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3 万景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五年年报
页次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9
董事会报告12
企业管治报告2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31
独立核数师报告48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2
综合财务状况表53
综合权益变动表54
综合现金流量表5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6
财务概要102
目录
公司资料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卢源昌(主席)
卢奕昌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
劳敏慈
周怀蓉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梁威达(主席)
陈惠英
周怀蓉
劳敏慈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薪酬委员会
周怀蓉(主席)
卢源昌
梁威达
劳敏慈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
卢源昌(主席)
卢奕昌
周怀蓉
梁威达
劳敏慈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授权代表
卢源昌
罗蔚婷
公司秘书
罗蔚婷
律师事务所
陈冯吴律师事务所
Maples and Calder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主要办事处
香港
九龙旺角
塘尾道18号
嘉礼大厦
10楼D室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Maples Fund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PO Box 1093
Boundary Hal, Cricket Square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网站
htp:/w.manking.com.hk
主席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提呈万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的年报,在此期间,尽管建筑业持续面临挑战但仍取得显著进展。
表现及策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在香港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下营运,加之不断演变的监管政策对建筑业造成影响。尽管
诸多挑战,本集团的财务表现仍较去年有所改善,毛损大幅减少。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的业务集中于数项建筑
项目,主要涉及临时工程,以支援永久建筑物的安装及架设,此情况在限制收益确认同时产生庞大成本。然而,于本年度,临时工程
完成后项目成本稳步下降,带动财务表现改善。
本集团于巴基斯坦燃煤转运业务的20.3%权益持续带来稳定的财务贡献,年内本集团收取现金股息约29.1百万港元。本集团继续密切
监察这项投资,以确保符合我们的策略目标。
凭借稳健的资本结构,本集团有能力改进其核心建造服务、满足客户要求,并推行策略性多元化,以提升长期的抗逆能力及增长。
集团员工
建筑业持续面临严重的劳工短缺问题。然而,本集团在过去两年一直保持稳定的员工流失率,并继续致力于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和采用创新技术来提高生产力,以应对劳动力方面的挑战。
我们继续优先将数码化及先进科技融入我们的公共工程项目当中,特别是道路、渠务、地盘平整及海港工程,以改善营运效率、工地
安全及环保表现。
本集团对员工安全和专业发展的承诺坚定不移,实现零死亡及事故率远低于业界平均水平。我们的员工一直是我们成功的基石,我们
致力于促进他们的成长务求取得卓越成果。
董事会衷心感谢员工坚定的承诺以及管理层卓越的领导,在充满挑战的市场中为公司带来稳健的业绩表现。
前景
展望新财政年度,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度财政预算案以大型项目为优先,可能限制我们在道路、渠务、地
盘平整及海港工程等专业范畴的项目资金,因此本集团对前景采取审慎态度。预期投标价格上涨、供应链资源竞争及劳动力短缺等挑
战仍会持续,因此有必要进行谨慎的风险管理、稳健的项目执行及有效的采购策略,以维持成本控制。
在稳健的资本储备支持下,本集团正积极寻求新商机及多元化举措,以扩阔其项目组合。凭借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将积极寻求策
略性合并、收购及业务合作,以提升营运效率及盈利能力。本集团将继续坚守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实践卓越营运,并与香港特别行政
区政府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关系,使其能够应对市场的不明朗因素,实现可持续增长。
主席
卢源昌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
业务回顾
概览
本集团作为总承包商主要于香港提供土木工程服务。
本集团承接的土木工程主要有关(i)道路及渠务(包括相关建筑工程及机电工程);(i)地盘平整(包括相关基建工程);及(i)海港工程。本
集团承接公共及私营部门的土木工程项目,并作为总承包商参与采购材料、机器及设备、选择分包商、进行现场监督、监控工程进度
及项目日常工作的整体协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五个在建项目,并有数个已完成但尚未收到最终合同金额的项目,估计余下合同金额与工程订
单价值总额约为521.1百万港元。
本集团透过其拥有20.3%权益的巴基斯坦「一带一路」项目而进行的燃煤转运业务使本集团业务更多元化,且继续为本集团带来良好回
报。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分占「一带一路」项目的溢利约20.2百万港元。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管理层认为以下为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i) 本集团的业务依赖于成功获得投标,而本集团未能成功竞得投标合约将会影响本集团的经营及财务业绩;
(i) 在厘定投标价时,对项目工期及所涉及成本的错误或不准确估计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及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
(i) 历史收益及利润率可能不能代表本集团未来的收益及利润率;及
(iv) 本集团供应商及分包商工程的任何延期或缺陷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若干享有声誉的组织。公共部门客户通常须于获授权人士发出进度证书后21日内向本集团
付款,而私营部门客户通常须于发出发票后60日内向本集团付款。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此方面的信贷风险有限。
另一方面,本集团与其主要分包商及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以及并无收到有关材料供应或质量的警告。我们已对分包商及供应商进行
年度表现评估,其结果令人满意。
环境政策
本集团亦遵守了有关香港环境保护的法律及法规,比如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噪音管制条例、水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海上倾
倒材料条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以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于工程开始前,本集团将评估上述法律及法规的影响及规定以及申请必要
许可证(倘适用)以开展其工程。本集团亦确保分包商及彼等工人基于适当教育、培训及╱或专门知识遵守本集团的环境管理政策。尤
其是,本集团于项目过程中定期与彼等举行会议以讨论环境相关问题。违反上述法律及法规可能导致受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罚款或甚
至工程暂停。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于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适用环境法律及法规。
有关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常规及表现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第31至47页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一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
遵守法律及法规
除了上文提及的遵守环境法律及法规所披露外,本集团已于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所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及法规。本集团将继续部署充
足资源及努力维持及加强内部监控,从而减少任何不合规事宜。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为约335.7百万港元保持相对稳定,尽管与上一财政年度同期约338.5百万港元相比
轻微减少约0.8%或2.8百万港元。
毛损及毛损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毛损及毛损率分别约为11.3百万港元及3.4%(二零二四年:26.6百万港元及7.9%)。本
年度之毛利亏损主要由于一项道路及渠务公共工程已进入最后阶段,导致年内获客户认证的工程数量减少。本集团正与客户就已完成
之总工程数量(包括本集团进行之变更订单)进行磋商。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多个建筑项目处于以临时工程为主的阶段,导致获客户认证的工程数量减少,相较之下情况于
本年度有所改善,带动毛损及毛损率大幅下跌。
其他收入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分别为约7,586,000港元及8,983,000港元。减少乃主要由于银行利息收入
减少约870,000港元。
其他收益净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其他收益净额约为77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0,000港元)。增加主要由于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
账的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增加约517,000港元。此外,亦有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净额约331,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则约为107,000港元。
行政开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行政开支约26.4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6.6百万港元)。行政开支主要为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
事酬金、员工薪金、员工福利及其他津贴等)、核数师酬金以及法律及专业费用。
金融资产减值
作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信贷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就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确认预期信贷亏
损减值拨备约11.8百万港元。此项拨备反映本集团的合营业务合伙人于年内未能按本集团要求履行其有关启德发展区道路及渠务工程
(「启德发展项目」)的合约还款责任所引致的信贷风险增加。此情况增加财务亏损的可能性。尽管本集团并无就该等应收款项持有任何
抵押品,但透过相关合营业务所持资产的价值及本集团于合营业务的参与,可减低部分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作出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之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主要涉及参与启德发展项目之合营业
务合伙人之累计未偿还结余。经考虑该合营业务合伙人过往的付款违约、目前财务实力及启德发展项目最新的预算状况,管理层已评
估该合营业务合伙人相关的信贷风险于年内大幅增加。有见及此,管理层已实施监察程序,以确保采取适当的行动以收回逾期债务。
于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启德发展项目已大致完成。本集团正积极与客户商讨就本集团已完成的全部工程落实付款。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
财务费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银行贷款利息开支约为1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4,000港元),租赁负债利息开支约为
2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62,000港元)。因此,财务费用总额约为4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56,000港元)。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与本集团拥有20.3%权益在巴基斯坦提供光船租赁及燃煤转运服务的联营公司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分占联营公司溢利约为20.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0.1百万港元)。
所得税抵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之所得税抵免约为1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824,000港元)。
年内亏损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约21.1百万港元,而上一财政年度同期的亏损净额则为约22.7百万港元。
虽然本年度与上一财政年度的亏损可资比较,此乃由于建筑项目的毛损下跌及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的综合影响。撇除金融资产之一次性
减值,本年度之经调整亏损净额约为9.4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减少约58.8%。
综合财务状况表
本集团的资产净额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272.4百万港元减少约7.8%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251.2百万港元。
非流动资产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139.1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123.0百万港元,主要由于分占收购后
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股息)产生的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减少,连同年内因减值导致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少。
流动资产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273.7百万港元减少约9.2%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约248.4百万港元,主要由于经营活
动所用现金净额以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减值。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143.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153.9百万港元)及三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
存款约为37.3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2.2百万港元)主要以港元及美元计值。本集团并未面临货币汇率波动的重大影响。因此,本集
团并无采纳任何货币对冲政策或其他对冲工具。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控其面临的货币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计息银行借贷总额约4.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0.6百万港元),其具有须按要求偿还条款。有关
借贷乃以港元计值,按浮动利率计息及并无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尚未动用的银行借贷融资约23.7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0.7百万港元)。
资本架构及资产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权益总额约为251.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272.4百万港元),包括普通股本、股份溢价及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定义为借贷除以权益总额的百分比)约为1.6%(二零二四年:0.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
抵押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银行存款。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按金约3,323,000港元已存放
及抵押予一间保险机构,作为该机构向本集团的一名客户发出的履约保证项下责任的担保,该金额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获解除。
有关本集团履约保证及或然负债的详情,请相应地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新业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开展任何新类型业务。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有关已订约但尚未确认为负债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开支的资本承担。
履约保证及或然负债
本集团所承担建筑合同的若干客户规定集团实体以履约保证形式发出合同工程履约保证并以其他存款或抵押银行存款作抵押。履约保
证乃于建筑合同完成或大致完成时解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尚未偿还履约保证(二零二四年:3,323,000港元)。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64名全职雇员(二零二四年:167名全职雇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雇
员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共计约70.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76.9百万港元)。本集团已遵守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以及其他适用法
规,且按时支付薪金及并无发生任何纠纷。本集团根据个人能力及发展潜力聘请及晋升雇员。本集团根据个人表现及当前的市场薪资
水平厘定所有雇员(包括董事)的薪酬待遇。除上文所述外,本集团亦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以奖励及挽留董事及员工,使本集团得以持续
营运及发展。
未来展望
过去一年,本集团面对香港挑战重的经济环境加之不断演变的本地政策对建筑业造成影响。尽管面对此等困难,本年度本集团的业
绩表现仍较上年度有显著改善,毛损大幅减少。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集中于数项主要涉及临时工程的建筑项
目,以方便永久建筑物的安装及架设,限制了收益的产生,同时产生了庞大的成本。然而,于本年度,随著临时工程项目大致完成,
成本稳步下降,反映策略性进展。展望未来,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二零二五╱二零二六年度财政预算案以大型项目为优先,可
能会限制本集团在道路、渠务、地盘平整及海港工程等专门范畴的项目资金,因此本集团对未来前景仍持审慎态度。然而,凭借稳健
的现金储备,本集团正积极寻找新的机遇及推行多元化策略,以扩阔其项目组合。本集团将继续致力于可持续发展、提高营运效率,
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使本集团能够适应市场变化,以应变能力和创新精神推动长期增长。
我们拥有20.3%权益的巴基斯坦「一带一路」项目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初完成第六个燃煤转运业务季节。燃煤转运业务受进口燃煤价格飙
升及巴基斯坦卢比贬值的影响导致巴基斯坦的客户购买进口燃煤流动资金减少,进而导致第六个燃煤转运业务季节的燃煤转运量大幅
减少。然而,燃煤转运量的减少被光船租赁收入的增加所抵销。预期燃煤转运收益减少不会对「一带一路」项目的表现造成任何重大影
响,因为光船租赁收入占总收益的比重较大。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自瑞景管理控股有限公司(「瑞景」,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瑞景集团」)收取股息合共约
29.1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8.2百万港元)。光船租赁收入的贸易应收款项还款周期取决于巴基斯坦政府的美金储备
水平。瑞景集团将采取谨慎的股息分派策略,以防现金储备受贸易应收款项还款周期延长所影响。本公司将持续监察瑞景集团营运,
倘所得溢利符合预期,将适时建议分派现金。本集团自其营运起自瑞景收取合共约86.8百万港元的股息。
整体而言,本集团本年度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溢利约为20.2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约20.1百万港元轻微增加约0.1百万港元。
除「一带一路」项目外,本集团继续寻求其他投资机会,以赚取合理持续的回报以及实现多元化。本集团亦通过使用创新科技及人工智
能,推动生产力,提高效率及安全性并从中获益,致力于提升本集团毛利。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且流动资金维持
稳健。于近期香港经济恶化的情况下,本集团将继续对寻求任何新投资持谨慎态度。本集团将平衡风险与回报,并于这艰难时刻保持
审慎态度。
尽管面临复杂及严峻的营商环境,如严重的劳工短缺以及严谨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法规,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团仍对香港建
筑行业保持审慎乐观态度,并将克服挑战,砥砺前行,继续巩固其于行业中的整体竞争优势并维持本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重大投资
本集团透过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Rich Partner Global Limited持有瑞景20.3%的股权(包括2,030股普通股)。瑞景集团主要从
事「一带一路」项目,涉及光船租赁以及瑞景集团拥有或建造的船舶将燃煤转运至巴基斯坦境内的燃煤发电站。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对瑞景的投资总额约为96.7百万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私人投资并无市场公平值。本集团投资瑞景
的目的是透过业务多元化保持可持续增长及将股东回报最大化。为此,本集团自参与燃煤转运项目以来,一直积极参与该项目的开发
及营运。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占瑞景的业绩约为20.2百万港元。经考虑瑞景累计可分派储备,本集团于本
年度从该项目收取现金股息合共约3.7百万美元(相当于约29.1百万港元)。
除上述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其他重大投资。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董事目前并无任何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董事将继续监察行业发展,定期检讨其业务扩充计划,以采取符合本集团最
佳利益之必要措施。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
执行董事
卢源昌先生,72岁,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负责本集团的财务及经营事务,并共同负
责制定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彼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10年。
卢源昌先生于土木工程行业拥有逾44年工作经验。彼具有英国工程学会特许工程师资格,并为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专业工程
师。彼亦为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员及香港工程师学会员。
卢源昌先生于一九七九年取得谢菲尔德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并于一九八年取得俄克拉荷马大学文学硕士学位。
彼为卢奕昌先生的胞兄及陈惠英女士的大伯。
卢奕昌先生,69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亦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彼负责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共同负责制定本集团的业务发展策略。彼
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10年。
卢奕昌先生于工程行业拥有逾43年工作经验。彼具有英国工程学会特许工程师资格,并为香港工程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专业工程师。
彼亦为英国轮机工程师学会员及香港工程师学会员。
卢奕昌先生于一九七六年取得香港理工学院(现称香港理工大学)的轮机工程学文凭,于一九八六年取得英国泰恩河畔纽卡素大学的机
械工程学(一级荣誉)工程学士学位,及于一九五年取得英国莱斯特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于一九八五年取得英国运输部轮机
工程师一级(蒸汽机及汽轮机)资格证书。
彼为卢源昌先生的胞弟及陈惠英女士的大伯。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女士,60岁,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彼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10年。彼于会计专业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
并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的意见。
陈惠英女士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彼为卢源昌先生及卢奕昌先生的弟媳。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先生,76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9年。彼于工程行业拥有逾50年工作经验。彼自一九八零年五月
至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作为结构工程师与香港政府合作。彼于澳大利亚亦拥有六年工作经验。自一九八四年三月至一九八六年六月,彼
于Macdonald Wagner Pty Limited任职并获晋升为高级工程师。自一九八六年六月至一九八九年五月,彼于Transfield Construction
Pty Limited担任结构工程师。彼自一九零年九月至二零五年三月获嘉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雇用。彼最后职位为董事总经理。
梁先生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毕业于香港大学,取得工程学理学士学位,并于一九八四年五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取得工程学理
硕士学位。彼分别为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员、香港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彼亦为香港工程师注册管
理局的注册专业工程师。
劳敏慈教授(太平绅士),59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9年。彼自一九二年起加入香港科技大学,现时为土
木及环境工程系正教授。彼于土木及环境工程领域有丰富的研究及实践经验,并发表了多个学术著作。
劳教授于二零一四年七月获当选为欧洲科学及艺术院士(第六类-技术及环境科学)。彼为香港工程师学会资深会员及美国土木工程
师学会资深会员。劳教授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当选香港工程科学院士。彼曾为香港工程师学会环境分部主席。彼于一九八年取得
国立台湾大学工程学理学士学位及分别于一九零年及一九二年取得德克萨斯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工程学理硕士学位及哲学博士学
位。
周怀蓉女士,40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已在董事会任职超过9年。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
任会计师逾4年。此后,彼自二零一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加盟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企业重整及法证服务部门。彼自二
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担任Vieste Investments Limited的项目经理顾问。彼现时在俐通集团企划部工作。
周女士于二零六年五月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并取得社会科学士学位(一级荣誉)。彼亦于二零六年夏季取得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
计的修业证书。
苏其威先生,70岁,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委任日期)起在董事会任职。苏先生于工程行业拥有47年工
作经验。彼自一九七年八月至一九七年九月于生利建筑有限公司担任助理工程师。自一九七年十月至一九八四年十月,彼于保
华建筑有限公司任职,并晋升为工程师。自一九八四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五年七月,彼于三井建设株式会社担任现场代理。自一九八五
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九年七月,彼于Bechtel Eastern Limited担任高级土木工程师。自一九八九年八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彼于振华工
程有限公司(「振华工程」)及其母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港湾」)任职,最后高级职务为担任振华工程董事及中国港湾市
场部副总经理,负责协助中国港湾开拓国际市场以及在遍及中东、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欧洲的全球范围内进行工程项目招标。
苏先生于一九七年六月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获得工程学理学士学位。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1
高级管理层
林达成先生,47岁,为本集团总经理(合约及营运)。彼负责土木及海港工程的现场运作及管理。彼已在本集团任职超过15年。
林先生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及澳洲工程师学会员,并在土木工程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林先生为获认可的NEC 3及NEC 4工程及建筑
合约项目经理。彼亦于海港工程及填料管理方面拥有经验。
余景腾先生,48岁,为本集团的合约经理。彼负责土木项目的现场运营及管理。彼已在本集团任职超过14年。
余先生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员,并在土木工程行业拥有逾24年经验。余先生为获认可的NEC 3及NEC 4工程及建筑合约项目经理。
