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18 同得仕(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五年年报
目录
85公司资料
86主席报告书
87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93企业管治报告书
101董事会报告书
109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112综合损益表
113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14综合财务状况表
116综合权益变动表
117综合现金流量表
119综合账项附注
166财务摘要
公司资料
85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
执行董事
董孝文(主席)
董重文(副主席)
董伟文(董事总经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宗琪
阮祺乐
余永生
李笑媚
审核委员会
阮祺乐(主席)
张宗琪
李笑媚
薪酬委员会
张宗琪(主席)
董孝文
李笑媚
提名委员会
董孝文(主席)
张宗琪
阮祺乐
公司秘书
关淑琪
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运地点
香港九龙观塘
鸿图道83 号
东瀛游广场
26 楼A室
电话:2797 7000
图文传真:2343 9668
核数师
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主要银行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网页
w.tungtex.com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书
致各股东:
本人谨此代表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欣然提呈本公司截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年度报告。
本年度的经营环境充满活力且日益复杂,带来了战略机遇以
及严峻的宏观经济挑战。在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不断升级、贸
易保护主义加剧、关税不确定性增加、全球消费者趋于谨慎
以及将消费模式转向注重价值的花费等背景下,本集团始终
坚持以客为本和价值主导的定位。本集团实现稳健且广泛的
增长,总营业额增加29.5%至港币669,500,000元(二零二四
年:港币516,800,000元),反映主要国际市场出口势头强劲
复苏,同时国内销售和中国内地零售业务持续增长。
此增长受益于策略远见和有效执行。面对不断攀升的投入和
营运成本,本集团实施针对性的成本控制和敏捷的营运调
整。此等措施有助于提升营运效率,并支持本集团在下半年
恢复盈利能力。然而,上半年亚洲生产中心的供应链受到干
扰以及持续的生产成本压力继续拖累本集团全年业绩,导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港币9,900,000元。
为缓减近期压力,本集团实施全面反馈策略,集中于成本优
化、营运效率以及以客为本的执行。此严谨的管理方法,以
稳健的财务管理为基础,保障了流动性,同时维持了数码化
和自动化项目的进度。该等措施在下半年取得正面成果,使
本集团踏上复苏之路。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原则仍然引领我们的策略。于本年
度,我们扩大使用环境友善物料、改善能源效益及加强营运
可追溯性。同时,我们秉持严格遵守道德劳工标准及供应商
问责框架。该等努力不仅满足不断变化的权益者及监管期
望,同时体现了我们对负责任、包容和可持续商业实践的坚
定承诺。
本年度亦彰显有效风险管理、灵活营运及策略性多元化的重
要性。展望将来,本集团将继续追求市场扩张、加速产品创
新、增强数码化能力,以及寻求长期可持续增长。
致谢
本人谨此向我们的权益者及股东对本集团的贡献、信任及支
持致以衷心感谢。本人亦谨此向我们的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指
导及宝贵努力表达挚诚的谢意。
主席
董孝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547,205) |
122,245 |
18.3%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9,073 |
6,515 |
14,637 |
8,586 |
12,017 |
4,999 |
65,827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87二零二五年报
经营业绩及财务回顾
董事在衡量本集团业务发展、表现或状况时作出判断的主要
表现指标(「主要表现指标」)包括:
营业额
营业额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营业额516,783
尽管宏观经济不明朗因素加剧、全球消费趋向谨慎及消费模
式转向注重价值的消费等挑战的背景下,本集团于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仍录得总营业额港币
669,5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516,800,000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29.5%。此增长乃由于主要国际出口市场、中国
内市场及我们于中国内地的零售业务表现均录得稳健及广泛
的销售增长所致。
毛利率之百分比
本年度毛利率之百分比减少至18.3%(二零二四年:
20.5%)。毛利率之百分比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营业额516,783
销售成本(410,964)
毛利105,819
毛利率之百分比20.5%
毛利率减少2.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制造分部在提升出口销
售及中国内销方面承受定价压力,以及本年度内通胀环境下
生产及采购成本上升所致。
分销开支
分销开支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变化百分比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变化
广告及促销费15,9603,11319.5%
货运及手续费3,1603,355106.2%
店舖管理费8,8245,81365.9%
店舖租金及营运费用10,296(1,710)(16.6%)
员工成本12,069(52)(0.4%)
其他分销开支4,99810.0%
总额55,30710,52019.0%
分销开支按年上升19.0%至港币65,800,000元。
本年度内,本集团零售业务在继续精简线下零售店舖营运的
同时,策略性地进一步扩展多媒体及全渠道网上销售。因
此,随着零售销售的增幅,广告及促销费增加港币3,100,000
元。店舖管理费增加港币5,800,000元,主要由于线上销售增
加所致。店舖租金及营运费用减少港币1,700,000元,主要由
于线下销售额减少所致。该等成本的合并净增长与中国内地
零售业务的销售额增长及盈利能力改善相符。
货运及手续费增加港币3,400,000元,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上半
年在越南因物流效率欠佳而临时导致产能受限及订单积压,
因而产生额外空运成本。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127 |
3,411 |
3,362 |
2 |
2,535 |
52,384 |
4,232 |
6,346 |
73,399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9,872) |
387 |
(10,259)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814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1,070) |
3,814 |
1,198 |
8,909 |
2,851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8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变化百分比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变化
核数师酬金1,096312.8%
折旧及摊销5,509(2,098)(38.1%)
应酬及交通差旅费2,94142114.3%
汇兑亏损715(713)(99.7%)
法律及专业费用2,976(441)(14.8%)
员工成本53,380(996)(1.9%)
办公开支3,8753579.2%
其他行政开支6,306400.6%
总额76,798(3,399)(4.4%)
行政开支较去年同期减少4.4%至港币73,400,000元,是由于
本集团在本年度内销售额显著增长的情况下仍实施整体成本
控制所致。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融资成本3,326
融资成本增加乃由于总营业额上升所致。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
本集团本年度之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为港币2,900,000元(二
零二四年:港币1,600,000元)。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之比较
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本年度亏损(13,989)
添加:
融资成本3,326
税项开支679
折旧11,545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利1,561
营运亏损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税前营运亏损为港币10,300,000元(二零
二四年:港币15,600,000元)。营运亏损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13,310)
减去: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2,287
税前营运亏损(15,597)
除税前亏损
本集团本年度之除税前亏损为港币9,900,000元(二零二四
年:港币13,300,000元)。
每股亏损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每股亏损为2.2港仙(二零二四年:2.8港
仙)。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105,881 |
58天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104,196 |
57天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793 |
2,083 |
1,201 |
1,142 |
2,585 |
17,804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076 |
839 |
323 |
5,552 |
9,812 |
10,905 |
9,889 |
40,396 |
89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存货周转期
本年度存货周转期减少13天至58天(二零二四年:71天)。存
货周转期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营业额516,783
于三月三十一日之存货99,643
存货周转期71天
存货周转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去年同期的销量较低所致。
应收贸易账款周转期
本年度应收贸易账款周转期减少4天至57天(二零二四年:61
天)。应收贸易账款周转期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营业额516,783
于三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贸易账款
及应收票据账款86,379
应收贸易账款周转期61天
其他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账款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变化百分比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变化
预付供应商订金10,756370.3%
其他应收税项1,50358038.6%
预付款项1,512(311)(20.6%)
租赁及水电押金1,087555.1%
其他2,659(74)(2.8%)
总额17,5172871.6%
其他应付账款及合约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及合约负债之比较如下:
二零二四年变化百分比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变化
预提分包及加工费用8,727(5,651)(64.8%)
加盟商保证金1,130(291)(25.8%)
其他应付税项800(477)(59.6%)
其他预提费用及预收款项9,360(3,808)(40.7%)
应付工资9,5202923.1%
合约负债5,0765,829114.8%
其他11,808(1,919)(16.3%)
总额46,421(6,025)(13.0%)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9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尽管在全球高度动荡的环境中营运,本集团严谨的执行力及
策略的敏捷性为所有业务分部带来强韧的营运表现。本集团
的以客人为本及注重价值的商业策略,加上受惠于消费者信
心的反弹和二零二四年初库存水准的正常化下,利用北美持
续的需求,使我们保持销售势头并有效应对市场复杂性。鉴
于美国市场不稳定,本集团采取前瞻的措施,策略性地将重
心转移至加拿大及其他较低风险的国际市场。此举拓阔了我
们的地理覆盖范围,并开辟了新的增长渠道,从而在核心及
新兴市场实现了强劲的销售成长。
在越南方面,我们针对不稳定需求进行快速营运调整,包括
产能及物流网络的灵活整合。加强与策略客户的合作提高了
履行敏捷性,使我们的订单量不断增长。然而,产能暂时受
限和物流效率低下导致本年度上半年订单积压,已对生产及
运输成本造成影响。此外,自二零二四年七月起官方最低工
资呈双位数增长,亦增加了越南厂房的生产成本。
在中国方面,我们的国内制造服务专注于中国品牌客户,于
本年度逐渐获得关注。凭借我们在中山的先进制造平台,采
用了灵敏的小批量生产模式,能够迅速应对快速变化的消费
趋势,尽管行业竞争激烈,但我们仍能从新兴的本地品牌中
获得新业务。
在亚洲市场的销售
亚洲市场的营业额增加19.7%至港币332,500,000元(二零
二四年:港币277,700,000元),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49.7%
(二零二四年:53.7%)。中国内地仍为我们的最大市场,贡
献港币308,5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258,900,000元),
占区域总销售92.8%。
尽管中国整体经济逐渐复苏,消费意欲仍然保持谨慎。就
此,本集团透过提供高品质、价格具竞争力的服装,并辅以
在地化行销措施来增强品牌相关性,从而强化BETU的核心价
值主张。BETU强大价值的结合加强了对注重价格的消费者的
吸引力。
与此同时,我们的数码化转型及全渠道零售策略获得正面成
果。线上销售增长保持强势乃得益于各大电商平台的扩张以
及透过直播和互动式社交商务的有效相互交流,提高了消费
者转换率,并维持按年增长15.8%的总零售额。
本集团结合制造和供应链平台,加上我们对创新及卓越产品
的坚持,为不同的市场和客户阶层提供灵活、高品质且经济
高效的解决方案。即使在国内制造业竞争压力加剧的情况
下,我们凭借此等实力,国内品牌客户的销售额增长30.9%
至港币74,100,000元。
在北美市场的销售
在地缘政治和贸易不确定性加剧的情况下,出口至北美的销
售额仍然显著,增长约41.2%至港币311,900,000元。美国
(「美国」)市场的销售额为港币176,100,000元,占区域总销
售额的56.5%,而加拿大的销售额为港币135,800,000元,占
区域总销售额的43.5%。整体而言,北美地区销售额占本集
团总营业额的46.6%,保持其作为我们第二大市场的地位。
于二零二四年,美国经济平稳增长。消费者需求的强劲反弹
以及较早前去库存周期的结束,引发现有和新品牌合作伙伴
的新一轮补货潮。在本年度的下半年,加征关税的预期导致
提前下达大量采购订单,进一步加强了我们的出口表现。
透过增加与客户合作、灵活的产能规划以及灵活应变的生产
管理,本集团成功控制需求波动,美国出口销售录得同比增
长29.8%。
出口至加拿大销售表现更为强劲,按年急升59.3%至港币
135,800,000元。消费者意欲改善、通胀放缓以及稳定的经
济令到品牌伙伴增加采购。即使在本年度下半年全球不确定
性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该国政治及贸易稳定,加上我们的策
略调整,让我们把握持续增长势头。
91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在欧洲及其他市场的销售
欧洲及其他国际市场的销售增加37.9%至港币25,100,000
元,证明我们在地域多元化和降低集中风险的策略性努力。
零售业务
尽管中国大陆的消费环境低迷,本集团坚定以客为本的零
售策略。透过密切关注不断变化的消费者需求,并在多元
化的多渠道平台上提供无缝的客户体验,我们的零售销售
额总在网上渠道持续增长的推动下提高了15.8%,达至港币
233,600,000元。此等举措巩固了我们的市场地位,并实现
了持续稳健的利润增长。
于本年度,中国宏观经济复苏保持平稳有序,二零二四年国
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然而,越广泛
的不确定性削弱了消费者信心,消费者采购时更谨慎及看重
价值,抑制了整体零售势头。为此,本集团强化行之有效的
策略,以提升市场关联性及我们的品牌竞争力。我们的管理
团队制定具有凝聚力的品牌策略,专注于透过产品质、有
针对性的行销和高影响力的促销活动来提供卓越的价值。
我们进一步透过强化整合电商技术及全渠道基建来扩大我们
的数码化生态系统,提供更个人化及在地化的购物体验。除
了加入广受欢迎、传统平台如「唯品会」、「天猫」及「京东」的
主要线上购物活动,本集团亦利用带有社群媒体功能如「微信
视频号」和「抖音」等创新销售渠道的快速增长。尤其是我们的
直播及社交营商策略带来数倍的收入增长并加强与消费者的
互动。该等数码化举措使我们能够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消费
趋势并在快速发展的电商领域中掌握新兴机会。
与此同时,我们不断努力简化整个营运流程并优化库存水
平,本集团实现提升销售效率及改善盈利能力。于本年度,
我们的零售分部的营运溢利为港币9,600,000元(二零二四
年:港币8,500,000元)。
展望
当人工智能急速发展为各行各业释放新可能,最近美国贸易
及关税政策前所未有地干预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削弱消费者
意欲,并形成全球及行业前景的高度不确定性。
由于任何企业都无法避免当前宏观经济逆境的影响,本集团
不断透过增强核心能力、加强客户关系和策略性地拓展美国
以外的市场来完善业务模式,并满足新兴市场的需求。我们
在中国和越南的双基地制造模式能够实现灵活的策略调整,
同时保持产品的品质、合规性和交付完整性。我们将加强越
南当地采购网络,并继续专注于严格的成本控制、优化资源
及提升营运效率。
在国际方面,我们将加强亚太区(特别是日本及澳洲)及欧洲
业务发展,该等地区对灵活、高品质制造解决方案的需求持
续上升。同时,我们将积极参与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全球贸易
展览会,借此提升新客户开发成效,以推动未来发展。
在国内方面,我们将继续发掘大中华区市场的增长机会。中
国政府旨在促进国内消费的政策正在为本土品牌注入新的发
展动力。BETU策略性地顺应这些趋势,专注于为城市消费者
提供实用且时尚前卫的服装。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改进数码化优先的零售模式,优先发
展直播及社交商务作为主要互动及销售渠道,此等些管道已
被证明在推动有针对性的高转换率增长方面非常有效。
以卓越的设计和优质的生产质量为稳固的基础,我们将国内
生产和销售能力重新定位,转向更高的利润率及增值的服
务,例如设计和垂直整合及头尾连接的解决方案。这些策略
性的提升将有助于提高利润率,深化客户合作伙伴关系,并
增强我们的差异化竞争。
虽然预计短期市场的波动持续,但本集团的策略转型、以客
为主的文化以及适应性强的商业模式加强了我们应对未来挑
战的韧性,从而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增长。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9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资本开支
本年度本集团资本开支为港币3,100,000元,而去年同期为港
币2,100,000元。有关资本开支主要为本集团定期更换及升级
生产设施,以及租契物业装置。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本集团整个年度继续审慎管理财务,维持稳健的财务状
况。本集团执行严谨的营运资金管理及有效部署现金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水平录得港币
240,500,000元(其中港币104,000,000元为已抵押银行存
款),而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269,300,000
元(其中港币101,100,000元为已抵押银行存款)。大部分银
行结余为存放于主要银行的美元、港元及人民币的短期存
款。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总额
为港币74,100,000元(均为短期银行借贷,主要以人民币、
美元及港元列值),而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
51,400,000元。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无固定利率借贷。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比率(银行借贷总额除以权益
总额)为19.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总额约为港币
31,3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32,800,000元)的若干楼宇
已被抵押,作为本集团所获一般银行融资的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撇除已抵押予银行以取得本集
团一般银行融资的已抵押银行存款港币104,000,000元,本
集团的现金结余净额为港币62,500,000元,而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则为港币116,800,000元。
本集团认为,考虑到目前的银行融资以及偿还银行借贷的责
任后,须继续保留足够资金以于到期时履行业务的财务责
任,支持业务增长并为未来投资融资。
财务政策
本集团继续采取一贯的审慎政策以对冲其核心业务相关之汇
率及利率风险。收入及成本以人民币、美元、港元、越南盾
及欧罗列值。本集团认为外汇风险不高,因为本集团会考虑
涉及与外地企业订立之买卖合约条款之外汇影响以及于适当
时订立远期合约对冲风险。
外汇风险
由于大部分销售、采购、资产及负债乃以美元、人民币及越
南盾列值,本集团存在货币风险。因此,本集团承受该等美
元、人民币及越南盾引致的外汇风险。由于港元与美元挂
钩,本集团认为有关的外汇风险甚微,而人民币及越南盾兑
美元及港元升值或贬值可能会对本集团业绩造成影响。
本集团定期检讨本集团之净外汇风险以管理其外汇风险,并
于必要时订立货币对冲安排,借此减低汇率波动之影响。本
集团将继续评估其外汇风险,并于适当时采取行动。
利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因计息借贷承受利率风险。浮息借贷令本集团存
在现金流利率风险。本集团定期监察其利率风险,以确保并
无过度重大利率波动风险,并将于必要时考虑采取适当措
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冲等。
人力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聘用约
1,500名员工。本集团根据其核心企业价值及战略目标聘用、
激励、挽留及奖励致力于发展其事业的优秀员工。本集团提
供职业发展机会、透过赋权提供工作满足感、和谐的团队合
作及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本年度本集团的雇员福利支出总额,包括董事酬金,为港币
136,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27,300,000元)。雇员
薪酬乃参考市场条款以及个别雇员的表现、资历及经验而厘
定。除基本薪金外,表现优异的雇员亦会获发年终酌情花
红,以吸引及挽留合资格雇员为本集团效力。
诉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涉及一项诉讼,有关详
情载于综合账项附注33。
企业管治报告书
93二零二五年报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的董事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努力实现健全和完善的企业管
治守则,他们将继续行使具领导力、正直和正确的判断,以
透明和负责任的方式为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行事。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是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
(「守则」)之原则及守则条文为依据。董事会认为,于截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则之所有
守则条文。
A. 董事
A.1 董事会
董事会主要负责制定长期企业战略、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管
理表现及评估董事会定期设定的目标的实现情况。董事会代
表股东决定本集团的整体战略及监察本集团的表现,而公司
管理层负责本集团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营运。
董事会定期开会,并根据守则每年举行最少四次会议,大约
编定为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在编定会期的会议之间,会定
期提供有关本集团表现的每月更新报告予董事。有需要时,
董事会举行额外的会议。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董事会举行了六次董事会议,本公司举行了一次
股东大会(即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
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各董事出席董事会议及二零二四
年股东周年大会之出席纪录如下:
董事姓名
二零二四年
股东周年大会
出席次数
董事会议
出席次数
董孝文先生1/16/6
董重文先生1/16/6
董伟文先生1/16/6
张宗琪先生1/16/6
阮祺乐先生1/16/6
余永生先生1/16/6
李笑媚女士1/16/6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荣休)
1/12/3
为使董事有机会提出议事项目,定期董事会议通知一般会
于最少十四日前发出予各董事。而各董事可取得公司秘书之
意见及服务,以确保遵守董事会之程序及一切适用规则与法
规。会议纪录可供任何董事先给予合理通知下查阅。董事
会及其辖下委员会之会议纪录须详细记录彼等审议事项所考
虑事项及达致的决定。董事会议纪录之草稿会于董事会举
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发给各董事,供彼等表达意见,再寄发
最终定稿作彼等纪录之用。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及适时地获得所有本集团之资料,倘若任
何董事认为有需要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可提出要求而费用则
由本公司承担。倘某主要股东或董事在董事会将行审议之事
宜上有重大利益冲突,该事宜将会根据适用规则及法规处
理,而在适当之情况下,亦会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处理有关
事宜。
本公司已为董事和管理人员投保适当的责任保险以承担企业
活动产生的责任。保障范围会每年检讨。
A.2 主席、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
目前,本公司之主席、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之职位由不同人
士担任,董孝文先生为主席,董重文先生为副主席,而董伟
文先生则为董事总经理。主席负责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建
立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并领导董事会与本公司向公司
目标迈进。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履行主席职责及责任,管理
职场多元化事务及日常运作。董事总经理则负责有效执行董
事会采纳之整体策略与政策。
在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及公司秘书之协助下,主席致力确保
所有董事均及时知悉董事会议当前事项,并且及时获得充
分及可靠之资料。除定期召开之董事会议外,主席与独立
非执行董事在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下,每年至少举行一
次会议。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94
企业管治报告书
A.3 董事会组成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于本年报日期,董
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董孝文先生(主席)
董重文先生(副主席)
董伟文先生(董事总经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宗琪先生
阮祺乐先生
余永生先生
李笑媚女士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
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第106(B)条,丘铭剑先生已年满85岁,
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退任董事会独立非
执行董事。
董事名单(按类别划分)已根据上市规则于本公司刊发的所有
公司通讯以及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披露。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
之年度确认书确认其本身之独立性。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皆
仍然被认为是独立的。
有关董事会成员之间关系之资料,载于本年报「董事会报告
书」第101至108页。
A.4 委任、重选及罢免
本公司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
任之任期为三年。
根据守则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
董事)均须每三年轮值退任。董事会之组成将会定期检讨,以
确保其具备本公司业务所需之恰当专业知识、技巧及经验领
域。董事之简介载于第104页。
A.5 董事责任
本公司经常向董事提供有关监管规定与本公司业务活动及发
展之最新资料,以助彼等履行职责。透过定期参加董事会
议,各董事可密切跟进本公司之举动、业务活动及发展。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本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之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均确
认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个年度一直遵
守标准守则所载的标准。董事会亦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有关
雇员买卖本公司证券之指引。
董事于接受委任时已向本公司披露(并于其后不时披露)其
于公众公司或组织担任职位的数目及性质,以及其他重大承
担,以及其担任有关职务所涉及的时间。
本公司已不时为董事提供有关上市公司董事的角色、职能与
职责之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之相
关读物及讲座。出席有关课题的外界简报环节╱研讨会╱网
络直播╱会议╱论坛╱线上培训╱阅读亦计算为持续专业发
展(「持续专业发展」)培训。
董事已向本公司提供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内接受持续专业发展培训之纪录,而董事所接受的持续专业
发展培训所涉及之范围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
法律、规管
及企业管治
董事的角色、
职能及职责
执行董事:
董孝文先生✓
董重文先生✓
董伟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宗琪先生✓
阮祺乐先生✓
余永生先生✓
李笑媚女士✓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荣休)
✓
95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书
A.6 资料提供及使用
董事会定期会议之议程及相关董事会文件全部会于拟定开会
日期前最少三日向全体董事寄发。
管理层有责任于适当时候向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提供充足资
料,以便成员在知情之情况下作出决定。董事亦可自行及独
自向本公司之管理人员索取管理层所主动提供以外资料,并
在有需要时作出进一步查询。
A.7 独立观点政策
为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意见,本公司须拥有至少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并已根据守则采纳一项政策(「独立观点政策」)。
根据独立观点政策,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其中包括):
- 时刻掌握有关本公司业务的最新信息,参与监察本公司
在实现既定企业目的及目标的表现,并监督相关汇报;
- 在涉及策略、政策、公司表现、问责性、资源、主要委
任及操守准则等事宜上,提供独立的意见,以及协助审
阅董事会的部分主要决策及本公司有关企业目标的表
现,并监督相关汇报;
