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28 正利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报
年 报
公司资料02
主席报告03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0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09
企业管治报告17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27
董事会报告57
独立核数师报告67
综合全面收益表73
综合财务状况表74
综合权益变动表76
综合现金流量表7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9
财务概要132
目录
0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02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主席)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
林嘉晖先生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汤显森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由
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至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
周锦荣先生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周锦荣先生(主席)
韦永康博士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
汤显森先生(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
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薪酬委员会
韦永康博士(主席)
吴彩华先生
周锦荣先生
提名委员会
吴彩华先生(主席)
韦永康博士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获委任)
汤显森先生(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
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
公司秘书
徐颖德先生(注册会计师)
授权代表
吴彩华先生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
徐颖德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获委任)
独立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干诺道中111号
永安中心25楼
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九龙
佐敦
上海街28号
恒邦商业中心
2楼203–204室
开曼群岛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Coda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4–4A号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1号
汇丰总行大厦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德辅道中38号
富邦银行大厦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毕打街20号
公司网站
w.chingleholdings.com
(此网站资料并不构成本报告的一部份)
股份代号
主席报告
0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03
尊敬的列席股东:
本人谨代表正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我们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向 阁下
呈列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概览
本年内,本集团的业务尽管面对外部挑战下仍取得温和增长。本集团多个建筑项目相继利竣工,同时亦有多个
新项目动工。本集团管理层不断努力巩固项目团队的运作机制,并提高成本效益,以达致理想的业绩增长。来
年建造业表现可期。本集团将继续把握不同商机,冀藉我们的业务网络觅得潜在的建筑项目。我们欣然告知,
本集团的业务将有可预见的增长。
财务业绩
本集团的总收入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896.7百万港元增加约384.7百万港元或42.9%至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281.4百万港元。整体而言,收入增加是主要由于上盖建筑工程服务收入
增加约397.2百万港元,部分被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现有建筑物(「RMA」)工程服务减少约8.7百万港元抵销。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约为0.93港仙,而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为1.06港仙。
展望
展望未来,本集团对香港经济前景及香港建造业的发展充满信心。在利率下降的环境下,预计物业市场将会稳
步复苏,从而促进本地建造业的发展。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其核心业务,提供(i)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i)上盖
建筑工程服务;及(i)RMA工程服务。作为香港私营机构的主要承建商,本集团亦将继续开拓公营机构的商机。
鉴于香港物业租赁市场的长期增长,本集团决定购买物业作出租用途,并将其纳入本集团主要业务。因此,本
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购入一项物业,其后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出租。本集团管理层的目标是在业界建立更强
大的地位,为股东争取理想回报。
致谢
本人谨代表本集团向管理团队及全体员工的贡献深表谢意。我们期待在股东、业务伙伴及客户的持续支持下,
共建繁荣未来。
承董事会命
主席
吴彩华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
二零二五年 |
千港元 |
– |
1,278,389 |
3,033 |
1,281,422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04
业务回顾及前景
我们是香港的一名总承建商,主要从事提供(i)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i)上盖建筑工程服务;及(i)维修、保养、
改建及加建现有建筑物(「RMA」)工程服务。
整体而言,底层结构及上盖建筑工程分别指与建筑物地平面以下或以上部份相关的建筑工程,而RMA工程则针
对现有建筑物。我们的底层结构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拆除及临时围墙、场地平整及地基工程。我们的上盖建
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开发及再开发教育、住宅及商业楼宇,而我们的RMA工程范围则包括翻修、装修工程、翻
新工程、修复工程及外墙工程。
鉴于香港物业租赁市场的长期增长,本集团决定收购物业作出租用途,并将其列为本集团的主要活动。因此,
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购入一项物业,其后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出租。租金收入确认为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收入。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约1,281.4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约896.7百万港元增加约384.7百万港元或42.9%。
增加╱(减少)
%
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100.0)
上盖建筑工程服务45.1
RMA工程服务(74.1)
42.9
(i) 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分部录得的收入约为零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8百万港元)。减
少约3.8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进行任何项目。
(i) 上盖建筑工程服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分部录得的收入约为1,278.4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81.1百
万港元)。增加约397.2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展开的新项目数量增加及
就处于完工阶段的项目确认更多收益。
(i) RMA工程服务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分部录得的收入约为3.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1.7百万港元)。
减少约8.7百万港元主要由于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比,进行的项目较少。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05