罗蔚婷女士,40岁,为本集团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彼负责本集团的财务事宜、从事并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内部控制、本集团的企
业管治事项的各个方面。彼已在本集团任职超过3年。
罗女士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彼为特许秘书及特许企业管治专业人员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的会员。此外,彼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员,并于核数、会计、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事宜方面拥有逾18年经验。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2
本公司董事(「董事」)呈列年报连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提供企业管理服务。
其主要附属公司及合营业务的业务活动(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及14)为从事建筑及土木工程项目业务。
业绩及拨款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载于年报第52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股东豁免或同意豁免收取任何股息。
可分派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储备变动分别载于第54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就本公司而言,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
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可分派的储备金额为2,407,000港元。
五年财务摘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与资产及负债的摘要载于本年报第102页。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名
单,本公司将由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期间将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份(「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填妥之股份过户表格连
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权益相关协议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所披露的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外,概无权益相关协议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可要求本公司订立任何
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协议。
慈善捐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作出的慈善捐款为75,000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股本
本公司股本的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持有或销售任何库存股份。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并无订明优先购买权的条文。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3
董事
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为:
执行董事
卢源昌(主席)
卢奕昌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
劳敏慈
周怀蓉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6.2条,凡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为董事会增补成员的董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的首届股东
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有资格于会上膺选连任。此外,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6.18条,三分之一的现有董事须退任,惟彼等符合资格并
愿意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
因此,卢奕昌先生、梁威达先生及周怀蓉女士将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发出之年度独立确认
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董事服务合约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据此,彼等同意担任执行董事,任期为期三年,可随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
通知终止。
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任期为期一年,可随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任期为期三年,可随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委任受组织章程细则有关董事离职、罢免及董事轮值退任的条文所规限。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连任的董事与本集团订立任何在毋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下,本集团不可于一
年内终止的服务合约或委任函。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4
管理合约
年内并无订立或存在涉及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合约。
薪酬政策
管理层已根据本集团雇员的表现、资历及能力制定薪酬政策。
薪酬委员会经参考本公司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及可比较市场水平考虑及向董事会推荐本公司向董事支付的酬金及其他福利。所有董事
的酬金受薪酬委员会定期监察,以确保其酬金和薪酬定于适当水平。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64名(二零二四年:167名)全职雇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雇员成本(不
包括董事酬金)合共为约70.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76.9百万港元)。本集团根据个人能力及发展潜力聘请及晋升雇员。本集团参考个
人表现及当前的市场薪资水平厘定所有雇员(包括董事)的薪酬待遇。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雇员的酬金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及37。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
弃收取任何薪酬。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采纳购股权计划以奖励及挽留董事及雇员为本集团持续经营及发展效力。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的权益
除于「关连方交易及关连交易」一段所披露者外,董事或董事之关连实体概无于本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就本集团业务订
立属重大性质及于本年度年终或年内任何时间均为有效之交易、安排及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购回股份或债权证的安排
于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以令本公司董事可透过获得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股份
或债权证而获得利益。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5
于证券中的权益披露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中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或淡
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登记于该条所
指的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的权益及╱或淡仓如下:
董事姓名及集团成员公司╱
相联法团的名称身份╱性质
所持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好仓)
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的百分比
本公司卢源昌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300,372,000股71.59%
实益拥有人4,716,000股1.12%
本公司卢奕昌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300,372,000股71.59%
本公司陈惠英实益拥有人1,500,000股0.36%
本公司梁威达实益拥有人100,000股0.02%
翠佳控股有限公司卢源昌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50,000股
每股面值1美元
100%
翠佳控股有限公司卢奕昌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50,000股
每股面值1美元
100%
附注: 翠佳控股有限公司(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71.59%)由卢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LOs Brothers (PTC) Limited拥有100%权益。卢源昌先生、卢奕昌先
生及彼等各自的配偶为卢氏家族信托的联合创办人,卢氏家族信托持有翠佳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翠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00,372,000
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卢源昌先生及卢奕昌先生被视为于翠佳控股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概无董事或彼等之联系人于本公司或任何其
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或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
淡仓。
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包括彼等之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于年内概无拥有或获授予或行使可认购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6
B. 主要股东及其他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知,下列人士(并非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
3分部的规定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
仓:
股东名称权益性质
所持已发行
普通股数目(好仓)
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的百分比
LOs Brothers (PTC) Limited于受控法团之权益300,372,000股71.59%
翠佳控股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300,372,000股71.59%
谭慧思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300,372,000股71.59%
实益拥有人3,276,000股0.78%
张淑贞全权信托之受益人及联合创办人、
于受控法团之权益及于配偶之
权益(附注)
300,372,000股71.59%
附注: 翠佳控股有限公司(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71.59%)由卢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LOs Brothers (PTC) Limited拥有100%权益。卢源昌先生、卢奕昌先
生及彼等各自的配偶为卢氏家族信托的联合创办人,卢氏家族信托持有翠佳控股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翠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00,372,000
股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卢源昌先生及卢奕昌先生被视为于翠佳控股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概无其他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
除外)于本公司的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该计划于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日在联交所上市起生效。
(a) 购股权计划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为参与者(定义见下文)提供获得本公司所有权益的机会,并鼓励参与者为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以提升
本公司及其股份的价值而努力。购股权计划将为本公司提供具灵活性的方法以挽留、激励、奖励、发放酬金、补偿及╱或提供
利益予参与者。
(b) 购股权计划参与者
董事会可根据购股权计划酌情授出购股权予董事会全权酌情认为已或将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董事(包括执行
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全职雇员,以及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顾问、咨询顾问、承包商、分包商、供应
商、代理、客户、业务伙伴、合资业务伙伴、服务供应商(「参与者」)。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7
(c)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授出购股权的最高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41,500,000股,占股份于联交所开始交易之日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
存股份)总数的10%。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即本年报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为34,874,000股,占已发
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约8.3%。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其他购股权计划(及适用于上市规则第17章条文者)已授出而尚未行使及仍有待行使的所有购股权获行
使而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整体限额,不得超逾不时已发行股份的30%。
(d) 各参与者最多可获股份
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各参与者因行使获授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已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总数,不
应超过已发行股份之1%,惟经本公司股东以购股权计划订明的方式批准除外。
此外,倘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之任何联系人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致使有关人士于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
月期间因行使已获授及将获授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发行之股份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之0.1%,且总价值(根据各授出日期本公司股份之收市价计算)超过5,000,000港元,则须取得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事先批准。
(e) 购股权行使期
根据购股权必须承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于要约时通知各承授人的期限,董事会可于授出时全权酌情厘定,惟该期限不得超过
授出相关购股权当日起计10年。
(f)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的归属期
购股权获行使前一般并无须持有的最低期限。董事会可按个别情况作出授予,惟须受董事会绝对酌情可能厘定的条件、限制或
限度规限,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全部或部分行使购股权前必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及╱或必须达到的最低表现目标。
(g) 每股认购价
有关特定购股权的股份认购价不得低于下列最高者:(a)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官方股份收市价;(b)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
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官方股份平均收市价;及(c)股份面值。
(h) 接纳购股权付款
承授人于接纳购股权要约时,应向本公司支付1.00港元。
(i) 购股权计划余下年期
购股权计划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届满,不得进一步授出购股权,惟购股权计划的规定于所有其他方面仍然有效,在购股权
计划年期内授出的购股权可根据其各自的授出条款继续行使。购股权计划的余下年期约为六日。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购股权发行在外、获授出、获行使、注销或已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可授出购股权总数为34,874,000份。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无设定服
务供应商分项限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总数除以年度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为零。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8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及本集团最大单一客户分别占本集团总收益的96.7%及约46.8%(二零二四年:
96.7%及34.3%)。年内,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及最大单一供应商分别占本集团总采购额约53.8%及12.1%(二零二四年:50.0%及15.7%)。
年内,本集团五大分包商及最大单一分包商分别占本集团总分包费用约32.9%及12.7%(二零二四年:51.2%及17.9%)。
据董事所知,董事、彼等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据董事所知该等持有本公司股本中5%以上权益的股东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于本集团任何五大客户及╱或五大供应商╱分包商中拥有权益。
关连方交易及关连交易
于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的重大关连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当中概无交易构成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须予披露关连交易或持
续关连交易。
足够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日期,根据本公司公开可得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已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
税务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股份而享有任何税务减免。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于联交所以每股0.175港元至0.189港元之价格购回合共224,000股份,总代价约为
4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224,000股回购股份随于年内注销。该购回旨在长期提升股东价值。购回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5。
除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包括
销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如有)。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各董事已确认彼概无从事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之业务或于该等业务中拥有权益。
重大合约
年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重大合约且概无就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提
供服务订立重大合约。
控股东作出的不竞争承诺
卢源昌先生、卢奕昌先生、谭慧思女士、张淑贞女士、翠佳控股有限公司与LOs Brothers (PTC) Limited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订立的
不竞争契约(「不竞争契约」),以更有效保障本集团免于涉及任何潜在竞争及规范针对其各自之间潜在冲突的管理原则,以及就股份于
联交所上市加强企业管治。
独立非执行董事获授权每年检讨有关遵守不竞争契约。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
不竞争契约事宜。
董事会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9
获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各董事有权就彼作为董事于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诉讼(彼获胜诉或被判无罪)的抗辩中产生或承担的所有
损失或责任于本公司资产中获得弥偿。
本公司已为其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适当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企业管治
本公司董事会致力于按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惟偏离情况除外。有关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详细
资料载于年报第20至30页的「企业管治报告」。
业务回顾
有关本集团业务回顾的详细资料载于年报第4至8页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核数师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将于应届
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并合资格膺选连任。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
过往三年本公司核数师并无变动。
报告期后事项
除本年报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后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或本集团概无发生任何重大期后事项。
代表董事会
主席兼执行董事
卢源昌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0
企业管治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最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因其相信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对公司有效运作至关重要及能够提升股东价值以及保障股东利
益。本公司高度重视高质素的董事会、问责性、稳健内部监控、适当风险管理、监察程序以及对全体股东及持份者的透明度。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采纳、应用及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载列的企业管治守则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有关主席与行政总裁角色区分的条文第C.2.1条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卢源昌先生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
负责本集团财务及营运方面事务,并共同负责制定本集团业务发展策略。董事会相信,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有利于高效管
理本集团之业务及整体营运。董事会认为,基于董事会内一半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时安排下之权力及职权平衡不会受到损害。
本公司将不时检讨该架构,并将于情况合适时作出调整。
企业文化、价值观及战略
本集团主要作为总承包商于香港提供土木工程服务。我们于香港土木工程行业(特别是公共部门)寻求机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实现
业务的可持续增长并创造长期的股东价值。
我们秉承正直、尊重、合作、包容及关怀的文化,我们的员工致力于不断创新及追求卓越,以造福公司、社会并扩大企业。董事领导
整个公司推广该文化。
诸如员工参与、雇员挽留及培训、举报、数据隐私及反腐败政策等多种情况,以及法律、规则及法规的遵守情况全面反映了我们的企
业文化。因此,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宗旨、价值观及战略与本集团文化一致。
董事会
董事会的成员组成均衡,确保就所有讨论作出独立判断。董事会致力于本集团的整体策略、政策及业务计划,监察本集团的财务表
现、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负责本集团的日常营运。
董事会成员组成及各董事的个别出席纪录(董事会议及股东周年大会)载列如下:
已出席╱有权出席
的会议数目
出席人员董事会议
二零二四年
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卢源昌(主席)5/51/1
卢奕昌5/51/1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5/5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5/51/1
劳敏慈5/51/1
周怀蓉5/51/1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2/21/1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1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三
日在联交所上市以来,全体董事均为董事会成员(苏其威先生除外)。苏其威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3.10(1)及(2)条,本公司已委任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其中最少一名具备适
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除于履历详情详述的关系外,据董事
会成员所深知,董事会之间并无其他关系。本公司亦已于其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刊载有关其董事名单说明彼等的角色及职能以及彼等是
否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新情况。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公司所有企业通讯资料中均已明确注明。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5.1条,董事会须定期举行会议,每年须举行至少四次董事会议,即每次会议约相隔一个季度。董
事已充分全面获取本集团资料,并于董事认为必要时随时获得独立专业建议。
董事决议案已以书面决议案或亲身出席会议或电话会议方式通过。本公司已遵守有关举行会议、提前向董事提供年度会议计划及每次
会议草拟议程以及于会议前至少14天向全体董事发送定期董事会议通知的企业管治守则条文。就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而言,须
发出合理通知。
董事会文件连同所有适当、完整及可靠资料须于各董事会议或委员会议前至少3天寄送予全体董事,以令董事评估本公司最近期
发展及财务状况及令彼等能够作出知情决定。董事会及各董事亦可于必要时单独及独立会见高级管理层。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载有条文规定董事须就批准有关董事或任何彼等的联系人拥有重大利益交易的会议上放弃投票及不计入法定人
数。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规定的独立身份年度书面确认函,而本公司认为根据上市规则所载独立身份指引,全体
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给董事会带来广泛宝贵的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技能,从而促使董事会有效且高效地发挥其职能。独
立非执行董事获邀于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任职。
董事独立性
董事会已建立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取得独立观点及意见。董事会须有至少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必须委任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董事会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逾50%。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私人会
议,为直接向主席传达独立意见提供途径。董事会亦对其表现进行年度评估,由董事匿名提交彼等对董事会有效性的评论并提出改进
建议。此外,董事有权酌情征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以便协助彼等妥善履行职责。董事会对制度进行年度审阅,以确
保其有效性,董事会认为有关制度于审阅年度属有效。
董事及高级职员之责任保险及弥偿
本公司已为其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适当的董事及高级职员之责任保险,涵盖自履行彼等的职责产生之成本、亏损、开支及负债。保险
涵盖针对董事及高级职员遵守企业管治守则规定而提出的法律诉讼。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针对本公司董事及
高级职员提出的申索。
主席及行政总裁
主席及行政总裁为一间公司的两大管理要员。主席负责董事会的管理,而行政总裁则负责业务的日常管理。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2
本公司认为,主席及行政总裁两个职位均须由对本集团业务有透彻了解及拥有丰富经验之人士担任。本公司将不时检讨该架构,并将
于情况合适时作出调整。
年内,卢源昌先生同时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彼除作为主席领导及组织董事会事务、确保其能效、设定议程及制定本公司整体策
略及政策的责任外,彼亦承担行政总裁的职责,以高效的方式管理本集团业务及整体营运。本集团的日常业务已交派予负责不同业务
的部门主管。
董事的委任及重选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初步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并将于其后延续,直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为止。
非执行董事及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初步任期分别为一年及三年。该等委任受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有关董事离职、罢免及董事
