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31 倍搏集团 委任代表表格: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代表委任表格相关的 股份数目(附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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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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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审议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 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 ||
2(a). | 重选贝维伦先生为执行董事。 | ||
2(b). | 重选周志恒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c). | 重选罗炳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2(d). |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的薪酬。 | ||
3. | 续聘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4(A).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 份(如有))10%的本公司股份。(附注9) | ||
4(B).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的本公司额外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再出售库存股份)。(附注9) | ||
4(C). | 藉加入本公司购回的股份总数,扩大授予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包 括再出售库存股份)的一般授权。(附注9)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31)
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2)
地址为
为倍搏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
(附注3)
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180号百乐商业中心16楼
1601室举行的二零二五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代表本人╱吾等按下列指示行事及表决。
请在适当栏内填上「」号,以表示 阁下的投票意愿
(附注4)
。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签署
(附注5)
附注:
- 。倘未有填写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倘委派一名以上代表,
务必注明每一名受委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数目。
- 。
- ,请删去「大会主席或」的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欲委派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凡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股东,
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代表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每位亲自或由受委代表出席的股东就其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一票投票权。
- :如 阁下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注明「赞成」的方框内填上「」号。如 阁下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注明「反对」的方框内填上「」号。倘 阁
下不作出任何指示,则 阁下的受委代表将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阁下的代表亦有权就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以外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正式地提呈的
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表决。
- 。倘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另行加盖公司印鉴,或由公司负责人或获授权人士亲笔签署。本代
表委任表格如有任何修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 ,本公司将接纳排名首位的联名股东之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联名股东则再无投票权。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
的排名次序而定。
- ,连同已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该等授权书或文件之核证副本,须于不迟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
送达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倘若 阁下亲自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论。
- 。
-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词汇与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
我们可能向就该等用途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
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
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 阁下有权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要求查阅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而有关要求均须以
书面方式邮寄至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如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