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11 澜沧古茶 公告及通告: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

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

何责任。

PU’ER LANCANG ANCIENT TEA CO., LTD.

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911)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其于二零二五

年七月二十五日决议提名黄琳女士(「黄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委

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建议委任董事乃根据本公司董事提名程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本公司需

求提出,并经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相关资历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

大会做最后批准。黄女士已确认(1)其已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3.13条(1)至(8)项所述各项独立性标准;(2)其过往或目前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为「本集团」)之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亦无与本集团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

则)有任何关连;及(3)于获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时概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性标准评估及审阅黄女士的独立性确认,并信纳其为

独立人士。在考虑黄女士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时,董事会已考虑其背景及资历(包括专

业资格、技能、知识、经验、独立性),特别是黄女士具备深厚的经济学术背景和宏观经济研

究能力,以及丰富的金融证券行业运作和企业管理的经验。黄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经验和

实践使其能够提供有价值的相关见解,并配合企业战略及为实现董事会多元化做出贡献。

黄女士的简历载列如下:

黄琳女士,60岁,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的营运及管理向董事

会提供独立意见。黄女士具备深厚的经济学术背景和宏观经济研究能力,以及丰富的金融证券

行业运作和企业管理经验。

黄女士现担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硕士生校外导师及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校

内兼职导师。黄女士自二零二五年六月起担任中国优然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9858)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三年十二月起,担任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0369)独立董事。黄女士自二零二

二年三月起担任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自二零二年二月起任中国民主建国会

北京市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二零二一年六月起担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二

零二一年二月至二零二四年二月,黄女士担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

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27)。于二零六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

月,黄女士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兼首席宏观策略师、公司高级经济学家、研究所

高级督导;于二零三年四月至二零六年六月,历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及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于二零一年三月至二零三年四月,担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代表处研发部负责人。

黄女士分别于一九八七年七月及一九三年七月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士学位及硕士学位,于

二零九年七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黄女士拥有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

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黄女士并无担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职

位,或于过去三年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或任何有关建议委任董事

的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作出披露。

于建议委任董事经股东批准后,本公司将与黄女士订立服务合约。根据本公司章程(「章程」)规

定,黄女士的薪酬将由董事会根据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所获的授权以及本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厘

定: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

根据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委任董事须待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

准后,方可作实。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谢晓尧博士(「谢

博士」)之辞任(「谢博士之辞任」)。待黄女士之委任生效后,谢博士之辞任亦将同步生效。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建议委任董事的决议案详情的通函及股东大会通告将于适当时候刊

发。

承董事会命

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杜春峄女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i)执行董事杜春峄女士、周信忠先生、张慕衡先生、石一景女士、付

刚先生及刘佳杰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谢晓尧博士、汤章亮先生及杨克泉博士组成。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