轮值退任的条文所规限。
有关董事委任、重选及罢免的程序及步骤载于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当时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
惟各董事须遵守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的规定。退任董事须留任直至彼退任的大会结束时为止并将于会上符合资格膺选连任。本公
司于任何董事退任的任何股东周年大会上,均可通过选举相同数目的人士为董事而填补空缺。倘董事会出现空缺,将由提名委员会提
名候选人及向董事会提出。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所载的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 ;
- ;
- ;
- 、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 、社会及管治策略及相关政策;及
- (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本公司年报所载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
董事会于年内已履行上述职责。
董事委员会
本公司成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订的职权范围已登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上。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时包括六名成员,即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威达先生、劳敏慈教授(太平绅士)、周怀蓉女士及苏其威先生,以及两名执行
董事卢源昌先生及卢奕昌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定期检讨董事会的组成、物色及提名合适候选人作为董事会成员、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董事会评
估。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3
董事会认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提名委员会已妥善履行其职务及职责。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举行三次提名委员会议,以(i)检讨按照适合本公司业务的董事技能及经验决定的
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i)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成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批准;(i)评估和确认所有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独立性;(iv)审查并推荐董事的委任及轮值退任;及(v)考虑并向董事会推荐苏其威先生担任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各成员出席会
议的情况载列如下:
出席人员
已出席╱有权出席
的会议数目
卢源昌(主席)3/3
卢奕昌3/3
周怀蓉3/3
梁威达3/3
劳敏慈3/3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1/1
董事会已修订及采纳提名政策,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生效。候选人提名乃基于若干甄选准则:(a)诚信声誉;(b)成就及经
验;(c)可投入时间及相关事务关注的承诺;及(d)于各方面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成员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
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年期,以为董事职务评估及挑选建议人选。相关程序载于提名政策以供提名委员会遵守,惟受限于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条文及适用上市规则。董事会明白委任或重选董事的需要,并应遵循以下提名程序:
(a) 提名委员会须至少每年一次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及成员组成多元化并就任何为配合本公司
企业策略而提议的变动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b) 提名委员会须物色拥有合适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并就提名出任董事之人选作出筛选或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c) 提名委员会须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d) 提名委员会须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 当董事会于股东大会提呈有关推选个别人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时,提名委员会应于致股东通函及╱或相关股东大会通
告所随附说明函件中予以陈述。
(f) 董事会对有关提名候选人于任何股东大会上参选或重选的所有事宜拥有最终决定权。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时包括五名成员,即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威达先生、劳敏慈教授(太平绅士)、周怀蓉女士及苏其威先生,以及一名执行
董事卢源昌先生。
薪酬委员会负责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独立非执行董事袍金乃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作出
推荐建议以供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有关委员会成员就有关其本身薪酬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4
董事会认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薪酬委员会已妥善履行其职务及职责。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举行四次薪酬委员会议,以审阅薪酬政策以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待遇。薪
酬委员会亦就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各成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载列如下:
出席人员
已出席╱有权出席
的会议数目
周怀蓉(主席)4/4
卢源昌4/4
梁威达4/4
劳敏慈4/4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2/2
有关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薪酬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E.1.5
条,按范围划分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不包括董事)薪酬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人数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时包括五名成员,即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威达先生、劳敏慈教授(太平绅士)、周怀蓉女士及苏其威先生,以及一名非执
行董事陈惠英女士。
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作出有关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以及批准外聘核数师酬金及委聘条款的推荐建议,评估
彼等的独立性及表现、审阅本集团财务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以及审阅本集团财务资料及合规事宜。审核委员
会与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每年举行至少两次会议,以讨论审核程序及会计事项。
审核委员会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的经审核全年业绩,以及讨论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及财务申报事宜。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本报告,并确认本报告符合适用准则、上市
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董事与审核委员会在挑选及委任外聘核数师方面并无意见分歧。董事会认为,于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审核委员会已妥善履行其职务及职责。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5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举行三次审核委员会议,各成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载列如下:
出席人员
已出席╱有权出席
的会议数目
梁威达(主席)3/3
陈惠英3/3
周怀蓉3/3
劳敏慈3/3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2/2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本集团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的性质及程度,并且管理层已设计、实施及监察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
部监控系统,以为达致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及每年检讨该等系统的有效性(涵盖所有重大监控,包括财务及营运方面,及适用法律、
规则及条例的合规)。
董事会知悉其职责为持续监督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检讨彼等的成效。该等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
风险,并旨在对重大错误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根据其框架,本集团各部门负责识别、评估及管理风险,以及确保内
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行之有效。
本集团已制定明确的职责级别及汇报程序。监控的设计及设立旨在确保资产不会被不当使用或处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监管报告规
定存置财务及会计纪录,以及识别及评估可能影响本集团表现的主要风险。
考虑本集团业务之规模、性质及结构而言,董事认为聘用外部独立专业人士为本集团进行内部审核工作以满足需求,更具成本效益。
本集团目前并无内部审计部门并会持续审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之需要。
于本年度,本公司委聘具有相关专业技能专业人员的外聘独立顾问(「独立专业公司」),以履行内部审核功能,并进行内部监控检讨,
其由(其中包括)企业风险评估及审阅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所组成。审阅计划经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批
准。
按照本年度由独立专业公司进行之风险评估及对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审阅,并无识别存有重大风险及监控缺陷。相关评估及审阅报
告已呈交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考虑,以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所提供的会计及财务报告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是否充足。董事会根据独立专业公司及审核委
员会的审阅结果,总结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于各重大方面为有效及足够。
内幕消息披露
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9条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而言,董事会已实施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
序及内部监控。本集团已采纳一项政策,旨在为本集团的董事、高级职员及所有相关雇员提供指引,确保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
规则平等及适时地向公众发布本公司的内幕消息。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6
管治政策
本集团高度重视董事及雇员的操守、个人及专业水平。所有雇员均遵守反映本集团核心价值观及企业文化的各种本集团政策。本公司
已制订反贪污及举报政策及制度,有利于树立健康的企业文化及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质量、健康、安全及环保管理
质量
本集团已建立符合ISO9001:2008、客户及法定法规定之整合管理系统。本集团亦已就质量、安全、环保及经营管理之专业标准获得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本集团已透过持续改进程序一直提供高质量产品及服务以赢取社会认可及成为每位宝贵客户之优先合作伙伴。
健康、安全及环保
所有于本集团场所到访及工作人士之健康及安全连同环保事宜一直及将继续为本集团的首要大事。
除本公司之三个董事委员会外,一个稳固的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已经成立,以确保健康、安全及环保事宜由本集团进行适当管
理。年内,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已继续于整个本集团内推动持续改善健康、安全及环保事宜。
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执行董事、一名营运副总经理、一名质量以及健康、安全及环保管理副总经理及安全经理,彼等一般每两个月会
面一次,惟彼等收到特别通知则除外。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旨在:
- ╱工伤工作环境;
- 、安全及环保文化;
- 、安全及环保管理制度及积极管理健康、安全及环保表现。
本集团已改善其整体安全表现及达致其最终零致命事故之目标且本年度极低的可呈报事故。于未来年度,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将
继续提升健康、安全及环保利益的实践及减低本集团事故发生率。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提升本公司的表现质素裨益良多及因此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目的在于建立及维持董事会内董
事于技能、经验、知识、专长、文化、独立性、年龄及性别方面的多元化。尤其是,董事会七分之三的董事为女性。我们相信,性别
多元化可促进妥善解决问题、带来不同见解并以不同方式处理事宜,从而改良决策程序。该等差异将于厘定董事会成员最佳组成时予
以考虑。
女性 | 独立 | |||
---|---|---|---|---|
非执行董事 | >60 | |||
男性 | 非执行董事 | |||
执行董事 | 51–60 | |||
<50 |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7
根据现有性别多元化组合,董事会认为目前并无必要为董事会性别多元化设定数字目标及时间表。提名委员会不时就实施董事会成员
多元化讨论可计量目标及将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采纳。
提名委员会从多元化角度每年报告有关董事会成员组成及监督实施该政策以确保该政策效力。其亦讨论作出可能要求的任何修改及将
任何有关修改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考虑及批准。
董事会已审阅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并确认其有效性。
下图显示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多元化概况:
性别
董
事
数
目
类别年龄
董事会亦高度重视本集团所有级别的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总员工性别比例为女性21.3%,男性
78.7%(包括高级管理层)。我们认为鉴于土木工程行业普遍存在对男性的性别重视,目前本集团的员工队伍存在合理的性别多元化。
我们将继续审阅,并于必要时对员工招聘进行适当调整。
董事就任须知及持续专业发展
委任董事后,每名新董事均获就任资料,内容涵盖本公司之业务营运、政策及程序,以及担任董事之一般、法定及监管责任,以确保
彼充分了解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定下之责任。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1.4条,全体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彼等知识及技能,以确保彼等向董事会作出持续
知情及相关贡献。本公司应负责安排适当培训及就此提供资金以及适当侧重于董事角色、职能及职责。
董事确认,彼等已就董事培训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1.4条且彼等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向本公司提供其
获得培训的记录。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8
根据所提供的记录,各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参与的持续专业发展概述如下:
董事姓名
出席内部简介会或
培训、参与研讨会或
阅读资料
执行董事
卢源昌✓
卢奕昌✓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
劳敏慈✓
周怀蓉✓
苏其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全体董事均已出席本公司法律顾问就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例及法规所规定的董事职务及职责而进行的培
训课程。
苏其威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彼已确认明白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义务。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及其他有关员工进行本
公司证券交易的守则。
经本公司向全体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且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必守准
则。
管理职能分配
董事会保留其有关本公司包括批准及监督所有政策事宜、整体策略及预算、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重大交易(尤其是该等可能涉
及利益冲突的交易)、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其他重大财务及经营事宜在内的所有重大事宜的决定权。
全体董事已完全并及时获取所有相关资料以及公司秘书的建议及服务,以确保遵从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法例及法规。于向董事会作
出要求后,各董事通常能够于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的日常管理、行政及经营工作已分配予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已分配的职能及职责会定期进行检讨。上述高级职员订立任何
重大交易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批准。
问责性
董事知悉彼等有责任根据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当中真实公平地反映本集
团的事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董事确认,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乃根据法律规定及适用会计准则及
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29
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本集团财务、营运表现以及业务发展之充分说明及资料,连同管理账目及每月更新,让董事会对本集团的表
现、财务状况及本集团前景作出知情的评估,确保董事会及各董事履行彼等的职责。董事并不知悉任何涉及事件或状况的重大不确定
因素,而可能对本集团按持续经营基准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质疑。
本集团深明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是基本管治原则,外部核数师向董事会及股东客观核证财务报表是否于各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本集团
的财务状况及表现。
外部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工作范围及申报责任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第48至51页。
公司秘书
全体董事均可获取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罗蔚婷女士(本公司全职雇员)的建议及服务。请参阅载于本年报第11页有关彼的履历详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罗蔚婷女士接受的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股东权利
本公司致力于与股东展开积极对话以及向股东、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提供有关本集团重大发展的资料披露。
有权参与本公司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任何股东有权委任另一名人士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持有附有权利可于本公司股东
大会上投票的本公司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发出书面请求并在会议程中加入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
别大会,以处理该请求列明的任何事项。有关大会须于递呈该请求后两个月内举行。倘递呈后21日内董事会未有召开有关大会,则递
呈请求人士可自行以相同方式召开大会,而本公司须向递呈请求人士偿付所有因董事会未有召开大会而产生的合理开支。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本公司将于股东大会上就各项重大单独议题(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独立决议案。
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而投票表决结果将于各股东大会后在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上刊
发。
就推荐人士参选董事而言,可于本公司网站查阅有关程序。
有意查询上述程序或有意向董事会作出有关本公司的查询之股东可致函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地址为香港九龙旺角塘尾道18号嘉礼大厦
10楼D室。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概无条文允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或动议。然而,有意提呈建议或动议的股东可按照上文
所载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股息政策
董事知悉股东参与的重要,本公司的股息政策为每年至少两次(于年度及中期业绩公告前)计划股息分派。董事致力透过股息与股东共
享本集团业绩,分派溢利比例及实际金额由董事厘定,经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实际及预期经营业绩及状况、资产负
债水平、一般财务状况、可得现金、未来计划及扩展资金需求。
企业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0
本公司派付股息亦须遵守组织章程细则项下之任何限制。本公司将定期及于根据情况变动及监管规定而有需要时审阅股息政策。概不
保证于任何特定期间将建议宣派或宣派股息。
核数师酬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本公司的年度审核及中期审阅服务已付╱应付本公司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
为1,576,000港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进行非审核服务。
有关本公司外聘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责任的陈述载于第48至51页的独立核数师报告,而独立核数师报告亦构成本年
报一部分。
独立核数师
审核委员会审阅及监督独立核数师的独立性、审核程序的客观性及有效性。每年收到独立核数师函件确认彼等独立性及客观性及与独
立核数师的代表举行会议以考虑其审核范围、批准其费用及其将予提供非审核服务(如有)的范围及适宜性。审核委员会亦就委任及延
聘独立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章程文件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对现有第二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修订,并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
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以反映及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发行人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须以电子方式
向其证券持有人发放公司通讯)及其他轻微修订。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七月
二十九日之通函。更新版本的章程文件可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之章程文件于年内并无变动。
投资者关系及与股东的沟通
本集团明白及时和不加选择地披露资料的重要性。本公司公司网站w.manking.com.hk具有专门投资者关系部分,便于与股东、投
资者及其他持份者进行有效沟通,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供有关公司资料及其他有关财务及非财务资料。本公司最近期资料包括公布、新
闻稿及组织章程文件。
本集团致力提高透明度与促进投资者关系,并且十分重视股东对该方面之回应。如有意见或建议,欢迎以邮递或电邮
manking@manking.com.hk寄发至本集团。
除刊发资料外,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作为提供股东及董事沟通的平台。董事会主席亲自主持股东周年大会,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切实传
达予董事会。此外,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概述本公司的业务及问答环节均可让股东了解本集团的最新策略及目标。
除董事会主席外,董事委员会的主席或(倘其缺席)相关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亦会回答股东的提问。
本公司已制定股东沟通政策,以确保妥善处理股东之意见及关注事项。年内,董事会在与股东保持充分沟通渠道的基础上,已检讨并
信纳股东沟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1
报告范围及原则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乃由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2《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指引」)编制及刊发。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本集团作为总承包商于香港提供土木工程服务的业务营
运为焦点。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所发布的资讯涵盖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期间(「报告期间」),除
另有指明者外,报告期间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涵盖的财政年度相同。
本报告乃根据下列报告原则编制:
- :本集团透过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识别关键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并在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作出披露;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不偏不倚的方式呈列本集团的环境及社会表现;
-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已披露用于报告排放及能源消耗的标准、方法及换算因子来源的资料;
- :披露关键环境绩效指标的方法与去年一致。
环境、社会及管治的治理
董事会对确定本集团的整体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方向承担最终责任,并负责监督年度风险评估过程,以评估本集团环境、社会及
管治绩效,并识别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风险及机遇。此外,董事会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运作,以应对该等风
险。董事会亦负责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完整性,确保其符合本集团对透明度及问责制度的承诺。
为支持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与可持续发展目标,董事会授权核心部门的高级管理层制订并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程序,
包括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能有效运作,以应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以及气候相关挑战。有关风险管理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
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本集团致力透过秉持环境、社会及管治的管理原则,将环境及社会责任纳入业务目标、规划及营运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本集团的
目标为透过建立开放、透明及公平的企业,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增长,同时保障持份者的利益。
本集团已透过成立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实施内部环境政策,确保本集团能适当管理环保事宜。本集团已成功制订与环境、社会
及管治相关的关键绩效指标,将于考虑高级管理层的加薪事宜时将其纳入考量。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2
持份者参与
我们非常重视持份者的参与。我们的目标为制订平衡且可持续增长的策略,同时满足增长需求与持份者的期望。我们已与内部及外部
持份者沟通,并透过各种沟通渠道提供有关最新发展的资讯。下表概述重大持份者及沟通渠道:
重大持份者组别主要沟通渠道
雇员• 电邮及出版物
• 雇员活动
• 培训课程及会议
• 表现评估
客户• 公司网站
• 客户服务热线
• 客户会议
投资者及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 公告
• 中期及年度报告
• 电邮
供应商及分包商• 工作会议
• 供应商评估
• 实地考察
政府及监管机构• 公开咨询
• 行业会议
社团及一般大众• 慈善活动
• 捐献
媒体• 官方网站
重要性评估
为找出并应对与持份者相关的关键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本集团已进行重要性评估,以了解我们的业务运作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我们已邀请外部持份者的代表及我们的雇员,评估一系列潜在重大议题的重要性。重要性评估的流程如下详述:
识别对潜在议题进行初步评估,参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并与业内同行的重要环境、社会及
管治议题进行比较。
持份者参与邀请主要的内部及外部持份者,透过问卷及现有沟通渠道对每个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进行评
