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0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公告及通告:执行董事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及公司总经理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

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

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执行董事变更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及

公司总经理变更

本公告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

条而作出。

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黄历新先

生因工作调整,已于近日根据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

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详情如下: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到期日离任原因

是否继续在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任职

具体职务

(如适用)

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毕

的公开承诺

黄历新公 司董事、总经理、

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

20 25年7月28日20 26年12月5日工作调整是本 公司附属

公司董事长、

董事

黄历新先生确认,其本人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

有关其本人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黄历新先生不存在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任后将基于诚信原则完成涉及公司的未

尽事宜,妥善移交所承担的工作。黄历新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黄历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严谨务实、锐意进取,

在公司的规范运作、生产经营、转型发展、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

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历新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对黄历新先生高度的专业性、卓越的领导力、始终如一的敬业精神以及

多年来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并向他表示衷心感谢。

聘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亦宣布,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已决议聘任刘安仓先生(「刘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该任命自董事会决

议之日起即时生效。董事会谨借此机会热烈欢迎刘先生就任本公司总经理。

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决议建议委任刘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建

议委任」)。该建议委任须提呈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

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建议委任前,已充分考虑提名委员会之意见。提名委员会于甄

选董事候选人时,已根据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综合考虑候选

人之任职资格,并从专业背景、行业经验、观点、技能组合及文化背景

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董事会具备多元视角,并可有效履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认为,刘先生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执

行董事任职条件,且提名及推荐程序亦符合本公司公司治理架构及有

关规定。提名委员会进一步认为,刘先生在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方面具

有丰富经验,并在大型能源企业中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其加入董事

会将为董事会带来崭新观点及补充性专业知识,有助进一步丰富董事

会的知识结构与视野。因此,提名委员会相信,其加入将为董事会提供

有益补充,并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有效运作。


倘若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决议案,董事会将委任刘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刘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刘安仓先生,56岁,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

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除上述披露外,刘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

之股东均无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关机关之处罚,亦未受任何证券交易所之纪律处分。

刘先生将不会就其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而收取任何酬金。除前述事项

外,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于过去三年内,未曾在香港

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无其他主要任

命或专业资格;(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

及(iv)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并无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

界定之任何权益。

此外,概无有关建议委任刘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之其他事项须根据上

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其他须提请股东注意之事项。


一般事宜

如上文所述,建议委任须提呈至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批准。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刘安仓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进一步

详情及股东大会的召开通告连同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预期将尽快寄发

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黄朝全

公司秘书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王 葵(执行董事)

杜大明(非执行董事)

周 奕(非执行董事)

李来龙(非执行董事)

李 进(非执行董事)

曹 欣(非执行董事)

高国勤(非执行董事)

丁旭春(非执行董事)

王剑锋(非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贺 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丽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守文(独立非执行董事)

党 英(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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