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89 御佳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报

(IncorporatedintheCaymanIslandswithlimitedliability)

Royal Deluxe Holdings Limited

Stock code: 3789

Anual Report

Royal Deluxe Holdings Limited

年报

R

O

Y

A

L

D

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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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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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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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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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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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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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目录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

财务摘要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概要


公司资料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主席)

王宇轩先生

周丽卿女士(行政总裁)(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雅明先生

邝炳文先生

萧锦成先生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邝炳文先生(主席)

黎雅明先生

萧锦成先生

薪酬委员会

黎雅明先生(主席)

邝炳文先生

萧锦成先生

王麒铭先生

提名委员会

萧锦成先生(主席)

黎雅明先生

邝炳文先生

王麒铭先生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邝炳文先生(主席)

黎雅明先生

萧锦成先生

王麒铭先生

王宇轩先生

风险委员会

黎雅明先生(主席)

王宇轩先生

萧锦成先生

邝炳文先生

公司秘书

严秀屏女士

(FCPA)

授权代表

王麒铭先生

严秀屏女士

(FCPA)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合规顾问

富比资本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骆克道

兆安中心

香港法律之法律顾问

陈冯吴律师事务所

香港湾仔

港湾道

新鸿基中心

4101-04

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

干诺道中

永安中心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获委任)

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

礼顿道

礼顿中心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观塘

成业街

电讯一代广场

A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

远东金融中心

主要往来银行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网址

w.royal-deluxe.com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主席报告

本人谨此代表御佳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提呈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

业绩

全球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且充满挑战。香港建造业在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亦面临重大挑战。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

团录得收益约

731.0

百万港元及毛利约

41.5

百万港元,分别同比减少约

6.7%

及约

37.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约

6.0

百万

港元,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减少约

15.8

百万港元。每股基本亏损约为

0.50

港仙(二零二四年财政年

度:每股基本盈利约

0.81

港仙)。

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收益减少及业绩疲软,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其中一名客户保华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保

华建业集团」)提出临时清盘申请,导致若干项目暂停或进度延迟,对本集团于回顾期间承接的四个进行中的模板分包

合约造成影响。其中,两个项目是保华建业集团与其他建筑公司成立的合营项目,及合营合作伙伴已继续履行合约。在

保华建业集团作为唯一总承建商的两个项目中,一个新开工的合约在回顾期间被终止,而另一个受影响较大的项目-

东涌第

区公屋发展计划则被暂停了八个月。房屋署已按照既定程序更换总承建商。我们相信,相关合营承建商及新

任总承建商具备足够的能力完成余下工程。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无)。

业务回顾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已获授三份新合约,合约总值约为

576.0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1,067.4

百万港

元),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减少约

46.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主要有九个在建分包工程项目,手头项目的价

值约为

930.1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014.1

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年

报日期,本集团进一步获授三份新合约,合约总值约为

41.5

百万港元。凭借手头项目,预计分包工程未来几年的表现将保

持稳定。

本集团致力于将创新技术融入其营运中。过去几年,我们初步应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以提升设计团队的智慧模板施工

解决方案和设计能力,同时推进基于制造和装配设计

(DfMA)

原则的专利模板系统解决方案。通过努力优化资源利用率,

降低成本及改善建筑及安全效率,支持建筑可持续发展,并获得宝贵客户的认可。

近年来,尽管一些大型行业参与者因财务或安全问题而退出市场,但只是个案。预计资源将向合规且财务状况稳健的公

司集中。同时,本集团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风险控制,确保项目达到高水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以保持业务的健康

增长。此外,本集团有能力在大型模板项目中发挥竞争优势,凭借我们建立的声誉,本集团有信心在公营部门主导的项

目机会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获得新合约,对我们的未来保持乐观态度。


主席报告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致谢

最后,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管理团队及同事的不懈努力及奉献致以谢意,彼等对本集团的稳定业绩发挥重要作用。本人

亦对股东及业务伙伴的持续支持深表谢意。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王麒铭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五年
731.0
41.5
(6.0)
5.7%
2.6
2.6
0.1%
不适用 (2.0%)
(1.3%)
(177.5 )
(0.50)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摘要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百分比变动

财务摘要(百万港元)

收益

783.6(6.7%)

毛利

66.5(37.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

9.8(161.2%)

财务比率

毛利率

8.5%(32.9%)

流动比率

2.54%

速动比率

2.54%

资本负债比率

0.2%(50%)

债务与权益比率不适用不适用

股本回报率

3.1%(164.5%)

总资产回报率

2.0%(165.0%)

利息覆盖率

12.3

(1,543.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盈利(港仙)

-基本及摊薄

0.81(161.7%)


470.4
6.8

财务摘要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0.0

20.0

30.0

0.1

(6.0)

78%

66%

34%

12%10%

870.2

37.1

0.2

15.5

12.2

5.3

收益百万港元

资本负债比率百分比资产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本及负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

应收款项及其他

银行结余及现金

资本及储备

其他负债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及财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模板工程。作为主要分包商,本集团专注于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辅助服务及混凝土预制构

件安装及建造工程搭棚工程,服务范围涵盖香港公营部门项目与私营部门项目。本集团历史可追溯至一九四年,且本

集团为拥有逾

年营运历史的资深分包商。

本集团积极承建大型建筑工程及土木工程的模板搭建项目,主要从事香港公营部门项目。本集团公营项目主要涵盖医

院大楼扩建、公共住宅发展,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发展。本集团公营项目的客户通常为香港政府(「政府」)、房屋委

员会、医院管理局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所聘用的主要承包商。本集团亦参与香港私营部门项目,

主要涉及私人住宅发展及商业发展。本集团私营项目的项目拥有人一般为物业发展商,而本集团私营项目的客户则为

相关项目下聘用的主要承包商。

本集团附属公司注册为建造业议会(「建造业议会」)「

S02

-混凝土模板」、「

S05

-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

S07

-棚架」类

别下乙组(确认)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注册专门行业承造商」),并且有资格分别自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及二零二三

年六月二日起对无限制价值的公共工程下的指定行业的承包╱分包合约进行竞标。

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的整体收入约为

731.0

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783.6

百万港元减少约

6.7%

53.5

百万港元。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

度,本集团录得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约

6.0

百万港元,而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为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约

9.8

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获授三项新项目,合约总额约

576.0

百万港元,其中包括北区医院扩建新急症大楼的主要

模板工程、临时支撑及预制构件分包合约,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1,067.4

百万港元的合约总额下降约

46.0%

。所有项目

均已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启动。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九个手头项目(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个),总合约余额价值估计约为

930.1

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

1,014.1

百万港元减少约

8.3%

。该

等合约预计将于一至三年左右完成。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后直至本年报日期,本集团进一步取得三份新的模板分包合约,合约总金额约为

41.5

百万港元。

鉴于该等手头项目,预期手头项目的余额价值在未来数年将维持稳定。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获授年度╱项目角色合约性质状况

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

C3802/J3880

香港国际机场

APM

PHS

隧道及相关工程

分包商模板工程大致竣工

KTH13

启德

1E

区一期公共房屋发展分包商模板工程施工中

KTH13

启德

1E

区一期公共房屋发展

塔台分包商模板工程施工中

东涌第

区东涌公营房屋分包商模板工程及

预制外墙安装

施工中

大埔马窝路的大埔市地段

号住宅发展项目

分包商系统、传统模板工程及

预制外墙安装

施工中

前皇都戏院及皇都戏院大厦重建项目分包商模板工程施工中

C23205

玛嘉烈医院荔景大楼分包商模板工程施工中

二零二四至二零二五年度

HE202403

德田街兴建公共房屋发展分包商模板工程、

MIC

外墙安装

施工中

H27950

北区医院新急诊大楼扩建分包商模板工程、安装脚手架

及预制件

施工中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收益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783.6

百万港元减少约

52.6

百万港元或

6.7%

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731.0

百万港元。

收益减少主要由于

(1)

一份主要模板分包工程的地盘指示与变更评估延误;及

(2)

本集团其中一名客户保华建业集团委任

临时清盘人导致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若干项目进程出现暂停及延误。

直接成本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直接成本约为

689.4

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约

717.1

百万港元减少约

27.7

百万港元或

3.9%

。该减少主要受到若干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延迟带动,与收益减少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毛利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66.5

百万港元大幅减少约

25.0

百万港元或

37.5%

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41.5

百万港

元。本集团毛利率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8.5%

减少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5.7%

毛利的下降主要由于若干建筑项目在暂停期间产生的额外现场开支、闲置成本以及材料损坏所致。本集团一直积极监

控情况,并已采取缓解措施以恢复被暂停的工程,以尽量减少因保华建业集团临时清盘所带来的成本。


于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35,715
13,835
70
2,204
51,824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主要由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折旧、办公开支及专业费用组成。本集团的行政及其他

经营开支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57.1

百万港元略微增加约

3.4

百万港元或

5.9%

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60.5

百万港元,

乃主要由于为营运提高雇员留存率而增加薪金。

融资成本

本集团融资成本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1.2

百万港元减少约

1.0

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19,000

港元,由于二零

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无借贷。

所得税开支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条例,本集团在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开支。香港利得

税一直按财政年度内在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以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的税率计提,惟本集团一间为利得税两

级制项下的合资格实体的附属公司除外。该附属公司的应课税溢利的首个

2,000,000

港元按

8.25%

征税,剩余应课税溢利按

16.5%

征税。

本集团的所得税开支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3.6

百万港元减少约

0.9

百万港元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约

2.7

百万港元。但

是,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实际税率约为

-78.2%

,而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为

27.1%

。实际负税率主要受本集团内部不同

实体之间不能抵销税项亏损所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及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及全面开支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为约

6.0

百万港元,对比二零

二四年财政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约

9.8

百万港元。纯利率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1.2%

减少约

2.0

个百

分点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纯亏损率约

0.8%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下表载列于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明细: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应计建造成本

46,028

应计员工成本及福利开支

12,263

应计法律及专业费用

其他应付款项

1,583

60,196

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主要包括

(i)

应计建筑成本;

(i)

应计员工成本及福利开支;

(i)

应计法律及专业费用及

(iv)

其他应付款项。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约

60.2

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约

51.8

百万港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已进行的建筑工作减少导致应计建筑成本减少。


于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2.6
0.1%
不适用 -177.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流动比率

1

2.5

资本负债比率

0.2%

债务对权益比率

不适用

利息覆盖率

12.3

附注:

流动比率乃基于流动资产总额除以流动负债总额。

资本负债比率乃基于总债务(租赁负债之和)除以总权益再乘以

100%

债务对权益比率计算为总债务(租赁负债之和)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总权益再乘以

100%

利息覆盖率乃基于除利息及税项前(亏损)╱溢利除以所产生利息开支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比率约为

2.6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5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债务对权益比率数字表明本集团处于净现金状况。利息覆盖率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12.3

倍改变至二

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

-177.5

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资产约为

467.2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480.0

百万港元),由总负债

156.7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63.4

百万港元)及总权益约

310.6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316.6

百万港元)组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本包括普通股,本公司的资本架构主要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约

310.6

百万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316.6

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负债包括租赁负债

0.4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0.6

百万港元)。

本集团采用审慎方法进行现金管理。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

48.6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88.2

百万港元)。本集团维持其银行信贷融资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结算贸易应付款项及工资付款占

本集团现金流出的大部分。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可动用银行融资约

30.0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约

50.0

百万港元),其中约

30.0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0.0

百万港元)为尚未动用及无限制的银

行融资。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并无用作对冲用途之金融工具。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固定利率银行

借贷(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末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无)。

本公司股东概无作出任何安排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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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资本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资本负债比率乃按计息借贷及租赁负债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约为

0.1%

(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约

0.2%

)。

资本开支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资源及长期银行借贷拨付其资本开支。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投资合共约

0.7

百万港元(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4.8

百万港元)收购机器及设备、租赁物业装修、办公室设备、家私及装置及汽车。

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0.1

百万港元)。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银行抵押约

10.0

百万港元的受限制定期存款,以取得

授予本集团的贸易融资及担保额度。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在一家银行有约

0.2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0.3

百万港元)的账户,作

为一般银行融资的押记。

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概无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其他计划。

或然负债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a)

在本集团的建筑业务活动日常过程中,本集团一直因本集团或本集团分包商的雇员因在受雇期间发生的意外

造成人身伤害而面临多项申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认为,该等申索以保险或其他方式承保,不会

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业绩及营运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b)

预付款保证金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合约预付款保证金约

30.0

百万港元,乃由一家银行以本集团其中一名客

户为受益人出具,作为本集团妥为履行及遵守本集团与客户所订立分包合约项下义务的担保。倘本集团未能履

行其于分包合约项下的责任,该客户可要求银行向其支付该要求中订明的数额,惟不得超过预付款保证金的数

额。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在本集团从客户核证的累计中期付款中全数偿还预付款保证金总额予客户后,预付

款保证金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由银行解除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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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的关系

董事深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对本集团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本集团致力于与其雇员、供应商及分包商建立亲

密友好的关系并提高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

客户

本集团注重其及时向客户交付优质工程的能力。董事认为本集团透过提供「高品质管理,灵活解决方案」以及优质服务已

在主要客户中建立良好声誉及信誉。同时,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技术创新工序与优化的客户设计」,我们富经验的营运团

队于分包工程过程中透过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面议及线上会议等多种渠道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以更好地了解、作

出回应及反馈。

供应商及分包商

本集团备有供应商及分包商预核准名单,该名单乃根据背景评估(包括往绩记录、财务状况、声誉、技术资料、定价及交

付)录入。本集团将仅按项目基准与建筑材料主要供应商及分包商订立合约,并无订立长期合约。建筑材料及服务质量

须根据合约条款进行检查及支付。尽管如此,本集团仍不时审阅及更新供应商及分包商名单。董事认为,本集团已与供

应商及分包商维持良好的业务关系。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并无重大争议足以妨碍本集团的营运。

库务政策

本集团继续遵循审慎政策管理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并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藉持续进行信贷评估及评核

其客户之财务状况,致力减低所面临的信贷风险。内部产生现金流及计息银行借贷为本集团提供营运资金的一般来源。

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密切监察本集团之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本集团之资产、负债及其他承担之流动资金结构能

满足其不时之资金需要。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公允价值及现金流利率风险主要分别与定息及浮息结余有关。为审慎管理利率风险,本集团已制定评估、记录

