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50 鸿盛昌资源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股份代号:1850)

HSC Resources Group Limited

鸿盛昌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鸿盛昌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

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经初步审阅本集团截至2025年4月30日止年度(「本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

账目及评估目前所得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

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将于本年度录得未经审核综合利润不

多于1.2百万港元,相比截至2024年4月30日止年度录得经审核综合利润约2.2百

万港元。据董事所深知,本年度未经审核综合利润减少乃主要由于收入减少导

致毛利率减少,以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之收益减少

导致其他收益及亏损减少所致。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正拟备及落实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财务业绩。本公告所

载资料仅为董事会基于本公司目前所得资料及本集团于本年度的未经审核管

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而该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敲定或审

阅,且可能须进行调整。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应参阅于本公司的本年度业绩公告

内的详情,该业绩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7月31日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鸿盛昌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俊衡

香港,2025年7月29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俊衡先生、李诚权先生及邹艺娬女士;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李家俊先生、傅荣国先生及Ghanshyam Adhikari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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