则的修订及诠释于生效时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惟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除外,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引入新要求,将有助

实现类似实体财务业绩的可比性及向使用者提供更多相关资料和透明度。虽然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

号将不会影响项目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确认或计量,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

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引入重大改变,集中于综合损益表所呈列有关财务业绩的资料,将会对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报表中呈列及披露财务业绩的方式产生影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所

引入的主要变动乃关于

(i)

综合损益表的结构;

(i)

就管理层定义的业绩指标(乃指替代或非公认

会计原则业绩指标)所要求的披露;及

(i)

强化资料汇总及分解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目前正在评估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之

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概要

(续)

2.2

综合账目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

日止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乃本集团对其拥有控

制权之实体。当本集团通过参与实体业务而享有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通过对实体之权力

而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对该实体具有控制权。当本集团拥有令其目前能够指挥相关活动(即对实体

回报造成重大影响之活动)之现有权利时,本集团即对实体拥有权力。

在评估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其潜在投票权以及由其他各方持有之潜在投票权。仅于持有人有实

际能力行使潜在投票权时方会考虑该项权利。

附属公司自控制权转入本集团的日期起综合计算,并自控制权终止的日期起不再综合入账。

出售附属公司导致失去控制权的损益指

(i)

出售代价的公允价值加该附属公司保留的任何投资的公

允价值(如有);与

(i)

本公司应占该附属公司的净资产加任何剩余商誉(如有)及与该附属公司有关的

任何累计汇兑储备的差额。

集团内公司间之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溢利均予以对销。除非有关交易提供证据证明已转让资产出现

减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附属公司之会计政策已在需要时作修改,确保其与本集团采纳

之政策一致。

非控股权益指并非直接或间接归属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权益。非控股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综

合权益变动表之权益内列账。于综合全面收益表内,非控股权益呈列为年内损益及全面收入总额在

非控股东与本公司拥有人之间的分配。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各部分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东,即使其导致非控股权益的结余出

现亏绌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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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独立财务报表

于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除非投资分类为持作出售(或计入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否则于

附属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减值亏损列账。成本包括投资直接应占成本。本公司按已收或应收股息

的基准入账附属公司的业绩。

倘自于附属公司的投资收取的股息超过宣派股息期间该附属公司的全面收入总额,或独立财务报

表的投资账面值超出综合财务报表所示被投资者的资产净额(包括商誉)的账面值,则须于收取该等

投资的股息时对该等于附属公司的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2.4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乃按与提供予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表现的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

的内部报告一致的方式呈报。主要经营决策者已获识别为本公司作出策略决策的执行董事。

2.5

外币换算

(a)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的功能及呈列货币港元呈列。

(b)

于各实体财务报表的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乃按交易日之适用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该等交易结算以及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

及负债按年末汇率换算产生之汇兑收益及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所有汇兑收益及亏损乃于综合全面收益表其他亏损净额内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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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5

外币换算(续)

(c)

集团成员公司

功能货币与本公司呈列货币不同之集团实体(其中并无任何实体持有通胀严重之经济体系之

货币)之业绩及财务状况按如下方法换算为呈列货币:

每份呈报之财务状况表所列资产与负债按该财务状况表日期之收市汇率换算;

每份综合收益表内之收入及开支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此平均汇率并非交易日期汇

率之累计影响的合理约数,在此情况下,收支项目则按交易日期之汇率换算);及

所有由此产生之汇兑差额均于其他全面收入中确认并于汇兑储备中累计。

于综合账目时,换算海外业务投资净额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权益。于出售海外业务时,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该业务于权益累计的所有货币换算差额重新分类至损益。

2.6

厂房及设备

厂房及设备以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入账。历史成本包括购买项目直接应占之支出。

后续成本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

方计入资产之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入账列为独立资产的任何部分的账面值在被取代

时予以取消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费用在产生的财政期间于综合全面收益表支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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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6

厂房及设备(续)

厂房及设备折旧乃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分摊其成本至其剩余价值计算如下:

家具及办公室设备

4

机械及设备

3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均检讨资产的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并作出适当的调整,而任何

估计变更的影响采用未来适用法入账。

倘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将资产的账面值减少至其可收回金额(附注

2.8

)。

2.7

无形资产

专利及软件

个别获得之电脑软件及专利按历史成本列示,并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附注

2.8

)(如有)入账。

摊销乃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分摊成本计算如下:

专利

10

软件

5

无形资产于出售时或预期使用或出售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无形资产所产

生的损益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并于终止确认资产的期间于损益确

认。

2.8

非金融资产减值

非金融资产账面值在发生若干事件或情况有变而显示账面值未必可收回时,就减值进行检讨。减值

亏损按资产之账面值超出可收回金额之差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为资产之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及使

用价值两者之较高者。倘资产生的现金流入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产生的现金流入无关,则资产

按可分开辨认之现金流量(即现金产生单位)之最低水平分类。可收回金额就资产所属之现金产生单

位厘定。可收回金额按个别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

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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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8

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使用价值为资产╱现金产生单位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现值按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资产╱现

金产生单位(已计量减值)之特有风险之税前贴现率计算。

现金产生单位减值亏损首先在单位的商誉(如有)进行分配,其后按比例在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

间进行分配。因估计变动而导致其后可收回金额增加将计入损益直至拨回减值。

2.9

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会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金融资产。

(a)

分类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按以下计量类别分类:

该等其后将按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其他全面收入或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该等将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有关分类取决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现金流量的合约条款。

当且仅当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有变时,本集团方重新分类债务投资。

(b)

确认和取消确认

正常的金融资产买卖乃于交易日期(即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的日期)予以确认及取消确认。

当自投资收取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转让而本集团已转让拥有权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

时,金融资产会被取消确认。

(c)

计量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按

公允价值计入损益」),则另加收购该金融资产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于损益支销。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资产现金流量特征(诚如上述附注

(a)

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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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9

金融资产(续)

(c)

计量(续)

就持作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而言,倘有关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利

息,则按摊销成本计量。来自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取消确认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连同汇兑收益及亏损于损益直接确认并以其他亏损净额(如有)呈列。

减值亏损于综合全面收益表中单独呈列。

2.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就销售货品或提供服务而应收客户的款项。倘预期于一年或以内

(或若在业务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则更长)可收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分

类为流动资产;否则,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允价值确认并随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累计减值计量。有关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之会计政策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附注

2.9

2.11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合约资产于本集团在无条件享有合约所载支付条款项下代价前确认收益时确认。对合约资产进行

减值亏损评估。

当客户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支付代价,则确认合约负债。倘本集团在确认相关收益前有无条件

收取代价之权利,亦会确认合约负债。在此情况下,亦会确认相应之应收账款。

如与客户订立一份合约,将呈列合约资产净值或合约负债净额。如为多份合约,不相关合约之合约

资产及合约负债不会以净额基准呈列。

当合约包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时,合约结余包括根据实际利率法应计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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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银行活期存款。限制使用的银行存款计入「受限制现金」。受限制

现金不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3

股本

普通股被分类为权益。发行新股份或购股权直接产生的新增成本于权益列示为所得款项的抵减项

(扣除税项)。

2.1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指就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自供应商取得商品或服务付款的责任。倘贸易应付款项于一

年或以内(或倘在业务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则更长)到期,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贸易应付款项以

非流动负债呈列。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最初按公允价值确认并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2.15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允价值并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借款其后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扣除交易

成本)与赎回价值间的任何差额利用实际利息法于借款期间内在损益确认。

倘部分或全部融资很有可能提取,设立贷款融资时所支付的费用确认为该贷款的交易成本。在此情

况下,有关费用可递延入账,直至提取融资为止。如没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融资将会很有可能被

