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31 倍搏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四/二五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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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报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31)

年报

2023/24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于联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带有较高投

资风险。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

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年报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

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年报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年报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的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倍搏集团有限公

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及各为一名「董事」)愿就本

年报的资料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年报所载资

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宜,足以令致本年报或其所载任何

陈述产生误导。


目录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3

主席报告书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5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28

董事会报告31

企业管治报告4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59

独立核数师报告106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10

综合财务状况表111

综合权益变动表113

综合现金流量表1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16

财务摘要188


公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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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联席主席)

贝维伦先生(联席主席,于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宗砚女士

彭浩然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退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授权代表

陈文锋博士

戚伟珍女士

公司秘书

戚伟珍女士

合规主任

陈文锋博士

审核委员会

罗炳强先生(主席)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周志恒先生(主席)

郭晓枫医生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宗砚女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为成员)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

罗炳强先生(主席)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核数师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尖沙咀

天文台道8号

19楼1903-1905室

注册办事处

71 Fort Str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

香港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铜锣湾

铜锣湾道180号

百乐商业中心

16楼1601室

公司网站

w.thepbg.com

公司股份代号

主要股份过户及登记处

Apleby Global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71 Fort Str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法律顾问

(有关开曼群岛法律)

Apleby Global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主要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繁昌支行)


主席报告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致各位股东:

我们谨代表董事会(「董事会」)提呈倍搏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财政年度」或「报告期」)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

较期」)之比较数字。

业务情况

本集团主要从事膨润土采矿、生产及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膨润土采矿业务」)、金融服务业务、

租赁业务以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的收益约为人民币52.9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

币64.7百万元),其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开展的膨润土采矿业务录得分部收益约人民币38.3百万元(二

零二四年:约人民币43.8百万元),占本集团收益约72.4%。于财政年度内,金融服务业务分部录得收益约人民

币13.5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20.8百万元),占本集团收益约25.5%。于财政年度内,物业投资业务分

部的收益约为人民币95,000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91,000元),占本集团收益约0.2%。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分

部于财政年度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0百万元(二零二四年:无),占本集团收益约1.9%。

董事会仍然致力于探索各种投资机会,以丰富及加强本集团的收入来源。

前景

过去十二个月的情况表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难以预测。为了缓解市场压力并为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集团将继续审慎监察市场变化并实施稳健的控制措施,以提高成本效益,加强风险管理。

致谢

我们谨代表董事会,对股东、客户及供应商一直以来的支持致以最真挚的谢意。我们亦对所有管理层及员工

于整个财政年度的辛勤工作及敬业精神致以最诚挚的感谢。

陈文锋贝维伦

联席主席联席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回顾

膨润土采矿

二零二四年,在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全球增长疲弱及内需不足的情况下,中国透过积极的财政策及精

准的货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约5.0%,主要得益于在专项债

券及设备升级举措的支持下,基础设施及制造业投资持续增长。然而,房地产投资却大幅收缩10.6%,加剧了

钢铁等传统行业下游需求的疲软。因此,膨润土需求持续承压,财政年度膨润土产品收入由约人民币43.8百

万元减少约12.7%至约人民币38.3百万元,毛利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15.9百万元下降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

14.4百万元,而与比较期相较,财政年度的毛利率由约36.4%上升至约37.5%。

金融服务

除于中国生产及销售膨润土产品外,本集团亦透过全资附属公司倍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前称倍搏日京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倍搏财富管理」)及倍搏信贷有限公司(「倍搏信贷」)于香港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以及透

过本公司于中国的全资附属公司芜湖飞尚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赚取财务担保费收入。本集团的金融服务包

括财富管理服务、放债业务及财务担保服务。

倍搏财富管理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为《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下的持牌保险中介人,

其亦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的强积金中介人证书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注册为强积金企业

中介人。倍搏信贷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根据《放债人条例》作为放债人开展业务。

财富管理服务

就整体市场趋势分析而言,尽管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香港的财富管理行业在二零二五年仍继续表现出强劲

的增长和韧性。香港政府进一步强化将香港打造为全球领先财富管理中心的战略定位。政府制定了有关基金、

单一家族办公室及附带权益的额外税务优惠计划(预期将于二零二五至二零二六财政年度起生效),以支持

这转型。

香港作为连接中国内地的门户,其独特区位优势持续推动经济增长,而大湾区则是财富创造的主要源泉。香

港拥有超过2,700家单一家族办公室,其中逾半数持有超过5,000万美元的资产。跨境财富流动保持强劲态势,

各大财富管理机构正积极扩展服务网络,以把握中东及东南亚的商机,令香港的投资者基础进一步多元化。


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4,200
99.95
3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提升及系统采纳

为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及提升营运效率,本集团于报告期间采纳综合保险经纪管理系统(「该系统」)。

该系统标志著本集团财富管理业务的重大技术进步,其提供专为香港保险分销市场而设的全链条SaS解决

方案。这一以云端为基础的系统整合了多项营运功能,包括人工智能(AI)驱动的保险方案生成、自动化佣金

对账、智能预约安排及保费到期提醒。该系统同时支持个人电脑端及流动应用程式,让我们的持牌技术代表

(「技术代表」)能够透过不同渠道无缝访问客户资料及开展业务。主要功能包括透过AI机器人生成智能方案、

多层级销售渠道管理、具续保提醒功能的自动化保单管理,以及支持多种合约模板及自动对账单的复杂佣金

计算系统。该系统采用私有云部署方案,可确保资料安全,同时符合香港的监管要求,使我们的财富管理服

务在日益数字化的市场中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财务表现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尽管面对市场挑战,本集团的财富管理及保险经纪服务仍表现出良

好韧性。新造业务价值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6.4百万港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4.2百万港元,减幅约为34.2%,反映市场气氛较为审慎,以及客户对投资决定的选择性增

加。然而,保单续保率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99.79%微增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约99.95%,表明客户对我们的服务高度满意及信任。技术代表人数从53名精简至34名,这一战略

性优化体现了我们在保持高服务水准与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对生产力及效率的不懈追求。

财富管理服务关键绩效指标

截至

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变动

新造业务价值(附注)千港元6,380(34.2)%

保单续保率百分比99.790.2%

技术代表技术代表人数3453(35.8)%

附注:

新造业务的价值定义为于财政年度内所发出的保单所产生的首年度化佣金,即支付给技术代表的基本佣金。

放债业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信贷市场在充满挑战的经济环境中运作,其特征是贷款需求疲弱

及信贷风险加剧。国际信贷评级机构预测显示,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香港可能在二零二五年经历亚太

区不良贷款最大增幅。根据香港征信机构的报告,尽管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整体贷款额录得轻微增长,但消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费信贷市场呈现分化趋势。随着拖欠情况增加,贷款机构采取更审慎的策略,如发放小额贷款及将放贷重点

集中于较低风险借款人。

在此背景下,本集团实施积极审慎的放债策略,以优先保障稳健经营及资产质素。主要目标是调控新增借贷

的增速,并主动管理贷款组合的整体规模,以缓解潜在的信贷风险。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保持审慎的放债业务策略。本集团将重点落实严格的信贷评估、有效的风险管控,

以及追求可持续的风险调整后回报。

信贷及借贷服务内部监控程序

为监控借款人之信贷状况,放债业务的管理层及信贷监控团队定期审查本集团之贷款组合,并每年对信贷政

策及监控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本集团之利益得到良好保障。本公司已制定涵盖放债业务全生命周期之

清晰信贷政策、指南及监控程序,概述如下:

-贷款申请在收到潜在借款人之贷款申请后,我们的信贷监控团队将进行一系列「了解您的客

户」程序。「了解您的客户」程序包括与申请人面谈以了解其财务需要及还款能力,

检查证明文件以核实其提交的资料,进行背景调查及实地考察。信贷监控团队总结「了

解您的客户」程序结果并向放债部门管理层报告批准建议。

-贷款批准信贷监控团队参考申请资料及「了解您的客户」结果,向放债部门管理层提出有关

审批、信贷额度、利率及贷款期限之建议。考虑贷款申请时计及的因素包括:

1) 申请人之财务能力,即资产、负债及收入;

2) 申请人之过往信贷记录;

3) 现行市场利率;及

4) 能否提供担保或提供抵押品。

倘放债业务的管理层批准贷款申请,借款人、担保人(如有)及本集团将编制及安排

一套贷款文件连同贷款协议。贷款一经妥为记录及执行后,借款人可根据贷款协议

要求提取贷款。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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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监控及收取

还款

放债业务的管理层定期监察及检讨贷款组合。贷款摘要由信贷监控团队编制并显示

每笔贷款之变动及到期日。

对于到期贷款,信贷监控团队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提醒借款人还款时间表。

如发生逾期贷款或违约,放债部门管理层决定后续行动,包括发出催款信、扣押抵

押品、要求担保人还款,并在必要时启动法律程序。

应收贷款的规模及多样性

利率、期限、二零二五年到期情况及

已取得的抵押品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的总账面值

占账面

总值的

百分比

利率、期限、二零二四年到期情况及

已取得的抵押品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的总账面值

占账面

总值的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客户1年利率17%,期限4年,1年内到期,无抵押2,08216.9%年利率18%,期限3年,1年内到期,无抵押2,07714.7%

客户2年利率12%,期限4年,1年内到期,无抵押1,85515.0%年利率17%,期限4年,2年内到期,无抵押1,99514.1%

客户3年利率16%,期限4年,1年内到期,无抵押1,58112.8%年利率12%,期限4年,2年内到期,无抵押1,97513.9%

客户4年利率18%,期限3年,即时到期,无抵押1,33910.9%年利率16%,期限4年,2年内到期,无抵押1,67411.8%

客户5年利率13%,期限1年,即时到期,无抵押1,2029.7%年利率18%,期限3年,1年内到期,无抵押1,47110.4%

其他4,28234.7%4,96635.1%

账面总值12,341100.0%14,158100.0%

应收贷款组合概览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应收贷款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12.3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约人民币14.2百万元减少约12.8%。该减少主要由于财政年度客户还款及本集团采取审慎的放债策略以

减缓新增借贷活动所致。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五大客户组合的集中度占总账面值的65.3%,较去年同期的64.9%略有增加。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五大客户的合计总账面值约为人民币8.1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五大客户的合计总账面值减少约12.3%或约人民币1.1百万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贷款组合中的所有主要贷款均为无抵押,使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贷款到

期情况呈现短期化趋势,总额约人民币2.5百万元的两笔贷款(客户4及客户5)或贷款组合的约20.6%于年底即

时到期。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2,082
10,259
12,341
二零二五年
人民币千元
7,666
2,123
2,552
12,341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拨备金额占拨备 总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1096.4%
965.6%
834.9%
855.0%
40723.9%
92154.2%
1,701100.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该等即期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管理层已采取积极的跟进措施。截至本年报日期,客户4及客户5已悉

数偿还其未偿还贷款余额。放债部门管理层将继续监督及促进收回所有未偿还应收贷款。

按类别划分的应收贷款明细

客户类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条款

人民币千元

企业客户1,995无抵押,有个人担保

个人客户12,163无抵押

14,158

应收贷款的账龄分析

账龄分析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30天以内10,000

31至60天4

61至90天–

91至180天541

180天以上3,613

14,158

应收贷款减值评估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拨备金额

占拨备

总额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客户1904.7%

客户2834.3%

客户3864.5%

客户4703.6%

客户5633.3%

其他1,54079.6%

1,93210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总数为19笔(二零二四年:20笔)。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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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贷款进行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此外,本集团亦委聘独立专业估值师对

各报告期末的未偿还贷款进行减值评估。于本报告年度,应收贷款的预期信贷亏损累计拨备总额由上一年度

的约人民币1,932,000元减少约人民币231,000元或约12.0%至约人民币1,701,000元。减少净额乃由于贷款组合总

规模缩减及成功收回大部分先前逾期应收贷款的正面影响。

财务担保服务

本集团透过芜湖飞尚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芜湖附属公司」)取得财务担保费收入,芜湖附属公司为本公司

于中国之全资附属公司。自二零一八年以来,芜湖附属公司一直向一名借款人提供财务担保服务。

于报告期内,财务担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132,000元(比较期:约为人民币1,132,000元)。

物业投资

本集团持有该物业作投资用途,并已将其出租以赚取稳定的租金收入及获得长期资本增值收益。于报告期内,

投资物业产生的租金收入约为人民币95,000元(比较期:约为人民币91,000元)。

大健康个人护理产品批发业务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扩展至批发业务,专注于大健康产品贸易,尤其是高端个人护理用品。此新业务分部

精选国际采购产品,旨在满足消费者对优质、天然及健康导向型个人护理方案日益增长的需求。

全球个人护理及健康产品市场持续强劲增长,其动力来自于健康意识提升、可支配收入增加以及人们对健康

管理与自我护理的高度重视。本集团批发业务精准把握这一市场趋势,为零售客户与专业客户提供多元化的

产品组合(涵盖护肤、芳香疗法及日常卫生产品等)。通过精选创新型环保产品,本集团致力于满足消费者对

天然成分与可持续包装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

透过这一策略性扩展,本集团不仅实现了收入来源多元化,更可把握大中华地区及其他地区对个人护理及健

康产品日益殷切的需求。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丰富其产品系列,并深化供应商伙伴关系,以进一步扩大

其在大健康个人护理批发市场的占有率。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52,880
(7,523)
(4.73)分
(6.71)
0.71
15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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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绩效分析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变动

收益人民币千元64,716(18.3)%

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千元(7,081)6.2%

每股亏损人民币(4.45)分6.2%

股本亏损率%(5.93)13.2%

每股净资产人民币元0.75(6.1)%

贸易应收款项收款期天1492.0%

收益及盈利能力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52.9百万元,较上年度的约人民币64.7百万

元减少约18.3%。收益减少主要是由于膨润土采矿及金融服务业务的收益均出现下跌,尤其是财富管理服务

收入大幅下降,贷款利息收入亦有所减少。新开展的批发业务收益及略有增长的租金收入部分抵销了整体降幅。

毛利基本保持稳定,约为人民币21.5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21.7百万元),毛利率上升至约40.7%(二

零二四年:约33.6%)。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策略性缩减技术代表人数后佣金开支减少,令金融服务(尤其是

财富管理)的毛利率上升。尽管毛利减少,但膨润土采矿业务的毛利率亦有所改善,原因是成本控制措施及

产品组合调整部分抵销了销量的下降。

亏损及股东回报

股东应占亏损轻微上升至约人民币7.5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7.1百万元),升幅约为6.2%。每股亏损

上升至人民币4.73分(二零二四年:人民币4.45分),股本亏损率上升至约6.71%(二零二四年:约5.93%)。每股

资产净值下跌约6.1%至约人民币0.71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0.75元),反映持续亏损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收款期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49天微增3天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52天,增幅为2.0%。收款期轻微上升显示本集团整体维持相对稳定的收款效率。本集团

继续监察应收账款的账龄及收款活动,以确保在支持两个业务分部客户关系的同时,实现最佳的营运资金管理。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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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场物业概要

本集团持有黄浒膨润土矿场的采矿权。下表载列矿场的若干资料及采矿许可证的详情。

位置黄浒膨润土矿场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

本集团所持股本权益100%

首次商业化生产日期于二零四年及二零一零年分别商业化

生产冶金球团用膨润土及钻井泥浆

许可采矿权面积2.1311平方公里

开采方法露天开采

开采深度╱海拔限制从57海拔高度米至-23海拔高度米

许可年产能230,000立方米(相当于约400,000吨)

现有许可证有效期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一日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日

储量数据(于二零二零十二月三十一日)(附注1)干

证实储量(公吨)1,743,000

概略储量(公吨)4,539,000

总计(公吨)6,282,000

储量数据(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附注2)干

证实储量(公吨)1,139,000

概略储量(公吨)4,539,000

总计(公吨)5,678,000

膨润土平均品质

活性蒙脱石47.0%

胶质价61.1毫升╱15克

膨胀容8.7毫升╱克

财政年度的资本支出(包括在建工程)人民币22,516,000元

财政年度的产量(公吨)72,000

附注:

  • (「斯罗柯报告」),由斯罗柯

矿业咨询(香港)有限公司根据由澳大拉西亚采矿和冶金协会的联合矿石储量委员会(JORC)编制的澳大拉西亚勘探结果、矿产

资源及矿石储量报告准则编制。

  • ,方法为使用本集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期间采矿活动开采的储量数据对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证实储量数据进行调整得出。斯罗柯报告所载的所有假设

及技术参数并无重大变动,并继续应用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储量数据。

  • ,本集团并无进行勘探活动。

业务策略回顾及实施进度

本集团的目标是壮大其于中国的市场地位。为成就此目标,本集团拟实行下列策略。下表载列二零二三╱

二四年报内披露的本集团在膨润土采矿业务方面的业务策略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际实施

进度。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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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策略实施计划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施进度

拓展客户基础并提升

产品认知度

(i) 与中国的外部研究机构合作发展

新的技术及新型膨润土产品,以

迎合除铁矿球团及土木工程以外

的高价值下游市场;

(i) 本集团已完成下文所述两项新型膨

润土产品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

外部研究机构正就该两项产品进行

实验室规模的测试。此外,内部研

发团队正在研究多功能冶金球团用

膨润土;其亦与外部研究机构就多

项其他新型膨润土产品及加工技术

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研究;

(i) 出席并参与行业研讨会及活动,

与其他业内专家及潜在客户建立

联系;及

(i) 公司管理层已参加行业研讨会并与

多名业内专家及潜在客户联系,藉

此开拓合作机会,于二零一九年,

一名新钻井泥浆客户及三名新膨润

土客户开始向本集团采购;及

(i) 扩大销售及营销团队,进一步推

动销售及营销活动。

(i) 本集团正在招聘更多具经验人员负

责销售及营销工作。

开发新生产技术及新产品与两所大学及一间研究所签订合作

协议。

完成两项新产品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

究:(a)聚苯胺╱蒙脱石纳米复合导电

涂料;及(b)二氧化钛╱蒙脱石纳米复

合材料与光催化材料。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策略实施计划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施进度

招聘更多人才招聘更多资深人员,他们均具备我们

业务各方面所需的丰富知识及经

验,包括矿场设计及建设、采矿、加

工、销售与营销及研发主要产品。

本集团正在招募更多具经验人员负责加

工、销售、营销及研发工作。

收购其他非金属矿于时机出现时评估任何符合条件的

潜在收购目标。

本集团通过策略性收购在扩展其非金属

矿物持有量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本

集团委聘知名顾问物色合适的目标,

而该顾问已成功锁定若干非金属矿为

潜在收购目标。本集团正评估及审阅

潜在收购目标的可行性及适合性。

改善厂房及设备通过(其中包括)购买新的加工设施

如雷蒙磨粉机,整修转筒烘干机及

建造存储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新储

料罐,升级现有加工厂。

完成一条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生产线的进

料系统;

完成建造储存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新设

施;

完成扩建泥浆土半成品储存设施;

更换旧铲车;

更换加工厂内的变压器;

完成整修现有转筒烘干机;

采购一台新的磨粉机;

完成现有电力变压房的改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策略实施计划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实施进度

采购一台电动机及一台电子皮带秤;

采购两个新储物池并施工完成;

采购一台磨粉机及机器配件;

采购两台铲车;

采购一台变压器;

采购四台除尘机;

采购一台油浸式电力变压器;

采购两台真空断路器;

采购一台5R雷蒙磨;

采购一台分析仪;

采购一台搅拌桶;

采购一台带式泥土烘干机;

采购一台螺杆机(200KW);

采购一台电机;

完成生产综合大楼发货室的改造;

完成储罐改造;及

完成新材料棚的建造。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7,65933.4
20,61939.0
38,27872.4
10,72920.3
1,6583.1
1,1322.1
13,51925.5
950.2
9881.9
52,880100.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回顾

收益

按膨润土采矿、金融服务、物业投资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划分的收益明细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钻井泥浆20,14631.1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23,67736.6

膨润土采矿总收益43,82367.7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17,77427.5

贷款利息收入1,8962.9

财务担保费收入1,1321.8

金融服务总收益20,80232.2

租金收入910.1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总收益64,716100.0

整体收益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64.7百万元减少约18.3%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52.9百万元。收益减少是以下各

项的综合净影响所致:(i)膨润土采矿业务收益、贷款利息收入及财富管理服务收入下降及(i)部分被个人护

理产品批发业务收益及租金收入增加所抵销。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量平均售价
(吨)(人民币元 ╱吨)
40,441436.7
35,068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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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膨润土采矿收益

按膨润土采矿划分的销量及平均售价明细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销量平均售价

(吨)

(人民币元

╱吨)

钻井泥浆45,049447.2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44,037537.7

于财政年度,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收益较比较期分别减少约人民币2.5百万元及约人民币3.1百万

元。收益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钢铁行业不景气。膨润土产品的市场需求连续两年持续放缓。与比较期相比,财

政年度钻井泥浆的销量从约45,049吨减少约10.2%至约40,441吨,平均售价则从每吨约人民币447.2元下降约

2.3%至每吨约人民币436.7元。与比较期相比,财政年度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销量从约44,037吨减少约20.4%至

约35,068吨。销量下降主要由于五大客户中的一名客户减产。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平均售价由每吨约人民币

537.7元增加约9.4%至约人民币588.0元,但其无法抵销量下降的影响。

金融服务收益

金融服务收益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20.8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7.3百万元或约35.0%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13.5

百万元。财政年度的金融服务收益减少乃主要由于与比较期相比,财富管理服务收入减少约39.6%及贷款利

息收入减少约12.6%。

报告期内,财富管理服务收入减少约39.6%至约人民币10.7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17.8百万元)。收入

减少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策略性地将技术代表人数由53人减少至34人,即人数减少约35.8%。

报告期内,贷款利息收入减少约12.6%至约人民币1.7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1.9百万元)。贷款利息收

入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决定主动缩减其贷款组合的整体规模,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总额减

少约12.8%至约人民币12.3百万元,相比于上年度则约为人民币14.2百万元。

物业投资收益

由于续签租约后每月的租金收入增加,租金收入由约人民币91,000元增至约人民币95,000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5595.0
2,0246.5
6,63621.2
1,2904.0
3,60911.5
2,9379.4
3,59611.5
1,0563.4
1,1993.8
23,90676.3
6,57921.0
6,57921.0
8592.7
8592.7
31,34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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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成本

按膨润土采矿、金融服务、物业投资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划分的销售成本明细

成本项目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开采成本1,6563.9

加工成本

-风干成本2,1555.0

-消耗品、物料及补给品8,87220.6

-折旧及摊销1,1552.7

-员工成本3,5898.4

-运输成本3,5448.2

-公用事业费用4,0279.4

-其他1,4473.4

销售税与附加税1,4303.3

膨润土采矿总成本27,87564.9

财富管理服务佣金开支15,09835.1

金融服务总成本15,09835.1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总成本–

总成本42,973100.0

整体销售成本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43.0百万元下降约27.1%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31.3百万元。销售成本下降

主要归因于(i)膨润土采矿业务销售成本减少及(i)财富管理服务佣金开支成本减少的综合影响。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均销售成本总销售成本
人民币元╱吨人民币千元%
286.111,57048.4
351.812,33651.6
23,9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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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润土采矿销售成本

按产品划分的膨润土采矿销售成本明细

成本项目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均销售成本总销售成本

人民币元╱吨人民币千元%

钻井泥浆313.414,11850.6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312.413,75749.4

膨润土采矿总成本27,875100.0

膨润土采矿的总销售成本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27.9百万元减少约14.2%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23.9百万元。总

销售成本减少主要是由于产量随著销量下降而有所减少。

钻井泥浆的销售成本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14.1百万元下降约18.0%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11.6百万元。钻井泥

浆的销售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单位加工成本由每吨约人民币313.4元下跌至每吨约人民币286.1元;及

2) 钻井泥浆的销量由约45,049吨减少至约40,441吨。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销售成本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13.8百万元减少约10.3%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12.3百万元。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销售成本减少是由于销量从约44,037吨大幅下降至约35,068吨,惟单位加工成本由每吨

约人民币312.4元增加至每吨约人民币351.8元具有部分抵销影响。

金融服务成本

财富管理服务的佣金开支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15.1百万元大幅减少约人民币8.5百万元或约56.4%至财政年度

的约人民币6.6百万元。财富管理服务的佣金开支减少乃由于财富管理服务收入的减少及支付予技术代表的

佣金率下降。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毛利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
6,08934.5
8,28340.2
14,37237.5
4,15038.7
1,658100.0
1,132100.0
6,94051.3
95100.0
12913.1
21,53640.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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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及毛利率

按膨润土采矿、金融服务、物业投资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划分的毛利及毛利率明细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毛利毛利率

人民币千元%

钻井泥浆6,02829.9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9,92041.9

膨润土采矿15,94836.4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2,67615.1

贷款利息收入1,896100.0

财务担保费收入1,132100.0

金融服务5,70427.4

租金收入91100.0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总计21,74333.6

整体毛利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21.7百万元轻微减少约1.0%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21.5百万元,而整体毛利率

则由比较期的约33.6%上升至财政年度的约40.7%。整体毛利微降乃主要由于膨润土采矿的毛利减少约9.9%

而金融服务业务的毛利增加约21.7%的综合影响所致。整体毛利率上升乃主要由于金融服务及膨润土采矿的

毛利率上升。

膨润土采矿的毛利及毛利率

钻井泥浆的毛利相对稳定,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6.0百万元增加约1.0%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6.1百万元,而

毛利率由约29.9%上升至约34.5%。平均售价由比较期间的每吨约人民币447.2元下降约2.3%至财政年度的每

吨约人民币436.7元,而平均销售成本由比较期的每吨约人民币313.4元下降约8.7%至财政年度的每吨约人民

币286.1元,令毛利及毛利率双上升。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毛利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9.9百万元减少约16.5%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8.3百万元,而毛

利率由约41.9%下降至约40.2%。毛利率下降乃因销售量减少伴随单位售价上升及单位销售成本上涨的综合

影响所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的毛利及毛利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服务分部的毛利及毛利率均录得增长,毛利增加约21.7%至约人

