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3 声扬集团 公告及通告:授出购股权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NOIZ GROUP LIMITED

声扬集团有限公司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证券上市规则(「

GEM

市规则」)第

23.06A

条作出。

声扬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于

日(「授出日期」),本公司已根据本公司于

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向若干董事、本公司雇员(「承授人」)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提呈授出合共

42,420,000

份购股权(「购股权」),惟须待该等承授人接纳

后,方可作实。该等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本公司股本中合共

42,420,000

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之普通股(「股份」)。

所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2025

日(「授出日期」)

所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

:

每股

0.107

港元(相当于下列各项中较高者:

(i)

于授

出日期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每股

0.107

港元的收

市价;及

(i)

紧接授出日期前五

(5)

个营业日联交所

每日报价表所报每股

0.105

港元的平均收市价)

所授出购股权的数目

:42,420,000

份购股权


购股权有效期

:

自授出日期起有效期限为

年。

购股权的归属期

:

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归属。

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任何最低归属期。董事会及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认为,考虑到

授出购股权为肯定承授人过往对本集团作出的贡

献,并可激励承授人继续为本集团的发展作出贡

献,因此无归属期乃属合适。

授出代价:每名承授人

1.00

港元

业绩目标

:

购股权不附带任何业绩目标。

购股权计划旨在激励及挽留雇员、奖励承授人过

往对本公司所作的贡献、激励雇员进一步为本集

团作出贡献,并使彼等的利益与本公司及股东的

整体最佳利益一致。

经考虑

(i)

将授出之购股权将给予承授人于本公司

持有个人权益之机会,此举将有助于激励承授人

提高其绩效及效率;

(i)

将授出之购股权数目乃基于

(其中包括)承授人的工作绩效、过往对本集团的

贡献及潜质;及

(i)

购股权之价值须视乎股份之市

价而定,而市价则取决于本集团之绩效,而承授人

将对此直接作出贡献,且倘股份价格上涨,则承授

人将从购股权获益更多,故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

认为,尽管并无绩效目标,但授出购股权乃符合购

股权计划之目的。


回拨机制

:

所授出购股权并不受任何回拨机制约束,但倘承

授人不再为购股权计划项下的合资格参与者,则

购股权(在尚未行使的范围内)将于当日失效。

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认为,考虑到购股权将于承

授人不再为购股权计划项下合资格参与者时失

效,其符合购股权计划的目的及本公司的利益,因

此不需要具体的回拨机制。

概无财务援助

:

本集团并无向承授人提供任何财务援助以促成根

据购股权计划购买股份。

于合共

42,420,000

份购股权之中,

2,700,000

份购股权已授予下列董事,详情如下:

承授人姓名于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任的职位获授购股权数目

吴嘉善独立非执行董事

900,000

黄永杰独立非执行董事

900,000

杨慕嫦独立非执行董事

900,000

向上述承授人授出购股权已根据

GEM

上市规则第

23.04(1)

条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

准(且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有关向其本人授出购股权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所深知,截至本公告日期,

(i)

概无购股权承授人为本

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定义见

GEM

市规则);

(i)

概无购股权承授人为获授或将获授超逾

GEM

上市规则项下之

1%

人限额的购股权的参与者;及

(i)

概无购股权承授人为于任何

个月内获授或将

获授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

0.1%

的购股权之关连实体参与者或服务提供者

(定义见

GEM

上市规则)。

于授出购股权后,根据购股权计划,将有合共

6,086,228

股份可供日后授出。

承董事会命

声扬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王显硕

香港,

于本公告发表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显硕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而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吴嘉善女士、黄永杰先生及杨慕嫦女士。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

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

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

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

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一连七日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的「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页及本公司网站

(w.noiz-group.com)

持续登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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