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85 美高域 通函: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重选退任董事、续聘核数师、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股票经纪、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

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所有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股份出售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

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持牌证券交易

商、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croware Group Limited

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重选退任董事、

续聘核数师、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

创纪之城5期东亚银行中心17楼1701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大会通告载于本

通函第13至17页。随函亦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将于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microware1985.com)刊登。

如阁下拟委任受委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的指示填妥该表

格,并尽早交回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

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惟无论如何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

前(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

后,股东仍可依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

将被视作撤销论。以本公司名义登记的库存股份(如有)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概无附有投票权。

为免生疑问及就上市规则而言,以中央结算系统名义持有的库存股份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放

弃投票。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页次

释义.1

董事会函件.3

绪言.3

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4

重选退任董事.5

续聘核数师.5

股东周年大会.5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6

责任声明.6

推荐意见.6

附录一–股份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7

附录二–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详情.11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13

-i-

目录


于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创纪之城5期

东亚银行中心17楼1701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

何续会,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3至17页

「组织章程细则」指本公司的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

「董事会」指董事会

「开曼公司法」指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三号法

律,经综合及修订)

「中央结算系统」指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及营运之中央结算及交

收系统

「本公司」指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

交所主板上市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一般授权」指将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

总数不超过授出该项授权的相关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

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20%的股份(在上市

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中持作库存

股份的任何股份)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指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元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指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本

通函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1-

释义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

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库存股份除

外,其持有人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

「股份购回授权」指将授予董事行使本公司权力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

购回最多达授出该项授权的相关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

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10%的股份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香港颁布的公司收购、

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经不时修订)

「库存股份」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指百分比

本通函的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通函提述之所有时间及日期均指香港时间及日期。

-2-

释义


Microware Group Limited

执行董事:

王广波先生(主席)

黄天雷先生

非执行董事:

王植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戴斌先生

许剑文先生

兰佳女士

注册办事处:

ConyersTrustCompany

(Cayman)Limited

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

KY1-1111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观塘

观塘道418号

创纪之城5期

东亚银行中心17楼1701室

敬启者:

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重选退任董事、

续聘核数师、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有关以下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

案资料,包括:(i)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i)扩大一般授权以包括根据股份购回

授权所购回的股份;(i)重选退任董事;及(iv)续聘核数师。

-3-

董事会函件


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通过决议案,授予董事一般授

权,以(i)配发、发行及处置总数不超过有关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股份;

(i)购回最多占有关决议案获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及(i)扩大上文第(i)项所述

的一般授权以包括根据上文第(i)项所述的一般授权购回之股份。该等一般授权将于股东周年

大会结束时届满。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以下各项独立的普通决议案:

(a)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置总数不超过于决议案

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20%的股份(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中的

任何库存股份)。根据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300,000,000股份(并无库存股

份)及假设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将不会发行或购回或注销其他股份,根据一般授

权董事将获授权发行最多60,000,000股份,即有关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20%。一般授权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根据法例或组织章程细则

的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或该项授权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被股东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或变更的日期(以最早者为准)终止;

(b)授予董事股份购回授权,以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按本通函所载标准购回已发行股

份。根据该项股份购回授权,本公司可购回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决议案通过

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10%。根据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

300,000,000股份(并无库存股份)及假设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不会发行或购回

或注销其他股份,根据股份购回授权本公司将获准购回最多30,000,000股份,占

于有关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股份购回授权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

周年大会日期、根据法例或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

日期或该项授权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被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或变更的日期(以

最早者为准)终止;及

(c)待上述批准授予一般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藉加入相当于根

据股份购回授权所购回的股份数目扩大根据一般授权可予发行及配发的股份数目。

-4-

董事会函件


根据上市规则,本通函附录一载有一份说明函件,旨在向阁下提供合理必要的所需资

料,以便阁下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就批准授出股份购回授权所提呈的决议案

作出知情决定。

重选退任董事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条,王植先生(「王先生」)及戴斌先生(「戴先生」)将退任且符合资

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普通决议案重选王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戴先生为独立非执行

董事。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文所述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进行重选之董事的履历详情载于

