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6 恒瑞医药 公告及通告:内幕消息公告及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与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 3) Limited和 GlaxoSmithKline Intellectual Property (No. 4) Limited签署合作、选择权和许可协议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iangsu Hengrui Pharmaceuticals Co., Ltd.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6)

内幕消息公告

及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第13.10B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例规定,本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se.com.cn )刊发了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3) Limited和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4) Limited签

署合作、选择权和许可协议。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兹载列上述公告如下。

承董事会命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孙飘扬先生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i)执行董事孙飘扬先生、戴洪斌先生、冯佶女

士、张连山先生、江宁军先生及孙杰平先生;(i)非执行董事郭丛照女士;及(i)

独立非执行董事董家鸿先生、曾庆生先生、孙金云先生及周纪恩先生。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10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3) Limited和 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4) Limited

签署合作、选择权和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瑞”或“公司”)与

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3) Limited 和

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4) Limited公司(以下统称

“GSK”)达成协议,将HRS-9821项目的全球独家权利(不包括中国大陆、香港

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和至多11个项目的全球独家许可的

独家选择权(不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有偿许可给GSK。

一、许可产品基本信息

(一)HRS-9821项目信息

HRS-9821是一款潜在的同类最佳PDE3/4抑制剂,目前正处于临床开发阶段,

可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作为辅助维持治疗,无需考虑既往治疗方案。

该药物已在早期临床和临床前研究中显示出强效的PDE3和PDE4抑制作用,从而

增强支气管扩张和抗炎作用,并为开发便捷的干粉吸入器(DPI)制剂提供了机会。

HRS-9821其他相关情况可参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恒瑞医药关

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0)。


(二)其他项目信息

其他11个项目涉及肿瘤、呼吸、自免和炎症等多个治疗领域的创新药物,

目前均处于非临床研究阶段。恒瑞将主导这些项目的研发,最晚至完成包括海外

受试者数据的Ⅰ期临床试验。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GSK是一家全球性的生物制药公司,总部位于英国伦敦,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GSK)。

三、协议主要条款

许可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许可人: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3) Limited 和

GlaxoSmithKline Intelectual Property (No. 4) Limited

(一)许可范围

根据协议,恒瑞将授予GSK PDE3/4抑制剂HRS-9821的全球独家许可权利

(不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除HRS-9821外,协议还包括合作开发最多11个项目,每个项目均拥有各自

的财务结构。恒瑞将主导这些项目的研发,最晚至完成包括海外受试者数据的Ⅰ

期临床试验。GSK将拥有在最晚至Ⅰ期临床完成时,行使全球(不包括中国大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进一步开发和商业化每个项目的

独家选择权,以及某些项目替换权。

(二)财务条款

1.首付款:GSK将向恒瑞支付5亿美元的首付款。

2.选择权行使费和里程碑付款:如果所有项目均获得行使选择权且所有里程

碑均已实现,恒瑞将有资格获得未来基于成功开发、注册和销售里程碑付款的潜

在总金额约120亿美元

*

3.销售提成:恒瑞将有权向GSK收取相应的分梯度的销售提成(不包括中国

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基于成功开发的里程碑等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选择权

行使费和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协议期限


恒瑞就HRS-9821项目授予的许可权利将在获得所有适用的反垄断审批后生

效。除非合同约定提前终止,本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各项目在各个授权国家的

特许权使用费期限届满为止。

(四)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美国纽约州法律约束并按其解释。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拓宽HRS-9821和多个在肿瘤、呼吸、自免和炎症等治

疗领域创新产品的海外市场,为全球患者提供优质的治疗选择,也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创新品牌和海外业绩。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并重,在内生发展的基

础上加强国际合作,实现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借助国际领先的合作伙伴覆盖海

外市场,加速融入全球药物创新网络,实现产品价值最大化,让公司创新产品服

务全球患者。

五、风险提示

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

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最终HRS-9821和其他项目能否成功在海外获

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基于成功开发的里程碑等付款

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选择权行使费和里程碑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

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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