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73 中国卫生集团 通函:(1)建议授出发行新股份及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2)建议重选退任董事;及(3)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须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注册证券

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全部名下之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

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

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以

CHG HS Limited

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China Health Group Limited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1)

建议授出发行新股份及

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在香港中环德辅

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8楼801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8至22页。随

本通函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p:/w.ch-groups.com)。

无论 阁下是否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快将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备之指示填妥

及签署并交回,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

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

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自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 i –

页次

释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

建议授出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3.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

股东周年大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责任声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6.

推荐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7.

一般资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附录一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


于本通函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十一

时正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号中保集团大厦

室举

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本通

函第

页之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购回授权」指建议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购回不超过

于授出购回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

10%

之股份

「营业日」指联交所一般于香港开放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日子。为免生

疑问,倘联交所因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黑色暴雨警告或

其他类似事件而于营业日停止于香港进行证券买卖业务,

就本公告而言,该日将计作营业日

「公司细则」指经不时修订之本公司公司细则

「中央结算系统」指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设立及运作之中央结算及交收系

「紧密联系人士」指具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本公司」指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核心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之董事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指建议授予董事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于

授出发行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

20%

与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购回之已发行股份总数(如有)之总

和之本公司新股份及其他证券

「最后可行日期」指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当中所

载若干资料之最后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除文义另有规定外)香港、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10

港元之普通股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购守则」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之公司收购及合并守

%

」指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

(以

CHG HS Limited

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China Health Group Limited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注册办事处:

张凡先生

Clarendon House

钟浩先生

2 Church Stret

邢勇先生

Hamilton HM 11

Bermuda

非执行董事:

黄连海先生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王景明先生香港

德辅道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中保集团大厦

蒋学俊先生

杜严华先生

赖亮全先生

杨惠敏女士

敬启者:

(1)

建议授出发行新股份及购回本公司股份之一般授权;

(2)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有关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资料,以授予董事发行授

权;授予董事购回授权;透过增加由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所购回之已发行股份总数扩大发行

授权及重选退任董事以及向股东提供有关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当中将提呈以供考虑及酌情批

准有关事宜之决议案。


董事会函件

2.

建议授出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

于本公司在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行使

本公司之权力分别发行不超过98,328,952股份及购回不超过49,164,476股份(「现有一般授

权」)。于最后可行日期,现有一般授权尚未获悉数动用,且现有一般授权(如尚未获动用)将于

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

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向董事授出下列新一般授权:

(a) 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超过有关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

份)20%之新股份;

(b) 在联交所购回不超过有关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

10%之股份;及

(c) 扩大发行授权,数额相等于本公司根据及遵照购回授权所购回之已发行股份总数。

于最后可行日期,已发行491,644,763股份。按照已发行股份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维持

不变之基准,董事根据发行授权将获授权发行最多98,328,952股份及根据购回授权可购回最

多49,164,476股份。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本公司与若干投资者订立认购协议,内容有关按每股0.1港元

之认购价发行及认购合共700,000,000股新股份(「认购事项」)。本公司亦建议按每十(10)股份

获发三(3)股供股份之基准以发行价每股份0.1港元进行供股(「供股」)。根据供股将发行之

最高及最低股份数目分别为147,493,428股及149,848,428股。认购事项及供股之进一步详情已

披露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之公布。倘认购事项及供股均告完成以及于股

东周年大会之前将发行最高数目849,848,428股份,则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将为

1,341,493,191股。董事根据发行授权将获授权发行最多268,298,638股份及根据购回授权可

购回最多134,149,319股份。


董事会函件

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将一直生效,直至于股东周年大会后举行之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

大会结束为止,或直至本通函第18至22页所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及5项建议普通决议案所

指之任何较早日期为止。于最后可行日期,董事目前并无计划根据购回授权及发行授权购回任

何股份或发行任何新股份。

上市规则所规定有关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载于本通函附录一。

3.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根据公司细则第83(2)条,任何就此获委任之董事任期应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

止,届时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根据公司细则第84条,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在任董事之三分之一(或倘数目并非

三(3)之倍数,则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之数目)必须轮值退任,惟每名董事须最少每三年

