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3 西部水泥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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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 CHINA CEMENT LIMITED
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
(于泽西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编号94796)
(股份代号:223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
四)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法院道太古广场港岛香格里拉大酒店5楼举行股
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普通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所用词汇应具有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致
股东的通函(「通函」)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股权转让协议(注有「A」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
别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已提呈本大会)及据此拟进行并与此相关的所有交
易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协议或文件;
(b) 批准、确认及追认资产购买协议B(注有「B」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
别的资产购买协议B文本已提呈本大会)及据此拟进行并与此相关的所有
交易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协议或文件;
(c) 批准、确认及追认资产购买协议C(注有「C」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
别的资产购买协议C文本已提呈本大会)及据此拟进行并与此相关的所有
交易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协议或文件;
(d) 批准、确认及追认资产购买协议D(注有「D」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供识
别的资产购买协议D文本已提呈本大会)及据此拟进行并与此相关的所有
交易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协议或文件;及
(e) 授权董事代表本公司作出其全权酌情认为对本决议案(a)、(b)、(c)及(d)段
相关的任何事宜生效、实施或完成而必须、合宜或适合的所有相关行动、
契约及事宜并签署、订立及交付所有相关文件(包括在需要时加盖本公司
的公司印章)。」
承董事会命
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
主席
张继民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注:
- ,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如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
多名受任代表代其出席会议及投票。委任代表无须为本公司股东。
- ,就该有关股份而言,该等人士不得拥有个人表决权,而应
在其中选出一位代表,亲自或由其委任代表以该等人士名义表决。倘无选出代表,则该
股份股东名册中排名第一的股东作为拥有相关表决权之唯一人士。
- (如有)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
明的有关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的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
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方为有效。代表委任表格将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 (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四)(首尾两天
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在此期间将暂停股份过户。厘定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
会及于会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星期四)。为符合资格出席
即将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不迟于二零
二五年八月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以办
理登记手续。
- ,
股东特别大会将延期。本公司将于其网站(w.westchinacement.com )及联交所指定网站
(w.hkexnews.hk )发布公告通知股东延期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张继民先生、曹建顺先生、楚宇峰先生及王蕊女士;
非执行董事为马朝阳先生、汪志新先生及汪满波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李港卫先生、谭竞正先生、朱东先生、冯涛先生及楼家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