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4 海螺水泥 公告及通告:董事会决议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CONCHCEMENT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14)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10B条规定而作出。
根据中国之适用法例及规则,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在中国境内指定的
报章上,刊登一则关于董事会决议修订《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0B
条规定而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适用法例及规则,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在中国境内指定的报章上,刊登一则关于本公
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决议修订《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及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公告。
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召开通讯会议(「会议」),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
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公司法》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赞成票9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
票0票;弃权票0票。会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的议案,同意根据二零二五年七
月一日生效的经修订《上市规则》之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对《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进行修订。
承董事会命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虞水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截至此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杨军先生、朱胜利先生、李群峰先生、吴
铁军先生及虞水先生;(i)独立非执行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及韩旭女士;(i)
职工董事凡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