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91 大洋集团 公告及通告: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的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TA YA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91)
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行股份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发
行认购股份(「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补充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之拟定用途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拟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中的8百万港元及10百
万港元分别用作数码营销业务的营运备用资金(「营运备用资金」)及支付亚龙
湾项目(「亚龙湾项目」)。
营运备用资金拟用于支持数码营销业务的长期策略发展及日常营运。本公司
谨此提供有关营运备用资金拟定用途的进一步资料,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项目:
(i) 约3.2百万港元拟用于技术平台升级及采购数码工具,例如数据撷取╱标签
及算法开发╱外包(将运用约40%营运备用资金);
(i) 约2.4百万港元拟用于团队发展及人才招聘,包括建立产品及营运团队(将
运用约30%营运备用资金);
(i) 约1.2百万港元拟用于拓展市场及获取客户,包括发展销售渠道及建立品
牌(将运用约15%营运备用资金);及
(iv) 约1.2百万港元拟用作营运资金及流动资金需要(将运用约15%营运备用资
金)。
于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收购位于中国海南亚龙湾的四幢酒店建筑物业。该等物
业包括194套服务式公寓,总建筑面积约为16,627.23平方米。收购完成后,该等
物业指定用作发展本集团的医疗保健及酒店业务分部。有关亚龙湾项目的详
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
月十二日的通函。
于二零二一年,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自重庆际艾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取得贷款约人民币160百万元。原有贷款协议以亚龙湾物业作为抵押。
由于医疗保健及酒店业务近年持续表现欠佳,本集团已将该分部识别为有待
整合及出售的业务。因此,本集团已逐步出售该分部的物业。相关物业出售所
得款项在支付日常营运开支后,已用作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本集团于医疗保健及酒店业务分部尚有约人民币90百万
元的未偿还贷款须予偿还。本集团拟进行一次性偿还部分本金及应计利息,金
额约为10百万港元。
认购价
董事会谨此澄清,于该公告第3页,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之最后五个连续
交易日在联交所报之平均收市价每股约为0.674港元。因此,认购价每股1.20
港元较股份于紧接认购协议日期前之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报之平
均收市价每股约0.674港元溢价约78.04%。
除本公告中的澄清及补充资料外,该公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认购协议所载之条
件获达成后,方告作实。认购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进行。因此,股东及本公
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慎重行事。
承董事会命
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施琦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施琦女士、李九华先生及高峰先生;
三名非执行董事:陈俊匡先生、顾世祥先生及韩磊先生;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陈少达先生及冯昕博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