民币6.9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5.7百万元)。毛利率由去年约27.4%增至本报告期的约51.3%,表明该分

部实现了较高的盈利水平。

金融服务的毛利及毛利率增加主要受财富管理服务业务带动,该业务贡献毛利约人民币4.2百万元,较去年

同期约人民币2.7百万元增加了约55.1%。财富管理服务的毛利率由约15.1%增加逾一倍至约38.7%,反映本集

团透过缩减技术代表人数(由53名减至34名),成功实现提升生产效率及优化佣金成本的战略举措。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亏损)净额减少约67.0%至报告期的约人民币1.5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4.6百

万元)。金额大幅减少主要由于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

预期信贷亏损拨回净额减少约人民币0.8百万元,以及比较期录得应付账款撇销产生的约人民币4.6百万元的

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而报告期并无此项收益,惟因银行利息收入增加约人民币0.6百万元及政府补助增加

约人民币0.6百万元而有所抵销。

比较期包括一笔约人民币4.6百万元的其他应付款项重大一次性撇销。该项撇销与一份业务发展协议有关,

该协议的原始金额约为6.0百万港元,其中本集团已支付1.0百万港元,剩余的5.0百万港元列为其他应付款项。

于二零一八年初新董事会成立后,本集团无法联络到该名服务提供商,亦未获得合约订明的服务。为谨慎起见,

本集团一直在账簿上保留此笔应付款项,根据法律意见,由于六年法定时效已过,本集团于比较期内将此笔

负债撇销。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3.3百万元减少约5.8%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3.1百万元。销售及分销开

支减少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销量下降。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29.8百万元减少约9.2%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27.0百万元。行政开支减少是由

于以下各项的综合影响:(i)员工成本减少;及(i)报告期内法律及专业费用以及办公开支减少。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541,000元增加约6.7%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577,000元。融资成本增加是由于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增加及弃置拨备贴现拨回。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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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抵免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所得税抵免由比较期的约人民币0.2百万元,减少约29.6%至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0.1百

万元。所得税抵免减少乃由于递延税项抵免与即期税项开支相抵后,所得税抵免净额减少约人民币0.1百万元。

年内亏损

于财政年度之亏损约为人民币7.5百万元,较比较期约人民币7.1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0.4百万元。本集团于财

政年度之亏损增加主要是以下各项的综合净影响所致:(i)膨润土采矿业务的收益及毛利下降;(i)没有因其

他应付款项撇销产生的一次性非经常性收益;及(i)报告期内确认的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

款及贷款利息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回净额减少。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人民币39.5百万元,而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约人民币19.1百万元。

该增加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在建工程增加约为人民币21.7百万元。新增在建工程

包括约人民币18.0百万元的工厂建设成本及约人民币3.7百万元的工厂相关厂房及机器。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19章,收购厂房及机器并不构成须予公布交易。目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散存放,为改善内部物流及材料

运输效率,本集团通过重建其综合车间及成品仓库,自二零二四年三月起,升级及扩大现有膨润土厂的生产

线。建设工程涉及设施安装及设备基础建设,有利于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及集中管理。施工程正在进行中。

资本开支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拨付。

银行结余及现金

银行结余及现金由比较期间约人民币27.4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21.4百万元至报告期的约人民币6.0百万元,主

要是由于支付新增在建工程款所致。

财务资源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流动资产净值分别约人民币58.9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85.9百万

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6.0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27.4百万

元),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其银行存款人民币20.0百万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20.0百万元)

作为一名独立第三方获授的一般银行融资的担保,该笔银行融资的本金额为人民币19.0百万元(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19.0百万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承担约为人民币8.4百万元(二零二四年:无)。

资本架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并无变动(二零二四年:无)。

资本负债比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本集团于报告期内无需任何重大债务融资,因此资本负债比率为零(二零

二四年:零)。

货币风险及管理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进行交易,故董事认为本集团的外汇风险甚微。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已发行或同意将予发行的借贷资本或债务证券、未偿还银行透

支及承兑负债或其他类似债项、债权证、按揭、抵押或贷款或承兑信贷、融资租赁或租购承担或担保或重大

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所持重大投资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二零二四年:无)。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及预期资金来源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资产收购计划。

重大收购以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概无进行任何重大收购,亦无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二零二四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共有105名全职雇员(二零二四年:127名)。于报告期,本集

团录得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人民币14.4百万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16.5百万元)。

本集团深明优秀及专业的雇员是本集团的宝贵资产。本集团将继续根据行业惯例、雇员优势、行业经验及能

力制定雇员薪酬政策,并提供其他各种雇员福利,如医疗及退休福利。董事的薪酬及薪酬构成则根据本集团

业绩、董事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公司所支付的薪金厘定。董事、彼等各自联系人或任何本集团行政人员概无

参与制定其本身的薪酬。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据此,经甄选的参与者可获授出购股权以认购股份,作为彼等对本集团及在本集

团任何成员公司持有股本权益之任何实体作出贡献的奖励或回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本年报日期,本集团与其雇员维持良好工作关系。管理层团队与雇员仍保持

稳定。

前景

就膨润土采矿业务业务而言,预计市场环境将受益于中国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及政府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中国经济实现强劲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4%,超出市场预期,并有望实现全年5%

左右的增长目标。通过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大规模财政扩张措施(直接惠及膨润土采矿等基建依赖型行业),

这种经济增长势头得以持续。

中国持续著力扩大内需并实施超常规财政策(包括将财政赤字率提高至3.5%-4%区间),为拉动膨润土消

耗的建筑业及工业活动创造了有利环境。政府重点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及新质生产力,叠加绿色技术与高端

制造优先发展战略,为膨润土主要终端应用行业的持续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集团将继续利用这些升级后的设施,巩固其在膨润土行业的竞争地位,同时坚守其可持续及高效营运的发

展承诺。

得益于多项积极的市场发展,金融服务分部前景仍然乐观。香港的财富管理行业持续展现强劲增长,随著富

裕人口增加及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上升,财富管理平台市场正快速扩张。预计香港保险市场规模将由二零

二五年的约803.8亿美元增长至二零三二年的约1,270.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6.8%。消费者意识的提升、

与中国内地的跨境活动以及对财务保障需求的增加,都是推动市场成长的动力。

就放债业务而言,香港银行业在二零二五年将重点关注抗风险能力、成本控制及数字化转型三大领域。虽然

预计减息步伐将较先前预测为慢,但此举有助维持金融机构的利润率。中国推出的积极政策措施预期会提升

消费信心及促进筹资活动,最终将惠及香港的金融服务业。然而,鉴于市场持续存在不明朗因素,本集团将

坚持严谨保守的借贷策略,专注于风险调整后的回报并实际积极的信贷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策略重点在于卓越营运、数字化转型及审慎风险管理,让我们能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我

们将继续借助科技应用(包括新实施的财富管理营运系统)以提升生产力及服务质量。通过扩展大健康产品

批发业务,我们亦在不断发展的个人健康护理市场开辟多元化收益渠道。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秉持平衡增长策略、持续提升营运效率并保持严格的财务纪律,同时把握核心业务

领域的新兴机遇,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

其他资料

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项

兹提述本公司二零一八年、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三年及二零二三╱二四年

年报、二零一九年、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及二零二年中期报告、二零二年第二份中期报告、二零二三

年及二零二四年中期报告,内容有关供应商,即力拓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及佳木公司,未能向本公司退还贸

易按金总额约54.46百万港元。本公司已:

(i)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对力拓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力拓」)提起法律诉讼,以根据二零一八年高

等法院民事诉讼第2449号(「HCA 2449号」)收回尚未退还按金10,930,000港元。力拓于二零一八年十一

月二十八日提出抗辩。根据法律顾问的建议,本公司考虑根据香港法例第4A章最高法院规则第14号命

令对力拓提起简易法律程序。然而,于周详考虑案件证据后,法律顾问告知,透过简易法律程序取得对

力拓的简易判决极其困难,并建议该案件进行正常审判。本公司采纳法律顾问的有关意见,决定不开

展简易法律程序。因此,本公司的法律代表在诉讼中遵循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在各方完成证据展示后,

根据法律顾问的建议,本公司尝试通过发出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的传票(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九

日退回),将该诉讼与二零一八年高等法院民事诉讼第2450号(「HCA 2450号」)诉讼合并。然而,于聆

讯时,法院驳回本公司之传票,但颁令将两宗案件一并聆讯。各方已经完成证据展示并交换了证人陈

述书。HCA 2449号案件的审讯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五天期间进行,由高等

法院暂委法官余启肇法官审理。目前判决结果尚未作出,将于适当时候宣判。

(i) 对力拓及另一家公司(「第二被告」)(根据相关合约为力拓的指定收款人)提起法律诉讼,以根据

HCA 2450号收回尚未退还按金35,000,000港元。力拓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提出抗辩,而第二被

告(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对此案件并无任何回应。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法院于本公

司提出申请后针对第二被告作出终审判决。其后,本公司已委任英属处女群岛律师透过对第二被告提

呈清盘呈请的方式执行判决;英属处女群岛高等法院东加勒比最高法院颁令,命令(其中包括)将第二

被告清盘,委任FTI Consulting (BVI) Limited的John David Ayres先生(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院于二零二

年三月十四日的命令由Aaron Gardner先生取代)及FTI Consulting (Hong Kong) Limited的周伟成先生(「共

同清盘人」)为第二被告之共同及各别清盘人。于上述命令发出后,共同清盘人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

日致函本公司,旨在(1)通知本公司共同清盘人无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2)要求本公司就第二被告结欠

之债务提交债权证明表。本公司已填妥债权证明表并交予共同清盘人。其后,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

日,共同清盘人向第二被告之债权人(包括本公司)发出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七日的第一份报告,

汇报(其中包括)自彼等获委任以来所采取之步骤(「首份报告」)。根据首份报告,共同清盘人于第二

被告之注册办事处向其送达清盘通知,并致函第二被告之董事,要求彼按照英属处女群岛法律的规定

填妥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及董事调查表,而第二被告之该名董事未予配合并拒绝提供有关第二被告之

详细状况。共同清盘人目前正在核实第二被告是否在海外有任何资产,彼等认为第二被告之大部分资

产可能位于新加坡。为此,共同清盘人于新加坡提出申请,寻求确认彼等于新加坡作为清盘人之身份。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年七月六日,新加坡法院就此作出颁令。共同清盘人现时仍于新加坡核实第二被告之资产。

第二被告之清盘事宜仍在进行中;另一方面,本公司已就针对力拓的案件向法律顾问寻求意见,法律

顾问对此的意见是该案件应与HCA 2449号合并。因此,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发出传票(于二

零二三年二月九日退回),申请将该案件与HCA 2449号案件合并。于聆讯时,法院驳回本公司之传票,

但颁令将两宗案件一并聆讯。各方已经完成证据展示并交换了证人陈述书。HCA 2449号案件的审讯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五天期间进行,由高等法院暂委法官余启肇法官审理。

目前判决结果尚未作出,将于适当时候宣判。

(i) 对作为佳木公司进行交易的唐忠明提起法律诉讼,以根据二零一八年高等法院民事诉讼第1767号收回

余下按金8,530,000港元。该案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至十日进行审理。据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之

判决书,判定唐忠明应向本公司支付8,530,000港元连同利息及诉讼费用。本公司拟执行该判决,于二零

二一年一月,本公司向法院寻求许可对作为佳木公司进行交易的唐忠明提出呈请。法院就向唐忠明送

达法定要求偿债书的方式(即替代送达)提出大量要求;我们现正回应所提出的要求。执行程序仍在进

行中。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及╱或于财务报告中更新上述资料,以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上述法

院诉讼或收回判决债务的任何重大进展。

背对背担保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日、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年八月十八日、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二

日、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之通函,内容有关

提供财务担保服务。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芜湖附属公司订立重续协议以重续背对背担保协议,

据此,芜湖附属公司同意透过质押其存款总额人民币20百万元之方式向借款人提供财务担保,以促使

借款人取得贷款银行提供之贷款人民币19百万元。芜湖附属公司将收取其所质押存款金额之6%作为担

保费之回报。董事会认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将令本集团剩余现金得到更佳的利用并带来合理回报。

由于根据GEM上市规则计算之有关重续协议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故重续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主要交

易,并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之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4,235,118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21.52%,而博恩证劵有限公司持有46,690,572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9.34%。此外,董事会

联席主席(「联席主席」)兼执行董事陈文锋博士直接持有6,682,000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4.2%。因此,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博恩证劵有限公司及陈文锋博士于合共87,607,690股份中拥有权益,

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5.06%。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4条,本公司已取得陈文锋博士、博恩证劵有限公司及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发出之

股东书面批准,且有关批准已获接纳代替为批准重续协议之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而举行之本公司股东

大会。因此,本公司不会召开股东大会。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重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

之交易的详情,以及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规定的其他资料。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或本集团概无进行任何重大事项。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38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联席主席及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5.24条

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陈博士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陈博士先后于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年、二零七年及二零六年取得英国企业家学会(The Society of Busines Practitioners)

工商管理研究生文凭、英国爱尔兰温布尔大学(Warnborough Colege)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及英国牛津大学法律

实务深造文凭、伦敦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香港理工大学文学士学位(主修商业研究)。陈博士目前是英国企

业家学会院士及英国执业特许律政人员律师。陈博士曾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

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人,现为两家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发牌分别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

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陈博士是一名商人,在香港及中国均拥有业务及投资。

陈博士在中港两地的企业融资及法律与金融服务领域均具有丰富经验,曾参与多项并购交易及首次公开招股。

陈博士目前为指尖悦动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860)的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

陈博士为本公司若干主要股东(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董事。有关陈博士于本年报日期于本公司

股份(「股份」)中拥有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请参阅本年报「董事会报告」一节。

贝维伦先生,47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并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贝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贝先生于二零一八年获

得美国三一学院和大学(The Trinity Colege and University, US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贝先生于二零一年获得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财务规划行政人员文凭,并且自二零一年起成为PAMA International运营的国际财务顾问

协会的注册财务顾问(财务规划)。贝先生是一名商人,在香港及中国均拥有业务及投资。贝先生在保险和财

富管理、通用商业领域和公司金融交易领域(例如并购和公司重组)方面拥有超过24年的经验。贝先生现为

两家获证监会发牌分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从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贝先生为本公

司若干主要股东(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董事。有关贝先生于本年报日期于股份中拥有之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请参阅本年报「董事会报告」一节。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宗砚女士(前名宗燕),36岁,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宗女士于二零一五年获得中

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及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获得在英国柴郡的企业家学

会企业管理研究生文凭。宗女士在媒体和娱乐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从二零一六年三月到二零二零年三月,

宗女士在中国天津的一家电影电视文化传播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导演、制片人和策划总监等职位。自二零

一七年二月以来,彼担任位于中国北京的一家电影电视制作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并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管理。

该公司曾联合出品「少年的你」并荣获第三十九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最佳编剧等八个奖项。

并代表香港角逐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国际影片。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炳强先生,36岁,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

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各自之主席以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罗先生持

有爱丁堡纳皮尔大学会计学文学士学位。罗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澳洲会计师公会员。罗先生于会

计及财务领域有逾12年工作经验。罗先生曾于香港多家知名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目前为一家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经理。

周志恒先生,33岁,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九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其后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获

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各自的成员。周先生于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分别

取得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研究生文凭。周先生现时为香港执业大律师,执业范围包括民事及刑事诉

讼。周先生现为博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90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晓枫医生,42岁,于二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委员会各自的成员。郭医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医学部并取得临床医学士学位,其后继续攻读医科,取得香

港中文大学内科医学文凭。郭医生于医疗行业拥有逾18年经验,曾于多间医院及医疗中心任职。彼目前为一

间私人诊所的医疗总监兼全科医生。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层

何剑锋先生,37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何先生于会计、审计及财务管理

方面拥有逾10年经验。于加入本集团前,何先生于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八年期间于香港担任数间专业注册

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数师。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间,何先生于香港若干上市公司担任会计经理。于二零

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间,何先生获委任为香港一间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兼任审核委员会及风险管

理委员会主席。何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起为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

何先生持有香港都会大学(前称香港公开大学)的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专业资格方面,何先生为香港

会计师公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员、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员及全球特许管

理会计师称衔之人士。

郑佩玲女士,34岁,于二零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营运总监。郑女士于行政及公司秘书领域拥

有逾9年的全面经验。郑女士于二零二年一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作为高级管理层监督日常

营运。作为本公司营运总监,郑女士将协助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进行本集团的日常管理及营运。郑女士持有

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及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郑女士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

理公会员。

戚伟珍女士,40岁,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

法例第622章)项下于香港代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戚女士于审计、会计、企业管治及

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17年经验。彼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之会员。彼亦为香港会计师

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员。彼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欣然提呈本集团二零二四╱二五年的年报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业务乃分别载列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及附注37。

业务回顾

按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5规定使用财务关键表现指标所作出的对财政年度内本公司业务的中肯回

顾及本集团表现的讨论及分析(包括本集团所面对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的讨论、财政年度后可能影响本集

团的重要事件的详情及本集团业务的日后发展动向)载于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董事会报告」以及「企

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各节。该等讨论组成本董事会报告一部分。

环境政策及措施

本集团深明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且拥护环保概念。除确保持续遵守中国的相关环保法律及法规外,

为进一步减低业务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集团已推行几项措施,旨在有效减低对煤炭能源及电力的需求,从

而有助大幅减少碳排放量及有害气体排放量、防止矿场排放扬尘、降低对附近溪流的影响及管理废石堆积。

有关本集团于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表现及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

法规的详请,请参阅本年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一节。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据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运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

董事认为,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

与其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之间并无重大纠纷。

雇员及薪酬政策

本集团重视有才干的优秀员工,参照业内薪酬水平及构成、当前市场惯例及员工个人表现,持续检讨雇员的

薪酬待遇,确保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褔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及与本集团盈利表现及个人绩效挂钩之酌情花红。本集团亦提供其他

各种福利,如医疗及退休福利。此外,本公司可根据经批准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向本集团合资格雇员授出购

股权。

本集团对雇员的薪酬政策乃根据雇员的长处、资格及能力制定。董事的酬金则根据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董事

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巿场数据厘定。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及行政人员概无参与制定其本身的薪酬。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对董事及本集团合资格雇员的激励,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30及「购股权计划」一节。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及本集团截至该日的事务状况载列于本年报第110至187

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内。

董事会建议不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可供分派储备

有关本集团储备于财政年度内的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13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内。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约为人民币53,225,000元(二零二四年:约人民币

61,756,000元)。

财务摘要

有关本集团最近五个财政年度各年的已公布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列于本年报第188页。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有关财政年度内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

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

股本

有关财政年度内本公司股本变动的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定义见GEM上市规则第1.01条)。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有关本集团于财政年度内的企业管治报告载于本年报第42至58页「企业管治报告」一节内。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收入约53.2%,而本集团最大客户则占总收入约19.4%。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额约53.0%,而本集团最大供应商占总采购额约18.4%。

董事、彼等之联系人或本公司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逾5%者)概无于本集团任何五

大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董事

于财政年度内及截至本董事会报告日期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

贝维伦先生

宗砚女士

彭浩然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退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彭浩然先生因工作变动及为了专注于本集团的保险业务,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起退任执行董事且不

再担任行政总裁。陈嘉伟先生因彼其他业务需要,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

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第83(3)条,任何于年内获董事会委任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

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的董事,其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膺选连任。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董事会委任,彼将担任董事直至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

股东周年大会」)为止。罗炳强先生符合资格并愿意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董事。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1)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如董事人数并非三(3)的

倍数,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数目)须轮席退任,每位董事须每三年至少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

退任一次。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84(2)条,在决定轮席退任的特定董事或董事数目时,任何根据组织章程细则

第83(3)条获董事会委任的董事不应被考虑在内。贝维伦先生及周志恒先生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

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意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董事。

独立性确认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就其独立于本公司所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公司

认为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独立于本公司。有关董事会就本公司于财政年度内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

性评估情况,请参阅「企业管治报告」第45页。

董事之服务合约

获提名在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不可由本公司一年内终止而无须

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未届满董事服务合约。

管理合约

除与董事订立的服务合约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订立任何合约管理或掌管

本公司任何业务整体或任何重要部分。

董事资料变动披露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A(1)条,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后及直至本董事会报告日期,董事资料之变动

如下:

  • (股份代号:

6860)董事会主席。

  • 、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席及

提名委员会成员。

  • 、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主

席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董事会报告日期,董事并不知悉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资料的任何其他变动须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A(1)条予以披露。

有关董事酬金变动的详情,请参阅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重大合约之权益

除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

于财政年度末或财政年度内任何时间概无订立任何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之实体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

权益之交易、安排或重大合约。

与控股东的重大合约

除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所披露者外,于财政年度内,(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与控股东或其任何

附属公司之间概无订立及╱或存在任何重大合约;及(i)概无订立及╱或存在有关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向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任何重大合约。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于财政年度内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及本公司控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概无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有关人士亦无曾经或可能与本集团存在

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

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任何有关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

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备存之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

GEM上市规则第5.46条所规定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董事姓名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

股份概约

百分比

附注%

陈文锋好仓受控制法团的权益34,235,118121.52

好仓受控制法团的权益46,690,572229.34

好仓实益拥有人6,682,0004.20

87,607,69055.06

贝维伦好仓受控制法团的权益34,235,118121.52

好仓受控制法团的权益46,690,572229.34

80,925,69050.86

附注:

  1. ,235,118股份由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而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分别由陈文锋博士及贝维伦先生各拥有50%权益。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文锋博士及贝维伦先生被视为于该等34,235,118股份中拥有权益。

  1. ,690,572股份由博恩证劵有限公司持有,博恩证劵有限公司由Value Dynasty Limited全资拥有,而Value Dynasty Limited则由倍

搏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倍搏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由陈文锋博士及贝维伦先生各拥有50%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陈文锋博士及贝维伦先生被视为于该等46,690,572股份中拥有权益。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

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

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彼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

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

条规定董事进行交易的标准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主要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知,下列人士╱实体(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股份或相

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或须记

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于本公司股份之权益及淡仓

主要股东名称好仓╱淡仓身份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

股份概约

百分比

附注%

博恩证劵有限公司好仓实益拥有人46,690,572129.34

Value Dynasty Limited好仓受控制法团的权益46,690,572129.34

倍搏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好仓实益拥有人34,235,11821.52

张强先生好仓实益拥有人27,500,000217.28

王洁女士好仓配偶权益27,500,000217.28

倍搏资本盈进基金SPC-

P.B. Capital Advance Fund

1 Segregated Portfolio

好仓实益拥有人11,176,2007.02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附注:

  1. ,690,572股份由博恩证劵有限公司持有,博恩证劵有限公司由Value Dynasty Limited全资拥有,而Value Dynasty Limited则由倍

搏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王洁女士被视为于张强先生所拥有权益之该等27,5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其他人士或公司(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

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

所披露或须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之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董事收购本公司及其他法团之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除下文「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于年内概无

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得益,且董事、最高行政人员

及彼等之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概无权利认购本公司的证券,亦无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据此,董事会可酌情向任何合资

格参与者(定义见下文)授出根据购股权计划所订明的条款及条件可认购股份之购股权。购股权计划的有效

期为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计10年(「计划期间」)。购股权计划旨在透过授出购股权作为激励或奖

赏,以肯定及表彰合资格参与者对本集团所作贡献。合资格参与者可包括经董事会确定的:(a)本集团任何成

员公司的任何行政人员、雇员、董事、顾问、咨询人士及╱或代理;及(b)对本公司成功在GEM上市作出贡献

的任何其他人士。

根据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后可予发行之最高股份数目为7,955,720股,占本年报日期本公

司已发行股本总数之5%。

在未经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之情况下,根据该计划可授出之购股权所涉及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于任

何时间已发行股份之10%。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在未经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之情况下,于截至授出购股权日期(包括当日)止的任何连续十二个月期间,授

予及将授予任何合资格参与者之购股权所涉及之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授出购股权当日

已发行股份之1%。进一步授出超过1%上限的任何购股权,必须(i)由本公司刊发通函披露合资格参与者的身

份、将授出的购股权(连同先前已向该参与者授出的购股权)的数目及条款,以及GEM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料;

及(i)获得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及╱或符合GEM上市规则订明的其他要求。向关连人士(本公司董事、最高

行政人员(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主要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授出的购股权,

如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1%或总值超过5,000,000港元,必须由本公司发出通函连同有关股东大会的通告,

并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及╱或符合GEM上市规则订明的其他要求。

所授出的购股权须于支付1港元后于授出日期接纳。

购股权可于授出日期起至授出日期起计十周年内任何时间行使。

行使价由董事会厘定,且不得低于(i)股份的面值;(i)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及(i)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

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以最高者为准)。

购股权计划的剩余期限约为六个月。

购股权计划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

于报告期内,购股权计划项下概无购股权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亦无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可弥偿保证条文

组织章程细则规定,董事就其因履行职务时或与履行职务有关所作出、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将会或可能招

致或蒙受之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均可从本公司的资产及溢利获得弥偿,并获确保免就

此承受任何损害;惟此弥偿保证不延伸至任何与董事欺诈或不忠诚有关的事宜。

本公司已投购董事责任保险,以保障董事免承担因被索偿而产生的潜在费用及责任。

于财政年度内及于本年报日期,组织章程细则的相关条文及董事责任保险均属有效。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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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除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关连交易或持

续关连交易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二十章项下任何有关申报、公告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关联方交易及持续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关联方交易详情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披露。除以

上所披露者外,该等交易或获豁免遵守GEM上市规则第二十章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或不

属于GEM上市规则第二十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

股票挂钩协议

并无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要求本公司订立协议而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股票

挂钩协议由本公司于财政年度内订立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结束时仍然存续。

公众持股量

于本年报日期,根据本公司可获得之公众资料且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于本年报日期维持不低于

GEM上市规则规定的25%充足公众持股量。

优先购买权

组织章程细则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的条文,惟开曼群岛法律并无对该等权利施予限制。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财政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定义

