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50 水发兴业能源 公告及通告:委任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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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China Shuifa Singyes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委任总裁
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之
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执行董事郭培栋先生(「郭先生」)已获正式
委任为本集团总裁(「总裁」),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郭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郭培栋先生,42岁,为执行董事,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
生。郭先生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加入本集团。其后,彼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
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代行总裁职责。彼于二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
六月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负责(其中包括)市场开发、招标采
购、电力市场化交易、运营管理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郭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为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
三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公司细则」)以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规定,于本公司
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根据彼之董事服务协议,郭先生不会就
彼之执行董事职务从本公司获取任何董事酬金,惟有权就彼担任总裁职位而向
本集团收取酬金,金额将由董事会依照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并参考彼的
资历及经验、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以及现行市况厘定。
有关郭先生薪酬的进一步披露将于本公司随后的年度报告中作出。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郭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
任何其他职位;(i)于过去三年概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
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其他董事职务;(i)与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
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并无任何关系;及(i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
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委任郭先生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v)条予以披露,亦并无任何有关委任彼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热烈欢迎郭先生履新。
承董事会命
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副主席兼执行董事
周广彦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周广彦先生(副主席)、郭培栋先生及陈福山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王素辉女士及胡晓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肖创英先生、易永
发先生及谭洪卫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