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87 山东黄金 公告及通告: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SHANDONG GOLD MINING CO., LTD.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787)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10B

条作出。

兹载列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se.com.cn)

刊登之《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航

中国济南,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钦先生、王树海先生和汤琦先生;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为李航先生和汪晓玲女士;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运敏先生、

刘怀镜先生和赵峰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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