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63 融众金融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 年报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公司资料2

五年财务概要3

行政总裁报告4

董事履历5

企业管治报告9

董事会报告19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46

独立核数师报告7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78

综合财务状况表79

综合权益变动表81

综合现金流量表8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廖子慧先生

吴旭洋先生

审核委员会

李志荣先生(主席)

刘晓峰先生

廖子慧先生

吴旭洋先生

黄铭斌先生

提名委员会

廖子慧先生(主席)

刘晓峰先生

李志荣先生

吴旭洋先生

黄逸怡女士

薪酬委员会

廖子慧先生(主席)

刘晓峰先生

李志荣先生

吴旭洋先生

黄逸怡女士

风险管理委员会

黄凯恩女士(主席)

廖子慧先生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公司秘书

郑景晖先生

注册办事处

Vistra (Cayman) Limited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金钟道89号

力宝中心

第一座39楼3901室

公司网站

w.chinarzfh.com

核数师

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共利益实体核数师

法律顾问

庄郑律师事务所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Vistra (Cayman) Limited

P.O. Box 31119 Grand Pavilion

Hibiscus Way, 802 West Bay Road, Grand Cayman

KY1-1205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3,529
(6,514)
(263)
(6,777)
(93)
(6,870)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5,545
(67,583)
17,96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五年财务概要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收益89,00484,83335,12015,821

除所得税前亏损(7,504)(123,327)(567,039)(121,383)

所得税(开支)抵免(75)11(774)–

年内亏损(7,579)(123,316)(567,813)(121,383)

其他全面(开支)收入(427)52,582(24,173)(4,372)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8,006)(70,734)(591,986)(125,755)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总资产84,69293,635433,922846,967

总负债(66,954)(118,635)(1,129,806)(956,957)

总权益(股本亏黜)17,738(25,000)(695,884)(109,99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报告

本人欣然代表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及各为一位「董事」)

会(「董事会」),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呈报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间」)的年度业绩。

过去的一年是本集团在前几年奠定的基础上迈向重大转型的一年。尽管宏观经济持续逆风,我们成功实施策略性举措,

提升了营运表现,并为长期可持续成长奠定了基础。尽管全球经济状况呈现温和复苏迹象,但本集团仍在应对复杂的

营运环境:持续存在的区域经济差距需要制定针对特定市场的策略;持续的通胀压力;房地产市场的不利前景也影响

了客户购买力;以及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需要持续的合规投资。透过严格执行策略计划,我们成功地将这些挑战转化

为成长机会。我们始终专注于营运效率,并加速数位转型,这不仅增强了我们的韧性,也使本集团在快速发展的金融服

务领域占据了优势。

在二零二五年,我们持续巩固在租赁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拓展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版图,并在新兴城市

取得了显著成就。透过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我们在保持竞争性成长的同时,优化了投资组合质量,展现了我们在业务扩

张与审慎风险管理之间取得平衡的能力。这项策略升级巩固了我们在租赁市场的地位,并为未来成长奠定了更坚实的

基础。

当我们展望二零二六年,本集团致力于进一步扩大租赁业务,收回逾期应收账款及降低业务风险。董事会意识到收入

来源多元化的重要性,并将继续探索租赁行业以外的机会,以增强及培育我们生态系统内的协同效应。此外,本集团已

确定若干优先事项,以推动可持续成长并保持竞争优势。我们将透过提升贷款批核、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的自动化能

力,同时拓展增值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地点,以加速成长。最后,我们致力于开发各种融资解决方案,提供全面创新的金

融服务和可持续融资计划,包括符合中国碳中和目标的绿色租赁产品。

最后,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及管理层,向股东、业务伙伴、客户及本集团全体员工在这充满挑战的一年中坚定不移的支持

和奉献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创造卓越的业绩,并期待更光明的未来。

行政总裁

黄凯恩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履历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黄凯恩女士」),49岁,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八年七月

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黄凯恩女士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本集团发展策略,以及管理本公

司的日常运营。黄凯恩女士于一九年取得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理学士学位,彼于金融及融资租赁行业内拥有逾

20年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方面经验。黄凯恩女士于二零七年加入本集团,并于二零一六年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财务

副总监。彼亦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

黄凯恩女士亦为融众集团有限公司(「融众集团」)若干附属公司、Legend Cr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Legend

Crown」)、Plenty Bom Investments Limited(「Plenty Bom」)以及盐城市金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前称为盐城

市金榜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盐城金榜」)的董事。

黄凯恩女士为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均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控股东(「控股东」)的堂姊。

黄凯恩女士为黄如龙先生及黄范碧珍太(均为控股东)的姪女。

除「董事会报告」中「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黄凯恩女士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股份」)(定义见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黄凯恩女士与本公司

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刘先生」),52岁,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刘先生持有香港大学工业和制造系

统工程学士学位及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先生在资本市场、财务投资及资产管理方面饶富经验。刘

先生目前为证券及期货条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牌照持有人。刘先生现为L8MU

Investment Limited(一家位于香港的精品家族办公室)的合伙人。

刘先生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刘先生与本

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履历

黄悦怡女士(「黄悦怡女士」),39岁,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策略发展

及企业管治提供意见。黄悦怡女士于二零七年五月自南加州大学毕业,获政治学文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七月自

伦敦大学毕业,获法学士学位。黄悦怡女士自二零一四年起为主要从事物业投资的锐领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而彼于锐领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责主要包括收购、管理及运行亚洲及美国的住宅及商业房地产项目。黄悦怡女士为本公

司控股东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榜」)若干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董事。

黄悦怡女士为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的董事。彼为一项全权信托的创办人,而该信托持有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

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黄悦怡女士亦为一项信托的受益人。彼于本公司授予若干董事的购

股权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彼于本公司相关股份的权益的详情载于「董事会报告」。截至本报告日期,黄悦怡女士被

视为于合共370,288,716股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权益。

黄悦怡女士为黄如龙先生及黄范碧珍太(各自(包括黄悦怡女士)为控股东)的女儿。彼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控

股东黄逸怡女士的妺。彼为黄凯恩女士(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堂妹。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黄悦怡女士与本公

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黄逸怡女士(「黄逸怡女士」),44岁,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策略发展及

企业管治提供意见。黄逸怡女士为本公司控股东金榜的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三年五月毕业于美国洛杉矶南加州大

学,获政治学文学士学位,并于二零六年五月持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提尔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及彼亦为国际可持

续发展协进会注册ESG规划师。黄逸怡女士亦为金榜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黄逸怡女士为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的董事,且彼持有于股份中拥有权益的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的权

益。黄逸怡女士为信托受益人。彼于本公司授予若干董事的购股权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彼于本公司相关股份的权

益的详情载于「董事会报告」。黄逸怡女士被视为于合共370,288,716股相关股份(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

拥有权益。

黄逸怡女士为黄如龙先生及黄范碧珍太(各自(包括黄逸怡女士)为控股东)的女儿。彼为非执行董事兼控股东

黄悦怡女士的姊。彼亦为黄凯恩女士(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的堂妹。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黄逸怡女士与本公司任

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履历

黄铭斌先生(「黄铭斌先生」),52岁,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策略发展及

企业管治提供意见。黄铭斌先生拥有逾20年专业资本市场、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经验。彼为本公司控股东金榜的执

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及目前为兴纺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号:1968)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加入金榜前,彼为富兰克林邓普顿达弼私募基金的高级副总裁,负责区域增长资本金

的交易发起、执行及监察及参与筹资,主要侧重于大中华区及东南亚地区的私募债权及夹层融资。于此之前,彼为花旗

美邦的亚太消费品市场研究团队(涵盖香港、台湾、韩国、印尼、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的上市公司组合)的证券研究分析

师。黄铭斌先生过往曾任职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专注于银行及资本市场核证及商务咨询服务。彼于一九五

年六月毕业于多伦多大学,获得商学士学位,主修会计及财务,及彼亦为注册会计师(AICPA, HKICPA)、特许环球管

理会计师(AICPA)、注册管理会计师(IMA)及国际可持续发展协进会注册ESG规划师。黄铭斌先生亦为金榜若干附属公

司的董事及一间金榜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除「董事会报告」中「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黄铭斌先生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黄铭斌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

并无任何关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李先生」),47岁,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

责监督董事会并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李先生持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一级荣誉)。彼为英国特许公

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彼亦为特许金融分析师。李先生曾任职多间大型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在审计及企业咨询服务方面饶富经验。李先生现为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55)的公司秘书,其股份均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自二零一五年二月五日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彼亦为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除「董事会报告」中「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李先生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

系。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履历

廖子慧先生(「廖先生」),50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廖先生目前为LFG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股份代号:3938)执行董事。廖先生亦为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董事。自二零一六年一月起,廖先生就证券

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力高企业融资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并为力高企业融资

有限公司的保荐主事人之一。廖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五月起亦为力高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

易)受规管活动的持牌代表。

廖先生于证券及投资银行业累积逾25年经验。于加入LFG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彼于多家持牌法团汲取企业融资顾问

经验。于二零九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期间,彼于华富嘉洛有限公司任职,其最终职位为财务顾问部董事及就第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担任华富嘉洛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员。在此之前,于二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九年

一月期间,彼于创越融资有限公司任职且最终职位为联席董事,于二零四年五月至二零五年三月期间在南华财务

及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且最终职位为副经理,于二零一年九月至二零四年五月期间在好盈融资有限公司任职且最终

职位为副经理,以及于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一年九月期间在太平洋兴业融资有限公司担任企业融资主任。在此之

前,彼于一九七年七月至二零年三月期间在英皇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之交收部任职且最终职位为项目主任。

廖先生于一九七年十二月获香港浸会大学颁发工商管理(管理资讯系统专业)学士学位。

廖先生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廖先生与本

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吴旭洋先生(「吴先生」),44岁,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为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413)之执行董事、执行副主席、联席行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彼亦担任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619)的执行董事。

彼于英国剑桥大学Corpus Christi Colege法律系毕业,并为剑桥大学之学人。彼为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员,亦

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及第十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彼是二零一七年香港青年工业家奖之得奖者。彼于金融服务、物业发展、OEM玩具制造、旅

游业和传媒业务具有丰富经验。

彼于二零三年十月至二零二年三月担任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二零二年三月在联交所创业板

退市)的董事,彼于二零三年十月获委任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调任该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吴先生并无于本公司的任何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吴先生与本

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于实行良好的企业管治及制订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原则的企业管治程序。于报告期间,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

管治守则之所有守则条文,并采纳了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绝大多数的建议最佳常规,惟以下事项除外:

  1. (「伍先生」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3.10A条的规定之最低数目(亦即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及比例(亦即董事会三分之一)。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所需组成人数(由于伍先生之辞任)分别并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第3.25条及

第3.27A条之规定。

  1. (「廖先生」)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主席;各自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于委任廖先生后,本公司现时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第3.10A条、第3.21

条、第3.25条及第3.27A条。

  1. ,本公司并无主席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2至A.2.9条所规定之职责。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由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监控。董事会认为尽管没有主席,董事会可藉其营运确保权力及授权分布均衡,董事会

由富有经验之人士组成,彼等不时举行会议以讨论影响本公司及本集团营运之事宜。有关安排仍可确保本公司

迅速作出及执行决策,并可快速有效地达到本公司之目标,以适应不断改变之环境。本公司将适时安排选举新

任主席。

董事会

董事会组成

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组成如下: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委任)

伍颖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辞任)

吴旭洋先生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负责制订本公司的企业策略、监督及监控策略的执行情况、检讨本集团的整体营运及财务表现,及于本公司主

要事务方面作出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及采纳主要政策、重大交易、业务计划、年度预算、内部监控、风险管理、年度

及中期业绩。

董事会负责监察本公司业务及事务之整体工作,并对授权于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及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所处

理之本公司管理最终负责。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有所区分。

主席负责制订及检讨本集团的企业方向及策略,行政总裁与高级管理层团队通力合作,确保于本集团的全面发展过程

中妥善实施该等策略。在主席带领下,行政总裁及高级管理层负责本集团之日常营运。

黄凯恩女士现为行政总裁,由于主席职位的空缺本公司日常营运及管理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监控。董事会认为尽

管未设立主席职位,董事会可藉其营运确保权力及授权分布均衡,董事会由富有经验之人士组成,彼等不时举行会议

以讨论影响本公司及本集团营运之事宜。有关安排仍可确保本公司迅速作出及执行决策,并可快速有效地达到本公司

之目标,以适应不断改变之环境。本公司将适时安排选举主席。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指引就彼等独立性作出确认。倘任何情况的变动或会影响其独立性,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书面知会本公司。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遵守上市规则第3.13条

所载之独立指引且按照指引条文乃属独立。

董事的履历资料以及董事之间的关系载于本年报第5至8页「董事履历」一节。

非执行董事

各非执行董事的委任有指定任期,并可经各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同意后予以延长,除非事先根据相关委任函或董事服

务合约的条款及条件予以终止。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通过的一项特别决议案所采纳的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

则(「细则」),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流退任职务,惟每名董事(包括按特定任期获

委任者)应每三年至少轮班退任一次。退任董事有资格重选连任。

每名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初始任期为两年;其任期于该初始任期届满时自动重续一年,其后于

每次一年重续任期届满时自动重续一年。

董事会议及出席率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守则条文第C.5.1条规定,每年应至少举行四次定期董事会议,大致每季度举行一次,并由大

多数董事(亲身出席或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积极参与。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并无举行任何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于报告期间,董事会举行三次例行董事会议及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于报告期间,各董事出席╱合资格出席董事会议、股东大会及委员会议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

定期董事会

会议

股东周年

大会

股东特别

大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风险管理

委员会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3/3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3/31/1不适用4/42/21/1不适用

黄悦怡女士2/3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黄逸怡女士2/31/1不适用不适用2/21/1不适用

黄铭斌先生3/31/1不适用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3/31/1不适用4/42/21/1不适用

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获委任)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伍颖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辞任)2/21/1不适用2/21/1不适用不适用

吴旭洋先生3/31/1不适用4/42/21/1不适用

经考虑董事之出席记录后,董事会信纳各董事已付出充足时间履行其职责。

入职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进一步巩固及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以及收取有关企业管治常规发展趋

势的更新资料。此外,各新任董事均获提供一套就任须知的相关资料,包括上市规则和香港法例第622章香港公司条例

所载董事的职责及责任、香港公司注册处刊发的董事指引、法律及其他新法规,以及本公司管治政策等资料。于报告期

间,廖子慧先生获委任。彼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09D条的规定,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向一间有资格就香港法律

提供意见的律师行取得有关适用法律及法规下董事职务及责任的法律意见,并已确认明白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曾接受下列培训(根据董事提供的记录):

董事

阅读材料╱

法规更新╱

管理层每月更新出席研讨会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委任)✓

伍颖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辞任)✓

吴旭洋先生✓


董事袍金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其他薪酬 (主要为 薪金及其他 福利)以权益结算 并以股份 为基础之 付款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181,0321041,154
120106226
12010130
12010130
120120
1208128
3131
60464
1208128
811181,0322502,111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

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各董事已确认于整个报告期间一直遵守当中所载的规

定准则。

董事及高级职员的保险

董事及高级职员履行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职责时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责任保险进

行弥偿。倘证实董事及高级职员存在任何欺诈、失责或违反信任,则彼等不获弥偿。

董事的薪酬

截止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薪酬由董事会参考彼于本集团内各自承担的职责及责任以及该类同职务的

现行市况基准后厘定。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付予各董事及╱或各董事有权收取的酬金如下:

董事姓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附注)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获委任)

伍颖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辞任)

吴旭洋先生

附注: 上文披露的薪酬包括黄凯恩女士担任行政总裁提供的服务薪酬。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当中载列实现董事会

成员多元化的方法,以提升其表现质素。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本公司已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上市规则及细则所

载的规例就董事委员会采纳一系列职权范围。本公司认同并拥护拥有多元化董事会成员的裨益,并认为董事会成员日

益多元化乃为本公司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元素。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

人数及组成,并在适当情况下向董事会推荐作出变更,以完善本公司的公司策略及确保董事会维持公平多元组合。于

检讨和评估董事会成员组成时,已考虑从众多方面来实现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

格、技能、知识、业界及地区经验。本公司力求将与本公司业务增长有关的多元化观点维持适当平衡,亦致力于确保妥

善构建所有层面(自董事会向下)的招聘及遴选常规,以将多元化的候选人纳入考虑范围。董事会可不时采纳及╱或修

订(如适用)对本公司业务而言属恰当之有关观点以及董事会继任计划(如适用)。

在考虑与多元化相关的各范畴、本公司的需要及其经营环境后,本公司已设定董事会须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或

之前委任最少一名女性董事为其达至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目标(已达标)。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成功取决于多项因

素,而非与特定性别的董事数目成正比。选择女性候选人加入董事会乃局部受制于参与甄选之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公司

所需的特质。董事会成员的委任是建基于获委任者的优点和其可为本公司带来的贡献,而非侧重于某一多元化因素,

否则,相关委任可能会影响董事质素。为配合本公司发展及为未来的可能需要作好准备,董事会将适时检视已制订的

目标及时间表,并透过更新本公司物色合适董事会成员的政策及惯例(包括特别注意女性董事数目是否足够),以及扩

阔招聘渠道和增加予以有潜能的女性出任管理工作的机会,从而建立一个可达至潜在董事继任人性别多元化的管道。

虽然本公司正为促进雇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性别平衡作出准备,惟其并无计划设定任何性别多元化配额或就性别

多元化订定短期目标,因为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位处地域不会令其倾向招聘特定性别的员工。对本公司而言,雇员性

别多元化并不构成需关注的事宜。根据本公司的雇佣政策,员工招聘主要是基于本公司的需要及该政策列载的原则,

如平等机会及「按能力甄选」。雇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性别比例的详情载于第57页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以「保

障员工权益」为标题的部分内。

董事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四个董事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条款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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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本公司已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上市规则及细

则所载的规例采纳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年内,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阅本集团的财务资料、监督本

集团的财务报告系统及内部监管程序、风险管理系统及维持与本集团外聘核数师的关系以及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于本报告日期,审核委员会包括两名非执行董事刘晓峰先生及黄铭斌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荣先生、廖

子慧先生及吴旭洋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席为李志荣先生。

于报告期间,审核委员会、本公司管理层及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举行三次会议以审阅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政策,以

及讨论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财务报告事项,中期及年度业绩,并建议董事采纳。出席记录载于本报告「董事会议及出

席率」一节。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采纳董事

提名政策(「董事提名政策」)。董事会已就有关甄选及委任董事宜授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权力及职务。年内,提名委

员会负责制定提名及委任董事的准则及程序、确保董事会具备符合本公司所需的技巧及多元观点以及确保董事会的持

续性及合适的领导角色。董事提名政策载有评估建议候选人的适合性及可能对董事会带来贡献之考虑因素,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各项:

  • ,包括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相关的经验;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

务年限;

  • ,董事会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以及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 ╱或董事委员会成员之职责作出的承诺。

任何董事提名均将由提名委员会审阅。经考虑上述甄选准则而认为候选人适合出任董事后,提名委员会将通过其向董

事会提请委任的推荐意见。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确认委任候选人填补空缺或成为董事会新成员。

于本报告日期,提名委员会包括两名非执行董事刘晓峰先生及黄逸怡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荣先生、廖

子慧先生及吴旭洋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为廖子慧先生。

于报告期间,提名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会上(其中包括)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重选退任董事供股东批准向董事

会作出推荐建议;并审阅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出席记录载于本报告「董事会议及出席率」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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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其书面职权条款遵守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年内,薪酬委

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监督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以确保彼等的薪酬及补偿水平合理适当;评估

执行董事的表现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的年期,以及向董事会推荐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于本报

告日期,薪酬委员会包括两名非执行董事刘晓峰先生及黄逸怡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荣先生、廖子慧先

生及吴旭洋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主席为廖子慧先生。

于报告期间,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会上(其中包括)就于报告期间内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采

纳的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进行审阅及作出推荐建议。出席记录载于本报告「董事会议及出席率」一节。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成立。年内,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及监督我们的主

要风险管理政策及体系的实施,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以识别、评估、衡量、检测、监控及减缓风险,以及定期

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其亦负责审阅高于人民币100.0百万元的融资租赁项目的可行性、风险防范及风

险减缓措施以及于我们的营运期间可能对我们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风险相关事项。于本报告日期,风险管理委员

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黄凯恩女士,两名非执行董事黄逸怡女士及黄铭斌先生,以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廖子慧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为黄凯恩女士。

于报告期间,风险管理委员会并未举行会议同时其主要职责于年内由董事会整体管理。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所载的职能。

年内,董事会已审阅一次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遵守法律及

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书面员工指引的情况以及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本企业管治报告

的披露情况。

外部核数师及核数师薪酬

本公司于二零二年四月八日已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马施云」)作为本公司的外部核数师。

审核委员会已得悉大华马施云进行的审核及非审核服务的工作范围、性质及服务收费,并认为该等审核及非审核服务

对大华马施云的独立性概无不利影响。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对甄选、委任、辞任或罢免大华马施云并无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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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审核及非审核服务已支付╱应支付予大华马施云的薪酬载列如下:

费用金额

大华马施云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港币千元

末期业绩审核费1,138

非审核服务(与中期财务信息的协议程序的专业费用)280

合计1,418

为维持大华马施云的独立性及客观性,本集团一直监察核数师提供非审核服务以及已付审核及非审核费用的结余。审

核委员会已预先批准委任大华马施云提供的非审核服务及必须经审核委员会预先特别批准的任何其它非审核服务。

董事及核数师有关财务报告的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就编制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表之责任。本公司的财务报表乃根据法定规定

及适用会计准则编制。董事须确保选择及贯彻应用适当之会计政策,相关诠释、调整及估计乃审慎合理地作出,并按持

续经营基准编制财务报表。董事须识别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条件,该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本集团的持续经营能

力构成重大怀疑。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责任的声明载于本年度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有职责维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体系以保障本集团的资产及投资以及股东权益。董事会至少每年检讨一

次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委聘外部独立内部审核服务供应商审阅本集团内部监

控系统于财务报告、营运及合规方面之成效。审阅计划已提交予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并提供了改进的强度及建议。

相关评估及审阅报告已呈交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考虑,以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成效。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

外部独立内部审核服务供应商所进行的本集团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报告职能之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

预算是否充足。董事会根据外部独立内部审核服务供应商之审阅结果及审核委员会之推荐建议,总结本集团之风险管

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为有效及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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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公司秘书

郑彩霞女士于二零二年一月二十七日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于二零二年一月二十七日,郑景晖先生

(「郑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秘书。郑先生现为本公司之副财务总监。郑先生于会计、核数及财务管理领域拥有逾20年经

验。加入本集团前,彼为恒隆地产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曾于汇贤产业信托物业管理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并于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核数经验。郑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员。郑先生持有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持有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士学位。于报告期间,郑先生已遵守上市

规则第3.29条,接受不低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组织章程文件

本公司之章程文件于报告期间并无变动。

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根据本政策,本公司透过以下几种方式与股东及投资者进行沟

通:及时刊发本公司的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股东周年大会及可能召开的其他股东大会,并将所有呈交予联交所的披

露资料及本公司的任何企业通讯及公布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为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主要交流平台。根据细则及上市规则,本公司须及时就

于股东大会提呈的决议案向股东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鼓励其股东出席及参与股东大会。董事会成员及所有董事委员

会的其他主席或彼等的代表以及外部核数师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的任何问题。

该政策每年由董事会审阅,报告期间董事会确认对其实施及有效性感到满意。鉴于正式沟通渠道经已建立,董事会认

为现有的渠道足以让本公司与股东沟通。

股东权利

–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

根据细则第64条,持有附带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具有投票权利的不低于本公司缴足股本10%的一名或以上股

东,可随时有权透过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请求,要求董事会就于请求书(「请求书」)列明的任何业务交

易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请求书必须以文本形式邮递至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39楼3901室,

收件人为董事会。

根据细则第64条,董事会须于收到请求书后两个月内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细则第64条,倘董事会未能于收到请求书后21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则提出要求者可以同样方式如此行事,

而因董事会未能召开会议令提出要求者产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应由本公司补偿予提出要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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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 股东提出查询的程序

