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06 冠忠巴士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4/25

年 报 2024/2025

目录

公司资料2

公司简介3-4

集团架构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6-9

主席报告1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11-16

财务概要17

企业管治报告18-28

董事会报告29-40

独立核数师报告41-45

经审核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表46

综合全面收益表47

综合财务状况表48-49

综合权益变动报表50-51

综合现金流量表52-54

财务报表附注55-151

物业详情152

附注: 本年报中英版本如有歧异,概以英文版为准。


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公司

资料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主席)

黄焯安先生(行政总裁)

卢文波先生(首席财务官)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主席)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主席)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主席)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高级管理层

黄焯添先生,荣誉勋章(营运总监)

郑敬凯博士,荣誉勋章

冯伟翔先生

施伟廉先生

公司秘书

董思浩先生

公司条例第16部规定之法定代表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黄焯安先生

上市规则规定之法定代表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黄焯安先生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鲗鱼涌

英皇道979号

太古坊一座27楼

香港法律的法律顾问

何文琪律师事务所

香港金钟道89号

力宝中心第一期25楼2507室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柴湾

创富道8号3楼

股份上市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股份代号:306.HK

每手股数:2,000股

公司网址及投资者关系联络

网址:htp:/w.kcbh.com.hk

电邮:info@kcm.com.hk

传真:(852) 2505 6880

客户服务

电邮:info@kcbh.com.hk

电话:(852) 2578 1178

传真:(852) 2562 3399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3

公司

简介

历史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前身由已故黄冠忠先生于一九四八年开办小规模汽车清

洁服务创办。经过逾半个世纪之巨大发展后,本集团已于香港交通史上占一席位,成为香港最大规模之非专利巴士及豪华

轿车营运商。本公司自一九六年九月起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运营约1,220辆非专利公

共巴士及492辆豪华轿车。

香港业务

本公司透过其旗舰全资附属公司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冠忠游览车」),在学童巴士、旅游、酒店、屋邨巴士、雇员及跨境

非专利公共巴士服务方面具有强大的市场地位,本集团每天均编排巴士往来新界边陲至港岛南区,接载乘客上班或上学。

本集团于一九七年收购泰丰游览车有限公司及Trade Travel (Hong Kong) Limited 100%股权,令本集团成为香港最大规模

之旅游巴士服务供应商。

本公司拥有99.99%股权之附属公司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屿巴」)为以大屿山为基础之专利巴士营运商。屿巴

亦经营专营跨境B2、B4及B6路线,往来深圳湾及港珠澳大桥口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屿旅游有限公司为大屿山之旅游

服务供应商,专办大屿山各景点的旅行团。

于二零三年,当香港经济处于低谷时,本集团已对香港投下信心一票,并收购环岛旅运有限公司(「环岛」)100%股权。环

岛为主要专注跨境非专利巴士及豪华轿车业务的交通营运商,而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球轿车有限公司(「环球轿车」)(已接

管环球汽车有限公司(为环岛之全资附属公司)之所有业务)为本地豪华轿车营运商。于二零四年,若干巴士营运商建立了

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网络,设有六条路线连接皇岗口岸与香港指定车站。本公司拥有52.74%股权之附属公司中港直通巴士

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拥有46.82%股权之附属公司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经营以上的其中四条路线。

于二零一年,环岛分别收购中港通集团有限公司及中港通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统称「中港通」)之90%(于二零一四年十二

月达致100%)股权及显运991集团(「991」)之100%股权。中港通及991为市场上的知名跨境巴士营运商。中港通营运长途

路线、服务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之路线及往来皇岗口岸与荃湾之24小时路线。991营运中山路线、往来皇岗口岸与荃湾之路

线,以及跨境校巴服务。两间公司亦持有旅行社牌照。于二零一四年,本集团进一步收购鹏运交通实业集团(「鹏运」)之

100%股权,鹏运为一间位于深圳的跨境巴士营运商。

于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八年,本集团分别收购友联旅游巴士有限公司集团(「友联集团」)及惠康旅游巴士有限公司(「惠康旅

游」)之100%股权。友联集团及惠康旅游均为从事本地及跨境巴士业务的中型巴士营运商。该等收购进一步巩固了本集团于

香港非专利巴士市场的地位。

于二零一七年,本集团与其他四家本地营运商组成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港珠澳大桥穿

梭巴士成为参与入标营办港珠澳大桥过境穿梭巴士项目之联合体的香港成员。该联合体其后获确认成功中标并成为港珠澳

大桥过境穿梭巴士服务的唯一营运商。整体而言,本集团受惠于港珠澳大桥通车后带来的频繁交通及其他商机。


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公司

简介

香港业务-续

于二零二三年,本集团增加与海外市场的合作。本集团与一间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的领先旅运公司Hafil Transport

Company L.L.C. 组成的联合体获授位于沙特阿拉伯王国北部地区城际巴士运输服务的特许经营权合约。本集团在联合体中

担任国际技术顾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冠忠智慧出行有限公司(「冠忠智慧出行」)于二零二三年底注册成立。冠忠智慧出行致力于以创新的解

决方案重振传统巴士服务,带领业界向电动化、智能化及多元化转变。二零二四年,机场管理局向冠忠智慧出行的共同控

制实体KCM-PML Joint Venture批出合同,以开发自动驾驶车辆及相关运输系统,接载旅客往返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

国际机场航天城,此将为香港首个自动驾驶大众运输系统。此乃本集团迈向智慧出行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内地业务

早在一九二年,本集团已致力在中国内地各城市实现其愿景。大部分早期投资已回本并取得合理回报。

于二零年,本集团收购重庆大酒店有限公司(「重庆大酒店」)之60%(于二零一七年达致100%)股权,该公司于重庆沙坪

坝区一黄金地段经营一家三星级二十六层高的酒店。近几年来,重庆大酒店已部分演变为物业出租人,收入增幅有目共睹。

于二零四年,本集团收购湖北神州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神州」)之100%股权,湖北神州营运一个长途巴士客运站、一

间公共巴士公司及于湖北省襄阳市及南漳县之相关业务。该巴士客运站位于襄阳市之商业枢纽,地理位置相当优越,发展

潜力较高。

于二零六年,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业务,本集团收购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毕棚沟旅游」)之51%(于二零一七年达

致67.8%)股权。当地政府已向该合资合伙联营(「合资企业」)授出权利,可开发及营运四川省内名为米亚罗毕棚沟之辽阔及

特色风景区,为期五十年。毕棚沟之总面积约为613.8平方公里,仅距离成都约200公里。此合资企业的宗旨为发展生态旅

游、休闲及商务旅游团,主要收入来自观光穿梭巴士及电瓶车费、游客的入场费及酒店房租。毕棚沟自二零一二年起获

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而旅客数目稳步上升。自二零二三年起,旅客人数连续两年突破100万。二零二四

年,旅客人数更创下105万的历史新高。

本公司股权变动

于一九年,First Action Developments Limited(「First Action」)(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HK)之联属公

司)收购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约20%(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之前达致29.48%)。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First Action将其

121,593,019股本公司股份全数出售予基信有限公司(「基信」)(为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间接全

资拥有的公司)。于同日,基信收购本公司当时控股东Wong Family Holdings (PTC) Limited持有的全数131,880,981股本

公司股份。于上述两次收购完成及其后基信向本公司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结束后,基信成为本公司最大及控股

东。基信于本报告日期于本公司之股权约为50.66%。

愿景

本集团始终坚持提供卓越的运输服务。在专注发展核心业务的同时,本集团积极整合多方优势,遵循以创新为导向的战

略,迎接新技术,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本集团致力于建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稳固基础,以更高效、智能及便捷的交通服务

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出行选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5

集团

架构

# 于中国内地成立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Δ持有若干于中国内地成立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伙企业

由中港通集团有限公司代冠忠环岛旅行社有限

公司以信托形式持有

^

附注:上图仅显示主要集团公司。

广州市中贯

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神州运业

集团有限公司

Δ

中港通集团

有限公司

环岛中港通

旅运有限公司

^冠忠(澳门)

旅行社有限公司

冠忠巴士投资有限公司

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

冠亮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冠忠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冠忠(湖北)

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环球轿车有限公司

Δ环岛旅运有限公司

冠忠环岛

旅行社有限公司

冠忠智慧出行

有限公司

大屿旅游有限公司

新大屿山巴士

(一九七三)有限公司

冠忠(重庆)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西部旅游投资

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理县毕棚沟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旭雅集团有限公司

环岛中港通

旅行社有限公司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冠忠旅游有限公司

重庆大酒店

有限公司


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及高级

管理层履历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69岁

于一九七零年代初加盟本集团,黄先生为本公司主席,负责领导及监督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黄先生

于巴士业务营运方面有近五十年经验,黄先生现时为香港公共巴士同业联会主席、中港澳直通巴士联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及

中国香港足球总会董事局副主席。彼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获香港公开大学授予荣誉院士名衔,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获香港

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殊荣。彼为黄焯安先生(执行董事)及黄焯添先生,荣誉勋章(为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之

父亲,以及卢文波先生(执行董事)之岳父。彼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条文所披

露拥有本公司股份权益之控股东基信及远诺之董事。

黄焯安先生,41岁

持有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数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彼于二零一年加盟本集团,为本公司行政总

裁,负责本集团日常管理及营运。黄先生为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执行董事)之儿子、黄焯添先生,荣誉勋章(为本集团

高级管理层成员)之胞兄及卢文波先生(执行董事)之妻舅。黄先生目前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化体育及旅游局旅游事务署辖下

旅游业策略小组之委员。彼亦为香港旅游发展局成员、大屿山发展联盟之董事会成员及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长辖下的「伙伴

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咨询委员会成员。

卢文波先生,46岁

持有美国西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且为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成员。卢先生于二零四年加盟本集团并担任本公司

首席财务官,彼负责本集团日常管理及营运。卢先生为执行董事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之女婿以及黄焯安先生(执行董

事)及黄焯添先生,荣誉勋章(为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成员)之姐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80岁

自一九六年起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为翁余阮律师行之顾问律师及认可综合调解员,于法律专业有近五十

年经验。陈先生担任多项公职,包括为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义务顾问及创会主席、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调解会前

任主席及香港国际公证人协会理事。彼亦为香港律师会国际调解员。于二零二五年,陈先生获认许加入香港律师会荣誉名

册,以表彰彼于发展香港法律专业及法律实务做出的卓越贡献。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7

董事及高级

管理层履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方文杰先生,49岁

自二零一六年起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方先生为香港最大国际律师事务所之一鸿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彼于香港

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并为香港律师会员。在其逾25年的法律生涯中,方先生一直就资本市场、并购及企业管治事宜

向上市发行人及投资银行客户提供意见。彼亦服务于多个香港法定机构及委员会。彼现为平等机会委员会成员、私营骨灰

安置所发牌委员会成员、香港房屋委员会上诉委员会成员、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成员及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成员。彼亦

为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成立的上诉委员团主席。方先生获委任为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进智公共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 77.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方刚先生,49岁

自二零一六年起成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取得澳洲墨尔本迪肯大学商学士学位,主修会计及金融。彼获得澳洲

会计师公会注册执业会计师资格,于二零一八年二月正式获得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FCPA)。陈先生自二零一年

至二零五年在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任职。自二零五年至二零一六年,陈先生于一间本地顾问公司担任董事,专

门提供顾问服务,涉及香港及中国内地企业重组及组织筹资活动。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九年,陈先生于一间本地科技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彼目前在一间本地顾问公司担任董事一职。陈先生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七月于乐游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股份编号:1089.HK)、自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月于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编号:370.HK)、自二零

一五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于长城一带一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编号:524.HK)(现称长城天下控股有限公司)、自二零一

八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于星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编号:8293.HK)以及自二零一八年八月起于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

司(股份编号:164.HK)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等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GEM上市。陈先生亦服务于香港多个非政府机

构。彼目前为新界总商会董事以及关顾更生人士会公司董事、副总裁及委员会成员。


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及高级

管理层履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张嘉尹女士,40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自二零二四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女士为国际律师事务所夏礼文律师行的合伙人。彼亦为香港律师会理事会

成员。张女士于英国基尔大学取得法律及商业荣誉学士学位,并于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张女士的法律职业生涯起

步于大律师,其后在香港成为执业律师。彼亦取得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资格以及英格兰及威尔斯海外注册律师资格。彼为中

国委托公证人、英国特许仲裁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仲裁师协会资深会员、纽西兰仲裁、调解员协会资深会员,以及香港

国际仲裁中心认可调解员。于其十八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张女士曾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并代表客户处理涉及复杂的跨境

公司和商业诉讼、国际仲裁、银行和金融、白领犯罪及监管事宜等案件。除了为国有企业和跨国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外,彼

亦为高净值人士及家庭就各种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包括有争议遗嘱认证诉讼和婚姻诉讼。此外,张女士也致力参与社区活

动。彼为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副主席、大湾区联合会创会常务副会长、香港信托人公会中国发展小组委员会的成员

和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组织合作发展中心理事。

高级管理层

黄焯添先生,荣誉勋章,36岁

持有香港中文大学之法律法学博士学位及英国巴斯大学之经济学理学士学位。黄先生于二零一四年加入本集团,目前担

任本集团之首席营运官。彼负责监察本集团之日常管理、营运单位以及法律及合规功能。黄先生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起出

任冠忠智慧出行有限公司之董事,专责掌管本集团所有无人驾驶项目。黄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七月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

授荣誉勋章。黄先生为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执行董事)之儿子、黄焯安先生(执行董事)之胞弟及卢文波先生(执行董

事)之妻舅。

郑敬凯博士,荣誉勋章,66岁

为本集团之中国业务总监,负责本集团于中国内地的业务,目前集中本集团重庆市之酒店经营管理、四川省旅游景区之发

展及经营管理、湖北省襄阳市客运站及长途巴士业务之营运及策划本集团低空经济发展项目。彼为澳洲管理学会资深会

员,曾任中国四川省第八至十一届政协委员,现为香港潮商互助社(注册非牟利慈善团体)理事长、海外潮人企业家协会联

席会长、香港潮州商会副会长、香港潮商学校监、香港民政事务总署北角东分区委员及西九文化戏曲中心顾问委员。彼

于二零九年获选为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十大杰出人物。郑博士于二零一三年获得美国加州北方大学的工商管理荣誉博士学

位及荣获第13届世界杰出华人奖。于一九零年加盟本集团前,郑博士曾任职于金融机构及银行。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9

董事及高级

管理层履历

高级管理层-续

冯伟翔先生,62岁

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加盟本集团,为本集团旅游及项目发展总经理并担任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岛中港通旅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负责本集团跨境及内地业务相关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冯先生持有暨南大学士及中山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EMBA)学位,早年曾任职咨询公司及政府部门,之后曾任职驻港央企旅游集团企业管理部,及曾任香港跨境旅运公司、综

合旅游网络发展平台及内地温泉酒店及景区之董事总经理、行政总裁职务。冯先生也曾任职香港私人旅运企业执行董事、

一家电子商务企业之创办人。拥有长期的跨境旅运及以上各类型企业综合管理经验。彼曾为中港澳直通巴士联会创会长

(自二零四年起),现为荣誉会长,于二零七年获选为中国互联网十大创新人物,曾任中山大学企业家校友联会常务理

事,彼亦为暨南大学香港校友会名誉顾问。

施伟廉先生,58岁

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本集团营运总监。施先生于赫德斯菲尔德大学(University of Hudersfield)取得运输

及物流理学士学位并以一级荣誉毕业。彼为一位屡获殊荣的巴士行业专业人士,在香港及英国拥有超过25年的总监级经

验。施先生曾在英国FirstGroup plc旗下的多家大型巴士营运附属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其后晋升为区域总监(苏格兰)。

彼亦曾在香港三家最大的专利巴士公司担任高级职务(包括城巴有限公司的副董事总经理、New World Services Transport

Limited的营运总监及九龙巴士(一九三)有限公司的运输发展总监)。施先生获颁「二零九年英国运输专业人员奖」(PTMA

Awards),并为董事学会的资深会员(FIoD)及英国特许物流及运输学会的资深会员(FCILT)。二零一零年,彼在获得硕士级资

格(公司董事文凭)后,获董事学会授予特许董事资格(CDir)。二零一七年,施先生应邀加入广州市交通专家咨询委员会,

任期为三年,并担任香港特许物流及运输学会交通政策委员会委员。于二零一七╱二零一八年间,施先生为东南亚、欧

洲、非洲、澳洲和中东地区的客户提供临时管理╱业务咨询服务。于二零二三年,施先生带领本集团与当地合作伙伴Hafil

Transport Company L.L.C.(Mohamed Yousuf Naghi Group旗下的一间附属公司)成功联合中标沙特阿拉伯王国的10年期城

际巴士营运特许经营权。

公司秘书

董思浩先生,42岁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彼由外部秘书服务供应商何文琪律师事务所指派。董先生为香港公司

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以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之资深会员。彼于公司秘书

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1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主席

报告

本人欣然向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

业绩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综合溢利净额约147,4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综合溢利净额约52,200,000港元)。本年度的收入为约

2,529,9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095,400,000港元)。本年度每股盈利为26.7港仙(二零二四年:每股盈利6.7港仙)。

有关本集团业绩的详情将在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讨论。

建议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本年度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港仙(二零二四年:2港仙)。倘本公司股东于将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星期五)举行之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建议末期股息,则建议末期股息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

日(星期一)或前后向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派付。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为厘定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资格,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

九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此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如欲符合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资格,务请未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当之过户

表格,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之办事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以办理登记手续。

为厘定获发建议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资格,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星期四)至二零

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此期间将不会登记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过户。

如欲符合获发建议末期股息之资格,未登记之本公司股份持有人,务请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当之过户表

格,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

办事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6号舖,以办理登记手续。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借此机会向本集团各商业伙伴、股东及忠诚勤奋的员工表示衷心感谢。

主席

黄良柏,铜紫荆星章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11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127,100,000港元,与上一

年度(「上一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32,100,000港元相比,显著增加296.0%。本集团于本年度的收入约为

2,529,900,000港元,较上一年度约2,095,400,000港元增加20.7%。本集团于本年度的毛利约为661,900,000港元,较上一

年度约456,800,000港元增加44.9%。本集团的毛利率由上一年度的21.8%增加至本年度的26.2%。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稳健的财务表现,主要由于所有业务分类的收入均录得稳健增长。由于多项大型活动在香港举行,加

上会议、奖励旅游、大会及展览旅游业复苏,入境旅游业持续增长。此外,北上消费已成为香港居民的一项日趋频繁的休

闲活动。该等因素带动了本年度本地及跨境服务需求的增长。再者,本年度毕棚沟景区的业务表现仍然理想,旅客人次再

创新高。

由于通胀压力及劳工短缺等多重因素交织,本年度劳工成本增加。然而,由于本年度内国际燃料价格稳定,燃料成本下

降,部分抵销了劳工成本增加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本年度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IBOR)较上一年度相对回落,财务费用

有所下降。此外,本集团继续实施有效的成本控制措施,以提高营运效益,令本年度的整体财务表现有所改善。

业务回顾

1. 非专利巴士分类

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旗舰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本地非专利巴士服务。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环岛中港通旅运

有限公司为香港领先的非专利跨境巴士服务营运商之一。

本集团提供的非专利巴士服务包括:(i)香港本地运输,其包括定期班次服务(主要为学童、雇员、住户提供)及非定期

班次服务(主要为旅游及合约租车提供)及(i)中国内地及香港之间的跨境客运。以巴士车队的规模计算,本集团继续

为香港最大型非专利公共巴士营运商。非专利巴士服务继续为本集团的核心业务。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的非专利巴士分类维持稳健的竞争优势。非专利巴士分类于本年度的收入约为1,733,000,000

港元,同比增加21.7%,乃受非专利跨境巴士服务增加至约798,700,000港元以及非专利本地巴士服务所得约

934,300,000港元的强劲贡献所带动。非专利巴士分类仍然为本集团的盈利基础。


1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业务回顾-续

2. 豪华轿车分类

环球轿车有限公司及冠忠环岛旅行社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为酒店、企业客户及休闲游客提供贵宾

服务,往返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的安全、可靠、专业及优质的豪华轿车接送服务。

本年度豪华轿车分类的收入约为313,000,000港元,同比增加35.4%。该增长乃受跨境豪华轿车服务表现强劲所带

动,产生约218,100,000港元的收入。

于本年度,本集团在的士市场取得一席之地。本集团共同控制实体Big Bos Taxi Co., Limited(由环球轿车有限公司

及其他运输供应商组成)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底获发的士车队牌照,有效期为五年。车队将提供可供轮椅上落的豪华的

士服务,以满足多种出行需求,同时亦将推动绿色交通。车队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底投入服务。

3.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分类

本公司拥有99.99%股权之附属公司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屿巴」)为于大屿山营运之专利巴士服务营运

商。屿巴亦经营数条往来深圳湾口岸及新界西以及往来港珠澳大桥口岸及大屿山的专营跨境口岸路线。本公司全资

附属公司冠亮发展有限公司营运一条绿色公共小巴(「公共小巴」)路线,往来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及东涌东。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分类于本年度录得经营亏损约7,900,000港元,主要由于公共小巴牌照减值所致。撇除上述公共

小巴牌照减值的影响,该分类于本年度录得正业绩。

屿巴已实行6.5%的加价,并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五日本年度最后一季生效。于过去16年间,屿巴票价仅上调过三次。

新票价的实行,加上持续的有机增长及不断的成本控制,预计将为屿巴提供充足的财务资源,以加大投资,为公众

提供创新、安全、高效及可靠的巴士服务。

4. 中国内地业务分类

于本年度,中国内地业务分类的业务表现环比维持相对稳定。本年度中国内地业务的收入约为250,500,000港元,

较上一年度约231,700,000港元增加8.1%。于本年度,毕棚沟旅游的业务表现持续令人满意。自二零二三年起,旅

客人数已连续两年突破100万人次,本年度更创下105万人次的历史新高。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13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业务回顾-续