及监察所有该等财务风险的政策及程序。其后,本集团将继续回顾市场趋势及业务运营需求,以安排最有效的利率风险

管理工具,并根据对利率变动的回顾,不断评估其债务组合,以实现理想的定息及浮息债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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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资产为银行结余及现金、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呈列的贸易

及其他应收款项已扣除应收呆账拨备。减值拨备乃根据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根据以往经验,在存在可识别亏损事件,

表明现金流的可收回性出现下降时计提。向业务伙伴提供的信贷以客户的信誉和财务状况为依据。就在建项目而言,直

接客户为楼宇建筑及土木工程项目的总承建商,而最终客户则为香港特区政府、政府相关机构、房屋署、医院管理局、

公共交通营运商、机场管理局及若干知名物业开发商。因此,本集团并无面临任何重大信贷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亏损拨备分别为约

0.6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约

1.2

百万港元)及约

3.4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4

百万港元)。直至本年报日期,本集团于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中分别约

106.2

百万港元及约

44.0

百万港元已于随后清偿。经考虑客户的良

好还款记录、信贷状况及持续的业务关系,董事评估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质素

并无重大变动。因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结余被认为可悉数收回,故并无进一步确

认减值亏损。

就本集团库务运作的信贷风险而言,本集团的银行余额及现金须存放在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以尽量减少本集团的信

贷风险敞口。保护其利益的法律行动,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审慎行事。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定期存款及银行结余主要以港元计值。由于本集团的交易绝大部分以港元计值,故本集团并无面对重大外汇

风险。根据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港元与美元挂钩,且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并无有关港元的重大外汇风险。因此,本集团并

无采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本公司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及将适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风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

名全职雇员(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名全职雇员)。本集团主要根据行业

惯例及个人表现及经验,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福利待遇。薪酬福利待遇包括薪金及按表现发放之花红,以及强制性公积

金供款。亦提供其他形式之福利,例如休假、员工医疗、员工牙科及教育津贴。亦可向本集团合资格雇员及人士授出股

份期权或股份奖励。雇员花红根据各雇员之表现派发。此外,本集团亦提供内部及外部培训项目,该等项目与若干工作

职能相配套。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列入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之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及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约为

39.8

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约

36.8

百万港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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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政策

本集团承接模板架设工程及配套服务时注重环境保护。本集团的内部规则载列本集团雇员须遵守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措

施及工作程序,包括以下各项。

空气污染控制:

(i)

用水抑尘。

(i)

按要求安装隔尘网。

(i)

按要求使用低尘技术及设备。

噪音控制:

(i)

于使用前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及保养以符合许可噪音水平。

(i)

根据许可工作时间进行作业。

垃圾处理:

(i)

在运往指定工地垃圾收集点前将垃圾分类为一般垃圾及建筑垃圾。

i.

将模板工程中的材料进行分类以循环使用或处置,及根据相关条例于指定倾卸区处置建筑废弃物。

i.

将纸张从其他废弃物中挑选出来,以便于循环再用。

i.

放置纸箱及纸盒于影印机旁,以便收集单面纸作循环再用。

减少废物:

(i)

使用金属模具及可再用金属台架以减少木料及木材消耗。

(i)

鼓励员工双面使用纸张。

(i)

提醒员工影印前三思。

(iv)

考虑项目规划及项目施工方案设计的环境影响;

可持续教育:

(i)

培养员工的环保责任意识及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本集团之营运并无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或危险废弃物。本集团于其支援职能方面监察能源消耗,如汽车燃料消耗╱里程

使用率、办公室电力消耗,并规定办公室员工于闲置时关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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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分部资料

除本年报附注

所披露外,本集团的业务被视为单一经营分部且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

团并无呈列地理分部资料。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不确定性外部因素

尽管建造业乃香港传统核心产业之一,本集团面临可能影响本集团的建造业市场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包括

(i)

香港社会、

政治及经济状况;

(i)

政府公营部门土木工程项目预算及新增拨款的批准;

(i)

采购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工人的调配;

(iv)

政府政策变动、贸易紧张、财务危机;及

(v)

无法预料的自然灾害。

董事一直密切监察政府预期进行的工程及房屋委员会承接的新项目数目及商业或住宅用地的投标结果,从而调整业务

策略以参与公营及私营部门项目。执行董事的责任为识别及评估当前经济状况及市场风险,不时采纳不同的策略以缓

解市场风险。然而,模板行业的未来增长及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香港物业市场及建造行业的持续繁荣。

成功竞标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的业务取决于成功中标,以决定是否取得模板架设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合约。鉴于该等获授合约的非经常性质及

本集团对客户并无长期承诺,本集团获授的合约数量或会按年转变。完成手上的合约后,倘本集团未能取得新的投标或

合约总额相若的新合约,或未能取得任何新合约,本集团财务表现或会受到不利影响。模板行业为高度竞争的行业,本

集团须打造良好的声誉及往绩记录,维持与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的良好关系,确保机器可用性及维持具竞争力的项目

价格。倘模板建造分包商之间的竞争加剧,本集团或会面临降低报价的压力,以致财务表现受到不利影响。

项目延迟的不确定性

项目延迟会影响本集团现金状况。本集团定期与总承建商(即客户)就各地盘进度召开进度会议,对劳动力及其他资源进

行相应的计划部署。本集团的会计及财务部亦预测未来月份将完成的工程,以计划流动资金及营运资金用途,并向执行

董事汇报,以随后考虑是否需要实施应变计划。

可持续的劳动力供应

建筑业一直面临人力短缺、劳动力老龄化、技能与产业不匹配、人才继任缺口等问题。尽管政府及业界一直密切合作应

对这一严峻形势,本集团仍须在薪酬政策方面保持竞争力,以吸引、培养及挽留员工。本集团有认可分包商名单,本集

团定期审阅及更新该名单确保彼等有足够的劳动力。项目团队举行例会讨论劳工的部署,包括时间及所需工人数目。本

集团提早计划模板设计阶段及推荐系统模板(倘可能),此乃由于安装系统模板较木材模板需要较少的人力,因此成本

较低及需要较少富有经验的工人,从而预计劳动力供应增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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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建筑合约收益

对于随时间确认的建筑工程收益,本集团根据报告日合约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确认该收入。此乃根据使用产出法得出

的合约完成进度进行计量,产出法乃根据直接计量转让予客户的服务控制权价值与完成合约所需估计总产出进行比较

确认收益。需要作出重大估计及判断,包括对所取得的成果、实现的里程碑或生产或交付的单位进行评估。在作出上述

估计时,本集团定期检讨控制权转让的进度,并由内部工料测量师持续计量。

未来展望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世界格局复杂多变,香港房地产市场动荡、技术工人短缺及持续激烈竞争。部分大型建筑公司

退市亦引发了行业整合。尽管如此,近年来,本集团已在投标新合约时采取更为审慎务实的方针,以确保合理的利润

率。同时,财政司长二零二五╱二六年财政预算案著重强调发展建筑业。发展局计划逐步招标北部都会区的三个区域

后,未来五年基础工程的年度平均开支预计将大幅增加,自每年的约

亿港元增至约

1,200

亿港元。自二零二六年财政

年度起,香港政府每年将发行

亿港元至

1,350

亿港元的基建债券,以支持基建工程开支,确保稳步推进香港公共部门

建筑项目。预计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的《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亦将对提升本集团的现金流量稳定性及降

低流动资金风险产生积极影响。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坚持建筑技术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的策略,为客户提供优质及灵活的模板解决方案。通过加强专利模

板系统与建筑信息模拟技术的协作,本集团可提升模板设计及施工管理能力,以捕捉更多商机。

报告期后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本集团续新本公司与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俊川建筑材料」)的协议(「俊川建筑材料框架

协议」),固定期限为由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建筑材料同意按本集团要求不时

为本集团提供及运输建筑材料。本集团亦续新本公司与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俊川棚架」)的协议(「俊川棚架框架协

议」),固定期限为由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棚架同意按本集团要求不时向本集

团提供金属棚架租赁、支撑设备、技术支援及运输服务。

由于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及俊川棚架框架协议项下的建议年度上限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

5%

根据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及俊川棚架框架协议拟进行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有关申报、年度审阅、公告

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俊川建筑材

料框架协议、俊川棚架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直至本年报日期,概无其他对本集团构成影响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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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

王麒铭先生(「王麒铭先生」),

岁,为董事会主席(「主席」)、执行董事兼本公司控股东(「控股东」)。王麒铭先生负责

整体策略管理及本集团业务营运发展。王麒铭先生于一九四年三月创立本集团。彼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获委任

为董事及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调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兼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彼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

日辞任行政总裁。王麒铭先生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

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之成员。王麒铭先生于一九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明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的

董事及于一九年五月三日获委任为明泰建筑的董事。王麒铭先生为本集团所有其他附属公司的董事。

王麒铭先生�模�建�行�拥�

年经验,�一九�年进入建�,担任模�建�学徒。�一九�一年至一九三

年,彼透过参与不同建�项目继�获�模�建�行�的丰富知识�专�知识。王麒铭先生�一九四年三月成立

明泰土木工程�限�司,且�历年来透过成立明泰建�川建�科技�限�司�大其�务规模。王麒铭先生�二零

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年�月为�港模�商�限�司副�长,并�二零一�年�月至二零二三年�月担任�长�自

二零二三年�月起担任名誉�长。王麒铭先生自二零二零年三月起成为注册专门行�承�商联�的创�员,并担任

其执行副�裁兼司库。王麒铭先生出任多项�职,是多个委员�的成员,包括自二零二年四月起担任建�安全专责

委员�成员、�二零一九年�月至二零二三年六月担任建�议�认可专才培训计划

(CICATP)

中�技工合作培训计划小

组委员�成员�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获委任为

CICATP

认可�主名册�建�议�贸易测试小组委员�评审员。�外,王

麒铭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九月起成为�港免�慈善机构建�关怀基金�合服务中心的创�员、执行�监�司库。

王麒铭先生为执行董事、行政�裁兼控股东�卿女士之配偶�执行董事王宇轩先生之父�。

王宇轩先生

王宇轩先生(「王宇轩先生」),

岁,为执行董事。王宇轩先生负责监�本�团的营运、�务发展、人力�源、财务�行

政。王宇轩先生�二零一六年�月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王宇轩先生�为环境、社�管治委员�本�司风险委

员�(「风险委员�」)的成员。

王宇轩先生�二零六年九月�加利福�亚大学洛杉矶�校,获�学专�理学士学位。王宇轩先生�二零六

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底在美国继�其生�科学的研究生教�。王宇轩先生�二零一�年�月完成�华大学职�经理

训练中心�经理高�研修班学习。彼�二零一年�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职�齿泰�港�限�司,�职务为助

理�售经理。之�,彼�二零一四年九月加入明泰建�,担任董事的个人助理�其�二零一六年一月获擢升为成本控

制�监。王宇轩先生�二零一四年�月获�职�安全健�局的安全健�导员(建�)证�。王宇轩先生自二零一�年

�月起获委任为�港建�包商联�限�司副�记。王宇轩先生�二零一九年六月�由�港大学商学院、哥

伦比亚大学商学院�伦敦商学院组织的国�高�工商管理硕士亚洲课程

(EMBA-Global Asia programe)

。王宇轩先生�二

零二一年�月加入注册专门行�承�商联�,担任⻘年委员�秘�。

王宇轩先生为王麒铭先生(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东)�卿女士(执行董事、行政�裁兼控股东)之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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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女士

�卿女士(「�女士」),

岁,�二零一�年一月十�日获委任为行政�裁,并�二零二四年九月�日获委任为执行董

事。�女士为控股东。

�女士�二零一三年�月在�华大学继�教�学院完成卓越领导高�研修班的课程�二零一�年六月完成战略性�

兴产�投�董事长高�研修班的课程。�加入本�司�,�女士自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明泰建�(本�司的间接全�附属�司)担任经理职位,并自二零六年九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二年�月三十一日�

凯信铭建设�限�司担任董事。�女士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为晁丰控股�限�司的董事,该�司管理各類工商�

�地产投�。

�女士为王麒铭先生(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东)之配偶�王宇轩先生(执行董事)之母�。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雅明先生

黎雅明先生(「黎先生」),

岁,�二零一�年一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酬委员�风险委员�主席

�本�司审核委员�(「审核委员�」)、提名委员�环境、社�管治委员�成员。

黎先生�一九�二年�月获�威尔士大学加的夫学院法律学�誉学士学位�一九�六年�月获�港大学法学

研究生证�。黎先生自一九�年�月起为�港执�律师、�港律师�员�为一间�港律师事务所的独�经营者。彼

自一九�年二月起为�加坡高�法院的代�人�律师。彼自一九�年十二月起一�担任亚伦国�团�限�司(股

�代号: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起一�担任中国�华�视控股�限�司(股�代号: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炳文先生

�炳文先生(「�先生」),

岁,�二零一�年一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审核委员�环境、社�管

治委员�主席�提名委员�、�酬委员�风险委员�成员。

�先生�计�行政方面拥�丰富经验,彼现任�柏企�服务�限�司董事。彼�多间私人�司�联交所主�上市

�司担任�计师、�司秘�财务�监职务。

�先生目�为唐宫(中国)控股�限�司(股�代号:

)�誉�丰控股�限�司(股�代号:

)之独立非执行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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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此外,邝先生也曾于以下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直至其退任:稀镁科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至二零

二四年六月、龙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至二零二一年四月、世纪阳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前称为世纪阳光生态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至二零一九年六月、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

号:

)至二零一七年四月及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焯升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至二零

一七年三月。

�先生�一九六年�月获�洲科廷科技大学商�计学士学位、�一九�年十一月获�港理工大学企�管理

学研究生文凭(兼�)�二零三年十一月获�港理工大学专�计学硕士学位。彼为�洲执�计师�(现称�

洲�计师�)�员、�港�计师�深�员�港�司治理�英国�许�司治理�的附属�员。

�锦成先生

�锦成先生(「�先生」),

岁,�二零一�年一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提名委员�主席�审核委员

�、�酬委员�、环境、社�管治委员�风险委员�成员。

�先生�二零二年�皇家百圣大学,并取�建�工程�管理专�理学士学位。彼�二零�年�二零一二年�

别获�威尔士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文凭�学位。彼现为美国注册管理�计师协�、�洲�共�计师协�、环境工程师学

