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39 荣利营造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4/25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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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Le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
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Wing Le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
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2024/2025
ANUAL REPORT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9639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639
年报
2024/2025
C
M
ai175314951119_Wing Le Development AR2024 Cover V05D 17.5m OP.pdf 1 22/7/2025 上午9:58
目录
释义2
公司资料4
主席报告5
财务摘要1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16
董事会报告24
企业管治报告4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57
独立核数师报告93
综合损益表98
综合全面收入表99
综合财务状况表100
综合权益变动表102
综合现金流量表1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4
四年财务概要162
释义
2024/2025年度报告2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组织章程细则」指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审核委员会」指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2024年5月1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
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9639)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控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而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指姚宏利先生、姚
宏隆先生、陈鲁闽先生及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不竞争契据」指控股东于2024年9月20日以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为其各附属公司的利益)
为受益人,就不竞争承诺订立的不竞争契据,其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与
控股东的关系 — 不竞争契据」一段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或「我们」指本公司及于相关时间的附属公司或(于文义另有所指时)就本公司成为现
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前的期间而言,我们的现有附属公司及该等附属公
司或其前身公司(视乎情况而定)所经营的业务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
会计准则及诠释)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释义
「上市」指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日期」指2024年10月9日,即股份首次于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之日期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修改及补充
「标准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提名委员会」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年度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中国台湾
「上一年度」指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招股章程」指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的招股章程
「薪酬委员会」指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主要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本年度」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指百分比
公司资料
2024/2025年度报告4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姚宏利先生(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姚宏隆先生(董事会副主席)
陈鲁闽先生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尚海龙先生
符合先生
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梁伟雄先生(主席)(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徐静女士(主席)(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尚海龙先生
符合先生
薪酬委员会
尚海龙先生(主席)
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姚宏利先生
提名委员会
姚宏利先生(主席)
尚海龙先生
符合先生
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3月26日辞任)
彭丽婷女士(ACG、HKACG)(于2025年3月26日获委任)
授权代表
姚宏利先生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3月26日辞任)
彭丽婷女士(ACG、HKACG)(于2025年3月26日获委任)
开曼群岛注册办事处
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荃湾
海盛路3号
TML广场
16楼A6室
网址
w.wingle.com.hk
股份代号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中环
太子大厦22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花园道1号
中银大厦
主要证券登记处
Ogier Global (Cayman) Limited
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香港证券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本公司之法律顾问
有关香港法律:
郭叶陈律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
夏悫道12号
美国银行中心
15楼1501室
合规顾问
同人融资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德辅道中19号
环球大厦7楼03室
主席报告
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向各位股东欣然提呈本集团本年度的年度报告。
2024年是全球经济充满挑战与机遇的一年,尽管面对通胀压力、地缘政治紧张及金融市场波动,香港特区政府推出
一系列利好政策,为本港经济提供了稳健的发展环境。本集团凭借灵活的经营策略、卓越的项目执行能力及对国家
政策的积极响应,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在逆境中实现了稳健增长,调整战略布局,力求在复杂的环境中把握新的机
遇。
同时,本年度标志著本集团的重要里程碑。于2024年10月9日,本公司股份获准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该上市不仅提
升了本公司的企业形象及地位,增强了公众对本公司的信心,更为本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资金,为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奠定基础。
业务回顾
土木工程
本集团的土木工程包括地盘平整,道路及渠务、水务以及钢结构工程。
本年度,就土木工程而言,本集团作为分包商之一参与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基础设施项目(「第三跑道项目」),承
接西沙大型住宅地产项目,梅窝的乡村污水收集工程项目,马鞍山溶洞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停
车场翻新工程等项目。
本年度,本集团录得土木工程应占收益约508.9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143.5百万港元或39.3%。
通过我们管理团队积极响应客户的招标邀请,本集团于本年度获授若干重点项目,其中包括宋皇台住宅发展项目以
及洪水桥水务工程等项目,总未完成合约价值约947.8百万港元。
2024/2025年度报告6
主席报告
机电工程
本集团的机电工程通常包括电缆壕坑挖掘、铺设、紧急故障维修及电站翻新维修等项目。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机电工程应占收益约181.8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增加约68.6百万港元或60.6%。本集团竭力于
该领域保持领先地位,并致力于在知名客户中建立可观的市场份额及良好声誉。
本年度,本集团进一步获授并展开一份为期8年作为总承建商负责九龙及新界输电缆壕坑挖掘及铺设工程主合约,
此乃本集团的重要里程碑。本集团亦获得深水埗和黄大仙地区配电缆壕坑挖掘及舖设工程的分包主合约,合约的
剩余期限至2032年下半年,合约总金额预计约20亿港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厘定。
新能源业务
本集团本年度,太阳能光伏能源业务录得收益约19.2百万港元,本集团加大对新能源业务投入,购置应用于工程项
目上的电动工程机械。同时,本集团亦通过与中富香港机械有限公司(「中富香港」)订立分销协议,代理销售及分销
电动工程机械及电动商用车,扩张贸易业务。中富香港为(i)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三一国际」)的同系附属公
司,(i)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的同系附属公司,及(i)三一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香港」)的集团公
司。根据有关安排,本集团为电动自卸车、电动重卡、电动轻卡的独家分销商,同时提供承建充电桩及后续维护等
配套服务。该分销协议的详情载于招股章程。
本集团主导成立「零碳智能联盟」,并开始涉足充电、换电、回收以及储能领域。举例而言,本集团推出「零碳智能
空间」,展示全港首台遥控纯电挖泥机,全港首座换电站,全球首款5轴纯电泥头车,全港首台可上路行驶纯电拖头
等行业领先电动工程机械,储能柜、神行超充及移动充电狗等新能源设备,并展示自有安全智慧工地系统(Smart Site
Safety System)(「4S」)。
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未来展望
土木工程
香港土木工程行业正重新受到关注,政府基本工程开支由年均约900亿港元提升至1,200亿港元,聚焦北部都会区、
东涌新市镇扩展等大型基建项目。根据香港特区政府2025–2026年财政预算案报道表明,香港特区政府计划于
2025–26至2029–30财政年度的五年间,每年发行政府债券约1,500亿至1,950亿港元,累计发债规模约7,500亿港元至
9,750亿港元,用以支持本地重大基建项目。其中包括,东涌新市镇扩展计划,北部都会区项目、大学城、洪水桥、
厦村、牛潭尾及新界北新市镇等项目。
在土木工程建设方面,集团积极参与北部都会区、东涌新市镇扩展工程等项目,近期,已承接古洞北的道路及渠务
工程项目。集团持续扩大合作伙伴群,并已获纳入部分香港公营机构预审合资格承建商名单。集团已与供应商签署
长期合作协议,提升钢筋及混凝土等关键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成本波动风险。集团借助数码平台及人工智能技
术,全面落实安全智慧工地系统(Smart Site Safety System),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有效控制成本与风险。凭借技术与
资源优势,本集团具备良好条件把握行业机遇,有效推动企业持续成长与提升竞争力。
机电工程
香港机电工程市场近年稳步增长,整体电力工程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约184亿港元增至2023年的222亿港元,预计
2028年达265亿港元,年复合增长率约3.9%。市场增长主要受新住宅及商业楼宇持续发展、电力基础设施升级及智
慧建筑技术普及推动,政府促进能源效率与可持续发展政策亦进一步刺激先进电力系统需求。随著智慧电缆及高性
能电缆技术应用增加,香港机电工程行业正高速发展。根据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中华电力」)公开数据显示,香港用
电量持续增长,2024年售电量达36,125百万度,同比增长2.1%。加上政府推动多项大型工程项目发展以及新能源电
动车普及推动,预测未来用电量需求增加。
2024/2025年度报告8
主席报告
本集团凭借在机电工程领域多年的深耕经验以及与合作伙伴长期稳定合作模式,无论在施工技术及安全维护上,一
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集团将会持续提升技术水平,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为解决用电量需求的增加,中华
电力公布,将投入529亿港元至五年发展计划(2024–2028年),用于扩建电力基础设施和支持能源转型。本集团正
积极争取九龙及港岛更多机电工程项目,有望在机电工程领域取得更大突破。集团将积极参与更多绿色及智慧基建
项目,助力香港电力网络发展,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新能源业务
香港新能源行业正迅速崛起,受益于全球绿色转型浪潮及本地政策推动。整个绿色转型的过程正带来庞大的商机。
香港特区政府在绿色城市建设方面,主导产业转型与升级,相继推出《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香港清新空气
蓝图2035》及《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明确规定2035年停止新登记燃油私家车,全面推动新能源运输技术发展,
包括电动商用车。根据香港环保署「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 — 特惠资助计划」中显示,在2027年底前将有40,000
辆欧盟四期柴油商用车辆将被淘汰,因此新能源电动商用车辆在香港市场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特别在物流业,
物流业占香港GDP比重高达6.5%,城市物流、零售配送业务频繁,为新能源电动商用车提供广阔市场空间。另一方
面,建筑业则占香港GDP 4.4%,如北部都会区大型基建项目上,电动重型货车需求激增。香港目标于2050年前实现
碳中和,新能源车政策涵盖经济激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及长远碳中和目标,形成完善推广体系。香港特区
政府推出「太阳能发电(photovoltaic)建筑先导计划」,目标于2035年提升新能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达至7.5%至
10%,并逐步提升至15%。受惠于政府多项利好措施,太阳能光伏、储能系统及新能源电动车等技术获重点支持,
政府亦加强法规与安全标准,促进新兴能源落地,为香港绿色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集团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尤其在新能源及绿色基建领域展现强劲动能。自2018年起,集团积极开拓新能源业务,
涵盖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安装及维护。 2024年,集团更应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统(Smart Site Safety System),实现数
智化平台管理。集团率先在香港建造行业引入「三一」品牌电动工程机械,并承建充电桩及后续维护,推动电动产品
高效落地,形成绿色基建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充分展现对智慧城市及低碳转型的深刻认知与实践能力。未来,集团
将与中富香港深度合作,共同推动香港电动商用车辆转型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布局,持续推动新能源业务发
展。鉴于本集团已代理销售电动商用车及电动工程机械,本集团新能源贸易业务在运输、建筑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在各方利好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贸易业务将成为本集团第二成长曲线。
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此外,集团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集团」)、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等行业巨头共同组
成「零碳智能联盟」,打造光伏、储能、充换电、绿色交通智能应用的全产业链解决方案。集团还与三一集团、宁德
时代于2025年5月9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全球战略,凭借本地资源与技术优势,共同推出涵盖「光、储、充、
换、回收」一体化解决方案。本集团将运用V2G(Vehicleto-Grid,车辆到电网),搭建「光伏+储能+充电桩+V2G」一体
化场站,构建「发-储-用-回收」闭环生态,并且已与福建泛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泛蓝科技」)紧密合作,计划以分
布式能源、V2G技术以及行业领先电池回收技术,实现「空间集约化」+「电力本地化」填补香港分布式能源与智能电
网协同应用的空白。
总结
土木工程方面,集团参与多个大型基建及住宅项目,于本年度录得收入约508.9百万港元,同比增长约39.3%,显示
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持续提升。于本年度机电工程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至181.8百万港元,同比升幅达约60.6%。凭借在
土木工程及机电工程领域的丰富经验,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集团已与多方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及提供一系列销售方
案。随著集团不断深化原有业务及拓展新能源领域,预期未来经济效益将持续提升,为股东带来更高回报。未来,
本集团将主导 「零碳智能联盟」扩展,引入更多行业领先企业,涵盖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智慧光伏及储能系统、智
慧城等产业、并加强成员之间合作,立足香港,放眼全球,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责任双赢。
最后,本人谨代表本集团,向客户及合作伙伴致以诚挚的谢意,亦就尽忠职守的雇员及管理层团队的贡献向他们表
示由衷感谢,本人亦感谢股东及持份者的信任与支持。
主席兼执行董事
姚宏利
香港,2025年6月25日
财务摘要
2024/2025年度报告10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业绩概要连同上一年度的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变动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716,639526,09936.2
毛利144,407121,60718.7
经营溢利70,52895,283(26.0)
除税前溢利68,25392,916(26.5)
年内溢利55,45876,907(27.9)
每股盈利 — 基本及摊薄(以港仙列示)6.410.3(37.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业务概况
本集团为从事土木、机电工程以及新能源业务的具规模香港承建商。本集团的土木工程专注于地盘平整工程以及道
路及渠务工程,而其机电工程则专注于电缆壕坑挖掘、铺设及紧急维修工程。就新能源业务,本集团承接太阳能光
伏工程,分销多种电动商用车及电动工程机械,承建充电桩及后续维护、充电及换电、回收及储能等业务。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27个土木工程及新能源业务手头项目(2024年3月31日:24个项目),总未完成合约价
值约为966.5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约707.6百万港元)。在机电工程方面,九龙及新界地区输电缆壕坑挖掘
及铺设工程,以及深水埗和黄大仙地区配电缆壕坑挖掘及铺设工程的8年主合同于至2032年下半年止的合同剩余
期限内价值预计约为20亿港元,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厘定。
财务回顾
收益
我们的收益由上一年度的约526.1百万港元增加约190.5百万港元或36.2%至本年度的约716.6百万港元,收益增加主
要是由于土木工程收益增加约143.5百万港元及机电工程收益增加约68.6百万港元。土木工程的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
本年度第三跑道项目已完成工程量增加所致。机电工程的收益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新项目招标及开工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我们的毛利由上一年度的约121.6百万港元增加约22.8百万港元或18.7%至本年度的约144.4百万港元。我们的毛利
率由上一年度的约23.1%减少至本年度的约20.2%。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所承接带来收益增长的项目与上一
年度的整体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2024/2025年度报告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行政开支由上一年度的约23.6百万港元增加约37.0百万港元或约157%至本年度的约60.6百万港元。该增加主
要是由于:(i)捐赠增加约3.2百万港元;(i)由于业务扩充额外招聘员工导致雇员福利开支增加约5.3百万港元及雇员花
红增加约17.5百万港元;(i)上市后产生的法律及专业费用增加约2.2百万港元;及(iv)用于业务扩充的其他行政开支
增加所致。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411名雇员(于2024年3月31日:344名),其薪金及津贴乃根据彼等的表现、经验及当时
市场水平厘定。我们亦投资于持续教育及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及外部培训,以提升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的技能及知
识水平。我们亦已采纳股份激励计划为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提供激励或奖励。股份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载
于招股章程。自采纳股份激励计划起至本年报日期止,概无购股权或股份已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授出、行使、注销或
到期。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股份激励计划」一节。
本年度,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为184.7百万港元(2024年同期:122.6百万港元)。
财务成本净额
我们的财务成本净额由上一年度的约2.4百万港元减少约0.1百万港元或3.9%至本年度的约2.3百万港元。该减少主要
是由于本年度首次公开发售筹集所得款项导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所得税开支
本年度的实际税率约为18.7%,高于上一年度的17.2%。本年度的实际税率上升主要是由于计入本年度的约16.5百
万港元的就税务而言不可扣减的上市开支。
年内溢利
年内溢利由上一年度的约76.9百万港元减少约21.4百万港元或约27.9%至本年度的约55.5百万港元。该减少主要是由
于:(i)于本年度因上市而产生的开支增加;及(i)一般及行政开支增加,主要是本集团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所致。
1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透过股本、借款及经营所得现金为流动资金及资本要求提供资金。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资本架构
包括权益约351.6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155.4百万港元)、银行借款约62.3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50.2百万
港元)及租赁负债约9.9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2.8百万港元)。
本公司股份于2024年10月9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资本架构从彼时起概无变动。
现金状况及可用资金
本年度,本集团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营运资金由我们的经营现金流量及借款融资。于2025年3月31日,我们
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93.7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27.4百万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约为2.10倍(2024年3月31日:1.46倍)。
资本负债率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率约为20.5%(2024年3月31日:34.1%),按各报告日期借款总额及租赁负债
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流动资产净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为216.7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86.1百万港元)。于2025年3月31日的
流动资产净值增加,主要归因于合约资产增加及上市产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除上文所述者外,流动资产净
值状况并无重大变动。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督其流动资金需求及借贷契诺的合规情况,确保其维持充裕现金储备及取得银行足够承诺信
贷融资,以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知悉并无任何流动资金问题可能引起对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的严重怀疑。
资产抵押
于2025年3月31日,账面净值分别为26.1百万港元及24.8百万港元的租赁土地及物业与设备(2024年3月31日:分别
为零及71.3百万港元)已质押作为本集团借款的担保。
2024/2025年度报告1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担
于本年度,本集团产生现金流出约65.5百万港元于租赁土地、物业及设备以及软件(2024年3月31日:18.6百万港元
于物业及设备)。
于2025年3月31日,就购买物业及设备以及开发零碳智能空间已签订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中拨备的资本开支为24.8
百万港元(2024年3月31日:3.1百万港元于购买物业及设备)。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除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披露者外,于本年报日期,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其他计
划。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以本集团现时旗下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港元计值,因此,本集团并无任
何重大外汇风险敞口。
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使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而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亦无任何尚未平仓的对冲工具。
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察其现有业务及未来新投资所产生的汇率风险。本集团将于适当时候进一步实施必需的对冲安
排,以降低任何重大外汇风险。
或然负债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所载披露内容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投资及重大收购以及出售
于2024年11月25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买方」)与奇彩有限公司(「卖方」)订立
临时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荃湾TML广场的一处物业,代价为43.4百万港元。
本年度,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任何其他重大投资、收购或出售。
1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股份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随著本公司股份于2024年10月9日于联交所上市,股份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0.0百万港元,将用于招股章程所载
用途。截至本年报日期,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先前所披露的所得款项净额拟定用途并无变动。
倘所得款项净额并未即时用作拟定用途且在适用法律及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所得款项净额将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
或其他认可金融机构(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司法权区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短期计息账户。
下表载列自上市日期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及实际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拟定用途
所得款项
净额拟定用途
的百分比
所得款项
净额
于2025年
3月31日的
已动用金额
于2025年
3月31日的
未动用金额
预期悉数
使用所得
款项净额
的时间表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购置更多机电机械和设备4567.52.964.62026年6月
支付新项目的前期成本3552.546.95.62025年6月*
招聘新员工57.57.5—不适用
采购4S及企业计划系统57.53.63.92026年3月
一般营运资金1015.015.0—不适用
总计:100.0150.075.974.1
- ,于2025年3月31日支付新项目前期成本的未动用金额已悉数动用。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2024/2025年度报告16
执行董事
姚宏利先生,46岁,于2024年5月17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4年6月25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姚宏利先生亦担任董
事会主席兼本集团行政总裁。彼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业务策略制定、整体项目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并担
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即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荣利建筑有限公
司、荣利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泰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森兴贸易有限公司及基硕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的董事。彼为姚宏隆先生的胞弟,亦为控股东之一。
姚宏利先生曾在香港接受中学教育,拥有丰富的实地工作经验。彼在土木及电缆工程行业拥有逾26年的经验。经过
姚宏利先生在行业内多年的沉淀,彼于2005年8月与姚宏隆先生共同创立本集团,并成立本集团首家附属公司森兴
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本集团以来,姚宏利先生一直负责统筹本集团全方面战略,包括规章制度及企业发展方向、
扩展计划及商业招投标等,并带领本集团多年来逐步拓展业务范围,有序承接各类私营及公营项目,包括备受注目
的重点项目。作为香港泰山公德会有限公司总理团总理成员,彼参与了多项公益活动,为香港社会做出贡献。
姚宏隆先生,60岁,于2024年5月17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4年6月25日调任为执行董事。姚宏隆先生亦担任董事
会副主席。彼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项目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彼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即荣利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荣利建筑有限公司、荣利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泰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森兴贸易
有限公司)的董事。彼为姚宏利先生的胞兄。
陈鲁闽先生,36岁,于2024年5月17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4年6月25日调任为执行董事。陈鲁闽先生主要负责本
集团的日常项目管理及日常运营管理。彼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即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荣利建筑有限公
司、荣利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泰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森兴贸易有限公司)的董事。
陈鲁闽先生于土木及电缆工程行业拥有逾八年经验。陈鲁闽先生于2016年11月加入本集团,担任项目总监。彼一直
负责监察本集团的多个项目,包括我们与中电集团(即中电源动有限公司连同其集团公司)的项目及在香港国际机场
第三条跑道的项目等。
1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陈鲁闽先生于2011年7月毕业于英国阿斯顿大学,获得商业及管理学士学位。于2024年1月,彼获得项目经理认
可(香港)NEC课程的出席证书。
谢嘉颖女士,41岁,于2024年5月17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2024年6月25日调任为执行董事直至于2025年7月14日辞
任执行董事之职。谢女士亦担任本集团的财务总监,直至2024年10月31日其辞任生效为止;并曾担任本公司公司秘
书及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授权代表,直至2025年3月26日其辞任生效为止。
谢女士已积累逾17年财务及会计经验。在加入本集团之前,谢女士于2006年9月至2008年2月任职于谢市民会计师
行,其最后职位为会计。此后,彼于2008年2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其最后
职位为审计副经理。彼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在联信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副经理,并于2014年11月至
2016年3月在香港环球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于2018年3月至2021年1月,彼亦于大喜屋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彼于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在雍熙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雍熙证券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自2023年1月起,彼一直担任保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执业董事。
谢女士于以下上市公司担任不同职位:
公司名称、股份代号及上市地点职位期间
高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1283),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主席自2019年9月起
邝文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8023),一家联交所GEM上市公司
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
谢女士于2006年11月获得香港城市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会计)学位。彼其后于2018年9月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公
司管治硕士学位。谢女士分别自2011年1月及2014年3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执业会计师。彼亦自2018年11
月起成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员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员。
2024/2025年度报告18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尚海龙先生,42岁,于2024年9月2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尚先生担任薪
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尚先生自2024年8月起担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尚
先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议员。彼亦担任商汤集团有限公司(为商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0),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战略顾问;及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首席顾问。
尚先生于2004年7月获得中国北京林业大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工程学士学位,并于2021年1月获得中国清华大
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符合先生,59岁,于2024年9月2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符先生担任审核