股东应将其关于股权、股份转让、股份登记及股息付款的问题直接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卓佳」)。卓佳的联系详情载列如下:

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电邮:is-enquiries@hk.tricorglobal.com

电话:+852 2980 1333

传真:+852 2810 8185

股东可于任何时间向下列指定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邮地址及本公司的查询热线提出关于本公司的任何查询:

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39楼3901室

电邮:info@chinarzfh.com

电话:+852 2899 2682

收件人:董事会

谨请股东提交彼等的查询,连同彼等认为合适的详细联系资料,以供本公司及时回应。

作为促进有效交流的渠道,本集团于本公司网站w.chinarzfh.com登载与本公司公布、财务资料有关的资料

及其他资料。

– 股东于股东大会提呈议案的程序

根据细则第113条,除非一项有意提名选举该位人士为董事的书面通知以及一项该位被推选人士签发表明其愿

意选举之书面通知已呈交至本公司总部,否则概无人士(退任董事除外)有权在任何股东大会上选举出任董事

职位(除非由董事会推选)。根据细则,提交该等通知之期间须由不早于指定进行该推选之股东大会通告寄发翌

日起计,及不迟于该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日结束,而向本公司发出该等通知之最短期间须为最少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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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呈列本集团报告期间的年报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本集团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1)在中国提供租赁服务及(2)增值服务,包括在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提供尽职调查、信用调查及收债服

务。各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他资料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3。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载于本年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

财务资料概要

摘录自已刊发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本集团最近五个财政年度之财务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3页。该概要并

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物业、厂房及设备

设备变动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银行借款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银行借款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储备及可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储备变动详情载于第81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

公司无可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二零二四年︰无)。

股本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报告期间,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益约21.2%(二零二四年:约20.3%),而最大客户占总收益约10.6%(二零二四

年:约12.1%)。

由于我们业务性质使然,日常业务过程中主要供应商并无对我们有任何重大贡献。然而,我们相当依赖计息贷款经营

业务,而我们已与多家资金提供方包括全国及地方商业银行;公司控股东及一家关连公司建立稳固关系。详情请参

阅「豁免持绩关连交易」一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8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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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就董事所知,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任何本公司股东拥有任何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或贷款人任何权益。

董事及服务合约

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组成如下: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委任)

伍颖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辞任)

吴旭洋先生

有关董事履历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5页至第8页。

根据细则第108条,刘晓峰先生及黄悦怡女士将于应届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

退任。此外,廖子慧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由董事会委任,将根据细则第112条任职直至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

大会。所有轮值告退董事符合资格并愿意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膺选连任的轮值告退董事详情载于连

同本年报寄予股东的通函。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独立性确认。董事会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独立。

建议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或膺选的董事概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或将订立本集团不得于

一年内毋须支付补偿(法定补偿除外)而终止之服务合约。

按姓名划分的董事酬金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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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行业概览

报告期内,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严峻,给本集团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影响。国内经济复苏发展仍存在不确定

性,境外通胀居高不下,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租赁行业也受市场监管变化、宏观环境波动、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

响,导致业务规模下降。虽然从严的市场监管对行业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监管的逐步细化将带来经营环境的规范

和改善,将继续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面对这些不确定因素,本集团上下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在外部环境动荡、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保持稳健增长。与此

同时,本集团继续保持其专注于收入来源多元化及相关业务风险的战略决心,以加强我们生态系统内多个平台的协同

效应。本集团坚信,租赁行业在服务经济和为本集团贡献可持续收入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业务概览

本集团主要从事(1)在中国提供租赁服务及(2)相关增值服务,包括在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提供尽职调查、信用调查及

收债服务。

财务概览

本集团财务资料相关讨论及分析如下。

收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入约83.5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9.0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去年同期减少约6.2%。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来自收债服务收入减少,乃受客户委托收取的

债权的可回收性及回款时长等因素影响。为配合本集团租赁业务的发展,本集团提供信用评估、调查及追债服务等增

值服务,通过打造生态系统进一步加强本集团的租赁业务,于报告期内为本集团贡献约42.8百万港元收入。尽职调查

和征信服务的服务费按约定收取范围包括搜索目标的数量、搜索周期和获取相关搜索信息的复杂性。向有逾期商业应

收账款的客户提供收债服务,提供收债服务产生的几乎所有收入均在成功收回逾期应收账款后确认。

人事成本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人事成本约27.2百万港元,较去年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录得的约28.5百万港元

减少约4.7%,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人员数目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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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其他经营开支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的其他经营开支约14.6百万港元,较去年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录得的约19.0百

万港元减少约23.0%,主要是由于本集团实施成本节省措施。

减值亏损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报告期间,减值亏损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2,000港元,相比去年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录得的减值亏

损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回为约0.3百万港元。

复杂多变的内外环境对本集团客户业务造成持续重大不利影响的一些重要因素(主要是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本

集团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表现,尤其是:

(i) 二零二三年疫情的消退和全面取消旅行限制后的经济复苏并不像预期的那么乐观。影响继续对本集团中小企业

客户的业务、现金流及其偿还本集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影响本集团未偿还贷款的回收)。

(i) 中国及香港房地产行业市场状况恶化对本集团中小企业客户持有的物业的物业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他

们清算该等物业或就该等物业取得融资的能力,因此其偿还本集团的能力(影响本集团收回未偿还贷款);

(i) 拟抵押品(其中大部分为物业)价值大幅下跌,导致本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合资格客户数量减少(影响本集团新贷

款获批);

(iv) 本集团持有的抵押品价值大幅下跌亦对本集团清算该等抵押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原因是预期价格水平的潜

在购买者数量减少(影响本集团收回未偿还贷款);和

(v) 本集团中小企业客户经营状况恶化,加上抵押品及拟提供的抵押品价值迅速下跌的影响,在过去几年对包括本

集团在内的中国所有放债人业务构成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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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其他收入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及政府补贴。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的其他收入为约0.4百万港元,较去年截

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录得的约0.3百万港元增加约13.8%。该等增加主要乃因入账列作财务资助的政府

补贴增加所致。

财务成本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包括其他借款利息、银行借款利息、可换股债券的估算利息、贷款票据的估算利息、租赁负债利息、

应付安华理达集团非控股主要股东款项利息、应付关连公司款项利息和应付股东款项利息开支。于报告期间内,本集

团财务成本为约2.3百万港元,较去年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约5.2百万港元减少约55.4%。主要由于金

榜向本公司垫付的若干贷款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去年同期进行资本化而导致本集团借款减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关联方担保的未偿还银行借款为零(二零二四年:零),于报告期间内已付关联方担保费

用为零(二零二四年:零)。

年内亏损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为约6.8百万港元,较去年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同期

录得的约7.6百万港元亏损减少约10.6%。主要由于实施积极的成本节省措施。

股息

本公司已就派付股息采纳股息政策。本公司并无任何预先确定的派息比率。视乎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以及股息

政策所载的条件及因素,董事会可在财政年度期间建议及╱或宣派股息,而该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将须经股东批

准后方告作实。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结余及现金及短期银行存款合共约8.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0百万港

元),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增加约1.0百万港元。此乃由于多种因素的合并影响,包括本集团推广业务的策略、收

回逾期金融资产的速度,以及使用内部资金。本集团营运资金亏黜(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约39.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47.9百万港元)而总权益约18.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7.7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一年内到期银行借款约0.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3百万港元),本集团一年

后到期银行借款为零(二零二四年:约0.8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总负债除以总权益)为约239%(二零二四年:约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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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集团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为零(二零二四年:零)之银行借款乃由中国的银行授出,并以本集团总账

面净值为零(二零二四年:零)之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作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为零(二零二四年:零)之银行借款以为零(二零二四年:零)之银行存款作

抵押。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本承担(二零二四年:无)。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有125名雇员,彼等薪酬乃根据雇员表现、经验及现行业

惯例厘定。本集团亦向雇员提供医保、退休计划及培训津贴等其他福利。此外,本集团已设立购股权计划,以奖励合资

格雇员。

于香港,我们参与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制定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强积金

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持有,并由独立信托人管理。根据强积金计划,本集团及其雇员各自须按雇员有关月

收入5%向强积金计划供款,现时上限为每月1,500港元。

中国雇员受到中国政府运作的强制性社会保障计划保障。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本集团须按薪酬开支的若干百分比向退

休福利计划供款,以拨付福利。

新加坡雇员受强制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的保护,该计划由雇主及雇员缴纳的中央公积金提供资金。本集团及雇员分别

须按薪酬开支的若干百分比供款,以资助强制性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于报告期间内,概无任何没收供款用于抵销雇主

供款。

风险因素及管理

中国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

我们的业务定位于满足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我们业务的持续性及未来增长取决于我们有效管理信贷风险

的能力。因此,任何资产质量转差或租赁应收款项及租赁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可回收性下降或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

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由于中国经济持续低迷的压力,若干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因此无可避免地面临较高的违约

风险。与大型企业相比,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客户通常于筹资能力方面拥有的财务资源较少,因而更容易受到市况变

动的不利影响。因此,本集团面临的违约风险加大。我们的管理层监控我们客户信贷风险的变动,及我们事实上有部分

信贷事例需要若干客户的额外抵押品及抵押资产,以此作为一种预防措施。我们将继续密切监控有关租赁资产的价值

及担保租赁抵押品,以采取有效的额外预防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信贷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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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有关资金来源及利率的风险

我们的业务经营很大程度上依赖计息银行贷款,我们已经及预期继续就我们的借款产生大量利息开支。因此,利率波

动已经影响及将持续直接及立即影响我们的财务成本,并最终影响我们的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然而,我们的管理层

将继续密切监控利率变动,继而向我们客户收取同样金额以最大程度减轻我们所面临的有关利率风险。

外汇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外币风险主要来自人民币(「人民币」),新加坡元及美元的交易计值,但汇率波动或会于日后对我们的

净资产价值及盈利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我们向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分派以港元作出。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

冲政策以消除货币风险。然而,管理层将继续密切监控相关外币风险,并会在有需要时考虑适当措施。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在结清贸易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银行借款及其融资责任以及现金流管理方面临流动性风

险。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其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本集团维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满足其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

求。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本集团不时发掘将对股东整体有利的投资机会。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并无其

他重大收购或出售。

附属公司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收购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

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与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榜」)订立买卖协议(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经

补充协议补充),据此,本公司已同意购买,而金榜已同意出售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UMH」)51股已发行

股份(占UMH已发行股本的51%)(「UMH51%收购事项」)。UMH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UMH收购事项于二零二年三月四日完成。UMH51%收购事项完成后,UMH及其附属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

公司。UMH51%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重大及关连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的通函。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金榜(作为卖方)与本公司(作为买方)订立收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金榜

有条件同意出售收购UMH已发行股本49%,代价为17,500,000港元,将通过向金榜发行及配发新股份的方式予以支付

「UMH 49%收购事项」。UMH 49%收购事项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完成。UMH 49%收购事项完成后,UMH及其附

属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UMH 49%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重大及关连交易。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之通函。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的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回顾期间后事项

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分租协议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与金榜订立分租协议(「二零二五年分租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租入香港金钟道89

号力宝中心第一座39楼3901室的若干面积(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由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开始为期十二个月,

月租为港币106,930元(不包括管理费、差饷、政府地租及经营费用)。金榜为本公司的控股东,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

为本集团的关连人士。

二零二五年分租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二零二五年分租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

易。由于二零二五年分租协议项下的年度应付租金少于港币3,000,000元及本公司所有适用百分比率(跟据上市规则定

义)均少于5%;及二零二五年分租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二零二五年分租交易完全括免于独立股东

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的规定。

集团最新发展

本集团一直积极审核及处理贷款申请,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订立多项汽车租赁安排,涉及合共600辆

汽车,价值约为人民币56.2百万元(相等于约港币61.1百万元)。此外,本集团正紧密合作,进一步拓展大湾区各地区的

融资业务。在股东的全力支持下,本集团将积极融入生态系统的多个平台,拓展发展空间,激发增长新动力,为集团各

板块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本集团上述近期发展符合本集团的战略(i)进一步加强和培育生态系统内的协同效应,以进一步补充本集团租赁服务的

发展;(i)在中国湖北省以外扩展其业务;(i)通过贷款规模普遍较小的流动资产分散业务风险;及(iv)为本集团提供可持

续的收入来源,从而分散本集团的业务风险、提升其财务表现并为本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有关租赁业务的业务计划并无其他变动,董事会相信,随著整体经济环境逐渐改善,本集团

的租赁业务将有所改善。本集团亦将继续管理及运用各种策略和手段收回逾期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并采取各种途径

(包括诉讼、债务重组及其他被认为有效的方法)改善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维持良好企业管治,并透过遵守相关法例及规例、行业规例及业务道德规范以诚信经营业务。于报告期内及直

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未曾成为亦并非任何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之当事人一方,而本公司亦并未注意到任

何对本公司或任何董事作出可能对本公司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面临威胁的法律、仲裁或行政诉

讼。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

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本公司须存置

之登记册中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份(「股份」)╱相关股份之权益

股份╱相关股份数目(附注1)

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个人权益公司权益其他权益总权益

占已发行

股份之概约

百分比

黄凯恩女士(「黄凯恩女士」)实益拥有人4,400,000

(附注5)

(L)–4,400,000(L)0.73%

刘晓峰先生(「刘先生」)实益拥有人4,000,000

(附注5)

(L)–4,000,000(L)0.66%

黄悦怡女士(「黄悦怡女士」)实益拥有人╱控股公司权益

╱全权信托创办人及

信托受益人

800,000

(附注5)

(L)20,234,242

(附注2)

(L)349,254,474

(附注3)

(L)370,288,716(L)61.02%

信托受益人–38,503,380

(附注4)

(S)38,503,380(S)6.35%

黄逸怡女士(「黄逸怡女士」)实益拥有人╱控股公司权益

及信托受益人

800,000

(附注5)

(L)20,234,242

(附注2)

(L)349,254,474

(附注3)

(L)370,288,716(L)61.02%

信托受益人–38,503,380

(附注4)

(S)38,503,380(S)6.35%

郭永善先生配偶权益

(附注6)

800,000

(附注5)

(L)20,234,242

(附注2)

(L)349,254,474

(附注3)

(L)370,288,716(L)61.02%

配偶权益

(附注6)

–38,503,380

(附注4)

(S)38,503,380(S)6.35%

黄铭斌先生(「黄铭斌先生」)实益拥有人4,000,000

(附注5)

(L)–4,000,000(L)0.66%

李志荣先生(「李先生」)实益拥有人322,000

(附注5)

(L)–322,000(L)0.05%

吴旭洋先生(「吴先生」)实益拥有人300,000

(附注5)

(L)–300,000(L)0.05%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附注:

  1. 「L」及「S」分别表示董事于股份或本公司相关股份中的好仓及淡仓。
  1. (「Legend Crown」)持有的10,127,176股份及由Plenty Bom

Investments Limited(「Plenty Bom」)持有的10,107,066股份。黄悦怡女士成立全权信托(「Ace York Management

信托」),其中财产包括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的全部已发行股本。Ace York Management信托的受托人是Ace York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Ace York Management」,由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各自拥有50%权益的公司),其

受益人是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以及彼等各自的子女。根据上文所述,黄悦怡女士、黄逸怡女士及Ace York Management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均被视为有责任披露上述由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持有的股份。

  1. (「Perfect Honour」)持有的143,805,903股份,其为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

榜」)之全资附属公司;(i)由金榜直接持有的205,448,571股份。黄如龙先生(「黄先生」)及黄范碧珍太(「黄太」)为黄逸

怡女士及黄悦怡女士的父母,黄先生及黄太成立Alied Luck信托(如下文定义),黄逸怡女士及黄悦怡女士则成立Aceyork

信托(如下文定义),其中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以及彼等各自之子女均为该等信托的受益人。Alied Luck信托的资产

包括由Alied Luck Trading Limited(「Alied Luck」,由Alied Luck信托全资拥有之公司)所持有的所有金榜股份,即金榜

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0.99%(「Alied Luck信托」),而Aceyork信托的资产包括由Ace Solomon Investments Limited(「Ace

Solomon」)所持有的所有金榜股份,即金榜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6.06%。Ace Solomon为一间由联金投资有限公司(「联金」)

及Aceyork Investment Limited(「Aceyork」)共同拥有之公司,而该等公司(在联金及Aceyork的各个情况下)则由Aceyork信

托(「Aceyork信托」)全资拥有。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作为Alied Luck信托及Aceyork信托的受益人,透过Perfect Honour

持有本公司约23.70%的已发行股本。根据上文所述,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有责任披露上述由

Perfect Honour持有的股份。

  1. ,Solomon Glory Limited(「Solomon Glory」,为金榜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贷款人)强制执行其于

贷款协议之抵押项下之权利,据此,永华国际有限公司(「永华」)通过浮动押记之方式押记其资产(包括永华持有之本公司股

份(「押记股份」),而该浮动押记已转化为固定押记。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董事会接获通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

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三日颁发一项命令,表明(其中包括)押记股份将由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人)出

售,惟各押记股份均不得以本公司股份于押记股份或彼等任何之出售日期前10个连续交易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报

的平均收市价折让10%以上的价格出售。

  1. (黄逸怡女士的配偶)被视为于黄逸怡女士于本公司的权益中拥有权益。
  1.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6,802,571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指之登记册中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

仓。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董事所知,以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存置之登记册中记录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之权益

主要股东姓名╱名称身份╱权益性质

股份╱相关股份数目

(附注1)总权益

占已发行股份之

概约百分比

黄悦怡女士(「黄悦怡女士」)(i) 实益拥有人800,000

(附注2)

(L)

(i) 控股公司权益╱全权信

托创办人

20,234,242

(附注3)

(L)

(i) 信托受益人349,254,474

(附注4)

(L)370,288,716(L)61.02%

(iv) 信托受益人38,503,380

(附注5)

(S)6.35%

黄逸怡女士(「黄逸怡女士」)(i) 实益拥有人800,000

(附注2)

(L)

(i) 控股公司权益20,234,242

(附注3)

(L)

(i) 信托受益人349,254,474

(附注4)

(L)370,288,716(L)61.02%

(iv) 信托受益人38,503,380

(附注5)

(S)6.35%

郭永善先生(i) 配偶权益370,288,716

(附注6)

(L)61.02%

(i) 配偶权益38,503,380

(附注6)

(S)6.35%

黄如龙先生(「黄先生」)受托人349,254,474

(附注4)

(L)57.56%

受托人38,503,380

(附注5)

(S)6.35%

黄范碧珍太(「黄太」)受托人349,254,474

(附注4)

(L)57.56%

受托人38,503,380

(附注5)

(S)6.35%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姓名╱名称身份╱权益性质

股份╱相关股份数目

(附注1)总权益

占已发行股份之

概约百分比

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榜」)控股公司权益143,805,903

(附注4)

(L)

实益拥有人205,448,571

(附注4)

(L)349,254,474(L)57.56%

控股公司权益38,503,380

(附注5)

(S)6.35%

Perfect Honour Limited

(「Perfect Honour」)

实益拥有人143,805,903

(附注4)

(L)23.70%

Solomon Glory Limited

(「Solomon Glory」)

于股份拥有抵押权益38,503,380

(附注5)

(S)6.35%

谢小青先生(「谢先生」)控股公司权益12,704,220

(附注7)

(L)

控股公司权益38,503,380

(附注8)

(L)51,207,600(L)8.44%

控股公司权益38,503,380

(附注8)

(S)6.35%

永华国际有限公司(「永华」)实益拥有人38,503,380

(附注8)

(L)6.35%

实益拥有人38,503,380

(附注8)

(S)6.35%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附注:

  1. 「L」及「S」分别表示任何人士╱实体于股份或本公司相关股份中的好仓及淡仓。
  1. ,234,242股份属于由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持有之同一批股份。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28页附注2。

根据上文所述,黄悦怡女士及黄逸怡女士被视为有责任披露由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1. ,254,474股份属于由Perfect Honour所持有之同一批股份及由金榜所直接持有之205,448,571股份。更多详

情请参阅本报告第28页附注3。根据上文所述,黄悦怡女士、黄逸怡女士、黄先生、黄太、Perfect Honour及金榜被视为有责任

披露由Perfect Honour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1. ,503,380股份属于由Solomon Glory所持有之同一批股份。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28页附注4。根据上文所述,

黄悦怡女士、黄逸怡女士、黄先生、黄太、Solomon Glory及金榜被视为有责任披露由Solomon Glory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1. (黄逸怡女士的配偶)被视为于黄逸怡女士于本公司的权益中拥有权益。
  1. (「Capital Grower」)持有的2,117,370股份及由Clifton R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Clifton Rise」)持有的10,586,850股份,Capital Grower及Clifton Rise均为由谢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根据上文所述,谢

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有责任披露由Capital Grower及Clifton Rise持有的上述股份。

  1. (由谢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持有。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28页附注4。根据上文所述,谢先生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被视为有责任披露上述由永华持有的股份。

  1.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06,802,571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并不知悉有任何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之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存置之

登记册中记录的权益或淡仓。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下董事申报彼等于以下业务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公司

中拥有权益:

董事姓名公司名称

被视为与本集团业务竞争或

可能竞争之业务的性质董事于该等公司之权益性质

黄凯恩融众集团有限公司的

若干附属公司

投资控股融众集团有限公司若干

附属公司的董事

Legend Crown投资控股董事

Plenty Bom投资控股董事

盐城金榜向中国中小企业提供非

银行金融服务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黄悦怡Legend Crown投资控股拥有若干视作权益及为董事

Plenty Bom投资控股拥有若干视作权益及为董事

金榜若干附属公司及

联营公司

提供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金榜若干附属公司及

联营公司董事

黄逸怡Legend Crown 投资控股拥有若干视作权益及为董事

Plenty Bom 投资控股拥有若干视作权益及为董事

金榜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金榜董事及其若干附属公司的

董事

黄铭斌金榜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金榜董事及其若干附属公司的

董事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融众集团有限公司由金榜透过Perfect Honour拥有40%权益,由弘毅投资透过Silver Creation拥

有40%权益、由永华拥有约12.42%权益、Legend Crown拥有约3.79%权益及Plenty Bom拥有约3.79%权益。

由于董事会乃独立于上述公司的董事会,且概无上述董事控制董事会,故本集团能按公平基准从事业务而独立于上述

公司的业务。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董事于重大合约的权益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2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本公司董事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

益而于年结日或年内任何时间仍然生效的重大合约。

关连交易

收购长发建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与金榜(本公司控股东及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及金榜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金榜的联系人及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公司将以总代价2港元收购长发建业有限公司的

全部已发行股本。收购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完成。

买卖协议项下进行的收购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于收购事项下本公司所有适用百

分比率(跟据上市规则定义)均少于0.1%;及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收购事项完全括免于独立股东

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的规定。

完成有关收购UMH剩余49%股权且涉及新股份发行的主要及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金榜(作为卖方)与本公司(作为买方)订立收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收购而金

榜有条件同意出售收购UMH已发行股本49%,代价为17,500,000港元,将通过向金榜发行及配发新股份的方式予以支

付。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之通函。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本集团完成收购UMH 剩余49%股权且金榜获配发及发行46,052,632股新股份。于收购完成

后,UMH及其附属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告。

补充协议及完成有关出售融众资本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

于二零二年六月二日,本公司与谢小青先生(作为买方)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及修改日期为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

日的买卖协议的若干条款,据此(其中包括),融众资本的未经审核财务资料已更新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除上

文所述者外,买卖协议的其他主要条款及条件将仍然有效。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六月二日之公告。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本集团完成出售融众资本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本公司终止持有融众资本的任何

权益及融众资本及其附属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之公告。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完成有关根据特别授权认购新股份的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金榜(作为认购人)与本公司(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金榜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

公司有条件同意发行及配发新股份,认购价为0.38港元,其中金榜应付总代价将以抵销金榜授予本公司的若干贷款的

方式支付(「认购」)。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之通函。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本集团完成认购事项且金榜获配发及发行123,490,939股新股份。于收购完成后,UMH及其

附属公司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告。

「关连人士」、「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不竞争契据」及「承诺契据」章节中所用词汇具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

十八日的招股章程所赋予的相同涵义。

持续关连交易

关连人士

融众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金榜(作为我们的控股东)间接拥有融众集团已发行股本的40.00%权益。因此,融众集