  1. -续

(a) 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毕棚沟旅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毕棚沟旅游的67.807%股权。毕棚沟位于阿坝州理县朴头乡梭罗

沟。随著汶马高速公路于二零二零年正式通车,凭借先天的地理优势及便利交通,毕棚沟已发展成为各地

旅客最青睐的目的地之一,作为成都人民的后花园,由成都自驾前往仅201公里。毕棚沟获评为世界自然遗

产、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国家4A级旅游景区,更获颁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及四川省生态旅游示范区。

毕棚沟一年四季均深受游客欢迎︰春天山花烂漫,夏天避暑胜地,秋天红叶延绵,冬天尽享滑雪。景区内的

娜姆湖温泉酒店更有「川西小瑞士」之称。酒店于二零一九年完成全面翻新后,已正式迈进奢华温泉渡假酒店

新时代。应用新旧文化交融的设计概念,全新的客房及套房面貌,处流露著宁静悠然的气息。每个房间均

有独立温泉泡池,大满足了下榻酒店旅客的需求。

健康及养生旅游于疫情后已成为本地旅客的旅行喜好。与此同时,中国内地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底实施

240小时过境免签证政策,允许54个国家符合条件的外国旅客从60个指定口岸出入境,在中国内地24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停留不超过240小时或10天。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及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乃该政策项下的两个指

定口岸。本集团相信,毕棚沟将受到旅游爱好者的追捧,并更受国内外旅客欢迎,乃由于本地旅游愈趋普及

以及过境免签证政策的实施。本集团管理层将努力提高和加强毕棚沟景区各种旅游配套设施的吸引力和竞争

力,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

(b) 重庆大酒店有限公司(「重庆酒店」)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重庆酒店的100%股本权益。重庆酒店于中国内地重庆经营一所楼

高26层的三星级酒店,其名为重庆大酒店。重庆大酒店以商业租赁及酒店服务的方式经营。外墙翻新工程及

完善内部设施已经竣工,并得到当地政府的赞赏。本集团管理层相信重庆大酒店将能吸引更多潜在企业客户

及旅客。随著互联网及最新尖端技术提供越来越多的可能性,重庆大酒店正在朝著酒店自动化的趋势,为其

营运增强灵活性及多功能性、降低成本并提高营运效益。管理层将努力利用重庆大酒店的位置优势,开拓当

地市场的商机,调整其经营定位,促进业务多元化。重庆酒店亦将加强与各旅行社的联系,提升重庆大酒店

的宣传力度。


1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业务回顾-续

  1. -续

(c) 湖北神州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神州」)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湖北神州的100%股本权益。湖北神州于湖北省襄阳市及南漳县营

运一个长途巴士客运站、一间公共巴士运输公司及其他运输相关业务。随著轨道交通的延伸及发展,中国内

地的国内汽车客运业务于近年受到重大影响。本集团管理层正集中研究利用现有资源调整其核心业务及探索

企业转型之出路。于南漳县营运的旧柴油巴士已全部由电动巴士取代,并获当地政府赞扬及群众一致好评,

将于未来带来经济及社会效益。为了更好盘活利用资源,创造新商业机遇,管理层正研究提升客运站之土地

使用并积极找寻合作伙伴,为本集团带来更多可能性。

5. 智慧出行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冠忠智慧出行有限公司(「冠忠智慧出行」)致力于智慧出行领域。本集团非常重视环境管理,包

括城市绿化、减少车辆废气排放及致力实现碳中和等措施。预计在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特别是自动驾驶和低空经

济的出现,将为本集团带来独特的机遇。

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巴士服务营运商,本集团深知科技带来的深层变革力量。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将颠覆传统巴士

业务,不仅能提高营运效率,还能重塑服务模式,优化用户体验。为维持本集团的竞争优势,冠忠智慧出行正积极

将业界尖端技术带入香港市场。

冠忠智慧出行之目标是发展智慧出行技术,作为本集团未来增长动力。冠忠智慧出行旨在降低劳动成本,同时通过

使用尖端自动驾驶技术提高运营安全性和可靠性。冠忠智慧出行利用人工智能、数据分析平台和智能调度系统了解

乘客期望、优化路线规划、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这将增加本集团的市占率,提高乘客数量。

本集团正有系统地推进各个项目,策略性地分配资源,并与本地顶尖技术团队及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紧密合作。本

集团的重点是针对香港复杂的道路状况,开发和实施L4级全自动驾驶解决方案,不断完善技术和服务,为未来大规

模的商业营运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集团在自动驾驶巴士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并在不同实际场景中进行部署。二零二四年,机场管理局向冠忠智慧

出行的共同控制实体KCM-PML Joint Venture 批出合同,以开发自动驾驶车辆及相关运输系统,接载旅客往返港珠

澳大桥香港口岸及香港国际机场航天城,此将为香港首个自动驾驶大众运输系统。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15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业务回顾-续

  1. -续

本集团亦参与了由香港汽车科技(APAS)研发中心推出的「5G自动驾驶于住宅园区的服务」试点项目。两辆自动驾驶穿

梭小巴已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在锦绣花园开始测试营运。此外,本集团已取得在西九文化区营运自动电动巴士的服务

合同。两辆自动穿梭巴士将连接M+博物馆与文化区内的其他车站,并计划二零二五年第四季开始提供服务。

此外,公共交通需求变得更加多样化。本集团预期,传统的二维地面交通将向三维交通过渡,低空经济将带来巨大

的增长机会。因此,本集团的战略目标从自动巴士和的士扩展到天空之上。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冠忠智慧出行与亿

航智能签订合作协议,合作计划旨在于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湖北省襄阳市和十堰市推动亿航智能的EH216-S无人

驾驶电动垂直起降的部署和运营。

本集团相信成熟的无人机技术将使客运服务扩展至低空领域。其希望通过改善城市空中交通,提高出行效率,并为

乘客提供更加个性化、智能化的出行体验。未来,乘客将可预约低空交通工具,快速方便地抵达目的地,绕过地面

交通拥挤,节省宝贵的时间。鉴于低空飞行涉及空域管理、安全监督等复杂问题,本集团认为建立和完善必要的法

律法规和标准需要政府、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为此,本集团正积极与低空经济工作组及民航处合作,共同

探讨必要的法规调整。

未来展望

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流动性,中央政府于二零二四年底批准新措施,进一步放宽深圳及珠海居民的旅游规定。该等

措施允许深圳市户籍居民及深圳居住证持有人合资格申请「一签多行」个人游签注赴港,以及珠海市户籍居民合资格申请「一

周一行」许可证赴澳。此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居民可申请「一签多行」赴澳。上述新措施预期将增加对交通服务的需求,

北上消费的持续趋势及入境旅游的持续增长,均有利于本集团的营运。此外,本集团多年来在公共交通领域建立的品牌及

客户基础,一直为收入增长的可靠来源。

香港来年的宏观经济前景喜忧参半。尽管美国联邦储备局预期将开始降息周期,但二零二五年的国际燃料价格预计仍不明

朗,并会因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及其他因素而出现波动。本集团对来年的业务前景仍持审慎乐观的态度。为此,本集团将继

续透过评估各业务分类的资源分配,优化营运效率,以提高盈利能力,为所有持份者创造价值。


1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

未来展望-续

于二零二五年,本集团庆祝成立六十周年。在其发展历程中,本集团面临诸多挑战,从中累积了丰富的经验,为公众提供

优质的交通服务。展望未来,本集团致力于维持其作为全面交通服务供应商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巩固其在香港智能出行

领域作为技术推动者的地位。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年内,本集团营运所需资金主要源自内部产生现金流,不足之数则主要向银行筹措借款拨支。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未偿还的债项总额约为1,586,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544,700,000港元)。债项主要包括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之银行

的定期贷款(分别以港元(「港元」)及人民币(「人民币」)计值),有关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资本资产及进行相关投资。于二零二

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未偿还债项总额除以总权益计算之资产负债比率约为73.6%(二零二四年:76.7%)。

融资及理财政策以及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对其整体业务营运采取审慎的融资及理财政策,务求将财务风险降至最低。所有未来重大投资项目或资本资产均以

经营业务所得的内部现金流、银行信贷或在香港及╱或中国内地可行的其他融资方式提供所需资金。

本集团的香港及中国内地业务的投资及相关负债及收支分别主要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本集团一直密切关注港元兑人民币

的汇率,并将于有需要时制定计划对冲任何重大外汇风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香港、中国内地及澳门雇用约4,640名(二零二四年:4,440名)雇员。本集团于招

聘、雇用、酬报及擢升其雇员方面均以雇员的资历、经验、技能、工作表现及贡献作标准。薪酬乃经考虑市场水平后提

出。薪金及╱或晋升审核于管理层进行考绩评估后定期进行。酌情年终花红及购股权(如适用)将根据本集团之表现及个人

贡献向合资格雇员授出。本集团全年为雇员安排充足的入职辅导及在职培训。本集团亦经常鼓励员工参加由专业或教育机

构主办与其工作有关的研讨会、课程及计划(不论在香港或海外)。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之重大收购和出售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内「业务回顾」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年内并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之重大收购和出

售。

重大投资

年内,本集团并无收购或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集团资产抵押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产抵押的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28。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798,664
891,339
43,023
1,733,026
312,987
232,375
250,450
1,078
2,529,916
147,380
1,220
162
492
1,87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17

财务

概要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按业务划分之收入

非专利巴士

中国内地╱香港跨境服务594,54057,9215,19310,491

本地服务

-定期班次789,689806,258755,920729,018

-非定期班次39,990122,77361,91412,718

1,424,219986,952823,027752,227

豪华轿车231,22166,05642,63130,925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206,634140,156125,935114,846

中国内地业务231,705116,853209,734185,589

其他1,6381,295724292

收入总额2,095,4171,311,3121,202,0511,083,879

年度溢利╱(亏损)52,169(137,879)(136,000)(43,744)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车队经营车辆数目

非专利巴士1,2851,3341,3011,357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154157156156

豪华轿车(跨境及本地)428417449463

1,8671,9081,9061,976


1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的其中一个核心价值是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及商业操守。本集团相信以一个合乎道德及可靠的方式经营业务最为

符合本集团及其持份者之长远利益。本公司采纳的企业管治原则,著眼于董事会的素质、行之有效的内部监控及对股东问

责,而该等原则乃基于一套已长期确立的企业操守文化。

董事会认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段期间,本公司一直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以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

为守则。

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别查询,且董事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段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就可能拥有本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内幕资料之雇员制订有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之书面指引(「雇员书面指引」),其

条款不逊于标准守则。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概不知悉有任何雇员不遵守雇员书面指引之情况。

董事会

本集团整体业务管理责任由董事会承担,董事会之主要职责包括制订本集团整体策略和政策、定下业绩目标、评估业务表

现及监督管理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当中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年度及截至本

报告日期,全体董事名单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主席)

黄焯安先生(行政总裁)

卢文波先生(首席财务官)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起,张嘉尹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张女士(i)已取得上市

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及(i)已确认彼明白其作为董事的责任。


1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会-续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所有董事均须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而为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董事会新增成员而获委任加入

董事会之任何新董事须于彼等获委任后之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经股东重选。退任董事合资格膺选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任期为两年。董事会必须确定一名董事与本集团之间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关系,该名董事方被视为独立。董事会

依据上市规则所载的规定判断董事是否独立。

董事会各成员之履历详情及彼此间之关系于第6至第9页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中披露。

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全面支持董事会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的职权划分,以确保权责取得平衡。

主席与行政总裁分别由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及黄焯安先生担任。彼等各自之职责已予明确界定及以书面列明。

主席的职能为领导并监督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以最有利于本集团的方式行事,并确保董事会开会前的准备工作及开

会过程均有效地进行。主席主要负责审批每次董事会议的议程,包括在适当时候考虑将其他董事提出的事项纳入议程。

主席亦会在公司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层协助下,尽力确保全体董事均获汇报有关董事会议上提出的事项,并及时地接收

足够和可靠的资讯。主席亦会积极推动各董事全心全意处理董事会事务,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能。

行政总裁专注于执行董事会批准及下达之目标、政策及策略,并负责本公司之日常管理及营运。行政总裁亦负责制定策略

计划及筹划组织架构、监控机制及内部程序及流程以供董事会批准。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始终符合上市规则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其中一人具备适

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规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自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接获有关彼之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因此,本

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董事会已建立机制以确保其能获得独立意见及建议。提名委员会将每年评估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确认各独立

非执行董事继续符合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标准,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彼等独立判断的关系或情况。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不会

获授与绩效挂钩的股权薪酬。本公司已设立诸多渠道供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公开坦诚及(如需要)保密方式发表彼等意见。除

了定期举办董事会议外,在其他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主席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会晤,以确保董事会能有效获得独立

意见及建议。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已对上述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审阅,并认为该等机制获有效实施。


2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会-续

董事会及管理层职责、问责及贡献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监控本公司,监察本集团的业务、战略决策及表现,亦共同负责指导及监督本公司的事务,以促进本公

司的成功。董事会各董事须客观地作出对本公司有利的决定。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之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使其可具效率及有效履行董事会

之职能。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年最少召开四次会议。在各次预定召开的例会期间,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及时向董事提供有关本集

团业务营运和发展的资料;董事会可于需要时召开额外会议。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资料以及要求公司秘书及高级管理层提供服务及意见。董事可于要求时在适当情

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其所持有之其他职位细节。董事会定期检讨各董事向本公司履行其职责所需作出的贡献。

董事会负责决定所有重要事宜,当中涉及政策事宜、策略及预算、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特别是或会涉及利益冲

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有关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之职责

转授予管理层。

董事委员会

作为优良企业管治常规的重要构成部分,董事会已成立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察本

集团特定范畴的事务。各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获邀加入委员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该等委员会受各自经董事会核准之

书面职权范围所规管。该等委员会之书面职权范围经已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之网站,并应股东要求予以提供。

审核委员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审核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为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其

他成员为方文杰先生、陈方刚先生及张嘉尹女士。根据审核委员会的意愿,主管本集团财务或内部审计职能的执行董事

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可能被邀请出席委员会议。审核委员会一般每年与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召开两次会议。于管理层不

在场的情况下,审核委员会亦会每年与外聘核数师进行会面。


2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者。审核委员会的职责是(其中包括)检讨及监察本公司的财务及内部控制

机制、风险管理制度、审核计划及与外聘核数师之关系,以及检讨安排,使本公司雇员能以保密方式关注本公司财务申

报、内部控制或其他方面之可能不当行为。审核委员会负责审视本集团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的真确性及公正性,在开始审

核工作前与外聘核数师讨论审核性质及范围,并于审核过程及审核完成后与核数师讨论其结论及建议。审核委员会最少每

年对本集团内部控制及财务监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外聘核数师之工作范围及委聘,以及可使雇员关注可能不当行为之

安排之效能进行评估,让董事会能够视察本集团的整体财务状况及保护其资产。此外,审核委员会监督及检讨由一合资格

专业人士领导之内部审计部门所执行之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每次开会后,审核委员会主席总结审核委员会的工作,重

点提出其中的关注事项,及拟备向董事会汇报的推荐意见。

审核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共开会两次。审核委员会各成员在该等会议的出席记录载于第24页「董事

及委员会成员出席记录」。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已由审核委员会

审阅。

提名委员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执行董事黄良柏先

生,铜紫荆星章,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方文杰先生、陈方刚先生及张嘉尹女

士。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者。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发展及制定提名及委

任董事的相关流程,就董事的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及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于评估董事会组成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所述的多项范畴以及有关董事会多元化的因素。提

名委员会将讨论及协定取得董事会多元化之量度目标(倘必要)向董事会推荐以供采纳。

于物色及选择合适的董事人选时,提名委员会将于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前考虑董事提名政策所载人选相关可配合企业策略及

达致董事会多元化(倘合适)的必要条件。


2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提名委员会-续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曾召开一次会议,以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以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独立性,同时考虑退任董事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参选的资格。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多元化观点的合适平衡已得以维

持。提名委员会各成员的出席记录载于第24页「董事及委员会成员出席记录」。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其中列明达致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本公司知悉并认可董事会多元化的裨益且将董事

会多元化水平的不断上升视作维持本公司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为了提高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多元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委任一名女性董事。

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审阅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及在适当的时候就董事会变动提出推荐建

议以完善本公司的企业策略及确保董事会保持平衡的成员多元化。就审阅及评估董事会组成而言,提名委员会致力于使所

有层面达致多元化并将考虑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地区和行业

经验。

本公司的目标是维持与本公司业务增长相关且合适、均衡的多元化角度,亦致力于确保所有层面(从董事会往下)的招聘及

甄选常规具有适宜的架构,借此可考量各类不同的人选。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

效。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的男女比例约为7:3,考虑到本集团的行业特征,董事会认为,

本集团已实现员工性别多元化。

董事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将其挑选及委任董事的职责及权限委派予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其列明提名及委任董事的相关甄选标准及过程以及董事会继任计划考量因素,旨在确保董事

会具有适合本公司的平衡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角度及董事会持续运作及董事会层面的合适领导。


2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董事提名政策-续

董事提名政策列载评估建议候选人合适与否及可为董事会带来的潜在贡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包括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有关的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经验;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

年期);

  • ;及
  • ╱或董事委员会成员的可投入时间及履行职责之相关承诺。

董事提名政策亦载有新董事甄选及委任及于股东大会重选董事的程序。

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审阅董事提名政策以确保其有效。

薪酬委员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陈炳

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其他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方文杰先生、陈方刚先生及张嘉尹女士以及执行董事黄良柏

先生,铜紫荆星章。根据薪酬委员会的意愿,主管本集团人力资源职能的执行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或会获邀出席委员

会议。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者。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能包括就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执行董事及高级管

理层之薪酬组合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批准有关事项。薪酬委员会亦负责就制订有关薪酬政策及架构订立具透明度之程序,

以确保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将参与决定其本身之薪酬。此外,薪酬委员会负责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并批准执行董事

的服务合约条款。薪酬将参考个别人士及本公司的表现,以及市场惯例及状况厘定。

薪酬委员会一般就审阅本公司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厘定执行董事与高级管理层之年度薪酬组合及其他相关事宜每年举行

会议。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及管理人力资源数据并向薪酬委员会作出推荐意见以供考虑。薪酬委员会须就该等有关本公司

薪酬政策、架构及薪酬组合之推荐意见咨询本公司主席及╱或行政总裁。


2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薪酬委员会-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并审阅了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执行董事及

高级管理层之薪酬组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董事以及五名最高薪雇员之薪酬详情分别载列于财务报

表附注8及9。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高级管理层之薪酬介乎以下范围:

薪酬范围人数

1,0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2,0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1

3,0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1

4,000,001港元至5,000,000港元1

于上一年度,高级管理层因其为本集团提供服务而获授购股权,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2。有关购股权的公平值已

于归属期之损益表中确认,该公平值乃于授出日期厘定,而列入本年度财务报表的金额已计入上述薪酬之披露资料中。

薪酬委员会各成员的出席记录载于下文「董事及委员会成员出席记录」一节。

董事及委员会成员出席记录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共举行四次定期董事会议,大约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上检讨及批准财务及营

运表现,以及考虑及批准本公司整体策略及政策。

各董事出席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举行的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议及股东大会的记录载于下表:

出席╱会议数目

董事姓名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4/4不适用1/11/11/1

黄焯安先生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卢文波先生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4/42/21/11/11/1

方文杰先生4/42/21/11/11/1

陈方刚先生4/42/21/11/11/1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获委任)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除了定期举办董事会议外,在其他执行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主席亦于年内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一次会议。所有相关

董事均出席了此次会议。


2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委员会-续

企业管治

董事会亦负责厘定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履行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2.1条中所列职能。

董事会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政策及常规有否遵守法律和

监管规定、有否遵守标准守则和雇员书面指引,以及本公司有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于本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披露。

董事及公司秘书的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及时了解监管发展及变化,以有效履行其职责,并确保其对董事会的贡献保持知情且相关。

每一名新委任的董事将于其首次上任后获得正式、全面及量身定制的培训,以确保彼等充分了解本公司的业务及营运以及

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定要求下董事自身的职责和义务。此等培训将以参观本公司的主要厂房并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会面辅

助进行。

董事应参与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以建立和更新自身的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其对董事会保持知情且相关。本公司将为董事安

排内部促进简报会及在适当情况下向董事提供相关主题的阅读材料。本公司鼓励各董事参与相关培训课程,并支付所需开

支。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曾为全体董事举办内部培训课程,内容有关董事职务及责任、企业管治及

上市规则修订之更新。全体董事均已出席与董事之职务及职责、企业管治及上市规则修订之更新有关之培训课程。

此外,所有董事均已于年度内阅读各种相关材料,包括董事手册、法律和监管更新、研讨会议材料、商业期刊及财经杂

志,或以个人名义参加额外的专业研讨会。各董事对守则条文第C.1.4条的遵守详情如下:

董事阅读相关材料

参加内部培训课程╱

专业研讨会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黄焯安先生✓

卢文波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董思浩先生(由外部服务供应商所指派)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执行董事卢文波先生为外部

公司秘书的主要联络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先生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4,000
1,008
5,008

2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以下声明载述董事于财务报表方面的责任,应与载于第41至第45页之独立核数师报告(其确认本集团核数师的报告责任)一

并阅读,但同时应对两者加以区别。

账目

董事确认彼等须负责为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编制能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集团财务状况的本公司财务报表。

持续经营

董事于作出适当查询后,并不知悉任何与某些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明朗因素,而该等事件或情况会对本集团的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

核数师酬金

审核委员会已审核及确保外聘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之独立性及客观性。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或应付的费用详列如下:

千港元

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度周年审核

非审核相关服务*

  • ,000港元。

年内,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对于挑选及委任外聘核数师并无分歧。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及检讨其成效的责任。该等制度乃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

风险,且仅就防范出现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保证。

董事会全权负责评估及厘定本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时愿意承担之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之风险管理及内