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符先生于土木工程方面拥有逾30年的管理经验。自1993年至2013年8月,彼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
限公司(股份代号:688)担任多个职务。其中,自2009年11月至2013年8月,彼于中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前称
中国海外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该公司是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符先生于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务:
公司名称、股份代号及上市地点职位期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00340),
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副总裁2013年9月至2017年11月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11),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执行董事2005年6月至2009年10月
自2019年1月起,符先生担任广州达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该公司各方面业务。
1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符先生于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浙江大学,并于2000年3月获得澳洲梅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香港工程师学
会、英国特许建造学会(香港)、香港测量师学会以及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及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员。
于2009年7月,符先生被深圳市人事局认定为地方级领军人才,并被授予深圳市高层次专业级人才证书。符先生为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梁伟雄先生,57岁,于2024年9月2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彼于2025年7月
14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梁先生亦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直至2025年7月14日。
梁先生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拥有逾20年工作经验。于1994年5月至2005年6月,彼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长江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现称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担任会计主任。于2006年12月至2010年12月,梁先
生担任方圆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梁先生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参与成立香港首项由私人机
构筹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泓富产业信托(股份代号:808),并于2011年2月至2012年7月担任置富产业信托(股份代
号:778)管理人的财务董事。
梁先生于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为联交所GEM上市公司永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中国新消费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75)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梁先生担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首长国际企业有限
公司(现称首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7)财务总监。
2024/2025年度报告20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梁先生现时于以下上市公司担任不同职务:
公司名称、股份代号及上市地点职位期间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4),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4年4月起
远洋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77),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
京西重工国际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39),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自2022年4月起直至
2025年1月1日辞任
中国长远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0),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7月起
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978),
一家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10月起
梁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彼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2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徐静女士,47岁,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徐女士担任审核
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徐静女士于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及管理、投融资管理、内部监控及公司秘书服务领域拥有逾23年的经验。徐女士现
任以下公司的公司秘书:(i)自2016年5月起担任盐城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310)的公司秘书;(i)自2020年2月起担任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为德运控
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440)的公司秘书;及(i)自2022年6月起担任星盛商业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668)的公司秘书。徐女士亦于上市公司担任以下职务:
公司名称职位期间
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称日本共生集团有限公司),
一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
(股份代号:627)
公司秘书2021年4月至2023年7月
天彩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主
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882)
公司秘书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
财务总监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
徐女士于2002年6月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士学位。徐女士于2003年10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
注册会计师证书。自2013年9月起,徐女士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自2016年7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
会资深会员。
高级管理层
黄世尧先生,50岁,为本集团副总经理。黄先生负责管理本集团电缆工程项目。
黄先生于土木及电缆工程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黄先生于2008年7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森兴贸易董事兼成员。彼于
2010年9月离开本集团并从事其他海外业务。彼于2016年8月返回香港并担任安盛建筑有限公司董事。彼随后于2019
年4月重新加入本集团,担任经理。自重新加入本集团以来,其主要职责亦包括管理与中电集团的项目。黄先生曾
在香港接受中学教育。
莫招宝先生,43岁,为本集团副总经理。莫先生负责管理本集团渠务工程项目。彼亦为附属公司基硕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的董事。
2024/2025年度报告22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莫先生于土木及电缆工程方面拥有逾19年经验。莫先生于2016年10月加入本集团,并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及
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分别担任荣利建筑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及运营总监。就该两个职位而言,莫先生的职责包
括监察项目、发掘潜在商机及建立适当系统程序,以加强内部沟通与控制。自2020年11月起,莫先生一直担任基硕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总监,其职责包括监察公共项目及发掘潜在商机。
在加入本集团前,莫先生于2004年8月至2016年10月于香港多家总承建商(即金城营造有限公司、Polard-CNCEC Joint
Venture及中电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管理级别。彼的职责包括领导及确保运营期间的安全、健康、环
境及质量(SHEQ);监督下属;协调及联络相关各方,包括政府部门分包商管理,包括分租及其财务状况;监督工程
计划;以及新招标的预算估算。
莫先生于2011年11月获得英国考文垂大学工商管理(工程)(荣誉)理学士学位(远程学习)。
严永扬先生,36岁,为本集团的总土木工程师。严先生负责管理本集团土木工程项目。
严先生于土木及电缆工程领域拥有逾10年经验。严先生于2023年4月加入本集团,担任荣利建筑有限公司的项目经
理,职责包括日常项目管理(包括相关分包及招标事宜)及行政管理。加入本集团前,严先生于2011年7月至2016年
3月于纽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并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于Sambo E&C Ltd.担任工程师。严先生随
后于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于香港海事建设有限公司担任海事监督。随后,严先生于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任职于
SAPR JV,其最后职位为助理施工经理,随后于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于吉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地盘主管。
严先生于2019年3月获得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土木工程学士学位(远程学习)。彼随后于2021年11月获得香港科技大
学土木基建工程及管理学硕士学位。彼之前于2011年7月获得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土木工程高级文凭。于2023年3
月,彼获建造业议会颁发工地管理人员安全训练课程结业证书。
何振中先生,50岁,为本集团的工程总监。何先生负责管理本集团太阳能光伏工程项目。
何先生于土木及电缆工程领域拥有逾16年经验。何先生于2021年1月加入本集团,于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担任项目
经理。
加入本集团前,何振中先生于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于香港赛马会物业部担任维修技术员。彼随后于2008年12月
至2021年1月于金城营造担任配电线路经理助理。
2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何先生于2011年11月获得英国考文垂大学工商管理(工程)理学士(远程学习)。彼之前于2009年7月自职业训练局
获得屋宇装备工程学高级文凭。
赖家荣先生,47岁,为本集团总工程师,于2025年5月25日辞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各高级管理人员于过去三年概无在其证券于紧接本年度报告日期前三年内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
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公司秘书
彭丽婷女士,2025年3月26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及上市规则第3.05条授权代表。彭女士持有中国华南师范
大学法学士学位、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以及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加入本公司前,彭女
士于企业合规、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投融资领域具丰富经验,并曾于多家香港上市公司任职超过7年。彭女士为香港
公司治理公会(前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治理学会的会员,并获授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双重专业资格。
董事会报告
2024/2025年度报告24
董事会欣然向股东提呈本报告,连同本集团本年度的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本年度,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并无重大
变动。
财务报表
本集团本年度的财务表现及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载于本年报第98至103页的综合财务报表。
集团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去四个财政年度的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本年报「四年财务概要」一节。
业务回顾
本集团本年度的业务回顾(包括采用财务及营运关键表现指标对本集团表现的讨论与分析及未来业务发展)载于本
年报「主席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财务摘要」章节。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3。
董事
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本年报付印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姚宏利先生(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姚宏隆先生(董事会副主席)
陈鲁闽先生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尚海龙先生
符合先生
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 ,亦无任何与本公司事务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2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12条,董事会有权不时及随时委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额外董事,惟如
此委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不时厘定的最高人数。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任期
仅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须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为现有董事会增补成
员的董事任期仅至其获委任后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应符合资格膺选连任。于厘定将于股东周年大会
上轮值退任的董事或董事人数时,不得考虑根据本章程委任的任何董事。
因此,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12条,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直
至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08条,执行董事姚宏隆先生、
执行董事陈鲁闽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先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董事,并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
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董事的服务合约及委任函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步固定任期为三年,自上市日期起计。除非任何一方于现有任期届满前至
少三个月发出不予续期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否则该服务任期于初步任期届满时及其后每个连续三年任期届满时,
将自动续期并延长三年。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初步固定任期为三年,自上市日期起计(倘为尚海龙先生及符合先生)及
自2025年7月14日起计(倘为徐静女士)。除非任何一方于现有任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发出不予续期的书面通知予以
终止,否则该服务任期于初步任期届满时及其后每个连续一年任期届满时,将自动续期并延长一年。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已或拟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惟不包括于一年内届满或可由雇主于一
年内终止而无须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合约。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之薪酬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及9。
2024/2025年度报告26
董事会报告
酬金政策
薪酬委员会负责(i)就本公司的政策及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架构及就制定薪酬政策而设立正式及透明程序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i)就个别执行及非执行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根据董事会不时
决议的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方案;(iv)考虑多项因素,如可资比较公司所支付的薪酬水平、董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投入时间及职责,以及本集团的雇佣条件;(v)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
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
不致过多;(vi)检讨及批准有关董事因其行为失当而被解雇或罢免职务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
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合理适当;(vi)确保无任何董事或其关联人士参与其薪酬的厘订;及(vi)审阅
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17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之事宜。
董事薪酬参考相关董事的经验及资质、责任轻重、表现及业务投入时间以及现行市况厘定。本年度,概无董事放弃
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年度,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概无董事于已经或可能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之任何业
务(本公司之业务除外)中拥有权益。
不竞争承诺
各控股东已订立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不竞争契据,据此,各契诺人已向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为其附属公司的利益)
承诺,自上市日期起,彼等不会并将促使彼等的联系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除外)不会(不论是作为当事人或代理
人,亦不论是直接或间接进行,或是自行或是联同或代表任何人士、企业、合伙企业、合营企业或其他合约安排进
行,亦不论是出于牟利或其他原因等)(其中包括)进行、参与、收购或持有任何权利或权益或以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与或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于中国香港或其他地方可能不时进行或从事的业务竞争或类似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有关不竞争契据的详情,请参阅本招股章程「与控股东的关系 — 不竞争契据」一段。
本公司已自各控股东成员收到有关本年度遵守不竞争契据条款的年度书面确认,当中各控股东向本公司声明及
确认,彼于本年度已遵守不竞争契据的条款及不竞争承诺。各控股东在其书面确认中确认,于本年度,除本集团
业务外,彼概无在任何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
2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各控股东于本年度遵守不竞争契据的情况,并信纳各控股东于本年度已遵守不竞争契据
的规定。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概无董事或其关连实体于该年度末时仍存续且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订立并对本公司业务而言属重要的任何
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曾拥有重大权益。
与控股东的重大合约
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年度或于该年度末时,(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
控股东;或(i)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就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订立任何重大合约。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若干因素可能影响本集团的业绩及业务营运。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包括:
(i) 我们的大部分收益来自我们的五大客户授予的项目,与我们的五大客户的项目数量的任何大幅减少均可能对
我们的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i) 减少或终止香港的公营及私营界别项目可能对我们的收益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i) 我们的收益主要来自非经常性项目,不能保证客户会为我们提供新业务;及
(iv) 收取客户付款、支付项目前期成本及向供应商付款之间可能出现时间不匹配,从而可能会对我们的现金流量
造成不利影响。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411名雇员(于2024年3月31日:344名),其薪金及津贴乃根据彼等的表现、经验及当时
市场水平厘定。我们亦投资于持续教育及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及外部培训,以提升管理人员及其他雇员的技能及知
识水平。我们亦已采纳股份激励计划为股份激励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提供激励或奖励。股份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载
于招股章程。自采纳股份激励计划起至本年报日期止,概无购股权或股份已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授出、行使、注销或
到期。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股份激励计划」一节。
本年度,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约为184.7百万港元,而上一年度约为122.6百万港元。雇员薪酬待遇一般包
括薪金、年终花红,关键管理人员可获股份奖励。本集团亦提供业绩花红,惟须进行定期绩效评估。通常,本集团
根据雇员资历、职位及表现厘定薪酬待遇。本集团亦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如适用)作出供款。
2024/2025年度报告28
董事会报告
我们亦定期为雇员组织各种培训计划,以增加其专业知识、改善时间管理技能及沟通技巧,并加强团队合作精神。
根据上市规则的持续披露责任
除本年度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无任何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20、13.21及13.22条作出披露的责任。
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
本公司退休及雇员福利计划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12。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年度,本集团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本集团总收益约78.9%(2024年:72.3%),单一最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本
集团总收益约38.0%(2024年:32.6%)。
本年度,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本集团总采购额约20.4%(2024年:22.3%),单一最大供应商的采购额占
本集团总采购额约8.8%(2024年:10.6%)。
本公司董事或彼等任何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深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概无于本集团五大客
户及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
本集团认识到雇员、客户及供应商对本集团的成功至关重要。本集团积极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于
本年度内,本集团与雇员、供应商及╱或客户之间并无重大严重纠纷。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本年度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
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
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本
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2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i) 于本公司股份中的权益
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持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1)
占持股权益
概约百分比
(2)
姚宏利先生
(3)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姚宏隆先生
(3)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陈鲁闽先生
(3)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i) 于相联法团股份中的权益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名称身份╱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于相联法团的
持股百分比
姚宏利先生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68 68%
姚宏隆先生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1717%
陈鲁闽先生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15 15%
附注:
- 。
- ,000,000,000股计算。
- ,由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分别拥有68%、
17%及15%的权益。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直接股东。由于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透过一家共同投资
控股公司(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彼等各自于本公司的权益,故根据上市规则,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被视
为一组控股东。因此,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被视为于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750,000,000股份中拥有
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概无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
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
册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
2024/2025年度报告30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
于本年度报告日期,下列人士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
司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名称╱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持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1)
占持股权益
概约百分比
(2)
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3)
实益拥有人750,000,00075%
姚宏利先生
(4)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陈彩云女士
(5)
配偶权益750,000,00075%
姚宏隆先生
(4)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刘英女士
(6)
配偶权益750,000,00075%
陈鲁闽先生
(4)
受控制法团权益750,000,00075%
林炘锜女士
(7)
配偶权益750,000,00075%
附注:
- 。
- ,000,000,000股计算。
- ,由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分别拥有68%、
17%及15%的权益。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直接股东。
- 、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分别拥有68%、17%及15%的权益。由于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
生及陈鲁闽先生透过一家共同投资控股公司(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彼等各自于本公司的权益,故根据上市规则,姚宏利先
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被视为一组控股东。因此,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被视为于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
司持有的750,000,000股份中拥有权益。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女士被视为透过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于姚宏利先生被视为拥有权益
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刘女士被视为透过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于姚宏隆先生被视为拥有权益的
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林女士被视为透过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于陈鲁闽先生被视为拥有权益
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报告日期,董事并不知悉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除外)在本公司股份或
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36条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3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2025年3月31日,概无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
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登记于该条所述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
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管理合约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合约。
董事获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90条,董事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可从本公司资产获得弥偿,该等人士或任何该等人士、该等人
士的任何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各自的职务执行其职责或信托执行其职责或假定职责时,因所作出、
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诉讼、成本、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可获确保免就此受任何损害。
本公司于整个本年度维持董事责任保险,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适当的保障。
关联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概无订立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须披露为关联交易╱持续关联交易之交易。
股份激励计划
以下为经本公司当时唯一股东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书面决议案采纳及批准的股份激励计划(「股份激励计划」)的主
要条款概要。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款受上市规则第17章所规限。本分节「股份激励计划」所界定及使用的词汇仅适用于
本分节。
股份激励计划自本公司当时唯一股东批准之日(即2024年9月20日)(「生效日期」)起生效。于2025年3月31日及直至
本年报日期,概无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购股权或奖励已授出、行使、失效或注销。于2025年3月31日及于本年报日
期,概无购股权计划项下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或奖励。
因行使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或归属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任何股份奖励及根据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作出的
任何授出而可供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100,000,000股份,即于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
数的10%(即1,000,000,000股份,就此而言,不包括因行使购股权或归属已授出但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或本公司任
何其他股份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股份奖励而可供发行的股份)。
2024/2025年度报告32
董事会报告
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授予服务供应商参与者(定义见招股章程)的所有购股权及股份奖励,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合计不
得超过10,000,000股份,即于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即1,000,000,000股份)。
倘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或股份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根据股份激
励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或股份奖励(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条款失效的任何购股权及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条款失效的股份奖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超过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1%,则有关授出须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股东大会上另行取得股东批准。
自股份激励计划采纳日期起及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概无根据股份激励计划已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的购股权或
股份奖励,且亦无购股权或股份奖励尚未行使。于本年度初及期末以及于本年报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授出的