- 在出现潜在利益冲突时发挥牵头引导作用;及
- 应邀担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其他
董事会的管治委员会成员。
根据独立观点政策,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分配足够的时间来履
行其职责,因此,除非肯定自己可投入足够的时间及精力处
理有关工作,否则不应贸然接受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命。同
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应确保自
己可向每个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投入充足的时间及足够的
关注。此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至少每年与董事会的主席举
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董事会每年检讨独立观
点政策及其实施和有效性。
B. 董事会权力的转授
B.1 管理功能
执行董事根据各自之专业知识范畴负责不同业务与职能分
支。董事会在主席领导下负责订立整体企业策略、监督其执
行、监察本集团营运及财务之表现,以及批准重要或重大事
宜,并确保良好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在管理
人员各员之支持下,副主席及董事总经理则负责有效执行董
事会之决定及本集团之日常运作。
B.2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已成立,以监察本公
司事务之特定范畴。各委员会均有特定书面职权范围清楚说
明各委员会的权限及职责。
B.3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授权其履行企业管治职能之责任予审核委员会。具体
职权范围载于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内,而相关职责包括以下
各项:
- 制订及检讨本公司在企业管治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并向董
事会作出建议;
-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
展;
-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
常规;
- 制订、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
手册(如有);及
- 检讨本公司遵守准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书内的披
露。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96
企业管治报告书
C. 提名委员会
董孝文先生目前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其他成员为张宗琪先生
及阮祺乐先生,二人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随丘铭剑先生荣休后,彼亦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时不再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 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
司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 物色及提名潜在董事人选;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就董事委任或重选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 检讨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多元化政策」)及董
事会为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制定的可计量目标
及监察达标进度;及
- 检讨提名董事的政策(「提名政策」),包括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程序以及遴选及推荐的流程及准则。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其职权范围的全文于本
公司网站(w.tungtex.com)及联交所网站可供查阅。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当中订明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的方向。根据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
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素质裨益良多。一个真正多元
化的董事会应包括并善用董事于性别、年龄、种族、文化及
教育背景、服务任期、技能、专业经验、地区与行业经验及
其他素质等方面。在厘定董事会成员的最佳组成、委任董事
及续任有关委任时,将考虑上述可计量目标。所有董事会成
员之任命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的裨益。除提名委员会外,董事会每年亦检讨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政策及其实施及有效性。
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不时评估董事会
之架构、人数及组成,以确保董事会具有本集团业务所需之
恰当技巧、知识与经验领域。
董事会对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组成的
多元化感到满意。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中有一名女性董
事,为李笑媚女士。除了董事会多元化之外,公司还认同员
工多元化的重要性。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员工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24.5%和75.5%。
本集团认为上述性别比例适合促进性别平等及纺织时尚行业
业务发展。
本公司已采纳提名政策,就有关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
事宜提供指引以及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决定董事会之
架构、人数及组成。
提名委员会考虑董事候选人之遴选准则包括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所列之特质、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之要求、候选人
投入充足的时间去履行其对本公司之职责以及提名委员会按
照个别情况而认为恰当及相关的其他准则。
已获确定的候选人需提供其个人履历和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
文件予提名委员会审阅核查。任何董事的提名将由提名委员
会商讨,在根据以上遴选准则考虑适合担任董事职位的候选
人后,提名委员会将会向董事会提出委任之建议。经审慎考
虑后,董事会继而确认委任有关人士为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
或为新增董事会成员及推荐有关人士于股东大会上参选。
在考虑建议重选之董事会成员人选时,提名委员会考虑其
个人履历、会议出席纪录、公司事务的参与程度及表现是否
符合公司的目标和策略。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之建议向
本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载有股东大会上重
选连任之退任董事所需资料的通函会根据上市规则发送予股
东。
97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书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两次
会议,有关出席纪录如下:
成 员姓名出席次数
董孝文先生(主席)2/2
张宗琪先生2/2
阮祺乐先生2/2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
1/2
以下为提名委员会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的
工作概要: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并就本公司策略
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 检讨董事的轮值退任及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
任的董事之重选;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
- 考虑并向董事会建议任命张宗祺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以接替丘先生,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及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名政策和提名委员会职权范
围;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D. 薪酬委员会
目前薪酬委员会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宗祺先生担任主席,其
他成员为执行董事董孝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笑媚女士。
随丘铭剑先生荣休后,彼亦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时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之主席及成员。薪酬委员会成
员张宗琪先生获委任为该会主席以接替丘先生,自二零二四
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及结构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及审阅及批准
上市规则第17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董事酬金之厘
定参考包括其于本公司所承担之职务及责任、其于业界之经
验、现行市况及本集团业绩等。薪酬委员会确保任何董事或
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薪酬。其职权范围全文于本公
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供查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一次
会议,有关出席纪录如下:
成员姓名出席次数
张宗琪先生(主席)1/1
董孝文先生1/1
李笑媚女士1/1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
1/1
薪酬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内的工
作概述如下:
- 审阅所有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的政策及架构;
- 获董事会转授责任,审阅及厘定个别执行董事的薪酬
待遇;及
- 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有关董事之薪酬详情已按个别基准披露,并载于本集团综合
账项附注11。
D.1 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内已付及应付予本集
团高级管理人员成员(董事除外)的薪酬按等级载列如下:
薪酬等级人数
港币500,001元至港币1,000,000元2
港币1,000,001元至港币1,500,000元2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98
企业管治报告书
E. 审核委员会
所有审核委员会成员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阮祺乐先生、
张宗琪先生及李笑媚女士。随丘铭剑先生荣休后,彼亦于二
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
成员。审核委员会由阮祺乐先生担任主席,彼拥有认可会计
专业资格及丰富之核数与会计经验。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能
为监督本集团之财务汇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并审查财务资料及汇报过程、内部审核职能之成效,以及按
适用的准则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是否独立客观及核数程序
是否有效。其职权范围全文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可供
查阅。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三
次会议,有关出席纪录如下:
成员姓名出席次数
阮祺乐先生(主席)3/3
张宗琪先生3/3
李笑媚女士3/3
丘铭剑先生
(自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
2/2
会上,审核委员会分别与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完成
检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
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账目。审核委
员会亦完成检讨本集团之会计原则与常规、上市规则及其他
法规之遵行、财务汇报事宜、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之成
效、内部审核职能、委任外聘核数师及其相关工作范畴,以
及让雇员就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的安排。于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在没有执行
董事及管理层列席之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进行三次会面。
F. 问责及核数
F.1 财务汇报
管理层提供充足解释及资料,让董事会能够在知情之情况下
就其提呈予以通过之财务及其他资料加以评定。
董事确认,彼等有责任提交一份真实及公平反映本集团状况
之财务报表,同时亦须负责确保采纳恰当之会计政策及贯彻
采用,且所作判断及估计乃审慎合理。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乃根据法规定及适用之会计准
则编制。
董事会并无注意到任何可能会严重影响本集团继续长远经营
之能力的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因此,董事会在基于本集
团长远经营之假设下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首要目标乃尽量提升股东价值及维持长远业务稳定
发展。有关本集团表现的讨论与分析、缔造或保存较长远价
值的基础,以及为达成其目标而执行策略的基础,请参阅「管
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汇报责任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F.2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须在整体上负责评估及厘定为达至本集团策略目标而
愿意承担之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及维持有效妥善之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从而保障股东权益及本集团资产。
董事会每年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之有效性,
涵盖整个财政年度一切重要监管层面,包括财务、营运与遵
例管控。董事会亦会每年检讨资源充足度、会计人员资格及
经验、其培训计划及会计预算、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功能。
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制度为识别、评估及管理风险而建立,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风险、业务及策略风险、营运风险、法
律及监管风险。本集团对重大风险维持有系统的评估及优先
处理,并按照重大风险对业务之影响及其出现可能性进行排
序。相关风险持有人及管理层负责制定降低风险措施,监察
该等措施之实施进程,从而管理风险。已识别风险会于风险
登记册记录,并由管理层定期更新及检讨。本集团之内部监
99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书
控制度包括设有一个权限分明之清晰管理架构、保障集团资
产不会遭挪用或窃取、确保会计纪录妥为存置以提供可靠
财务资料作内部或公布之用,并且确保已遵循有关法例及规
则。本集团对管有内幕消息之董事及全体相关雇员亦会发出
确认,以确认其将该等内幕消息保密,直至有关消息公开披
露为止。
本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政策,并定期提醒董事及雇员妥善遵
守有关内幕消息的政策。同时,本公司将不时通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有关监管机构就有关信息披露发布的最新
指引,以便全体董事及时了解最新规定。
就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而言,本集团已采
取合理措施,以:
- ;
i. 禁止管理层及所有雇员未经授权使用机密或内幕消息;
及
i.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的现
行规定,在合理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披露内幕消息。
本集团内部审核职能负责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进行定期、系统性及独立检讨,以向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报
告审计及稽查结果以证制度乃充足及有效。本集团之内部审
核职能每年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并经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同
意进行检讨。为保持独立性,内部审核职能直接向审核委员
会进行汇报,而年度内部审核计划亦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及批
准。审核委员会已经审查内部审核职能之成效并认为其表现
理想。
董事会确认负责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并审查其成
效,该等制度旨在提供合理但非绝对保证不会出现严重失误
或损失,并管控本集团之营运系统以及本集团争取达成业务
目标过程中之失误风险。
透过审核委员会及内部审核职能,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充足及有效,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全面遵循守则所载之风险管理及
内部监控守则条文。
本集团认为定期审阅内部监控系统为董事会监管职能的一部
分。董事会认为就本集团业务的规模、性质及复杂性而言,
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足以确保本集团的有效运
作。年内已进行审阅,董事会认为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有效且足够。
本公司作出安排鼓励雇员就本公司的财务汇报、内部监控或
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
F.3 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酬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付及应付外
聘核数师之酬金载列如下:
提供服务费用
港币千元
核数服务850
核数以外服务(附注)277
附注: 核数以外服务主要包括中期业绩审阅、业绩公告及其他。
G. 与股东的沟通
G.1 有效沟通
为促进与股东的有效沟通,本公司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股
东通讯政策」),为公司与股东之间提供不同的沟通渠道。根
据股东通讯政策,董事会致力透过适时向股东发送本公司中
期及年度报告、通函、通知,以及时有效的方式,向股东提
供清晰及完整的本集团资料,并在公司网站上向股东提供更
多信息。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及各项规定须披露之资料,概于
法例及规例指定限期内发布。年报内之「主席报告书」与「管理
层讨论及分析」等章节,有助股东了解本公司之业务。
股东拥有公司的指定联系人、电子邮件地址和查询热线,并
可随时要求提供公司公开的信息。股东的具体查询及建议也
可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位于本公司香港注册办事处的董事会。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00
企业管治报告书
此外,我们鼓励股东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股
东周年大会」)以提出查询。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
前最少二十一日向股东发出通知。
董事会主席及董事(如适用)或正式任命的代表将在股东周年
大会上回答股东提出的有关本集团业务的问题。公司的外聘
核数师也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会主席(同为提名委员会
主席)、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外聘核数师均有
出席以解答股东提问。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对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感到满意。
G.2 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列明之规定
及程序,持有于股东大会总表决权不少于5%之股东,可向董
事会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要求须述明有待于股东大会上处理
事务之性质,以及以印制形式或以电子形式送交本公司,并
必须经提出人认证。
根据公司条例,持有总表决权不少于2.5%之股东,或不少于
50名于股东周年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视情况而定),可要求
传阅将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出之决议案。
股东可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呈提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公
司,本公司一般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提问。
股东发送上述提问或要求,可邮寄、传真或电邮至:
地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83号东瀛游广场26楼A室
(交予董事会)
传真:2343 9668
电邮:info_hk@tungtex-holdg.com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发送及送达已签署之书面要求、通知或
声明、提问(视情况而定)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其姓名、联络
详情及身份证明,以便确认有效。股东资料可按法例要求予
以披露。股东如须协助,可致电本公司2797 7000。
G.3 以投票方式表决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之详细程序已适当地于二零二四年股东
周年大会开始时解释。
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
上,大会主席将根据上市规则要求对所有决议案以投票方式
进行表决。投票结果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后于本公
司及联交所之网站刊载。
G.4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令本公司股东可分享
本公司之利润,同时保留足够储备及流动资金,以供本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建议或派发股息前考虑的因素包括
营运及财务之表现、流动资金状况、未来业务需要及扩展计
划之营运资金及资本支出需求、股东权益、整体经济状况、
可能对本集团营运及财务之表现有所影响之其他内在及外在
因素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之其他因素。
董事会根据股东批准、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上市规则及其
他适用法例、规则及法规,可酌情决定是否派付股息及股息
的付款方式。董事会将不时审阅股息政策,并拥有绝对及唯
一酌情权更新、更改及修订股息政策。
H. 公司秘书
APEC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提供外聘服务之公司)之
朱沛祺先生(「朱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自二零
二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随朱先生辞任后,本公司的集团财
务总监关淑琪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以接替朱先生,自二零
二四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关淑琪女士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之相关专业培训。
董事会报告书
101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谨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呈览。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
成衣产品,以及成衣产品零售。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
载于综合账项附注20。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销售额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分别占总销售额22%及
52%。本集团之最大供应商及五大供应商所占采购总额分别
为5%及20%。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之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士或据董事
所知而拥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之5%或以上之股东,并无在
本集团五名最大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及本集团
于该日之财务状况载于本年报第112至115页。
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5港仙(二零二四年:每股0.5港仙)。
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该项建议末期股息后,末期股息
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发放予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九日
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四年九月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0.5港仙。
本公司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股东之
储备为累计溢利港币100,213,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
88,450,000元)。
财务摘要
本集团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摘要载于第
166页。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投资物业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投资物业于本年度的变动
分别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16至18。
业务回顾及表现
业务回顾及表现
有关本年度内本集团业务的回顾及本集团表现的探讨和分
析,以及有关财务主要表现指标的分析分别载列于本年报第
86页的主席报告书及第87至92页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此等
章节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书一部份。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除主席报告书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提述事宜以外,本公司根
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须予披露所面对的主要风险
及不明朗因素如下。
1. 经济气候及个别市场表现
经济条件对消费者信心和购买习惯的影响会影响本集团的销
售和业绩。地区市场的经济增长或衰退及关税不确定性对消
费者的成衣消费造成的影响亦影响我们的业务。本集团继续
实施策略,以发展和加强不同的地区市场的渗透,从而减少
对特定市场的依赖。
2. 关键人物流失或无法吸引及挽留人才
缺乏适当技术和富经验的资源,可能会阻延本集团实现策略
目标。经常检讨招聘和挽留人才的做法、薪酬待遇和管理团
队内的继任计划降低了关键人员流失的风险。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02
董事会报告书
3. 客户的信贷风险
由本集团承担已将会因交易方未能履行责任造成财务损失之
最高信贷风险乃因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呈列已确认财务资产之
账面值产生。
为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之管理层已委派一组人员负责厘定
信贷限额、信贷审批及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
收回逾期未付债项。本集团仅会在审慎评估客户之财政状况
及信贷纪录后增加客户之信贷额。产品信贷销售会提供予具
有良好信贷纪录之客户。此外,本集团会于报告期末检讨债
项之可收回款额,以确保就不可收回款额作出足够之减值亏
损。
客户的信贷风险详情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35(b)。
4. 流动资金风险
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会监察及保持管理层视为足够
水平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拨付本集团营运所需及减低现
金流量波动之影响。管理层会监察银行借贷之使用情况,确
保遵守相关贷款契诺。
流动资金风险详情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35(b)。
5. 货币风险
本集团因有外币交易以及外币借贷,以致本集团承受外币折
算风险。
本集团管理及监察外汇风险,以确保及时及有效地采取适当
措施。本集团于适当时订立外币远期合约对冲风险。
货币风险详情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35(b)。
6.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浮息银行结存及银行借贷
有关。本集团之政策是维持其银行结存及银行借贷于浮动利
率以减少公平值利率风险。管理层监控利率风险,并将在有
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波动。
利率风险详情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35(b)。
遵守相关法例及规例
本集团致力达致高环保水平,在业务发展期间符合相关法例
及规例的要求。本集团已就(其中包括)资料披露及企业管治
遵守公司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
市规则(「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规
定。本集团已采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本集团亦严格遵守有关雇佣、人权、劳工权
益、供应链管理、产品责任及反贪的法规,符合我们的权益
者(包括股东、客户、雇员、供应商、债权人、银行家、监管
机构及普罗大众)的利益。
本集团的环保政策及效益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的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2编制的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刊发。
103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权益者参与
本集团定期收集及了解我们的客户、雇员、供应商及其他权
益者的意见。这种沟通为我们的业务提供了宝贵的反馈意
见,并协助我们了解权益者的需求并评估充分利用我们的资
源和专业知识的最佳方法,有助未来的业务和社区发展。
本集团过去一年已采取措施确保我们以负责任的态度经营业
务,并符合我们的客户及供应商的利益,例如本集团会高度
重视品质以提升客户对产品及服务的满意度,以及公平向供