团为金榜的合营企业。根据上市规则,融众集团,连同融众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武汉金弘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

汉金弘」)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武汉融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股东之一谢先生分别直接拥有武汉融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融众网络」)及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融众资本投资」)已发行股本的100.00%及98.21%权益。融众资本投资(在综合财务报表中亦称为主要股东的合营企

业)全资拥有武汉欣众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称为武汉市融众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融众」)。根据上市规则,

融众网络、融众资本投资及武汉融众为谢先生的联系人,并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商标许可协议

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我们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出售的全资附属公司融众资本与融众集团及融众网络各

自订立商标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及各自为一份「商标许可协议」),据此,融众集团及融众网络同意分别以代价

1.00港元及人民币1.00元按永久及非独家基础向融众资本及其联属公司授出许可,以按商标许可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使

用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的招股章程附录四所载以其名义注册的若干商标。于商标许可协议期间,融众

资本及其联属公司有权使用商标许可协议所列商标作为其公司标志及用于其任何宣传相关活动。此外,除非取得融众

资本的事先书面同意,融众集团及融众网络将不会向任何业务与融众资本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第三方转让或许

可或授出使用商标许可协议所列商标的任何权利,或出售有关商标。如融众集团及融众网络以其名义取得任何其他包

含「RONGZHONG」、「RONG ZHONG」、「融众」或「融众」字眼的商标的注册,融众集团及融众网络将透过以商标许

可协议的相同条款及条件与融众资本订立单独许可协议,授权融众资本及其联属公司使用有关其他注册商标。倘商标

许可协议所列商标已合法转让予融众资本,或融众资本清盘或破产,或双方以其他方式书面同意,商标许可协议可予

终止。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融资租赁担保协议

就融资租赁安排而言,除租赁资产外,我们一般要求我们的客户提供额外抵押以进一步保证其于融资租赁项下的租赁

付款责任,其中包括若干根据中国现行惯例我们未必能登记作为质押或抵押品的资产(「额外资产」),原因是我们为

一家外商独资融资租赁实体。在此方面,我们已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出售的附属公司融众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融众」)(i)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与武汉融众订立一份融资租赁担保补充协议及(i)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

日与武汉金弘订立一份融资租赁担保协议(统称为「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各自为一份「融资租赁担保协议」),据此,

武汉融众及武汉金弘就中国融众若干客户在其各自与中国融众订立的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付款责任,以中国融众

为受益人担任担保人。作为回报,该等客户将向武汉融众及武汉金弘抵押其额外资产,作为进一步保证其分别于与武

汉融众及武汉金弘订立的独立协议项下向武汉融众及武汉金弘的付款责任的抵押品。武汉融众及武汉金弘在融资租赁

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责任自与中国融众订立的相关融资租赁协议的客户的付款责任已履行当日起分别持续为期一年

及两年。应向武汉融众及武汉金弘支付的担保费用(如有)全数由中国融众的客户承担。

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分租协议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本公司与金榜订立分租协议(「分租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租入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

第一座39楼3901室的若干面积(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由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开始为期十二个月,月租为港币

98,616元(不包括管理费、差饷、政府地租及经营费用)。金榜为本公司的控股东,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为本集团的

关连人士。

分租协定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分租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由于分租协议项下的

年度应付租金少于港币3,000,000元及本公司所有适用百分比率(跟据上市规则定义)均少于5%;及分租交易按照一

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分租交易完全括免于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的规定。

贷款协议

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金榜订立协议,据此,金榜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总值50,000,000港元的无抵押贷

款融资,目的为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提供资金,年利率6%自首次提款日起三周年到期(「金榜贷款协议」)。其可用期

间自协议日期开始至协议日期后三年或融资全额提取、取消或终止的较早日期的期间。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概无应付金榜结余(二零二三年:21.3百万港元)。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之公告。

当认购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完成后,将被视为金榜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的绝对解除以及完全及最终清偿及结算,

且金榜于金榜贷款协议项下不再拥有金榜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的任何权利、所有权、权益或利益。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之通函。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本公司与金榜订立贷款协议,据此,金榜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总值18,000,000港元的无抵押贷款

融资,目的为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提供资金,年利率6%自首次提款日起三周年到期(「二零二四年金榜贷款协议」)。

其可用期间自协议日期开始至协议日期后三年或融资全额提取、取消或终止的较早日期的期间。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应付金榜结余6.7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一家非本公司全资拥有的附属公司与上海南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前称为上海南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南朗」;金榜间接拥有的附属公司)订立贷款协议及补充贷款协议(「上海

南朗贷款协议」),及按年利率4.5%计息及须于首次提款日期起计满三周年之日偿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

付关连方结余约34.3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32.8百万港元)。相应利息开支于报告期间的合并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内确认为「财务成本」。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本集团与上海南朗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授信的到期日延迟至二

零二五年七月二日每年按5.0%计息。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长发建业有限公司(「长发」;本公司全资控股附属公司)与樋熥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樋熥」;

本公司一家非全资控股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订立协议,据此,樋熥同意向长发提供总值10,000,000港元的无抵押贷

款融资,目的为长发放贷款及/或融资租赁提供资金,年利率6%自可用期间到期起18个月到期(「樋熥贷款协议」)。

其可用期间自协议日期开始至协议日期后三年或融资全额提取、取消或终止的较早日期的期间。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应付樋熥结余。

商标许可协议、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分租协议各自按有利于本集团的条款订立,而参考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所有

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0.10%或5%及总代价低于3百万港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商标许可协议、融资租

赁担保协议及分租协议各自合资格作为豁免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二零二四年金榜贷款协议、上海南朗贷款协议及樋贷款协议项下本集团获得的财务资助按正常的商业条款或更

佳条款提供,并无以本集团的资产作抵押,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项下,各自获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

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作为一方的商标许可协议及融资租赁担保

协议均:

  • ,且规定该等交易的协议亦在其一般及正常的业务过程中订立;

(i) 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或

(i) 如没有足够的可比较的交易以确定此类交易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时,则优惠条件不应逊于提供给独

立第三方或(如适用)由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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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 、按公平合理的条款进行,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不竞争契据

为保障本集团不受来自股东的潜在竞争,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分别与下列各方订立不竞争契据(统称

为「不竞争契据」):

  • (透过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
  • 、黄太、Legend Crown及Plenty Bom(融众集团及其紧密联系人除外);及
  • 、永华、Clifton Rise及Capital Grower(融众集团及其紧密联系人除外),

统称「该等契诺人」,各为「契诺人」。

各契诺人已以本公司为受益人作出不可撤销不竞争承诺,据此各契诺人(其中包括)已按个别基准向本公司不可撤销

及无条件地承诺,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的任何时间,彼等须自行并促使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及╱或紧密联系

人:

(i) 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或参与或从事与本集团现时及不时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向中小

企业提供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及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受

限制业务」)(盐城金榜及融众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融众小额贷款」)经营的小额贷款业务除外)或收购

或持有该等业务的任何权利或权益(于各情况下,不论作为董事或股东(作为本集团董事或股东除外)、合伙

人、代理人或其他身份,亦不论是否为利润、回报或其他),惟根据下文所载例外情况则除外;

(i) 不会招揽本集团的任何现有雇员于其或其附属公司及╱或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中任

职;

(i) 未经本公司同意,不会利用因控股东或董事的身份而可能获悉有关本集团业务的任何资料,以从事、投资或

参与任何受限制业务;

(iv) 倘存在有关受限制业务的任何项目或新商机,向本集团转介有关项目或新商机以供考虑;

(v) 不会投资或参与任何受限制业务,惟根据下文所载例外情况则除外;及

(vi) 促使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不会投资或参与受限制业务的任何项

目或商机,惟根据下文所载例外情况则除外。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新商机

除「客户转介责任」及「利益冲突检查责任」各段所载情况外,各契诺人已各自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向我们承诺,倘其

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要约人」)获给予或识别或获提供任何与受限

制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投资或商机(「新机会」),则其将并将促使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

系人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以下列方式将新机会转介予本集团:

(i) 各契诺人须及须促使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转介或促使转介新机

会予本集团,并须向本集团发出任何新机会的书面通知,载列合理所需的一切资料,以供我们考虑(a)该新机会

是否与受限制业务构成竞争;及(b)利用该新机会是否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新机会的性

质及投资或收购成本详情(「要约通知」);及

(i) 要约人仅在下列情况下方有权利用新机会:(a)要约人收到我们拒绝新机会的通知;或(b)要约人于我们收到要约

通知起10个营业日内并无接获我们的通知。倘要约人所转介的新机会的条款及条件有重大变动,则要约人将按

上文所述方式向我们转介经修订的新机会。

于收到要约通知后,我们将寻求独立非执行董事(彼等将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意见及决定,

以考虑(a)新机会是否与受限制业务构成竞争;及(b)利用新机会是否符合本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大约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接获若干契诺人的通知(「通知」),提述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的不

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当中载有两项建议收购事项的详情。在接获通知后,本公司根据不竞争契据成立独立董事

委员会。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的公告。

优先购买权

倘任何该等契诺人(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根据上文「新商机」一段

已收购涉及受限制业务的任何实体的业务投资或权益(「已收购实体」),则如果彼等计划出售已收购实体的任何股本

权益,相关契诺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须向我们提供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为期一个月,以收购任何该受限制业务。倘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决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放弃优先

购买权,则相关契诺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可按不优于提供予本集团的条款,提呈出售于

受限制业务的该业务投资或权益予其他第三方。于决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时,董事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购买价、产品

及服务性质和其价值及利益,以及其将为本集团带来的裨益。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客户转介责任

倘融众小额贷款任何新客户提供的大量抵押品均属于获准租赁资产的范围内,则融众集团应促使融众小额贷款在与新

客户订立任何协议前尽其最大努力对新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以检查(i)抵押品的拥有权能否转让及(i)新客户是否愿意转

让抵押品的拥有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直至偿还贷款为止,这对于建立融资租赁下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关系至为重要,而

倘项目(i)及(i)获达成,则融众集团将促使融众小额贷款透过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将新客户转介予本集团,而融众小

额贷款仅在(a)其接获我们拒绝向新客户提供服务的通知;或(b)其自我们接获书面通知起计三(3)个营业日内并未接获

我们有关通知的情况下,方有权与新客户订立协议(「客户转介责任」)。

利益冲突检查责任

融众集团应促使融众小额贷款每月检查本公司向其提供的客户名单,以确保与新客户订立任何协议之前,新客户并非

本集团的现有客户之一。倘新客户为本集团的现有客户之一,融众集团应促使融众小额贷款就建议交易知会我们(包

括建议交易及新客户的详情),而融众小额贷款应避免与新客户订立协议,直至及除非风险管理委员会完成对新客户

的评估,并信纳本集团不合资格向新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利益冲突检查责任」)。

不竞争契据并不妨碍各契诺人及╱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持有或于进行或从事任何受限制业务

的任何公司(「相关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证券中拥有权益,前提是:

(a) 契诺人(包括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所持的合计权益或股份数目不超过相关公司已发行

股本的5.00%;及

(b) 契诺人及其附属公司及╱或其紧密联系人(倘适用)均无相关公司的董事会或管理层的控制权。

就上述而言,「有关期间」指自上市日期起至以下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届满的期间:

(i) 就:

(a) 黄先生、黄太、Plenty Bom及Legend Crown而言,黄先生及黄太个别或整体不再为我们的控股东的

日期;

(b) 谢先生、永华、Clifton Rise及Capital Grower而言,彼等及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个别或整体不再为我们的

主要股东的日期;及

(c) 融众集团而言,金榜及Perfect Honour不再为我们的控股东的日期;或

(i) 股份终止于联交所或(倘适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日期。

该等契诺人各自确认,其各自一直遵守不竞争契据的条款。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承诺契据

尽管地理位置、审批要求、潜在客户及当前适用的中国法律限定足以区分本集团业务与盐城金榜经营的小额贷款业

务,然而,为确保本集团与盐城金榜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冲突及竞争,本公司与金榜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订立承

诺契据,据此,金榜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本公司承诺,其将促使盐城金榜每月检查本公司向其提供的客户名单,以

确保与新客户订立任何协议前,盐城金榜的新客户并非本集团的现有客户之一。倘新客户为本集团的现有客户之一,

则金榜应促使盐城金榜就建议交易知会我们(包括建议交易及新客户的详请),以让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中国融众是

否合资格接收新客户以及该业务机遇将为我们带来的裨益。倘中国融众符合资格并有意接收新客户,则盐城金榜及本

集团均可向新客户推销,盐城金榜仅在新客户选择其服务而非本集团及其他服务供应商(如适用)的情况下,方有权与

新客户订立协议。倘本集团不合资格或无意接收新客户,则盐城金榜可继续与新客户订立协议(「金榜的利益冲突检查

承诺」)。

考虑到金榜的利益冲突检查承诺,本公司亦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金榜承诺,本公司将促使中国融众每月检查金榜

向其提供的客户名单,以确保与新客户订立任何协议之前,中国融众的新客户并非盐城金榜的现有客户之一。倘新客

户为盐城金榜的现有客户之一,则本公司应促使中国融众就建议交易知会金榜(包括建议交易及新客户的详情),以让

金榜评估盐城金榜是否合资格接收新客户以及该业务机遇将为金榜带来的裨益。倘盐城金榜符合资格并有意接收新客

户,则盐城金榜及中国融众均可向新客户推销,中国融众仅在新客户选择其服务而非盐城金榜及其他服务供应商(如

适用)的情况下,方有权与新客户订立协议。倘盐城金榜不合资格或无意接收新客户,则中国融众可继续与新客户订立

协议(「本公司的利益冲突检查承诺」,连同金榜的利益冲突检查承诺,统称为「该等利益冲突检查承诺」)。

该等利益冲突检查承诺自上市日期开始并于以下较早日期届满:

(a) 金榜或其附属公司(个别或整体)不再为本公司控股东当日;及

(b) 股份不再于联交所或(如适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内或期间末并无其他与董事或与董事有关的实体有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之交易,

安排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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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

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的条文有条件批准及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

于报告期间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的变动详情如下:

承授人授出日期行使价

紧接

授出日期前

购股权的

收市价行使期间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于年内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港元

董事

黄凯恩女士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400,000–400,000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2,000,000–2,000,000

31/12/2025-

4/12/2033

2,000,000–2,000,000

黄悦怡女士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400,000–400,000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400,000–400,000

黄逸怡女士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400,000–400,000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400,000–400,000

黄铭斌先生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4,000,000–4,000,000

刘先生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1,300,000–1,300,000

31/12/2025-

4/12/2033

1,300,000–1,300,000

31/12/2026-

4/12/2033

1,400,000–1,400,000

李先生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22,000–22,000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150,000–150,000

31/12/2025-

4/12/2033

150,00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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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承授人授出日期行使价

紧接

授出日期前

购股权的

收市价行使期间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于年内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港元

伍先生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22,000(22,000)–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150,000(150,000)–

31/12/2025-

4/12/2033

150,000(150,000)–

吴生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150,000–150,000

31/12/2025-

4/12/2033

150,000–150,000

合资格雇员(合共)10/2/20200.4000.35010/2/2023-

9/2/2030

350,000–350,000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及

本集团其他雇员(合共)

5/12/20230.4000.39031/12/2024-

4/12/2033

6,900,000–6,900,000

31/12/2025-

4/12/2033

7,100,000–7,100,000

31/12/2026-

4/12/2033

1,300,000–1,300,000

30,594,000(322,000)30,272,000

附注: 于报告期间,无授出份购股权(二零二四年:25,000,000份购股权)。

目的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乃为任何董事及全职雇员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参与者」)提供机会购买本公司的所有人权益,

以及鼓励参与者为了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努力提升本公司及其股份的价值。购股权计划将为本公司提供灵活的

方法,以挽留、激励、奖励、酬谢、补偿参与者及╱或为参与者提供福利。

购股权计划的合资格参与者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并在其规限下,董事会可向其全权酌情甄选的任何参与者授出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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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授出购股权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上市规则的规定(特别是向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授出购股权

方面的规定),并在其规限下,董事会有权在采纳购股权计划当日后10年内,随时按董事会所厘定的向任何参与者作出

授出购股权要约。倘本公司知悉内幕消息,将不得向任何参与者作出任何要约或授出任何购股权,直至本公司公告有

关消息为止。尤其是,本公司由紧接以下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前一个月开始至业绩公告日期止期间不得授出任何购股

权:

(a) 董事会议日期(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首次知会联交所之日),以批准本公司任何全年、半年、季度或任何其他中

期业绩(不论上市规则有否规定);及

(b)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就任何全年或半年业绩或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不论上市规则有否规定)刊发公告的

截止日期。为免生疑问,上述不会授出购股权的期间将包括延迟刊发业绩公告的任何期间。

接纳购股权要约时的付款

购股权要约于发出要约日期起计14日期间可供有关参与者接纳,于接纳购股权要约时,参与者须向本公司支付1.0港

元。

认购价

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认购价将为董事会于授出有关购股权时全权酌情厘定及于要约函通知参与者的价格,惟认购价不得

低于以下较高者:(i)股份于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收市价;(i)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

每日报价表所列平均收市价;及(i)股份于授出日期的面值。

购股权期限

根据购股权承购股份的期限将为董事会于作出要约时知会各参与者的期限,将由董事会在授出购股权时全权酌情厘

定,惟该期限不得超过授出有关购股权日期起计十年。

行使购股权

购股权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于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的期间内随时予以行使,该期间不得超过自购股权授出日期

起计十年,而董事会可酌情厘定于行使购股权所附认购权前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或限制。

权益上限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人士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购股权)的获行使后已发行及将发行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1.00%。

购股权计划余下年期

购股权计划之余下年期为约6个月。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的现况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于购股权计划下有30,272,000份尚未行使但已授出之购股权。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同意授出、行

使、注销或失效之购股权。因根据购股权计划所授出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不得超过于购股权计划获批

准当日已发行股份10%,合共为40,000,000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7(2)条,于本财政年度年初及年末,计划授权项下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分别为9,406,000份及

9,728,000份。由于本公司从未向服务提供者(定义见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授出任何购股权,故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定

义见上市规则第十七章)不适用于本公司。

权益挂钩协议

于二零二年三月四日,本公司发行本金总额3,811,500港及换股价为0.154港元的可换股债券予金榜,以结算部分收

购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 51%已发行股本的代价。

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

获许可弥偿保证及拨备

根据细则第191条,本公司董事、董事总经理、替任董事、核数师、秘书及就本公司任何事务行事的其他高级职员以及

彼等各自的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均可从本公司的资产中就以下获得弥偿:该等人士或任何该等人士,或该等人

士的任何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于或有关各自的职务执行其职责或假定职责时因所作出、发生的作为或不作为而

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并可获确保就此免受任何损害,惟证实因该等人士本身欺诈

或不忠、失责、疏忽或违反信托而招致或蒙受者(如有)除外。

本公司已取款支付保费及其他金额,为本公司、董事及╱或其他高级职员的利益购买保险,就有关任何董事及╱或其

他高级职员履责作为本公司董事及╱或高级职员职责而可能招致或蒙受的任何损失、损害、负债及申索向本公司、董

事及╱或当中具名的其他高级职员作出弥偿保证。倘证实董事及╱或高级职员存在任何欺诈、不忠、失责、疏忽或违反

信托,则彼等将不获弥偿。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于推行良好企业管治及制定符合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原则的企业管治程序。有关

本公司企业管治常规的进一步资料载于本年报所载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致力检讨及监管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与惯例,以确保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2所述的相关法定及监管规

定。于报告期间内,并无有关环境及社会范畴的重大不遵守法律法规事宜。有关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在环境、社会及管治

方面的表现进一步资料载于本年报所载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标准守则作为其本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各董事已

确认其于整个报告期间一直遵守有关守则所载的规定准则。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股权的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股份。

充足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日期,基于公开可得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已拥有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的充足公众持股量。

慈善捐赠

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慈善捐赠金额为零。

核数师

大华马施云将退任,惟合资格重选连任。本公司将向股东周年大会提呈决议案以续聘大华马施云为本公司核数师。

董事资料变动

于回顾期间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须予披露的董事资料并无变动。

展望

过去几年,本集团仍致力于继续扩展其在中国的租赁网络并降低业务风险。随著租赁服务的拓展、特色增值服务的整

合以及资源的整合,本集团已从单一的金融服务公司发展成为在香港及东南亚提供增值服务的中国综合金融服务供应

商,以促进本集团的发展及保持行业竞争力。

展望未来,由于持续不利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本集团可能面临诸多挑战。尽管存在这些不确定性,本集团仍将齐心协力

克服困难,通过收入来源及相关业务风险的多元化实现稳定增长并持续发展业务。集团将进一步努力拓展其他地区的

租赁服务,增强生态系统内多个平台的协同效应,加强合作,进一步丰富各类金融服务,同时降低和分散业务风险,实

现可持续的收入来源。集团坚信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在服务经济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从而为集团贡献可持续的收入。

代表董事会

执行董事

黄凯恩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发布的截止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ESG报告」),旨在向持份者披露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所采取的行动和达到

的成效。

编制依据

本报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的《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

报告范围

组织范围:本ESG报告涵盖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年报之综合财务报表范围一致。报告范围于

报告期间内没变动。

报告期间:由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布周期:本ESG报告为年度报告。

报告语言

本ESG报告包括繁体中文及英文两个语言版本,若中英文发生歧义时,请以英文版为准。

报告原则

一致性原则根据该原则,本ESG报告明确说明所披露ESG关键定量绩效指标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口径,同时尽量

保证不同报告期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保持一致,以反映绩效水平趋势。

量化原则根据该原则,本ESG报告披露关键定量绩效指标,并对指标含义作出解释,说明计算依据和假定条

件。

平衡原则根据该原则,本ESG报告内容反映客观事实,对涉及正面、负面资讯的指标均进行披露。

重要性原则根据该原则,本ESG报告通过重要性分析确定报告需重点回应的议题,并对有关环境、社会和管治

事宜可能对投资者及其他权益人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进行重点汇报。

可靠性保证

董事会对本报告的内容进行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获取及回应

报告电子版可在本公司官方网站获取。官方网站:w.chinarzfh.com。

如对本报告及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回馈意见,请电邮至:info@chinarzfh.com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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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ESG管理声明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引领下,本集团以「助力国家发展、回馈社会支持、尊重员工价值和满足客户需求」为ESG愿景,充

分考虑业务及持份者诉求,坚持涵盖产业责任、投资人责任、员工责任和公益责任四大层面的ESG管理策略,通过完善

ESG管治架构、推动ESG因素融入业务和加强ESG理念宣传等行动,提升本集团ESG管理水平,推动本集团ESG愿景的

实现。

完善ESG管治架构

管理层的重视以及全体员工的参与是实现有效ESG管理的关键。本集团将ESG管理提升至战略层面,于二零二年一

月建立了由上而下的ESG管治架构,由董事会负责监督ESG工作,并设置「ESG工作组」,落实本集团ESG事务。

推动ESG因素融入业务

二零二年一月起,本集团将控股子公司「安华理达企业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安华理达」)作为ESG业务发

展的核心平台。依托安华理达在信用管理和尽职调查方面的经验,进一步推动ESG概念与信用产品的融合。现已构建

包含ESG因素的信用评估模型,并基于该模型推出新信用报告产品和「绿色供应链」尽调服务。此外,本集团拟将经营

性租赁服务与ESG因素结合。例如,本集团华东地区子公司以汽车租赁业务为主,本集团设置《汽车采购偏好管理方

法》,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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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加强ESG理念宣传

为提升员工ESG意识,本集团已于二零二一年针对管理层开展ESG主题培训,并将于其后年度开展覆盖全体员工的ESG

培训。力求逐步引导员工了解ESG概念、推动ESG愿景实现。此外,本集团在走访行业协会以及拜访客户的过程中,积

极宣扬ESG概念,推动ESG因素融入金融及征信行业。此外,本集团计划举办╱参与面向金融或征信行业人员的ESG

研讨会,与业内人士一同探讨ESG治理之路。

实质性议题管理

本集团持续关注融资租赁行业与征信行业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坚守底线思维,采取措施积极完善「合规经营」、「企