购股权数目及根据股份奖励计划可供授出的股份奖励数目仍为100,000,000股份,其中10,000,000股份可供授出
予服务供应商参与者。
于本年度,股份激励计划项下并无授出的购股权或股份奖励。因此,就本公司于本年度所有计划项下所授出的购股
权及奖励而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本年度已发行的相关股份类别的加权平均数为零。
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的主要条款如下:
(a) 目的
股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a)为本公司提供灵活的手段,以吸引、付酬、激励、保留、奖励、补偿及╱或向合
资格参与者(定义如下)提供福利;(b)透过为该等合资格参与者提供机会以获得本公司专有权益并成为股东,
使彼等权益与本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保持一致;及(c)鼓励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的长期增长、业绩及利润作出
贡献,并为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提升本公司及股份的价值。
(b) 奖励类别
股份激励计划包括:
(i) 奖励购股权以供于指定时期内以指定价格认购有关数目股份(「购股权」)的购股权计划;及
(i) 奖励权利以收取股份(「股份奖励」)的股份奖励计划(统称「奖励」)。
3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c) 资格
下列参与者合资格参与股份激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
雇员参与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任何雇员或行政总裁、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包括
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签订合约(全职或兼职)但
尚未开始雇佣的任何人士,以及董事会希望向其提供奖励作为促使其成为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执行人员或董事的任何人士;
关联实体参与者本公司任何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何董事、行政总裁或雇
佣人士(全职或兼职);
服务供应商参与者在本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持续或经常向本集团提供符合本集团长期发
展利益的服务的任何人士(「服务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其服务连续性及频
率与本集团雇员相若的任何咨询员、独立承包商或顾问,(为免除疑问)不包
括:
(i) 为筹资、合并或收购提供咨询服务的配售代理或财务顾问;及
(i) 提供保证或被要求公正客观地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
限于核数师或估值师)。
(d) 股份激励计划项下可供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
股份激励计划应有下列上限:
总计划上限因行使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或归属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任何股份奖励
及根据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作出的任何授出而可供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
不得超过于生效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10%(就此而言,不
包括因行使购股权或归属已授出但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
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股份奖励而可供发行的股份)。
服务供应商参与者分上限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授予服务供应商参与者的所有奖励,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合计不得超过于生效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上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C条更新上述上限。
2024/2025年度报告34
董事会报告
(e) 各参与者的配额上限
倘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或股份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十二个月期间根据股
份激励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或股份奖励(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条款失效的任
何购股权及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股份计划条款失效的股份奖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
数合共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则有关授出须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股东大会上另行取得股东批准,而
有关合资格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倘合资格参与者为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上市规则可能不时规定
的有关人士,则须放弃投票。将授予该合资格参与者的购股权及股份奖励数目及条款须于股东批准前厘定。
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必须向股东寄发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的通函。
(f) 管理
股份激励计划应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可建立委员会或委任人员管理及实施股份激励计划(统称为「计划管理
人」),而就股份奖励计划而言,本公司将为股份奖励计划委任一名作为独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及我们的关连
人士并无关连的受托人(「受托人」)。计划管理人的权利受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的约束,包括:(a)诠释及解
释股份激励计划的条文;(b)厘定根据股份激励计划将授出奖励的人士、授出奖励的条款及条件,以及根据股
份激励计划授出的奖励归属的条件;(c)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根据股份激励计划授出的奖励的条款作出适当及公
平的调整;及(d)在其认为适当时就股份激励计划的管理作出其他决定或厘定。
尽管拥有该等权力,计划管理人及(视乎情况而定)受托人仍须遵守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规定的所有适用
股东批准、公告、通函及报告规定以及受限于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
(g) 授出
奖励的授出须由计划管理人决定,并仅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
在违反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的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掌握未公布的内幕资料的情况下,在该等信息公布后的一个
完整交易日之前(包括当日),包括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年度、半年度或季度业绩的较早的一个月内前,或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公布该等业绩的截止日期之前,不得进行授出,且就股份奖励而言,不得向受托人提供
任何有关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奖励的指示或建议。
3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h) 奖励函
授予须附有奖励函(「奖励函」),列明授予的详情、条款及条件,包括授予或奖励的详情、归属条件、结算方
法,以及与奖励(或相关奖励股份)附加或有关的其他权利或限制。
(i) 支付股份奖励
对于股份奖励,本公司须于合理可情况下尽快及不迟于奖励函发出后30个营业日内,向受托人发行及配发股
份,或向受托人转移所需资金,并指示受托人透过场内交易按现行市价购买股份(「受托人股份」)。受托人股
份将以信托方式代合资格参与者持有,直至其归属。当合资格参与者于作出股份奖励时已达成董事会指定的
所有归属条件(如有),并有权获得受托人股份时,受托人须将相关受托人股份转让予合资格参与者。
(j) 接受
计划管理人须厘定承授人(为获批准参与股份激励计划的任何合资格参与者及已根据股份激励计划获授予任
何奖励的人士,「承授人」)可接受的授出有效期,以及接受后应付账款的支付方法及购买价格(如有),须于
奖励函内载列。然而,如果奖励函中未作其他规定,则承授人应在授出日起10个营业日内接受奖励。承授人
在接受期限内(按奖励函指定的方式)未接受的任何奖励,均视为拒绝并自动失效。
(k) 归属期
计划管理人须厘定归属期,并于奖励函中指明。然而,除股份激励计划所载列的有限情况外,归属期不得少
于自授出日起12个月。该等情况仅适用于雇员参与者,并与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常见问题092-2022中设想的情
况一致,包括:
(i) 向新加入的雇员参与者授出「补足」股份奖励,以取代其在离开前雇主时被没收的股份奖励;
(i) 授予因身故或残疾或发生任何失控事件而被终止雇佣关系的雇员参与者,在这种情况下,股份奖励的
归属可能会加速;
(i) 授出的奖励受基于绩效的归属条件所限,以取代基于时间的归属标准;
(iv) 因行政及合规原因在一年内分批授出的奖励,在此情况下,归属期可能会更短,以反映奖励原本应授
出的时间;
(v) 授予的奖励采用混合或加速归属时间表(如奖励可于12个月内平均归属);及╱或
(vi) 奖励的总归属期及持有期超过12个月。
2024/2025年度报告36
董事会报告
(l) 归属条件
计划管理人可就奖励设定归属条件,有关条件须在奖励函中列明。条件包括表现目标、标准或条件,以便公
司归属及结算相关奖励,并可能基于(除其他标准外)在特定时期内的表现评估、业务╱财务╱交易╱表现里
程碑、当前及预期未来对本集团及业务的贡献、最低服务期限(于达到其他指定目标后)。
(m) 投票权及股利权
奖励不具有任何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也不具有任何股利、转让或其他权利。概无承授人因获授出
奖励而享有股东的任何权利,除非且直至该奖励的相关股份根据该奖励的归属及行使而交付给承授人。
此外,受托人不得行使根据信托持有的任何受托人股份的投票权。特别是,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持有未归属受
托人股份的受托人(不论直接或间接)须就根据上市规则经股东批准的事宜放弃投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须根
据实益拥有人的指示投票并发出有关指示。
(n) 转让性
合资格参与者所授出的任何奖励属个人所有,且合资格参与者于任何奖励中的权利或权益不得质押予本公司
或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士或为其利益设立产权负担或抵押,或须受有关合资格参与者对本公司或附属公司
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士的任何留置权、责任或负债所规限。除董事会另有规定外,奖励不得由合资格参与者出
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o) 股份激励计划的期限及终止
除非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否则股份激励计划的存续期间为自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及股份于认可证券交易所上
市,惟奖励函设定的较早时间除外。
股份激励计划终止后,不得进行授出。尽管股份激励计划已终止,但股份激励计划及其项下的规则在必要范
围内应继续有效,以实现终止前授出的奖励的归属及行使,且终止不应影响已授予承授人的任何现有权利。
为免生疑问,存续期间授出但在终止前仍未行使或未到期的奖励,应根据股份激励计划及相关奖励函继续有
效并可行使。
3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p) 购股权的行使价
购股权的行使价须由董事会厘定并载于奖励函。
购股权的行使价可为与股份公平市值有关的固定或可变价格,惟有关行使价须至少为下列各项的较高者:(1)
股份于授出日期(须为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收市价;及(2)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5)个交易日
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的平均收市价。
尽管上述所规定,董事会可在适用法律(包括上市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全权酌情调整或修订每股份的行使
价,其厘定为最终、具约束力及不可推翻。
(q) 授予关连人士
向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其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授出任何奖励须符合所有适用法律、
规则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规则不时的规定。
(r) 购股权及╱或股份奖励届满
(i) 购股权不可行使及(i)股份奖励不可归属并于下列任一事件发生后将自动失效:
- ;
- 、破产,或倘承授人不再为合资格参与者,或因股份激励计划已规
定以外的原因终止与本集团的雇佣或合约关系,或倘承授人的雇佣或合约关系被暂停,或承授
人在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的职位被空出逾六个月;
- ,或根据香港或其他地方不时生效的相
关证券法例、法规或规则被指控、被定罪或须就任何罪行负责;
- (以奖励函指定方式)未接受奖励;
- ;
- ;或
- 。
2024/2025年度报告38
董事会报告
(s) 修订、修改及终止
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股份激励计划可由董事会决议案在任何方面作出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为符合上市规则
而作出的修订及修改),惟该等修改不得对任何合资格参与者的任何现有权利造成不利影响。
除非于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否则不得对激励计划的任何规则作出重大性质或与上市规则第17.03条所载
事宜有关而对合资格参与者有利的修改。
倘起初授予合资格参与者的奖励已获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或股东(视情况而定)批准,
则对授予合资格参与者的奖励条款作出的任何变更必须获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或股东(视情况而定)
批准。此要求不适用于根据本计划的现有条款自动生效的更改。
对董事或计划管理人变更股份激励计划条款的授权的任何变动,必须于股东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股份激励计划的任何修订,均应向所有持有现有奖励的合资格参与者发出书面通知。
股本
本公司本年度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本年度的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本年度报告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第102页及附注26。本
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本年度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于2025年3月31日,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为58.2百万港元。
末期股利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本年度的末期股利(2024年:无)。
3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股利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利政策。股利的派付及金额由董事酌情决定,并视乎本集团的财务业绩、现金流量状况、业务状况
及策略以及未来营运及盈利等因素而定。财政年度内的任何末期股利须经股东批准。股利仅可从相关法律允许的本
公司可供分派溢利中派付。在开曼群岛公司法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限下,本公司可于股东大会上以任何货币宣派股
利,惟股利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本集团的过往派息不可作为厘定本公司日后可能宣派或派付股利水平的参
考或基准。在某一年度未有分派的任何可供分派溢利将予保留及于其后年度分派。就作为股利分派而言,该部分溢
利将无法再投资于我们的业务。
据本公司所知,概无任何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本年度的任何股利安排。
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于本年度内并无未行使的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本年度内亦未发行
或授出任何可换股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董事收购股份及债权证的权利
除股权激励计划外,本年度及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概无订立
任何使董事能通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利的安排,且概无任何董事或其配偶或18岁以下
的子女获授可认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股权或债务证券的任何权利,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股票挂钩协议
除股权激励计划外,本年度,本公司概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且亦无该等协议于2025年3月31日仍存续。
优先购买权
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司法权区)法律并无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条文,使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
股东发售新股份。
2024/2025年度报告40
董事会报告
税收减免
据董事会所知,并无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股份而享有任何税收减免。
捐款
本年度,本集团作出的慈善捐款为3.4百万港元。
足够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公司所获公开资料及就董事会所知,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至刊发本年度报告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一直维持
上市规则所规定之公众持股量。
企业管治
本公司采纳的企业管治常规原则报告载于本年度报告的企业管治报告。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本年度内,就董事会所深知,本集团并无重大违反或违反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之相关法律及法规。
重大法律诉讼
本年度,就董事会所知,我们概无牵涉任何实际或待决的法律、仲裁或行政诉讼而对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财
务状况或声誉有重大不利影响,并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事项
本集团环境政策及表现、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以及其他重要持份者的关系已载于「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所得款项用途
本集团上市所得款项用途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股份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4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本年度后事项
于2025年4月1日,本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荣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买方」)与中富香港(「卖方」)订立购买协议,以
1,732,000港元代价收购机器。该项购买连同自上市日期起至购买协议日期止与同一卖方的先前购买合并计算,根据
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有关购买协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的公告。
卖方为(i)三一国际的同系附属公司;(i)三一重工的同系附属公司;及(i)我们其中一名基石投资者三一香港的集团公
司。
为避免日后出现任何潜在利益冲突,上市后与三一香港或其集团公司(包括与中富香港)进行的任何交易均须经我们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此外,任何重大机器采购均须符合本集团的采购政策。
上述先前购买及此次购买已获独立非执行董事(当时为尚海龙先生、符合先生及梁伟雄先生)批准。
于2025年7月14日,谢嘉颖女士辞任执行董事;梁伟雄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
委员会成员;及徐静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本公司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徐静女士、尚海龙先生及符合先生组成。徐静女士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伟雄先生于2025
年7月14日辞任前一直担任主席,其后徐静女士于同日获委任为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本年度的年度业绩。审核委员会亦已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及外聘核数师审阅及讨论有
关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惯例以及本集团内部控制的事宜。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本公司本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将于股东周年大会退任本公司核数师一职,并合资
格且愿意重选连任。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重新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核数师的决议案。
2024/2025年度报告42
董事会报告
股东周年大会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将于2025年8月刊
发。
为厘定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股东须于最后登记日期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
股票递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1716号舖)登记。
刊发年度业绩及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于本公司网站( w.wingle.com.hk )及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刊载。
致谢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本集团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辛勤工作及竭诚奉献,以及股东、业务合作伙伴及其他专业人士于
整个期间的支持。
承董事会命
主席兼执行董事
姚宏利
香港,2025年6月25日
企业管治报告
4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欣然公布载于本集团本年度的年度报告的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并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董事会相信优良的企业管治对本公司
的成功及提升股东价值至关重要。本公司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并于整
个组织过程中奉行最佳管治常规。
遵守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以保障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股东」)权益,并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
本公司已采纳企业管治守则作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自上市日期起及截至2025年3月31日,董事会认为本公司
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有适用原则及守则条文,惟下文所披露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除外,有关偏
离情况于本报告的相关段落详述。
董事会将继续不时检讨其企业管治架构及常规,以确保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并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作出董事会
认为适当的必要安排。
企业文化
本公司致力于培养企业文化,立足于「安全至上,科技引领,环保承诺,卓越品质,诚信透明,团队合作」的企业文
化,该等企业文化以「创造价值,服务社会」为使命,以「创新绿色建筑模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致力于社会及企
业可持续发展」为愿景,令本集团各层级雇员通过守法、合乎道德、负责任地行事实现成长,充分发挥潜能,从而使
本公司能够提供可持续的长期业绩,并以有益于社会、环境的方式运营。本公司之使命及价值观为员工的操守及行
为提供指引,确保其贯穿于本公司经营实务、工作场所政策和常规以及利益持份者关系中。管理层负责为本公司订
立基调及创立企业文化,界定本集团的使命、价值观及战略方向,并由董事会审阅。考虑到企业文化体现于各类环
境,如劳动力参与、员工挽留和培训、法律及监管合规、员工安全、福利与支持,本集团的文化、使命、价值观及
战略均保持一致。
2024/2025年度报告4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
职务及责任
董事会负责管理及开展我们的业务并且就此拥有一般权力。董事会保留所有关本公司政策事项、战略及预算、内
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尤其是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交易)、财务资料、董事任命以及其他重大经营事项的所
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与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有关的责任已转授予管理层。
全体董事须确保始终秉持真诚并遵守适用法例及法规以及须按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定期检讨
要求董事执行其对本公司责任之贡献,以及董事是否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该等责任。
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架构受组织章程细则管理。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董事会带来广泛且宝贵的业务经验、知识及专
长,使其可高效及有效地运作。
自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年报付印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姚宏利先生(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姚宏隆先生(董事会副主席)
陈鲁闽先生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尚海龙先生
符合先生
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
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载于本年度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除该节所披露者外,董事之间并无财务、
业务、家庭或其他重大╱相关系。
除徐静女士外,各董事确认彼等(a)已于2024年6月25日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指的法律意见。徐静女士确认彼已
于2025年7月11日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指的法律意见。各董事确认彼等已了解彼等作为上市发行人董事于上市
规则项下的责任。
4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为姚宏利先生。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应有区分而不
应由同一人士兼任。姚宏利先生(「姚宏利先生」)为本集团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姚宏利先生主要负责整体管理、
业务策略制定、项目管理及本集团营运的日常管理,对我们的发展及业务扩张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姚宏利先生于土
木及电缆工程行业积累逾26年丰富经验(包括个人履历及于本集团及其历史发展中担当的重要角色),董事会认为,
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务由同一人士兼任将提供强而有力且贯彻一致的领导力,这有利于本集团的管理及表现。董事
会将继续审阅本集团企业管治架构的成效并评估是否有必要分离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自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取得有关其独立性的书面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
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年报日期均为独立人士。
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10条及第3.10A条有关委任足够数目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委任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
格或具备适当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已在任职期间表现出有能力就本公司事宜提供独立意见并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彼等各自于
本公司之证券或业务中并无拥有权益,亦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系。本公
司亦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彼等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之独立性作出之书面确认,故认为彼等各自均为独
立人士,并相信彼等各自将继续为本公司及其所任职的董事委员会作出贡献,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
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的程序及过程载于组织章程细则。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检讨董事会的架构、
规模及组成,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就委任董事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024/2025年度报告46
企业管治报告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首次固定任期由上市日期起计为期三年。服务任期须于该首次任期届满后及
其后各连续三年期任期届满后自动续约三年,除非由其中一方于当时任期届满前至少三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续约。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首次固定任期由上市日期(倘为尚海龙先生及符合先生)及2025年7月14
日(倘为徐静女士)起计为期三年。服务任期须于该首次任期届满后及其后各连续一年期任期届满后自动续约一年,
除非由其中一方于当时任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续约。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全体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董事会有权不时及随时委任何新董事,以填补董事会
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会成员。任何就此获委任的董事任期至其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
格于大会重选连任。
董事入职及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应不断接收监管发展及变动的最新消息,以有效履行其职责,并确保其继续在掌握全面资讯及切合所需的情况
下对董事会作出贡献。
每名新委任董事在首次接受委任时均已获得正式及全面的入职培训,以确保彼等适当了解本公司的业务及营运,以
及完全知悉董事在上市规则及有关监管规定下的责任及义务。
董事应参与适用的持续专业发展,增进和更新知识及技能。将于适当情况下为董事安排内部简报会,并向董事提供
相关主题的阅读资料。鼓励全体董事出席相关培训课程,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于本年度内,全体董事已按以下方式参与持续专业发展,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4条:
董事姓名培训类型
(附注)
姚宏利先生A/B
姚宏隆先生A/B
陈鲁闽先生A/B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A/B
尚海龙先生A/B
符合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A/B
梁伟雄先生A/B
附注:
A: 出席培训及╱或研讨会及╱或会议及╱或论坛及╱或简报会。
B: 阅读多种议题(包括企业管治事宜、董事职责、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材料。
4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议及董事出席记录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5.1条规定,每年至少应举行四次定期董事会议,大约每季度举行一次,大多数董事
须亲身或通过电子通讯方式积极参与。
本公司董事出席自上市日期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召开的董事会议、审核委员会议、薪酬委员会议、提
名委员会议及股东大会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姚宏利先生3/3—1/11/1—
姚宏隆先生3/3—
陈鲁闽先生3/3—
谢嘉颖女士(于2025年
7月14日辞任)3/3—
独立非执行董事
尚海龙先生3/31/11/11/1—
符合先生3/31/1—1/1—
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
7月14日辞任)3/31/11/1—
董事会议常规及程序
年度会议时间表及各大会的会议程初稿通常会事先向董事提供。
定期举行的董事会议通告于大会举行前至少14日送达至全体董事。至于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一般会发出合
理通知。董事会文件连同所有合适、完整及可靠的资料将于各董事会议或委员会议举行前至少三日寄发予全体
董事,以使彼等作出知情决定。
董事会每年审查且已审查有关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并对其感到满意,以确保董事会获得独立意见及投入。全体董事
均可充分、及时地获取所有相关信息及公司秘书的建议╱服务,以确保妥善遵守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法律及法
规。董事会及各董事亦可于必要时个别及独立地接触高级管理层。各董事可在向董事会提出请求后于适当时寻求独
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高级管理团队相关成员出席所有定期举行的董事会议,并于必要时出席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以就本公司的
业务发展、财务及会计事宜、法定及监管合规、企业管治及其他主要方面提供意见。公司秘书负责编制及保存所有
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初稿一般于各会议后的合理时间内向董事传阅以获得彼等意见,最
终版本公开供董事查阅。
2024/2025年度报告48
企业管治报告
组织章程细则载有条文,规定董事须于批准该等董事或彼等之任何紧密联系人拥有重大利益的交易的会议上放弃投
票,且不计入会议法定人数,例外情况除外。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属董事的共同责任。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各项企业管治职责,包括:(a)检讨
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b)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制定、检讨及监察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d)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及常规,并就有关
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报告;(e)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资料;及(f)检讨及监
察本公司遵守其举报政策的情况。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特定方面的事务。所有董事委员
会均已订立特定书面职权范围,当中载列各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且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全体或多数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委员会获提供充足的资源履行其职责,并于必要时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徐静女士、尚海龙先生及符合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徐静女士担任主席。前独立非执
行董事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前一直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其后徐静女士于同日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
席。徐静女士具备上市规则第3.10(2)及3.21条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就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财务报表及有关