提取,则该项费用资本化作为流动资金服务的预付款,并按有关融资期摊销。

当合约中规定的责任解除、取消或届满时,借款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取消确认。已取消或转让予另

一方的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付代价(包括已转让的任何非现金资产或所承担负债)之间的差额于损

益中确认为财务成本。

除非本集团有权无条件将负债结算日期押后至报告期末后至少

个月,否则借款将被分类为流动

负债。

2.16

借款成本

所有借款成本于产生时列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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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及递延税项。所得税(除与在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

关者外)均于综合全面收益表确认。在该情况下,相关税项亦可分别于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于权益

中确认。

(a)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支出乃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营所在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国家于报告期末已

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法计算。管理层就有待诠释的适用税务法例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

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缴付的税款建立拨备。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税项就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采用相应税基之间的暂

时差额予以确认。本集团一般就所有应课税临时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倘若可能出现应课

税溢利可用于抵销可扣减临时差异、未动用税项亏损或未动用税项,则本集团一般就该等可

扣减临时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倘暂时差额乃因商誉或初步确认一项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

亦不影响会计溢利的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中的其他资产及负债而产生,则不会确认有关递延

税项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就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而产生的应课税暂时差额予以确认,惟倘本集团

可控制暂时差额的拨回,且该暂时差额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者除外。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在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在不再有充足应课税溢利可供收回所有或

部分资产情况下予以扣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乃以于报告期末已实行或大致上已实行之税率(及税法)为基准,按预期

于负债清偿或资产变现期间内之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之计量反映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所预期收回或结算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之

方式所产生之税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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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雇员福利

(a)

退休金责任

根据中国的规则及法规,本集团的中国雇员参与由中国相关省及市级政府组织的界定供款退

休福利计划,据此,本集团及中国雇员需按雇员工资的计算比例(不超过上限)按月向该等计划

供款。

省及市级政府承诺承担根据上文所述计划应付的所有现有及未来退休中国员工的退休福利责

任。除每月供款外,本集团概无任何其他向其雇员作出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支付的责任。本

集团于该等计划的供款于产生时列作开支。

本集团已安排其香港雇员参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一项由独立受托人管理的定

额供款计划)。根据强积金计划,香港的集团成员公司(雇主)及其雇员按强制性公积金条例定

义之雇员收入之

5%

每月向计划作出供款。各集团成员公司及其雇员各自的供款均以每月

1,500

港元为上限,其后作出之供款属自愿性质。

(b)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

中国的集团成员公司的雇员有权加入各种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雇员社会

保险计划。本集团根据员工资的一定比例(不超过上限)按月向该等基金缴存供款。本集团对

该等基金的负债以其各期间应付的供款为限。向该等基金作出的供款于产生时列作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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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19

收益确认

收益于资产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益按已收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披露为收益的款

项已扣除退货、贸易补贴、回扣和代表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当本集团每项活动均符合具体条件时(如

下文所述),本集团方会确认收益。

(a)

销售货品

当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且相应收款项收回有合理保证时,于某个时间点确认销售货

品。

(b)

提供服务

本集团向外部人士提供技术服务。服务费于服务提供时随时间确认为收益。

(c)

殡葬业务代理服务

本集团向外部人士提供销售墓地及骨灰龛的代理服务。服务收入于提供服务的某个时间点确

认。

2.20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合约资产、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受限

制现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金额

于报告期末更新,以反映自各金融工具初始确认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

本集团一如既往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等金融资产之预期信贷亏

损乃基于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使用拨备矩阵估计,并就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及对报

告期末当前状况及预测动向的评估(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如适用)作出调整。

对于所有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大幅增加时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然

而,若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大幅增加,则本集团按相等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亏损拨备。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金融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将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与此相对,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期末后

个月内金融工具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所导致的部分全

期预期信贷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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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于评估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已大幅增加时,本集团将金融工具于报告期末出

现违约的风险与该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日期出现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作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

合理并有理据支持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投入过多成本或人力即可获得的前瞻

性资料。所考虑的前瞻性资料包括获取自经济专家报告、金融分析师、政府机构、相关智库及其他

类似组织的本集团债务人经营所在行业的未来前景,以及考虑与本集团核心业务有关的各种实际

及预测外部经济资料。

具体而言,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有大幅增加时会考虑下列资料:

金融工具外部(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重大恶化;

特定金融工具信贷风险的外界市场指标的重大恶化;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大

幅下降;

债务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重大恶化;

同一债务人其他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及

债务人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

力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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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20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续)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本集团假定,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

日,则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

认以来已大幅增加,惟本集团拥有合理并有理据支持的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尽管上文所述,本集团假设,倘金融工具被厘定为于报告期末具有低信贷风险,则金融工具的信贷

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大幅增加。倘属以下情况,则金融工具被厘定为具有低信贷风险:

(i)

金融工具有低违约风险;

(i)

债务人于短期内具备雄厚实力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及

(i)

长期经济及业务状况的不利变动可能但不一定削减借款人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的能力。

本集团认为,倘金融资产的外部信贷评级根据全球公认的定义获评为「投资级」,或倘无法取得外部

评级,而资产的内部评级为「良好」,则该金融资产具有较低信贷风险。良好指交易对手具备雄厚财

务实力,且并无逾期款项。

本集团定期监察用以确定信贷风险有否大幅增加的标准的成效,并适时作出修订,从而确保有关标

准能够于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的大幅增加。

违约的定义

本集团认为以下情况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构成违约事件,因为过往经验表明符合以下任

何一项标准的应收款项一般无法收回:

对手方违反财务契诺;或

内部产生或获取自外部来源的资料表明,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还款(未

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

不论上文分析,本集团认为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日时,即属发生违约,惟本集团拥有合理并有理

据支持的资料显示较宽松的违约标准更为适用,则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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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的一起或多起事件之时,该金融资产即出现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发行人或对手方陷入严重财困;

违反合约,例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对手方的贷款人出于与对手方财困相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而向对手方授予贷款人原本不会

考虑的优惠;

对手方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因财困而消失。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财困,且并无实际收回的可能之时(包括债务人已清算或进入破产程

序),本集团会撇销金融资产。已撇销的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实施强制执行,在适当

情况下考虑法律意见。任何收回款项会于损益中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亏损(即违约时亏损大小)及违约风险的函数。违约概率及

违约亏损的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按前瞻性资料作调整。就金融资产而言,违约风险指有关资产于

报告期末之账面总值。预期信贷亏损的预估乃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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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续)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续)

就金融资产、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以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

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进行估算,并按初始实际利率贴现。

倘本集团于上一个报告期间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金融工具的亏损拨备,惟于当

前报告日期厘定不再符合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条件,则本集团于当前报告日期按相等于

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备,惟使用简化法的资产除外。

本集团就所有金融工具于损益确认减值收益或亏损,并透过亏损拨备账对其账面值作出相应调整。

2.2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

2.22

租赁

本集团会于合约开始时评估该合约是否属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给予在一段时间

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则该合约属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客户有权主导可识别资产的用途及

从该使用中获得绝大部分经济效益时,即表示拥有控制权。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惟租期为

个月或更短的短期租赁和

低价值资产(就本集团而言,主要为手提电脑及办公室设备)的租赁除外。当本集团就低价值资

产订立租赁时,本集团按每项租赁情况决定是否将租赁资本化。与该等不作资本化租赁相关

的租赁付款在租期内有系统地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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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2.22

租赁(续)

(a)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当将租赁资本化时,租赁负债初步按租期内应付租赁付款经使用租赁中隐含的利率或(倘该利

