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36 利福中国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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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2136)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
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
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FESTYLE CHINA GROUP LIMITED
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
13.09
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XIVA
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
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该期间」)
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预期于该期间本公
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将录得不多于人民币5.0百万元,而去年同期本公司
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41.7百万元。预期由盈转亏主要受零售市
场竞争激烈影响,本集团于该期间销售所得款及毛利率均录得下跌。
同样地,本集团于该期间的应占联营公司溢利亦录得下跌。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该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
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可得资料所作之初步评估,而并非根据已获
本公司核数师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本集团于该期间之实际业绩可
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异。
本集团于该期间之中期业绩详情预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于本公司刊发业绩公告时阅览有关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劉銮鸿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劉銮鸿先生、刘今晨先生及刘今蟾小姐
(为执行董事);陈楚玲小姐(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张美娴小姐、
张悦文先生及林光蔚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