部监控制度。

本公司维持恰当的管治架构,并仔细列明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及适当指派的责任及权力。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开展管理工作并监督董事会设计、实施及监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2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报告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内部审核部(独立于本公司的日常营运及会计职务)负责建立本集团的内部监控框架,涵盖所有重大控制(包括财务、营运及

合规控制)。内部监控框架亦规定须进行风险识别及管理工作。

内部审核部每年亦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及程序,并就个别部门的营运定期进行独立检讨,以识别任何违规情况及风险;制定

行动计划及提出处理已识别风险的推荐建议,并须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内部审核程序的任何重要发现及进度。审核委员会最

终须向董事会汇报任何重大事宜,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每年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效

用和效率。

本公司已制定披露政策,为本公司董事、职员、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雇员提供处理机密资料、监察资料披露及回应询问的常

规指引。同时,本公司按公司相关政策处理与发布内幕消息,以确保内幕消息于获批准发布前一直保密,并确保有效及一

致地发布有关消息。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已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成效(包括资源、

员工资历及经验、本集团的会计及财务汇报职能之培训课程及预算是否充足)。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

部监控制度的充足性、成效及效率满意。

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旨在为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及时、清晰、均衡及准确的资料。本公司相

信与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有效沟通对于加强投资者关系及加强投资者对于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理解是不可或缺的。为

促进有效沟通,本公司设立网站w.kcbh.com.hk。网站内载有关于本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之资讯及更新、财务资料、企

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本公司致力于与股东维持续对话,尤其是透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董事会主席、所有其他董事会的成员(包括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所有董事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将会抽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与本公司股东会面,并回答其有关查询。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已对本公司股东沟通政策之成效进行检讨,并认为该政策已获有效执行。


2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企业管治

报告

股东权益

为保障股东之利益及权利,于股东大会上,将就各大事项(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独立决议案。在股东大会上提出的所有

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表决,除非上市规则另有规定,否则表决结果将在各股东大会后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上公布。

1.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第58条,董事会可应于递呈要求当日持有不少于本公司有权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缴

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东之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董事会须于该要求递呈后两个月内召开有关大

会。倘董事会于递呈要求日期后21日内未能召开有关股东特别大会,要求人(或代表要求人总投票权超过一半以上

之任何要求人)可自行召开会议,惟所召开之任何会议不得于上述日期起计三个月届满后举行。

要求人必须于递呈要求中清楚注明目的,于递呈要求书上签署并交予本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秘书。

2. 于股东大会上作出提案

股东如欲于股东大会上作出提案,可根据上段所述程序,透过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进行。

有关股东推选任何人士作为董事的提名程序已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kcbh.com.hk。

3.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如欲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可向本公司寄发书面查询。

附注: 本公司一般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的查询。

主要联络人

股东可按下文所载资料将上述(1)、(2)及(3)提及的要求、决议提案或查询寄发至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

姓名: 执行董事卢文波先生

地址: 香港柴湾创富道8号3楼

传真: (+852) 2505 6880

电邮: info@kcm.com.hk

为免生疑问,股东必须呈上经正式签署的书面要求、通告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之正本,发送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其

全名、联络方式以及身份证明,以使其要求生效。股东的资料可能会按照法律规定而披露。


2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董事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及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及业务概览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年内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性质并无显著变

动。

有关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附表5规定对本集团业务活动之进一步讨论及概览,包括对本集团所面对之主要风险

和不确定性之描述以及本集团业务未来之可能发展之讨论,已载于本年报前页第11至第16页「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该

讨论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一部分。此外,本集团财务风险管理之详情在财务报表附注44中披露。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以及本集团于该日之财政状况载于第48至第49页之财务报表。

股息的任何宣派将视乎多项因素,包括盈利及财务状况、营运需要、资本需要及董事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条件而定,并须

获股东批准。不能保证在任何特定年度将宣派或分派任何数额的股息。

董事会建议就本年度向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八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港仙,

惟须待本公司股东于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财务资料概要

以下为本集团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已公布业绩以及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概要,乃摘录自经审核财务报表。本概要并

非经审核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2,529,916
145,813
14,881
160,694
(13,314)
147,380
127,132
20,248
147,380
4,872,202
(2,715,830)
(93,894)
2,062,478

3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2,095,4171,311,3121,202,0511,083,879

经营溢利╱(亏损)71,064(136,651)(136,497)(61,467)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伙联营之溢利及亏损(2,832)(4,860)(2,322)(1,926)

除税前溢利╱(亏损)68,232(141,511)(138,819)(63,393)

所得税抵免╱(开支)(16,063)3,6322,81919,649

年度溢利╱(亏损)52,169(137,879)(136,000)(43,744)

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32,087(130,713)(139,935)(46,891)

非控股权益20,082(7,166)3,9353,147

52,169(137,879)(136,000)(43,744)

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总值4,577,4494,744,2685,112,7955,126,868

负债总值(2,564,391)(2,756,800)(2,925,623)(2,863,374)

非控股权益(92,558)(75,644)(89,111)(81,894)

1,920,5001,911,8242,098,0612,181,600

股本及购股权

本公司于年内之股本及购股权变动详情分别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1及32。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或百慕达之法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之规定,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股。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3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及13.21条作出之披露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借款人、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共同及各别担保人)与一银团(「二零二四年贷款人」)

订立一份融资协议(「二零二四年融资协议」),内容有关一项金额最高为1,550,000,000港元之定期贷款融资(「二零二四年融

资」),有效期为二零二四年融资之首次提取日期起计为期五年而大部分本金于贷款期满时才到期偿还。根据二零二四年融

资协议之条款,倘若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则构成强制提前还款事项:(i)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及╱或其继任人不再拥有本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至少50.1%;或(i)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不再担任本公司主席或不再保持对本集团之管理及业务之

控制权。倘若发生上述任何事项,二零二四年贷款人将并无义务为二零二四年融资之动用提供资金,而二零二四年贷款人

之代理人可以通过向借款人发出不少于14天之通知,取消彼等之可动用承诺,并宣告所有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二

零二四年融资协议下之所有其他应计款项为即时到期及应付,届时彼等之可动用承诺将即时予以取消而所有此等未偿还贷

款及款项将即时到期及应付。有关二零二四年融资及上述特定履约责任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二

十四日之公告。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按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之规定计算,本公司可供分派之储备为数达约

71,676,000港元。可供分派储备包括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在若干情况下可供分派之本公司实缴盈余约

70,770,000港元。此外,本公司之股份溢价账为数达约676,246,000港元之储备可以缴足股款红股之形式予以分派。

慈善捐款

年内,本集团作出7,3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560,000港元)的慈善及其他捐款。


3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五大客户及最大客户所占营业额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总营业额分别少于16%及约7%。

本集团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约占本集团于本年度之采购总额14%,其中包括最大供应商之采购额约占7%。

董事或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士或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之任何股东,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中拥

有任何实益权益。

董事

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黄焯安先生

卢文波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方文杰先生

陈方刚先生

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第87条,黄焯安先生及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且均符

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已知会本公司,彼将不会膺选连任,因此彼将于

股东周年大会完结时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黄焯安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第86(2)条,张嘉尹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

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的任期仅直至股东周年大会止,届时将合资格于大会上膺选连任。张嘉尹女士符合资格并愿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本公司已收到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方文杰先生、陈方刚先生及张嘉尹女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彼

等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书,并认为彼等于本报告日期仍然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履历详情载于年报第6至第9页。

董事之服务合约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之董事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本公司不得于一年内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之服务合约。


3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董事之薪酬

董事袍金须于股东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其他酬金则由董事会经参照董事之职责、责任及表现和本集团之业绩而厘定。

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酬金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8。

获准弥偿条文

保障董事利益的获准弥偿条文现已及于整个年度内生效。本公司有为董事安排及维持恰当的董事责任保险。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之权益

各董事或董事之关连实体在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或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订立且对本集团业务有重大影响之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被视为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业务中拥有权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股份、相

关股份或债券中所拥有登记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本公司须存置之登记册,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准

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1. 本公司普通股之好仓

持有普通股数目、身份及权益性质

董事姓名直接实益拥有

透过

受控制企业总计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百分比(%)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599,665

(1)

241,535,555

(2)

242,135,22050.79

黄焯安先生3,585,611–3,585,6110.75

卢文波先生2,297,130–2,297,1300.48

附注:

  • ,铜紫荆星章连同彼之配偶伍丽意女士持有599,665股份。
  • 。基信由远诺国际有限公司(「远诺」)全资拥有,而远诺由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彼被视为于基信持有之241,535,555股份中拥有权益。


3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之权益及淡仓-续

2. 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

执行董事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以本公司为受益人之信托形式持有本公司附属公司广州通宝环岛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之全部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之规定登记之权益或淡仓;或须根据标准

守则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除于下文「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各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并无获授或行使可藉收

购本公司股份或债券而获利之权利,且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订立任何安排而使董事可收购任何其他

法人团体之权利。

已发行债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已发行债券。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采纳购股权计划(「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已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届

满。于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后,本公司不得根据该计划进一步授出购股权,惟于该计划的有效期内授出的购股权将

维持有效并可按照其发行条款行使,且该计划的条文于所有其他方面将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于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后,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本公

司已批准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生效。

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及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统称「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i) 计划之目的

鼓励或奖赏该计划项下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及╱或令本集团可聘请及留任能干雇员及吸纳对本集团及

任何投资实体有重大价值之人力资源。


3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购股权计划-续

(i) 计划之参与者

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合资格参与者包括(a)任何合资格雇员;(b)本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之

任何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c)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之任何货品或服务供应商;(d)本集

团或任何投资实体之任何客户;(e)向本集团或任何投资实体提供研究、开发或其他技术支援之任何人士或实体;及

(f)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之任何股东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已发行之证券之任何持有

人。

根据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合资格参与者包括(a)任何合资格雇员;(b)本集团之任何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c)包括属下文所述之任何个人或实体之非雇员参与者:(i)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之顾问或咨询

人,或(i)任何投资实体之雇员(不论是全职或兼职雇员,包括任何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董

事会完全认为彼等已经或将会对本集团或任何投资实体之发展及成长作出贡献。

(i) 计划项下可供发行之股份总数及占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之百分比

因行使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及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以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如有)将予授出的所有

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各计划获批准之各自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本公司仅可在本公

司股东批准之情况下更新该10%限额。

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直至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届满日期(即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止,合共

46,168,600股份(占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之约9.68%(经股东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更

新)可能被授出,以及合共13,500,000股份(占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之约2.83%)可能因行使二零一二年购股权

计划项下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所有购股权而被发行。于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届满后,

再无任何购股权可根据该计划予以授出。

根据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直至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届满日期(即二零三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止,合共

47,677,684股份(占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之约10%)可能被授出,而合共28,500,000股份(占本报告日期已发行

股份之约5.98%)可能因行使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所有购股权而被发行。

(iv) 根据计划每名参与者之配额上限

除非经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否则于任何12个月期间因行使已授予或将授予各参与者之购股权(包括已行

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之1%。


3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购股权计划-续

(v) 计划项下购股权之可行使期间

购股权之可行使期间乃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惟有关期间不得超过授出购股权之要约日期起计十年。

(vi) 计划项下所授购股权之归属期

董事会于售出购股权时所厘定之任何期间。

(vi) 申请或接纳计划项下购股权须付金额以及须作出或可能作出付款或催缴通知之期限或偿还申请购股权贷

款之期限

接纳授出购股权要约须于授出日期起计28日内作出并须向本公司支付1.00港元作为接纳授出购股权之代价。

(vi) 厘定计划项下所授购股权之行使价之基准

购股权之行使价乃由董事会厘定,不低于以下最高者:(i)授出要约日期(须为交易日)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

所报之收市价;(i)紧接授出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

股份之面值。

(ix) 计划之余下年期

除非被另行撤销或修订,否则计划将于各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有效及具效力。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已于二零二

年八月二十二日届满。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获采纳)将于二零三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届

满。

年内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及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已授出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如下。

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之数目本公司股份之价格

参与人士类别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

于年内

失效╱注销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授出购股权日期购股权之行使期限

购股权

之行使价*

于购股权

授出日期

于购股权

行使日期

#

每股港元每股港元每股港元

雇员13,500,000–13,500,000

二零一九年

四月二十三日

二零一九年

四月二十三日至

二零二九年

四月二十二日4.304.26不适用


3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购股权计划-续

根据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之数目本公司股份之价格

参与人士类别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

于年内

失效╱注销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授出购股权日期购股权之行使期限

购股权

之行使价*

于购股权

授出日期

于购股权

行使日期

#

每股港元每股港元每股港元

董事

卢文波先生–4,500,000–4,500,000

二零二四年

二月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月一日至

二零三四年

一月三十一日1.861.83不适用

黄焯安先生–4,500,000–4,500,000

二零二四年

二月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月一日至

二零三四年

一月三十一日1.861.83不适用

–9,000,000–9,000,000

雇员–19,500,000–19,500,000

二零二四年

二月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月一日至

二零三四年

一月三十一日1.861.83不适用

总计–28,500,000–28,500,000

  • ,或本公司之股本出现其他类似变动时,购股权之行使价可予调整。

于购股权授出日期所披露之本公司股份价格乃紧接购股权授出日期前之交易日于联交所之收市价。

#

于购股权行使日期所披露之本公司股份价格乃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购股权行使日期前之交易日之加权平均收市价。

股票挂钩协议

除购股权计划(详情于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一部分的财务报表附注32披露)外,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亦不存在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3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之股份及相关股份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本公司须存置之权益登

记册中所记录之人士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姓名╱名称身份

所持本公司

普通股数目

占有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之百分比(%)

伍丽意女士共同权益599,665

(1)

0.13

配偶权益241,535,555

(2)

50.66

基信实益拥有人241,535,555

(3)

50.66

远诺受控制企业之权益241,535,555

(3)

50.66

Catha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实益拥有人109,558,76822.98

附注:

  • ,铜紫荆星章于599,665股份中拥有权益。
  • ,铜紫荆星章之配偶,彼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拥有权益之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 ,而基信由远诺全资拥有。远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基信拥有权益之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人士(有关权益已载于第33至第34页「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

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之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登记之权益或淡仓。

关连交易

年内,本公司曾进行以下持续关连交易,其详情已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之规定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的公

告中披露: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连同其配偶伍丽意女士(合称「黄氏夫

妇」,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订立总租赁协议,内容关于黄氏夫妇及╱或黄氏夫妇所拥有或控制的公司(「黄氏夫妇公司」)向本

集团出租巴士,期限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3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报告

关连交易-续

巴士月租乃经参考现行市场收费后厘定。本集团年内向黄氏夫妇公司支付的总巴士租赁开支为8,415,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8,821,000港元)。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确定此项持续关连交易乃(i)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i)按正常商业条

款或对本集团而言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得或提供的条款;及(i)根据规管交易的相关协议,按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整

体利益的条款订立。

本公司核数师已审阅上文所载年内的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此项交易:(i)乃经董事会批准;(i)已根据规管交易的相关协议订

立;及(i)并无超逾相关公告所列的上限。

管理合约

于本报告期及截至本年报日期为止,概无订立或存续有关本公司全部业务或其中任何重大部分之管理及行政之合约。

重要合约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要合约,

亦无就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订立任何重要合约。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人士的主要关系

本集团深知雇员、客户及供应商是我们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我们致力与雇员建立密切关系,与供应商加强合作,为客户

提供优质服务,以确保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明白环保的重要性,在环保方面采取严格措施,以确保我们符合现行环保法律和规例。本集团秉承绿色环保理念,

推行绿色运营及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资源合理、高效利用贯穿于本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本集

团亦一直致力透过积极提倡循环再用概念、减少用纸和节电及节约用水,减少能源使用、消耗和制造废料。本集团不单制

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及方案,从本身的办公室内部做起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但亦透过使用较洁净的燃料及使用可减低污染

的负面影响的最新技术,在外部从巴士营运方面提倡环保。


4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董事会

报告

环境政策及表现-续

有关本集团采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的详细资料载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该报告将与本年报同时刊发。环境、

社会及管治报告的中英文版本可于本公司网站(w.kcbh.com.hk)(通过点击主页的「财务报告」一栏)及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上查阅及╱或下载。

遵守法律及规例

本集团一直持续遵守各相关法律及规例,例如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上市规则,以及于相关司法管辖区内执行之其他规例及法规。据董事会所知,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内于重大方面一直遵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重要影响之相关法律及规例。

税务宽减和豁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本公司的证券而可获得任何税务宽减和豁免。

公众持股量之充足性

根据本公司可获得之公开资料,就董事所知,于刊发本年报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众人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

最少25%。

报告期后事项

除「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中「业务回顾」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后及直至本报告刊发日

期并无重大期后事项。

核数师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将任满,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之决议案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代表董事会

主席

黄良柏,铜紫荆星章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4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

报告

致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46至151页的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

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

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

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

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

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一节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

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

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对综合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的背景下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

应对的描述乃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一节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

因此,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综合财务报表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而设计的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

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我们对随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4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独立核数师

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评估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以及专利

巴士现金产生单位(「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拥有的与非专利巴

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以及专利巴士现

金产生单位有关的商誉、客运营业证、其他无形资产、物

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共计为2,608,300,000港

元,占资产总额的53.5%。

贵集团管理层在独立外部估值师的协助下透过在计算使用

价值的基础上评估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

金产生单位以及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来

进行年度减值评估。

在评估可收回金额的过程中涉及重大判断,包括预算收

入、贴现率、增长率及整体物价通胀的假设。结果易受预

期未来市场状况及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

金产生单位以及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的实际表现影响。

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以及减值评估的披露于财

务报表附注2.4、3及16中披露。

我们请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协助我们评价管理层在减值评估

中所用的方法、假设及估计。我们按以下方式检测在计算使

用价值时所用的假设:(i)比较预算收入及预期增长率与非专利

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以及专利巴士现

金产生单位的过往业绩及市场数据;(i)根据市场数据衡量贴现

率;(i)比较整体物价通胀率与现行市况;及(iv)评估管理层在

评价假设中的合理可能变动是否会导致账面值多于其可收回

金额时所用的估计及假设的敏感性。

此外,我们已评估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师的独立性、客观

及才干,并评估了财务报表中相关披露是否充分。


4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

报告

刊载于年度报告内的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需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刊载于年度报告内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本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就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资料存在

重大错报,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

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

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协助 贵公司董事履行职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4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独立核数师

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

核数师报告。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0条,我们仅对全体股东作出报告,除此以外,本报告并无其他用途。我们

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以由欺诈

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其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

的错报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

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

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

核数师报告中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资料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综合财务报表

形成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就集团审计所进行审计工作的方向、监督及审阅。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4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

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

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

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情况为消除威胁所采取之行动或采用之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

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王梓达(执业证书编号:P07060)。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鲗鱼涌

英皇道979号

太古坊一座27楼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2,529,916
(1,868,029)
661,887
128,347
(453,387)
(76,090)
(114,944)
(6,894)
21,775
160,694
(13,314)
147,380
127,132
20,248
147,380
26.7港仙
26.7港仙

4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综合

损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52,095,417

提供服务之成本(1,638,622)

毛利456,795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5113,090

行政开支(368,887)

其他开支净额(8,395)

财务费用6(121,539)

应占以下各方之溢利及亏损:

合伙联营(7,956)

联营公司5,124

除税前溢利768,232

所得税开支10(16,063)

年度溢利52,169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32,087

非控股权益20,082

52,169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12

基本6.7港仙

摊薄6.7港仙


147,380
(7,890)
8,257
20,808
(5,348)
23,717
15,827
163,207
143,939
19,268
163,207

4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全面

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年度溢利52,169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可能于其后期间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亏损:

换算海外业务时产生之汇兑差额(23,953)

于其后期间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的公平值变动–

物业重估之收益13, 15(a)263

所得税之影响30–

于其后期间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其他全面收益净额263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扣除税项(23,690)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28,479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12,251

非控股权益16,228

28,479


1,208,833
215,454
463,711
201,801
1,115,389
313,882
2,000
67,341
13,106
35,656
130,707
12,523
3,780,403
43,465
338,912
206,920
72
65,475
436,955
1,091,799
1,091,799

4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综合财务

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31,294,535

投资物业14246,509

使用权资产15(a)316,618

商誉16201,801

客运营业证171,128,889

其他无形资产18293,024

于合伙联营之权益191,259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2056,619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214,84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2234,61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466,938

递延税项资产309,709

非流动资产总额3,655,363

流动资产

存货37,555

应收贸易账款23272,07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4217,659

可收回税项301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2557,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5304,102

889,520

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3432,566

流动资产总额922,086


67,383
595,043
127,840
68,458
45,627
904,351
187,448
3,967,851
27,488
1,458,439
102,571
25,798
197,183
1,811,479
2,156,372
47,678
2,014,800
2,062,478
93,894
2,156,372

4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

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2657,50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27557,712

计息银行借款2884,715

租赁负债15(b)39,200

应付税项45,602

流动负债总额784,731

流动资产净额137,355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3,792,718

非流动负债

应计负债2720,782

计息银行借款281,459,966

租赁负债15(b)59,194

其他长期负债2934,498

递延税项负债30205,220

非流动负债总额1,779,660

资产净额2,013,058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已发行股本3147,678

储备331,872,822

1,920,500

非控股权益92,558

权益总额2,013,058

黄良柏,铜紫荆星章黄焯安

董事董事


5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综合权益变动

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账缴入盈余资本储备购股权储备资产重估储备储备基金汇兑平衡储备保留溢利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33)(附注33)(附注33)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7,678676,24610,648(1,855)6,511252,9308,849(7,640)918,4571,911,82475,6441,987,468

年度溢利–32,08732,08720,08252,169

年度其他全面

收益╱(亏损):

换算海外业务时

产生之汇兑差额–(20,099)–(20,099)(3,854)(23,953)

物业重估之收益,

扣除税项–263–263–263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263–(20,099)32,08712,25116,22828,479

收购非控股权益–(5,055)(5,055)686(4,369)