业管治」和「风险管控」等议题管理。随著中国提出更明确的减排目标,本集团紧跟绿色低碳发展的步伐,不断提升自

身对「绿色运营」、 「气候变化减缓与适应」议题的管理水平。

展望未来

本集团将不忘「融资通四海,租赁赢九州」的初心,始终坚守助力国家发展、推动经济腾飞的使命与决心。作为《巴黎

协定》和香港2050气候行动计划的倡导者,本集团将在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回报、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构建

员工和谐发展平台、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强与社区融合作方面深耕细作,促进协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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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SG管理

ESG管理架构 ESG责任模型

董事会

ESG委员会

ESG工作组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

承担ESG工作的总体责任

每年检讨集团达成目标的进度

了解并监督环境、社会及管治措施的实施和

有效性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高级管理层

督导ESG工作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ESG项目成员

落实ESG工作

产业责任

促进同业合作以

推动行业进步

及产品创新

遵守劳工准则以

保障合法权益

及提供发展机会

提高经济回报、

降低投资风险

及确保合规经营

积极回绩社会、

参与慈善活动

及发展绿色

金融

员工责任

投资者责任

公益责任

ESG发展原则及目标

本集团严格遵循UNGC十项原则。承诺完成人权、劳工准则、环境反贪污方面的责任;及将自身ESG发展与联合国采用

的SDGs目标结合制定以下目标:

目标目标内涵具体举措

性别平等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 拒绝招聘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 维持员工男女比例平衡

• 提升女性在管理层中的占比

• 保障女员工在孕期及哺乳期的福利

行业创新及

基础设施

建造具备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促进具有

包容性的可持续工业化,推动创新

  • ,提升产品数字化程度

气候行动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 在经营性租赁业务以及公务车选购中推动新

能源汽车的应用

• 为更多绿色企业提供融资性租赁服务

  • 「绿色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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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实质性议题识别与分析

基于实质性议题分析模型,本集团进一步开展ESG议题的识别、评估和筛选工作,确立对于集团和利益相关方具有重

要性的实质性议题,在本报告中进行重点披露和回应。

实质性议题分析流程

识别解读宏观政策和联交所披露标准,进行同业研究,明确本集团的ESG发展机遇;结合本集团发展

战略与ESG实践,圈定ESG议题

评估面向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开展访谈,对持份者开展问卷调查,从对本集团的重要性和对持份者的重

要性双维度对ESG议题进行评估。

报告根据议题评价结果构建实质性议题矩阵,结合议题重要性的高低程度,获得议题的排序结果,对

于高实质性的议题在ESG报告中进行重点披露。

持份者沟通

持份者沟通管道议题回应

政府及监管机构现场考察合规经营配合监管机构核查

定期沟通与汇报风险管理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政策执行反贪污建设投诉及举报机制

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国家发展战略指导下,积极发

展相关业务

股东及投资者股东大会合规经营增加投资者投资

定期资讯披露风险管理建设全面风险管理系统

与投资者及分析师会面企业管治建设反贪污制度

员工培训多元、包容与平等机会完善员工培训系统

企业文化活动吸纳与挽留人才优化福利保障系统

员工定期访谈员工权益与福利完善绩效考核与晋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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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沟通管道议题回应

客户电邮及客服热线产品质提升产品质

定期回访客户服务水平提升完善客户回馈系统

资讯安全及客户隐私保护

供应商╱合作伙伴合作交流合规经营制定采购管理办法

供应商评核风险管理招标及投标

检讨与评核供应链管理

同业╱行业协会行业会议合规经营参与行业交流活动

协会拜访与交流创新发展

公共及社区志愿服务社区贡献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慈善活动绿色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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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实质性议题评估

经过调查,本集团罗列了下列20个ESG议题。综合专家、管理层以及持份者的意见后,我们总结出以下议题为重要问

题。

对本集团及持份者重要性较高的议题,我们用符号★标记。

1. 温室气体减排

2. 能源高效利用

4. 绿色运营

  1. 、包容与平等机会★

7. 供应链管理

12. 社区贡献

14. 员工健康与安全

19. 排放物减少

20. 自然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


二零二五年 二氧化碳当量排放 (吨)
15.38
119.16
134.54
1.08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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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主题一 以绿色发展推动碳峰值及碳中和目标

本集团致力于不断改善环境可持续性,我们力求承担责任,在业务过程中尽量减少资源和材料的消耗。

本集团提供服务主要涉及办公楼内的运作。本集团的《环境办公室实务》包含我们在控制办公室活动对环境影响方面

的一般方法。

在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并未发现有违反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我们深知全球变暖对人类未来的影响,因此本集团十分重视温室气体减排工作。于报告期开内及对应二零二四年期间,

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如下:

温室气体排放类型

二零二四年

二氧化碳当量排放

(吨)

范畴1直接排放17.67

范畴2间接排放123.48

合计141.15

强度1.11吨╱员工

附注: 范畴1:由本集团拥有的车辆直接排放。仅附属公司安华理达拥有公务车,因此其为范畴1全部排放来源。

范畴2:本集团消耗的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针对温室气体重要来源为外购电力,本集团推行「办公室节约用电」活动,做到「人离电断」,减少电力浪费之余降低安

全隐患。空调、印表机等办公室电器设置为省电模式,电脑的空闲自动模式应等于或少于20分钟。行政部执行「每日巡

查」制度,上班与下班前对整个办公场所的电器进行查验,避免电灯、空调等电器彻夜运行的情况。

为了降低拥有车辆的直接排放,本集团配备网路会议设备,以减少面对面会议的需要,降低外勤及差旅的频率。此外,

本集团要求拥有公务车的分支机构或附属公司出台《公务车管理制度》,明确「高效出行、低碳出行」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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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在本集团的引领下,附属公司安华理达于二零二年一月一日修订《车辆、外勤与差旅制度》。该制度提出「经济、高

效、便捷与绿色」的原则,禁止员工不合理的公务车私用情况,并指出员工如需在上下班高峰期或拥堵区域外勤、出差

时,提倡使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进一步减少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与温室气体排放。

绿色办公室

除了注重打造低碳工作环境外,本集团高度重视资源的有效利用。按照本集团《环境办公室实务》的规定,本集团努力

提高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如尽量减少废物流量和排放,实施有效的回收计划。实际措施如下:

节省纸张

我们推行无纸化办公,鼓励员工通过电子媒体进行交流与通信,依靠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等工具完成档传输、跨区

审批等工作。如需纸质列印,建议员工充分使用纸张的两面,并通过调整字体大小和收缩页面布局的方式减少打印纸

张用量。我们鼓励员工使用二次纸或再生纸,提高纸张利用率。本集团计划应用线上协同办公软体和电子签功能,进一

步节约纸张。

绿色茶水间

本集团鼓励员工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茶具以及环保清洁产品(例如,可生物降解或不含磷酸盐的洗涤剂、补充装的

洗手液等)。同时,公司在茶水间洗手池及饮水机处皆张贴了节水标语,提醒员工及时关闭水龙头。公司倡议员工少点

外卖,鼓励自行带饭,以减少塑胶包装的浪费。因此,在茶水间配备了微波炉和冰箱,方便员工储存、加热食物。

减少无害废物

受业务性质影响,本集团产生的有害废弃物仅为少量废旧电池、硒鼓墨水匣、碳粉盒以及电子设备。针对废旧电池、用

尽的硒鼓墨盒与碳粉盒,本集团实行统一回收制。行政部妥善存放这类废弃物并定时往有害垃圾处置点投放。电子设

备由资讯技术部负责处置,完全报废的设备经审批后送往回收点,因业务发展而被替换的设备存放在仓库,以满足不

时之需。

回收材料

收发快递涉及塑胶和纸质包材的使用。本集团鼓励员工重用快递包装箱、信封、填料及其它材料。同时,要求员工寄送

快递时,避免过度包装,以减少包材消耗量。

鉴于我们的持续努力,未来五年,我们的目标是维持与废气、温室气体、废物处理、能源消耗和水消耗的排放方面相关

的实质性违规事件为零。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并不知悉有任何违反适用法律法规,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与空气排放、向水和土地的排污、

有害和无害废弃物产生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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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加强气候变化管理

本集团积极回应政府、投资者等持份者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重点,基于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气候相关财务资讯披露工作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的建议框架识别经营

相关的气候风险及机遇,并根据识别结果采取应对措施,有效管理气候变化的影响。

加强气候变化管理

风险描述潜在财务影响

急性物理风险本集团或集团客户可能面临因台风、洪水、暴风雨等

极端气候灾害导致财产损失或运营中断。

营业收入减少

运营成本增加

固定资产贬值

慢性物理风险本集团或其客户可能面临因气温上升、海平面上升等

慢性气候灾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政策影响风险随著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国家政策不断出台,客户高

能耗设备的使用可能会面临限制或禁用。

法律风险本集团或其客户可能因无法满足政策和监管要求而违

约或面对处罚或诉讼。

市场风险低碳政策的出台将影响市场的供应和需求,本集团在

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客户会因市场供求改变而面临

价格、产品种类等方面的风险,从而导致客户偿债能

力下降。

技术风险本集团在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客户可能面临绿色技

术转型的问题,并因此偿债能力下降、信用风险升高。

本集团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可能技术转型问题而被

淘汰。

声誉风险气候问题与人类未来息相关及为公众主要关注议

题。如果本集团在气候管理方面发生争议事件,或将

令其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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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针对以上风险,本集团的应对措施如下:

• 重点关注ESG报告中针对气候的变化议题

  • ,应将气候相关因素考虑在内

• 董事会及ESG委员会加强气候变化管理

气候相关机遇

机遇描述潜在财务影响

市场机遇低碳经济背景下,若本集团能为专注绿色技术开发等

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该类客户的成长能给

本集团带来收益。

营业收入增加

运营成本减少

服务低碳经济与ESG概念一致,本集团积极发展ESG相关业

务,将新概念融入现有产品,有利于产品更新服务及,

提升自身竞争力。

能源来源在集团运营过程中使用低碳能源,有利于在中长期降

低集团能源开支。

针对以上机遇,本集团的应对措施如下:

• 促进与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合作

• 稳步推进ESG咨询业务

  • 《环境办公室实务》,为员工开展低碳环保主题培训,提升其环保意识,进一步打造低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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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主题二 以人为本及共建和谐社会

保障员工权益

雇佣

我们的员工是推动本集团长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最宝贵资产。本集团制定和实施了一套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程式,

旨在为员工提供理想的工作环境,以符合当地雇佣法律法规,如《香港雇佣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根据本集团《员工手册》,本集团力求为所有员工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尊重和愉快的工作环境。薪酬管理旨在确保

所有员工根据其资格、经验和╱或条款和条件招聘、聘用、分配、培训、晋升、补偿和保留,并在这些方面平等对待员

工,而不考虑种族、肤色、信仰、宗教、性别、性取向、年龄、婚姻状况、国籍、残疾或家庭状况。

人力资源部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在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采取有效的程序,于聘用任何应聘者前核实其年

龄,并检查其身份证明文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妥善保存含记录员工所有相关详细信息(包括年龄)的雇佣合同和其他记

录,以备相关法定机构根据要求进行查证。

于报告期间内,对于本集团或其员工的雇佣情况未见包括童工及强迫劳动违规情况。

于告期间内,本集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

本集团支持性别平等,抵制招聘歧视,努力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工作机会。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 –

人数:45

人数:46-1

占比:36%占比:36%无

人数:80

人数:81-1

占比:64%占比:64%无

我们提供有竞争力和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以奖励和留住我们的员工。总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强制性公积金(强积

金)、所需的社会保障福利以及各种绩效薪酬,如酌情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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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于本报告期内及对应二零二四年期间,各维度员工流失率列示如下:

员工组别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 –

按性别划分

男38%28%+10%

女36%23%+13%

按年龄划分

≤30岁95%43%+52%

30-50岁10%13%-3%

≥50岁014%-14%

按业务地区划分

中国内地42%27%+15%

其它地区10%17%-7%

员工健康与安全

在本集团的日常运作中,与制造业、矿业等行业相比,并无重大的营运危害。本集团旨在通过提供一个和谐舒适的环境

来增强员工的健康。本集团遵守《香港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本集团《职业健康安全指引》的规定,本集团在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了措施:

灯光:工作场所良好的照明条件便于员工能够舒适地观看并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萤光灯嵌入假天花板,并配有百叶

窗或扩散器,以控制眩光和分散光线。应使用百叶窗或窗帘来防止眩光,并用此调节光线。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防眩光

筛检程式来减少萤幕反射并提高显示器的视觉品质。

室内空气品质和通风:所有工作场所和办公室内禁止吸烟。室内温湿度控制在适当水平,使工作场所舒适,有助于防

止细菌滋生。办公室的出风口经常进行清洁,以减少室内空气的灰尘堆积,提高通风系统的效率。

办公家具╱工作姿势:为员工配有可调式椅子,可以调整座椅的高度。为了使员工能更舒适地办公,员工应该采取正确

的坐姿,以避免肌肉骨骼的损伤。

办公用品:影印机中使用的碳粉可能含有害物质,同时影印机运作会产生噪音。因此,本集团设立独立印表机房,以

尽可能隔绝碳粉与噪音在办公区域蔓延。

手工处理:重型手工搬运工作涉及通过提升、下降、携带、推动或拉动重型物品。公司应该减少此等工作。在进行无法

避免的手工操作之前,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同时,本集团配备可携式推车,供员工运输设备、物资等重物时使用。

其他安全措施:所有消防安全设备均定期检查并符合办公室的消防安全规定。办公室内已备有急救箱。急救箱内的物

品符合劳工处发出的职业安全健康局条例。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并无工作相关意外事故或死亡意外事故,亦无面临健康和安全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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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部分员工因岗位性质差旅频率较高,以往本集团仅为该类员工配备手提电脑方便其外出办公。考虑到手提电脑

萤幕较小且视角水平较低,员工在办公室用其办公时,可能对视力以及颈椎造成一定损害。本集团自二零二年起,

著手重新装修,打造共用办公区。在共用办公区域,配备显示幕等设备,方便员工将显示幕接入手提电脑,放大萤幕内

容,保护视力与肩颈健康。共用办公室已在广州办公室设立,并将在其他城市的办公室设立更多共用空间。

助力员工发展

完善培训系统

本集团高度重视员工培训,致力于推动员工成长与本集团发展。我们根据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内部政策,向员工提供

包含四方面的全面培训。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培训人次达73人次,人均培训时长达3.98小时。

完善考核、激励与晋升系统

本集团持续完善员工职业发展平台,致力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政策。在绩效考核方面,本集团遵循

客观性、针对性和全面性三大原则,要求各部门及附属公司根据业务性质每年更新考核与激励方案。同时,建立了成熟

的考评制度,包括转正考评和年终考评。于年终考评中,所有正式员工需要完成自评和接受直属领导的评价,填写考评

表并统一由人力资源部交部审核。年终考评结果是员工晋升及年度奖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职级晋升方面,本集团向员工提供透明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升职路径。为适应业务发展需求,人力资源部每年更新

并公布职级架构图,让员工了解本岗位的发展路径。此外,本集团打造以「道德素养、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为核心的晋

升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对各类人才的价值认可,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

本集团设立了最佳团队奖、各部门最佳表现奖及卓越进步奖。在年会现场,我们感谢员工一年的辛勤付出并为表现突

出的团队及个人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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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深化员工关怀

共创活力职场

本集团宣导劳逸结合,力求用有趣的文娱活动丰富员工生活。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共举办了5场大型员工活动:中秋节

茶歇、圣诞节交换礼物活动、年会、户外游戏活动才艺比赛以及妇女节赠礼活动。

本集团于圣诞节举办了交换礼物活动,通过摇号软体随机抽取两位员工进行礼物互换,以促进不同部门同事之间的相

互了解。

本集团茶水间设有「迷你士多店」,以实惠的价格出售冷饮、零食、速食面和雪糕等。行政部会听取员工的意见,时常调

整「士多店」货物品类,售卖新产品。

爱心回馈社会

基于社会责任,本集团致力于满足本地社区的需求。本集团注重社区关系,积极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疫情之下,各地办

公室按照所在社区的要求,落实执行社区防疫政策。此外,本集团积极参与社区发起的消防安全讲座活动、防癌讲座活

动等。

此外,本集团于二零一六年向香港公益金捐款一百万港元。于报告期内,本集团亦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关心

及照顾弱势群体,并组织了以下活动:

✓ 向教堂捐赠玩具及衣物

✓ 支持当地餐厅开展向独居老人捐赠膳食的活动

✓ 办公室进行旧衣服回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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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主题三 提升品质及效率

科技赋能金融

本集团致力于推进「金融+科技」生态圈建设。本公司旗下的安华理达牵头开发大数据平台,是集「企业资料库、客户自

主下单与查询平台、客服工作平台」于一体的金融科技平台。该平台涵盖了1.7亿家企业的公开数据、2.9亿份企业年报

数据以及2.3亿家企业的行业数据。它是本集团进行风控工作的重要工具。数据化平台的出现标志著本集团业务的数位

化转型,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设计团队还设计了自动化程度极高的信用评估服务系统“NEW CHECK”。基于该系统,本集团信用产品的生产效率与

产量大幅提升。“NEW CHECK”系统成功实现了全自动化数据收集,分析师将精力集中投放在数据分析与评估。二零

二一年,“NEW CHECK”系统上线后,每份信用报告平均生产用时同比下降了75%,因而增加了日后的收入。

本集团旗下的信用报告产品—TRA,是一款自动化数据收集与分析产品。通过资讯科技术以取得8个核心的财务数

据,计算出10个重要的比率,并以折线图形式展现比率的历年变化。TRA报告能直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态势。由于该产

品的生产零人工参与,因此TRA报告能实现7/24随时下单与生成报告。其高效、客观及高性价比的特点使其成为最有竞

争力的信用管理工具之一。

加强产品质管控

本集团制定了《品质管理政策》,旨在通过支持所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为客户增值。为提高服务品质,本集团收集客户

对所提供服务的回馈,并由指定人员向管理层报告。本集团亦出具了员工操作手册,组织了培训班,以使员工熟悉标准

操作程式。本集团致力于通过提升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能力和运营人员的职能实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由于信用报告是本集团重要的产品之一,每年我们产出超2万份报告,报告语言涉及中、英、日三语。为了提高报告品

质,本集团专门设立了报告品质监控(QC)团队,出台《QC准则》,对报告品质严格把关,并将QC情况与分析师的绩

效考核挂钩。QC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场面向分析师的QC会议,指出本月高频出现的错误,提醒分析师注意相关问

题。

加强业务交流创新

本集团认为增进与同行的交流学习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行业整体进步向前。而加强跨行业间交流是探索

产品应用场景,增强产品普适性与针对性的关键。因此,本集团积极参与行业协会交流,积极参加行业研讨会。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共参加了37场行业交流会议和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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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提升客户服务品质

本集团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多元化、一站式的服务,制定《客户服务管理办法》和《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加强

客服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优化客户服务流程,致力于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针对定制化服务,本集团提

供专人专项点对点客户服务,力求精准了解客户真实需求。客服团队每年不定期进行客户回访服务,邀请客户通过问

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司的产品与服务进行评价。

本集团的商账回收业务为不成功不收费;关于信用评估服务和金融数据采购服务,我们会向新客户赠送报告产品或试

用样本,让客户先体验再决定是否订购。力求提高资讯透明度,让客户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产品与服务是否与其需求匹

配。

作为增值服务,本集团定期面向客户举办讲座培训或沙龙。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面向客户举办了4场线上╱线下沙龙及8场讲座培训。

在产品广告及业务营销方面,本集团承诺负责任营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

完善业务营销宣传管理机制,明确营销宣传行为的原则、流程、要求,确保客户能够了解真实、完整的金融产品资讯,

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客户数据与隐私保护方面,本集团坚信资讯安全和隐私是运营的关键原则。根据本集团员工手册,员工需要保护所

有客户的资讯。客户的保密资讯不可用于非授权业务活动,否则雇员可面临纪律处分。

于本报告期内,就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及补偿方法在广告、标签及隐私方面,并无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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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主题四 稳健经营,强化企业治理

风险管理

本集团高度重视企业风险管控,明确由董事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设风险管理委员履行相应职能。后疫情时代,本公司

更加注重风控体系的建设,力求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能力和主动风险管理水平。基于附属公司安华理达的信用管理经

验与专业能力,本集团在业务过程中充分发挥信用调查与尽职调查的作用,以提前识别、衡量并规避潜在风险。

来年,我们将组织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员工风险管理意识,

提高其风险管理素养。

本集团的业务定位于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与大型企业相比,该类企业违约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围绕管控中小企

业信贷风险开展研讨,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方案与风险事件具体执行方案。

合规管理

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国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附属公司及时将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制度规定,并将合规培训作为员工入职后的优先

培训。

本集团董事会领导合规管理工作,各部门、分支机构及附属公司每年更新与职能相关的合规制度。部分合规要求较高

的业务部门专门设立了合规经理,负责业务全流程合规管控。

本集团纠纷调解及资产处置部专门负责商账回收工作。为保证回收工作合法合规,该部门专门设立了合规经理,并于

二零二一年一月完成《业务工作手册》第三版的修订。该手册明确业务行为规范,强调十大「禁止性规范」,严禁调解

员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手段对债务人开展非法的催收行动。于报告期内,部门合规经理总共为部门员工开展了6

次合规培训。

反贪污与反贿赂

在本集团《员工手册》中,本集团要求所有员工避免任何可能损害本集团最佳利益的关系、影响力、利益或活动属于最

重要规则之一。作为其责任的一部分,所有员工应避免任何其代表本集团的判断、决定或影响可能引起其个人利益、财

务和╱或其他利益的情况。应确保与客户、供应商、承包商、求职者、同事或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交易得到良好的判断,

认真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始终保持最高的诚信标准。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根据本集团《举报政策》的规定,员工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涉嫌的不当行为或渎职行为提出质疑。本集团将尽全力

以严格保密的方式对待所有报告。作出任何报告及╱或投诉的员工的身份未经该员工同意不作披露,除非本集团有法

律义务披露员工的身份和其他资讯。在涉嫌贪污或其他刑事犯罪的情况下,本集团会向廉政公署或适用部门报告。此

外,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透过内部培训的方式,共对20名雇员(包括管理层及员工)进行了5节反贪腐培训,总培训时

长为2小时。

本集团一直严格遵守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洗钱法。于报告期间内,未发现本集团

或旗下员工有任何贪污腐败行为的法律案件。

知识产权保护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本集团行政部是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部门,负责权利的获取、修改、续展、许可、质押、转让、注销和监控所有单位

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功能变量名称、版权、专利,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维护和各单位的维权工作,以及防

伪。本集团要求员工努力保障和发展智力产权,同时完全尊重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除此之外,本集团亦会与员工签

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以防止侵犯知识产权。涉嫌违反知识产权相关规定的员工本集团的产权将受到调查,本

集团将对此采取适当行动。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或旗下员工并无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供应链管理

作为服务供应商,本集团有简单的供应链及供应商相对较少。因此,本集团的主要供应商仅提供资讯技术服务、物业管

理服务、广告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办公设备、印刷和文具供应等第三方服务。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我们制定了《环境采购政策》,以支持购买回收再利用环保产品,以减少与工作有关的环境影响。本集团一向鼓

励供应商使用再生纸列印我们的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并在采购中优先使用具有1级能源标签的可持续节能电子设备。

此外,我们严格落实《阳光采购》政策,关注供应商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通过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估和定期检

查,严格监控和防范各类商业贿赂活动。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现有任何供应商对商业道德、环境保护、劳工准则造成任何重大实际及潜在的负面影响或违

规事件。


二零二五年
5,698.86
83.49
419.60
134.54
1.08
305.00
0
28.00
327.00
2.44
0
0.22
2.62
2.28
0.018
195,317.00
55,041.53
250,358.53
2,002.87
677.00
5.4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键定量绩效表

环境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氮氧化物排放量

(注1)

克6,149.45

硫氧化物排放量

(注1)

克95.95

颗粒物排放量

(注1)