见GEM上市规则),如有)。

报告期后事项

于报告期后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或本集团概无进行任何重大事项。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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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设立审核委员会,负责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监控。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罗炳强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

日获委任)、周志恒先生及郭晓枫医生。审核委员会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及本公司之核数师定期举行会议,

共同审议本公司之财务汇报程序、内部监控之成效、核数程序及风险管理情况。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核数师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栢淳」)审核。栢淳

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之公告,维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维文」)已辞任本公司

核数师,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栢淳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因维文辞任而产生的临

时空缺,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公告,中主环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主环球」)已辞

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维文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因中主环球辞

任而产生的临时空缺,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之公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德豪」)已

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中主环球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因立信德

豪辞任而产生的临时空缺,自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

除上文披露者外,于过去三年内本公司核数师概无其他变更。

代表董事会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

陈文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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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致力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本公司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能为有效管理、

健全企业文化、可持续业务发展及提升股东价值提供一个至关重要的框架。

企业文化及策略

企业文化

董事会及本集团的管理层共同为企业文化设定基调并塑造企业文化,而企业文化的基础则是本集团的核心

价值观,即集团上下均以合法、合乎道德及负责任的方式行事。董事会带领管理层确定本集团的宗旨、价值

观和策略方向,并培养一套企业文化,借以建立长期可持续的商业模式,使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供应商

和雇员都能共享企业成功所创造的价值。理想的文化在本集团的业务运营、工作场所政策及实践以及与本公

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关系中得到持续发展和体现。董事会与本集团管理层通过员工参与、员工挽留及培训、

健全的财务报告、举报、数据私隐及反贪污政策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创造一种以严格的企业管治常规及机制

来维持及发展有效企业管治框架的组织文化。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企业文化,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文化、宗旨、

价值观与策略相一致。

企业策略

为实现本集团之主要目标,即提高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长期价值和利益,本集团专注于在环境、社会

及管治绩效方面实现可持续增长。本集团对收入和盈利能力、利润率和成本、资本和投资回报及其他融资活

动实施严格管理。本年报中「主席报告书」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包括对本集团业绩的讨论及分析、在董事

会指导下形成本集团长远核心价值观并制定本集团企业文化、策略及目标的基础。本集团愈来愈重视环境、

社会及管治,并致力于支持全球向低碳及可持续发展未来的转型。有关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及与主

要持份者关系的更多详情,已在本年报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披露。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作为其自身企业管治

的守则。于财政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第一部分-强制披露要求」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及「第

二部分-良好企业管治的原则、守则条文及建议最佳常规」所载的适用守则条文,惟以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

之情况除外,说明如下:

根据GEM上市规则附录C1第2部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而

不应由同一人士担任。贝维伦先生同时担任联席主席及行政总裁,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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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贝维伦先生及陈文锋博士担任联席主席,负责管理董事会,同时确保董事会可及时讨论一切重大及合

适的议题并提出具建设性的意见。此外,贝维伦先生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起担任行政总裁,负责本集

团的日常业务管理,并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本集团政策、策略计划及业务目标。虽然贝维伦先生同时兼任联席

主席及行政总裁,但主席的权力已与另一名联席主席陈文锋博士分享,而陈文锋博士亦会行使其作为联席主

席的权力及权限,管理董事会及本公司的事务。此外,董事会内共有六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内有足够的独立意见保障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并未损害权力及权限的平衡,此架构使本公司能迅速及有效地作出决策并加以执行。董

事会将不时检讨此架构,以确保此架构有助于执行本集团的业务策略及发挥最大运作效力。

董事及相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作为董事就本公司股份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具体查询,而全体董事均确认彼等于财政年度已全面遵守行为守则所载之交易必守

标准。

本公司亦已为本集团相关雇员及可能取得本公司证券相关内幕消息之任何人士制定有关彼等进行证券交易

之书面指引,其条款严谨程度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所载的交易必守标准。

董事会

组成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即陈文锋博士(联席主席)、贝维伦先生(联席

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宗砚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罗炳强先生、周志恒先生及郭晓枫医生。有关各

董事之履历详情于本年报第28至29页内披露。董事会成员之间或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之间概无任何关系(无

论是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或相关系)。

最新的董事名单及其角色与职能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所有董事均为彼等所在领域之翘楚,并具备高质素之个人与职业道德及诚信。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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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职责

在履行职责时,董事竭诚为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真诚、审慎勤勉行事。彼等职责包括:

- 出席定期董事会议,并专注于业务策略、营运事宜及财务表现;

- 积极参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各自的董事会议;

- 审批涵盖策略、财务及业务表现、主要风险及机遇的年度预算案;

- 监察内部及外部报告之质量、时效、相关性及可信性;

- 监察及管理与本公司之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及股东有关之潜在利益冲突;

- 考虑关联方交易会否引致公司资产被挪用及滥权谋私;及

- 确保本公司设有妥善程序维持整体诚信,包括财务报表、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关系以

及符合所有法律及道德规范。

为确保董事履行职责,本公司设有适当之组织架构,并清晰界定责任及权限。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遵守GEM上市规则第5.05及5.05A条之规定,本公司已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超过三分之

一,而其中至少一名董事具备适当之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

董事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且本公司认为,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之各项指引,该等董事

乃属独立。

在所有披露本公司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讯中,均明确指明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身份。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能

包括但不限于:

– 参与董事会议,就企业策略、企业表现、问责性、资源、重要任命及行为准则等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 在出现潜在利益冲突时发挥牵头作用;

– 应邀加入董事会辖下委员会;及

– 审查本集团在实现协定企业目标方面的表现,并监察表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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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性

董事会已建立机制,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意见。有关机制概要载列如下:

(i) 组成

董事会确保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至少三分之一的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或GEM上市规则

可能不时规定的更高标准),而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

专业知识。此外,董事会将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加入

董事委员会,以确保可获得独立意见。

(i) 独立性评估

提名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提名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提名政策,并须每年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

立性,以确保彼等能够持续作出独立判断。

(i) 报酬

本公司不会给予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有绩效表现相关元素的股本权益酬金,原因为此举可能导致其决策

偏颇并影响其客观性及独立性。

(iv) 董事会决策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有权就将于董事会议上讨论的事宜向管理层寻求进一步资料,并于必

要时寻求外部专业顾问的独立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于合约、交易或安排中拥有重大权益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就批准有关合约、交易或安排

的任何董事会决议案投票,亦不得计入法定人数。

于财政年度内,董事会已检讨有关机制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

董事之委任及重选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董事须至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此外,凡于年内获董事会委任以填

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的董事,任期仅至其获任命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止,

并可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期一年,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

提名委员会将检讨退任董事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及服务情况,包括其于本公司董事会议及(如适用)股东

大会的出席情况以及于董事会的参与程度及表现。提名委员会亦检讨及厘定退任董事是否将继续符合提名

政策所载标准。然后,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将就建议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向股东作出推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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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当中载列本公司董事提名及委任的标准及程序,以向董事会提

名适当的候选人。

根据提名政策,本公司在评估及甄选董事职位候选人时考虑多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i)品格及诚信;(i)资历(包

括专业资格、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相关的技能、知识和经验);(i)是否愿意投放足够时间履行董事会成

员及其他董事职务的职责及重大承担;(iv)候选人目前担任董事职务的数目,以及可能需要候选人兼顾的其

他事务;(v)根据GEM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以及参照GEM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

指引候选人是否被视为独立;(vi)本公司的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及董事会为达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而采纳的

任何可计量目标;及(vi)其他适用于本公司业务的有关因素。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可经各种不同途径招揽董事人选,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晋升、调职、经管理层其他成

员引荐及外部招聘代理推荐。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在收到委任新董事的建议及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或

相关详情)后,依据上述准则评估该候选人,以决定该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提名委员会随后应向董事

会推荐委任合适人选担任有关董事职位(如适用)。就任何经股东提名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选举为董事的人士,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依据上述准则评估该候选人,以决定该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提名委员会及╱

或董事会应就建议于股东大会上选举的董事向股东提供推荐意见(如适用)。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提名政策以确保其持续有效。

董事会及管理层之责任

董事会负责遵照董事会议规定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提供高水平之指引及有效监察本公司管理层工作、

制定及审批本集团之发展、业务策略、政策、年度预算案及业务计划,建议派发任何股息以及对管理层进行

监督。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之下列企业管治职责:

- 制定及审阅本公司有关企业管治之政策及常规;

-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之政策及常规;

- 制定、审阅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之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及

-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于企业管治报告作出披露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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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业务之日常管理及重要决策须向董事会及适当之董事会下辖委员会以及高级管理层征询意见后方可

落实。

本公司认为,风险管理职能及内部监控系统不可或缺,而董事会在实行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财务监控方面

扮演重要角色。

由董事会决定并留待管理层处理之特定事宜(例如本公司的日常管理、行政事务及营运等)均由董事会定期

检讨。管理层须向董事会汇报。

董事会议事程序及董事会议

组织章程细则阐述了董事会责任及运作程序。董事会每年最少举行四次定期会议,以省览本公司之营运报告

及财务业绩以及政策。重大营运政策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关于董事会议,董事通常会提前至少14天收到会议通知及会议程草案以供其审阅及提出意见。所有董事

均有机会在董事会议程中加入事项。完整的董事会文件通常会在会议前至少3天提供。至于其他会议,将在

合理可行情况下获尽早向董事发出通知。

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之纪录须详尽载明所审议事项及达成之决议。会议纪录草案及终稿应分别于

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议结束后合理时间内发送予全体董事,以供其提出意见及存档备查。

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之纪录须由公司秘书保存,并应在合理通知前提下,于任何合理时间开放予全

体董事查阅。

本公司已设立程序,以便董事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于财政年度内,董事会共举行四次会议,于会上:

– 考虑并批准本集团的中期业绩及全年业绩;

– 考虑并批准上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详细内容;

– 检讨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 审阅并考虑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退任董事及其薪酬;

– 审阅并考虑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续聘中主环球为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及

– 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

于财政年度内,董事会主席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了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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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董事出席会议记录如下:

出席次数╱会议次数

董事姓名

董事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股东周年

大会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联席主席)4/4–1/1

贝维伦先生(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4/4–1/1

宗砚女士4/4–1/1

彭浩然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退任(i))1/1–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2/2–1/1–

周志恒先生4/41/14/41/11/1

郭晓枫医生4/41/14/41/11/1

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i))2/21/13/31/11/1

会议总数41411

附注:

(i) 彭浩然先生因工作变动及为了专注于本集团保险业务而退任。

(i) 陈嘉伟先生因其他业务需要而辞任。

董事的入职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本公司新委任之董事在获委任时均应接受全面、正式及量身订制之入职培训。其后彼等应接受必要的简报及

专业发展指导,以确保彼等对本公司的运营及业务有适当理解,并充分知悉其在成文法与普通法、GEM上市

规则、法律及其他监管要求以及本公司业务及管治政策下的责任。

于报告期内新委任的董事,即罗炳强先生,确认其在委任当日已获得GEM上市规则第5.02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

罗炳强先生已确认,其已了解作为董事的责任。

本公司深明董事须参与适当之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发展及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确保彼等在具备全面资

讯及切合所需之情况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本公司鼓励全体董事参加相关培训课程,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体董事,包括陈文锋博士、贝维伦先生、宗砚女士、彭浩然先生(于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退任)、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周志恒先生、郭晓枫医

生及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均透过参加有关企业管治及规例的培训课程参与持续

专业发展,以遵守相关守则条文。所有董事均会持续获得有关法律及监管方面的发展以及业务和市场变化的

最新资讯,从而促进彼等履行职责。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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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

员会,并制定有关权力及职责的具体职权范围,从而加强董事会之职能并提升其专门知识。

审核委员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于本年报日期,审核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罗炳强

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陈嘉伟先生(主席)(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周志恒先生及郭晓枫医生。

审核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汇报,并审阅财务报表及内部监控制度,以保障股东之利益。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规定,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两次定期与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举

行会议讨论会计问题,并检讨内部监控及风险评估之有效性。董事会定期审阅及更新审核委员会之书面职

权范围(描述审核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已根据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通过之董事会决议案修订,并刊登于联交所指定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thepbg.com

于财政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共举行四次会议,于会上:

- 批准中主环球担任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及相应审核计划;

- 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财务报表;

-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有关检讨涵盖包括财务监控在内的所有重大监控措施;

- 检讨本集团在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以及员工所接

受的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是否充足;

- 检讨本公司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

- 审阅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之审核结果;

- 讨论了中主环球辞任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事宜,审议及建议董事会委任维文为本公司外部核数师,以及

聘用条款;

- 审阅及批准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审核计划;及

- 与本公司的外部核数师会面。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会议的出席记录载于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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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年度业绩及本年报,并确认其符

合适用准则、GEM上市规则以及其他适用法律规定且已作出充分披露。董事与审核委员会在选聘及委聘外部

核数师方面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提名委员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于本年报日期,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周志恒

先生、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及

郭晓枫医生,主席由周志恒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通过决议修订)已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之规定。提名

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已刊登于联交所指定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thepbg.com 。

提名委员会之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并提供意见,以及就任何相关变动提出建议;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并就重选董事提出建议等。

于财政年度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会上其:

- 检讨了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 对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及

- 审议退任董事于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事宜,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会议的出席记录载于第48页。

董事会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规定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该政策旨在载列达致董事会多元化之方法。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设有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当中本公司认同并接受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裨益。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旨在列载实现董事会成员合理及充分多元化的方针。在设计董事会的组成时,本公司已从

多个可计量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性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经验与资格、相关行业经验、技能、

知识及服务年限。董事会成员一律按用人唯才原则获委任,而在考虑人选时会依据客观标准,并充分顾及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董事会已于财政年度内透过提名委员会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之实施情况及成效,

并认为该政策适当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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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目前由六名董事组成。下表进一步阐述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成员之多元化程度:

年龄界别

董事姓名30-34岁35-39岁40-44岁45岁以上

陈文锋博士(联席主席)✓

贝维伦先生(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宗砚女士✓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专业经验

董事姓名

法律及

金融服务会计及金融医疗法律

保险及整体

企业管理媒体及娱乐

陈文锋博士(联席主席)✓

贝维伦先生(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宗砚女士✓

罗炳强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周志恒先生✓

郭晓枫医生✓

于评估董事会组成时及就有关委任及重新委任董事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时,提名委员

会须根据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从多个角度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资格、区域及行业经验、教育及文化背景、

技能、行业知识及声誉、性别、种族、语言技能及服务年期。

本公司认为董事会当前组成均衡,且具有适合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多元化组合。

董事会目前有一名女性董事,因此在董事会层面已实现性别多元化。董事会的目标是至少维持目前的女性代

表比例,最终目标是实现性别均等。提名委员会将继续尽最大努力物色及推荐适当的董事候选人,供董事会

考量。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的多元化理念(包括性别多元化)在本集团员工层面得以全面

遵循。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6.7%的董事及45.3%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为女性。本公司将继续采

取措施促进员工层面的多元化(包括性别多元化)。本公司亦会确保在招聘中高级员工时实现性别多元化,

并为彼等提供更合适的在职培训,以便本公司在不久的将来拥有女性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潜在继任者人

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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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于本年报日期,薪酬委员会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罗炳强

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陈嘉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周志恒先生及

郭晓枫医生,主席由罗炳强先生担任。

薪酬委员会职责包括审阅及考虑(i)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i)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

薪酬组合(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补偿金额);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薪酬等事项,并就该等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于二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通过决议修订)已符

合企业管治守则之规定。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已刊登于联交所指定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

w.thepbg.com

于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于会上就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薪

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于财政年度内,概无任何有关GEM上市规则第二十三章下之股份计划事宜须由薪酬委

员会审阅或批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会议的出席记录载于第48页。

本集团深明具备高质素的优秀员工的重要性,并将继续参考现行市场惯例及个人表现来厘定雇员薪酬待遇。

本集团亦提供其他福利,例如医疗及退休福利等。此外,本集团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向合资格雇员(包

括董事)授出购股权。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十八章须予披露之董事酬金以及五名最高薪酬雇员之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13及14。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所载的高

级管理层(董事除外)之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高级管理层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3

薪酬政策

董事的薪酬乃根据其于业内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本集团的业绩及盈利能力,以及其他本地及国际公司的薪酬

基准与当前市况厘定。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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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负责维持稳健有效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该等制度现已制定完毕,旨在管理风险并针对任何重

大错误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保证,以保障股东的权益及本集团资产,防止擅自使用或处理,确保妥当地保存

账目和记录以便提供可靠财务资料,同时确保符合相关规则及规例。

于财政年度内,本集团已委聘一间专业内部监控顾问,继续评核及监督本集团的整体营运以及风险管理评估,

从而确保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董事会正著手实施该顾问提出的建议,改善本集团的整体内部

监控及防止先前的问题再次发生。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定期了解可能影响本集团表现的重大风险。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程序及主要特征

本集团的目标乃识别及管理本集团业务及其经营所在市场的固有风险,从而降低、减轻、转移或规避该等风险。

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本集团为达成其策略目标所愿意接纳风险的性质及程度,确保本集团设立及维持合

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将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等方面对管

理层进行监督。

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监督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这构成本集团企业管治制度的重要组

成部分。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监察相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风险水平以及设计和运作的有效性。审

核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监督以下程序:

(i) 定期评估主要营运风险及旨在减轻、降低或转移该等风险的控制措施;整体内部监控系统的优势及弱

点以及解决薄弱监控环节或改进评估程序的行动计划;

(i) 定期审阅业务流程及营运报告,包括解决已识别的薄弱监控环节的行动计划以及建议实施的最新状况

及监控结果;及

(i) 外部核数师定期报告其工作过程中发现的监控事宜并与审核委员会面,讨论审阅范围及结果。

审核委员会将于适当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经考虑审核委

员会的工作及审核结果后形成自身对系统有效性的观点。


「由上而下」监督、识 别、评估及减轻公司层 面的风险。董事会
负责本集团的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系 统。制定战略目标及 检讨本集团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 系统的有效性。监察本集团主要 风险的性质及程 度。就风险管理的重要 性及风险管理文化 提供指引。
管理层审核委员会
「由下而上」识别、评估 及减轻业务单位层面及 职能范畴的风险。设计、实施及监察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协助董事会监察相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风险水平 以及设计和运作的有效性。
营运层面
识别、评估及减轻业务方面的风险。在业务营运及职能范畴执行风险管理 程序及内部监控措施。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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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省成本,本集团自身并无成立内部审核团队。然而,本公司委聘的专业内部监控顾问将协助审核委员会

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且本公司的外部核数师亦将评估本集团若干主要风险管理及

内部监控的充足性及有效性,作为彼等法定审核程序的一部分。本集团将每年检讨是否需要设立内部审核部门。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综合内部监控架构(如下图所披露)紧密相连,而本集团对主要监控措施进行测试以评

估其表现。以「由下而上」方式配合「由上而下」方式,要求营运单位主管参与识别营运风险,从而厘定本集

团的主要风险。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董事会已持续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的检

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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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知悉彼等检讨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的责任,并会与审核委员会及本集团委聘的专业

内部监控顾问定期沟通。董事会已透过其审核委员会的工作及专业内部监控顾问的年度内部监控审查报告

及结果完成检讨,并信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性。

内幕消息

对于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程序,本集团遵循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相关部分以及

GEM上市规则。为确保本集团全体员工知悉内幕消息的处理方式,本集团的披露政策载述相关指引及程序,

确保本集团内幕消息完整、准确、及时地向公众发布。此外,董事会负责审批消息发布。本集团亦设有合理措

施确保对敏感资料保密及重大协议内订有保密条款。

环境政策及表现

董事会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承担全部责任。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

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确保符合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要求。有关本集团所采纳的环境、社会及管

治常规的详细资料载于本年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章节。

公司秘书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戚伟珍女士(「戚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戚女士为特许公司秘书,并已符合

GEM上市规则第5.14及5.15条之规定。彼于本报告期已接受15小时以上之相关专业培训,以增进技能及知识。

全体董事会成员均可向公司秘书寻求建议及服务。

章程文件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组织章程文件并无变动。

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文本刊载于联交所指定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thepbg.com。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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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及投资者关系

(a)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于股东大会提呈建议之程序

股东可透过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而在股东大会提出建议。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58条,股东特

别大会可由董事会按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彼等于提请要求当日持有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不少于

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的书面要求予以召开。有关要求须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主要办事处(地址

为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180号百乐商业中心16楼1601室)或倘本公司不再拥有该主要办事处,则须送达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71 Fort Str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列

明于大会办理的事务或决议并由提出要求人士签署。倘董事会于送达要求日期起计21日内未有著手召

开股东大会,则提出要求人士本身(彼等)可按相同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惟以此方式召开之任何大会须

于送达要求日期后两个月内举行,而提出要求人士因董事会未有召开大会而产生之一切合理开支将由

本公司向彼等作出弥偿。

(b) 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

股东获提供载于中期报告╱年报及╱或通函内有关本公司之详尽资料,使彼等可在知情况下行使其

权利。

有关(i)发布公司通讯;及(i)索取公司通讯印刷本的安排详情已刊载于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部分。

本公司采用多项沟通工具,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年报、中期报告、各类通告、公告及通函等,确保其股

东充分知悉本公司主要业务要务。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其股东与董事会提供直接沟通的平台。欢迎股东于会上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问,且

董事会主席(或倘彼缺席,则为执行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主席(或倘

彼等缺席,则为相关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及(倘适用)独立董事委员会,通常将出席大会并解答提问。

股东亦可通过联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直接传达彼等的书面查询。

本公司致力于加强与其投资者之沟通及联系。获指派之管理人员保持与机构投资者及分析人士进行公

开对话,让彼等了解本公司之最新发展情况。

本公司亦设有网站(w.thepbg.com),可供查阅有关本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之最新资料、财务资料及

新闻。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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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随时透过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查询及提问。公司秘书之联络详情如下:–

地址: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180号百乐商业中心16楼1601室

传真:+852 3753 2360

电邮:info@thepbg.com

此外,股东提名候选人参选本公司董事的程序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thepbg.com 。

上述程序须受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适用法律法规限。

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旨在确保股东可平等及适时地获得有关本公司的资料,使股东可在知情况下

行使其权利,并便于彼等积极参与本公司事务。本公司将透过本公司网站、公司电邮、财务报告、股东周年大

会及其他可能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以及向联交所提交的所有已刊发披露资料将信息传达予股东。

本公司于年内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并认为该政策乃属有效,原因为部分小股东已亲身联

络本公司并询问相关消息。

举报政策及反贪污政策

本公司已制定有关举报及反贪污的政策。有关政策的详细资料载于本年报第59至105页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内。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据此,本公司可向股东宣派及派发股息,使股东能分享本公司之溢

利成果,同时使本公司能为未来增长保留充足储备。

董事会拥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派付任何股息的建议,而任何末期股息之宣派均须经股东批准,方可作实。在建

议派发任何股息时,董事会亦会考虑(其中包括)本集团财务业绩、本集团整体财政状况、本集团目前及未来

营运、本集团之债务权益比率、股本回报率及相关财务契诺、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及资本需求、本公司附属

公司所带来之盈余及董事会认为属适当之任何其他因素。本公司能否派付股息亦受GEM上市规则、开曼群岛

和香港所有相关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以及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规定规限。

董事会将持续检讨股息政策,并保留其完全绝对酌情权利随时更新、修订及╱或修改股息政策。股息政策绝

不会构成本公司须派付任何特定金额股息之具法律约束力承诺,并╱或不会使本公司有义务于任何时间或

不时宣派股息。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核数师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的外聘核数师栢淳就审核服务及非审核服务的薪酬载列如下:

费用

所提供的服务(港元)

审核服务800,000

非审核服务–

董事及核数师就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负责根据适用法定及监管规定编制本集团于相关会计期间之账目,借以真实公平地反映本集团事务状况、

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于编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时,董事已采纳适用会计政策

并贯彻应用。董事亦负责存置具合理准确程度之适当会计记录,务求保障本集团之资产,并采取合理步骤防

止及发现欺诈及其他违规行为。报告期之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董事会在外部核数师之甄选、委聘、辞任或罢免方面与审核委员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本公司外部核数师栢淳就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应承担之责任载于本年报第106至109页之独立核数师报告内。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我们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倍搏集团」、「本集团」或「我们」)主要从事膨润土采矿、

生产及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及金融服务。我们的膨润土采矿业务获认定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高

新技术企业」)。我们凭借强大的资源优势和良好的质量,力争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膨润土产品齐全、

规模最大、产品应用领域最广的膨润土加工基地。

公司使命

产业报国

继承前几代现代企业家的共同梦想,并深受传统民族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倍搏集团将自身的发展及未来融入

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变革。多年来,产业报国的崇高使命是其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公司将继续引领本集团

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核心价值

本集团以诚信、责任、卓越、增值及共赢伙伴关系为核心价值观,诠释了本集团成功的原因,亦反映我们创始

人所秉承的企业道德品质。上述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体系,对成员公司及雇员施加限制、提出要求及提供激励。

关于本报告

此份报告为倍搏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报告旨在让本集团的股东、投资者

(包括潜在投资者)及公众更全面而深入地了解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报告期间」)

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所做的工作。本报告阐述了本集团的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以及在经济、环境和社

会方面取得的进展。有关本集团企业管治的详情,请参阅「企业管治报告」。

本报告数据

我们的数据来自本集团内部系统和人工收集。

报告架构

本集团主要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之原则及基准,致力建立良好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架构。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我们根据「重要性」、「平衡」、「量化」及「一致性」的报告准则,概述本集

团就企业社会职责之表现。下表乃我们对报告准则之回应。

报告准则描述

重要性对本集团及其利益相关者而言最为相关及最为重大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均

载于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量化以可衡量及可量化之方式披露关键绩效指标,并充分说明变化、趋势及表现差异

情况。

平衡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乃基于客观公平基准编制,同时呈列成果与挑战。

一致性整个报告期内采纳一致的方法、计量准则及报告框架。

审阅及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确认其有责任确保本报告的完整性,且据彼等所深知,本报告已阐述所有相关重

要议题,并公平呈列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本报告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审阅及