财务申报的重大建议、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申报程序、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系统及审核程序;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
他职责及责任。
自上市日期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审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审核本集团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
六个月的中期业绩,以及外聘核数师就其审核╱审阅过程中的主要发现所编制的报告。此外,审核委员会亦审核本
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以及本企业管治报告所披露的资料。审核委员会亦检讨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风
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举报政策、会计原则及常规,以及外聘核数师的遴选及委任。
4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尚海龙先生及徐静女士)及一名执行董事(即姚宏利先生)组成,且尚海龙先
生担任主席。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伟雄先生于2025年7月14日辞任前一直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其后徐静女士于同
日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i)就本公司的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和架构及就制定薪
酬政策而设立正式及透明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i)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以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i)经参考董事会不时议决的企业目标及目的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iv)考虑可资比较公司支
付的薪酬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时间投入及职责以及本集团的雇佣条件等因素;(v)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
级管理层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
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vi)检讨及批准因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
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vi)确保概无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参与厘定
彼之薪酬;及(vi)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审阅及╱或批准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本年度,高级管理层按组别划分的薪酬总额(薪酬待遇一般包括薪金及年终花红以及关键管理人员可获股份奖励)详
情如下:
薪酬范围(千港元)雇员人数
0–2,0003
2,000–4,0002
自上市日期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薪酬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薪酬委员会审核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
酬待遇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尚海龙先生、符合先生及徐静女士(于2025年7月14日获委任)及一名执行董
事(即姚宏利先生)组成,且姚宏利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及甄选提名出任董事的人士或就该人士的甄
选提出建议。
2024/2025年度报告50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组成,审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定义见下文)的有效性及其实施情况,审核董
事提名政策(定义见下文)的有效性及其实施情况,审核董事继任计划,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重新委
任退任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自上市日期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
董事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董事提名政策」)。董事提名政策旨在确保董事会具备切合本公司业务所需的技术、经
验及多元观点平衡。
提名委员会应物色、考虑及向董事会推荐合适候选人出任董事。董事提名政策载列于评估及甄选董事候选人时须考
虑的准则,包括但不限于:
‧ 品格和诚信
‧ 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相关的资格,包括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经验以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项下的多元
化方面
‧ 为达致董事会多元化而采纳的任何可计量目标
‧ 根据上市规则董事会须包括独立董事的规定,并经参考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指引考虑候选人是否属独立人
士的规定
‧ 候选人在资历、技能、经验、独立性及性别多元化方面可为董事会带来的任何潜在贡献
‧ 是否愿意及是否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履行作为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董事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根据董事提名政策,于委任新董事的提名程序中,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于接获委任新董事的建议及候选人的
履历资料(或相关详情)后,根据上述标准评估该候选人,以厘定该候选人是否合资格担任董事。如过程涉及一个或
多个合意的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及各候选人的证明审查(如适用)按优先次序排
列。提名委员会其后应向董事会建议委任合适的董事候选人(如适用)。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检讨董事提名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
5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多元化
董事会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中载列达致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本公司明白并深信董
事会多元化的裨益良多,并视提升董事会层面的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本公司战略目标及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
本公司致力考虑多项因素达成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才能、技能、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
业经验、独立性、知识及服务年期。我们会继续实行措施及步骤以推广及提升本公司各层面的性别多元化。我们将
基于董事会候选人的长处及其可能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选拔有潜力的董事会候选人,同时会考虑我们的董事会多元
化政策及其他因素。本公司亦会考虑我们的业务模型以及不时的特定需要。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
并根据客观标准,经适当考虑董事会多元化的裨益后,对候选人加以考虑。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已实现以下可量化目标:
- ;
- ;
- ;
- ;及
- 。
因此,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组成符合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技能、知识、经验及服务年期的多元化。提名委员会将继续不时
监察和评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以确保其持续有效。经提名委员会支持,董事会已于本年度内检讨并信
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
劳动力多元化
于2025年3月31日,我们雇用411名全职雇员,员工队伍(包括高级管理层)中的男女性别比例为81.3%:18.7%,显示
了我们劳动力的性别多元化。本集团未来将继续维持劳动力性别多元化,并不会强调雇用特定性别的人员。我们的
招聘秉持性别中立原则,因为本集团的所有职位所需的能力与技能,均不存在某一性别表现必然优于另一性别的情
形。
2024/2025年度报告52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就财务报表的财务申报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监察本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以确保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集团的事务情况,并符合相关法
定及监管规定以及适用会计准则。
董事会已收到高级管理层提供管理账目、所需之相关解释及资料,以便董事会就批准财务报表作出知情评估。
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行为守则。
经向全体董事进行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均确认其于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止整个期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
载的规定标准及其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于上市日期起直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止整个期间,本公司并不
知悉可能掌握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存在不遵守标准守则的情况。
风险管理
我们的经营活动面临多种风险,包括营运风险及金融风险,因此风险管理对我们的业务十分重要。我们已按照上市
规则以及企业管治守则制定并采用了一套综合风险管理政策,制定了一个风险管理框架,以持续识别、评估、评测
及监测与我们的战略目标相关的主要风险。审核委员会监督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而董事会为最终监督机构。
本公司根据可能性及影响分析高级管理层所识别的风险,并作出妥善跟进以及缓解及纠正,并向董事会报告。
我们的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及计划。我们的高级管理层负责(i)制定我们的风险管理政
策并审查本公司的主要风险管理问题;(i)向本公司相关团队提供风险管理方法指导,监督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政策
执行情况;及(i)向我们的审核委员会汇报重大风险。
本公司包括财务团队在内的每个职能团队均会在日常工作中监测和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情
况。为了规范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设定共同的透明度和风险管理绩效水平,相关团队将(i)收集与其经营活动或职能
有关的风险资料;(i)开展风险评估,包括识别所有可能影响其目标的关键风险、确定优先级别、衡量和分类;(i)每
半年拟备一份风险管理报告,上交行政总裁审阅;(iv)持续监测与其经营活动或职能有关的关键风险;(v)在必要时实
施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及(vi)制定及维持一套适当机制,以促进我们风险管理框架的应用。
5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对于在预定董事会议期间出现的紧急事项,公司秘书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寻求董事会批准或获得董事会书面同
意。在每次董事会议之前,都会根据董事以及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副总裁的意见拟定议程。在董事会议上,各团
队负责人将根据议程收集与其职能有关的资讯,并在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议程项目。公司秘书将出席所有的董
事会议,以确保双方之间沟通无间隙。在董事会议期间,董事会有时会进一步审议及╱或分析特定问题,并在
下一次董事会议上报告结论。董事会相信,我们的公司架构提供了一个改善风险管理程序的合理检查平衡体系。
我们的审核委员会还将审批我们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与我们的企业目标保持一致;审批我们的企业风险承受能
力;监测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最重大风险和我们管理层对该等风险的处理;根据我们的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审查
我们的企业风险;及监测和确保我们的风险管理框架在本公司的恰当应用。
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我们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信货风险、营运风险、法律及合规风险以及气候变化及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我们已制定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以处理我们承受的风险。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实现业务目标的风险,并且仅能对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做出合理
而非绝对的保证。董事会作为负责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主要机构,已采用一系列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及计
划,旨在为实现包括有效及高效营运、可靠的财务报告及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等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为维持本集团
高标准的企业管治,本集团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主要为协助董事会及管理层评估本集团本年度之内部控制及
风险管理系统之充分性及有效性。该审阅涵盖本集团包括财务监控、营运控制及合规控制等主要内部控制及风险管
理功能。本公司将继续跟进顾问所建议的改善措施,以确保该等措施得到实施。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并无发
现任何重大缺陷。
本集团定期向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雇员提供有关内部控制政策以及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及法规项下上市公司董
事及管理层的职责及责任的培训。
此外,本公司已委任同人融资有限公司为合规顾问,以就持续遵守上市规则及香港其他适用证券法律及法规提供意
见。
2024/2025年度报告54
企业管治报告
审核委员会审阅内部审核职能
董事会知悉其负责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审阅其有效性,并将确保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有
关审阅。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我们的内部审计职能。经审核委员会支持及管理层确认,董事会审核了本集团风险管
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控制,认为该等系统于本年度内有效且充分。该等风险管理及
内部控制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实现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仅能就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
证。审核委员会将继续持续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就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采纳内部控制及报告制度,当中载有安全及妥
善处理内幕消息流程,以及旨在避免不当处理本集团内幕消息的程序。
董事会独立性
本集团已设立机制以确保董事会能获得独立意见及建议,鼓励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委员
会议期间以公开的方式表达意见。另外,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均有权就董事会议上讨论的事项
向管理层要求更多信息和文件。彼等还可以寻求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的帮助,并在必要时寻求外部专业顾问的独
立建议,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将于每年检讨有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独立性。
举报及反贪污政策
本集团相信廉洁的企业文化是我们持续成功的关键。本公司已采纳举报政策及制度,供雇员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
的所有独立第三方以保密方式向本公司举报本集团内任何涉嫌不当、不当行为或渎职行为。本公司亦已采纳反贪污
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及贿赂,并要求董事、各级办公室雇员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外部人士等人士根据既
定程序及时报告任何实际或疑似违规行为。本集团积极向全体雇员宣传反贪污意识的重要性,并鼓励彼等举报任何
涉及贪污或欺诈的事件。我们将立即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行动。同时,我们致力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以
杜绝一切可能损害本集团及相关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行为。审核委员会应定期检讨举报政策所载程序以提高其有效
性,并定期检讨反贪污政策以确保其相关性及有效性。有关本公司举报政策及反贪污政策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
年度报告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核数师薪酬
本年度,就审计服务及非审计服务已付╱应付本公司外部核数师的薪酬分析载列如下:
服务类别
已付╱应付费用
(千港元)
审计服务(附注a)1,370
非审计服务(附注b)640
总计2,010
附注a: 年内已付或应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数服务费用。
附注b: 对本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及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的审阅工作。
公司秘书
自2025年3月26日起,谢嘉颖女士辞任公司秘书一职,彭丽婷女士获委任为我们的公司秘书,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28
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资历要求。有关谢嘉颖女士及彭丽婷女士的履历,请参阅本年度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 公司
秘书」一节。
本年度,彭丽婷女士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均已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股东通讯政策」),以确保股东的意见及忧虑得到适当处理,本公司将每年审查该政策
以确保其有效性。股东通讯政策可于本公司网站供公众查阅。董事会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成效,并经
考虑资料披露的及时性、所接获资料及会议要求的数目以及回应股东及投资界查询的情况等因素后,认为该政策于
本年度内及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一直有效。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董事会及股东提供沟通平台及重要渠道。董事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主席(如彼等未能出席,则有关委员会其他成员)会出席股东大会,并回答提问。会议主席将提供进行投票的详细程
序及就投票表决回答股东的任何提问。
2024/2025年度报告56
企业管治报告
为促进有效沟通,本公司设有网站 htps:/w.wingle.com.hk ,该网站载有本公司业务营运及发展、财务资料、企
业管治常规及其他资料的最新信息及进展,以供公众人士查阅。
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之利益及权利,各项重大独立事项(包括重选独立董事)会于股东大会上获提呈为独立决议案。所有于股
东大会获提呈的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表决,而投票结果会根据上市规则于各股东大会后刊登于本公司
及联交所网站。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如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可向本公司提交书面查询。本公司通常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查询。
股东可将上述查询或要求发送至:
地址:香港荃湾海盛路3号TML广场16楼A6室
电邮: fanie.peng@wingle.com.hk
为免生疑问,股东发出及寄交至上述地址的书面要求、通告或声明、或询问(视乎情况而定)须为签妥的正本,并提
供其全名、联络资料及身份证明,以便处理。股东资料或会按法律规定披露。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64条,股东特别大会须应一名或多名于递交要求当日持有本公司股本中按每股一票基准于股东
大会上不少于十分之一投票权的股东的要求召开。有关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提出,以要求董事会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项。
在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公司法对于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并无单一条款规定。有意愿提呈决议案的股东可按
照上段所载程序要求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章程文件
本公司自上市日期起采纳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除上文所述者外,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
止年度,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并无任何变更。 本公司的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
则可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查阅。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声明
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或「我们」)欣然提呈本年度(「本年度」或「2025年」)
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报告」)。本报告旨在回应各持份者的关注事项,并展示本集团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
业务可持续发展愿景
本集团为从事土木、机电工程以及新能源业务的香港承建商,我们的土木工程专注于地盘平整工程以及道路及渠务
工程,而我们的机电工程则专注于电缆壕坑挖掘、铺设及紧急维修工程。就新能源业务而言,我们承接太阳能光伏
工程,分销多种电动商用车及电动工程机械,承建充电桩及后续维护、充电及换电、回收及储能业务。
我们深知,实现长远且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仅需要卓越的经营策略,更需积极推动环境社会责任、人才发展及社区
参与。我们坚持以联合国全球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指引,致力于实现社会、环境与经济三方
面的平衡与共赢,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我们的愿景是成为建筑业的先锋,引领行业发展的方向与标准,并
保持业内最佳的安全、健康、环境和品质表现,推动社会福祉和环境保护。我们亦承诺积极与所有合作伙伴和客户
持续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与期望,以确保我们的服务不断改进。通过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我们
致力实现长期增长,并为社会和环境创造持久的正面影响。
响应气候行动与绿色转型
香港政府发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确立了「零碳排放•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的愿景,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和
实现碳中和的策略与目标。在各项利好政策的推动下,香港新能源产业正快速崛起,可持续建筑亦已成为建造业的
必然趋势。本集团正积极响应这一趋势,致力成为建造业中率先培育可持续建筑文化的企业之一,实现从传统基建
商向绿色建造企业的转型,并已在新能源及绿色基建领域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动能。
在日常营运方面,本集团积极实施环保举措,全方位推动业务的绿色转型。自2023年起,本集团率先实现电动工程
机械的批量应用,成为商用清洁能源应用领域的先行者。此外,我们已实施符合ISO 14001:2015标准的环境管理体
系,在项目规划与执行阶段严格遵循环保原则,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并减少排放。我们亦建立了完善的废弃物管理体
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与再利用,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努力实现
资源的循环利用。
2024/2025年度报告5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在业务发展方面,本集团作为建造业绿色创新引领者,将主导「零碳智能联盟」的扩展,引入更多行业领先企业,加
强成员间的合作,以共同推动香港建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和低碳化转型。联盟将涵盖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智慧
光伏及储能系统、智慧城市等关键产业,立足香港、放眼全球,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致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
境责任的双赢。
本集团利用自身在香港本地市场的资源优势,与多家工程机械企业及充电技术厂商密切合作。我们不仅代理销售电
动工程机械和电动商用车,更提供充电桩承建、后续维护等配套服务,并引进先进的充电系统和快速换电技术,致
力于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新能源工程机械使用的全周期生态闭环方案。透过布局优质高效的能源服务网络,我们
旨在增强香港市场对电动化产品的信心,并推动香港绿色能源的可持续发展。
优化工作环境及提升服务质素
本集团深信,人才是推动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我们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念,致力于打造一个互相
尊重、多元平等且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让员工充分发挥潜能。本集团已实施符合ISO 45001:2018标准认证的职业
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以「智慧引领工程,科技赋能管理」为理念,我们亦著力建设4S安全智慧工地系统及企业资源
规划系统,以持续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率,助力业务长远发展。在员工职业发展方面,我们提供系
统化的学习资源与清晰的晋升渠道,帮助员工持续提升专业能力。透过持续的培训、严谨的供应链风险管理,并执
行符合ISO 9001:2015标准认证的品质管理体系,我们致力全面提升工程服务质素,为企业的长期成功奠定稳固基
础。
管治架构
本集团相信强大的管治架构对于有效管理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至关重要。董事会需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事宜承担整体责任,并主要负责以下事项:(i)委任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方面的主要负责人;(i)审阅本集团
有关环境(包括气候相关风险)、社会及管治的风险;(i)确定和审批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及策略、行动计划和目
标;(iv)批准执行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措施及实行相关措施所需要的资源;(v)确保本集团进行适当的环境、社会及
管治披露,并关注和推动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的改善;及(vi)审批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在董事会监督下,高级管理层负责(i)制定及实施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目标及策略;(i)定期对环境、社会及管治
议题进行重要性评估;(i)识别及持续监控本集团有关环境(包括气候相关风险)、社会及管治的风险;(iv)确保本集
团已设立合适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v)监督和评估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政策及措
施的执行和表现,确保本集团符合相关法规及行业标准;(vi)定期与董事会沟通日常营运活动中发生的环境、社会及
管治事宜;(vi)审阅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及(vi)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的进展和表现。
5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确保董事会对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有充分认识及了解,以有效控制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风险,董
事会要求高级管理层积极汇报日常营运中涉及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和后续跟进情况,例如出现环境、社会
及管治关键绩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大幅度偏离预设目标、出现严重环境、社会及管治事故、监管机构的环境、
社会及管治政策出现变化等情况。本集团亦已聘请第三方顾问以确保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披露符合有关规定。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更加坚定的步伐迈向可持续发展的新征程。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
不懈努力,本集团将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本报告
汇报原则
本报告乃参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所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环境、社会及
管治报告指引」)所编制。本报告披露本集团于2025年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所推行的各项工作。本报告应与年报
的企业管治报告一并阅览,以便全面了解本集团在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方面的表现。有关参考上述报告准则的详
情,请参阅本报告的「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索引表」。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本报告遵循
以下汇报原则:
汇报原则汇报原则的应用
重要性本集团通过重要性评估分析本集团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将已确认的重大议题作为编
制本报告的重点。不同议题的重要性已由董事会及管理层审阅及确认。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
阅「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两节。
量化计算关键绩效指标相关数据时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假设,以及主要换算因素的来源均已于备
注明。本报告是本集团首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因此目前尚无全面的比较数据。
平衡本报告以客观、不偏不倚的方式进行汇报,确保披露的资讯如实反映本集团于环境、社会及管
治方面的整体表现。
一致性本集团确保使用一致的报告编制方法,以便日后对关键绩效指标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如披露范
围及计算方法发生任何变动并可能影响与过往报告的比较,本集团将会对相应数据及内容进行
说明。
2024/2025年度报告6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报告范围
本报告的报告范围与年报一致,主要涵盖本集团在香港的营运,其附属公司包括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荣利建
筑有限公司、荣利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泰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荣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森兴贸易有限公司及基硕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集团将持续评估其营运的环境、社会及管治影响,并于适当时扩大披露范围。
与我们联络
本集团欢迎持份者透过下列方式就本报告或本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提供宝贵意见。
地址:香港荃湾海盛路3号TML广场16楼A6室
电话:+852 2416 1222
持份者参与
本集团相信持份者的积极参与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与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并透过各
种沟通方式了解彼等的建议及意见,从而为我们及所在社区确定长远的发展方向。本集团已对其主要持份者进行了
归类,我们的内部持份者包括管理层及其他员工,外部持份者则包括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股东及投资者以及社
区公众。本集团与主要持份者的沟通渠道如下:
持份者沟通渠道
管理层• 工作表现评核
• 会议及电邮
其他员工• 培训
• 工作表现评核
• 会议及电邮
客户• 公司网站
• 电话及电邮
供应商及分包商• 实地考察
• 供应商管理会议
• 电话及电邮
股东及投资者• 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
• 公告及通函
社区• 公司网站
- 、社会及管治报告
• 社区活动
• 媒体渠道
6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重要性评估
本集团定期进行重要性评估,系统性地审阅与其业务相关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本集
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的核心依据,确保本集团营运符合持份者的期望及本集团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该评估分
为三个步骤进行:识别、优先排序及验证。
识别我们参考报告准则、行业特性和业务实际情况,构建了涵盖环境、社会及营运三大维度的议题
框架,并识别出共26项相关议题。
优先排序为深入了解持份者的期望及意见,我们已通过问卷调查邀请持份者评估各项议题的重要性。我
们采用同等加权方式整合及分析内部及外部持份者的评分结果,据此建立重要性矩阵并确定议
题的优先排序。
验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确认并验证本报告中所披露的重要性矩阵,以确保评估结果与本集团的可
持续发展方向一致。
2024/2025年度报告6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以下为2025年的重要性矩阵图:
环境议题社会议题营运议题
1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10公众健康危机18供应链管理
2废气排放11雇员权利及福利19供应链中的劳工标准
3能源消耗12包容、平等机会及反歧视20客户满意度
4水资源消耗13吸引及挽留人才21客户私隐
5有害废弃物╱污水14职业健康与安全22工程服务质量及安全
6无害废弃物╱污水15员工培训与发展23知识产权
7纸张消耗16童工及强制劳工的预防措施24经济表现
8气候变化17社区投资及参与25营运合规
9遵守环境法律及法规26反贪污
6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A. 环境
本集团致力于降低企业营运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于本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
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本集团造成
重大影响的情况。该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气污染管制条例》;
‧ 香港法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条例》;
‧ 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358章《水污染管制条例》。
本集团的环境管理体系已取得ISO 14001:2015认证。根据认可的政策及程序,我们在工程和营运中加强对
地盘工人及分包商的管理,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并推动可持续发展。我们的环保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
‧ 确保我们符合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监管要求、客户规格及行业惯例;
