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91 汛和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五年年报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8

企业管治报告1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4

董事会报告42

独立核数师报告5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58

综合财务状况表59

综合权益变动表60

综合现金流量表6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2

财务资料概要104

目录


二零二五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主席)

黄义邦先生(行政总裁)

黎国辉先生(营运总监)

杜洁雯女士(于2024年12月3日获委任)

黄雅玲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获委任)

(附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谭伟德先生

审核委员会

谭伟德先生(主席)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薪酬委员会

罗嘉豪先生(主席)

梁唯亷先生

黄义邦先生

提名委员会

黄仁雄先生(主席)

罗嘉豪先生

谭伟德先生

黄雅玲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获委任)

(附注)

梁唯亷先生(于2025年6月30日获委任)

(附注)

公司秘书

杜洁雯女士

授权代表

黄义邦先生

杜洁雯女士

注册办事处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筲箕湾道68号

西湾河中心

7楼A室

法律顾问

方良佳律师事务所

香港律师

香港

湾仔

轩尼诗道139号

中国海外大厦

12楼A室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北角

电气道148号

21楼2103B室

核数师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中环毕打街11号

置地广场

告罗士打大厦31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swgrph.com

股份代号

附注:该等委任在本报告日期后作出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致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向各位股东欣然提呈

本集团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回顾年度」)之年报。

本集团于回顾年度难免面对具挑战性的营商环境,主要受经济活动复苏缓慢以及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影响。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

收益减至约166.3百万港元,按年下跌50.1%。收益锐减主要归因于过往年度获授的若干大型地基工程整体完成。金融资产及合约

资产减值亏损的额外拨备约为9.2百万港元,而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约9.6百万港元,进一步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

响。因此,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录得亏损净额约5.7百万港元,而上一财政年度则录得纯利约39.5百万港元。

展望未来,本集团面对市场参与者在低迷建造业的竞争加剧所带来的冲击,将对未来项目的投标价及毛利率构成巨大压力。将

于2024年2月撤销的所有楼市降温措施对楼市的刺激作用有限,而最新的政府财政赤字更打击开发商的信心,导致建筑项目延

误或缩减。

尽管营商环境对本集团不利,我们对本集团的前景仍抱乐观态度,皆因本集团于行业拥有稳固的基础、专责的管理层、通过验

证的能力及稳健的财务状况。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其核心业务及发掘所有机会,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尊贵的客户、业务伙伴及股东的一贯支持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同时也向管理团队及员工对本集团发展的宝

贵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不建议就回顾年度宣派末期股息。

主席

黄仁雄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集团于香港地基行业拥有逾20年的历史,专门从事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嵌岩工字桩及迷你桩工程以及桩帽建设工程。主要

营运附属公司合记工程有限公司(「合记」)自2009年12月起根据建筑物条例注册为「基础工程」及「地盘平整工程」类别分册下的

注册专门承建商。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共有10个正在进行的项目(包括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项目以及已获授但尚未开始的项目),该等项目

的原合约金额约为305.8百万港元。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面对前所未有的市场挑战。本集团收入录得约166.3百万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167.2

百万港元。收入大幅减少,乃主要由于过往年度获授的若干大型项目已于回顾年度内大致完成。由于整体建造业持续低迷,已

获授的新地基项目合约价值较过往年度的项目减少。收入的大幅减少及新获授的项目直接成本的增加,导致回顾年度的整体毛

利率由18.2%下降至15.2%。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由去年同期约0.1百万港元增加至回顾年度约9.2百万港元,而行政

及其他经营开支增加约9.6百万港元,进一步弱化回顾年度的财务表现。因此,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约5.7百万港元,而去年同期

则录得纯利约39.5百万港元。

在建造业市场萎缩的情况令本集团于本财政年度遇到极大困难。物业发展商倾向持观望态度。预期建造业于未来两年仍持续低

迷。面对地基项目的规模及数量减少,维持本集团的收入来源的最可行方法是透过灵活的定价策略扩大我们的客户基础,此策

略于过往年度一直行之有效。尽管建造业的竞争激烈,我们有信心本集团将处于有利位置以达致盈利。与此同时,本集团将坚

持采取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务求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财务回顾

收益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之收益约为166.3百万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减少约167.2百万港元或50.1%。收益锐减主

要由于过往年度获授的若干大型地基工程已大致完成,而新获授的工程于回顾年度内则处于初始阶段。

毛利及毛利率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之毛利约为25.3百万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减少约35.5百万港元或58.3%。回顾年度内,

毛利率约为15.2%,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约18.2%减少3个百分点。

毛利减少及毛利率下降乃由于回顾年度内的收入减少,以及新获授地基项目初期产生较高的直接材料成本及直接管理费用所致。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之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约为8.8百万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增加约4.4百万港元或99.7%。

回顾年度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主要来自确认项目管理收费约4.5百万港元(2024年:约0.7百万港元)及利息收入约3.6百万港元(2024

年:约2.4百万港元)。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回顾年度内,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约为31.9百万港元,较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增加约9.6百万港元或42.8%。增加乃由

于董事及员工福利增加。

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控制一般开支。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

回顾年度内,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约为9.2百万港元(2024年:约0.1百万港元)。此乃由于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的预期信贷亏损增加。

(亏损)╱纯利净额

回顾年度内,由于以上所述,本集团之亏损净额约为5.7百万港元(2024年:纯利约39.5百万港元)。

流动资金、财务状况及资本架构

于2024年9月13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并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将本公司股本中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

发行及未发行普通股合并为本公司股本中一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合并股份。股份合并于2024年9月17日生效,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变为400,000,000股。有关股份合并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及2024年9月13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

日期为2024年8月5日的通函。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拥有银行结余总额约85.2百万港元(2024年:约93.4百万港元)。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流动及非流动负债为约0.5百万港元及0.2百万港元(2024年:无)。

库务政策

本集团针对其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办法。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确保本集团的资产、负债及其他承

担的流动资金架构始终能够满足其资金需求。

资产负债比率

于2025年3月31日,资产负债比率(按借款总额(其中包括租赁负债)除以权益总额计算)为0.43%(2024年:零)。


二零二五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产抵押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抵押银行存款约5.0百万港元作为根据本集团实体与客户之间合同忠实履行的担保债券(2024年:约6.5

百万港元)。其余约2.2百万港元的银行存款已抵押为本集团经营所需的银行融资(2024年:无)。

外汇风险承担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有约19.4百万港元以美元计值的银行存款。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本集团所承受的美元货币风险并

不重大。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由于本集团仅于香港营业以及自其经营产生的所有收益及交易乃以港元结算,董事认为本集团之外汇风险

甚微。因此,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衍生工具合约以对冲外汇风险。

资本开支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投资约10.5百万港元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所有该等资本开支均由内部资源拨付。

资本承担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约为1.2百万港元。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资本承担。

担保债券及或然负债

本集团承接的建筑合约的若干客户要求本集团实体以已抵押存款担保的担保债券形式就合约发行履约担保。此外,本集团实体

向已发行担保债券的保险公司提供企业弥偿保证。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实体提供企业弥偿保证的担保债券未偿还金额约为18.4百万港元(2024年:约19.0百万港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属公司。

重大投资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

末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宣派回顾年度内之任何末期股息。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任何其他计划。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共聘用59名全职雇员(包括执行董事),而2024年3月31日则共聘用54名全职雇员。薪酬乃参考市场

条款以及个别雇员的表现、资历及经验而厘定。除基本薪金外,亦会向对本集团作出特殊贡献之雇员提供与表现挂钩之奖金,

以吸引及挽留有能力的雇员。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内产生的薪酬成本总额约为44.4百万港元,而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同期

则约为33.2百万港元。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载列如下:

董事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黄仁雄先生」),66岁,为本集团控股东之一、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彼于1995年6月加入本集团,为本集团

创办人。彼亦为本集团每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的董事。

黄仁雄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业务发展以及财务及战略规划。彼于地基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彼为黄义邦先生及黄雅玲女士之

父。有关黄仁雄先生于本公司股份(「股份」)拥有之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报告」一节。

黄义邦先生(「黄义邦先生」),42岁,为本集团控股东之一、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彼于2008年3月加入本集团。彼亦为本集

团每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的董事。

黄义邦先生主要负责整体业务营运管理以及项目管理及监督。彼于地基行业拥有逾10年经验,并于2008年2月取得加拿大Simon

Fraser University的理学士学位。彼为黄仁雄先生之子及黄雅玲女士之兄。有关黄义邦先生于股份拥有之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报告」一节。

黎国辉先生(「黎先生」),66岁,为本集团控股东之一、营运总监及执行董事。彼于1996年5月加入本集团。彼亦为本集团每

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的董事。

黎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的整体业务营运及战略规划。彼于地基行业累积逾20年经验。有关黎先生于股份拥有之权益(定义见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请参阅本报告「董事会报告」一节。

杜洁雯女士(「杜女士」),55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24年12月3日起获委任加入董事会。彼于2022年10月加入本集团,并

于2022年11月30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杜女士负责监督企业管治的各方面事宜,确保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并管理本集团的会计、库务及税务职能。彼持有澳洲科廷

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杜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资深会员。杜女士于审计及会计领域拥有逾20

年经验。杜女士自2024年12月起为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339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雅玲女士(「黄女士」),37岁,自2025年6月30日起(即本报告日期后)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于地基行业的项目管理及营运方

面拥有丰富经验。自2017年至2025年初,黄女士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合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营运及行政经理。多年来,

彼负责本集团项目管理及营运的整体职能。彼处理不同类型的招标程序及项目。彼亦专注于维持与主要持份者的关系。黄女士

曾参与并为项目实施及成功作出了巨大贡献。

黄女士持有加拿大温哥华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颁授的理学士学位。彼负责本集团项目管理的成效。黄女士为黄仁雄先生之女及

黄义邦先生之妹。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罗先生」),42岁,于2016年9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2004年12月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彼于2008年11月获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认许为会员,于2013年1月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自2004年7月至2005年8月,罗先生获陈池郑会计师事务所聘用为审核实习生。自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彼出任国卫会计师

事务所的会计师。其后,彼自2006年2月至2009年4月加入香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终职位为高级审计师。于2009

年5月,彼加入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任高级审计师,其后于2010年10月擢升至经理,直至彼于2014年5月

离职。自2014年12月起,彼加入昊天国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焯升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41,其股份于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的集团,最终职位为财务总监。自2022年9月起,彼担任润利(添记)海事工程有限公

司的财务总监。

梁唯亷先生(「梁先生」),52岁,于2016年9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i)自2024年9月起为香港律师会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委员;

(i)自2024年12月起为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条例)主席(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长委任);(i)自2023年起获运输及房屋局

局长委任为交通审裁处小组主席(及自2017年至2023年期间担任成员);(iv)自2018年起担任香港律师公会运输及物流委员会委员(增

选);(v)自2021年起担任菲腊牙科医院的病人投诉委员会成员;及(vi)自2013年起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席大法官委任为海事法庭

使用者委员会成员。梁先生曾于香港获委任为淫亵物品审裁处审裁委员小组(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90章)

成立)的审裁员(2014年至2020年),并曾出任税务上诉委员会的委员(2015年至2020年)。

梁先生拥有逾20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彼于2001年2月至2009年4月受聘于欧华律师事务所,最终职位为合伙人。彼然后于

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受聘于安睿国际律师事务所,最终职位为合伙人。自2015年5月起至今,彼为何韦律师行(前称何韦鲍

律师行)合伙人。梁先生于1995年7月取得英国威尔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彼分别于1999年8月及2001年4月获认许为香港执业

律师以及英格兰及威尔斯执业律师。彼自2018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中国新经济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0)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并自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耀高控股有限公司(现称Metaspacex Limited)(股份代号:179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4月起,梁先生已获委任为永联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882)独立非执行董事。

谭伟德先生(「谭先生」),47岁,于2016年9月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2001年6月取得University of Glamorgan(现称为

University of South Wales)的会计及金融(一级荣誉)文学士学位。彼于2010年2月获认许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并自

2005年7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

谭先生于核数、会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约20年经验。自2017年12月迄今,彼担任乙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82)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及于2017年6月至2023年5月分别为Col Link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8491)

及GT Stel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 (现称Plateau Treasures Limited)(股份代号:840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内,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a)至(e)及(g)条规定须予披露有关任何董事的任何资料并无变动。

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董事会注意

的事项。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高级管理层

岑果夫先生(「岑先生」),76岁,为技术总监,并于2008年8月加入本集团。彼主要负责监督及就进行地基工程提供技术支援。

彼亦为合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岑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40年经验,并于1971年10月取得香港大学工程学理学士学位。彼于1977年6月成为英国结构工程师学

会(Institution of Structural Enginer)会员,自1979年3月起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员,并自1981年6月起为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r)会员。彼为名列于根据《建筑物条例》(香港法例第123章)第3条存置的认可人士名册(工程师名单)、结构工程师

名册及岩土工程师名册上的人士。彼亦为根据《工程师注册条例》(香港法例第409章)于工程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注册专业工程师。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文化及策略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权益及实现有效的问责制,因本集团认为此乃使股东价值最大化之最佳方法。董

事会定期检讨本集团的日常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并促使本集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则及指引。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并应用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项下「第二部分 — 良好企

业管治的原则、守则条文及建议最佳常规」所载原则。就董事会所深知,本公司于回顾年度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列载的所有适

用守则规定。

业务策略及企业文化

董事会已建立本公司之使命及价值,融合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增长于业务策略之中,为客户提供环保、高效及安全之

专业服务。

本集团之健全企业文化对本公司实践使命及价值而言实属不可或缺。董事会之职责为培育本集团之诚信及问责文化以指导雇员

之行为,并确保本公司之使命、价值观及业务策略与其一致。

上市发行人董事遵守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其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

则。经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回顾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董事会

组成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主席为黄仁雄先生,由七名成员组成,包括四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履历详情载于本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除黄仁雄先生为黄义邦先生及黄雅玲女士之父外,董事会成员之间并

无财务、业务、家庭或其他重大╱相关之关系。

董事名单连同彼等的作用和职能可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swgrph.com )查阅。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主席)

黄义邦先生(行政总裁)

黎国辉先生(营运总监)

杜洁雯女士

黄雅玲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即本报告日期后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谭伟德先生

为遵守于2023年12月31日生效的上市规则第3.09D条,(i)杜洁雯女士(「杜女士」)(于2024年12月3日获委任为董事)已于2024年

11月28日取得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及(i)黄雅玲女士(「黄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即本报告日期后)获委任为董事)已