转拨楼宇折旧–(2,836)–2,836–

权益结算购股权安排32–1,480–1,480–1,480

转拨自保留溢利–5,180–(5,180)–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47,678676,24610,648(1,855)7,991250,35714,029(27,739)943,1451,920,50092,5582,013,058


47,678676,24610,648(1,855)7,991250,35714,029(27,739)943,1451,920,50092,5582,013,058
127,132127,13220,248147,380
(6,910)(6,910)(980)(7,890)
8,2578,2578,257
15,46015,46015,460
15,4608,257(6,910)127,132143,93919,268163,207
355355
(18,287)(18,287)
(3,093)3,093
7,5757,5757,575
(9,536)(9,536)(9,536)
8,442(8,442)
47,678676,246*10,648*(1,855)*15,566*262,724*8,257*22,471*(34,649)*1,055,392*2,062,47893,8942,156,372

5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

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

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账缴入盈余资本储备购股权储备资产重估储备

指定为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

的股权投资的

公平值储备储备基金汇兑平衡储备保留溢利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33)(附注33)(附注33)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溢利

年度其他全面

收益╱(亏损):

换算海外业务时

产生之汇兑差额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

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

资的公平值变动

物业重估之收益,

扣除税项

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36

已付一间附属公司的

非控股东之股息

转拨楼宇折旧

权益结算购股权安排32

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11

转拨自保留溢利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 ,014,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872,822,000港元)。

160,694
6,894
(21,775)
(5,326)
(5,635)
(10,796)
(1,043)
(312)
114,944
211,014
54,927
14,333
35,755
13,500
18
19,605
726
7,575
595,098
(5,921)
(66,442)
30,629
9,726
(1,066)
(3)
562,021
5,326
(113,607)
(21,439)
(6,548)
425,753

5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综合现金

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业务所得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溢利68,232

经调整:

应占合伙联营之亏损7,956

应占联营公司之溢利及亏损(5,124)

银行利息收入5(6,881)

来自一间合伙联营之非现金服务费收入(9,215)

确认递延收入(14,27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5(1,088)

议价购买收益5–

财务费用6121,53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7223,150

使用权资产折旧737,441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712,851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收益)净额7(4,837)

客运营业证减值7–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净额73,849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减值净额747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净额71,027

权益结算购股权开支321,480

436,577

存货增加(3,544)

应收贸易账款增加(114,21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23,488)

应付贸易账款增加1,33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增加╱(减少)29,512

其他长期负债增加╱(减少)20

经营业务产生之现金326,195

已收银行利息6,881

已付利息(116,990)

已付香港利得税(13,163)

已付中国内地税项(1,266)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净额201,657


(109,227)
(81,431)
16,295
(67,911)
3,394
(2,000)
(291)
1,432
8,100
(7,648)
7,989
(231,298)
136,179
(95,748)
(64,049)
(9,536)
(18,287)
(51,441)

5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

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投资业务所得之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123,322)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付订金增加(14,67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得款项7,351

添置使用权资产–

添置其他无形资产(4,000)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36–

于一间合伙联营的投资–

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

来自联营公司之还款1,482

已收来自联营公司之股息500

于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的投资(3,616)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增加(14,685)

于收购时原定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减少╱(增加)(32,214)

投资业务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183,177)

融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流量

新借银行借款,扣除债务确立成本37(b)1,464,863

偿还银行借款37(b)(1,663,330)

租赁付款之本金部分37(b)(41,740)

收购非控股权益(4,369)

已付股息–

已付一间附属公司的非控股东之股息–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244,576)


143,014
269,459
(2,172)
410,301
365,301
45,000
26,654
436,955
(26,654)
410,301

5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综合现金

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增加╱(减少)净额(226,096)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496,721

外币汇率变动之影响净额(1,166)

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69,459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之结余分析

现金及银行结余25249,459

于收购时原定到期日少于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20,000

于收购时原定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34,643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04,102

于收购时原定到期日超过三个月之无抵押定期存款(34,643)

综合现金流量表所列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269,459


100
52.7
100
100
100
100
100

5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乃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柴湾创富道8号三楼。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从事下列主要活动:

  •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公共小巴」)以及中国内地巴士服务

• 提供豪华轿车服务

• 提供酒店及旅游服务

• 提供其他运输服务

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属控股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基信有限公司,而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同样于

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远诺国际有限公司。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之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名称

注册成立╱

注册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本╱

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百分比

#

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冠忠巴士投资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香港6,000美元100投资控股

中港直通巴士有限公司香港455,000港元52.7提供巴士服务

中港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35,000,000港元100投资控股

重庆大酒店有限公司

@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人民币」)

35,000,000元

100提供酒店服务

冠亮发展有限公司香港1港元100提供公共小巴服务

旭雅集团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香港1美元100投资控股

金镑有限公司香港900港元100持有物业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名称

注册成立╱

注册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本╱

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百分比

#

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广州市中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5,000,000元100投资控股

广州通宝环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5,000,000元100投资控股

香港冠忠(湖北)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2港元100投资控股

香港冠忠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香港1港元100投资控股

湖北神州运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131,843,807元100提供巴士及

巴士相关服务

环球轿车有限公司香港5,000,000港元100提供豪华轿车租用

服务及投资控股

冠忠智慧出行有限公司香港10,000,000港元100提供自动驾驶服务

冠忠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香港1,000,000港元100提供车辆维修及

保养服务

冠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香港100,000港元100提供车辆维修及

保养服务

冠忠(重庆)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10,790,680元100投资控股

  1. -续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续


100
100
100
100
67.8
99.99
100
100
100

5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名称

注册成立╱

注册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本╱

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百分比

#

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冠忠游览车有限公司香港200港元

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10,000,000港元

100提供巴士出租及

旅游相关服务

冠忠环岛旅行社有限公司香港500,000港元100提供豪华轿车租用服务

冠忠旅游有限公司香港2港元100投资控股

大屿旅游有限公司香港750,000港元100提供旅游服务

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毕棚沟旅游」)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213,802,600元67.8开发及管理景区

新大屿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香港100,000,000港元99.99提供专利巴士及

旅游相关服务

鹏运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香港1,000,000港元100持有物业及投资控股

深圳市前海环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96,000,000元100持有物业

环岛旅运有限公司香港1,000港元

无投票权递延股份

30,000,000港元

100提供汽车出租服务、客

运营业证及巴士路线

经营权以及投资控股

  1. -续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续


100
46.8

5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名称

注册成立╱

注册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普通股本╱

实缴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百分比

#

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环岛中港通旅运有限公司香港500,000港元100提供巴士出租及

旅游相关服务

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跨境全日通」)

~

香港173港元–提供巴士及旅游相关服

#

指扣除非控股权益后本集团之实际控股

* 于中国注册之一间中外合资合营公司

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

该附属公司之全部股本权益均由本公司一名董事以信托形式代本集团持有。

@

根据中国法律注册为外商独资企业

~ 年内,本集团取得对跨境全日通的控制权,而其后跨境全日通成为本集团的一间附属公司。该业务合并的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6。

除冠忠巴士投资有限公司外,所有主要附属公司均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上表所列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据董事认为乃主要影响年内业绩或组成本集团资产净值主要部分之附属公司。董事认

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之详情将导致篇幅过于冗长。

2. 会计政策

2.1 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此等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

编制,惟按公平值计量之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楼宇、投资物业、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除外。此等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除另有指明

外,所有价值均以四舍五入方式调整至最接近千位数。

  1. -续

有关附属公司之资料-续


5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1 编制基准-续

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

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对参与投资对象业务的浮动回报承担风险或享有权利以及能透过对投资对象的权力

(即既存权利赋予本集团现有能力以主导投资对象之相关活动)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得控制权。

于一般情况下均存在多数投票权形成控制权之推定。倘本公司拥有少于投资对象大多数投票或类似权利的权利,则

本集团于评估其是否拥有对投资对象的权力时会考虑一切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投资对象的其他投票权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 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及

(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使用与本公司一致之会计政策按同一报告期间编制。附属公司之业绩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

起计入综合账目,并持续计入综合账目至该控制权终止当日为止。

即使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分均归属于本集团母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有关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之交易之现金流量已于综合账目时

全数对销。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权因素中有一项或多项出现变化,本集团将重新评估其是否对投资对象拥有控制

权。倘于一间附属公司之拥有权益出现变动而并无失去控制权,则列账为权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取消确认相关资产(包括商誉)、负债、任何非控股权益及汇兑平衡储

备以及确认所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平值及损益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亏。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本集团应占部分

按照倘本集团已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所需之相同基准重新分类至损益或保留溢利(视适用情况而定)。

2.2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二零二零年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二零二年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

供应商融资安排


6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2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续

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性质及影响载列如下:

(a)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订明卖方-承租人在计量售后租回交易中产生的租赁负债时所采用的规定,

以确保卖方-承租人不会确认任何与其保留的使用权有关的收益或亏损金额。由于本集团并无自首次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日起发生的不取决于指数或费率的可变租赁付款的售后租回交易,该等修订对本集

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影响。

(b) 二零二零年修订澄清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规定,包括延迟清偿权利的含义,以及报告期末必须存在

延迟权利。负债的分类不受该实体将行使其权利延迟清偿的可能性所影响。该等修订亦澄清,负债可以用其

自身的股权工具进行结算,仅于可转债的转换权本身作为股权工具入账时,负债的条款方不会影响其分类。

二零二年修订进一步澄清,于贷款安排所产生的负债契约中,仅实体于报告日期或之前须遵守的契约方会

影响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对于实体于报告期后12个月内须遵守未来契约的非流动负债,须对有关负债

作出额外披露。

本集团已重新评估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负债条款及条件,并认为在首次应用修订后,其负债

的流动或非流动分类保持不变。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影响。

(c)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澄清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特点,并规定须就该等安排作出额

外披露。该等修订的披露规定旨在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了解供应商融资安排对实体的负债、现金流量及流

动资金风险的影响。由于本集团并无供应商融资安排,该等修订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6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3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未于此等财务报表中采纳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本集团拟于

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生效时应用有关准则(如适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共问责性的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

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之间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报告期间生效

尚未厘定强制生效日期,惟可供采纳

预期将适用于本集团之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进一步资料于下文载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的多个条文,仅作出少量改动,惟对损益表的呈列引入新规定,包括指定的总计及小计项目。实体须将损益表内

的所有收入及开支分类为以下五个类别之一:经营类、投资类、融资类、所得税类及已终止经营业务类,并呈列两

个新界定的小计项目。另外,亦要求在一个独立的附注中披露管理层界定的业绩指标,并对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中

的资料归类(汇总及分拆)及列报位置引入更严格的规定。先前包含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中的若干规定已移至香港

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错误中,并更名为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由于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8号的颁布,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作出了有限但广泛适用的修订。此外,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亦作出轻微的相应修订。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相应修订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

效,并可提早采用。该等修订应追溯应用。本集团现正分析新规定及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财务报

表的呈列及披露的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允许合资格实体选择应用经削减的披露规定,同时仍应用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的确认、计量及呈列规定。为符合资格,于报告期末,实体须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表所界定的

附属公司,且毋须作出公共问责,并须拥有一间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合并财务报表供公众使用的

母公司(最终或中间公司)。允许提早应用。由于本公司为上市公司,并不符合资格选择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

号。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正考虑于其特定财务报表中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6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3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的修订阐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的日期,并引入一项会计政策选择,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终止确认于结算日前透过电子付款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该等修订厘清如何评估具有环境、社会及管治以及其他类似或然特征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及合同挂钩工具的分类规定。该等修订亦包括指定以公允价

值计量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具有或然特征的金融工具的额外披露。该等修订须追溯应用,并于首

次应用日期对期初留存溢利(或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进行调整。过往期间毋须重列,且仅可在不作出预知的情况下

重列。允许同时提早应用所有修订,或仅允许提早应用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修订。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

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澄清范围内合约「自用」

规定的应用,并修订范围内合约现金流量对冲关系中指定的被对冲项目的规定。该等修订本亦包括额外披露,使财

务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该等合约对实体财务表现及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与自用例外情况相关的修订本应追溯应

用。以往期间无须重述,仅可在不使用后见之明的情况下重述。与对冲会计相关的修订本应前瞻性应用于首次应用

日期或之后指定的新对冲关系。允许提早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应同时应

用。该等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针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与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间

有关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投入两者之规定不一之情况。有关修订规定,当资产出售或

投入构成一项业务时,须全数确认源自下游交易之收益或亏损。当交易涉及不构成一项业务之资产时,由该交易产

生之收益或亏损于该投资者之损益内确认,惟仅以不相关投资者于该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之权益为限。该等修订将

前瞻性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已剔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之以往强制生效日期。然

而,该等修订可于现时采纳。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明实体应如何评估某种货币可否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以及在缺乏可兑换性的情况下,

实体应如何估计量日期的即期汇率。该等修订要求披露信息,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货币不可兑换的影响。允许

提早应用。在应用该等修订时,实体不得重列比较资料。首次应用该等修订的任何累计影响应在首次应用之日确认

为对保留溢利期初余额的调整或于权益单独组成部分中累积的汇兑差额累计金额的调整(如适用)。该等修订预期不

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6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3 已颁布但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载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及随附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

订。预期将适用于本集团之修订详情如下:

  • :披露:该等修订已更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第B38段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第IG1、IG14及IG20B段的若干措辞,以简化或与达致与该准则其他段落及╱或其他准则

所用概念及词汇一致。此外,该等修订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未必阐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

号所述段落的所有规定,亦不会产生额外规定,并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

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本澄清当承租人确定租赁负债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终止时,承租人须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3.3.3段,并于损益中确认任何因此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此

外,该等修订已更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5.1.3段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附录A中的若干措辞,以消

除可能出现的混淆,并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4段所述的关系仅为投

资者与作为投资者实际代理的其他各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的一个例子,从而消除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0号第B73段规定的不一致之处,并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

响。

  • :该等修订先前删除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第37段「成本法」的定义后,以「按成

本」一词取代「成本法」,并允许提早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任何影响。


6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

于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之权益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拥有一般不少于20%股份投票权长期权益,并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力之实体。重大影响力指参与被

投资方财政及经营决策之权力,但非控制或联合控制该等政策。

合伙联营为一项合营安排,对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之订约方据此对合伙联营之资产净值拥有权利。共同控制指按照

合约协定对一项安排所共有之控制权,共同控制仅在有关活动要求享有控制权之订约方作出一致同意之决定时存在。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权益以权益会计法按本集团应占资产净值减任何减值亏损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已

作出调整以符合任何可能存在的会计政策差异。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收购后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分别于

综合损益表及综合其他全面收益表列账。此外,倘直接于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权益确认一项变动,则本集团会视乎

情况于综合权益变动表确认其应占任何变动。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交易产生未变现收益及亏损均按本集

团于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的权益为限撇销,惟未变现亏损提供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则除外。收购联营公司

或合伙联营所产生商誉计为本集团于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之权益之一部分。

倘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变成于一间合伙联营之投资或出现相反情况,则不会重新计量保留权益。反之,该投资继

续根据权益法入账。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于失去对联营公司之重大影响力或对合伙联营之共同控制权后,本集团按

其公平值计量及确认任何保留投资。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于失去重大影响力或共同控制权时的账面值与保留投资及

出售所得款项的公平值之间的任何差额乃于损益内确认。


6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业务合并及商誉

业务合并乃采用收购法入账。所转让代价按收购日期之公平值计量,乃本集团所转让资产、本集团向被收购方前拥

有人承担之负债及本集团就交换被收购方之控制权所发行股权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之总和。就各项业务合并而言,

本集团选择是否按公平值或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之比例计量被收购方非控股权益。非控股权益之所有其他

部分乃按公平值计量。收购相关成本于产生时支销。

当所收购之一组活动及资产包括共同对创造产出之能力作出贡献的投入及实质性程序时,本集团厘定其已收购一项

业务。

当本集团收购某项业务时,乃根据合约条款、于收购日期之经济环境及相关状况评估金融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适当

分类及类别,包括分开处理于被收购方所订主合约之内含衍生工具。

倘业务合并乃分阶段达成,以往所持股权将按其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重新计量,而任何由此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于损

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倘适用)确认。

收购方将予转让之任何或然代价乃按收购日期之公平值确认。分类为资产或负债之或然代价按公平值计量,其公平

值变动在损益中确认。分类为权益之或然代价不重新计量,其后结算在权益中入账。

商誉为所转让代价、已确认为非控股权益之金额及本集团以往于被收购方所持股权公平值之总和超出所收购可识别

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差额,初步按成本计量。倘此代价及其他项目之总和少于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平值,则差额于重

新评估后在损益中确认为优惠购买收益。

于初步确认后,商誉按成本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就商誉每年检测减值,倘发生若干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账面

值可能出现减值,则会更频密进行减值检测。本集团每年于三月三十一日就商誉进行减值检测。就检测减值目的而

言,于业务合并中购入之商誉乃自收购日期起分配至预期可自合并之协同效应中得益之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

金产生单位组合,而不论该等单位或单位组合是否获分配本集团其他资产或负债。

本集团透过评估涉及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组合)之可收回金额厘定减值。倘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

位组合)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值,则确认减值亏损。商誉之已确认减值亏损不会于往后期间拨回。


6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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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业务合并及商誉-续

如果商誉分配至某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合),而该单位属下部分业务被出售,则于厘定出售损益时,所

售业务涉及之商誉列入该业务之账面值。在此等情况下出售之商誉乃按所售业务及所保留部分现金产生单位之相对

价值计量。

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其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楼宇、投资物业、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指定为按

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公平值为于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

中出售资产可收取或转让负债须支付之价格。公平值计量乃基于假设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于以下者进行:于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于未有主要市场的情况下,则于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主要或最有利市场须位于本

集团能到达的地方。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乃基于市场参与者为资产或负债定价所用的假设计量(假设市场参与者依照

彼等的最佳经济利益行事)。

非金融资产公平值计量乃经计及一名市场参与者透过使用其资产之最高及最佳用途或透过将资产出售予将使用其最

高及最佳用途的另一名市场参与者而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使用适用于不同情况的估值方法,而其有足够资料计量公平值,以尽量利用相关可观察输入数据及尽量减少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公平值于财务报表计量或披露之所有资产及负债,均基于对计量公平值整体而言属重要之最低层输入数据按下述公

平值层级分类:

第1层—按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计算

第2层—按估值方法计算(计量公平值而言属重要的最低层输入数据可直接或间接观察)

第3层—按估值方法计算(计量公平值而言属重要的最低层输入数据不可观察)

对于按经常性基准于财务报表确认之资产及负债,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分类(基于对计量公平值整体而言属

重大之最低层输入数据),确定有否在不同层级之间转移。


6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

倘出现减值迹象,或倘需为一项资产作出年度减值检测(存货、递延税项资产、金融资产、投资物业及持作出售之投

资物业除外),则估计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一项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乃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或其公平

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者),并就一项个别资产而厘定,惟该资产并不产生大部分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

之现金流量则除外,在此情况下,可收回金额乃就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在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

时,倘企业资产的部分账面值可按合理一致基准分配,则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否则分配至最小现金产生单位

组别。

减值亏损仅在资产之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确认。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反映目前市场对

货币时间值之评估及该资产之特定风险之除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减值亏损在其产生期间于损益表扣除,惟若

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则减值亏损根据该重估资产之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于各报告期末,将对过往确认之减值亏损可能不再存在或可能已减少之任何迹象作出评估。倘出现该迹象,则估计

可收回金额。除商誉外,于先前确认之资产减值亏损仅在用以厘定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之估计有变动时拨回,但拨回

金额不得高于以往年度并无为该资产确认减值亏损而应厘定之账面值(已扣除任何折旧╱摊销)。拨回之减值亏损于

其产生期间计入损益表,惟若资产以重估金额列账,则拨回减值亏损根据该重估资产之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关连方

任何一方如属以下情况,即被视为本集团之关连方:

(a) 该方为该名人士或该名人士之近亲,而该名人士

(i) 对本集团拥有控制或共同控制权;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


6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关连方-续

(b) 该方为符合下列任何一个条件之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家实体为另一家实体(或另一家实体之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之联营公司或合伙联营;

(i) 该实体与本集团为同一第三方之合伙联营;

(iv) 一家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合伙联营,而另一家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之实体就雇员福利设立之退休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受(a)识别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a)(i)识别之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之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及

(vi) 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之实体或其作为当中一部分之任何集团之成员公司。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

除楼宇及在建工程外,物业、厂房及设备乃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入账。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成本

包括其购买价及使资产可达致其预计用途之工作状况及地点之任何直接应计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投入运作后产生之开支,如维修保养费用,一般会于产生期间自损益表扣除。符合确认条件

之重大检查支出将拨充资本计入资产账面值作为重置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重要部分须按阶段重置,本集团将

各部分确认为拥有特定可使用年期之个别资产,并相应地作出折旧。


6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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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续

楼宇按估值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会经常进行估值以确保经重估资产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并无重大差

异。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价值变化乃作为资产重估储备变动处理。倘个别资产之亏绌高于该储备之总额,亏绌之溢

额会于损益表扣除。随后之任何重估盈余乃以先前扣除之亏绌为限计入损益表。按资产重估账面值计算之折旧与按

资产原来成本计算之折旧两者之间的差额会每年由资产重估储备拨入保留溢利。出售经重估资产时,就以往估值变

现之资产重估储备的相关部分乃拨入保留溢利,列作储备变动。

折旧乃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将每项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成本或估值撇销至其剩余价值计算。各资产之

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楼宇相关土地之租赁年期或30年(以较短者为准)

酒店楼宇租赁年期50年

巴士总站结构物8至20年

车房及租赁物业装修5年

巴士及汽车5至15年

家私、装置及办公室机器5至8年

设备及工具6至8年

景区建设8至37年

倘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部分具不同使用年期,该项目之成本或估值按合理基准分配给各部分,由各部分各自计

算折旧。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至少于各财政年度结束时审阅及在适当时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包括初步确认之任何重大部分)乃于出售后或当预期使用或出售该项目将不会产生未来经济

