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0 羚邦集团 委任代表表格: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的 股份数目(附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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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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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阅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董事(各 自为「董事」)报告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 ||
2. | 宣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0.28港仙。 | ||
3(a). | 重选赵小凤女士为执行董事。 | ||
3(b). | 重选黄幸怡女士(太平绅士)为非执行董事。 | ||
3(c). | 重选梁陈智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3(d). |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各董事薪酬。 | ||
4. |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独立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 ||
5.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不包括任何以库存股持有的股份)10%的本公司股份。 | ||
6.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额外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以库存股持有的股份)20%的本公司 股份(包括于库存内以库存股持有的股份之任何出售或转让)。 | ||
7. | 扩大授予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所 扩大数目为本公司将予购回的股份总数。 |
MEDIALINK GROUP LIMITED
羚邦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30)
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2)
地址为
为羚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登记持有人,现委任大会主席
(附注3)
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第一期24楼举行的本
公司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本人╱吾等名义代表本人╱吾等依照如下指示投票。
请在适当空格上填上「✓」号以指示 阁下之投票意愿
(附注4)
。
日期:2025年月日 签署
(附注5)
:
附注:
- 。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与所有登记于 阁下名下的本公司股份
有关。如委派一名以上代表,则须指明每一名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
- 。
- ,请将「大会主席」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拟委派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凡有权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委派一名以上受委代表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每位亲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东就其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一票投票权。
-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
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的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除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外, 阁下的受委代表亦有
权于股东周年大会就正式提呈的任何其他决议案酌情自行投票。
- ,倘股东为公司,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公
司负责人或获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 ,将接受较先排名的联名持有人投票(无论亲自或委派代表),而不接受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票。排名先后乃根
据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有人的排名次序而定。
- (如有)或经核实证明的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不迟于股
东周年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不迟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或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视
情况而定)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如有)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并无投票权。
-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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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
等用途」)。我们可能向为我们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为与该等用途相关的使用),以及其
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
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要
求存取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惟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上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