率不可直接厘定)使用相关的增量借款利率贴现后的现值确认。根据合理确定续期选择权而支

付之租赁款项亦纳入租赁负债的计量。初步确认后,租赁负债按摊销成本计量,而利息开支则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为厘定增量借款利率,本集团:

在可能情况下,使用个别承租人最近获得之第三方融资为出发点作出调整以反映自获得

第三方融资以来融资条件之变动;

使用累加法,首先就集团成员公司所持有租赁之信贷风险(最近并无第三方融资)调整无

风险利率;及

进行租赁之特定调整,例如期限、国家、货币及抵押。

若个别承租人可获得可随时观察到的摊销贷款利率(通过最近的融资或市场数据),且其付款

情况与租赁相似,则集团实体以该利率作为厘定递增借款利率的起点。

于租赁资本化时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加上在开始日

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赁付款,以及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在适用情况下,使用权资产的

成本亦包括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或还原相关资产或该资产所在地而产生的估计成本(须贴现

至其现值),并扣除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随后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

账。

就本集团合理确定可于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其由开始日期起

直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时计算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的

较短者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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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研发

研发开支于发生时确认为开支。倘(且仅倘)本集团能展现下列各项时,开发项目所产生的成本(与

设计及开发新或改良实用新型及实用专利有关)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在技术上可行,令该项资产可投放使用或出售;

有意完成、使用或出售该项无形资产;

其能够使用或出售该项无形资产;

该项无形资产将产生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及其他资源完成该项开发以及使用或出售该项无形资产;及

其能够可靠地计量该项无形资产在开发期间应占的开支。

不符合此等准则的其他开发开支,均在产生时确认为开支。先前确认为开支的开发费用在后续期间

并不确认为资产。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业务活动令其面临多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

资金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重点关注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力图降低对本集团财务

表现的潜在负面影响。

3.1.1

市场风险

(a)

货币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外汇风险来自大部分其以外币(即与交易有关的营运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

计值的交易。导致此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美元」)及瑞士法郎(「瑞士法郎」)。本集团

目前并无就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设立外汇对冲政策。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其外汇风险,

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20252024
2025 3 31
截至 年 外汇汇率月 日止年度 除所得税前亏损
增加╱(减少) %增加╱(减少)
2024 3 31
截至 年 外汇汇率月 日止年度 除所得税前亏损
增加╱(减少) %(减少)╱增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1

市场风险(续)

(a)

外汇风险(续)

年及

日,本集团以美元及瑞士法郎计值的货币资产账面值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47,797

贸易应收款项

–7,485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84

17415,466

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9242,310

下表说明于报告期末,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之情况下,本集团除所得税前亏损对美

元及瑞士法郎汇率可能出现的合理变动的敏感度:

千港元

美元

美元

(5)(38)

千港元

美元

5(259)

美元

(5)259

瑞士法郎

5(399)

瑞士法郎

(5)399


Ac Section

请开

Ac layer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计息资产及负债为借款、受限制现金及银行现金。以固定利率取得之借款令本

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来自其受限制现金及银行

现金,因此根据因应当时现行市况而变化的浮动利率计息。本公司董事认为受限制现金

及银行现金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未对冲其利率风险。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其他重大计息资产及负债,其收入及经营现金

流量基本独立于市场利率之变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因银行现金、受限制现金、合约资产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而产生。该等结余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账面值为本集团就其金融资产承担的最大信贷风险。管理层已实施信

贷政策,并持续监察该等信贷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银行结余及受限制现金存放于声誉卓著的银行及金融机构。由于该等银行及金

融机构过往并无违约记录,管理层预期不会因该等银行及金融机构违约而承担任何信贷损

失。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考虑到市场状况、客户声誉、财务能力、付款记录及其他因

素对所有客户进行定期信贷评估。本集团通常要求客户根据协议之合约条款支付款项。一般

而言,本集团不会向客户收取抵押品。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集中于若干个别客户。于

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总额约

74.4%

年:

34.3%

)集中于本集团的最大客户,及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总额约

100%

年:

98.9%

)集中于本集团的五大客户。本集团透过与信贷记录良好之交易对手进行交

易,以将风险减至最低。

为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水平,本集团管理层已委派小组负责制订信贷限额及进行信贷审批。

所授出的信贷水平不得超过管理层预先设定的水平。定期进行信贷评估。本集团亦实施其他

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措施以收回逾期债务。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

险已大幅减低。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根据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计量减值。为计量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按照相同的信贷特征及逾期天数对贸易应收

款项及合约资产进行分组。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Ac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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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预期亏损率乃经调整,以反映收集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目前状况以及本集团对应收款

项的预期可用年期间经济状况之看法的差异。其考虑了所得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

料。

有鉴于此,于

年及

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亏损拨备厘定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未逾期)

19.7%13,419(2,640)10,779

已逾期:

天以上

62.7%6,375(3,996)2,379

19,794(6,636)13,158

即期(未逾期)

4.4%11,129(485)10,644

已逾期:

19.5%169(33)136

天以上

100%959(959)–

12,257(1,477)10,780

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面总值之以下重大变动导致亏损拨备增加:

即期(未逾期)款项增加导致亏损拨备增加约

2,155,000

港元;及

逾期

天以上的款项增加导致亏损拨备增加约

3,037,000

港元。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贸易应收款项(续)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的贸易应收款项累计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

1,4771,863

年内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

5,181(302)

货币换算差额

(22)(84)

年末

6,6361,477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20252024

Ac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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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合约资产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未逾期)不适用

即期(未逾期)

2.9%1,704(50)1,654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的合约资产累计减值亏损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

50–

年内(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

(50)50

货币换算差额

年末

–50

*

金额少于

1,000

港元。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续)

其他应收款项

就其他应收款项而言,管理层根据过往结算记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定量及定性资料(即合理

及具证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定期对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个别评估。

就使用一般方法下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计量减值亏损的金融资产而言,本集团评估其信贷风

险自初步确认后是否已大幅增加,并应用以下三阶段减值模式计算其减值拨备并确认其预期

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倘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后并未大幅增加,则金融资产纳入第一阶段(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第二阶段:倘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后已大幅增加,但尚未将其视作已发生信贷减值,则

金融工具纳入第二阶段(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未发生减值)。

第三阶段:倘金融工具已发生信贷减值,则金融工具纳入第三阶段(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已发生信贷减值)。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6,9427,259

减:亏损拨备

(1,618)(1,199)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

5,3246,060


第一阶段 12 个月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第三阶段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未发生信贷减值)(已发生信贷减值)亏损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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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2

信贷风险(续)

其他应收款项(续)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按预期信贷亏损阶段划分的其他应收款项累计减值亏

损的变动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损益中扣除

1,210–1,210

货币换算差额

(11)–(11)

日及

1,199–1,199

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转拨至第二阶段

(798)798–

-于损益中扣除

31395–426

货币换算差额

(2)(5)–(7)

4301,188–1,618

截至

日止年度,其他应收款项亏损拨备增加乃主要由于若干应收款项之信贷风险

大幅增加导致预期亏损率上升所致。


1 少于 年1 2
利率或按要求至 年总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3

流动资金风险

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监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将其维持在管理层认为足以为本集团

营运提供资金的水平,并减少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由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亏损约

27,331,000

港元,故本集团承受

流动资金风险。此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

223,000

元。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营运资金履行其财务责任及其详情载于附注

2.1(a)

下表根据于报告期末至合约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分析本集团以相关到期日进行分组的非衍

生金融负债。表格所披露的金额为合约非贴现金流量。

具体而言,就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可由银行全权酌情行使)的银行借款而言,分析显示根据