分及评论。
优先排序整合并分析识别阶段的数据及持份者的回馈,以评估并按优先顺序排列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
验证本集团已审阅并确认关键议题,将其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相关面向及关键绩效指
标连结。
非常重要 | 11 | 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 |
---|---|---|
15 | 客户及项目的安全 | |
19 | 反贪污及合规性 | |
重要 | 3 | 废弃物处理 |
13 | 雇员多元化及平等机会 | |
14 | 人权及劳工准则 | |
17 | 数据私隐及网络安全 | |
18 | 企业管治及业务实践的道德 | |
次要 | 1 | 温室气体排放 |
2 | 能源效率及可再生能源使用 | |
4 | 噪音污染 | |
5 | 空气污染 | |
6 | 水资源管理 | |
7 | 生物多样性及土地使用影响 | |
8 | 气候变化缓减 | |
9 | 可持续使用资源 | |
10 | 可持续采购 | |
12 | 雇员培训及发展 | |
16 | 供应链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准则 | |
20 | 社区参与及社会影响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3
重要性矩阵
于报告期间,重要性评估确定3项「非常重要」、5项「重要」及12项「次要」的议题。工作场所的健康及安全、客户及项目的安全以及反贪
污及合规性为我们的主要关注重点。下表载列报告期间被确定为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重要性矩阵
对内部持份者的重要性
次要
非常重要重要
对
外
部
持
份
者
的
重
要
性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4
环境
本集团致力尽量减少其营运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本集团已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旨在遵循及推行良好的可持续
发展惯例,透过于可行情况下使用最少资源、研发更智能施工方法及建立更有效地交付项目的程序,并影响我们的客户加入我们的行
列中,来减少我们所有业务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i) 排放
(a) 空气(碳排放)
空气污染管制条例赋予法定机构权力控制来自多个固定及移动来源的空气污染物,包括来自建筑工地的灰尘散逸排放。该
条例亦规定对若干称为「指明工序」的污染工业工序(如混凝土配料)实施牌照管制。目的是适当管制及监控可能产生重大污
染的工业所造成的空气污染。
本集团超过50%的碳排放来自本集团附属公司或合营业务拥有及运行的汽车及货车所使用的燃料。我们透过结合投资新
节能汽车与驾驶员培训来减少该等排放。我们所有商用车辆均符合欧盟V排放标准,该等车辆均具备更出色的空气排放性
能。我们亦向我们的项目客户提供由电力(而非燃料)驱动的汽车,从而有助减少碳排放。汽车及货车的汽油消耗减少与年
内更换燃油效率更高且环保的中重型货车有关。有关碳排放的数据披露,请参阅下文(i)资源利用一节。
此外,购买更多电动汽车以减少汽车使用的汽油,因此有助于减少汽油用量并降低排放水平。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上述事宜的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b) 噪音
为减少对公众造成的负面建筑影响,我们仅在获准许的时间及日期展开建筑工作。我们使用带有消音装置的机电设备施工
作业。此外,我们的建筑工地已加建隔音屏障及限制工地汽车的速度为20公里╱小时以内,以减少噪音的产生。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噪音排放管制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亦未收到任何来自公众的直接投诉及环境
保护署的罚款或警告通知。
(c) 水
为全面遵守规管我们建筑工地污水排放的水污染管制条例,我们所有的项目在进行任何污水排放之前会申请及维持有效的
牌照。
我们已实施综合水质纾缓措施,以遵循各项法规及更好地管理各个项目的水资源,主要集中于节约用水及排放质量。每个
项目监控水的使用及消耗。有关用水量的数据披露,请参阅下文(i)资源利用一节。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相关法律的情况,亦无收到来自公众或相关环境机构就我们的废水处理活动提出
的任何投诉、罚款或警告通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5
(i) 废弃物减缓措施
本集团为土木工程服务的总承包商,其业务营运中产生大量无害废弃物,主要来自建筑及拆卸活动。该等废弃物包括混凝土、
金属及木材等材料,为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废弃物。有关无害废弃物的数据披露,请参阅下文(i)资源利用一节。
废弃物管理是本集团一个重要环境问题,我们认识到建筑活动可能以多种方式影响环境,并致力于考虑项目的规模、限制及类
型后,逐个降低潜在的负面影响。所采用的等级制度乃基于处理前再利用、回收利用、减少、恢复及处理前治理作为最后手段。
废弃物类型需要采取废弃物减缓措施的工程减缓措施
建筑废弃物建筑主要包括:
1. 道路工程
2. 土方工程
3. 渠务排污工程
4. 水务工程
(a) 应用适当的程序及控制条件以尽量降低混凝土损
耗。
(b) 混凝土的供应及堆放量之对账将提供给工程师
及╱或领班,使彼能够核实废弃物量保持在合理
限度内。
模板╱钢铁废弃物建筑主要包括:
1. 道路工程
2. 土方工程
3. 渠务排污工程
4. 水务工程
(a) 可重复使用的金属模板将用于排污工程,从而可
尽量减少木板及木材的大量浪费。
(b) 审慎设计及规划,避免订购过多模板所用之木
材。
(c) 最大限度使用标准木材贴面板材以重复再利用。
(d) 为降低钢铁损耗,将屋顶及走道的钢结构预制后
才交付至工地。
拆卸废弃物1. 主要由于清理工地所致
2. 现有楼梯
(a) 由于这些大量废弃物不可避免,因此将尽可能控
制工业作业区域及运输道路,以减少工地清理废
弃物。
(b) 清除工地清理所产生的杂物、临时或永久建筑物
及其他物品。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6
废弃物类型需要采取废弃物减缓措施的工程减缓措施
化学废弃物下列工程建筑所用之模板油、缓凝剂、黏
合剂、插入式振捣器及发电机用柴油等
1. 道路工程
2. 土方工程
3. 渠务排污工程
4. 水务工程
(a) 邻近分类设施╱工地边界将设立化学品存储区以
避免意外泄漏至地面,并于旁边设立化学废弃物
存储区以放置化学废弃物,并利用化学废弃物收
集器进行处理。
(b) 化学品将放置于化学品存储区或设有围挡的区域
以避免意外泄漏。
(c) 将妥善处理化学品的意外泄漏,以避免进入排水
系统。
(d) 将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保护署注册为化学品废
弃物产生者。
处理前分类废弃物
以作回收用途
产生废弃物的建筑包括:
1. 道路工程
2. 土方工程
3. 渠务排污工程
4. 水务工程开挖及回填
5. 斜坡工程
- 、临时或
永久建筑物及其他物品
(a) 将设立分类区及化学品存储区。
(b) 可用箕斗收集一般废弃物以作处理。
(c) 将在工地入口附近及边界处的指定区域进行分
类,以便有效的分类及处置(如需要)。
(d) 废水将回收用于清洗车轮以及喷水以防止产生灰
尘。
(e) 将设置工地围挡以防废水流下斜坡至附近建筑。
(f) 检修孔亦将以沙包围挡以避免下雨时废水随地面
径流进入检修孔。
(g) 将申请在公众填料处倾倒废弃物的牌照,并在香
港特别行政区土木工程拓展署批准的指定区域倾
倒废弃物。
我们采购材料的金额及因此产生废弃物的金额乃我们业务的直接成本。减少废弃物将使我们业务营运以更高效的方式进行,从
而提供经济及财务效益。例如,我们设法将我们项目的大量木材由堆填处理转作园艺用途的再利用。这给予我们巨大的激励以
及有助于持续减少堆填废弃物及增加重复利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7
(i) 资源利用
本集团秉持及提倡有效使用资源的原则,并致力于在其所有业务营运中优化资源使用。本集团已制定上述政策及程序,以管理
能源及水源的使用,从而提高效率及减少不必要的资源使用。
下列表现数据仅供参考,且可能因现有项目的数量及各项目的完成阶段而显著变化: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年╱
二零二三年
电力
683,450千瓦时763,273千瓦时795,086千瓦时
水
17,814立方米28,142立方米32,211立方米
汽油
32,376升39,943升43,061升
柴油
144,253升151,573升155,536升
氮氧化物排放
617,971克404,930克706,959克
硫氧化物排放2,798克3,027克3,137克
颗粒物排放
49,395克32,418克59,778克
范围一(直接排放)
448吨二氧化碳当量490吨二氧化碳当量508吨二氧化碳当量
范围二(能源间接排放)
208吨二氧化碳当量412吨二氧化碳当量429吨二氧化碳当量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范围一+范围二)656吨二氧化碳当量902吨二氧化碳当量937吨二氧化碳当量
无害废弃物
15,501吨14,929吨28,285吨
纸张使用
3,524千克4,332千克5,208千克
由于去年有多个建筑项目竣工,故有关数据较去年减少。
由于去年的水务工程竣工,故耗水量较去年减少。
由于报告期间重型货车的使用量增加,故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增加。
由于报告期间进行的工程属暂时性质,主要涉及打桩工程及岩石开挖,需要处置岩石及土壤,故无害废弃物的数量较去年增加。
于报告期间,电力、水、汽油消耗及无害废弃物强度(每百万港元收益)分别约为2,036千瓦时、53立方米、96升及46升(二零
二四年:2,255千瓦时、83立方米、118升及44升)。
我们的有害废弃物主要涉及已使用的机油及空油漆罐(当其数量极少及对我们的营运而言不重大的情况下)的处理。我们定期监
控资源的使用,以防止任何异常使用。倘有异常使用资源现象,须管理层会议上作出解释。
我们已实施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允许员工网上查看工资及请假纪录以取代纸质工资单,进而减少纸张的使用。此外,我
们已在办公场地安装温度监控传感器以监控任何电力使用过度情况。
除上文所述外,我们鼓励员工重复利用非机密性废纸及循环使用及季节性关闭工作场所的空调,并会每日规划路线以充分利用
车辆。
为支持地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们购买中电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此举旨在减少碳足迹,并支持太阳能、风能及堆填沼气项目
等再生能源资源产生的地方再生能源。
鉴于本集团业务的地理位置,本集团在求取适用水源上并无遇到任何问题。
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包装材料的使用并无被视为本集团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层面。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8
(iv) 环境及天然资源
作为提供土木工程服务的总承包商,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会产生碳排放、噪音及废水。本集团深知其在业务营运中尽量减少对环
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负面影响的责任,因此已建立污染控制系统并安装各种设备以处理及处置其工业废物。本集团持续关注其
现有及潜在影响,并定期评估其业务模式的环境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及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已采取各种措施减少所产生的排放、噪音及废水。有关措施载于上文「空气(碳排放)」、「噪音」及「水」。
(v) 气候变化
我们明白气候变化是极为重要的全球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因为气候变化会对环境及我们的业务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尽管我
们并非主要的污染源,但我们了解建立气候适应能力的重要性,致力应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及机遇。
气候相关治理
董事会采取策略性方针监督本集团针对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并致力有效管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及机遇。董事会与主要管理层
紧密合作,进行定期会议以识别、评估及制订应对该等挑战的策略。气候相关议题已纳入本集团的企业风险评估过程,确保透
彻了解对业务营运、策略及决策的实际及潜在影响。
如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已被确定为对本集团营运造成重大影响。该等事件可能会毁坏建筑地盘、为雇员带来安全风险、
降低产能、降低生产力并引致工期延误。为尽量降低该等风险,本集团已制订灵活的工作安排及恶劣天气预防措施,确保雇员
安全并增强营运韧性。
气候适应计划及风险减缓
我们继续积极主动地监控并采取适合业务的可行策略,以有效管理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我们了解到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广泛破
坏,致力定期更新预防措施,以增强抵御能力并减轻恶劣天气造成的物理损害。
我们利用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建议的框架,评估风险及机遇,制订直至二零二五年的短期目标、直至二零三零年的中期
目标、直至二零五零年的长期目标。本集团亦已考虑气候变化对短期至长期现金流量、融资渠道及资本成本所造成的影响。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39
风险类别描述潜在影响时间
实体风险• 发生极端天气事件,例如
高温、暴雨、雷暴、强风
等。
- 、人员伤
亡、运输及供应链中断,
将对本集团长期现金流量
造成负面影响。
短期至长期
(二零二五年至二零五零年)
转型风险-政策及法律
风险
• 政府加强对高污染行业的
环境指引及报告要求,例
如提高碳信用额的价格或
限制排放。
• 营运成本增加以及不遵守
新规定的风险增加将对短
期及长期现金流量造成负
面影响。
中期至长期
(二零三零年至二零五零年)
科技机遇• 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及环
保材料
• 透过不断增长的绿色消费
需求增加收益及市场份
额,将于中期内正面增加
融资渠道,但在短期内对
现金流量造成负面影响。
中期至长期
(二零三零年至二零五零年)
本集团已对气候风险及机遇相关的目前及潜在财务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本集团首先评估投资组合内可能会受到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影响的资产。此涉及从各个业务部门收集相关资料,以分析直接及
间接影响,最终确定具体的风险及机遇。
基于观察到近年极端天气事件频率及严重程度不断上升,本集团了解,如不采取主动措施,可能会造成重大损失。该等风险包
括资产损坏及供应链中断。
为应对该等挑战,本集团已制订计划,旨在加强其设施抵御极端天气的能力。计划亦包括聘请顾问修改企业风险管理政策及实
施情况。该举措的预算乃由现有财政资源或短期融资方案拨资。
我们相信,就中长期而言,该等投资将使我们的设施及商业模式更能抵御极端天气的影响。此将有助于稳定我们的现金流量并
降低盈利波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0
社会
(i) 雇佣及劳工常规
本集团已遵照雇佣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及其他适用条例,建立并维持公平及全面的雇佣政策及监管标准,并向全体雇员提供平
等机会及职业发展。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香港共有164名全职雇员(二零二四年:167名全职雇员),及按性
别、年龄组别、雇佣类型及部门雇员划分的总劳动力载列如下:
雇佣类型
23%
68%
9%
67%
10%
23%
部门雇员划分
1%
42%
16%
9%
26%
6%
1%
56%
11%
7%
21%
4%
性别
20%
年龄组别
30%
11%
20%
16%
23%
31%
11%
15%
23%
20%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79%
21%
80%
20岁-30岁
31岁-40岁
41岁-50岁
51岁-60岁
超过60岁
男性
女性
投标部
工程部
测量部
安全部
财务和采购部
人事与行政部
工人
前线员工
后勤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履行对雇员的所有责任,包括支付薪金及工资、休假、赔偿、保险及医疗福利,并无任何争议、违规或与
雇佣相关的诉讼。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香港约有665,000名注册建筑工人,约47.4%的工人年龄超过50岁(平均年龄在47.7岁)。老龄工人的退休将
会加剧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我们亦面临同样的挑战,故我们持续以具吸引力的薪酬待遇招聘年轻工人以维持我们的生产能力。
多元化
我们重视我们员工的多元化背景及经验以充分利用彼等的才能。根据建造业议会的统计数据,女性工人分别占土木建筑行业以
及整个建筑行业注册工人的约7.0%及20.2%。建筑行业普遍偏重于男性员工,本集团的性别比例接近整体总计数据,女性劳动
力约占21.3%。此外,我们董事会性别多元化且比例均衡。我们认为,未来招聘更多女性雇员将为前线员工带来相同的裨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1
员工招聘及挽留
我们的发展依赖我们的员工。员工数量取决于我们现有项目的数量。我们继续招聘及培养大量学徒、职业训练局(职业训练局)
学员及本科生实习生。本集团已于过往年度透过其营运公司向职业训练局的学生赞助奖学金。这提供了可靠的新人才招聘途
径。此外,本集团亦通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招募土木及结构工程专业人士。
我们相信该等海外人才可增强本集团劳动力的多样性,并促进员工之间的知识及经验共享。
晋升及绩效评估
本集团定期评估雇员表现,其结果用于审阅其年度薪金及表现评估。本集团优先考虑内部晋升,旨在鼓励雇员持续不断的努
力。绩效奖金亦可能颁发给表现出色的员工。
待遇及福利
本集团明白良好的待遇及福利能鼓励员工留任并增强归属感。因此,本集团建立了公平、合理、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根据员
工的工作范围、职责和绩效向其支付工资。购股权亦可能授予本集团合资格雇员。
按性别及年龄组别划分的雇员流失率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员工流失人数
(人)流失率
员工流失人数
(人)流失率
按性别男2116%2720%
女26%1029%
按年龄30岁以下42%842%
30–50岁1014%924%
50岁以上912%2048%
由于我们全体雇员均于香港,相关地域的流失率并不适用于本集团。
赔偿及解雇
本集团根据法定规定向雇员作出赔偿。严禁在任何情况下无理解雇。解雇将基于本集团内部政策支持的合理及合法理由。
工作时数及假期
正式工作时间及假期于雇员手册中清楚列明,并符合地方雇佣法律。
平等机会及反歧视
本集团致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促进工作场所的公平及平等,并已制定人力资源政策,确保不会因年龄、性别、婚姻状
况、家庭状况、性取向、残疾、种族、国籍或宗教而受到歧视。根据我们的人力资源政策,在雇佣、薪酬及晋升的决策过程中
不会考虑上述因素。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2
(i) 培训及发展
向我们的员工提供培训及发展机会对我们招聘及挽留员工十分重要。我们知道工作应具有挑战性、有回报及具有激励作用并能
够给员工提供新的机会以克服困难及拓展技能。有鉴于此,我们确保我们每个业务部分的所有员工均拥有定期学习及成长的机
会。
于过去几年,我们优先为所有公共工程提供新工程合约的全面培训,并为我们的土木工程员工提供由专家指导的专业发展、监
督、指导及咨询。培训包括小组讨论、研讨会、个人会议及正规年度评估。雇员亦已参加对个人发展至关重要的核心课程,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名雇员的平均培训时数达12.6小时。
在报告期间,我们的团队完成15小时的建筑材料索具工安全培训课程,同时部分获选员工接受了30小时的建筑信息模拟及建筑
软件培训,以进一步将人工智能融入营运之中,导致平均培训时数较去年增加。
我们继续致力于员工发展,参与建造业议会的承建商合作培训计划,为分包商提供现场培训。我们继续致力透过赞助各种学习
机会,加强雇员招募及挽留,包括技术学徒、学位课程以及研讨会及文凭课程等外部培训。
受训雇员百分比及每名雇员(性别及雇佣类型)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
受训雇员
百分比
每名雇员
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
受训雇员
百分比
每名雇员
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
按性别女14%17.913%1.4
男52%12.213%1.9
按职能管理层44%9.833%1.3
一般员工44%12.913%1.8
(i) 健康及安全
健康及安全规定要求本集团管理层确保为所有员工创造安全工作环境。为确保充分保障雇员免遭意外,部门及工作场所已就安
全政策及程序获发有关安全政策及程序的指引。此外,本集团已建立安全、健康及环境委员会,以推动本集团上下持续改善健
康、安全及环保事宜。本集团已开发、实施及维持一个安全管理体系以:
•于员工之间建立积极的健康及安全文化•提高安全及健康体系的效率
•适当地实施安全及健康监控措施•有效利用资源
•尽量减少事故╱未遂事故•提高生产率
•按时交付项目•加强项目团队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
根据二零二三年最新职业安全与健康统计数据,建筑行业每1,000名工人的平均事故率及死亡率分别为27.6及0.178。建筑行业事
故数量居高不下,建筑行业死亡率是整个经济数字的两倍。建筑行业工伤事故激增至历史新高,引发公众强烈关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3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集团于过去三年各年(包括本年度)并无死亡事故,于本年度有两宗报告事故,且于本年度因工受伤损
失的工作日数为总工作日数的0.014日。
二零二五年
每1,000名
工人的事故率
二零二三年建筑行业最新职业安全与健康统计数据27.6
本集团12.2
为响应社会的持续倡导,《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修订并生效,将严重罪行的刑罚
提高至最高罚款10百万港元并监禁两年。尽管如此,本集团一直努力维持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仅招聘具有高安全防范标准的分
包商。我们的项目组以及安全、健康与环境委员会亦已加强吊装工程期间的监管程序,并推出额外的安全培训计划,以加强工
作场所安全的文化及重要性。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因违反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或保障员工避免职业性危害的相关法律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雇佣条例》
及《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而受到任何重大行政处罚或罚款。
为解决施工伤害而支付的赔偿金是我们施工管理的额外成本,工人因工伤而放弃的收入亦是社会的经济损失。因此,本集团已
加大应用创新科技及人工智能,以推动生产力、提高效率及安全性。
基于安全考虑,本集团正使用以下人工智能产品:
• 以人脸辨识侦测未经授权进入
• 以影像分析侦测擅闯受限制区域
• 实时GPS定位及远程跟踪
- ,以监测工人的体温及心率等健康状况并发出警报提示
除现有措施外,本集团亦透过提供虚拟实境培训提高工人安全,增强对各种现场条件及情境下潜在危险的认识。我们的建筑地
盘参与建造业议会前线人员安全表现纪录计划,该计划旨在建立一套标准化的系统监测前线人员的安全表现。该计划不仅促进
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亦旨在培养安全的施工实践并加强所有地盘的强大安全文化。
使用以上技术的好处为(i)使管理人员知悉任何工地危害、(i)控制环境,防止工人进入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及(i)推广安全出入
文化及提高安全风险意识。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4
(iv) 劳工标准
强制劳工及童工为与侵犯基本人权有关的道德问题,令本集团声誉面临风险。本集团严禁使用强制劳工及童工。本集团已委派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门进行监察,确保不存在童工及强制劳工。
本集团已遵守所有关保障劳工权利的相关法律及法规,并采取合理措施以确保在本集团业务营运(包括与本集团合作的分包
商)中并无强制劳工、童工及非法劳工。于过去八年,本集团并无雇员定罪纪录。
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应征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均经过充分审查及核实,以确保仅招聘16岁以上的员工。有关做法适用至本集团分
包商雇用的工人。
倘本集团的任何分包商涉及雇用童工,且此情况获本集团知悉,有关分包商将被禁止或暂停就本集团的未来项目提交标书。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劳工纠纷记录或任何与劳工雇用问题有关的不合规的情况。
(v) 供应链管理
我们已与位于香港的超过140位供应商及100位分包商、位于中国的20位以下供应商及其他地区的数位其他供应商合作以开展我
们在香港的项目工程。本集团与彼等维持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以确保稳定的材料供应或及时开展分包工作。我们的工地主管每
年持续检讨各供应商或分包商的表现,重点关注彼等达到质量、成本、安全及工期要求的能力,以及工作的胜任能力、合作、
沟通及组织能力等其他标准。本集团每年亦会对其主要供应商的营业场所进行访问,以评估其社会和环境责任的表现。倘特定
供应商╱分包商的评估分数低于平均水平,该供应商╱分包商将会被分类为不合资格供应商╱分包商,并将会从供应商╱分包
商登记册中移除。管理层将会审查该表现评估,并会于项目审核会议中讨论表现不尽人意的供应商╱分包商。本集团明白纳入
其供应商的环境及社会惯例的重要性,因此致力委聘在绿色供应链管理方面以负责任的方式行事的供应商。
(vi) 产品责任
本公司的政策为于业务过程中的任何时间,以确保客户满意及全面遵守本公司项目在质量、环境、健康与安全方面的法定及其
他规定的方式行事。
项目质量保证
于项目实施及执行过程中,我们的项目管理团队将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及检验,以确保分包商完成的工程符合同规格。我们的
质量管理体系已获得ISO9001认证。我们亦将于整个项目期间与客户举行进度会议,项目经理将向客户汇报进度、讨论遇到的
主要问题及取得客户反馈。我们旨在与分包商及客户保持清晰及时的沟通。倘接获有关我们产品或服务的投诉,我们将记录投
诉原因并采取跟进行动以作出及时回应。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接获有关我们产品及服务的投诉,亦无已售或已运送产品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召
回。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5
项目安全保障
在建筑地盘,项目经理及其团队须确保填海及其他建筑项目的安全标准符合同规定。客户或顾问亦可查阅相关安全监察结
果,以核实项目安全及合规状况。
凭借我们于香港的悠久历史及地位、良好的往绩记录及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我们能够依赖现有客户群、声誉及客户转介,
故我们并不依赖推广活动,因此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广告及标签问题。
消费者资料保护
本集团重视保护雇员及客户的保密资料。我们遵守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有关个人资料的地方法律及法规,
以防止滥用客户资料。客户资料仅按需收集。本集团充分了解其保障客户资料的义务。本集团持续监察、保养及更新硬体、软
件及保安系统,防止任何客户资料因黑客非法入侵而被盗取。雇员须确认及遵守雇员手册中有关限制雇员向本集团以外的任何
人士泄露或传达任何客户或公司相关资料的保密条款。任何未经授权获取、披露或使用资料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终止合约及
法律行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有关本集团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宜的不合规情
况,亦无已售或已运送产品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召回。
根据重要性评估的结果,知识产权并无被视为重大,因此并无就此作出披露。
(vi) 反贪污
本集团一直坚定恪守反贪污商业行为及对贪污零容忍的承诺。我们已在公告板上公布举报政策声明及行为守则以听取员工的顾
虑,并确保他们了解该政策及如何作出披露。本集团全体雇员均须严格遵守个人及专业操守则以及本集团操守则手册所规
定的反贿赂及反贪污操守指引,详情如下:
- -严禁在未经本集团许可的情况下索取或接受与雇员为本集团工作有关的任何利益,且有关行为可能构成香
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项下的罪行。
- -除非经本集团事先书面同意,否则禁止在为本集团开展业务时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 -雇员应避免接受与本集团有联系的业务伙伴(如客户、供应商或分包商)的奢侈或频繁招待,以防止其商业判断受到
影响,同亦应避免过度赌博及贷款。
- -雇员应避免任何可能导致实际或被视为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并于有关情况发生时向本集团作出声明。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6
违反操守则的雇员可被解雇或罢免。雇员可以书面形式向本集团举报涉嫌不当行为。接获的报告及投诉将迅速及公平地处
理。本集团拟保护举报人免受保密及潜在报复或歧视等的普遍疑虑所困扰。因此,根据举报机制真诚举报的雇员可获保障免受
不公平解雇或迫害,即使其后证实有关举报并无根据。于本年度,并无有关本集团或其员工贿赂、勒索、欺诈或洗钱的法律案
件及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有关贪污行为的相关法律及法规而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我们继续定期检讨及更新
政策声明(如有需要)以确保其有效性,从而加强本集团内部监控及合规制度。
我们自愿参与廉政公署主办的「诚」建商约章,该活动旨在进一步促进诚信管理。我们严禁任何形式贿赂及腐败,并承诺秉持公
正诚信,且管理层将定期出席有关公正的培训,紧贴有关反腐败的最新消息。此外,我们于定期会议期间提供有关该等事宜的
最新资料,以确保董事会及全体雇员均保持知情及警惕。
(vi) 社区投资
我们相信,企业社会责任是经商的可行及必要部分。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建筑集团,我们的目标是在维持盈利及竞争力的同时,
通过负责任地实现业务目标及回应受我们活动影响的各界人士的各种顾虑及需求,降低有关负面影响。
本集团附属公司已获得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授予的「商界展关怀」资格,该计划乃为商业及非牟利组织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而推
出,旨在创建更具有凝聚力的社会。
于报告期间,我们向慈善机构捐赠并参与苗圃行动的志愿者工作。我们重视社会责任,同时平衡我们持份者的利益。
我们认为香港长期可持续发展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我们继续增强我们的综合实力以及营运及管理专业知识,以发展多方面
投资及业务发展的新模式。我们努力创建一个稳定及积极的专有架构以确保我们在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中的地位及成为有价值
的社区成员。
联营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拥有20.3%位于巴基斯坦的一带一路项目致力领导及持续改善环境、健康及安全常规,惠及员工、分包商及社区,以下列方法
达致:
- ;
- ;
- 、法规、政策及标准;
- ;
- ,支持环境、健康及安全目标及目的;及
- 、健康及安全目标及目的融入整体业务策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7
由于业务从事燃煤转运服务,从进港远洋轮船运送燃煤至码头,大量露天燃煤转运将带来煤尘环境问题。尽管并无清晰污染监测准则
及方法,我们应用数项特别程序以应对煤尘问题。主要防尘措施包括在煤漏斗使用水雾、在煤漏斗使用防倾泻平台、封闭式输送带及
强风时在驳船上覆盖燃煤。
另一个关键的环境问题是船舶的燃料消耗。燃料消耗与燃煤转运量减少一致,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599吨减少
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95吨。大幅减少乃主要由于煤炭转运活动减少,以及在杜拜进行大型干船坞作业,由于
船舶在陆地上,因此不需要燃料。我们旨在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方式为使用船用轻质油(MGO),其含硫量低于0.5%并符合国
际海事要求。因此,尽管运营成本高于重质燃油等其他低等级燃料,但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以缓解气候变化影响。
我们亦考虑业务高峰期大量装卸工人于船上工作相关安全性。所有新入职船员、劳工及装卸工人需接受COVID-19检测及岸上检疫最
少10日。除安全标语、船上标示警告标语及告示外,一系列方法如海报活动、举行讲座及分发安全资料单张及指引亦会应用,以加强
对健康与安全的推广。
我们亦就该项目获得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以及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和