克452.77

温室气体排放量(范畴1和范畴2)吨二氧化碳当量141.15

温室气体排放密度(范围1和范围2)吨二氧化碳当量╱人1.11

有害废弃物总量

废旧电池件185.00

硒鼓墨水匣克4,550.00

碳粉盒个27.00

电子设备台23.11

有害废弃物密度

废旧电池件╱人1.46

硒鼓墨水匣克╱人35.83

碳粉盒个╱人0.21

电子设备台╱人0.18

纸张消耗总量

(注2)

吨2.14

纸张消耗密度

(注2)

吨╱人0.017

电力消耗总量

(注3)

千瓦时202,396.00

无铅汽油消耗总量千瓦时63,255.54

能源消耗总量千瓦时265,651.54

能源消耗密度

(注3)

千瓦时╱人2,091.74

水资源消耗总量

(注3)

立方米638.00

水资源消耗密度

(注3)

立方米╱人5.02

注1: 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全部源自本集团公务车辆的排放。

注2: 本集团产生的无害废弃物主要为办公垃圾、厨余垃圾等,受数据收集复杂程度影响,本报告仅统计了纸张消耗量。

注3: 部分主体的电费及水费计入物业管理费中,因此无法统计该等主体的具体用电及用水量。

计算方法为保证数据准确,计算水资源消耗密度时,仅以参与统计主体于报告期末的员工人数125人(二零二四年:127人)计

算。

注4: 除非另有说明,本ESG报告中环境KPI的计算所使用的排放系数乃根据联交所发布的《如何准备ESG报告—附录:环境关键绩

效指标汇报指引》。


二零二五年
125
45
80
41
73
11
105
20
125
36%
64%
33%
58%
9%
84%
16%
38%
36%
95%
10%
0
42%
10%
1
100%
178
1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员工雇佣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员工总数人127

按性别男人46

女人81

按年龄组别≤30岁人51

30-50岁人69

≥50岁人7

按业务地区中国内地人109

其它地区人18

按雇佣类型全职人127

员工多样性

按性别男%36%

女%64%

按年龄组别≤30岁%40%

30-50岁%54%

≥50岁%6%

按业务地区中国内地%86%

其它地区%14%

员工流失率

(注5)

按性别男%28%

女%23%

按年龄组别≤30岁%43%

30-50岁%13%

≥50岁%14%

按业务地区中国内地%27%

其它地区%17%

员工休假

实际使用产假的女员工人数人2

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的女员工比例

(注6)

%50%

女员工平均产假天数工作天178

男员工平均陪产假天数工作天12

注5: 各类别员工流失率=报告期内该类别员工流失人数╱报告期末该类别员工人数。

注6: 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的女员工比例=休完产假回到工作岗位的女员工人数╱实际使用产假的女员工人数。


二零二五年
73
28
45
22
10
41
3.98
4.93
3.45
9.47
1.29
4.00
二零二五年
6
0
0
0
0
二零二五年
24,030
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员工培训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员工培训人次人次85

按性别男人次23

女人次62

按员工类别高级管理层人次18

中级管理层人次9

普通员工人次58

员工每年人均接受培训时长

(注7)

小时2.70

按性别男小时2.00

女小时3.10

按员工类别高级管理层小时4.29

中级管理层小时1.19

普通员工小时2.90

注7: 各类别员工每年人均接受培训时长=该类别员工接受培训的总小时数╱该类别员工人数。

职业健康与安全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员工体检覆盖率

(注8)

%75

工伤发生次数次0

因工伤而损失的工作日数工作天0

因工伤关系而死亡的员工比例%0

员工职业病发病率

(注9)

%0

注8: 员工体检覆盖率=报告期内参与体检的员工数╱报告期末员工总数。

注9: 本集团属于金融业企业,不涉及粉尘、杂讯、放射性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客户服务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客户咨询量

(注10)

次20,179

客户投诉量次0

注10: 此指标数值通过每月客户咨询邮件量估计。


二零二五年
0
5
100
二零二五年
268
0
100%
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反贪污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对本集团及员工提出的并已结案的贪污诉讼案件数件0

举办反贪污培训次数次0

向相关员工提供反贪污培训人次人次0

供应商管理绩效指标表

指标单位二零二四年

供应商数量

(注11)

中国内地供应商家253

其它地区供应商家0

供应商管理政策覆盖率

中国内地供应商%100%

其它地区供应商%0

注11: 受业务性质影响,本集团供应商较少。本报告仅统计与本集团开展长期合作的一级供应商数量。


层面、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报告准则索引

联交所《ESG报告指引》索引表

A.环境

层面A1:排放物

一般披露A1资料:

(a) 政策;及

(b) 遵守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

及无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

律及规例。

主题一

KPI 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主题一;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总排放量(以吨计

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主题一;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

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

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主题一;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主题一

KPI 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目标

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主题一

层面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A2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主题一

KPI 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总耗量(以

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主题一;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

骤。

主题一

KPI 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用水效益目

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主题一

KPI 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及(如适用)每生产单位

占量。

不适用


层面、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层面A3: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A3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主题一

KPI 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理有关

影响的行动。

主题一

层面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A4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

宜的政策。

主题一

KPI 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及

应对行动。

主题一

B.社会

雇佣及劳工常规

层面B1:雇佣

一般披露B1资料:

(a) 政策;及

(b) 遵守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

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对发行人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主题二;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

员总数。

主题二;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主题二;关键定量绩效表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B2资料:

(a) 政策;及

(b) 遵守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

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主题二;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关键绩效表

KPI 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主题二

KPI 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主题二


层面、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B3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训活

动。

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分的受训雇

员百分比。

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绩效表

层面B4: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B4资料:

(a) 政策;及

(b) 遵守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法律及规例。

主题二

KPI 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主题二

KPI 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主题二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B5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主题四

KPI B5.1按地区划分的供货商数目。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5.2描述有关聘用供货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货商数目,

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主题四

KPI 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以及

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主题四

KPI B5.4描述在拣选供货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及相

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主题四


层面、一般披露及
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层面B6: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B6资料:

(a) 政策;及保护

(b) 遵守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

私隐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

律及规例。

主题三

KPI 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分比。不适用

KPI 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主题三

KPI 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主题四

KPI 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主题三

KPI B6.5描述消费者数据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主题三

层面B7:反贪污

一般披露B7资料:

(a) 政策;及

(b) 遵守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对发行人有重

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

主题四

KPI B7.1于报告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的

数目及诉讼结果。

关键定量绩效表

KPI 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主题四

KPI 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关键定量绩效表

层面B8: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B8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活动会

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主题二

KPI 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化、体

育)。

主题二

KPI 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主题二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号

海港城环球金融中心北座 室

致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载于第78页至第166页的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

务报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

全面收入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公允地

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

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意见之基准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吾等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

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一节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

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根据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能充足及

适当地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乃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乃于吾等审核整体综

合财务报表及就此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吾等不会就该等事项提供单独意见。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的审核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业务相关的商誉、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评估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与在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

赁服务业务相关的分部资产的账面值(须进行减值评

估)分别为商誉6.0百万港元以及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

52.4百万港元,归属于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

(「UMH」)及其附属公司(统称「UMH集团」)的业务。

商誉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乃根据资产所

属的现金产生单位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现金产生单位

之可收回金额已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原因为由于

并无基准能可靠估计于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

易中销售资产可得之金额,故不可能计量公平值减销售

成本。于估计使用价值金额时,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净

额乃基于以持续使用资产为关键假设应用于经贴现未来

税前现金流量预测、使用适当的贴现率、增长率及预算

收入而估计。该估计乃基於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

市场发展的预期。

吾等视与在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业务相关的商誉

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评估为关键审核事项,此乃

由于结余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至关重要,以及在评估商

誉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金额时涉及重要判断。

吾等就管理层对与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业务相关

的商誉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减值评估时所采用判断

的适当性的程序包括:

  • ,包括估计现金

流量预测及所使用之关键假设;

• 根据历史结果及当前及预期未来市场条件评估及

质询管理层关键假设及估计,包括预期收益及增

长率;

  • ,评估用于厘定使用价值的贴

现率是否合理;

  • 、能力及客

观性;

• 吾等的内部评估专家评估减值评估中所使用的方

法并以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的贴现率为基准;及

  • ,以测试所用假设的准

确性并厘定是否需要对本年度末的减值评估假设

进行任何调整。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年报所包含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等之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吾等之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

等在审核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如果吾等认

为其他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则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

平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 贵公司董事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重大错误陈述所

需之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之事

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之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协助 贵公司董事履行彼等监察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的职责。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根据吾等已

协商的委聘条款出具包括吾等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意见的核数师报告,而不作其他用途。吾等不会就本报告的

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在

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彼等(个别或总体)可能影响使用

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吾等运用专业判断,并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对该等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准。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的审核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

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

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吾等应当修改吾

等之意见。吾等的结论乃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

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对集团财务

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吾等负责就集团审核而言所进行的审核工作的方向、监督及审阅。吾等为审核意见承担

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吾等与治理层沟通了计划的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包括吾等在审核中识别出内部控制

的任何重大缺陷。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之责任(续)

吾等亦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

响吾等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吾等厘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吾等在

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等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吾等

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会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吾等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黎鸿威

执业证书编号:P06995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3,529
372
(45,143)
(1,157)
(27,162)
(2)
(14,613)
(2,338)
(6,514)
(263)
(6,777)
(93)
(6,870)
(8,112)
1,335
(6,777)
(8,207)
1,337
(6,870)
(1)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收益689,004

其他收入7327

服务成本(44,998)

其他收益及亏损8545

人事成本12(28,488)

减值亏损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拨回9314

其他经营开支(18,971)

财务成本10(5,237)

除税前亏损(7,504)

所得税开支11(75)

年内亏损12(7,579)

其他全面开支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的汇兑差额(427)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8,006)

年内应占(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9,615)

非控股权益2,036

(7,579)

年内应占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9,634)

非控股权益1,628

(8,006)

每股亏损15

基本及摊薄(港仙)(2)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60,298
552
9,000
69,850
6,823
900
7,972
15,695
179
4,886
5,094
5,202
2,405
1,016
763
34,269
1,442
55,256
(39,561)
30,28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660,790

按金202

商誉179,000

69,992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196,546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201,1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16,972

14,700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22369

客户保证金237,93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246,553

合约负债255,319

租赁负债261,603

税项负债830

银行借款271,285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2832,817

应付股东款项29381

衍生金融负债313,378

可换股债券302,160

62,629

流动负债净值(47,92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2,063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656
6,513
3,158
12,327
17,962
6,068
11,276
17,344
618
17,96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61,020

银行借款27765

应付股东款项29–

应付或然代价332,540

4,325

净资产17,738

资本及储备

股本355,903

储备12,554

18,457

非控股权益(719)

总权益17,738

载于第78页至第166页之综合财务报表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人士代表董事会

签署:

黄凯恩女士黄悦怡女士

董事董事


(8,112)(8,112)1,335(6,777)
(95)(95)2(93)
(95)(8,112)(8,207)1,337(6,870)
1656,2796,4446,444
650650650
(13)13
6,068634,782(18,535)292,571(2,912)(604,659)17,34461817,96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本溢价其他储备

法定

盈余储备

购股权

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小计

非控股

权益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附注(b))(附注(a))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125552,818–291,482(2,798)(586,945)(31,289)6,289(25,000)

年内(亏损)溢利–(9,615)(9,615)2,036(7,579)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的汇兑差额–(19)–(19)(408)(427)

年内全面(开支)收入总额–(19)(9,615)(9,634)1,628(8,006)

于以下各项后发行股份:

-转换可换股债券(附注35(i)) 83 3,283 – 3,366 – 3,366

-应付股东款项及贷款票据资本化

(附注35(i)) 1,235 45,691 – 46,926 –46,926

-UMH 49%收购事项(定义见下文)

(附注35(i)) 460 26,711 (18,535)– 8,636 (8,636)–

发行股份小计(附注35) 1,778 75,685 (18,535)– 58,928 (8,636) 50,292

确认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452–452–45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903628,503(18,535)291,934(2,817)(596,560)18,457(719)17,738

年内(亏损)溢利

换算为呈列货币产生的汇兑差额

年内全面(开支)收入总额

因转换可换股债券而发行股份

(附注35(iv))

确认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

付款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a) 根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附属公司每年在分派股息予拥有人前,须自其按照中国

相关会计规则及财务规例确定的年内溢利中,拨款10%或董事厘定的款额至法定盈余储备,直至结余达到其注册资本50%

为止。

(b) 其他储备指于自金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榜」)转入49%股权后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UMH」)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UMH集团」)的非控股权益的账面值与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支付代价的公平值(指按每股面值0.01港元发行及配

发的46,052,632股份的股本460,000港元及股本溢价26,711,000港元)之间的差额(「UMH 49%收购事项」)。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6,514)
2
14,513
650
2,338
(11)
(78)
639
618
8,037
(22)
20,172
(73)
43
(189)
(117)
(526)
(1,458)
857
18,709
(71)
18,638
11,396
11
(31,382)
(19,975)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7,504)

就以下各项作调整:

减值亏损及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拨回)9(31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1,874

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452

财务成本5,237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8)

汇率变动的影响757

衍生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亏损(收益)(3,859)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亏损72

资本化贷款票据之亏损2,48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8,167

租赁终止之收益–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现金流量17,339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减少4,901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162)

贸易应收款项减少(增加)(2,176)

贸易应付款项(减少)增加247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942

来自客户的按金(减少)增加1,450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减少)增加871

应付股东款项增加–

营运产生的现金23,412

已付企业所得税(695)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22,717

投资活动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12,158

银行存款所得利息2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37,781)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25,595)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3,180
(21,720)
6,513
1,087
(1,654)
(1,287)
(1,087)
(2,729)
(212)
2,091
754
6,972
246
7,97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融资活动

关连公司垫款23,567

偿还关连公司款项(34,130)

股东垫款10,463

其他借款所得款项–

已付利息(97)

偿还银行借款(1,239)

偿还其他借款–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2,468)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部分(133)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4,0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6,91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575

汇率变动的影响(68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972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其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为金榜,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众公司。

其最终控股方为黄悦怡女士、黄逸怡女士、黄如龙先生及黄范碧珍太。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

地址于年报公司资料一节披露。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主要活动为在中国提供租赁服务,以

及在中国、香港及新加坡提供尽职调查、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详情载于附注44。

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由于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币(「港币」)呈列。

2.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基准

2.1 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就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目的而言,当可合理预期该等资料会影响主要使用者的决策,该等资料会被认定为

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所

规定的适用披露。

2.2 计量基准

除于各报告期间末按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工具以外,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如下文所

载会计政策所述。

历史成本一般基于为换取货品及服务而支付代价的公平值计算。

公平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在有秩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可收取或转让负债须支付之价格,而不论该

价格是否可直接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估计。于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时,本集团会考虑市场参与

者于计量日期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作计量及╱或披露用

途之公平值乃按此基准厘定,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范围内以股份为基础付

款之交易、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入账之租赁交易以及类似公平值但并非公平值计量(例

如香港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内之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内之使用价值)除外。

就按公平值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及于其后期间计量公平值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之估值技术而言,估值

技术会予以校正以使初始确认时估值技术之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2.2 计量基准(续)

此外,出于财务报告目的,公平值计量应基于公平值计量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平

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归入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的公平值层级,具体如下所述:

  • (未经调整);
  • ,资产或负债的其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

的输入值;及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其他会计政策变动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且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

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交易中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

(二零二零年)之相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自然依赖型电力之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外,本公司董事预期于可预见未来应用所有其他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将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载列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之呈列」。此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在延续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多项规定之同时,亦引入

于损益表中呈列指定类别及定义小计之新规定;就财务报表附注中管理层界定之表现计量作出披露及改进于财

务报表中将予披露之合并及分类资料。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部分段落已并入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及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作出细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本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

早应用。应用新准则预期将会影响损益表之呈列以及未来财务报表之披露。本集团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8号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详细影响。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4.1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控制实体之财务报表。

本集团于获得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并于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时终止入账。具体而言,

于本年度内购入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收入及开支,按自本集团获得控制权当日起至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

控制权当日止,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

损益及各项其他全面收入项目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入总额归属于本公

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将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黜结余。

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于有需要情况下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一致。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及现金流(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之交易有关)均于综合

账目时予以全数对销。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1 综合基准(续)

于附属公司之非控制权益与本集团于当中的权益分开呈列,指现时拥有之权益且赋予持有人权利于清盘

时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净资产。

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权益之变动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家附属公司的控制,则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及非控股权益(如有)将终止确认。收

益或亏损按(i)所收代价之公平值及任何保留权益之公平值总额与(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附属公司资产(包

括商誉)及负债之账面值之差额计算。所有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有关该附属公司的金额,应采用

如同本集团直接处置附属公司相关资产或负债而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予以核算,即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会计准则所规定╱允许的方式重新分类至损益或转拨至其他权益类别。在前附属公司中保留的任何

投资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的公平值应作为初始确认的公平值,后续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计量,或者作为于一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投资的初始确认成本(如适用)。

4.2 商誉

因收购一项业务产生之商誉乃按收购业务当日设立的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分配至预期受益于合并协同效应之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

别),而该单位或单位组别指就内部管理目的监控商誉的最低水平且规模不超过经营分部。

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会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於单位出现减值迹象时增

加测试次数。就于某报告期间因收购产生的商誉而言,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

别)于报告期末前进行减值测试。倘可收回金额少于其账面值,则会首先分配减值亏损以削减任何商誉

的账面值,其后根据各项资产所占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

出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的任何现金产生单位时,厘定出售损益金额时会计入商誉

应占金额。当本集团出售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现金产生单位)内的业务时,所出售商誉

金额按所出售业务(或现金产生单位)与所保留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部分的相对价值计

量。

4.3 于附属公司权益

于本公司财务状况表中,于附属公司的权益按成本减值亏损(如有)列账。附属公司业绩由本公司以已

收及应收股息为基准入账。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4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本集团于完成履约责任时,即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商品或服务之「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项明确商品或服务(或一批商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之明确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随时间转移,如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标准,则收入会按照完全满足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展情况而随时

间确认:

  • ;或
  • ,且本集团对迄今完成之履约付款具有可执

行权利。

否则,收入会在客户获得明确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提供收债及信贷调查服务以及出售汽车的收

益于某一时间点确认。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以货品或服务换取代价的权利,而本集团已转让给客户的货品或服务仍不是无条件的。

合约资产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

代价仅随时间推移即会成为到期支付。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就已收客户代价(或到期代价款项)向客户转移货品或服务之义务。

出售汽车的收益于资产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间点确认。

收债服务收入及信贷调查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4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续)

与同一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

随时间确认收益:计量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

投入法

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乃基于投入法计量,即按本集团为达成履约责任的努力或投入相对达成有关履

约责任的预期总投入的基准确认收益,其最能反映本集团于转让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方面的履约情况。

来自信贷调查服务年订购费用的收益乃随时间确认。

4.5 租赁

租赁之定义

倘合约在一定期间内让渡控制使用一项已识别资产的权利以获取代价,则合约为或包含租赁。

就订立或修改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定义于初始或修改日期(倘适用)评

估合约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条款及条件其后有变,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作为可

行权宜方法,倘本集团合理预期按组合基准入账与于组合内的租赁个别入账两者对综合财务报表之影响

并无重大差异时,则具有类似特性之租赁按组合基准入账。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5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分配合约组成部分代价

就含有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

的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计独立价格基准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项租赁组成部分。

本集团应用可行权宜方法,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租赁组成部分区分开来,而是将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任

何相关非租赁组成部分入账列作单一租赁组成部分。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的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租期自开始日期起为12个月或以下并且不包括购买选择权之租赁。其

亦对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之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或另一系

统化基准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 ;及
  • 、恢复其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之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状

态时产生的估计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本集团合理确定在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乃自开始日期至可使用年期结束

作出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以直线法基准,以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与租期中较短者作出折旧。

本集团将使用权资产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即呈列相应相关资产(倘拥有)之同一项目。

可退还租金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金按金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始确认时作出之公平

值调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5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

本集团于租赁开始日期,按该日尚未支付之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现值时,

倘无法轻易确定租赁隐含之利率,本集团则使用于租赁开始日期之增量借款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

  • (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初步使用于开始日期之指数或利率计量);
  • (倘本集团合理肯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及
  • (倘租赁期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租赁之选择权)。

在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会按利息增值及租赁付款予以调整。

当发生以下情况,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及对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采用于重新评估

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将经修订租赁付款贴现的方式进行重新计量。

  • (经市场租金调查后)而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乃透过

使用初步贴现率来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租赁修改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将租赁修改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进行入账:

  • ;及
  • ,增加的金额相当于范围扩大对应的独立价格,并对该独立价格进行任何适当调

整以反映特定合约的情况。

对于非入账为独立租赁之租赁修改,本集团会使用于修改生效日期之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之租赁付

款,以按照经修改租赁之租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减去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使用权资产进行相应调整,以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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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5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的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每当租赁的条款将相关资产的拥有权附带的绝大部分

风险及回报转移予承租人,则合约分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均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项下应收承租人的款项于开始日期确认为应收款项,其金额相等于租赁的投资净额,并使用各

租赁隐含的利率计量。初始直接成本计入租赁投资净额的首次计量。利息收入分配至各会计期间,以反

映本集团有关租赁的未偿还投资净额的固定期回报率。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相关租期内按直线基准于损益确认。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

计入租赁资产的账面值,有关成本于租期内按直线基准确认为开支,惟按公平值模式计量的投资物业除

外。本集团对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经营租赁的可变租赁付款进行估算,并将其计入以直线基准于租期内

予以确认的租赁付款总额中。并非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于产生时确认为收入。倘租赁合约

载有特定条款规定,在相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因本集团及承租人无法控制之不利事件而遭受影响,致

令相关资产不适合或无法使用时,则可削减或暂停缴付租金,由该特定条款产生之相关租金削减或暂停

缴付会入账作为原有租赁之一部分,而非入账作为租赁修改。该项租金削减或暂停缴付会在触发该等付

款发生之期间内于损益确认。

在本集团日常营运过程中产生之利息及租金收入乃呈列作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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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5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分配合约组成部分代价

当合约包含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时,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分配

合约代价予租赁及非租赁组成部分。非租赁组成部分按其相关独自销售价格从租赁组成部分区分出来。

可退还租金按金

已收可退还租金按金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始确认时作出之公平

值调整被视为来自承租人之额外租赁付款。

转租

当本集团为中介出租人时,将主租赁及转租作为两项单独的合约入账。转租依据主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

产,而非参照相关资产,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租赁修改

不属于原始条款及条件的租赁合约的代价变更将作为租赁修改列账,包括透过宽减或减少租金提供的租

赁奖励。

(i) 经营租赁

本集团自修改生效日期起,将经营租赁的修改入账列作一项新租赁,并将与原租赁有关的任何预

付或应计租赁款项视为新租赁的租赁款项的一部分。

(i) 融资租赁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将融资租赁之租赁付款变动入账为租赁修改,该变动

不会作为单独租赁入账。倘该变动属重大修改,则终止确认原租赁的融资租赁应收款项,且使用

经修订租赁付款按经修订贴现率贴现计算之终止确认收益或亏损于修改日期于损益中确认。倘该

变动并不属重大修改,则本集团继续确认融资租赁应收款项,而有关账面值将按经修订合约现金

流量以相关应收款项之原贴现率贴现的现值计算。账面值之任何调整于修改生效日期于损益中确

认。

售后回租交易

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要求评估售后回租交易是否构成本集团之出售。

本集团作为买方-出租人

对于满足出售要求的转让

对于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将予入账列作资产出售的资产转让而言,本集团(作为买方-出

租人)应用适用标准将购买资产入账,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对租赁应用出租人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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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6 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的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外币)进行的交易按交易当日适

用的汇率确认。于报告期末,以外币列值的货币项目按该日适用的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计值并按公平

值列账的非货币项目采用厘定公平值当日的现行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计值并按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

项目则毋须重新换算。

结算货币项目以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于产生期间于损益内确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业务的资产及负债按各报告期末的现行汇率换算为本集团的呈列货币

(即港元)。收支项目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惟汇率于期内大幅波动除外,在此情况下,则使用交易当日

汇率。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并于权益内累计入账为换算储备(归属于非控股

权益(如适用)。

将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净资产重新换算为本集团的呈列货币(即港元)产生的汇兑差额直接于其他全

面收入中确认,并于换算储备中累计。换算储备中累计的有关汇兑差额于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

