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63 应力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4 | 反对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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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 报表、董事(「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 | 重选灌志明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3. | 重选林志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4. | 重选韦日坚先生为执行董事 | ||
5. |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6. | 批准建议的期末股息每股普通股3.0港仙 | ||
7. | 续聘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 ||
8.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本公司股本中不超过现有已 发行股本的20%之额外股份 | ||
9.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不超过现有已发行股本的10%的股 份 | ||
10. | 藉本公司所购回的股份数目扩大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配发及发行 本公司的额外股份 |
KPa-BM Holdings Limited
应力控股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63)
代表委任表格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姓名)
地址为 (地址)
为应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共 股
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
或 (姓名)
地址为 (地址)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正假
座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6号嘉达环球中心27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就下列普通及特
别决议案进行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酌情投票。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的通函中定义的术语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中使用时具有相同含义,除非
另有定义。
日期:二零二五年 签署
:
附注:
- 。
- (「股份」)的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
将被视为与 阁下名下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 ,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拟委任的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如无填写任何姓名,大会主席将会担任 阁下的受委代表。
- :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该决议案旁的「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该决议案旁的「反
对」栏内加上「✓」号。如未有填妥空栏,则 阁下的代表将有权自行酌情投票。对于召开大会通告所载以外而于大会上正
式提呈的任何决议案, 阁下的代表亦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 ;如股东为法团,本代表委任表格则须盖上公司印鉴,
或由高级职员或获正式授权的受权人签署。
- ,则只有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相关股份排名首位并有出席大会的一名
联名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 ,连同任何已签署的授权书(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其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副本,最迟须于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 ,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本表格之每项更改,均须由
签署人简签示可。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阁下乃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的受委代表的个人资料,以供处理 阁下委派一位或多位受委代表的要求及 阁下就本公司大会
作出的投票指示(「该等用途」)。该等资料可能会转交予为我们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
以用作该等用途,以及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该等用途有关并需要索取有关资料的人士。 阁下及 阁下
的受委代表的个人资料将于履行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内保留。 阁下及 阁下的受委代表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条文要求
查阅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而任何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形式按上述地址邮寄至本公司╱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