于2025年6月27日取得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杜女士及黄女士各自确认,彼等了解其作为董事的责任。

董事会成员已采纳包括董事会成员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提名政策(「提名政策」)、股息政策(「股息政策」)

及反贪污政策(「反贪污政策」)在内的四种政策。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i)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载有实现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概述如下:

  • ,本公司从多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 ,并在考虑人选时根据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

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而作决定;及

  • ,监察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检讨提名政策及董事会

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成效,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以供审议。

董事会于2024年12月3日委任杜洁雯女士为执行董事。董事会目前由六名男性董事及一名女性董事组成,符合企业管治守

则中有关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的规定。

本公司亦于招聘中高层雇员时确保存在性别多元化,逐步建立女性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潜在继任成员之管线。尽管女性参

与于建筑工地工作存在一定限制,因建筑工地工作通常涉及体力劳动工作,本公司招聘员工时仍将考虑性别因素,尽最大

可能实现性别平衡。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之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包括49名男性及10名女性雇员,分别相当于员

工总数约83.1%及16.9%。

(i) 提名政策载列甄选、委任╱重新委任董事的标准及程序,概述如下:

(a) 诚信声誉;

(b) 于行业的成就、经验及声誉;

(c) 承诺投入的足够时间及相关利益;

(d)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中提到的多元化视角;

(e) 协助及支持本集团管理的能力;

(f) 上市规则所界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g) 董事会不时厘定的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报告

(a) 董事会应不时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多元化;

(b) 建议人选将被要求提交所需个人资料,以供董事会按照上述甄选准则评估有关人选是否合适;

(c) 董事会任何现任成员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重选连任时,董事会须就重新任命建议人选时应用上述甄选

准则;及

(d) 董事会于进行提名、甄选及委任╱重新委任程序时,须确保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开曼群岛法例及上市

规则。

(i) 股息政策载有董事会根据股息政策向本公司股东支付股息时所考虑的标准及原则,概述如下:

  • ╱确定于任何财政年度╱期间任何股息的频率、数额及形式的因素:

(a)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实际及预期财务业绩;

(b) 本公司的保留盈利及未分配储备;

(c)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及流动资金状况、资本要求及未来支出计划;

(d) 本集团的业务策略,包括未来现金承诺及维持业务长期增长的投资需求;

(e) 一般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的业务周期及可能对本公司的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产生影响的其他内外因素;

(f) 董事会认为适当及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派息比率每年有所不同。概不保证于任何特定期间内将以任何特定金额支付股息,并须遵守董事会的决定,即派发股息将

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iv) 本集团禁止所有形式的贿赂及贪污。于回顾年度,董事会为全体雇员制订正式及透明的政策,禁止雇员于进行本集团业务

或事务时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索取、接受或提供任何贿赂。于进行本集团所有业务或事务时,彼等须遵守香港法例第201章《防

止贿赂条例》。

本集团要求雇员于进行本集团业务时遵守此政策、所有本地法例及法规及于其他司法权区进行业务时或于适用时遵守该等

司法权区的法例及法规。

本集团向雇员及代表本集团行事的第三方(例如代理、供应商、顾问、承包商等)提供渠道以报告疑似贿赂及贪污。本集团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有责任确保其有效实行,尤其监察及调查本集团内任何重大欺诈或贿赂行为。


二零二五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主席及行政总裁

为确保权力和授权之均衡,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位由不同人士担任。黄仁雄先生为主席,黄义邦先生为行政总裁。主席

的主要职责为领导董事会,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主席亦负责确保建立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行政总裁负责本集团

业务的日常管理。

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凭其技能、专业知识、各种背景和经验,使董事会受惠。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议和在董事会多个委员会服务,

独立非执行董事带来独立判断,以承担策略、政策、绩效、问责、资源、主要任命及行为准则等议题。彼等亦并为本集团的有

效指导和战略决策付出宝贵的贡献。

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及第

3.10A条。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罗嘉豪先生及谭伟德先生,均具备专业会计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其符合上

市规则第3.10(2)条。

本公司已接获各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提交关于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

属独立。

董事之委任、重选及罢免

各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具特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或委任函,并须受其中所述终止条文及于2023年9月7日所举行

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之第二次经修订及经重列组织章程细则(「第二次经重列细则」)所载董事轮流退任条文所规限。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08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的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然而,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

则退任董事人数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每年退任的董事应为重选或获委任为董事后在任最长时间者,惟在该些在同一天

成为或获重选为董事的人士之间(除非此等人士之间另有协定),则以抽签形式决定退任者。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12条,由董事会委任以加入现存董事会的任何董事任期仅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符合资格于

该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因此,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08及112条,黄仁雄先生、杜洁雯女士、黄雅玲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即本报告日期后获委任)

及梁唯亷先生将于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退任董事职务,并符合资格且愿意重选连任。

根据守则条文第B.2.3条,如若继续委任何服务年期长逾九年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须经本公司股东通过独立决议案批准。于

本报告日期,罗嘉豪先生、梁唯亷先生及谭伟德先生已各自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超逾八年,并将于暂定于2025年8月28

日(星期四)举行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后不久,将接近上述九年的门槛。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评估及检讨彼等的独立性,

以确保彼等将继续就所有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以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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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守则条文第B.2.4条的规定,如若董事会内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均超逾九年,则董事会将尽力物色合适人选,

并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委任一名新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符合规定。

角色及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整体管理,而本公司业务之一切日常营运及管理工作已转授予以本公司行政总裁为首之管理层负责。

董事会之主要职责为:

  • 、年报及中期报告;
  • 、收购及出售事项;
  • ;及

董事会亦负责本公司之企业管治职能,包括:

  • ;及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的规定,董事必须就董事会议审议的事项申报利益(如有)。如果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涉及潜在利益

冲突,有关事项将通过召开实体会议而非书面决议来处理。并无利益冲突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会出席处理有关冲突事宜的会议。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被认为在该事项中拥有重大利益的董事,须在批准该事宜的决议案上放弃投票。


培训类型
董事:阅读及╱或在线学习研讨会╱网络研讨会及╱或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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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之保险

本公司就彼等履行之职责已为全体董事安排合适之保险。

董事之培训及专业发展

本公司不时为董事安排内部培训,形式包括讲座、工作坊及╱或阅览有关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之最新发展、管理、财务及商

业等相关资料,以便各董事提高及更新自身知识和技能。本公司亦向新任职董事提供全面、正式及专门设置的入职培训。上述

培训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董事须向本公司提供培训记录的详情。根据该等培训记录,董事于回顾年度已接受以下培训:

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

黎国辉先生

杜洁雯女士(于2024年12月3日获委任)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谭伟德先生

董事会议程序

本公司已有清晰的董事会议程序。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最少举行四次。董事于董事会定期会议最少14天前接获董事会定期会

议书面通知及议程。董事会文件(包括支援性质的分析及相关背景资料)通常于董事会议最少3天前送交全体董事。至于董事

会其他会议,董事亦在可行情况下尽早接获通知。董事亦可要求于议程中增加任何彼等希望讨论的事项。董事可亲身、透过电

话或其他通讯方法出席会议,前提为所有参与会议的人士必须能够听到其他与会者的发言。

除董事会定期会议外,主席亦会在执行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会面。

董事会及委员会议记录由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编制及保管,董事有权要求审阅有关的董事会及委员会议记录。各董事会议

记录的草稿及定稿均向全体董事发放,以在合理时间内征求彼等意见和予以记录。全体董事有权要求公司秘书提供意见及服务,

并在有需要时要求获得外界的专业意见。

全体董事已经确认,彼等在回顾年度内有对本集团的事务投放充足的时间和注意力。


董事会会议 出席次数╱ 符合资格出席次数股东周年大会 出席次数╱ 符合资格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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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

本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举行的上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会主席、全体董事会成员及外聘核数师均有出席与股东交流。

公司秘书在大会上解释对提呈的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程序。本公司香港股份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监票人,

确保投票数得以妥善计算,投票结果已在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和本公司网站(w.swgrph.com )上刊载。

除股东周年大会外,本公司在回顾年度并无召开任何其他股东大会。

于回顾年度,董事会已举行六次会议。董事会议及股东周年大会的出席记录如下: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6/61/1

黄义邦先生6/61/1

黎国辉先生6/61/1

杜洁雯女士(于2024年12月3日获委任)2/2–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6/61/1

梁唯亷先生6/61/1

谭伟德先生6/61/1

董事委员会

为使董事会工作更为顺利,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监督本公司各项具体事务。各董事委员会本身备有涉及其权限及职责的职权范围,有关职权范

围由董事会批准并定时审视。各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刊登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各董事委员会已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其职责,及于合理要求时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概由本公司支付。


委员会成员姓名出席次数╱ 符合资格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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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9月3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遵照企业管治守则订有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阅本集团的财务

资料,监督本集团的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意见,以及监控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

观性及履行企业管治职能。

审核委员会由全体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分别为谭伟德先生、罗嘉豪先生及梁唯亷先生。谭伟德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回顾年度内之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认为,该等业绩之编制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及规定以及上市规则并

已作出充分相关披露。

于回顾年度,审核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审核委员会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谭伟德先生(主席)2/2

罗嘉豪先生2/2

梁唯亷先生2/2

以下为审核委员会之主要工作概要:

  • 、重大发现及推荐建议;
  • 、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
  • ,当中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

以及风险管理职能;


委员会成员姓名出席次数╱ 符合资格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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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及管治的绩效及申报;
  • ,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
  • ;及

于回顾年度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止,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并无意见分歧。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9月3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遵照企业管治守则订有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董事会的架构、

规模、组成及多元性、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就有关委任本集团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

于本报告日期,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黄仁雄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嘉豪先生及谭伟德先生组成。黄仁雄先生为提

名委员会主席。黄雅玲女士及梁唯亷先生已各自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

于回顾年度,提名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黄仁雄先生(主席)2/2

罗嘉豪先生2/2

谭伟德先生2/2

以下为提名委员会之主要工作概要:

  • ,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
  • 、规模及成员组合以及多元化程度;
  • ,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及

提名委员会已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汇报董事会在多元化观点下的组成,以及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情况。此

外,提名委员会亦致力物色合适人选,务求(i)于2024年底前董事会至少有一名董事为不同性别人士;及(i)根据企业守则至少有

一名提名委员会员为不同性别人士,自2025年6月30日起,黄雅玲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薪酬范围(港元)人数
委员会成员姓名出席次数╱ 符合资格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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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6年9月3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遵照企业管治守则订有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有关所有董事

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且就此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以及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就管理层薪酬建议提

出推荐建议。

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黄义邦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嘉豪先生及梁唯亷先生组成。罗嘉豪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本公司的薪酬政策最终由董事会负责。薪酬委员会已获授权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

同时确保并无董事参与决定其个人薪酬。

为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薪酬委员会须依循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即(其中包括)薪酬应反

映表现及成就,以吸纳、激励及挽留表现优秀的人士。全体董事有权收取不时在股东大会上由本公司厘定(或倘获股东授权则由

董事会厘定)的董事袍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年度薪酬乃经检讨类似规模及行业的企业的同行薪酬水平,并考虑现行市场惯例、

工作量、本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性以及所涉及的职责后厘定。

于回顾年度,高级管理层的薪酬范围载列如下: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雇员薪酬的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于回顾年度,薪酬委员会已举行两次会议。薪酬委员会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罗嘉豪先生(主席)2/2

梁唯亷先生2/2

黄义邦先生2/2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概要载列如下:

  • ,并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以供批准;
  • ,参考其职责、工作量、投放的时间及本集团的表现,以及其他可作比较上市公司所支付

的薪酬;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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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及

董事及核数师就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亦确认其有责任确保适时刊发综合财务报表。董事将会定期每月获得关于

本公司业务、潜在投资、财务目标、计划和行动的最新进展。

董事并未知悉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会引发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

核数师报告责任载于本报告内「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核数师薪酬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已付╱应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费用载列如下:

核数服务760,000

非核数服务120,000

非核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主要为财务资料审查费。审核委员会信纳于回顾年度的非核数服务并不会影响核数师的独立性。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负责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制度、法律及监管以及合规,并检讨其成效。

在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在适当考虑本集团的风险偏好后,评估并厘定本集团为实现其业务目标而愿意接受的风险(包括环境、

社会及管治风险)的性质及程度。本集团采用「三道防线」模式以识别、分析、评估、减轻及处理风险。在第一道防线方面,本

集团的部门负责人须完成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自我评估问卷调查、识别并评估该等重大风险及向管理层确认已设有并妥为遵守

适当的内部监控政策及程序。在第二防线方面,管理层对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活动进行独立监督,确保风险在本集团的风险

能力范围内,并确保第一道防线的控制有效。在第三道防线方面,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根据外部专业人士的建议及意见,每年

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进行审查,确保第一及第二道防线得以有效执行。其后,管理层每年审核结果并将所有重

大问题汇总提交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

本集团已制定批准及控制开支的指引及程序,旨在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营运效益及效率以及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尽管该

等指引及程序旨在识别与管理可能对本集团实现业务目标有不利影响的风险,但无法绝对保证避免重大失实陈述、错失、损失、

诈骗或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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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制定及批准反贪污政策。已建立的举报程序为本集团雇员提供一条举报渠道,让彼等可在保密的情况下向审

核委员会提出对财务申报、内部监控或其他事项中可能存在违规或欺诈行为的关注。

本集团认识到良好的风险管理对本集团业务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管理层负责建立、实施、检讨及评估支持风险管理架构下的

内部监控制度的稳健性及有效性。管理层制定风险管理及控制框架。所有雇员均致力于实施风险管理框架的日常营运。

尽管本公司并无内部核数职能,但董事会已于本集团各个方面采取适当措施履行内部核数职能。本集团已委聘外部专业人士审

视本集团有关财务、运作及合规监控的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成效及效益,且该等结果将被汇总并提交审核委员会及董

事会予以讨论。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满意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成效及充足性。

内幕消息政策

本公司已制定政策,以确保内幕消息根据适用法律及规例公平及适时地向公众发布。本公司执行多项程序,例如限制接触内幕

消息的人士及要求外界人士签订保密协议,以避免不当处理内幕消息。本公司亦提醒相关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士将内幕消息保密,

直至公开披露为止。

公司秘书

董事会已委任杜洁雯女士(「杜女士」)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彼为本公司全职雇员,负责推动董事会进程,并促进

董事之间及董事与股东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杜女士已确认,于回顾年度,彼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专业培训,以提升其技能

