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32 顺腾国际控股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 之股份数目(附注1)
普通决议案赞成(附注4)反对(附注4)
1. 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 表及董事(「董事」)及核数师报告;1.1.
2. (a) 重选张少辉先生为执行董事;2.(a)2.(a)
(b) 重选梁钧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b)2.(b)
(c) 重选林植信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2.(c)2.(c)
(d)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2.(d)2.(d)
3. 续聘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 金;3.3.
4. 授予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数额最多占已发行股份数 目之20%;4.4.
5. 授予董事会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数额最多占已发行股份数目之10%;及5.5.
6. 将本公司购回的股份数目加入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6.6.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32)

Shunt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顺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代表委任表格

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

本人╱吾等

(附注2)

(股东姓名)

寓 (股东地址)

为顺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

(附注3)

(姓名)

寓 (地址)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如其未能出席,则委任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出席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三日(星期三)下午三时三十分假座

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100号KC100 7楼D室举行之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便考虑及酌情通过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大会通告

(「通告」)所载决议案。本人╱吾等指示代表按照下列适当空格内以「✓」号所指示,就指定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代表可自行

酌情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词汇与通告所载者具相同涵义。

日期:二零二五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5)

附注:

  1. 。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1. ,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代表出席并于投票表决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

下。请填上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如未有填上姓名,大会主席将作为 阁下之代表。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1. :倘 阁下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倘 阁下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未有在投票栏内作出指

示,则受委代表有权自行决定如何投票。 阁下之受委代表亦可就任何于大会上正式提呈而并未载于召开大会通告之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1. ;或如为一家公司,则必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公司之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1. ,本公司将接纳排名最先之持有人之投票(不论是亲自或委派代表投票),其他联名登记持有人之投票均属无效。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

根据本公司股东名册之排名次序而定。

  1. (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不迟于大会或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1. ,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于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回论。
  1. 。将于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全文载于通告内。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的任命及投票指示(「该等用途」)。我们可能向为本公司提供

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代理人、承办商或第三者服务供应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

有关资料之人士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阁下所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将就履行上述该等用途所需的时间保留。有关存取

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均须以书面邮寄至本公司(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100号KC100 7楼D室)或卓佳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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