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0 国富量子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通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GoFintech Quantum Inovation Limited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前称 GoFintech Inovation Limited 国富创新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网址:htps:/290.com.hk

(股份代号:29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1楼4102–06室举行股东周年大

会(「大会」),以商讨以下事项:

  1. 、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书与本公司核数师报告书。

(b) 重选陈健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及

(d) 授予董事会权力委任额外董事。

3. 续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酬金。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之规限下,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

公司之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

额外股份(「股份」)(包括任何自库存出售及转让库存股份(如有),

并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有关权力之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

认股权证、债券、票据、债权证及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兑换为股份之其他证

券);

(b) 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作出或授出

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结束时或之后可能需要行使有关权力(包括但

不限于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之权力)之售股建议、协

议及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债券、票据、债权证及附有权利可认购或兑

换为股份之其他证券);

(c) 董事根据本决议案(a)及(b)段之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

论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或以自库存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如有)之

方式)及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惟因(i)供股(定义见下文);或(i)行使根据

本公司所采纳之任何购股权计划或当时就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

司之行政人员及╱或雇员授出或发行本公司股份或认购股份之权利而采

纳之类似安排而授出之任何购股权;或(i)根据本公司不时有效之章程

细则(「细则」)按任何以股代息或其他类似安排藉配发股份代替股份全

部或部分股息发行股份者除外,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数额限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乃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至下列最早时限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

满;及

(i) 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

决议案所载之授权当日。

「供股」指于董事指定期间,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

份持有人,按其当时于该等股份之持股比例发售股份,或发售或发行认

股权证、购股权或附有权利可认购股份之其他证券,惟董事有权就零碎

权益,或经考虑任何地区之法例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

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或其他适用于本公司之法例及规定而作出彼

等认为必要或适当之排除或其他安排。」

  1.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b)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行使本公司之一切权力,在联交所或股份可能上市并获得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

股份,而董事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购回该等股份需遵守所有适用法例及

法规及受其规限;

(b) 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不包括给予董事之任何其他授权,并授权董事代表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促使本公司以董事厘定之价格购回其

股份;

(c) 本公司根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可购回或同

意购回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

括库存股份(如有)10%,而根据本决议案(a)段授予之授权亦须以此为

限;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至下列最早时限

止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细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

限届满;及

(i)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之授权

当日。」

  1. 「动议待上述第4及第5项决议案所载之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根据上述第4项

决议案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即行使本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包括

任何自库存出售及转让库存股份,如有),于当中加入相当于根据上述第5项

决议案授出之授权而购回股份数目之数额,惟扩大之数额不得超过通过本决

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

承董事会命

国富量子创新有限公司

主席兼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健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注:

  • ,均可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

委代表毋须为股东。

  • ,则任何一名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大会之联名持有人均可

就有关股份在大会上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

任代表出席大会,则只有于本公司股东名册就有关股份名列首位之其中一位上述人士方可

就上述股份投票。

(3) 按照代表委任表格印备之指示填妥并签署之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已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

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无论如何最迟须于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

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尽快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

  • ,股东仍可按意愿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

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回。


  • ,所有已填妥之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最迟

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

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作

登记。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及

于会上投票。

(7) 通函附录一内之说明函件载有必要资料以便股东就投票赞成或反对第5项决议案作出知情

的决定。

  • 、华先生及陈先生各自之履历详情载于通函附录二。

(9) 投票结果将于监票人核实后载于本公司网站(w.290.com.hk)及披露易网站

(w.hkexnews.hk)。

  • 「黑色」暴雨警

告信号或超级台风引起的极端情况生效,大会将会延期举行。本公司将于本公司网站及披

露易网站发出公告,通知股东重新安排的会议举行日期、时间及地点。

  • ,库存股份(如有)之持有人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并无投票权。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孙青女士;三名非执行董事,分别为聂日

明博士、李春光先生及华旸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陈健生先生(主

席)、赵公直先生及雷美嘉女士。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