批准。

报告范围

报告范围涵盖三项业务及两个地区,包括i)于中国从事膨润土采矿、生产及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

土业务;及i)于香港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放债业务及财富管理服务);及i)于香港从事批发业务。报告期为二

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报告期」、「二零二五年」)。

董事会的承诺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针

董事会在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上担当重要的监督角色,是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架构下的最高

决策机构。这项监督职能在策略上与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及营运相结合,确保将环境、社会及管治考量因素纳

入核心业务流程。董事会透过系统性地评估不同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的重要性及其对组织绩效和利益相关

者价值创造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的风险相关监督。

在整个报告期间,董事会透过与本集团策略目标一致的结构化评估、优次排序及管理程序,有效管理环境、

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董事会根据重要性评估的主要结果,确定重要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的性质及程度,

并实施全面的措施及政策以解决该等问题。董事会持续监督环境、社会及管治的实施情况,并在年度审查期

间透过综合风险管理系统监察绩效表现,确保持续改善并在战略方面与不断演进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持一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管治架构

董事会– 界定及审阅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方针及策略

– 审阅及讨论环境、社会及管治机制有效性

– 批准╱修改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政策

– 审阅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目标及指标

– 监督相关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问题

高级管理层及合规职能小组– 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问题进行优次排序

– 审阅及讨论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政策及措施之有效性及适用法

律法规之合规性

– 向董事会报告结果并提出建议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 采纳、督促及监控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政策及措施实施情况

– 审查主要附属公司╱部门之环境、社会及管治合规性及表现

– 向合规委员会报告结果并提出建议

关键职能及部门– 将相关政策及指引纳入日常业务运营

倍博集团已成立专责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由营运人员及外部专业顾问组成,以促进环境、社会及管

治相关政策与措施在所有业务部门系统性地引进及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作为主要协调机制,确

保所有主要职能及部门充分了解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的引进及修订情况,同时在监察环境、社会及管治绩

效方面发挥牵头作用,并确保可持续发展措施在整个组织内有效实施。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根据相关的外部基准及内部收集的资料,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承诺及绩

效进行全面的年度检讨。在此等评核之后,该工作小组会拟定策略性建议及提议,供高级管理层审阅,之后

再呈交董事会进行全面评估。此种结构化的报告机制让董事会能够进行彻底的监督审查,目的在于持续强化

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架构及政策效力,确保符合利益相关者不断变化的期望与监管要求。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利益相关者沟通及参与

倍搏集团将利益相关者界定为其活动对我们的营运有重大影响的实体及个人,或受到我们业务活动直接影

响的实体及个人。有意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是我们企业管治方针的基石,可系统性地识别新兴风险及塑造我

们业务版图的战略机遇。透过与利益相关者群体积极对话,可深入了解其观点及期望,而这些观点及期望直

接影响我们的营运决策与战略规划。

我们的参与策略运用多重沟通渠道,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续对话。这些互动具有双重目的:一方面使

利益相关者全面理解我们的战略方向与营运发展,同时也为我们创造机会系统性地获取反馈、评估利益相关

者关注重点,并据此完善政策框架。此系统化方法可让我们做出平衡各方利益的明智决策,同时践行为所有

利益相关者群体创造可持续价值的承诺。

了解并与主要利益相关者沟通有关重大可持续发展议题之五个步骤:

  1. 、评估及解决利益相关者之反馈;
  1. ;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包括自然环境、雇员、监管机构和政府、客户、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社会和社区、股东

和投资者等。按照对本集团影响的重要性和受本集团影响的重要性评估结果,我们确定了主要利益相关者,

明确彼等参与公司治理、管理和决策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利益相关者期望了解与沟通渠道

自然环境达标排放与环保合规;

节能减排举措;

合理用水及废物管理;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系统恢复;

气候变化缓解及应对措施;

可持续采矿常规及土地复垦。

定期与当地环保部门及监管机构交流;

社区环境监测及空气╱水质数据公开披露;

参与行业环保论坛及可持续发展活动;

年度环境影响评估及第三方审核;

就复垦及恢复计划向利益相关者征询意见;

实时环境数据共享电子平台。

雇员根据中国及香港雇佣法例保护权利及权

益;

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及职业发展机会;

全面健康与安全保护,尤其是采矿作业

方面;

工作生活平衡及灵活的工作安排;

技能培养、培训与教育进修支持;

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常规;

心理健康及健康支持计划。

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制度,提高各

项福利待遇;

关心职业健康及心理健康,改善组织工作

环境及氛围;

定期团建及管理层沟通活动;

数字雇员门户网站及人力资源服务移动应

用程式;

专业发展平台及指导项目;

雇员参与的健康与安全委员会;

内部社交媒体群组及沟通渠道。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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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利益相关者期望了解与沟通渠道

客户全业务分部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数据隐私及资料安全保护;

专业知识及技术支持;

可持续及对环境负责的产品。

多渠道支持的全面客户服务体系;

定期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收集反馈;

技术论坛及行业知识分享活动;

数字客户关系管理(CRM)平台;

业内主要客户现场考察及参观工厂;

鼓励产品及技术创新。

社会及社区对当地经济发展及就业的积极贡献;

社区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

支持教育、文化及社会公益活动;

和谐社区关系及冲突解决;

社区投资。

配备专职人员的社区联络办事处;

定期社区论坛及公众咨询会议;

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及社区组织合作;

社区投资及慈善捐赠项目;

运用社交媒体及社区数字平台。

监管机构╱政府全面符合法律法规;

及时准确的监管报告及披露;

参与政策与行业标准制定;

对国家及地区经济目标的贡献;

支持可持续发展及碳中和目标;

对环境保护的承诺。

严格实施国家政策;

坚持安全生产,推动绿色发展;

主动参与当地建设,提供就业机会;

遵守法律法规,及时缴纳税款;

及时准确提交企业信息及复垦计划。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利益相关者期望了解与沟通渠道

合作伙伴和供应商按时履行合约协议及付款条款;

长期合作发展及共同成长;

环境、社会及管治合规及执行可持续发

展标准;

支持能力建设及发展;

风险管理及业务持续性规划;

符合道德的业务惯例及反腐败措施。

定期供应商会议及业务回顾会议;

数字采购平台及电子投标系统;

联合技术开发及创新工作室;

供应商评估及表现评估项目;

供应链可持续审核及环境、社会及管治记

分卡;

供应商发展项目及能力建设举措。

股东和投资者稳健的财务表现与可持续回报;

透明的企业管治及风险管理;

战略转型及业务模式创新;

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及可持续发展表

现;

有效的资本配置及投资决策;

股东权利及权益保护;

定期及时的信息披露;

长期价值创造及有竞争力的定位。

年度及中期业绩说明及分析师会议;

提高企业运营、业绩及资产价值之标准;

以创新促转型,提升企业竞争力;

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科学有效的管治体

系;

关注环境及社会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完

善相关信息披露及沟通;

增强防范及化解重大风险的力度;

建设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审查机制,

滚动宣传经营行为规范;

举办投资者活动,包括股东大会、投资者

会议、业绩说明会等,并按要求发布本

公司公告及定期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重要性评估程序

倍搏集团已建立一套完整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库,涵盖与本集团营运相关的重要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可持

续发展议题的识别及选取是在多个框架指引下系统地进行的,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

引的要求、香港及中国内地适用监管标准、本集团业务发展战略,以及各业务板块(包括膨润土采矿、金融

服务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分部)的具体行业特性,以确保全面涵盖所有重大可持续发展考量因素。

我们利用结构化的评估方法及评估工具,透过「对利益相关者评估及决策过程的影响」以及「经济、环境及社

会影响的重要性」两个关键维度的系统分析,从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库中筛选出12个关键议题并进行优次

排序。这一双轴评估架构让我们能够识别并专注于对我们的业务营运及利益相关者利益最重要的可持续发

展议题,并以此作为我们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优先顺序的基础依据。

通过分析利益相关者的评估结果,得出下列环境、社会及管治重要性议题矩阵:

重要可持续发展议题

对利益相关者评估及决定的影响

知识产权保护

遵守法律及规例

职业健康及安全

人才吸引及挽留

有效使用资源

排放物管理

客户满意度雇员培训及发展

反贪污及反洗钱

雇员沟通

资讯安全

社区投资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重要程度重要可持续发展事宜

高优先级(对业务成功及利益相关者决策

至关重要)

-资源高效利用

-排放管理

-人才吸引与挽留

-客户满意度

中等优先级(对于营运效率及利益相关者

关系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健康与安全

-员工培训与发展

-反贪污及反洗钱

-遵守法律法规

-员工沟通

基础优先级(对风险管理及利益相关者

信任而言很重要)

-保护知识产权

-社区投资

-资讯安全

环境

环境管理体系

倍博集团致力于推行绿色生产实践、可持续业务营运、资源优化及对环境负责任的采矿方法,同时确保矿场

的全面生态恢复完全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为达成此等目标,我们建立了全面的环境管理政策,确立了一般营运原则、厘清部门职责分工、规范环保工

作程序、实施有效的污染与废弃物管理系统、推广具环保意识的企业文化,并建立结构化的环保绩效奖惩机制。

环境领导工作组

如我们的政策所述,工作组由董事、总经理和采矿监督员组成。工作组负责:

– 制定长期方案;

– 推广环保文化;

– 审批规章制度;

– 研究重大污染源;

– 评估采矿环境状况;

– 实施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制度;及

– 协调生产和环境保护,以支持可持续发展。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倍搏集团已就膨润土生产运营取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彰显我们对系统化环境管理及持续改

进的承诺。此项国际认可的认证充分验证了本集团在管理环境责任、提升营运效率、确保监管合规及推动可

持续资源开采作业方面的体系化方针。

污染及废物管理

目标

响应国家环境系统的革命

达到法定排放标准

制定减少污染和废物数量的计划

有关部门有责任管理污染,提高环保意识。彼等负责建立、加强、维护和修理环保设备(「环保设备」)。生产

技术部门负责监督及评估指引及制度的实施及合规情况。

污染和废物处理的主要过程

记录污染物和废物的分类和数量

防止机油和油箱泄漏

防止固体废物和危险物品的排放

收集不能排放的废物以重新使用和回收

收集、处理和回收液体废物和污染物

空气污染控制

过往,主要的废气排放来自燃煤。为符合「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的要求,我

们的锅炉安装了烟气脱硫装置(「FGDP」),大减少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FGDP由我们的运营商维护及

管理。

于报告期内,倍搏集团于膨润土生产运营中成功淘汰所有燃煤机械,实现采矿活动中完全消除二氧化硫(SO

及二氧化碳(CO

)直接排放。这一重大营运改善体现我们对洁净生产模式及空气质量保护的承诺,不仅有助

减低环境影响,更进一步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黄浒膨润土矿的尘土排放主要源自露天开采、装载与卸载、磨粉机、风干,以及车辆及移动设施运动。在我们

的黄浒膨润土矿及加工厂实地考察时,并未发现有任何明显的扬尘排放。我们安排有洒水车进行洒水,防止

黄浒膨润土矿场排放扬尘。本集团的原材料存储设施采用一台料仓顶料位计以提高自动化程度(避免过

度溢出从而避免原料浪费)。本集团亦以带式输送机替代用于输入原料的机器(帮助降低加工厂的扬尘排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109.300.001559
(239.04)(0.003411)
2,662.920.037995
0.580.000008
2.010.000029
2.640.000038
3,750.58 6,500.61
2,538.410.03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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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下表载列于中国的膨润土采矿业务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附注1)排放物来源

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碳等同物)

排放总量(吨)每产量单位密度(吨)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范围1

直接排放固定火源燃料燃烧(附注2)0.0018380.006013

移动火源燃料燃烧0.0015430.001145

从来源移除(0.000668)(0.000317)

范围2

间接排放购买电力(附注3)0.0410150.035133

范围3

其他间接排放垃圾填埋场处理的废纸0.0000060.000006

用于处理污水的电力(附注4)0.0000290.000012

用于处理淡水的电力(附注4)0.0000380.000016

差旅0.000003–

总量0.0438040.042008

附注1: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发布的「附录2: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报告指引」。

附注2: 消耗标准煤的排放因子为每吨标准煤0.68吨二氧化碳当量。

附注3: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基于中国生态环境部「2022年度排放量电网排放因子」。温室气体排放因子为每单位电力0.57千克二

氧化碳当量。

附注4: 淡水及污水处理的排放因子乃参照香港渠务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数据并乘以附注4中所消耗电力的二氧化碳当量因子计算。

我们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包括燃料燃烧、购买电力、淡水及污水处理所用电力、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纸及差旅。

我们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电力消耗产生的间接排放及移动源燃烧产生的直接排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0.990.025
16.220.405
1.450.036
0.010.0002
0.010.0003
23.01
18.68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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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产生约2,538.41(二零二四年:3,750.58)吨碳当量排放。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中,间接用电

占大比例。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主要是由于燃料消耗及用电减少。用电及燃料消耗减少是由于产品产量减少。

在直接排放方面,由于膨润土生产运营中已全面淘汰所有燃煤机械,固定源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从二零

二四年的157.37吨二氧化碳降至二零二五年的零排放。因此,于报告期内并无煤炭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报

告期内,本集团的总产量为70,086吨(二零二四年:85,626吨),自然光风干生产的产品吨数由二零二四年的

80,472吨减少至二零二五年的62,227吨。烘干机烘干生产的产品由二零二四年的18,727吨减少至二零二五年的

10,760吨。每生产单位的温室气体密度下降乃因采用更环保的生产方式所致。

下表载列于香港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及批发业务之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温室气体排放范围排放物来源

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及

二氧化碳等同物)

排放总量(吨)每雇员密度(吨)

二零二四年

范围1

直接排放移动源燃料燃烧0.068

范围2

间接排放购买电力(附注2)0.309

范围3

其他间接排放垃圾填埋场处理废纸0.033

处理污水所用电力0.0001

处理淡水所用电力0.0002

总量0.410

附注1: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乃根据联交所颁布的「附录2: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报告指引」。

附注2: 港灯供电的排放因子为每度电0.60千克二氧化碳。

由于其主要业务以办公室运作为主,金融服务业务及批发业务之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为购买的电力。二零

二五年燃料燃烧减少是由于开车出行减少所致。二零二五年购买电力减少是由于在节能方面采取更严格控

制措施。


二零二五年
(克)
74,278
673.17
1,165,350
二零二五年
(克)
14.57
6.14
19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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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排放物分析

于中国的膨润土采矿业务之气体排放物数据如下:

气体排放物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克)(克)

微粒物质89,770120,387

硫氧化物813.571,091.04

氮氧化物1,165,3501,408,4031,888,758

附注1: 摘取自附录2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报告指引的车辆硫氧化物排放因子为0.0161克╱升。车辆的微粒物质及氮氧化物排放因子乃

基于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出的「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中的方法计算。

膨润土采矿业务的气体排放物主要产自车辆燃料燃烧。由于产量(以吨计)下降,二零二五年微粒物质、硫氧

化物及氮氧化物的气体排放量减少。

于香港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及批发业务之气体排放物数据载列如下:

气体排放物二零二四年

(克)

微粒物质56.51

硫氧化物23.82

氮氧化物197.83767.57

附注1: 空气排放物计算方法乃根据联交所发布的《附录2: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报告指引》作出。

金融服务业务及批发业务之气体排放物主要源自私家车燃料燃烧。香港金融服务业务的微粒物质、硫氧化物

及氮氧化物的气体排放量减少是由于开车出行的商业活动减少。

排放目标

排放目标将设定为气体排放物的定向改善。二零二三年,本集团设定的目标是在二零二八年之前将气体排放

量减少5%。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的目标已完成。未来几年的具体排放目标将是二零二八年之前每生产

单位排放密度定向改善5%。本集团正在升级和提升生产线、车间和产品仓库,以提高效率。具体步骤为将于

日后报告期内增加自然光风干的产品生产比例。我们的气体排放主要来自电力与煤炭的使用,倘增加自然光

风干生产方式的比例,预计将降低排放。此外,本集团于膨润土生产运营中成功淘汰所有燃煤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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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控制生产外,我们亦将透过一系列举措来实现我们的排放目标,重点是减少车辆的排放及能源消耗。此等

减排措施载列如下:

– 闲置不用时关闭灯及电器;

– 在矿场或生产区域使用可变频率设备;

– 在矿场的供电系统安装节能设备;

– 采用LED照明系统;及

– 保持合适冷气温度、定期清洗冷气机及通风系统,减少耗电。

固体废物管理

倍搏集团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室的生活垃圾、开挖土方、灰渣及膨润土开采作业产生的矿山建筑废料。

矿场办公室总体负责协调固体废物的处理及处置,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监测、计算、评估及管理所有固体废

物处理流程。所有固体废物管理流程全面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适用的中国环保法规,确保我们的运营产生的所有废物得到合理分类、存储及处置。

废水排放管理

倍搏集团于废水排放管理中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矿场办公室系统记录及监测所有

生产用水情况,以确保实现资源最佳使用并符合法规要求。办公设施及员工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均经过沉

淀处理后方会排放,符合所有适用排放标准。作为资源节约措施之一,我们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用于灌溉及抑

尘作业,同时设备清洗工序产生的工业废水均会经收集并通过适当处理程序后,方获准排放。

有害废弃物

倍搏集团在加工厂设有开采设备专用维修车间,废油均系统性地收集在指定容器中作为机械润滑剂再度利

用。所使用之加工试剂(如碳酸钠)存储于专门的仓库,并根据中国有害物料存储规定采取适当的封存措施。

独立环境顾问已评估我们的有害物料管理规程并确认通过遵守适用的环境标准及监管规定,风险已得到有

效管理。

于整个报告期内及上一年度,我们的运营并无产生需要进行外部处理的有害废弃物,这反映我们的废物减量

及再利用策略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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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废弃物

于报告期内,我们生产生的无害废弃物约为43,781.4(二零二四年:155,258.6)吨,密度为生产每吨膨润土

0.62468(二零二四年:1.81323)千克。二零二五年的无害废弃物减少乃由于膨润土产量减少。密度下降乃由于

严格控制废弃物及膨润土产量减少所致。

无害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生的废土和岩石。废土和岩石被用来填补废弃的矿坑,隧道及建造河堤。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土及岩石由二零二四年的97,036.64立方米减至二零二五年的27,363.35立方米。本集团将继续监

控及管理无害废弃物的产生。

我们的无害废弃物减量目标著重于透过提升生产效率减少废土及岩石。二零二五年无害废弃物产生量及密

度均有所下降,主要归因于生产量降低、严格管控废弃物及膨润土产量减少。未来,我们计划透过提升生产

效率(包括建造新生产线),进一步降低每单位产量的无害废弃物密度。

包装材料

二零二五年用于包装的塑料总量约为86.93(二零二四年:105.47)吨,密度为每吨产量0.00124(二零二四年:

0.00123)千克。与去年相比,由于产量下降,包装材料的使用量减少。本集团将严格控制材料的使用,并考虑

使用更多可回收材料,例如可生物降解的塑料,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噪音污染控制

倍搏集团将减噪标准纳入所有设备供应商的甄选流程,并于工程项目所有阶段全面落实噪音控制措施。我们

的锅炉、风扇及机械设备均安装噪音控制系统,可有效隔音并降低同步效应。同时为工人提供耳塞和耳罩等

适当的个人保护装备连同全面的内部指引及操作手册。所有作业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及「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污染事故处理方案

生产技术部负责调查异常污染排放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调查结果。如发生重大事故,我们将启动紧急环境响

应方案,确保迅速执行污染控制及补救措施。所有事故均会存档并进行分析,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及改

善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表现评估

环境表现是各部门及员工年度评核的重要部分。评核结果及重大环境问题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附有持续完

善及整改行动建议(如有必要)。

奖惩机制

在遵守内部环境指引和保护程序方面表现优异的员工将根据我们的既定奖励制度获得奖励。相反,违反《中

国环境保护法》的员工会受到纪律处分,确保问责到位及于所有运营环节维持高标准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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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利用资源

为实现节能及提高能源效率,我们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

决定》制定一系列方法。

为实现中长期环境目标及确保持续发展,我们加强管理,提高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能效及完

善评估机制。

本集团已成立由总经理及矿长领导的「节能减废团队」,并将资源管理政策传达予雇员,以提高雇员的资源

保护意识。

资源管理政策的原则为:

– 节约资源

– 优化结构及平衡能源结构

– 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减排

– 技术开发及更换高能耗的设备和机器

为发展负责任的资源管理,已组建由总经理及矿长领导的「节能工作小组」:

– 制定政策以遵守法律法规;

– 管理及配合运营;及

– 组织雇员培训。


二零二五年
4,669,335
41,812
9,058
0.12
二零二五年
密度
66.62
0.597
0.13
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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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使用分析

于报告期间,于中国的膨润土采矿业务之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资源

煤(吨)2311,368

电(千瓦时)6,157,9909,357,504

柴油(升)50,53267,767

水(立方米)11,0538,548

办公用纸(吨)0.110.20

资源使用密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资源密度密度

煤(每吨产量吨数)0.0030.009

电(每吨产量千瓦时)71.9260

柴油(每吨产量升)0.5900.438

水(每吨产量立方米)0.130.06

办公用纸(每雇员吨数)(附注1)0.00180.00160.0027

附注1: 办公用纸密度由每吨产量改为每雇员。此变化是为配合该等资源消耗的主要来源。办公用纸主要由办公室雇员消耗。

诚如上一节气体排放物所解释,电力资源使用量减少乃由于总产量减少。

本集团已于膨润土生产运营中淘汰燃煤机械,实现零煤炭消耗。

倍搏集团致力透过实施综合水资源与废水管理系统,落实全面水资源管理,从源头减少用水并降低我们的运

营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已于所有水装置安装了自动传感器,以提升用水效益,杜绝浪费。我们教育员工提高彼等对水资源管理

重要性的认识,并鼓励在整个营运过程中践行负责任的用水模式。

主要用水包括行政办公室的生活用水及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粉尘排放而喷洒的水,工业加工用水仅占总用水

量的较小比例。于报告期内,市政用水总量下降至9,058(二零二四年:11,053)立方米,同时维持每吨产量0.13(二

零二四年:0.13)立方米的用水密度,反映产量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零二五年
27,031
418
42
0.30
二零二五年 每雇员密度
676
10
1.04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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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所有用水均来自可靠的市政供水系统,确保营运不受水源限制。我们已制定明确的每吨产量用水改善

目标,同时加强行政办公室的用水管控,并正评估将废水循环再用于抑尘作业的系统。透过该等综合措施,

我们在总用水量及用水密度方面均实现可量化的成效,为倍搏集团在水资源管理领域持续改进奠定基础。

办公用纸

于报告期内,倍搏集团使用约0.12(二零二四年:0.11)吨办公用纸,密度为每名雇员0.0018(二零二四年:0.0016)

吨。纸张使用量相对稳定,反映我们在行政办工中持续推行电子文件系统的成效。我们积极推行废纸回收计

划并通过定期宣导活动,鼓励全体员工形成负责任的纸张使用习惯。

电力管理

本集团实施全面的节能措施,包括策略性地在办公区域放置节能提醒,安装节能照明系统及在会议室安装自

动照明传感器。该等综合措施连同有效的温度控制及员工意识提升项目确保在我们的运营中将能源浪费减

至最低。我们鼓励员工在购买办公设备时考虑能效标准,评估运行能耗成本及设备使用寿命,以实现长期能

耗优化。

本集团耗电量下降至4,669,335(二零二四年:6,157,990)千瓦时,能源密度为每吨产量67(二零二四年:72)千

瓦时。

运输能源

本集团因企业车辆运输消耗41,812(二零二四年:50,532)公升柴油,相当于每吨产量消耗0.60(二零二四年:0.59)

公升。柴油用量减少反映报告期内商务出行需求较二零二四年有所下降。展望未来,本集团将优先考虑采用

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并持续监察运输燃料使用情况,以支持我们的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

于报告期内,于香港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及批发业务之资源使用情况数据如下: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四年

每雇员密度

资源

电(千瓦时)26,214468

汽油(升)1,62029

水(立方米)340.60

办公用纸(吨)0.300.390.00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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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不明朗的经济环境及配合新推出的批发业务分部的运营需求,部分员工于报告期内延长工作时间以支

持业务拓展、市场调研等工作。该等营运时间的延长必然导致空调及照明系统于标准工时外持续运行,令香

港办事处设施的总用电量由二零二四年的26,214千瓦时轻微上升至二零二五年的27,031千瓦时。二零二四年

的汽油使用量减少是由于乘坐汽车开展的业务活动减少。

环保规划

我们明白,我们的经营活动对矿区自然环境的生态影响重大。为降低及控制影响,本集团十分重视矿山的治

理及管理。生态、环保、安全及资源集约利用是我们工作重心。我们确认科学规划、合理开采、节约资源、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绿色、生态、环保型矿山企业的工作方针。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已纳入本集团生产经

营及长远发展规划。

本集团新项目必须进行环境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本集团积极落实国土

资源部下发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施意见」。

就生态修复而言,积极引入「生物多样性」理念,种植各类植被,合理搭配,使复绿后的矿区与周边自然环境

景观协调。

复垦计划

土地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人类生产的源泉。复垦计划的目标是:

– 有效遏制地表破坏和土壤侵蚀,修复受损土地,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及

– 实施及严格遵守「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及中国务院宣布的「土地复垦条例」。

通过该计划的实施,可在矿场生产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和矿区生态环境改善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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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计划原则

源头控制,预防和复垦结合制定复垦计划时会评估及预测已利用和受损土地面积。生产和施工活动

期间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尽量减少对土地的不必要损害。

采矿和复垦同步计划明确了未来土地利用的目的,因此复垦工程可与采矿活动同时进行。

高效落实复垦工程的筹款工作。

根据当地情况采取行动,

优先发展农业

矿场生产和建设对矿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条件有一定影

响。土地复垦计划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复垦方向应为农业、畜牧业和

渔业。倘条件允许,应将其开垦为农业用地。保护当地社区的合法权益。

本集团已进行以下主要复垦工作:

流程详情

排水沟及沉淀池建造排水沟收集雨水,防止地表水土流失。建造沉淀池收集悬浮固体,减

少水污染。

覆盖土壤及植被重建于报告期间内,11,700平方米(二零二四年:2,800平方米)采矿区被土壤

及草坪覆盖。

监控系统设置监控点,监控排水分流、山坡稳定性及新种植树木和草坪的成活率。

遵守有关环境的法律及规例

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与无害废弃物的法律及规例,包括但不

限于:《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国环境保护税法》及《中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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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本集团已识别气候变化的主要风险及机遇,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战略措施。日后,我

们将持续进行评估及审查,以加强管理有效性。

风险类别风险描述战略性风险措施

过渡风险:政策及法律中国政府对碳排放的相关政策及法律

法规正逐步趋于严格。正在积极推行

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计划研究、制定并持续完善碳排放的

中长期目标计划。

– 计划透过提高技术及降低能耗来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并开展替代熟料、替代

燃料、二氧化碳采集及低碳产品的技

术研发。

过渡风险:技术清洁技术及自动化的快速发展可能导

致目前的膨润土加工设备面临淘汰

风险。市场向低碳采矿技术及可再生

能源系统的转变可能会增加资本支

出需求。

– 我们计划投资节能加工设备及可再生

能源整合系统

– 我们计划与技术供应商合作开展碳捕

集与封存试点项目

– 我们会将采矿设备升级为电动替代设

物理风险:极端天气极端天气(暴雨、台风、大雪、洪水、

高温、严寒等)。

– 加强风险分析,组织实施重点区域隐

患排查,加强防灾治灾的整体规划及

协调,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灾害安

全演练,唤起员工的防范意识及抗灾

能力。

– 投保险旨在保障各种灾害及事故造

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 继续拓展各种采购渠道,了解电力供

应、煤炭供应情况以保障供应。

– 货物运输安排应根据天气情况而定。

在极端天气下,暂停发货,将员工转移

到安全地点,固定装卸设备。同时提前

告知客户及运输公司,合理安排车辆。

对零售客户提供货物储存及转运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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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类别风险描述战略性风险措施

慢性风险:极端天气长远来看,气候变化将改变慢性健康

状况。较高温度将导致传染病传播模

式的改变或热应激风险增加。

– 本集团将定期提高员工对温度波动引

起的健康问题风险及传染病风险的认

识。在现阶段,本集团面临的慢性风险

并不显著。然而,本集团将密切关注相

关风险,并于必要时建立控制措施,如

将业务地点变更为慢性风险较低的地

区。同时,本集团将尽力减少排放量,

并于日后增加绿色投资的比例,为应

对气候变化风险作出尽管微不足道但

意义十足的贡献。

– 针对矿区极端高温问题,我们将积极

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与营运效率。

具体方案包括安装配备有即时报警功

能的自动化温度监控系统,及时侦测

热应力状况并迅速作出应对。

– 此外,我们将于矿区内策略性地设置

隔热遮阳棚及补水站,为全体人员提

供便捷的降温与水分补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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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鉴于全球气候变化对业务营运的影响与日俱增,并导致营运风险上升,本集团建立了专属应急指挥系统,以

领导、协调及统筹全面的灾害应变程序。此结构化架构可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快速调动资源及人员,维持

营运的连续性,并保障员工的安全。

职能指定人士职责

总指挥官总经理(「总经理」)– 作出最终决策并授权进行救援行动

– 监察整体应急协调工作

– 审批应急预算分配及资源调度

– 与外部应急服务机构及政府部门联络

副指挥官行政主管(「行政主管」)– 对紧急情况进行评估并发出救援命令

– 收集天气预报资料,并将最新情况传达

给所有部门

– 协调培训计划及外部救援资源

– 管理外部通讯及新闻稿

支援团队财务、采购及信息技术部门

(「信息技术部门」)

– 信息技术部门确保内部通讯系统保持运

– 其他部门准备医疗物资、设备及临时治

疗设施

救援队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及

安全部门(「安全部门」)

– 执行员工及访客的疏散程序

– 协调救援行动及资产保护

– 实施现场安全措施及出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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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制定了具体的自然灾害应急计划。该计划涵盖高风险区域和工作场所、预防程序及现场救援。

自然灾害类型预防

暴雨– 准备紧急救援设备及工具

– 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

– 确保排水系统和生产设施能够抵御强降雨

– 安装防水屏障,防止雨水渗入

– 在设施周围策略性地安装移动式抽水设备,以便进行快速部署

台风– 在台风季节加固周围构筑物及设备

– 建立天气监测系统,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最新情况

– 清除设施周围的枯树及受损的树木

– 在台风期间限制施工

– 定期对所有建筑物进行结构完整性评估

雷击– 定期检查防雷系统

– 安装完整防雷基础设施

– 落实定期资料备份程序

– 在高风险时期部署技术支援团队

– 安装后备电源系统,包括以防水外壳保护的不断电源系统(UPS)及柴

油发电机

地震– 提供地震应变培训及安全教育

– 建立地震警报核查与防错机制

– 定期进行地震疏散演练

– 维持足够的紧急救援物资及装备

酷热– 实施热应力监测及人员轮换制度

– 在整个矿区安装降温系统及遮阳休息区

– 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 提供耐热个人防护装备及补水站

– 制定设备冷却标准程序,防止机器过热


招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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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

员工是企业营运的基本要素,而其成长也是企业的根本目标。我们秉持价值共创、互利共生的原则,鼓励员

工与本集团共同成长,同时致力打造和谐企业文化与安全工作环境,确保每位员工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沟通及相互尊重

深刻认识到尊重员工是现代企业追求卓越的根本所在,本集团尊重每一位员工,而不论其职位高低。我们透

过相互尊重及有效沟通来营造和谐充实的工作环境,同时,我们对员工需求的理解与支持为全体员工打造出

真正具归属感的工作场所。

招聘原则

我们致力于推行平等雇佣原则,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及充实的工作环境,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全方

位的福利、以及持续的培训与发展机会。

我们的人力资源策略专注于让员工充分发挥潜能,同时透过公平的管理机制及持续专业发展计划,留住尽职

尽责、积极进取、能力卓越的人才,推动企业目标的实现。

公开平等竞争

追求卓越

需求导向评估

统一要求

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

本集团严格遵守合法雇佣常规,禁止在所有营运活动中雇用童工及强制劳工。我们进行严格的年龄核验程序,

确保不会雇用18岁以下的员工,并严禁任何形式的胁迫、暴力、威胁或人身限制等构成强迫劳动的行为。我

们的用工方式完全符合《中国刑法》、《中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及《禁

止使用童工规定》。

所有员工入职时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并遵守相关的公司政策。任何伪造身份证明文件、虚假个人资料

或虚构工作经历的情况都将根据本集团政策处理,造成重大损害性影响的严重情形可能会根据适用的法定

要求展开法律诉讼。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保障雇员利益的合规事项

本集团严格遵守各营运所在地的所有适用劳工法律,每年进行劳工风险评估,评估紧急性及严重性,同时结

合最新的法律要求、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及媒体分析,持续改进我们的管理方法。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社会保险法》、《中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人特

殊保护法》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我们坚持平等就业的原则,禁止因性别、年龄、地域、教育、宗教、国籍、

种族、性取向及残疾等差异而产生的一切歧视。我们亦反对强迫劳动、超时工作、骚扰及虐待。我们切实保护

员工的权利及权益,支持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员工于招聘、劳动、工资、培训、晋升、补偿、休息时间等方面享

有公平待遇。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亦遵守香港劳工法例及相关雇佣法律及法规,包括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

划条例》(为合资格雇员参与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香港法例第608章《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

第57章《雇佣条例》及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我们定期检讨工作时间、假期、薪酬及其他雇佣

常规,以确保遵守最新劳工法律及法规以及本公司经营所在市场的规范。于报告期间,并无发现与招聘、雇佣、

待遇及福利以及反歧视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

综合奖励体系

倍搏集团重视员工并理解其多元需求,根据员工的努力程度及对本公司的贡献给予相应回报。我们鼓励员工

透过参与本集团的成长红利来提升竞争力,而我们全面的薪酬福利方案则综合考量了工作职责、个人表现、

专业态度、技术技能以及本集团的整体收入。

此外,我们为雇员提供以下奖励:

– 长期服务奖励:表彰员工过往的贡献,持续肯定彼等之付出

– 绩效奖金:与利润、营收目标及个人对本公司成功的贡献挂钩

– 全方位津贴补助:涵盖交通、膳食、住宿、夜班津贴及加班补偿

– 专业发展激励:包含培训津贴、技能提升课程及进修补助,促进职业生涯发展与专业技术精进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零二五年
20
7
12
24
25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培养人才

虽然倍搏集团无法提供终身雇用保障,但我们致力于透过全面的培训计划、丰富的工作经验及内部晋升机会,

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本集团优先培养现有员工满足专业要求,仅在必要时从外部招聘专业人员,借此在组

织各层级与业务部门内部培育人才。

培训及发展

倍搏集团将人才吸引与挽留置于首要地位,依据业务发展需求招募专业人才及管理专才,以优化人力资源架构。

我们深知培育优秀员工的重要性,因此鼓励员工参与内外部培训计划,并提供补助以提升其专业资格、技能

水平、业务专长及工作效率,为本集团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于中国的膨润土采矿业务之培训信息

类别受培训雇员百分比

每个雇员完成的

平均培训时数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按性别

男士100%13

女士100%4

按级别

普通100%8

中级100%15

高级管理层100%100%2521

为雇员及管理层提供的培训包含以下方面:

– 消防安全与应急程序

– 复工安全规程

– 专业设备操作技能

– 生产安全与设备操作

– 采矿安全管理系统

– 职业健康与工作场所安全

– 新进员工与临时承包商职前训练计划

– 反贪污与道德合规

– 企业管理与领导力发展

– 夏季作业与热应力管理(包括水分补充规范、轮班安排及极端天气应对程序)


目前表现
公司状况、雇员知识、 技能及表现
目标表现
适当的地位、雇员知识、 技能、表现及目标。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线下培训

倍搏集团透过多种形式提供全面的线下员工培训,为各组织层级提供管理、专业以及技术技能发展等培训。

我们建立了优秀的内部讲师计划及精英培训计划,通过高级导师培养机制提升培训质量。报告期内,全体员

工参与线下培训的总时数约为716小时(二零二四年:568小时)。

线上学习系统

疫情消退后,本集团亦有开展员工线上培训。线上学习资源库建设工作得以推进。线上培训总时长约256小时(二

零二四年:108小时)。

二零二五年线上培训的比例上升,源于疫情结束及出行限制解除后员工偏好的转变。根据员工偏好,本集团

为员工提供更多线上培训,且培训计划具有更大灵活性,可配合不同学习进度需要。

逐步培训

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所有员工培训与评估计划的规划、协调及记录存档工作。我们特别设立内部培训师表彰

制度,以促进员工间的知识共享文化;同时采循序渐进的方式实施结构化培训计划,确保每个职涯阶段都能

获得相应的技能发展。

入职培训

倍搏集团为所有新员工及外部承包商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内容涵盖公司与行业历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

运营规则与指引、具体岗位职责以及必备技能发展。该入职培训计划通过三个阶段循序渐进地实施:总部培

训(企业概况与政策)、分支机构培训(当地运营流程)以及现场培训(实际操作经验)。

在职培训系统

该系统的目标是协助本集团达到目标表现及发展雇员潜力。

培训以缩小差距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零二五年
16
19
18
14
2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在确定培训需求时,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方面详情

公司需求识别优势与弱点

识别未来人力需求

评估策略性业务目标与所需能力

评估合规培训需求

团队需求进行问卷调查、会议与人力规划

分析部门知识缺口与运营缺失

发掘跨部门培训机会

个人需求工作绩效评估与职务分析

职业发展意向与晋升路径评估

职务相关技术能力与软实力需求分析

个人学习偏好与发展进度评估

组织文化将培训与企业价值观及知识共享文化相结合

评估推广道德实践的培训需求

评估组织对变革及适应的准备程度

于香港提供金融服务业务之培训信息

类别受培训雇员百分比

每个雇员完成的

平均培训时间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按性别

男士86%9

女士97%11

按级别

普通100%12

中级80%6

高级管理层100%86%2010

教育补贴

倍搏集团的各部门可以推荐员工申请教育补贴,让符合资格的员工能够进修全日制大学课程。我们也透过促

进内部及外部的持续专业发展,支持同仁取得及更新专业资格(如保险中介人及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辞职管理

本集团在员工辞职过程中与其进行面谈,以挽留表现优秀的员工,并了解离职原因。我们收集离职员工的反

馈与评价,找出潜在的改进措施,并加强我们的雇佣常规,确保持续改善工作环境及员工满意度。

反歧视及反骚扰

我们致力于打造反映社会多样性的多元共融的工作团队,同时在我们的营运所在地遵守所有相关的雇佣与

平等机会法例。我们在当地的文化及法律框架内推动公平雇佣常规,确保招聘、甄选及职业晋升决定完全基

于专业能力、资格及职务相关标准。

我们对歧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禁止在雇佣决策中考虑性别、婚姻状况、性取向、宗教信仰、种族、国籍、民族、

年龄或残障状况等因素。各级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该等政策,并确保在薪酬、福利、职业机会、培训计划及退休

安排方面提供平等机会。

所有薪酬、福利、职业机会及退休安排都必须符合我们的政策。员工的甄选和待遇完全基于其能力及是否适

合职位要求,彼等有平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并在组织内晋升。我们坚持「唯才是举」的晋升原则,确保全

体员工均能获得平等机会参与学习与发展计划。

本公司维持中立的工作环境,确保现任与未来员工皆不会因出身、信仰、性别或婚姻状况而感受到威胁。任

何非法歧视行为均属重大违规,本集团将依规严肃处理。所有招聘广告及宣传材料均须通过审查,确保内容

不含有任何歧视性言论或暗示。


二零二五年
数目(附注1)比例
4060%
2740%
67100%
5379%
914%
57%
3451%
3349%
6710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雇员概况

于报告期内中国膨润土采矿业务之人力资源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类别数目(附注1)比例

按性别

男士4260%

女士2840%

按地区

香港–

中国70100%

按级别

普通5680%

中级913%

高级管理层57%

按年龄

30岁以下–

30至50岁4057%

50岁或以上3043%

按就业类别

全职70100%

兼职–

附注1: 雇员人数按每月平均雇员数计算。


二零二五年 (附注1)
7%
10%
4%
3%
12%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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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报告期内,膨润土采矿业务之雇员流失率如下:

类别

二零二四年

(附注1)

雇员总数9%

按性别

男士14%

女士–

按年龄

30岁以下–

30至50岁2%

50岁或以上17%

按级别

普通9%

中级11%

高级管理层–

按地区

香港–

中国7%9%

附注1: 雇员流失率的计算方法为期内离职员工总数除以期初员工总数。


二零二五年
40
19
21
40
2
28
10
28
8
4
二零二五年
36%
50%
23%
36%
67%
24%
44%
39%
3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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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报告期有关在香港提供金融服务之雇员情况如下:

类别雇员数目流失率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雇员总数5811%

按性别

男士2815%

女士303%

按地区

香港5810%

其他–

按年龄

30岁以下1226%

30至50岁373%

50岁或以上9–

按级别

普通4113%

中级10–

高级管理层4729%–

关注职业安全

由于责任感强且关心雇员,倍搏集团投入大量资金制定及实施全面的安全控制措施,并为雇员建立安全的生

产环境。

生产安全

员工安全一直是倍搏集团最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营运使命的核心。我们透过严格的安全标准、全面的培训

计划及持续教育措施,培养健全的安全文化,确保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我们的员工及其家人。

我们全面的安全生产及营运手册设定了清晰的程序,涵盖不同职位及部门的安全规程、事故预防措施以及事

故报告规定。每位主管级员工都有明确的职责,对各自的工作区域负责,而我们的矿山经理则负责监督定期

现场检查,并持续监察安全政策的实施情况。定期的安全演练确保员工为应急情况做好准备,并严格遵守《中

国安全生产法》。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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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政策要点是:

– 提供全面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在所有作业区正确使用

– 透过主动的风险评估及缓解措施,将工伤和职业病减至最低

– 确保员工能够随时以适当的语言获得职业健康与安全资料

– 透过有关工地安全责任的通讯、培训计划及有效的沟通渠道,持续保持安全意识

– 定期进行安全稽核及风险评估,并建立整改行动计划书面纪录

– 紧急响应规程包括急救设施、疏散程序及事故管理系统

– 透过定期检查、预防性保养及操作员认证要求维持设备安全标准

于报告期间内及过去三年,我们录得的职业病个案为零且我们并不知悉任何不遵守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

与职业健康及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安全培训

所有新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课程,包括课堂授课、案例分析及实操演练,且须通过安全考核方

可进入生产区域。全体人员每年均需参加强制性安全培训,以确保掌握最新的安全知识及合规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叉车操作员、矿山管理人员及安全专员)必须通过国家认可的法律考试取得

相应资格证书,并在任职期间持续保持执照有效性。

安全核查制

安全部门每月进行安全检查,由高级管理层、部门主管及厂区经理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

全风险将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须拟定补救行动方案,并提交安全部门核实验证与核准。

每日、每季及节假日前后都会进行安全检查,以确保持续符合规范。若发现部门或员工违反安全指引,将给

予纪律处分并强制参与再教育计划,以强化安全规范并防止再次发生。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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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本集团已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流程:

– 向矿长及管理人员报告所有事故

– 倘事故涉及法律法规,应向当地政府报告

– 应立即执行救援

– 事故现场应妥善保护,以便进行后续调查

– 须确定事故原因

– 事故责任人须受到处罚

– 须向雇员提供有关事故的教育,采取相应程序防止相同事故发生

客户

倍搏集团在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生产的每个关键阶段,均保持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及全面的检测

程序,并将这些规范详细记录于质量控制手册中。我们提供系统化的员工培训,确保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实施,

持续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本集团完善的销售管理系统全面监控整个销售流程,涵盖从客户需求确认、合约条款协商(包括价格、数量、

品质及交货计划等),到确保完全履行销售合约义务等各个环节。我们在交货过程中透过多种沟通渠道主动

收集客户反馈,并运用这些意见持续评估与改进品质保证体系,同时在必要时实施整改措施。

本集团恪守负责任的广告与营销实践,透过严谨的内部审核程序对所有宣传材料进行验证,确保广告内容均

以经核实的绩效数据、客户反馈及实验室测试结果为依据,以维持所有通讯内容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数据私隐政策

倍搏集团销售部对所有新客户实施全面背景核查,包括获取企业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文件及书面尽职

调查报告。所有销售合约及客户资料均严格依照我们的数据保护规程进行安全存储与管理。

本集团对客户、供应商及第三方提供之所有数据及资料严格保密,此项保密义务于合约终止后仍持续有效。

全体员工、主管及董事均须签署保密协议,确认其恪守相关义务及资料使用限制。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只有在事先获得管理层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披露业务及通讯记录,而公司资讯科技系统(包括电邮、电脑及

互联网设施)仅限于业务用途。未经董事会同意,所有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资产、资料或其职位谋取个人利益,

从而确保公司资源的完整性及所有营运层面的资讯安全。

保护知识产权

我们深知品牌价值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并维持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确保在整个设计及生产过程

中产品理念的一致性,同时保障品牌的专属性。我们已成立专责部门管理知识产权,并聘请外部知识产权律

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指导,确保严格遵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及相关法例。

在合作伙伴关系中,我们尊重并保护自身及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严格在授权范围内经营,同时确保所有营

销及推广活动符合《中国广告法》。我们只使用经授权的材料及资讯,以防止侵犯第三方权利,并维持健全

的法律防御框架,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行动。

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倍搏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已通过中国领先的IPMS认证公司的认证,符合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GB/

T 29490-2013)」。此项认证提升了本集团的风险管理能力及对所有业务营运环节知识产权管治的监控环境。

本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包括以下过程:

– 规划:评估本集团的知识产权需求,并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政策、策略目标及资源分配计划

– 执行:在产品开发、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整个运作过程中,取得、维护、运用及保护知

识产权

– 文件记录:对所有知识产权资产、申请文件、注册及授权协议进行全面记录,以供稽核及合规之用

– 培训及意识:定期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政策、程序及最佳常规的员工教育计划,以确保整个组织范围内

的合规性

– 评估:透过定期稽核及绩效评估,监测、衡量及审查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之有效性

– 改善:基于评估结果、市场变动及法规发展,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控制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产品质量法。我们的产品质量监督流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原材料测试、半成品测试、

成品测试及产品交付测试。测试结果记录在系统中,以供管理层审查和控制。

我们生产膨润土产品(包括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质量管理体系获授ISO9001:2008国际认证。

对于合规及产品质量问题,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并记录详细信息。如必要,将派遣雇员协助客户。被退

回的产品由实验室进行分析,验证产品质量。销售合约载有退货程序,与客户协商厘定。

产品回收程序

本集团制定全面的质量事故管理标准,涵盖不合格产品的识别、诊断与补救措施,并建立完善的赔偿及回收

机制。

当发现已出厂产品或客户使用过程中存在经确认的质量问题时,我们将立即通知受影响客户停止使用并隔

离相关批次的产品。在可行情况下组织产品回收,核实客户损失并提供适当补偿。

所有质量事故均须经过彻底调查与分析,以确定根本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归属及验证补救成效。

于报告期内及过去三年,并无因安全及健康问题而销售或运输的产品被回收。

本集团于报告期内及过去三年内并无收到任何产品或服务相关投诉。

行为准则及指引

内幕交易

雇员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士传输所持机密数据作股票交易用途或作处理公司业务以外的目的。未向公众披

露的所有公司数据均被视为机密。使用未公开数据牟取个人利益或将此类数据传播给他人会影响彼等的投

资决策,不仅不道德,亦属非法行为。

公平竞争

我们坚持公平诚信的竞争原则,严禁员工在未经恰当授权情况下获取或使用竞争对手的专利数据、机密信息

及商业秘密。全体员工必须尊重客户、供应商、竞争对手及同事的合法权益,秉持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严格

禁止操纵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滥用特权数据、提供误导性信息及参与不正当交易行为。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

我们鼓励员工向主管、经理或高级管理层报告违规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匿名报告者受本集团政策保护。雇员

应配合内部调查。不配合雇员将终止雇佣关系。

管理层反欺诈工作

管理层反欺诈工作包括:

– 培养以诚信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对欺诈零容忍

– 定期进行欺诈风险评估,并实施预防控制措施

– 提供有关合法合规及合乎道德行为的强制性培训

– 举报渠道保密,对举报人进行保护

– 确保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对欺诈预防方案进行监督

– 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及适当的授权限制

– 定期进行内部稽核及欺诈侦测审查

– 监查高风险交易及异常活动模式

于中国进行反腐败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刑法》、《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国反洗钱法》。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贿

受贿,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本集团《员工手册》严禁收取礼品、现金,严禁接受免费旅游及餐饮,严禁索贿等严重违反本集团纪律的严

重违规行为。本集团每年组织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学习《员工手册》,强化员工的反腐意识。本集团定期向董

事及员工提供培训资料,使其更新反腐知识,增强其反腐意识。

报告期内,本集团或其雇员概无涉及任何反腐败诉讼案件。

于香港提供平等机会及反歧视

我们相信香港的文化及个体多元化能够促进创新及提高生产力。因此,我们大力倡导多元文化、不同价值观

并尊重个体差异。透过采纳非歧视性的招聘及雇佣常规,我们致力创造一个包容的工作场所,雇员不会因其

个体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性别、怀孕、婚姻状况、残障、家庭状况及种族)而受到不公平待遇。所有合资格雇

员均享有平等的雇佣、培训及职业发展机会,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通过客观标准进行评估。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透过采纳上述常规,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颁布的以下条例及相关实务守则:性别歧

视条例(第480章)、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第527章)及种族歧视条例(第602章)。于

报告期间,我们并不知悉任何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

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不合规情况。

举报

本集团致力维持良好的企业管制。我们保持畅通的举报渠道,包括电话热线、亲临现场及电子邮件举报,鼓

励我们的员工及与我们来往的各方(包括客户、承包商、供应商、债权人及债务人)举报本集团内部的任何不

当行为。关于违规问题的全部调查都会严肃处理。

年度反欺诈会议

本集团每年举行一次反欺诈会议。会议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向管理层报告反欺诈进展情况,并征求管理层的

意见和指示。内部审计职能部门编制关于反欺诈工作进展和调查结果的评估报告,并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意见

和指示。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倍搏集团拥有控制权益的所有公司、其联属公司及附属公司应致力于可持续采购并优先考虑可持续产品。该

承诺包括识别、选择及采购对环境和社会的不利影响远小于其他竞争产品的产品(即商品和服务)。

本集团采购经理将制定与本政策相关的行政程序,并被指定为负责方,以传达及实施政策和管理程序,包括

向所有联属公司、附属公司及外部方解释实施的理由。

采购时会考虑以下因素(如适用):

– 产品尽量减少使用原生料;

– 将一次性用品替换为可重复利用或可回收物品;

– 尽量降低整个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

– 尽量减少使用包装或消除包装;

– 减少能源╱水消耗;

– 降低或消除毒性;

– 耐用性和维护要求(避免一次性用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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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可回收性及负责任的废物处理方式(高可回收性)。

– 当地采购以减少运输排放

– 合乎道德的劳工常规及遵守公平贸易原则

应优先考虑以下供应商:

– 有政策表明其可持续性价值观及承诺;

– 有可持续发展证书或奖励;

– 有兼顾环境和社会因素的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或质量管理系统;及

– 全面遵守供应商行为准则及所有适用的环境和社会法律法规。

– 合乎道德的商业行为及透明度

本集团致力成为在我们影响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负责任管理者。我们优先选择与那些透过商

业实践积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供应商及承包商(包括金融机构、顾问及专业顾问)建立合作关系。

在采购产品及服务时,我们会审慎考虑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及成本效益,以兼顾公共利益与企业利益的最优化。

可持续采购可带来实质性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同时提升大众对可持续发展议题的认知,并鼓励制造商开发对