�、英国皇家�许建�学�、�港董事学�港管理专�协�的成员。彼�为美国寿险管理学�的�深�员、英国�

许仲裁师�的附属�员�大利亚与�西兰�险金融学�的高�员。

�先生�险�拥�

年的经验。�加入本�团之�,彼自一九�九年至一九二年任职汇丰�险控股�限�司,�

�担任的职位为区域经理。之�,彼自一九三年至一九�年任职�

Sime Insurance Brokers (HK) Ltd

,�担任的职位

为�经理助理。彼自一九�年至一九�年任职�

Man Sang Holdings Inc

,�担任的职位为行政�裁。彼自一九�

年至二零一�年任职�

Howden Insurance Brokers (HK) Limited

,�担任的职位为行政�裁。彼自二零九年起为

China

Metro-Rural Holdings Limited

(一家�中国内地开发�经营�成农�物�平台�从事城乡移迁再开发的�司)的董事。彼自

二零一�年一月一日起�为

Lockton Companies (Hong Kong) Limited

(一家提供风险�询�险经纪服务的�司)的副行政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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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理�

陈永成先生

陈永成先生(「陈永成先生」),

岁,为本�团财务�监。陈永成先生负责监管本�团的财务�人力�源营运、合规事宜

�战略管理。彼�二零一三年�月加入本�团。

陈永成先生�计�行政方面拥�

年经验。�加入本�团�,陈永成先生�二零�年至二零六年服务�亿都

(国�控股)�限�司(股�代号:

),担任财务�监。彼其�二零六年至二零一二年任职�鸿运建�限�司,

担任财务�监。�二零一二年,彼任职�金地商�团�限�司(股�代号:

),担任高�财务经理。

陈永成先生�一九�年六月获�屯门工�学院�计证�彼�别�一九一年十一月�一九�年十月获�港理

工大学高�计证�计学进修证�。彼其�别�二零四年六月�二零九年六月获�港都�大学专�计

硕士�企�管治硕士。陈永成先生自一九零年六月起为�港专�计员协�的认证专�计员。彼�一九六年九

月起为�港�计师�员�二零九年十一月起�别为�港�司治理�英国�许�司治理�员。陈永成

先生�自二零一年六月起为英国�许�认�计师�深�员。除其他专�格外,陈永成先生�二零二零年九月

获�港大学专�进修学院可�发展专�证�,并�二零二四年四月进一步获�港可�发展教�学院可�发

展规划专�文凭。陈永成先生自二零二三年�月起获认证为�港�司治理�可�发展专�人士,并自二零二四年

六月起为认证可�发展规划师。

�司秘�

严秀屏女士

严秀屏女士(「严女士」),

岁,加入本�团�,严女士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年�月�毅信控股�限�司(股�

代号:

,现称�健�控股�限�司,�联交所主�上市的�司)担任�司秘�,�自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零一�年

�月担任财务�监。彼�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同景�源�团控股�限�司(股�代号:

�联交所

GEM

上市的�司)担任�司秘�,�自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担任�计经理。彼�二零一�年十

月起一�为

Bloming (HK) Busines Limited

(一间主要从事企�询�司秘�服务的�司)的董事。严女士现�为两间�

联交所上市之�司的�司秘�。

严女士�二零�年十二月取�港理工大学的�计学文学士学位。彼�别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二零一�年十月起为

�港�计师�的�员�深�员。彼�国�核�司、金融机构�上市�司积累�

年�计、核�财务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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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致力达致及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乃因董事会相信,良好及行之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对获得及维持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信任及保障彼等权益至关重要。因此,本公司已采纳健全之企业管治原则,当中著重优秀之董

事会、有效之内部监控、严谨之披露常规以及对所有持份者之透明度及问责性。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原则及守则条文。董

事会认为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已全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联交所刊发有关检讨上市规则附录

C1

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总结。其中大部分修

订适用于二零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经修订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大部分新规定与本集团多年来一直采

纳的企业管治常规一致。有关情况于下表概述:

新规定本集团实行的常规

确保公司的文化与公司的目的、价值及策略

一致(守则条文第

A.1.1

条)

健康的企业文化对本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愿景及使命至关重要。

董事会的职责为培育具备两项核心原则的企业文化,以指导雇员的行

为,并确保本公司的愿景、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之相一致。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文化与价值观」一节。

制定促进和支持反贪污法律及法规的政策和

系统(守则条文第

D.2.7

条)

本集团自二零二一年起采纳诚信政策(定义见下文)。政策内容涵盖贪

污等方面、行为守则、有关馈赠、款待及酬金的指引、本集团于商业道

德方面的期望及要求以及涉嫌贪污行为的调查及举报机制等。

任何经证实案件须向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诚信政策」一节。

制定举报政策及系统(守则条文第

D.2.6

条)本集团自二零一八年起采纳举报政策(定义见下文)。

任何经证实案件须向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举报政策」一节。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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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本集团实行的常规

与股东沟通及年度检讨(强制披露要求

L

段)本集团自二零一八年起采纳股东沟通政策(定义见下文)。当中载列本

集团与股东保持有效持续对话的承诺。股东沟通政策由董事会定期检

讨。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一节。

不应给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有表现绩效相关

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例如购股权或赠授股份)

(建议最佳常规第

E.1.9

条)

我们设有厘定非执行董事酬金的基准方法,并不涉及带有表现绩效相

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

应付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水平亦须经股东批准。

(i)

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

有效性;及

(i)

披露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意见

及建议的机制,并每年检讨该机制的实施及

有效性(守则条文第

B.1.3

B.1.4

条)

本集团之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定义见下文)由董事会自二零一八年

起采纳,并每年由提名委员会进行检讨。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正式确立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意见及建议的常

规;有关详情于本企业管治报告「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节阐述。

董事会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意

见及建议。

在董事会层面及全体员工层面设定性别多元

化目标

董事会层面-订立及披露实现性别多元化的

目标数字及时间表。

员工层面-披露及解释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

理人员)的性别比例、公司为达到性别多元化

而订立的任何计划或可计量目标。(强制披露

要求

J

段)

董事会目前有一名女性董事。目前董事会层面的女性比例约为

16.7%

董事会及员工层面(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性别多元化于本企业管治报

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及「员工性别比例」章节以及环境、社会及

管治报告「关键绩效指标统计-社会」一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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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新规定本集团实行的常规

成立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

席的提名委员会,且成员须以独立非执行董

事占大多数。(上市规则第

3.27A

条)

提名委员会(大多数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

主席。

详情请参阅本企业管治报告「董事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一节。

说明企业管治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的关系(企

业管治守则之引言段落、原则第

D.2

条、守则条

文第

D.2.2

D.2.3

条)

有关说明载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可持续管治」一节。

规定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与年报同步刊发

(上市规则第

13.91(5)(d)

条及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指引第

4(2)(d)

段)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与年报同时刊发。

文化与价值观

健康的企业文化对实现本集团的愿景及策略至关重要。董事会的作用是培养具有下列核心原则的企业文化,并确保本

公司的愿景、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企业文化保持一致。

1.

诚信及操守准则

本集团力求我们的所有业务及经营维持高标准的业务道德及企业管治。董事、管理层及全体员工行事均须守法、

合乎道德、负责任,规定的标准及准则明确载于全体新员工的培训材料,并列于本集团雇员手册(包括其中载列的

本集团操守准则)、诚信政策及本集团举报政策等各类政策。不时进行培训以加强规定的道德及诚信准则。

2.

承担

本集团认为,致力于员工发展、工作场所安全及健康、多元化与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使员工产生承担感及对本集团

使命的情感投入,为打造强大、高效的员工队伍奠定基调,从而为本集团吸引、培养并挽留最优秀的人才,交付最

优质的工作。此外,本公司于业务发展及管理方面的策略为实现长期、稳定及可持续的发展,同时在环境、社会及

管治方面作出适当的考量。

本集团主要企业管治常规概述如下:

董事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上市公司的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之操守准则。经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交易标准且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并

无不合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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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职责及授权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控制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其制定策略方向、监督营运及监控本集团的财务表现。管理层获董事会指派

权力及授权进行本集团的日常管理及经营。管理层就本公司的整体营运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职权范围,董事会须履行之

企业管治职能如下:

1)

制定及检讨本集团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提出建议;

2)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

检讨及监察本集团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规;

4)

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董事及本集团雇员之操守准则;及

5)

检讨本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情况及在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内之披露。

董事确认其负责编制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并确保有关财务报表乃根据法定规定及适用会计准则编制。董事确认,就其于

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尽悉、深知及确信,彼等并不知悉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引起重大怀疑的事件或条件存在

任何重大不确定性。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现时由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本公司业务之管理及控制归属于董事

会。董事会的职责乃为本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主席)

王宇轩先生

周丽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雅明先生

邝炳文先生

萧锦成先生

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董事会成员之间并无任何财务、业

务、家族或其他重大╱相关系。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现比例高于上市规则第

3.10A

3.10(1)

(2)

条所规定者,而根据规定,上市发行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须

占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成员人数。三名独立非执行占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一成员人数,且其中至少一名具有适当专业资

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凭借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各种经验及本集团的业务性质,董事会认为董事于

本集团业务之技能及经验方面取得平衡。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周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述法律意见后,周

女士确认明白其作为董事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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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及重选董事

各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及王宇轩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并已续新合约及自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开始。执行董

事周女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开始。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先生、邝先生及萧先生之委任函已续

新,自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起为期三年。服务合约及委任函须根据其各自条款予以终止。服务合约可根据本公司之组织

章程大纲及细则及适用上市规则予以续新。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

条,于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在任董事或如其人数并非三

或三的倍数,则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的董事须轮值告退,惟各董事须至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

值告退及膺选连任一次。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

条规定,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之任何董事仅任职

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的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须获本公司股东重选。董事会所委任以作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之

任何董事将仅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且届时将合资格膺选连任。

王麒铭先生、周女士及萧先生将于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彼等合

资格及各自愿意膺选连任。

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建议重选王麒铭先生及周女士为执行董事以及萧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普

通决议案将提呈予本公司股东批准。

主席及行政总裁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C.2.1

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以避免权力集中于任

何一名人士。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王麒铭先生为主席,而周女士为行政总裁。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责任

针对可能因本公司的公司活动而对董事及高级人员提起的法律诉讼之相关责任,本公司已安排适当保险。有关保险保

障内容会每年进行检讨。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董事会扮演重要角色,因为彼等为本公司战略、业绩和控制问题提供公正意见,并确保照顾到本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规定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会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

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或于本公司任何

股份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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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独立非执行董事可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建议,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每年评估董事的独立性,所考虑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所有相关因素包括以下各项:

履行其职责所需的品格、诚信、专业知识、经验及稳定性;

对本公司事务投入的时间及精力;

坚决履行其身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投入董事会工作;

就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申报利益冲突事项;

不参与本公司日常管理,亦不存在任何关系或情况会影响其作出独立判断;及

主席定期在其他董事避席的情况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会面。

董事会每年检讨上述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载准则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之年度确认书,且本公司认为该等董事均属独

立。

董事之持续专业发展计划

本集团肯定董事获得足够及充分之持续专业发展对健全而行之有效之内部监控系统及企业管治之重要性。为此,本集

团一直鼓励董事参加有关培训课程,以获取有关企业管治之最新消息及知识。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已提供而全体董事亦已出席最少一次培训课程,内容有关上市规则中涉及良好企业管

治常规之最新资料。如需要,本公司将按时及定期为董事提供培训,以确保董事了解上市规则之当前规定。

各董事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接受的个人培训记录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与董事职责相关的研讨会及培训╱阅读相关资料

王麒铭先生✓

王宇轩先生✓

周丽卿女士✓

黎雅明先生✓

邝炳文先生✓

萧锦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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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及风险委员会等五个董事委员

会,以监督本公司事务各特定范畴。所有董事委员会均具有明确之书面职权范围,该等范围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royal-deluxe.com

。所有董事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其所作出之决定或推荐建议。

董事委员会举行会议之常规、程序及安排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均与上文所载董事会议之常规、程序及安排贯彻一致。

所有董事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职务,并可应合理要求于适当情况下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企业管治职务,当中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进行董事之

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以及检讨本公司有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及本年度报告所作之披露。

会议出席记录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旨在考虑、审阅及╱或批准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财务及营运表现,以及整体策略及政策的事

项。当需要讨论及解决重大事项或重要事件时,本公司将另行举行会议。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

事举行最少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全体董事出席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举行的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的详情:

董事会

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环境、社会及

管治委员会

会议

风险委员会

会议

股东

周年大会

已出席╱已举行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

4/4–2/21/12/2–1/1

王宇轩先生

3/4–1/22/21/1

周丽卿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

九月五日获委任)

1/3–

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雅明先生

4/45/52/21/12/22/21/1

邝炳文先生

4/45/52/21/12/22/21/1

萧锦成先生

4/44/52/21/12/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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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成立。审核委员会的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先生,及其他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

董事黎先生及萧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予以修订并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本

公司网站。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

3.21

条,其规定审核委员会须由最少三名成员(仅包括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大部分成

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席。至少一名审核委员会成员为拥有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相关财

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财务资料、监管财务申报系统、内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及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及检讨

设定的安排,使本公司雇员可暗中就本公司财务申报、内部监控或其他方面可能发生的不正当行为提出关注。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审核委员会已举行五次会议

(i)

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

(i)

审阅有关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全年业绩的核数师报告、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惯例、管理层声明函件以及管理层

的回应;

(i)

审阅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iv)

审阅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程序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就此向董事会

提供建议以供批准;及

(v)

审阅及建议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

本集团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本集团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综合

财务报表遵守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成立。薪酬委员会的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先生,及其他成员包括主席兼执行

董事王麒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先生及萧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予以修

订并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职权为透过参考可比较的公司所付薪金、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的工作时间及职责、本集团其

他成员公司的雇佣条件及按表现发放酬金的适当性,检讨个别执行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的酬金待遇,包括薪金、花红、

实物利益及彼等参与任何股份计划及其他计划的条款,以及不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薪酬委员会亦评估执行董事的表

现、批准其服务合约的条款及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

章项下股份计划之相关事宜。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E.1.2(c)(i)

条项下之标准守则已获采用。

薪酬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

(i)

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及酬金,并认为其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属公平合理;

(i)

建议周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及酬金。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参与厘定其本身薪酬。于二零二五年财

政年度,概无有关购股权计划的重大事项须由薪酬委员会检讨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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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成立。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及其他成员包括主席兼执行

董事王麒铭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先生及邝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已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予以

修订并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就

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向董事会推荐委任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根据客观标准考虑候选人的长处,并