轮值退任一次。轮值退任的董事须包括(如需要确定轮值退任之董事人数)任何有意退任惟不

愿膺选连任的董事。任何其他退任董事为自最近期膺选连任或获委任期最长并须轮值退任

之其他董事。于同日成为或膺选连任的董事则(除非彼等另有协定)以抽签决定退任。在厘定轮

席退任之特定董事或董事数目时,任何根据公司细则第83(2)条获委任之董事不应被考虑在

内。退任董事符合资格于有关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膺选连任。

因此,钟浩先生、王景明先生、赖亮全先生及杨惠敏女士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

所有退任董事均符合资格并愿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

普通决议案以重选钟浩先生为执行董事、重选王景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重选赖亮全先生

及杨惠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检讨董事会架构时,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将至少每年审议董事会的架

构、规模及多元化(包括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服务年期、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并就

董事会的任何建议变动提出推荐建议,以补充本公司的企业策略。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

才为原则,而候选人将根据教育背景以及相关技能及经验等准则进行评估,以考虑董事会整体

运作,从而维持董事会组成的合理平衡。


董事会函件

提名委员会已评估每位愿意重选连任之退任董事之表现,并认为彼等表现令人满意。因

此,提名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名退任董事(钟浩先生、王景明先生、赖亮全先生及杨惠敏女

士),以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向股东提呈重选连任。

赖亮全先生及杨惠敏女士各自为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赖亮全先生于二零一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持有会计学士学位。赖先生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及中国税务师。赖先生熟悉国内、国际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于财务管理、企业管治

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杨惠敏女士于一九八年取得中南财经大学(现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士学位,

于二零一年获得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杨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及持

有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杨女士在公司财务及上市公司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赖先生及杨女士各自已证明有能力于不同角度就本公司事宜提供独立意见,而彼等各自

于董事会的经验及背景亦有助董事会的多元化。董事会认为,赖先生及杨女士各自均能继续履

行彼等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角色,因此推荐彼等各自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此外,董事会已参考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准则,根据赖先生及杨女士确认的独立性

评估彼等的独立性,并认为赖先生及杨女士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指引,且根据

该等指引的条款属独立。

根据上市规则须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愿意重选连任之上述退任董事作出披露之简要履历

及其他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二。


董事会函件

4.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8至22页。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决议案,以批准(其

中包括)授出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透过增加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所购回之股份总数扩大发行

授权及重选退任董事。

本通函随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ch-groups.com)。无论 阁下是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务请尽快将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备之指示填妥及签署并交回,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股东周

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

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一并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

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

后, 阁下仍可依愿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该情况下,代表委任

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股东于股东大会之任何表决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惟纯粹有关

程序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可按举手方式进行表决除外),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之所有决

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表决。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根据上

市规则及╱或公司细则就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之普通决议案放弃投票。

董事会确认,就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最后可行日期,并无投

票权信托或其他协议或安排或谅解(直接出售除外)由股东订立或对彼等具约束力,亦无任何

股东有责任或权利致使其已经或可能已暂时或永久将其股份之投票控制权转移至第三方(不论

一般性或按个别情况)。

5.

责任声明

本通函载有根据上市规则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董事愿对本通函共同及个别承

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通函所载资料于各重

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通函或所载任何

陈述有所误导。


董事会函件

6.

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授出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扩大发行授权及重选退任董事均符合本公司及股东

之整体利益。因此,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相关决议案。

7.

一般资料

务请 阁下亦垂注本通函附录所载之资料。

此 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钟浩

谨启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录一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以下为遵照上市规则向股东发出之说明函件,以便彼等就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将于股东

周年大会上提呈有关授出购回授权之普通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1.