利益时取消确认。于取消确认该资产的年度在损益表确认有关出售或报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为销售所得款项净额

与相关资产账面值之间之差额。

在建工程乃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且不予折旧。在建工程将于落成并可供使用后重新分类至适当之物业、厂

房及设备类别。


7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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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以获得租金收入及╱或达致资本升值为目的而持有之土地及楼宇权益(包括使用权资产)。该等物业初步

按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计量。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按公平值列账,以反映于报告期末之市场状况。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盈亏计入产生年度之损益表。

弃用或出售投资物业之任何盈亏在弃用或出售年度之损益表中确认。

就转移投资物业至业主自用之物业而言,被视为其后入账之物业成本为用途变更当日之公平值。倘本集团占用作业

主自用之物业成为投资物业,本集团会根据「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下所载之政策将自置物业入账及╱或根据「使

用权资产」下所载之政策将持作使用权资产的物业入账,直至用途变更当日为止,而物业之账面值与公平值于该日之

任何差额会根据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和折旧」下所载之政策按重估入账。

持作出售之非流动资产

倘非流动资产之账面值将主要透过销售交易而非透过持续使用而收回,则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必须可即时以现状

出售(只受出售该等资产时之一般及惯常条款规限),且成交机会颇高,方符合此分类之规定。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分开收购之无形资产于初步确认时按成本计量。于业务合并中收购之无形资产之成本为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无形

资产之可使用年期评估为有限或无限。年期有限之无形资产其后以直线法按可使用经济年期摊销,并于有迹象显示

无形资产可能减值时评估减值。可使用年期有限之无形资产之摊销年期及摊销方法至少于各财政年度结束时检讨一

次。

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于每年按个别或按现金产生单位层面作减值检测。该等无形资产并不予以摊销。具无

限年期之无形资产之可使用年期于每年作检讨,以厘定无限年期之评估是否持续可靠。如否,则可使用年期之评估

按未来适用法由无限更改为有限处理。


7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续

本集团之无形资产指(i)具有限使用年期之若干巴士路线经营权及客户关系,并按成本列账,即包括购买价减任何减

值亏损以及按直线法于10至20年(就若干巴士路线经营权)及3至10年(就客户关系)摊销;及(i)具无限使用年期之客

运营业证、若干巴士路线经营权及商标,乃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列账。

本集团之客运营业证、若干巴士路线经营权及商标被视为具无限可使用年期,此乃由于上述各项为并无到期或可按

适当权力定期重续以及该等预期可为本集团产生现金流量之资产并无可预见之期限。

租赁

本集团于合约开始时评估有关合约是否属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授予在一段期间内已识别资产之使

用控制权,则该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对所有租赁采用单一确认及计量方法(短期租赁除外)。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以作出租赁付款金额及代表使用

有关资产权利的使用权资产。在包含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的合约开始时或重新评估时,本集团采取实际权宜安

排,不将非租赁部分开,而将租赁部分和相关的非租赁部分作为单一租赁部分入账。

(a) 使用权资产

于租赁开始日期(即相关资产可供使用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损

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已确认租赁负债款项、已产生的初始直

接成本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租赁付款减任何已收取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按租赁期及下列资产之估计

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租赁土地按租期

租赁物业按租期

巴士及汽车5至15年

倘若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在租赁期结束时转移至本集团,或成本反映购买选择权的行使,则按资产的估计使用

年期计算折旧。

当使用权资产符合投资物业的定义时,将其计入投资物业。根据本集团的「投资物业」政策,相应的使用权资

产最初按成本计量,其后按公平值计量。


7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b)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按租赁期内将作出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

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款项以及预期根据剩余价值担保支付的金额。租赁

付款亦包括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及支付终止租赁的罚款(倘租赁条款反映本集团行使

选择权终止租赁)。并非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在出现导致付款的事件或条件所发生期间内确认

为开支。

于计算租赁付款的现值时,因租赁中所隐含的利率不易确定,则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期使用增量借款利率。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金额的增加反映了利息的增长及减少租赁付款。此外,如果发生变更,租赁期限发

生变化,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化(例如,因指数或利率变化而导致的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化)或购买相关资产

的选择权评估价值变化,则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值。

(c) 短期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适用于短期租赁,即自生效日期起计之租期为十二个月或以下并且不包括购买选

择权的租赁。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在租赁开始时(或发生租赁变更时)将其每个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实质上不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当合同包含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

分时,本集团以相对独立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将合同中的对价分配给每个组成部分。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入

账。协商和安排经营租赁所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乃加至租赁资产的账面值中,并在租赁期内以与租金收入相同的基

础确认。或然租金于赚取期间获确认。


7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资产

初步确认及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步确认时分类为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初步确认时金融资产之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之合约现金流量特征及本集团管理有关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除并未包

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或本集团已应用权宜方法不调整重大融资组成部分影响之应收贸易账款外,本集团初步按公平

值计量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则加上交易成本。并未包含重大融资组成部分或本集团已应

用权宜方法之应收贸易账款按下文「收入确认」所载政策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厘定之交易价计量。

金融资产需要令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未偿还本金额之本金及利息(「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方可分类为按摊销成本计

量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现金流量并非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的金融资产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分

类及计量,而不论业务模式。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指其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该业务模式决定现金流量将源自收取合

约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或两者皆是。按摊销成本进行分类及计量的金融资产于旨在持有金融资产以收取合约现

金流量的业务模式内持有,而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进行分类及计量的金融资产则于旨在同时持作收取合约现

金流量及销售的业务模式内持有。并非于上述业务模式内持有的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进行分类及计量。

买入或出售乃须于规例或市场惯例一般设定之期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于交易日确认,即本集团承诺购入或出售

该资产之日期。

其后计量

金融资产其后视乎以下分类作出计量: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并可予减值。倘资产予以取消确认、修订或减值,则收益及

亏损会于损益表确认。


7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资产-续

其后计量-续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股权投资)

于初步确认时,本集团可选择不可撤销地将其股权投资分类为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惟该等

投资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呈列下的权益定义及并非持作买卖。有关分类乃按个别工具基准确定。

该等金融资产的收益及亏损绝不会转回损益表。股息于支付权确立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其他收入,惟当本集团获享的

该等所得款项被视作金融资产部分收回成本,在此情况下,有关收益于其他全面收益列账。指定按公平值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之股权投资则无须接受减值评估。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在财务状况表中按公平值列账,公平值净变动在损益表中确认。

于混合约(连带金融负债或非金融主合约)嵌入之衍生工具独立于主合约,且作为独立衍生工具入账,条件为经济

特征及风险与主合约并无紧密关系;拥有与嵌入式衍生工具相同条款之独立工具符合衍生工具之定义;且混合约

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嵌入式衍生工具按公平值计量,而其公平值变动于损益表确认。在合约条款出现变动

而将重大修改现金流量时,会作重新评估。

于混合约(包含金融资产主合约)嵌入之衍生工具不会独立入账。金融资产主合约连同嵌入式衍生工具须全部分类

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取消确认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或如适用,金融资产其中一部分或一组类似之金融资产其中一部分)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取消确认(即从本集

团综合财务状况表剔除):

  • ;或
  • ,或已根据「转递」安排就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全数支付已收取现

金流量并无重大延误;及(a)本集团已转让该资产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或(b)本集团既不转让亦不保留该资产

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惟已转让该资产之控制权。


7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取消确认金融资产-续

凡本集团转让其收取资产所得现金流量之权利或订立转递安排,其会评估是否保留资产拥有权之风险及回报以及有

关程度。倘并无转让或保留该项资产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且并无转让该项资产控制权,本集团继续确认已转让资

产,条件为本集团须持续涉及该项资产。在此情况下,本集团亦会确认相关负债。已转让资产及相关负债按反映本

集团所保留权利及责任之基准计量。

以已转让资产担保形式出现之持续涉及,乃以该项资产之原账面值及本集团可能需要支付之最高代价金额两者之较

低者计量。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持有之所有债务工具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乃基

于根据合约到期之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并按原始实际利率概若利率贴现之所有现金流量之间之差额厘

定。预期现金流量将包括出售所持抵押品或合约条款所包含之其他信贷升级措施所得之现金流量。

一般方法

预期信贷亏损分两个阶段确认。就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并无大幅增加之信贷敞口而言,会为未来12个月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所产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就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大幅增加之信

贷敞口而言,须就预期于敞口余下年期所产生信贷亏损计提亏损拨备,不论违约时间(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7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一般方法-续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评估金融工具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起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评估时,本集团将于报告日期金融

工具发生违约风险与初步确认日期金融工具发生违约风险比较,并考虑在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下即可获得之合

理及可靠资料,包括历史性及前瞻性资料。本集团认为,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时,信贷风险将大幅增加。

本集团将合约付款逾期90日之金融资产视作违约。然而,于若干情况下,当内部或外部资料显示本集团不大可能在

本集团采取任何信贷提升措施前悉数收回未偿还合约金额时,本集团亦可能认为金融资产违约。

金融资产于不能合理预期收回合约现金流量时撇销。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在一般方法下受减值所规限,并分类至以下阶段之预期信贷亏损计量,惟采用下文详述

简化方法之应收贸易账款除外。

第一阶段—金融工具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且其亏损拨备按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

损金额计量

第二阶段—金融工具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显著增加,惟并不属信贷减值金融资产,且其亏损拨备按相

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

第三阶段—于报告日期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惟并非购买或原始信贷减值),其亏损拨备按相等于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

简化方法

对于不包括重大融资组成部分之应收贸易账款或当本集团采用实际可行权宜方法不就重大融资组成部分之影响作出

调整时,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根据简化方法,本集团不会追踪信贷风险变化,而是于各报告日

期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本集团已根据其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建立拨备矩阵,并根据债务人及经济环

境之特定前瞻性因素作出调整。


7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金融负债

初步确认与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步确认时分类为贷款及借款以及应付款项。

所有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并扣除直接归属交易成本。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借款)之其后计量

于初步确认后,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计息之借款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惟倘若贴现之影响轻

微,则按成本列账。于取消确认负债时及于实际利率摊销过程中之盈亏,则于损益表中确认。

摊销成本乃经计及任何收购折让或溢价及作为实际利率组成部分之费用或成本计算。实际利率摊销于损益表确认。

取消确认金融负债

倘负债项下承担被解除或取消或到期,则取消确认金融负债。

倘现有金融负债被来自同一贷款人之另一项负债按实质上不相同之条款替代,或现有负债之条款大部分被修订,该

项交换或修订按取消确认原负债及确认新负债处理,各自账面值之差额于损益表内确认。

抵销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在存有可强制执行抵销已确认金额之合法权利,且有意以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偿付

负债之情况下,方可互相抵销,而其净额列入财务状况表。

存货

存货指备用零件及其他消耗品,乃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以较低者为准)列账。成本乃按先入先出之基准厘定。可变

现净值乃按估计重置成本计算。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手头及银行现金,以及到期日通常在三个月内的短期高流动性存款,

其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及为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持有。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手头及银行现金以及上文所界定的短期存款,减须按要求偿还并

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组成部分的银行透支。


7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去事件而产生现有承担(法定或推定)及于未来履行承担时很大可能导致资源流出且能够可靠地估计承

担金额时,则会确认拨备。

当贴现之影响属重大,则就拨备确认之金额为预期未来须用作履行承担之开支于报告期末之现值。经贴现值金额

随时间增加之增幅于损益表确认。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与并非在损益确认之项目相关的所得税不会在损益确认,而会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

在权益中确认。

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计可从税务机关收回或须支付予税务机关之金额计量,基准为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

际上已颁布之税率(及税法),并计及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司法权区之诠释及惯例。

递延税项乃采用负债法,对于报告期末资产及负债之税基与彼等之账面值之一切暂时差额就财务申报目的而作出拨

备。

递延税项负债就一切应课税暂时差额予以确认,惟以下所述者除外:

  • (并非业务合并且于交易时既不影响会计溢利亦不影响应课税溢

利或亏损)所产生之递延税项负债,且不会产生相同的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及

  • 、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之投资有关之应课税暂时差额,而拨回暂时差额之时间可以控制及暂时

差额很可能不会在可见将来拨回。


7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所得税-续

就所有可予扣减暂时差额以及未动用税项抵免额结转及任何未动用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递延税项资产于很

可能可动用未来应课税溢利以抵销该等可予扣减暂时差额,以及未动用税项抵免额结转及未动用税项亏损之情况下

确认,惟以下所述者除外:

  • (并非业务合并且于交易时既不影响会计溢利亦不影响应课税溢利

或亏损)所产生之可予扣减暂时差额之递延税项资产,且不会产生相同的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及

  • 、联营公司及合伙联营之投资有关之可予扣减暂时差额,仅于暂时差额很可能会在可见将来

拨回及可动用未来应课税溢利抵销暂时差额之情况下,始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乃于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予以相应扣减,直至不大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动用全部或

部分递延税项资产为止。未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乃于各报告期末重新评估及于很可能获得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

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之情况下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于报告期末已实施或已大致实施之税率(及税法),按变现资产或清偿负债之期间预期适

用之税率予以计量。

倘或仅于本集团有能抵销即期税项资产及即期税项负债之法律上可执行之权力,而有关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

债与同一税务机关就同一应课税实体或计划于各未来期间(期间预期将结清或收回大量递延税项负债或资产)以净额

基准结算即期税项负债及资产或同时变现资产及结清负债的不同课税实体所征收的所得税有关,则会抵销递延税项

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


8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政府资助

政府资助于能合理保证可收到有关资助并符合其所有附带条件之情况下,按公平值确认。倘有关补助乃与开支项目

有关,则其将于所拟补助之成本支销期间,有系统地确认为收入。

倘资助与资产有关,则公平值计入递延收入账,于有关资产之预期可使用年期内每年以等额分期拨回至损益表。

收入确认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于货品或服务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该金额反映本集团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或服务有权获

得的代价。

当合约中的代价包含可变金额时,代价金额按本集团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估计。可变代价于合约开始

时估计并受到约束,直至与可变代价相关不确定因素其后得到解决时,确认之累积收入金额极有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收入回拨。

当合约包含融资组成部分,其向客户提供重大利益,为转移货物或服务予该客户融资超过一年,则收入按应收款

项金额现值计量,并以于合约起始时本集团与该客户之间单独融资交易反映之贴现率贴现。当合约包含融资组成部

分,其向本集团提供超过一年重大财务利益,则合约下确认之收入包括实际利率法下合约负债之累积利息支出。就

客户付款与转移承诺货品或服务之间的时间差距为一年或以下之合约而言,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行权宜

方法,即交易价格不就重大融资组成部分之影响作出调整。

(a) 运输服务

来自提供运输服务之收入于提供有关服务时确认。由于运输服务一般于短时间内完成,来自提供该等服务之

收入于随有关服务提供的时间内确认。

(b) 酒店及旅游服务(包括旅行社及旅游服务以及经营一个景区)

来自提供酒店及旅游服务之收入于排定期间按直线法确认,原因是客户同时接收及消耗本集团所提供之利

益。

来自其他来源之收入

租金收入于租期内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8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收入确认-续

其他收入

广告收入于排定期间按直线法确认,原因是客户同时接收及消耗本集团所提供之利益。

诚如上文就「政府资助」之会计政策所阐述,政府资助于能合理保证可收到有关资助并符合其所有附带条件之情况下

确认。

利息收入按累计基准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须采用能于金融工具预期年期或较短期间(如适合)内将估计未来现金收

入准确贴现至金融资产账面净值的利率。

合约负债

于本集团转移相关货品或服务前收到客户款项或付款到期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合约负债。合约负债于本集团履

行合约时确认为收入(即将相关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至客户)。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

本公司设有购股权计划。本集团雇员(包括董事)以股份为基础付款方式收取报酬,而雇员则提供服务换取权益工具

(「权益结算交易」)。与雇员进行的权益结算交易的成本乃参照授出日期的公平值计量。公平值由外界估值师以二项

式模型厘定,其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2。

权益结算交易之成本乃于雇员福利开支中,连同相应之权益增加于表现及╱或服务条件获达成期间确认。于各报告

期末直至归属日期就权益结算交易确认之累计开支,反映归属期间届满之程度,以及本集团对最终将予归属之权益

工具数目之最佳估计。于某期间之损益表内扣除或计入之金额,为于该期间期初及期末确认之累计开支之变动。


8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以股份为基础付款-续

厘定奖励获授当日之公平值时,并不计及服务及非市场绩效条件,惟该等条件获符合之可能性予以评估,作为本

集团对最终将予归属之权益工具数目之最佳估计之一部分。市场绩效条件反映于获授当日之公平值。奖励之任何其

他附带条件(惟不附带服务要求)被视为非归属条件。非归属条件反映于奖励之公平值,除非设有服务及╱或绩效条

件,否则奖励即时支销。

因非市场绩效及╱或服务条件未能达成而最终无归属之奖励并不确认任何开支。凡奖励包含市场或非归属条件,无

论市场或非归属条件获履行与否,而所有其他绩效及╱或服务条件均获履行,则交易仍按一项归属处理。

倘修改权益结算奖励之条款,如仍符合奖励原来条款,则最低开支乃假设并无修改条款获确认。此外,倘有任何修

改,而修改增加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之公平值总额,或于修改日期而言有利于雇员,则确认开支。倘取消以权益结算

之奖励,则按如同于取消之日已归属处理,并即时确认尚未就该项奖励确认之任何开支。此包括任何未能符合由本

集团或雇员控制之非归属条件之奖励。然而,倘有一项新奖励替代注销之奖励,并于授出当日指定为替代奖励,则

该项注销及新奖励会被视为原有奖励之修改般处理。

未行使购股权之摊薄影响于计算每股盈利时反映为额外股份摊薄。

其他雇员福利

退休金计划

本集团为合资格雇员提供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成立之定额供款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

划」)。供款数额乃按雇员基本薪金某一个百分比计算,并根据强积金计划之规则于应予支付时在损益表中扣除。强

积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持有,并由独立基金管理。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之雇主供款,乃于作出时

悉数归属雇员所有,惟倘雇员在供款根据强积金计划之规则悉数归属前离职,本集团可收回本集团之雇主自愿性供

款。


8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其他雇员福利-续

退休金计划-续

本集团中国内地附属公司之雇员须参与当地市政府设立之中央退休金计划。该等附属公司须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作出

相等于彼等薪酬成本之若干百分比之供款。供款乃于根据中央退休金计划之规则应予支付时在损益表中扣除。

借款成本

借款成本可直接分配至购买、建筑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资产需要一段长时间方可用作拟定用途或出售,该等资产

的部分成本会被资本化。当资产大致上已预备妥当可用作拟定用途或出售时,借款成本资本化将会停止。所有其他

借款成本会于产生期间支销。借款成本包括实体就借款资金产生的利息及其他成本。

报告期后事项

倘本集团于报告期后但于授权刊发日期前接获有关报告期间结束时已存在情况的资料,其将评估该资料是否会影响

其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本集团将调整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以反映报告期后发生的任何调整事件,并根

据新资料更新与该等情况有关的披露。对于报告期后发生的非调整事件,本集团将不会更改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

额,但会披露非调整事件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的估计,或无法作出估计的声明(如适用)。

股息

末期股息于获股东在股东大会批准时确认为负债。建议末期股息于财务报表之附注披露。

外币

此等财务报表以港元(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呈列。本集团属下各实体自行决定其功能货币,而各实体财务报表内之项

目均以该功能货币计量。本集团实体录得之外币交易初步按各自交易日之各自功能货币现行汇率列账。以外币计值

之货币资产及负债均按报告期末之功能货币汇率换算。结算或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差额于损益表确认。根据外币历

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按初步交易日期之汇率换算。根据外币公平值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按计量公平值当日之汇率

换算。按公平值计量换算某项非货币项目所产生盈亏按与确认该项目公平值变动所产生盈亏一致之方式处理(即就其

公平值盈亏乃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确认之项目而言,其汇兑差额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中确认)。


8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4 重大会计政策-续

外币-续

于厘定初步确认相关资产之汇率、取消确认有关某项预先代价之某项非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负债之开支或收入时,初

步交易日期乃本集团初步确认预先代价产生之非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负债当日。倘有多项预付或预收款项,则本集团

就各预付或预收代价厘定交易日期。

若干海外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功能货币为港元以外之货币。于报告期末,该等实体之资产与负债按报告期末之现

行汇率换算为港元,其损益表则按与交易日期通行汇率相若之汇率换算为港元。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其他全面

收益确认,并累计入汇兑平衡储备,惟倘有关差额归属于非控股权益则除外。出售海外业务时,有关该特定海外业

务相关的储备内的累计金额于损益表确认。

任何因收购海外业务产生之商誉及任何因收购产生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之公平值调整被视为海外业务之资产及负债

及以收市汇率换算。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海外附属公司之现金流量以现金流量日期之汇率换算为港元。全年产生之海外附属公司经

常性现金流量以本年度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港元。


8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

管理层编制本集团之财务报表时,须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会对收入、开支、资产及负

债之报告金额及其随附披露及或然负债披露产生影响。由于有关假设及估计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可能导致须于将

来对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之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

对财务报表已确认金额具最重大影响的主要判断、估计及假设载列如下:

(i) 非金融资产之减值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评估全部非金融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任何减值迹象。具有限使用年期之非金

融资产于出现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之迹象时进行减值检测。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

额(即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者),则存在减值。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之金额乃根据自

类似资产之具约束力公平销售交易取得之数据或可观察之市场价格减出售该资产的增量成本计算。当计算使

用价值时,管理层必须使用增长率、预算收入及一般价格通胀等主要假设以估计来自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

预期未来现金流,并选择合适之贴现率以计算该等现金流之现值。使用年期有限之非金融资产之账面值于财

务报表附注13、15及18内披露。

(i) 客运营业证、具无限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之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确定客运营业证、具无限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是否减值。确定是否减值时须估计

获分配客运营业证、具无限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及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估计使用价值时,

