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63 华昊中天医药-B 公告及通告:建议更换核数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

承担任何责任。

BeijingBiostarPharmaceuticalsCo.,Ltd.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建议更换核数师

本公告乃由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4)

条而作出。

核数师退任

董事会宣布,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信」)将于其当前任期届满后,即

本公司将于

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本公司

核数师。

为统一中国及香港两个市场的财务披露标准,本公司将自

财政年度起将编制境外财务

报表的会计准则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更改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鉴于上述变动,并经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i)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审计香港上

市公司的经验、行业知识、技术能力、专业知识及执行能力;

(i)

人力及时间等资源的充足

性及分配;

(i)

独立性及客观性;

(iv)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发出的相关指引;及

(v)

过往为本公

司提供专业及优质服务的经验及对本公司业务营运的熟悉程度

审计委员会建议及董事会

议决不续聘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委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的核数师。

大信已确认,除与该基金的相关资产(包括基金投资)及负债的存在、权利与义务、完整

性、准确性及估值有关的未解决事宜(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截至

日止年度的独


立核数师报告)外,并无任何与其退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及债权

人(「债权人」)垂注。董事会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亦确认,除上述未解决事宜外,大信与本

集团之间并无意见分歧或其他未解决事宜,亦无其他有关建议更换核数师之事宜须提请股

东及债权人垂注。

本公司谨此衷心感谢大信于过往期间提供的优质服务。

建议委任新核数师

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已议决于大信退任后建议委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核数师,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时生效,惟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前完成其内部客户接纳程序。载有(其中包括)建议更换核数师资料

之通函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于

日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BeijingBiostarPharmaceuticalsCo.,Ltd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TangLi

(唐莉)博士

中国北京,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i)

执行董事

TangLi

(唐莉)博士、

QiuRonguo

(邱荣国)博士、张成先生及

关津博士;

(i)

非执行董事唐进先生及戴雪芬女士;及

(i)

独立非执行董事孟颂东博士、萧恕明先生及叶陈刚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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