应商进行采购。与客户及供应商的主要关系详载于本公司的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公司与雇员的关系记述分别载于本年报第87至92页的管理
层讨论及分析及本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股本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本变动详情
载列于综合账项附注29。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并无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赎回本
公司任何上市证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或出售任
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获准许弥偿条文
于本财政年度内及截至本董事会报告书日期为止,本公司按
有关法规的允许,备有以本公司董事(包括前董事)为受益人
的弥偿条文。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级职员可能面对因企业
活动产生之法律诉讼,作适当之投保安排。
董事
本年度内及截至本董事会报告书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董孝文先生(主席)
董重文先生(副主席)
董伟文先生(董事总经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宗琪先生
阮祺乐先生
余永生先生
李笑媚女士
丘铭剑先生(附注)
附注: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06(B)条,丘铭剑先生已年满85岁,已于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荣休,退任董事。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97(A)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
上,当时在任董事(该等董事并非为章程细则第100条之条文
所适用者)人数中三分之一,或如彼等之人数并非为三或三之
倍数,则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人数,须轮值退任,但
每名董事(包括彼等具有指定任期,或担任主席或董事总经理
职务之董事)必须最少每三年或联交所不时指定之其他期间轮
值退任一次。因此,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董孝文先生、张
宗琪先生及余永生先生轮值退任,彼等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
连任。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并无与本公司或其
任何附属公司签订在一年内不可由本集团终止而不须支付赔
偿(法定赔偿除外)之尚未届满服务合约。
附属公司董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一
日起至本董事会报告书日期止期间在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会
就任的全体董事名称可于本公司网站查阅。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04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执行董事
董孝文
主席
提名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成员
50岁,于二零年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二年获晋升为
助理董事。董先生分别于二零一零年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二
零一八年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彼亦于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
担任董事。彼持有Simon Fraser University经济学文学士学位
及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工程商业管理学硕士学位。董
先生现为香港制衣业总商会董。彼亦获国际可持续发展协
进会授予环境、社会及管治认证规划师资格。
董先生为董华荣先生及王凤莲女士之儿子,其两位合共
拥有本公司主要及控股东Corona Investments Limited
(「Corona」)全部权益。彼为副主席董重文先生之兄长、董事
总经理董伟文先生之堂弟以及本集团成衣产品制造及销售部
门销售总监李嘉褀先生之妻舅。董先生为Corona之董事。
董重文
副主席
48岁,于二零一年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三年获晋升
为助理董事。董先生分别于二零一零年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
二零二一年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彼亦为本集团零售业务
部之董事总经理以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彼持有
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土木工程学工学士学位及University
Colege London资讯科技理学硕士学位。彼为董华荣先生及
王凤莲女士之儿子,其两位合共拥有本公司主要及控股东
Corona全部权益、为董孝文先生之弟、董伟文先生之堂弟以
及李嘉褀先生之妻舅。董先生为Corona之董事。
董伟文
董事总经理
59岁,于一九八年加入本集团,并分别于二零年获委
任为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八年获委任为董事总经理。董先生
亦于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彼持有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工程商业管理证书。彼为董华荣先生之姪儿、董孝
文先生及董重文先生之堂兄以及李嘉褀先生之姻兄。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宗琪
薪酬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69岁,于一九四年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
一九五年获转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一间著名私人恤
衫制造厂之董事,并在制衣行业拥有逾45年经验。彼持有
McGil University理学士学位。
阮祺乐
审核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
50岁,于二零一八年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阮先生为
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彼持有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学士学位、香港理工
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及Monash University商业系统硕士学
位。彼于成衣制造集团拥有9年财务管理及业务发展经验,
及拥有逾15年于专业事务所提供审计及管理咨询等服务经
验。彼现时为专业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
余永生
59岁,于二零二一年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先生持有
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文凭。彼于提供咨询与处理公司
法律事宜及产权转让业务拥有逾25年经验。彼自二零四年
起加入一间法律事务所,现时为法律行政人员。
李笑媚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51岁,于二零二年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女士为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彼持有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工程商业管理学硕士学位。
李女士于制衣业及时装零售业拥有逾20年财务管理、业务
发展及营运经验。彼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零年担任安宁控
股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之财务总裁。于
一九年至二零一六年,彼任职于本公司,最后职位为本
公司集团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彼亦曾任职于一间国际会
计师行约3年。
105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公司秘书
关淑琪
33岁,为本公司的集团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于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加入本公司前,彼曾于多间联交所上市公司工作,
于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方面有超过9年经验。彼为英国特
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英格兰
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员。彼持有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
(ACA)管理学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专业会计硕士学位。
高级管理人员
张瑶珊
54岁,为本公司的集团首席财务官。彼拥有逾20年财务经
验。于二零一六年加入本公司前,彼曾于一间伦敦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担任集团财务总监及曾任职于一间国际会计师行
约5年。彼持有澳洲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ydney商业学
士学位。
李嘉褀
44岁,为本集团成衣产品制造及销售部门销售总监。于二
零一年加入本集团前,彼曾于一间环球贸易公司任职逾4
年。彼于制衣业拥有逾20年经验。彼为董华荣先生之女婿、
董孝文先生及董重文先生之妹夫及董伟文先生之堂妹夫。
Paul Manit Rungtusanatham
57岁,为本集团于越南成衣产品制造部总经理。彼于二零
二三年三月加入本集团,于成衣制造业方面拥有逾30年经
验。彼负责本集团于越南之工厂营运,在服装生产管理及
产品质控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持有泰国Asumption
University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
李淑坚
57岁,为本集团于中国成衣产品制造及销售部总经理。彼于
二零三年加入本集团,于成衣销售及制造业拥有逾30年经
验。彼负责本集团于中国之工厂营运及成衣销售。彼持有香
港理工大学成衣采购营销学进修证书。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
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
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
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该等条文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被视为或当
作持有之权益或淡仓),及已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中,或根据标准守则已知会本
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董事姓名身份
所持╱拥有
权益的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百分比
董孝文实益拥有人1,604,0000.36%
董重文实益拥有人3,052,4000.68%
董伟文实益拥有人360,0000.08%
张宗琪实益拥有人3,844,7600.85%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
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或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
中拥有已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
的登记册中,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
或淡仓。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06
董事会报告书
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安排
除于「购股权计划」所披露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本
年度内任何期间,并无作出任何安排而使本公司任何董事藉
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得利益。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在合约事宜中之权益
除于综合账项附注32「关联人士之披露」所披露外,本公司及
其任何附属公司在本年度结算日或本年度内任何期间,并无
订立任何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而使本公司任何董事或与董
事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而有关披露并不
属于上市规则第14A章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定义。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各执行董事已确认并无从事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存在竞
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
主要股东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列主要股东(本公司董事及最
高行政人员除外)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
向本公司披露,及已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
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中拥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或
淡仓:
于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股东名称身份
所持╱拥有
权益的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
百分比
(附注d)
Corona Investments Limited实益拥有人(附注a)150,059,26833.27%
董华荣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a)150,059,26833.27%
王凤莲女士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a)150,059,26833.27%
Preferable Situation Asets
Limited(「Preferable」)
实益拥有人(附注b)35,778,2007.93%
Member One Limited
(「Member」)
实益拥有人(附注b)25,391,8005.63%
Web David Michael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b)61,170,00013.56%
附注:
(a) 该150,059,268股份由Corona持有。董华荣先生及其配偶王凤莲女士
等额合共拥有Corona全部权益。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他们被视
为于Corona持有150,059,268股份中拥有权益。
(b) 根据Web David Michael、Preferable及Member的权益披露通知,
相关事件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Web David Michael被
视为拥有Preferable及Member合共持有的61,170,000股份权益。
Web David Michael凭借其在Preferable和Member的100%股权,拥有
61,170,000股份权益,占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发
行股份的13.56%。
(c) 于报告日期后:
(i) 根据Web David Michael和Web Karen Ane的权益披露通
知,有关事件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他们合共持有
Preferable和Member 100%的股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他
们被视为合共拥有本公司61,170,000股份权益。
(i) 根据Preferable、Web David Michael及Web Karen Ane的权
益披露通知,有关事件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Preferable
(由Web David Michael及Web Karen Ane合共全资拥有)持
有37,048,200股份,占本公司当日已发行股份8.21%。Web
David Michael及Web Karen Ane被视为同共拥有于Preferable
及Member名下持有合共63,170,000股份权益,占本公司当日
已发行股份14.12%。
107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书
(i) 根据Member的权益披露通知,有关事件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
七日,Member(由Web David Michael及Web Karen Ane合
共全资拥有)持有27,561,800股份,占本公司当日已发行股份
6.11%。
(d) 股权百分比乃根据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数计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451,067,557股。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沿用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将持续有效至二零二八年八月三十
日(即其采纳日期后10年)。
购股权计划之目的是让本公司向经选定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
股权,以激励或酬谢彼等对本集团(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
作出或可能作出的贡献及╱或让本集团(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
司)聘请及提供合资格参与者一个于本公司拥有个人权益之机
会。
在购股权计划条文及上市规则的规限下,董事会可邀请属于
下列任何参与者类别的任何人士接纳购股权:
(i) 本集团任何董事(无论为执行或非执行及无论独立与否)
及任何雇员(无论全职或兼职);
(i) 本公司、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或本集团持
有任何股权之任何实体(「投资个体」)之任何董事(包括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i)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个体之
任何货品或服务供应商;
(iv)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个体之
任何顾客;
(v) 向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个体提供研发或其他
技术支援之任何人士或实体;
(vi)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个体之
任何股东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
投资个体之任何已发行证券之任何持有人;
(vi) 任何董事会认为曾对或将对本集团增长及发展作出贡献
之顾问(专业或其他)、咨询顾问、个人或实体;及
(vi) 透过合营企业、商业结盟或其他业务安排而对本集团之
发展及增长作出或可能作出贡献之任何其他组别或类别
参与者。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因根
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
权获行使而可能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本
公司于购股权计划获采纳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
46,407,755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约
10.29%。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授出
的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
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0%。
于任何12个月期间,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向每
名参与者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
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向本公
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
授出购股权,必须经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
可能成为购股权承授人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倘授出任何
购股权将导致于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因
行使已授予本公司主要股东、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的
任何联系人的所有购股权而发行或将予发行的股份超过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0.1%,且总值(根据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计算)超过港币5,000,000元,则进一步授出购股权须经本公
司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购股权计划项下股份的认购价由董事会厘定,惟不得低于下
列最高者:(a)本公司股份于要约日期(必须为交易日)在联交
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b)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
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平均收市价;
及(c)本公司股份于要约日期的面值。接纳授出购股权时须支
付象征式代价港币1.00元。
参与者可于授出购股权的要约日期起计21日内接纳购股权。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08
董事会报告书
除非董事会另行厘定并于授出购股权的要约中列明,否则根
据购股权计划,于购股权可予行使前毋须达致任何表现目标
或必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
购股权可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期间内行使,惟该期间不得超
过要约日期起计10年。
鉴于上市规则第17章项下规定,购股权仅可根据股份计划规
则及在其允许的情况下授出。就尚未行使购股权而言,将不
会派付股息,亦不会行使投票权。
概无购股权于年内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出、归属、行使、注
销或失效。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尚未行使购股权。
管理合约
本年度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业务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或
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确认书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作
出之独立性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
均为独立人士。
企业管治
于整个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
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
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之进一步详情已载于本年报第93至100
页「企业管治报告书」内。
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酬金之厘定参考包括其于本公司所承担之职务及
责任、其于业界之经验、现行市况及本集团业绩等。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对董事及合资格雇员(如适
用)之奖励。
足够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公开索取的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在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全年内及发行本年报前之最后实
际可行日期一直维持足够公众持股量,即上市规则所订之不
少于25%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捐款
本年度内,本集团之慈善及其他捐款约港币21,000元。
核数师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德
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博」)所审核,其会于本公司应
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意
重选连任。续聘德博为本公司核数师之决议案,将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提呈。
承董事会命
主席
董孝文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致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意见的基础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112至165页之同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 得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 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 下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 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 综合损益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 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 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账项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 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 资料及其他解释资料。 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 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 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 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 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妥善编制。 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 提供单独的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处理 存货估值 我们与存货估值有关的程序包括: 我们识别存货估值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因为估计存货拨备 • 了解管理层如何估计存货拨备; 时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及估计。 • 参考账龄分析及关于当前市场趋势、随后的销售和存货 在厘定存货拨备时,管理层考虑账龄分析、当前市场趋势、 使用情况的信息来评估管理层对厘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及 并参考随后销售或使用的信息对在市场上不再受欢迎的陈旧 存货拨备估计是否合理; 及滞销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 • 抽样检查原始文件,测试存货账龄分析及有关存货随后 如综合账项附注22所披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销售或使用的信息;及 存货账面值为港币105,881,000 元(二零二四年:港币 99,643,000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通过比较过往作出的拨备,相对涉及之实际售价及实际 存货拨备港币540,000元(二零二四年:拨回存货拨备港币 亏损,以评估管理层于过往年度估计存货拨备之准确 3,921,000元)已被确认。 性。 二零二五年年报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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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110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对关键审计事项进行处理
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
我们识别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
置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因为其对综合财务
报表而言属重大及厘定可收回金额时涉及管理层作出高度判
断。
如综合账项附注16所披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及租契物业装置之账面
值为港币4,775,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4,180,000元)。
如综合账项附注17所披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为港币6,769,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
10,670,000元)。
计算可收回金额要求 贵集团管理层估计该等资产之公平值
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中价值之较高者。管理层于报告期末通过
估计该等资产各自的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中价值以厘定
将该等资产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所需的减值金额,从而覆核
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及使用
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根据管理层评估,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并无为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
物业装置及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亏损。
我们与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
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有关的程序包括:
- 、家私、装置及设
备、租契物业装置及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评估;
- 、家私、装置及设备、租
契物业装置及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所作评估;