本集团先估计现金产生单位之预计未来现金流,再选择合适贴现率为该等现金流计算现值。进一步详情载于

财务报表附注16、17及18。

(i) 其他无形资产之可使用年期

于厘定其他无形资产之可使用年期时,本集团考虑其他无形资产可产生经济得益之预期时期。倘若其他无形

资产预期可以为本集团带来现金流入净额之期间并无可预见之限制,则本集团厘定其他无形资产为具有无限

定可使用年期。可使用年期每年予以检讨,当管理层认为可使用年期有别于过往估计,则会调整未来摊销开

支。


8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iv) 投资物业及楼宇之公平值估计

投资物业及楼宇乃按公平值列账。于各报告期末之公平值乃由董事估计或按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行对该等

物业进行之估值厘定,而估值使用之物业估值方法涉及对若干市况作出假设。该等假设之有利或不利变动将

导致本集团投资物业及楼宇之公平值出现变动,并对在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倘适用)确认之损益作出相应调

整。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3及14。

(v) 所得税

本集团须缴纳多个司法权区之所得税。于厘定所得税拨备时须作出重大判断。厘定所得税拨备时需要对若干

交易之日后税项处理方法及税法之诠释作出判断。本集团审慎评估交易相关之税务影响,从而计提税项拨

备。有关交易的税务处理方法会定期重估,以考虑所有税法、诠释及惯例之改动。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若干交易及计算方法难以明确厘定最终之税款。本集团乃按额外税项是否到期之估计确

认预期税项事项之负债。倘该等事项之最终税务结果有别于最初确认之金额,则有关差额将对作出厘定期间

之所得税及递延税项拨备构成影响。

(vi) 应收贸易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量应收贸易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乃基于具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多个客户分类组

别(即按地理区域及客户类型划分)的逾期天数厘定。

拨备矩阵最初乃基于本集团的过往观察违约率而作出。本集团将通过调整矩阵以借助前瞻性资料调整过往信

贷亏损经验。例如,倘预测经济状况(如国内生产总值)将于未来一年内恶化,从而可能导致违约数量增加,

则过往违约率将予以调整。在各报告日期,过往观察违约率均已获更新,且已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

过往观察违约率、预测经济状况及预期信贷亏损之间的相关性的评估是一项重要估计。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

对环境变化及预测经济状况极为敏感。本集团的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及对经济状况的预测亦或不能代表客户未

来的实际违约。有关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之资料于财务报表附注23披露。


8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 经营分类资料

就管理而言,本集团根据其服务划分业务分类,并有以下五个须予报告经营分类:

(a) 非专利巴士分类包括于香港提供非专利巴士出租服务、香港及中国内地之间跨境客运服务(不包括豪华轿车

租用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b) 豪华轿车分类包括于香港提供豪华轿车租用服务以及中国内地、香港与澳门之间的跨境豪华轿车租用服务;

(c)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分类包括于香港提供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服务;

(d) 中国内地业务分类包括于中国内地提供酒店服务及经营一个景区,以及提供获中国内地多个地方政府╱交通

部门批准之指定路线巴士服务;及

(e) 「其他」分类主要包括于香港提供旅行社、旅游及其他服务以及提供其他运输服务。

管理层分别监察本集团经营分类业绩,以决定资源分配及评核表现。分类表现乃按须予报告分类溢利╱亏损(经调整

除税前溢利╱亏损之计量)评核。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与本集团除税前溢利之计量方法一致,惟该计量中不包括

并非租赁相关的财务费用。

分类资产并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可退回税项、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以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原因为此等资产乃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类负债并不包括计息银行借款、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负债,原因为此等负债乃按集团基准管理。

分类间之销售及转让参考按当时市价向第三方出售之售价进行。


1,733,026312,987232,375250,4501,0782,529,916
26,022107,962270(134,254)
132,7459,40217,25514,9813,027(49,063)128,347
1,891,793430,351249,900265,4314,105(183,317)2,658,263
223,46737,878(7,854)17,392(3,410)267,473
(106,779)
160,69 4
3,183,382329,393261,621830,238153,8424,758,476
113,726
4,872,20 2
474,047140,66774,969128,06068,998886,741
1,829,089
2,715,83 0

8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

分类间

之撇销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类收入:

外界销售

分类间销售

其他收入

分类收入总额

分类业绩

对账:

财务费用(租赁负债之利息除外)

除税前溢利

分类资产

对账:

未分配资产

资产总额

分类负债

对账:

未分配负债

负债总额


2,0002,000
64,6282,71367,341
6,8946,894
(20,868)(907)(21,775)
100,99116,85734762,81692,298273,309
4,274727240855,326
112,81426,95124,18846,415646211,014
33,2967,1886,3165,1123,01554,927
11,6862,32032714,333
1,6362,81031,30935,755
13,50013,500
(1,804)1,912(19)(71)18
17,0962,50919,605
917(221)822726

8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续

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分类资料:

于合伙联营之权益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

应占合伙联营之亏损

应占联营公司之溢利

资本开支*

银行利息收入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净额

客运营业证减值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减值拨回)净额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

金融资产减值净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收益)净额

  • 、厂房及设备(包括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所产生的添置),及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土地,以及就购买物业、厂房及设

备项目支付之按金。


9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

分类间

之撇销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分类收入:

外界销售1,424,219231,221206,634231,7051,638–2,095,417

分类间销售25,12166,9622322215(92,343)–

其他收入112,4699,3518,35316,550694(34,327)113,090

分类收入总额1,561,809307,534215,010248,4772,347(126,670)2,208,507

分类业绩152,122(14,387)17,87829,856(315)–185,154

对账:

财务费用(租赁负债之利息除外)(116,922)

除税前溢利68,232

分类资产3,068,148276,222234,263840,46055,906–4,474,999

对账:

未分配资产102,450

资产总额4,577,449

分类负债436,592109,41246,080113,85662,948–768,888

对账:

未分配负债1,795,503

负债总额2,564,391


9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续

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分类资料:

于一间合伙联营之权益1,259–1,259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54,313–2,30656,619

应占一间合伙联营之亏损7,956–7,956

应占联营公司之溢利(3,509)–(1,615)(5,124)

资本开支*22,09036,1878,25867,424–133,959

银行利息收入6,0886236164–6,88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21,50931,68226,15043,457352223,150

使用权资产折旧28,6463,779123,3731,63137,441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10,1942,320–337–12,851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收益)净额(14,065)–1,5807,648–(4,837)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减值拨回)净额3,0041,18619(358)(2)3,849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

金融资产减值净额474–47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收益)净额(1,159)229(53)2,010–1,027

  • 、厂房及设备以及其他无形资产,以及就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支付之按金。

2,279,466
250,450
2,529,916
2,617,110
1,083,728
3,700,838
2,526,477
3,439
2,529,916

9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地区资料

(a) 来自外界客户之收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及澳门1,863,712

中国内地231,705

收入总额2,095,417

上述收入资料乃基于收入所源自之实体的位置而呈列。

(b) 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及澳门2,487,817

中国内地1,104,440

非流动资产总额3,592,257

上述非流动资产资料乃基于资产所在地呈列,且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并无呈列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因年内本集团并无多于10%之收入源自向任何单一客户销售(二零二四年:无)。

  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2,092,808

来自其他来源之收入

来自若干投资物业经营租赁之总租金收入: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2,609

总计2,095,417


1,733,026312,987232,37513,9522,292,340
233,059233,059
1,0781,078
1,733,026312,987232,375247,0111,0782,526,477
1,733,026312,987232,375247,0111,0782,526,477

9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

(i) 收入资料明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服务种类

提供运输服务

提供酒店及旅游服务

提供其他服务

总额

收入确认时间

随时间转移的服务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类非专利巴士豪华轿车

专利巴士及

公共小巴

中国内地

业务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服务种类

提供运输服务1,424,219231,221206,63415,417–1,877,491

提供酒店及旅游服务–213,679–213,679

提供其他服务–1,6381,638

总额1,424,219231,221206,634229,0961,6382,092,808

收入确认时间

随时间转移的服务1,424,219231,221206,634229,0961,6382,092,808


123,974
9
1,879
1,888
127,750

9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续

(i) 收入资料明细-续

下表列载于本报告期间计入报告期初合约负债的已确认收入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报告期初的合约负债的已确认收入:

非专利巴士及豪华轿车服务119,327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服务70

中国内地巴士服务1,854

酒店及旅游服务2,226

总计123,477

(i) 履约责任

有关本集团的履约责任资料概述如下:

运输服务

履约责任随服务提供的时间内达成,服务一般于短期内完成。交易价格须于完成服务时或于完成服务起计的

30至90日内支付。

酒店及旅游服务

履约责任随服务提供的时间内及当客户同时获得及耗用利益时达成。交易价格于完成服务时或于完成服务起

计的30至90日内须支付。

于报告期末,预计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之交易价格金额于合约开始起计的一年内确认

为收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允许,本集团已采取可行的权宜方法不就该等合约类型披露余下履约

责任。


5,326
1,533
16,518
12,395
57,864
33,356
126,992
1,043
312
1,355
128,347

9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续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6,881

其他利息收入1,046

总租金收入15,906

广告收入16,034

政府津贴(附注)40,721

其他26,577

其他收入总额107,165

收益净额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1,088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净额4,837

议价购买收益–

收益总额净额5,925

其他收入及收益总额净额113,090

附注:

政府津贴主要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更换环保商务车辆所发放的津贴。有关更换环保商务车辆之津贴计入递延收入账,按车辆之预计可使用年

期转出损益表。该等津贴并无未达成条件或然事项。


104,574
8,165
2,205
114,944
4,000
211,014
54,927
14,333
31,364
1,068,223
7,575
44,426
1,120,224
111
35,755^
2,740
13,500
18
19,605
726

9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6.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利息:

银行贷款112,416

租赁负债4,617

债务确立成本之摊销4,506

总计121,539

7. 除税前溢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溢利乃经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达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核数师酬金3,800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223,150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37,441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12,851

并不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租赁付款(附注15(c))*20,480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酬金(附注8)*:

工资、薪金、花红及其他福利848,916

权益结算购股权开支1,480

退休金计划供款

#

42,025

总计892,421

自投资物业租赁收入产生之直接经营开支(包括维修保养费用)533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收益)净额(4,837)

汇兑净差额

^

1,609

客运营业证减值(附注17)

^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净额(附注23)

^

3,849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之减值净额(附注24)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亏损净额

^

1,027


1,045
8,400
1,800
2,626
72
12,898
13,943
380
285
285
95
1,045

9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附注:

  • ,868,02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38,622,000港元),包括189,22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0,200,000港

元)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27,69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664,000港元)之使用权资产之折旧、14,3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2,851,000港元)之其他无形资产摊销、835,12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80,544,000港元)之雇员福利开支及26,15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6,776,000港元)之租赁付款。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已没收供款可供减少本集团于未来年度就退休金计划作出之供款(二零二四年:无)。

^

此等项目于综合损益表内的「其他开支净额」入账。

8.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a)、(b)、(c)及(f)条以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

料)规例》第2部所披露之年度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袍金850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褔利7,100

花红–

权益结算购股权开支342

退休金计划供款72

小计7,514

总计8,364

于上一年度,若干董事就其向本集团提供服务获授本公司购股权计划项下的购股权,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2。于

归属期内在损益表确认的该等购股权公平值于授出日期予以厘定,而本年度财务报表内所载金额则计入上述董事及

主要行政人员的酬金披露中。

(a)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年度,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的袍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陈炳焕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340

方文杰先生255

陈方刚先生255

张嘉尹女士*–

总计850

年内本集团并无应支付予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酬金(二零二四年:无)。


2,4006003,000
3,0006001,313364,949
3,0006001,313364,949
8,4001,8002,6267212,898
8,088
1,416
2,284
36
11,824

9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b) 执行董事

袍金

薪金及

其他福利花红

权益结算

购股权开支

退休金

计划供款酬金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

黄焯安先生

卢文波先生

总计

二零二四年

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1,900–1,900

黄焯安先生–2,600–171362,807

卢文波先生–2,600–171362,807

总计–7,100–342727,514

年内,本集团并无已付或应付酬金予董事,作为吸引彼等加入本集团或于加入本集团时之报酬又或作为离职补偿(二

零二四年:无)。

年内概无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之安排(二零二四年:无)。

9.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于本年度内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董事,彼等之酬金详情已载列于上文之附注8。年内本

公司其余三名(二零二四年:三名)最高薪酬而非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之雇员之酬金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褔利6,844

花红–

权益结算购股权开支461

退休金计划供款134

总计7,439


1
1
1
3
22,233
(3,169)
9,126
(14,876)
13,314

9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非董事及非主要行政人员之最高薪酬雇员之薪酬属以下等级的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2,5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2

3,000,001港元至3,500,000港元–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

4,500,001港元至5,000,000港元–

总计3

于上一年度,若干非董事亦非主要行政人员的最高薪酬雇员就彼等向本集团提供服务获授购股权,详情载于财务报

表附注32。于归属期内在损益表确认的该等购股权公平值于授出日期予以厘定,而本年度财务报表内所载金额已计

入上述非董事亦非主要行政人员最高薪酬雇员的酬金披露中。

年内,本集团概无已付或应付最高薪酬雇员酬金作为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二零二四

年:无)。

10. 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根据年内在香港产生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作出拨备,惟本集团一间附

属公司除外,该附属公司为两级利得税率制度下的合资格实体。该附属公司的首2,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二零二四年:8.25%)缴税,其余应课税溢利按16.5%(二零二四年:16.5%)缴

税。其他地方应课税溢利之税项乃以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司法权区之适用税率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

香港

本年度开支25,801

往年超额拨备(1,474)

中国内地

本年度开支2,019

递延(附注30)(10,283)

本年度税项开支总额16,063


135,42725,267160,694
22,34516.56,31725.028,662
(165)(165)
(5,800)(5,800)
(3,169)(3,169)
1,1381,138
(3,593)(3,593)
(3,221)(2,589)(5,810)
9,7083,08512,793
(22,095)(3,245)(25,340)
2,2693,3745,643
8,9558,955
12,1721,14 213,314

10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按本公司及其大部分附属公司注册及╱或营业所在的司法权区之法定税率计算除税前溢利之税项开支╱(抵免)与按

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税项支出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

香港中国内地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项

两级利得税率制度下的较低税率

特定司法权区颁布的不同税率

就过往期间之即期税项作出之调整

一间合伙联营应占亏损

联营公司应占溢利及亏损

毋须缴税之收入净额

不可扣税开支

过往期间动用的税项亏损

未确认税项亏损

其他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税项支出


9,536
19,071

10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二零二四年

香港中国内地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34,28333,94968,232

按法定税率计算之税项5,65716.58,48725.014,144

两级利得税率制度下的较低税率(165)–(165)

特定司法权区颁布的不同税率–(3,946)(3,946)

就过往期间之即期税项作出之调整(1,474)–(1,474)

一间合伙联营应占亏损1,312–1,312

联营公司应占溢利及亏损(845)–(845)

毋须缴税之收入净额(9,540)(1,105)(10,645)

不可扣税开支2,6608,86011,520

过往期间动用的税项亏损(10,842)(8,213)(19,055)

未确认税项亏损19,54583420,379

其他4,838–4,838

按本集团实际税率计算之税项支出11,1464,91716,063

应占归属于联营公司之税项3,59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29,000港元)乃计入综合损益表内的「应占联营公司之溢

利及亏损」。

11. 股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二零二四年末期-每股普通股为2港仙(二零二三年:无)–

报告期末后建议的股息:

二零二五年建议末期—每股普通股4港仙(二零二四年:2港仙)9,536

本年度建议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91,70967,66354,02455,1572,610,101148,996120,006550,0418,9013,706,598
25,0694834,55652,4466,5446,9805,03333,154134,265
1414
(2,761)(666)(283)(82,750)(1,713)(294)(11,091)(99,558)
16,980(2,963)14,017
(17,857)(17,857)
3,0293,029
(1,600)(1,600)
40,349(40,349)
(1,927)(814)(439)(650)(5,013)(595)(935)(4,227)(181)(14,781)
109,61367,39852,91958,7802,574,784153,232125,771580,1051,5253,724,127
13,90323,32024,21941,8921,915,374116,43291,719185,2042,412,063
5,6611,4002,4063,748156,42410,2859,60121,489211,014
(1,136)(666)(283)(76,962)(1,540)(264)(1,686)(82,537)
(17,857)(17,857)
(29)(316)(139)(525)(2,421)(469)(942)(2,548)(7,389)
54224,40425,82044,8321,992,415124,708100,114202,4592,515,294
109,07142,99427,09913,948582,36928,52425,657377,6461,5251,208,833

10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 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之金额乃按本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127,1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2,087,000港元)及年内发行

在外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476,776,842股(二零二四年:476,776,842股)计算。

并无对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作出有关摊薄之调整,原因为未行使购股权之影响对所呈列之每股基本盈利金额并无摊薄

作用。

  1. 、厂房及设备

楼宇酒店楼宇

巴士总站

结构物

车房及租赁

物业装修巴士及汽车

家私、装置及

办公室机器设备及工具景区建设在建工程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成本或估值: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36)

出售╱撇销

重估盈余╱(亏绌)

重新估值时转拨*

转拨自投资物业(附注14)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4)

重新分类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拨备

出售╱撇销

重新估值时转拨*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0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厂房及设备-续

楼宇酒店楼宇

巴士总站

结构物

车房及租赁

物业装修巴士及汽车

家私、装置及

办公室机器设备及工具景区建设在建工程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成本或估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2,85370,69056,03851,7962,618,483146,354120,464531,23811,4043,699,320

添置5304162184,53949,0736,4732,3996,92347,488118,059

出售╱撇销–(52)(51,951)(1,610)(237)(5,213)–(59,063)

重估盈余7–7

重新估值时转拨*(6)–(6)

转拨自投资物业(附注14)890–890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4)(131)–(131)

重新分类–78221846,221(47,221)–

汇兑调整(2,434)(3,443)(2,232)(1,126)(5,504)(3,003)(2,838)(29,128)(2,770)(52,47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91,70967,66354,02455,1572,610,101148,996120,006550,0418,9013,706,598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00123,04922,41338,4301,801,355108,37182,072175,036–2,260,727

年内拨备4,7171,6192,4164,382166,36011,70611,35220,598–223,150

出售╱撇销–(52)(47,871)(1,443)(138)(1,181)–(50,685)

重新估值时转拨*(6)–(6)

汇兑调整(809)(1,348)(610)(868)(4,470)(2,202)(1,567)(9,249)–(21,12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3,90323,32024,21941,8921,915,374116,43291,719185,204–2,412,063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7,80644,34329,80513,265694,72732,56428,287364,8378,9011,294,535


10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厂房及设备-续

除本集团按估值列值之楼宇外,其余物业、厂房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计值。

本集团的楼宇包括于香港的两个(二零二四年:两个)巴士车厂、三项(二零二四年:四项)商业物业、两项(二零二四

年:无)住宅物业、两项(二零二四年:一项)工业物业及一个(二零二四年:一个)泊车位以及于中国内地的十七项

(二零二四年:十七项)商业物业。本公司董事根据各物业之性质、特性及风险厘定楼宇由五类(二零二四年:四类)

资产(即巴士车厂、商业物业、住宅物业、工业物业及泊车位)组成。本集团之楼宇根据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行艾

华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艾华迪」)进行之估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重估为109,071,000港元。董事认为,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楼宇的公平值与各自资产的账面值相若。本集团每三年委任一名外部估值师负责本

集团楼宇之外部估值。选定准则包括市场知识、声誉、独立性及以及有否保持专业标准。就财务申报进行估值时,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每三年与估值师探讨一次估值假设及估值结果。

倘全部楼宇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列账,则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总值将约为58,300,000港元(二零二

四年:38,699,000港元)。

年内,一项商业物业(二零二四年:若干本集团楼宇)已由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投资物业。有关楼宇(二零二四

年:有关楼宇)于更改用途当日根据艾华迪进行之估值而重估为1,6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1,000港元)。上述估

值产生之1,03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000港元)重估盈余已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净值分别为118,629,000港元及6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8,008,000港

元及79,000港元)之若干楼宇以及租赁土地(乃计入使用权资产)(附注15(a))分别已抵押作本集团获授之银行融资之

抵押品(附注28)。


16,11016,110
66,52166,521
25,67025,670
380380
390390
109,071109,071

10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厂房及设备-续

公平值层级

下表阐述本集团楼宇公平值计量层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使用

于活跃市场

之报价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就以下项目进行之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巴士车厂

商业物业

工业物业

住宅物业

泊车位

总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使用

于活跃市场

之报价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就以下项目进行之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巴士车厂–14,21814,218

商业物业–59,13259,132

工业物业–3,8933,893

泊车位–563563

总计–77,80677,806

于年内,第1层与第2层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之转拨,亦无转拨至或转拨自第3层(二零二四年:无)。


14,21859,1323,89356377,806
68223,97641125,069
3,23815,593(1,691)(9)(151)16,980
(1,600)(1,600)
(1,346)(3,763)(508)(22)(22)(5,661)
(1,625)(1,625)
(1,898)(1,898)
16,11066,52125,670380390109,071

10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厂房及设备-续

公平值层级-续

归类为公平值层级第3层内之公平值计量之对账:

巴士车厂商业物业工业物业住宅物业泊车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15,03463,1794,053–58682,852

添置530–530

重估盈余–7–7

转拨自投资物业–890–890

转拨至投资物业–(131)–(131)

折旧(1,346)(3,188)(160)–(23)(4,717)

汇兑调整–(1,625)–(1,6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于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

添置

重估盈余╱(亏绌)

转拨至投资物业

折旧

出售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10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厂房及设备-续

公平值层级-续

楼宇估值所用之估值法及主要输入数据概述如下:

