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48 阿尔法企业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 – 委任接管人接管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资产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

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内幕消息

委任接管人接管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资产

本公告乃由Alpha Profesional Holdings Limited 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

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

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有关贷款违约之公告(「该公告」)。除

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或采用者具有相同指定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维勒斯贸易(本公

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收到贷款人(通过其澳洲法律顾问)发出日期为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十三日的通知以知会维勒斯贸易Vanguard Insolvency Australia的Mohamad

Najar先生(「Najar先生」)已获委任为接管人接管以下抵押品,即 (i) GA

Investment 股份(「GA股份」)(维勒斯贸易有权授予作为抵押权益);(i) 维勒斯贸

易在GA股份上之任何权利;(i) 由维勒斯贸易提供予GA Investment之任何财务通融;

及 (iv) 上述抵押品之任何收益。

Alpha Profesional Holdings Limited

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48)


董事会亦宣布,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经由其法律顾问正式获悉,于二零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根据贷款人与Najar先生之间签订的委任接管人契约,Najar先生

已被贷款人委任为 (i) 抵押予贷款人之维勒斯贸易及GA Investment之所有财产;及 (i)

投资物业的接管人及管理人。

本公司正就上述事宜向其法律顾问及核数师寻求意见,并将于其后评估上述事宜对本

集团之影响。其将适时以公告形式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Alpha Profesional Holdings Limited

阿尔法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赵 磊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赵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泽雄先生、涂

春安先生及陈建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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