因收购海外业务而产生之可识别已收购资产之商誉及公平值调整,被视作该海外业务之资产与负债,并

按各报告期末之现行汇率进行换算。由此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

4.7 借款成本

所有借款成本于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4.8 政府补助

于合理保证本集团将符合政府补助的附带条件及将会收到政府补助时,方会确认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于本集团确认有关补助拟补偿的相关成本为开支期间按系统基准于损益确认。

作为已产生开支或亏损之补偿或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持(并无日后相关成本)而应收与收入有关的

政府补助,乃于其成为应收款项之期间于损益中确认。有关补助于「其他收入」项下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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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9 雇员福利

退休福利费用

向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作出的付款于雇员提供可获取该等供款的服务时作为开支确认。

根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条例,本集团为其合资格参与强积金计划的所有雇员设有一项定额

供款退休福利计划。供款乃根据雇员底薪之百分比作出。

本公司于中国经营的附属公司的雇员须参与由地方市政府运作的中央退休金计划。附属公司须按其薪资

成本的一定百分比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供款。

就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责任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9.93(a)条将预期将被抵销的雇主

强积金供款视为视作雇员对长期服务金责任的供款,并按净额基准计量。预计未来福利金额于扣除本集

团强积金供款所产生归属于雇员的累算福利(被视为相关雇员的供款)而产生的负服务成本后确定。

短期及其他长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在雇员提供服务期间按预期就服务所支付的福利未贴现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

为开支,除非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规定或允许将福利计入资产成本。

雇员累计福利(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于扣除任何已付金额后确认为负债。

4.10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

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

授予雇员之购股权

向雇员及提供类似服务的其他人士作出的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按股本工具于授出日期之

公平值计量。

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的公平值于授出日期厘定,并无考虑所有非市场归属条件,按直线法

基于本集团对最终将归属的股本工具的估计入归属期开支,股本(购股权储备)则相应增加。于各报告

期末,本集团会基于所有相关非市场归属条件评估,更改预期归属的股本工具数目估计。修订原始估计

之影响(如有)会于损益中确认,以使累计开支反映经调整估计,并对购股权储备作出相应调整。就于授

出日期即时归属之购股权而言,所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即时于损益支销。

行使购股权时,先前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款项将转拨至股份溢价。倘购股权于归属日期后被没收或于到

期日仍未行使,先前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累计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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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1 税项

所得税支出指即期及递延所得税开支。

当前应付税项乃按年内应课税利润计算。应课税利润因其他年间的应课税或可扣减之收入或开支及毋须

课税或扣减之项目而与除税前亏损不同。本集团即期税项负债乃按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大致上已颁布之

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按于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用于计算应课税利润之相应税基两者之暂时性差

额而确认。递延税项负债通常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通常会于可能出现应课税

利润抵销有关可动用可扣减暂时性差额时就所有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确认。若暂时性差额因于一项既不影

响应课税利润亦不影响会计利润之交易(不包括业务合并)中初始确认资产及负债而引致及于交易时并

无产生相等的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则不会确认该等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此外,倘暂时性差额乃

因初始确认商誉而产生,则不会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就与于附属公司权益有关之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惟倘本集团能控制暂时性差额拨回且

暂时性差额于可见未来不会拨回则作别论。与该等权益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额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

仅在动用暂时性差额利益时有足够的应课税利润且预期在可见将来其将被拨回时,方可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于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利润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时进

行调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以负债被清偿或资产被变现的期间内预期适用的税率计量,并根据于报告期末已颁

布或大致上已颁布的税率(及税法)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之计量反映随本集团预期于报告期末时收回或偿还资产及负债账面值所产生之税

务后果。

就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计量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乃分

配予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减免归属于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分别对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

号规定。倘应课税溢利很可能被用作抵销且可扣减暂时差异可被动用时,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有关的

递延税项资产及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当有合法强制执行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抵销即期税项负债,且涉及同一税务机构向同一应课税实体征收

的所得税,则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予以对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中确认,惟倘其与于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相关,则即期及递延

税项亦会分别于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于权益确认。倘因业务合并的初步会计方法而产生即期税项或递延

税项,有关税务影响会计入业务合并的会计方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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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乃为生产或提供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而持有的有形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乃按

成本减去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折旧乃于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以直线法减剩余价值确认,以撇销资产成本。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

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并按预测基准对估计出现任何变动之影响入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在出售时或预期继续使用该资产不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出售或报废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产生的任何盈亏按销售所得款项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厘定并于损益确认。

4.13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检讨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以厘定有否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

出现减值亏损。倘存在任何有关迹象,则会估计有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有)之程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可收回金额将个别估计。倘未能个别估计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可收

回金额,本集团将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

为一个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企业资产分配至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倘可建立合理及一致之分配

基准),否则彼等分配至可建立合理及一致分配基准之最小组别现金产生单位。就企业资产所属之现金

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进

行比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值。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乃以反映目前市场对

货币时间价值之评估及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调整前之独有风险之税前贴现率将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贴现至现值。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估计少于其账面值,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下调至其

可收回金额。对于无法按合理及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之企业资产或企业资产之部分,本集团将

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企业资产或企业资产部分的账面值)与

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分配减值亏损时,首先将减值亏损分配以减少任何商誉(如

适用)之账面值,继而根据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中各项资产之账面值而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资

产之账面值不得减少至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之公平值减去出售成本(如可计量)之数、其使

用价值(如可厘定)及零。原应分配至该资产之减值亏损金额,乃按照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中其他

资产之账面值而按比例分配。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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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3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续)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则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会增加至其可收

回金额之经修订估计,惟增加后之账面值不得超出假设过往年度并无就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

金产生单位组别)确认减值亏损时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中确认。

4.14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有责任(法律或推定),而本集团可能须偿付该项责任,并能可靠地估计该

项责任之金额,则确认拨备。

经计及有关责任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后,确认为拨备的金额为对于报告期末偿付现有责任所需代价的最

佳估计。倘拨备运用偿付现有责任的估计现金流量计量,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的现值(倘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

倘结算拨备所需之部分或全部经济利益预期将可自第三方收回,则在实质上肯定将收到偿款且应收款项

金额能可靠计量之情况下,应收款项方会确认为资产。

4.15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的现有责任,惟因不大可能需要经济利益流出资源以偿付责任或责任金额

无法充分可靠计量而未予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厘定带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是否已成为可能。倘该公司可能需要就一项先前作为或

然负债处理之项目付出未来经济利益,则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无法作出可靠估计,否则于可能出现变动

的报告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拨备。

4.16 金融工具

当一家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所有以常规方式购入或出售之

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常规买卖指需要在由法规或市场惯例确定的时间架构内交付资

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最初按公平值进行计量,惟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进行初步计量的客户合约

产生的应收账款除外。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外)直接应占交易成本乃于初步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或从中扣

除(倘适用)。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直接应占交易成本会即时于损益中确认。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摊销成本及于有关期间内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

利率指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期年期或(如适用)较短期间,将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构成

实际利率部分之已付或已收取之全部费用及利率点、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准确贴现至初步确认

时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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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后计量

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 ;及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其后均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其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

计量的债务工具╱应收款项乃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乃对一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用

实际利率予以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见下文)除外。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

言,自下一报告期间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倘出现信贷减值的金

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好转,使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后,自报告期间

开始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作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作减值评估的金融

资产(包括应收账款、按金、保证金、其他应收款项、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内的短期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结

余)及其他项目(即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

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步确认后信贷风险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在相关工具的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导致之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根据债务人特有的因素、整体经济

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作出调整。

本集团始终就应收账款以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对于所有其他工具,本集团计量的亏损拨备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除非自初步确认后信贷风险显著

增加,在此情况下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是否应确认全期信贷亏损乃基于自初步确认以来

发生违约之可能性或风险的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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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作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自初步确认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对于报告日期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

与初步确认日期金融工具发生之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该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并有理

据支持的定量和定性资料,包括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而可得之历史经验及前瞻性资料。

特别是,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 (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如信贷利差大幅增加,债务人的信贷违约掉期价格

大幅上升;

  •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

的不利变化;

  • 、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

的重大不利变化。

不论上述评估之结果如何,本集团假定,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则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

已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并有理据支持的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的标准之成效,并修订有关标准(如适当)以确

保标准能在金额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i) 违约的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在内部制订或自外界来源获得的资料显示债务

人不大可能悉数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有的任何抵押品)时发生。

不论上述分析如何,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即发生违约,惟本集团有合理并有理据

支持的资料显示更加滞后的违约标准更为恰当,则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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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作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一项或以上事件(对该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不利影响)发生时出现信贷减

值。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下列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b)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财务困难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贷款人原本不

予考虑的优惠;或

(d) 借款人有可能面临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iv) 撇销政策

当资料显示对手方处于严重财务困难及无实际收回可能时(例如对手方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程序

时,或(如属应收账款以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款项逾期超过三

年(以最早发生者为准),本集团则撇销金融资产。已撇销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收回款项程

序并于适当情况下考虑法律意见后实施强制执行活动。撇销构成终止确认事项。任何其后收回款

项于损益中确认。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亏损(即违约时亏损大小)及违约时风险敞口之函数。违约

概率及违约亏损之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及前瞻性资料作出。预期信贷亏损的预估乃以各自发生违

约的风险为权重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本集团于估计应收账款的预期信贷亏损时使用可行权

宜方法,并利用经考虑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及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的拨

备矩阵。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按初步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贴现)。就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

收款项而言,厘定预期信贷亏损所用的现金流量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计量租赁应收款

项所用的现金流量一致。

若干应收账款以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经考虑

逾期资料及前瞻性宏观经济资料等相关信贷资料后按集体基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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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作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的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续)

就集体评估而言,订立组别时本集团考虑以下特征:

  • 、规模及行业;及
  • (倘有)。

归类工作由管理层定期检讨,以确保各组别成份继续具有类似信贷风险特性。

利息收入乃根据金融资产之账面总额计算,除非金融资产发生信贷减值,在此情况下,利息收入

根据金融资产之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通过调整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中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亏损,惟应收账款以

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则除外,其相应调整于亏损拨备账中确认。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收取资产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将金融资产及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

让予另一实体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倘本集团并无转让或保留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而持续控制

有关已转让资产,则本集团须确认其于资产的已保留权益及关连负债可能须支付的金额。倘本集团保留

已转让金融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继续确认金融资产,且确认已收取所得款项的

已抵押借款。

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该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确

认。

金融负债及股本

分类为债务或股本

债务及股本工具乃根据合约安排的内容及金融负债与股本工具的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股本。

股本工具

凡证明实体资产经扣除其所有负债后的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均为股本工具。本公司发行的股本工具乃按

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确认。

购回本公司自身股本工具于权益中确认及直接扣减。本公司购买、出售、发行或注销自身的股本工具所

得收益或亏损概不会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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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股本(续)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随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倘金融负债为(i)收购人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适用的业务合并中的或然代价、(i)持作买卖或(i)指定

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则金融负债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属下列情况的金融负债为持作买卖用途:

  • ;或
  • ;或
  • ,惟属财务担保合约或被指定且有效的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金融负债(持作买卖或属收购方于业务合并的或然代价的金融负债除外)可于以下情况下于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 ;或
  • ,而根据本集团制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

策略,该项负债乃以公平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及评估绩效,且有关分组的资料乃按此基准向内部提

供;或

  • ,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将整个组

合约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就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而言,因金融负债的信贷风险变动而产生的金融负债公平值变动

金额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除非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该负债信贷风险变动的影响将会产生或加大损益的

会计错配。就带有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例如可转换债券),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平值变动不会包括于

其他全面收入的计量中。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金融负债信贷风险产生的公平值变动随后不会重新分类至

损益,而是于金融负债终止确认后转拨至累计亏损。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项、客户保证金、其他应付款项、银行借款、应付关连公司款项、应付股东款项、承

兑票据及贷款票据)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4.16 金融工具(续)

可换股债券

含有债务及衍生部分的可换股债券

以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目的本公司股本工具以外的方式结付的换股权被视为换股

权衍生工具。

于发行日期,债务部分及衍生部分均按公平值确认。于往后期间,可转换贷款票据的债务部分使用实际

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衍生部分乃按公平值计量,公平值变动于损益内确认。

与发行可转换贷款票据有关的交易成本乃以该等票据的相关公平值按比例分配至债务及衍生部分。与衍

生部分有关的交易成本直接于损益扣除。与债务部分有关的交易成本计入债务部分的账面值,并于可转

换贷款票据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修订

当且仅当本集团的责任被解除、注销或届满时,本集团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已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

账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有关不造成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的非重大修订,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值将以经修订合约现金流量的现值

计算,按该金融负债的原始实际利率贴现。产生的交易成本或费用按经改动金融负债的账面值调整并于

余下期间摊销。金融负债账面值的任何调整于修订日期于损益中确认。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于订立衍生工具合约当日按公平值初步确认,其后于报告期末重新计量至其公平值。所得收益

或亏损于损益确认。

倘衍生工具的剩余期限超过12个月且并非于12个月内到期变现或结算,则衍生工具呈列为非流动资产或

非流动负债。其他衍生工具呈列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当且仅当本集团目前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以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

资产及清偿负债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方会被抵销,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列金额净值。

4.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包括:

(a) 现金、其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而导致有关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

结余;及

(b) 现金等价物,其包括短期(通常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

动风险不大的高流动性投资。现金等价物持作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非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上文定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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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披露于附注4)时,本公司董事须对难以循其他途径取得之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作出

判断、估计及假设。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而作出。实际结果可能有别

于该等估计。

此等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持续作出审阅。会计估算之变动如只影响估计变动之有关期间,则有关影响于该期间确

认。如该项会计估算之变动影响即期及往后期间,则有关影响于估计变动之有关期间及往后期间确认。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以下为于报告期末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有关假设及来源具有导致资产及负

债的账面值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发生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

商誉减值估算

于厘定商誉是否需要减值时,须估计所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而可

收回金额指使用价值或公平值减出售成本的较高者。计算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须估计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

生单位组别)预期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及合适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低于预期,又

或事实及情况有变导致未来现金流量下调或贴现率上调,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或进一步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商誉的账面值为9,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000,000港元)(扣除累计减值亏

损17,23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236,000港元)。有关可收回金额计算的详情披露于附注17。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或然代价3,1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540,000港元)乃按公平值计量,而

公平值乃使用估值技术根据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厘定。厘定相关估值技术及其相关输入数据时须作出判断及

估计。与该等因素有关之假设如有变化,或会导致该等工具之公平值须作出重大调整。进一步披露见附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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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金融资产减值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计量所有类别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均须作出判断,尤其是于厘定减值亏损及评

估信贷风险显著增加时须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抵押品价值的数额及时间。该等估计由多项因素引起,而其变动

可导致不同程度的拨备变动。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比较报告日期与初始确认日期的预计年期内违约风险,以此评估信贷风险是否自初始确

认以来已大幅增加。为此目的,本集团于不造成不必要成本或负担的前提下,考虑相关并可得的合理及支持性

资料。这包括定量和定性资料以及前瞻性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净值为6,8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546,000港元),已扣

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76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08,000港元)。有关预期信贷亏损减值评估的详情披露于附注

40(b)。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估算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乃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在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行

使判断及作出估计,特别是评估:(1)是否有事件已发生或有任何指标可能影响资产价值;(2)资产账面值是否可

获可收回金额(如为使用价值,即按照持续使用资产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支持;及(3)将应用于估计可

收回金额的适当关键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的贴现率)。当无法估计一项独立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会估计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包括在能够建立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

准时分配公司资产,否则可收回金额按获分配有关公司资产的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更改假设及估计(包

括现金流量预测的贴现率或增长率)可能对可收回金额造成重大影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经计及已分别确认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亏损143,000港元及

零(二零二四年:零及零)后,须进行减值评估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分别为55,247,000

港元及5,05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8,248,000港元及2,542,000港元)。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

减值的详情披露于附注16。

6.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公司董事厘定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如下:

- 直接租赁-在中国提供售后回租及经营租赁服务

- 经营租赁-在中国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 -在香港、中国及新加坡提供收债服务和信贷调查服务

租赁服务收债和信贷 调查服务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40,75042,77983,529
3252,8303,155
(1,151)
(471)
(3,720)
(4,327)
(6,51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划分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部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

分部业绩

未分配:

其他收益及亏损

财务成本

人事成本

其他经营开支

除税前亏损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租赁服务

收债和信贷

调查服务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分部收益

来自外部客户收益43,92245,08289,004

分部业绩4,8741,5606,434

未分配:

其他收入10

其他收益及亏损567

财务成本(3,233)

人事成本(3,458)

其他经营开支(7,824)

除税前亏损(7,504)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66,000
19,411
85,411
134
85,545
40,093
15,145
55,238
12,345
67,583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分析: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分部资产

租赁服务67,830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16,168

分部总资产83,998

未分配资产694

总资产84,692

分部负债

租赁服务41,824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14,657

分部总负债56,481

未分配负债10,473

总负债66,954


租赁服务收债和信贷 调查服务未分配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31,2755,63236,907
11,8342,67914,513
143143
41(182)(141)
8,0378,037
1,6022654712,33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计入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于损益确认的物业、厂房及

设备的减值亏损

于损益确认的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

拨备(拨回)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定期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但并无计入

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财务成本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其他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租赁服务

收债和信贷

调查服务 未分配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计入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37,7411,976–39,717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9,1522,722–11,874

于损益确认的金融资产的减值亏损

(拨回)拨备(409)95–(31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8,167–8,167

定期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但并无计入

分部损益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财务成本1,7672373,2335,237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3,735
19,044
14,109
56,888
26,641
83,529
56,627
261
56,888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72,083 14,858 2,063
69,34058,770
10,8061,524
3,3834
89,004
83,52960,29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d) 来自主要服务的收益

以下为本集团来自其主要服务的收益的分析: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来自收债服务收入28,896

来自信贷调查服务收入16,186

来自出售汽车收入15,880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60,962

租金收入27,816

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利息收入226

89,004

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于某一时间点60,722

随时间转移240

60,962

(e) 地域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位于中国(所在国)、香港及新加坡。

有关来自外部客户的本集团收益的资料乃根据业务营运的位置予以呈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的资料

乃根据资产的地理位置予以呈列。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非流动资产(附注)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中国(所在国)60,239

香港545

新加坡6

60,790

附注: 非流动资产仅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881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1
223
138
37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f)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于相应年度贡献本集团总销售额10%以上的来自客户的收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客户A(附注)10,784

附注:

来自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分部的收益。

7. 其他收入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28

政府补贴(附注)129

其他170

附注: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获得政府补助并确认其为自中国及新加坡地方政府就其业务发展及社会保障

补贴的收入223,000港元。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获得政府补助并确认其为自薪酬补贴计划及渐进式

加薪补贴计划(由新加坡政府推出)的收入129,000港元。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已达成该等补助的所有条件。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78
(639)
(618)
22
(1,157)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41)
143
2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51
1,591
204
212
2
267
11
2,33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其他收益及亏损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757)

衍生金融负债之公平值(亏损)收益(附注31)3,859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亏损(附注33)(72)

资本化贷款票据之亏损(附注32)(2,485)

提早终止租赁合同之收益–

  1. (拨回)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就下列各项确认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回)拨备: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附注18)(455)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19)141

就下列各项确认的减值亏损: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6)–

(314)

10. 财务成本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安华理达集团的银行借款利息(定义见附注17)97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利息1,767

应付股东款项利息1,186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16)133

应付安华理达集团非控股主要股东款项利息7

贷款票据的估算利息(附注32)1,587

可换股债券的估算利息(附注30)460

其他借款利息–

5,237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66
80
246
17
263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6,514)
(932)
(20)
1,172
3,617
(3,591)
17
263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当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20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中国企业所得税55

所得税开支75

在香港利得税的利得税率两级制下,合资格法团的首2百万港元利润将按8.25%征税及超过2百万港元的利润将

按16.5%征税。不符合利得税率两级制法团的利润将继续按统一税率16.5%征税。因此,合资格法团的香港利得

税按估计应评税利润首2百万港元的8.25%及估计应评税利润超过2百万港元的16.5%计算。

根据税务局的批准,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六间(二零二四年:

一间)附属公司须按25%的应课税溢利(应课税溢利低于人民币1,000,000元)以20%的税率缴纳小型微利企业

税。位于中国的其他附属公司须按其应课税溢利的25%(二零二四年: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中除税前亏损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7,504)

按相关税务司法权区适用税率计算之税项(995)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647)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3,098

未确认税项亏损及暂时性差额之税务影响863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及暂时性差额之税务影响(2,299)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55

所得税开支75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11
1,032
18
250
23,737
914
400
27,162
11,834
2,679
14,513
1,225
1,462
22,146
8,037
6,763
1,51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本集团于两个年度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就预扣税作出拨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中国附属公司自二零八年一

月一日起须就所赚取利润宣派之股息缴付5%预扣税。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其于两个

年度录得亏损及本公司董事认为中国附属公司于可见将来不会进一步分派任何股息,故并无确认与中国附属公

司未分派盈利有关的暂时性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动用税项亏损为110,39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7,592,000港元)及拥

有可抵扣暂时性差额106,19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6,431,000港元)可供抵销未来利润。由于未来利润流的

不可预测性,因此并无就该等可抵扣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2. 年内亏损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年内亏损乃按扣除下列各项后计算:

董事酬金(附注13):

-袍金822

-短期雇员福利1,032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8

-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304

薪金、津贴及其他员工福利25,054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110

雇员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148

人事成本总额28,488

供租赁汽车折旧(包括在服务成本)9,152

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计入其他经营开支)2,72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1,874

核数师酬金1,288

法律及专业费用5,021

出售汽车成本(包括在服务成本)24,04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8,167

收债及信贷调查服务成本(包括在服务成本)5,854

短期租赁开支1,603


董事袍金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其他酬金 (主要为薪金 及其他福利)酌情表现花红权益结算 并以股份为 基础之付款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181,0321041,154
120106226
12010130
12010130
120120
1208128
60464
1208128
3131
811181,0322502,111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以及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

年内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附注(i))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伍颖聪先生(附注(i))

吴旭洋先生(附注(i))

廖子慧先生(附注(i))

董事姓名董事袍金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

其他酬金

(主要为薪金

及其他福利)酌情表现花红

权益结算

并以股份为

基础之付款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181,032–511,101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附注(i))111–35146

黄悦怡女士120–20140

黄逸怡女士120–20140

黄铭斌先生120–167287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120–4124

伍颖聪先生(附注(i))120–4124

吴旭洋先生(附注(i))111–3114

822181,032–3042,176

附注:

(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获委任。

(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委任。

(i)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辞任。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270
39
57
3,366
二零二五年
人数
3
1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雇员(由有关雇员以产生的销售佣金已付或应付的金额除外)包括一名(二零

二四年:一名)董事,彼等之薪酬详情载于上文附注13(a)。年内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的其余四名

(二零二四年:四名)最高薪酬雇员的薪酬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3,655

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21

雇员退休福利计划供款72

3,748

彼等之酬金介乎以下范围:

二零二四年

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2

于两个年度内,上文所载执行董事酬金乃与彼等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的服务有关。本集团并无向本

公司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或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董事及雇员)支付酬金,作为吸引其加入本集

团或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于两个年度内,概无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放弃或同意

放弃任何酬金。

上文所示的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乃主要就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112)
二零二五年
千股
595,68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4. 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无向本公司普通股东派付、宣派或拟派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

无拟派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15. 每股亏损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亏损: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9,615)

二零二四年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51,928

每股基本亏损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及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计算。

由于二零二五年并无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并无呈列二零二五年的每股摊薄亏损。

计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亏损并无假设本公司未行使之可换股债券获转

换或本公司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乃由于假设的转换将导致每股亏损减少。


(66)8(58)
10731,2755,52536,907
(31,613)(801)(32,414)
(2,715)(2,715)
44273769,5348,94779,660
(20)(5)(25)
8113311,8342,46514,513
143143
(9,467)(237)(9,704)
(2,715)(2,715)
30447414,6883,89619,362
13826354,8465,05160,29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家私、装置及

其他固定资产供自用机动车供租赁机动车

其他供自用

租赁物业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9779065,4526,30972,848

汇兑调整(2)(33)(2,578)(269)(2,882)

