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81 中国抗体-B 公告及通告:授出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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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inoMab BioScience Limited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6A条作

出。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已根据其于二零二年十月

二十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采纳并于其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上经修订的购股权计划(「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向20名本公司雇员及

2名本公司服务提供商(定义见上市规则)(

「服务提供商」,统称「承授人」)授出

46,585,862份购股权(

「购股权」)(「授予」)。购股权赋予承授人权利认购合共

46,585,862股本公司新股份(

「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可作实。

授予详情载列如下:

授予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授予日期」)

所授出购股权的数目46,585,862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赋予其持有人权

利认购一(1)股份。

所授出购股权的行使价每股2.630港元,为以下最高者:

(i)股份于授予日期的收市价每股2.630港元

(i)股份于授予日期前五个连

续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每股2.536港元


购股权的行使期购股权于二零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三五年

七月二十四日止八年期间内可予行使

购股权的归属时间表授出的购股权按以下日期归属:

.25%将于二零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归属;

.25%将于二零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归属;

.25%将于二零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归属;及

.25%将于二零三零年七月二十五日归属。

绩效目标授予承授人的购股权数目根据承授人的职位、在职

年期及表现评估结果厘定。本集团为雇员及服务提

供商设立表现评估机制,以全面评估彼等的表现及

对本集团作出的贡献。根据彼等的表现评估结果,

承授人获得不同等级的评级,有关评级可能影响各

个别承授人将予归属的购股权归属期及数目。在任

何情况下,最早归属日期不得早于二零二七年七月

二十五日。

退扣机制授予概无订定退扣机制。

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认为,由于二零二年购股权计

划的计划规则已对不同情形下的购股权失效及注销

作出规定,并充分保障本公司的利益,故毋须订定

退扣机制。

财务资助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安排向承授人提供财

务资助,以便根据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购买股

份。

根据计划授权可供日后授出

的股份数目

52,527,249股

根据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可供日后授出的

股份数目

(附注)

附注: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在计划授权范围内。


合共46,585,862份购股权已授予本集团雇员及服务提供商,详情如下:

承授人职位获授购股权数目

20名雇员本集团雇员35,668,311

徐安龙博士服务提供商(首席科学顾问)8,734,040

王忠先生服务提供商(战略投资者关系及

企业形象顾问)

2,183,511

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旨在为选定参与者提供获得本公司所有权益的机会,向

参与者提供奖励,并认可彼等对本集团的增长及发展所作出及将作出的贡献。董

事会认为,授予旨在透过拥有股份使承授人的利益与本集团的利益保持一致,肯

定承授人所作出的贡献,以及为本集团的持续营运及发展吸引及挽留人才。

诚如上文所披露,徐安龙博士获授8,734,040份购股权,王忠先生获授2,183,511份

购股权,徐博士及王先生均为服务提供商,彼等于本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

持续或经常性地向本集团提供符合本集团长远发展利益的服务。徐博士就本集团

的研发、产品商业化及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王先生就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及

沟通策略提供顾问服务。

董事会认为,向服务提供商的授予属适当,原因为

(i)服务提供商于服务领域拥有

丰富经验、知识及人脉,且所提供服务对本集团业务有利;(i)由二零二七年至二

零三零年(如上文所披露)的相对较长归属期,将能够激励承授人(作为服务提供

商)继续为促进本集团日后的增长及发展作出宝贵贡献,并激励该等承授人对本

集团作出承诺及巩固彼等对本集团的长期服务承诺。因此,董事会认为,授予符

合二零二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于本公告日期,(i)各承授人并

非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

规则);(i)各承授人并非为已授出及将授出的购股权超过上市规则项下1%个人限

额的参与者;及(i)各承授人并非为于任何12个月期间已授出及将授出的购股权

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0.1%的关联实体参与者或服务提供商。


于本公告日期,授予购股权将不会导致直至授予日期(包括该日)的12个月期间向

承授人已授予及将授予的购股权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承董事会命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梁瑞安博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梁瑞安博士,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陈海刚博

士、董汛先生、王小素女士及张健民博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George

WiliamHunterCAUTHERLEY先生

、韩炳祖先生、李志明博士、李之秀女士及申

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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