‧ 评估我们的业务活动、产品及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关的环境风险,并制定管理该等风险的目标及
计划;
‧ 有效节约使用资源,尽量减少产生废物;
‧ 确保我们的分包商及其工人遵守我们的环保政策;及
‧ 为雇员提供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
在担任土木工程总承建商时,本集团会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清晰阐述我们在环境管理方面的职能及责任,并
为每个项目成立环境管理团队,负责监察环境管理计划及相关缓解措施的有效性,以降低营运活动对环境造
成的影响。我们亦会定期检讨及按实际需要更新环境管理计划,以符合相关环境法规的要求。而在担任承建
商时,我们亦积极参与由工程项目总承建商举办的地盘环境入职培训,以加强对环境法例及相关缓解措施的
知识,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业务活动。
为降低营运对环境的影响,并深化可持续发展实践,本集团已针对温室气体排放、无害废弃物、能源消耗及
水资源消耗方面设定环境目标。在设定这些目标时,我们考虑了相关键绩效指标的历史水平及未来业务扩
张方向,以平衡业务增长与环境保护,并确保目标的可行性。我们将每年审查这些目标,以确保其有效性和
适用性。
2024/2025年度报告6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A1. 排放物
废气排放
我们的日常营运涉及大量工程施工活动,在拆卸、钻探或挖掘靠近公众的岩石或人造硬材料时,无可
避免地会产生粉尘等废气,对施工地点附近的环境造成污染。此外,本集团工程机械、设备、私家车
及货车的燃料消耗也会导致氮氧化物(「NO
x
」)、硫氧化物(「SO
x
」)及颗粒物(「PM」)的排放。针对不
同的排放源,本集团已采取以下多项措施,致力于平衡业务营运与环境保护。
施工粉尘排放管理
‧ 于工地配备静音高压电动喷雾器,该喷雾器在机器挖掘及破开地面时,由工人调整角度后自动
启动洒水,以减少尘埃四散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机械、设备、汽车燃料消耗管理
‧ 定期保养及检查本集团名下之汽车,以确保其运作正常,避免因燃油效益降低而造成额外的耗
油;
‧ 鼓励员工于驾驶汽车前,预先规划行车路线,以减低因行车时间延长而造成的不必要燃料消
耗;
‧ 鼓励员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
‧ 投放更多资源于环保车辆及清洁能源,包括以电动车及新能源设备取代传统车辆及设备,以减
少燃油使用和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下表载列本集团汽车燃料消耗的废气排放数据
:
单位2025年
NO
X
千克140.9
SO
X
千克0.6
PM千克12.5
备注:
- 《如何准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
报指引》。由于未有适用的排放因子,此数据不包括施工期间的粉尘排放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及设备运作时所产
生的废气排放。
6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主要来自私家车及货车的汽油和柴油消耗,以及工程机械及设备
的柴油消耗,而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则来自日常营运的电力消耗。本集团已设定目标:以
2025年为基准年,于五年内维持或减少温室气体总排放密度(范围一及二)。有关减排的具体措施已于
「废气排放」及「能源消耗」章节中说明。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
单位2025年
范围一温室气体排放吨二氧化碳当量1,244.9
‧ 私家车及货车的汽油和柴油消耗
‧ 工程机械及设备的柴油消耗
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吨二氧化碳当量68.7
‧ 日常营运的电力消耗
温室气体总排放量(范围一及二)吨二氧化碳当量1,313.6
温室气体总排放密度(范围一及二)吨二氧化碳当量╱
百万港元收入
1.8
备注:
- ,包括但不限于:世界资源研究所及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发
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刊发的《第六次评估报告》中的全球
升温潜能值、联交所刊发的《如何准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以及中电控
股有限公司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数据库。鉴于即将实施的要求及计算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所涉及的复杂性,
本集团现正改进数据收集及计算方法。相关数据将于准备就绪时披露。
- ,本集团收入约为716,639,000港元。此数据用于计算密度指标。
废弃物管理
我们严格遵守香港的《废物处置条例》及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指引,对业务活动所产生的废物进行分
类处理,维持高标准的减废措施。我们亦会向员工灌输源头减废的重要性,以增强其环保意识。
2024/2025年度报告6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有害废弃物管理
基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其不会在营运过程中直接产生任何有害废弃物。建筑地盘常见的有害废弃
物,如电池及车辆废油,会由合资格的第三方供应商在定期保养和检查时代为处理。因此,目前本集
团仅针对上述废弃物执行相应的环保措施,但并未统计间接产生的有害废弃物数据,因此未能就相关
数据进行披露。
无害废弃物管理
本集团在日常营运中产生的无害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包括惰性及非惰性废弃物)及办公废纸。本集
团已设定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年,于五年内维持或减少无害废弃物总产生密度。为了将无害废弃物
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本集团已制定《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以实施以下废弃物管理措施:
‧ 严格审查项目预算所需的物料,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废弃物;
‧ 教育全体员工分类可重复使用及可回收的物料,供承建商及本集团收集循环使用;
‧ 统一收集建筑废料,由认可的服务供应商送至堆填区进行处理及回收;
‧ 严格遵循环保署的「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置建筑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并
实施废弃物控制及回收措施,以减少不必要的废弃物;
‧ 鼓励员工在处理日常文件时节约用纸,如利用双面印刷及循环利用废纸;及
‧ 监察及检讨本集团内部日常业务流程,以电子文档取代不必要的纸质文件,减少纸张消耗。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无害废弃物数据:
单位2025年
建筑废料吨10,516.8
办公废纸吨2.5
无害废弃物总产生量吨10,519.3
无害废弃物总产生密度吨╱百万港元收入14.7
6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污水排放
本集团营运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均会排放至公共污水收集系统,其水源消耗量可视为污水排放量。水源
消耗量及相应的节水措施将在「水资源消耗」章节进行说明。
A2. 资源使用
本集团根据环境管理体系对燃料、电力和水等资源的使用进行有效管理,致力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并
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消耗。鉴于业务性质,本集团不涉及包装材料的使用。
能源消耗
本集团的直接能源消耗主要来自私家车及货车的汽油和柴油消耗,以及工程机械及设备的柴油消耗,
而间接能源消耗则主要来自日常营运的电力消耗。除上述能源外,本集团的营运过程并不涉及使用煤
气、天然气、石油气等其他燃料。本集团已设定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年,于五年内维持或减少能源
总消耗密度。除了在「废气排放」章节中提及的节能措施外,本集团亦有针对电力消耗设立制定以下管
理措施:
‧ 于办公室张贴标语,提醒员工关闭闲置的电器(如空调及照明系统);
‧ 将办公室的空调系统调至特定温度;及
‧ 选用能源效益较高的新电器及灯具,提高能源使用效益。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能源消耗数据
:
单位2025年
直接能源消耗兆瓦时5,055.6
‧ 私家车及货车的汽油和柴油消耗
‧ 工程机械及设备的柴油消耗
间接能源消耗兆瓦时180.7
‧ 日常营运的电力消耗
能源总消耗量兆瓦时5,236.3
能源总消耗密度兆瓦时╱
百万港元收入
7.3
备注:
- 《能源统计手册》。
2024/2025年度报告6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水资源消耗
水资源的耗用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环保议题,珍惜用水亦是本集团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的水资源主要
用于工程项目。由于本集团营运的地理位置,本集团在寻找适合用途的水源时并未遇到任何问题。本
集团已设定目标:以2025年为基准年,于五年内维持或减少水资源总消耗密度。为减少水资源消耗,
本集团已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若发现用水设施故障,负责人员需立即通知专业人士进行维
修处理;及
‧ 积极向员工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提醒员工遵循节约和有效用水的原则。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水资源消耗数据
:
单位2025年
水资源总消耗量立方米2,623.0
水资源总消耗密度立方米╱
百万港元收入
3.7
备注:
- ,因此数据仅包含工程项目及仓库用水。
6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A3. 环境及天然资源
本集团重视业务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影响,致力将环境保护的概念融入于日常营运活动之中,以确保
我们的运作符合相关规定。
噪音管理
本集团明白其工程施工活动可能会对附近社区和环境造成噪音污染。为确保符合香港的《噪音管制条
例》,我们会在环保署规定的允许时间内进行所有噪音敏感活动,并会定期评估和监测噪音水平,以
确保控制在相关条例的规定水平以下。对于在限制时段内进行的建筑活动,以及在公众假日以外的日
间进行的撞击式打桩工程,本集团会确保事先获得环保署发出的建筑噪音许可证。本集团已采取了以
下噪音管理措施:
‧ 引入较安静的电动工程机械及设备,并确保工程机械及设备符合香港机电工程署和环保署的相
关规定;
‧ 在施工现场积极采用降噪技术和隔音设备,减少噪音传播;
‧ 优化操作流程并指导建筑工人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在高噪音作业期间避免机器空转;及
‧ 加强与社区的沟通,以进一步改善噪音控制措施。
A4. 气候变化
全球气候变化对全球生态和不同产业带来的影响日益显著,本集团亦深刻意识到气候变化将在不同方
面影响其业务营运。因此,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会负起识别及评估气候相关风险的主要责任,以了解该
等风险对本集团的潜在影响,并在董事会的监督下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风险类型包括实体风险(如
极端天气带来之潜在财务损失及非财务损害)以及转型风险(如因向低碳经济转型而带来之潜在不利
影响)。
实体风险
作为一家于香港营运的工程承建商,我们的业务性质使我们面临极端天气频率及严重程度增加所带
来的风险。在所有影响香港的气候变化现象中,暴雨、洪水、强台风、热浪及高温可能会对我们的经
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例如,频繁而严重的暴雨可能会淹没低洼地区的工地,影响工程进度并延长施
工时间。此外,施工地点通常位于露天环境且未配备空调,热浪的出现可能会导致工地工人中暑、热
衰竭或其他健康问题,降低员工的生产力和工作效率,甚至可能延误工程进度,最终导致业务营运中
断。随著平均气温上升及极端高温天数的增加,我们的雇员和分包商的雇员将面临更大的健康风险。
2024/2025年度报告7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了减轻暴雨和台风对本集团的影响,本集团已订立《台风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则》,以清晰指导员
工在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排及应变措施。例如,通过即时通讯设备与工地工人及时沟通和协调工作时
间,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此外,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消暑措施以降低本集团及分包商员工在炎热天气
下的健康风险,改善工作环境,例如为工人提供电风扇、可移动冷却风扇、设置休息区以及确保充足
的水分供应。情况严重时,我们将重新安排工作时间,以避免雇员在高温下工作。
转型风险
除了上述的实体风险,本集团亦面临因气候变化法规收紧带来的风险。为争取实现2050年前碳中和的
目标,香港政府已于2021年公布《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四大减碳策略,包括(i)增加可再生能
源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并在2035年或之前不再使用煤作日常发电;(i)通过推广绿色建筑、提高
建筑物能源效益和加强实行低碳生活,减少建筑物的整体用电量;(i)推动车辆和渡轮电动化、发展新
能源交通工具及改善交通管理措施,并在2035年或之前停止新登记燃油和混合动力私家车;及(iv)加强
推动减废回收,并在2035年或之前发展足够的转废为能设施。
为了向低碳经济转型以配合政府的减碳策略,本集团自2023年起开始购买多辆电动私家车,以取代燃
油私家车,并转用新能源设备替代传统设备,从而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我们计划在未来进一步购
买更多电动私家车和新能源设备,以降低因燃烧化石燃料而产生的碳排放。然而,这些措施可能会增
加我们的营运成本,并影响财务表现。另一方面,市场对低碳转型及节能设备的需求可能会上升,从
而导致技术创新及研发成本增加。
自下一财年起,联交所将根据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的准则,实
施更严格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这可能导致合规及营运成本增加。若未能符合规要求,且未能积极
应对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及减少碳排放,本集团也可能会面临声誉风险。
为减轻该等政策的影响,我们将定期监测现有及新与气候相关的趋势及法规,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
通,及时调整我们的风险管理策略,并提高我们在与气候相关披露方面的透明度。此等努力将有助于
维持正面的企业形象,避免因反应缓慢而引发的声誉问题。
7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机遇
虽然向低碳经济转型或会带来上述潜在风险,但同时也会带来潜在机遇。本集团已计划投放更多资源
予环保设备及使用清洁能源,通过展示我们对绿色实践的承诺,我们期望可提升品牌形象,以吸引重
视环保意识的客户和投资者。
在政策环境方面,香港政府在《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中设定了目标,计划到2035年将可再生能源
在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例提升至7.5%至10%,并在2050年达到15%。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政府推出了
多项激励措施,包括上网电价计划、可再生能源证书计划及资助计划,以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
发展。其中,太阳能光伏系统维护需求低、使用寿命长,并具备较高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被视为一
种成熟且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政策的强劲推动下,我们预期市场对太阳能光伏系
统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将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本集团的太阳能光伏系统业务无疑将从这一市场趋势中
受益。
此外,本集团亦把握建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转型机会,与三一集团、宁德时代等行业领军者
合作,成立零碳智能联盟,共同构建「零碳智能空间」创新平台。联盟将以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指
引,以香港绿色家园为共同使命,深度融合核心前沿技术,囊括但不限于绿色交通、绿色建筑、智慧
光伏及储能系统、智慧城市、AI智能应用等全产业链工作及服务。通过与不同行业的优秀企业合作,
我们能够充分发挥各方在技术、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分享、优势互补,共同攻克技术
难题,推动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为香港新能源产业链提供落地建设等实质支持。这将为我们
带来可持续的商业机会,促进本集团业务的长期稳定增长,实现财务的稳健发展。
零碳智能联盟
2024/2025年度报告7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零碳智能空间「光、储、充、换、回收」一体化解决方案
光专注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与应用,针对香港建筑密集特点开发屋顶及立面整
合方案,提供规划、安装、通维全周期服务,目标至2030年协助提升全港可
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至7%。
储引进储能技术,结合光伏发展布局规划,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效率及可预
计性;平衡峰谷用电缓解电网负荷,替代工地柴油发电方式,满足设备瞬时
高电流需求。
园区顶部已安装最新的光伏板产品,并结合先进的储能柜和外部电网,形成
了一个高效、智慧的光储直柔能源供给系统。该系统能即时监测电网和光伏
的电力供应,并根据策略自动存储和释放电能,实现能源的柔性调控。
充配合政府「绿色运输」目标,计划2030年前在全港布局超过500支快速充电桩,
支持工程机械和重型商用车辆电动化转型。
换2027年实现全港智能换电站数量超过20个,提供电池维修、2分钟快速更换的
一站式服务,保障全港电动车无忧运行。
园区的换电站已采用尖端技术,实现自动换电和无人值守的营运模式,极大
提升了换电的效率和便利性。换电站兼容多种工程车辆,并配备了数据可视
化的营运监控系统,能即时展示和分析充换电站及车队管理数据,集监测、
判断和控制于一体,显著提高了换电站的营运效率。
7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智响应政府「建造业2.0」计划,结合政府提出的「4S(Smart、Site、Safety、
System)系统」功能要求,投资建设企业安全智慧工地系统,增加工程设备管
理功能,一键式掌控人、机、车动态,链接零碳智慧城市战略网络。
该系统通过融合先进的AI和物联网技术,即时监测前线员工和机械设备的运
行状态。借助智慧预警机制,系统能精准识别潜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使管理者能全面掌握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状况和资源利用情况,持续改善项
目安全、提升管理效率,进而显著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停建立智慧倍数停车区,解决香港停车难、停车贵的问题,匹配自动快速充电
服务,一键式强化交通设施及居民出行。
电池回收在香港布局电池回收站网路,实现核心金属材料回收率达到99.3%以上,搭建
电池材料供应链闭环。
零碳智能空间全港首座商用车换电站及行业领先电动工程机械
2024/2025年度报告7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 社会
B1. 雇佣
本集团认为员工是本集团最重要的资产之一,我们十分注重员工的留存、需求及发展。本集团已制定
《人力资源与薪资管理制度》,以明确其人事管理制度并保障员工的权益,确保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
工作有章可循。于本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
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本集团造
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该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
‧ 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608章《最低工资条例》。
我们致力于在工作场所坚守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的原则。其雇佣相关流程基于一系列多元化的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国籍、种族、行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用人部门必
需严格遵循上述原则、政策以及年度人力资源预算执行招聘流程,以确保效率和质量。招聘流程包括
用人需求申请的审批、面试及背景审查等步骤,旨在保障人才质素并满足人力需求。此外,本集团积
极鼓励员工参与人才招聘和发展计划。通过实施《员工推荐人才奖励计划》,我们旨在吸引优秀人才、
扩大人才库,同时对员工的贡献给予认可和奖励,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参与感,促进团队凝聚力。
7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共有411名员工,全部均位于香港。下表载列按不同类别划分的员工人
数:
截至2025年3月31日
按性别划分
男334
女77
按雇佣类型划分
全职408
兼职3
按年龄组别划分
30岁以下45
30–50217
50岁以上149
按员工类别划分
董事6
高级管理层15
中级管理习25
员工365
本集团亦会确保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挽留优秀员工。薪资调整、奖金和晋升机会将根据业
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来决定。勤奋上进且表现卓越的员工将会获得晋升和调薪
机会。为了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并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本集团制定了《员工
假期福利管理办法》,明确假期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各类型的假期待遇。除了常规的有薪年假和病
假外,本集团员工还享有婚假、丧假、产假和侍产假等其他休假安排,让员工得以放松身心。
如需解雇员工,我们将按照流程进行严格的审批及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和归还公司物品。于
最后工作日当天,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人员将负责向离职或辞退员工解释最后工资的计算方法,并发出
支票,以保障员工和本集团双方的利益。
2024/2025年度报告7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下表载列本集团的员工流失率数据
:
2025年
总计55.5%
按性别划分
男61.4%
女29.9%
按年龄组别划分
30岁以下55.6%
30–5044.7%
50岁以上71.1%
按地区划分
香港55.5%
备注:
- =该类别年度离职员工人数÷该类别年末员工人数。
B2.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高度重视职业健康与工作安全,并已实施符合ISO 45001:2018标准认证的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
体系,以创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于本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
避免职业性危害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该等
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282章《雇员补偿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509章《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
7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已建立《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以规范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我们亦针对每个工程项目制定专门
的《安全及健康管理计划》,列明各人员的责任、常见的安全与健康危害,以及安全措施。下文载列本
集团的工作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于工人入职第一天举办地盘安全入职指导简介会,并为地盘工人(包括分包商雇员)提供安全
培训。培训主题涵盖土木及电缆工程的安全程序、紧急情况应对、报告危险和事故的职责及程
序、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应急措施及良好的内务管理;
‧ 根据雇员所从事的工种向其及分包商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帽及安
全靴。我们亦要求所有员工在进行施工活动时必须配戴工业防尘口罩,以有效过滤空气中的微
粒,包括粉尘及烟雾等,避免员工直接吸入相关废气及粉尘,保障其健康;
‧ 建立安全报告板及意外统计数字详细记录,定期举行内部及外部安全会议,并编制安全报告及
培训记录,记录各项目的安全措施及已发现问题,以维持安全程序的有效推广和传达;
‧ 进行风险评估以识别潜在危险及意外,并在工程展开前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建议;
‧ 安全主任及╱或安全督导员需每日进行实地视察,确保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及安全法律、规则及
法规。我们亦可委聘外部安全顾问,以协助我们按个别基准进行安全监督;
‧ 安全主任须(i)就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事宜的法律规定向高级管理层团队提供意见;(i)预计可能
出现的工作场所危险,并推荐相关的预防程序;(i)提供有关工作场所意外的统计数字及分析,
并提出改善建议;(iv)报告及调查工程意外,确定其成因,并推荐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及(v)为
所有雇员安排安全培训;
‧ 项目管理团队需负责监督职业健康与安全政策的实施,确保工作安全措施在规划阶段纳入拟议
施工方法以及符合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标准,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持续遵守;
‧ 地盘管工须与安全主任合作,建立实地安全守则,确保所有新入职者了解遵守该守则的责任;
及
‧ 按照《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定期进行安全审核及检讨上述政策及措施,确保安全
措施的有效性。
2024/2025年度报告7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项目管理团队需定期向工人及分包商提供有关正确安全工作实务的指导及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并遵
守我们的安全指引及措施。对于屡次违反内部安全程序的分包商,我们可能会处以罚款或将其从内部
认可的分包商名单中剔除。我们亦定期与分包商举行会议,讨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跟进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问题。
为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本集团秉持「智慧引领工程,科技赋能管理」的理念,于本年度成功建
设了4S安全智慧工地系统。该系统通过收集实时数据,并将其传输至集中管理平台,让项目团队能够
全面掌握整个建筑工地的安全状况。一旦检测到潜在隐患,系统会立即向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人发
出警报,助力智慧工地在品质、人员、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数字化管理。
4S安全智慧工地系统
7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亦设有处理及记录工作意外的标准流程。以下载列我们处理及记录工作意外的一般程序:
‧ 于意外发生后,我们要求受伤工人或意外目击者及时向我们的安全主任或安全督导员(视情况
而定)报告意外详情,包括地点、时间、受伤原因等。
‧ 安全主任或安全督导员(视情况而定)将编制意外通知,并将意外通知发送予项目经理及我们的
行政人员,内容详列意外发生的地点、日期及时间、伤者姓名、意外及受伤详情以及意外发生
后安全主任所采取的跟进行动。我们的行政人员会保存一份总档案,以记录受伤个案的所有详
情。
‧ 我们的行政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按时向总承建商及劳工处报告工伤个案(如适用)。
本集团于过去三年(包括本年度)均未有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于2025年,我们录得1起涉及雇员的工伤
意外,因工伤而损失的工作日数为295日。就本集团获委任为总承建商的项目而言,我们录得3起涉及
分包商雇员的工伤意外。针对工伤事故,我们已实施以下措施:
‧ 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管理层应与在场相关人员简单召开通报会,了解事故原因及任何安全相关
的违规行为,并提醒在场工人(包括雇员及分包商)提高他们的职业安全及健康意识;
‧ 编制工伤事故概要,记录已发生的工伤事故并由管理层定期审查;
‧ 管理层将每月审查及评估安全政策;及
‧ 于建筑工程动工前,由管理层评估总承建商的保险覆盖范围,以确保雇员享有充足的保险保障。
2024/2025年度报告8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3. 发展及培训
员工的进步对本集团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我们会为员工提供充分且有效的培训,以加强他们的
专业知识并提升技术能力。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程序已列载于本集团的《人力资源与薪资管理制度》
中。
我们会为每名新工人提供有关安全与健康的入职培训。此入职培训重点在于地盘的安全标准、紧急
情况下的指引,以及有关污染物处理的环保要求。此外,我们亦会定期为工人提供特定的安全培训课
程,以提高他们对职业安全的意识。同时,本集团鼓励并赞助员工参加培训课程,以获取与职业发展
相关的资格证书。
于2025年,本集团100%员工已受训
。下表载列本集团培训数据:
2025年
受训雇员比例
平均受训时数
总计不适用1.0
按性别划分
男性81.3%1.0
女性18.7%1.0
按员工类别划分
董事1.5%1.0
高级管理层3.6%1.0
中级管理层6.1%1.0
员工88.8%1.0
备注:
- =年度受训员工总人数(不包括离职员工)÷年末员工总人数×100%。
- =该类别年度受训员工人数(不包括离职员工)÷年度受训员工总人数×100%。
- =该类别年度员工受训时数(不包括离职员工)÷该类别年末员工人数。
8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4. 劳工准则
本集团明白雇佣关系应建立在互相平等、互相尊重以及互相包容的基础上。我们对童工采取零容忍态
度,亦严禁在办公室或施工地雇用非法移民及强制劳工。按照《人力资源与薪资管理制度》,我们在
招聘过程中严格控制防止有关非法行为。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员工需负责审核应聘者之身份证明文件,
确保应聘者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及资格。如发现年龄及身份不符等违规情况,本集团将立即终止与有关
员工的雇佣关系。
本集团亦禁止涉及言语或身体虐待的任何惩罚、管理方法及纪律处分、体罚,或可能因任何原因构成
对雇员的压迫或性骚扰的任何行动。
于本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
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该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
B5. 供应链管理
供应商及分包商是本集团营运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发挥重要作用。因
此,我们十分重视选择及监察供应商及分包商的程序。本集团供应商种类主要包括(i)分包商;(i)物料
(如钢材、uPVC管材及太阳能光伏板)供应商;及(i)其他杂项服务(如机械租赁服务、检测服务及技术
咨询服务)。于2025年,本集团共有234家供应商,并已对所有供应商执行相关聘用惯例。下表载列本
集团供应商数据:
2025年
按地区划分
香港211
中国内地20
海外3
2024/2025年度报告8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了有效管理供应商及分包商,本集团已制定《采购至付款管理制度》及《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在挑
选供应商及分包商时,我们的不同部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部门、营运部门及工程部门,会对供
应商及分包商的公司背景、业务范围、商誉、服务或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向供应商索
取相关资质证书以进行检查,以确保其所提供之服务、物料及产品符合本集团要求及标准。本集团会
将通过上述审查及考察之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并每年对名录内之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及考
察,评估其定价、服务及供货质量、效率、可靠性、按时完工或供货能力、信用等级等是否仍满足我
们的需求。经由采购部门评估后的结果会呈交至管理层进行审批。如评估结果不合格,我们将不会再
向该供应商或分包商采购任何服务或产品。
本集团致力于建立可持续的供应链及监察供应链中的环境及社会风险。除上述供应商评估准则外,本
集团在选用供应商时亦会优先选择符合我们环保及社会责任理念的供应商,并持续关注并评估其对
环保及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确保其符合环保、安全、劳工相关法规及标准。为降低分包商的安全风
险,我们已严格要求分包商遵循《安全及健康管理计划》中列明的安全标准及要求。而针对采购流程中
的贪污风险,本集团已向员工发放《廉洁诚信行为守则》,明确规定所有员工不得提供或接受贿赂或其
他不正当利益,以确保所有业务交易均保持高道德标准。本集团亦鼓励供应商及分包商积极推广企业
社会责任意识,提升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以进一步降低环境及社会风险。我们将定期审阅上述供
应链管理政策及措施,以确保其有效性。
B6. 产品责任
于本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宜以及补救方
法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该等法律法规包括
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筑物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8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工程服务质量及安全
本集团一直坚持对所有工程项目保持高质量标准,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及可靠的服务。为增强自身
信息技术能力,并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本集团已积极引入企业资源规划系统。该系统包括集中交易系
统、库存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旨在更有效地规划与分配人力资源,从而
大幅提升整体营运效率,助力本集团的高质量发展。此外,我们已实施符合ISO 9001:2015标准认证
的品质管理体系及制定《工程监督与管理制度》,以确保每个工作程序的质量符合客户的要求。有关工
程服务的健康与安全措施已于「健康与安全」章节中说明。
我们在每个工程项目均设有至少一名地盘代表,负责在项目工地与客户及分包商进行即时沟通,协调
双方的要求及资源调拨,促进团队之间的有效沟通,以便及时解决任何已识别的项目质量、安全、环
境相关的问题或风险。为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营运部或工程部需负责每周更新项目施工进度表,记录
工程项目之实际进度、计划之施工日数及期间相对应之施工专案或阶段等资料。一旦发现重大差异的
话,应适时作出跟进,并于项目施工进度表内作出详细注释,以确保有关问题已妥善解决。为监督工
人及分包商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及地盘管工应每天在工地检查工程品质,包括分判商之工程品质。
在发现品质不符合验收标准时,及时向分判商提出重做。
本集团亦于《销售至收款管理制度》中制定客户及第三方意见反馈的处理流程,以确保相关部门可详细
调查及积极监督投诉处理流程,并与所涉各方进行协调及沟通,妥善回复投诉人。如在公共地区开展
施工程,工程部应在工地范围标示意见反馈热线及联络人。收到客户及第三方意见反馈后,工程部
需理解投诉的事实情况及根本原因,并按客户及第三方的意见内容进行反馈及改善,以提升本集团的
服务质素。于2025年,本集团并未接获任何亦无接获任何关于产品及服务的重大投诉。由于本集团不
涉及生产业务,有关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分比及产品回收程序的
披露要求并不适用。
2024/2025年度报告8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客户私隐及知识产权
本集团高度重视客户私隐保护及知识产权。我们已制定《廉洁诚信行为守则》,要求所有员工未经授权
不得泄露或滥用本集团的机密资料及任何公司资料。对于获授权查阅或管理资料的员工,包括电脑系
统内的资料,必须时刻采取保密措施,防止资料被滥用或未经授权的泄露。在使用任何员工及客户的
个人资料时,我们要求员工必须格外小心,以确保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规定。
此外,本集团已制定《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以确保其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作。我们通过严
格的用户权限管理、信息系统密码管理、机房安全、网路安全、信息系统病毒防护管理、信息系统补
丁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软件许可管理、数据储存媒体弃置程序和数据备份等措施,全面保障信
息安全,并确保本集团电脑系统中使用的软件已获得适当许可。我们会定期监察上述政策及措施,以
确保其有效性。
本集团会密切监控并防止市场上出现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以确保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于本年度,
我们并不知悉(i)我们严重侵犯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i)任何第三方严重侵犯我们拥有的任何知识产
权的情况;或(i)任何就严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针对我们或本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的待决或拟将进
行的索偿。
广告及标签
基于业务性质,本集团仅进行有限的广告宣传活动,因此并不涉及重大的广告相关风险。尽管如此,
就进行产品及服务的营销宣传,我们会对所有产品及服务的宣传进行严格规管及检查,确保有关工作
符合有关宣传及标签的适用法律及法规。该等营销宣传须准确反映本集团产品及服务质量及内容。
B7. 反贪污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未发现任何对其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本集团严格遵守有关防