顾及董事会多样性的裨益。

对董事会成员的甄选一直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行业经验、技

术及专业技能及╱或资格、知识、担任董事一职的年限及可投入的时间。本公司亦将考虑有关自身商业模式及不时的特

殊需求等因素。最终决定乃基于候选人将带给董事会的裨益及贡献。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提名委员会已举行一次会议审阅及推荐董事重选;及就委任周女士为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邝先生,及

其他成员包括主席兼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执行董事王宇轩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先生及萧先生。环境、社会及管

治委员会书面职权范围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负责审核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常规,以及监管执行有关政策及常规。环境、社会及

管治委员会授权成立两个小组委员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执行小组(「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执行小组」)及企业职安

健环委员会(「企业职安健环委员会」),以确保董事会能充分监管及投入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策略。环境、社会及管治

工作执行小组监管业务内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而特别成立企业职安健环委员会监管企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政

策营运。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审阅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

及审阅及建议采纳本集团环境保护政策及废弃物管理政策。

风险委员会

风险委员会于二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成立。风险委员会的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黎先生,及其他成员包括执行董事

王宇轩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及邝先生。风险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刊登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风险委员会负责监察及监督本集团的风险政策及策略,并支持董事会监督气候风险管理及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指明

方向以及全方位考虑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风险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审阅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九个月之风险记录及风险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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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

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透过确保董事会成员遵守董事会政策及程序协助董事会。公司秘书亦负责就企业管治

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本公司委聘外部服务供应商,其委派严女士为其公司秘书。严女士拥有必要资格及经验,且有能力履行公司秘书之职

能。主席兼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为严女士之主要联络人。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严女士已接受不少于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以发展其技能及知识。严女士之履历详情载于本

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一节。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本公司认可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的裨益,因此,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旨在订明维持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方法。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以

及就实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而设定之可计量目标及达致有关目标之进程于下文披露。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

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其中包括性别、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

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益

处。

可计量的目标

甄选董事会成员人选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

及知识。

最终将按候选人之长处及可为董事会作出之贡献而作决定。提名委员会将遵守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董事会

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董事,并致力于在确定合适人选时进一步提高性别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利用多个渠道物色合适的

董事人选,包括适时由董事、股东、管理人员、本公司顾问及外部代理引荐,以便日后为女性董事加入董事会建立强劲

储备。

监察与汇报

董事会的组成将每年于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而提名委员会将会每年监察及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及

成效。

董事会现时有一名女性董事,因此本公司的性别多元化已达致董事会层面。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政策,以确保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讨论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并将任何该等修改

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其考虑及批准。

员工性别比例

本集团致力实现业务及管治常规中的发展与多元化平衡。本集团致力确保所有级别的招聘(包括董事会)均遵守严格的

多元化标准,以便拥有宝贵的人才储备。本集团坚信多元化乃本集团之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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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将继续在招聘时考虑性别多元化。本集团于日后将继续于物色合适人选时把握增加女性员工比例的机会。有关

员工性别比例的详情,请参阅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关键绩效指标统计-社会」一节。

提名政策

董事会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概要连同为执行提名政策而制订的可计量

目标及达标进度于下文披露。

提名政策的概要

提名政策旨在列载指引提名委员会选择、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的方针。其亦旨在确保董事会能够根据本公司业务需要

均衡地具备适当技能、经验、知识及观点多元化。

可计量目标

提名委员会将评估、挑选及向董事会推荐人选担任董事职务,当中适当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统称为「标准」):

(a)

所有方面的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

(b)

有充足时间以有效履行其职责;彼等于其他上市及非上市公司的服务应限于合理数目;

(c)

资历,包括在本公司业务所涉相关行业的成绩及经验;

(d)

独立性;

(e)

诚信声誉;

(f)

个人可对董事会作出的潜在贡献;及

(g)

承诺提升及最大化股东价值。

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

提名委员会将通过适当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评估并向董事会推荐退任董事以供重选:

(a)

退任董事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及服务,包括彼于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如适用)的出席情况,以及在董事会的参

与程度及表现;及

(b)

退任董事是否持续满足标准。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其后将就于股东大会上建议重选董事向股东提出推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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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过程

提名委员会将根据以下程序及过程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任命建议:

(a)

在适当考虑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及规模后,提名委员会将首先制定所需技能、观点及经验清单以集中搜寻范围;

(b)

在适当考虑标准后,提名委员会可以咨询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来源,以物色或遴选合适候选人,例如现任董事的转

介、广告、独立代理公司的推荐及本公司股东的提议;

(c)

提名委员会可采纳其认为合适的任何过程以评估候选人的适合性,例如面试、背景调查、发言及第三方参考调查;

(d)

在考虑一名候选人是否适合任命为董事时,提名委员会将举行会议及╱或以书面决议方式酌情批准向董事会推荐

相关任命;

(e)

提名委员会其后将就建议委任及建议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

(f)

董事会将拥有最终权力决定提名人选,而所有董事任命将透过相关董事提交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或任何其他要

求相关董事确认或接受委任为董事(视情况而定)的类似文件)予香港公司注册处作存档予以确认。

监察与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在企业管治报告之中每年评核及汇报董事会的成员组合,并推行正式流程以适当地监察提名政策的落实

情况。

检讨提名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推行正式流程以定期检讨提名政策,以确保本政策透明公正,一直切合本公司的需要,并且反映现有监管

规定及良好企业管治常规。提名委员会将讨论可能需要进行的任何修改,并将任何该等修改向董事会作出建议,以供其

考虑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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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政策的披露

提名政策之概要,包括提名委员会在年内就遴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采纳的提名程序及过程以及标准,将于年度企业管

治报告内披露。

于就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向股东寄发的通函亦应载列:

·

用以物色候选人的流程及董事会相信该候选人应被选出及认为该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的原因;

·

若建议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董事会相信该候选人仍有能力投入足够的

时间予董事会的原因;

·

候选人可为董事会带来的观点、技能及经验;及

·

候选人如何对董事会多元化作出贡献。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明白须全面负责监督本公司内部监控、财务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并持续监察其有效性。董事会至少每年对风险管

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审阅。

本公司著力提供合理保证,避免出现重大错误、损失或欺诈,为此已制定风险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识别风险:识别可能影响达成本集团目标之主要及重大风险;

·

风险评估:根据已识别风险的预料影响及是否经常出现作出评估及评核;及

·

纾缓风险:策划有效的监控活动,务求纾缓风险。

风险辨别及评估会每年进行或更新,风险评核、评估及纾缓各功能或营运风险的结果会在风险资料册内详细记录,让董

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审阅。

然而,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之风险,仅可对重大失实声明或损失提

供合理而非绝对保证。

独立顾问公司(其员工具有进行独立审阅的相关专业知识)已对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及风

险管理职能)进行审阅。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由独立顾问公司出具的内部监控审阅报告,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并认为其属有效及充分。董事会透过考虑内部监控审阅报告及审核委员会所进行的审阅,评估内部监控系统的

有效性,并认同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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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尚未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

D.2.5

条的规定成立内部审核职能。审核委员会及董

事会已考虑独立顾问公司所编制的内部监控审阅报告及于财务报表审核过程中本公司已就发现的任何重大监控缺陷与

其外部核数师进行的沟通,以形成审阅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充足及有效性的基准。风险委员会将在董事会

授权下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将继续每年检讨是否需要成立内部审核职能。

举报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一八年起制定举报政策(「举报政策」)。举报政策旨在

(i)

帮助发现及解决不可接受行为;

(i)

帮助给每位举报

人士提供有利的环境,使其感到能够提出与彼等及本公司切身相关的问题

;及

(i)

帮助保护善意举报不可接受行为的人

士。

根据举报政策所接获的投诉的性质、状况及处理结果须向审核委员会主席汇报。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概无发现对本

集团的财务报表或整体营运有重大影响的欺诈或不当行为事件。审核委员会每年检讨举报政策,以确保其成效。

诚信政策

董事会自二零二一年起采纳诚信政策(「诚信政策」)。本集团致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达致最高诚信及道德行为标准。诚信政

策构成本集团企业管治框架的一部分。诚信政策载列本集团员工及业务伙伴必须遵守以打击贪污的具体行为指引。这

表明本集团对践行合乎道德的商业行为以及遵守适用于其本地及海外业务的反贪污法律及法规的承诺。为贯彻此承诺

及确保本集团常规的透明度,本集团制定本诚信政策,作为本集团所有雇员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的行为指

引。

诚信政策会定期检讨及更新,以符合适用法律及法规以及行业最佳常规。

核数师酬金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就审核及非审核服务支付或应付予本公司外聘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

酬金如下:

所提供的服务

已付╱

应付酬金

千港元

审核服务

-法定审核服务

1,000

非审核服务

-接受委聘就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进行协定程序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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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

一项保障股东权益及权利之措施为于股东大会上可就各项重大议题(包括推选个别董事)提呈独立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

表决。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大会上提呈之所有议案将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而投票表决结果将于相关股东大会

结束后刊载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股东特别大会可由董事会按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并有权按本公司股本中按每股一票的基准在股东大会

上投票之股东(「呈请人」)(视情况而定)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

条提出之呈请予以召开。呈请人可将决

议案加入会议程。有关呈请须列明大会上将处理之事务,由呈请人签署,并交回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或本公司香港主要

营业地点。股东须按照该细则所载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规定及程序。股东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动议,有关动议须

送交本公司之香港总办事处。

就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而言,股东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查询。股东可将有关其权利之书面查询或要求邮寄至本公司

之香港主要营业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号电讯一代广场

A

室)或发送电邮至

rdh@royal-deluxe.com

披露内幕消息

本集团备有内幕消息披露政策,列载处理及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及内部监控。

政策为董事、本集团职员及所有关雇员提供指引,确保具恰当的保护措施,以免本公司违反法定披露要求。政策亦包

括适当的内部监控及申报系统,以辨别及评估潜在的内幕消息。

已设有的主要步骤包括:

·

向董事会及公司秘书界定期财务及经营申报的规定,致使彼等可评估内幕消息及(如有需要)作适时披露;

·

按须知基准控制雇员获悉内幕消息的途径,适合向公众披露前确保内幕消息绝对保密;及

·

根据符合上市规则的程序与本集团持份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分析师等)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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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亦已设立及实施程序,处理外部人士有关市场传言及其他本集团事务的查询。

为免出现不公平发放内幕消息,本公司发放内幕消息时,会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的网站刊载有关资料。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股东沟通政策」),目标乃确保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可方便、平等和及时地获得本公司无任何

偏见及易于理解的资料。

本公司已设立以下多个途径与其股东沟通:

(i)

企业通讯,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形式刊发,同时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royal-deluxe.com

可供浏览;

(i)

定期透过联交所作出公告,并将公告分别刊载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

(i)

于本公司网站提供企业资料;

(iv)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股东提供平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反映意见及交流观点;及

(v)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可为股东提供股份过户登记、股息派付及相关事宜的服务。

本公司不断促进与投资者的关系,并加强与现有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的沟通。本公司欢迎投资者、持份者及公众人士提供

意见。向董事会或本公司作出的查询可邮寄至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检讨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股东沟通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经考虑本公司已建立有效的股东沟通渠道及定期向股

东提供本集团财务表现、战略方向及重大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与股东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并认

为本公司的股东沟通政策及其实施属有效。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概无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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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谨此提呈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年报连同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配套服务。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于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并无重大变动。

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分别为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及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号电讯一代广场

A

室。

股息政策

董事会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根据股息政策,在决定是否提议任何股息派付时,董

事会亦应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因素:

·

本集团的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

·

股东利益;

·

本公司及本集团各其他成员公司的保留盈利及可分派储备;

·

本集团债务对权益比率、权益回报率及本集团须遵守的财务契诺的水平;

·

对本集团的信誉可能造成的影响;

·

本集团的预期营运资本需求及未来扩张计划;

·

于宣派股息时的流动资金状况及未来承担;

·

税务考虑;

·

法定及监管规定;

·

整体业务状况及策略;

·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造成影响之整体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的业务周期及其他内部或外部因素;

·

董事会认为属适当的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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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息政策,股息的宣布及派付应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且必须符合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及本公司组织章

程大纲及细则所有适用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股息宣派及派付的限制)。除中期股息外,本公司宣布的任何股息必

须于股东大会上经股东的普通决议案予以批准,且不得超过董事会所建议的股息数额。倘董事认为本公司的可供分派

溢利足以作出有关分派,董事会可不时向股东派付中期股息。

本公司将会持续审阅股息政策以及保留其唯一及绝对酌情权以在任何时候更新、修订及╱或修改股息政策,并且股息

政策绝不构成一项本公司对其将派付任何特定数额股息的法律约束承诺及╱或本公司没有义务随时或不时宣派股息。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业绩及本公司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事务状况分别载于本年报综合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及综合财务状况表。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无)。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谨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举行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为确定出席二

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出席二零二五年股东

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最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以进行登记。

因此,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之资格之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业务回顾及有关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之讨论载于本年报第

页「主席报告」及第

页「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各节。本集团所面临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以及关键表现指标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

分析」一节。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b)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致力于尽量减低业务经营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为遵守适用环境保护法律及规例,本集团已设立环境保护管

理政策以确保妥善管理环境保护及雇员及分包商的工人遵守有关(其中包括)空气污染、噪音控制及废物处理的环境法

律及规例。本集团将继续减轻其业务对环境之影响,并继续致力于环保。

本集团获世界可持续发展规划师协会(「世界可持续发展规划师协会」)认证为二零二五至二零二六年度认可持续发展

企业(「认可持续发展企业」),以表彰其在香港推动可持续建筑技术的成就及支持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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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相关法例及规例

就董事会所知,本集团已遵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例及规例。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并无

重大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例及规例。

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持份者之关系

本集团珍视与所有持份者之关系及尝试透过不同措施与彼等合作。人力资本为本集团最重要之资产。本集团提供并定

期审阅薪酬待遇、培训计划及员工参与活动以保持竞争力,及吸引、培养及挽留人才及雇员。

本集团与商业伙伴(以及供应商及客户)之持久良好关系为本集团带来利益,亦对实现当前及长远目标非常重要。

除业务关系之关连外,本集团亦与客户以及供应商合作以实现业务营运、环保及社区投资之更佳表现。本集团鼓励员工

自愿参与社区活动。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股本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已发行股本总额为

1,200,000,000

股每股

0.01

港元之普通股。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及综合权益变动表。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供分派予拥有人的储备包括股份溢价总额减累计亏损约

63.9

百万港元。

集团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

页。该概要并不构成本集团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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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主席)

王宇轩先生

周丽卿女士(行政总裁)(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黎雅明先生

邝炳文先生

萧锦成先生

有关董事酬金之资料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一节。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周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述法律意见后,周

