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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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黄朝全
公司秘书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王 葵(执行董事)
杜大明(非执行董事)
周 奕(非执行董事)
李来龙(非执行董事)
李 进(非执行董事)
曹 欣(非执行董事)
高国勤(非执行董事)
丁旭春(非执行董事)
王剑锋(非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贺 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丽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守文(独立非执行董事)
党 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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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5-04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
监事6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6人。夏爱东监事、宋太纪监事因其他事务未能
亲自出席会议,委托曹世光主席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世光主席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决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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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