- 、家私、装置及设备、
租契物业装置及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之准确性;及
- ,包括市场现有
资料的任何变化及资产的实际售价等,评估管理层过往
评估之准确性。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
的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书。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
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
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
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
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编制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
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监控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长远经营的
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长远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
用长远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
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汇报过程。
独立核数师报告书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 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 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按照《香港公司 • 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讯获取充足及适 条例》第405条的规定仅向全体股东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 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 师报告书。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书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 责 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 们并不就本报告书之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或债 承担全部责任。 务。合理保证是高水准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 则》进行的审计,在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能被发现。错误陈述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层沟通了已计划的审计范围、时 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累计起来 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监 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因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 控的任何重大缺陷。 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我们还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 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 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 相关的防范措施。 •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 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那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 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 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 数师报告书中阐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监控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 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书 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则 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决定不应在报告书中沟通该事项。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监控,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书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黄浩峰。 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监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 对董事采用长远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 德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 执业会计师 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长远经营能 黄浩峰 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 执业证书编号:P07542 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书中提呈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 香港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书日止所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 集团不能长远经营。 二零二五年年报 111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547,205) |
122,245 |
10,621 |
(38) |
387 |
(65,827) |
(73,399) |
(3,814) |
(47) |
(9,872) |
(1,198) |
(11,070) |
(9,931) |
(1,139) |
(11,070) |
(2.2)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营业额5,6516,783
销售成本(410,964)
毛利105,819
其他收入及收益712,978
财务资产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净额91,019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182,287
分销开支(55,307)
行政开支(76,798)
融资成本8(3,326)
占联营公司(亏损)╱溢利1918
除税前亏损10(13,310)
税项开支13(679)
本年度亏损(13,989)
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12,796)
非控股权益(1,193)
(13,989)
每股亏损
基本及摊薄(港仙)15(2.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亏损 (11,070) (13,989)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其后可能重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外地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本年度产生之汇兑差额 446 (2,446) 不会重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重估自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投资物业之物业产生之收益 4,507 –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4,953 (2,446)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6,117) (16,435) 应占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4,978) (15,242) 非控股权益 (1,139) (1,193) (6,117) (16,435) 二零二五年年报 113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1,070) |
446 |
4,507 |
4,953 |
(6,117) |
(4,978) |
(1,139) |
(6,117)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3,022 |
44,101 |
6,769 |
404 |
84,296 |
105,881 |
122,000 |
103,964 |
136,583 |
468,428 |
86,978 |
10,905 |
1,771 |
47 |
473 |
74,071 |
174,245 |
294,183 |
378,479 |
385 |
389 |
774 |
377,705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1828,017
物业、厂房及设备1645,817
使用权资产1710,670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19451
84,955
流动资产
存货2299,643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23103,896
已抵押银行存款24101,114
银行结存及现金24168,162
472,815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25107,785
合约负债265,076
租赁负债274,661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应付税项891
银行借贷2851,392
169,805
流动资产净值303,010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87,965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71,523
递延税项负债21365
1,888
386,077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9 254,112 254,112 储备 138,083 145,31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392,195 399,428 非控股权益 (14,490) (13,351) 377,705 386,077 第112至165页之综合财务报表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由董事会核准及批准刊登,并由以下董事代表签署: 董重文 董伟文 董事 董事 二零二五年年报 115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54,112 |
138,083 |
392,195 |
(14,490) |
377,705 |
254,112 | 20,230 | 3,966 | (18,680) | 139,800 | 399,428 | (13,351) | 386,077 |
---|---|---|---|---|---|---|---|
– | – | – | – | (9,931) | (9,931) | (1,139) | (11,070) |
– | – | – | 446 | – | 446 | – | 446 |
– | 4,507 | – | – | – | 4,507 | – | 4,507 |
– | 4,507 | – | 446 | (9,931) | (4,978) | (1,139) | (6,117) |
– | – | 127 | – | (127) | – | – | – |
– | – | – | – | (2,255) | (2,255) | – | (2,255) |
254,112 | 24,737 | 4,093 | (18,234) | 127,487 | 392,195 | (14,490) | 377,705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物业
重估储备法定储备汇兑储备累计溢利总额非控股权益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附注i)(附注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54,11220,2303,676(16,234)155,141416,925(12,158)404,767
本年度亏损–(12,796)(12,796)(1,193)(13,989)
换算外地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2,446)–(2,446)–(2,446)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2,446)(12,796)(15,242)(1,193)(16,435)
转拨至法定储备–290–(290)–
确认为派发之股息(附注14)–(2,255)(2,255)–(2,2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本年度亏损
换算外地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重估自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
投资物业之物业产生之收益
本年度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转拨至法定储备
确认为派发之股息(附注1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i) 物业重估储备指从物业、厂房及设备转拨至投资物业之物业的账面净值与扣除递延税项后(如适用)的公平值之间的差额。
(i) 法定储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成立之附属公司根据相关中国法律之除税后溢利转拨的金额,直至中国法定储备达到该附属公司注册资本之
50%为止。该法定储备只可用作抵销累计亏损或增加资本之用。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 (9,872) (13,310) 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4,266 6,631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 4,643 4,914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 (387) (2,287) 融资成本 3,814 3,326 财务资产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净额 38 (1,019) 出售╱报废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7 15 终止租赁收益 – (9) 存货拨备╱(拨回拨备) 540 (3,921) 利息收入 (6,257) (8,043) 占联营公司亏损╱(溢利) 47 (18)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161) (13,721) 存货增加 (8,078) (32,357)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增加)╱减少 (19,142) 2,875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减少)╱增加 (18,337) 30,008 合约负债增加╱(减少) 5,969 (265)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增加╱(减少) 47 (158) 经营动用之现金 (42,702) (13,618) 已缴香港利得税 (1,406) (3,997) 已缴其他司法地区之税项 (186) (93) 经营活动动用现金净额 (44,294) (17,708) 投资活动 提取已抵押银行存款 38,800 10,000 已收利息 6,594 7,66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133 103 已付使用权资产按金 – (137)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3,122) (2,055) 存置已抵押银行存款 (41,650) (410)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755 15,161 二零二五年年报 117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9,872) |
4,266 |
4,643 |
(387) |
3,814 |
38 |
7 |
– |
540 |
(6,257) |
47 |
(3,161) |
(8,078) |
(19,142) |
(18,337) |
5,969 |
47 |
(42,702) |
(1,406) |
(186) |
(44,294) |
38,800 |
6,594 |
133 |
– |
(3,122) |
(41,650) |
755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29,706 |
(2,255) |
(3,623) |
(5,184) |
(206,381) |
12,263 |
(31,276) |
168,162 |
(303) |
136,583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融资活动
新筹集之银行贷款166,013
已付股息(2,255)
已付利息(2,981)
偿还租赁负债(包括相关利息)(5,093)
偿还银行贷款(169,087)
融资活动所得╱(动用)现金净额(13,4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15,950)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4,620
外汇率变动之影响(508)
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相等于银行结存及现金168,162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简介 本公司为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及 主要营运地点于本年报公司资料部份内披露。 本公司的营运货币为美元。由于本公司乃香港上市,为方便股东,本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载于附注20。 2. 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应用 本年度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有关修订本就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对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之相关修订 (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 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概 无重大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之修订本2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册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4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 财务报表的呈列-借款人对包含可随时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 贷款的分类3 1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2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3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4 于待厘定的日期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二零二五年年报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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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2. 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应用(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
表列报」,并引入新的要求,将有助加强对同类型实体财务表
现的可比性,以及为财务报表用者提供更相关及更具透明度
的信息。尽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影响财务报表账
项的确认或计量,但预计会对呈列和披露带来广泛的影响。
除上述有关呈列和披露的改变外,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
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
香港公司条例编制。
综合财务报告乃采用历史成本法编制,惟如以下之会计政策
所阐释,若干物业及金融工具乃按公平价值计算。
历史成本一般按货品及服务交易规定的代价之公平值为基准。
公平值乃市场参与者间于计量日期进行之有序交易中,出售
资产所收取或转让负债所支付之价格,不论该价格乃可直接
观察或以其他估值技术估计。于估计一项资产或负债之公平
值时,本集团考虑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为该资产或负债进
行定价时将会考虑之特征。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计量及╱
或披露之公平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惟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2号「股份付款」范围内之以股份为基础之支付交易、根
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列账的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平值类似惟并非公平值之计
量(例如香港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内之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
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内之使用
中价值)除外。
非财务资产的公平值计量考虑了市场参与者使用其最高和最
好的方法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将其出售予另一使用其最
高和最好的方法的市场参与者。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之输入
数据可观察程度及公平值计量之输入数据对其整体之重要性
分类为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详情如下:
• 第一级输入数据为实体于计量日期可取得之相同资产或
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 第二级输入数据为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之输
入数据,包括于第一级内之报价除外;及
- 。
综合账目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之实
体之财务报表。取得控制权指本公司:
- ;
- ;及
- 。
倘事实及情况反映上文所列三项控制因素其中一项或多项改
变,则本公司将重估是否仍然控制被投资方。
当本集团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将综合该附属公司的
账目;当本集团失去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则不再综合其
账目。具体而言,年内所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支
出,将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计入综合损益表,直至本
集团不再控制该附属公司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内每项,需分配予本公司拥有人及予非
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益总额,需分配予本公司拥有
人及予非控股权益,纵使非控股权益出现赤字余额。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本集团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于联营公司的权益可能减 值。当存在任何客观证据时,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将 综合账目基准(续) 投资(包括商誉)的全部账面值作为一项单独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方法是将其可收回金额(使用中价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 如有需要,本集团会对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使其 两者的较高者)与其账面值进行比较。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不 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使用之会计政策一致。 会分配至构成投资账面值的一部分的任何资产(包括商誉)。 倘该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随后增加,则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 所有在集团内公司之间的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 号确认该减值亏损的任何拨回。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之交易有关之现金流量于综合账目时悉 数对销。 当本集团不再对联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时,将其以出售被投 资方全部权益列账,由此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权益分开呈列,指现时拥有权 当本集团保留前联营公司的权益,且保留权益为香港财务报 权益赋予持有人权利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资产 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范围内 净值。 的金融资产时,本集团按该日的公平值计量保留权益,并在 首次确认时将公平值视为其公平值。联营公司的账面值与任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何保留权益的公平值以及出售联营公司相关权益的任何所得 款项的差额,包含在出售联营公司的收益或亏损的厘定过程 联营公司为本集团对其拥有重大影响的实体。重大影响是指 中。此外,本集团按照该联营公司直接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 参与被投资方财务及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但并非控制或共 时所需的相同基准,对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与该联 同控制该等政策。 营公司相关的所有金额进行列账。因此,倘该联营公司先前 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收益或亏损在出售相关资产或负债 联营公司的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使用权益会计法纳入该等综 时重新分类为损益,则于出售╱出售部分相关联营公司或合 合财务报表。根据权益法,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最初在综合财 营公司后,本集团将收益或亏损由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作为 务状况表中按成本确认,随后进行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在联 重新分类调整)。 营公司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中的份额。当本集团分占联营公 司的亏损超过本集团对该联营公司的权益时(包括实质上成为 当集团实体与本集团联营公司进行交易时,与联营公司交易 本集团于该联营公司投资净额一部分的任何长期权益),本集 所产生的损益仅在与本集团无关的联营公司权益范围内在本 团终止确认其分占的进一步亏损。只有于本集团承担法律或 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 建设性责任或代表联营公司付款的情况下,才会确认额外亏 损。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乃自被投资方成为联营公司当日起按权益 法入账。收购于联营公司之投资时,投资成本超出本集团应 占该被投资方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净额之任何数额 确认为商誉,并计入该投资之账面值。本集团所占之可识 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净额超出投资成本部分,在重新评估 后,即时于投资收购期间于损益内确认。 二零二五年年报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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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账项附注
- (续)
来自客户合同之收入
当(或于)本集团符合履约义务时(即当货品或服务按特定的履
约义务转移并由客户「控制」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指一项明确的货品或服务(或一批货品或服务)或一
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确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控制权按时间转移,而收入经参考完
全达成相关履约义务的进度随时间确认:
• 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同时收取及消耗本集团履约所提供
的利益;
• 本集团的履约创建或增强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控制的资
产;或
- ,而
本集团有强制执行权收取迄今已履约部份的款项。
否则,于客户获得明确货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间点确认收入。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就本集团经已自客户收取的代价(或到期的
代价金额)而向该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的责任。
退款负债
倘本集团预期退还自客户收取的部份或全部代价,将确认退
款负债。
附有退货权的销售
就附有退货权的产品销售而言,本集团确认以下各项:
(a) 按预期本集团有权收取的代价金额确认已转让产品的收
入(因此,将不会就预期退回的产品确认收入);
(b) 退款负债;及
(c) 就其于结算退款负债时自客户收回产品的权利确认资产
(并对销售成本作相应调整)。
委托人与代理人
于另一方涉及向客户提供货品或服务时,本集团会厘定其承
诺的性质是否为一项其自行提供指定货品或服务的履约义务
(即本集团为委托人)还是一项安排由另一方提供该等货品或
服务的履约义务(即本集团为代理人)。
若货品或服务转让予客户前本集团拥有该指定货品或服务之
控制权,本集团为委托人。
租赁
本集团于合约订立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定义评
估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其后出
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分配代价至合约组成部分
对于包含一项租赁组成部分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
组成部分之合约,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之相对单独价格