女士确认明白其作为董事之责任。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第

及第

条,王麒铭先生、周女士及萧先生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且

均符合资格且愿意于上述会议上膺选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之年度书面确认书,且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

属独立。

董事服务合约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并无与本公司及╱或任何其附属公司订立如不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则不

得于一年内由本公司终止之未到期服务合约。

控股东于合约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东或其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大合约,亦无就控股东

或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订立任何重大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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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下文「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一段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内任

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获授任何可透过收购本公司股份或债权证获益之权利;或彼等亦无行使任

何有关权利;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安排使董事可于任何其他法人团体取得该等权

利。

股票挂钩协议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并无订立股票挂钩协议。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

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根据标准守则须由

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并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好仓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本公司相关

股份的数目概约股权百分比

王麒铭先生(附注)于受控制法团的权益╱配偶权益

850,800,00070.9%

周女士(附注)于受控制法团的权益╱配偶权益

850,800,00070.9%

王宇轩先生实益拥有人

9,880,0000.8%

附注:

王麒铭先生及周女士各自持有

Wang K M Limited

(「

Wang K M

」)

50%

已发行股本,

Wang K M

直接持有本公司

66.8%

股份。王麒铭先生及周女士

亦各自持有

K C Limited 50%

已发行股本,

K C Limited

直接持有本公司

4.1%

股份。周女士为王麒铭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王

麒铭先生及周女士各自被视为或被当作于

Wang K M

K C Limited

拥有权益的本公司相同股份数目中拥有权益。王麒铭先生为

Wang K M

K

C Limited

各自的唯一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或须根据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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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所知,下列人士╱实体(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

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

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予存置之本公司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

有附带权利可于所有情况下于本公司或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之股东大会上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面值

5%

或以上的权

益: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股东名称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本公司

相关股份的数目概约股权百分比

Wang K M

实益拥有人

801,600,00066.8%

K C Limited

实益拥有人

49,200,0004.1%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彼等的权益载于上文「董事及最高行政人

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一节)外,概无人士或法团于本公司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或被

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

条须予存置之本公司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利可于所有情况下于本公司或本集团

任何其他成员公司之股东大会上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面值

5%

或以上的权益。

购股权及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有条件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根据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采纳日期」)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一项普通决议案,本公司终止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并采纳新购股

权计划(「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统称「股份计划」)。除非另行变更或

终止,否则股份计划于采纳日期起

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旨在肯定及嘉许合资格参与者已经或可能为本集团作出的贡献,并使本集团可向合资格参与者

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为本集团所作贡献的激励或回报,以期达成以下主要目标:

(i)

招聘及挽留对本集团重要且其贡献

对本集团的长期发展及盈利能力至关重要的高素质人才及主要员工;及

(i)

激励其贡献对、将对或预期对本集团有利的合

资格参与者。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的董事及雇员以及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持

续或经常性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实体(「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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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旨在通过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奖励,作为肯定彼等为本集团所作贡献或日后作出贡献的激励

或回报,并吸引、挽留及激励符合本集团业绩目标的高素质合资格参与者。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拟加强合资格参与

者可能与本集团建立的长期关系。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的董事及雇员(包括获授予奖励

作为与本集团订立雇佣合约奖励的人士)。

根据股份计划之条款及遵照上市规则第

章,根据股份计划及本公司所有其他股份计划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

后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股份计划之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0%

(即

120,000,000

股份(「计划授权限

额」)。就根据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将向服务提供者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可能发行的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

1%

(即

12,000,000

股份(「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股份计划之主要条款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之通函。于本年报日期,股份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

及股份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20,000,000

股份(占该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

)。股份计划的详情载于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方交易及关连交易

两份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已获续新并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固定期限内将继续分别于本公司与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俊川建筑材料」)及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俊川棚

架」)之间开展。

俊川建筑材料与俊川棚架为分别于二零年三月十日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俊川

建筑材料及俊川棚架由王麒铭先生(主席兼执行董事)之胞妹、周女士(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之姻亲姊妹及王宇轩先生

(执行董事)之姑姐王孟霓女士全资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俊川建筑材料及俊川棚架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本集团续新本公司与俊川建筑材料订立的协议(「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固定期限为由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建筑材料同意不时按本集团要求向本集团提供及运输

建筑材料。截至二零二六年、二零二七年及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约为

20,000,000

港元、

20,000,000

港元及

20,000,000

港元,已获本公司独立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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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与俊川建筑材料拥有良好及长期的关系,且本集团自二零三年起从俊川建筑材料采购建筑材料。从俊川建筑

材料采购的建筑材料用于架设木材模板及俊川建筑材料过往乃根据本集团的产品规格提供定制服务。董事确认,来自

俊川建筑材料的建筑材料质量及交付符合本集团的规定。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并未向俊川建筑材料提供独家权利,

本集团有权采购任何其他供应商可能供应的任何材料。本集团有合资格供应商名单,并向彼等采购建筑材料或服务。由

于本集团亦不时选择其他独立供应商,董事认为,继续与俊川建筑材料的有关交易将多元化其供应基础以获得稳定的

材料或服务供应,符合本集团利益。

考虑到向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经公平磋商后达成,并于订约各方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认为,俊川建筑材料框架协议的条款(包括年度上限)乃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

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俊川棚架框架协议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本集团续新本公司与俊川棚架订立的协议(「俊川棚架框架协议」),固定期限为由二零二五

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棚架同意不时按本集团要求向本集团提供金属棚架租赁、支撑设

备、技术支援及运输服务。截至二零二六年、二零二七年及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的年度上限分别约为

30,000,000

港元、

30,000,000

港元及

30,000,000

港元,已获本公司独立股东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批

准。

本集团已自二零一四年起与俊川棚架建立业务关系。经考虑

(i)

俊川棚架于提供及安装金属棚架方面的专业知识;

(i)

其对

所提供金属棚架的性能、承载能力及正确安装方式的了解;

(i)

安装大型及复杂金属棚架临时支架的工程纪录;及

(iv)

由于

本集团与俊川棚架拥有良好及长期的关系,俊川棚架所提供的价格通常优于其他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价格,董事认为,

将俊川棚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续新与俊川棚架的交易以获得金属棚架租赁、支撑设备、技术支援及运输服务,乃符

合本集团最佳利益。

考虑到向本集团提供的服务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经公平磋商后达成,并于订约各方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董事会认为,俊川棚架框架协议的条款(包括年度上限)乃于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所有持续关连交易及彼等各自的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已及将于本集

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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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核数师已获委聘按照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

号(经修订)「非审核或审阅过往财务资料之鉴证工作」规定,并参

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实务说明第

号「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汇报本集团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56

条,核数师已就本集团于本年报内披露之持续关连

交易之审查结果及结论,发出无保留意见之函件。本公司已将核数师函件之副本提交予联交所。

除上文所披露的不可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外,本集团亦订立其他关联方交易(属于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或

「持续关连交易」并获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核及所有披露规定)。有关所有获全面豁免及不可豁免持续关连

交易的详情,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之披露规定。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退休福利计划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除第

页「董事会报告」内之「关联方交易及关连交易」分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

度,董事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对本集团业务属重大之任何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重

大权益。

本集团与控股东及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之间的重大合约

有关本集团与控股东、

Wang K M

、王麒铭先生及周女士或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之间的重大合约或控股东或其各自

的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供服务的重大合约详情,请参阅第

页「董事会报告」内之「关联方交易及关连交易」一段以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合约

除服务合约外,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并无订立或存续与本公司业务全部或任何主要部分的管理及╱或行政有关的其

他合约。

竞争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概无董事或控股东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

集团业务除外)中拥有任何权益,亦无与本集团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而根据上市规则第

8.10

条须予以披露。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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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竞争承诺

为避免本集团与控股东日后可能出现任何竞争,王麒铭先生及

Wang K M

(各自均为「契诺人」,及统称「契诺人」)于二零

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与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代表本集团各其他成员公司的利益)订立不竞争契据。根据不竞争契据,各契诺

人已向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作为其附属公司的受托人)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承诺,于不竞争契据仍属有效期间,其将不会

并将促使其紧密联系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除外)不会(无论直接或间接)发展、收购、投资、参与、进行、从事、涉及或

有意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可能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现有业务活动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周女士认购

Wang K M

股已发行股本,目前相当于

Wang K M

50%

股权。因此,

Wang K M

由王

麒铭先生及周女士分别实益拥有

50%

50%

权益。周女士成为其中一名控股东。

各契诺人进一步承诺,倘其本身或其紧密联系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除外)获得或获悉任何与本集团业务可能构成竞

争的商机,其会自行(及促使其紧密联系人)以书面方式知会本集团,而本集团将拥有获取此类商机的优先购买权。本集

团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或上市规则不时规定本集团完成任何审批程序所需的更长时间)通知契诺人本集团是

否会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集团仅在获得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于该机遇当中并无拥有任何权益)批准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倘存在利益

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则有关契诺人及其他有利益冲突的董事(如有)不得参与所有董事会议(包括但不限于独立非执

行董事为考虑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有关会议)及在会上投票,且不得计入法定人数。

根据不竞争契据,各契诺人亦作出若干不竞争承诺(载于招股章程「与控股东的关系-不竞争承诺」一段)。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公司并无自任何契诺人以书面形式收取有关与本集团现有及未来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任

何新业务机遇的任何资料,而契诺人或其联系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除外)已获提供或已知悉该等资料,以及本公司已

收到契诺人有关其联系人遵守不竞争契据的年度确认书。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已审阅并信纳契诺人已遵守不竞争契据。

获准许之弥偿条文

各董事因作为董事就其获判胜诉或获判无罪的民事或刑事诉讼中作出辩护而承担或蒙受之所有损失或负债,可获得以

本公司之资产作出之弥偿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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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薪酬政策

本公司之薪酬政策主要由固定部分(以基本薪金形式)及可变部分(包括酌情花红及其他奖励报偿)组成,并考虑其他因素

(例如彼等的经验、责任、个人表现、本集团溢利表现及一般市况)。

薪酬委员会一年举行至少一次会议,讨论薪酬相关事宜(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及检讨本集团之薪酬政策。决定由

有授权责任之薪酬委员会厘定本公司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酬金

董事及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之酬金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非董事及非行政总裁)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酬金介乎以下范围:

酬金范围高级管理层人数

最多

1,000,000

港元

1,0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2,000,000

港元以上

优先认股权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开曼群岛的法律,概无优先认股权条文导致本公司有责任向本公司现有股东按比例

发售新股份。

捐款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作出的慈善捐款为约

45,5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27,000

港元)。

公众持股量之充足程度

据董事所知及依照于本公司公开可得之资料,于整个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及于刊发本年报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董

事确认,本公司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最少

25%

的充裕公众持股量。


董事会报告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概无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曾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主要客户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益约

81.0%

(二零二四年:约

93.0%

)且本集团最大客户占总收益约

23.4%

(二零二四年:约

42.0%

)。

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5%

以上)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户中

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主要供应商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总采购约

74.0%

(二零二四年:约

71.6%

)且本集团最大供应商占总采

购约

41.9%

(二零二四年:约

24.3%

)。

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5%

以上)概无于本集团五大供应商

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企业管治

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

页企业管治报告。

核数师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国富浩华(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辞任后的临时空缺。更换核数师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月

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四日之公告。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

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辞任后的临时空缺。更换核数师之详情载

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及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之公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于过往三年任

何年度并无更换其外聘核数师。

本公司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之财务报表由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将

提呈一项决议案以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

代表董事会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麒铭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御佳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核列载于第

页至第

页御佳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

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

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公允地

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我们在该等准则下的责任会在本报告中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一节中进一步详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我们

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足够和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

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对当前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在我们审核整体

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我们不会对该等事项另行提供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确认建筑合约收益

参考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政策。

由于综合财务报表整体之重大金额及所涉及的估计不确定性,我们将确认建筑合约收益认定为关键审核事项。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所披露, 贵集团确认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建筑合约收益

730,955,000

港元,

且 贵集团按合约完工进度使用产出法确认建筑合约收益。

我们的回应:

了解确认建筑合约收益的控制权;

以抽样方式将合约金额与客户签订的各合约进行核对;

与管理层进行讨论,以抽样方式了解年内建筑合约完工状况及进度;及

透过以抽样方式检查客户发出的最新付款证明或内部测量师确定的付款申请,评估建筑合约收益的合理性。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

参考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及附注

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政策。

我们认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为关键审计事项,原因是于评估 贵集团于报告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预期信贷亏损时使用管理层判断及估计。

于确定是否存在预期信贷亏损时, 贵集团会于考虑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质素时运用前瞻性资料及客户过

往收款历史,此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及估计。

我们的回应:

了解及评估 贵集团于评估预期信贷亏损时使用的方法及假设;

抽样测试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的准确性;

审查管理层使用的前瞻性资料的合理性;及

测试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亏损拨备计算的准确性。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事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由另一核数师审核,其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对该等

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年报内的其他资料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年报内的资料,惟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发出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在我们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我们有责任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核

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有重大不符,或者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资料有重大错误

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真实而公允的综

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负

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

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亦负责监管 贵集团财务申报过程。审核委员会就此协助董事履行其职责。


独立核数师报告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此报告仅根据我们的委聘条款向 阁下(作为整体)作出,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

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总能发现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错误陈述可以由

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个别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

陈述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取得充足和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

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较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

险为高。

了解与审核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资料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并根据所得的审核凭证,决定是否存在与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而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

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资料的关注。假若有关的披露资料不足,则修订我们的意

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继

续持续经营。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及事

项。

计划并执行集团审计,以获取有关集团内各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资料的充分及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对集团财务

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集团审计目的而开展的工作。我们对我们的审计意见负

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其中包括)计划的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事项,包括我们在审核期间识别出内

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所有合理地被认为会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采取消除威胁的措施或防范措施。

从与董事沟通的事项中,我们决定哪些事项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我们会在

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对某件事项作出公开披露,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若有合理预期

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而造成的负面后果将会超过其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将不会在此等情况下在报告中沟通该事

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邓德华

执业证书编号:

P06262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0,955
(689,413)
41,542
16,799
(60,527)
(1,187)
(19)
(3,392)
(2,654)
(6,046)
港仙
(0.5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5783,575

直接成本

(717,123)

毛利

66,452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610,162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57,14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亏损准备拨备

8(2,082)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8(2,807)

融资成本

7(1,185)

除税前(亏损)╱溢利

813,399

所得税开支

9(3,629)