购回股份之原因

董事相信,授出购回授权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利益。股份购回或会增加每股份资产净

值及╱或每股份盈利,惟须视乎当时市况及融资安排而定。董事正寻求授出购回授权,使本

公司可在适当情况下灵活地购回股份。在任何情况下将予购回之股份数目,及所购回股份之价

格及其他条款将由董事于有关时间经考虑当时相关情况后决定。

本公司可能注销任何已购回股份及╱或将其作为库存股份持有,惟须受(其中包括)适用

法律、市场条件及回购时其资本管理需求。就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以待于联交所转售的任何库

存股份而言,本公司将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本公司不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或收取任何权益

(倘该等股份以本公司名义登记为库存股份,则该等权利或权益将依照适用法律被暂停),当中

可能包括董事会批准(i)本公司不会(或敦促其经纪商不会)就其存放于中央结算系统的库存股

份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发出任何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指示;及(i)如派付股息或作出分

派,本公司应在股息或分派的记录日期之前,从中央结算系统提取库存股份,并以本身名义将

其重新登记为库存股份或将其注销。

2.

股本

于最后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含491,644,763股份。

待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项之有关授出购回授权之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并以股东

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本保持不变为基准,董事根据购回授权有权于购回授权生

效期间购回最多达49,164,476股份,占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

之10%。倘认购事项及供股均告完成以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之前将发行最高数目849,848,428股

股份,则董事根据购回授权可购回最多134,149,319股份。


附录一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3.

购回之资金

购回股份时,本公司只可动用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百慕达法例及╱或

任何其他适用法例(视乎情况而定)之规定可合法作此用途之资金。

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公司细则赋予本公司权利购回股份。百慕达法例规定,公司就购

回股份所须支付之资本金额仅可从有关股份之实缴股本或公司可用于派发股息或作出分派之

资金或就股份购回事宜发行新股之所得款项中拨付。购回股份应付之股份溢价仅可从公司可

用于派发股息或作出分派之资金或公司之股份溢价账中拨付。

4.

购回之影响

倘购回授权于建议购回期内任何时间获全部行使,本公司之营运资金或资本负债状况

(相较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年报所载经审核账目内披露之状况)或会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然而,倘购回股份对本公司营运资金或资本负债水平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时,则董事不拟在该等情况下行使购回授权。

5.

收购守则

倘董事根据购回授权行使本公司权力购回股份而导致一名股东于本公司之投票权益比

例有所增加,则就收购守则第32条而言,有关增加将被视作收购投票权。据董事所知悉,于最

后可行日期,张凡先生(执行董事,「张先生」)连同张先生全资拥有之Treasure Wagon Limited

持有137,299,400股份(相当于全部已发行股份之27.93%)。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

股东于已发行股份中拥有10%或以上之权益。因此,按并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及股权结构

并无变动之基准计算,全面行使购回授权将会导致张先生有责任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强制性

一般收购要约。然而,董事无意行使购回授权,该授权将导致任何股东或一群股东(包括张先

生)有责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强制一般收购建议。除上文所述外,董事并不知悉根据购回授权

进行任何收购可能引致收购守则项下任何后果。


附录一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6.

一般事项

各董事或(在彼等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士目前概无意在股东

批准授出购回授权后将任何股份出售予本公司。

本公司并无获任何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通知彼等目前有意在股东批准授出购回授权后出

售任何股份予本公司,亦无承诺不会将其持有之任何股份出售予本公司。

董事已向联交所承诺,将按照上市规则及百慕达适用法例之规定行使本公司之权力以根

据购回授权购回股份。

7.

股份之市价

股份于紧接最后可行日期前过往十二个月每月在联交所进行买卖之每股最高价及最低价

如下:

月份最高价最低价

港元港元

二零二四年

七月0.9500.730

八月0.7900.540

九月0.7700.650

十月0.7500.550

十一月0.7000.550

十二月0.7300.250

二零二五年

一月0.4400.249

二月0.2950.195

三月0.2480.167

四月0.2420.140

五月0.2950.140

六月0.3200.270

七月(直至最后可行日期)0.3700.295


附录一

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8.

本公司之股份购回

本公司于过去六个月内并无于联交所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任何股份。

9.