环境及社会负责任的产品。

于报告期末,我们的膨润土采矿业务有55名(二零二四年:55名)主要供应商且彼等均位于中国。所有该等主

要供应商均须遵守上述供应商管理政策。

于报告期末,我们于香港的金融服务业务有39名(二零二四年:38名)主要供应商,而批发业务有2名(二零

二四年:无)主要供应商。主要金融服务供应商大部分为保险公司,而批发业务的主要供应商均为当地知名

的零废弃及可持续产品供应商。于报告期内,我们对4名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及产品的质量及表现以及相关的

环境与社会风险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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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社区投资

社区参与

倍搏集团认同并积极支持社会服务机构所推行的宝贵倡议,同时寻求与符合我们企业价值观及原则的组织

建立合作机会。本集团致力透过针对性的认知计划与教育项目,提升员工的社会意识及公民参与度。

根据我们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及减废目标,倍搏集团已于所有办公室全面推行回收计划。本集团策略性

设置分类回收系统,配备清晰标示的回收箱,分别收集瓶子、纸张及铝罐,以促进正确废物分类,尽可能提升

物料回收率。

我们积极透过宣传活动及内部沟通,促进全体员工参与可持续废物管理实践,鼓励负责任的废物处置及回收

行为。设施管理团队严格执行定期收集安排,确保可回收物料运往指定GREN@COMUNITY回收店,以此支

持香港循环经济目标,减少我们的营运对环境的影响。

此项举措充分体现我们对环境责任的实际承担,同时于组织内部培育可持续意识文化,从而有助我们更广泛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以及回应利益相关者对负责任企业公民的期望。

我们积极鼓励员工参与有意义的社区建设活动,包括志愿服务计划及慈善募捐活动,助力当地社区发展。根

据中国慈善法,本集团持续致力推动负责任的慈善商业行为与社区投资计划,创造积极社会影响力,并强化

与经营所在社区的关系。

社区慈善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优先将环境管理及可持续发展作为社区参与策略的核心要素。本集团积极参与各类环境保

护计划及社区活动,捐款约人民币29,000元支持当地的环保项目及生态修复工作。

我们深知社区反馈对我们采矿复垦措施的成功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土地复垦规划过程中非常重视向利益

相关者征求意见及公众参与。为确保我们的复垦计划能持续回应社区需求及环境期望,我们保持与利益相关

者及当地居民的定期沟通渠道,系统性征询意见,从而让我们能根据社区意见及环境关注事项,持续完善及

改进我们的环境修复策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

A. 环境描述参考章节

层面A1:

排放物

一般披露

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

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的资料。

环境

环境管理体系

遵守有关环境的法律及规例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气体排放物分析

关键绩效指标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总排

放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

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分析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

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有害废弃物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

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无害废弃物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

取的步骤。

排放目标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

立的减废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有害废弃物

无害废弃物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A. 环境描述参考章节

层面A2:

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

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

策。

有效利用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

总耗量(以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

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资源使用分析

关键绩效指标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

算)。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

标所采取的步骤。

有效利用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

的用水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

骤。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

用)每生产单位占量。

包装材料

层面A3:

环境及自然资源

一般披露

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自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

策。

环保规划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自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

采取管理有关影响的行动。

复垦计划

层面A4:

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

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

大气候相关事宜的政策。

气候变化风险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

相关事宜,及应对行动。

气候变化风险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B.社会描述参考章节

层面B1:

雇佣

一般披露

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

假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

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

规例

的资料。

雇员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

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总数。

雇员概况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

率。

雇员概况

层面B2:

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

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

业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

规例

的资料。

生产安全

安全培训

安全核查制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

人数及比率。

生产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不适用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

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生产安全

安全培训

安全核查制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B.社会描述参考章节

层面B3:

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

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

的政策。描述培训活动。

综合奖励体系

培训及发展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

理层等)划分的受培训雇员百分比。

培训及发展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

培训的平均时数。

培训及发展

层面B4:

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

规例

的资料。

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

保障雇员利益的合规事项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

制劳工。

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

取的步骤。

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

层面B5:

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

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

关惯例的供应商数目、以及相关执行及监

察方法。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

会风险的惯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B.社会描述参考章节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

服务的惯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层面B6:

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

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

广告、标签及私隐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

规例

的资料。

客户

数据私稳政策

保障知识产权

产品质量控制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

由而须回收的百分比。

产品回收程序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

方法。

产品回收程序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保障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产品回收程序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

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数据私隐政策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B.社会描述参考章节

层面B7:

反贪污

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

规例

的资料。

行为准则及指引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汇报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

结的贪污诉讼案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于中国进行反腐败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

及监察方法。

举报

年度反欺诈会议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于中国进行反腐败

层面B8:

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

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

和确保其业务活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

策。

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

求、健康、文化、体育)。

社区慈善捐款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区慈善捐款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致倍搏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110至187页的倍搏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综合权益变动表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基准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

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

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且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已获得充分适当的审核凭证,可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其他事项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另一名核数师审核,该核数师于二零二四

年六月二十八日对该等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乃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该事项是在我们

审核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该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审核事项(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减值评估

关键审核事项我们的审核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我们将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

及无形资产的减值评估确定为关键审核

事项,因为相关数额对综合财务报表整

体而言具有重要性,且 贵集团管理层

在确定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

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须作出重大

判断。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18及20所披

露, 贵集团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人

民币39,491,000元、使用权资产人民币

2,516,000元及无形资产人民币4,877,000

元被分配至开采业务及金融服务业务的

现金产生单位。

我们就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减值评估

执行的程序包括:

  • ,并对识别减

值指标所作出的判断提出质疑;

• 我们聘请本所专家评估外部估值师采用的可回收金额计

算方法的适当性,方法是检查关键输入数据,评估其准

确性和完整性,并质疑用于厘定可收回金额的假设;

  • ,我们对外部估值师及管

理层采用的其他主要假设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及

  • ,例如管

理层的现金流量预测,并考虑该等现金流量预测的合理

性。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承担责任。其他资料包括年报中所包含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

发出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意见并无涵盖其他资料,且我们不会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的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核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根据我们已执行的工作认为其他资料存

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报告有关事实。就此我们并无任何要报告的事项。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

编制表达真实而中肯意见的综合财务报表,并负责其认为对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必要的有关内部监控,以使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如适用)。

除非董事拟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须采用持续经营为会计

基准。

董事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根据协定的委聘条款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

无其他目的。我们概不就本报告之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属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

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判断,保持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

对该等风险,以及获取充足适当的审核凭证,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

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 。根据所获取的审核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

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

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标准审核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

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包括资料披露)的整体呈列方式、架构及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

相关交易及事项。

  • ,作为就

综合财务报表形成意见之基准。我们须负责指导、监督和检讨为进行集团审核所进行的工作。我们须

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管治层沟通了计划的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核中识别

出的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管治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被合理视

作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应用的防范

措施。

从与管治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

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

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编制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核项目合伙人为冯承斌先生。

栢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冯承斌

执业证书编号:P07451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52,880
(31,344)
21,536
1,509
(3,096)
(27,040)
(577)
(7,668)
145
(7,523)
221
(7,302)
(7,523)
(7,302)
(4.73)分
(4.73)分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

收益764,716

销售成本(42,973)

毛利21,743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亏损)净额94,571

销售及分销开支(3,287)

行政开支(29,773)

融资成本10(541)

除税前亏损11(7,287)

所得税抵免12206

年内亏损(7,081)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1,662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5,41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7,08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5,419)

每股亏损:

基本(人民币)16(4.45)分

摊薄(人民币)16(4.45)分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9,491
2,516
1,904
4,877
908
14,499
64,195
8,357
45,535
2,287
20,000
5,961
82,140
22,314
976
23,290
58,850
123,045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719,066

使用权资产182,609

投资物业192,426

无形资产204,936

递延税项资产21543

受限制银行结余2514,345

43,925

流动资产

存货225,715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2353,218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241,551

已抵押银行存款2520,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2527,445

107,92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620,892

应付所得税1,150

22,042

流动资产净值85,88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29,812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0,732
143
10,875
112,170
13,261
98,909
112,170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资产弃置义务2710,182

递延收益28158

10,340

资产净值119,472

资本及储备

股本2913,261

股份溢价及储备106,211

权益总额119,472

第110至187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董事代表签署。

陈文锋贝维伦

董事董事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股本股份溢价其他储备法定公积金

安全基金及

生产维护基金外币换算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i))(附注(i))(附注(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3,261146,97423,3518,7311,8802,695(72,001)124,891

年内亏损–(7,081)(7,081)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1,662–1,662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1,662–1,662

年内全面收益╱(开支)总额–1,662(7,081)(5,419)

提拨至法定公积金–512–(512)–

提取及动用安全基金及生产维护基金净额–19–(1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3,261146,97423,3519,2431,8994,357(79,613)119,472

年内亏损–(7,523)(7,523)

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汇兑差额–221–221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221–221

年内全面收益╱(开支)总额–221(7,523)(7,302)

提拨至法定公积金–337–(337)–

提取及动用安全基金及生产维护基金净额–(22)–2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3,261146,97423,3519,5801,8774,578(87,451)112,170

附注:

(i)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指(a)飞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飞尚国际」)前控股东李非列先生(「李先生」)于二零二至二零三财政年度期间

的注资;及(b)于集团重组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与当时控股公司飞尚国际之股本的面值差异。

(i) 法定公积金

适用的法律法规订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及营运的实体每年须预留╱划拨其部分税后利润拨作法定公积金。法定

公积金不得以现金股息的方式分派,并须于向权益持有人分派股息前作出。

(i) 安全基金及生产维护基金

按照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芜湖飞尚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飞尚材料」)须根据年产量预提安全生产基金及

生产维护基金,以供用作未来安全生产开支。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668)
1,281
1,323
65
(744)
707
547
280
577
(1,468)
(15)
(489)
(5,604)
(2,642)
7,772
1,481
1,007
(392)
615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税前亏损(7,287)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11,641

使用权资产折旧111,020

无形资产摊销1184

政府补助9(150)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91,804

其他应付款项撇销9(4,572)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916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9908

融资成本10541

银行利息收入9(907)

发放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政府补助9(15)

就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

以及其他应收款项拨回之预期信贷亏损净额9(1,269)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8,039)

存货增加(402)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

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7,95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4,024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3,540

已付所得税(378)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3,162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666
(678)
16,933
(17,087)
(22,508)
103
(1,000)
1,468
(22,103)
744
(1,230)
(27)
(513)
(22,001)
26,779
505
5,283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提取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654

存放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666)

提取受限制银行结余6,437

存放受限制银行结余(6,645)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8,6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30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已收银行利息收入907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7,946)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已收政府补助150

租赁负债本金部分付款(926)

已付利息(20)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7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5,580)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9,0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影响3,35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526,77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一般资料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22章(一九六一年第3号法例,经综

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71 Fort Str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而本公司主要经营地点的地址为香港铜锣湾铜锣湾道180号百乐商业中心16楼1601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膨润土采矿、生产及销

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金融服务业务、租赁业务及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与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港元」)不同。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已首次应用以下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

事会」)颁布之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该等修订于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

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售后租回中的租赁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文所述者外,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

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2.1 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售后租回中的租赁负债」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明卖方-承租人计量售后租回交易产生之租赁负债时所须使

用之规定,以确保卖方-承租人不会确认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之任何收益或亏损金额。由于自

首次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日期以来,本集团概无订立可变租赁付款毋须取决于指数或

利率的售后租回交易,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并无任何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2.2 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的影

二零二零年修订本澄清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规定,包括对延迟偿付的权利及为何延迟

权利仅存在于报告期末进行解释。负债分类不受实体行使其延迟偿付权利的可能性所影响。该

等修订亦澄清负债可以本身的股本工具偿还,惟当可转换负债的转换权本身入账列作股本工具

时,负债分类方不会受负债条款影响。二零二年修订本进一步阐明,在该等由贷款安排产生之

负债契诺中,只有实体于报告日期或之前须遵守之契诺方会影响相关负债被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使实体须于报告期后12个月内遵守未来契诺的非流动负债须作出额外披露。

本集团已重新评估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负债之条款及条件,并认为负债之流动

或非流动分类自首次应用该等修订以来概无变动。因此,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表现

并无任何影响。

2.3 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供应商融资安排」之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阐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特点并规定对该等

安排作出额外披露。该等修订所载披露要求旨在协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供应商融资安排对实

体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资金风险的影响。由于本集团概无任何供应商融资安排,该等修订对本

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的附属公司: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

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缺乏可兑换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

-第11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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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有关预期适用于本集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资料载述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呈列财务报表。虽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中多

个章节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只作有限度更改,但亦引入于损益表内呈列的新要求,包括指定的总

计及小计项目。实体须将损益表内的所有收入及开支分为五个类别:经营类、投资类、融资类、所得税

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并呈列两个新界定的小计项目。其亦须於单一附注中披露管理层界定的绩效计量,

并在主要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引入对资料分组(合计及分列)及位置的更高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先

前包含的部分规定已移至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动及错误,并易名为国际会计准

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由于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

表、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已作出有限度但适用范围广泛

的修订。此外,其他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亦有相应的轻微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国

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相应修订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应用,

并须追溯应用。本集团目前正分析该等新规定,并评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

呈列及披露的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允许合资格实体选择应用精简披露规定,同时仍应用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的确认、计量及呈列规定。为符合资格,于报告期末,实体必须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

报表所界定的附属公司,无公众问责性且须有一个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供公众

使用的母公司(最终或中间公司)。该等修订允许提早应用。由于本公司为上市公司,其不符合资格选

择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正考虑于彼等特定财务报表内应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9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澄清了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日期,

并引入一项会计政策选择以允许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于结算

日之前进行终止确认。该等修订澄清了如何评估具有环境、社会及管治以及其他类似或然特征的金融

资产的合约现金流量特征。此外,该等修订澄清了具有无追索权特征的金融资产及合约挂钩工具的分

类要求。该等修订亦包括指定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工具投资及具有或然特征之金融工

具之额外披露。该等修订应追溯应用,并于首次应用日期对期初保留溢利(或权益的其他组成部分)进

行调整。过往期间毋须重列,且仅可在不须预知的情况下重列。允许同时提早应用所有修订或仅提早

应用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修订。预期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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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解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与国际会计准则

第28号之间对于处理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的规定的不一致性。该等

修订要求资产出售或注资构成一项业务时,确认下游交易产生的全部收益或亏损。对于不构成业务的

资产交易,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仅以无关连的投资者于该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为限,于投

资者的损益中确认。该等修订按未来适用法应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剔除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0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的以往强制生效日期。然而,该等修订可于现时采纳。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之修订规定了当缺乏可兑换性时,实体应如何评估一种货币是否可兑换为另一种

货币,以及如何估计量日的即期汇率。该等修订要求进行资料披露,以使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不可

兑换货币的影响。允许提早应用。应用该等修订时,实体不得重述比较资料。首次应用该等修订的任何

累计影响应于首次应用日期确认为对保留溢利的期初结余调整或对权益独立部分累计汇兑差额的累

计金额的调整(如适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载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

号(及随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预期适用于本集团的修订详情如下:

  • :披露:该等修订已更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第B38段及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第IG1、IG14及IG20B段之若干措辞,以简化或与该准则其他段落及╱

或其他准则所用概念及词汇保持一致。此外,该等修订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实施指引未

必全面详尽说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所引用段落之所有规定,亦无产生额外规定。该等修订

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澄清,当承租人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厘定

租赁负债已终止时,承租人须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3.3.3段,并在损益中确认所产生之

任何收益或亏损。此外,该等修订已更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第5.1.3段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附录A的若干措辞,以消除可能出现的混淆。该等修订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不会

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澄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4段所述的

关系仅为投资者与作为投资者实际代理的其他各方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的示例,从而消除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B73段规定的不一致之处。该等修订允许提早应用。预期该等修订

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 :该等修订在先前删除「成本法」的定义后,将国际会计准则第7

号第37段中的「成本法」一词替换为「按成本计算」。允许提早采纳。预期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

的财务报表造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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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及重要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

财务报表而言,倘合理预期信息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作出的决定,则有关信息被视为重大。此外,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规定的适用

披露并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如

下文所载会计政策所解释)除外。

历史成本一般按交换货品及服务所给予代价的公平值计算。

公平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或转让负债所支付的价格,而不

论该价格是否可直接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于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时,本集团会

考虑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考虑的该等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在本综合财

务报表中计量和╱或披露的公平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

支付」范围内的以股份支付的交易、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入账的租赁交易以及

与公平值类似但并非公平值的计量(例如,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中的可变现净值或国际

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的使用价值)除外。

就按公平值交易的金融工具及于其后期间将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公平值的估值技术而言,

估值技术会进行调校,以使初步确认时估值技术的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可观察程度及输入数据对整体

公平值计量的重要性分为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详情如下:

  • (未经调

整);

  • (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

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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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1 综合财务报表编制基准(续)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按持续基准进行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作出修订的期间产生影响,

则有关修订只会在该期间内确认;倘会计估计的修订对现时及未来期间均产生影响,则会在作

出该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内确认。

有关管理层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时所作出的对本综合财务报表有重要影响的判断

以及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于附注4内进行讨论。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

3.2.1 综合入账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的实体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在下

列情况下取得控制权:

  • ;及

若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个控制要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发生变化,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

否控制被投资方。

附属公司于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开始综合入账,并于本集团失去控制权时之日终止

综合入账。具体而言,年内收购或出售的任一附属公司的收入及支出,均自本集团取得控

制权之日起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直至本集团不再控制该附属公司之日为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项目均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的全面收

益总额亦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必要时,对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所有与本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交易有关的集团内部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及现金流

量均于综合入账时全数抵销。

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于附属公司的权益分开列报,此类非控股权益乃指赋予

持有人权利在清算时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净资产的现有所有权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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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2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积减值亏损列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成本包括其购买价及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之成本。

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

其后成本才计入资产的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重置部份之账面值被取消确认。

其他所有维修保养费用,均于产生之财政期间内于损益确认为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除弃置资产外)的折旧方式为,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撇销其

成本(扣除预期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式均于每个报告期末进行检讨,

如有需要,会作出调整。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楼宇20年

租赁物业装修5年

机器及设备以及家私及固定装置5至10年

汽车5年

弃置资产(包括关闭矿场的复原成本)使用生产单位(「生产单位」)法进行折旧,按开采证

实及概略矿产储量的比例撇销资产成本。

倘发现有任何减值迹象,而资产之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资产需即时撇减至其

可收回金额。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之收益或亏损即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之差额,并于

出售时于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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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3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所有租赁均须于综合财务状况表资本化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存在会计政策可供

实体选择不将(i)属短期租赁之租赁;及╱或(i)相关资产为低价值之租赁进行资本化。本集

团已选择不就低价值资产及于开始日期租期少于12个月之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有关该等租赁之租赁付款已于租期内以直线法支销。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确认并将包括:(i)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见下文有关租赁负债入账

的会计政策);(i)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已收取的任何租赁优惠;(i)

承租人产生的任何初步直接成本;及(iv)承租人在租赁条款及条件规定的情况下分解及移

除相关资产时将产生的估计成本,惟该等成本乃为生产存货而产生则另当别论。除符合投

资物业定义的使用权资产(本集团应用公平值模式)外,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使用权

资产。根据成本模式,本集团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就租

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符合投资物业定义的使用权资产按公平值列账。

使用权资产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按直线法折旧。

本集团将不符合投资物业定义的使用权资产呈列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即倘拥有对应

的相关资产,则在同一项目中呈列。符合投资物业定义的使用权资产于「投资物业」内呈列。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于租赁开始日期按租期内将作出的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包括固定付

款(包括实质上的固定付款)扣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

以及预计根据剩余价值担保将支付的金额。租赁付款亦包括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

买选择权之行使价,及终止租赁而需支付的罚款(倘租期反映了本集团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不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将于导致须支付该款项的事件或情况发生的期

间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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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3 租赁(续)

租赁负债(续)

在计算租赁付款的现值时,本集团使用其于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贷利率,因为租赁中隐

含的利率无法轻易厘定。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金额增加反映利息的增长,而有关金额

因作出租赁付款而减少。此外,如有修改、租期变动、租赁付款变动(例如:租赁付款日后

因指数或利率变动而出现变动)或相关资产的购买选择权评估出现变动,则会重新计量租

赁负债的账面值。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计入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

短期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其办公室、机器及设备的短期租赁(即租期为自开始日

期起计12个月或以内且不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

短期租赁之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3.2.4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为赚取租金收入及╱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土地及楼宇权益,而非用作生产或

供应货品或服务或行政用途;或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销售。该等物业初步按成本(包括

交易成本)计量。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按公平值列账,反映报告期末之市况。投资物业

之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于产生年度计入损益。报废或出售投资物业之任何收

益或亏损于报废或出售年度之损益内确认。

3.2.5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及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

单独收购的具有限可使用年期的采矿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具

有限可使用年期的采矿权摊销乃以生产单位基准按证实及概略的总储量确认。其估计可

使用年期及摊销方法于各报告期末检讨,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均按未来适用基准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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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5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续)

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及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续)

除采矿权外,摊销以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计提。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按成本

减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摊销开支于损益确认,并计入行政及其他开支。估计可使用年

期如下:

保险经纪许可证不设限期

减值

具有限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乃于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具有无限可使

用年期之无形资产及尚未投入使用之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无论是否出现减值迹

象。通过将账面值与可收回金额对比的方式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请参阅附注3.2.11)。

倘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估计少于其账面值,则该项资产之账面值会相应调减至其可收回

金额。

减值亏损即时确认为开支。

3.2.6 金融工具

(i)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无重大融资部份之贸易应收款项除外)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加上(就并非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项目而言)与其收购或发出直接相关之交易成本。无重大融资

部份之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交易价格计量。与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直

接相关的交易成本应立即于损益中确认。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一概于交易日确认,即本集团承诺购入或出售该资产之日

期。以常规方式买卖是指按照一般市场规定或惯例须在一段期限内交付资产的金融

资产买卖。

在确定有嵌入衍生工具之金融资产之现金流量是否仅代表所支付之本金及利息时,

会从金融资产之整体予以考虑。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资产的现金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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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按摊销成本计量:对于持有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资产,倘合约现金流量仅代表本

金及利息付款,则该资产按摊销成本计量。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其后采用实

际利率法计量。利息收入、外汇收益及亏损以及减值于损益确认。终止确认之任何

收益于损益中确认。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对于持有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用于出售的资产,倘

其现金流量仅代表本金及利息付款,则该资产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方式

计量。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投资其后按公平值计量。使用实际利率计

算的利息收入、外汇收益及亏损以及减值于损益确认。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于其他

全面收益确认。于终止确认时,其他全面收益累计之收益及亏损重新分类至损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于初

步确认时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强制要求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倘为于近期出售或购回而收购金融资产,则该等金融资产分类为持作买卖。股息收

入于损益确认。

股本工具

于初步确认并非持作买卖股本投资时,本集团可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中

呈列投资公平值之其后变动。该选择按投资逐项作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之股本投资乃按公平值计量。除非股息收入明确代表收回部份投资成本,否则股息

收入于损益中确认。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且不会重新分类

至损益。所有其他股本工具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而公平值变动、股息及利息

收入于损益中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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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

本集团就贸易应收款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按金及若干其他应收款项、

受限制银行结余、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的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预期

信贷亏损按以下其中一项基准计量:(1)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

内可能发生之违约事件导致之预期信贷亏损;及(2)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于金融工具

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发生之违约事件导致之预期信贷亏损。于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

所考虑之最长期间为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之最长合约期间。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相关工具于预计年期内所有潜在违约事件将会引起的预期信

贷亏损。而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中预期自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

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致的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

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经济环境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

状况的预测进行调整。

本集团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法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并已根

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本公司已设立根据本公司过往信贷亏损经

验计算的拨备矩阵,并就债务人特定的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作出调整。

就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算。然而,

倘信贷风险自产生以来显著增加,则拨备将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算。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惟倘信

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显著增加,则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根据自初步确

认以来出现违约事件的可能性或风险显著增加来评估是否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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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报告日期金融工

具出现违约事件的风险与初步确认日期金融工具出现违约事件的风险进行比

较。于作出此项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证实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

过往经验或无须过高成本或努力便可供取得的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会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实际或预期大幅转差;
  • 、财务或经济环境的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

其债务责任的能力遭到大幅削弱;

  • ;及
  • 、经济或技术环境实际或预期出现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

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遭到大幅削弱。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则本集团会假定信贷风

险自初步确认以来已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另有合理且可证实资料证明情况

并非如此。

尽管存在上述情况,倘债务工具于报告日期被厘定为具有低信贷风险,则本

集团假设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倘(i)债务工具

的违约风险较低;(i)借款人有强大能力于短期内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

及(i)经济及业务状况的长期不利变动可能但未必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约

现金流量责任的能力,则会厘定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较低。当债务工具的内

部或外部信贷评级为「投资级别」(按照全球通用的定义),则本集团会认为

该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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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本集团定期监察识别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所用标准的成效,并于适当时候

作出修正,以确保有关标准能够于款项逾期前识别出信贷风险已显著增加。

(I) 违约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当内部编制或得自外界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

大可能悉数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时,

本集团认为已发生违约事件。

不论上文所述如何,本集团都认为,于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后即已发生违约,

惟本集团有合理及具理据资料来显示更加宽松的违约标准更为恰当。

(I) 发生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造成负面影响时,即代

表金融资产已出现信贷减值。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涉及以下事

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遇到严重财务困难;

(b) 违反合约,如拖欠或逾期;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出于与借款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而向

借款人授予贷款人原本不会考虑的优惠;

(d) 借款人有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e) 因出现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失去活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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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续)

(IV)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显示交易对手陷入严重财务困难,且并无实际收回的可能之时,例

如交易对手已清算或进入破产程序,或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

息而言,当金额已逾期超过两年(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本集团会撇销金融资

产。经在适当情况下考虑法律意见后,对于已撇销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仍可根

据其回收程序予以强制执行。撇销构成终止确认事件。任何后续收回的款项

均于损益内确认。

(V) 计量及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乃违约概率、违约亏损率(即违约造成亏损的幅度)及违