及知识。杜女士的履历载于本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公司秘书的任命和免职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告作实。公司秘书向主席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都可以获得公司秘书的建议和服

务。公司秘书了解本集团的日常事务。

股东权利

本公司仅有一类股份。所有股份均有相同的投票权,并有权收取所有已宣派股息。股东的权利载于(其中包括)第二次经重列细

则及开曼群岛公司法。

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之程序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64条,董事会可于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亦可由一名或多名股东要求召开,该等股东于提出要求当日须持有本公司实缴股本不少于十分之一并有权在股东

大会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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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有关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提出(邮寄至香港筲箕湾道68号西湾河中心7楼A室),借以要求董事会就处理有关

要求所指明之任何事务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有关会议须在提出该请求后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会在提出该请求日期起计21日

内未有安排召开有关会议,则请求人(或多名请求人)可用相同方式自行召开会议,且本公司须向请求人偿还因董事会未有妥为

召开会议而招致的所有合理费用。

于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之程序

股东须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64条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相关规定及程序载于上文「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之程序」一段。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13条,除非一项有意提名选举该位人士为董事的书面通知以及一项该位被推选人士签发表明其愿意选

举之书面通知已呈交至总办事处或注册办事处,否则概无人士(退任董事除外)有权在任何股东大会上选举出任董事职位(除非由

董事会推选)。提交该等通知之期间须由不早于指定进行该推选之股东大会通告寄发翌日起计,及不迟于该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

7日结束,而向本公司发出该等通知之最短期间须为最少7日。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之程序

本集团十分重视股东的回应,借以提高透明度及促进投资者关系。欢迎股东将有关查询寄送至本报告「公司资料」一节所载的香

港主要营业地点或发送邮件至 info@swgrph.com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致力与股东及投资人士保持续对话,且本公司已制定股东通讯政策,以载列本公司以完备、相同与及时方式向股东及

投资人士提供平衡及容易理解之本公司资料之程序。

有关本集团的最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w.swgrph.com )经更新的年度及中期报告、

通函、公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外,由于股东周年大会让董事会与股东有机会进行直接沟通,因此本公司将股东周年大会视为重要事项。建议全体股东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会上所有董事会成员及外聘核数师将回答股东就本集团之业务作出之查询。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举行,本公司将于大会举行前至少21日向股东寄发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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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前言

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趋势的影响下,要求、考量及纳入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已引起国际组织、国家决策

者、投资者及其他持份者的广泛关注及考虑。香港作为亚太地区以至全球重要的金融中心,亦积极迎接环境、社会及管治趋势。

作为香港联交所(「联交所」或「香港交易所」)的一间上市公司,本集团十分重视其营运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致力建立合规的企

业管治架构。此外,本集团严格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2有关披露相关资料的规定。

范畴及回顾年度

本集团作为香港地基承建商,专门从事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嵌岩工字桩及迷你桩工程以及桩帽建设工程。本集团对环境及社

会的主要影响范围包括建筑地盘、办公室,以及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而进行的慈善贡献。在更细化的层面上,本集团对披露范

畴、主题及交易的具体选择及审查,均遵照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

则」,前称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载的指示而制定。基于上述范畴,董事会欣然提呈涵盖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回

顾年度」或「2025财政年度」)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上年度」或「2024财政年度」)以供比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致辞

本集团一直致力于在业务营运中秉持高标准的环境、社会与治理实务。作为董事会(「董事会」),我们坚信环境、社会及管治原

则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创新、长期成长及价值创造的主要动力。我们的整体政策旨在将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和有效治理融入

我们的业务。我们致力于减缓碳足迹、促进员工多元化及包容性,并确保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及问责性。

为确保全面落实环境、社会及管治承诺,我们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团队。该团队由公司行政人员及独立专家组成,负责监督环境、

社会及管治策略的执行,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我们认同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务对于塑造企业形象、推动永续成长以及贡献社

会及环境的重要性。我们期待与所有持份者合作,实现更永续、更负责任的未来。

在回顾年度,本集团彻底评估过往业务运作,以符合日趋重要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要求。处身于建筑行业,我们专注于管理多

个建筑地盘的能源消耗、废弃物排放,以及确保各个建筑工地的工人安全。该等目标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并将于报

告中详细说明,并附带佐证数据。除营运活动外,作为紥根于香港的公司,我们亦致力透过捐款及济助本地弱势社群回馈社会。

经过全面审视,董事会确认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符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涵盖所有重大范畴。下文各个报告章程提

供主要环境及社会因素披露事项的详尽资料。如股东有可反馈意见或查询,请透过本报告所提供沟通渠道与本集团联络。


主要持份者主要要求及期望主要沟通渠道
股东及投资者• 投资回报 • 企业管治制度 • 防范营运风险• 本公司公告 • 年报及中期报告 • 股东周年大会 • 本公司网站
政府及监管机构• 监管合规 • 节约资源 • 控制污染 • 社区参与 • 产品安全• 监督及评估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检查
客户• 服务水平 • 控制品质 • 资讯安全 • 控制污染• 商务沟通 • 客户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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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编制基准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乃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旨在披露及解释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所

推行的主要措施及活动。

于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时,本集团遵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下的报告原则,如下所述:

重要性本集团透过与其持份者沟通,进行重要性评估,以识别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将纳入的必要环境、社会及

管治相关议题。

量化关键绩效数据来自本集团的内部文件,而计算方法则遵循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当假设及其他工具用

于报告时,彼等已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相关章节中披露。

平衡透过于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时从不同部门收集数据并让多名人员参与,本集团确保报告的客观性及公

平性。本集团确信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不偏不倚地呈报其绩效。

一致性除相关章节另有指示或解释外,编制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所采用的方法与上年度一致以作公平比较。

持份者沟通及重要性评估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与多名股东沟通让我们直接了解其关切事项。此等反馈意见对本集团调整内部政策及运作提供重要指引。

本集团依然致力保持开放态度,欢迎所有持份者提供意见及反馈。过失推动持续改善,本集团对此感到欣慰。下表显示不同持

份者的主要关注事项及与本集团的主要沟通渠道。


主要持份者主要要求及期望主要沟通渠道
雇员• 企业对雇员权益的管治 • 改善雇员薪酬及福利 • 晋升机会• 员工大会及活动 • 员工培训 • 招聘程序
传媒• 资讯透明 • 企业可持续发展 • 控制污染 • 产品安全• 本公司网站 • 新闻
社区• 更多社区参与 • 支持公益活动 • 控制污染• 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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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一般环保政策

本集团致力保护环境,在香港建造业的营运中推动可持续发展。本集团坚信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长期成功的基础。因此,本集团

将积极采取以下政策:

遵守法律法规:本集团严格遵守香港及国际环保法规,确保我们的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条

例》、《空气污染管制条例》、《废物处置条例》、《水污染管制条例》、《噪音管制条例》等。

节能减排:本集团致力于减少本集团的能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并优化资源使用,以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推广绿色建筑:本集团鼓励及支持绿色建筑设计和实践,包括使用环保材料及提高建筑能源效率,以减少楼宇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环保意识训练:本集团为员工提供环保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并鼓励他们于工作及个人生活中采取环保行动。

环境风险管理:本集团定期评估本集团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及管理潜在的

环境风险。

持续改善:本集团定期检讨并评估本集团的环境政策及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管理系统,并确保其环境政策符合最佳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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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与气候变化有关的措施

由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引致的全球暖化,对当今的全球生态系统构成重大挑战。香港作为一个沿海城市,正日益经历著

极端降雨事件及海平面的逐渐上升。这些环境变化为在香港经营的企业带来实质风险。与此同时,为有效应对此危机并配合全

球气候行动,香港已按照巴黎协议的规定制定雄心勃的减排目标。

作为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本集团致力支持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愿景,并正采取积极措施,将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国

际可持续发展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S2号「气候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纳入其报告及

日常实务中。为展现我们的承诺,并为低碳未来做好准备,本集团已实施下列政策:

管治:

  • ,确保董事会对气候议题负起最终监督责任。
  • ,以确保决策与气候相关策略的执行一致。

策略:

  • ,包括减少碳足迹、采用可再生能源,以及提升建筑能源效率。
  • ,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风险管理:

  • ,包括极端天气事件的风险评估以及气候变迁对专案的长期影响。
  • ,确保我们能够应对潜在的气候相关灾害和紧急情况。

度量及目标:

  • ,例如减少碳排放和提高能源效率。
  • ,以监控和评估我们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并定期报告我们的绩效数据。

消耗量密度1 (单位╱百万销售)
能源消耗单位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
排放量密度1 (单位╱百万销售)
排放量单位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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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使用资源及排放物

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悬浮微粒的排放量乃根据香港交易所刊发的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中所载系数

与方法厘定。下表呈列能源消耗量及排放量明细。

电力千瓦时93,464237,067562711

燃料 — 柴油升363,819380,0882,1881,140

燃料 — 无铅汽油升3,3086,5062020

纸张千克5839243.53

立方米1,63418,8481057

相等于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吨1,0141,1366.13.4

— 相等于二氧化碳当量的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吨967.51,0195.83.1

— 相等于二氧化碳当量的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

吨46.91170.30.3

氮氧化物千克3864042.31.2

硫氧化物千克560.040.02

悬浮微粒千克30310.20.1

附注:

1 密度按2025财政年度及2024财政年度总消耗量除以总收益计算得出,分别约为166.3百万港元及333.4百万港元。

2 用水量指建筑工地、仓库及办公室的用水。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的主要能源消耗来源包括用于项目及营运的车辆、机器、设备、卡车及货车。本集团致力将排放密度维

持在与去年相若的水平。本集团使用的资源量及排放的污染物主要取决于回顾年度内进行的地基项目类别及每个项目的地盘情

况。因此,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每年的波动在我们的行业中很常见。因此,制定具体、可量化的减排目标对本集团而言

极具挑战性。尽管如此,本集团仍不断改进营运方法,以减少相对排放量。

与上年度相比,回顾年度的能源消耗(包括电力、柴油、汽油、纸张及水资源)均有所减少,凸显本集团对能源效益的重视。相

比于2024财政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及各种污染物排放均有所减少。展望未来,本集团致力加强节能工作,进一步减少污染

物排放,以提升环境表现。


建筑废物类别废物处置设施本集团所产生的 建筑废物(吨)密度 (单位╱百万销售)
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2025 财政年度2024 财政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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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

本集团的营运并无产生大量构成重大环境风险的有害废弃物。与上年度相比,无害废弃物的排放于回顾年度已得到有效控制。

该等废物主要包括惰性建筑材料,如石块、瓦砾、土、沙、混凝土、沥青、砖、瓦片及砌石。大部分物料已妥善弃置于受香港

政府监管的公众填料接收设施。以下是本集团建筑废弃物按类别及处置设施的分类:

完全包含惰性建筑废物公众填料接收设施49,765156,671299469

包含超过50%重量的惰性建筑废物分类设施490982.940.29

包含不超过50%重量的惰性建筑废物堆填区1,5581,7359.375.19

总计51,813158,504311475

雇佣及劳工准则

尊重员工的权利是公司内部社会责任的基石。雇员乃业务营运的推动力,故此,集团致力保障彼等的人权、福祉及利益。为确

保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本集团的人力资源部定期检讨监管业务营运政策及程序。

本集团明确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本集团坚持种族平等原则,确保每位求职者都能获得平等机会。本集团对使用童工及强制劳

工动采取严格的零容忍立场,认为此类行为严重违反道德和法律。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本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聘活动公平及合法。我们坚信,只有在公正及包容的工作环境中,每个

人都能充分展现自己的价值,才能发挥真正的潜力,从而促进个人和组织的共同繁荣。

本集团内的所有雇员均位于香港,并受到香港雇佣规例所规定的《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

法例第485章)及《最低工资条例》(香港法例第608章)的保障。

此外,本集团为合资格员工提供所有强制性保险及退休供款。此外,本集团亦提供不同种类的假期,包括年假、产假、侍产假

及考试假,确保雇员福祉及工作生活平衡。


雇员人数
2025财政年度2024财政年度
36
23
8
11
4
2
34
49
10
2
7
13
19
18
59
59

二零二五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雇员架构

根据香港建造业的现行标准,本集团的现场建造员工一般按个别项目聘用。此方法可因应每个项目的特定要求及规模而调整雇

员人数。因此,每年的员工人数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灵活的劳动力组成方式使本集团能够有效地分配资源,并根据项目

需求有效地管理劳动力需求。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在香港共有59名员工。鉴于建造业在招聘员工方面所面对的挑战,本集团积极吸纳来自不同背景

的员工,以培养共融的工作环境。下表按雇用类别、工作角色、性别及年龄组别划分全职雇员:

按受雇类别划分

按日34

按月20

按工作职能划分

管理8

行政9

监事4

技术人员2

工人31

按性别划分

男性46

女性8

按年龄组别划分

30岁及以下1

31至40岁6

41至50岁11

51至60岁19

61岁及以上17

按地区划分

香港54

总计54


雇员流失率(%)
2025财政年度2024财政年度
57
21
50
71
58
54
28
53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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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集团的工地工人按项目基准聘用,雇员流失率每年均大幅改变。下表显示按不同类别划分的本集团雇员流失率详情:

按性别划分

男性38

女性59

按年龄组别划分

30岁及以下88

31至40岁73

41至50岁61

51至60岁47

61岁及以上43

按地区划分

香港57

总计57

安全工作环境

作为一家主要从事打桩工程的建筑公司,本集团优先在办公室和施工现场为员工和工人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本集团的主要目

标是培养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减少甚至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为符合《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香港法例第509章)所订

定的标准,本集团积极推行各项措施,以提高职业安全意识,并提供全面的安全作业指导。该等措施概述如下:

  1. ,以及行业知识培训及正确使用工具及设备的指引,以提升意识及确保工人具备安全工作常

规的所需知识及技能;

  1. ,提供清晰约章可快速报告及解决安全风险,从而迅速识别及消除工地的潜在危机及危

险;

  1. ,持续提醒及重申安全约章及运作指引,为雇员及工人创作显而易见的提示,在日常工作中以

安全为首位;

  1. ,每日检查所有项目,主动识别及解决任何安全危机或违反政府规则及条文的情况,为全体员工确保安

全工作环境;