添置40–37,7411,93639,717

处置–(20)(30,677)–(30,697)

租赁完成后之减少–(1,046)(1,04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3573769,9386,93077,940

汇兑调整

添置

处置

租赁完成后之减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3623710,1643,10513,642

汇兑调整(1)(12)(488)(169)(670)

年内拨备881369,1522,49811,874

对销处置–(20)(6,630)–(6,650)

租赁完成后对销减少–(1,046)(1,04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2334112,1984,38817,150

汇兑调整

年内拨备

于损益确认的减值亏损(附注)

对销处置

租赁完成后对销减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1239657,7402,54260,790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465
212
1,51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续)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计及剩余价值后,按以下年率以直线法折旧:

家私、装置及其他固定资产三至六年

供自用机动车三至五年

供租赁机动车四至八年

其他供自用租赁物业租赁期(介乎一至三年)与估计可使用年期中的较短者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供租赁机动车的实际情况恶化,管理层确定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供租赁机动车存在减

值迹象。于管理层进行减值评估后,减值亏损约1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

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内确认。

使用权资产

于损益确认的租赁开支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其他供自用租赁物业的折旧开支2,498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10)133

短期租赁开支1,603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使用权资产添置为5,52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36,000港元)。有关

添置为非现金交易。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现金流出总额为4,45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204,000港元)。

租赁负债到期分析的详情载于附注26。


20,2166,02026,236
17,23617,236
2,9806,0209,00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商誉

收购

安华理达集团

收购

UMH集团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0,2166,29326,509

汇兑调整–(273)(273)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9806,0209,000

商誉减值测试

就减值测试而言,商誉已分配至两个独立的现金产生单位,包括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分部的一组附属公司及经

营租赁服务分部的一组附属公司。分配至该等单位的商誉账面值(经扣除累计减值亏损)如上文变动所示。

安华理达风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华理达」)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安华理达集团」)产生的商誉减值测试

安华理达集团之可收回金额已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该计算法使用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得出

的现金流量预测,以及19.7%(二零二四年:税前贴现率21.2%)的税前贴现率。安华理达集团超过五年期的现

金流量乃使用稳定的3.0%(二零二四年:3.0%)增长率而推断。该增长率乃基于相关行业增长预测,但不超过

相关行业的平均长期增长率。使用价值计算法的其他主要假设与现金流入╱流出(包括预算销售额及毛利率)

的估计有关,而有关估计乃基於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管理层厘定安华理达集团并无减值。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安华理达风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华理达」)及其附属公司(统称「安华理达集团」)产生的商誉减值测试

(续)

安华理达集团的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账面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任何该等假设的任何可能合理变动概不会导

致减值。

UMH集团产生的商誉减值测试

UMH集团之可收回金额已根据使用价值计算法厘定。该计算法使用基于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

得出的现金流量预测,以及17.4%(二零二四年:税前贴现率18.9%)的税前贴现率。UMH集团超过五年期的现

金流量乃使用稳定的3.0%(二零二四年:3.0%)增长率而推断。该增长率乃基于相关行业增长预测,但不超过

相关行业的平均长期增长率。使用价值计算法的其他主要假设与现金流入╱流出(包括预算销售额及毛利率)

的估计有关,而有关估计乃基於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管理层厘定UMH集团并无减值。

UMH集团的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账面值。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任何该等假设的任何可能合理变动概不会导致减

值。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70,417
17,015
487,432
(7,880)
479,552
(479,55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于中国提供租赁服务。

最低租赁款项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包括:

一年内452,189

一年以上但两年以内18,228

两年以上但三年以内17,015

487,432

减:未实现融资收入(7,880)

479,552

减:减值拨备(479,552)

就呈报分析如下:

流动资产–

本集团的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人民币计值。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上述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实际年利率主要介乎8%至15%(二零二四

年:8%至15%)。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79,552
479,55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主要以用于激光加工、塑料、工业加工、纺织及服装、酒店及休闲

以及其他行业之租赁资产、客户保证金及租赁资产回购安排(如适用)作为抵押。客户保证金根据租赁合同全部

价值的若干百分比收取及计算。保证金根据租赁合同条款于租赁合同期间按比例或于租赁期结束后全数返还予

客户。当租赁合同到期且租赁合同项下所有责任及义务已履行,出租人必须向承租人退回全部租赁保证金。客

户保证金余额亦可应用于及用作清付任何相应租赁合同的未偿还租赁付款。可自客户取得额外抵押品以确保其

租赁及售后回租安排项下的还款责任,而该等抵押品包括船舶、商业及住宅物业、设备及机械。概无任何未担保

的租赁资产剩余价值及需于两个期间内确认的或然租金安排。

当客户未能按结算期限而超过90天结算,且经考虑抵押品及保证金的可收回性后,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

排产生的应收款项被视为已信贷减值。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

款项总账面金额479,5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79,552,000港元)根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厘定为减值。全期预

期信贷亏损减值应收款项乃关于自初步确认后信贷风险大幅增长的信贷风险,而不论违约的时间,在风险余下

期限的预期信贷亏损须作出亏损拨备。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拨备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或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01,805

已确认减值亏损净额拨回(附注9)(455)

汇兑调整(21,798)

于二零二五年或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79,552

本集团已透过向该等借款人提起诉讼、再协商还款计划等多个渠道以及其他方法采取措施收回租赁应收款项及

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以便收回租赁应收款项之未收回金额。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6,409
(388)
6,021
1,179
(377)
802
6,823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383
1,188
775
477
6,823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6,448

减:信贷亏损拨备(572)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净额5,876

租赁服务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1,006

减:信贷亏损拨备(336)

租赁服务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净额670

贸易应收款项总额,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6,546

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经扣除信贷亏损拨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0至30天3,572

31天至60天395

61天至90天2,028

90天以上551

6,546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期自发票日期起计介乎0至60天。

本集团通常根据行业惯例并考虑客户的信用程度及偿还纪录,向彼等授出信贷期。本集团力求对其未收回之应

收款项维持严格的控制。逾期结余由高级管理层定期审查。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908
(141)
(2)
765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70
530
900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84
924
1,00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就租赁服务而言,客户须按照相关合约所载条款结清款项,且通常并无授予客户信贷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账面总额为1,92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176,000

港元)的账项,有关账项于报告日期已逾期。于逾期结余中,47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51,000港元)已逾期90

天或以上,且不被视为违约。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或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04

已确认的减值亏损(拨回)拨备(附注9)141

汇兑调整(37)

于二零二五年或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908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40。

20.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预付款项122

其他应收款项1,060

1,182

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结余按市场年利率介乎0.01%至0.15%(二零二四年:0.01%至0.15%)计息。

按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银行结余及现金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港元644

美元(「美元」)388

1,032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5
81
93
179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886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23
344
2,569
1,870
88
5,09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贸易应付款项

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0至30天107

31天至60天24

61天至90天108

超过90天130

购买服务的平均信贷期为90天。

23. 客户保证金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自租赁服务业务客户收取的保证金:

流动7,934

24.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其他应付税项247

预收客户款项371

应计开支4,011

应付安华理达集团非控股主要股东款项(附注)1,456

其他应付款项468

6,553

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安华理达集团非控股主要股东款项96,000港元为无抵押,按年利率3%计息,已于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结算。应付安华理达集团非控股主要股东余下结余1,8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360,000港元)为无抵押、免息并须按要求偿还。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824
378
5,202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5,319
(4,932)
4,815
5,20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产生自以下各项的合约负债: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5,130

租赁服务189

5,319

影响已确认合约负债金额的典型付款条款如下:

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产生的现金券

本集团发行现金券,面值介乎85%至100%,且该等现金券不可退还且届满期为2至3年。下表为已确认收益中与

结转合约负债有关的数额,以及与过往期间已履行的履约义务有关的数额。

合约负债之变动情况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或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551

年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之收益(2,335)

年内预收现金3,270

汇兑调整(167)

于二零二五年或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319


二零二五年
最低租赁 款项现值最低租赁款项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2,4052,596
2,0092,093
647655
5,0615,344
(283)
5,061
2,405
2,656
5,061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763
763
763
(763)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租赁负债

下表为本集团于年末租赁负债的余下合约到期日:

二零二四年

最低租赁

款项现值最低租赁款项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一年内1,6031,683

一年后但两年内769801

两年后但三年内251257

2,6232,741

减:未来利息开支总额(118)

租赁负债现值2,623

就呈报分析如下:

流动负债1,603

非流动负债1,020

2,62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适用于租赁负债的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年利率介乎4.75%至5.13%(二零二四年:

4.75%至5.13%)。

27. 银行借款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无抵押2,050

上述借款的账面值须于以下期间偿还*:

一年内1,285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期间765

2,050

减:列为流动负债之款项(1,285)

列为非流动负债之款项765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763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4,269
32,675
32,675
1,594
34,269
(34,26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本集团浮息借款的风险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浮息借款2,05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账面值约76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50,000港元)之银行借款仅反映安

华理达集团的借款,由安华理达集团的非控股主要股东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浮息借款按年利率3.0%(二零二四年:3.63%)计息。

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乃以相关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港元计值。

28.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上海南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前称为

上海南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南朗」)(附注I)32,817

上述借款的账面值须于以下期间偿还(附注I):

一年内28,347

28,347

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但须于以下期间偿还的

上述借款的账面值:

一年内4,470

32,817

减:于流动负债下列示的一年内到期款项(32,817)

于非流动负债下列示的款项–

附注:

  • (本公司及UMH集团的控股东)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金榜为本公司的控股东。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期间,金榜对UMH集团有重大影响

力。因此,上海南朗被视为本公司关连公司。

I. 该等到期金额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之计划偿还日期厘定。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上海南朗授出的贷款融资如下:

(i) 额度上限为人民币40,000,000元的贷款融资每年按4.5%计息,须于首次提款日期起三周年偿还,到期

日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本集团与上海南朗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

融资的到期日延迟至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利率为5.0%,其中本金额人民币28,751,000元(相等于约

31,25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25,086,000元(相等于约27,267,000港元)已动用,及余额人民

币11,249,000元(相等于约12,22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4,914,000元(相等于约16,211,000

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未动用及可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本集团与上海南朗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融资的到期日延迟至二零二五年

七月二日。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本集团与上海南朗订立另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融资的到期日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六

年七月二日。

(i) 上海南朗授出的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0,000,000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20,000,000元)的贷款融资每年按

6%(二零二四年:6.0%)计息,须于首次提款日期起三周年(即到期日为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日)偿还,

其中本金额约人民币1,337,000元(相等于约1,45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3,666,000元(相等于

约3,985,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动用,而余额人民币18,663,000元(相等于20,286,000

港元)为未动用及可用。应付上海南朗之款项为无抵押及须按要求偿还。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上海南朗订立一份补充协议将贷款融资的到期日延迟

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相应利息开支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损益内确认为「财务成本」(附注10)。应

付关连公司款项乃以相关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人民币计值。

于报告期末后,本集团附属公司已收到上海南朗之函件,表明上海南朗不会要求本集团附属公司于自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及自综合财务报表刊发日期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偿还任何尚未偿还款项。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7,955
1,442
6,513
7,955
(1,442)
6,513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应付股东款项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金榜381

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但须于以下期间偿还的

上述借款的账面值:

一年内381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三年期间–

减:于流动负债下列示的一年内到期款项(381)

于非流动负债下列示的款项–

结余为应付金榜(本公司的控股东)的款项。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金榜所授出额度上限为50,000,000港元的贷款融资每年按6.0%计息,须于首次提

款日期起三周年偿还。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应付股东款项32,602,000港元已以资本化方式悉数结算。结算详情披露于附注35(i)。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本公司与金榜订立贷款协议,据此,金榜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总值18,000,000港元的无

抵押贷款融资,目的为本公司一般营运资金提供资金,年利率6%,自首次提款日起三周年到期(「二零二四年金

榜贷款协议」)。其可用期间自二零二四年金榜贷款协议日期开始至二零二四年金榜贷款协议日期后三年或融

资全额提取、取消或终止的较早日期的期间。该融资的到期日将为二零二七年四月三十日。就该融资而言,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513,000港元已动用,余额11,487,000港元未动用及可用。

此外,应付股东款项1,44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81,000港元)为租金开支及应计利息开支,为无抵押、免息并

须按要求偿还。


267
639
(2,427)(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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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0. 可换股债券

本公司于二零二年三月四日发行本金总额为3,811,500港元的三年期免息可赎回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

可换股债券以港元计值且为无抵押。到期日(「到期日一」)为紧接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三周年前的日期(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日)。可换股债券持有人有权于可换股债券发行日期后第7天至到期日一前第7天(包括首尾两

天)的任何时间,按每股换股份0.154港元的换股价将其转换为本公司的普通股,惟须遵守可换股债券条款及

条件的限制及根据有关条款及条件作出的调整。除非已按可换股债券之条件及条款转换或赎回,否则本公司于

到期日一将按赎回价(即当时100%的未赎回本金额)赎回未赎回本金额。

转换选择权并非通过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另一资产交换固定数额的本公司本身股份的方式结算。故此,可换股

债券包含两个组成部分,债务部分及衍生(包括转换选择权)部分。债务部分的实际年利率为19.8%(二零二四

年:19.8%)。衍生部分乃按公平值计量,公平值变动于损益内确认。

年内可换股债券之债务及衍生部分变动情况载列如下:

债务部分衍生部分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6921,285

收取推算利息(附注10)460–

公平值变动产生的亏损–4,467

转换可换股债券(附注35)(992)(2,37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1603,378

收取推算利息(附注10)

公平值变动产生的亏损

转换可换股债券(附注3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用于衍生部分的估值。模型所用的主要输入数据于附注40披露。

本公司已向金榜(本公司的控股东)发行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金榜行使其提早转换权,以每股换股份0.154港元的换股价转换本金额为1,270,500

港元的可换股债券,金榜已获配发及发行8,250,000股本公司股份(附注35(i))。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金榜行使其提早转换权,以每股换股份0.154港元的换股价转换本金额为2,541,000

港元的所有未转换可换股债券,金榜已获配发及发行16,500,000股本公司股份(附注35(iv))。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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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1. 衍生金融负债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衍生金融负债:

收购安华理达集团(附注(i))产生的潜在额外补偿–

收购UMH集团产生的可换股债券的

转换选择权(附注30及附注(i))3,378

3,378

就呈报分析为:

流动负债3,378

附注:

(i) 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就收购安华理达集团51%股权与卖方(「卖方」,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

六月三十日的通函)、金榜、Silver Creation及Solomon Glory订立禁售协议。根据禁售协议,卖方出售首批转让股份

(「首批转让股份」,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通函)的受限期间为紧随Silver Creation股份转让日

期后的18个月。仅就首批转让股份而言,自首批转让股份转让之日起6个月后,卖方可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通知本

公司彼等拟于上述18个月的受限期间内通过联交所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全部或部分首批转让股份,但卖方须通过联交

所在公开市场上按现行市价向独立第三方出售首批转让股份。倘相关首批转让股份通过联交所在公开市场上以低于

每股0.4港元的价格出售,不足额(即0.4港元与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相关首批转让股份的平均交易价之间的差额)将

由本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卖方补偿。

衍生金融负债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行所进行的估值按公平值列账。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衍生金融负债的公

平值评估为零。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平值减少8,326,000港元,而该收益已于截至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损益内确认(附注8)。

禁售期原定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结束,本公司、卖方、金榜、Solomon Glory及Silver Creation进一步磋商此事

项,并于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本公司、卖方、金榜、Solomon Glory及Silver Creation就延长补偿安排适用的期间正式

订立补充禁售协议(「补充禁售协议」)。

根据补充禁售协议,仅就首批转让股份而言,于股份于联交所复牌日期(「复牌日期」)至紧随复牌日期后第151日期间

(包括首尾两日)(「额外补偿期间」)。有关补充禁售协议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的公告。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提供任何补偿,及补偿安排已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失效。

(i) 本公司已向金榜(本公司的控股东)发行可换股债券的转换选择权。衍生金融负债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行所进行

的估值按公平值列账。于成立日,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平值评值为874,000港元。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衍生金融负

债的公平值增加63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467,000港元),而该亏损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的损益内确认(附注8)。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158
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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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贷款票据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或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252

收取推算利息(附注10)1,587

资本化贷款票据之亏损(附注8)2,485

资本化(附注35(i))(14,324)

于二零二五年或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于二零二年三月四日按年利率4.58%发行本金总额为13,188,500港元的三年期可赎回贷款票据(「贷

款票据」)。贷款票据以港元计值且为无抵押。本公司不得提供任何抵押品。到期日(「到期日二」)为紧接贷款票

据发行日期三周年前的日期(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日)。根据贷款票据的条款及条件,本公司有权全权酌情决定

于到期日二前的任何时间赎回全部或部分贷款票据。贷款票据的实际年利率为19.8%。

本公司已向金榜(本公司的控股东)发行贷款票据。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14,324,000港元的贷款票据以资本化方式悉数结算。结算详情披露于附注35(i)。

33. 应付或然代价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将予发行的承兑票据(附注(a))2,540

应付现金代价(附注(b))–

2,540

附注:

(a) 该金额指将向金榜(本公司的控股东)的全资附属公司Solomon Glory Limited(「Solomon Glory」)发行的三批承

兑票据的公平值,以补偿Solomon Glory就收购安华理达集团51%股权向卖方转让其持有的最多38,503,380股本公司

若干现有股份。

将予发行的承兑票据将为无抵押及不计息。承兑票据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及二零二六年一月发行(并将自各自

发行日期起计13个月结算),以结算Solomon Glory向卖方分批作出的本公司现有股份的相关转让。

(b) 本公司可于二零二四年就收购安华理达集团51%股权结算最高金额3,831,256港元的现金代价。

将予发行的承兑票据及应付现金代价须参考安华理达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二零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进行代价调整,因此构成或然代价安排。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

三十日的通函。

Solomon Glory所持转让股份及将转让予卖方的递延现金代价须受卖方所作出的溢利保证(详情载于本公司日

期为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的通函「代价调整(受溢利保证所限)」一节)所限。


540(540)
1,135(1,135)
16,500,000165
606,802,571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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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应付或然代价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行所进行的估值按公平值列账。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或然代

价的公平值评值为3,158,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增加618,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72,000港元),而该亏损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损益内确认(附注8)。

34. 递延税项

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确认的重要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及其相关变动如下:

递延税项资产递延税项负债

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总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718(718)–

(借记)贷记损益(96)96–

汇兑调整(27)2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95(595)–

贷记(借记)损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5. 本公司股本

股份数目股本

港币千元

每股0.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0,000,000,000100,000

已发行: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12,509,0004,125

于以下各项后发行股份: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转换可换股债券(附注(i))8,250,00083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资本化应付股东款项及贷款票据

(附注(i))123,490,939 1,235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之UMH 49%收购事项(附注(i))46,052,632460

发行股份小计177,793,5711,77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590,302,5715,903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转换可换股债券后发行股份(附注(iv))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两个年度所有已发行股份在所有方面与当时已发行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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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

(i)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金榜以每股换股份0.154港元的换股价转换本金额为1,270,5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金榜

已获配发及发行8,250,000股本公司股份。

总值992,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之负债部分及2,374,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之衍生部份于转换时终止确认。

(i)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金榜与本公司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据此,金榜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

同意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认购股份」),认购价为0.38港元,其中金榜应付总代价将以抵销应付金榜款项及贷款

票据的方式支付(「贷款资本化金额」)。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本公司已完成认购事项,且金榜已获配发及发行

123,490,939股本公司股份,以抵销直至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的贷款票据的未偿还本金总额及所有应计及未支付利

息14,324,000港元及应付股东款项32,602,000港元(即总值为46,926,000港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发(i)日期为二零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的公告;(i)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的通函;及(i)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的公告。

(i)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本公司已完成向金榜收购UMH集团额外49%股权,代价通过向金榜发行及配发合共

46,052,632股新股份的方式支付。于收购事项完成后,UMH集团成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而收购事项已入账列作

与非控股权益的股权交易。因此,有关变动不会影响商誉,亦不会引致任何收益或亏损,而差额18,535,000港元将于

其他储备中扣除(即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支付代价的公平值(指按每股面值0.01港元发行及配发46,052,632股

份的股本460,000港元及股份溢价26,711,000港元)与非控股权益于收购日期的账面值约8,636,000港元之间的差额,

将于本集团权益中扣除)。

(iv)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金榜以每股换股份0.154港元的换股价转换本金额为2,541,000 港元的可换股债券,金榜

已获配发及发行16,500,000股本公司股份。

总值2,427,000 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之债务部分及4,017,000 港元之可换股债券之衍生部分于转换时终止确认。

36.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该计划的目的乃为任何董事及全职雇员或本

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参与者」)提供机会购买本公司的所有人权益,以及鼓励参与者为了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

整体利益,努力提升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份的价值。该计划将为本公司提供灵活的方法,以挽留、激励、奖励、酬

谢、补偿参与者及╱或为参与者提供福利。

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并在其规限下,董事会可向其全权酌情甄选的任何参与者授出购股权。该

计划于采纳日期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

要约于发出要约日期起计14天期间可供有关参与者接纳,于接纳购股权要约时,参与者须向本公司支付1.0港

元。购股权可根据该计划的条款,于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厘定的期间内随时予以行使,该期间不得超过自购股权

授出日期起计十年,而董事会可酌情厘定于行使购股权所附认购权前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制。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后本公司已发行

及将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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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认购价将为董事会于授出有关购股权时可全权酌情厘定及于要约函通知参与者的价格,惟认

购价不得低于以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收市价;(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授

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的面值。

(a)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授出之购股权(「二零二零年购股权」)

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授出日期一」),向本公司董事、若干高级管理层成员及雇员授出二零二零年购股权。

已授出二零二零年购股权的行使价为0.40港元。二零二零年购股权待服务满三年后有条件授出。

二零二零年购股权的公平值乃采用二项式模型厘定为每份购股权0.251港元。该模型的主要输入数据为授出日

期一的股价0.35港元、上列行使价、波幅86.12%、股息率0%、预期购股权有效期十年及无风险年利率1.35%。

波幅乃基于本公司及可比较公司于相等于购股权有效期的过往观察期内的每日股价波幅而假设。由于本公司于

授出日期一的交易记录短于购股权有效期,因此波幅乃参考于香港、深圳及上海上市及与本公司同业的可比较

公司而定。

(b)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授出之购股权(「二零二三年购股权」)

本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授出日期二」)根据该计划的规定向本公司若干董事、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及本集团其他雇员授出二零二三年购股权。已授出二零二三年购股权的行使价为0.40港元。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于授出日期二起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直至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止。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的加权平均公平值乃采用二项式模型厘定为每份购股权0.261港元。该模型的主要输入数据

为于授出日期二的股价0.39港元、上列行使价、波幅80.56%、股息率0%、预期购股权有效期十年及无风险年利

率3.49%。波幅乃基于本公司于过往观察期(自上市日期起至授出日期二)的每日股价波幅而假设。


购股权数目
于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没收于年内行使于年内失效于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4,400,0004,400,000
4,000,0004,000,000
800,000800,000
800,000800,000
4,000,0004,000,000
322,000322,000
322,000(322,000)
300,000300,000
15,650,00015,650,000
30,594,000(322,000)30,272,000
5,572,000
0.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4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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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下表披露根据该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变动详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

黄悦怡女士

黄逸怡女士

黄铭斌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

伍颖聪先生

吴旭洋先生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及

本集团其他雇员

合共

总计

于年末行使

加权平均行使价(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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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购股权数目

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没收于年内行使于年内失效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执行董事:

黄凯恩女士400,0004,000,000–4,400,000

非执行董事:

刘晓峰先生–4,000,000–4,000,000

黄悦怡女士400,000400,000–800,000

黄逸怡女士400,000400,000–800,000

黄铭斌先生4,000,000–4,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荣先生22,000300,000–322,000

伍颖聪先生22,000300,000–322,000

吴旭洋先生–300,000–300,000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及

本集团其他雇员

合共350,00015,300,000–15,650,000

总计5,594,00025,000,000–30,594,000

于年末行使 5,594,000

加权平均行使价(港元)0.400.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40

根据该计划授出的未行使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授出购股权数目行使期间归属期行使价

