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21 智云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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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X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股份代号
: 8521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一般授权
发行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
年
月
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认购协议,据
此,本公司同意向认购人发行及配发,及认购人同意认购合共
63,000,000
股份,每股
认购价为
0.760
港元。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发行。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认购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
均为独立第三方。
本公司拟将按以下方式动用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
47,620,000
港元:
(i)
最多
10%
用
作补充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
(i)90%
或以上用作建立加密资产库存,特别是比特币及
比特币相关的工具。
认购事项须待(其中包括)联交所批准全部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本公司
将就此向联交所提出申请。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且未必能完成,本公司股东
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认购协议
日期:
年
月
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及
(i)
认购人
认购人为一家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
Abraham Gomez
先生的投资工具。
认购人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认购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均
为独立第三方。于本公告日期,认购人并无于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于完成后,彼将按
悉数摊薄基准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9.86%
。
认购事项
根据认购协议,本公司同意发行,及认购人同意按认购价认购认购股份。认购股份将根
据一般授权发行。
认购股份
认购股份之总数为
63,000,000
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10.94%
及
紧随完成后本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
9.86%
。
认购股份之总面值为
630,000
港元。
认购价
认购价为每股认购股份
0.760
港元,较:
(i)
股份于认购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报之收市价每股
0.91
港元折让约
16.48%
;及
(i)
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
0.806
港元折让约
5.71%
。
总认购价
47,880,000
港元,须由认购人于完成时或之前以现金支付。
认购价乃经本公司与认购人经参考股份于过往两个月之过往市价、本集团之过往表现
及现时财政状况、现时之市况及市场前景后公平磋商厘定。董事会(包括全体独立非执
行董事)认为,认购价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均为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
益。
地位
认购股份(于发行及缴足股款时)将于各方面与当日全部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先决条件
认购股份之认购须待下列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告完成:
(i)
认购人收到本公司就完成及实行认购协议拟进行之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及配
发认购股份予认购人)所需之一切必要同意、批准及授权(包括公司授权及政府及
监管机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就认购股份所发出之上市批准),而一切有关
同意、批准及授权均属有效,且并无撤销或撤回;
(i)
联交所已批准所有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且有关批准并无撤销;
(i)
于先决条件(本条件除外)须予达成最后时限达成或获豁免当日,认购协议拟进行
之认购或发行或配发认购股份并无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禁制令、法律或监管限制、
条件、禁令或合法命令);
(iv)
于适用于认购认购股份之先决条件(本条件除外)须予达成最后时限达成或获豁免
当日,概无任何人士或政府机构提出待决或威胁之诉讼或法律程序,以禁制或禁止
认购协议拟进行之认购或发行或配发认购股份;
(v)
股份于完成前及完成时仍于联交所
GEM
上市及买卖(惟因与违反
GEM
上市规则无
关之理由而被联交所暂停买卖不超过连续十
(10)
个交易日除外),且本公司于联交
所之上市地位并无被撤销或撤回(或联交所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概
无通知或表示任何有关撤销或撤回);
(vi)
于先决条件(本条件除外)须予达成最后时限达成或获豁免当日,本公司概无严重
且不可补救地违反其于本协议所载之任何承诺及契诺;
(vi)
先决条件(本条件除外)须予达成最后时限达成或获豁免当日,本公司根据认购协
议作出的保证在各方面仍属真实及正确;
(vi)
认购协议任何订约方或彼等各自之联属人士并无获提供及╱或管有本公司之内幕
消息(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不论有关消息之披露是
否获豁免或受制于任何安全港或其他规定;及
(ix)
于先决条件(本条件除外)须予达成最后时限达成或获豁免当日,认购人根据认购
协议作出的保证在各方面仍属真实及正确。
倘上述先决条件未能于
年
月
日或之前(或本公司与认购人可能以书面形式共同
协定的其他较后日期)获达成,本公司与认购人于认购协议项下的所有责任(若干条款
除外)即告自动终止及终结,且认购协议之订约各方概不得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
因先前违反认购协议项下任何责任而提出的申索除外)。
完成
完成将于所有先决条件获达成之日后的第三个营业日或订约方可能以书面形式共同协
定的有关其他日期落实。
所得款项用途
发行认购股份的所得款项总额将为
47,880,000
港元。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
本公司应付的相关开支)将约为
47,620,000
港元,每股认购股份的净价格约为
0.756
港元。
董事会拟动用所得款项净额最多
10%
(约
4,762,000
港元)用作补充本集团的营运资金,及
90%
(约
42,858,000
港元)或以上用作建立加密资产库存,特别是比特币及比特币相关的
工具。
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