及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单独价格总额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个租
赁组成部分。
非租赁组成部分根据其相对单独价格与租赁组成部分开。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为12个月或以内且并无包含购买选
择权的零售店舖、办公室及仓库之租赁,本集团应用短期租
赁确认豁免。本集团亦对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短
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之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基准
确认为开支。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付款包括: 租赁(续) •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 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于开始日期使用该指 数或利率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 • 根据残值担保预期应付的金额;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 倘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该选择权的行使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价;及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去所收取的 • 倘租期反映本集团会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则计入终止 任何租赁优惠; 租赁的罚款。 •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不会视乎指数或比率而定之可变租赁款项并无计入租赁负债 及使用权资产计量,并在触发付款之事件或情况出现之期间 • 本集团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恢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 确认为开支。 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状态产生的估 计成本。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就应计利息及租赁款项作出调整。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并就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及对相关使用权 任何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出调整。 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于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之所有权 • 租期有所变动或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化时,相 之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起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折旧。否则, 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 使用权资产以直线法于其预计使用年期及租赁期(以较短者为 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准)内折旧。 • 租赁付款根据残值担保的预计应付的款项变动而导致的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 变动,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初始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 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可退还租赁按金 • 租赁合约被修订,且租赁修订不作为单独的租赁入账。 已付之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及 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步确认时对公平值之调整被视为额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单独列示租赁负债。 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于当日尚未支付之租赁款项之现 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之现值时,倘租赁 隐含之利率无法容易厘定,则本集团使用于租赁开始日期之 增量借款利率。 二零二五年年报 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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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账项附注
- (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修订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将租赁修订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进
行入账:
• 该项修订通过增加使用一项或多项相关资产的权利扩大
了租赁范围;及
- ,增加的金额相当于范围扩大对应的单
独价格,加上按照特定合约的实际情况对单独价格进行
的任何适当调整。
对于不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入账的租赁修订,在修订的生效日
期,本集团根据经修订租赁的租赁期,通过使用经修订贴现
率对经修订租赁款项进行贴现,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以重
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以对租赁负债
进行重新计量。对于包含一项租赁组成部分及一项或多项额
外的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之经修订合约,本集团根据租赁
组成部分之相对单独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单独价格总额
将经修订合约代价分配至各个租赁组成部分。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为出租人之租赁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倘租赁条款
将相关资产拥有权所产生之绝大多数风险及回报转让予承租
人,则合约分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均分类为经营租
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相关租期内按直线法于损益中确认。
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计入租赁资产的
账面值,及有关成本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惟按公
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除外。
分配代价至合约组成部分
当合约同时包含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时,本集团采用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同之收入」(「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将合约中的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
分。非租赁组成部分基于其相对单独售价与租赁组成部分
开。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收取之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
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步确认时对公平值作出之调
整被视为承租人之额外租赁付款。
租赁修订
本集团自修订生效日期起将经营租赁修订入账为新租赁,将
任何与原有租赁有关之预付或应计租赁付款视作新租赁之租
赁付款之一部分。
就本集团依法解除承租人作出具体识别的租赁付款责任(当中
部分租赁付款据合约已到期但未付及部分据合约尚未到期支
付)的租赁优惠而言,本集团透过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下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及终止确认规定,将
已确认的部分入账为经营租赁应收款项(即据合约已到期但未
付的租赁付款),并将租赁修改规定应用于本集团于修订生效
日期尚未确认的已放弃租赁付款(即据合约尚未到期支付的租
赁付款)。
外币折算
于编制集团个别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营运货币以外
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适用汇率换算确
认。于报告日,以外币结算之货币项目均按报告日之适用汇
率重新换算。按公平值列账且按外币结算之非货币项目乃按
厘定公平值当日汇率重新换算。按外币历史成本计算之非货
币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因暂时投资特定借贷以待用于合资格资产而赚取之投资收入 自符合资本化资格之借贷成本中扣除。 外币折算(续) 所有其他之借贷成本均在其产生期间之损益表内确认。 清算及换算货币项目之汇兑差额于产生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惟以下情况除外:应收或应付海外业务之货币项目汇兑差 退休福利成本 额,其结算并无计划及不大可能出现(因此组成部份海外业务 之投资净值),该差额初步于其他全面收入中确认及按出售全 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及国家管理退 部或部份本集团于联营公司之权益时由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 休福利计划为定额供款计划,其付款于雇员提供服务使其有 权获得供款时列作开支扣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海外业务之资产及负债均 按报告期末汇率换算为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即港币),而有关 短期雇员福利 之收入及开支项目乃按年度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期内汇率 出现重大波幅,则于此情况下,将采用交易日期之汇率。所 短期雇员福利于雇员提供服务时按预期将支付福利的未贴现 产生汇兑差额(如有)均确认为其他全面收益,及于汇兑储备 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为开支,除非另有香港财 项下累计权益。 务报告准则作出规定或准许将福利计入资产成本。 在出售一海外业务(即本集团出售一海外业务的所有权益,包 雇员应付福利(例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于扣除任何已 括失去对一家拥有海外业务之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或出售一 支付金额后确认为负债。 家拥有海外业务的联营公司的部份权益而使剩余的权益变为 财务资产)时,该业务权益中所有属于本公司拥有人的累计汇 税项 兑差额皆重分类至损益。 所得税开支指即期与递延所得税开支的总和。 政府补助 现行应课税额乃按年内之应课税溢利计算。由于有收入或支 除非能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政府补助的附带条件且将获得 出于其他年度应课税或可获宽减以及一些毋须课税或不获宽 补助,否则不会确认政府补助。 减之项目,应课税溢利有别于综合损益表内呈报之「除税前亏 损」。本集团之即期税项负债乃按报告期末已实行或大致上已 作为已产生开支或亏损之补偿或为向本集团提供直接财务支 实行之税率计算。 援且并无未来相关成本的与应收的收入有关的政府补助在其 可予收取期间于损益中确认。有关补助于「其他收入及收益」 递延税项乃因综合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账面金额与计算应 项下呈列。 课税溢利的对应税项基准出现差异而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一 般确认所有应课税项目之暂时差异。递延税项资产一般只确 借贷成本 认可于日后用作扣减应课税溢利而获宽减税项之暂时差异。 若因交易中初始确认资产及负债而产生之暂时差异并不影响 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而需相当时期才可作预定用 应课税溢利及会计溢利且于交易时并不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 途或出售,其借贷成本直接归类入该等资产成本,直至该等 可扣减暂时差额,该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将不会确认。此 资产可作预定用途或出售为止。 外,倘暂时差异乃来自商誉之初始确认,则不确认递延税项 负债。 二零二五年年报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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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账项附注
- (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负债须确认因投资附属公司所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
异,如本集团可控制该暂时差异之拨回或该暂时差异于可见
将来都不会拨回则除外。与这些投资相关之可扣减暂时差额
所产生之递延税项资产,仅会就有足够之应课税溢利享用暂
时差额利益并预期于可见将来拨回方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金额应于报告期末再作检讨,其减少之
幅度为应课税溢利并未足够拨回之全部或部份资产。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期于偿还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适
用之税率计算。所根据的税率(及税法)乃于报告期末已颁布
或已动议颁布。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计量反映本集团于报告期末,预期将
要收回或偿还其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的税务后果。
就按公平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的计量而言,该
等物业的账面值乃假定为可透过销售悉数收回,除非此假定
被推翻则作别论。当投资物业为可计提折旧并根据一个业务
模式而持有,而该业务模式之目的为随著时间推移而消耗该
物业所体现之绝大部分经济利益(而非通过出售)时,该假定
即被推翻。
为计量本集团于其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交
易之递延税项,本集团会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归属于使用
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扣减归属于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对租赁
负债及相关资产分别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规
定。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惟以可能
出现应课税溢利以抵销可动用的可扣减暂时差额时予以确认
为限,并就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当拥有法定行使权可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相互抵
销,且其与由同一税务机关向同一应课税实体所征收的所得
税有关,而本集团有意按净额基准清偿即期税项资产及负
债,递延税项资产可与递延税项负债互相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中确认,惟倘递延税项有关之事项在
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被确认之情况下,即期及递延
税项亦会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在评估所得税处理的任何不确定性时,本集团会考虑个别集
团实体在其所得税申报时,相关税务机关是否可能会接受所
使用或提议使用的不确定性税收处理。如果可能,即期及递
延税项厘定与所得税申报的税务处理一致。如果相关税务机
关不太可能接受不确定性税务处理,每个不确定性的影响会
使用最可能的金额或期望值去反映。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用作生产或供应商品或行政用途而持
有之楼宇均按成本值减除其后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后(如
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永久业权土地按成本值减累计减
值亏损(如有)列账。
当本集团就于物业的拥有权益(包括租赁土地及楼宇成分)
付款时,全部代价于租赁土地及楼宇成分之间按初始确认时
的相对公平值的比例分配。
在相关付款可作可靠分配的情况下,入账列为经营租赁的租
赁土地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列为「使用权资产」,惟按
公平值模式分类及入账为投资物业者除外。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权资产之已确认减值亏损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均会审阅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权资 产之账面值,以确定此等资产有否出现减值迹象。倘有任何 倘物业不再作自用而显示其用途已改变,则有关项目成为投 减值亏损迹象出现,相关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会被评估,借以 资物业,该项目(包括归类为使用权资产的相关租赁土地) 厘定减值亏损(倘有)之程度。 账面值与其于转拨当日公平值的任何差额于其他全面收入内 确认,并于物业重估储备中累计。于其后出售或报废该物业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个别估计。 时,相关重估储备将直接转拨至累计溢利。 当无法估计个别资产之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会估计该资产所 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 除永久业权土地及在建中物业外,折旧确认乃按资产之估计 可使用年期以及扣减其残值后,以直线法摊销其成本。预计 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倘能建立合理一致的分配 可使用年期、残值及折旧方法,于报告期末检讨,以使任何 基准,公司资产获分配至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否则会按能建 估计变动之影响,可按预期基准列账。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 立的合理一致分配基准分配至最小的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可 折旧。 收回金额乃就公司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 组别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 当物业、厂房及设备因出售或继续使用该资产不会带来未来 面值进行比较。 经济利益时,该项物业、厂房及设备不再确认。因出售或弃 用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按该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中价值两者之较高 出售收入及其账面值的差额计算)于损益表中确认。 者。评估使用中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税前贴现率 贴现至其现值,而该税前贴现率反映货币时间值及资产(或现 投资物业 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其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未经调整)之现行 市场评估。 投资物业乃持有作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增值之物业。 倘若某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估计低于其账面 投资物业于首次按成本(包括所有直接支出)计量。于首次确 值,则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会被减低至其可收 认后,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算,并作出调整以排除任何预付 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 或应计经营租赁收入。本集团所有按经营租约持有作赚取租 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而言,本集团会将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 金或资本增值之物业权益按公平值模式计量,并按投资物业 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 分类及列账。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于产 司资产的账面值)与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作比较。 生期间的损益表中入账。 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首先分配,以削减任何商誉的账 面值(倘适用),再根据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各资产的 当投资物业出售或投资物业因报废以永久不再使用及预期不 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 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该项投资物业不再确认。因不再确 认该物业而产生之收益或亏损(按该项资产的净出售所得款项 及其账面值的差额计算)于终止确认物业期间的损益表入账。 二零二五年年报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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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账项附注
- (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权资产之已确认减值亏损(续)
资产的账面值不会削减至低于下列最高者:公平值减出售成
本(如可计量)、其使用中价值(如可厘定)及零。已另行分配
至资产的减值亏损数额按比例分配至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
组别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中确认。
倘若确认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
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会被增加至经修订估计可收回金
额,惟增加后的账面金额不得超出倘以往年度并无就该项资
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确认减值亏损原应
厘定的账面金额。减值亏损拨回即时在损益中确认为收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财务状况报表内呈列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 ,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而
导致有关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结余;及
- ,其包括短期(通常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
短)、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不大
的高流动性投资。现金等价物持作满足短期现金承担,
而非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包括上文定义
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扣除须于提出要求时即时偿还并构成
本集团现金管理之一部分之未偿还银行透支。有关透支于综
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短期借款(如适用)。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之较低者入账。成本值
乃用先入先出法计算。可变现净值指存货之估计售价减所有
估计的完成本及销售所需成本。销售所需成本包括因销售
而直接产生的增量成本及本集团因销售而必须承担的非增量
成本。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乃按成本扣除任何确认减值亏损后列于本
公司之财务状况表。
金融工具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乃于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
方时确认。所有以正规途径购买或销售之财务资产均按交易
日期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正规途径购买或销售是指按照相
关市场法规或惯例所确立之时间框架内交付资产之财务资产
购买或销售。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算,惟客户合约所产生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计量除外。因收购或发行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除外)而直
接产生之交易成本,于首次确认时于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
公平值计入或扣除(按适用情况)。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而言,直接产生之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
中确认。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财务资产或财务负债之摊销成本及按有关
期间摊分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之方法。实际利率乃将估计日
后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所有支付或收取构成整体实际利率之
费用及利率差价、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价)按财务资产或
财务负债之预期使用年期,或较短期间(倘合适)实际贴现至
首次确认之账面净值之利率。
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乃按实际利率基准确认。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i)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续)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资产之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 认。利息收入按对财务资产的总账面值应用实际利率的方式 财务资产 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财务资产除外。有关其后出现 信贷减值的财务资产,利息收入自下个报告期起应用实际利 财务资产的分类和其后计量 率法于按摊销成本列账的财务资产确认。倘信贷减值金融工 具的信贷风险有所改善,使财务资产不再需要信贷减值,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自报告期起,通过将实际利率应用于财务资产的总账面金额 来确认利息收入。 • 于业务模式下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持有之财务资 产;及 (i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 • 财务资产之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仅为支 不符合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标准的 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 财务资产均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财务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资产按各报告期末的公平值计量,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 其任何公平值收益或亏损于损益中确认。于损益确认之收益 或亏损净额包括该等财务资产所赚取的任何股息或利息,并 • 于业务模式下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财务资产为目 包括于「其他收入及收益」项目内。 的持有之财务资产;及 • 财务资产之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仅为支 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 所有其他财务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惟倘有关股 本投资既非持作买卖亦非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 并」适用之业务合并中收购方所确认之或然代价,则本集团于 初步确认财务资产当日可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呈 列股本投资之公平值其后变动。 若符合以下项目,则该财务资产分类为持作买卖: • 如所获得的财务资产主要目的为于短期内售出;或 • 该财务资产于首次确认时为集团共同管理的可识别金融 工具组合的一部份,以及存在最近期实际获取短期收益 之模式;或 • 该财务资产为非指定及非实际用作对冲工具的衍生工 具。 此外,本集团可作出不可撤回地指定须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 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之财务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计量,倘如此可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二零二五年年报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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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续)
金融工具(续)
财务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财务资产减
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须进行减值之财务资产(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
其他应收账款、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进行减值评估。
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以
来信贷风险之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相关工具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
违约事件产生的预期信贷亏损。而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则
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十二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产生的
部份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乃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
验进行,并根据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以及于报告
日期对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评估而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就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确认全期预期信