  1. ,确保遵守行业准则及规例。

雇员工作相关事故
2025财政年度2024财政年度2023财政年度
工伤因工 死亡事故损失 工作日数工伤因工 死亡事故损失 工作日数工伤因工 死亡事故损失 工作日数
000
20248
2025财政年度2024财政年度
受训雇员人数每名雇员 完成培训的 平均时数受训雇员 百分比*(%)受训雇员人数每名雇员 完成培训的 平均时数受训雇员 百分比*(%)
5211.785
48.244
415.840
4412.9100
81.550
56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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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载列于过往三年涉及工作相关事故的雇员人数:

涉及分包商的工人10136000

涉及本集团的工人20358000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遗憾宣布记录两宗工作相关事故,均涉及本集团内部工人受伤,导致损失合共248个工作日数。本集团确认

该等事故的严重性,并已首要确保受影响工人获得公平补偿。已作出全面调查以了解发生该等事故的原因,从而采取积极措施

避免未来再次发生。

员工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深明员工事业发展及成长的重要性,于2025年财政年度优先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让他们掌握成功所需的技能及

知识。该等课程包括工地及机械安全培训、理论知识培训,以及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的指导。为加强培训和发展,本集团还在

工作环境中实施持续指引及提示。此外,本集团的管理团队亦按需要参加内部及外部的企业管治及反贪腐培训课程,以满足企

业管治的需要。

下表概述本集团按不同雇员类别分类的受训时数:

按性别划分

男性6113.588

女性66.792

按职务划分

管理层47.544

工人5514.9100

行政╱监督╱技术人员81.553

总计671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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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培训计划外,本集团亦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以确保对员工进行公正的评估。这套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并促进职业晋升前景

的公平性。本集团透过建立公平竞争的氛围,培育具建设性的组织文化,激励员工追求卓越,充分发挥潜能。

我们的成长潜力评估流程:

建立预期

及期望

定期业绩审核,

以确定

强项及弱项

持续

反馈及精进

年度

绩效评估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进行供应链管理,确保供应商不仅提供质产品,亦会将其环境、社会及管治范畴的表现放于首位。环境可持续发展方

面,本集团选择谨守环境标准的供应商及伙伴,并致力维持控制碳排放、节能、减废及资源循环再用等常规。就社会责任而言,

本集团确保供应链之内劳工权利及人权受到尊重及保护。本集团亦建立具透明度及负责任的企业管治架构,包括道德标准及政

策、监察机制以及供应链风险评估及监察。

为达成有效的供应链管理,本集团强调供应链透明度,包括资讯披露及供应链的可见度。本集团采纳供应链管理系统及监察工

具,要求供应商及伙伴提供相关资料。此外,本集团透过设立特定目标及指标、定期监察及评估、并执行持续改善措施以提升

供应商的可持续性及表现。

于2025年回顾年度,本集团全部160家香港主要供应商概无违反或对环境有重大威胁。

项目管理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向精心建立的机构客户组合交付的定制地基项目,其中包括与本集团建立长期工作关系,经验丰富的发

展商及物业持份者。鉴于地基行业的市场低迷,本集团已策略性地调整其客户发展方法。在继续加强与长期合作客户的伙伴关

系的同时,本集团亦扩大与更多市场参与者的联系。这不仅使本集团的收入基础多元化,亦增强其项目组合在不断变化的市场

条件下的弹性及适应性。

质量保证

本集团的首要任务是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其规程及准则均经过精心制定,以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及法规,确保我们的雇员、客户

和社区的安全及福祉。本集团致力于职业健康与安全,采取彻底的措施来避免意外发生,并确保参与我们工作各人的福祉。本

集团定期进行检查、评估风险并举办训练课程,以创造安全的工作氛围。此外,本集团的品质保证程序包括持续改进及严格的

品质检查,以超越客户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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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客户关系管理

本集团非常重视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并致力于与客户及其他项目持份者建立稳固的关系。我们经常进行反馈讨论和跟进程序,

以维持有效的沟通渠道。为简化客户查询的处理程序,我们建立专门的沟通平台。该等措施证明本集团在客户关系管理方面表

现卓越,回顾年度及上年度所接获的投诉数目极少便是明证。

知识产权

本集团遵守《版权条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自身及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以维护知识产权的神圣性。

我们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会仔细审阅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的合约,以确保知识产权得到适当的确认和保护。

资料私隐

本集团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规定,将客户资料保密及限制内部使用列为优先处理项目。于回顾年

度内,本集团的所有营运实务均贯彻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载的规定。

反贪污

本集团非常重视诚实、正直及公平的行为,并视其为基本价值。在整个回顾年度,我们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

201章)的规定。我们深明维持稳健的企业管治架构至为重要,因此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作为制

订有关诚信、纪律及具透明度行政的内部政策的基础。

本集团的反贪污政策强调对贪污及相关不当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本集团已制定严格的措施,以防止索求及接受贿赂、提供

不当利益以及支付疏通费。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拒绝任何有损公正性的奖励,避免过度娱乐,并立即披露任

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为了确保反贪污工作的清晰性及一致性,本集团已制定并向所有员工传达全面的内部反贪污指引及程序。该等指引包括专门的

举报机制,为举报可疑贪污事件提供保密平台。本集团积极推广举报文化,坚信透明度及问责性是维护廉洁及道德工作环境所

不可或缺的。透过培养诚信文化及提供明确指示,本集团旨在减少任何潜在的不明朗因素,并加强致力于打击各种形式的贪污

行为。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执行董事已参与合共11小时的反贪污培训课程。本集团并无牵涉任何贪污诉讼,亦无接获任何涉嫌贪污举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强制披露要求(「强制披露要求」)
强制披露要求13董事会声明包括以下内容: (i) 披露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监督; (ii) 董事会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管理方法和策略, 包括用于评估、优先排序和管理重大环境、社 会及管治相关事宜(包括发行人业务风险)的流 程;及 (iii) 董事会如何审核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目 标和指标的进展,并解释其与发行人业务的关 系。前言已遵守
强制披露要求14对编制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a)重要性、(b)量化、(c) 一致性报告原则的应用的描述或解释。前言已遵守
强制披露要求15解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汇报范围,及描述挑选 哪些实体或业务纳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过程。 若汇报范围有所改变,发行人应解释不同之处及变动 原因。前言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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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社区投资

作为扎根于香港地基的承建商,本集团认为支持当地社区不仅是一项责任,更是我们自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集团透过紧贴

本地新闻及与相关非政府组织合作,致力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本集团积极支持弱势社群及公益活动。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共作出三项慈善捐款。其中包括于2024年6月2日捐款20,000港元予护•联网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及香港特

别行政区爱乐团,为患有罕有疾病的儿童筹款举行慈善音乐会;于2024年12月1日赞助38,000港元予护•联网慈善基金举行慈善

长跑;以及于2024年12月8日透过黄大仙狮子会捐款2,000港元,为视障人士举办户外活动。本集团希望透过该等捐款,为有需

要的人士带来舒适、欢乐及实际的援助,创造改变,帮助建立一个更有爱心的社会。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索引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A. 环境
层面A1: 排放物一般披露 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 害及无害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 附注: 废气排放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其他受国 家法律及规例规管的污染物。 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 氟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及六氟化硫。 有害废弃物指国家规例所界定者。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 施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使用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以 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 施计算)。使用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 (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不适用 — 集团的 营运并未产生大 量的有害废弃物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 (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废弃物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 的步骤。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 的减废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所采取的步骤。废弃物管理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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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层面A2: 资源使用一般披露 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 附注: 资源可用于生产、储存、运输、楼宇、电子设 备等。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油) 总耗量(以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 项设施计算)。使用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2.2总耗水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使用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 所采取的步骤。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 用水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所采取的步骤。不适用 — 于营 运中甚少求取水 源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 每生产单位占量。不适用 — 营运 中所使用的包装 材料甚少
层面A3: 环境及天然资源一般披露 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 施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 取管理有关影响的行动。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 施已遵守
层面A4: 气候变化一般披露 识别及缓解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 气候相关事宜的政策。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 施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影响及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重大气候相关 问题、以及管理有关问题所采取的行动。一般环保政策及使用 资源及排放物 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 施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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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B. 社会
雇佣及劳工常规
层面B1: 雇佣一般披露 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 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地 区划分的雇员总数。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层面B2: 健康与安全一般披露 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 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安全工作环境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 率。安全工作环境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安全工作环境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 及监察方法。安全工作环境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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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层面B3: 发展及培训一般披露 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策。 描述培训活动。 附注: 培训指职业培训,可包括由雇主付费的内外部 课程。员工发展及培训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划 分的受训雇员百分比。员工发展及培训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 时数。员工发展及培训已遵守
层面B4: 劳工准则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雇佣及劳工准则已遵守
营运惯例
层面B5: 供应链管理一般披露 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供应链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供应链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 供应商数目,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 惯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 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供应链管理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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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层面B6: 产品责任一般披露 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 及私隐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项目管理(微不足道 的范畴:与产品及服 务有关的广告及标签 除外)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 收的百分比。不适用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项目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项目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项目管理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 监察方法。项目管理已遵守
层面B7: 反贪污一般披露 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 资料。反贪污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汇报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 诉讼案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反贪污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反贪污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反贪污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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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一般披露章节备注
层面B8: 社区投资一般披露 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 业务活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社区投资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 康、文化、体育)。社区投资已遵守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区投资已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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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年报及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

主营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营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业绩╱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业绩载于本报告第58页「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一节。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业务回顾载于本报告第4

至7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董事知悉本集团面临各种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载列如下:

行业风险

地基行业的未来发展及可供发展的香港地基项目主要视乎香港物业市场是否持续发展。可供发展地基项目的性质、规模及时间,

将视乎一系列因素的相互作用,包括政府的物业市场政策、土地供应及公共房屋政策、物业发展商投资及香港经济的普遍状况

及前景。物业市场增长放缓可能影响香港可供发展的地基项目,并对本集团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合规风险

由于地基行业的性质使然,本集团业务经营多方面受到不同法律及规例以及政府政策的监管。有关获授及╱或续期各种牌照及

资格的规定可能不时变动,且无法保证本集团能够及时应对有关变动。为遵守该等变动,亦可能增加本集团的成本及负担,继

而可能对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施工进度的不确定因素

(1) 不可预料的地质或底土情况

开始地基工程之前,客户一般会向本集团提供地面调查报告。然而,由于可于工地进行的地下调查工程的范围限制及╱或

其他技术限制,该等报告所载资料未必足以揭示建筑工地下的实际地质情况。实际地质状况与该等调查报告载列的结果或

会有所差异,而调查未必能够发现工地下存在石块或任何古董、文物或构筑物。

以上种最终均构成进行地基工程的潜在问题及不确定性,譬如,由于需增加工序、工人、设备及时间处理任何预期外的

石块、古董或文物,最终可能加大项目难度,而有关情况亦将会产生额外成本。然而,倘出现任何预料之外的重大地质或

底土难题,本集团或会因处理该等无法预料的情况而产生额外成本,导致成本超支,如此或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

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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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2) 破坏地底的多种公用服务设施

香港的公用服务设施可能铺设于地底或在行车道及行人道地下。本集团在进行地基工程时,或会受到该等公用服务设施的

妨碍。无法保证在地基工程的过程中不会对该等设施造成破坏。因此,本集团或须为有关受损的公用服务设施的维修成本

负责,而不获保险保障。

未能保证取得新业务

收益一般来自非经常性项目。由于本集团并无与客户订立长期协议,因此概不保证本集团将能够自客户取得新业务。本集团收

入来源的项目数量及规模于不同期间或会大相迳庭,且难以预测未来的业务量。倘本集团未能取得新合约或日后可参与竞标的

招标邀请或合约数目大幅减少,本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及前景或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环境政策及绩效

承接地基工程时,本集团可能造成(i)空气污染物的排放;(i)建造活动的噪音排放;及(i)建筑废料的弃置。因此,地基工程受下

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例及规例规定所限。

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法例及规例包括(其中包括)《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11章)、《空气污染管制(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规例》(香港法例第311Z章)、《噪音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400章)、《水污染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58章)、《废物处置条例》

(香港法例第354章)、《海上倾倒物料条例》(香港法例第466章)、《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香港法例第499章)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

例》(香港法例第132章)。

本集团在承接工程时注重环境保护。本集团已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该体系获核证为符合ISO 14001:2015规定的标准。此外,本集

团亦已制定环境管理政策,以确保进行适当的环保管理及分包商的雇员及工人遵从环境法例及规例。

为提高业务伙伴的环保意识,本集团将分包商的环境贡献视作其中一项定期审核标准,拥有ISO 14001认证的分包商将被优先考虑。

本集团亦建立、实行及维持职业健康及安全(「职安健」)管理制度,旨在预防工伤及病症,从而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职

安健管理制度获认证符合ISO 45001标准要求。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回顾年度内,据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并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以致对本集团的业务及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的主要关系

雇员

本集团认为雇员为达致业务可持续增长的关键,亦视其雇员为本集团的宝贵资产。本集团提供完善的薪酬福利,以吸引、激励

及挽留合适的雇员为本集团服务。本集团设立公平有效的绩效评估制度及奖励花红计划,激励及奖励各级员工尽展所长及达成

业务目标。本集团亦提供在职培训及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发展及学习能力。

客户

本集团注意到客户集中的风险,透过承接更多其他客户的大规模项目,务求减低对主要客户的依赖。此外,本集团相信,与客

户维持深厚良好的合作关系将增加其在地基行业的认受性及知名度。因此,本集团通过不同方法及渠道(包括定期审阅及分析客

户反馈)了解所有客户的观点及意见。本集团亦相信,与客户建立的牢固良好的关系,可进一步发展在地基行业的新业务机遇。

供应商及分包商

本集团与供应商及分包商建立稳定且牢固的合作关系,有效及高效地满足本集团客户的需要。本集团与供应商及分包商紧密合

作,确保招标、采购及分包过程公开、公平及公正。本集团于开展项目前已向彼等清楚说明本集团的规定及标准。

股本

于2024年7月23日,本公司董事建议实施股份合并,基准为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股每股

面值0.10港元之合并股份(「股份合并」)。

根据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之普通决议案,股份合并已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并于2024年9月17日生效。紧随股份合并后,本公

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由4,000,000,000股调整至400,000,000股。关股份合并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及2024年9

月13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5日的通函。

本公司于回顾年度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

此外,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份(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01条)。

可分派储备

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报告第60页「综合权益变动表」一节。

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的可分派储备按开曼群岛公司法计算,约为26.9百万港元。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末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宣派回顾年度内之任何末期股息。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在回顾年度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于回顾年度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优先购买权

第二次经重列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需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企业管治

本公司所采纳的企业管治常规资料载于本报告第11至23页「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于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