年内(亏损)╱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9,770

港仙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

120.81

股息详情披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2,157
33,113
1,188
868
57,326
1,235
121,873
234,924
48,640
3,240
409,912
136,794
16,838
295
2,023
155,950
253,962
311,28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330,642

使用权资产

1434,827

俱乐部会籍

1,188

递延税项资产

221,237

67,894

流动资产

存货

156,39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6120,867

合约资产

17195,276

银行结余及现金

1888,217

当期可收回税项

1,346

412,10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9111,736

合约负债

2145,801

租赁负债

流动税项负债

4,479

162,252

流动资产净值

249,85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17,74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06
101
707
310,581
12,000
298,581
310,58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租赁负债

1,118

资产净值

316,627

股本及储备

股本

2312,000

储备

304,627

316,627

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获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董事会签署:

王麒铭先生王宇轩先生

董事董事


(6,046)(6,046)
12,00094,9561,020(46)202,651310,581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股本股份溢价特别储备其他储备保留溢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附注)(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12,00094,9561,020(46)198,927306,857

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9,7709,77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12,00094,9561,020(46)208,697316,627

本年度亏损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结余

附注:

特别储备指本公司收购的附属公司的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总额与本公司用以换取附属公司全部股权作为筹备本公司股份上市进行企业重

组一部份的已发行股份面值间的差额。

其他储备指从非控股权益收购附属公司的额外权益的已付代价与所收购者的相关账面值之间的差额。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92)
9,174
1,714
20
1,187
537
19
(1,107)
8,152
5,162
(135)
(42,243)
(28,963)
25,058
(32,969)
73
(6,824)
(39,720)
1,107
(719)
10
30
428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溢利

13,399

就下列各项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310,798

使用权资产折旧

141,62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亏损准备拨备

2,082

应收保固金撇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2,807

财务成本

71,185

利息收入

6(1,097)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现金流量

31,317

存货减少

11,01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79,168)

合约资产(增加)╱减少

2,447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

42,95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

35,405

营运(所用)╱产生之现金

43,973

香港利得税退税

已付香港利得税

(3,724)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40,327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已收利息

1,097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4,84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受限制银行存款减少╱(增加)

(7,008)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10,64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9)
(236)
(255)
(39,547)
78,187
38,64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借贷所得款项

5,000

偿还借贷

(21,166)

已付利息

(1,183)

偿还租赁负债

(92)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7,4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

12,24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5,942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78,187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

一般资料及呈列基准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已于二

零一七年二月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其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

Wang K

M Limited

,该公司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由执行董事王麒铭先生拥有

50%

及周丽卿女士(王麒铭

先生的配偶)拥有

50%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分别为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及香港九龙观塘成业街

号电讯一代广场

A

室。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辅助服

务。

本集团各实体财务报表所载项目乃使用该实体运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综合财务报表

以港元(「港元」)呈列,除另有说明者外,已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与本公司的功能货币相同。

2.

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开始之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

号相关

修订(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于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内所载之披露资料并无重大影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

本集团并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之修订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第

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列报及披露

于将由香港会计师公会厘定之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3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4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董事预期,于可见的将来应用所有该等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会计准则及其修订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规定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及披露要求,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

财务报表之呈列。该项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承袭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多项要求同时,引入于损益表中呈列指

定类别及经界定小计的新要求;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管理层定义的表现指标之披露,并改善财务报表中将予披

露的资料的聚合及分拆。此外,若干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每股盈利亦进行小幅修订。

应用新订准则预计将影响未来财务报表中损益表的呈列方式及披露,惟不会影响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或计量。本

集团目前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并将自其强制生效日期二零二七

年一月一日起应用及须追溯应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3.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倘合理

预期资料对主要用户作出的决定造成影响,则该等资料被视为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条文。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历史成本一般基于为换取货物及服务而支付代价的公平值。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载列如下。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所控制实体的财务报表。控制权即已实现,当本公司:

可对被投资公司行使权力;

因参与被投资公司的业务而对可变回报承受风险或享有权利;及

可行使权力以影响其回报。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以上所列三种控制因素任何一种或以上出现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取得被投资公司的

控制权。

本集团在取得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开始综合该附属公司,并于本集团失去对该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入

账。尤其是,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开支由本集团取得控制权当日起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

表,直至本集团不再对该附属公司拥有控制权之日止。

如必要,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会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交易有关的所有集团内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于综合时全数对销。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本集团于或当完成履约责任时(即于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项明确货品或服务(或一批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确货品或服务。

控制权随时间转移,而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标准,收益则参照完全满足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度而随时间确认:

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同时收取及耗用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本集团的履约创造或提升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控制的资产;或

本集团的履约并未创造对本集团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而本集团有强制执行权收取至今已履约部分的款项。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明确货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间点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货品或服务收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

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代价付款到期前仅需时间推移。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到期收取的代价)而须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的责任。

有关相同合约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计入及呈列。

具有多种履约责任的合约(包括交易价格的分配)

对于包含多项履约责任(指定)的合约,本集团按相对独立销售价格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各履约责任。

每项履约责任所依据的独特货品或服务的独立销售价格在合约开始时确定。该独立售价代表本集团向客户单独出

售承诺货品或服务的价格。倘独立售价不能直接观察,本集团会采用适当技术估计,以致最终分配至任何履约责

任的交易价格反映本集团预期就转让承诺货品或对客户的服务而有权获得的代价金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3.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续)

随时间逐步确认收益:计量完全完成履约责任之进度

完全完成履约责任之进度乃根据产出法计量,即按迄今转移至客户之货品或服务价值与根据合约承诺之余下货品

或服务之比例直接计量基准确认收益,有关方法最能反映本集团于转移货品或服务控制权方面之履约情况。

可变代价

就包含可变代价的合约而言,本集团使用

(a)

预期价值法或

(b)

最有可能金额估计其将有权取得的代价金额,视乎哪

一个方法可对本集团将有权取得的代价金额作出较佳预测。

只有在可变代价的估计金额计入交易价极可能不会导致日后于与可变代价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其后得到解决时出

现重大收益拨回时,可变代价的估计金额方会计入交易价。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更新估计交易价(包括更新有关估计可变代价是否受限制的评估)以忠实揭示于报告期末的

情况及报告期内的情况变动。

租赁

租赁的定义

如果合约传达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代价,则该合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对于在初次应用之日或之后订立、修改或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合约,本集团在合约签订日、修改日或收购日(如适

用)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之定义评估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除非随后更改合约的条款和条件,否则

不会重新评估�合约。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为

个月或以内且并无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物业租赁及厂房及设备,本集团应用短期租赁

确认豁免。其亦就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按直线基准或另一种系

统性基准于租期内确认为开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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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开始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赁款项,减去收到的任何租赁优惠;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费用;及

估计本集团在拆卸和拆除相关资产,恢复其所在地点或将相关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和条件所需要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进行调整。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使用权资产呈列为单独项目。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该日未付的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倘租赁隐含

的利率难以厘定,则本集团使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贷利率计算。

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就利息增长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就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租期有所变动或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

�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租赁付款因进行市场租金调查后市场租金变动而出现变动,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初始贴现率

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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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退休福利成本

向强积金计划之付款于雇员已提供服务令彼等可享有供款时作为支出确认。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即期与递延所得税开支的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以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有别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呈报的「除税前溢利」,乃

由于存在于其他年度内属应课税或可抵扣的收入或开支及不属应课税或不可抵扣的项目所致。本集团即期税项负

债按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时所用相应税基之间的暂时差额确认。递延

税项负债通常按全部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通常按所有可扣税暂时差额确认,惟以有可能可动用可

扣减暂时差额抵扣应课税溢利为限。倘暂时差额来自交易中资产及负债的初步确认(业务合并除外),且该交易既

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影响会计溢利且于交易时并未产生相等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则该等递延资产及负

债不予以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按与附属公司投资相关的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差额的拨回及该暂时差额

在可见将来不大可能拨回则除外。与该等投资相关的可扣税暂时差额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仅于有可能将动用暂时

差额的利益抵扣充足应课税溢利且预计在可见将来拨回的情况下,方予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在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在不再有充足应课税溢利可供收回所有或部分资产情况下扣

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按照于清偿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预期适用的税率以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已颁布的税率

(及税法)为基础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的计量反映本集团预期在报告期末收回或清偿其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的方式所导致的税务

后果。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归因于

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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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税项(续)

就税项扣减归属于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对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单独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的规

定。倘有可能可动用可扣减暂时差额抵扣应课税溢利,则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有关之递延税项资产以及就所有

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倘有可依法执行权利动用即期税项资产以抵扣即期税项负债,而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与由同一税务机构向相同征

税实体征收之所得税相关,则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相互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倘与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于此情况下,即期及递延税

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持作行政用途之楼宇)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

表列账。

折旧采用直线法予以确认,以便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撇销资产成本减去其剩余价值。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

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以按预期基准反映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时或预期继续使用有关资产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任何因出售或报废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获厘定为出售所得款项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损益内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具无限可使用年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账面值,以决定该等

资产有否出现减值亏损的任何迹象。倘出现任何该等迹象,则对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作出估计,以确定减值亏损

(如有)的程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个别作出估计,当无法个别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本

集团会估计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此外,本集团会评估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企业资产可能出现减值。若存在任何该等迹象,在可识别合理和一致分

配基准时,企业资产亦可分配至个别现金产生单位或另行分配至可识别合理和一致分配基准的最小组别现金产生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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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的减值(续)

在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将资本化资产减值亏损确认为合约成本前,本集团按适用准则评估及确

认任何与相关合约有关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届时,倘账面值超过本集团预期收取以换取相关货品或服务的代价

余额减与直接关于提供该等货品或服务的成本(尚未确认为开支),则确认作为合约成本的资本化资产之减值亏损

(如有)。作为合约成本的资本化资产届时就评估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减值,而计入其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

值。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去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以税前折

现率折现至其现值,该折现率反映市场现时所评估的金钱时间值及并未就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调整的资产(或现

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被调低至其可收

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及一致的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而言,本集团会比较一组现

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包括已分配至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的账面值)与该组现金产生单

位的可收回金额。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则减值亏损将首先分配以调低任何商誉之账面值(如适用),其后根据该单

位内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各资产之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资产的账面值不会扣减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

成本(倘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倘可厘定)及零中的最高者。将另行分配至资产的减值亏损金额按比例分配至该单

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确认。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上调至其经修订估计可收回金

额,惟经上调账面值不得超出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于以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确

定的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须承担现时责任(不论属法律或推定责任),且本集团可能须清偿该责任,并可就该责任金

额作出可靠估计,则拨备将予确认。

计及有关责任的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后,确认为拨备的金额为清偿报告期末现时责任所需代价的最佳估计。倘使

用估计用以清偿现时责任的现金流量计算拨备,则该拨备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现值(倘金钱时间值的影响属重

大)。

倘预期须用以拨付拨备的若干或所有经济利益将可自第三方收回,则应收款项确认为资产,惟须实际确定将可收

取退款,并能可靠计算有关应收款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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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约

有偿合约项下产生之现有责任获确认及计量为拨备。当本集团为达成合约责任所产生之不可避免成本超逾预期自

该合约收取之经济利益,即视为存在有偿合约。合约项下不可避免的成本应反映退出合约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

合约的净成本以及因未履行合约而产生的任何补偿或处罚两者中的较低者。

当评估合约是否有偿或亏损时,本集团计入与合约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增量成本(具体而言,如直接劳工及物

料)以及与履行合约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配(具体而言,如对履约所使用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费用之分

摊)。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引致之现时责任,但其因需要流出具有经济利益之资源以履行责任之机会不大而不予确

认。

如本集团须共同及个别承担一项责任,该项责任中预期由其他方承担的部分则以或然负债处理,且不于综合财务

报表中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厘定带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是否已成为可能。倘就一项先前作为或然负债处理之项目须流出

未来经济利益,则于可能出现变动的报告期之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拨备,惟出现极端罕见情况而未能作出可靠估

计除外。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集团实体成为有关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确认。所有常规方式买卖的金融资产概于交易

日予以确认及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乃指遵循法规或市场惯例在约定时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除初步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计量的与客户的合约所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

平值计量。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直接应占交易成本于初步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或

从中扣除(视适用情况而定)。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及于相关期间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利率指于

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估计年期或较短期间(如适用)的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构成实际利

率组成部分的所有已付或已收费用及点数、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准确贴现至账面净值的利率。

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其他收入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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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满足以下条件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经营模式下持有之金融资产;及

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其后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计量之债务工具╱应收款项乃使用实际

利息法予以确认。利息收入乃对一项金融资产账面总额应用实际利率予以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

除外(见下文)。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言,自下一报告期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

际利率予以确认。倘信贷减值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好转,使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信

贷减值后,自报告期开始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账面总额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采用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就须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产(包括

计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及银行结余)及合约资产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于各报告日期

更新,以反映自首次确认后信贷风险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相关工具的预期使用期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相反,

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

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致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部分。

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经济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

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作出调整。

本集团始终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并无重大融资部分的合约资产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等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进

行个别评估及╱或采用合适组别的拨备矩阵进行整体评估。

对于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的亏损准备等于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除非自首次确认后信贷风险显著增

加,则本集团在此情况下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是否应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乃基于自首次确认以来发

生违约之可能性或风险的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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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自首次确认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于报告日期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与首次确认

日期起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的定量和定性资

料,包括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而可得之历史经验及前瞻性资料。

特别是,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金融工具的外部(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外部市场信贷风险指标的显著恶化,如信贷利差、债务人的信贷违约掉期价格大幅增加;

预计会导致债务人偿还债务能力大幅下降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的不利变化;

债务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债务人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有实际或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能力大幅下

降。

不论上述评估之结果如何,本集团认为,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

天,则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已显著增

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且可支持之资料证明。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的标准之效益,且修订标准(如适当)来确保标准能在金额

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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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i)

违约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在内部制订或得自外界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大可能悉

数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时发生。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集团认为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天即构成违约。根据合理且可佐证的资料(包括本集团

金融资产信贷风险管控惯例及过往收回率),本集团已推翻「逾期

天推定违约」之假设。惟若内外部资料显

示采用更滞后的违约标准更为适当时,本集团亦可能据此判定金融资产已发生违约。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一项或以上违约事件(对该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不利影响)发生时维持信贷减值。金

融资产维持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下列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发行人或借款人的重大财政困难;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财政困难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贷款人不会另行考虑的优

惠;

借款人将可能陷入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由于财务困难致使金融资产之活跃市场消失;或

以大幅折让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让反映已发生的信贷亏损。

(iv)

撇销政策

资料显示交易对手处于严重财政困难及无合理预期收回时(例如交易对手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本集

团则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后(倘合适),遭撇销的金融资产可能仍须按本集团收回程序进行强制执

行活动。撇销构成终止确认事项。任何其后收回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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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亏损(即违约时亏损大小)及违约时风险敞口之函数。违约概率及违约

亏损之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按前瞻性资料作调整。预期信贷亏损的预估乃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以各自发

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定。本集团于估计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时采用实际权宜法,在计及历史信贷

亏损经验后使用拨备矩阵,并就毋须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所有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按首次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为个别╱整体评估制定分组时乃考虑以下特征:

金融工具性质;

逾期状况;

历史还款基准;

债务人的性质、规模及行业;及

可获得的外部信贷评级。

管理层定期对分组进行检查,以确保每个分组之组成部分仍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总额计算,但金融资产发生信贷减值的情况除外,此时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计算。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在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或于其转让金融资产而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让

予另一实体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于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有关资产之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之差额,会于损益中确认。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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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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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于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当且仅当本集团的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已终止确认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付及应

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确认。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当且仅当本集团目前具有法定可强制执行之权利抵销已确认金额,且拟按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兼清偿负债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方会互相抵销,而有关净额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呈列。

关联方

倘符合以下条件,某一方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

(a)

该方为有关人士或有关人士的近亲且该人士: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b)

倘该方为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的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或另一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公司;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公司,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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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关联方(续)

(b)

倘该方为符合以下任何条件的实体:(续)

(v)

该实体为就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的实体的雇员利益所设立离职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受

(a)

所识别的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a)(i)

所识别的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及

(vi)

实体或一间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为集团之一部分)向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

务。

某人士的近亲为预期可能影响该人士与实体交易或受到该人士与实体交易的影响的家族成员。

4.

