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98 连连数字 公告及通告: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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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lian DigiTech Co., Ltd.

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98)

变更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

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i)陈婉梅女士(「陈女士」)已提呈辞任本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之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以及根据上市规则

第19A.13(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收取

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及

(i)闫浩先生(「闫先生」)已提呈辞任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自2025年7月28

日起生效。

陈女士及闫先生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等辞任之事宜

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陈女士及闫先生辞任后,梁皑欣女士(「梁女士」,彼具备上

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之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已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

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替代陈女士,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而本公司副

总裁许叶丹女士(「许女士」)已获委任为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以替代闫先

生,自2025年7月28日起生效。


梁女士及许女士的履历详情如下:

梁女士

梁皑欣女士于香港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服务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逾14年经验。彼

现担任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企业实体解决方案助理经理。

梁女士持有香港树仁大学会计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学位。彼为香港公司治理公

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的会士。

许女士

许叶丹女士于2015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许女士就任董事会秘书及

联席公司秘书职务后,将主要负责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东关系及战略投资。

于加入本集团前,许女士于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的财务报告主管。于2009年12月至2014年4月,许女士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的高级审计师。

许女士于2009年6月获得浙江大学管理学士学位。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

根据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发行人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该名人士须为联

交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能的人士。

尽管许女士现时并不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资格,惟考虑到许女士的背景

及经验以及下述理由,本公司认为许女士有能力履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

(1) 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本公司的总部及主要业务活动

位于中国。管理总部、高级管理层、业务营运及资产主要位于香港境外。本

公司希望委任一名熟悉本公司业务及日常运营的人士为联席公司秘书;

(2) 许女士加入本公司已约10年,彼协助董事会就与本公司发展有关的重大问题

作出决策,及参与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运营。彼对本公司业务运营的充分了

解、与董事会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紧密工作关系及常驻本公司总部,使其

能够与董事会及本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从而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及本

公司日常事务的决策;


(3) 许女士对中国运营及监管环境的了解将有助于有效的公司治理,特别是在中

国特定的监管和治理事务方面;

(4) 梁女士(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一)将协助许女士共同执行联席公司秘书的职

能;及

(5) 本公司将确保,且许女士承诺,其于每个财政年度将参与不少于15小时的有

关公司秘书角色及职责的相关专业培训,以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所载的年

度专业培训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并考虑到许女士对本公司日常运营、业务及企业文化的深入了

解,彼亦能与董事会密切合作,及作为本公司管理层与香港(本公司股份上市地)

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桥梁。本公司认为许女士为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的合适人选。

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批准自梁女士及许女士获委任为联席

公司秘书之日起三年期间(「豁免期」)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之

规定(「豁免」),授出豁免之条件为:

(a) 于豁免期内,许女士必须由梁女士协助;及

(b) 倘本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则豁免可被撤销。

于豁免期结束前,本公司须向联交所证明并寻求确认许女士于豁免期已获得梁女

士的协助,并已取得有关经验及有能力履行上市规则第3.28条规定的公司秘书职

能,因此无需进一步豁免。倘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动,联交所或会撤回或变更豁免。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陈女士及闫先生于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及服务

表示衷心感谢并对梁女士及许女士出任联席公司秘书表示欢迎。

承董事会命

连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征宇

主席

香港,2025年7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章征宇先生、辛洁先生、魏萍女士、朱晓松

先生及王愚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Chun Chang先生、黄志坚先生及林兰芬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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