本通函附录二。

续聘核数师

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建议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核

数师」),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满,董事会亦建议获授权厘定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核数师酬金。有关续聘本公司核数师的第4项普通决议案将于股东周年大会

上提呈,以供股东审议及批准。

股东周年大会

本通函第13至17页载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于大会上(其中包括)将向股东提呈普通决议

案,以考虑及批准(i)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i)扩大一般授权以包括根据股份购

回授权所购回的股份;(i)重选退任董事;及(iv)续聘核数师。

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microware1985.com)。如阁下拟委任代表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务请按照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备的指示填妥该表格,并尽早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

登记分处,惟无论如何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不迟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阁下仍可依

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销

论。

-5-

董事会函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条,股东周年大会上的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公司

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后按上市规则第13.39(5)条规定的方式发布有关投票结果的公告。以本公司

名义登记的库存股份(如有)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概无附有投票权。为免生疑问及就上市规则而

言,以中央结算系统名义持有的库存股份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放弃投票。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不

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未登记股份持有人应

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

前交回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责任声明

本通函乃遵照上市规则之规定提供有关本集团之资料,各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本通函承

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通函所载资料在各

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亦无遗漏其他事项,致使本通函所载任何声明

或本通函产生误导。

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i)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以发行及购回股份;(i)扩大一般授权以包

括根据股份购回授权所购回的股份;(i)重选退任董事;及(iv)续聘核数师乃符合本公司及股

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

此致

列位股东台照

承董事会命

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广波

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6-

董事会函件


本说明函件乃就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以批准股份购回授权的决议案而向全体股东作

出。本说明函件载有根据上市规则第10.06(1)(b)条及上市规则其他有关条文所规定的所有资

料,兹载列如下:

1.

已发行股份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00,000股份(并无库存股份)。待通过决

议案授出股份购回授权后,且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起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止期间将不会进一步

发行、购回或注销股份的前提下,本公司将获准根据股份购回授权购回最多30,000,000股

份,相当于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

10%。股份购回授权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根据法律或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须举

行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或该项授权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被股东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撤销

或变更的日期(以最早者为准)终止。

2.

购回股份的理由

董事现时无意购回任何股份,惟认为拥有购回股份的能力可提高本公司的灵活性,对本

公司及股东有利,因为购回股份或可(惟视乎当时的市况及资金安排而定)提高本公司资产净值

及╱或其每股份盈利,且仅会在董事认为有关购回将对本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的情况下进

行。

与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按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最近期经审核财务报表披露)相比,董事认为即便于建议购回期间全面进行建议购回,亦

不会对本公司的营运资金及资本负债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于此等情况下,董事不拟行

使股份购回授权以致对本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资本负债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购回并持作库存股份的股份可以市价于市场上转售,以为本公司筹集资金或转让

或用于其他目的,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法例。

-7-

附录一股份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3.

购回的资金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及重列)赋予本公司权力购回其股

份。本公司购回股份时,仅可动用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法律容许可合法作

此用途的资金。开曼群岛法律规定,购回股份所用的款项仅可从溢利、股份溢价账或就购回而

发行新股份的所得款项中拨付,或在开曼公司法的规限下从本公司资本中拨付。购回股份的应

付溢价金额仅可自溢利或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内的进账金额或两者中拨付,或在开曼公司法的规

限下从本公司资本中拨付。

此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除非在紧随建议付款日期后公司有能力偿还于日常业务过程

中到期应付的债项,否则公司从资本中拨资购买其本身的股份乃属违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

除非董事另有议决,购回股份将被视为注销,但法定股本总额不会减少。

4.

董事、彼等的紧密联系人及核心关连人士

概无董事或(就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确信)彼等的任何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上市规则)目前有意于股东授出股份购回授权后,向本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概无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已通知本公司其目前有意于股东授出股份购

回授权后向本公司出售股份,或已承诺其不会向本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任何股份。

5.