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本集团继续开发、实施及维持其他环境管理体系,例如环境立法审查及合规尽职调查、重点领域的环
境审计及培训,以及申请符合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独立核数师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8
致万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于第52至101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 ;
- ;
- ;
- ;及
- ,包括重大会计政策信息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
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独立核数师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49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
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所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土木工程服务建筑合同的已确认收益相关。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土木工程服务建筑合同的已确认收益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a)及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贵集团的收益主要来
自于土木工程服务的建筑合同。
与客户订立的土木工程服务合同一般需时超过一年完成,涉
及一系列服务及工程,而且不时涉及额外工作(范围变动、申
索及纠纷)。
合同收益随著 贵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创造客户控制的资产而
逐渐确认。完全履行相关履约义务的进展采用产出法衡量,
该方法基于对 贵集团移交给客户的工程价值的直接计量,
并参考独立测量师出具的证书,与内部项目团队估计的进展
进行比较。
我们专注于该领域,原因为收益的规模及在确定独特的履约
义务、评估可变代价和计量完全满足履行合同履约义务的进
展的适当方法时涉及管理层判断。
关于确认土木工程服务建筑合同的收益,我们进行以下审计程序:
- ,并通过考虑
估计的不确定性程度和其他内在风险因素(如主观性)的水平,
评估重大错误陈述的内在风险;
- ,并同意合同金额及变量(如有)与管理
层记录一致;
- ,包
括识别不同的履约义务、计量完全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展的方法
以及已确认可变代价金额;
- ,并同意确认为收
益的金额;及
- :(i)
将进度付款申请与独立测量师出具的证书进行比较;及(i)就合
同进度及评估额外工作的财务影响与项目团队进行访谈。
根据以上已进行程序,我们认为土木工程服务建筑合同的已确认收益
具备可得证据支持。
独立核数师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0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
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
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
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
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
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
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
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
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独立核数师报告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1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
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
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 ,以获取关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的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财务报表形成审计
意见提供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覆核为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总体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
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
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
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
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吴晓彤(执业证书编号:P05150)。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335,702 |
---|
(346,966) |
(11,264) |
7,586 |
772 |
(26,371) |
(11,752) |
(41,029) |
(418) |
20,179 |
(21,268) |
143 |
(21,125) |
(25) |
(21,150) |
(5.03) |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5338,486
服务成本(365,131)
毛损(26,645)
其他收入68,983
其他收益净额740
行政开支(26,647)
金融资产减值22–
经营亏损(44,269)
财务费用8(356)
分占联营公司之溢利1720,059
除所得税前亏损9(24,566)
所得税抵免111,824
年内亏损(22,742)
其他全面亏损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分占联营公司之其他全面亏损(9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亏损(23,71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之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港仙)12(5.42)
上述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应与随附之附注一并阅读。
11,306 |
---|
8,001 |
103,675 |
122,982 |
4,312 |
14,369 |
35,099 |
8,320 |
5,391 |
37,260 |
143,607 |
248,358 |
371,340 |
4,196 |
67,191 |
179,852 |
251,239 |
3,980 |
902 |
4,882 |
16,822 |
70,814 |
18,894 |
4,028 |
4,237 |
424 |
115,219 |
120,101 |
371,340 |
综合财务状况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516,835
使用权资产169,623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17112,607
139,065
流动资产
存货195,070
合同资产2015,313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2152,336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2220,155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234,733
三个月以上到期的银行存款2422,2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153,853
273,705
资产总值412,770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254,198
股份溢价及其他储备67,255
保留盈利200,977
权益总额272,430
负债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66,158
递延税项负债291,469
7,627
流动负债
合同负债2622,05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788,162
应付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款项2217,810
银行借贷28599
租赁负债163,721
税项负债370
132,713
负债总额140,340
权益及负债总额412,770
载于第52至101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经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人士代表其签署:
卢源昌卢奕昌
董事董事
上述综合财务状况表应与随附之附注一并阅读。
4,198 | 29,797 | 33,600 | 3,858 | 200,977 | 272,430 |
---|---|---|---|---|---|
– | – | – | – | (21,125) | (21,125) |
– | – | – | (25) | – | (25) |
– | – | – | (25) | (21,125) | (21,150) |
(2) | (39) | – | – | – | (41) |
4,196 | 29,758 | 33,600 | 3,833 | 179,852 | 251,239 |
综合权益变动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以下项目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汇兑储备保留盈利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19844,49133,6004,829223,719310,837
年内亏损–(22,742)(22,742)
其他全面亏损–(971)–(971)
全面亏损总额–(971)(22,742)(23,713)
已付股息(附注31)–(14,694)–(14,69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19829,79733,6003,858200,977272,430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亏损
其他全面亏损
全面亏损总额
股份购回及注销(附注2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作为集团重组之一部分,万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进行一连串重组,主要涉及在营运附属公司及投资控股公司之间分散投资控股实体。
本公司股本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协力建业有限公司(「协力」)及必高工程有限公司(「必高」)之合并股本之差额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计入其他
储备。
上述综合权益变动表应与随附之附注一并阅读。
(29,921) |
---|
(370) |
(30,291) |
(250) |
502 |
(2,354) |
3,921 |
(64,320) |
49,305 |
394 |
29,086 |
5,702 |
21,986 |
5,000 |
(1,571) |
(160) |
(4,423) |
(258) |
5,275 |
(5,763) |
(41) |
– |
(1,941) |
(10,246) |
153,853 |
143,607 |
综合现金流量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所用现金32(a)(45,991)
已付所得税(6,219)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52,210)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5,96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32(b)64
向合营业务垫款(4,649)
合营业务还款1,048
存入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22,245)
提取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
自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收取股息317
自联营公司收取股息18,231
已收取利息6,572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6,629)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银行借贷所得款项–
偿还银行借贷32(c)(1,722)
银行借贷利息(94)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16, 32(c)(4,431)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16, 32(c)(262)
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垫款32(c)6,120
还款予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32(c)(7,551)
回购股份的付款–
已付股息31(14,694)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22,6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81,47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5,326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4153,853
上述综合现金流量表应与随附之附注一并阅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6
1 一般资料
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3号法例,经合并及修订)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
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土木工程。
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其最终控股公司为LOs Brothers (PTC) Limited,而其直接控股公司为翠佳控股有限公司。
除另有说明外,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而所有数值约整至最接近千位(「千港元」)。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香
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要求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惟按公平值计量的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按公平
值透过损益入账」)之若干金融资产除外。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其亦要求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行使
其判断。涉及较高程度之判断或复杂性之范畴,或假设及估计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之范畴于附注4披露。
(a) 本集团采纳之经修订准则及经修订诠释
本集团已采纳下列与本集团营运相关并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准则以及经修订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财务报表列报-借款人对于包含须应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
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以上所列经修订准则以及经修订诠释对过往期间确认金额并无任何影响,并预期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期间造成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7
2 编制基准(续)
(b) 已颁布但本集团尚未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经修订诠释
以下为已颁布但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财政期间尚未生效且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经修
订诠释:
于以下日期或之
后开始之会计期间
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修订本)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卷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财务报表呈列-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
的分类
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待定
除下文所述以外,本集团管理层评估,概无尚未生效且预计于目前或未来报告期间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及可见未来交
易造成重大影响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中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引入新规定,有助于实现类似实体财务表现的可比
性,并为使用者提供更多相关资料及透明度。尽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影响综合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或计量,
其对呈列及披露的影响预期将会非常普遍,尤其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在综合财务报表内提供管理层界定的表
现计量有关的影响。
管理层目前正在评估应用新订准则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详细影响。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强制性生效日期
起应用新准则。需要追溯应用,因此截至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比较信息将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
号予以重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8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业务承受多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
金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寻求尽量减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
风险管理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执行。
(a) 市场风险
(i)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交易主要以港元计值。除美元(「美元」)及英镑(「英镑」)计值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外,
大部分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计值。本集团面对以港元(本集团旗下主要营运公司之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之
未来商业交易及已确认资产及负债所产生之外汇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对冲其外汇风险。
本集团透过密切监察外汇率变动管理其外汇风险。董事认为,在联系汇率制度下,港元兑美元合理稳定,
因此并无就美元兑港元进行敏感度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倘英镑兑港元贬值╱升值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截至该日止年度的
除所得税前亏损将增加╱减少约10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除所得税前溢利减少╱增加95,000港元)。
(i) 现金流量及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与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有关。本集团的浮息银行结余、到期日超过三
个月的定息银行存款及浮息银行借贷,就银行结余及银行存款而言有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但无公平值利率风
险。除银行结余、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及银行借贷外,本集团并无重大计息资产或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倘银行结余及按变动利率发行的银行借贷的利率上调╱下调100个基点,而所
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团之除所得税前亏损将减少╱增加约1,39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少╱增加
1,533,000港元)。
(i) 价格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价格风险来自本集团持有的投资,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分类为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
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倘分类为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投资的公平值增加╱减少5%,而
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前亏损将减少╱增加约2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少╱增加
237,000港元)。除所得税前亏损将因分类为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收益╱亏损(二零二四年:收
益╱亏损)而减少╱增加(二零二四年:减少╱增加)。
(b)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银行现金、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
合同资产、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各金融资产的账面值指本
集团就金融资产所面临的最大信贷风险。
(i) 风险管理
本集团已制定政策以确保向信贷记录良好的客户授出信贷期,且本集团定期评估其客户的信贷状况。
银行现金及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存款乃存放于信贷评级良好的银行,且管
理层预期不会因该等对手方不履约而产生任何亏损。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59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市场风险(续)
(i) 外汇风险(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97%及96%分别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不同部门(「政府部门」),而本集团收益84%及84%分别来自其三大客户。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保留金总额100%及94%分别应收政府部门。
就其他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透过考虑对方的财务状况、信贷记录、前瞻性资料及其他因素评估其信贷质
素。管理层亦定期检讨该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跟进纠纷或逾期款项(如有)。
(i) 金融资产减值
贸易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贸易相关款项
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方法计量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其就所有贸易应收款项、
合同资产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贸易相关款项应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
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贸易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已根据共有信贷风险特点及逾期天数分类。合同资产涉及未
入账在建工程,且与相同类型合同的贸易应收款项具有大致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本集团认为,贸易应收
款项的预期亏损率与合同资产的亏损率合理地相若。
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已根据共有信贷风险特点及逾期天数分类,以共同计量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亏损率乃根据客户的过往信贷亏损、还款历史及财务能力,并经调整以反映影响客户结算应收款能力的
宏观因素的当前及前瞻性资料。本集团已识别出香港之本地生产总值为最相关因素,并已根据此等因素之预
期变动相应调整过往亏损率。
倘客户未能到期日后90天内作出约定付款,贸易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
贸易相关款项分类为已信贷减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贸易相关款项约3,178,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1,186,000港元)已识别为信贷减值,乃因该款项截至年终日逾期90天以上。根据本集团的评估,由于
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拥有偿还该等结余的能力,故已识别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就并无信贷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贸易相关款项而言,根据
本集团的评估,预期亏损率较低。该等结余的已识别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0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市场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
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
他合伙人非贸易相关款项。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般方法计量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分
三阶段评估。
第一阶段:如果金融工具在初始日起不属信贷减值资产,以及在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没有出现显著增加的情
况,减值拨备按12个月内的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
第二阶段:如果金融工具在初始日起不属信贷减值资产,但在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出现显著增加的情况,减
值拨备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
第三阶段:如果金融工具为信贷属减值,且未来现金流量已受到一项或多项事件的不良影响,减值拨备亦按
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金额计量。
为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长,本集团将于报告日期该资产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初步确认日期的违约风险进行
比较。其考虑可得的合理及支持性的前瞻性资料,特别包括以下指标:
- 外部信贷评级(如可得);
-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预期将对借款人履行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变动;
- 借款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动;及
- 预期借款人表现及行为的重大变动,包括借款人于集团内付款状况的变动及借款人经营业绩的变动。
不论上述分析如何,倘债务人逾期超过30天作出约定付款,即推定信贷风险已予显著增加。
倘对手方未能于到期后90天内作出约定付款,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信贷减值(第三阶段)及违约。
本集团使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并考虑前瞻性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管理层认为银行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很低,因
为对手方有很强的能力在短期内履行其合约规定的现金流义务且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本集团已评估银行
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须承受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第一阶段),且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已识别预期信贷亏损并不重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长期逾期应收款项,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非贸易相关款项
15,08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已识别为信贷减值(第三阶段)。本集团已评估已信贷减值的应收合营业务╱
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非贸易相关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约11,7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附注22(a))。预期
信贷亏损乃根据管理层对合同金额最终缺口的评估,结合营业务的最新可得财务资料进行估计。
16,679 | – | – | 16,679 |
---|---|---|---|
2,354 | – | – | 2,354 |
(3,921) | – | – | (3,921) |
(15,082) | – | 15,082 | – |
30 | – | 15,082 | 15,112 |
– | – | 11,752 | 11,752 |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1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市场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续)
就并无信贷减值的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非贸易相关款项而言,管理层认为信贷风险很低,因
为对手方有很强的能力在短期内履行其合约规定的现金流义务且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该等结余须承受12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第一阶段),且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已识别预期信贷亏
损并不重大。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非贸易相关款项的账面总值的重大变动进一步说明如下: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第二阶段-