本集团可能须付款的最早期间(即倘贷款人行使其无条件权利立即收回贷款)而厘定的现金流

出。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并无受限于按要求偿还条款

贸易应付款项不适用

12,643–12,643

其他应付款项不适用

5,168–5,168

17,811–17,811

受限于按要求偿还条款

借款

4.1%4,584–4,584

并无受限于按要求偿还条款

贸易应付款项不适用

5,237–5,237

其他应付款项不适用

3,885–3,885

租赁负债

4.2%480200680

14,18620014,386


11 2
年内至 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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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3.1.3

流动资金风险

(续)

下表概述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借款按经协定还款时间表所作出的到期分析。金额包括使用

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因此,该等金额大于上述到期分析中「按要求」期限下所披露的金

额。经计及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本公司董事认为银行不大可能行使其酌情权要求立即还

款。本公司董事相信,有关借款将根据预定还款日期偿还。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借款

4,657–4,657

日,并无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借款。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2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旨在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借以回报股东及为其他利益关系者提供利益,同

时维持最佳资本结构以长期提升股东价值。

管理层定期审阅资本架构。作为此审阅的一部分,管理层考虑资本成本及有关各类资本的风险。为

维持资本架构,本集团将通过发行新股以及筹措新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于截

年及

日止年度,资本管理的目标、政策或程序概无变化。

外界对本集团施加的资本要求为:

(i)

为维持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其须拥有的公众持股量为不少于

股份的

25%

;及

(i)

满足计息借款随附的财务契诺。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本集团一直维持足够的公众持股量,以遵守

GEM

上市规则的规

定。

未能履行财务契诺时,银行有权立即催收借款。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并无违反任何

银行借款的财务契诺。

本集团按净资本负债比率基准监察资本。净资本负债比率指各年末的净债务(借款总额、应付董事

款项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除以总权益之比率。

千港元千港元

借款总额

–4,584

应付董事款项

83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3)(14,676)

受限制现金

(130)(687)

净现金亏绌╱(盈余)

482(10,779)

总权益

8,90229,474

净资本负债比率

5.4%

不适用


20252024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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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风险管理

(续)

3.3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

13,15810,780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5,3246,060

受限制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314,676

总额

18,83532,203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12,6435,237

其他应付款项

5,1683,885

借款

–4,584

总额

17,81113,706

3.4

公允价值估计

年及

日,因其短期性质使然,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反映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

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若。

关键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本公司董事须作出对所确认金额有重大影响之判断(涉及估计者除外)及作出

有关无法即时自其他来源获得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之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及被

视为相关之其他因素。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检讨。倘对会计估计之修订仅影响修订有关估计之期间,则于该期间确认;或倘

该修订影响本期间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及未来期间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键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续)

应用会计政策时之关键判断

在应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本公司董事已作出以下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的判断

(涉及估计者除外,该等情况于下文处理)。

有关来自设备制造业务收入的委托人与代理人考量

经考虑多项指标(例如本集团主要负责履行于客户指定地点提供及安装设备的承诺)后,本集团认为本集

团乃为销售设备的委托人,其于指定货品转让予客户之前控制该货品。本集团可酌情与客户就销售设备

定价。本集团亦承担客户不满意设备质量产生的损失。于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时,本集团按合约规定本

集团预期有权收取的代价总额确认收益。

信贷风险显著上升

诚如附注

2.20

所披露,一般法下的预期信贷亏损就第

阶段资产按等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计量,

就第

阶段或第

阶段资产按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计量。资产在其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后显著增

加时转入第

阶段。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并无界定如何构成信贷风险显著上升。在评估资产的信贷风

险是否已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定性及定量的合理且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

持续经营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有效性视乎本集团计划及措施能否成功落实,以满足本集

团的营运资金需求。详情载于附注

2.1(a)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下文讨论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主要来源,而该等假设及不确定性来源

会造成须对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估计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的减值亏损

金额。基于预期信贷亏损模式的减值亏损金额按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量,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倘未来现金流量少于预

期,或因事实及情况变动而下调,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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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键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续)

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分别约为

13,158,000

港元及

5,324,000

港元(分别扣除累计

减值亏损约

6,636,000

港元及约

1,618,000

港元)(

年:约

10,780,000

港元及

6,060,000

港元(分别扣除累计

减值亏损约

1,477,000

港元及约

1,199,000

港元)。

非金融资产减值评估

于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作出判断及估计,尤其是评估:

(1)

是否发生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事件或

出现任何迹象;

(2)

资产的账面值是否能够以可收回金额(倘为使用价值,即按照持续使用资产估计的未来

现金流量的净现值)支持;及

(3)

于估计可收回金额时将应用的适当关键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的

贴现率。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会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

的可收回金额。更改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中的贴现率或增长率)可能对可收回金额造成重大影

响。

日,本集团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及预付款项的账面值分别约为零港元(

年:

4,149,000

港元)、零港元(

年:

3,883,000

港元)及

8,985,000

港元(

年:

5,812,000

港元)。于截至

日止年度,分别确认厂房及设备及无形资产的减值亏损约

3,134,000

港元(

年:

3,197,000

元)、

968,000

港元(

年:

3,011,000

港元)及预付款项减值亏损拨回约

1,366,000

港元(

年:减值亏损

382,000

港元)。

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业务营运管理其业务,业务划分与为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而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

董事)内部报告资料的方式相同。本集团的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设备制造业务:在中国

(i)

销售有关专注于精密

3D

检测解决方案及精密加工解决方案的智能制造解决

方案服务之设备;及

(i)

提供数字智能祭祖服务及有关技术服务;及

殡葬业务:在中国提供销售墓地及骨灰龛的代理服务及其他殡葬相关服务。


2025 3 31
截至年 月 日止年度
设备制造业务殡葬业务总额
2025 3 31
截至年 月 日止年度
设备制造业务殡葬业务总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分部资料

(续)

分部业绩

分部业绩指来自各分部的除所得税前亏损,不包括未分配公司开支(即中央行政开支)。分部资产及负债

并未于综合财务报表呈列,因主要经营决策者并不定期对其进行审阅。

为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的本集团可呈报分部的资料载列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收益

26,3091,52027,829

可呈报分部亏损

(21,267)(2,550)(23,817)

中央行政费用

(4,593)

除所得税前亏损

(28,410)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分部亏损计量之金额:

以下各项之折旧:

-厂房及设备

1,038–1,038

-使用权资产

–163163

无形资产摊销

1,506–1,506

终止租赁的收益

–(32)(32)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5,181–5,181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

544(118)426

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回

(50)–(50)

以下各项之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

-厂房及设备

3,134–3,134

-无形资产

968–968

-预付款项

(1,366)–(1,366)

财务成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7)–(27)

新增非流动资产

22–22


2024 3 31
截至年 月 日止年度
设备制造业务殡葬业务总额
2024 3 31
截至年 月 日止年度
设备制造业务殡葬业务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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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分部资料

(续)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可呈报分部收益

78,4502,05180,501

可呈报分部亏损

(10,119)(1,739)(11,858)

中央行政费用

(5,772)

除所得税前亏损

(17,630)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分部亏损计量之金额:

以下各项之折旧:

-厂房及设备

1,859–1,859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摊销

1,285–1,285

终止租赁之收益

(243)–(243)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回

(302)–(302)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1,0391711,210

合约资产减值亏损

50–50

以下各项之减值亏损:

-厂房及设备

3,197–3,197

-无形资产

3,011–3,011

-预付款项

382–382

其他应付款项获豁免之收益

(602)–(602)

财务成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7)(1)(98)

