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ARsgen Therapeutics Holdings Limited
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71)
盈利预告-预期亏损减少
本公告由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并表联属实体统
称「本集团」或「科济药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
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
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报告期间」)的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
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基于以下一系列因素,包括CT053的商业化及
CT041的新药申请(NDA)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接纳,预计本集团将出现
净亏损和经调整净亏损同比减少。
详情介绍如下:(a)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351百万元相比,
报告期间的净亏损不超过约人民币80百万元;及(b)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的约人民币342百万元相比,报告期间的经调整净亏损(指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
的薪酬(「经调整项目」)的净亏损,为一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标准(定义见
下文)不超过约人民币75百万元。
有关亏损减少主要由于以下各项的综合影响:(i) CT053在中国内地的商业化收益
增加;(i)外汇波动的影响;及(i) CT053及CT041的研发开支大幅减少。
董事会希望强调,「经调整净亏损」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中没有定义,本集
团将其定义为不包括经调整项目的净亏损。本公司管理层希望强调,在评估本集
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营业绩时,应消除经调整项目的潜在影响,
因为经调整项目本质上是非经常性、非持续性、非现金性质和╱或非经营性,不
表明本集团的实际经营业绩。使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标准作为一种分析工
具有其局限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应将其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报告的本集
团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的分析分开考虑,或将其视为替代或优于分析。此外,非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标准下的定义可能与其他公司使用的类似的术语不同,因
此可能无法与其他公司提出的类似的计量标准相比较。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仍在最终确定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
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本公告中包含的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目前可得的资
料的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批准。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者不
同。因此,本公告中包含的资料不得被视为本集团当前或未来经营或财务表现的
测量或指标,亦不应视作本公司对适当时候在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的中期业绩公告中可能提供相应数字的声明。
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
公告,该公告预计将于2025年8月末之前刊发,以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科济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宗海博士
香港,2025年7月25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李宗海博士、王华茂博士及蒋华博
士;非执行董事郭炳森先生、郭华清先生及谢榕刚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颜光美
博士、赵向可女士及周文博士。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