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68 智城发展控股 公告及通告:更换董事及授权代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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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MART CIT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智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68)
更换董事及授权代表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
- ;
- ;及
- ,惟仍为本公司公司秘书。
本公告由智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作出。
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且各自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刘宝仪女士(「刘女士」)
已辞任执行董事以专注于其他事务,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刘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敦请联交
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向刘女士于任内付出的努力及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
感谢,并祝愿彼今后事业成功。
委任执行董事
王祉淇女士(「王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
日起生效。
王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王祉淇女士,32岁,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王女士毕业于澳洲麦觉理大学,持有应用金融学士学位。于加入本公司前,
王女士曾在从事证券、贵金属、财务等其他业务的金融服务集团工作多年,其后
自二零二零年九月起投身到专注广播及多媒体创作的媒体公司担任行政经理。
自二零二年三月十一日起,王女士亦担任hmvod视频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
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103)的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并无任何其他主要委任及持有任何其他专业资格,
亦无于本公告日期前过去三年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
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位,
而彼与任何董事、本公司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
无任何关系,亦无于本公告日期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
于本公告日期,王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为期三年,并将须每三年
轮值退任一次及重选。根据王女士与本公司的服务协议,王女士有权收取每年
360,000港元的酬金,该金额乃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彼于本公司的职务及
责任而厘定,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亦将不时经参考本公司的财务业绩及其表现
厘定年度酌情花红的有关金额。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并无享有任何其他
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王女士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垂
注,本公司亦无任何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50(2)(h)条至第17.50(2)(v)条的
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更换授权代表
董事会亦宣布,叶道臻先生已不再担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24条的本公司授
权代表(「授权代表」),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惟仍为本公司公司秘
书。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本公司执行董事王女士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二零二
五年七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智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洪君毅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洪君毅先生及王祉淇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黄玉麟先生、林伟雄先生及区瑞明女士组成。
本公告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本
公司的资料,本公司之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负全责。本公司之董事经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一切重要方面均
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
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计最少七天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及本公司网站(w.smartcity-d.com)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