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95 吉星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自愿公告9.6兆瓦天然气发电项目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JXEnergyLtd.

自愿公告

9.6

兆瓦天然气发电项目

本公告由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自愿发布,旨在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通报本公司的最新业务发展。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

日(卡加利时间)召开的董事

会议上,董事会已审览本公司的

9.6

兆瓦天然气发电厂项目(「该项目」)的进展并批准启

动该项目的工程、采购及施工阶段(「

EPC

阶段」)。尽管该项目监管许可证及批文的申请

仍在进行中,本公司已决议继续进行

EPC

阶段的若干活动,因为本公司认识到维持该项目

的推进节奏及就绪状态具有战略重要性。该项目的完工仍取决于是否获得所有必要的许

可及批准。若顺利完工,该设施将使本公司能够独立发电,既可用于内部运营,亦可供

应外部市场,从而有助于应对阿尔伯塔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

根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名独立供应商收到的报价及本公司管理层的过往经验,董事会

目前估计

EPC

阶段的成本将为约

5.84

百万加元(相等于

33,696,800

港元)。

EPC

阶段将产生

的总成本须分期支付,并可根据(其中包括)从其他独立供应商的后续报价及现行市况进

一步调整。

-1-


本公司拟透过股权融资(包括发行新股)为该项目的发展筹措资金。任何相关筹资安排将

须经董事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进一步批准。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与任

何人士就上述计划订立任何谅解、安排或协议。

本公司将于需要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

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的披露要求及╱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柳永坦

主席兼临时首席执行官

卡加利,

香港,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柳永坦先生和代斌友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孔展鹏先生、杜洁雯女士和魏嘉女士组成。

于本公告中,加元按

1.00

加元兑

5.77

港元的汇率转换为港元,仅供说明。

*

仅供识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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