本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8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香港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股东出席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该等日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之股东资格,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

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21楼2103B室。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

黎国辉先生

杜洁雯女士

黄雅玲女士(于2025年6月30日,即本报告日期后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谭伟德先生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08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的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然而,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

则退任董事人数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每年退任的董事应为重选或获委任为董事后在任最长时间者,惟在该些在同一天

成为或获重选为董事的人士之间(除非此等人士之间另有协定),则以抽签形式决定退任者。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12 条,由董事会委任以加入现存董事会的任何董事任期仅直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届时将符合资格

于该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因此,根据第二次经重列细则第108及112条,黄仁雄先生、杜洁雯女士、黄雅玲女士(于2025 年6 月30 日,即本报告日期后获

委任)及梁唯亷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退任董事职务,并符合资格且愿意重选连任。

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有关其独立性的年度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人士。

董事服务合约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任期为三年,其后可续任,直至其中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为止。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为两年,其后可续任,直至其中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为止。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重选的董事概无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本集团不可于一年内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的

服务合约。

不竞争承诺

黄仁雄先生、黄义邦先生、黎国辉先生及美城控股有限公司(「美城」)(统称为「控股东」)以本集团为受益人订立日期为2016年

9月3日的不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根据不竞争契据,各控股东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地向本公司(就其本身及为附属公司之

利益)承诺,(其中包括)于(i)股份仍在联交所上市;及(i)控股东及彼等的紧密联系人(本集团成员公司除外)个别或共同有权

行使或控制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不少于30%的表决权,或控股东或相关紧密联系人仍出任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董事期间,

其将不会及将促使其紧密联系人(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除外)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或从事、涉及或有意参与或以其他方式参与现

时或可能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现有业务活动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将会不时进行的任何业务活动。

各控股东进一步承诺,倘其发现或获得任何与本集团业务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投资或其他商业机会,其会促使其紧密联系人

以书面方式及时知会本集团,而本集团将拥有获取有关商机的优先承购权。本集团将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天内(或上市规则不

时规定本集团完成任何审批程序所需的更长时间),通知控股东本集团是否会行使优先承购权。

本公司已收到控股东有关于回顾年度遵守及执行控股东所作出不竞争契据条款的书面确认。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就控股东是否遵守彼等签订的不竞争契据审视其遵守不竞争契据的情况。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亦确认,

控股东于回顾年度并无违反不竞争契据。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竞争权益

董事确认,于回顾年度,除于本集团业务中拥有权益以外,本公司控股东及其各自紧密联系人概无于直接或间接与本集团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且须根据上市规则第8.10条予以披露。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概要(摘自本集团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第104页。

获准许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的法律诉讼,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责任作出适当的保险安排。

董事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

于回顾年度,各董事概无(直接或间接)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所订立之任何对本集团业务属重要之合约占有重大权益。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载于本报告第8至10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9。


董事姓名身份╱性质所持╱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目 (附注)股权百分比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名称身份╱性质所持╱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目权益百分比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的权益

于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权证中拥有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等条文

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记存于该条所指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已根据标

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i. 于本公司股份的好仓

黄仁雄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04,000,00051%

黄义邦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04,000,00051%

黎国辉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04,000,00051%

附注:

股份合并于2024年9月17日生效。紧随股份合并后,美城持有之已发行股份数目由2,040,000,000股调整至204,000,000股。

该204,000,000股份由美城持有,而美城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黄仁雄先生拥有40%,由黄义邦先生拥有30%及由黎国辉先生拥有30%。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一直有共识共同控制本集团,因此彼等被推定为一致行动(定义见收购守则)。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各自被视为或当作于美城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黄仁雄先生、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各自为美城的董事。

i. 于相联法团股份的好仓

黄仁雄先生美城实益权益4040%

黄义邦先生美城实益权益3030%

黎国辉先生美城实益权益303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概无董事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

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记录所示或须根据标准守则规定另行通知本公司

及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名称╱姓名身份╱性质所持╱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目(附注1)权益百分比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主要及其他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

于2025年3月31日,就董事所知,下列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向本公司披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予存置的登记册记录所示的权益或淡仓:

美城实益权益(附注2)204,000,00051%

蔡美珠女士配偶权益(附注3)204,000,00051%

李璧如女士配偶权益(附注4)204,000,00051%

麦杰菱女士配偶权益(附注5)204,000,00051%

Kingkey Investment Fund SPC

— Kingkey Global Equity I Fund SP

实益权益20,400,0005.1%

附注:

  1. 。各股东持有之已发行股份数目已于生效日根据股份合并作出调整。
  1. ,000,000股份由美城持有,而美城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黄仁雄先生拥有40%,由黄义邦先生拥有30%及由黎国辉先生拥有30%。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一直有共识共同控制本集团,因此彼等被推定为一致行动(定义见收购守则)。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各自被视为或当作于美城持有的全部股份中拥有权益。黄仁雄先生、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各自为美城的董事。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蔡美珠女士被视为或当作于黄仁雄先生拥有或视为拥有权益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李璧如女士被视为或当作于黄义邦先生拥有或视为拥有权益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麦杰菱女士被视为或当作于黎国辉先生拥有或视为拥有权益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董事并不知悉任何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予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记录所示的任何

权益或淡仓。


二零二五年报

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已于2016年9月3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于招股章程附录四。购股权计划的

主要目的为吸引及挽留最优秀的人员,向本集团雇员(全职及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分销商、承建商、供应商、代理、

客户、商业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提供奖励以及推动本集团业务创出佳绩。自2016年9月3日采纳购股权计划起,并无购股权根据购

股权计划获授出、行使、注销或失效,并且于2025年3月31日,并无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收购股份或债权证安排

除本报告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止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人士概无订立任何

安排,致使董事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取得利益。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本集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应占回顾年度销售额及采购额百分比如下:

销售额

— 最大客户23%

— 五大客户79%

采购额

— 最大供应商16%

— 五大供应商44%

概无董事、其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逾5%)于上文所述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捐款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作出慈善及其他捐款60,000港元。

关连方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之重大关连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当中概无任何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界定的须予披露关连

交易。

附属公司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知悉的公开资料以及据董事所知,董事确认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就其股份一直维持上市规则订

明的充足公众持股量。

退休计划

本集团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规定的强制性公积金供款。除上文所述者外,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并无

参与任何其他退休金计划。

核数师

回顾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其将会退任,并符合资格且愿意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续聘。

回顾年度后事项

本集团于2025年3月31日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进行重大期后事项。

承董事会命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黄仁雄

香港,2025年6月26日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第58至103页所载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当中包括于

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包

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 贵集

团于2025年3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

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吾等的审核工作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吾等就该等准则承担的责任在本报告核数师

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中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 贵

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吾等须承担的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取得的审核凭证充分恰当,可作为吾等提供意见时所参

考基准。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进行审核时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是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是在吾等整体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时参考该等报表内容后一并处理,且吾等不会对该等事项单独提供意见。

就提供地基工程服务确认的收益

吾等将就提供地基工程服务确认的收益识别为关键

审核事项,因其对综合财务报表具重要意义。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所披露,截至2025年3月

31日止年度, 贵集团就提供地基工程服务产生的

收益约为166,255,000港元。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所披露, 贵集团使用产出

法(即基于建筑师、测量师或客户委任的其他代表

验证时 贵集团完成的地基调查或参考 贵集团就

有关 贵集团完成的工程向客户递交进度付款申请

估计)确认随时间提供地基服务的收益。

吾等对就提供地基工程服务确认收益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如有);

• 透过以下方式评估迄今所确认提供地基工程服务所得收益的合理

性:

- 抽样核查于年结日之前及之后由建筑师或客户委任的测量

师出具的验证书,以评估年内已完成的工程价值及各项目

的期后进度;及

- 抽样与 贵集团管理层讨论,以了解各地基工程服务合约

的状况。

吾等发现就提供地基工程服务确认的收益有相关证据可支持。


关键审核事项吾等进行审核时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

吾等将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

关键审核事项,因为其对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具重要

意义,而且管理层在评估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的预期信贷亏损时作出了估计。

吾等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的程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 ,抽样测试管理层用于

评估的信息的完整性,当中包括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 评估管理层在厘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信贷亏损拨备时的

基准及判断的合理性;及

• 以抽样基准评估厘定预期信贷亏损率采用的主要数据输入的合理

性,并评估所采用的假设,包括过往结算记录及所用的前瞻性资

料。

吾等发现,用于确定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的管理层判断及估计

均有可用证据支持。

关键审核事项(续)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年报所载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载于其中的本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未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核过程中获悉的资料是

否重大不符,或显示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吾等基于已完成的工作所得结论为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须报告该事

实。吾等就此并无任何事项须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可真实而公允地反

映意见的综合财务报表,亦为董事认定属必要的内部监控负责,以确保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不论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如适用),除非董事

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 贵公司董事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

治理层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


二零二五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不论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向全体股东出

具包括吾等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且不作其他用途。吾等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总能发现重大错误陈述存在。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按合理预

期,错误陈述个别或整体可能影响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作为吾等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工作的一环,吾等运用专业判断,在整个审核过程中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以应对该等风险,以

及取得充足及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

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较因错误而导致者风险更高。

  • ,以设计于有关情况下属恰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发表意

见。

  • ,以及董事所作出的会计估算及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 ,并根据所得的审核凭证,就若干事件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作出

结论,而有关事件或情况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倘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须在本核数师

报告中提请股东关注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资料,假若有关披露资料不足,则修订吾等的意见。吾等的结论乃基于截

至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核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再持续经营。

  • 、结构及内容,当中包括披露资料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呈列相关交易及事项。
  • ,以取得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资讯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核凭证,作为对 贵集团财务

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吾等负责指导、监督及执行集团审核。吾等对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吾等与治理层就(其中包括)审核工作的计划审核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有关事项亦包括吾等于审核

期间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吾等亦向治理层作出声明,表示吾等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与吾等的独立性有关的关系及其

他事宜以及(如适用)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应用的保障措施,与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

就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而言,吾等厘定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而言最为重要的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吾等于

本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惟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对某件事项作出公开披露,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若合理预期于吾等报

告中沟通某事项而造成的负面后果将会超过其产生的公众利益,吾等将不会在此等情况下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核项目董事为邱伟业先生。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邱伟业

执业证书编号:P07849

香港,2025年6月26日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166,255
(140,916)
25,339
8,768
(31,912)
(9,223)
(7,028)
(30)
(7,058)
1,365
(5,693)
(1.42)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收益5333,430

直接成本(272,636)

毛利60,794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54,391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22,352)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净额(52)

经营(亏损)╱溢利42,781

融资成本6–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742,781

所得税抵免╱(开支)10(3,31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及

全面(开支)╱收益总额39,46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盈利

—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港仙)119.87(经重列)

股息详情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披露。

随附注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可或缺之一部分。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15,718
601
211
16,530
38,899
55,581
7,160
85,242
186,882
203,412
40,000
100,020
140,020
44,034
240
450
17,692
62,416
820
156
976
63,392
203,412
124,466
140,020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5年3月31日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412,580

使用权资产1534

递延税项资产28–

12,614

流动资产

合约资产1740,34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850,600

已抵押银行存款196,460

银行结余及现金2093,395

190,797

总资产203,411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资本及储备

股本2140,000

储备22105,713

权益总额145,713

负债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430,775

递延收入25–

租赁负债26–

合约负债2723,607

应付所得税2,162

56,54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25–

租赁负债26–

递延税项负债281,154

1,154

总负债57,698

权益及负债总额203,411

流动资产净值134,253

净资产145,713

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6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以下董事代表签署:

黄仁雄先生黎国辉先生

董事董事

随附注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可或缺之一部分。


股本股份溢价合并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21)(附注22)(附注22)
40,00056,625*198*43,197*140,020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于2023年4月1日的结余40,00056,6251989,425106,248

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39,46539,465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的结余40,00056,62519848,890*145,713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5,693)(5,693)

于2025年3月31日的结余

  • ,020,000港元(2024年:105,713,000港元)的综合储备。

随附注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可或缺之一部分。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363
(2,162)
(1,799)
3,252
(10,500)
1,200
10
(6,038)
(286)
(30)
(316)
(8,153)
93,395
85,242
92,402
(7,160)
85,242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经营所得现金29(a)48,896

已付所得税–

经营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48,896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已收利息2,054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2,621)

收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26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541)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偿还租赁负债–

已付利息–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增加净额48,355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5,04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3,3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已抵押银行存款与银行结余及现金99,855

减:已抵押银行存款(6,4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3,395

随附注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可或缺之一部分。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及呈列基准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承接地基工程。

本公司为于2016年5月3日在开曼群岛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2016年9月28日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于2025年3月31日,其母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为美城控股有限公司(「美城」,为于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

立的公司),由黄仁雄先生(「黄仁雄先生」)、黄义邦先生(「黄义邦先生」)及黎国辉先生(「黎先生」)分别拥有40%、30%及

30%权益。

注册办事处地址为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而本公司的主要营业

地点为香港筲箕湾道68号西湾河中心7楼A室。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同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于下文。除另有指明外,于所有呈报年度均贯彻应用该等政策。

2.1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综合财

务报表包含联交所主板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所规定的适用披露。综合财务报表

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本集团会计政策另有指明则除外。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须运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

的过程中行使其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性的范畴,或假设及估计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的范畴于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4披露。

2.2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

(i)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下列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

准则,有关修订于2024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之相关修订(经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

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 会计政策的变动及披露(续)

(i) 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修订本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贡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 — 第11册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可见将来将不会对综

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载列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要求,将取代现行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之呈列。

此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除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多项现有要求外,新增于损益表内列示特定类别

项目及小计金额之新要求;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管理层定义绩效指标及改进与分类呈现财务资料方式之披

露要求。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部份条文已转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本次

修订亦对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作出轻微调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8号及其他相关准则修订本将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前应用。新准则的实施预

计将影响未来财务报表中损益表的呈列方式及相关披露要求。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3 综合准则

附属公司指本集团对其具有控制权之所有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因参与该实体而承担可变回报之风险或

享有可变回报之权益,并有能力透过其侦测该实体活动之权力影响此等回报时,即本集团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乃

于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当日起全部综合入账,并于控制权终止当日起不再综合入账。

本集团使用收购会计法将业务合并入账。

集团内公司间的交易、结余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均已抵销。除非交易有迹象显示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

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予以抵销。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在需要时作出改变,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2.4 业务合并

本集团采用收购会计法将所有业务合并入账,而不论是否已收购权益工具或其他资产。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所转让的

