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53 微创医疗 公告及通告:一名主要股东的建议股份售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53)

一名主要股东的建议股份售出

本公告乃由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已获Otsuka Medical Devices Co., Ltd.(「卖方」,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主要

股东,连同其股东,统称「大冢」)告知,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卖方订立若干买卖协议(「该等

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向若干买方出售合共290,670,408股本公司股份,于各情况下,均须

遵守该等协议各自的条款及条件。买方包括上海上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实资本」)旗下的基金、

We’Tron Capital Limited(于本公告日期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及本公司管理层的投资平台。

作为上实集团旗下主动基金管理平台,上实资本自成立以来,立足上海、联动香港、面向全球,积

极探索生物医药、绿色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机遇。通过多币种、全阶段的基金矩阵布局,深

度服务国家战略与生物医药高地建设。

董事会衷心感谢大冢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并对上实资本旗下基金的加入表示热切地期待。董

事会认为,上实资本将成为本公司的重要战略股东。依托其国资背景和产业资源,在符合市场规则

和战略协同的前提下,助力本集团核心业务拓展及潜在战略并购,追求更卓越的公司治理水平,为

本集团的持续创新、高质量发展与规模能级提升提供支持。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微创医疗科学有限公司*

主席

常兆华博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常兆华博士;非执行董事为白藤泰司先生、芦田典裕先生及孙维琴女

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嘉鸿先生、刘国恩博士及邵春阳先生。

* 仅供识别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