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总金额13,078–13,078
向合营业务的垫款4,649–4,649
合营业务还款(1,048)–(1,04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总金额
向合营业务的垫款
合营业务还款
个人金融资产转为已信贷
减值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总金额
下表列示就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及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的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非贸易
相关款项确认的亏损拨备对账: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第一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第二阶段)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第二阶段-
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支出–11,75211,7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 61,039 | 6,377 | 67,416 |
---|---|---|---|
325 | 18,569 | – | 18,894 |
– | 1,833 | 2,445 | 4,278 |
– | 4,333 | 4,177 | 8,510 |
325 | 85,774 | 12,999 | 99,098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2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指实体难以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金融负债相关责任的风险。
审慎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指维持足够的现金及银行结余。本集团之流动资金风险透过其本身之现金资源及可动用之
银行融资达致充足资金以应付其财务承担而进一步减低。董事认为,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流动资金风险。
下表显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按照相关的到期组别,根据由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间进行分
析。表内披露的金额为合同未贴现金流量(包括使用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或倘为浮动利率,则根据年内年
结日的现行利率计算)。倘贷款协议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赋予贷款人无条件权利可随时要求偿还贷款,管理层预
期银行将不会行使其要求还款的权利。管理层预期该等银行借贷将根据贷款协议所载的预定还款日期偿还。因此,
管理层根据预定还款日期而编制下表分析。由于贴现影响并不重大,于12个月内到期的结余相等于其账面结余。
按要求少于1年1年以上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款项
银行借贷
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65,27614,17779,453
应付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款项81316,997–17,810
银行借贷–606–606
租赁负债–3,8886,30110,189
81386,76720,478108,058
4,028 |
---|
251,239 |
1.6%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3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2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目标为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并维持最佳资本
架构以减少资本成本。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权益及借贷。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或会调整派付予股东的股息金额、向股东退还资本、
发行新股份及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集团根据总债务对资本总额比率监察资本。总债务及资本总额分别指银行借贷总额及权益总额。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债务权益比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借贷总额(银行借贷(附注28)599
权益总额272,430
债务权益比率0.2%
3.3 公平值估计
按公平值列账的金融工具按估值方法分析。各等级定义如下:
- :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 :除第一级所包括的报价外,资产或负债的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可观察输入数据。
- :并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资产或负债输入数据(即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本集团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
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本集团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应付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款项及银行借贷)
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原因为其到期日较短。
到期日少于一年的金融资产及负债的面值减任何估计信贷调整乃假设与其公平值相若。就披露而言,金融负债的公平值乃
按本集团就类似金融工具可得的现行市场利率贴现未来合同现金流量而估计。
2,177 | – | 2,177 |
---|---|---|
– | 3,214 | 3,214 |
2,177 | 3,214 | 5,391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4
3 财务风险及资本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续)
下表呈列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
第一级第二级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
-上市股本证券
-非上市基金投资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计量
第一级第二级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
-上市股本证券1,499–1,499
-非上市基金投资–3,2343,234
1,4993,2344,733
年内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并无转拨(二零二四年: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5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认为在有关情况下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持续评估。
本集团对未来作出估计和假设。顾名思义,所得会计估计甚少与相关实际结果相同。很大机会导致对下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
债的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的估计和假设讨论如下。
(a) 建筑合同-收益确认
就土木工程服务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一般需时超过一年完成,并涉及一系列服务及工程,并不时进行额外工作(如范围变
动、申索及纠纷)。本集团评估合同收益确认,包括厘定交易价格、识别不同履约责任、计量完成履约责任进度的方法。
由于工程融合各种工序,本集团认为每份合同仅有一项单一履约责任,并于施工过程中创造客户控制的资产时随时间确认
收益。完全履行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度乃根据直接计量本集团向客户转移的工程价值采用产出法计量。本集团认为产出法能
更好地描述本集团向其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履约情况。本集团进行的建筑工程由客户委任的测量师认证。本集团
设有内部项目团队计量其工作,并复查独立测量师发出的证书。
识别履约责任、评估额外工作的财务影响及估计建筑工程的完成状况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并对已确认收益的金额及时间有
重大影响。
合同资产主要包括本集团就上一年度已完成但尚未开票的项目收取代价的权利相关的未开票收益。在评估客户批准相关变
动的可能性时,须作出重大判断。于作出判断时,管理层考虑多项因素,例如就潜在纠纷取得法律意见的结果、与客户的
跟进程序、客户付款趋势(包括其后付款)。
(b) 金融资产减值
金融资产的亏损拨备乃基于有关违约风险及预期亏损率的假设。本集团根据本集团的过往经验、现有市场状况以及于各报
告期末的前瞻性估计,在作出此等假设及选择减值计算的输入数据时使用判断。主要假设及所用输入数据的详情于附注
3.1(b)(i)披露。
41,422 |
---|
59,229 |
151,930 |
72,026 |
521,139 |
---|
351,186 |
---|
152,344 |
17,609 |
521,139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6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作为总承包商主要于香港提供土木工程服务(「土木工程」)。
主要营运决策者已识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执行董事已根据该等报告
确定经营分部。
执行董事从商业角度考虑本集团的营运,并确定本集团拥有一个可呈报经营分部,即土木工程。
执行董事按照收益及毛利的计量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所有收益均来自与客户订立合同,并随时间而确认及来自香港的
业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土木工程服务的收入324,607,000港元已予确认(二零二四年:330,761,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辅助土木工程相关服务的收入11,095,000港元已予确认(二零二四年:7,725,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于联营公司之投资外,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香港。本集团的联营公司于香
港注册成立,主要于巴基斯坦营运。
(a) 主要客户
单独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A39,338
客户B116,226
客户C79,329
客户D88,368
(b) 未达成履约责任
下表呈列长期建筑相关服务合同导致的未达成履约责任。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部分或全部未达成的长期建筑合同交易价格总额810,804
管理层预计,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未履行合同的交易价格确认为如下收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378,617
一年以上但两年以内251,604
两年以上180,583
810,80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7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c) 与土木工程服务及提供辅助土木工程相关服务相关的收益确认会计政策
(a) 收益确认政策
本集团在向客户转移承诺货物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益,按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并指本集团在正常业
务活动过程中提供建筑服务的金额。鉴于本集团将材料、劳动力及设备整合至承诺交付客户的成果,本集团作为委
托人而非代理人行事。
土木工程服务
收益随著本集团在建筑过程中创造客户控制的资产而于一段时间内确认。本集团应用产出法确认建筑合同的收入,
参考独立测量师出具的证书,估计完全履行相关履约义务的进度。本集团持续审视独立测量师的估计。
提供辅助土木工程相关服务
辅助土木工程相关服务的收益于提供服务时随时间确认。
(b) 合同
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部分私营实体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土木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及渠
务、地盘平整及海港工程,该等合同可通过协定索赔和变更订单进行修改。
(c) 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为向客户转让特定货物或服务的合同承诺,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项下会计单位。本集团的合同通常
需要大量服务,将复杂的活动和设备整合成单一可交付成果,因此一般作为单一履约义务入账。合同的修改、索赔
及变更订单一般与现有合同没有区别,通常作为现有合同及履约义务的修改入账。
(d) 可变代价
本集团合同的性质产生数类可变代价,包括索赔及未定价变更订单。本集团在交易价格中确认可变代价的金额(如
范围变更、索赔及纠纷),惟前提为当与可变代价相关的不确定性其后已消除,纳入将不太可能导致收益于未来重
大拨回。
厘定是否应确认与可变考虑因素相关收益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是否有证据支持可变考虑因素属合理、客观及可靠
估计。
倘情况发生变动,本集团更新估计交易价格(包括更新其就可变代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的评估),以更好地预测于
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及年内情况变动。
倘于任何时候,完成合同的成本估计超过合同项下剩余代价金额,则根据附注38.18所载政策确认拨备。
360 |
---|
394 |
5,702 |
1,130 |
7,586 |
658 |
---|
(237) |
331 |
20 |
772 |
160 |
---|
258 |
418 |
79,531 |
---|
1,576 |
5,608 |
4,403 |
29,352 |
230,696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8
6 其他收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管理费收入(附注35)360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317
银行利息收入6,572
其他1,734
8,983
7 其他收益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141
汇兑(亏损)╱收益净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亏损)(107)
提前终止租赁收益(附注16)6
- 。
8 财务费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借贷利息开支94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附注16)262
9 除所得税前亏损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乃经扣除以下各项:
雇员福利开支(附注10)85,751
核数师酬金1,68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附注15)5,290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16)4,446
建筑材料成本(附注19)30,704
分包费用241,968
9,296 |
---|
68,169 |
2,066 |
79,531 |
4,302 |
---|
2,169 |
36 |
6,507 |
– |
---|
3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69
10 雇员福利开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董事酬金(附注37)8,818
其他员工薪金及其他津贴74,922
其他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2,011
雇员福利开支总额(包括董事酬金)85,751
附注:
(a) 离职后福利-界定供款计划
本集团并无被没收的供款可用于减少未来数年的供款付款。计划供款立即归属。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于年内,本集团的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人士为董事,彼等的酬金详情载列于附注37。于年内应付余下三名(二零二四
年:三名)人士的酬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津贴3,842
酌情花红2,17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36
6,057
于年内,并非董事的最高薪人士的酬金在以下范围内: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雇员人数雇员人数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2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酬金,作为加入或加入本集团后的诱因,或作为离
职补偿,且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亦无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
561 |
---|
(137) |
(567) |
(143) |
(21,268) |
---|
(20,179) |
(41,447) |
(6,839) |
(1,134) |
2,163 |
(172) |
5,960 |
(139) |
18 |
(143) |
(21,125) |
---|
419,656 |
(5.03)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0
11 所得税抵免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12
-往年超额拨备(1,960)
递延税项(附注29)124
(1,824)
香港利得税乃按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以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计提拨备。
年度税项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列除所得税前亏损的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24,566)
减:分占联营公司溢利(20,059)
(44,625)
按16.5%的香港利得税率计算的税项(7,363)
毋须纳税收入(1,219)
不可扣税开支29
动用过往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074)
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之税项亏损9,75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1,960)
股息收入预扣税12
年度所得税抵免(1,824)
12 每股亏损
年内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千港元)(22,742)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股)(附注)419,818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港仙)(5.42)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在市场上购回的本公司普通股的影响进行
调整。
就厘定每股摊薄亏损金额而言,并无对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作出调整,原因
为本集团于该等年度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
100%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1
13 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主要附属公司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及营运地点及
法律实体类别主要业务缴足股本详情本集团持有╱控制的实际权益比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直接持有:
建时发展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控股普通股1美元100%
添颖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普通股1美元100%
Rich Partner Global Limited
(「Rich Partner」)
英属处女群岛,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普通股100美元100%
间接持有:
必高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及土木工程普通股
22,560,000港元
100%
协力香港,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及土木工程普通股
28,680,000港元
100%
万景建业有限公司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控股普通股100港元100%
有关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
附属公司指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所有实体。当本集团承受或享有参与实体所得之可变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对实体活动之主导
权影响该等回报时,则本集团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在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之日起全面综合入账。附属公司在控制权终止之日
起停止综合入账。
除共同控制合并的业务外,本集团采用收购会计法将业务合并入账。
集团内公司间交易、结余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予以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
出现减值。有关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按需要作出改变,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有关业务合并的会计政策
收购会计法用于对所有业务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无论有否收购股权工具或其他资产。收购附属公司所转让的代价包括:
• 已转移资产的公平值
• 对被收购企业原所有者的负债
• 本集团发行的股权
- ,及
• 附属公司任何原有股权的公平值
49% |
---|
70% |
49% |
49% |
49%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2
13 附属公司(续)
有关业务合并的会计政策(续)
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在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所承担的负债及或然负债初步按收购日期的公平值计量。本集团按逐
项收购基准确认被收购实体任何非控股权益,以公平值或以非控股权益应占被收购实体可识别资产净值的比例计量。
收购相关成本于产生时支销。
- ;
- ;及
• 于被收购实体的任何过往股权于收购日期的公平值
高于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公平值时,其差额以商誉列账。倘该等金额低于所收购业务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公平值,其差额
将直接在损益内确认为议价购入。
倘现金代价的任何部份被延期结算,则日后的应付金额将贴现至交换日的现值。所用贴现率为实体的增量借款利率,即按可资
比较的条款和条件自独立融资方获得类似借款的利率。或有代价归类为权益或金融负债。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额其后重新计量
至公平值,而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如业务合并分阶段进行,收购方之前在被收购方持有的股权于收购日期的账面值于收购日期按公平值重新计量。重新计量产生
的任何收入或亏损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14 合营业务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重大合营业务详情如下:
合营业务名称成立及经营地点业务架构形式本集团应占股本权益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协力-香港瑞沃香港未注册49%土木工程
必高-和兴香港未注册70%土木工程
五洋-协力香港未注册49%土木工程
中国地质-协力香港未注册49%土木工程
PCJV香港未注册49%土木工程
有关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合营安排,于合营安排的投资分类为合营业务或合营企业。分类视乎各投资者的合同权利及责
任,而非合营安排的法律架构。本集团拥有合营业务。
合营业务
本集团确认其对合营业务资产、负债、收益及开支的直接权利,以及其应占任何共同持有或产生的资产、负债、收益及开支。
该等项目已按适当标题载入财务报表。
2,350 | 3,302 | 10,799 | 18,899 | 20,216 | 55,566 |
---|---|---|---|---|---|
(498) | (2,315) | (8,224) | (12,017) | (15,677) | (38,731) |
1,852 | 987 | 2,575 | 6,882 | 4,539 | 16,835 |
1,852 | 987 | 2,575 | 6,882 | 4,539 | 16,835 |
– | – | – | 36 | 214 | 250 |
– | – | – | (171) | – | (171) |
(79) | (369) | (999) | (1,917) | (2,244) | (5,608) |
1,773 | 618 | 1,576 | 4,830 | 2,509 | 11,306 |
2,350 | 3,302 | 10,799 | 16,658 | 18,790 | 51,899 |
(577) | (2,684) | (9,223) | (11,828) | (16,281) | (40,593) |
1,773 | 618 | 1,576 | 4,830 | 2,509 | 11,306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3
15 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土地及楼宇租赁物业装修厂房及机器汽车办公室设备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2,3503,30210,65913,88419,67449,869
累计折旧(419)(1,946)(7,237)(10,707)(13,290)(33,599)
账面净值1,9311,3563,4223,1776,38416,270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1,9311,3563,4223,1776,38416,270
添置–1405,3445426,026
出售╱撇销–(171)–(171)
折旧费用(附注9)(79)(369)(987)(1,468)(2,387)(5,290)
1,8529872,5756,8824,53916,83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添置
出售╱撇销
折旧费用(附注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本集团租赁土地于香港按中期租约持有。
9,623 |
---|
3,492 |
(4,403) |
(711) |
– |
8,001 |
9,879 |
3,492 |
258 |
(4,423) |
(258) |
(731) |
– |
8,217 |
4,237 |
3,980 |
8,217 |
4,403 |
---|
258 |
20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4
16 租赁
本附注提供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租赁相关资料。
(a) 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物业
于年初13,726
新租赁522
折旧开支(附注9)(4,446)
提前终止租赁(171)
租赁修改(8)
于年末9,623
租赁负债
于年初13,973
新租赁522
利息开支(附注8)262
偿还本金部分(4,431)
偿还利息部分(262)
提前终止租赁(177)
租赁修改(8)
于年末9,879
流动3,721
非流动6,158
9,879
(b)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的金额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呈列下列租赁相关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附注9)4,446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附注8)262
提前终止租赁的收益(附注7)6
96,712 |
---|
6,963 |
103,675 |
73,576 |
---|
20,154 |
93,730 |
29,086 |
20.3% |
---|
179,348 |
---|
99,407 |
(124) |
99,283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5
16 租赁(续)
(c) 本集团的租赁活动及其会计处理
本集团租赁各种办公室及停车位。租期最长为6年,但可按下文(d)所述设有终止选择权。租赁条款按个别基准磋商,并包
含多种不同的条款和条件。租赁协议并无规定任何契约,及租赁的资产不能作为借款的担保。
(d) 终止选择权
本集团多项办公室及停车位租赁均包含终止选择权。就管理本集团营运所用资产而言,此等条款乃用以尽量增加营运弹
性。大部份所持有的终止选择权仅可由本集团行使,相关出租人无权行使。
17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成本计量于联营公司的非上市投资96,712
分占收购后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扣除股息15,895
112,607
分占收购后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54,488
分占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19,088
于年末73,576
已收股息18,231
附注:
(a)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的联营公司详情如下:
实体名称注册成立及营运国家本集团持有的所有权益比例主要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瑞景管理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瑞景」)
香港、马尔他及巴基斯坦20.3%提供光船租赁服务及燃煤转运服务
(b) 以下摘录自本集团联营公司按权益法入账的财务资料: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174,241
年内溢利98,814
其他全面亏损(4,783)
全面收益总额94,031
359,334 |
---|
2,009 |
361,343 |
187,146 |
548,489 |
(6,814) |
(30,959) |
(37,773) |
510,716 |
554,714 |
---|
99,407 |
(143,281) |
(124) |
510,716 |
103,675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6
17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续)
分占收购后业绩及其他全面收益(续)
附注:(续)
(b) 以下摘录自本集团联营公司按权益法入账的财务资料:(续)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373,261
其他非流动资产423
373,684
流动资产* 207,150
总资产580,834
非流动负债(5,773)
流动负债(20,347)
总负债(26,120)
资产净值554,714