新增非流动资产

4,7948725,666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分部资料

(续)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有收益均于中国产生。

年及

日,本集团的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益

占本集团收益

10%

或以上的外部客户收益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

A

#

10,263

不适用

*

客户

B

#

不适用

*11,161

客户

C

#

13,15944,822

*

来自各客户的收益不到本集团于各年度收益的

10%

#

来自设备制造业务的收益。

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范围内的客户合约收益:

千港元千港元

设备制造业务

-销售设备

26,30975,981

-技术服务

–2,469

26,30978,450

殡葬业务

-销售墓地及骨灰龛的代理服务及其他殡葬相关服务

1,5202,051

总额

27,82980,501


20252024
20252024

Ac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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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收益

(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按实际权宜方法所允许,本集团并无披露年内余下未履行义务的资料,乃

因其原预期限少于

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确认的时间:

-于一段时间内确认的服务收入

1,5202,051

-于某一时间点确认的服务收入

–2,469

-于某一时间点确认的货品销售

26,30975,981

27,82980,501

按性质划分的开支

千港元千港元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25,28062,943

外包研发开支

1,0285,022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附注

8,52810,034

专业费用

5,3721,740

招待费

7242,503

折旧及摊销(计入行政开支):

-厂房及设备(附注

1,0381,859

-使用权资产(附注

-无形资产(附注

1,5061,285

差旅费

短期租赁开支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

–180

其他开支

1,4683,122

总销售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及行政开支

46,61991,751

借款利息开支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

财务成本


20252024
薪金及退休金
袍金其他福利计划供款总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7,6889,037

退休金计划供款

8,52810,034

(a)

董事薪酬

根据

GEM

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

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

部所披露的已付

或应付董事薪酬如下:

截至

日止年度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

–48018498

叶嘉凌女士

–72018738

黄敏智先生(附注

(i)

–6009609

非执行董事

张小玲女士

50–50

李晓璇女士

50–50

李纯玲女士(附注

(i)

7–7

朱敏纯女士(附注

(i)

7–7

周瑞兆先生(附注

(iv)

180–180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文明博士

50–50

路盛伟先生(附注

(v)

30–30

陈朦女士(附注

(vi)

27–27

4011,800452,246


薪金及退休金
袍金其他福利计划供款总额

Ac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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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续)

(a)

董事薪酬(续)

截至

日止年度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曾伟金先生

–63018648

叶嘉凌女士

–45018468

黄敏智先生(附注

(i)

–1,200201,220

非执行董事

张小玲女士

50–50

李晓璇女士

50–50

周瑞兆先生(附注

(iv)

360–360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文明博士

50–50

路盛伟先生(附注

(v)

21–21

杜莉女士(附注

(vi)

15–15

梁家荣先生(附注

(vi)

8–8

宁杰先生(附注

(ix)

17–17

5712,280562,907

附注︰

(i)

黄敏智先生于

日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i)

李纯玲女士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i)

朱敏纯女士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iv)

周瑞兆先生于

日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v)

路盛伟先生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陈朦女士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杜莉女士于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

日辞任。

(vi)

梁家荣先生于

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ix)

宁杰先生于

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2024
人 2025数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续)

(a)

董事薪酬(续)

已付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袍金、薪金及其他实物福利,通常为就执行董事为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事

务而提供的服务已付或应付的酬金。上述非执行董事酬金乃其作为本公司董事提供服务而获得之

酬金。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本公司三名董事(

年:四名董事),彼

等的薪酬于上文呈列的分析中反映。年内已付余下人士的薪酬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

1,5611,105

退休金计划供款

1,5971,123

并非本公司董事之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于下列范围内:

零至

1,000,000

港元

1–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c)

董事福利及权益

于截至

日止年度,概无本公司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

年:无),及本集团概无向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该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薪酬作为吸引加入或

于加入本集团时的激励或作为离职补偿金(

年:无)。

除附注

所披露者外,并无本公司董事及其关连实体于涉及本集团业务,并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

存续之任何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本公司为订约方)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年:无)。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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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其他收入及其他亏损净额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终止租赁的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其他应付款项获豁免收益

–602

-其他

1451,432

其他亏损净额

-出售联营公司亏损(附注

–(157)

-撇销无形资产亏损

(1,409)–

-其他

(12)(196)

(1,421)(353)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所得税(抵免)╱开支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4942,231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中国企业所得税

–4

4942,235

递延税项(附注

17(b)

(1,573)391

(1,079)2,626

所得税(抵免)╱开支及除所得税前亏损之间的对账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

(28,410)(17,630)

除所得税前亏损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

(5,387)(3,382)

根据优惠税率计算的税项(附注

(a)

(595)(1,684)

按核定溢利基准计算的税项(附注

(b)

4942,228

不可扣税项开支

1,1893,708

研发开支的额外扣除

(237)(727)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378891

未确认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的税务影响

2,0791,875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287)

于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4

(1,079)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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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所得税(抵免)╱开支

(续)

附注:

(a)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集团于中国的附属公司及经营的标准税率为

25%

年,本集团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广州魁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魁科机电科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

日起,并于此后三年享有优惠所得税率

15%

。于

年及

年,魁科机电科技成功续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于

年至

年期间有权享受

15%

的税务优惠。因此,截至

日止年度,魁科机电科技适用

15%

年:

15%

)的税率。

(b)

香港正丰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正丰」)及宝泽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宝泽」)为本集团于香港及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

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然而,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其主要业务乃于中国进行,故有关收入须缴纳中国企业所得

税。香港正丰、宝泽以及

MGW Swans

获中国税务机关批准按「核定溢利基准」缴纳中国所得税,据此,截至

日止年度

的应课税收入按其收益的

15%

年:

15%

)计算。

(c)

根据利得税两级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本集团合资格实体首

2,000,000

港元的应课税溢利将按

8.25%

年:

8.25%

)之税率缴

税,超过

2,000,000

港元的应课税溢利将按

16.5%

年:

16.5%

)之税率缴税。就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的本集团实体的应课税

溢利将继续按

16.5%

年:

16.5%

)之税率缴税。于两个年度,由于本集团于香港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并无于香港产生或取

得收入,故并无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d)

本公司乃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并因此获豁免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

(e)

本公司于英属处女群岛的附属公司乃根据英属处女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并获豁免缴纳英属处女群岛所得税。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千港元千港元

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27,331)(20,098)

(经重列)

股份数目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1,251,01216,142,601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由于本公司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

截至

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作追溯调整,以反映

日完成的股份合

并(如附注

23(c)

所披露)。

股息

截至

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自报告期末起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年:

无)。


家具及机械及
办公室设备设备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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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厂房及设备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54413,63014,174

累计折旧及减值

(514)(3,946)(4,460)

账面净值

309,6849,714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309,6849,714

折旧费用

(19)(1,840)(1,859)

已确认减值亏损

(4)(3,193)(3,197)

货币换算差额

(1)(508)(509)

年末账面净值

64,1434,149

日及

成本

34912,86313,212

累计折旧及减值

(343)(8,720)(9,063)

账面净值

64,1434,149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64,1434,149

添置

22–22

折旧费用

(4)(1,034)(1,038)

已确认减值亏损

(24)(3,110)(3,134)

货币换算差额

–11

年末账面净值

成本

4512,78712,832

累计折旧及减值

(45)(12,787)(12,832)

账面净值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厂房及设备

(续)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由于设备制造业务持续产生亏损,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设备制造业务

存在减值迹象,及就减值评估而言,本集团的相关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及预付款项已分配至设备制造

业务现金产生单位(「设备现金产生单位」)。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

该计算法采用基于经本公司董事批准并经本公司的独立估值公司国际评估有限公司估值的五年期财务

预算的现金流量预测,并按税前贴现率计算得出。超过五年期间之现金流量乃使用下文所载的估计增长

率推断。

计算法所用之关键假设如下:

