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和铂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HBM Holdings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142)
正面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和铂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遵
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
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规定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未经审计管理账目
之初步审阅,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溢利介乎约68百万美元(相当于
约5.32亿港元)至约74百万美元(相当于约5.79亿港元)。预期溢利增加主要归因
于:
- 与全球制药公司持续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例如与AstraZeneca PLC
(「AstraZeneca」)开展全球战略合作;
• 我们已收取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与部分首付款,里程碑付款及选择权付
款的所得款项总额约175百万美元。
- 新取得的创新产品许可及合作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有重大
贡献,且该等来自业务发展活动的收入已转化为本公司的常态化收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
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时可得的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未经
审计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并非基于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
会」)已审阅或确认或由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计的任何数字或资料。本集团于报
告期间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有所不同。该等资料不应被当作本集团
当前或未来经营或财务表现的计量依据或指标,亦不应被视为本集团于适当时候
于本公司的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所提
供报告期间的相应数字的声明。因此,上述数字仅供股东及投资者参考。股东及
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于报告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建议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寻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承董事会命
和铂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王劲松博士
香港,2025年7月28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王劲松博士及戎一平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Robert Irwin Kamen博士、叶小平博士、Albert R. Colinson博士及陈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