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31 佑驾创新 公告及通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

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nieye Technology Co., Ltd

(股份代号: 2431)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十

时正假座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滨河大道9285号中洲滨海商业中心二期1栋

A座25层召开及举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借以审议及酌情批准以下决

议案。除本通告另有界定者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的通函(「通函」)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新核数师酬金。

特别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国清

中国深圳,2025年7月25日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i)执行董事刘国清博士、杨广先生、周翔先生及王启程先生;(i)非

执行董事毕垒先生及刘怡然女士;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项阳博士、谭开国先生及谭明奎博士组

成。


附注:

  1. ,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权

账户卡。个人股东的受委代表应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代表委任表格。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任的受委代表出席会议。拟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倘获委任出席会议,受委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

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正式签署的授权文据。

  1.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至2025

年8月13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持有人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H股过户登

记。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持有人须于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其过户文件连

同有关股票送交本公司的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

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

  1. ,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倘其持有两股或以上已发行股

份)人士(不论该名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

委任受委代表的文据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倘为法人股东,代表委任文

据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以书面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

倘委任代表的委任书由委任人的授权人士签署,则有关授权签署委任书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

经公证明,并须与委任书同时送达。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公证核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

最迟必须于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2025年8月12日(星期

二)上午十时正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H股证券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H股东而言),或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

上沙社区滨河大道9285号中洲滨海商业中心二期1栋A座25层(就未上市股东而言),方为有效。

如属任何股份联名登记持有人,其中任何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可就该股份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在临

时股东大会上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的持有人,惟倘若超过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

受委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则只有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就该股份排名首位的人士(不论是亲身或委

派受委代表)的投票会被接受为代表联名持有人的唯一表决。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及委任书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

上投票。于此情况下,委任书将被视为已撤回。

  1. ,于股东大会上股东所作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临时股

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关投票表决结果将于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于联交

所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minieye.c)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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