财务回顾
收入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约1,281.4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约896.7百万港元增加约384.7百万港元或42.9%。总计增加乃主要由于上盖建筑工程服务增加约397.2百万港元,
部分被RMA工程服务减少约8.7百万港元所抵销。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76.6百万港元增加约10.5百万港元或13.7%至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87.0百万港元。其增加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展开的项目
数量增加。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毛利率约为6.8%,低于上年度约8.5%的毛利率。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净额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6百万港元增加约0.6百万港元或35.7%至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2百万港元。该增加主要由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及银行利息收入增加被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减少所抵销。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3.4百万港元增加约9.6百万港元或17.8%至截至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62.9百万港元。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主要包括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薪金、津贴、其他福利、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长期服务金
拨备)、法律及专业费用、业务发展成本、折旧及其他。其增加主要由于非经常性合约资产减值亏损约5.1百万
港元及雇员人数增加导致雇员福利开支增加约4.7百万港元。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1.6百万港元增加约0.4百万港元或3.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2.0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平均银行借款上升所致。
所得税
所得税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8百万港元减少约0.2百万港元或7.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6百万港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0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纯利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0.7百万港元减少约1.3百万港元或11.9%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约9.4百万港元。
纯利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更多新上盖建筑工程服务项目动工导致毛利增加,被雇
员福利开支及联营公司权益的减值亏损增加所抵销。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约为633.1百万港元,由总负债及股东权益分别约496.5百万港元及
136.7百万港元拨付。本集团的流动比率维持稳定,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1.1。
资本负债比率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本负债比率约为97.4%(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30.8%),乃根据
租赁负债总额及银行借款总额除以相关报告日期权益总额计算。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资本承担。
集团资产押记
账面值约为84.7百万港元的资产已抵押作为本集团银行融资的担保。
分部资料
本集团呈列之分部资料如本报告附注6所披露。
外汇风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面临外汇风险。
库务政策
本集团已对其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方针,故在整个年度内维持健康的流动资金状况。即期银行借款之
利息主要以浮动利率为基准,而银行借款以港元计值,因此,并无重大外汇率波动之风险。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07
资本架构
本公司股份于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成功由联交所GEM转往主板上市。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本公司已根据
有关收购新晖工程有限公司30%股权之股份购买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0.39港元配发及发行
13,000,000股代价股份,作为代价之一部分。自此,本集团资本架构并无其他变动。本集团股本仅包括普通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0,130,000港元,其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1,013,000,000股,每
股面值0.01港元。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涉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计划。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有关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及出售。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用251名雇员(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71名雇员)。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员工成本(包括薪金、津贴、其他福利、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长期服务
金拨备)约为94.4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77.9百万港元)。
我们的雇员薪酬方案通常包括薪金及花红。我们的雇员亦享有福利待遇,包括考试假期、退休福利、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及其他杂项。我们对雇员的表现进行年度审核,以厘定我们的雇员花红水平、薪金调整及晋升。我们
的执行董事亦将对香港建筑总承建行业类似职位提供的薪酬方案进行研究,以令我们的薪酬方案保持在具有竞
争力的水平。我们亦已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旨在向我们的雇员提供奖励及报酬。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08
所持重大投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于附属公司的投资及于联营公司的投资外,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
投资。
报告期后的事项
报告期后概无重大事项。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认为,风险管理措施尤其重要,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尽可能有效地及高效地充分减低我们营运及财务状
况所面对的风险。
- ,而我们的项目数量任何大幅减少将影响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
I. 我们依赖供应商提供混凝土、钢材及其他建筑材料,任何短缺或延迟供应或质量下降都可能对我们的营
运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我们可能无法识别以可接受的质量及价格获得稳定供应的替代来源;
I. 我们可能会不时因我们的营运而涉及建筑及╱或劳资纠纷、法律及其他诉讼,并可能因此面临重大法律
责任;
IV. 我们根据项目涉及的估计时间及成本确定我们的投标价格,但由于意外情况,实际发生的时间及成本可
能偏离我们的估计,从而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 ,故彼等离职会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VI. 我们的工程为劳动密集型。倘我们或我们的分包商遇到劳动力短缺、工业行动、罢工或劳工成本大幅增加,
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VI. 到期、撤回、撤销、降级及╱或未能重续我们任何各种注册及认证将对我们的营运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及
VI. 我们无法保证我们不会因我们工程的缺陷而受到任何索赔,从而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成本以弥补缺陷,及╱