(LBITDA)/EBITDA

率(未来五年之平均值)

(5%)1%

最终增长率

2%2%

贴现率

15%16%

年及

日,在计算设备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时已使用上述关键假设。以下为本集团

管理层预测现金流量以进行减值测试所依据之各项关键假设:

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有关市场发展的预期厘定除所得税、财务成本、折旧及摊销前(亏损)/盈利

(「

(LBITDA)/EBITDA

率」)。

最终增长率-最终增长率并无超过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目前经营所在行业及国家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贴现率-贴现率为税前贴现率并反映与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相关的特定风险。

根据评估,本集团管理层评估得出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为零(

年:约

8,491,000

港元),低

年:低)于其于

日的账面值。因此,基于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过往表现、管理层对市

场发展的预期以及金融市场的波动,包括设备制造业务的潜在干扰,本集团于截至

日止年度

的综合全面收益表内分别就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及预付款项确认减值亏损约

3,134,000

港元(

年:

3,197,000

港元)、

968,000

港元(

年:

3,011,000

港元)及减值亏损拨回约

1,366,000

港元(

年:减值亏

损约

382,000

港元)。

管理层认为上述任何关键假设可能出现的合理变动将不会导致设备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大幅超过其

可收回金额。


租赁楼宇机动车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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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使用权资产

下表列示使用权资产变动: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3,5395,4679,006

累计折旧

(588)(1,005)(1,593)

账面净值

2,9514,4627,413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2,9514,4627,413

添置

872–872

终止租赁

(2,436)(3,934)(6,370)

折旧费用

(629)(315)(944)

货币换算差额

(140)(213)(353)

年末账面净值

618–618

日及

成本

872–872

累计折旧

(254)–(254)

账面净值

618–618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618–618

终止租赁

(454)–(454)

折旧费用

(163)–(163)

货币换算差额

(1)–(1)

年末账面净值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本集团就其经营中使用的各种机动车及租赁物业签订租赁合约。机动车的租期一般为零年(

年:

年),租赁物业的租期一般为

年(

年:

年)。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包括各种不同条款及

条件。于厘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回期间长短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并厘定合约可强制执行的期间。

截至

日止年度,有关于

个月内终止的短期租赁的开支约为

372,000

港元(

年:

509,000

元)。


专利软件总计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无形资产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32317,24017,563

累计摊销及减值

(234)(9,047)(9,281)

账面净值

898,1938,282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898,1938,282

摊销费用

(25)(1,260)(1,285)

已确认减值亏损

(26)(2,985)(3,011)

货币换算差额

(5)(98)(103)

年末账面净值

333,8503,883

日及

成本

30516,13916,444

累计摊销及减值

(272)(12,289)(12,561)

账面净值

333,8503,883

截至

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333,8503,883

摊销费用

(6)(1,500)(1,506)

撇销

–(1,409)(1,409)

已确认减值亏损

(27)(941)(968)

年末账面净值

成本

30510,60910,914

累计摊销及减值

(305)(10,609)(10,914)

账面净值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无形资产连同相关厂房及设备及预付款项获分配至设备现金产

生单位以便进行减值评估。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


20252024
法定一间附属公司 持有的拥有权本集团的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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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千港元千港元

于报告期初

收购一间联营公司

–4,79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161

出售一间联营公司

–(4,751)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

–(204)

于报告期末

年及

日,本集团之联营公司详情如下:

实体名称法律实体类型成立╱营业地点股份详情权益比例实际权益主要业务

黄冈市福圆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黄冈市福圆」)

*

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币

100,000,000

提供安葬服务及

殡葬服务

*

根据中国法律登记为境内企业。

附注:

日,本集团收购黄冈市福圆

20%

股权,代价约为

4,794,000

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4,195,000

元)。于

日,

本集团出售黄冈市福圆

20%

股权,代价约为

4,594,000

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4,200,000

元),且于截至

日止年度确认

出售亏损约

157,000

港元。

出售亏损

千港元

代价

4,594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于出售日期之账面值

(4,751)

出售亏损

(157)


20252024
贸易应收款项超出拨备超出相关折旧
信贷亏损拨备的开支之折旧拨备总额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递延税项负债

(a)

递延税项负债(经使用同一税务实体的递延税项负债抵销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后)的分析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递延税项负债

–(1,582)

(b)

本年度递延税项(负债)/资产的变动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476(1,387)(1,267)

计入损益(附注

178–(569)(391)

货币换算差额

(4)(3)8376

日及

21873(1,873)(1,582)

计入损益(附注

(218)(73)1,8641,573

货币换算差额

–99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之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为

24,156,000

港元(

年:

15,062,000

港元)且将于五

至十年内(

年:五至十年)届满。并无递延税项资产因未来溢利流的不可预测性而获确认。

(c)

为作呈列,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已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抵销。就财务申报而言,本集团的递延税

项结余分析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净额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递延税项负债净额

–(1,582)

–(1,582)


20252024
20252024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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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贸易应收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19,79412,257

减:累计减值亏损

(6,636)(1,477)

贸易应收款项净额

13,15810,780

(a)

年及

日,按发票日期划分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账龄分析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天内

–5,408

个月

13,4195,721

个月至

–169

超过

6,375959

19,79412,257

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期介乎

天(

年:

天)。

(b)

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人民币

13,1583,295

-美元

–3,222

-瑞士法郎

–4,263

13,15810,780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

3.1.2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合约资产

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设备制造业务项下履约责任

–1,704

减:累计减值亏损

–(50)

合约资产净额

–1,654

年及

日,合约资产以人民币计值。

来自设备制造业务的合约资产为客户持有的保留金,将根据销售合约于工程问题责任期届满后偿还。

所有合约资产预期可于一年内收回。

合约资产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3.1.2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向雇员垫款

投标按金

就出售联营公司应收代价(附注)

4,5034,530

其他

1,3921,520

6,9427,259

减:累计减值亏损

(1,618)(1,199)

其他应收款项净额

5,3246,060

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以代价约

4,530,000

港元(相当于人民币

4,200,000

元)出售联营公司黄冈市福圆(诚如附注

所披露)予独立第三方。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一年内偿还。

截至

日止年度,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延期协议,将出售一间联营公司的应收代价约

4,503,000

港元(相当于人民

4,200,000

元)的偿还日期延长至

日。


20252024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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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港元

–155

-人民币

5,3245,721

-美元

–184

5,3246,060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3.1.2

预付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预付款项

11,3089,512

减:累计减值亏损(附注

(e)

(2,323)(3,700)

8,9855,812

计入流动资产:

-开发软件的预付款项(附注

(a)

–138

-购买设备的预付款项(附注

(b)

8,9855,536

-预付研发开支(附注

(c)

–138

预付款项总额

8,9855,812

附注:

(a)

日,开发软件的预付款项约

138,000

港元

(2025

年:无)为向独立软件开发商支付的预付款项,用于开发本集团自

用软件。

(b)

日,购买设备的预付款项约

8,985,000

港元(

年:

5,536,000

港元)为向独立设备制造商支付的预付款项,用于

购买设备以销售予本集团的客户。

(c)

日,本集团向独立软件开发商预付约

138,000

港元

(2025

年:无)的外包研发开支,用于提供与其客户所订购设备

的具体要求有关的技术解决方案服务。

(d)

于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开发软件的预付款项及预付外包研发开支连同相关厂房及设备及无形资产获分配至设

备现金产生单位以便进行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20252024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预付款项

(续)

附注:(续)