贷亏损。该等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乃就具重大结余的债务人
进行个别评估及╱或使用具有适当分组的设备矩阵进行共同
评估。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按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
亏损拨备,除非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显著增加,则本集
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应否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根
据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或风险显著增加而
进行评估。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比
较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出现违约的风险与该金融工具于初始
确认日期出现违约的风险。作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
可靠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
本或精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尤其是,评估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下列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实际或预期出现重
大恶化;
- ,例如信贷息差
大幅增加,债务人的信贷违约掉期价格大幅上升;
-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预期将
大幅削弱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
- ;
- 、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
动,大幅削弱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本集团假设倘合约付款逾期,则信
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已大幅增加,惟本集团拥有合理可靠
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尽管有上述规定,倘债务工具厘定为于报告日期的信贷风险
偏低,则本集团假设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
无显著增加。倘出现以下情况,则债务工具被厘定为信贷风
险偏低:i)具有低违约风险;i)借款人拥有雄厚实力,可于
短期内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及i)经济及业务状况的长
期不利变动可能但未必会削弱借款人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
任的能力。倘债务工具的内部或外部信贷评级为「投资级别」
(根据国际通用释义),则本集团认为该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
偏低。
本集团定期监察识别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所用标准的效
用,并于适当时修订标准以确保标准能在款项逾期前识别信
贷风险显著增加。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iv) 撇销政策 金融工具(续) 当资料显示对手方处于严重财务困难及无实际收回可能时, 例如当交易对手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本集团撇销财 财务资产(续) 务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后(如适用),已撇销财务资产可能 仍须按本集团收回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活动。撇销构成终止确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财务资产减 认事项。任何其后收回于损益中确认。 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ii) 违约定义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依据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在内部制 的损失程度)及违约敞口的函数。评估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 定或取自外界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大可能悉数向其债权 的依据为过往数据及前瞻性资料。估计预期信贷亏损反映无 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时发生。 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厘定。 (iii) 信贷减值财务资产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按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 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计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按于初始确认时 财务资产在一件或多件事件(对该财务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 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之间的差额作出估计。 构成不利影响)发生时出现信贷减值。财务资产出现信贷减值 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本集团为集体评估归类时,将考虑以下特点: (a) 发行人或借款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 金融工具性质(即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各自按单独组别评估。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按个 (b) 违约,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别基准评估预期信贷亏损);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的经济或合 • 逾期状况; 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贷款人不会另行考虑的优惠; • 债务人的性质、规模及行业;及 (d) 借款人很可能面临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或 • 外部信用评级(如可获得)。 (e) 该财务资产的活跃市场因财务困难而消失。 二零二五年年报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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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续)
金融工具(续)
财务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财务资产减
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续)
管理层定期检讨归类情况,以确保各组别的成份继续分担类
似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根据财务资产的账面总值计算,惟财务资产为信贷
减值的情况除外,于该情况下,利息收入根据财务资产的摊
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借由调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中确认其减值
收益或亏损,惟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
账款除外,相应调整于亏损拨备账中确认。
不再确认财务资产
只有从资产收取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或本集团转让财
务资产,并将资产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另一
实体时,本集团会不再确认财务资产。倘若本集团并无转让
及保留拥有权之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且继续控制已转移资
产,本集团会继续确认资产,惟以其继续涉及之程度为限,
并确认相关负债。倘若本集团保留已转让财务资产拥有权之
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本集团会继续确认财务资产,并确认
已收所得款项之有抵押借贷。
于不再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
收及应收代价总额之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财务负债及权益工具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债务及权益工具乃按所订立之合约安排性质,以及财务负债
及权益工具之定义而分类为财务负债或权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为任何合约证明本集团资产经扣除其所有负债后之
余额权益。本公司发行之权益工具乃按已收之所得款项扣除
直接发行成本后的金额确认。
财务负债
所有财务负债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财务负债
财务负债包括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应付联营公司
款项及银行借贷,乃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不再确认财务负债
若有关合约列明之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本集团不再确
认财务负债。而不再确认之财务负债账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
价之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4. 关键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
在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描述见附注3),本公司董事须
于无法从其他来源取得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时作出判断、估
计及假设。估计及有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相关因
素,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估计与相关假设在持续发展基础上加以检讨。会计上估计的
修订会于该估计修订期间确认(若修订只影响该期间),或于
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若修订影响本期间及未来期间)。
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
以下为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性的其
他主要来源,可能导致在下一个财政年度资产账面值须作出
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关键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续) 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以及使 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于厘定资产 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续) 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作出判断及估计,尤其须要评估:(1) 是否发生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事件或任何迹象;(2)资产账面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值是否能够以可收回金额(如为使用中价值)支持,即按照持 续使用资产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净贴现值;及(3)将应用于 本集团使用拨备矩阵计算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之预 估计可收回金额的适当关键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的 期信贷亏损。拨备矩阵乃基于本集团之过往违约率计算,当 贴现率)。 中已考虑无需繁重成本或精力可得之合理及具理据支持之前 瞻性资料。于各报告日期,历史观察所得违约率会重新评 当无法估计个别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 估,并考虑前瞻性资料之变动。此外,具重大结余及已出现 本集团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包括在能 信贷减值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会个别评估预期信 够确定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的情况下的公司资产分配,否 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易受估计变动影响。有关预期信 则,可收回金额按已分配相关公司资产的现金产生单位的最 贷亏损及本集团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之资料于附注 小组别厘定。更改有关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预测中的贴现 23披露。 率或增长率),可对可收回金额产生重大影响。当实际未来现 金流量少于预期,可能产生重大的减值亏损。若干资产之公 存货拨备 平值减出售成本是根据市场现有资料确定的。 本集团按照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之评估就存货作出拨备。一旦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 事件发生或情况改变显示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值时,则 及设备及租契物业装置之账面值为港币4,775,000元(二零 会就存货作出拨备。识别陈旧存货需要对存货之状况和可使 二四年:港币4,180,000元)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为港币 用性作出判断和估计。管理层会考虑账龄分析、当前市场趋 6,769,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0,670,000元)。根据管理 势、并参考随后销售或使用的信息对市场上不再受欢迎的陈 层评估,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旧及滞销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估计。 并无为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 及使用权资产计提减值亏损。详情分别载于附注16及17。 当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实际结果或预期与原定估计有差异时, 则该等差异将会于估计改变之期间内对存货账面值及存货 拨备构成影响。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存货账面值 为港币105,881,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99,643,000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存货拨备港币 540,000元(二零二四年:拨回存货拨备港币3,921,000元)已 被确认。 生产设备及机器、家私、装置及设备、租契物业装置及使用 权资产之减值 可收回金额计算要求本集团管理层估计该等资产之公平值减 出售成本及使用中价值之较高者作为可收回金额。 二零二五年年报 133 |
---|
生产及销售 成衣产品 | 成衣产品零售 | 总额 |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435,867 | 233,583 | 669,450 |
74,887 | 233,583 | 308,470 |
176,066 | – | 176,066 |
135,829 | – | 135,829 |
49,085 | – | 49,085 |
435,867 | 233,583 | 669,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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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5. 营业额
(i) 来自客户合同的收入分类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于某个时间点确认
地区市场
中国
美利坚合众国(「美国」)
加拿大
其他
总计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生产及销售
成衣产品成衣产品零售总额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某个时间点确认315,136201,647516,783
地区市场
中国57,264201,647258,911
美国135,620–135,620
加拿大85,255–85,255
其他36,997–36,997
总计315,136201,647516,783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营业额(续) (iii) 分配至客户合同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ii) 客户合同履约责任 来自客户合同的所有收入均为期一年或以内。诚如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号所允许,分配至该等未达成合同的交易价格 生产及销售成衣产品 并无披露。 本集团生产及直接向客户销售成衣产品,当货物的控制权已 6. 分部资料 转移(即货物付运至客户之指定地点)(交付)时确认收入。在 客户获得对相关货物的控制权之前发生的运输及其他相关活 用以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呈报予本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营运 动均被视为履行活动。交付后,客户对货物的分销方式和价 决策者)之资料著重按送货所在地之营运分部的销售划分。 格有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在销售货物时负有主要责任,并承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生产及销售成衣产品,以及成衣产品零 担与货物有关的陈旧及损失风险。本集团给予其客户之信贷 售。本集团现时分为三个营运分部:亚洲、北美洲与欧洲及 期为14天至90天。 其他地区。 成衣产品零售 分部资产及负债并无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因此不予披露。 本集团通过零售店舖及线上平台直接向客户销售成衣产品。 分部营业额及业绩 当货物的控制权已转移时(即客户购买货物时)确认收入。在 客户购买货物时立即支付交易价格。 本集团按呈报营运分部之营业额及业绩的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 北美洲 欧洲及其他 综合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营业额 对外货物销售 332,464 311,895 25,091 669,450 分部溢利╱(亏损) 13,279 1,668 (585) 14,362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 387 融资成本 (3,814) 未分配收入 10,621 未分配支出 (31,381) 占 联营公司亏损 (4 7) 除税前亏损 (9,872) 二零二五年年报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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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 | 北美洲 | 欧洲及其他 | 综合 |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332,464 | 311,895 | 25,091 | 669,450 |
13,279 | 1,668 | (585) | 14,362 |
387 | |||
(3,814) | |||
10,621 | |||
(31,381) | |||
(47) | |||
(9,872)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08,470 |
176,066 |
135,829 |
49,085 |
669,450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续)
分部营业额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亚洲北美洲欧洲及其他综合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营业额
对外货物销售277,712220,87518,196516,783
分部溢利11,9771,3856213,424
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增加2,287
融资成本(3,326)
未分配收入12,978
未分配支出(38,691)
占联营公司溢利18
除税前亏损(13,310)
营运分部之会计政策与附注3所述之本集团会计政策相同。
分部溢利╱(亏损)指各分部的溢利╱(亏损),并无分配中央
行政成本、董事薪酬、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使用权资
产之折旧、投资物业公平值之变动、占联营公司(亏损)╱溢
利、其他收入及收益、以及融资成本。此乃向本公司执行董
事报告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计量。
地区分布资料
本集团营业额主要来自将成衣产品运至中国、美国及加拿
大。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按送货所在地划分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中国258,911
美国135,620
加拿大85,255
其他36,997
516,783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分部资料(续) 地区分布资料(续) 本集团之营运业务分布于中国、香港及越南。本集团非流动资产资料按资产所在地划分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中国 37,146 34,167 香港 33,688 35,906 越南 13,058 14,431 83,892 84,504 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其中一位于北美洲之外部客户(二零二四年:一位于亚洲及两位于北美洲之外 部客户)之贡献占本集团总销售额超过10%。其贡献共约港币149,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81,000,000元)。 7. 其他收入及收益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6,257 8,043 政府补贴(附注) 2,677 3,623 扣除开支后之租金收入 889 938 其他收入 798 365 终止租赁收益 – 9 10,621 12,978 附注: 于本年度,本集团确认港币163,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493,000)来自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之资助及港币2,514,000元(二 零二四年:港币2,130,000元)与中国政府提供的补贴有关。 8. 融资成本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借贷 3,623 2,981 租赁负债利息 191 345 3,814 3,326 二零二五年年报 137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7,146 |
33,688 |
13,058 |
83,892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257 |
2,677 |
889 |
798 |
– |
10,621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623 |
191 |
3,814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41) |
3 |
(38)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140 |
7,259 |
108 |
8,507 |
112,132 |
15,337 |
135,976 |
850 |
277 |
547,205 |
4,266 |
4,643 |
7 |
2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减值亏损净额: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1,025
其他应收账款(6)
1,019
10. 除税前亏损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
董事酬金:
袍金1,250
其他酬金9,09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08
10,453
其他雇员福利支出:
薪金、津贴及花红103,71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3,155
雇员福利支出总额127,322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820
-核数以外服务276
已确认为支出之存货费用(其中存货拨备港币540,000元
(二零二四年:拨回存货拨备港币3,921,000元)410,964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6,631
使用权资产之折旧4,914
出售╱报废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15
汇兑亏损净额715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按照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披露如下: 二零二五年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孝文 董重文 董伟文 张宗琪 丘铭剑 阮祺乐 余永生 李笑媚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附注c) 袍金 190 100 100 208 92 190 100 160 1,140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 2,275 2,210 2,210 – – – – – 6,695 有关表现之奖金(附注) 188 188 188 – – – – – 56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6 36 36 – – – – – 108 酬金总额 2,689 2,534 2,534 208 92 190 100 160 8,507 二零二四年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孝文 董重文 董伟文 张宗琪 丘铭剑 阮祺乐 余永生 李笑媚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袍金 190 100 100 190 220 190 100 160 1,250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 2,275 2,210 2,210 – – – – – 6,695 有关表现之奖金(附注) 1,000 1,000 400 – – – – – 2,40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6 36 36 – – – – – 108 酬金总额 3,501 3,346 2,746 190 220 190 100 160 10,453 附注: 有关表现之奖金乃按本集团经营业绩、个别表现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附注: (a) 上述执行董事酬金主要指彼等就本公司及本集团管理事务方面提供的服务。 (b)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主要为彼等担任本公司董事提供的服务。 (c) 丘铭剑先生卸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于两个年度内,并无董事放弃任何酬金。 二零二五年年报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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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董孝文 | 董重文 | 董伟文 | 张宗琪 | 丘铭剑 | 阮祺乐 | 余永生 | 李笑媚 | 总额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附注c) | ||||||||
190 | 100 | 100 | 208 | 92 | 190 | 100 | 160 | 1,140 |
2,275 | 2,210 | 2,210 | – | – | – | – | – | 6,695 |
188 | 188 | 188 | – | – | – | – | – | 564 |
36 | 36 | 36 | – | – | – | – | – | 108 |
2,689 | 2,534 | 2,534 | 208 | 92 | 190 | 100 | 160 | 8,507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105 |
– |
18 |
2,123 |
二零二五年 |
---|
2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81) |
(201) |
(1,282) |
108 |
– |
108 |
(24) |
(1,198)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12. 五位最高薪酬雇员之酬金
本集团五位最高薪酬人士中包括三名(二零二四年:三名)乃
本公司之董事,其薪酬详情已包括于上述附注11。余下两名
人士(二零二四年:两名)之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薪金及其他福利2,139
有关表现之奖金(附注)22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26
2,393
附注: 有关表现之奖金乃按本集团经营业绩、个别表现以及现行市况而厘定。
彼之酬金级别如下:
雇员人数
二零二四年
港币1,000,001元至港币1,500,000元2
香港利得税乃按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以税率16.5%计算,惟合资格实体之
首港币2,000,000元应课税溢利按8.25%计算。截至二零二五
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两级利得税率制度适
用于本集团内一间实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
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规例,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大部份维持
25%。
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中国附属公司享有优惠税率。根据企业
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规例,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
格的实体可享优惠税待遇。
于两个年度内,本集团并无向任何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或五
名最高薪酬员工(包括董事及雇员)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吸引
彼等加盟本集团或于加盟本集团时给予彼等之奖金或作为离
职赔偿。
13. 税项开支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即期税项:
香港(873)
中国(196)
(1,069)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203
中国24
递延税项(附注21)163