估值法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范围

巴士车厂折旧重置成本法楼宇现时建筑成本(每平方米)17,700港元至

19,800港元

折旧比率(每年)2%

商业物业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12,912港元至

93,614港元

每平方米价格人民币6,251元至

人民币41,616元

折旧重置成本法楼宇现时建筑成本(每平方米)人民币2,700元至

人民币3,000元

折旧比率(每年)2%

住宅物业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5,403港元至

8,021港元

工业物业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4,004港元至

10,232港元

泊车位市场比较法每单位价格301,000港元至

502,000港元

楼宇现时建筑成本独立地大幅增加╱(减少)将导致巴士车厂及若干商业物业之公平值大幅增加╱(减少)。折旧率独

立地大幅增加╱(减少)将导致巴士车厂及若干商业物业之公平值大幅(减少)╱增加。巴士车厂及若干商业物业乃以

折旧重置成本法进行估值。估值整体计及相似楼宇及结构(包括地点、楼龄、状况及功能过时)之现时建筑成本厘定。

每平方呎价格、每平方米价格及每单位价格独立地大幅增加╱(减少)将导致若干商业物业、住宅物业、工业物业及

泊车位之公平值大幅增加╱(减少)。此等商业物业、住宅物业、工业物业及泊车位乃经考虑有关市场可得之可比较

销售交易后,以市场比较法进行估值。估值整体计及物业特性(包括地点、面积、楼层、竣工年份及其他因素)厘定。


246,509
1,600
(3,029)
8,190
(7)
(35,755)
(2,054)
215,454

10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4. 投资物业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之账面值312,655

转拨自有物业(附注13)131

转拨至自有物业(附注13)(890)

转拨自使用权资产(附注15(a))4,466

转拨至使用权资产(附注15(a))(30,010)

转拨至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附注34)(32,566)

公平值调整产生之收益╱(亏损)净额4,837

汇兑调整(12,114)

于年末之账面值246,509

本公司董事根据各物业之性质、特性及风险厘定投资物业由三类资产(即农地、商业物业及住宅物业)组成。本集团

之投资物业根据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行艾华迪进行之估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重估为215,454,000港元。

本集团每年委任一名外部估值师负责本集团物业之外部估值。选定准则包括市场知识、声誉、独立性及有否保持专

业标准。就年度财务申报进行估值时,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每年与估值师讨论一次估值假设及估值结果。

若干投资物业乃根据经营租约租赁予第三方,进一步详情概要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为28,99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2,402,000港元)之若干投资物业已抵

押作本集团获授之银行融资之抵押品(附注28)。

本集团投资物业的进一步详情载于第152页。


1,8401,840
203,944203,944
9,6709,670
215,454215,454

10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平值层级

下表阐述本集团投资物业公平值计量层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使用

于活跃市场

之报价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就以下项目进行之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农地

商业物业

住宅物业

总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使用

于活跃市场

之报价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就以下项目进行之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农地–2,2202,220

商业物业–233,889233,889

住宅物业–10,40010,400

总计–246,509246,509

于年内,第1层与第2层之间并无公平值计量之转拨,亦无转拨至或转拨自第3层(二零二四年:无)。


2,220233,88910,400246,509
1,6001,600
(3,029)(3,029)
8,1908,190
(7)(7)
(380)(34,645)(730)(35,755)
(2,054)(2,054)
1,840203,9449,670215,454

11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平值层级-续

归类为公平值层级第3层内之公平值计量之对账:

农地商业物业住宅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21,900278,45512,300312,655

转拨自有物业(附注13)–131–131

转拨至自有物业(附注13)–(890)–(890)

转拨自使用权资产(附注15(a))–4,466–4,466

转拨至使用权资产(附注15(a))–(30,010)–(30,010)

转拨至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附注34)(32,566)–(32,566)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调整之收益╱(亏损)净额12,886(6,149)(1,900)4,837

汇兑调整–(12,114)–(12,1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账面值

转拨自有物业(附注13)

转拨至自有物业(附注13)

转拨自使用权资产(附注15(a))

转拨至使用权资产(附注15(a))

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调整之亏损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账面值


160港元至 224港元
3,583港元至 93,614港元
人民币66元至 人民币427元
6%
3,681港元至 6,004港元

11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平值层级-续

投资物业估值所用之估值法及主要输入数据概述如下:

估值法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范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农地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187港元至

279港元

商业物业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

(实用面积)

4,131港元至

114,912港元

收入变现法每月每平方米估计

单位租金

人民币80元至

人民币500元

资本化率6%

住宅物业市场比较法每平方呎价格

(实用面积)

3,754港元至

6,775港元

每平方呎价格及每月每平方米估计单位租金独立地大幅增加╱(减少)将导致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大幅增加╱(减少)。

资本化率独立地大幅增加╱(减少)将导致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出现大幅(减少)╱增加。根据市场比较法,投资物业的

估值是考虑到相关市场上可获取的可比较销售交易。估值整体计及物业之特性(包括地点、面积、楼层、竣工年份及

其他因素)厘定。


195,79428,49992,325316,618
67,91153,76775,883197,561
(11,485)(33,835)(9,607)(54,927)
7,0347,034
6,7916,791
77
(8,190)(8,190)
(1,183)(1,183)
249,64555,465158,601463,711

11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5.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就其营运中使用之若干巴士及汽车、办公室物业、售票处、巴士车厂、巴士总站及停车场订有租赁合约。已

就收购租赁土地向拥有人作出前期一次付款,租期为30至50年,而根据此等土地租赁之条款将不会作出持续付款。

租赁物业以及巴士及汽车之租赁分别为1至5年以及3至5年。

(a)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租赁土地租赁物业巴士及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85,30925,42354,200264,932

添置–25,72743,69369,420

年内折旧支出(8,690)(23,183)(5,568)(37,441)

租赁修订的重新计量–532–532

重估盈余256–256

转拨自投资物业(附注14)30,010–30,010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4)(4,466)–(4,466)

汇兑调整(6,625)–(6,62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年内折旧支出

租赁修订的重新计量

重估盈余

转拨自投资物业(附注14)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4)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本财务报表获批准日期,本集团正在申请中国理县毕棚沟一幅地块(「租赁土地」,账面值为零(二零二四

年:2,969,000港元)之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本集团继续使用租赁土地作泊车位用途并无遭到相关部门反对。

董事认为,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流程仅为行政程序,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98,394
129,650
7,034
8,165
(72,214)
171,029
68,458
50,666
51,905
171,029
8,165
54,927
31,364
94,456

11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之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70,182

新租赁69,420

租赁修订的重新计量532

年内确认的利息增加4,617

年内付款(46,357)

于年末98,394

分析:

于一年内到期39,200

于第二年到期29,464

于第三至第五年内到期(包括首尾两年)29,730

总计98,394

租赁负债之到期分析于财务报表附注44中披露。

(c) 损益中确认的租赁相关款项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4,617

使用权资产折旧支出37,441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附注(i))20,480

于损益确认的总额62,538

附注:

(i)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开支26,15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776,000港元)及5,2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704,000港元)已分别计入

提供服务之成本及行政开支。

(d) 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于财务报表附注37(c)披露。


4,475
2,096
2,096
1,589
10,256
216,962
(15,161)
201,801

11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其若干投资物业。本集团于年内就此等经营租赁安排确认的租金收入为5,479,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5,648,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与租户订立的经营租赁于未来期间的应收未贴现租赁款项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3,984

一年后但两年内384

两年后但三年内–

三年后但四年内–

总计4,368

16. 商誉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216,962

累计减值(15,161)

账面净值201,801

商誉、客运营业证及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的减值检测

透过业务合并收购之商誉、客运营业证、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若干巴士线营运权及商标名称已分配至以下现金产生

单位组合,以进行减值检测:

  • (「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
  • (「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及
  • (「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

182,600 1,111,989 231,95219,201 – –– 16,900 –
182,60019,201201,801
1,111,9893,4001,115,389
231,952231,952

11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商誉、客运营业证及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的减值检测-续

分配至各现金产生单位之商誉、客运营业证、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若干巴士线营运权及商标名称之账面值如下:

非专利巴士

现金产生单位

豪华轿车

现金产生单位

公共小巴

现金产生单位总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商誉账面值201,801

客运营业证账面值1,128,889

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其他无形资产

账面值231,952

本集团已委聘若干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以协助厘定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及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二零二四

年: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及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非专利巴士现金产

生单位及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二零二四年: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及公共小巴现金产

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厘定,当中使用根据已获高级管理层批准涵盖五年期之财政预算作出的现

金流量预测。适用于现金流量预测之贴现率介乎11.2%至13.1%(二零二四年:11.5%至13.4%)。推算现金流量之增

长率为2.0%(二零二四年:2.5%)。该比率并不超逾有关市场之长期平均增长率。

就计算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及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二

零二四年: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豪华轿车现金产生单位及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之可使用价值已作出若干假

设。管理层按现金流量预测进行商誉、客运营业证、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若干巴士线营运权及商标名称减值检测之

各项主要假设载列如下:

预算收入-预算收入之相关价值乃根据预算年度前数年所得之收入、预期经济环境的提高以及市场发展而厘定。

贴现率-所用之贴现率为除税前贴现率,以反映与相关单位有关之特定风险。

一般价格通胀率-所用之通胀率已参照现行市况计算。

增长率-所用之增长率乃参考相关市场之长期平均增长率。

于各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主要假设的合理可能变动不会导致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1,128,889
1,128,889
(13,500)
1,115,389
1,128,889
(13,500)
1,115,389

11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可收回金额乃参考相关客运营业证之市场报价,按公平值减出

售成本厘定,并属第2层公平值计量。

考虑到公共小巴运输行业的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为

3,400,000港元。分配至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之客运营业证于年内确认减值亏损13,500,000港元,已计入综合损益

表之「其他开支净额」内。

17. 客运营业证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成本及账面值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成本

年内减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减值

账面净值

客运营业证已分配至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单位以及公共小巴现金产生单位,以进行减值检测。减值检测之详情载于

财务报表附注16。


234,75457,504766293,024
35,19635,196
(13,720)(613)(14,333)
(5)(5)
256,22557,504153313,882
480,29757,5047,097544,898
(224,072)(6,944)(231,016)
256,22557,504153313,882

11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8. 其他无形资产

巴士线营运权商标名称客户关系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成本,

已扣除累计摊销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36)

年内摊销拨备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成本,

已扣除累计摊销243,34057,5041,380302,224

添置4,000–4,000

年内摊销拨备(12,237)–(614)(12,851)

汇兑调整(349)–(34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34,75457,504766293,02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445,30657,5047,097509,907

累计摊销(210,552)–(6,331)(216,883)

账面净值234,75457,504766293,024

本集团若干巴士线营运权及商标名称乃视为具有无限定可使用年期,原因为预期此等资产可以为本集团带来现金流

入之期间并无可预见之限制。具有无限定可使用年期之若干巴士线营运权及商标名称已分配至非专利巴士现金产生

单位,以进行减值检测。减值检测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16。


2,000
6,894
2,000

11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9. 于合伙联营之权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占资产净额1,259

年内,本集团向一间合伙联营提供总价值为5,63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215,000港元)的广告服务及客户服务支

援,并资本化为对该合伙联营的权益注资。

本集团的应收一间合伙联营之应收贸易账款结余于财务报表附注23披露。

合伙联营之详情如下:

名称

所持之

已发行股份详情

注册成立

及营业地点

拥有权益

所占百分比

投票权溢利分占

主要业务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ZAKC Limited4,900股普通股香港494950504949经营巴士售票平台

Big Bos Taxi

Co., Limited

2,500股普通股香港25–25–25–提供运输服务

上述投资乃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若干合伙联营均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财政年结日。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已就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的重大交易

进行调整。

下表阐述本集团并非个别重大的合伙联营合计的财务资料: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应占合伙联营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7,956

本集团于合伙联营之权益之账面总值1,259


23,671
11,630
32,040
67,341
20.0
22.0
22.0
50.0
30.0

11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占资产净值9,705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14,874

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32,040

总计56,619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董事认为,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不大可能于可见将来获偿还及被视为本集团于联营公司净投资

的一部分。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向一间联营公司贷款并无近期违约记录和逾期金额。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亏损拨备经评估为微不足道。

联营公司之详情如下:

名称

所持之已发行股份╱

缴足股本详情

注册成立╱

注册及营业地点

本集团应占之

拥有权益百分比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81股普通股香港46.8提供巴士及旅游相关服务

九龙塘快线服务有限公司

^

14股普通股香港35.9提供巴士及旅游相关服务

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有限公司200,000股普通股香港20.0提供巴士及旅游相关服务

粤港澳系统科技有限公司220,000股普通股香港22.0提供运输服务

惠客通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人民币1,540,000元中国╱中国内地22.0提供订票服务

星联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星联」)

#

5股普通股香港50.0提供广告服务

盛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1,500,000澳门元澳门30.030.0提供巴士及旅游相关服务

  • ,本集团取得对跨境全日通的控制权,而其后跨境全日通成为本集团的一间附属公司。该业务合并的进一步详情于财务报表附注36披

露。

^

年内,九龙塘快线服务有限公司已注销。

#

根据股东契约,本集团可向星联董事会5名董事中委任2名代表,所有决策由董事简单大多数投票作出。董事认为,本集团透过参与董事会

对星联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决策行使重大影响力。


21,775
67,341
5,575
7,531
13,106
35,656

12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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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若干联营公司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财政年结日,以符合其控股公司的报告日期。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已就一月一

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的重大交易进行调整。

下表阐述个别不重大的本集团联营公司的汇总财务资料: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内应占联营公司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5,124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账面总值56,619

21.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平值

香港机场客运服务(澳门)股份有限公司2,059

港澳机场客运服务有限公司2,790

总计4,849

由于本集团认为上述股权投资属于策略性投资,故已不可撤销地将有关投资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2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上市投资,按公平值34,613

非上市投资乃强制地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原因为其合约现金流量并非仅为本金及利息之支付。


371,300
(32,388)
338,912
117,947
129,671
36,126
55,168
338,912
32,487
18
(117)
32,388

12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3. 应收贸易账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贸易账款304,563

减值(32,487)

账面净值272,076

本集团给予其贸易债务人平均30至90天之信贷期。本集团致力对其尚未收回之应收款项维持严格控制,并由高级管

理层定期检讨逾期结余。本集团并无就其应收贸易账款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实施其他信贷加强措施。应收贸易账

款并不计息。

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包括应收一间合伙联营款项17,00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456,000港元)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13,34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6,676,000港元),该等款项须于90天内偿还。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之应收贸易账款按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天内104,527

31至60天104,991

61至90天1,900

90天以上60,658

总计272,076

应收贸易账款减值之亏损拨备之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28,705

减值亏损,净额(附注7)3,849

汇兑调整(67)

于年末32,487

各报告日期使用拨备矩阵进行减值分析,以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乃基于具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多个客户分类组

别(即按地理区域及客户类型划分)的逾期天数厘定。该计算反映了概率加权结果、货币时间价值以及报告日期可获

得的有关过往事件、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和可靠的信息。一般而言,倘逾期超过一年及并无可强制

执行活动,则会撇销应收贸易账款。


100%0.81%2.00%3.67%31.70%8.72%
1,261101,785130,03857,46580,751371,300
1,2618222,5962,11025,59932,388
58,743
121,662
94,771
242
126,490
401,908
(64,281)
337,627
(130,707)
206,920

12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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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下文载列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量的有关应收贸易账款的信贷风险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逾期

信贷减值之

应收款项即期少于一个月一至三个月三个月以上总计

预期信贷亏损率

账面总值(千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逾期

信贷减值之

应收款项即期少于一个月一至三个月三个月以上总计

预期信贷亏损率100%0.30%1.13%2.34%40.72%10.67%

账面总值(千港元)1,26188,413108,89734,98571,007304,563

预期信贷亏损(千港元)1,2612611,23381828,91432,487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预付款项74,217

租金及其他按金121,291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付按金23,652

应收一间合伙联营款项149

其他应收款项113,655

332,964

减值(48,367)

总计284,597

减:分类为非流动资产之部分(66,938)

分类为流动资产之部分217,659


76,378
1,747
1,137
205
79,467
48,367
19,605
(2,509)
(1,182)
64,281

12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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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本集团给予其债务人介乎30至90天平均信贷期。于报告期末之其他应收款项(以逾期日期为基础并且扣除亏损拨备)

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既未逾期亦无减值63,986

逾期少于一个月414

逾期一至三个月704

逾期三个月以上333

总计65,437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之减值之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49,265

减值亏损净额(附注7)474

由于不可收回而撇销的金额–

汇兑调整(1,372)

于年末48,367

于各报告日期通过考虑交易对手违约的可能性进行减值分析。本集团亦会考虑前瞻性资料,以反映债务人在当前条

件下的违约概率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合适)。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所采用的违约概率介乎0.13%至

100%(二零二四年:0.14%至100%),而违约亏损率估计为100%(二零二四年:100%)。


190,30458,091248,395
11,60236,76548,367
62418,98119,605
(2,509)(2,509)
(6,036)6,036
(1,182)(1,182)
6,19058,09164,281

12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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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于三月三十一日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之账面总值及减值拨备的变动的分析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有信贷减值)

第三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账面总值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已确认亏损拨备(附注7)

由于不可收回而撇销的金额

由第一阶段转拨至第三阶段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

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有信贷减值)

第三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账面总值198,330–36,765235,095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128–38,13749,265

已确认亏损拨备(附注7)474–474

汇兑调整–(1,372)(1,37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1,602–36,76548,367


365,301
137,129
502,430
(65,475)
436,955
43,353
6,515
949
16,566
67,383

12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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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以及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现金及银行结余249,459

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112,470

小计361,929

减:银行贷款之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及

履约担保╱保证金(57,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04,10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受限制现金约22,00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589,000港元),主要用于中

国内地景区的建筑工程。

存放于银行之现金乃按每日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之浮动利率赚取利息。视乎本集团之即时现金需求而定,短期定期存

款乃按介乎7日至十二个月不等之期间存置,并按不同之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银行结余、定期存款及受限

制现金均存放于近期并无欠款记录且具信誉之银行。

26. 应付贸易账款

于报告期末之应付贸易账款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天内34,849

31至60天4,970

61至90天352

90天以上17,331

总计57,502

应付贸易账款为免息,一般须于60天期限内清偿。


345,137
151,961
18,305
62,416
24,956
8,744
11,012
622,531
(27,488)
595,043
146,084
2
4,353
1,522
15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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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应计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347,001

合约负债(a)127,750

已收按金13,697

应付交通意外赔偿59,305

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及客运营业证应付款项9,537

就已收政府补贴之递延收入12,023

应付非控股东款项9,181

总计578,494

减:分类为非流动负债部分(20,782)

分类为流动负债部分557,712

附注:

(a) 合约负债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向客户收取的短期垫款

非专利巴士及豪华轿车服务123,974119,327

专利巴士及公共小巴服务970

酒店及旅游服务1,8882,226

中国内地巴士服务1,8791,854

总计127,750123,477

合约负债与已收香港及中国内地客户的短期垫款有关。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之合约负债增加主要是由于就提供非专利巴士及豪华轿

车服务而从客户收到的短期垫款增加。

上列应付款项为免息,平均还款期为三个月。

应付非控股东之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要求时偿还。


4.15%-6.8%2025-2029127,335
2026505
127,840
3.3%-6.8%2026-20291,458,439
1,586,279
127,840
120,600
1,337,839
1,58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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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8. 计息银行借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实际利率(%)到期年份千港元实际利率(%)到期年份千港元

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附注(a))3.35%-6.8%2024-202984,205

银行贷款-无抵押–2025510

总计-流动84,715

非流动

银行贷款-有抵押(附注(a))4.15%-6.8%2028-20291,459,966

总计1,544,681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分析为:

须于下列期间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内或应要求(附注(b))84,715

第二年内102,231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1,357,735

总计1,544,681


1,495,207
90,567
1,585,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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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附注:

(a) 本集团有抵押银行贷款的其他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

以公司担保作抵押及已抵押资产*1,439,505

中国内地

以资产抵押作抵押

#

104,666

总计1,544,171

(i) 抵押30,00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9,922,000港元)之存款;及

#

以上若干中国内地之银行贷款及融资乃以下列各项作为抵押:

(i) 抵押22,00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589,000港元)之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附注25);

(i) 抵押合计账面净值为130,5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8,087,000港元)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附注

13);及

(i) 抵押28,99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2,402,000港元)之若干投资物业(附注14)。

(b) 于各报告期末,除银行贷款91,07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5,176,000港元)以人民币为单位外,所有银行借款均以港元为单位。

(c)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银行担保以代替履约担保╱保证金为25,09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746,000港元)。该等银行担

保由已抵押存款13,46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315,000港元)作抵押。

(d) 有抵押银行贷款1,495,207,000港元(到期日为二零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受多项契诺所规限,包括利息偿付率高于3.0倍(二零二四年:2.0

倍)以及综合总债务净值对综合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0.9倍(二零二四年:0.9倍)。该等契诺每半年于九月三十日及三月三十一日进行测试。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利息偿付率以及综合总债务净值对综合总资产净值分别为5.0倍(二零二四年:2.5倍)及0.5倍(二零二四年:0.6

倍)。本集团认为,并无迹象显示其在遵守该等契诺方面会遇到困难。


25,583
215
25,798
(1,127)1,008117,407(103)67,02658,225(35,658)(6,064)(5,203)195,511
5,807(6,726)(919)
5,3485,348
(1,242)1,307(16,248)(16)(1,238)(8,136)11,098(721)320(14,876)
(610)2051(404)
(2,369 )2,315101,159(119 )71,59554,827(31,081 )(6,785 )(4,882 )184,660

12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9. 其他长期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递延收入34,278

其他负债220

总计34,498

递延收入指就更换环保商务车辆而从政府当局获取之津贴,并于有关资产之预期可使用年期内以直线法在综合损益

表中确认。

30. 递延税项

年内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变动如下:

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

超过相关

折旧之

折旧免税额

超过相关

折旧免税额

之折旧

收购附属公司

所产生之

公平值调整物业重估

可供抵销

未来应课税

溢利之亏损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

金融资产减值其他总计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递延税项

负债╱(资产)总额(613)481136,417(62)68,22966,935(48,243)(5,343)(5,707)212,094

年内扣除自╱(计入)损益表之递延税项10(514)527(19,010)(41)(1,203)(2,195)12,373(721)501(10,283)

