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黄朝全

公司秘书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王 葵(执行董事)

杜大明(非执行董事)

周 奕(非执行董事)

李来龙(非执行董事)

李 进(非执行董事)

曹 欣(非执行董事)

高国勤(非执行董事)

丁旭春(非执行董事)

王剑锋(非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贺 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丽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守文(独立非执行董事)

党 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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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5-04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华能国际”)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在公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4人。李来龙董

事、曹欣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王葵董事长代为表决。丁旭春董事、

王剑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高国勤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葵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刘安仓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上任职安排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刘安

仓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黄历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安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黄历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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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

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五、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该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六、同意《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七、同意《公司2025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履职情况报告》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不涉及类别股东相关条

款)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不涉

及类别股东相关条款)的修订。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其相关职权将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意将该议

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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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类别股东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类别股东相关条款的修订。同意将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同步生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八、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九项议案须提交

公司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分别提交审

议。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以股东大会通知的形式另行

公告。

以上决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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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刘安仓先生简历

刘安仓,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

任、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安交通

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安仓先生与华能国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华能国际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安仓先生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截至目前,刘安仓先生未

持有华能国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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