(e)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的预付款项累计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

3,7003,114

已(拨回)/确认减值亏损

(1,366)382

货币换算差额

(11)204

年末

2,3233,700

受限制现金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a)

受限制现金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美元

-港元

受限制现金指已质押作为开立担保函件的抵押的银行存款。于

年及

日,受限制现

金按当前市场利率计息。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人民币

1196,953

-美元

953,445

-港元

-欧元

–2

-瑞士法郎

–3,716

22314,676

日,约

119,000

港元(

年:

6,953,000

港元)乃以人民币计值并存放于中国的银行,

而将该等结余转换为外币及将以该等外币计值的银行结余及现金汇出中国时须受中国政府颁布有

关外汇管制的规则及法规所规限。

年及

日,银行现金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股份数目股本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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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股本

附注美元千港元

法定:

日、

日及

日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普通股

5,000,000,000500,0003,905

股份合并

(c)(4,875,000,000)–

日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普通股

125,000,000500,0003,905

已发行及缴足:

日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普通股

480,000,00048,000375

于供股后发行股份

(a)239,893,18323,989187

日及

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普通股

719,893,18371,989562

于配售后发行股份

(b)143,960,00014,396112

股份合并

(c)(842,256,854)–

日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普通股

21,596,32986,385674

于配售后发行股份

(d)4,318,00017,272135

日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普通股

25,914,329103,65780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股本

(续)

(a)

日,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按每持有两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份」)获发一股供股份(「供股份」)之基准以认购

价每股供股份

0.1

港元进行供股(「供股」),通过发行最多

240,000,000

股供股份筹集最多约

百万港元(扣除开支前)。供股

已于

日完成,据此,本公司已配发及发行

239,893,183

股供股份。供股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22,338,000

港元(扣除交

易成本约

1,651,000

港元)及导致股本增加约

187,000

港元及股份溢价增加约

22,151,000

港元。

(b)

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份

0.024

港元的价格向独立投资人配售

最多

143,978,636

股配售股份。配售事项已于

日完成,据此,本公司已配发及发行

143,960,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事项

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3,29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163,000

港元)及致股本增加约

112,000

港元及股份溢价增加约

3,180,000

港元。

(c)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

日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之普通决议案,自

日起,本公司股本中每四十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股份(「股份合并」)。

于股份合并前,本公司法定股本为

500,000

美元,分为

5,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股份,其中

863,853,183

股每股面值

0.0001

美元之股份已发行及已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紧随完成股份合并后,本公司法定股本为

500,000

美元,分为

125,000,000

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股份,及其已发行股本为

86,385

美元,分为

21,596,329

股每股面值

0.004

美元之股份。

(d)

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份

0.85

港元的价格向独立投资人配售

最多

4,318,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事项已于

日完成,据此,本公司已配发及发行

4,318,000

股配售股份。配售事项所

得款项净额约为

3,572,000

港元(扣除交易成本约

98,000

港元)及致股本增加约

135,000

港元及股份溢价增加约

3,437,000

港元。


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储备汇兑储备总计
千港元 (a)千港元 (b)千港元 (c)千港元 (d)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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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其他储备

(附注)(附注)(附注)(附注)

日的结余

56,8771633,067(348)59,759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2,703)(2,703)

供股时发行股份(附注

23(a)

23,802–23,802

供股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附注

23(a)

(1,651)–(1,651)

日及

日的结余

79,0281633,067(3,051)79,207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105)(105)

配售时发行股份(附注

23(b)

(d)

6,878–6,878

配售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

(附注

23(b)

(d)

(261)–(261)

日的结余

85,6451633,067(3,156)85,719

(a)

股份溢价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本公司股份溢价账之资金可供分派予本公司股东,惟紧随建议分派股息日期

后,本公司将有能力偿还其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

(b)

资本储备

资本储备指以下两者之差额

(i)

本集团营运公司在本公司上市前的当时汇总资本

552,000

港元;及

(i)

作对本公司前控股东兼前执行董事吴镝先生的分派,即于重组期间,为筹备本公司上市就收购魁

科机电科技

97%

股权而支付予吴镝先生的现金代价

389,000

港元(相当于人民币

331,200

元)。

(c)

法定储备

根据中国相关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所有于中国成立并由外资独家营运的附属公司须于根据中国会

计准则及规例计算税项后转拨其不少于溢利

10%

的金额至法定储备,直至法定储备达到其各附属公

司注册资本的

50%

为止。法定储备仅可经有关机构批准后用于抵销累计亏损或用于增加各附属公司

的资本。

(d)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因换算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而产生的所有外币汇兑差额。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借款

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借款

–4,584

日,银行借款须于一年内偿还并按年均加权实际利率

4.10%

计息。

日,本集团所有的银行借款以人民币计值、无抵押及由本公司前控股东兼前执行董事吴

镝先生担保。

(a)

于报告期末,借款的偿还期限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须于一年内偿还及载有按要求还款条款并分类为

流动负债的借款的账面值

–4,584

本集团于

日的银行借款包含若干条款,有关条款赋予银行全权酌情决定于何时要求立

即还款,不论本集团是否已遵守契诺及履行计划还款义务。

本集团定期监测其对贷款契诺的遵守情况。迄今,本集团的还款乃按照贷款的计划还款而进行。本

集团认为,只要本集团继续符合该等要求,银行就将不会行使其酌情权要求即时偿还。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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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租赁负债

(a)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金额

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以下与租赁相关的金额:

千港元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附注

–618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

流动

–458

非流动

–198

–656

该等金额与就租赁楼宇及汽车支付的租赁租金相关。

(b)

于综合全面收益表确认的金额

综合全面收益表呈列以下与租赁相关的金额:

千港元千港元

终止租赁收益(附注

(32)(243)

使用权资产折旧

短期租赁开支

利息开支(计入财务成本)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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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租赁负债

(续)

(c)

包括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金额

包括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租赁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现金流量内

融资现金流量内

现金流量总额

5521,439

日,租赁负债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4.2%

(d)

于报告期末的租赁负债之租赁付款列示于下表:

千港元千港元

有关租赁负债的应付租赁付款如下:

年内

–480

–200

最低租赁付款

–680

减:未来融资费用

–(24)

租赁负债总额

–656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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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贸易应付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12,6435,237

(a)

年及

日,按发票日期划分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

11,7194,747

超过

12,6435,237

(b)

贸易应付款项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人民币

11,7192,927

-美元

9242,310

12,6435,237

贸易应付款项的信贷期介乎

天(

年:

天)。

其他应付款项

千港元千港元

应计开支

1,8221,666

其他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税项

应付工资

2,2791,687

应付董事款项(附注

32(c)

835–

5,2113,961


20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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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其他应付款项

(续)

其他应付款项以下列货币计值:

千港元千港元

-港元

3,1082,070

-人民币

2,1031,891

5,2113,961

合约负债

千港元千港元

履行义务前开具账单

-设备制造业务

598–

-殡葬业务

4661,102

1,0641,102

设备制造业务及殡葬业务产生的合约负债指尚未交付商品及尚未提供服务时客户预先支付的现金。倘本

集团于交付商品及提供服务前收取按金,则会于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就合约确认的收益超出

按金额为止。

年内合约负债结余的变动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

1,1023,352

于年初合约负债结余计入年内已确认收益导致合约负债减少

(1,102)(3,352)

年内预收客户款项导致合约负债增加

1,0641,102

年末

1,0641,102

年及

日,所有合约负债预计将于一年内确认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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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现金流量资料

(a)

出售附属公司

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民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与本集团独立第三方订