一般事项

董事已向联交所承诺,在适用情况下,彼等将根据上市规则、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

法律按股份购回授权行使本公司的权力进行购回。本附录一所载的说明函件或建议股份购回授

权均无任何异常之处。

自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起,上市规则已作修订,取消了注销购回股份的规定,并采用

监管库存股份转售的框架。鉴于上市规则有所变动,本公司可于购回相关时间根据市况及本集

团资金管理需要,注销该等购回股份或将其作为库存股份持有。

-8-

附录一股份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就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以等待于联交所转售的任何库存股份而言,本公司须(i)促使其经

纪不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发出任何指示,指示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就存放于中央结算系

统的库存股份投票;及(i)在股息或分派的情况下,从中央结算系统提取库存股份,并以本公

司名义重新登记为库存股份或注销该等股份(在各情况下均须于股息或分派记录日期前),或采

取任何其他措施以确保本公司不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或收取任何配额,倘该等股份以本公司名

义登记为库存股份,则根据适用法例,该等权利或配额将被暂停。

6.

收购守则的影响

本公司购回股份或会引致主要股东于本公司投票权的权益比例增加,从而可导致须根据

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强制性收购要约。

就本公司所深知及确信及按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登记册所记录,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执行董事王广波先生连同WeiyeHoldingsGroupLimited(「Weiye

Holdings」)(由王广波先生全资拥有)实益拥有167,189,400股份权益,占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73%。倘董事根据拟授出的股份购回授权全面行使权力购回股份,则王

广波先生及其联系人的股权将增加至当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1.92%,而有关增幅将不会导致

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强制性收购要约。

董事将不会行使股份购回授权以致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强制性收购要约或导致公众持有

的股份数目减至少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5%。

7.

本公司购回股份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并无(于联交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任何股

份。

-9-

附录一股份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8.

股价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过往12个月各月期间,股份于联交所的最高及最低成交价如下:

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二零二四年

七月1.391.23

八月1.351.17

九月1.351.18

十月1.511.22

十一月1.501.19

十二月1.311.20

二零二五年

一月1.331.08

二月1.371.20

三月1.351.17

四月1.341.23

五月1.851.27

六月1.691.27

七月(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1.891.46

-10-

附录一股份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履历详情如下:

非执行董事

王植先生,46岁,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于二零八年十月

至二零一三年六月,王先生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研究员。自二零八年六月起,王先生担

任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王先生现时亦兼任中国遥感应用协会理事、兼任中国矿

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教授、担任《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编委及政府间国际组织地球观测组织

(GEO)地震与火灾评估工作小组的联络主任。

王先生于二零一年六月在武汉大学完成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与经济学本科双学

位,随后分别于二零四年九月及二零八年六月获得武汉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硕士学位

以及摄影测量与遥感博士学位。于二零七年九月至二零八年八月,彼在德国汉诺威莱布尼

茨大学(LeibnizUniversitätHanover)攻读摄影测量与遥感领域博士研究员。彼现为武汉大学

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德国汉诺威大学访问学者及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东北大学

教授。

王先生与本公司订立之现有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起计为期三年,可由其中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王先生有权就非执行董事之职务收取每

月11,500港元之酬金(由董事会经参考其资格、在本公司承担之职务及职责程度以及现行市况

后厘定)。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戴斌先生,40岁,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获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

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戴先生拥有逾10年口腔保健的销售及行销专门经验。于

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期间,彼曾担任爱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区域销售经理,

该公司为艾利科技公司(一间在美国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的全球医疗器材公司,股票代

码为ALGN)的成员公司。自二零一七年八月起,彼担任优驰(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董事会主

席,该公司位于中国上海,专注于销售口腔器材及耗材、心脏复健及医疗品质管理。戴先生于

二零二一年四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1-

附录二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详情


戴先生与本公司订立之现有委任函自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起计为期三年,可由其

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戴先生有权就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务

收取每月11,500港元之酬金(由董事会经参考其资格、在本公司承担之职务及职责程度以及现

行市况后厘定)。

戴先生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彼之独立性。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已评估及审阅彼之

独立性。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戴先生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所有独立标准。

除上文披露者外,所有上述退任董事(i)于过往三年概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上市之任

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或接受任何重大委任或持有其他主要任命或专业资格;(i)

概无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拥有任何关系;

