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3 富石金融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uShek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63)

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

时正假座安林财经印刷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至14号欧陆贸易

中心22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b) 重选曾傲嫣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 ,并授权董事会厘

定其酬金;

  1. ,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

(a) 在下文(c)段的规限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


(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的未

发行股份(「股份」)或转售本公司的库存股份(倘上市规则允许),并订

立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认购

股份的认股权证);

(b) 上文(a)段的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订立或授出可能须在有关期

间完结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董事依据上文(a)段的批准而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将予配发(不

论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股份总数(惟下述情况除外:(i)根据供

股(定义见下文);或(i)根据本公司现行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购股权

获行使;或(i)根据本公司不时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按任何以股代息

计划或规定配发及发行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的类似安

排;或(iv)因根据本公司任何认股权证或任何可换股证券的条款行使

认购权或转换权而发行的任何股份)不得超过以下两者的总和:

(a) 本公司于本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包括库存股份)

的20%;及

(b) (如董事获本公司股东以另一项普通决议案授权)本公司于本决

议案获通过后购回的本公司股份数目(最多相等于本公司于第5

项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10%),

而根据本决议案第(a)段的授权亦应以此为限;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至下列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1961年法例第3章,

经综合及修订)(「公司法」)或开曼群岛的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

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限届满之日;及

(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撤销或修订本决议

案授予董事的授权之日;

「供股」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

有人,按彼等当时的持股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或提呈发售或发行认股

权证、购股权或其他赋予权利可认购股份的证券(惟董事可就零碎股

权或经考虑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权区或香港以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

任何证券交易所的法例或规定所引致的任何限制或责任或厘定有关

限制或责任的存在或范围可能涉及的开支或延后,作出彼等认为必

须或适宜的豁免或另作安排)。」

  1. ,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

(a) 一般性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的一

切权力,以在联交所或股份可能进行上市及就此目的获证券及期货

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买股份,或

按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交所、公司法及与此有关的所有

其他适用法例的规则及法规购买股份;

(b) 依据(a)段的批准于有关期间内可能由本公司购买的股份数目,不得

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

数的10%,而根据本决议案(a)段的授权应以此为限;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日期起至下列最早日

期止的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公司法或开曼群岛的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

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期限届满之日;及

(i) 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以撤销或修订本决议

案授予董事的授权之日。」

  1. ,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

案:

「动议授权董事就上文第4项决议案第(c)段第(b)分段所述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数目行使有关该决议案第(a)段所述的权力。」

承董事会命

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许文超

香港,2025年7月30日

注册办事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Cricket Square香港

Hutchins Drive湾仔

P.O. Box 2681皇后大道东182号

Grand Cayman KY1-1111 顺丰国际中心28楼

Cayman Islands

附注:

  1. ,均可委任一位受委代

表,或倘该股东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则有权委任一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根据本

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条文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的股东,惟必须亲身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以代表股东。倘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代表,则委任书上须注明每位受委代表所

代表的有关股份数目与类别。

  1. (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

权书或授权文件,尽快且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香港

时间)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

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

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

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撤回论。


  1. ,已向股东寻求批准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授权根据上

市规则配发及发行本公司股份。

  1. ,董事谨此声明彼等将行使获授的权力,以在彼等认为

对本公司股东有利的适当情况下购回股份。按上市规则所要求载有所需资料以令股东可

就提呈决议案的投票作出知情决定的说明函件,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的通

函附录一。

  1. ,将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至2025年9月

12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于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

登记。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的记录日期将为2025年9

月12日(星期五)。所有本公司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于不迟于2025年9月8日(星期

一)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

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以办理登记手续。

  1. ,或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又或于香港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在香港生效,股东

周年大会将会延期。本公司将于本公司网站w.hkfsfinance.com及联交所网站w.hkex.com.hk

刊登公告,以通知股东有关重新安排举行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李青松先生、执行董事许文超先

生及吴锡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孙西博士、黎文星先生及曾傲嫣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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