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

本集团管理层于应用附注

所载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须就未能即时明显从其他来源得知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

出判断、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以往经验及被视为有关的其他因素作出。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

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持续予以审阅。倘修订仅影响该期间,会计估计的修订将于修订估计的期间确认,或倘修订同时

影响现时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以下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以及于各报告期末所作估计之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具有重大风险,可能导致须于

下个财政年度内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重大调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0,955
730,955
730,95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4.

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续)

建筑合约收益确认

本集团参考于报告期末全面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于一段时间内确认其合约收益,并根据建筑工程个别合约迄今已

进行工程相对总合约价值的调查计量。基于建筑合约所进行工程的性质,合约工程订立的日期与工程完成日期一

般处于不同会计期间。本集团于合约进行中检讨及修订各建筑合约的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及变更项目估计。管理

层定期检讨合约进度以及合约收益的相应成本。

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管理层经考虑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各自之内部信贷评级、逾期状况及还款记录后,透过具有类似亏损

形态的不同债务人组别使用拨备矩阵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估计亏损率乃基于

债务人预期年期中的历史观察违约率并根据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于每个报告日期,历史观察违约率会重新评估

并会考虑前瞻性资料中的变动。

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易受预测变动影响。有关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资料于附注

29(b)

披露。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于本年度收益分析如下: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分拆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辅助服务

781,007

-提供装修服务

2,568

783,575

收入确认时间

-随时间

783,57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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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客户合约履约责任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辅助服务及装修服务。该等服务确认为随时间逐步满足的履约责任。该等建设

服务之收入按合约完工进度使用产出法予以确认。

应收保固金于保修期届满前分类为合约资产,其介乎建设实际完成日期起一至二年之间。合约资产的有关款项于

保修期届满时重新分类至贸易应收款项。保修期乃为保证所履行之建设服务遵守所协定的详细规定,且该保证不

可单独购买。

分配至客户合约剩余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剩余履约责任(未达成或部分未达成)的交易价格约为

956,936,000

港元(二零

二四年:约

1,014,094,000

港元)。管理层预期所有剩余履约责任将于报告期末后之一至三年(二零二四年:一至三年)

内确认为收益。

分部资料

就分配资源及表现评估而言,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董事)审阅本集团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本集团仅

有一个单一经营分部,且并无就该单一分部呈列进一步分析。

地理资料

本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及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香港。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全部收益来自本集团经营附属公司

所在地香港。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香港。因此,并无呈列地区资料。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70,907
132,611
118,656
102,82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07
2,444
191
13,077
16,819
(20)
(20)
16,799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于本年度为本集团总收益贡献

10%

以上的客户的收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客户

A85,672

客户

B

不适用

客户

C98,920

客户

D157,668

客户

E328,726

相应的收益并无为本集团总收益贡献

10%

以上。

6.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1,097

销售废料的收入

政府补助(附注)

杂项收入

8,783

10,681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519)

(519)

10,162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成功申请科技券计划的资金支持。该等补助并无未达成之条件或然事项。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9
1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7,012
4,097
2,096
93,205
1,100
9,174
1,714
20
1,187
537
6,001
32,69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借贷的利息

1,183

租赁负债利息

1,185

8.

除税前(亏损)╱溢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扣除下列各项后达致的除税前(亏损)╱溢利:

雇员福利开支(附注

(i)

):

薪金及其他实物福利

79,278

酌情花红

7,06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029

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包括董事酬金

88,376

核数师薪酬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附注

(i)

10,798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

(i)

1,62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亏损准备拨备

2,082

应收保固金撇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2,807

有关以下各项的短期租赁开支:

-土地及楼宇

5,150

-厂房及设备

22,379

附注: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列入直接成本的雇员福利开支总额约为

53,35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51,545,000

元),及列入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的雇员福利开支总额约为

39,848,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36,831,000

港元)。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约

5,25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7,998,000

港元)于直接成本扣

除,及约

3,92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800,000

港元)于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扣除。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使用权资产折旧约

1,714,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624,000

港元)于行政及其他经营

开支扣除。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01
2,401
253
2,65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92)
(559)
514
(1,206)
1,505
2,036
(296)
(165)
835
(10)
2,65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9.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

4,906

即期所得税总额

4,906

递延税项(附注

(1,277)

于损益中确认的所得税开支总额

3,629

本集团于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并无应课税收入。

本公司及其香港附属公司须缴纳香港利得税,该税项乃按源于香港的估计应课税溢利以

16.5%

的税率计算,惟本公

司一间附属公司除外。根据利得税两级制,该附属公司首

2,000,000

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

8.25%

的税率计算,超出

2,000,000

港元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则按

16.5%

的税率计算。

于本年度,所得税抵免╱开支可按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与除税前(亏损)╱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

13,399

按香港利得税率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计算的税项

2,210

未确认暂时差额的税务影响

(158)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348)

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1,021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882

动用先前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33)

两级制利得税制度的税务影响

(165)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764)

减税

(16)

年度所得税开支

3,62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未动用税项亏损约

74,851,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66,512,000

港元)(须待税

务局同意)可用于抵销未来溢利并可无限期结转。


12,2581812,276
3,555421183,994
4,939184,957
198198
198198
198198
59420,7524215421,821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雇员酬金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本公司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详情如下:

袍金

薪金及其他

实物福利酌情花红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

王宇轩先生

周丽卿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

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邝炳文先生

黎雅明先生

萧锦成先生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王麒铭先生

–12,3693,0001815,387

王宇轩先生

–3,408631184,057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邝炳文先生

198–198

黎雅明先生

198–198

萧锦成先生

198–198

行政总裁

周丽卿女士

–5,012400185,430

59420,7894,0315425,468

上文所示执行董事之酬金主要就其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提供之服务。上文所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

主要就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提供之服务。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行政总裁或任何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二零二四年:

无)。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821
234
36
3,091
二零二五年
1
1
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0.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雇员酬金(续)

(b)

雇员酬金

于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其中三名为本公司董事(二零二四年:两名为本公司董事且一名为行政总

裁),其酬金于上文披露。余下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最高薪酬人士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实物福利

2,711

酌情花红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973

为非董事及非最高行政人员之最高薪酬人士各自的酬金属于以下范围之酬金如下:

人数

二零二四年

1,000,001

港元至

1,500,000

港元

1,5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本公司任何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包括董事及雇员)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离职补偿。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046)
二零二五年
千股
1,200,00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而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二零二四年:无)。

12.

每股(亏损)╱盈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亏损)╱溢利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9,770

二零二四年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00,000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每股摊薄(亏损)╱盈利等于每股

基本(亏损)╱盈利。


76532111719
(240)(14)(306)(560)
19,0676,11539,90210,5532,4082,66880,713
7663966,801727544309,174
(210)(14)(306)(530)
7,9364,96033,4708,1702,2721,74858,556
11,1311,1556,4322,38313692022,15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3.

物业、厂房及设备

楼宇租赁装修厂房及设备

办公室及

其他设备家私及装置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19,0674,83239,8239,3182,2763,78479,100

添置

–1,2074982,002211,1214,849

出售╱撇销

–(179)(1,285)–(1,931)(3,39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19,0676,03940,14210,0352,2972,97480,554

添置

出售╱撇销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结余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3,5974,34419,0146,6672,1663,27639,064

折旧开支

7662207,9981,4835227910,798

减值亏损

2,807–2,807

出售对销╱撇销

–(133)(693)–(1,931)(2,75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7,1704,56426,8797,4572,2181,62449,912

折旧开支

出售对销╱撇销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结余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结余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结余

11,8971,47513,2632,578791,35030,642


(1,473)(241)(1,714)
32,78333033,11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698
38,698
25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采用直线法按以下年率折旧:

楼宇按租期或可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

租赁装修按租期或

25%

,以较短者为准

办公室及其他设备

20%

家私及装置

25%

汽车

25%

厂房及设备

20%

本集团评估其租赁土地及楼宇的可收回金额,有关金额乃根据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厘定。本集团采用直接比较

法,根据类似物业的近期交易价格估计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并就物业的性质、位置及条件进行调整。公平值计量归

类为第三级公平值层级。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于损益确认减值亏损(二零二四年:约

2,807,000

港元)。

14.

使用权资产

租赁土地办公室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账面值

35,729–35,729

添置

–722722

折旧费用

(1,473)(151)(1,62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账面值

34,25657134,827

折旧费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不包括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

27,529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于经营现金流量内

27,529

-于融资现金流量内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3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3,907
(645)
113,262
8,729
(118)
121,87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4,574
27,685
3,828
7,820
113,90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4.

使用权资产(续)

于两个年度,本集团就其营运租赁多个办公室物业。租赁合约以固定租期

年订立。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商

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各有不同且幅度颇大。厘定租赁条款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长度时,本集团应用合约之定义,并决

定可强制执行合约之期间。

此外,本集团拥有若干办公楼宇。本集团为该等物业权益(包括相关租赁土地)的注册拥有人。本集团已就收购该

等物业权益支付一次性前期付款。仅在已付款项能够可靠分配的情况下,该等自有物业的租赁土地部分方会独立

呈列。

本集团定期就脚手架及设备订立短期租赁。

15.

存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原材料及消耗品

6,397

16.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68,177

减:贸易应收款项亏损准备

(1,229)

66,948

按金、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54,324

减: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亏损准备

(405)

120,867

本集团给予其客户介乎

日(二零二四年:

日)的信贷期。本集团寻求对其未偿还应收款项维持严格控制。

逾期结余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定期检讨。

于报告期末按客户出具的进度证书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46,947

15,120

6,110

日以上

68,17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

29(b)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4,420
143,948
(3,444)
234,92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8,640
(10,000)
38,64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7.

合约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分析为流动:

建筑合约之应收保固金(附注

(a)

78,711

未开票之建筑合约收益(附注

(b)

117,951

减:合约资产亏损拨备

(1,386)

195,276

附注:

(a)

计入合约资产之应收保固金指本集团收取已完工程代价的权利,须待客户于合约订明的一段时期内满意服务质量后方可

作实。当该等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即通常于本集团就其进行的建筑工程的服务质量提供保证期间的届满日期),合约资产转

移至贸易应收款项。应收保固金到期日通常为建筑工程完工后一至二年。

(b)

计入合约资产之未开票收益指本集团收取已完工但未开票工程代价的权利,原因为该等权利须待客户对本集团所完成建筑

工程表示满意后方可作实,而该工程正待客户认证。当该等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即通常于本集团取得客户对所完成建筑工程

的认证之时间),合约资产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此等合约资产分类为流动,原因为本集团预计会于其正常营运周期内将该等资产变现。

减值评估之详情载于附注

29(b)

18.

银行结余及现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银行结余及现金

88,217

减:受限制银行结余

(10,030)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8,18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受限制银行结余为存放于银行担保一般银行融资的年利率介乎

2.65%

4.48%

(二零

二四年:

3.73%

4.10%

)的短期固定存款。

银行结余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动利率计息,及存入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有信誉银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8,636
16,334
51,824
136,79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4,649
15,397
14,822
3,117
651
68,63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1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35,463

应付保固金

16,07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60,196

111,736

贸易应付款项的信贷期一般为

日(二零二四年:

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包括约

4,832,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717,000

港元)应付关联公司俊川

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款项。王麒铭先生的近亲为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包括约

4,241,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4,042,000

港元)应付关联公司俊川

棚架设备有限公司的款项。王麒铭先生的近亲为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应付款项应付关联公司天使牙科中心有限公司的款项(二零二四年:

2,000

元)。王宇轩先生为天使牙科中心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

于报告期末,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基于发票日期呈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29,785

3,479

1,642

日以上

35,463

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

2,41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5,858,000

港元)且预期于一年后结算的应付保固金

外,预期所有余下应付保固金于一年内结算。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95
101
396
(295)
10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83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5,801
(45,801)
16,838
16,838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0.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租赁负债须于以下期限内偿还:

一年内

多于一年,但不超过两年

多于两年,但不超过五年

减:流动负债项下

个月内到期偿还之款项

(236)

非流动负债项下

个月后到期偿还之款项

21.

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来自建筑合约的合约负债

预收履约账款

45,801

当本集团于建筑活动开始前收到预付款项时,这将会于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履行相关合约的履约义务

时确认收入。合约负债显著增加乃由于自客户收取的建筑合约垫付款增加。

本集团将合约负债分类为流动负债,因为本集团预期在其正常经营周期内清偿该等负债。

下表列示已确认收益中与转结合约负债有关的部分及与过往期间已达成履约责任有关的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

2,843

计入年初合约负债的年内因确认收益导致合约负债减少

(2,843)

因预收建筑活动账款导致合约负债增加

45,801

年末

45,801


(39)40(657)403(253)
65(54)(650)90126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68
(606)
262
普通股数目股本
港元
2,000,000,00020,000,000
1,200,000,00012,000,00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2.