代价包括所转让资产的公允值、被收购业务原拥有人产生的负债、本集团发行的股权、或然代价安排产生的任何资

产或负债公允值;及附属公司任何先前存在股权的公允值。

在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及或然负债初步按其于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计量(少数例外情况

除外)。本集团根据个别收购基准按公允值或非控股权益应占被收购实体可识别资产净值的比例确认于被收购实体

的任何非控股权益。

收购相关成本于产生时支销。

所转让代价、被收购实体的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何先前于被收购实体的任何股权于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超出所收购可

识别资产净值的公允值时,其差额以商誉列账。倘该等款项低于所收购业务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公允值,则差额将直

接于损益内确认为议价购买。

2.5 独立财务报表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减值列账。成本包括投资直接应占成本。附属公司的业绩乃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

列账。

在从该等投资收取股息后,如股息超过宣派股息期内附属公司的全面收益总额,或如在独立财务报表的投资账面值

超过综合财务报表中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包括商誉)的账面值,则必须对附属公司投资作减值测试。

2.6 分部报告

营运分部的呈报方式与向主要营运决策人提供内部报告一致。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营运分部表现的主要营运决策人

已被确认为作出策略性决定的董事会。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7 外币换算

(i)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财务报表内所包括的项目均利用该实体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综

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及呈列货币。

(i)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采用交易日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上述交易以及按年终汇率换算以外币为单位之货币资产及

负债出现之外汇收益及亏损一般于损益内确认。

外汇收益及亏损均按净额在综合损益表的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内呈列。

以公允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值确定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汇兑差额

作为公允值损益的一部分进行报告。例如,非货币资产及负债(如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权益)的汇兑差额在损

益内确认为公允值收益或亏损的一部分,而非货币资产(如分类为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权益)的汇兑

差额则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

2.8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折旧列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有关项目产生的直接开支。

其后成本仅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才计入资产的账面

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合适)。任何入账为独立资产的组成部分的账面值于被取代时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

养成本在产生的报告期间内于损益扣除。

折旧按估计可使用年期采用直线法分配成本(扣除剩余价值)并按下列年率计算:

租赁物业装修 租期及50%(以较短者为准)

家私、固定装置及办公室设备 20%

厂房、机器及设备 20%

汽车 30%

资产的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在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在适当时作出调整。

倘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资产的账面值会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出售的收益及亏损乃将所得款项与账面值进行比较后厘定。有关金额计入损益内。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9 非金融资产减值

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导致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会就所有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亏损按资产的账面

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值减处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较高者为准。就评估减

值而言,资产按可独立识别现金流入的最低水平分类,有关现金流入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现金

产生单位)的现金流入。除商誉外,已受减值影响的非金融资产在各报告期末均会就减值是否可以拨回进行检讨。

2.10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i) 分类

本集团按下列计量类别分类其金融资产:

  •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其他全面收益」)或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及

分类视乎实体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及现金流量之合约条款而定。

就按公允值计量的资产而言,收益及亏损将于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入账。就并非持作买卖之权益工具投资而

言,此将视乎本集团是否已于初步确认时不可撤回地选择将股本投资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允值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列账而定。

本集团当且仅当其管理该等资产之业务模型变化时将债务投资重新分类。

(i) 确认及终止确认

常规购买及出售的金融资产于交易日确认,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日期。当收取来自金融资

产的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或已转让,且本集团已实质上将所有权全部风险及回报转移时,有关金融资产将终

止确认。

(i) 计量

初步确认时,本集团按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加(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允值计入损益(「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直接

归属于收购该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计量金融资产。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于损益支销。

厘定其现金流量是否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利息时,附带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作为整体考虑。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10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i) 计量(续)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资产现金流量特征。本集团将债务工具分为三个计

量类别:

  • :就持作收回合约现金流量的资产而言,倘有关资产的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则按

摊销成本计量。来自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终止确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

亏损连同外汇收益及亏损于其他收益╱(亏损)直接确认。减值亏损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独立

项目呈列。

  • :就持作收回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而言,倘有关资产的现金

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则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账面值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惟于

损益确认的减值收益或亏损、利息收入及外汇收益及亏损除外。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时,先前于其他全面

收益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由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并于其他收益╱(亏损)确认。来自该等金融资产的利

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入。外汇收益及亏损于其他收益╱(亏损)呈列。而减值开支则于综合损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独立项目呈列。

  • :未达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标准的资产乃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确认。

后续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债务投资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产生期间于损益内确认及于其他收益╱(亏损)

按净额呈列。

权益工具

本集团其后按公允值计量所有权益投资。倘本集团管理层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权益投资的公允值收益及

亏损,则于投资终止确认后不会将公允值收益及亏损随后重新分类至损益。来自有关投资的股息会于本集团

之收款权利获确立时继续于损益内确认为其他收入。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于综合损益表内的其他收益╱(亏损)确认(如适用)。按公允值计

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的权益投资的减值亏损(及减值亏损拨回)不会与公允值的其他变动分开呈报。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10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iv) 减值

本集团按预期基准评估按摊销成本及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列账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

信贷亏损」)。所应用的减值方法取决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就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允许的简化方法,该方法规定预期使

用年期亏损将自初步确认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起确认。

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按12个月(「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或就整个周期的预期信贷亏损计量,视乎信贷风险自

初步确认后有否显著增加。倘若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自初步确认后显著增加,则减值按整个周期的预期信贷

亏损计量。

本集团假设当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时,信贷风险已自初步确认以来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且有理据

支持的资料显示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分别于个别项目的付款情况以及该期间内发生的相应历史信贷亏损。历史亏损率会进一步

作出调整,以反映影响客户结算应收款项能力的宏观经济因素的当前及前瞻性资料。

金融资产违约指交易对手未能在到期日后 90 天内支付合约付款。

不论上述情况如何,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可支持的资料证明较滞后的违约准则更为合适,否则本集团认为金

融资产逾期90天以上即属违约。

就金融资产而言,倘有资料显示对手方陷入严重财务困难,且现实上并无可能收回,例如对手方处于清盘状

态或已进入破产法律程序,本集团则将其撇销。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于考虑适当的法律意见后,已撇销

金融资产仍可作为强制行动的对象。撇销构成终止确认事件。其后收回的任何金额均于损益内确认。

2.11 抵销金融工具

倘本集团目前有依法强制执行权利以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按净额基准清偿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时,金融

资产与负债可互相抵销,而其净额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报。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12 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就提供服务而应收客户的款项。如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在一年或以内(如更

长则在业务正常经营周期内)收回,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无条件代价金额确认,除非当中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则按公允值确认。本集团持有贸易应收款

项的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因此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扣除减值亏损计量。

2.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呈列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银行通知存款、其他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内可随

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较少的短期高度流通投资及银行透支(如有)。

2.14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

与发行新股份或购股权直接有关的增加成本于权益列为所得款项的减项(扣除税项)。

2.15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该等款项指于财政年度结束前就向本集团提供的货品及服务而未付款的责任。倘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于报告期间后

12个月或以内(或如为较长时间,在正常业务营运周期中)到期支付,则将其呈列为流动负债。有关款项初步按公允

值确认,其后以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2.16 借款

借款初始按公允值并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借款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金额之

任何差额利用实际利息法于借款期间内于损益确认。

当合约中列明的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借款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剔除。

除非本集团有权可无条件延迟偿还负债至报告期间后最少12个月,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17 借贷成本

直接归属于收购、建设或生产合资格资产的一般及特定借贷成本,乃于完成及准备有关资产以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

所须的期间内拨充资本。合资格资产指必须经过一段长时间筹备以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的资产。

有待用以支付合资格资产有关款项的特定借款用作临时投资赚取的投资收入,应在合资格资本化时自借贷成本中扣

除。

其他借贷成本于产生期间支销。

2.18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本期间的所得税开支或抵免指就本期间应课税收入按各司法权区的适用所得税率支付之税项(就暂时差额及未动

用税项亏损应占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作出调整)。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营及产生应课税收入的国家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务法

例计算。管理层因应适用税务法例尚待诠释情况而定期评估报税表上的有关立场,并考虑其可能性。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其于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两者的暂时差额悉数计提拨备。然而,倘

递延税项负债于初步确认商誉时产生,则不会予以确认。倘递延所得税因初步确认一项交易(业务合并除外)的资产

或负债而产生,且于交易时并不影响会计处理及应课税溢利或亏损,则递延所得税亦不会予以入账。递延所得税按

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及税法)厘定,并预期于变现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偿还递延所得税负债

时应用。

仅于可能有未来应课税金额以动用该等暂时差异及亏损时,方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倘存在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抵销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及倘递延税项结余与同一税务机构相关,则可抵销递延税

项资产与负债。倘实体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抵销权利,且有意按净额基准清偿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时,则即

期税项资产与税项负债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惟其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则除外。在此情况下,税项亦

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19 雇员福利

短期责任

工资及薪金(包括预期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结束后12个月内将悉数结算的非货币福利)的负债,乃就直至报告

期末的雇员服务确认,并按清偿负债时预期将支付的金额计量。

倘实体没有无条件权利延迟结付至报告期间后最少12个月,不论预期何时实际结付款项,则有关责任于综合财务状

况表呈列为流动负债。

退休福利

本集团营运定额供款计划并以强制性、合约性或自愿性方式向公共或私人管理的退休保险计划供款。本集团作出供

款后,即无进一步付款责任。供款在到期应付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预付供款于有现金退款或日后付款减少时确

认为资产。

花红计划

本集团因雇员所提供的服务而须承担现时法定或推定责任并可就有关责任作出可靠估算时确认花红为负债及支出。

2.20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雇员透过雇员股份计划获提供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福利。有关该计划的资料载于附注23。

计划项下授出的购股权的公允值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而权益相应增加。将予支销的总额乃参考已授出购股权的公

允值厘定。

开支总额于归属期(即所有指定归属条件将予达成的期间)确认。于各期间结算日,实体根据非市场性质归属及服务

条件,修订其估计预期将予归属的购股权数目。修订原来估计数字(如有)的影响将于损益内确认,并就权益作出相

应调整。

2.21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须负现有法定或推定责任;可能需要流出资源以履行有关责任;以及相关金额能可靠估计时,

则会确认拨备。而未来的经营亏损则不会确认拨备。

倘出现多项类似责任,会于考虑整体责任类别后厘定清偿责任会否导致资源流出。即使同类责任内任何一个项目导

致资源流出的可能性不大,仍会确认拨备。

拨备以管理层于报告期末对履行现有责任所需开支的最佳估计的现值计量,用于厘定现值的贴现率为反映当前市场

对金钱时间值和有关责任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利率。随著时间过去而增加的拨备确认为利息开支。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2 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

或然资产

或然资产来自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本集团的非计划或其他突发事件,且该等资产不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本集团

持续评估或然资产的发展。倘几乎肯定会有经济利益流入,本集团于发生有关变动之报告期间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

资产及相关收入。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的现有责任,但因不大可能需要流出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以履行责任或无法可靠计量

责任金额而未予确认。

如本集团须共同及个别承担某项责任,该项责任中预期由其他方承担的部分则以或然负债处理,且毋须于综合财务

报表中予以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厘定是否已很可能需要流出具有经济利益的资源。倘已很可能需要就某个先前以或然负债处理

的项目流出未来经济利益,则于可能性发生变动的报告期内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拨备,惟在未能作出可靠估计的

极端罕有情况下,则作别论。

2.23 收益确认

本集团于完成履约责任时(或就此)确认收益,即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之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

履约责任指可区分的单一货品或服务(或一批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可区分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标准,控制权随时间转移,而收益会参考已完成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度随时间确认:

  • ,客户同时取得并耗用实体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 ,而该项资产于本集团履约时由客户控制;或
  • ,且本集团对迄今已完成履约的付款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权利。

否则,收益会在客户获得可区分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在某一时点确认。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3 收益确认(续)

倘合约包含可变代价,本集团使用(a)预期价值法或(b)最可能的金额以估计本集团将有权收取的代价金额,视乎哪种

方法能更准确预测本集团将有权收取的代价金额而定。

仅当可变代价的不确定性于其后解决,可变代价的估计金额计入交易价格非常可能不会于日后导致重大收益拨回时,

方会计入。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更新估计交易价格(包括更新其对估计可变代价有否受限的评估),借此如实反映报告期末的现

况,以及于报告期间内的情况变化。

就不以独立合约入账的合约修改而言(包括订约方批准对价格或范围(或两者)作出的更改),倘承诺的货物或服务于

合约修改日期尚未转移(即剩余承诺货物或服务),其并无区别,而因此于合约修改日期构成部分达成的单一履约义

务,则视合约修改为现有合约的一部分,并按此方式入账。合约修改对交易价格以及本集团计算完全实践履约责任

的进度时的影响,均于合约修改日期确认为收益调整(可为收益增加或减少);换言之,收益按累计追调基准调整。

合约资产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的服务而收取代价的权利,有关权利并非无条件,并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评估减值。相反,应收款项指本集团收取代价的无条件权利,即只需待时间过去代价即须到期支付。

合约负债乃于从客户收到的金额超过合约确认的收益或于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从客户收到预付款时确认。

与相同合约有关的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按净额基准入账及呈列。

建筑合约收益载述于下文有关建筑合约的会计政策。

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参照未清偿本金及适用的实际利率按时间基准累计。实际利率为将金融资产预期使用年

限内估计收取的未来现金实际贴现至该资产初步确认时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4 建筑合约

合约与受客户控制的建筑工程相关时,本集团把与客户所订的合约分类为建筑合约,故本集团建筑活动产生或提升

受客户控制的资产。

当建筑合约结果可合理计量时,合约收益按所执行合约工程的直接价值计量,利用输出法随时间累进确认,惟所执

行合约工程的价值须能可靠计量。所执行合约工程的价值,乃按合约所载具体细节部分的完成情况计量。倘合约订

约方已批准修订,则合约工程变动确认为合约收益,而经确认累计收益金额的重大拨回极可能不会发生。

倘建筑合约的成果不能可靠估计,收益则仅在预期可收回所产生合约成本的情况下予以确认。

于厘定交易价格时,倘向客户就转移货品或服务(不论以明示或暗示方式)而协定的付款时间为客户或本集团带来重

大融资利益,则本集团就金钱时间值的影响而调整已承诺之代价金额。于该等情况下,合约含有重大融资成分。不

论于合约中以明示呈列或合约订约方协定的支付条款暗示融资承诺,合约中均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合理保证将会收到补助且本集团将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按公允值确认。