或扣除待解除的保质金及╱或客户向我们作出的索赔。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0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09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吴先生」),59岁,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并为本集团创办人。吴先生为正利工程
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亦为正利建筑有限公司及正利地基有限公司的董事。吴先生多年来负责监督本集团的
企业策略、业务发展、营运管理以及销售及市场营销。彼于提供建筑工程服务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曾于
一九八年至一九零年担任其他建筑公司的地盘总管或副总管及于一九三年至一九八年担任项目经理。
直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吴先生获委任为正利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吴先生现时为特许屋宇工程师,并于二零一二年一月获商界环保协会环境教育学院注册为特许环境师。彼亦于
二零一三年七月获选为英国屋宇工程师学会(现称为英国特许屋宇工程师学会)的会员。吴先生持有澳洲科廷科
技大学建筑管理及经济学应用科学的学士学位。
吴先生获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常委。吴先生为离岛区议会议员。彼于二零
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担任香港建筑业承建商联会长,亦于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担任名誉司库。彼亦于二
零一五年六月担任香港童军总会东九龙区副主席。下表列示吴先生除若干公职以外的其他职务:
企业职位任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常委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今
离岛区议会议员二零二四年一月至今
奖券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三年八月至今
离岛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委员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今
香港梅州(嘉应)总商会长二零二年一月至今
香港广东社团总会执行副主席二零一九年七月至今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
林嘉晖先生(「林先生」),52岁,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于二零三年五月,林先生加
入本集团,并担任正利建筑有限公司的董事,现负责监督本集团的营运管理。林先生亦担任正利建筑有限公司
及正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彼于建筑工程行业拥有逾28年经验。彼于二零一四年一月成为英国特许建造学会
的会员及英国特许屋宇工程师学会的特许屋宇工程师。
林先生于一九七年九月至一九八年四月担任永明建筑有限公司之项目协办人。自一九年四月至二零
一四年七月,林先生担任显利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协办人,其最后的职位为项目经理。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以来,
林先生担任本集团的机电项目总监。
彼于二零七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城市大学建筑工程学(建筑服务工程)学士学位。于二零一年十月林先生获得
香港理工大学项目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彼于二零一三年七月成为澳洲建造协会员。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吴华英女士(「吴女士」),61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吴女士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加
入本集团担任办公室主管,负责招聘、一般行政及协助主席工作。吴女士于香港的业务及营运管理方面拥有逾
30年经验。加入本集团前,吴女士于二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五年一月在Ecko Sourcing Limited担任高级采购员,
其相关部门后来转入利丰(贸易)有限公司,吴女士于二零五年一月至二零八年一月在该公司担任高级采购
经理,负责材料的采购。二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九年二月,吴女士在G2000 (Aparel) Limited担任布料开发及
生产经理,负责监督所有样品布料订购、成本监控及季节性布料采购。二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年二月,
吴女士在Rafaela Aparel Far East Limited担任样品及产品开发经理,该公司后来转入Pery Eli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而吴女士于二零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期间于该公司继续担任相同职位,与设计团队及纽约办
公室的副总裁合作。
二零八年三月,吴女士毕业于泰晤士河谷大学(Thames Valey University),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吴女士
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控股东吴彩华先生的胞姐。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
非执行董事
汤显森先生(「汤先生」),87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调
任至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针对本集团的策略、政策、表现、问责性、
资源、主要委任及操守准则事宜提供独立判断。
汤先生于一九八九年取得律师资格,目前担任大律师。彼于二零八年获委任为香港大学圣约翰学院的终身院士。
汤先生于二零九年四月至二零一年三月期间为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委员会委员。
汤先生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获得香港大学文学士学位。汤先生曾往耶鲁大学习,并于一九七一年七月获得
神圣神学硕士学位。彼其后前往英国剑桥大学进修,于一九八七年六月及一九一年二月,分别获得文学士
学位及文学硕士学位。
汤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起获委任为恒泰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81,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韦博士」),64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
主席以及审核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针对本集团的策略、政策、表现、问责性、资源、主要委任及操
守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
韦博士于一九二年十月加入香港理工学院(目前称为香港理工大学)担任讲师,并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从香港理
工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教授的职位退休。彼目前为香港理工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的客座教授,并为广
东省海洋动力与结构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广州中山大学的访问教授。韦博士亦为政府工程师、香港中文大
学及香港大学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授课,课题涉及水力学及水文学以及海岸工程学。
韦博士于一九八四年六月获得加拿大温莎温莎大学土木工程的应用科学士学位。于一九八六年八月,彼获得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科学硕士学位。韦博士于一九一年十二月获得俄亥俄州立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彼于二零
一四年十二月获得香港园境师学会颁发的「绿化屋顶研究(景观研究学类别)」的优异奖。韦博士亦担任多个讲座
教授的职务。彼目前担任香港政府土木工程拓展署海岸工程顾问小组成员。韦博士于二零年六月获接纳为
香港工程师学会的会员。韦博士亦在(其中包括)「环境科学与技术」及「水文信息学杂志」等多个期刊及出版物上
发表作品。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
周锦荣先生(「周先生」),62岁,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针对本集团的策略、政策、表现、问责性、资源、主要委任及操守准则事
宜提供独立判断。
彼于审核、税务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周先生自二零一年三月以来,担任盈利时控股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6838,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财务董事。彼亦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二零七年三月、二零八