无异常之处

董事确认本说明函件及购回授权均无异常之处。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根据上市规则,拟按照公司细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愿意膺选连任之董事详情如

下:

执行董事

钟浩先生

钟浩先生,62岁,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彼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并取得理工科学士学位,并于中央

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彼于投资、融资、企业管理及其他领域拥有逾20年经验,且曾

于中国大陆和香港多间投资机构和公司担任高级经理及董事职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

去三年并无担任上市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钟先生与本公司概无订立服务合约。钟先生之年度薪酬及其他福利约为1,680,000港元,

由董事会参考其职责而厘定。彼须根据公司细则退任及膺选连任。

据董事所得知,(1)钟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

规则)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及(2)于最后可行日期,钟先生持有本公司

300,000份购股权。除上文披露者外,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钟先

生概无涉及任何据此须予披露之事宜,亦无有关钟先生之其他事宜需敦请股东留意。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非执行董事

王景明先生

王景明先生,68岁,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二一年十月

十八日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彼先后毕业于第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分获医学

学士、外科学硕士学位。1994年起从事医院管理工作,历任解放军第251医院、西安长安医院、

北京北亚骨科医院、南昌334医院、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成都青城山医院、河北华奥医院等

医院长。王先生长期专注于医院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发展方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获

军队科技成果奖和医疗成果奖8项,其中《军队中心医院管理新模式研究》等研究,作为第一主

研人获得3项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表医院管理及医学专业学术论文80多篇。主编《医院管理

新模式》《健康4.0智慧医院管理模式》《健康4.0医院模式》等著作。

担任解放军251医院长5年期间,医院获得持续快速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

丰收。医院被国家卫生部授予「医院运行机制研究基地」「数字化医院试点示范单位」、被解放军

总后勤部评为「全军医院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王景明先生荣获「最具领导力中国医院长创

新奖」「中国优秀CIO」「全军优秀院长」「推动中国信息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曾出任中

国医院协会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医院统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信息协

会委员、军队医院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委及军队特殊津贴专家。

担任长安医院长3年多期间,医院床位规模从300张增长到1,000多张,医疗收入从1.2亿

元增长到4亿元,从陕西省三级医院综合排名第48名跃升至第12名;参加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

功能应用评审获全国检查评比第一名;参加美国HIMS评审,是中国第一家通过六级认证的

医院。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担任南昌334医院长,1年内完成了管理新模式全面引入,医院整体管理水平、服务能

力、品牌形象显著提升,门诊、住院床位数量增加了1倍,医院收入增长了90%以上,医院通过

三级医院验收。

2015年9月担任承德市双滦区人民医院长,应用「景明模式」推动医院全面发展,在老

院区医院条件、人员、设备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医院收治能力、技术水平、员工精神面貌都获

得很大改善;搬到医院新区后,尽管周围还没有居民入住,但医院发展势头没有减小,医院技

术水平、诊治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17年国家卫计委在医院召开「基层医院改革论坛」,双滦区

人民医院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医院也从年收入2000多万元上升到1.2亿元。

2021年1月担任成都青城山医院长,积极推动健康4.0医院建设及景明模式推广,从

2021年5月开业以来,医院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成本核算及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建

成,医院发展进入快车道。

2024年1月被聘为张家口市河北华奥医院长兼总经理,按健康4.0模式实施医院「企业

化、智慧化、规范化管理」,通过重构医院组织、全员竞聘上岗、优化业务流程、全成本核算及

绩效管理和OKR管理,实现医院减员增效,半年内业务增长50%以上,医院确定争创「张家口

一流、河北领先、全国知名健康4.0特征的三级综合医院」目标。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

三年并无担任上市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王先生与本公司概无订立服务合约。王先生之年度薪酬及其他福利约为100,000港元,由

董事会参考其职责而厘定。彼须根据公司细则退任及膺选连任。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据董事所得知,(1)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

规则)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及(2)于最后可行日期,王先生持有本公司

300,000份购股权。除上文披露者外,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钟先

生概无涉及任何据此须予披露之事宜,亦无有关王先生之其他事宜需敦请股东留意。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赖亮全先生

赖亮全先生,49岁,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年

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并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赖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及中

国税务师。赖先生现为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6805)之首

席财务官。赖先生从事财务行业逾20年,熟悉国内、国际会计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于财务管