与成本相关的政府补助会予以递延,并于与拟补贴成本配对的所需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列作递延收入计入非流动负债,并于相关资产预期年期内

按直线法计入损益。

2.26 租赁

合约可能包含租赁及非租赁部分。本集团根据租赁及非租赁的相对独立价格将合约中的代价分配至租赁及非租赁部

分。然而,对于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房地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将租赁及非租赁部分开,而是将其作为单一租赁

部分入账。

租期乃按个别项目商讨,条款及条件各异。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协议不施加任何契约。租

赁资产不得用作借款担保。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6 租赁(续)

本集团租赁多个物业及停车位,租赁合约通常按12至24个月的固定租期订立。此外,本集团亦租赁若干机械,用于

营运。租赁条款按个别情况磋商,包含范围广泛的不同条款及条件。租赁协议不会施加除出租人所持租赁资产的抵

押权益之外的任何契约。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贷的抵押品。

租赁付款乃使用租赁隐含的利率贴现。倘无法厘定该利率(本集团的租赁通常为这一情况),则使用承租人的递增借

款利率,即个别承租人为了在类似的经济环境下以类似条款、抵押及条件取得与使用权资产类似价值的资产而借入

资金所需支付的利率。

为了厘定递增借款利率,本集团:

  • (作为基点),并予以调整,以反映收到第三方融资后的

融资条件变动,

  • ,首先就本集团所持租赁的信贷风险对无风险利率作出调整(并无近期第三方融资),及
  • ,例如租期、国家、货币及抵押品。

租赁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初步以现值进行计量。租赁负债包括固定付款的净现值(包括实质固定付款)。

根据若干可合理确定的延长选择权作出的租赁付款亦计入负债的计算。

租赁于本集团可使用租赁资产的日期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各项租赁付款在负债及融资成本之间分配。融

资成本于租期内自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扣除,以计算各期间的负债余额的周期利率。使用权资产根据直线法

按资产可使用年期及租期的较短者折旧。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算金额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使用权资产折旧

使用直线法计算,即将其成本分配至估计租期内的剩余价值。

与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付款按直线法于损益内确认为开支。短期租赁指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内的租赁。

本集团出租若干机器,并取得租金收入。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按直线法于租赁期内确认为收入。

获取经营租赁产生的初始直接成本计入相关资产的账面值,并于租赁期内以确认租赁收入的相同基准确认为开支。

个别租赁资产按其性质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2.27 关连方

倘一名人士符合以下情况,则该人士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连:

(a) 该方为一名人士或该名人士家族的近亲及该人士:

(i) 控制及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该方为一间实体: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为另一实体的母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

(i) 该实体及本集团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则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的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由(a)所识别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a)(i)所识别人士对该实体具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成员;及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之任何成员公司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一名人士之近亲家庭成员指与该实体交易时预期可影响该人士或受该人士影响之该等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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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活动令其面临多种财务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项目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寻求方法将对本集团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降至最

低。

本集团有关金融工具的风险类型或其管理及计量风险的方式并无变动。

利率风险

本集团所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计息金融资产有关。

除按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结余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计息资产。由于预期银行结余利率不会有重大变动,故管理

层预期利率变动不会对计息资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目前并无对冲其利率风险,因为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风险微不足道。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合约资产、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倘对手方未能在报告日期就各类

已确认金融资产履行其责任,本集团所面临的最高信贷风险为该等资产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的账面值。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简化方法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该方法就所有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使用存

续期预期亏损拨备。

为了衡量预期信贷亏损,贸易应收款项根据共同的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天数进行分组。合约资产与未付款在建工程

有关,且与同类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具备大致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本集团得出结论认为,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

亏损率乃合约资产的亏损率的合理近似值。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分别于个别项目的付款情况以及该期间内发生的相应历史信贷亏损。历史亏损率会进一步作出调

整,以反映影响客户结算应收款项能力的宏观经济因素的当前及前瞻性资料。


即期逾期1至 30 日逾期31至 60日逾期61至 90日逾期超过 90日总计
0.20%0.18%0.13%64.13%
17,1588,8712,2968,69337,018
341635,5755,628
贸易应收款项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贸易应收款项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合约资产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无信贷减值)合约资产全期 预期信贷亏损 (已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605,5683914,84910,868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厘定如下:

于2025年3月31日

预期信贷亏损

总账面值 — 贸易应收款项

亏损拨备

于2024年3月31日

预期信贷亏损0.10%0.11%–100%

总账面值 — 贸易应收款项26,9028,709–18235,793

亏损拨备 279–182218

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年末亏损拨备与年初亏损拨备的对账如下:

于2023年4月1日70–1461,3771,593

年内于损益(拨回)╱确认的亏损拨备(34)182(96)–52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36182501,3771,645

年内于损益确认的亏损拨备245,3863413,4729,223

于2025年3月31日


加权平均 有效利率应要求或 一年内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未贴现现金 流量总额总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4,03444,03444,034
5.9474158632606
44,50815844,6664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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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就其他应收款项、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进行减值评估。该等资产的预期信贷亏

损乃按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基准评估,因为自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

其他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非常有限,原因是对手方并无历史违约记录且董事认为对手方就其他应收款项违约的风险

并不重大。根据平均信贷亏损率,其他应收款项的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被视为并不重大,因此未确认亏损拨备。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原因是对手方均为由国际信贷评级机构授予优良信贷评级的银行。根

据平均信贷亏损率,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的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被视为并不重大,因此未确认亏损拨备。

于2025年3月31日,有五名(2024年:四名)客户个人占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超过10%。于2025年3月

31日,来自该等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总额占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总额的约87%(2024年:

85%)。

除存放于上文所披露的具有优良信贷评级或良好声誉的银行的流动资金及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信贷风险集

中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信贷风险重大集中情况。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察当前及预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足够现金储备以满足短期及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管理层相信,由于本集团有充足的财务资源为营运提供资金,故并无重大流动资金风险。

下表详列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报告日期的余下订约到期情况,乃根据订约未贴现金流量及本集团可能被要求付款

的最早日期而得出:

于2025年3月31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租赁负债

于2024年3月31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30,775–30,77530,775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606
140,020
0.43%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首要目标是要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以使其能继续为股东带来回报,支持本集团的稳定及发

展,以及赚取与本集团经营中业务水平及市场风险相符的利润,并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减低资本成本。

为保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或会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息、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取得新借款或出售资产

以减少负债。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比率监察资本。该比率乃按照计息负债总额(其中包括租赁负债)除以权益总额计算。

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如下:

借款总额–

权益总额145,713

资产负债比率0%

3.3 公允值估计

公允值计量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值计量所界定的三个公允值等级分类。公允值计量等级分类乃参考以

下估值方法所用输入数据的可观察性及重要性厘定:

第一级:于活跃市场买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值乃按于报告期末的市场报价计算。该等工具列入第一级。

第二级:并非于活跃市场买卖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值乃采用估值技术厘定,该等估值技术尽量利用可观察市

场数据而极少依赖实体的特定估计。倘计算工具的公允值所需全部重大输入数据均为可观察数

据,则该工具列入第二级。

第三级:如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数据并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得出,则该工具列入第三级。

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允值计量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允值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按经常基准于初步确认后按公允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允值计量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允值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示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

的公允值并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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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4.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须使用会计估计,顾名思义,有关估计甚少与实际结果相同。管理层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亦须运用

判断。将持续评估计及判断方法。有关估计及判断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当中包括预测在有关情况下被视为合理而

可能对该实体造成财务影响的未来事件。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亏损拨备乃基于有关违约风险及预期亏损率的假设作出。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其过往历史、

现时市况及前瞻性估计,通过判断作出该等假设及选择减值计算的输入数据。

建筑工程完成进度

本集团参考报告期末完全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随时间确认其合约收益,并根据建筑工程个别合约迄今已进行工程相对总合

约价值的调查计量。基于建筑合约所进行工程的性质,合约工程订立的日期与工程完成日期一般处于不同会计期间。本集

团于合约进行中检讨及修订各建筑合约的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及变更项目估计。管理层定期检讨合约进度以及合约收益的

相应成本。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17,130
49,125
166,255
4,461
10
3,585
168
140
213
191
8,768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66,255
166,255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分部资料

收益亦即本集团的营业额,指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建筑合约收款。于年内确认的收益如下:

收益

主承包242,884

分包90,546

333,430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

项目管理费用73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26

坏账收回556

利息收入2,432

废弃材料销售500

政府补助

— 摊销递延收入(附注(i))–

租金收入–

其他146

4,391

附注:

(i)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香港政府支持的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购置机器确认政府补助140,000港元(2024年:无)。所有补助

均于合理保证本集团已遵守附带条件以及将会收讫补助时确认。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分拆

收益确认的时间

经过一段时间333,430

货品及服务类型

地基工程服务333,430


地基工程服务地基工程服务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43,622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6,210
–1
–1
17,037
37,508
27,293
22,516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地基工程服务。有关服务确认为于一段时间内达成的履约责任,原因为本集团创造或提升一项资产,而

该资产获创造或提升时由客户控制。因此,该等服务的收益于一段时间内采用产量法确认,即根据本集团迄今所完成的相

关服务的调查并参考由客户发出的证书或付款申请。本公司董事认为产量法将中肯描述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项下全面履行该等合约中履约责任的表现。

分配至客户合约的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交易价格及预期收益确认时间如下:

一年内89,550

分部资料

主要营运决策人识别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视本集团的业务为单一营运分部并相应审阅综合财务报表。另外,本集团仅

于香港从事业务,而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均位处香港。因此,概无呈列分部资料及地区性资料。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为本集团贡献总收益10%以上的客户的收益如下:

客户A117,485

客户B48,555

客户C45,712

客户D41,720

客户E–

客户F–

客户G–

相应收益并无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5,466
23,983
760
120
1,896
334
2,997
20,46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43,787
660
44,447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6. 融资成本

租赁负债利息–

  1. (亏损)╱溢利

计入直接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5,111

员工成本22,092

计入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核数师酬金

— 核数服务760

— 非核数服务12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663

使用权资产折旧33

不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短期租赁有关开支2,966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11,131

  1. (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及津贴32,542

退休计划供款

— 界定供款计划681

33,223

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在香港设有界定供款计划。供款乃根据雇员基本薪金的百分比作出,

以每月相关收入30,000港元为上限,并根据强积金计划的规则于支付时计入综合损益表。该计划下的所有资产与本集团的

资产分开持有,并由独立管理基金保管。本集团的雇主供款存入强积金计划时全数归属于雇员。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任何供款遭没收(由本集团代表于全数获得供款之前退出界定供款计划的雇

员),并由本集团用于降低现有的供款水平。


袍金薪金、津贴及 其他实物利益酬情花红退休计划供款总计
(附注)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5102,2604,0006,770
5001,6232,000184,141
5001,6232,0004,123
792951386518
161161
161161
161161
2,0725,8018,1382416,035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9. 董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酬金

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薪酬载列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

黄义邦先生(行政总裁)

黎先生

杜洁雯女士

(于2024年12月3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

梁唯亷先生

谭伟德先生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黄仁雄先生5101,44028462,240

黄义邦先生(行政总裁)5001,200189181,907

黎先生5001,200189151,904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嘉豪先生150–150

梁唯亷先生150–150

谭伟德先生150–150

1,9603,840662396,501

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董事支付任何酬金(2024年:无),作为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后的

奖励或离职补偿。于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概无最高行政人员或任何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2024年:

无)。

附注: 酌情花红乃参考本集团截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及个人表现而厘定。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948
84
1,032
人数
2025年2024年
1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365)
(1,365)

二零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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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中有四名(2024年:三名)为本公司董事,其酬金于上文披露。其余一名(2024年:两名)最

高薪酬人士的酬金如下:

薪金、津贴及其他实物利益1,690

酌情花红147

退休计划供款36

1,873

酬金范围如下:

零–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1,500,000港元1

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上述最高薪酬人士支付酬金,作为(i)加入本集团或加

入本集团后奖励或(i)任职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董事或管理层的离职补偿。

  1. (抵免)╱开支

即期所得税

— 香港利得税2,162

递延税项(抵免)╱开支(附注28)1,154

3,316

香港利得税于两个年度均根据估计应课税溢利税率16.5%计算。由于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源自香港或在香港的应课

税溢利,故并无就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2024年:本集团旗下一间附属公司为符合利得税两级制之合资格公司除外。

就该附属公司而言,首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以8.25%之税率缴纳税项,而余下应课税溢利则以16.5%之税率缴纳

税项。)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7,058)
(1,164)
(564)
605
(21)
(470)
249
(1,365)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5,693)
千股
400,000
(1.42)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抵免)╱开支(续)

本集团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的税项与使用香港利得税率所产生的理论金额两者间的差额如下: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42,781

按16.5%的税率计算7,058

以下各项的税务影响:

— 毋须课税收入(403)

— 不可扣税开支635

— 未确认暂时差额29

— 动用过往未确认税项亏损(3,835)

— 未确认的税项亏损–

— 获授税项豁免(3)

— 按优惠税率计算的所得税(165)

所得税(抵免)╱开支3,316

  1. (亏损)╱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乃根据下列数据计算:

(亏损)╱溢利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的(亏损)╱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39,465

千股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盈利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400,000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港仙)9.87(经重列)

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本公司于2024年9月17日生效的股份合并(详见下文附注21)的影响作出调整。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利的股份加权平均数之比较数字已在假设股份合并于过往年度生效的情况下作出调整。

由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每股摊薄(亏损)╱盈利相等于每股基本(亏损)╱盈利。


附属公司名称注册成立╱ 营运的地点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本公司所持 拥有权权益比例主营业务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2. 股息

董事会并无亦不建议派付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股息(2024年:无)。

13. 附属公司

本公司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的附属公司详情载列如下:

Uma Floral Limited

(「Uma Floral」)

英属处女群岛10,500,000美元

(「美元」)

100% (直接)投资控股

合记工程有限公司(「合记工程」)香港50,000,000港元100% (间接)在香港提供地基工程

合记机械运输有限公司

(「合记机械」)

香港30,000,000港元100% (间接)购置及持有本集团厂房

及机械

合记工程有限公司

(「合记工程(BVI)」)

英属处女群岛1美元100% (间接)处理本集团知识产权

及其他行政事宜


租赁物业装修家具、固定 装置及 办公室设备厂房、机器 及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5557268,9517,98777,965
(152)(544)(55,488)(6,063)(62,247)
3032813,4631,92415,718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成本