及(i)概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

之任何其他权益。

除上文披露的资料外,上述退任董事各自确认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彼等重选董事之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

-12-

附录二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详情


Microware Group Limited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上午十

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观塘观塘道418号创纪之城5期东亚银行中心17楼1701室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作为普通事项

考虑及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1.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以及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2.重选以下人士为董事:

(a)王植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

(b)戴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3.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4.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彼等之酬金。

作为特别事项

5.「动议:

(a)在下文第(c)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额外股份(「股份」)(包括出

售或转让库存中的任何库存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或购股权、认

-1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股权证或认购股份或该等本公司可转换证券的类似权利,并作出或授出就行

使该项权力而言所需的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债券、认股权证及可

转换为股份的债权证);

(b)上文第(a)段所述的批准将附加于董事获授的任何其他授权并将授权董事于有

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上述权力的建

议、协议及╱或购股权;

(c)董事按照上文第(a)段的批准在有关期间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

论是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的股份总数(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中的任何库存

股份),惟根据(i)供股(定义见下文);或(i)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或为向本

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高级职员及╱或雇员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可购买股

份的权利而于当时采纳的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授出或行使的

任何购股权;或(i)按照不时生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以配发股份来

代替全部或部分股份的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或(iv)因行使本公

司发行的任何现有可换股票据或附带权利可认购或转换为股份的任何本公司

现有证券的条款下的认购或转换权而发行的任何股份,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

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20%,及倘若其后有任何

股份合并或拆细,根据上文第(a)段授权可发行的股份最高数目占紧接该合并

及拆细之前及紧随该合并及拆细之后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比须相等,

而上述批准亦须因此受到限制;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自通过本决议案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的期限届满之日;及

(i)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赋予的授

权;

-14-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供股」指于指定记录日期就向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彼等持股比例提呈发

售股份、或提呈发售或发行赋予权利可在董事厘定的公开期间内认购股份的认股权

证、购股权或其他证券(惟受限于董事就零碎股份或经考虑本公司适用的任何司法

权区法律或本公司适用的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任何限制或

责任或确定该等限制或责任的行使或程度而可能涉及的开支或延误,而可能认为必

要或恰当的例外情况或其他安排)。」

6.「动议:

(a)在下文第(c)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

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以根据所有适用法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的规定(经不时修订)购回已发行股份;

(b)除给予董事之任何其他授权外,第(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代表本公司于有关

期间(定义见下文)内促使本公司按董事厘定之价格购回其股份;

(c)根据上文第(a)段之批准,授权董事购回股份之总数不得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

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之10%,而倘其后进行股份合并或

拆细,则根据上文第(a)段下授权可购回的最高数目股份占于紧接相关合并及

拆细前与紧随相关合并及拆细后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比须相等,而

上述批准亦须因此受到限制;及

(d)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自通过本决议案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i)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的期限届满之日;及

(i)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赋予的授

权。」

-15-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7.「动议待通过上述第5及第6项决议案后,藉增加本公司根据第6项决议案所授权

购回的股份总数,扩大根据第5项决议案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惟所增加股份数目

不得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之10%。」

承董事会命

美高域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广波

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注册办事处:

ConyersTrustCompany(Cayman)Limited

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

POBox2681

GrandCaymanKY1-1111

Cayman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观塘

观塘道418号

创纪之城5期

东亚银行中心17楼1701室

附注:

(i)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作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

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

(i)倘属联名持有人,拥有优先权的一位人士可于会上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

投票将不予采纳,就此而言,优先权取决于只有在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并出席大会的上述其

中一位人士,方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

(i)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

件副本,必须于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

期三)上午十一时正)送达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

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于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上

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销论。

(iv)为确定股东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自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星期二)至二零二

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

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本公司未登记股份持有人应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

相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在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

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金钟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v)就上文第2a及2b项普通决议案而言,王先生及戴先生将于上述大会上退任且符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有关上述董事的详情载于随附的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的通函附录二内。

-16-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vi)于本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

十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广波先生及黄天雷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王植先生;及独立

非执行董事为戴斌先生、许剑文先生及兰佳女士。

-17-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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