理、企业管治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上市公司之任

何其他董事职务。

赖先生与本公司概无订立服务合约。赖先生之年度薪酬及其他福利约为100,000港元,由

董事会参考其职责而厘定。彼须根据公司细则退任及膺选连任。

据董事所得知,(1)赖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

规则)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及(2)于最后可行日期,赖先生持有本公司

300,000份购股权。除上文披露者外,彼并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

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赖先

生概无涉及任何据此须予披露之事宜,亦无有关赖先生之其他事宜需敦请股东留意。


附录二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退任董事详情

杨惠敏女士

杨惠敏女士,48岁,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八年

五月七日辞任。彼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获续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女士于一九八年

取得中南财经大学(现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士学位,于二零一年获得南京大学管

理学硕士学位。杨女士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及持有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资格。杨

女士在公司财务及上市公司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四年,彼加入中粮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SZ000031),先后成为深圳中心城市公

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运营部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杨女士获委任为中

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

过去三年并无担任上市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杨女士与本公司概无订立服务合约。杨女士之年度薪酬及其他福利约为100,000港元,由

董事会参考其职责而厘定。彼须根据公司细则退任及膺选连任。

据董事所得知,(1)杨女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

规则)或控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系;及(2)于最后可行日期,杨女士并无于本公

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

权益。

概无任何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杨女

士概无涉及任何据此须予披露之事宜,亦无有关杨女士之其他事宜需敦请股东留意。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以

CHG HS Limited

名称在香港经营业务)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China Health Group Limited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兹通告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时正在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8楼801室举行股东周年大会,以处理以下普

通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考虑及接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董事会报告书及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钟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2(B). 重选王景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C). 重选赖亮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D).重选杨惠敏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E). 授权董事会委任本公司其他董事(如必要);

2(F). 授权董事会厘定相关董事之酬金;

3. 续聘北京兴华鼎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

师酬金;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4.

「动议:

(a)

在下文第

(c)

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地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

见下文)行使本公司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普通股本中之法定及未发行普

通股之所有权力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

权;

(b)

上文第

(a)

段之批准授权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可能需要于有关

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

(c)

本公司董事根据上文第

(a)

段之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将予配发之

股份总数,惟根据下列配发除外:

(i)

配售新股(定义见下文);

(i)

行使本公司所发行可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之证券所附未行使认购权或

换股权时发行本公司普通股;

(i)

行使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所授出之购股权;及

(iv)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透过配发普通股以代替本公司股份之全部或部

份股息之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

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本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

20%

,上述批准亦须受相应限制;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通过本决议案时至下列最早时间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赋予之

授权时;

(i)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之期限届满时;及

「配售新股」指本公司董事于指定之期间内,向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之

本公司股份或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所持股份或类别股份比例配售本

公司普通股之建议(惟本公司董事有权就零碎股份或就任何相关司法权区之

法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之规定所引致之任何限制或责任而必

须或权宜取消在此方面之权利或作出其他安排)。」;

5.

「动议:

(a)

在下文第

(b)

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内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以遵照适用法例购买其普通股;

(b)

本公司根据上文第

(a)

段之批准购买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本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

10%

,上述批准亦须受

相应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乃指由通过本决议案时至下列最早时间止之期

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赋予之

授权时;及

(i)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

会之期限届满时。」;

6.

「动议待召开本大会通告(「通告」)之第

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通告第

项决

议案所述一般授权,将本公司根据通告第

项所载决议案所述之授权而购回之普通

股总数,加入本公司董事根据该项一般授权而可能配发及发行或同意有条件或无

条件将予配发及发行之普通股总数,惟有关金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

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之

10%

。」;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钟浩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注:

1.

为确认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星期二)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股份转

让将不会进行。厘定股份持有人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表决之权利之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

二十六日(星期五)。股东务请将所有填妥股份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在不迟于二零二五年九月

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时正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

2.

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可委任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

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之股东可委任多于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如委任一名以上代表,则委任书须列明每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及类别。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

授权文件副本,无论如何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尽快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号远东金融中心

楼,方为有效。

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自出席大会及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其代表委

任表格将视为已遭撤回。

4.

就上述通告第

项所载普通决议案而言,本公司董事谨此声明彼等现时并无计划发行任何

新股份或购回任何现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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