约风险的函数。违约概率及违约亏损率乃根据经前瞻性资料调整的历史数据

进行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的估计反映无偏概率加权数额,根据各自发生违约

的风险作为权重而厘定。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指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

团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按于初步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

若干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经考虑逾

期资料及前瞻性宏观经济资料等相关信贷资料后按集体基准考虑。

就集体评估而言,本集团于分组时考虑以下特征:

  • (即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以及若

干其他应收款项各自作为单独的组别评估);

  • 、规模及行业;及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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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续)

(V) 计量及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续)

管理层定期检讨分组工作,以确保各组别组成部分继续具有相似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计算,惟在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情况下,

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透过调整账面值于损益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亏损,惟贸易

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除外,其相应调整乃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

(VI)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仅当从资产收取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已到期,或当金融资产以及该资产拥有权

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已被转移至另一实体时,本集团将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于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

和之差额将于损益确认。

(i) 金融负债

本集团视乎负债产生之目的对其金融负债进行分类。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初

步按公平值减所产生之直接应占成本计量。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销成本计量。相关利息开支于损益确认。

收益或亏损于终止确认负债时及透过摊销过程于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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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6 金融工具(续)

(iv)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摊销成本,并于相关期间摊分利息收入或

利息开支之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可准确将估计未来现金收入或付款于金融资产或负

债之预计年期或较短期间(如适用)贴现之利率。

来自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的利息收入呈列为收益。

(v) 股本工具

本公司发行之股本工具按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vi)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乃规定发行人须支付特定款项以补偿持有人因特定债务人未能按照

债务工具原定或经修订条款于到期时支付款项所蒙受损失之合约。本集团发行且并

非指定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财务担保合约初步按其公平值减去与发行财务担保合

约直接相关之交易成本确认。于初步确认后,本集团按下列较高者计量财务担保合约:

(i)亏损拨备金额,即根据附注3.2.6(i)所载会计政策计量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及(i)

初步确认金额减(如适用)于担保期内确认的累计摊销。

(vi)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

当相关合约中订明之责任获解除、注销或到期时,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倘由于重新磋商金融负债之条款,本集团向债权人发行其自身股本工具以支付全部

或部份金融负债,则已发行之股本工具为已付代价并于金融负债或部份金融负债被

抵销日期按彼等之公平值初步确认及计量。倘已发行股本工具之公平值不能可靠计

量,则对股本工具的计量反映所抵销金融负债之公平值。所抵销金融负债或部份金

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已付代价之差额于期内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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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7 存货

存货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确认。成本包括所有采购成本、

转换成本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地点及状态所产生的其他成本。成本按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可

变现净值指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扣除估计完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

当存货被出售时,其账面值于确认相关收益的期间确认为开支。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的

金额及所有存货亏损均于撇减或亏损发生的期间确认为开支。已撇减存货的任何拨回金

额将确认为拨回期间确认为开支的存货金额的减少。

3.2.8 收益确认

当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按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取用以换取货品或服务之代价数额(不包括

代表第三方收取之金额)转移至客户时,则确认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收益不包括增值税

或其他销售税,且金额已扣除任何买卖折扣。

视乎合约条款及合约所适用之法律规定,货品及服务之控制权或会在一段时间内或某一

时点转移。倘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满足下列条件,则货品及服务之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转

移:

  • ;或
  • ,且本集团有可强制执行权利以收回迄今已完

成履约部份之款项。

倘货品或服务之控制权在一段时间内转移,则在整个合约期间参照已完成履约责任之进

度确认收益。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货品或服务控制权之时点确认。

倘合约包含融资部分并就转让货品或服务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超过一年,则收益按

应收款项现值计量,以于合约开始时本集团与客户进行的单独融资交易所反映的贴现率

进行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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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8 收益确认(续)

倘合约包含向本集团提供重大融资利益之融资部分,则根据合约确认之收益包括采用实

际利率法就合约负债应计之利率开支。

与相同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

就所承诺货品或服务的付款及转让之间的期间为一年或以下的合约而言,交易价格并不

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可行权宜方法对重大融资部分的影响进行调整。

(i) 销售膨润土产品

履约责任乃于交付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时达成且通常于交货起计5至90日

内付款。

(i)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

与香港保险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经纪服务收入有关的履约责任于

配置成功的时间点达成。通常于提供服务起计30日内付款,惟新客户通常须提前付款。

(i) 贷款利息收入

履约责任乃于提供服务时随时间达成,通常于贷款安排完成及客户接纳时付款。

(iv) 财务担保费收入

履约责任于提供服务时随时间达成,通常于完成担保服务时付款。

(v)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

(v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基于未偿还本金额按适用利率随时间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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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8 收益确认(续)

(vi) 利息收入(续)

合约资产及负债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其已向客户提供的服务换取代价的权利(尚未成为无条件)。

而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只要时间流逝即须到期支付代价。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已可自客户收取代价)而须提供服务予

客户之责任。

(vi) 批发

履约责任于交付个人护理产品时达成,且付款期限通常为交付后90日内。

3.2.9 所得税

年内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

即期税项乃根据日常业务之溢利或亏损(就所得税而言毋须课税或不可扣减之项目作出

调整),按报告期结束时颁布或实质上颁布之税率计算。应付或应收即期税项的金额为预

期将予支付或收取税项金额的最佳估计,该金额反映与所得税有关的任何不确定因素。

递延税项乃就用于财务报告目的之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用于税务目的之相应金额之间

的暂时性差额进行确认。除初步确认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的资产及负债(不属于业务

合并的一部分)外,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递延税项资产在将有

可能动用应课税溢利抵销可扣减暂时性差额之情况下予以确认,前提为可扣减暂时性差

额并非产生自一项交易(而非一项业务合并)中资产及负债的初步确认,该初步确认并不

影响应课税溢利或会计溢利。递延税项乃按与资产或负债账面值变现或结算之预期方式

相适合并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量,并反映与所得税有关的任何不

确定因素。

当有法定可强制实施权利可以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且当其与同一税务机

关征收的所得税有关时,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予以抵销,本集团拟按净额基准结算即期税

项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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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9 所得税(续)

就计量递延税项负债及递延税项资产而言,利用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之账面值乃

假设透过销售全数收回,除非该假设被推翻则除外。当投资物业可予折旧及于目标是随时

间而非透过销售消耗投资物业所包含的绝大部分经济利益的业务模式内持有时,有关假

设会被推翻。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并于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供收回全

部或部分资产时调减。

所得税于损益确认,惟当该等税项与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项目有关时,该等税项亦于其

他全面收益确认;或当该等税项与直接于权益确认之项目有关时,该等税项亦直接于权益

确认。

3.2.10 外币

集团实体以其经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进行之交易按交易

发生时之通行汇率入账。外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通行之汇率换算。以外币计值按公平

值列账的非货币项目于厘定公平值时按当日通行汇率重新换算。以历史成本基准计量并

以外币计值的非货币性项目不会重新换算。

因结算货币项目及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产生期间之损益内确认。因重新换

算按公平值列账之非货币项目而产生之汇兑差额乃计入该期间之损益内,惟重新换算非

货币项目(其收益及亏损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产生之差额除外,于此等情况下,汇兑

差额亦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于综合入账时,海外业务的收入及开支项目乃按年内的平均汇率换算为本集团的呈列货

币(即人民币),除非汇率于期内大幅波动,在此情况下,则使用与进行交易时通行的汇率

相若的汇率换算。海外业务的所有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所产生的汇兑差额

(如有)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权益内累计为外币换算储备(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如

适用)。于换算构成本集团于所涉海外业务的部分投资净额的长期货币项目时,在集团

实体独立财务报表的损益内确认的汇兑差额重新分类至其他全面收益,并于权益内累计

为外币换算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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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10 外币(续)

于出售海外业务时,截至出售日期止就该业务于外币换算储备确认之累计汇兑差额重新

分类至损益,作为出售损益之一部分。

3.2.11 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之减值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审阅下列资产之账面值,以厘定是否有任何迹象表明该等资产已产

生减值亏损或先前确认之减值亏损是否不复存在或可能已经减少:

  • 、厂房及设备;
  • ;及

倘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即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和使用价值之较高者)估计将低于其账面值,

则该资产之账面值将调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中确认,除非相关资产根

据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列账,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乃按该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作为重估减值处理。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则该资产之账面值将增加至其可收回金额之经修订估计值,惟增

加后之账面值不得超出倘过往年度并无就该资产确认减值亏损而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

值亏损之拨回即时于损益中确认,除非相关资产根据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以

重估价值列账,在此情况下,减值亏损之拨回乃按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作为重估

增益处理。

使用价值乃根据预期将自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厘定,使用可反

映货币时间价值之现行市场评估及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的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

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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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1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于可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补助附带的条件及将收取补助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于本集团将补助拟补偿的相关成本确认为开支的期间有系统地于损益中确认。

具体而言,倘授出政府补助的主要条件为本集团应购买、兴建或以其他方式收购非流动资

产,则该等补助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于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内有系统

及合理地转拨至损益。

作为已产生开支或亏损的补偿或向本集团提供直接财务资助(并无日后相关成本)而可收

取的政府补助,乃于其可收取的期间于损益确认。

3.2.13 雇员福利

(i)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指预计在雇员提供相关服务之年度报告期末后十二个月前将全数结

付之雇员福利(离职福利除外)。短期雇员福利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内确认。

(i) 界定供款退休计划

对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之供款在雇员提供服务时于损益内确认。

(i)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本集团不能再撤回提供有关福利之建议及本集团确认重组成本(涉及支

付离职福利)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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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14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须承担法定或推定责任,而该责任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且其

金额能够合理地估计,则会就未确定时间或金额之负债确认拨备。

倘经济利益需要外流之可能性不大,或不能对金额作出可靠估计,则有关责任会作为或然

负债披露,惟若经济利益外流之可能性极低则作别论。就可能产生之责任而言,如其存在

仅能以一项或多项未来事件之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则除非经济利益外流之可能性极低,

否则亦作为或然负债披露。

资产弃置义务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引致现时的法定或推定责任,而履行该责任可能导致日后资源流出,

且该责任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会确认弃置负债。与拨备相等的相应金额亦作为相关物

业、厂房及设备成本的一部分予以确认。所确认金额为估计弃置成本,使用反映(如适用)

负债特定风险的即期税前利率贴现至其现值。估计弃置时间或估计弃置成本的变动透过

对拨备的调整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相应调整按未来适用基准处理。对弃置拨备解除贴

现则列为融资成本。

3.2.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结余、短期存款及公平值变动风险不大且自收购日期起三个

月或以内到期的高流动性投资,而该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本集团用于管理其短期承担。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存款及上文界定的短期存

款,减去须按要求偿还并构成本集团此类管理组成部分的银行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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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要会计政策资料(续)

3.2.16 关联方

倘属以下情况,则一方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

(a) 该方为一名人士或该人士家族的近亲,而该人士:

(i) 对本集团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之主要管理人员。

(b) 该方为一间实体,符合下列任何条件:

(i) 该实体及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或另一实体之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之联

营公司或合资企业;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均为同一第三方之合资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合资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之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就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实体之雇员福利而设之退休福利计划;(倘

本集团本身为该计划)及资助雇主亦与本集团有关联;

(vi) 该实体受(a)所识别之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a)(i)所识别之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为该实体(或该实体母公司)之

主要管理人员;及

(vi) 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人员管理服务之实体或其所属集团旗下任

何成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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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键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于应用附注3所述之本集团会计政策时,本公司董事须就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

有关判断、估计及假设不能从其他途径轻易取得。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以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视作相关

的因素为依据。实际结果或有别于该等估计。

本集团会持续检讨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倘对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修订期间,则于该期间确认会计

估计,倘修订影响当前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以下为于报告期末有关未来的主要假设及估计不确定因素的其他主要来源,该等假设及来源具有导致

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出现大幅调整的重大风险。

(i) 非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根据附注3.2.11所述的会计政策评估非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任何减值。在事件

或情况变化显示资产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会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检讨。厘定可收回

金额须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选择适当贴现率。该等估计的变动可能对资产账面值有重大影响,

并可能导致于未来期间录得额外减值开支或拨回减值(倘适用)。

(i) 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具有不同过往亏损模式或信贷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单独进行预期信贷

亏损评估。此外,当本集团并无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之合理可靠资料以按个别

基准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会根据账龄、还款记录及╱或相关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

款及贷款利息之逾期状况,考虑贸易债务人之内部信贷评级,对具有类似亏损模式的债务人进

行分组,从而进行集体评估。

本集团已考虑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于预期年期内之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并根

据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之账龄、还款记录及╱或逾期状况,经考虑贸易债

务人之内部信贷评级后,透过将具有类似亏损模式之不同债务人进行分组个别及╱或共同进行

评估。估计亏损率乃基于债务人于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并就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

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可靠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此外,出现信贷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

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将个别评估预期信贷亏损。出现信贷减值之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

款利息之亏损拨备金额按资产账面值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差额计量,并考虑预期未来信

贷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对于估计之变动较为敏感。有关本集团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资料及本集团贸

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的详情分别于附注6及23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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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i) 资产弃置义务

最终的资产弃置义务并不确定,且成本估计会因多种因素发生变化,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变化、

引进新的修复技术或其他生产基地的经验。预计时间及开支金额亦会发生变化,例如,因应储量

或法律法规或其诠释的变化而发生的变化。因此,既有拨备或会大幅调整,从而影响未来财务业

绩。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弃置义务的账面值约为人民币10,732,000元(于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182,000元)。

5.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内实体均能够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平衡债务与权益比例为股东

谋求最大回报。本集团的整体策略与以往期间相同。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组成。

董事定期检讨及管理本集团的资本架构。作为此检讨工作的一部分,董事考虑资本成本及与各类资本

相关的风险。按照董事建议,本集团将透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份或购回现有股份或发行新债或偿还

现有债务的方式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2,287
36,801
14,499
20,000
5,961
79,548
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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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金融工具

(a)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概要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1,551

按摊销成本列账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2344,571

受限制银行结余14,345

已抵押银行存款20,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27,445

107,912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620,766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

其他应收款项(不包括预付款项)、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受限制银行结余、已抵押银

行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不包括合约负债)。

有关该等金融工具的详情于相关附注披露。与该等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货币风险、

价格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如何减轻该等风险的政策载列如下。管理层

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适时及有效地采取合适措施。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711
3,71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货币风险

本集团于中国营运,其交易以人民币计值。于财政年度末,本集团的若干受限制银行结余

以及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外币计值或与外币挂钩(其详情载于各附注),使本集团面临

外币风险。

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

大外汇风险。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以港元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资产3,634

负债–

3,634

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之货币风险主要源自港元。

下表详列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对于人民币兑港元上升及下跌5%(截

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的敏感度。5%(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5%)乃内部向主要管理人员汇报外币风险时采用的敏感度比率,反映管理层对外币

汇率合理可能变动作出之评估。敏感度分析仅包括以外币计值的货币项目结余,并于报告

期末以5%(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外币汇率变动调整其换算。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40
+10%128–10%(1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货币风险(续)

下列正数(负数)表示功能货币兑外币升值5%(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

的情况下,年内除税后亏损的相应增加(减少)。倘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兑外币贬值5%(截

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则会对年内业绩造成等额而相反的影响。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税后溢利或亏损137

(i) 价格风险

股本价格风险与股本指数水平及个别证券价值变动导致股本证券公平值波动之风险有关。

如附注24所述,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主要承受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

金融资产之上市股本证券投资(按报告日期之市场报价估值)所产生之股本价格风险。本

集团于上市股本证券之投资主要于联交所公开买卖。

下表概述市价上升╱下跌对本集团年内亏损及累计亏损的影响。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

变且本集团所有上市股本证券无变动的情况下,按上升╱下跌10%进行分析。

对年内亏损及累计亏损的影响

市价之

潜在变动

溢利及保留

亏损增加

市价之

潜在变动

溢利及保留

亏损减少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0%154–10%(15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就固定利率已抵押银行存款承受公平值利率风险,同时亦就受限制银行结余、银行

结余及银行存款的当前利率波动承受现金流利率风险。本集团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

而,管理层监察利率风险,并当预期出现重大利率风险时考虑采取其他必要行动。由于到

期日较短,所面对的利率风险轻微,并无对利率风险呈列敏感性分析。

(iv)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主要指本集团对手方违反其合约义务,对本集团造成金融亏损的风险。本集团

的信贷风险敞口主要归因于贸易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受限制银行结余、

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以弥补与其

金融资产及金融担保合约有关的信贷风险,惟与贸易应收款项约人民币396,000元(于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46,000元)有关的信贷风险因有物业作抵押而得以减轻。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约进行减值评估。有关本集团信

贷风险管理、最大信贷风险敞口及相关减值评估(倘适用)的资料概述如下:

客户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向一名客户(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一名客户)提供循环信贷。该循环信贷

乃根据(其中包括)客户之背景、信用历史、业务关系长短及过往交易金额,厘定于任何一

段时间内可结欠的预设信贷限额。本集团一般在续订相关销售协议及收到客户特别要求后,

每年评估向客户发放的信贷限额。

为将信贷风险降至最低,本集团的管理层授权一支团队负责决定信贷限额、信贷审批及其

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债务。本集团已设立拨备矩阵,相关矩阵乃基

于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并按债务人特定的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作出调整。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审阅各个别债务的可收回金额,以确保计提足够的减值亏损。已制定其

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后续行动收回逾期债务。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v)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应收票据

本集团于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应收票据个别进行减值

评估。有关应收票据的信贷亏损评估并不重大。就此而言,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

显著降低。

受限制银行结余╱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结余

流动资金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为对手方为获得认可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银行。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就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而言,董事依据过往结算记录、过往经验以及定量定性资料(即合

理及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定期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可收回性进行个别评估。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

就应收一名董事款项厘定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已考虑过往拖欠情况及前瞻性资料(如

适用)。

本集团之内部信贷风险等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概况

贸易应收款项、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其他金融资产

低风险对手方具有低违约风险及

并无任何逾期金额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观察名单债务人经常于到期日后偿还

但通常悉数结算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呆账透过内部或外部资源所得资料,

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显著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据显示资产已出现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面临严重财务

困难及本集团无收回款项的

实际前景

撇销款项撇销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总账面值
人民币千元
6,838
9,789
2,552
15,646
371
3,505
1
77
14,499
20,000
5,96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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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v)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详细说明有关本集团金融资产于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下的信贷风险:

附注

外部

信贷评级

内部

信贷评级

12个月或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总账面值

人民币千元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担保服务费23不适用(附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10,638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23不适用(附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1,028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3,130

应收票据23低风险不适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610

按金23不适用(附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396

其他应收款项23不适用(附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9,086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51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23不适用(附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77

受限制银行结余25低风险不适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3,345

已抵押银行存款25低风险不适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20,000

银行结余25低风险不适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27,445

附注:

作为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就其业务营运对客户采用内部信贷评级。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

款及贷款利息乃根据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之账龄、还款记录及╱或逾期状况,经考虑贸易

应收款项之内部信贷评级后,按集体基准进行评估,惟具有不同过往亏损模式或信贷减值之客户除外,该等客户

会个别进行评估。本集团之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之信贷风险于附注23(a)详述。

估计亏损率乃根据债务人于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违约率估计,并就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得的前瞻

性资料作出调整。管理层定期检讨分组,以确保有关特定债务人的相关资料已更新。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净额

分别确认信贷亏损拨备人民币37,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信贷亏损拨备人民币33,000元)

及拨回信贷亏损拨备人民币250,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信贷亏损拨备人民币207,000

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评估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预期信贷亏损,并拨回信贷亏损拨备

人民币276,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509,000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收一名董事款项所涉金额并不重大,故并无就此计提减

值拨备。

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涉及的金额并不重大,故并无就应收票据计提减值拨备。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v)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财务担保合约

就财务担保合约而言,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相关合约担保的最高金额

为人民币20,000,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0,000,000元)。于报告期末,

董事已进行减值评估,并认为自初步确认财务担保合约以来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因此,

本集团发出的财务担保合约的亏损拨备按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相等的数额计量。由于

已收溢价减于损益确认的累计金额高于预期亏损拨备金额,故并无于损益确认亏损拨备。

财务担保合约的详情载于附注32。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按地理区域划分主要集中于中国,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全部来自中国。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存在信贷风险集中的情况,原因为本集团最大贸易应

收款项及五大贸易应收款项分别占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34%(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39%)及60%(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5%)。

(v) 流动资金风险

于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监控及维持管理层认为足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水平,以

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并减轻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金融负债于报告期末的剩

余合约到期时间(根据合约未贴现金流量及本集团可被要求付款的最早日期计算)为一

年内或按要求(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一年内或按要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财务担保合约的总金额最多为人民币19,000,000元(于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000,000元)(根据合约未贴现金流量及本集团可能被要

求付款之最早日期计算),期限为一年内或按要求(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一年内

或按要求)。根据报告期末的预期,管理层认为很可能毋须根据该安排支付任何款项。然而,

此项估计可能会发生变化,视乎对手方根据担保提出申索的可能性,而提出申索的可能性

则取决于对手方所持获担保财务应收款项蒙受信贷亏损的可能性。


1,2871,287
1,0001,000
1,2871,0002,28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c) 公平值计量

下表呈列根据公平值层级于合并财务状况表内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该层级根据计

量该等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所使用之重大输入数据之相对可靠性,将金融资产及负债划分

为三级。公平值层级分为以下层级:

第一级:相同资产及负债于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就资产或负债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可观察之输入数据(第一级内包括之

报价除外);及

第三级:资产或负债并非依据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数据(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金融资产及负债整体所应归入的公平值层级内的层级,乃基于对公平值计量具有重大意义的最

低层级输入值。

合并财务状况表内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按以下公平值层级分类: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股本投资

-非上市股本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股本投资1,551–1,551

上市股本投资按于各报告期末根据其于活跃市场的报价厘定的公平值计量。非上市股本权益之

公平值乃基于最近交易之市价。

董事认为,由于贴现的影响并不重大,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董事认为,按摊销成本入账的其他流动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7,659
20,619
988
10,729
1,658
1,132
95
52,880
38,278
10,729
988
1,132
51,127
1,658
95
1,753
52,88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7. 收益

收益指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销售额、个人护理产品批发、财富管理服务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财务担保费收入及租金收入。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货物类型

钻井泥浆20,146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23,677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服务类型

金融服务业务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17,774

-贷款利息收入1,896

-财务担保费收入1,132

物业投资业务

-租金收入91

64,716

本集团之客户合约收益明细如下: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收益之时间

于某一时间点

-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43,823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17,774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随时间

-财务担保费收入1,132

62,729

其他来源之收益

-贷款利息收入1,896

-租金收入91

1,987

64,716


膨润土采矿 业务金融服务 业务物业投资 业务未分配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7,65917,659
20,61920,619
988988
38,27898839,266
10,72910,729
1,6581,658
1,1321,132
9595
13,5199513,614
38,27810,72998849,995
2,790952,885
38,27813,5199598852,88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下文载列客户合约收益与分部资料所披露金额之对账: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

货物类型

销售钻井泥浆

销售冶金球团用膨润土

个人护理产品批发

总计

服务类型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

贷款利息收入

财务担保费收入

租金收入

总计

收益确认时间

货物及服务于某一

时间点转移

服务随时间转移

总计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

膨润土采矿

业务

金融服务

业务

物业投资

业务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货物类型

销售钻井泥浆20,146–20,146

销售冶金球团用膨润土23,677–23,677

总计43,823–43,823

服务类型

财富管理服务收入–17,774–17,774

贷款利息收入–1,896–1,896

财务担保费收入–1,132–1,132

租金收入–9191

总计–20,8029120,893

收益确认时间

货物及服务于某一时间点转移43,82317,774–61,597

服务随时间转移–3,028913,119

总计43,82320,8029164,71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8. 分部报告

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即董事)呈报以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业绩的资料集中于本集团所交付货品或所提

供服务的种类。于确定本集团可呈报分部时,并无将任何主要经营决策者已识别的经营分部合并。

董事每月审阅各业务单位的内部管理报告。以下分部资料的呈列方式与内部向董事呈报资料(以便进

行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估)的方式一致。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按产品和服务分为若干业务单位并有三个(截至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三个)可呈报分部,详见下文。

以下描述本集团各个可呈报分部之业务:

呈报分部性质经营地点

膨润土采矿业务膨润土采矿、生产及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中国

金融服务业务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借贷服务及提供金融服务香港及中国

物业投资业务可赚取租金收入及╱或实现资本增值之物业香港

可呈报分部收益、溢利、资产及负债

就评估分部间分部表现及分配资源而言,董事监察各可呈报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基准如下:

收益及开支是根据各分部产生之收益及各分部产生之开支或各分部的资产折旧或摊销产生之支出分

配至可呈报分部。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受限制银行结余、递延税项资产及流动资产,惟总部管理的其

他公司资产除外。

分部负债包括由各分部直接管理的个别分部活动应占的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应付所得税、资产弃置

义务及递延收入,惟总部管理的其他应付款项除外。


膨润土 采矿业务金融服务 业务物业投资 业务未分配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8,27813,5199598852,880
(2,950)3,272779881,387
1,463411,468
364256(547)(521)(448)
(550)(27)(577)
(9,987)(9,987)
10431075489
(1,569)3,815(470)(9,444)(7,668)
10045145
(1,469)3,860(470)(9,444)(7,523)
121,76618,7391,904142,409
3,9263,926
121,76618,7391,9043,926146,335
24,2413,2542427,519
6,6466,646
24,2413,254246,64634,165
22,50822,508
1,2301,230
1,047220141,281
931,2301,323
6565
464243707
547547
280280
(104)(310)(75)(48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可呈报分部收益、溢利、资产及负债(续)

下述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即指本集团策略性业务单位。以下描述本集团各个可呈报分部之业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及可呈报分部收益(附注7)