- ,本集团联营公司的贸易应收款项约127,08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6,162,000港元)乃应收巴基斯坦一名债务
人的款项,而将外币计值的资金汇出巴基斯坦须遵守巴基斯坦政府颁布的外汇管制规则及条例。
(c) 以本集团于联营公司投资的账面值列值的财务资料概要对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年初资产净值550,490
年内溢利98,814
已付股息(89,807)
其他全面亏损(4,783)
于年末资产净值554,714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投资账面值112,607
有关联营公司的会计政策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而无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的所有实体。一般情况下,本集团持有20%至50%的投票权。于初
步按成本确认后,于联营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会计法入账。
26,951 |
---|
8,320 |
37,260 |
143,607 |
5,391 |
221,529 |
67,416 |
18,894 |
4,028 |
90,338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7
17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续)
有关权益法的会计政策
根据权益会计法,投资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后进行调整以于损益确认本集团应占被投资方收购后溢利或亏损,并于其他全面收
益确认本集团应占被投资方其他全面收益的变动。已收或应收联营公司股息确认为投资账面值减少。
倘本集团应占权益入账投资的亏损等于或超过其于该实体的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长期应收款项),则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
步亏损,除非其已代表另一实体承担责任或作出付款。
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之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按本集团于该等实体的权益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提供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
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权益入账被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已按需要作出改变,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权益入账投资的账面值根据附注38.6所述政策进行减值测试。
18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下列金融工具: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42,005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20,155
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22,2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3,853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4,733
242,991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79,453
应付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17,810
银行借贷599
97,862
4,312 |
---|
– |
---|
14,369 |
14,369 |
8,854 |
5,515 |
14,369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8
19 存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建筑工程材料5,070
年内确认为开支的建筑材料成本约为29,3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704,000港元)(附注9)。
20 合同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
土木工程未开票收益(附注(a))
-在建项目2,995
应收土木工程保留金(附注(b))12,318
15,313
应收土木工程保留金
一年内到期2,452
一年后到期9,866
12,318
附注:
(a) 未开票收益为本集团对已完成但尚未开票的合同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因为该等权利须待客户信纳本集团已完成工程方可行使,而有关工程尚待客
户认证。合同资产于权利成为无条件时(通常于本集团取得客户已完成建筑工程的认证时)转拨至贸易应收款项。
(b) 计入合同资产的应收保留金为本集团对已履行但尚未开票的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因为该等权利须待客户在合同规定的若干期限内信纳服务质量方
可行使。合同资产于权利成为无条件时(通常于本集团就本集团履行的工程的服务质量提供担保的期限届满之日)转拨至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该等合同资产分类为流动,原因为本集团预期于正常营运周期变现该等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以港元计值。
22,976 |
---|
2,656 |
1,319 |
8,148 |
12,123 |
35,099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79
2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a))34,966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按金(附注(b))5,881
-其他应收款项1,158
-预付开支10,331
17,370
52,336
附注:
(a) 应收账款通常于客户核证日期起计30至60天内到期。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贸易应收款项基于客户核证日期的账龄分析及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于客户核
证日期起计30天内。
倘有逾期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将通过考虑历史违约率、现有市场状况和前瞻性资料来评估预期信贷亏损。根据评估,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
损率近乎零。因此,该等贸易应收款项结余亏损拨备并不重大。
(b)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按金包括约3,323,000港元按金,已存放并抵押给一家保险机构,以保证该机构向本集团若干客户发出的履约保证(附
注34),该按金已于年内解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22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26,000港元)租金按金已支付予本集团关联公司柏力(集
团)香港有限公司(附注35)。
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值。
有关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按前瞻性基准评估与其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预期信贷亏损。所采用的减值方法取决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
对于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的简化方法,其规定在初步确认应收款项时确认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亏损。
4,960 |
---|
15,112 |
(11,752) |
8,320 |
803 |
---|
729 |
250 |
3,178 |
4,960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0
22 与合营业务及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结余
(a)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相关(附注(i))3,476
非贸易相关(附注(i))16,679
减:亏损拨备(附注3.1(b)(i))–
20,15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比较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款项出现的违约风险与于初始确认日期的违约
风险后,管理层认为信贷风险显著增加。因此,计提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应收款项减值拨备11,752,000港元
于年内确认
附注:
(i) 本集团给予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贸易相关款项最多60天的信贷期。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
伙人的贸易相关款项基于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天859
31至60天1,012
61至90天419
90天以上1,186
3,476
本集团账龄90天以上的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贸易相关款项分类为已信贷减值(附注3.1(b)(i))。
(i) 该等款项属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最终由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承担。该等款项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
值。
18,569 |
---|
325 |
18,894 |
5,017 |
---|
1,471 |
658 |
11,423 |
18,569 |
2,177 |
---|
3,214 |
5,391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1
22 与合营业务及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结余(续)
(b) 应付合营业务之其他合伙人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相关(附注(i))16,997
非贸易相关(附注(i))813
17,810
附注:
(i) 应付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贸易相关款项的信贷期最多为60天。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的应付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贸易相关款项基于发票日期
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天5,756
31至60天1,540
61至90天–
90天以上9,701
16,997
(i) 该等款项属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应付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款项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值。
23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于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附注(a))1,499
环球基金-非上市(附注(b))3,234
4,733
附注:
(a) 上市股本证券之公平值乃按活跃市场之投标报价而厘定。
(b) 非上市投资基金之公平值乃由基金管理人参考投资基金资产净值而厘定。
2,177 |
---|
1,623 |
1,591 |
5,391 |
143,603 |
---|
4 |
143,607 |
37,260 |
180,867 |
180,863 |
116,628 |
---|
63,722 |
406 |
111 |
180,867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2
23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续)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以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港元1,499
美元1,616
英镑1,618
4,733
24 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现金153,847
手上现金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3,853
自产生日期起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22,245
176,098
最高信贷风险176,09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的实际年利率介乎3.92%至4.00%(二零二四年:介乎4.70%至4.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的账面值按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港元142,862
美元32,945
英镑291
人民币–
176,098
有关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见附注21。
16,822 |
---|
8,063 |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3
25 股本
普通股数目金额
(千股)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00,000,0002,0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19,8184,198
股份购回及注销(224)(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19,5944,196
于年内,本公司透过联交所购回其自身股份如下:
普通股数目
每股价格
已付总代价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224,0000.1890.17541
上述股份于购回时注销。于年内,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26 合同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土木工程客户垫款22,051
本集团将该等合同负债分类为流动负债,原因为本集团预期将于其正常经营周期确认该等结余为收益。
确认合同负债相关收益
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收益与结转合同负债相关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计入年初合同负债结余已确认收益14,391
合同负债账面值以港元计值。
38,395 |
---|
22,072 |
3,398 |
1,751 |
5,198 |
70,814 |
16,805 |
---|
16,820 |
3,279 |
1,491 |
38,395 |
15,695 |
---|
6,377 |
22,072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4
2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40,353
应付保留金32,88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应计工资及其他员工福利8,709
-应计经营开支1,385
-其他(附注)4,830
88,162
附注: 于年内,本集团的其中一家合营业务与分包商之间就分包费率及成本估算的金额有仲裁程序。基于独立法律顾问的意见,本集团的管理层估计本集
团将可能承担的负债约为440,000港元。因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就有关该仲裁确认拨备440,000港元,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
用」的「其他」。
「其他」的余额计入应计审计费用及暂收款项。
贸易采购款的信贷期为30至60天。
贸易应付款项基于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天24,236
31至60天12,515
61至90天380
90天以上3,222
40,353
应付保留金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类为流动负债。应付保留金基于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到期18,708
一年后到期14,177
32,88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列值。
4,028 |
---|
1,667 |
---|
2,361 |
4,028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5
28 银行借贷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流动
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借贷59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借贷按加权平均利率每年5.7%计息(二零二四年:每年6.3%)。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借贷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值。
须于一年后偿还且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借贷分类为流动负债。
根据贷款协议载列的计划还款条款及不计及按要求偿还条款作出任何还款的影响,借贷到期情况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一年内599
一至两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提取的银行融资总额约为23,6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660,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授予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以本公司和若干附属公司提供的公司担保作担保。
本集团的其中一项银行融资受制于与本集团财务比率有关的契约的履行,这在与金融机构的借贷安排中属常见。倘本集团违反
契约,已提取的融资将按要求支付。本集团定期监察其对该等契约的遵守情况。在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遵守了与已提取融资有关的契约。
902 |
---|
1,469 |
---|
(567) |
902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6
29 递延税项负债
以下乃为财务报告目的递延税项结余分析: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递延税项负债1,469
加速税项折旧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345
计入损益(附注11)12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于损益扣除(附注1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未动用估计税项亏损约129,4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4,342,000港元),可用作抵销未来溢利。于二
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未来溢利流的不可预测性,故概无就有关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香港附属公司的
税项亏损可无限期结转。若干未动用税项亏损款项须经香港税务局批准。
30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本集团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之目的在于向已对或将对本集团作出贡献的任
何董事及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全职雇员(「参与者」)提供获得本公司所有权益的机会,并通过灵活的途径向参与者作出挽
留、激励、奖励、支付薪金、给予补偿及╱或提供福利,鼓励参与者为本公司利益努力提升本公司及其股份的价值。
根据购股权计划,本公司董事可邀请参与者按董事会厘定的价格获得购股权,惟该价格须至少为以下三者的最高者:(a)于本公
司向承授人提呈要约当日(该日须为营业日,「要约日期」)联交所日报表所列股份收市价;(b)紧接要约日期前5个营业日联交所日
报表所列本公司股份的平均收市价;及(c)本公司股份的面值。
除非本公司取得股东重新批准以更新上限,否则,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
后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41,500,000股份,占股份于联交所开始交易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除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外,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每位参与者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
尚未行使购股权)而获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上限,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承授人可在董事会于提呈要约时厘定及知会承授人的购股权期间的任何时间内根据购股权计划条款行使购股权。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授予或行使购股权。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并无确认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21,268) |
---|
5,608 |
4,403 |
(331) |
(20) |
(658) |
(394) |
(20,179) |
11,752 |
(5,702) |
418 |
(26,371) |
758 |
17,237 |
944 |
(1,484) |
(17,348) |
(5,229) |
1,572 |
(29,921) |
171 |
---|
331 |
502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7
31 股息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约14,694,000港元已获宣派及派付。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股息已获宣派及派付。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
32 现金流量资料
(a) 除所得税前亏损与经营所用所得现金对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所得税前亏损(24,566)
按以下各项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5,290
使用权资产折旧4,44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亏损107
提前终止租赁收益(6)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141)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317)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20,059)
金融资产减值–
利息收入(6,572)
财务费用356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亏损(41,462)
存货减少2,44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14,254)
合同资产减少5,257
应收合营业务╱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增加(2,90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增加428
合同负债减少(6,178)
应付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款项增加10,686
经营所用现金(45,991)
(b)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包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出售账面净值(附注15)17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亏损)(附注7)(10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64
599 | 9,879 | 813 | 11,291 |
---|---|---|---|
5,000 | – | – | 5,000 |
(1,571) | – | – | (1,571) |
(160) | – | – | (160) |
– | (4,423) | – | (4,423) |
– | (258) | – | (258) |
– | – | 5,275 | 5,275 |
– | – | (5,763) | (5,763) |
160 | – | – | 160 |
– | 3,492 | – | 3,492 |
– | 258 | – | 258 |
– | (731) | – | (731) |
4,028 | 8,217 | 325 | 12,570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8
32 现金流量资料(续)
(c) 来自融资活动的负债对账
银行借贷租赁负债
应付合营业务
其他合伙人
款项(非贸易)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28)(附注16)(附注22(b)(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32113,9732,24418,538
现金流量
-偿还银行借贷(1,722)–(1,722)
-银行借款已付利息(94)–(94)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4,431)–(4,431)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262)–(262)
-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垫款–6,1206,120
-向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还款–(7,551)(7,551)
其他非现金变动
-银行借款利息开支94–94
-新租赁–522–522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262–262
-提前终止租赁–(177)–(177)
-租赁修订–(8)–(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999,87981311,291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现金流量
-银行借贷所得款项
-偿还银行借贷
-银行借款已付利息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
-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的垫款
-向合营业务其他合伙人还款
其他非现金变动
-银行借款利息开支
-新租赁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
-提前终止租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1,356 |
---|
360 |
18,977 |
---|
90 |
19,067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89
33 承担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已订约但尚未确认为负债的重大资本开支。
34 履约保证及或然负债
本集团所承担建筑合同的若干客户规定集团实体须以履约保证形式发出合同工程履约担保(附注21)。履约保证乃于建筑合同完
成或大致完成时解除。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未偿还履约保证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由保险机构发出3,323
35 关连方交易
(a) 交易
除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年内关连方交易如下:
关连方交易性质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柏力(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附注(i))租赁付款1,356
瑞景管理费收入360
附注:
(i) 柏力(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为关连公司,由执行董事的一名姐妹及一名执行董事的配偶共同拥有其全部权益。
(i) 董事认为,该等交易乃按双方协定的价格及条款厘定。
(b)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包括本公司董事的主要管理层及主要管理层其他成员的薪酬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短期福利17,963
离职后福利90
18,053
–* |
---|
15,707 |
436 |
22,558 |
11,171 |
49,872 |
49,872 |
4,196 |
2,407 |
6,603 |
42,684 |
585 |
43,269 |
49,872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0
36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15,699
其他应收账款407
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22,2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4
38,535
总资产38,535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4,198
股份溢价及储备1,033
总权益5,231
负债
流动负债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32,831
其他应付款项473
总负债33,304
总权益及负债38,535
- 。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经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人士代表其签署:
卢源昌卢奕昌
董事董事
29,797 | (28,764) | 1,033 |
---|---|---|
– | 1,413 | 1,413 |
(39) | – | (39) |
29,758 | (27,351) | 2,407 |
– | 4,275 | 438 | – | 4,713 |
---|---|---|---|---|
– | 3,035 | 42 | – | 3,077 |
– | 615 | 186 | 18 | 819 |
185 | – | – | – | 185 |
185 | – | – | – | 185 |
185 | – | – | – | 185 |
132 | – | – | – | 132 |
687 | 7,925 | 666 | 18 | 9,296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1
36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本公司储备变动
股份溢价累计亏损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4,491(43,438)1,053
年内溢利–14,67414,674
已付股息(14,694)–(14,69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溢利
股份购回及注销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7 董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酬金
各董事酬金载列如下:
袍金
薪酬、津贴及
实物福利酌情花红
退休金计划
雇主供款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卢源昌