(679)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税项开支(续)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三间附属 公司(二零二四年:两间附属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格并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小型 享有相关优惠税待遇。 微利企业之年度应课税收入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的部 份须就其应课税收入的25%按税率20%计算企业所得税。 税项开支与综合损益表所列除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 (9,872) (13,310) 按香港利得税税率16.5% 1,629 2,196 为计算应课税溢利时不可扣税支出之税务影响 (1,966) (3,621) 为计算应课税溢利时不应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1,610 1,213 未确认税务亏损之税务影响 (5,662) (4,252) 动用过往未确认之税务亏损 2,260 1,853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108 227 于其他地区经营之附属公司所用不同税率之影响 656 1,537 利得税两级制之影响 165 165 税项宽减 2 3 税项开支 (1,198) (679) 本年度递延税项之资料详见附注21。 二零二五年年报 141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9,872) |
1,629 |
(1,966) |
1,610 |
(5,662) |
2,260 |
108 |
656 |
165 |
2 |
(1,198)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255 |
2,255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9,931) |
二零二五年 |
---|
451,067,557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14. 股息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年内确认为派发之股息:
末期股息(每股0.5港仙)2,255
2,255
董事会(「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5港仙(二零二四年:每股0.5港仙)。
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该项建议末期股息后,末期股息
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发放予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九
日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之股东。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的支付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
日(星期五)。
15.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亏损(12,796)
二零二四年
为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451,067,557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
已发行的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生产设备及 租契 机器、家私、 楼宇 物业装置 装置及设备 汽车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70,009 22,237 88,749 6,163 187,158 汇兑调整 (808) (548) (1,855) (60) (3,271) 增购 – 920 1,135 – 2,055 出售╱报废 – (1,100) (431) – (1,53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69,201 21,509 87,598 6,103 184,411 汇兑调整 (468) (264) (978) (33) (1,743) 增购 – 794 1,993 335 3,122 出售╱报废 – (483) (1,575) (112) (2,170)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8) (1,35 1) (37 2) – – (1,72 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67,38 2 21,18 4 87,03 8 6,29 3 181,89 7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5,979 20,278 85,071 4,498 135,826 汇兑调整 (315) (518) (1,578) (39) (2,450) 本年度准备 2,597 1,143 1,944 947 6,631 因出售╱报废拨回 – (1,073) (340) – (1,41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8,261 19,830 85,097 5,406 138,594 汇兑调整 (198) (249) (840) (24) (1,311) 本年度准备 2,024 1,124 814 304 4,266 因出售╱报废拨回 – (483) (1,474) (73) (2,030)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8) (1,35 1) (37 2) – – (1,72 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8,73 6 19,85 0 83,59 7 5,61 3 137,79 6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8,64 6 1,33 4 3,44 1 68 0 44,10 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40,940 1,679 2,501 697 45,817 二零二五年年报 143 |
---|
69,201 | 21,509 | 87,598 | 6,103 | 184,411 |
---|---|---|---|---|
(468) | (264) | (978) | (33) | (1,743) |
– | 794 | 1,993 | 335 | 3,122 |
– | (483) | (1,575) | (112) | (2,170) |
(1,351) | (372) | – | – | (1,723) |
67,382 | 21,184 | 87,038 | 6,293 | 181,897 |
28,261 | 19,830 | 85,097 | 5,406 | 138,594 |
---|---|---|---|---|
(198) | (249) | (840) | (24) | (1,311) |
2,024 | 1,124 | 814 | 304 | 4,266 |
– | (483) | (1,474) | (73) | (2,030) |
(1,351) | (372) | – | – | (1,723) |
28,736 | 19,850 | 83,597 | 5,613 | 137,796 |
38,646 | 1,334 | 3,441 | 680 | 44,101 |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厂房及设备(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净值为港币
31,32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32,791,000元)之楼宇,以
取得授予本集团之一般银行融资。
以上各项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以直线法为基准,经考虑
其预计残值后,按以下年率计算:
楼宇4%或按租约期
租契物业装置按租约期或五年(两者较短者)
生产设备及机器、
家私、装置及设备
12.5%–33.3%
汽车12.5%–20%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
值评估
本集团考虑制造业务及零售业务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和使用
权资产,各业务代表一个单独的现金产生单位,及当资产无
法个别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时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
收回金额,包括在能够确定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情况下的
公司资产分配。
制造业务及零售业务之可收回金额是基于使用中价值的计
算,该计算使用本集团管理层已批准的涵盖未来五年财务预
算的现金流量预测,并采用适当的贴现率。所用的年增长率
乃基于行业增长预测且并不超过相关行业之长期平均增长
率,超过五年期之现金流量使用2%(二零二四年:0%)增长
率来推算。
计算使用中价值的其他关键假设涉及对现金流入╱流出的估
计,包括估算的毛利率及营运开支,有关估计乃基于现金产
生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根据评估结果及计算使用中价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各现金
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值,物业、厂房及设备和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使用权资产 租赁土地 租赁物业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8,642 16,444 25,086 汇兑调整 (302) (497) (799) 添置 – 3,036 3,036 租赁修改 – (181) (181) 终止租赁 – (2,281) (2,28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8,340 16,521 24,861 汇兑调整 (175) (223) (398) 添置 – 101 101 租赁修改 – 919 919 终止租赁 – (4,554) (4,554)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8) (231) – (23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7,934 12,764 20,698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3,022 8,143 11,165 汇兑调整 (85) (248) (333) 本年度准备 199 4,715 4,914 终止租赁 – (1,555) (1,5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3,136 11,055 14,191 汇兑调整 (53) (178) (231) 本年度准备 190 4,453 4,643 终止租赁 – (4,554) (4,554)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8) (120) – (12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153 10,776 13,929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4,781 1,988 6,76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5,204 5,466 10,670 本集团于两年内租赁多项零售店舖、办公室及仓库。租赁合 年内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短期租赁费用为港币1,398,000元 约以下列固定期限订立: (二零二四年:港币939,000元)。 零售店舖、办公室及仓库 2年至5年 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为港币6,582,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 6,032,000元)。 本集团合理确定在租赁期结束时将获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使用权资产的折旧从开始日期起计至使用年期结束。其余 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折旧。 二零二五年年报 145 |
---|
8,340 | 16,521 | 24,861 |
---|---|---|
(175) | (223) | (398) |
– | 101 | 101 |
– | 919 | 919 |
– | (4,554) | (4,554) |
(231) | – | (231) |
7,934 | 12,764 | 20,698 |
3,136 | 11,055 | 14,191 |
---|---|---|
(53) | (178) | (231) |
190 | 4,453 | 4,643 |
– | (4,554) | (4,554) |
(120) | – | (120) |
3,153 | 10,776 | 13,929 |
4,781 | 1,988 | 6,769 |
---|
28,017 |
---|
387 |
4,507 |
111 |
33,022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3,022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18. 投资物业
港币千元
公平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5,730
损益中确认之公平值增加2,28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损益中确认之公平值增加
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之公平值增加
从使用权资产转移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上本集团投资物业账面值包括:
二零二四年
公平值层级港币千元
位于中国之物业第三级28,017
安排提供残值担保。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中的担保权益
外,租赁协议不施加任何契约。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没有已承
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呈列于附注27。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16。
- (续)
租赁协议不强制实施任何仅由本集团行使,而不能由相关出
租人行使的任何延期或终止的选项。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就租赁
本集团为赚取租金而按经营租约持有之全部物业权益乃采用
公平值模式计算,并以投资物业分类及列账。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位于
中国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公路侧张家边过架的物
业。该物业现时用途为工厂及办公室,并按中期租赁土地持
有。
本集团投资物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十
月一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公平值已由与本集团并无关连之独立
合资格专业估值师博浩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按当日之估值厘定。
公平值乃根据收益法厘定。收益法通过计算物业当前租约的
租金收入,并计算出租及空置部份的潜在租金收入,然后按
合适的资本化率将其资本化为价值。
根据收益法,评估这些楼宇和结构价值的主要输入值之一为
范围由人民币10元至人民币56元(相等于港币11元至港币61
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0元至人民币24元(相等于港币11
元至港币26元)之每平方米租金价值。现行市场租金越高,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计量越高,反之亦然。
于估算物业之公平值时,物业的最高及最佳用途为其当前用
途。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公平
值计量从第三级转入或转出。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成本-非上市 776 776 占收购后亏损 (372) (325) 404 451 报告期末本集团之联营公司的详情如下: 本公司间接所占 本公司所占 注册成立╱ 权益之百分比 表决权百分比 实体名称 登记地点 主要营业地点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主要业务 Hengli Garment 越南 越南 25% 25% 25% 25% 服装服饰制造加工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非个别重大的联营公司的综合资料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集团应占来自持续经营的(亏损)╱溢利 (47) 18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之账面总值 404 451 二零二五年年报 147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776 |
(372) |
404 |
二零二五年 |
---|
25% |
二零二五年 |
---|
25%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47) |
404 |
二零二五年 |
---|
普通股 港币10,000元 |
普通股 港币20,000,000元 |
普通股 港币6,000,000元 |
注册及实缴资本 港币38,800,000元 |
注册及实缴资本 人民币 207,000,000元 |
注册及实缴资本 人民币 3,000,000元 |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元╱ 实缴资本 零 |
注册及实缴资本 3,200,000美元 |
二零二五年 |
---|
% |
– |
– |
100 |
– |
– |
– |
– |
– |
二零二五年 |
---|
% |
100 |
100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20. 本公司之主要附属公司详情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登记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及已缴足股本╱
普通股╱注册股本
本公司所占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
星扬(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
港币10,000元
–100物业投资
同得仕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
港币20,000,000元
–100成衣买卖
同得仕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
港币6,000,000元
100–成衣买卖
中山同得仕丝绸服装有限公司中国注册及实缴资本
港币38,800,000元
–100成衣生产
深圳百多尔时装有限公司中国注册及实缴资本
人民币
202,000,000元
–100成衣零售
宁波云图时装有限公司中国注册及实缴资本
人民币
3,000,000元
–100成衣零售
宁波云尚时装有限公司
#
中国–成衣零售
Tungtex Fashions (Vietnam) Limited越南注册及实缴资本
3,200,000美元
–100成衣生产
#
此公司于年内注册成立。
上表只载列董事认为对本集团业绩或资产构成主要影响之本公司附属公司。董事认为,载列其他附属公司之详情会导致篇幅
过于冗长。
于本年度结算日期或本年度内之任何期间,并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递延税项 已确认之主要递延税项负债,以及本年度与上年度相关变动阐述如下: 加速税项折旧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528) 于损益表计入 16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365) 于损益表扣除 (2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89) 以下为符合财务报告用途之递延税项结存分析: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递延税项负债 (389) (36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未使用税项亏损约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对中国附属公 港币405,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410,000,000元)可 司赚取的溢利所宣派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于将来用作抵销溢利。由于未来溢利走势未能预测,故并 无就约港币405,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410,000,0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中国附属公司的 元)之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未确认税项亏损包括可结 累计溢利人民币7,102,000元(相等于港币7,696,000元)(二 转一至五年之亏损约港币79,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 零二四年:人民币5,768,000元(相等于港币6,361,000元)) 币90,000,000元),及可结转最多二十年之亏损约港币 引致的暂时差额于综合财务报表计提递延税项拨备,因本集 94,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93,000,000元)。未确认税 团能够掌控拨回暂时差额的时间,而暂时差额可能不会于可 项亏损约港币39,000,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19,000,000 见将来拨回。 元)于本年度届满。其他亏损将无限期结转。 22. 存货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原料 24,133 25,146 在制品 8,925 9,296 制成品 72,823 65,201 105,881 99,643 二零二五年年报 149 |
---|
(365) |
---|
(24) |
(389)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89)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4,133 |
8,925 |
72,823 |
105,881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4,255 |
(59) |
104,196 |
17,804 |
122,000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87,794 |
2,433 |
12,897 |
1,072 |
104,196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23.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86,397
减:信贷亏损拨备(18)
86,379
订金、预付款及其他应收账款17,517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总额103,89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本集团持有用作日后结算应
收贸易账款的已收票据总额为港币1,513,000元(二零二四
年:港币767,000元)。本集团继续确认其于报告期末的全数
账面值,详情载于附注35。本集团所收取之全部票据之到期
期限均少于六个月。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贸
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5。
除零售交易之现金及信用卡销售外,本集团给予客户之信贷
期为14天至90天。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扣除信贷
亏损拨备港币59,000元后,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账
面值为港币104,196,000元(二零二四年:扣除信贷亏损拨备
港币18,000元后,账面值为港币86,379,000元)。于报告期
末,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内包括之应收贸易账款及
应收票据账款(主要以美元及人民币结算)按发票日期呈列(其
约为收入确认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0–30天56,249
31–60天24,339
61–90天2,861
超过90天2,930
86,379
于接受任何新客户前,本集团将评估潜在客户之信贷质素及
厘定其信贷限额。产品信贷销售会提供予具有良好信贷纪录
之客户。客户之信贷限额及给予客户之信贷期会定期检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
票据账款结存包括总账面值为港币10,498,000元(二零二四
年:港币9,144,000元)之应收款项于报告日已逾期。逾期结
存当中,港币497,000元(二零二四年:无)已逾期90天或以
上且并未被视为违约,原因为信贷质素并无重大变动及该等
款项仍被视为可收回。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存持有任何抵押
品。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续) 以相关集团实体之营运货币以外货币结算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阐述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 91 77 欧元 14 15 人民币 – 5 105 97 24.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存及现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 对银行结存进行减值评估,并得出结论,交易对手银行违约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银行存款之市场利率 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并未作出信贷亏损拨备。截至二零 介乎每年0.1厘至5.15厘(二零二四年:0.1厘至5.41厘)。 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银行结存减值评 估详情载于附注35。 已抵押银行存款,作为银行借贷及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其 市场利率介乎每年1.9厘至5.25厘(二零二四年:1.5厘至5.0 以相关集团实体之营运货币以外货币结算之已抵押银行存 厘)。 款、银行结存及现金阐述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 34,440 34,903 人民币 7,154 28,447 美元 661 1,808 英镑 19 19 欧元 10 10 42,284 65,187 25.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账款 57,487 66,440 其他应付账款、预提费用及预收款 29,491 41,345 86,978 107,785 二零二五年年报 151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91 |
14 |
– |
105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4,440 |
7,154 |
661 |
19 |
10 |
42,284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57,487 |
29,491 |
86,978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4,485 |
5,292 |
4,091 |
13,619 |
57,487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5,141 |
13 |
5,154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905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771 |
180 |
205 |
2,156 |
(1,771) |
385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续)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之应付贸易账款及应付票据账款按发票日期呈列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0–30天39,026
31–60天8,491
61–90天11,081
超过90天7,842
66,440
购货之平均信贷期介乎30天至60天不等。本集团设有财务风
险管理政策,以确保大多数应付款项均于信贷期限内清还。
以相关集团实体之营运货币以外货币结算之应付贸易账款及
其他应付账款阐述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7,068
人民币–
7,068
26. 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生产销售及零售成衣产品5,076
就生产销售及零售成衣产品而言,于年初录得之合约负债港
币4,988,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5,340,000元)已于年内确
认为收入。
管理层认为,余额将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计约一年
内确认为收入(二零二四年:余额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确认为收入)。
27. 租赁负债
应付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一年以内4,661
一年以上但未超过两年1,138
两年以上但未超过五年385
6,184
减:包括在流动负债中属于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之金额(4,661)
包括在非流动负债中属于十二个月后到期偿还之金额1,523
应用于租赁负债的加权平均增量借贷利率为4.21%(二零二四年:4.02%)。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8. 银行借贷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浮息借贷: 银行贷款 22,667 20,011 信托收据贷款 16,748 13,232 进口贸易贷款 34,656 18,149 74,071 51,392 有抵押 74,071 51,392 上述借贷的应偿还账面值: 一年内 74,071 51,392 包括在流动负债中属于一年内有抵押应偿还金额及包含有应要求偿还条款 74,071 51,392 本集团之借贷实际利率(亦相等于订约利率)介乎每年2.95厘至7.09厘(二零二四年:4.25厘至7.58厘)。 以相关集团实体之营运货币以外货币结算之银行借贷阐述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人民币 44,835 21,360 港币 11,300 16,800 56,135 38,160 29. 股本 价值 股本数目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无票面值之普通股份 451,067,557 254,112 30. 资产抵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以下资产已抵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所获一般银行融资之担保: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抵押银行存款 103,964 101,114 楼宇 31,320 32,791 二零二五年年报 153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22,667 |
16,748 |
34,656 |
74,071 |
74,071 |
74,071 |
74,071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44,835 |
11,300 |
56,135 |
451,067,557 | 254,112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3,964 |
31,320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31. 退休福利计划
界定供款计划
本集团已为所有合资格之香港雇员设立强积金计划。强积金
计划内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以基金方式由受托人
管理。本集团每月为每位雇员按其有关薪酬成本5%或港币
1,500元(较低者)向强积金计划供款。
本公司之中国及越南附属公司之雇员分别为中国及越南政府
管理之国营退休福利计划之成员,该等中国及越南附属公司
须按雇员薪酬之若干百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本集团对
该等退休福利计划之责任是根据计划作出规定之供款。
损益内扣除之总成本为港币15,445,000元(二零二四年:港
币13,263,000元),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向这些计划已付及应付的供款。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支付长期服务金(「长期服
