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9 未来数据集团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告有关与亚洲品牌集团就全球发行现实世界资产达成战略合作之补充协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UTURE DATA GROUP LIMITED
未来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229)
自愿公告
有关与亚洲品牌集团就全球发行现实世界资产达成战略合作
之补充协议
兹提述未来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未来数据集团」,连同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
与亚洲品牌集团就全球发行现实世界资产达成战略合作而订立之服务协议。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告乃
由本公司自愿作出,借以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
最新业务发展。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与亚洲品牌集团订立一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修订及╱或补充原
先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订立之服务协议(「亚洲品牌集团服务协议」),据
此亚洲品牌集团将向本公司提供现实世界资产数字增值服务,服务费为35,000
美元。
补充协议之主要条款
根据补充协议:
(i) 项目责任:亚洲品牌集团将负责推出基于国画《浩气长流》的数字收藏品(「该
项目」)。亚洲品牌集团须对该项目所有方面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与《浩
气长流》或其任何衍生数字收藏品相关的发行、上市、营销、商业化、监管
合规及知识产权,而本公司仅须作为该项目的被动投资者,不会参与该项
目的管理、执行或营运;
(i) 服务费:本公司就亚洲品牌集团根据亚洲品牌集团服务协议所提供服务
而支付之35,000美元费用将重新定性为本公司对该项目之投资费用(「投资
费用」);及
(i) 项目投资回报:作为投资费用的对价,本公司现今有权收取从该项目产生
之所有收益之30%,包括来自发行、上市、授权或商业化《浩气长流》或任何
其衍生数字收藏品之所得款项。该修订反映订约方协定之经修订角色及
商业安排。
订立补充协议之理由及裨益
补充协议是该项目订约方之间现有合作框架的战略性提升措施。透过明确界
定该项目各方之角色与责任,本公司旨在(i)加强营运清晰度及项目执行效率;
及(i)确保持续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
董事会相信订立补充协议将有助于提升双方于项目中角色的透明度与清晰度。
该项目被视为具备重大增长潜力,董事会认为此为一项具吸引力的投资机会,
并与本公司的整体目标一致。鉴于上文所述,董事会认为订立补充协议符合本
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补充协议为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属收益性质的交易,并不构成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九章所界定的须予公布的交易。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未来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段羲澄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段羲澄女士及李承翰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为陶虹遐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建明先生、林智祥先生及梁
浩鸣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
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
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
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发日起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网页内保留至少七天。本公告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futuredatagroup.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