年三月、二零九年十一月及二零一四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分别担任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6136)、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55)、环康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69)、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7)及浙江长安仁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3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的已发行
股份均于联交所上市。自二零九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周先生亦担任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股份
代号:1057及深圳股份代号:270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周先生于二零年十二月获得美国旧金山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担任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及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卫燕华博士(「卫博士」),71岁,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于一九七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年八月期间担任圣士提反书院附属小学校长。卫博士于
一九七五年十月获得温莎大学文学士学位,于二零八年一月获得李斯特大学理学硕士学位,主修教育领导,
及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于太历国立大学获得教育博士学位,主修教育管理。
除上文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并未担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层
秦伟豪先生(「秦先生」),41岁,于二零一七年十月加入本集团,现为高级项目经理。彼负责整体项目管理,以
满足质量、成本、法例、安全和环境以及项目进度的要求。
秦先生于二零一五年取得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建筑学高级文凭。于二零一七年,彼以远程教育取得伯明翰城市大
学建筑管理应用科学士学位。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3
秦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20年工程经验,下表列示其加入本集团前的工作经验:
企业职位任期
中国浙江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平水员╱承建商劳工主任二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
精进建筑有限公司助理项目协调员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年十一月
保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助理项目协调员二零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
新昌营造厂(工程)有限公司副项目经理╱高级项目
协调员╱项目协调员
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七年十月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二零一七年十月至今
邓振华先生(「邓先生」),51岁,拥有逾22年建筑工业经验。邓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十月加入本集团,现任高级项
目经理。彼负责监督重建筑项目。
邓先生于一九七年七月获得英国西敏寺大学建筑工程学士学位,并于二零年七月获得利物浦约翰摩尔斯
大学建筑学研究生文凭。
下表列示邓先生加入本集团前的工作经验:
企业职位任期
高和建筑师事务所助理建筑师一九七年至一九八年
马梁建筑师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助理建筑师二零年至二零七年
唐谋士建筑设计事务所助理建筑师二零七年至二零一零年
强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二零一八年至现在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4
李子源先生(「李先生」),46岁,于二零七年三月加入本集团,现担任合约经理。彼负责分部审核业务及工料
测量。
李先生于测量及建筑工程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彼于加入本集团之前的工作经验于下表列示:
企业职位任期
启滔有限公司测量师二零三年五月至二零六年二月
启滔装修有限公司工料测量师二零六年三月至二零六年九月
华浩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助理工料测量师二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七年三月
二零八年七月,李先生于(香港)持续专业教育中心获得工料测量学高级文凭。
黄海伦女士(「黄女士」),51岁,为本集团的安全主任。彼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加入本集团。
黄女士在建筑安全行业有超过14年的经验。彼负责实施本集团的安全管理系统。
黄女士于一九七年获香港科技学院建筑服务工程高级文凭,彼于二零二年获香港公开大学职业健康及安全
专业文凭。彼分别为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导员)规例注册的注册安全主任,以及根据工厂及
工业经营(安全管理)规例注册的注册安全审核员。
吴浩南先生(「吴浩南先生」),37岁,为本集团的建筑服务经理。彼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加入本集团。
吴浩南先生在建筑及工程业方面约有15年经验。于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彼曾任特立美环保及能
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助理工程师。主要负责为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服务安装设计。彼于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五
年九月加入新昌营造厂(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建筑服务工程师,累积管理及协调团队处理建筑项目方面的经验。
吴浩南先生于二零一二年获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屋宇装备工程学高级文凭,并于二零一四年获香港城市大学工程
学士学位,主修消防工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5
吴浩南先生于加入本集团之前的工作经验于下表列示:
企业职位任期
特立美环保及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助理建筑服务工程师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
新昌营造厂(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服务工程师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九月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服务协调人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机电经理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今
公司秘书
徐颖德先生(「徐先生」),43岁,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徐先生在会计及企业领
域积逾21年经验。徐先生自二零一二年一月起担任明大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行政总裁,该公司主要从事提供企
业咨询服务。彼自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八月担任名轩(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中华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6,一间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的公司秘书。自二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徐先生
任职于香港一间国际会计师行,所出任的最后职位是审计经理。徐先生由二零一六年九月六日起一直担任齐家
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95,一间于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的执行董事。徐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