立买卖协议,据此,深圳市民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同意按代价人民币

元(相当于约

港元)出售其于

民富(广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权。出售事项于

日完成及于本集团截至

日止年度损益中确认出售附属公司的收益约

312,000

港元。民富(广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广

州肥喜家连锁餐饮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公司(统称为「出售集团」)。出售

集团主要从事提供互联网及其他相关服务以及餐饮服务。出售出售集团的详情载列如下:

千港元

其他应收款项

预付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贸易应付款项

(145)

其他应付款项

(428)

所出售总负债净额

(104)

解除外币换算储备

(11)

解除非控股权益

(197)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总代价

–*

出售事项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已收现金代价

–*

-所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

现金流出净额

(18)

*

金额少于

1,000

港元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现金流量资料

(续)

(b)

经营(所用)╱产生现金

除所得税前亏损与经营(所用)╱产生现金对账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

(28,410)(17,630)

经调整:

-厂房及设备折旧

1,0381,859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5061,285

-财务成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7)(98)

-终止租赁收益

(32)(243)

-撇销无形资产亏损

1,409–

-合约资产、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

5,557958

-非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2,7366,590

-出售联营公司之亏损

–157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12)

-其他应付款项获豁免收益

–(602)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161)

-经营产生的汇兑亏损

91,150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

(16,000)(5,719)

营运资金变动

-贸易应收款项

(7,537)889

-预付款项

(1,797)7,176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44(1,317)

-合约资产

1,704(1,720)

-贸易应付款项

7,3284,741

-合约负债

(38)(2,229)

-其他应付款项

384(1,639)

经营(所用)/产生现金

(15,612)182

(c)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指过

往现金流量或未来现金流量将于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负债。


应付 董事款项, 计入其他应付
借款租赁负债应付款项关联方款项总计
千港元 25千港元 26千港元 28千港元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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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现金流量资料

(续)

(c)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续)

(附注)(附注)(附注)

5,5437,4884,5722,49220,095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偿还借款

(600)–(600)

已付利息

(188)–(188)

已付租赁租金之本金部分

–(734)–(734)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

–(196)–(196)

偿还关联方

–(2,492)(2,492)

偿还董事

–(4,572)–(4,572)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

(788)(930)(4,572)(2,492)(8,782)

其他变动:

新增租赁

–872–872

终止租赁

–(6,613)–(6,613)

利息开支(附注

188196–384

货币换算差额

(359)(357)–(716)

其他变动总额

(171)(5,902)–(6,073)

日及

4,584656–5,240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偿还借款

(4,584)–(4,584)

已付利息

(32)–(32)

已付租赁租金之本金部分

–(161)–(161)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

–(19)–(19)

董事垫款

–835–835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

(4,616)(180)835–(3,961)

其他变动:

终止租赁

–(486)–(486)

利息开支(附注

3219–51

货币换算差额

–(9)–(9)

其他变动总额

32(476)–(444)

–835–835


注册成立╱成立地点及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法律实体类型注册资本详情所持有的股权 3 31营运地点及主要业务
月 2025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本公司于

年及

日之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如下:

直接持有

CPT Asia-Pacific Holding Ltd.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美元

100%100%

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控股

BCI East Asia Holding Ltd.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美元

100%100%

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控股

MG Pacific Holding Ltd.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美元

100%100%

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控股

ZHP Orient Holding Ltd.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美元

100%100%

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控股

Min Fu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

美元

100%100%

英属处女群岛,投资控股

间接持有

香港志丰香港、有限公司

港元

100%100%

香港,投资控股

香港正丰香港、有限公司

港元

100%100%

中国,在中国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包括销售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宝泽香港、有限公司

港元

100%100%

中国,在中国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包括销售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魁科机电科技(附注)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750,000

100%100%

中国,在中国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包括销售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

民富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

港元

100%100%

香港,投资控股

民富股权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附注)

中国、有限公司

5,000,000

美元

100%100%

中国,投资控股

民富控股(深圳)有限公司(附注)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000

100%100%

中国,提供殡葬业务、销售墓地及

骨灰龛的代理服务


注册成立╱成立地点及已发行股本╱
公司名称法律实体类型注册资本详情所持有的股权 3 31营运地点及主要业务
月 2025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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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Min Fu Technology Trading Limited

香港、有限公司

港元

100% 100%

香港,暂无营业

深圳市民富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附注)

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000

100% 100%

中国,提供数字智能祭祖服务

附注: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外商独资企业。

概无附属公司于报告期末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表所列的本公司附属公司乃主要影响年内业绩或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的重大部分的

附属公司。董事认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的详情会导致篇幅过于冗长。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续)


20252024
2025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关联方交易

(a)

姓名及与关联方的关系

姓名关系

叶嘉凌女士本公司执行董事

(b)

主要管理层薪酬

主要管理层于年内之薪酬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

袍金、薪金及其他福利

3,243 3,476

退休金计划供款

63 60

总计

3,306 3,536

除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其他关联方交易。

(c)

与关联方结余

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董事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叶嘉凌女士

835–

应付款项乃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20252024

Ac Section

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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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

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3,13519,073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

–6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27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

–279

总资产

3,13519,35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其他储备

104,78898,171

累计亏损

(109,041)(85,393)

总(亏绌)/权益

(3,444)13,340

负债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2,9892,422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3,5903,590

总负债

6,5796,012

权益及负债总额

3,13519,352

流动负债净值

(6,579)(5,733)


股份溢价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续)

本公司储备变动

(附注)

日的结余

56,87719,143(64,885)11,135

年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20,508)(20,508)

供股时发行股份(附注

23(a)

23,802–23,802

供股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附注

23(a)

(1,651)–(1,651)

日及

日的结余

79,02819,143(85,393)12,778

年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23,648)(23,648)

配售时发行股份(附注

23(b)

(d)

6,878–6,878

配售时发行股份应占交易成本(附注

23(b)

(d)

(261)–(261)

日的结余

85,64519,143(109,041)(4,253)

附注:

其他储备指根据本公司就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

GEM

上市而进行重组安排所产生的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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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日止年度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香港全体合资格雇员设立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

划」)。本集团对强积金计划的供款按薪金及工资的

5%

年:

5%

)计算,惟每名雇员每月最高金额为

1,500

港元(

年:

1,500

港元),并于向强积金计划供款时全数归属雇员。

根据中国相关规则及法规的规定,本集团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的雇员为地方市政府营办的中央退休金

计划的成员。该等附属公司须按雇员基本薪金及工资的若干百分比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以拨付退休

福利。地方市政府承诺承担该等附属公司所有现有及未来退休雇员的退休福利责任。该等附属公司就中

央退休金计划之唯一责任为根据该计划作出所规定的供款。

截至

年及

日止年度,根据中央退休金计划及强积金计划,本集团并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本

集团用以减低现有供款水平。于

年及

日,根据中央退休金计划及强积金计划,本集团亦

无已没收供款可供本集团用以减少未来年度之应付供款。


3 31
2021截 2022至 月 日止年 2023度 20242025
3 31
20212022于 月 日 202320242025

财务概要

民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本集团之综合业绩以及综合资产及负债之五年概要乃摘录自已刊发年报所载之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有关资料载列如下: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39,96231,51431,97480,50127,829

毛利

16,38012,5689,70317,5582,549

除所得税前亏损

(6,391)(9,355)(26,778)(17,630)(28,410)

年内亏损

(3,339)(9,245)(28,412)(20,256)(27,331)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资产

88,77771,76361,94848,31927,820

总负债

(25,522)(15,370)(32,050)(18,845)(18,918)

资产净额

63,25556,39329,89829,4748,902

流动比率

3.513.171.222.321.47

本报告乃以中英文刊发。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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