卢奕昌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
劳敏慈
周怀蓉
苏其威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获委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2
37 董事福利及权益(续)
(a) 董事酬金(续)
袍金
薪酬、津贴及
实物福利酌情花红
退休金计划
雇主供款合计
千港元HK$’000HK$’000HK$’000HK$’000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卢源昌–4,170402–4,572
卢奕昌–2,92342–2,965
非执行董事:
陈惠英–57113718726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威达185–185
劳敏慈185–185
周怀蓉185–185
5557,664581188,818
(b) 董事退休福利及离职福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本公司董事已收取或将收取退休福利或离职福利(二零二四年:无)。
(c) 就提供董事服务向第三方提供代价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就提供董事服务向第三方支付代价(二零二四年:无)。
(d) 关于惠及董事、受该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与该等董事有关连的实体的贷款、准贷款和其他交易的资
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贷款、准贷款或其他交易安排惠及董事、受该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受控
制实体(二零二四年:无)。
(e)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的重大权益
于年度结束时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时候,概无本公司作为订约方且本公司董事有重大权益(无论直
接或间接)的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二零二四年: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3
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本附注载列拟备此等综合财务报表时采纳之其他主要会计政策列表。除另有所述者外,此等政策已贯彻应用于所呈列之各年
度。此等综合财务报表适用于由万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的本集团。
38.1 单独财务报表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扣除减值列账。成本包括投资直接应占成本。附属公司的业绩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入账。
如股息超过宣派股息期内附属公司的全面收益总额,或如在单独财务报表的投资账面值超过综合财务报表中被投资方资产
净值(包括商誉)的账面值,则于收取来自该等投资的股息后必须对附属公司投资作减值测试。
38.2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按照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贯彻一致的方式报告。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的表
现,已确定为作出战略决策的执行董事。
38.3 外币换算
(a)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体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综合财务报表以
港元呈列,港元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及本集团的呈列货币。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或项目重新计量的估值日期的现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此等交易产生的外汇收益及亏损以
及将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以年终汇率换算产生的外汇收益及亏损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的「其他收
益净额」中确认。
以外币按公平值计量的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值当日的汇率换算。按公平值列账的资产及负债的换算差额呈报为公
平值收益或亏损的一部分。例如,非货币资产及负债(如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持有的权益)的换算差额于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为公平值收益或亏损的一部分,而非货币资产(如分类为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的
权益)的换算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
38.4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a) 分类
本集团将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下计量类别:
- ,及
- 。
分类视乎实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现金流量的合同条款。
就按公平值计量的资产而言,收益及亏损将计入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就并非持作买卖的权益工具投资而言,则取
决于本集团是否于初步确认时不可撤销地选择将股本投资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入账。
当且仅当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才对债务投资进行重新分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4
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4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b) 确认及取消确认
常规购买及出售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日确认-交易日指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该资产之日。当从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
量的权利经已到期或经已转让,而本集团已将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和回报转让时,金融资产即终止确认。
(c) 计量
于初步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平值计量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则另加收购该金融资产直
接应占的交易成本。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支销。
在确定具有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需从金融资产的整体进行考虑。
债务投资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本集团将其债务工具分类为三个计
量类别:
-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且其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的资产按摊销成本计量。该等金
融资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终止确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直接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
面收益表确认,并连同外汇收益及亏损于「其他收益净额」呈列。减值亏损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作
为单独项目呈列。
- :持作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之资产,倘该等资产现金流量仅指
支付本金及利息,则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计量。账面值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惟于综合损益及
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的减值收益或亏损、利息收入及外汇收益及亏损除外。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时,先前于其
他全面收益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由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并于其他收益净额确认。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外汇收益及亏损于「其他收益净额」呈列,而减值开支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
收益表内作为单独项目呈列。
- :不符合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标准的资产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
账计量。其后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计量的债务投资的收益或亏损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并于
产生期间在「其他收益净额」呈列。
权益工具
本集团其后按公平值计量所有股本投资。倘本集团管理层已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股本投资之公平值收益及亏
损,则于终止确认投资后,公平值收益及亏损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当本集团收取付款的权利确立时,该等投
资的股息继续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为其他收入。
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为「其他收益净额」(如适用)。按
公平值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计量的股本投资的减值亏损(及减值亏损拨回)不会与其他公平值变动分开呈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5
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5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的开支。
其后成本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才包括在资产的账面值
或确认为独立资产(按适用)。重置部分的账面值会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其产生的财政期间自综合损益及其他
全面收益表扣除。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折旧采用以下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将其成本按直线法分摊至其剩余价值计算:
土地及楼宇租赁期或40年(以较短者为准)
租赁物业装修按租赁期
厂房及机器3至5年
办公设备5年
汽车3至5年
船舶(由本集团的联营公司持有)25年
资产的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于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及调整(如适用)。
倘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资产的账面值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附注38.6)。
出售收益及亏损通过比较所得款项与账面值厘定,并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其他收益净额」确认。
38.6 非金融资产减值
具有无限可使用年期的无形资产毋须摊销,惟须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进
行更频密减值测试。其他资产于发生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亏损按资产账面值超
出其可收回金额之差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为资产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就评估减值而言,资产按
独立可识别现金流量的最低水平分组,有关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现金产生单位)的现金流
入。除商誉外,已蒙受减值的非金融资产在各报告期末均就减值是否可以拨回进行检讨。
38.7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有法定可执行权力可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图按净值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结算负债时,金融资产及负债可互相
抵销,并在综合财务状况表报告其净值。
38.8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列账。
成本按先进先出(「先进先出」)基准厘定,包括所有采购成本、转换成本及将存货运至现址及达致现状所产生之其他成本。
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估计完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6
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应收客户的款项。倘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于一年或以内(或如属较长时间,则以一
般营运业务周期为准)收回,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无条件代价金额确认,除非其包含重大融资部分,则按公平值确认。本集团持有贸易应收款项,旨在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因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38.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现金及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的银行通知存款。
38.11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
直接归属于发行新股或购股权的增量成本在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的减少(扣除税项)。
38.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供应商购买货品或服务而应支付的债务。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呈列为流动负债,除非
付款并非于报告期后12个月内到期。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38.13 借贷
借贷初步按公平值扣除所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借贷其后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价值之间的任
何差额使用实际利率法于借贷期间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在融资将很有可能部分或全部提取的情况下,就
设立贷款融资支付的费用乃确认为贷款交易成本。在此情况下,该费用递延至提取贷款发生时。在并无迹象显示该融资将
很有可能部分或全部提取的情况下,该费用拨充资本作为流动资金服务的预付款项,并于其相关融资期间内予以摊销。
当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终止、取消或到期时,借贷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取消确认。已消除或转让予另一方的金融负债的账面
值与已付代价(包括任何已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所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为财务费
用。
于报告期末,除非本集团有权利将负债的结算递延至报告期末后最少12个月,否则借贷分类为流动负债。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或之前须遵守的契诺,于分类附带契诺的贷款安排为流动或非流动时获考虑。本集团于报告期后须遵守
的契诺并不影响报告日期的分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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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14 借贷成本
直接归属于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指必须经一段长时间处理以作其预定用途或销售的资产)的一般及特定借贷成
本,加入该等资产的成本内,直至资产大致上备妥供其预定用途或销售为止。
在特定借贷拨作合资格资产之支出前暂时用作投资所赚取之投资收入,须自合资格资本化之借贷成本中扣除。
所有其他借贷成本于产生期间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支销。
38.15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所得税抵免开支或指根据各司法权区的适用所得税率按即期应课税收入应付的税项,而有关所得税率经暂时差额及未
动用税项亏损应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调整。
(a)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根据本集团营运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国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务法例计
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状况,并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须向税务机关支付
的税款设定拨备。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资产及负债在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的暂时差额作出拨备。然而,若递
延税项负债来自对商誉的初步确认,则不予确认。若递延税项来自在交易(不包括业务合并)中对资产或负债的初步
确认,而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损益或应课税损益,且不会产生相等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则不作记账。递延税
项采用在报告期末前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并在有关的递延税项资产变现或递延税项负债结算时预期将会适用的
税率(及法例)而厘定。
递延税项资产仅于可能有未来应课税金额以动用该等暂时差额及亏损时确认。
倘本集团能控制拨回暂时差额的时间及该等差额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则不会就海外业务投资账面值与税基之
间的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当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抵销,且递延税项结余涉及同一税务机关,则可将递延税项资产及
负债互相抵销。当实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抵销权利且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结算负债时,则即期税
项资产及负债互相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惟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者除外。在
此情况下,税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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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16 雇员福利
(a) 雇员休假权利
雇员享有的年假于应计予雇员时确认。本集团就截至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止雇员已提供之服务而产生之年假之估计
负债作出拨备。
雇员可享有的病假及产假或陪产假于休假时方予确认。
(b) 退休金承担
本集团向香港界定供款计划作出供款。该等计划一般透过向独立信托管理基金支付款项提供资金,并于定期计算厘
定。
界定供款计划为本集团向独立实体支付固定供款的退休金计划。倘该基金并无持有足够资产向所有雇员支付与当期
及过往期间的雇员服务有关的福利,本集团并无法律或推定责任支付进一步供款。
本集团以强制性、合同性或自愿性方式向管理退休金计划供款。本集团作出供款后,即无进一步付款责任。供款于
到期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预付供款于有现金退款或未来付款减少时确认为资产。
(c)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雇员在正常退休日期前被本集团终止雇用,或当雇员接受自愿遣散以换取此等福利时支付。本集团于以
下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确认离职福利:(a)当本集团不再能够撤回该等福利要约时;及(b)当实体确认重组成本属香港
会计准则第37号范围内并涉及支付终止福利时。在提出要约以鼓励自愿离职的情况下,离职福利根据预期接受要约
的雇员人数计量。在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后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支付的福利贴现至现值。
38.17 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
本集团设有一项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报酬计划,据此,实体收取雇员的服务作为本公司权益工具(购股权)的代
价。雇员为换取获授予购股权而提供服务的公平值确认为开支。将予支销的总金额乃参考所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厘定:
- (例如实体的股价);
- (例如盈利能力、销售增长目标及雇员在某特定时期内留任实体)的影响;及
- (例如规定雇员于特定期间保留或持有股份)的影响。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非市场表现及服务条件修订其对预期归属的购股权数目的估计。本集团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
收益表确认对原估算修订(如有)的影响,并对权益作出相应调整。
当购股权获行使时,本公司发行新股份。已收所得款项(扣除任何直接应占交易成本)计入股本(及股份溢价)。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99
38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8.18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须承担现有法律或推定责任,而解除责任很有可能导致资源流出,且能够可靠地估计金额的情况下,
方会确认拨备。本集团不会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
如有多项类似责任,厘定其需要在偿付中资源流出的可能性,则可根据责任的类别整体考虑。即使在同一责任类别所包含
的任何一个项目相关的资源流出的可能性极低,仍须确认拨备。
拨备采用税前利率按照预期需结算有关责任的支出现值计量,该利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和有关责任固有风险的评
估。因时间流逝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利息开支。
本集团为提供土木工程服务提供保证型担保,对担保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一般维修。保证型担保并不向客户提供增量服
务。修复缺陷的成本是提供初始服务的额外成本。当本集团将服务移交给客户时,估计成本入账为负债。
38.19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已发生的事件而可能引起的责任,此等责任需就某一宗或多宗事件会否发生才能确认,而本集团并不能完全
控制这些未来事件会否实现。或然负债亦可能是因已发生的事件引致的现有责任,但由于可能不需要流出经济资源,或责
任金额未能可靠地衡量而未有确认。
或然负债不予确认,但会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倘资源流出的可能性有变而导致可能出现资源流出,则或然负债将
确认为拨备。
38.20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与客户订立合同后,本集团取得向客户收取代价的权利,并承担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的履约责任。该等权利及履约责任
共同产生资产净值或负债净额,视乎剩余权利与履约责任之间的关系而定。
合同资产为本集团就换取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货品或服务而收取代价的权利。
合同负债为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已可自客户收取代价),而须转让承诺货品或服务予客户之责任。
为获得合同而产生的增量成本(倘可收回)会被资本化并呈列为资产,其后于确认相关收益时摊销。
38.2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利息收入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其他收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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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2 每股亏损
(a) 每股基本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的计算方法为:
- (不包括普通股以外的任何权益成本)。
- ,并就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份)的红股调整。
(b) 每股摊薄亏损
每股摊薄亏损调整用于厘定每股基本亏损的数字,以计及:
- ,及
- ,则将发行在外的额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8.23 股息收入
股息乃自按公平值透过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收取。股息于收取付款的权利确立时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为其
他收入。即使股息以收购前溢利支付,此亦适用,除非股息明确表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在此情况下,倘股息与按公平值
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入账计量的投资有关,则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然而,投资可能因此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38.24 租赁
租赁于租赁资产可供本集团使用之日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
租赁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租赁负债包括以下租赁付款的净现值:
- (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初步使用开始日期的指数或利率计量
• 本集团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应付的金额
- (倘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该选择权),及
- ,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合理确定延续选择权作出的租赁付款亦计入负债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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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4 租赁(续)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所隐含的利率贴现。倘无法轻易厘定该利率(本集团的租赁一般属此类情况),则使用承租人的增量借贷
利率,即个别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中按类似条款、抵押及条件借入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类似的资产所需资金所必须支
付的利率。
为厘定增量借贷利率,本集团在可能情况下使用个别承租人最近获得的第三方融资为出发点作出调整,以反映自获得第三
方融资以来融资条件的变动。
租赁付款于本金及财务费用之间分配。财务费用于租期内自损益扣除,以计算出各期间负债余额的固定周期利率。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包括以下各项:
• 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任何收取租赁优惠
- ,及
• 修复成本
使用权资产一般于资产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折旧。倘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则使用权资
产于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内折旧。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于损益确认为开支。短期租赁指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
38.25 股息分派
就于报告期末或之前任何已宣派(已适当授权及不再由实体酌情决定)但于报告期末尚未分派的股息金额作出拨备。
38.26 政府补助
当能够合理地保证政府补助将可收取,而本集团将会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将政府提供的补助按其公平值确认入账。
与成本有关的政府补助递延入账,并按拟补偿的成本配合其所需期间在损益中确认。
335,702 |
---|
(41,029) |
20,179 |
(418) |
(21,268) |
143 |
(21,125) |
(25) |
(21,150) |
(5.03) |
– |
371,340 |
---|
120,101 |
251,239 |
0.60 |
财务概要
万景控股有限公司 • 二零二五年报102
业绩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276,552408,200452,781338,486
经营(亏损)╱溢利4,40226,51038,151(44,269)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13,16114,75613,23420,059
财务费用(97)(221)(413)(356)
除税前(亏损)╱溢利17,46641,04550,972(24,566)
所得税抵免╱(开支)(1,722)(4,123)(8,837)1,824
年内(亏损)╱溢利15,74436,92242,135(22,742)
其他全面(亏损)╱收入(676)1,2324,273(97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及
全面(亏损)╱收入总额15,06838,15446,408(23,713)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及摊薄(以港仙列示)3.758.7910.04(5.42)
每股息(以港仙列示)3.003.503.50–
财务状况
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总资产315,843415,888461,531412,770
总负债62,279136,765150,694140,340
总权益253,564279,123310,837272,430
每股资产净值(以港元列示)0.600.660.74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