认购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予以配发及发行,一般授权授予董事会权利配发及发行最多
115,200,000
股份。于本公告日期,一般授权尚未获动用。
63,000,000
股认购股份将动用
约
54.69%
的一般授权。
因此,发行认购股份将毋须取得进一步股东批准。
进行认购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
(i)
功能性针织面
料、服装及纱线销售;及
(i)
云计算及互联网流量服务(自
年第四季度起)。本集团于
云计算及互联网流量服务的新业务分部,使管理层能够将其人工智能技术的专业能力
运用于各业务领域。该业务部门预计将把握人工智能和
Web3
相关发展项目的高增长潜
力,包括对加密资产的投资。
认购人为
Abraham Gomez
先生的投资工具。
Gomez
先生自
年起便活跃于科技及数字
资产领域的创设与投资,并为于区块链及人工智能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风险投资者。
彼为
VAPE
(于纳斯达克上市的
BNB
财资工具)及
Hypersphere Atlas
(领先数字资产财资基
金)的最大投资人之一。
Gomez
先生亦为硅谷首屈一指的人工智能加速器
HF0
的有限合
伙人。彼于
DOGE
货币推出后不久即参与投资、曾参与以太币的首次代币发行及投资于
众多知名区块链及科技项目。
董事认为,认购事项将提供额外即时资金,以支持建立加密资产库存,特别是比特币及
比特币相关的工具,亦为强化本公司资本基础及多元化股东基础的合适时机。董事(包
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认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认为认购协
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
于过去十二个月之集资活动
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过去十二个月内并无进行任何集资活动。
对股权架构之影响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本公司之现有股权架构及于完成后
(假设根据认购事项发行认购股份前本公司之股权架构概无其他变动)对本公司股权
架构之影响列载如下:
于本公告日期紧随完成后
股东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股份数目概约百分比
黄继雄先生(附注
)
5,0000.005,0000.00
李键先生(附注
)
89,495,00015.5489,495,00014.00
陈国敏先生(附注
)
80,540,00013.9880,540,00012.60
李颖阳女士
81,595,00014.1781,595,00012.77
Meta Tdex Technology LC
(附注
)
96,000,00016.6796,000,00015.02
公众
认购人
–63,000,0009.86
其他股东
228,365,00039.65 228,365,00035.74
总计
576,000,000 100.00 639,000,000 100.00
附注:
1.
黄继雄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
2.
李键先生为执行董事。
3.
陈国敏先生为执行董事。
4. Meta Tdex Technology LC
的
60%
已发行股本由
Yasir Ali
先生拥有,及因此
Yasir Ali
先生被视为于
Meta Tdex Technology LC
(其受控法团)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5.
上表所载若干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因此,总计一栏所示的数字或会与上列的数字相加
计算所得总数略有出入。
由于认购事项须待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且未必能完成,本公司股东及
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或表述具有以下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营业日」指香港银行一般开门营业之任何日子(不包括星期六、星期天
及任何其他公众假期,以及于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
期间任何时间香港悬挂或持续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
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且于中午十二时正或之前并未
改发较低信号或除下之任何日子)
「本公司」指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
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
GEM
上市
「完成」指根据认购协议完成认购事项
「先决条件」指认购协议所载之认购事项的先决条件
「关连人士」指具有
GEM
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
GEM
」指联交所运作的
GEM
「
GEM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一般授权」指根据股东于
年
月
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
通过的决议案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授权董事配发、发
行或另行处理最多
115,200,000
股份(占于该日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0%
)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
Gomez
先生」指
Abraham Gomez
先生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
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人」指
Abraham Strategies 2 Limited
,
Gomez
先生的投资工具,一家
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认购事项」指认购人根据认购协议按认购价认购认购股份
「认购协议」指本公司与认购人于
年
月
日就认购事项订立之认购
协议
「认购价」指每股认购股份
0.760
港元
「认购股份」指根据认购协议将发行及配发予认购人之
63,000,000
股新股
份
「
%
」指百分比
代表董事会
智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继雄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黄继雄先生、李键先生及陈国敏先生;一
名非执行董事,即洪育苗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伍永亨先生、陈绮华博士及
刘明芳先生。
本公告乃根据
GEM
上市规则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
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于所
有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
内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日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
司公告」网页及本公司网站
w.webx.info
上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