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法律法规,并不知悉任何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
响的情况。该等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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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立诚信经营的企业文化及确保本集团的健全发展,我们已制定《防止贪污及防止洗钱政策》及
《廉洁诚信行为守则》,规定我们的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在开展业务时,禁止向任何与本集团有公事往来
的人士(包括供应商、承建商)收受、提供或索取任何利益。下表载列本集团的反贪污及反贿赂措施:
类别措施
收受利益• 禁止本集团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或全体雇员于开展业务时向与本集团
有业务往来的任何人士(如供应商、承建商)索取任何利益。倘负责人员及
工作人员有意收受该等人士提供的任何利益,应事先取得董事会的特别许
可。
提供利益• 在履行职责时,本集团的董事或雇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或通过第三方向其他
公司或组织的任何董事、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公职人员提供贿赂或利益。
款待• 董事或雇员应拒绝接受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如供应商或承建商)提
供的过于奢侈或频繁的款待。
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指董事或雇员的个人利益与本集团的利益相冲突或对立的情况;
个人利益包括我们董事或雇员、以及其等家人及亲属、亲密朋友以及其等
所属的公司和组织的财务及个人利益;
‧ 所有雇员应避免任何实际或被视为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倘于业务过程中
出现有关情况,其等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监事或董事会。有关个人应主动避
免处理相关事宜,应遵照监事或董事会的指示,监事或董事会可将事项分
配予其他人员负责;及
‧ 就本集团董事会审议的任何提案而言,各董事应充分考虑其等或其等代表
的法律实体是否于事项中拥有权益,其等应避免做出可能损害本集团权益
的决策。
2024/2025年度报告86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通过下述措施引入举报机制:(i)鼓励雇员或外部第三方积极监督并通过电子邮件及热线报告任
何可能违反诚实商业行为的严重不当行为。任何违反《防止贪污及防止洗钱政策》规定的负责人员或雇
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如果理由充分,将被终止任命╱雇佣。倘本集团怀疑违规行为涉及腐败或其他
刑事犯罪,我们将上报廉政公署或相关机构。本集团会定期审阅其举报机制,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集团致力提升董事及雇员关于商业道德及反贪观念,定期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及所有雇员组织
上述政策的教育培训及推广,并邀请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主要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培训,以确保本集
团政策的有效实施。于2025年,本集团因资源所限未有举办反贪污相关培训。
B8. 社区投资
本集团秉持回馈社会的理念,积极展现企业核心价值的服务精神,鼓励员工参与各项教育文化及社会
公益活动。于2025年,本集团作出的慈善捐款约为3.4百万港元。其中,本集团已向爱护动物协会捐
赠10,000港元,并购买了价值5,072港元的周边产品,以支持其开展动物救援工作。本集团亦已获得
2023/24年度商界展关怀标志,承诺实践并持续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及关爱文化。本集团也会在未来就
各项教育文化及社会公益活动投放更多资源,积极参与社区义工活动,表达本集团对当地社会的关心
与回馈。
8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索引表
强制披露规定章节
管治架构董事会声明 — 管治架构
汇报原则关于本报告 — 汇报原则
汇报范围关于本报告 — 报告范围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A. 环境
层面A1: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
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环境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KPI A1.1排放物类型及相应的排放数据。环境 — 排放物:废气排放
KPI A1.2直接(范围1)和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以吨计算)
及(如适用)密度。
环境 — 排放物:温室气体排放
KPI 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环境 — 排放物:废弃物管理
KPI 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环境 — 排放物:废弃物管理
KPI 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环境 — 排放物:温室气体排放
KPI 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环境 — 排放物:废弃物管理
2024/2025年度报告88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环境 — 资源使用
KPI 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量(以
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
环境 — 资源使用:能源消耗
KPI A2.2总耗水量及密度。环境 — 资源使用:水资源消耗
KPI 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
步骤。
环境 — 资源使用:能源消耗
KPI 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用水效益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环境 — 资源使用:水资源消耗
KPI 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每生产单
位占量。
不适用,已解释
层面A3: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环境 — 环境及天然资源
KPI 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理有
关影响的行动。
环境 — 环境及天然资源
层面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
事宜的政策。
环境 — 气候变化
KPI 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
及应对行动。
环境 — 气候变化:实体风险、
转型风险、机遇
8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B. 社会
层面B1: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
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社会 — 雇佣
KPI 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
雇员总数。
社会 — 雇佣
KPI 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社会 — 雇佣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社会 — 健康与安全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KPI 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社会 — 健康与安全
KPI 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社会 — 健康与安全
KPI 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
社会 — 健康与安全
2024/2025年度报告9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训
活动。
社会 — 发展及培训
KPI 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分的受训
雇员百分比。
社会 — 发展及培训
KPI 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社会 — 发展及培训
层面B4: 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社会 — 劳工准则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KPI 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社会 — 劳工准则
KPI 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社会 — 劳工准则
层面B5: 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社会 — 供应链管理
KPI 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社会 — 供应链管理
9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KPI 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商数
目,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 — 供应链管理
KPI 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以
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 — 供应链管理
KPI 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及
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社会 — 供应链管理
层面B6: 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
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社会 — 产品责任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KPI 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分
比。
不适用,已解释
KPI 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社会 — 产品责任:工程服务质
量及安全
KPI 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社会 — 产品责任:客户私隐及
知识产权
KPI 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社会 — 产品责任:工程服务质
量及安全
2024/2025年度报告9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KPI 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社会 — 产品责任:客户私隐及
知识产权
层面B7: 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社会 — 反贪污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KPI B7.1于汇报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
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社会 — 反贪污
KPI 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社会 — 反贪污
KPI 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社会 — 反贪污
层面B8: 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活动
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社会 — 社区投资
KPI 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化、
体育)。
社会 — 社区投资
KPI 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会 — 社区投资
独立核数师报告
9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致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列位股东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于第98至161页的综合财务报
表,包括: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入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及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信息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真实而中
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
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
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
电话
2024/2025年度报告94
独立核数师报告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
他专业道德责任。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
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关于确认建筑合约收益。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确认建筑合约收益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及5。
本年度, 贵集团确认土木工程、机电工程及新能源项目的
建筑合约收益约710.0百万港元。
贵集团采用投入法,基于直至年结日 贵集团所产生的成本
占各合约项目估计总成本的百分比,通过计量完成履约责任
的进度确认建筑合约收益。估计总成本乃由内部工料测量师
经参考规模及规格及已产生的最新实际成本类似的 贵集团
已竣工项目的成本结构编制。各项目的进度由管理层于各报
告日期重新评估。
我们专注于该领域乃由于评估已进行工程的进度及利润率涉
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及估计。
我们有关确认建筑合约收益的程序包括:
— 了解 贵集团确认建筑合约收益及成本的内部控
制及评估流程,并透过计及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
及其他固有风险因素(如管理层偏差的复杂性、
主观性、变化及敏感性)水平评估重大错误陈述
的固有风险;
— 以抽样方式评估及测试收益及成本确认的关键
内部控制程序;
— 评估 贵集团的收益确认政策以评估该等政策是
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
— 计及项目类型、建筑合约主要条款及有关支持证
据,以抽样方式评估项目估计总成本的合理性;
— 透过检查相关证明文件,以抽样方式测试本年度
所产生的实际成本;
9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续)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续)
— 透过检查有关支持证据,以抽样方式测试于年结
日之前及之后已确认的成本,以评估有关成本是
否于合适的会计期间确认;及
— 评估管理层估算的有效性,以抽样方式将已完成
项目的初始估计成本和初始利润率与实际发生
的成本和最终利润率相比较,并与管理层和内部
工料测量师所提供的解释和支持证据相互印证。
根据我们的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管理层的判断及估计有
可得的证据支持。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负责编制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本年度报告所载的所有资料(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作出的核数师
报告除外)。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并无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并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倘根据我们进行的工作,我们得出该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的结论,我们须报告有关事实。就此,我们并无报
告事项。
2024/2025年度报告96
独立核数师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
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
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
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
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
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
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
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
9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须修改
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
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 ,以获取关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的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
财务报表形成意见提供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覆核为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
担总体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
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
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
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欧智豪(执业证书编号:P06343)。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2025年 | 2024年 | ||
---|---|---|---|
附 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16,639 | |||
(572,232) | |||
144,407 | |||
(60,593) | |||
628 | |||
2,430 | |||
172 | |||
(16,516) | |||
70,528 | |||
(2,275) | |||
68,253 | |||
(12,795) | |||
55,458 | |||
6.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综合损益表
2024/2025年度报告98
上述综合损益表应与随附注一并阅读。
2025年 | 2024年 | ||
---|---|---|---|
附 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5,458 | |||
(719) | |||
(719) | |||
54,73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综合全面收入表
9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上述综合全面收入表应与随附注一并阅读。
2025年 | 2024年 | ||
---|---|---|---|
附 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02,513 | |||
40,899 | |||
2,814 | |||
6,456 | |||
2,887 | |||
155,569 | |||
459 | |||
270,693 | |||
20,108 | |||
6,005 | |||
2,784 | |||
19,922 | |||
93,676 | |||
413,647 | |||
569,216 | |||
4,051 | |||
5,370 | |||
10,210 | |||
— | |||
1,049 | |||
20,680 |
于2025年3月31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
2024/2025年度报告100
2025年 | 2024年 | ||
---|---|---|---|
附 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1,977 | |||
— | |||
42,212 | |||
— | |||
4,521 | |||
58,233 | |||
— | |||
196,943 | |||
217,623 | |||
351,593 | |||
10,000 | |||
— | |||
341,593 | |||
351,593 |
于2025年3月31日
10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载于第98至161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董事会于2025年6月25日批准,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
姚宏利陈鲁闽
董事董事
上述综合财务状况表应与随附注一并阅读。
汇总资本 (附注25) | 股本 (附注25) | 股份溢价 (附注26) | 储备 (附注26) | 留存收益 | 权益总额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0 | — | — | 4,889 | 150,493 | 155,392 | |
— | — | — | — | 55,458 | 55,458 | |
— | — | — | (719) | — | (719) | |
— | — | — | (719) | 55,458 | 54,739 | |
(10)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 | |
— | 7,500 | (7,500) | — | — | — | |
— | 2,500 | 180,000 | — | — | 182,500 | |
— | — | (11,038) | — | — | (11,038) | |
— | — | — | — | (30,000) | (30,000) | |
(10) | 10,000 | 161,462 | 10 | (30,000) | 141,462 | |
— | 10,000 | 161,462 | 4,180 | 175,951 | 351,593 |
汇总资本 (附注25) | 股份溢价 (附注26) | 储备 (附注26) | 留存收益 | 权益总额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综合权益变动表
2024/2025年度报告102
于2023年4月1日的结余
10—4,918114,067118,995
全面收入
年内溢利
—76,90776,907
其他全面亏损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离职后福利责任的重新计量
—(29)—(29)
全面收入总额
—(29)76,90776,878
与拥有人以其拥有人身份进行的交易:
已宣派股利(附注13)
—(40,481)(40,481)
于2024年3月31日的结余
10—4,889150,493155,392
- ,000港元
上述综合权益变动表应与随附注一并阅读。
2025年 | 2024年 | ||
---|---|---|---|
附 注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1,676 | |||
(26,289) | |||
5,387 | |||
96 | |||
(32,949) | |||
(31,330) | |||
(1,246) | |||
— | |||
(19,922) | |||
(6,363) | |||
172 | |||
(91,542) | |||
(1,190) | |||
(23,637) | |||
182,500 | |||
57,380 | |||
(36,189) | |||
3,266 | |||
(12,335) | |||
(3,375) | |||
(225) | |||
(956) | |||
(100) | |||
(12,669) | |||
152,470 | |||
66,315 | |||
27,361 | |||
93,67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
10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上述综合现金流量表应与随附注一并阅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024/2025年度报告104
1 一般资料、重组及呈列基准
1.1 一般资料
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号法
例,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在香港从事公营及私营界别的大型挖掘、钢结构支撑设
计及地下设施工及建造工程、太阳能系统建造及保养、道路及渠务改善及建造、地底电缆铺设及接
驳工程、机器租赁及材料贸易(「上市业务」)。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荣利绿色发展有限公司。本集
团的最终控股方为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陈鲁闽先生。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上市。
除非另有说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列报。
1.2 重组
为筹备上市,本集团已进行集团重组(「重组」),据此,上市业务被转让予本公司,且本公司成为现时
组成本集团的各公司的控股公司(有关重组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9月27日的招股章程(「招
股章程」)中「历史、发展及重组」一节)。
1.3 呈列基准
于紧接重组前及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上市业务由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并透
过其附属公司开展。根据重组,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上市业务转让予本公司并由本公司持有。
本公司及该等根据重组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重组前并无参与任何其他业务,且不符合业务的定义。
重组仅为上市业务的资本重整,该业务的管理层保持不变,而上市业务的最终拥有人亦保持不变。因
此,重组所产生之本集团被视为荣利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辖下上市业务的延续,而就本报告而言,综
合财务报表乃作为上市业务的延续而编制及呈列,而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于所有呈列期间均按重组前
上市业务的账面值确认及计量。
10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乃按以下主要会计政策而编制,该等政策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披露规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由权威文献组成: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师公会制定的诠释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乃遵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当中须采用若干主要会计估计,亦规定管理层须于应用本集团
会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性的范畴,或假设及估计对综合财务报表属重大的范畴于
附注4披露。
2.1 本集团采纳的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本集团已于2024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首次应用以下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财务报表的呈列 — 借款人对载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
款之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经更新政策并无导致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银行借款分类出现变动。本集团并无因采纳香港会计
准则第1号(修订本)而作出追溯调整。
上述修订准则及诠释对过往期间确认的金额并无任何重大影响,并预期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期间产生重
大影响。
2024/2025年度报告10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续)
2.2 尚未采纳的新订准则及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以下已颁布但于2025年3月31日报告期并无强制执行且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的新订准则、现有准则修
订本及诠释:
于以下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
(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2025年4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2026年4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 第11卷2026年4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2027年4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众问责性的附属公司:披露2027年4月1日
香港诠释第5号(修订本)借款人对于包含须应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
分类
2027年4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间之资产出售或
注资
待定
本集团将于上述新准则及现行准则修订本及诠释生效时予以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于2027年4月1日或
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引入新规定以助达致类似实体
的财务表现可比性,并向使用者提供更多相关资料及透明度。尽管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将不会影
响财务报表中项目的确认或计量,但预计其将广泛影响呈列及披露,尤其是财务表现表及财务报表中
提供管理层界定的绩效计量。
10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续)
2.2 尚未采纳的新订准则及经修订准则及诠释(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于2027年4月1日或
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续)
管理层现正评估应用新准则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根据进行的高层初步评估,已确定以
下潜在影响:
‧ 尽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不会对本集团的纯利造成影响,但本集团预期将综合损益表
内的收入及开支项目归纳为新类别将影响经营溢利的计算及报告方式。根据本集团进行的高层
次影响评估,下列事项可能潜在影响经营溢利:
— 目前合计于经营溢利内「其他收益」项下的汇兑差额或须分拆,部分外汇收益或亏损将于
经营溢利之下呈列。
‧ 主要财务报表上呈列的项目可能会因应采用「有用结构概要」概念及合计及分拆原则加强而出
现变动。
‧ 由于披露重大资料的规定维持不变,本集团预期目前于附注内披露的资料不会有重大变动;然
而,加强合计╱分拆原则可能会改变资料分类方式。此外,对于以下方面将有重大的新披露规
定:
— 管理层界定的表现计量;
— 损益表经营类别内按职能呈列项目的开支性质明细 — 仅若干性质的开支须提供明细;
及
— 就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的首个年度期间,损益表各个项目通过应用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8号所呈列的经重列金额与过往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所呈列的金额之间的
对账。
本集团将自其强制生效日期2027年4月1日起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由于需要追溯应用,故将
会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重列截至2027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比较资料。
本集团将于上述新订准则、经修订框架及准则的修订本生效时进行应用。除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8号外,预期不会有新订准则、经修订框架及准则的修订本对当前或未来报告期的实体及可见未来的
交易产生重大影响。
2024/2025年度报告10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因自身业务而承受多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
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方案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寻求最大程度降低对本集团财务
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风险管理由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负责进行。
管理层定期管理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由于本集团财务架构及当前经营并不复杂,管理层并无进行任何
对冲活动。
(a) 市场风险
(i)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于日后商业交易或确认的资产及负债并非以本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计值时产
生。
本集团的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以本集团现时旗下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港元
计值,因此,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外汇风险敞口。
(i)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平值因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的风险。浮动利率
的金融资产及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自银行现金及借款。按浮动利率发行的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
量利率风险,该风险部分被银行存款抵销。借款的利率概况于附注29披露。银行存款按
现行市场利率产生利息。
于2025年3月31日,倘借款利率上升╱下调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量维持不变,则本
集团的除税后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将分别增加∕减少约1,025,000港元(2024年:减少╱
增加157,000港元)。上述敏感度分析乃假设利率变动已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发生,并
已应用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存在的借款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敞口而厘定。
10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
(i) 风险管理
纳入综合财务状况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按金及其他应收
款项的账面值为本集团所面临与其金融资产相关的最大信贷风险敞口。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面临有限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信贷风险,乃由于其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主要存放于声誉卓著且其外界信贷评级为投资级别的大银行。本集团过往并无因该等
各方违约而产生重大亏损,且管理层预期日后亦不会出现此情形。
为管理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产生的风险,本集团已落实政
策,确保向具有适当信贷记录的交易对手提供信贷条款,且管理层对交易对手持续进行
信贷评估。本集团仅与获公认兼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本集团在评估客户的信誉
时会考虑客户的特定资料(如其财务状况、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此外,本集团持续监
察应收结余情况,因此,本集团的预期信贷亏损敞口并不重大。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面临来自本集团五大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集中
信贷风险,约为158,648,000港元及218,288,000港元,占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结余
总额的约67%及75%。本集团的主要客户为具有良好还款记录且声誉卓著的机构。就此
而言,管理层认为信贷风险有限。
(i) 金融资产减值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适用于本集团四种类别的资产: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贸易应收款项;
‧ 合约资产;及
‧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亦须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减值规定,惟所识别的减值亏损
属不重大,乃因相关银行的外部信贷评级属于投资级别。
合约资产 | 贸易应收款项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000 (5,000) | ||||
5,000 | 6,782 | |||
(5,000) | (4,259) | |||
— | ||||
— | 2,523 |