递延税项

于本年度,本集团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如下:

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负债):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

超出相关折旧

的折旧拨备

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918)156(762)

计入╱(扣除自)损益

104(94)9253421,27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04(94)7498515

(扣除自)╱计入损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指:

递延税项资产

1,237

递延税项负债

(722)

由于若干集团实体之未来溢利来源的不可预测性,故并无就余下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3.

股本

每股

0.01

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4.

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有条件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根据于二零二三年九月

十九日(「采纳日期」)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一项普通决议案,本公司终止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并

采纳新购股权计划(「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统称「股份计划」)。

除非另行变更或终止,否则股份计划于采纳日期起

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旨在肯定及嘉许合资格参与者已经或可能为本集团作出的贡献,并使本集团可向合资格参

与者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为本集团所作贡献的激励或回报,以期达成以下主要目标:

(i)

招聘及挽留对本集团重要

且其贡献对本集团的长期发展及盈利能力至关重要的高素质人才及主要员工;及

(i)

激励其贡献对、将对或预期对

本集团有利的合资格参与者。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之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的董事及雇员以及于本集团日常

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持续或经常性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实体(「服务提供者」)。

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旨在通过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奖励,作为肯定彼等为本集团所作贡献或日后作出贡献的

激励或回报,并吸引、挽留及激励符合本集团业绩目标的高素质合资格参与者。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拟加强

合资格参与者可能与本集团建立的长期关系。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的董事及雇员

(包括获授予奖励作为与本集团订立雇佣合约奖励的人士)。

根据股份计划之条款及遵照上市规则第

章,根据股份计划及本公司所有其他股份计划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

励获行使后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采纳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0%

(即

120,000,000

股份(「计划授权

限额」)。就根据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将向服务提供者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可

能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

1%

(即

12,000,000

股份(「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除若干具体情况外,根据股份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及奖励的归属期一般不得少于

个月。

任何购股权的行使期应为董事会根据授出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归属期)所通知的期间,惟不得于有关该要约的授出

日期的十周年后的日期行使任何购股权。董事会可厘定行使购股权前须持有关购股权的最短期限(如有)。

于行使任何购股权时应付的每股认购价将由董事会于授出购股权时厘定。该认购价不得低于以下最高者:

(i)

于有

关购股权的要约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每股份收市价;

(i)

紧接有关购股权的要约日期前五

(5)

个营业日

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每股份平均收市价;或

(i)

股份面值。同时,奖励股份的购买价须基于股份现行收市

价、奖励目的以及承授人的特征及概况等考虑因素不时厘定。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4.

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续)

根据二零二三年购股权计划,各承授人须支付

1.0

港元作为接受购股权授予的代价,而除非董事会决定于相关奖励

函件中另行规定,根据二零二三年股份奖励计划接受股份奖励则毋需支付任何代价。购股权及股份奖励的要约须

分别在要约日期后

日及

日内接受。

股份计划之主要条款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之通函。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股份计划的

剩余年期约为

年,于采纳日期以及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计划授权限额可供授出的股份数

目为

120,000,000

股份(占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

)。于采纳日期及截至

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政期间结束时,根据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可供授出的股份数目为

12,000,000

股份(占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

)。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政期间开始及直至终止日期,根据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可供授出的股

份数目为

120,000,000

股。于终止日期,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且于终止后,将不会根

据二零一七年购股权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计划项下

并无任何购股权或奖励获授出、行使、失效、注销或届满。

25.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运作一项界定供款计划,乃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项下成立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登

记。强积金计划资产乃与本集团资产分开,于独立受托人控制的基金内持有。

就强积金计划成员而言,本集团按每月

1,500

港元或每月相关工资成本的

5%

(以较低者为准)向强积金计划供款,该

供款与雇员相匹配。

本集团有关强积金计划的唯一责任为作出指定供款。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的总开支约为

2,09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029,000

港元),为本集团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付或应付强积金计划的供

款。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已没收供款可用作扣减以后年度应付之供款。

26.

资本承担

于报告期末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并无拨备的未偿还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订约但尚未拨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98
10,426
29,940
84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3,480
72
23,55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7.

关联方交易

(a)

与关联方的未偿还结余

与关联方的未偿还结余详情载于附注

(b)

重大关联方交易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如下重大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名称性质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附注

(i)

)购买建筑材料

6,553

运输及厂房租金费用

10,749

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附注

(i)

)棚架及设备租金费用及运输费用

21,800

天使牙科中心有限公司(附注

(i)

)牌照费收入

附注:

(i)

王麒铭先生的近亲为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i)

王麒铭先生的近亲为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及董事。

(i)

王宇轩先生为天使牙科中心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董事。

(iv)

该等交易根据相关方之间已相互协定之条款及条件进行。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

进行。

有关上文第

(i)

项至第

(i)

项关联方交易亦构成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定义见上市规则第

14A

章)。

(c)

主要管理层人员薪酬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的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

26,458

离职后福利

26,53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96
(38,640)
(38,244)
310,581
不适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8.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权制衡向股东提供最大回报。本集团整

体策略自上一年度以来保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债务净额(包括借贷,扣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

及储备)。

本公司董事通过考虑资本成本及资本的相关风险,定期检讨资本架构。有鉴于此,本集团透过股息派付及发行新

股份,管理其整体资本架构。

于报告期末债务净额对股本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债务(附注

(i)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附注

(i)

(78,1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超出债务的盈余

(77,555)

股本(附注

(i)

316,6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超出债务与股本的盈余不适用不适用

附注:

(i)

如附注

详述,债务指租赁负债。

(i)

如附注

详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i)

股本包括所有资本及储备。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5,936
137,19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

165,680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负债

112,368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计入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金融资产、银行结余及现金、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借

贷及租赁负债。该等金融工具之详情披露于各自之附注。与该等金融工具有关之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外币风

险、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如何减轻该等风险之政策载列如下。本集团管理层管

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市场风险

(i)

外币风险管理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大部分交易及结余以港元计值。董事

认为,货币风险并不重大,且本集团目前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将于有

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由于外币风险甚微,故并无编制各自的量化披露。

(i)

利率风险管理

本集团面临与银行浮息结余有关之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承受之利率风险轻

微,因该等计息银行结余均于短期内到期,且银行存款利率预计不会出现重大变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续)

(i)

价格风险

由于本集团并无于透过损益按公平值列账或透过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列账的金融资产中拥有重大

投资,本集团毋须承受重大股本价格风险。

由于股本价格风险甚微,故并无编制各自的量化披露。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因交易对手未能履行责任而令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的最高信贷风险,乃因综合财务状况

表所载列相关已确认金融资产的账面值而产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应收本集团最大单一客户款项分别占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

40%

(二零二四年:

44%

)及

44%

(二零二四年:

53%

),故本集团有若干信贷集中风险。

为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本集团管理层持续监控及采取跟踪措施以弥补逾期债务。此外,管理层会于报告期

末审阅每笔个别应收款项之可收回金额,确保已就不可收回金额作出足够减值亏损。此外,本集团于应用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后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基于拨备矩阵就贸易余额进行减值评估。就此,管理层认为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大幅降低。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由于交易对手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为高信贷评级或具良好声誉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贷风险有限。

本集团的内部信贷风险评级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说明

贸易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

银行结余╱按金

及其他应收款项

低风险对手方违约的风险较低且并无任何逾期

款项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关注债务人频繁在到期日后还款,但通常会在

到期日后还款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可疑根据内部资料或外部资源认定信贷风险自

初始确认以来大幅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据显示资产已发生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且

本集团切实认为无法收回款项

撇销款项撇销款项


二零二五年
账面总值
113,907
4,150
48,640
238,368
0.57%113,907(645)113,262
2.84%4,150(118)4,032
1.45%238,368(3,444)234,92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详述须经过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的信贷风险情况:

个月或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二零二四年

账面总值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

(i)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68,177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

(i)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10,920

银行结余(附注

(i)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88,217

其他项目

合约资产(附注

(i)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196,662

附注:

(i)

所有银行结余均存放在国际信贷评级机构指定的具备高信贷评级或具备良好信誉的银行中。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

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为不重大。

(i)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使用逾期信息评估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该等按金及其他应收

款的余额未逾期。

(i)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的简化方法计量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

备。本集团个别及╱或使用拨备矩阵厘定该等项目的预期信贷亏损,该等项目已按内部信贷评级及╱或外部信贷评级

(倘有)、逾期状况及一般客户的还款记录的综合影响进行分组。

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亏损拨备厘定如下:

加权

平均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收款项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收款项

1.8%68,177(1,229)66,948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71%10,920(405)10,515

合约资产

0.7%196,662(1,386)195,276


(584)(287)(871)
2,0582,058
6453,4441184,20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估计亏损率乃按债务人预期年期的历史观察违约率,并就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得的前瞻性资料作

出调整后估计所得。

下表显示根据简化法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已确认或拨回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及就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项确认或拨回的预期信贷亏损变动。

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80–63919–938

已确认亏损拨备

949–747386–2,08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229–1,386405–3,020

已拨回亏损拨备

已确认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亏损拨备变动主要由于年内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总额变动及经济环境变动及

客户信贷风险情况的影响所致。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乃由本公司董事最终负责,并已建立适当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架构,以符合本集团短期、

中期及长期资金及流动资金管理规定。本集团透过维持充足的储备及持续监督预测及实际现金流量及符合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到期情况而管理流动资金风险。


136,794136,794136,794
6.9%340122462396
137,140122137,262137,19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2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续)

流动资金表

下表详列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负债的余下合约到期日。该等表格乃根据本集团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按金融

负债未折现金流量编制。特别是,有按要求还款条款的银行贷款记入最早范围内,不论银行选择行使该等

权利的可能性。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

按要求

或一年内一至五年

未折现金

流量总额账面总值

千�元千�元千�元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11,736–111,736111,736

租赁负债

6.9%255462717632

111,991462112,453112,368


1919
(255)(255)
39639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30.

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的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为现金流量已经或未

来现金流量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分类为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的该等负债。

银行贷款租赁负债总计

千�元千�元千�元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6,166–16,166

新订租赁

–722722

借贷所得款项

5,000–5,000

偿还借贷

(21,166)–(21,166)

租赁负债利息

–22

偿还租赁负债

–(92)(9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632632

租赁负债利息

偿还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31.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经营地点

已发行及

缴足股本

本公司

持有的

所有权比率主要活动

MT Construction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

群岛」)

美元

100%

(直接)投资控股

MT Enginering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

(直接)投资控股

MT Technology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

(直接)投资控股

MT Sunshine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

(直接)暂无业务

利盈企业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

美元

100%

(直接)投资控股

明泰建筑香港

1,000,000

港元

100%

(间接)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

辅助服务

明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香港

10,000

港元

100%

(间接)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

辅助服务

俊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香港

10,000

港元

100%

(间接)建筑科技的发展以及

台架租赁及服务

全旺置业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物业持有及投资

通富资本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投资控股

永泰基业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暂无业务

瑧心医疗有限公司

(前称灏骏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港元

100%

(间接)不动产租赁

冠泰工程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提供装修服务

恒顺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MTG Formwork Company Limited

香港

港元

100%

(间接)台架贸易及租赁及

服务

瑧易兴业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提供模板架设及相关

辅助服务

全富置业有限公司香港

港元

100%

(间接)物业持有及投资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2,585
170
148,701
3,620
152,491
656
9,300
9,956
142,535
205,120
12,000
193,120
205,12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2.

财务状况表及本公司储备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62,585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及按金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11,929

银行结余及现金

33,629

145,745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款项

1,041

流动资产净值

144,704

资产净值

207,28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2,000

储备

195,289

权益总额

207,289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已获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董事会签署:

王麒铭先生

王宇轩先生

董事董事


(2,169)(2,169)
94,956129,214(31,050)193,12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32.

财务状况表及本公司储备(续)

本公司储备变动

股份溢价特别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94,956129,214(60,048)164,122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31,16731,16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94,956129,214(28,881)195,289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结余

特别储备

特别储备指本公司根据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进行的企业重组已发行股份面值与被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

总额之差额。

33.

或然负债

(a)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涉及多项针对本集团有关工伤的申索。

董事认为,该等申

索以保险或其他方式承保,预计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而该等申索的结果尚不确定。因此,于

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作出拨备。

(b)

预付款保证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以客户为受益人的合约预付款保证金

30,000

上述预付款保证金乃由一家银行以本集团其中一名客户为受益人出具,作为本集团妥为履行及遵守本集团

与客户所订立分包合约项下义务的担保。倘本集团未能履行其于分包合约项下的责任,该客户可要求银行向

其支付该要求中订明的数额,惟不得超过预付款保证金的数额。本集团其后将负责向该等银行作出相应赔

偿。预付款保证金将在下列事件发生时解除(以最早发生者为准):

i)

本集团向银行全数支付担保款额;或

i)

户将保证金退还予本集团;或

i)

预付款总额将由本集团从客户核证的累计中期付款中全数偿还予客户。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4.

报告期后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本集团续新本公司与俊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俊川建筑材料」)的协议(「俊川建筑材

料框架协议」),固定期限为由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建筑材料同意按本

集团要求不时为本集团提供及运输建筑材料。本集团亦续新本公司与俊川棚架设备有限公司(「俊川棚架」)的协议

(「俊川棚架框架协议」),固定期限为由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此,俊川棚架同意

按本集团要求不时向本集团提供金属棚架租赁、支撑设备、技术支援及运输服务。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0,955
(689,413)
41,542
(3,392)
(2,654)
(6,046)
(6,046)
(6,04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67,238
(156,657)
310,581
310,581
310,581

财务概要

御佳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783,575702,112470,420870,204

直接成本

(717,123)(636,487)(400,672)(804,055)

毛利

66,45265,62569,74866,149

除税前(亏损)╱溢利

13,39926,66910,25438,642

所得税开支

(3,629)(5,257)(3,488)(1,535)

年内(亏损)╱溢利及

全面收益总额

9,77021,4126,76637,107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9,77021,4036,77837,113

-非控股权益

–9(12)(6)

9,77021,4126,76637,107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资产

479,997405,366415,713445,240

总负债

(163,370)(98,509)(130,268)(166,561)

316,627306,857285,445278,679

以下人士应占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

316,627306,857285,500278,722

-非控股权益

–(55)(43)

316,627306,857285,44527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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