于2023年4月1日–54158,1517,40766,099

添置–141,6879202,621

出售–(160)(419)(579)

于2024年3月31日–55559,6787,90868,141

累计折旧

于2023年4月1日–(533)(45,748)(3,085)(49,366)

年内开支(附注7)–(5)(5,032)(1,737)(6,774)

出售时剔除–160419579

于2024年3月31日–(538)(50,620)(4,403)(55,561)

账面净值

于2024年3月31日–179,0583,50512,580

成本

于2024年4月1日–55559,6787,90868,141

添置455179,73329510,500

出售╱抵销–(460)(216)(676)

于2025年3月31日

累计折旧

于2024年4月1日–(538)(50,620)(4,403)(55,561)

年内开支(附注7)(152)(6)(5,328)(1,876)(7,362)

出售时剔除╱抵销–460216676

于2025年3月31日

账面净值

于2025年3月31日


租赁物业停车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601601
(300)(34)(33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334
2,997
3,313
901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5. 使用权资产

于2025年3月31日

账面值

于2024年3月31日

账面值–3434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支出(附注7)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折旧支出(附注7)–(33)(33)

使用权资产于租期内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33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2,966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2,966

增加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租用员工宿舍及停车场作营运用途。租赁合约的固定年期为2年(2024年:3年)。租

赁年期按个别基准磋商,并载有不同的条款及条件。在厘定租赁年期及评估不可取消期的长短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

及厘定可强制执行合约的期限。

短期租赁为与办公室物业、停车场及仓库有关的租赁。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54,214
7,160
85,242
146,616
44,034
606
44,64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44,139
(5,240)
38,899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6. 按类别划分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不包括预付款项)49,420

已抵押银行存款6,460

银行结余及现金93,395

149,275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值的金融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30,775

租赁负债–

30,775

17. 合约资产

合约资产41,769

减:信贷亏损拨备(1,427)

40,342

于2023年4月1日,合约资产约为63,820,000港元。

合约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就已完成而未开具账单的工程收取代价的权利有关,因为该等权利取决于除时间流逝之外的因素。

有关金额为本集团就地基工程服务向客户收取代价的权利,其于以下情况产生:(i)本集团已完成有关合约项下的相关建设

工程,有待客户认证;或(i)客户扣留若干应付本集团的款项作为保留金,以确保于相关工程完成后就缺陷责任期履行合约。

当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合约资产转拨至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该等合约资产归类为流动,因本集团预期会于其正常营运周期内予以变现。

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应用简化法就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其允许就合约资产使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拨备。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合约资产已根据相同信贷风险特征归类。

有关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进一步资料,见附注3.1。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37,018
(5,628)
31,390
24,191
55,581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7,124
8,855
5,411
31,390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7,160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35,793

减:信贷亏损拨备(218)

35,575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15,025

50,600

于2023年4月1日,应收贸易款项约为29,636,000港元。

附注:

(a) 授予客户的信贷期一般介乎21至45天(2024年:30至45天)。贸易应收款项以港元计值。

(b)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信贷亏损拨备)按客户签发付款凭证的日期或发票日期(如适用)的账龄分析如下:

0–30天26,728

31–60天5,709

61-90天3,138

90天以上 –

35,575

(c) 有关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详情,请参阅附注3.1。

(d) 于2025年3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包括为本集团若干建筑项目提供履约保证而于香港保险公司存放的现金抵押物约7,857,000

港元(2024年:约8,094,000港元)(附注32)。

(e) 于2025年3月31日,计入本集团应收账款结余为账面总值约14,266,000港元(2024年:约8,700,000港元),该款项于报告日期已到期。

18. 已抵押银行存款

已抵押银行存款(附注)6,460

附注: 于2025年3月31日,已抵押银行存款的实际年利率为3.54%(2024年:5.25%)。已抵押银行存款的账面值以港元计值。银行存款约5,000,000港

元已抵押予银行作为集团实体与客户之间合同忠诚履行的担保债券(2024年:约6,460,000港元)。其余银行存款约2,160,000港元已抵押为本集

团经营所需的银行融资(2024年:无)。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5,794
69,448
85,242
普通股数目金额
千港元
1,000,000,000100,000
400,000,00040,000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0. 银行结余及现金

银行现金1,303

银行存款92,092

银行结余及现金93,395

附注:

(a)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约有19,448,000港元以美元计值的银行存款(2024年:无)。此外,余下的银行结余及现金的账面值均以港元计值。

(b) 银行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赚取浮动利息。

(c) 于2025年3月31日,银行存款按年利率介乎2.95%至4%(2024年:介乎3.90%至4.41%)计息,原定于介乎一星期至三个月间(2024年:介乎一

星期至三个月间)到期。

21. 股本

法定:

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前)及

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后)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10,000,000,000100,000

股份合并(附注)(9,000,000,000)–

于2025年3月31日

已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前)及

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股份合并后)

于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4,000,000,00040,000

股份合并(附注)(3,600,000,000)–

于2025年3月31日

附注:

于2024年7月23日,本公司董事建议实施股份合并,基准为每十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将合并为一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合并股份。

根据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的普通决议案,股份合并已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并已于2024年9月17日生效。紧随股份合并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

由4,000,000,000股调整至400,000,000股。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2. 储备

股份溢价

股份溢价乃指已收所得款项超出按溢价发行的本公司股份面值之数类(扣除因发行股份而产生的费用)。

合并储备

合并储备指于重组时本公司发行之股份面值与借此换取其附属公司之股本面值之差额。

23.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根据一项于2016年9月3日通过的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及挽留最优秀的人员,

根据该计划向合资格参与者提供额外奖励。

根据该计划,本公司董事可全权酌情及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向本集团任何雇员(全职或兼职)、董事、咨询人、顾问、主要股

东、分销商、承建商、供应商、代理、客户、商业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任何参与者获授任

何购股权之资格,将由本公司董事(视情况而定,或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时厘定,基准为董事对彼等向本集团发展

及增长所作贡献或潜在贡献之意见。

因行使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全部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的30%。如根据该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后会超过上限,则不得授出购股权。

自采纳日期起因行使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而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共不

得超出于股份上市及获准于联交所买卖当日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上限10%可随时经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更

新,惟因行使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全部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批

准经更新上限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行使根据该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予各名参与者之购股权(包括已行

使及尚未行使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倘向该计划参与者进一步授出

购股权会导致截至该进一步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内,因行使已授予及将授予该名参与者之所有购股权(包括

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合共相当于已发行股份1%以上,则有关进一步授出必须

经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而该名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必须放弃投票。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均须经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

括身为承授人之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倘向本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之任何紧密联系人授出任

何购股权,导致在截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行使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向

上述人士授出及将予授出之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合共超

出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0.1%,且总值超过5百万港元,则须经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3,097
11,092
9,845
44,03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22,093
206
798
23,097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授出购股权之要约须于由要约日期起计7日内以书面接纳。承授人可于董事可能厘定之期间,随时根据该计划之条款行使

购股权,惟不得超过由授出日期起计十年,并受有关提前终止条文所规限。接纳获授之购股权时,承授人须于要约可能列

明之时间内(不得迟于由要约日期起计7日)向本公司支付1港元名义代价。

认购价由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厘定并通知参与者,认购价最少须为下列各项中之最高者:(i)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本公司股

份于要约日期之收市价;(i)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前5个营业日之平均收市价;及(i)要约日

期之本公司股份面值。

该计划由2016年9月3日起计十年期间内有效及生效,并受该计划所载之提前终止条文所规限。

自采纳该计划以来,概无已授出、已行使、已注销或已失效的购股权,而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概无尚未行使购股权。

2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12,758

应付保留金10,516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7,501

30,775

附注:

(a) 供应商授出的付款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内。

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划分的账龄分析如下:

0–30天8,501

31–60天3,130

61–90天12

90天以上1,115

12,758

(b) 就合约工程应付分包商的保留金不计息,须由本集团于维修期完结后支付,支付期由相关工程完成起计,介乎6个月至一年。

(c) 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港元计值。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820
240
2025年2024年
最低租赁 付款现值最低租赁 付款总值最低租赁 付款现值最低租赁 付款总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50474
156158
606632
(26)
606
(450)
156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5. 递延收入

非流动

政府补助–

流动

政府补助金–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到政府补贴约1.2百万港元,作为购买地基钻机之成本(2024年:无)。该款项已被

视为递延收入。该金额于相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内转拨至收入。此政策导致本年度收入进账140,000港元(2024年:零)。

于2025年3月31日,仍有1,060,000港元(2024年:零)尚待摊销。

26. 租赁负债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来自于香港的租赁物业,固定年期为两年。租赁相关利率按各合约年利率5.9%厘定(2024年:无)。

于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本集团之应偿还租赁负债如下:

1年内–

一年后但两年内–

减:未来利息支出总额–

租赁付款现值–

减:一年内到期应偿还金额 –

一年后到期应偿还金额–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7,692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3,385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7.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来自:

履行建筑合约23,607

于2023年4月1日,合约负债为零。

对经确认合约资产金额构成影响的一般支付条款如下:

(i) 建筑合约

当本集团在建筑活动前收取订金或在建筑活动中收取预付款项时,将于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至就有关合约

确认的收入超过订金或预付款项的金额为止。

下表显示已确认收入中有多少与结转的合约负债有关,有多少与过往期间已履行的履约责任有关。

于过往期间履行履约义务而确认的收入–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565
(1,354)
211
来自以下各项的递延税项:预期信贷 亏损拨备税项亏损税项减少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565)1,354(211)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负债)

就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列而言,若干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经已抵销。以下为就财务报告目的有关递延税项结余的分析:

递延税项资产44

递延税项负债(1,198)

(1,154)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负债组成部分及于年内的变动如下:

于2023年4月1日(35)(1,685)1,720–

于损益(计入)╱扣除(附注10)(9)1,685(522)1,154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44)–1,1981,154

于损益(计入)╱扣除(附注10)(1,521)–156(1,365)

于2025年3月31日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为8,845,000港元(2024年:约10,187,000港元),可无限期结转抵销未

来溢利,惟须取得香港税务局的批准。由于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故此并无就该等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

产。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的可扣税暂时差额约为980,000港元(2024年:约1,110,000港元)。由于不大可能有应课税溢利

可用以抵销可扣税暂时差额,故并无就有关可扣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7,058)
7,362
334
30
(140)
5,410
3,813
(10)
(3,585)
6,156
(10,067)
(700)
(2,370)
13,259
(5,915)
363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3,313
3,313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29.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与经营所得现金的对账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42,781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6,774

使用权资产折旧33

融资成本–

摊销递延收入–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148

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净额(9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26)

利息收入(2,432)

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溢利47,182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12,711)

已抵押银行存款增加 (322)

合约资产(增加)╱减少23,57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32,434)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23,607

经营所得现金净额48,896

(b) 租赁现金流出

就租赁计入综合现金流量表的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经营及融资现金流量内2,966

2,966


租赁负债
千港元
606
名称与本集团关系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c) 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变动,包括现金流及非现金流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负债之现金流量已经或

未来将会于本集团之合并现金流量表内分类为融资活动所产生现金流量。

于2023年4月1日、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

偿还租赁负债(286)

已付利息(30)

其他费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30

新租赁892

于2025年3月31日

30. 关连方交易

关连方为有能力控制、共同控制或在作出财务或营运决策方面对其他方行使重大影响力的人士。倘受限于共同控制或联合

控制,亦被视为关连方。关连方可为个人或其他实体。

(a) 本公司董事认为,下列与本集团有交易的公司为关连方:

合记发展有限公司由黄仁雄先生及黄义邦先生分别拥有50%及30%的关连公司

汛泰集团有限公司由黄仁雄先生、黄义邦先生及黎先生分别拥有40%、30%及30%的关连公司


2025年2024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530
2,404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1,155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b) 与关连方的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年内与关联方进行以下重大交易。

办公室及停车场租金支付予:

合记发展有限公司i608

短期仓库租赁开支付予:

汛泰集团有限公司i2,295

附注:

(i) 就办公室物业、停车场及仓库应付予上述关连方的租金开支乃基于有关各方订立的协议,租期为12个月。

(c) 董事(即主要管理层人员)于截至2025年及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酬金在附注9披露。

31. 资本承担

就以下项目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已订约但未拨备的资本开支:

— 物业、厂房及设备4,743

32. 担保债券及或然负债

本集团承接的建筑合约的若干客户要求本集团实体以已抵押银行存款担保的担保债券形式就合约发行履约担保或由保险公

司以抵押存款担保的企业弥偿。

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实体提供尚未偿还的担保债券约为18,416,000港元(2024年:约18,969,000港元)。担保债券将于

承包工程完成后解除。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3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2025年2024年
千港元千港元
81,375
192
115
307
81,682
40,000
26,894
66,894
176
14,612
14,788
81,682
(14,481)
66,894

二零二五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33.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之投资81,375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354

银行结余18

总资产81,747

权益

资本及储备

股本40,000

储备30,246

权益总额70,246

负债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592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10,909

总负债11,501

权益及负债总额81,747

流动负债净值(11,12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70,246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已于2025年6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以下人士代表签署:

黄仁雄先生黎国辉先生

董事董事


股份溢价合并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56,625(2)(29,729)26,894

汛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1. (续)

本公司储备变动

于2023年4月1日56,625(2)(22,650)33,973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3,727)(3,727)

于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56,625(2)(26,377)30,246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3,352)(3,352)

于2025年3月31日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66,255
(140,916)
25,339
8,768
(31,912)
(9,223)
(7,028)
(30)
(7,058)
1,365
(5,693)
于3月31日
2025年2024年2023年2022年2021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6,530
186,882
(976)
(62,416)
140,020

二零二五年报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最近五年的财务概要载列如下:

业绩

收益333,430312,906242,292144,359

直接成本(272,636)(288,333)(224,925)(121,309)

毛利60,79424,57317,36723,050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4,3911,8651,5394,942

按公允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值变动–(18)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22,352)(22,278)(22,390)(22,802)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

减值亏损拨回净额(52)14,772(1,011)(11,614)

经营(亏损)╱溢利42,78118,932(4,495)(6,442)

财务成本–

除所得税前(亏损)╱溢利42,78118,932(4,495)(6,442)

所得税抵免╱(开支)(3,316)–36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及全面(开支)╱收入总额39,46518,932(4,495)(6,073)

资产及负债

非流动资产12,61416,80014,37719,708

流动资产190,797152,657127,81191,581

非流动负债(1,154)–

流动负债(56,544)(63,209)(54,872)(19,47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145,713106,24887,3169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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