2024/2025年度报告11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述之简化方法就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使
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计量预期信贷亏损。
合约资产与未开票的在建工程有关,其风险特征与贸易应收款项大致相同。本集团因此
将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放在同一组别以评估预期信贷亏损。
与已知出现财务困难或能否收回应收款项存在重大疑问的客户有关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合
约资产,会个别评估减值拨备。
下表列示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个别评估的应收款项的账面总值及减值拨备。
按个别基准计量预期信贷亏损
合约资产 | 贸易应收款项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90,349 (2,454) | ||||
273,170 | 17,763 | |||
(2,477) | (178) | |||
187,895 | ||||
270,693 | 17,585 | |||
0.05%–1.97% | 0.03%–1.97% |
合约资产 | 贸易应收款项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6,885 569 | ||||
7,454 | 5,088 | |||
23 | (651) | |||
7,454 | ||||
7,477 | 4,437 |
11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就剩余额而言,预期亏损率乃基于类似性质客户的外部违约数据计算。过往亏损率亦
会作调整,以反映当前及未来影响客户结清应收款项能力的宏观经济因素(如就业率及
高收益债券利差)资料。
按整体基准计量预期信贷亏损
0.05%–1.97%1.01%–2.70%0.03%–1.97%1.01%–2.70%
当一项贸易应收款项或合约资产不可收回时,则于拨备账予以撇销。其后收回先前撇销
的金额计入同一项目。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亏损拨备与年初亏损拨备对账如
下:
2024/2025年度报告1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而言,管理层认为,经参考对手方历史违约率及当前
财务状况后,其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大幅增加。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厘定的
减值拨备不重大。
(c) 流动资金风险
审慎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指透过充足的可用银行融资额度,维持充裕的现金及获得资金,以履
行到期责任。由于相关业务性质多变,本集团库务通过保持可用银行融资以维持资金灵活性。
管理层根据预期现金流量监控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储备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附注24)的滚动
预测。这通常在本集团的营运公司所在地进行。此外,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管理政策涉及预测现
金流量,并考虑满足此等条件所需的流动资产水平,根据内部及外部监管要求监控财务状况表
流动比率,并维持债务融资计划。
(i) 融资安排
本集团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并无未提取借款融资。
(i) 金融负债到期日
下表按报告期末至合约到期日的余下期间将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分析为相关到期组别。表
格中所披露的金额为合约未贴现金流量(包括使用合约利率,或倘属浮息,则基于期
末日期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倘贷款协议中包含按要求偿还的条款,该条款赋
予贷款人在任何时间可无条件地追收贷款的权利,则应偿还的金额将归入贷款人可要求
还款的最早时限。余下金融负债的到期日分析乃根据计划还款日期编制。
金融负债的合约到期日 | 按要求 | 1年内 | 超过1年 但于5年内 | 合约现金 流量总额 | 账面值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91,977 | — | 91,977 | 91,977 | |
— | 30,115 | — | 30,115 | 30,115 | |
70,990 | 2,447 | 4,392 | 77,829 | 62,284 | |
— | 5,824 | 5,579 | 11,403 | 9,891 | |
70,990 | 130,363 | 9,971 | 211,324 | 194,267 |
金融负债的合约到期日 | 按要求 | 1年内 | 超过1年 但于5年内 | 合约现金 流量总额 | 账面值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1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i) 金融负债到期日(续)
于2024年3月31日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保留金—79,419—79,41979,419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34,4036,78941,19241,130
借款及利息付款36,5527,7918,63752,98050,162
租赁负债及利息付款—2,0338302,8632,767
应付关联方款项100—100100
36,652123,64616,256176,554173,578
1年内 | 超过1年 但于2年内 | 超过2年 但于5年内 | 超过5年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024/2025年度报告1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i) 金融负债到期日(续)
下表概述根据贷款协议中所载的预定计划还款就包含按要求还款条款的本集团借款作
出的到期日分析。该等金额包括使用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经计及本集团的财务状
况,董事认为相关银行不大可能行使其酌情权要求即时还款。董事认为有关借款将根据
载于相关协议内的计划还款日期偿还。
于2025年3月31日15,76415,7676,61032,84970,990
于2024年3月31日21,1568,0916,73157436,552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时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有能力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持份者提供福
利,并维持优化的资本架构,从而减少资本成本。本集团主要运用股本为其营运提供资金。为维持或
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派付予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退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
减少债务或于自非贸易应收款项收取现金时偿还借款。此外,本集团继续监察及维持其营运所需的银
行融资的充足性。
与业界其他公司一致,本集团根据资本负债率监察资本。该比率按债务净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债务
净额按借款总额及租赁负债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62,284 | ||
9,891 | ||
72,175 | ||
(93,676) | ||
(19,922) | ||
(41,423) | ||
351,593 | ||
不适用 |
11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续)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资本负债率如下:
不适用16.5%
根据若干银行借款的条款,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须于报告期末遵守若干非财务契诺。
本集团于整个报告期已遵守该等契诺。并无迹象显示本集团于遵守该契诺方面将面临困难(附注29)。
3.3 公平值计量
由于该等金融工具的相对短期性质或计息性质,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合理地近似于其
公平值。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亦须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
中行使其判断。
估计及判断会持续进行评估,并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而作出,包括对未来事件作出认为在有关情况下属
合理的预期。
2024/2025年度报告11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a) 收益确认
随著合约的推进,本集团会检讨及修订为各建筑合约编制的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工程变更指令及合
约申索估计。管理层根据涉及的主要承建商、供应商或卖方不时提供的报价及管理层的经验编制建筑
成本预算。为维持准确及最新的预算,管理层通过比较预算金额与实际产生金额而定期对合约预算进
行检讨。该项重大估计可能影响于各期间确认的收益及溢利。本集团根据对履约责任的履行以投入法
(参考直至报告期末产生的合约成本占各合约总估计成本的百分比)确认其合约收益。
(b) 金融资产减值
金融资产亏损拨备乃基于有关违约风险及预期亏损率的假设作出。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本集团
过往历史、现时市况及前瞻性估计,使用判断作出该等假设及选择减值计算的输入数据。所用主要假
设及输入数据的详情于附注3.1(b)的表中披露。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被视为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姚宏利先生及执行董事陈鲁闽先生。主要
经营决策者将本集团的业务视为三个主要业务分部,即(i)土木工程;(i)机电工程及(i)新能源,并相应审阅财
务资料:
(i) 土木工程 — 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我们专注于地盘平整工程以及道路及渠务工程。地盘平整工程通常包
括土方工程、挖掘工程及钢结构安装。道路及渠务工程主要包括建造及整改道路、行车道及行人道、
建造有盖行人通道、翻新隧道及行人天桥、为行人天桥、高架行人道及隧道提供畅道通行设施、建造
排水系统、沙井、电缆槽以及安装水喉总管及污水管;
(i) 机电工程 — 主要从事机电工程,通常包括电缆挖沟、铺设及接驳,并涉及挖掘、修复及杂项建筑(如
混凝土浇筑)工程、交通影响评估以及紧急及电缆故障维修;及
(i) 新能源 — 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工程。
分部表现乃根据可呈报分部溢利(即计量经调整除所得税前溢利)评估。经调整除所得税前溢利的计量方式与
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前溢利一致,且有关计量并不包括其他收入、其他收益、财务成本净额、金融资产减值亏
损拨回以及总办事处及公司一般及行政开支。
本年度 | |||||
---|---|---|---|---|---|
土木工程 | 机电工程 | 新能源 | 其他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08,941 | 181,845 | 19,244 | 6,609 | 716,639 | |
— | — | — | 1,000 | 1,000 | |
508,941 | 181,845 | 19,244 | 5,609 | 715,639 | |
(396,687) | (139,356) | (16,597) | (2,880) | (555,520) | |
(4,699) | (3,706) | (227) | (97) | (8,729) | |
(1,482) | (1,421) | (776) | (15) | (3,694) | |
(11,535) | (3,730) | (450) | (331) | (16,046) | |
94,538 | 33,632 | 1,194 | 3,286 | 132,650 | |
(48,836) | |||||
628 | |||||
2,430 | |||||
172 | |||||
(16,516) | |||||
(2,275) | |||||
(12,795) | |||||
55,458 |
11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分部间销售及转让乃按当时市价参考出售予第三方时所用售价进行交易。
有关上述分部的资料呈报如下。
(a) 分部溢利
上一年度 | |||||
---|---|---|---|---|---|
土木工程 | 机电工程 | 新能源 | 其他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024/2025年度报告11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a) 分部溢利(续)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365,454113,24444,3083,093526,099
收益确认时间
— 于某个时间点—2,0642,064
— 于一段时间365,454113,24444,3081,029524,035
服务成本(不包括折旧)(282,901)(77,431)(30,287)(1,960)(392,579)
一般及行政开支(不包括折旧)(3,604)(2,063)(306)(58)(6,031)
使用权资产折旧(2,109)(247)(97)(7)(2,460)
物业及设备折旧(9,590)(1,761)(18)(1)(11,370)
分部溢利67,25031,74213,6001,067113,659
未分配金额:
一般及行政开支(15,613)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拨回174
其他收入1,933
其他收益10
上市开支(4,880)
财务成本净额(2,367)
所得税开支(16,009)
年内溢利76,907
本集团设于香港。本年度,所有收益均产生自香港的外部客户(2024年:相同)。
(b) 分部资产及负债
由于并无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分析,故并无呈列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分
析。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08,941 | ||
181,845 | ||
19,244 | ||
1,000 | ||
5,609 | ||
716,639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62,822 | ||
157,847 | ||
98,477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835 | ||
2,238 | ||
4,073 |
11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c) 分拆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d)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益
以下客户个别产生的收益为本集团总收益贡献10%以上:
- %。
(e) 就合约负债确认的收益
下表列示就结转合约负债确认的收益: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66,477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46,785 | ||
321,302 | ||
198,390 | ||
966,477 |
2024/2025年度报告1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f) 未履行长期建筑合约
下表列示长期建筑合约所产生的未履行履约责任。
管理层预计,于年末有关未履行合约的交易价格将参考以下时间表确认为收益:
收益确认的会计政策
收益在资产的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确认。资产的控制权是在一段时间内还是某个时间点转移,取决于合约条
款及适用于合约的法律规定。倘本集团于履约过程中满足下列条件,资产的控制权于一段时间内发生转移:
— 客户同时收到且消耗由履约带来的全部收益;
— 于本集团履约时创立及增长由客户控制的资产;及
— 并无产生对本集团有替代用途的资产,且本集团对迄今完成的履约付款有可执行权利。
倘资产的控制权于一段时间内转移,本集团按在整个合约期间已完成履约责任的进度进行收益确认。否则,
收益于客户获得资产控制权的某个时间点确认。
12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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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收益确认的会计政策(续)
完成履约责任的进度乃基于下列最能描述本集团完成履约责任表现的其中一种方法计量:
— 直接计量本集团已转移予客户的价值;或
— 本集团为完成履约责任所作的付出或投入。
(1) 建筑合约
就建筑合约而言,当因本集团履约而由本集团创立及提升客户控制的资产时,则符合资格于一段时间
内确认收益。本集团根据投入法计量项目进度。根据投入法,建筑合约收益乃基于本集团为完成履约
责任所作的付出或投入,经参考各合约直至报告期末所产生合约成本占总预测成本之百分比确认。
倘已确认累计收益极有可能不会发生重大拨回,则合约工程变更、申索及奖励金计入交易价格。
(2) 材料销售
当集团实体已向客户交付产品,客户对销售产品的渠道及价格有完全酌情权,且并无可影响客户对
产品的接受程度的尚未履行的责任,则确认材料销售。直到产品已运至指定位置,过时及损失的风险
已转移至客户,且客户已根据销售合约接受产品,亦无可影响客户对产品的接受程度的尚未履行的责
任,则交付发生。
(3) 租赁机械
租赁机械于资产租出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1,845 | ||
585 | ||
2,430 | ||
172 |
2024/2025年度报告12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附注:
(i) 补贴并无附带任何尚未履行的条件或其他或然事项。
(i) 上一年度的政府补贴指自香港政府淘汰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资助计划收取的补贴。
(i)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补贴指来自建造业议会下设的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的资金。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16,503 | ||
223,485 | ||
14,939 | ||
184,663 | ||
1,370 | ||
640 | ||
16,046 | ||
3,694 | ||
52 | ||
23,462 | ||
2,617 | ||
3,396 | ||
4,605 | ||
6,154 | ||
4,149 | ||
2,635 | ||
3,830 | ||
1,938 | ||
16,516 | ||
18,647 | ||
649,341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79,286 | ||
5,315 | ||
45 | ||
17 | ||
184,663 | ||
151,843 | ||
32,820 | ||
184,663 |
12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 按性质划分的开支
8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
本年度,概无动用没收供款。此外,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可用于减少未来供款的没收供款(2024年:相
同)。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918 | ||
3,280 | ||
36 | ||
5,234 |
2025年 | 2024年 | |
---|---|---|
人数 | 人数 | |
— | ||
— | ||
1 | ||
1 | ||
2 |
2024/2025年度报告1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续)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本年度各年,本集团的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3名董事(2024年:3名董事),彼等之酬金于附注9反映。余下
2名人士(2024年:2名人士)的酬金如下:
上述人士的酬金介乎以下范围:
姓名 | 董事袍金 | 薪金 | 酌情花红 | 津贴及 实物福利 | 雇主向退休 福利计划供款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1,380 | 2,000 | — | 18 | 3,398 | |
— | 1,200 | 2,700 | — | 18 | 3,918 | |
— | 1,140 | 5,420 | — | 18 | 6,578 | |
— | 960 | 500 | — | 18 | 1,478 | |
— | 150 | — | — | — | 150 | |
— | 150 | — | — | — | 150 | |
— | 150 | — | — | — | 150 | |
— | 5,130 | 10,620 | — | 72 | 15,822 |
姓名 | 董事袍金 | 薪金 | 酌情花红 | 津贴及 实物福利 | 雇主向退休 福利计划供款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2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 董事福利及利益
董事酬金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各年,已付╱应付各董事薪酬载列如下:
本年度
上一年度
执行董事兼主要行政人员
姚宏利先生(附注(v))—930—18948
姚宏隆先生(附注(v))—930—18948
陈鲁闽先生(附注(v))—825—18843
谢嘉颖女士(附注(v))—960—18978
总计—3,645—723,717
2024/2025年度报告12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 董事福利及利益(续)
董事酬金(续)
(i) 上文所列薪酬指该等董事以其作为本集团雇员的身份自本集团收取的薪酬,且本年度各年并无董事放
弃任何酬金(2024年:相同)。
(i) 本年度,概无就终止董事服务而直接或间接向董事支付或作出任何退休福利、付款或福利;亦无任何
相关应付款项。概无就获提供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代价或第三方就此而应收代价(2024年:相同)。
(i) 本年度,除附注31所披露者外,概无本公司为其订约方且本公司董事于其中拥有重大利益(不论直接
或间接)的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重大交易、协议及合约于本年度各年结束时仍然存续(2024年:相同)。
(iv) 本年度,除附注31所披露者外,概无以董事或该等董事的受控制法团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的贷款、准
贷款及其他交易安排(2024年:相同)。
(v) 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陈鲁闽先生及谢嘉颖女士于2024年5月17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所呈列
董事酬金犹如董事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整个年度已获委任。
(vi) 尚海龙先生、符合先生及梁伟雄先生于2024年10月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一年度,
独立非执行董事尚未获委任,且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身份获得的董事薪酬为零。
于本年度,本公司董事概无放弃本集团于年内支付或应支付的任何薪酬(2024年:相同),而本集团亦无向董
事支付或应支付任何款项作为加入或加入本集团后的奖励,或作为离职的补偿(2024年:相同)。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6 | ||
(1,190) | ||
(225) | ||
(956) | ||
(2,371) | ||
(2,275)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2,992 | ||
(2,135) | ||
1,938 | ||
12,795 |
12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 财务成本净额
- ,000港元。
11 所得税开支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法规,本公司及分别于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
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
其他集团公司须缴纳香港利得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的
16.5%计算,惟一家符合两级利得税制度的实体除外,据此,其应课税溢利的首笔2.0百万港元按8.25%的税
率课税,而其余应课税溢利按16.5%的税率课税。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68,253 | ||
11,262 | ||
(156) | ||
4,558 | ||
(165) | ||
(8) | ||
(561) | ||
(2,135) | ||
12,795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5,458 | ||
868,493 | ||
6.4 |
2024/2025年度报告1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 所得税开支(续)
12 每股盈利
于厘定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时,本公司注册成立时发行的普通股、
招股章程附录一会计师报告附注1.2详述的于重组中为换取上市业务而发行的普通股及资本化发行(附注25),
均被视为于2023年4月1日发行,犹如本公司于当时已注册成立。
本年度,由于并无摊薄潜在普通股,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同(2024年:相同)。
名称 | 租赁物业装修 | 楼宇 | 办公设备 及家具 | 机械 | 汽车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2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股利
于2024年9月(于上市前),本公司已宣派中期股利约30,000,000港元,其中约23,637,000港元以现金结清及约
6,363,000港元则抵销应收董事款项总额。除上述变动外,董事会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任何中期股利或末期股
利。
14 物业及设备
于2023年4月1日
成本1,120—1,82176,10513,16092,206
累计折旧(714)—(1,109)(33,814)(8,162)(43,799)
账面净值406—71242,2914,99848,407
上一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406—71242,2914,99848,407
添置—46,9771,60048,577
撇销—(4)(4)
折旧费用(附注7)(251)—(220)(9,376)(1,523)(11,370)
年末账面净值155—49279,8925,07185,610
于2024年3月31日
成本1,120—1,821121,46514,063138,469
累计折旧(965)—(1,329)(41,573)(8,992)(52,859)
账面净值155—49279,8925,07185,610
本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155—49279,8925,07185,610
添置79022,471546,4853,14932,949
折旧费用(附注7)(68)(162)(194)(13,534)(2,088)(16,046)
年末账面净值87722,30935272,8436,132102,513
于2025年3月31日
成本1,91022,4711,875127,95015,594169,800
累计折旧(1,033)(162)(1,523)(55,107)(9,462)(67,287)
账面净值87722,30935272,8436,132102,513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5,783 | ||
263 | ||
16,046 |
2024/2025年度报告1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4 物业及设备(续)
本集团物业及设备折旧确认如下: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账面净值分别为7,585,000港元及71,359,000港元的机械及汽车已予抵押作为本
集团借款的抵押品(附注29)。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账面净值约为17,254,000港元(2024年:零)的若干楼宇已予抵押,作为本集团获
授银行贷款的担保(附注29)。
物业及设备的会计政策
物业及设备乃按历史成本减折旧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开支。
后续成本仅在与项目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将流入本集团及该项目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方会计入资产账面值
或确认为一项单独的资产(如适用)。重置部分的账面值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其产生的财政年度
自综合损益表扣除。
资产折旧使用直线法计算,以于其以下估计可使用年期内分配其已扣除剩余价值的成本:
租赁物业装修 于租期内或5年(以较短者为准)
楼宇 22年
办公设备及家具 5年
机械 5至10年
汽车 5年
资产的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于各报告期末予以审阅,并作出适当调整。
倘资产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即时将资产账面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出售收益及亏损乃通过比较所得款项与账面值厘定,并于综合损益表内确认。
租赁土地 | 租赁物业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3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4 物业及设备(续)
非金融资产减值
无论何时倘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均须对须予折旧的资产进行减值检讨。减值亏损乃按
资产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的金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为资产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
者。就减值评估而言,资产按可单独识别现金流量(现金产生单位)的最低级别分组。已出现减值的非金融资
产于各报告日期检讨拨回减值的可能性。
15 租赁
(a) 使用权资产
于2023年4月1日
成本—12,15112,151
累计折旧—(8,829)(8,829)
账面净值—3,3223,322
上一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3,3223,322
添置—1,9021,902
折旧费用(附注7)—(2,460)(2,460)
年末账面净值—2,7642,764
于2024年3月31日
成本—14,05314,053
累计折旧—(11,289)(11,289)
账面净值—2,7642,764
本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2,7642,764
添置31,33010,49941,829
折旧费用(附注7)(241)(3,453)(3,694)
年末账面净值31,0899,81040,899
于2025年3月31日
成本31,33024,55255,882
累计折旧(241)(14,742)(14,983)
账面净值31,0899,81040,899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521 | ||
5,370 | ||
9,891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29 | ||
2,765 | ||
3,694 | ||
(225) | ||
23,462 | ||
2,617 |
2024/2025年度报告13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5 租赁(续)
(a) 使用权资产(续)
使用权资产指本集团根据租赁安排于租期3至50年内使用相关租赁物业及租赁土地的权利。其乃按成
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账面净值约为26,074,000港元(2024年:零)的若干租赁土地已予抵押,作
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贷款的担保(附注29)。
(b) 租赁负债
各租赁合约的利率于其合约日期厘定,且所有租赁负债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年利率分别为
3.4%及4.6%。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租赁现金流出总额(包括短期租赁付款、租赁负债及租赁利息开
支付款)分别约为29,709,000港元及30,111,000港元。
(c) 于综合损益表确认的金额
13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5 租赁(续)
租赁的会计政策
倘本集团厘定一项安排将所识别资产于一段期间的使用控制权转让以换取代价,则由一项交易或一系列交易
构成的安排属或包含租赁。该厘定乃按对有关安排的内容的评估而作出,不论有关安排是否属法律形式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就若干物业订立租赁协议。
租赁初步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在租赁资产可供本集团使用当日确认相应负债。每笔租赁付款乃分配至负债
及财务成本。财务成本于租期内于损益扣除,以计算出各期间负债余额的固定周期利率。使用权资产乃按资
产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的较短者以直线法折旧。
租赁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初步按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包括以下租赁付款的净现值:
‧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 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
‧ 剩余价值担保下的承租人预期应付款项;
‧ 采购权的行使价(倘承租人合理地确定行使该权利);
‧ 支付终止租赁的罚款(倘租赁条款反映承租人行使该权利);及
‧ 租赁负债的计量亦包含根据可合理确定的续租权支付的租赁付款。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所隐含的利率予以贴现。倘可厘定该利率,则使用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使用权资产按
以下各项组成的成本计量:
‧ 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所作的任何租赁付款,减所收取的任何租赁奖励;
‧ 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 修复成本(如有)。
2024/2025年度报告13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5 租赁(续)
租赁的会计政策(续)
与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付款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短期租赁乃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低
价值资产包括打印机及复印机。
合约可包含租赁及非租赁部分。本集团根据其相对独立的价格将合约中的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部分,并
分开入账。
部分物业租赁包括续租权。此等条款用于在管理合约方面最大程度地提高营运的灵活度。持有的续租权仅由
本集团而非相关出租人行使。本集团考虑所有会营造经济诱因的事实及情况,于厘定租期时行使续租权。倘
若发生影响评估的重大事件或情况的重大变化,则会对评估进行审查。
软件 | 建筑许可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3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6 无形资产
上一年度
年初及年末账面净值—1,6201,620
于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3月31日
成本—1,6201,620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1,6201,620
本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1,6201,620
添置1,246—1,246
摊销(附注7)(52)—(52)
年末账面净值1,1941,6202,814
于2025年3月31日
成本1,2461,6202,866
累计摊销(52)—(52)
账面净值1,1941,6202,814
管理层每年对土木工程分部的一个业务单位进行减值评估,该业务单位作为使用该建筑许可的现金产生单位
(「现金产生单位」),根据公平值减处置成本及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计算中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依据于报告期末的减值测试,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建筑许可并无减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政策
收购的建筑许可证于收购日期按公平值确认。无明确可使用年期的许可证不作摊销,乃由于预期于届满后重
续许可证,惟每年会进行减值测试,或倘事件或情况变动表明存在潜在减值时则更频密地进行测试。软件在
三至五年或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内进行摊销。软件在出现减值迹象时会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名称 | 注册成立地点及 法定实体类别 | 主要业务及营业地点 | 已发行股本详情 | 本公司持有的普通股比例(%) | 本集团持有的普通股比例(%) | ||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
100%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
— | 100% |
2025年 | 2024年 | |
---|---|---|
递延税项资产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883 | ||
627 | ||
30 | ||
3,540 | ||
(653) | ||
2,887 |
2024/2025年度报告1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7 附属公司
董事认为列出所有附属公司的详情将令篇幅过于冗长,故下表仅载列对本集团业绩或资产具有重大影响的附
属公司详情。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主要附属公司的资料列示如下:
18 递延所得税
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将即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抵销,而递延所得税结余与同一税务机关相关时,则可
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抵销。当实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抵销权利且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
清偿负债时,则即期所得税资产与税项负债抵销。
变动 | 税项亏损 | 拨备 | 减速税项折旧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025年 | 2024年 | |