务金」)的义务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对于在香港营运的本公司及其
若干附属公司,本集团在若干情况下(例如被雇主解雇或于退
休时)有责任向合资格香港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惟雇佣期最
少为五年,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终止雇佣前)× 2/3 ×服务年期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上限为港币22,500元,而长期服务金的金
额不得超过港币390,000元。此项义务被视为一项离职后界
定福利计划。
此外,于一九五年通过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允许本集
团利用本集团的强制性强积金供款,加上╱减去其任何正╱
负回报,以抵销应付予雇员的长期服务金。
二零二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修
订条例」)于二零二年六月十七日宪报刊登废除使用雇主强
制性强积金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长期服务金(「废除机
制」)。废除机制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过渡日期」)正式
生效。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预计亦会推出一项资助计
划,以协助雇主于过渡日期后的25年内,每年向每位雇员支
付若干金额上限的应付长期服务金。
根据修订条例,本集团于过渡日期后之强制性强积金供款,
加上╱减去任何正╱负回报,可继续用以抵销于过渡日期前
的长期服务金义务,但并无资格抵销于过渡日期后的长期服
务金义务。此外,于过渡日期前的长期服务金义务将继续适
用,并按照紧接过渡日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截至该日止
之服务年期计算。修订条例对本集团就参与强积金计划之雇
员所承担的长期服务金负债有影响,且本集团已计及对冲机
制及废除机制。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关联人士之披露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与关联人士进行以下交易。董事认为,下列交易是于本集团 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 a. 与本集团联营公司之交易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采购自联营公司 411 189 b. 主要管理人员津贴 主要管理人员于本年度内之酬金(包括于附注11披露本公司董事以及附注12披露若干最高薪酬雇员之已付金额)如下: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短期雇员福利 11,506 15,332 受雇后福利 180 268 11,686 15,600 酬金乃参考包括彼等所承担之职务及责任、于业界之经验、现行市况及本集团业绩等而厘定。 二零二五年年报 155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411 |
二零二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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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千元 |
11,506 |
180 |
11,686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33. 诉讼
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Peter Mui(为持有本公司拥有51%权
益之附属公司Yelow River, Inc.(「Yelow River」)之49%权
益股东)的遗产管理人(「管理人」)向纽约州纽约县遗嘱检验
法庭(「法庭」)提交了一份对Tungtex (U.S.A.) Inc.(「Tungtex
US」)(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Yelow River之51%权益股东)
及Yelow River的已查清诉状(「诉状」),指控Tungtex US
作为Yelow River之大股东从事欺压行为,并(a)寻求解散
Yelow River及委任接管人监督解散过程;(b)要求Tungtex
US将Yelow River 49%之价值返还Peter Mui的遗产;(c)要求
Tungtex US呈报二零九年四月一日以来自Yelow River收到
之款额;(d)要求Tungtex US将其不当占用及挪用之款项返还
Yelow River;及(e)寻求法庭给予可能认为公正适当之其他及
额外赔偿。Tungtex US及Yelow River透过核实之答辩及提出
反诉,均对管理人提出之指控予以否认,并向管理人提出反
诉,主张损害赔偿。管理人动议对其有关司法解散的要求作
出简易判决及驳回反诉。Tungtex US及Yelow River反对其动
议并提出交叉动议对解散诉状作出简易判决。根据二零一七
年十一月八日的裁定和命令,法庭否决管理人要求作出简易
判决的动议,以及否决Tungtex US和Yelow River要求作出简
易判决的交叉动议,并否决管理人驳回Yelow River要求进行
会计结算的反诉以外其他反诉的动议,以及因应Tungtex US
对于Yelow River的损失及Yelow River提出的损失反诉没有
独立的基础去提出反诉,而允许管理人驳回Tungtex US提出
的反诉的动议。管理人对裁定没有提出上诉,而提出上诉的
期限已届满。
法庭注意到,管理人并未遵循寻求司法解散的必要程序。法
庭建议举行和解会议,双方亦同意此项安排。各方应法庭要
求于会议前向法庭提交保密立场声明,并于二零二年十一
月三十日举行和解会议。该会议并无就相关事项达成和解。
管理人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已向法庭申请许可,以延迟遵守司
法解散法定程序。在设定动议的返回日期之前,法庭于二零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与律师举行了会议。按照法庭的指示于
二零二四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九月期间举行多次和解会议,
但没有达成和解。法庭已将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设定为有
关管理人延迟遵守司法解散法定程序的动议的返回日期。于
二零二五年二月十日法庭的会议上,法庭指出管理人的动议
从未以正式的方式呈交予法庭且不完整。于二零二五年六月
四日的状况审理会议上,法庭建议驳回诉状,但不影响再
诉。根据法庭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发出的裁定和颁令,
法庭命令(其中包括)驳回管理人的诉状,并将Yelow River的
部分反诉另行分割,并移交予另类排解程序。根据二零二五
年六月十八日法庭的另一份颁令,该等反诉将提交予另类排
解程序进行调解,而该调解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举行。
基于及经考虑所获得之法律意见以及可能之业务及财务影响
后,董事认为Tungtex US及Yelow River能够对诉状进行有力
抗辩及由Yelow River作出可行反诉,该法律诉讼对本集团并
无重大影响。
34.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实体可以长远经营、通过优
化债务及权益结余,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本集团之整体策
略与上年度保持不变。
本集团之资本结构包括于附注28披露之银行借贷、扣除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
各项储备及累计溢利)。
本公司董事按持续基准检讨资本结构。作为检讨一环,董事
考虑资本成本及与各资本类别相关之风险。根据董事之建
议,本集团将透过支付股息、发行新股、购回股份及发行新
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平衡其整体资本结构。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财务资产 摊销成本 348,471 359,404 财务负债 摊销成本 158,185 152,053 租赁负债 2,156 6,184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市场风险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i) 货币风险 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存及现金、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 付账款、租赁负债、应付联营公司款项以及银行借贷。该等 本公司某些附属公司因有外币交易以及外币借贷,以致本集 金融工具之详情于各附注披露。与此等金融工具相关之风险 团承受外币折算风险。 包括市场风险(相当于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 动资金风险。下文载列有关如何降低该等风险之政策。管理 本集团管理及监察外汇风险,以确保及时及有效地采取适当 层管理及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措施。本集团于适当时订立外币远期合约对冲风险。 管理层认为以外币列值之重大货币资产及货币负债于报告期 末之账面值如下: 负债 资产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 16,441 23,868 34,531 34,979 人民币 44,848 21,360 7,154 28,453 美元 – – 661 1,808 欧元 – – 24 26 英镑 – – 19 19 二零二五年年报 157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348,471 |
158,185 |
2,156 |
二零二五年 | 二零二五年 | |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
23,868 21,360 – – – | ||
16,441 | 34,531 | |
44,848 | 7,154 | |
– | 661 | |
– | 24 | |
– | 19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574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续)
(i) 货币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预期有关以港元列值之货币资产╱负
债之货币风险轻微。
下表详细载列因应本集团就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及减值5%之敏
感度。5%为向主要管理人员内部呈报外汇风险及管理层对汇
率可能合理变动之评估所采用之敏感度比率。敏感度分析仅
包括尚未结算以外币列值之货币项目,并于年底按5%的外汇
率变动调整其换算。按此基准,倘美元兑人民币转强5%,下
列正数╱(负数)显示本年度之税后亏损将会减少╱(增加)(二
零二四年:税后亏损将会减少╱(增加),反之亦然。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人民币之影响(296)
本公司董事认为对本集团而言,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欧元及英镑之外汇风险并不重大,故
并无就此呈列敏感度分析。
(i)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公平值利率风险与定息银行存款有关。然而,管理
层认为该银行存款相对属于短期,公平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于二零二五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主要与浮息银行结存及银行借贷有关。本集团之政
策是维持其银行结存及银行借贷于浮动利率以减少公平值利
率风险。管理层监控利率风险,并将在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
大利率波动。
于截至二零二五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附注
中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部分已详述有关本集团财务负债之利
率风险。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集中于从本集团浮
息银行借贷产生之利率波动。
敏感度分析
以下之敏感度分析乃根据于报告期末浮动利率银行借贷及银
行结存之利率风险予以厘定。该分析乃假设于报告期末之未
结算金额于整年内尚未结算而编制。
截至二零二五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主要管
理人员作内部利率风险报告时,就银行借贷及银行结存使用
50基本点数增加或减少及代表管理层评估银行借贷及银行结
存利率合理的可能变化。
倘利率如上述所示上升╱下跌,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
本集团本年度之税后亏损将减少╱增加约港币560,000元(二
零二四年:港币752,000元)。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金融工具(续) 其他应收账款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本集团已根据内部信贷评级及其他应收账款之账龄,个别评 估该等应收账款之减值。本公司董事认为,自初始确认起该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等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应收账款预 计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进行估计,并就毋需花费不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本集团承担已 要成本或精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进行调整。根据本集团 将会因交易方未能履行责任造成财务损失之最高信贷风险乃 进行的减值评估,其他应收账款之减值亏损拨备于二零二五 因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呈列已确认财务资产之账面值产生。 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港币3,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6,000 元)。 来自客户合同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 银行结存及已抵押银行存款 为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之管理层已委派一组人员负责厘定 信贷限额、信贷审批及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 本集团银行结存及已抵押银行存款之信贷风险有限,因为交 收回逾期未付债项。本集团仅会在审慎评估客户之财政状况 易方均属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之银行。 及信贷纪录后增加客户之信贷额。产品信贷销售会提供予具 有良好信贷纪录之客户。本集团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后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个别或基于拨备矩阵对应收贸 易账款进行减值评估。就此,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 风险已大幅减少。应收票据账款之信贷风险有限,是由于交 易方主要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之银行。 二零二五年年报 159 |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104,255 |
– |
3,731 |
– |
103,964 |
136,309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内部信贷评级描述
应收贸易账款及
应收票据账款其他财务资产
低信贷风险交易方违约风险较低,且没有任何逾期金额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十二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监察名单交易方有逾期金额但于到期日后持续结算及与本集团
有持续的业务关系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十二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可疑内部生成或自外部资源获得之资料显示自初始确认
起,信贷风险大幅增加,而交易方与本集团有持续
的业务关系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损失有迹象表明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已发生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已发生信贷减值
撇销有迹象表明债务人有严重财务困难且本集团并无实际
预期可收回
金额已撇销金额已撇销
下表详细列出本集团财务资产承受的信贷风险,该等财务资产须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
内部信贷评级
十二个月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总账面值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23低信贷风险(附注i)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86,393
损失(附注i)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已发生信贷减值及
个别评估
其他应收账款23低信贷风险(附注i)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3,751
损失(附注i)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已发生信贷减值及
个别评估
已抵押银行存款24低信贷风险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01,114
银行结存24低信贷风险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67,897
50%)。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亦集中在其五大客户,占应收贸易
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结余总额之73%(二零二四年:45%),
其中最大客户占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结余总额之
37%(二零二四年:8%)。于该两年,五大客户主要位于北美
洲及中国而彼等业务为成衣销售及电子商务平台,参照本集
团对该等客户往绩纪录之内部评估,彼等具有良好之还款纪
录及信贷质素。
本集团对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及其他财务资产的内
部信贷风险评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重大信贷集中风险
就地区而言,本集团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信贷风
险主要集中在北美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占应
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结余总额之72%(二零二四年: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 款相关的减值亏损拨备净额为港币41,000元(二零二四年:拨回减值亏 (i)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方法计量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 损拨备净额为港币1,025,000元)于损益中确认。 亏损拨备。本集团采用以应收账款账龄分组的拨备矩阵厘定该等项目 的预期信贷亏损。 下表显示根据简化方法确认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全期预计信 贷亏损的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已发生信贷减值)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035 11 1,046 就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已确认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之变动: 拨回减值亏损 (1,033) (6) (1,039) 源自新财务资产 14 – 14 汇 兑调整 (2) (1) (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4 4 18 就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已确认之应收贸易账款及应收票据账款之变动: 拨回减值亏损 (14) (4) (18) 源 自新财务资产 59 – 59 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59 – 59 (ii) 于厘定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已计及历史违约经历 (ii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其他应收账款相关的拨回减 及前瞻性资料(如适用)。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概无大幅增加。本 值亏损拨备净额为港币3,000元(二零二四年:减值亏损拨备为港币 集团认为,与付款有关的过往违约率持续保持低水平,并认为该等结 6,000元)于损益中确认。 余的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下表显示根据一般方法确认其他应收账款全期预计信贷亏损的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并未发生信贷减值) (已发生信贷减值)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 – – 就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已确认之其他应收账款之变动: 确认减值亏损 – 4 4 源 自新财务资产 2 – 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 4 6 就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已确认之其他应收账款之变动: 拨回减值亏损 (2) (4) (6) 源 自新财务资产 3 – 3 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 – 3 二零二五年年报 161 |
---|
14 | 4 | 18 |
---|---|---|
(14) | (4) | (18) |
59 | – | 59 |
59 | – | 59 |
2 | 4 | 6 |
---|---|---|
(2) | (4) | (6) |
3 | – | 3 |
3 | – | 3 |
加权平均利率 | 应要求或 少于一个月 | 一至三个月 | 三个月至一年 | 超过一年 | 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 |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
---|---|---|---|---|---|---|
%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港币千元 |
– | 84,037 | 6 | 24 | – | 84,067 | 84,067 |
– | 47 | – | – | – | 47 | 47 |
4.58 | 74,071 | – | – | – | 74,071 | 74,071 |
158,155 | 6 | 24 | – | 158,185 | 158,185 | |
4.21 | 306 | 608 | 900 | 405 | 2,219 | 2,156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二零二五年
非衍生财务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银行借贷(附注)
-浮息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加权平均利率
应要求或
少于一个月一至三个月三个月至一年超过一年
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非衍生财务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账款–99,73090625–100,661100,661
银行借贷(附注)
-浮息6.0051,392–51,39251,392
151,12290625–152,053152,053
租赁负债4.024669323,4421,5766,4166,184
下表详列本集团非衍生财务负债之余下合同到期情况。该表
乃按照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付款之最早日期根据财务负债之未
贴现金流量编制。特别是,可随时要求偿还之银行贷款包
括于最早组别,不管银行可能选择行使其权利之可能性。其
他非衍生财务负债到期日,基于协定还款日期。
该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倘利息流量源自浮动利率,
未贴现金额则按报告期末之利率计算。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
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会监察及保持管理层视为足够
水平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拨付本集团营运所需及减低现
金流量波动之影响。本集团倚赖银行借贷作为主要流动资金
来源。管理层会监察银行借贷之使用情况,确保遵守相关贷
款契诺。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金融工具(续) (c) 本集团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财务资产及财务负债的公平值是按基于已贴现的现金流分析 的公认定价模式而定。 流动资金风险(续)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之其他财务资产及财 附注: 务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含有应要求偿还条款之银行贷款包括在以上到期分析之「应要求」一项中。于 36.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此等银行借贷本金总额为港币74,071,000元(二零 二四年:港币51,392,000元)。考虑到本集团的财务状况,董事不认为银行有 可能就其无条件权利而要求即时还款。 下表列出由融资活动所产生对本集团负债的变化,包括现金 及非现金的变化。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是指已发生的现金 董事认为银行借贷将根据贷款协议订下之还款时间表,于报告期末后一年内 流量或将会发生的未来现金流在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将 偿还。含有应要求偿还条款之银行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现金流出总额为港币 会被分类为融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74,553,000元(二零二四年:港币51,714,000元)。 租赁负债 银行借贷 总额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9,099 54,474 63,573 融资现金流量 (5,093) (3,074) (8,167) 新订立租约 3,024 – 3,024 租赁修改 (181) – (181) 终止租赁 (735) – (735) 利息开支 345 – 345 汇兑调整 (275) (8) (28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6,184 51,392 57,576 融资现金流量 (5,184) 23,325 18,141 新订立租约 100 – 100 租赁修改 919 – 919 利息开支 191 – 191 汇兑调整 (54) (646) (7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156 74,071 76,227 二零二五年年报 163 |
---|
6,184 | 51,392 | 57,576 |
---|---|---|
(5,184) | 23,325 | 18,141 |
100 | – | 100 |
919 | – | 919 |
191 | – | 191 |
(54) | (646) | (700) |
2,156 | 74,071 | 76,227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7 |
– |
13,348 |
13,355 |
477 |
205,562 |
90,704 |
79,522 |
376,265 |
2,681 |
32,614 |
– |
35,295 |
340,970 |
354,325 |
254,112 |
100,213 |
354,325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账项附注
37. 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25
使用权资产777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13,348
14,150
流动资产
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623
应收附属公司账款251,026
已抵押银行存款51,904
银行结存及现金50,144
353,697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及预提费用2,955
应付附属公司账款21,534
租赁负债796
25,285
流动资产净值328,412
资产净值342,562
资本及储备
股本254,112
累计溢利(a)88,450
342,562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由董事会核准及批准刊登,并由以下董事代表签署:
董孝文董重文
董事董事
综合账项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财务状况表(续) 附注: (a)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累计溢利如下: 累计溢利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83,151 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7,554 确 认为派发之股息 (2,2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88,450 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14,018 确 认为派发之股息 (2,255) 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00,213 二零二五年年报 165 |
---|
88,450 |
---|
14,018 |
(2,255) |
100,213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669,450 |
(9,872) |
(9,931) |
港仙 |
(2.2) |
二零二五年 |
---|
港币千元 |
552,724 |
(175,019) |
377,705 |
392,195 |
(14,490) |
377,705 |
同得仕(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摘要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业绩
营业额460,377588,269753,214516,783
除税前(亏损)╱溢利254,943(26,534)22,944(13,31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本年度(亏损)╱溢利255,996(26,064)19,718(12,796)
港仙港仙港仙港仙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56.7(5.8)4.4(2.8)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资产与负债
资产总额618,312621,032558,971557,770
负债总额(197,301)(226,947)(154,204)(171,693)
421,011394,085404,767386,07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431,618405,325416,925399,428
非控股权益(10,607)(11,240)(12,158)(13,351)
421,011394,085404,76738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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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Office
Ofice A, 26/F., EGL Tower, 83 Hung To Road,
Kwun Tong, Kowlon,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