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6 高山企业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MINENCE ENTERPRISE LIMITED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6)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高山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时正
假座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481
–483
号香港纱厂大厦第6期7楼A座举行股东特别
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及酌情通过(无论有否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本公
司普通决议案:
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刊发日期为2025年7月28日之通函内所
界定之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本公司董事(「董事」)特此获授权按特别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于经
修订兑换价行使2023年可换股票据所附换股权获悉数行使后而可能发行之
本公司合共1,000,000,000股兑换股份(可予调整),惟须遵守2023年可换股票
据条款及条件项下之兑换限制;及
(b) 董事特此获授权并代表本公司及以其名义签立一切有关文件、文据及协议,
以及作出彼等全权酌情认为属必要、适宜或权宜的一切有关行动、事宜或
事情,以签立、实施、完成及落实修订契据及2023年可换股票据。」
承董事会命
高山企业有限公司
主席兼首席行政总裁
赖罗球
香港,2025年7月28日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总办事处及香港之
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长沙湾
青山道481
–483
号
香港纱厂大厦第6期
7楼A座
附注:
- (「股东」),均有
权委派其他人士为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并代其投票。一名持有两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股份」)
之股东可委任多于一名受委为彼之代表并代彼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
东。此外,代表个人股东或公司股东之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有权代表股东行使彼等所代表
股东可予行使之相同权力。
- ,则任何一名该等人士均可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该等股份
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该等联名持有
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则仅有在本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内就该等股
份排名首位之出席者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 ,或如委任人为法团,
则有关文据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高级职员或授权人或其他获授权签署人士亲笔签署。倘委
任代表之文据拟由一间公司之高级职员代表该公司签署,除非出现相反情况,否则假设该
高级职员已获正式授权代表该公司签署该委任代表之文据,而毋须进一步证明。
- (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有关
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不迟于名列该文据之人士拟进行投票之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
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否则委任
受委代表文据将被视为无效。
- (「股东特别大会资格」),由2025年8月
1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于该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的过户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
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不迟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交回本公司之香
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以作登记。股东特别大会资格的记录日期将为2025年8月21日(星期四)。
- ,股东仍可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
并于会上投票或就有关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时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受委代表文据将被
视为已撤销论。
- 。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赖罗球先生、雷玉珠女士及邝长添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嘉翰先生、刘善明先生及吴冠贤先生。
本通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