汇兑差额–(6,515)212–3(6,30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递延税项

负债╱(资产)总额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36

年内自其他全面收益表扣除之递延税项

年内扣除自╱(计入)损益表之递延税项10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

递延税项负债╱(资产)总额


12,523
(197,183)
(184,660)

13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为方便呈列,与同一应课税实体及同一税务机关有关之本集团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已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予以抵

销。就财务报告目的而作出之本集团递延税项结余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净额9,709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之递延税项负债净额(205,220)

递延税项负债净额(195,511)

本集团在香港产生未确认税务亏损322,7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65,995,000港元),可无限期用以抵销公司日后

录得亏损之应课税溢利(有待取得香港税务局的同意)。考虑到未来利润流的不可预测性,该等税务亏损所涉递延税

项资产尚未确认。

本集团亦在中国内地产生未确认之税务亏损27,23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1,575,000港元),可用以抵销公司日后

录得亏损之应课税溢利,最多为期五年。由于递延税项资产乃在已于一段时间录得亏损之附属公司产生,且被认为

不大可能会有应课税溢利可用作抵销税项亏损,故并无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于中国内地成立之外资企业向海外投资者宣派股息须缴付10%预扣税。该规定自二零八

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二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之盈利。倘中国内地与海外投资者所属司法权区之间订

有税务协定,则可采用较低之预扣税率。就本集团而言,适用税率为5%或10%。因此,本集团须就于中国内地之该

等附属公司因自二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赚取盈利而派发之股息缴付预扣税。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就本集团于中国内地所成立附属公司须缴纳预扣税的未汇回盈利应付的预扣税确

认递延税项。董事认为,有关附属公司于可见未来不太可能分派该等盈利。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的于中国内地附属公司投资的暂时差额合共约为154,66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9,347,000港元)。

本公司向其股东派付股息不会产生任何所得税后果。


60,000
47,678

13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1. 股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股份千港元千港元

法定:

600,000,000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60,000

已发行及缴足:

476,776,842股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普通股47,678

购股权

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及根据该计划发行之购股权的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32。

32.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设有两项购股权计划(「计划」),以激励及奖励对本集团之业务成就作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旧有之购股权

计划(「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并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届满。于二零一二

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后,不得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出购股权,然而,在所有其他方面,二零一二年购

股权计划的规定将维持有效,以在必要情况下予以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届满前授出的购股权行使效用。于有关届

满前授出的购股权(已尚未行使者为限)将继续有效并可根据二零一二年购股权计划行使。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三

日,本公司采纳一项新购股权计划(「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起生效,除非被另行撤销或修订,否则将自该日起10年内维持有效。

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本集团其他雇员、本集团货品或服务供应商、本集团

客户、本公司股东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任何非控股东。

目前根据计划可授出而未行使之购股权最高数目为(于行使时)相等于采纳计划时本公司已发行股本10%之数额。于

任何12个月期间根据计划向同一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之购股权可发行之股份最高数目,以本公司于该期间之已发行股

本1%为限。授出超逾此限制之购股权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批准。

授予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其联系人士之购股权须事先经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此外,于任何12

个月期间授予本公司主要股东或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其联系人士之购股权,倘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0.1%或总值

(按授出当日本公司股份价格厘定)超逾5,000,000港元,则须事先于股东大会取得股东批准。


2.6442,000
2.6442,000
13,5004.3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至 二零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8,5001.86二零二五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三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42,000

13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授出购股权之要约可于要约日期起计28天内接纳,并须于接纳购股权时支付代价1港元。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期由

董事厘定,自归属期(如有)后开始生效及最迟于授出购股权要约日期起计满10年后届满。

购股权之行使价由董事厘定,惟不得低于下列三者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要约当日(必须为交易日)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收市价;(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授出要约当日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之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

股份之面值。

不可选择以现金结算。本集团过往并无以现金结算该等购股权。本集团将计划作为股权结算计划。

购股权并不赋予持有人收取股息或于股东大会投票之权利。

年内于计划下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加权平均

行使价

购股权

数目

加权平均

行使价

购股权

数目

每股港元千份每股港元千份

年初4.313,500

于年内已授出1.8628,500

年末2.6442,000

于报告期末,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及行使期如下: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购股权数目行使价*行使期

千份每股港元


6.39
27.73
3.45
10
1.83

13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购股权数目行使价*行使期

千份每股港元

13,5004.3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至

二零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8,5001.86二零二五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三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42,000

  • ,或本公司股本出现其他类似变动时,购股权之行使价可予以调整。

上一年度内授出的购股权公平值为9,055,000港元(每份为0.32港元),其中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确认购股权开支7,57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80,000港元)。

上一年度内授出的股权结算购股权的公平值于授出日期按二项式估算,估算时将授出购股权的条件及条款纳入考

虑。下表载列该模式所使用的参数:

二零二四年

股息率(%)

预期波幅(%)

无风险利率(%)

购股权预计年期(年)

加权平均股价(每股港元)

购股权的预期年期并不一定反映可能产生的行使模式。预期波幅反映假设过往波幅可反映未来趋势(亦可能未必反映

实际结果)。

概无于公平值计量纳入已授出购股权的其他特点。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计划下有42,000,000份尚未行使之购股权。按照本公司之现有资本结构,全面行使该等尚未

行使之购股权将导致额外发行42,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以及4,200,000港元之额外股本及106,860,000港元之股

份溢价(未扣除发行开支)。

于该等财务报表获批准之日,本公司在计划下有42,000,000份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占该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

8.8%。


13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3. 储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储备金额及其变动载列于财务报表第50至51页之综合权益变动报表。

实缴盈余

本集团之实缴盈余乃指根据本集团于一九六年八月重组所收购附属公司之股份面值超过作为交换条件而发行之本

公司股份之面值差额。

储备基金

根据中国内地适用之规则以及合营协议,中国内地之附属公司须于合营伙伴分占溢利前转拨彼等之部分除税后纯利

至不可分派之企业发展基金及储备基金。根据相关之合营协议,该笔转让款项须待该等附属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

告作实。

根据澳门商法典的规定,本集团于澳门成立之附属公司须将全年除税后溢利之最少25%转拨至法定储备,直至有关

储备相当于股本的一半。有关转拨须由该等附属公司之股东批准。此项储备不得分派予该等附属公司之股东。

购股权储备

购股权储备包括尚未行使的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进一步说明见财务报表附注2.4内有关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的会

计政策。该金额将于相关购股权获行使时转拨至股份溢价账,或于相关购股权到期或被没收时转拨至保留溢利。

34. 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

于上一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就收回本集团若干农业用地发出通告,而政府就收回农业用地向本

集团提供特惠补偿。董事认为,收回农业用地的可能性十分高,并预期自获重新分类的日期起计一年内得以完成。

因此,计入「投资物业」的有关农业用地32,566,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获分类为持作出售之投资物业。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收回农业用地的工作已完成,特惠补偿32,566,000港元亦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确认为

其他应收款项。于报告期末后,本集团收到香港特区政府的补偿。


32.2%
16,675
18,287
79,436
222,358
(170,564)
51,794
(3,040)
48,754
50,371
429,631
(199,414)
(44,545)
146,196
(50,327)
(87,594)
8,275

13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5. 于当中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之部分拥有附属公司

有关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之本集团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非控股权益所持有股权百分比:

毕棚沟旅游及其附属公司32.2%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分配予非控股权益之本年度溢利:

毕棚沟旅游及其附属公司10,557

已付毕棚沟旅游及其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于报告日期非控股权益之累计结余:

毕棚沟旅游及其附属公司78,922

下表为毕棚沟旅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资料概要。所披露金额乃指抵销任何公司间金额前之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200,188

开支总额(167,400)

本年度溢利32,788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损(12,196)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20,592

流动资产32,187

非流动资产427,028

流动负债(121,156)

非流动负债(62,476)

经营业务所得现金流量净额89,898

投资业务所用现金流量净额(63,654)

融资业务所用现金流量净额(21,889)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增加净额4,355


14
35,196
6,726
74
462
3,394
(301)
(39,091)
(355)
(5,807)
(312)
312
3,394
3,394

13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6. 业务合并

年内,本集团当时拥有46.8%股权之联营公司跨境全日通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被修订使跨境全日通之决策及

批准由董事按简单大多数票作出。鉴于跨境全日通过半数之董事均由本集团委任,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组织章程大

纲及章程细则修订后,本集团取得了对跨境全日通的控制权,本集团自此已停止使用权益法,并将跨境全日通确认

为本集团之附属公司。

跨境全日通于收购日期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总额如下:

于收购时确认的

公平值

附注千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13

其他无形资产18

递延税项资产3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贸易账款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应付贸易账款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

非控股权益

递延税项负债30

按公平值计量之可识别资产净值总额

议价购买收益

就收购跨境全日通的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千港元

已收购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计入投资业务所得现金流量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流入净额


1,544,68198,394
(8,165)
40,431(64,049)
2,205
129,650
7,034
8,165
(1,038)
1,586,279171,029

13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7.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主要非现金交易

年内,本集团有以下主要非现金交易:

(i) 本集团有关租赁物业以及巴士及汽车之租赁安排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之非现金添置分别为

129,6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9,420,000港元)及129,6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9,420,000港元)。

(i) 本集团就租赁物业之租赁修订之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之非现金添置分别为7,034,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532,000港元)及7,03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32,000港元)。

(b)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变动

二零二五年

计息银行借款租赁负债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分类为经营现金流量的已付利息

融资现金流量的变动

非现金变动:

债务确立成本的摊销

新租赁

租赁修订的重新计量

利息开支

外汇波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9,529
64,049
103,578

13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b)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的变动-续

二零二四年

计息银行借款租赁负债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745,20470,182

分类为经营现金流量的已付利息–(4,617)

融资现金流量的变动(198,467)(41,740)

非现金变动:

债务确立成本的摊销4,506–

新租赁–69,420

租赁修订的重新计量–532

利息开支–4,617

外汇波动(6,56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544,68198,394

(c) 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

计入现金流量表的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经营活动内25,097

于融资活动内41,740

总计66,837

38. 或然负债

除本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详述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203,034
178,776
8,574
7,774
398,158
21,625
11,735
6,272
39,632
3,000
9,846

13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9. 承担

(a)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之合约承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购巴士及汽车309,537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

注资于合约安排26,052

兴建巴士总站结构物及景区建设11,331

总计346,920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安排于未来期间应付有关巴士路线经营权之未贴现付款如

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15,633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14,677

五年后7,941

总计38,251

(c) 此外,本集团拥有以下提供予合伙联营而未纳入上述各项的承担: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注资–

服务出资15,571


5,635
2,416
8,415
23,114
142
5,164
28,420

14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0. 资产抵押

就本集团银行借款而抵押之本集团资产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28。

41. 关连方交易

(a) 除该等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所披露之交易及结余外,年内本集团曾与关连方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一间合伙联营之服务费收入(i)9,215

来自联营公司之客车租金收入、广告收入及

行政服务收入(i)45,703

已付一名关连方之客车租金开支(i)8,821

附注:

(i) 客车租金收入乃按本集团向其客户提供之类似价格及条件收取。服务费收入、广告收入及行政服务收入乃按互相协定的条款及条

件收取。

(i) 客车租金开支已支付予Basic Fame Company Limited,该公司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黄良柏先生(铜紫荆星章)实益拥有。租金开

支乃按互相协定的条款及条件收取。

(b)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之报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17,094

离职后福利242

权益结算购股权开支868

已付主要管理人员补偿总额18,204

董事薪酬之进一步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8。

上文附注(a)(i)所述之关连方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所界定之持续关连交易。


13,10613,106
35,65635,656
11,63011,630
32,04032,040
338,912338,912
184,113184,113
65,47565,475
436,955436,955
35,65613,1061,069,1251,117,887
67,383
264,176
1,586,279
171,029
215
2,089,082

14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2.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工具

于报告期末,各金融工具类别之账面值如下:

二零二五年

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

金融资产-

强制按公平值

计入损益计量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

金融资产-

股权投资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

金融资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贷款予联营公司

应收贸易账款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总计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金融负债

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之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计入其他长期负债之金融负债

总计


14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二零二四年

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

金融资产-

强制按公平值

计入损益计量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

金融资产-

股权投资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

金融资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4,849–4,84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34,613–34,613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14,87414,874

贷款予联营公司–32,04032,040

应收贸易账款–272,076272,076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186,728186,728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57,82757,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304,102304,102

总计34,6134,849867,647907,109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

计量之金融负债

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57,502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之金融负债261,640

计息银行借款1,544,681

租赁负债98,394

计入其他长期负债之金融负债220

总计1,962,437


143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3.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及公平值层级

管理层已评估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应收贸易账款、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

收款项之金融资产流动部分、应付贸易账款、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之金融负债以及计息银行借款之流动部

分的公平值,与其账面值相若,主要由于该等工具乃于短期内到期。

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以该工具于自愿交易方进行当前交易(而非强迫或清盘销售)下之交易金额入账。下列方法

及假设乃用于估计公平值: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贷款予一间联营公司、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部分、计息银行

借款及计入其他长期负债之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乃按条款、信贷风险及余下年期相若之工具的目前适用利率折现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计算。本集团本身就计息银行借款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不履约风险引起之公平值变动乃评估

为微不足道。董事认为,该等金额之账面值与其各自之公平值并无重大差异。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非上市金融资产的公平值,乃根据退回价值(由发行人计算及提供)而估计。董事相信估值技术

所得之估计公平值(其列入综合财务状况表)及公平值之相关变动(其列入综合损益表)实属合理,并为于报告期末最

适当之价值。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平值已采用基于经调整资产净值法的估值技术估计,并归

类为公平值层级中的第3层,原因为估值涉及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估值要求董事估计相关实体之资产及负债之

公平值。相关实体资产净值的增加将增加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平值。


13,10613,106
35,65635,656
48,76248,762

144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平值层级

下表阐述本集团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层级:

按公平值计量之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以下各项之公平值计量

活跃市场

所报价格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股权投资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总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以下各项之公平值计量

活跃市场

所报价格

(第1层)

重大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2层)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第3层)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股权投资–4,8494,84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34,61334,613

总计–39,46239,462


39,462
1,043
8,257
48,762
50(7,518)
50(455)
(50)7,518
(50)455

145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公平值层级-续

年内,第3层公平值计量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年初34,758

计入其他收入之于损益表中获确认之收益总额1,088

于其他全面收益中获确认之收益总额–

采购3,616

年末39,462

年内,就金融资产而言,第1层与第2层公平值计量之间并无转拨,亦无转拨至或转拨自第3层(二零二四年:无)。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无)并无任何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负债。

44.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因本集团金融工具引致的主要风险为利率风险、外币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审阅及同意管理此等

风险的政策,并概述于下文。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涉及本集团之浮息债务责任。本集团之政策为就其借款取得最优惠之利率。

下表列示在所有其他可变因素保持不变之情况下,利率之合理可能变动(假设于报告期末的未偿还借款金额于全年内

未偿还)对本集团除税前溢利之敏感度(透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

基点

增加╱(减少)

除税前溢利

增加╱(减少)

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

人民币

港元

人民币


5%(3,870)
5%3,870

146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利率风险-续

基点

增加╱(减少)

除税前溢利

减少╱(增加)

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50(7,250)

人民币50(526)

港元(50)7,250

人民币(50)526

外币风险

本集团之交易外币风险来自业务单位以其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进行之买卖。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人民币列值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定期存款为104,84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3,552,000港

元)。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为其他货币,但根据中国内地的外汇管理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准

在若干情况下可透过认可进行外汇业务之银行把人民币兑换为其他货币。根据中国内地适用之外汇管理条例,中国

内地附属公司持有之现金及银行结余不可自由汇往香港。

下表列示于报告期末在所有其他可变因素保持不变之情况下,人民币汇率之合理可能变动对本集团除税前溢利之敏

感度(基于货币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变动)。

人民币

汇率变动

除税前溢利

减少╱(增加)

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倘港元兑人民币贬值

倘港元兑人民币升值

人民币

汇率变动

除税前溢利

减少╱(增加)

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倘港元兑人民币贬值5%(3,683)

倘港元兑人民币升值5%3,683


11,63011,630
32,04032,040
371,300371,300
190,304190,304
58,09158,091
65,47565,475
436,955436,955
736,40458,091371,3001,165,795

147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信贷风险

本集团仅与备受肯定及信誉良好之第三方进行交易。本集团会持续监察应收款项结余,而本集团之坏账风险甚低。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有若干信贷风险集中的情况,原因是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中的26%(二零二四年:16%)及57%

(二零二四年:38%)分别来自本集团最大债务人及五大债务人。

有关本集团来自应收贸易账款的信贷风险的其他量化数据披露于财务报表附注23。

最高风险及年终阶段分类

下表列示基于本集团信贷政策的信贷质素及最大信贷风险敞口以及三月三十一日的年终阶段分类,而本集团的信贷

政策则主要基于过往逾期资料(毋须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其他资料除外)。所呈列的该等金额指金融资产的账

面总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简化方法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贷款予联营公司

应收贸易账款*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

金融资产

正常

呆账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

-尚未逾期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尚未逾期

总计


148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信贷风险-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简化方法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14,874–14,874

贷款予联营公司32,040–32,040

应收贸易账款*–304,563304,563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

金融资产

正常198,330–198,330

呆账–36,765–36,765

已抵押定期存款及受限制现金

-尚未逾期57,827–57,827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尚未逾期304,102–304,102

总计607,173–36,765304,563948,501

  • ,基于拨备矩阵的资料于财务报表附注23披露。

计入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倘若并无逾期,且并无资料显示有关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显著增加,则其信贷

质素视为「正常」。否则,金融资产的信贷质素视为「呆账」。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力求透过使用计息银行借款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之平衡。

在管理本集团之流动资金风险方面,本集团监控并维持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于管理人员认为足够之水平,以拨付本

集团之营运及缓和现金流波动之影响。管理层定期检讨及监察其营运资本要求。

本集团集中安排其财资工作以应付预期现金所需。本集团密切监察其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以确保能维持稳健的

财务状况,以使经营业务之现金流入与未提取而已承诺的银行融资足以应付偿还贷款、日常营运需要、资本开支以

及潜在业务扩展及发展所需。管理层会定期检讨本集团遵守借贷契诺的情况。本集团旗下主要营运公司会自行安排

本身的融资以应付特定需求。本集团的其他附属公司则主要以本集团的资本基础提供资金。本集团会不时检讨其策

略,以确保可取得具成本效益的资金,以应付各附属公司独有的经营环境。


67,38367,383
264,176264,176
217,6121,689,7071,907,319
74,336110,622184,958
215215
623,5071,800,5442,424,051

149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流动资金风险-续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按合约未贴现付款计算之金融负债的到期情况如下:

二零二五年

应要求╱

少于一年一至五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之金融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计入其他长期负债之金融负债

总计

二零二四年

应要求╱

少于一年一至五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贸易账款57,502–57,502

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之金融负债261,640–261,640

计息银行借款187,5371,784,3411,971,878

租赁负债41,99765,206107,203

计入其他长期负债之金融负债–220220

总计548,6761,849,7672,398,443


150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续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之首要目标,为确保本集团具备持续经营之能力,且维持稳健之资本比率,以支持其业务运作及争

取最大之股东价值。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之转变及相关资产之风险特点,管理其资本结构并作出调整。本集团可以通过调整对股东派发

之股息,退回资本予股东或发行新股以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之若干银行融资规限本集团须遵守若干外加的

财务契约。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内,本集团有关管理资本之目标、政

策或程序并无改变。

本集团运用负债比率(计息债项除以权益总额)监控其资本。本集团之政策旨在维持负债比率在90%以下。计息债项

包括计息银行借款。权益总额包括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及非控股权益。于报告期末,负债比率为73.6%(二零二四

年:76.7%),即尚未偿还之计息银行借款总额1,586,27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544,681,000港元)除以权益总额

2,156,37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13,058,000港元)。


759,737
241
51,000
513
51,754
325
51,429
811,166
47,678
763,488
811,166
676,24670,7707,9911,031756,038
9,4119,411
7,5757,575
(9,53 6)(9,53 6)
676,24 670,77 015,56 690 6763,48 8

151年报 2024/25 | 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附注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5.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之资料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权益752,027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240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款项51,00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791

流动资产总值52,03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负债342

流动资产净值51,689

资产净值803,716

权益

已发行股本47,678

储备(附注)756,038

权益总额803,716

附注:

本公司储备之概要如下:

股份溢价账实缴盈余购股权储备保留溢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676,24670,7706,5111,155754,682

年度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124)(124)

权益结算购股权安排–1,480–1,48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权益结算购股权安排

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之实缴盈余乃指根据本集团于一九六年八月重组所收购之附属公司股份之公平值超过作为交换条件而发行之本公司股份之面值差额。

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在若干情况下,本公司之实缴盈余可供分派予股东。

购股权储备包括尚未行使的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进一步说明见财务报表附注2.4内有关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的会计政策。该金额将于相关购股权

获行使时转拨至股份溢价账,或于相关购股权到期或被没收时转拨至保留溢利。

46. 财务报表的批准

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经由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152冠忠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5

物业

详情

投资物业

地点用途租期本集团应占权益

香港大屿山老围贝澳丈量约份第316约地段第286号、

第287号及第289号

农业中期租约100%

香港大屿山老围贝澳丈量约份第316约地段第356号、

第363号及第364号

农业中期租约100%

香港大屿山大澳太平街171号地下工商中期租约100%

中国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84号2至4楼、6至9楼、

17至20楼

工商中期租约100%

香港大屿山梅窝码头路10号银矿中心大厦地下D舖工商中期租约100%

香港大屿山梅窝银运路3号梅窝中心地上7号舖工商中期租约100%

香港大屿山梅窝大地塘5号地下、1楼、2楼及天台住宅中期租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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