二零二三年购股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11,450,000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0.40港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10,850,000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0.40港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2,700,000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至

二零三年十二月四日

0.40港元

二零二零年购股权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5,594,000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至

二零三零年二月九日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日至

二零二三年二月九日

0.40港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授出购股权(二零二四年:25,000,000份购股权)及以股份为基础

之付款开支6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52,000港元)已于损益内扣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之购股权加权平均行使价为0.40港元(二零二四年:0.40港元)及加权平

均余下合约年期为7.98年(二零二四年:8.9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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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其香港所有合资格雇员运作强积金计划。该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资产分开持有,并存放于由受托人控

制的基金中。根据强积金计划规定,本集团及其雇员均须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向强积金计划供款,惟受规则所

指明的每月相关收入上限所规限。并无没收供款可供动用以冲减未来数年的应缴供款。

本集团参加由中国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组织并由国家管理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合资格参与该退休计划的本集团

中国雇员有权享有该计划提供的退休福利。本集团须每月按合资格雇员工资的16%(二零二四年:16%)向该

退休计划供款,而地方政府部门负责于该等雇员退休后向彼等支付退休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已付或应付予该等计划的供款而于损益内确认的总成本为

9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28,000港元)。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第57章)支付长期服务金的义务

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对于本集团在香港运营的附属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例如雇主解雇或退休)本集团有

义务向符合条件的香港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需要满足至少5年的就业期限,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雇佣终止之前)× 2/3 ×服务年限

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上限为22,500港元,而长期服务金的金额不得超过390,000港元。此项义务作为离职后定额福

利计划入账核算。

此外,根据一九五年通过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本集团可以利用本集团强积金的强制性供款(加╱减

任何正╱负回报),用于对冲应向雇员支付的长期服务金(「抵销安排」)。

修订条例于二零二年六月十七日刊宪并生效,废除了使用雇主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抵销长期服务金

的安排。废除将在转制日(即二零二五年五月一日)正式生效。此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预计在转制日后的25

年内实行资助计划,就雇主每年应付每名雇员的长期服务金向雇主提供一定金额的资助。

根据修订条例,在转制日后,本集团可继续用其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加╱减任何正╱负回报)对冲长期服务金义

务的转制日前部分,但不可用于抵销长期服务金义务的转制日后部分。另一方面,本集团可继续用其强积金自

愿性供款(不论是在转制日前、当日或之后作出)累算权益对冲长期服务金的转制前及转制后部分。此外,长期

服务金义务的转制前部分不受追溯效力约束,并按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及截至转制日期的服务年限计算。

修订条例不会对本集团关于参与强积金计划的雇员的长期服务金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于报告期末,概无因雇员于本集团供款权益悉数归属前离开计划而没收供款,亦无没收供款可供动用以冲减本

集团未来数年的应缴供款。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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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经营租赁安排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持有的所有用于租赁的机动车均已有承诺承租人,期限为未来一年。本集团持有的若干用于租赁的机动

车,账面值为22,14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4,047,000港元),已于报告期末出售。

租赁的未贴现应收租赁款项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一年内18,461

39.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目标是确保本集团实体能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与权益平衡,为本公司拥有人争取最

大回报。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自过往年度起维持不变。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分别载于附注27、30、28及29之银行借款、可换股债券、应付关连公司款项及应付股东

款项以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当中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本公司董事定期检讨资本架构。董事在检讨过程中考虑资本成本及与股本相关的风险。根据本公司董事的建议,

本集团会透过发行新股及筹集新借款实现资本架构的整体平衡。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763
34,269
1,442
36,474
6,513
6,513
42,987
17,962
23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于报告期末,总负债对权益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271,285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2832,817

应付股东款项29381

可换股债券302,160

36,643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27765

应付股东款项29–

总负债37,408

总权益17,738

总负债对权益比率211%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5,877
15,877
179
4,886
1,958
763
34,269
7,955
3,158
5,061
58,229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42
92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金融风险管理

(a) 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

-其他金融资产14,780

14,780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369

-客户保证金7,934

-其他应付款项1,924

-银行借款2,050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32,817

-应付股东款项381

-可换股债券2,16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

-应付或然代价2,540

衍生金融负债3,378

租赁负债2,623

56,176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该等金融工具的相关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以下载列有

关如何减少该等风险的政策。管理层管理及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适当措施。

市场风险

货币风险

本集团拥有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因此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

本集团于报告日期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账面值(包括其他应收款项、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资产

港元326

新加坡元(「新加坡元」)–

美元388

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策以消除货币风险。然而,管理层密切监控相关外币风险,并会在有需要时

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19)
(46)(2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续)

货币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本集团主要承受美元、新加坡元及港元兑人民币波动的影响。

下表详细列明本集团对人民币(各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兑美元、新加坡元及港元汇率上升及下降5%的

敏感度。5%敏感度比率反映管理层对外汇率可能合理变动的评估。敏感度分析仅包括以外币计值的尚

未支付货币项目,并于年末按外汇率出现5%变动对换算予以调整。分析说明美元、新加坡元及港元兑

人民币贬值5%的影响,而以下负数表示年内税前亏损增加。倘美元、新加坡元及港元兑人民币升值5%,

则会对年内税前亏损造成相等且相反的影响。

美元影响新加坡元影响港元影响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亏损增加(16)

利率风险

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未来现金流量会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出现波动的风险。本集团就银行结余

及银行借款(有关该等金融工具的详情请分别见附注21及27)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承受现行

市场利率水平波动对现金流量风险的影响的风险。

管理层密切监控相关利息风险,以确保利率风险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利率风险在本附注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一节详述。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集中

于产生自本集团人民币计值金融工具浮动利率的波动。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据浮息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的风险厘定,并

假设于报告期末的未偿还浮息资产与负债金额于整个年度仍为未偿还而编制。于各年度上升或下降50个

基点反映管理层对利率可能合理变动的评估。由于本公司董事认为由浮息保证金、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

结余产生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故敏感度分析不包括保证金、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

倘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点(二零二四年: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将增加╱减少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000港元)。这主要是由于本集团

浮息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的利率风险所致。本集团管理层认为,

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变动的利率风险不重大。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按金、短期银行

存款及银行结余为本集团所承受的主要信贷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因对手方未能履行责任而令本集团蒙受财务亏损所承

担的最高信贷风险为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各项已确认金融资产账面值。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面临的集中信贷风

险包括四(二零二四年:四)大对手方,占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55.5%(二零

二四年:55.5%)。

本集团收益面临的集中地理风险大部分来自位于中国上海(二零二四年:上海)的客户。本集团已密切监

控该等中国客户的业务表现,并考虑分散其客户群(如适当)。

就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而言,为尽量降低信贷风险,授予客户的信贷限额及信

贷期限由获授权人员批准,并采取跟进行动以收回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管理层于报告期末检讨每一

笔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确保收到该等对手方的足够抵押品,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收回未偿还结

余。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

在接纳任何新客户之前,本集团使用内部信贷评分系统以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并为客户订出信贷限

额。归属于客户的限额及评分每年审查两次。其他监测程序亦已制订,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债

务。就此而言,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显著降低。

本集团按地理位置划分的信贷风险主要集中在中国,占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

60.7%(二零二四年:61.9%)。本集团占贸易应收款项总额26.8%(二零二四年:30.2%)及43.0%(二

零二四年:55.5%)的信贷风险集中乃分别产生自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为最大程度降低信贷风险,本集

团管理层已指派团队负责厘定信贷限额及信贷审批。

此外,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对具有重大结余及个别及╱或整体出现信贷减值的贸易应收款项进

行减值评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拨回减值14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减值141,000港

元)。定量披露的详情载于本附注下文。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就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而言,管理层根据过往偿付记录、过往经验以及合理且具理据支持的前瞻性定量

及定性资料,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可收回性进行定期个别评估。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自初始确认以来

该等款项的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且本集团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减值拨备。截至二零二五年

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评估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的预期信贷亏损(诚如附注20所披

露),且计提充足减值金额。

银行结余

由于大部分对手方均为获国际信贷评级机构评为高信贷评级的银行,故流动资金(即银行结余)的信贷

风险有限。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其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中使用了适当的模型和假设。

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技术,例如,判断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的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计量预期信贷亏损的参数和前瞻性信息等。


二零二五年 总账面值
港币千元
7,588
1,082
7,916
16,586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下表列示本集团须作出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之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详情: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附注内部信贷评级

12个月或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二零二四年

总账面值

港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19附注(i)全期预期信贷亏损7,454

(简化方法)

-未信贷减值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20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62

银行结余21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6,916

15,632

附注:

(i) 为进行内部信贷评估,本集团根据债务人的财务背景、财务状况及过往还款记录,以及包括无需过度的成本或

努力获取的合理有理据的前瞻性资料之定量及定性资料,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

(i) 就贸易应收款项以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的简化方法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基准计量亏损拨备。

下表提供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

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及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平均预期亏损率乃自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总账面值及亏损拨备得出,经计及自客户收取的按金、过往违约率及厘定亏损拨备时

的前瞻性资料。评估乃按债务人逐一进行。

倘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分期还款逾期,则该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

生的应收款项的全部未偿还结余被分类为逾期。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

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总账面值479,5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79,552,000港元)已信贷减值。


平均预期亏损率总账面值亏损拨备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10.1%7,588765
100.0%479,552479,552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491,347
(141)
(2)
491,204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收款项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

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均预期亏损率总账面值亏损拨备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12.2%7,454908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

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100.0%479,552479,552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过往亏损情况。本集团调整该等利率以反映收集过往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状况

及本集团对应收款项预期年限内的经济状况的看法之间的差异。

就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以及贸易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账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或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13,496

已确认减值亏损(拨回)拨备净额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455)

-贸易应收款项141

汇兑调整(21,835)

于二零二五年或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91,347


(141)(141)
(2)(2)
765765
479,552479,55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项以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账的变动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04–804

重新计量亏损拨备净额–141–141

汇兑调整–(37)–(3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908–908

重新计量亏损拨备净额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

应收款项-亏损拨备

12个月预期信

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55501,350501,805

重新计量亏损拨备净额–(455)–(455)

汇兑调整–(21,798)(21,798)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135135
(1)(1)
7,5887,588
479,552479,552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信贷风险(续)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项以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应收款项的总账面值的变动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总账面值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569–5,569

其他变动–2,176–2,176

汇兑调整–(291)–(29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454–7,454

其他变动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租赁应收款项及售后回租安排产生的

应收款项-总账面值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000501,350506,350

其他变动–(4,901)–(4,901)

汇兑调整–(99)(21,798)(21,897)

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及持续经营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控现时及预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足够现金储备及来自主要贷款人之充足

承诺资金,以满足其短期及长期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8,112,000港元及经营

活动产生之正向现金流量约18,638,000港元。本集团于该日之流动负债净额为约39,561,000港元,而其于

同日维持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仅为约7,972,000港元。此外,本集团亦有银行借款约763,000港元、应付关

连公司款项约34,269,000港元及应付股东款项约1,442,000港元,该款项须于报告期末后12个月内偿还。

鉴于此等情况,本公司董事已审慎考虑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经营业绩及其可用融资来源,亦已编制

涵盖自报告期末起为期不少于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之经营活动及若干适当

融资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将能够满足运营之资金需求并偿还尚未偿还之计息借款。为改善本集团之财务

状况及流动资金,本公司董事一直实施以下各种措施:

(i) 获得资金来源以改善营运资金需求

本集团已展期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一笔贷款融资(详情见附注28(i)),融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

元的贷款融资,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到期。因此,应付关连公司相关款项约32,675,000港元于自

报告期末起一年后的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到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本年报刊发日期,融资总额分别有44,000,000港元及42,784,000港元

作为备用未使用及可使用的融资。这些融资包括来自一家关连公司的未使用融资约12,227,000港

元(详情见附注28(i),经重续到期日为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及20,286,000港元(详情见附注28(i),

现有到期日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及来自一名股东的未使用融资约11,487,000港元(详情

见附注29,到期日为二零二七年四月三十日)。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未使用及可使用的融

资连同正面现金业务流入将足以应对并于自报告期末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履行本公司的财务责任。

此外,本公司董事密切监控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并将考虑磋商并获取由关连公司提供的重续现有

融资人民币20,000,000元(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到期,详情见附注28(i)),其亦在磋商并于

需要时获取其他来源的新贷款融资。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风险及持续经营编制基准(续)

(i) 实施积极的成本节省措施

本集团持续采取积极措施透过各种途径控制行政成本,改善经营现金流量及其财务状况。

本公司董事已详细审查管理层编制之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现金流量预测涵盖自报告期末起不少于十二

个月期间。于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董事已考虑本集团之历史现金需求及其他关键因素,包括可能于未

来十二个月期间影响本集团运营之可用贷款融资。彼等认为,经计及上述计划与措施,本集团将有足够

的营运资金为其运营提供资金,并于自报告期末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履行其到期财务责任。

下表详列本集团金融负债及衍生工具的余下合约到期情况。该表乃根据本集团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

期,按金融负债的未贴现金流量编制。尤其是,具有按要求还款条款的银行贷款均计入最早时间段,不

论银行是否可能选择行使其权利。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到期日乃基于协定还款日期。

该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倘利息流量为浮动利率,则未贴现金额为源自于报告期末的利率。

此外,下表详细载列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之流动资金分析。下表乃根据按净额基准结算之衍生工具之未

贴现订约现金(流入)及流出净额,以及该等需要汇总结算之衍生工具之未贴现(流入)及流出总额而编

制。由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结算日期对了解衍生工具现金流量之时间性而言属必须,因此本集团之衍生

金融工具之流动资金分析乃根据合约结算日期编制。


179179179
1,9581,9581,958
5.234,72134,72134,269
6.01,4427,4878,9297,955
3.0111222438771763
7545633,5694,8864,886
21.44,2384,2383,158
4.92463601,9902,7485,3445,061
4,6901,14540,71814,47361,02658,22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流动资金表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

按要求或

少于一个月一至三个月三至十二个月一至五年

总未贴现

现金流量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

应付股东款项

银行借款

客户保证金

应付或然代价

租赁负债

总负债

加权平均

实际利率

按要求或

少于一个月一至三个月三至十二个月一至五年

总未贴现

现金流量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369–369369

其他应付款项–1,924–1,9241,924

应付关连公司款项5.1–33,294–33,29432,817

应付股东款项–381–381381

银行借款3.61112231,0037752,1122,050

客户保证金–8968556,183–7,9347,934

可换股债券19.1–2,541–2,5412,160

应付或然代价16.7–3,1593,1592,540

租赁负债4.93494049301,0582,7412,623

非衍生金融负债总额4,0301,48243,9514,99254,45552,798

衍生金融负债

-汇总结算–3,378

总负债4,0301,48243,9514,99254,45556,176

倘浮动利率之变动与于报告期末所厘定之估计利率不同,上文就金融工具之浮动利率所载之金额可予变

动。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第三级
港币千元
3,15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部分金融工具乃就财务报告目的按公平值计量。本集团使用可以取得的市场可观察数据估计公平

值。倘第一级输入数据不可得,本集团委聘第三方合资格估值师进行估值。估值委员会与该合资格外聘

估值师密切合作以就模式建立适当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

(i) 本集团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的公平值

本集团若干金融负债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下表提供有关如何厘定金融负债的公平值的资

料(尤其是使用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

公平值层级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第三级

港币千元

衍生金融负债(附注31)3,378

应付或然代价(附注33)2,540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15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续)

(i) 本集团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的公平值(续)

公平值层级(续)

金融负债于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公平值层级

估值技术及

主要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有关可换股债券的

衍生工具部分

3,378第三级二项式购股权定价模

型。公平值乃根据无

风险利率、贴现率、

股价、本公司股价波

幅、股息率及行使价

估计。

不适用

(二零二四年:35.7%)

乃参照本公司过往股价

厘定(附注a)。

应付或然代价2,540第三级根据合适贴现率使用贴

现金流量方法获取

或然代价导致将会流

出本集团之预期未来

经济利益之现值。

贴现率为21.4%

(二零二四年:16.7%)

(附注b)。


6396181,257
(4,017)(4,017)
3,1583,15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续)

(i) 本集团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的公平值(续)

公平值层级(续)

附注:

(a) 单独使用预期波幅的小幅增加将导致有关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分的公平值计量小幅增加,反之亦

然。由于二零二四年金融市场动荡,本集团管理层为进行敏感度分析将敏感率由-5%调整至5%(二零

二五年:不适用)。预期波幅增加5%(二零二五年:不适用)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则将导致有关

可换股债券衍生工具部分的账面值增加1,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不适用)。

(b) 贴现率的小幅增加将导致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小幅减少,反之亦然。由于二零二五年金融市场

动荡,本集团管理层为进行敏感度分析将敏感率由-200个基点调整至200个基点。贴现率基点减少200

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则将导致应付或然代价的账面值增加82,000港元。单独使用概率调

整收益及亏损的小幅增加将导致应付或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小幅增加,反之亦然。于二零二四年,本

集团管理层为进行敏感度分析将敏感率由-5%调整至5%。概率调整亏损减少5%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

不变,则将导致应付或然代价的账面值增加零。

年内公平值不同层级之间并无转移。

(i) 第三级公平值计量对账

有关可换股

债券的衍生

工具部分

于收购安华

理达集团时

产生的衍生

金融负债

应付

或然代价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2858,3262,46812,079

总亏损(收益):

-于损益4,467–724,539

届满–(8,326)–(8,326)

转换可换股债券(2,374)–(2,37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378–2,5405,918

总亏损:

-于损益

转换可换股债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57857
(2,941)(1,338)(132)6,5132,102
226(7)219
212511,5912042,058
5,5255,525
(584)(584)
5,06176334,2697,95548,048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计量(续)

(i) 非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之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根据普遍采纳的定价模式按已贴现金流量分析厘定。

可换股债券的负债部分的公平值乃假设于到期赎回而厘定,并使用基于现行市场无风险利率、信

贷利差及流动性风险溢价的19.8%(二零二四年:19.8%)的利率计算。

由于到期间短,本公司董事认为,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

公平值相若。

41. 来自融资活动之负债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为其现金流量已经或

未来现金流量将会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租赁负债银行借款

应付关连

公司款项应付股东款项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3163,28943,16321,33471,102

融资现金流量(2,601)(1,336)(10,563)10,463(4,037)

汇兑调整(161)–(1,550)–(1,711)

利息开支133971,7671,1863,183

新订租赁1,936–1,936

资本化–(32,602)(32,60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6232,05032,81738137,871

经营现金流量

融资现金流量

汇兑调整

利息开支

新订租赁

租赁终止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1,328
204
1,591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3,768
58
143
3,96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2. 关联人士交易

关联人士交易

除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关联人士进行以下交易及结余:

关联方名称关系交易性质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金榜控股东租金及其他相关开支1,258

金榜控股东利息开支1,186

上海南朗关连公司利息开支1,767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工资及其他津贴4,10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72

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72

4,252

本公司董事的酬金乃根据个人表现及市场趋势厘定。


二零二五年
普通股800,000港元
普通股10,000港元
普通股1美元
普通股100美元
普通股2港元
普通股100美元
普通股100美元
注册资本 30,000,000美元
普通股1港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普通股 50,000新加坡元
注册资本 1,000,000美元
普通股1港元
二零二五年
%
51
100
100
100
100
51
60
100
100
100
100
100
51
51
10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3.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详情

(a)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登记地点缴足已发行╱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有的

所有权益╱

投票权比例主要活动╱营运地点附注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

直接拥有

安华理达香港普通股800,000港元51投资控股及提供收债和

信贷调查服务╱香港

富兴包装文具制品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10,000港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Wealth Pioner Investments Limited英属处女群岛

(「英属处女群岛」)

普通股1美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Ultimate Harvest Global Limited英属处女群岛普通股100美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长发建业有限公司香港普通股2美元100放债╱香港

宏田创投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普通股100美元51信用管理╱香港

健丰创投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普通股100美元60信用管理╱香港

间接拥有

亚洲华中管理咨询(深圳)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本

30,000,000美元

100融资租赁╱中国(i)

Wealth United Investments Limited香港普通股1港元100投资控股╱香港

深圳金众汇咨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投资控股╱中国(i)

温州金众汇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温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Alpha & Leader Risk and Aset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普通股

50,000新加坡元

51提供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

新加坡

(i)

安华理达企业管理咨询(广州)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资本

1,000,000美元

51提供收债和信贷调查服务╱

中国

(i), (i)

Harvest Wel Limited香港普通股1港元100投资控股╱香港(iv)


二零二五年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4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二零二五年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a)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续)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登记地点缴足已发行╱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有的

所有权益╱投票权比例主要活动╱营运地点附注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

金寓汇宏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投资控股╱中国(i), (iv)

湖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宁波宏悦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湖州卓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湖州卓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台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宁波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嘉兴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嘉兴卓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绍兴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绍兴卓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宁波卓领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嘉兴卓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杭州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金华金寓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温州卓凡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嘉兴卓汇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二零二五年
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00元
二零二五年
%
100
100
100
100
二零二五年
%
49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760
1,347630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登记地点缴足已发行╱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有的

所有权益╱投票权比例主要活动╱营运地点附注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

湖州卓汇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注册资本

人民币4,000,000元

100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v)

温州卓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不适用–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 (iv)

金华卓安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不适用–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 (iv)

嘉兴卓汇宏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不适用–提供汽车经营租赁服务╱

中国

(i), (i), (iv)

附注:

(i) 于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注册成立╱成立。

(i) 安华理达集团的附属公司。

(iv) UMH集团的附属公司。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表所列之本公司附属公司为主要影响本集团业绩或资产之附属公司。本公司董事认

为,提供其他附属公司之详情会导致内容过度冗长。

概无附属公司于报告期末或于两个年度任何时间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b) 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详情

下表列示本集团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之非全资附属公司详情:

附属公司名称注册成立地点主要营业地点

非控股权益所持的

所有权益及投票权比例

分配予非控股权益的

溢利累计非控股权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港币千元

安华理达香港香港、中国及新加坡4949(719)

有关本集团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各附属公司的财务资料概要载列如下。以下财务资料概要指集团内公

司间对销前的金额。

  1. (续)

(a) 附属公司一般资料(续)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10,423
6,006
(12,489)
(2,656)
654
630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港币千元
42,778
2,748
1,401
1,347
5
3
2
2,753
1,404
1,349
5,019
(101)
(4,279)
63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拥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详情(续)

安华理达集团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币千元

流动资产9,935

非流动资产3,253

流动负债(12,872)

非流动负债(1,78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750)

安华理达的非控股权益(719)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港币千元

收益45,082

年内溢利1,55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791

安华理达的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760

年内其他全面收入(开支)(10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其他全面收入(开支)(52)

安华理达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其他全面收入(开支)(50)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1,44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入总额739

安华理达的非控股权益应占全面收入总额710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入净额2,920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出净额(32)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出净额(3,938)

现金流入(流出)净额(1,050)


二零二五年
港币千元
26,534
240
84
324
1,224
1,442
802
3,468
(3,144)
23,390
3,158
6,513
9,671
13,719
6,068
7,651
13,719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4.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权益26,534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1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44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开支2,005

应付股东款项29381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衍生金融负债313,378

可换股债券302,160

7,924

流动负债净值(7,11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9,418

非流动负债

应付或然代价332,540

应付股东款项29–

2,540

资产净额16,878

资本及储备

股本355,903

储备(a)10,975

总权益16,878


(10,147)(10,147)
(106)(106)
(106)(10,147)(10,253)
6,2796,279
650650
(13)13
634,7822,571(1,442)(628,260)7,651

二零二五年报 中国融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附注:

(a) 本公司储备变动

股本溢价购股权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合计

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港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52,8181,482(2,072)(592,090)(39,862)

年内亏损–(26,036)(26,036)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736–736

年内全面收入(开支)总额–736(26,036)(25,300)

于以下各项后发行股份:

-转换可换股债券(附注35(i))3,283–3,283

-应付股东款项及贷款票据资本化

(附注35(i))45,691–45,691

-UMH 49%收购事项(附注35(i))26,711–26,711

发行股份小计(附注35)75,685–75,685

确认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452–45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28,5031,934(1,336)(618,126)10,975

年内亏损

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于转换可换股债券后发行股份(附注35(iv))

确认以权益结算并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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