可呈报分部业绩

银行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财务成本

未分配公司开支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

亏损拨回净额

除税前(亏损)╱溢利

所得税抵免

年内(亏损)╱溢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产

可呈报分部资产

未分配公司资产

综合资产总值

负债

可呈报分部负债

未分配公司负债

综合负债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

使用权资产增加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

拨回净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可呈报分部收益、溢利、资产及负债(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膨润土

采矿业务

金融服务

业务

物业投资

业务未分配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及可呈报分部收益(附注7)43,82320,80291–64,716

可呈报分部业绩1,814(384)68–1,498

银行利息收入9024–1907

其他收入、其他(亏损)╱收益净额(1,471)366(163)3,6632,395

财务成本(522)(19)–(541)

未分配公司开支–(12,815)(12,815)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拨回净额(26)1,220–751,269

除税前溢利╱(亏损)6971,187(95)(9,076)(7,287)

所得税抵免100106–206

年内溢利╱(亏损)7971,293(95)(9,076)(7,08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产

可呈报分部资产117,12720,0202,426–139,573

未分配公司资产–12,28112,281

综合资产总值117,12720,0202,42612,281151,854

负债

可呈报分部负债22,6134,63024–27,267

未分配公司负债–5,1155,115

综合负债22,6134,630245,11532,382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8,595–688,66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285263–931,641

使用权资产折旧93927–1,020

无形资产摊销84–84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1,804–1,804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163–16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908908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

贷款利息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

拨备╱(拨回)净额26(1,220)–(75)(1,269)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2,708
46,080
48,788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0,273
5,61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地理区域资料

本集团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收益来自中国(注册国家)的客户。金融服务业务及物业投

资业务位于香港。位置乃根据业务主要经营地点确定。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乃基于资产的实际位置。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香港3,696

中国内地25,341

29,037

主要客户资料

于相应年度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的客户收益如下: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客户A*11,187

客户B*(附注)–

* 与膨润土采矿业务有关

附注:

该客户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占本集团总收益之比例并无超过10%。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7,659
20,619
38,278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468
744
15
262
2,489
(547)
(280)
(707)
65
489
1,50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主要产品资料

以下为本集团于膨润土采矿业务项下向外部客户销售主要产品所得收益的分析: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钻井泥浆20,146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23,677

43,823

  1.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907

政府补助(附注(i))150

发放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政府补助(附注28)15

杂项收入409

1,481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16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908)

出售╱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1,804)

汇兑收益净额124

其他应付款项撇销4,572

贸易应收款项、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

以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回净额1,269

4,571

附注:

(i) 自中国政府机关获取的政府补助约人民币744,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50,000元)与本集

团对行业所作产品创新贡献、就业稳定基金、经济发展补贴及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有关。由于本集团满足了相关补助的发

放条件,该等政府补助于本年度确认为其他收入。概无有关政府补助的未达成条件或然事件。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27
550
577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78
12,668
956
14,402
742
1,281
1,323
65
19,633
(65)
2,386
3,256
(8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0. 融资成本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20

弃置拨备贴现值拨回(附注27)521

11. 除税前亏损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税前亏损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后达致: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1,421

薪金、工资、津贴及其他福利13,98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不包括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1,067

总员工成本16,477

核数师酬金73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641

使用权资产折旧1,020

无形资产摊销84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款额18,624

汇兑收益净额(124)

研发成本(附注(i))2,850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

-办公室物业以及厂房及设备3,684

投资物业所得租金收入(扣除直接经营开支人民币14,000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8,000元)(73)

附注:

(i) 员工成本约人民币998,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209,000元)计入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研发成本。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238
(21)
217
(362)
(14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2. 所得税抵免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即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22

过往期间超额拨备(31)

(9)

递延税项:

本年度(197)

(206)

附注:

(i)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无须在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i) 由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香港并无应课税收入,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截至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拨备乃按税率16.5%计算,惟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除外,该附属公司为利得税

两级制下的合资格法团。就该附属公司而言,首2,000,000港元的应课税溢利按8.25%的税率课税,余下的应课税溢利则按

16.5%的税率课税。

(i)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本财政年度于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芜湖飞尚

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飞尚材料」)除外)的税率为25%。

(iv) 飞尚材料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本年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按15%税率纳税。

(v)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与中国附属公司未分配保留盈利相关的暂时性差额(尚未就其确认递延税项负债)总额约

为人民币12,398,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128,000元)。概无就该等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原因是本集团可控制该暂时差额的拨回时间,且该等暂时差额在可预见未来很可能不会拨回。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668)
(1,917)
(291)
2,303
(435)
228
(166)
154
(21)
(14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于本年度,所得税抵免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所列的税前亏损对账如下: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税前亏损(7,287)

按税率25%计算的税项(1,822)

适用于一间附属公司的优惠所得税率(22)

不可扣减开支的税务影响2,749

毋须纳税收入的税务影响(1,316)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335

动用过往未确认之税项亏损(11)

未确认可扣减暂时性差额之税务影响(197)

在其他司法权区经营的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税务影响109

过往期间超额拨备(31)

所得税抵免(206)

递延税项详情载于附注2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人民币15,726,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14,355,000元)可用于抵扣未来溢利。由于本集团若干实体已亏损数年,且不大可能有

应课税溢利以动用税项亏损,故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所有尚未动用的税项亏损可无限期结转。


袍金薪金及 其他福利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3277334
–*
111111
111111
102102
99
111111
444327777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3. 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

各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披露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

彭浩然先生(附注(vi)及(vi))

贝维伦先生

宗砚女士(附注(i))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恒先生

陈嘉伟先生(附注(i))

罗炳强先生(附注(iv))

郭晓枫医生

总计

袍金

薪金及

其他福利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陈文锋博士–*–

彭浩然先生(附注(vi)及(vi))11085616982

贝维伦先生–*–

宿春翔先生(附注(v))43–43

宗砚女士(附注(i))67–67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恒先生110–110

陈嘉伟先生(附注(i))53–53

洪朝发先生(附注(i))56–56

郭晓枫医生110–110

总计549856161,421

  • ,000元的金额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附注:

(i)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获委任并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辞任。

(i)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获委任。

(i)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六日获委任并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辞任。

(iv)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v)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辞任。

(vi)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退任。

(vi) 该薪酬指相关董事作为附属公司雇员自本集团收取的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安排。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支付任何酬金作为招揽加入本集团的

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订立亦无存续任何以本公司董事为受益人

之贷款、准贷款或其他交易。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就获取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或应收第

三方任何代价。

除附注(vi)所载外,上文所示执行董事的酬金主要为彼等就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提供服务的酬金。

上文所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主要为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提供服务的酬金。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2,596
75
2,671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数
5
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4. 雇员酬金

五名最高薪雇员

本集团最高酬金的五名人士当中包括一名(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名)本公司董事,

其酬金载于上文附注13。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五名(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五名)最高薪人士的酬金如下: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3,14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82

3,231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5

1,000,000港元至1,5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五名最高薪人士概无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的

安排。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向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酬金,作为招

揽其加入本集团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15. 股息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已经或建议派付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

议派付任何股息(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无)。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523)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159,114
(4.73)分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6. 每股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按照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亏损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采用的亏损(7,081)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目(千股)159,114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人民币)(4.45)分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相关年度并无发行潜在普通股,每股摊薄亏

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厂房及设备

楼宇

租赁

物业装修

机器及设备

以及家私及

固定装置弃置资产汽车在建工程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9331,34615,1693,7061,606–32,760

添置–277–8,3868,663

出售╱撇销(5,079)–(4,933)–(10,012)

转拨1,024–582–(1,606)–

汇兑调整–7365–30–16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6,8781,41911,1603,7061,6366,78031,579

添置633–176–21,69922,508

出售╱撇销(514)–(1,383)–(1,897)

转拨–42–(42)–

汇兑调整–1615–7–3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9971,43510,0103,7061,64328,43752,228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97099310,0057001,267–18,935

年内支出39914394945105–1,641

出售时对销╱撇销(3,614)–(4,565)–(8,179)

汇兑调整–5531–30–11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2,7551,1916,4207451,402–12,513

年内支出2771457563469–1,281

出售时对销╱撇销(191)–(896)–(1,087)

汇兑调整–158–7–3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8411,3516,2887791,478–12,737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156843,7222,92716528,43739,49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1232284,7402,9612346,78019,0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8. 租赁

(a)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土地使用权办公物业总计

(附注(i))(附注(i))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0158873,902

汇兑调整–484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3,0159353,950

添置–1,2301,230

出售–(940)(940)

汇兑调整–131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0151,2384,253

累计摊销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13–313

年内支出939271,020

出售时对销–8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069351,341

年内支出931,2301,323

出售时对销–(940)(940)

汇兑调整–131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991,2381,737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516–2,51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609–2,609

附注:

(i) 土地使用权指本集团为收购位于中国的租赁土地而已付或应付的一次性代价。该等租赁土地的租期为37年,根

据土地租赁条款无需支付任何持续付款。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租赁一间写字楼用于营运。租赁合同的固定租期

为1年(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年)。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包括各种不同条款及条件。于厘定租期

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间的长度时,本集团应用合同的定义并厘定合同可强制执行的期间。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1,230
27
(1,257)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27
1,323
3,256
4,606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之账面值及年内变动如下: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于四月一日的账面值887

新增租赁–

年内确认的利息增加20

付款(947)

外汇变动40

于三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

(c) 就租赁于损益确认的款项如下: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租赁负债利息20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1,020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开支3,684

于损益中确认的总金额4,724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其投资物业,协定租期为两年。租赁条款一般亦要求租户支付按金。

于报告期末,根据本集团与租户订立之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于下列期间到期之未来最低应收租金

总额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39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547)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90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9. 投资物业

总计

人民币千元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457

公平值调整产生之亏损净额(163)

汇兑调整13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2,426

公平值调整产生之亏损净额(547)

汇兑调整2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904

本集团所收购投资物业以租赁权益形式持有以赚取租金,乃使用公平值模式计量,并分类及列账为投

资物业。根据第三方评估,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为人民币1,904,000元(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426,000元)。于厘定相关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时,本集团委聘独立专业物业估值

师Norton Apraisals Holdings Limited进行估值。管理层与独立专业物业估值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

估值技术及该模式的输入数据。甄选标准包括市场知识、声誉、独立性及是否保持专业标准。管理层每

年向本集团董事会汇报估值报告及结果,以解释投资物业公平值波动的原因。

于厘定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时,物业的最高及最佳用途为其现时用途。

于当前及过往年度,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之间并无转拨。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于报告日期于损益确认的公平值亏损

(计入其他收益╱(亏损)净额)(163)

(i) 有关第三级公平值计量所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量化资料概要。

于以下日期之公平值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估值技术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输入数据范围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

位于香港的仓库

2,426收入资本化法单位售价(港元╱平方呎)

(经计及位置、楼层、

面积等个别因素)

每平方呎10.5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每平方呎11港元)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乃使用收入资本化法估计。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20. 无形资产

采矿权

保险经纪

许可证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i))(附注(i))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6664576,123

汇兑调整–232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5,6664806,146

汇兑调整–6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6664866,152

累计摊销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26–1,126

年内支出84–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210–1,210

年内支出65–6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275–1,275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3914864,87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4564804,936

附注:

(i) 采矿权是指在中国勘探及开采膨润土矿所需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以生产单位为基准,按矿山的证实及概略的总储量进

行摊销。

(i) 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五日收购倍搏集团导致保险经纪许可证的其他无形资产增加。许可证的法定期限为三年,惟可按最

低成本每三年重续一次。董事认为本集团会持续重续许可证并有能力重续。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许可证拥有无限可使用年期,因为预期其会无限期贡献净现金流入。许可证于其可使用年期被厘定为

有限之前不会进行摊销,惟每年及在有迹象显示可能减值时会进行减值测试。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908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220
4,587
2,550
8,35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21. 递延税项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543

于当前及过往年度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及相关变动之详情如下:

拨备、应计负债

及递延收益

的暂时差异

资产弃置义务

的暂时差异加速税项折旧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43)1,450(866)341

计入损益(附注12)1878101197

汇兑调整–5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225)1,528(760)543

计入损益(附注12)2508230362

汇兑调整–3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51,610(727)908

22. 存货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物料及补给品1,392

在制品3,999

制成品324

5,715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5,466
1,372
(182)
6,656
12,341
(1,701)
10,640
15,646
371
8,734
77
3,506
(95)
45,53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货品6a9,584

贸易应收款项-财富管理服务6a1,054

减:信贷亏损拨备(附注(a))6a(144)

10,494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6a14,158

减:信贷亏损拨备(附注(b))6a(1,932)

12,226

应收票据6a12,610

按金6a396

预付款项8,647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附注(e))6a77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d))6a9,137

减:信贷亏损拨备(附注(c))6a(369)

53,21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来自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6,656,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0,494,000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其一名客户提供约人民币400,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400,000元)的循环信贷。该项循环信贷乃根据客户的背景、信贷历史、业务关系之长短及过

往交易金额,厘定于任何一段时间内可结欠的预设信贷限额。本集团一般在续订相关销售协议及收到

客户特别要求后,评估每年授予客户的信贷限额。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该客户的

汽车押记作为结欠款项约人民币400,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400,000元)的抵押品。

抵押品不可转让及出租,但在该客户清盘或撤销注册后,可优先由本集团变现。对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余下结欠款项约人民币16,900,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2,274,000元),

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161
1,479
702
1,314
6,656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7,266
3,374
10,64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本集团授予的信贷期介乎收到发票后五天至其贸易客户收到货品或向其贸易客户开具发票后起计三

个月。于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接近收益确认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经扣除贸易应收款项信贷亏

损拨备)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0天内10,238

31至60天222

61至90天29

90天以上5

10,494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扣除信贷亏损拨备)根据其各自合约到期日的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0天内9,569

31至60天3

61至90天–

90天以上2,654

12,226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应收票据的账龄均为180天内。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a) 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亏损拨备变动: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出现

信贷减值)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0)

于损益确认之信贷亏损拨备净额(33)

汇兑调整(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44)

于损益确认之信贷亏损拨备净额(37)

汇兑调整(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82)

(b)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

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的信贷亏损拨备变动: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未出现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出现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出现信

贷减值)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58)(796)(480)(1,634)

于损益(确认)╱拨回之

信贷亏损拨备净额(92)(148)33(207)

汇兑调整(20)(45)(26)(9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70)(989)(473)(1,932)

于损益(确认)╱拨回之

信贷亏损拨备净额(36)301(15)250

汇兑调整(6)(8)(5)(1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12)(696)(493)(1,70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应收担保服务费、应收贷款及贷款利息、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c) 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信贷亏损拨备变动:

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未出现

信贷减值)

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出现信

贷减值)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06)(1,294)(1,800)

于损益拨回之信贷亏损拨备净额2081,3011,509

汇兑调整(20)(58)(7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318)(51)(369)

于损益拨回之信贷亏损拨备净额22452276

汇兑调整(1)(1)(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95)–(95)

附注: 预期信贷亏损主要指就支付予二零二一年内未达到销售目标的保险经纪的技术代表的加盟费而应收的款项约人

民币1,274,000元。

(d) 其他应收款项中包括就本集团物色非金属采矿业务潜在收购项目的业务策略向代理支付的可退

还按金约人民币2,958,000元(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7,880,000元)。于本年报日期,

按金已全数退还予本集团。

(e) 应收一名董事款项为非贸易性质、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287
1,000
2,28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2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于香港上市之股本证券,按公平值计1,551

非上市股本权益(附注)–

1,551

由于本集团并无选择透过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公平值收益或亏损,故上述股本投资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之金融资产。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结余指于一间在中国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的1%非上市股权。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损益及其

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估值技术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输入值人民币千元敏感度分析

非上市股本权益市场法近期交易价不适用1,000不适用

  1.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

受限制银行结余

受限制银行结余指本集团存放于银行的备用受限制现金,以供未来环境修复时结清资产弃置义务。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受限制银行结余按现行市场年利率介乎0.10厘至1.95厘(于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年利率0.25厘至3.24厘)计息。

已抵押银行存款

已抵押银行存款指抵押予银行以担保独立第三方所获授的一般银行融资之存款。董事会认为,自二零

一八年起,本集团于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外尚有剩余现金,而以借款人为受益人提供担保将令本集团

剩余现金得到更佳的利用并带来合理回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00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20,000,000元)已抵押以担保独立第三方的银行借款。银行借款须

按要求偿还及分类为流动资产。已抵押银行存款按年利率1.95厘(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10厘)

计息,将于相关银行融资到期后解除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5,283
678
5,961
(678)
5,283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4,964
17,206
124
8
12
22,3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续)

银行结余及现金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以下各项: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26,779

短期银行存款666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示的银行结余及现金27,445

减: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银行存款(666)

综合现金流量表所示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附注)26,779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结余及银行存款均按现行市场年利率0.10厘至1.60厘(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利率0.10

厘至1.89厘)计息。

26.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项(附注(a))6a4,95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6a15,790

合约负债(附注(b))126

应付一家关联公司款项(附注(c))6a9

应付董事款项(附注(d))6a11

20,892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2,037
455
1,283
951
238
4,964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a) 贸易应付款项

于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30天内4,376

31至60天350

61至90天217

91至365天13

365天以上–

4,956

所获授予的平均信贷期为30天。

(b) 合约负债

本集团已确认以下收益相关合约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以下项目产生之合约负债:

货品销售126

本集团就销售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收取的按金于货物交付客户当日之前列为合约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26
(126)
124
124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0,182
550
10,73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合约负债(续)

合约负债变动: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76

因于年内确认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的收益

而令合约负债减少(76)

因预收尚未交付的钻井泥浆及冶金球团用膨润土的

销售款及于年末收到贷款还款而致使合约负债增加126

年末结余126

(c) 应付一家关联公司款项为非贸易性质、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d) 应付董事款项为非贸易性质、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27. 资产弃置义务

资产弃置义务主要与关闭矿山后的恢复费用有关,包括于膨润土储量耗尽时拆除采矿相关构筑物及土

地复垦。

以下为本集团确认的资产弃置义务及相关变动: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9,661

贴现值拨回(附注10)521

年末结余10,182

资产弃置义务按恢复费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净额的净现值计算,合共约人民币15,305,000元,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年利率5.40厘(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5,305,000元以年利率5.40厘)

贴现。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19
143
16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28. 政府补助产生之递延收益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分析为:

流动负债(已计入其他应付款项)18

非流动负债158

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到人民币300,000元指定用于楼宇装修工程的政府补助。该笔政府补助以递延

收益呈列,并于楼宇可使用年期内转拨为收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转拨至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政

府补助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5,000元)。

29. 股本

普通股份数目股本

每股0.1港元(相等于)

千港元人民币千元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000,000,000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59,114,40015,91113,26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30. 以股份支付的交易

本公司以股权结算的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根据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有效期至二

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止,主要旨在激励本公司董事及合资格员工。根据该计划,本公司董事会可

向合资格雇员(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

未经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根据该计划可授出的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于任何时间已

发行股份的10%。未经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根据该计划于任何一年内向任何人士已授出或可能授出

的购股权涉及的已发行或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于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的1%。授予主

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本公司股本0.1%或价值超过5,000,000港元的购股权必须预先获得本公司

股东批准。

所授出的购股权必须于授出日期支付1.00港元后接纳。购股权可自授出日期起至授出日期十周年届满

期间随时行使。行使价由本公司董事会厘定,但不得低于(i)本公司股份的面值;(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

日期的收市价;及(i)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的平均收市价(以最高者为准)。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已授出、已行使、到期、失效、注销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31. 退休福利计划

根据中国规则及法规定,中国附属公司须为全体雇员向国家统筹管理的退休计划作出供款,供款额

为雇员基本薪金的若干百分比。国家统筹管理的退休计划负责向所有退休雇员支付所有退休金。根据

国家统筹管理的退休计划,除每年供款外,本集团不须对其他实际退休金支出或退休后福利作出任何

承担。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其香港雇员运作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是由独立受托人管

理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根据强积金计划,香港各附属公司(「雇主」)及其雇员每月须按强制性公积金

法例所界定的雇员入息的5%作出强制性供款。雇主及雇员各自每月的强制性供款上限为1,5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该等计划作出并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扣除的

供款总额约为人民币963,000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083,000元)。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71
7
77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32. 或然负债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飞尚材料订立背对背担保协议,据此,飞尚材料

同意为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公司及独立第三方)提供财务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存款总额人民币20百万元已质押,以促使借款人取得银行

提供之贷款人民币19百万元。作为回报,飞尚材料将收取按其所质押存款金额之6%计算之担保费。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于损益内确认财务担保费收入约人民币1,132,000元(截至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人民币1,132,000元)。上述财务担保于初步确认时的公平值并不重大。

财务担保合约亏损拨备的详情载于附注6(b)。

33. 关联方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a) 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所披露的董事薪酬)如下: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短期福利1,405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6

1,421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的薪酬乃根据个人表现厘定。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745
445
241
139
1,224
932
133
34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b) 关联方交易

关系交易类型交易金额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附注人民币千元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公司秘书费用(i)878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合规服务费用(i)734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法律费用(i)2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租金开支(i)219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办公开支(i)–

主要管理人员会计费用(i)549

主要管理人员内部控制及环境、

社会及管治报告费用

(i)841

主要管理人员汽车开支(i)82

主要管理人员顾问费用(i)–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股票分析服务费(i)55

由共同董事控制的公司的股东广告费用(iv)914

附注:

(i) 租金开支、公司秘书费用、合规服务费用及法律费用已支付予一间关联公司,该公司由本公司董事兼股东间接拥有。

(i) 会计费用、内部控制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费用、汽车开支及顾问费用已支付予本集团首席财务官直接拥有的

公司。除已披露的费用外,首席财务官并无收取任何薪金及酬金。

(i) 顾问费用已支付予一间关联公司(由本公司董事兼股东拥有)。

(iv)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广告费用已支付予本公司的联系人大视界倍搏影视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与本公司拥有共同董事)的股东。


二零二五年
人民币千元
8,41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34. 现金流资料

(i)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租赁负债

(附注18)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87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926)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20)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总额(946)

其他变动:

利息开支20

汇兑调整3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1,230)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27)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总额(1,257)

其他变动:

租赁负债增加1,230

利息开支2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i) 主要非现金交易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办公室及厂房的租赁安排,分别有使用权资产(附注18)及租赁负债(附注

18)非现金增加约人民币1,230,000元(二零二四年:无)及约人民币1,230,000元(二零二四年:无)。

35. 资本承担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有以下合约承担:

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52,865
49
52,914
4,680
14,568
7
19,255
5,683
13,572
66,486
13,261
53,225
66,48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36.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52,865

厂房及设备304

53,169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10,213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a)16,627

银行结余47

26,887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5,039

流动资产净值21,848

资产净值75,017

资本及储备

股本13,261

储备(b)61,756

权益总额75,017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陈文锋贝维伦

董事董事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1. (续)

(a)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为非贸易性质、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b) 储备

股份溢价其他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46,97444,051(2,309)(120,331)68,385

年内亏损–(9,421)(9,421)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2,792–2,792

期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2,792(9,421)(6,62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146,97444,051483(129,752)61,756

年内亏损–(8,727)(8,727)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196–196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196(8,727)(8,53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46,97444,051679(138,479)53,225

附注:

其他储备指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重组后本公司附属公司已发行股份面值与资产净值的差异。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100%
100%
100%
100%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37. 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

于年末,本公司附属公司的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地点及日期

以及法人类型营运地

已发行及缴足普通股

股本╱注册资本公司应占股权及投票权百分比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飞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二年二月五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为有限公司

中国1美元100%–投资控股

倍搏贰号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为有限公司

香港1美元100%–投资控股

芜湖飞尚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二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中国35,000,000港元–100%膨润土采矿、生产及

销售钻井泥浆及

冶金球团用膨润土

倍搏贰号(香港)有限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香港1港元–100%证券买卖及

物业投资

倍搏壹号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香港0.01美元100%–投资控股

倍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前称倍搏日京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于一九五年二月九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香港11,800,088.30港元

(于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800,088.30港元)

–100%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倍搏信贷有限公司

(前称倍搏投资有限公司)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香港6,619,630.83港元–100%提供个人及

企业贷款

倍搏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无股本的

担保有限公司

香港无–100%慈善机构

倍搏叁号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

成立为无股本的担保有限公司

香港1,000美元100%–投资控股

P.B. Enterprise Limited

(前称大视界倍搏影视文旅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附注(a))

于二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香港10,000港元–批发个人护理产品

倍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附注(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

在中国注册成立为无股本的有限公司

中国无–暂无业务

Sino Sign International Limited

(附注(c))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在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

中国1美元–暂无业务

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概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

于上期以代价1,000美元收购。

附注:

(a)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P.B. Enterprise Limited 48%股本权益。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本集团收购P.B.

Enterprise Limited余下52%股本权益,使其成为本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b) 年内,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注册成立附属公司倍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c) 年内,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五日注册成立附属公司Sino Sig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52,880
(31,344)
21,536
1,509
(3,096)
(27,040)
(577)
(7,668)
145
(7,523)
(4.73)分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82,140
64,195
(23,290)
(10,875)
112,170

财务摘要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倍搏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二年

一月一日至

二零二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

期间

截至

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截至

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及溢利

收益64,71692,29570,89855,727

销售成本(42,973)(52,071)(37,157)(26,362)

毛利21,74340,22433,74129,365

其他收入、收益╱(亏损)净额4,571(1,260)9,2054,092

销售及分销开支(3,287)(6,780)(6,311)(7,041)

行政开支(29,773)(32,710)(25,036)(16,737)

融资成本(541)(615)(523)(502)

税前(亏损)╱溢利(7,287)(1,141)11,0769,177

所得税抵免╱(开支)206(1,594)(1,959)(1,974)

年╱期内(亏损)╱溢利(7,081)(2,735)9,1177,203

(经重列)

每股(亏损)╱盈利(人民币)

基本及摊薄(4.45)分(1.72)分9.85分9.57分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资产及负债

流动资产107,929120,939126,66694,198

非流动资产43,92539,36936,46035,125

流动负债(22,042)(25,560)(29,115)(26,120)

非流动负债(10,340)(9,857)(9,262)(9,885)

权益总额119,472124,891124,7499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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