---|---|---|
递延税项负债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0,863 | ||
(653) | ||
10,210 |
加速税项折旧 | |
---|---|
变动 | 千港元 |
13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8 递延所得税(续)
于2023年4月1日2,380448572,885
(扣除自)╱计入综合损益表(170)9430(46)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2,210542872,839
计入╱(扣除自)综合损益表67385(57)701
于2025年3月31日2,883627303,540
于2023年4月1日6,244
自综合损益表扣除1,980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8,224
自综合损益表扣除2,639
于2025年3月31日10,863
于2025年3月31日,并无重大未拨备递延税项(2024年:相同)。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0,108 | ||
5,206 | ||
19,922 | ||
93,676 | ||
138,912 | ||
91,977 | ||
30,115 | ||
— | ||
62,284 | ||
9,891 | ||
194,267 |
2024/2025年度报告13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面临的与金融工具有关的各种风险于附注3讨论。
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
分类
本集团按下列计量类别将其金融资产分类为:
— 其后以公平值计量(计入其他全面收入或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分类视乎实体管理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及现金流量的合约条款而定。
按公平值计量的资产的收益及亏损将计入损益或其他全面收入。对于并未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如何处理视
乎本集团于初步确认时有否不可撤回地选择将权益投资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账。
本集团仅于管理债务投资类资产的商业模式变更时将债务投资重新分类。
13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续)
确认及终止确认
常规购买及出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期(本集团承诺买卖该资产之日)予以确认。倘从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
权利已到期或已经转让,而本集团已将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让时,则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计量
于初步确认时,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本集团按其公平值加收购金融资
产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计量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在损益中支销。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商业模式及资产的现金流量特点。
倘持作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资产的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则该等资产按摊销成本计量。该等金融资
产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终止确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直接于损益中确认,并与汇兑
收益及亏损一并于「其他收益」内呈列。减值亏损于损益内作为单独项目列示。
本集团将其所有债务工具分类为摊销成本,原因为其乃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而持有,且该等现金流量仅为支
付本金及利息。
减值
本集团按前瞻性基准,对其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预期信贷亏损进行评估。所采用的减值方法取
决于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的简化方法,其中要求预期全期
亏损须自初步确认应收款项时确认。
进一步详情见附注3.1(b)。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4,545 | ||
(4,437) | ||
20,108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6,041 | ||
2,121 | ||
271 | ||
892 | ||
5,220 | ||
24,545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255 | ||
— | ||
961 | ||
4,245 | ||
12,461 | ||
(6,456) | ||
6,005 |
2024/2025年度报告14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0 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基于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提供予客户的信贷期介乎7日至60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以港元计值。
21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以港元计值。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40,970 | ||
37,200 | ||
278,170 | ||
(6,475) | ||
(1,002) | ||
270,693 | ||
—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40,970 | ||
— |
14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2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计入合约资产╱(负债)如下:
附注:
当确认的收益超过已向客户开立发票的金额时,与建筑服务有关的合约资产包括建筑产生的未开票金额。合约资产已于权利成为
无条件时转拨至贸易应收款项。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向客户转移上述服务的责任,为此本集团已向客户处收取了代价。
本集团将该等合约资产及负债分类为流动,因为本集团预计在其正常经营周期内将其变现。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项目周期结算分析如下: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717 | ||
27,483 | ||
37,200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59 |
2024/2025年度报告14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2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续)
应收保留金根据各自合约条款予以结算。解除保留金有关的条款及条件视乎各合约而有所不同,需根据实际
完成、缺陷责任期届满或预定期间而定。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应收保留金基于其正常经营周期获分类为流
动资产。该等应收保留金基于相关合约条款的结算分析如下:
合约资产及负债的会计政策
倘合约的任一订约方已履约,则本集团于财务状况表中将合约呈列为合约资产或合约负债(取决于实体履约
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
合约资产即本集团就本集团已转移予客户的服务收取代价的权利。倘本集团转移予客户的价值超过已收或应
收付款,则合约资产获确认。合约资产按与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评估所采用的相同方法进行减值评估。
合约负债为本集团向本集团已收到客户代价的客户提供服务的责任。当客户在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之前预
先支付代价时,本集团确认合约负债。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本集团将各合约的合约状况净额呈报为资产或负债。
23 存货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开支并计入服务成本的存货成本分别为116,503,000港元及
66,333,000港元。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93,676 | ||
— | ||
19,922 | ||
113,598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12,427 | ||
1,171 | ||
113,598 |
14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受限制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已抵押银行存款的账面值按下列货币计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银行存款19,922,000港元(2024年:零)已作抵押,以取得有关若干建筑合约的
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融资(附注29及34)。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按基于
银行存款日利率的浮动利率赚取利息。
股份数目 | 股本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024/2025年度报告14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5 股本
法定:
于2024年5月17日(注册成立日期)38,000,000380,000
变动(附注i)1,462,000,00014,620,000
于2025年3月31日1,500,000,00015,000,000
已发行:
于2024年5月17日(注册成立日期)1—
根据重组已发行的股份99910
根据资本化发行已发行的股份(附注i)749,999,0007,499,990
根据股份发售已发行的股份(附注i)250,000,0002,500,000
于2025年3月31日1,000,000,00010,000,000
(i) 增加法定股本
根据股东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的书面决议案,通过增设额外1,462,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
份,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380,000港元(分为38,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增至15,000,000港
元(分为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i) 资本化发行
于2024年10月9日,资本化发行已根据股东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的决议案生效。本公司透过资本化本
公司股份溢价账中7,499,990港元的金额,向于2024年10月9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发行
749,999,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
(i) 股份发售
于2024年10月9日,本公司透过香港公开发售以每股0.73港元的价格发行合共250,000,000股份,其
股份成功于联交所主板上市,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82,500,000港元。经扣除32,500,000港元包销费用及
相关开支后,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50,000,000港元。
股份溢价 | 资本储备 附注(i) | 其他储备 | 留存收益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4,719 | 170 | 150,493 | 155,382 |
---|---|---|---|---|
— | — | — | 55,458 | 55,458 |
— | — | (719) | — | (719) |
— | — | (719) | 5 5,458 | 5 4,739 |
— | 10 | — | — | 10 |
(7,500) | — | — | — | (7,500) |
180,000 | — | — | — | 180,000 |
(11,038) | — | — | — | (11,038) |
— | — | — | (30,000) | (30,000) |
16 1,462 | 10 | — | (3 0,000) | 13 1,472 |
161,462 | 4,729 | (549) | 175,951 | 341,593 |
14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其他储备
本集团其他储备变动
本集团的储备变动如下:
于2023年4月1日的结余—4,719199114,067118,985
全面收入
年内溢利—76,90754,507
其他全面亏损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离职后福利责任的重新计量—(29)—(29)
全面收入总额—(29)76,90776,878
与拥有人以其拥有人身份进行的交易:
已宣派股利(附注13)—(40,481)(40,481)
于2024年3月31日的结余—4,719170150,493155,382
于2024年4月1日的结余
全面收入
年内溢利
其他全面亏损
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离职后福利责任的重新计量
全面收入总额
与拥有人以其拥有人身份进行的交易:
重组
资本化发行
根据股份发售发行的股份
股份发行成本
已宣派股利(附注13)
于2025年3月31日的结余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80,368 | ||
11,609 | ||
91,977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6,336 | ||
10,750 | ||
19,580 | ||
13,702 | ||
80,368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5 | ||
239 | ||
37 | ||
11,288 | ||
11,609 |
2024/2025年度报告14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其他储备(续)
本集团其他储备变动(续)
附注(i)
本集团的资本储备指对销公司间交易及结余后,本集团现时旗下公司的综合股份储备。
27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保留金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保留金以港元计值,且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保留金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保留金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1,049 | ||
1,049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8,102 | ||
12,097 | ||
— | ||
4,408 | ||
17,605 | ||
42,212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049 |
14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8 应计费用、拨备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拨备及其他应付款项以港元计值,且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长期服务金拨备指其香港雇员的长期服务金责任。
退休金成本乃使用预计单位信贷成本法进行评估。退休金成本于雇员服务年期内摊分。估值师(为独立合资
格精算师)已基于预计单位信贷成本法就界定福利责任进行全面估值。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金额厘定如下: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13 | ||
45 | ||
(32) | ||
4 | ||
17 | ||
719 | ||
1,049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8%–3.5% | ||
0% |
假设的变动 | 对界定福利责任的影响 | ||
---|---|---|---|
2025年 | 2024年 | ||
减少11.2% | |||
增加13.6% | |||
增加0.0% | |||
减少0.0% |
2024/2025年度报告14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8 应计费用、拨备及其他应付款项(续)
长期服务金拨备的现值的变动如下:
所使用主要精算参数如下:
界定福利责任对重大参数变动的敏感度如下:
1%减少0.0%0.0%
上述敏感度分析乃基于某项假设产生变动,而所有其他参数保持不变。事实上,有关情况甚少出现,而部分
参数的变动可能彼此相关。于计算界定福利责任对重大精算参数的敏感度时,已应用与计算于综合财务状况
表确认的退休金负债相同的方法(即于年末日期以预计单位信贷成本法计算界定福利责任的现值)。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6,096 | ||
6,188 | ||
62,284 | ||
(4,051) | ||
58,233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13,666 | ||
15,387 | ||
3,571 | ||
23,472 | ||
56,096 |
14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借款
借款以港元计值,并主要按市场依赖的浮动利率计息。
下表于年末余下期间至合约到期日本集团按相关到期日组别划分的借款分析,当中并无计及按要求偿还条款
的影响。
借款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加权平均年利率分别为5.0%及5.0%。
根据若干银行借款的条款,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须于报告期末遵守若干非财务契诺。倘以租赁土地及
楼宇市场价值计算的贷款超过80%,则本集团须于30个历日内将该比率恢复至70%(附注14及15)。
本集团于整个报告期一直遵守该等契诺。并无迹象显示本集团于遵守该等契诺方面存在困难。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所有租购均以本集团所持若干物业及设备(附注14)作抵押。银行贷款30,206,000
港元以本集团租赁土地及楼宇的按揭作抵押,包括在分类为物业及设备(附注14)及使用权资产(附注15(a))
的资产。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履约保证金融资以与本集团若干建筑合约有关的银行存款19,922,000港元作抵
押(附注24及34)。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68,253 | ||
16,046 | ||
3,694 | ||
52 | ||
(96) | ||
2,371 | ||
(172) | ||
— | ||
17 | ||
(651) | ||
23 | ||
89,537 | ||
10 | ||
(82,820) | ||
28,734 | ||
(4,348) | ||
12,558 | ||
(7,922) | ||
(4,073) | ||
31,676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172 | ||
172 |
2024/2025年度报告15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0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除所得税前溢利与经营所得现金对账
(b)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所得款项包括:
借款 | 租赁负债 | 应付 关联方款项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50,162 | 2,767 | 100 | 53,029 |
---|---|---|---|
9,976 | (3,600) | (100) | 6,276 |
— | 10,499 | — | 10,499 |
2,146 | 225 | — | 2,371 |
62,284 | 9,891 | — | 72,175 |
15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0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c) 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的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指现
金流量或日后现金流量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的负债。
于2023年4月1日49,7893,41719753,403
现金流量(1,896)(2,650)(97)(4,643)
其他非现金变动
— 添置—1,902—1,902
— 应计利息2,26998—2,367
于2024年3月31日50,1622,76710053,029
于2024年4月1日
现金流量
其他非现金变动
— 添置
— 应计利息
于2025年3月31日
关 联方姓名╱名称 | 与 关联方的关系 |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 | ||
— |
2024/2025年度报告15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关联方结余及交易
倘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共同控制该方或对本集团的财务及经营决策行使重大影响力,则订约
方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连,反之亦然。关联方可为个人(即主要管理人员、重大股东及╱或彼等近亲家属成
员)或其他实体,包括受本集团属于个人身份的关联方重大影响的实体。倘有关订约方受共同控制,则彼等
亦被视为关联方。
(a) 本公司董事认为以下订约方╱公司为于本年度与本集团有交易或结余的关联方:
安盛建筑有限公司由一名主要管理人员控制
启丰建筑有限公司由姚辉先生控制
(b) 与关联方的结余
应付关联方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应付关联方款项主要为非贸易性质,惟附注31(c)所披
露的贸易交易所产生的款项除外。
(c) 关联方交易
—23
2025年 | 2024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4,965 | ||
3,828 | ||
72 | ||
8,865 |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 ||
---|---|---|
2025年 | 2024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24,791 |
153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关联方结余及交易(续)
(c) 关联方交易(续)
上一年度,本集团董事为本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个人担保。
交易乃于正常业务过程中按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协定的价格及条款所进行。
(d) 主要管理层酬金
主要管理层包括本集团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就雇员服务已付或应付主要管理层(不包括执行董事)
的酬金如下所示:
32 资本承担
报告期末已订约但未确认为负债的重大资本支出如下:
2025年 | |
---|---|
千港元 | |
6,216 | |
149,046 | |
24,052 | |
173,098 | |
179,314 | |
10,000 | |
167,814 | |
177,814 | |
1,500 | |
1,500 | |
179,314 |
2024/2025年度报告15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已于2025年6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
姚宏利陈鲁闽
董事董事
股份溢价 | 留存收益 | 其他储备 | 总计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55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a) 本公司的储备变动
于2024年5月17日
(注册成立日期)—
年内溢利—30,136—30,136
重组—6,2166,216
已宣派股利—(30,000)—(30,000)
资本化发行(7,500)—(7,500)
根据股份发售已发行股份180,000—180,000
股份发行成本(11,038)—(11,038)
于2025年3月31日161,4621366,216167,814
34 或然负债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就一般业务过程中的建筑合约履约保证金提供担保19,922,000港元(2024年:零)。
于2025年3月31日的履约保证金预期将根据各别建筑合约的条款予以解除。(附注24及29)。管理层认为根据
履约保证担保向本集团提出申索的可能性不大。
35 报告期后事项
于2025年4月1日,本集团与卖方订立购买协议,以1,732,000港元代价收购机器。该项购买连同自上市日期起
至购买协议日期止与同一卖方的先前购买合并计算,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有关
购买协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1日的公告。
2024/2025年度报告15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36.1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乃以与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交内部报告一致的方式呈列。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表现
的主要营运决策者被视为作出策略性决定的本集团执行董事。
36.2 外币换算
(a) 功能货币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个实体的综合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体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
币」)计量。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报,港元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及呈列货币。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当日的现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此等交易产生的汇兑收益及亏损以及
将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和负债以年末汇率换算产生的汇兑收益及亏损在综合损益表中确认。
以外币按公平值计量的非货币项目采用确定公平值当日的汇率换算。
36.3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本集团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可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按其净额基准结清或同时变现资产和结清
负债时,有关金融资产与负债可互相抵销,并在综合财务状况表报告其净额。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不
得依赖未来事件而定,而必须在一般业务过程中以及倘公司或对手方一旦出现违约、无偿债能力或破
产时强制执行。
36.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就向客户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款项。倘预期于一年或以内(或如属较
长时间,则以业务的正常经营周期为准)可收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则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会分类
为流动资产;否则会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并随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值拨备计量。有关本集团
减值政策的描述,请参阅附注3.1(a)(i)。
157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存于银行的通知存款及原本到期日为三个月
或更短的银行存款,以及银行透支。
36.6 存货
存货乃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成本乃按先进先出原则计算。可变现净值乃按预计销售所
得款项减估计销售开支厘定。
36.7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发行新股或购股权直接应占的递增成本于权益中显示为所得款项扣减(扣除税项)。
36.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指就于一般业务过程中自供应商取得商品或服务付款的责任。倘贸易应付款项于一年或
以内(或如属较长时间,则以业务的正常经营周期为准)到期,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贸易应付款
项以非流动负债呈列。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最初按公平值确认且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36.9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平值(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借款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
与赎回金额的任何差额按实际利率法于借款期间内于综合全面收入表确认。
除本集团可无条件将负债的结算递延至期结算日后12个月以上,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36.10 借款成本
可直接归属于购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需经较长时间方能达至拟定用途或出售状态的资产)的一般
借款成本计入该等资产的成本,直至资产大致上达至其拟定用途或出售状况为止。
其他借款成本于产生期间自损益中扣除。
2024/2025年度报告15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6.11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年内所得税支出或抵免指就本年度应课税收入按各司法权区的适用所得税率支付的税项(就暂时性
差额及未动用税项亏损应占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作出调整)。
(a)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乃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营运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国家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
实质上已颁布的税务法例计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例受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报税表的
状况,并考虑税务机关是否将会接纳一项不确定税务处理的可能性。本集团根据最可能的金额
或预期价值计量其税收结余,取决于何种方法可更好地预测不确定性的解决方法。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乃采用负债法就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资产和负债于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的暂时差
额悉数计提拨备。然而,若递延税项负债自初步确认商誉而产生则不予确认。若递延所得税因
于一项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中初步确认资产或负债而产生,而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损
益,则亦不予入账。递延所得税乃按报告期末前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并预期将于相关递延
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清偿时应用的税率(及税法)厘定。
递延税项资产仅在未来应课税金额将可用于利用该等暂时差额及亏损时予以确认。
倘存在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与负债抵销及倘递延税项结余与同一税务机构相
关,则可将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抵销。倘实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抵销权利且有意按净额基准清
偿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时,则即期税项资产与税项负债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在损益中确认,但与在其他全面收入中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者则除
外。在此情况下,税项亦分别在其他全面收入中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159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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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6.12 雇员福利
(a) 退休福利责任
本集团推行一项界定供款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计划已根据香港《强制性公积金
计划条例》注册。本集团及雇员须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上限为每月
1,500港元。强积金计划的资产乃以独立管理的基金持有。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于
发生时支销。
本集团于缴付供款后并无其他付款责任。供款于到期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
(b) 花红
本集团于有合约责任或过往惯例引致推定责任时确认负债及开支。
(c) 长期服务金
就本集团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在若干情况下终止聘用香港雇员而须支付的长期服务金净额责任而
言,有关数额为该等雇员因即期及过往期间提供服务而赚取的回报的未来利益金额。
该责任乃采用预计单位信贷成本法贴现至其现值并扣除于废除强积金抵销安排生效日期前根据
本集团退休计划累计的权益(属于本集团作出的供款)计算。贴现率为香港政府外汇基金票据
(其到期日与有关责任的到期日相若)于各个结算日之孳息率。该等福利的预期成本乃于雇用期
间使用与界定福利计划相同的会计方法累算。
于综合损益表中于雇员福利开支项下确认的界定福利计划即期服务成本,反映本年度雇员服务
产生的界定福利责任的增加、福利变动、缩减及结算。
过往服务成本即时于综合损益表确认。
利息开支乃对界定福利责任的结余应用贴现率计算所得。此成本在综合收入表计入雇员福利开
支。
根据经验而调整之精算盈亏以及精算假设之变动在发生期间于其他全面收入内在权益项下扣除
或计入。
2024/2025年度报告16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6.13 拨备
当本集团现时因过往事件而涉及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履行责任可能须耗用资源,且金额已被可靠估计
时,则会确认拨备。不对未来经营亏损确认拨备。
倘有多项同类责任,会整体考虑责任类别以厘定偿付时可能耗用的资源。即使在同一责任类别所涉及
任何一个项目相关的资源流出可能性极低,仍须确认拨备。
拨备按预期偿付责任所需开支以除税前比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该责任特定的货币时间值及风险的评估)
计算的现值计量。随时间产生的拨备增加会被确认为利息开支。
36.14 股利分派
向本公司的股东分派股利于股东或董事(倘适用)批准股利期间的综合及公司财务报表内确认为一项
负债。
于报告期后但于财务报表获授权刊发前建议或宣派的股利将作为非调整事件披露,且不会于报告期末
确认为负债。
36.15 利息收入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于综合损益表确认为其他收入的一部
分。
利息收入将实际利率应用至金融资产账面总值计算得出,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就出
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言,实际利率应用至金融资产账面净值(扣除亏损拨备后)。
36.16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于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收到补助,且能符合补助的所有随附条件时按公平值确认。
有关成本的政府补助将被递延并于拟定补偿成本所需配对期间于综合损益表内确认为「其他收入」。与
物业及设备相关的政府补助乃以有关资产成本进行抵销。
161荣利营造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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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36.17 每股盈利
(i)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的计算方式如下:
‧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包括普通股以外的任何服务权益成本)。
‧ 除以财政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年内发行的普通股的红利部分作出调整,
不包括库存股份)。
(i) 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调整用于厘定每股基本盈利的数字,当中计及:
‧ 与摊薄潜在普通股有关的利息及其他财务成本的除所得税后影响,及
‧ 假定摊薄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716,639 | ||||
(572,232) | ||||
144,407 | ||||
(60,593) | ||||
628 | ||||
2,430 | ||||
172 | ||||
(16,516) | ||||
70,528 | ||||
(2,275) | ||||
68,253 | ||||
(12,795) | ||||
55,458 |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569,216 | ||||
(217,623) | ||||
351,593 |
四年财务概要
2024/2025年度报告162
本集团于过去四个财政年度的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概要(摘自已刊发的财务报表)载列如下。本概要并不构成经审计财
务报表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