一八年四月担任中建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现称为GBA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61,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
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徐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年五月为九尊数字互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多
牛科技国际(开曼)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61,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于二零
二年二月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期间,徐先生已获委任为冠中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3,一间于联交所主
板上市的公司)的执行董事及主席。徐先生自二零二年二月起获委任为星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60,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1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6
徐先生获乌干达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委任为中国(香港及澳门特区)贸易、旅游及投资荣誉顾问,任期由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
徐先生自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起获委任为中国广西省钦州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
徐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获加纳共和国外交与地区一体化部委任为加纳驻香港名誉领事。
徐先生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总署委任为东区「关爱队」(宝马山)队长。
徐先生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一日起亦获东区耆乐警讯名誉会长会委任为名誉会长。
徐先生于二零四年十一月获香港科技大学颁发会计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学位。彼分别于二零九年一月及二
零一二年一月获认可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注册会计师及执业会计师。
合规主任
吴彩华先生,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合规主任。吴先生的资格及经历于本节「执行董事」
一段披露。
授权代表
吴先生及徐先生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
企业管治报告
1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7
引言
我们致力实现及保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我们的董事会相信,良好而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乃取得并保持本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任的关键,对鼓励问责及透明度,从而使本集团持续成功并为本公司股东创造长远价
值至为重要。
企业管治守则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
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分工应明确规定。
吴彩华先生目前担任本公司主席兼本公司行政总裁的角色。鉴于吴先生自一九八年以来一直承担本集团的日
常营运及管理职责,而本集团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董事会认为,吴先生丰富的经验与知识有利于本集团业务发展,
由吴先生同时担任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裁的角色将加强稳定贯彻的领导,从而实现高效的业务规划及决策,符
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吴先生将本集团的营运、管理、业务发展及策略规划等职责及责任授予其他执行董事。
董事会将于有需要时检讨是否需要委任适当候选人担当行政总裁之角色。
董事会认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上文所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C.2.1条外,本公司一直遵
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上巿规则」)附录C3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则。
全体董事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后确认,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彼等已遵守
标准守则所载之必守准则。
董事会
组成
年内直至本年报日期内之董事会组成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主席)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
林嘉晖先生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汤显森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至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
周锦荣先生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
董事履历载于本年报第9至16页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企业管治报告
1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8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委任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且其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
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其独立性的年度声明。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
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指引,且根据指引条款属独立。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能
董事会监督本公司业务及事务之管理,确保其符合股东整体最佳利益同时顾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之方式管理。
董事会主要负责制订业务策略、检讨并监察本集团业务表现、审批财务报表及年度预算,以及指引及监督本公
司管理层。董事会将营运事务执行及有关权力授权予管理层,并给予清晰指示。董事会获定期提供管理层最新
报告,载列有关本集团的表现、状况、最近发展及前景的公正易懂的详细评估。
董事会亦负责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2.1条的企业管治功能。董事会已审阅本集团的企业管治政策以及就此进行讨论,
彼等对企业管治政策的有效性感到满意。
鉴于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不同经验以及本集团的业务性质,董事会认为各董事于本集团的经营技巧
及经验方面取得适当平衡。
董事的委任年期及重选董事
吴彩华先生及林嘉晖先生已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我们于同日与周锦荣先生及韦永康
博士签立委任函。吴彩华先生及林嘉晖先生的服务合约自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初步为期三年,并可由任
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周锦荣先生及韦永康博士的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期一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
吴华英女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初步为期三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
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
汤显森先生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就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至非执行董事订立委任函,为期一年,并可
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
卫燕华博士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订立委任函,为期一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
后终止。
服务合约及委任函须根据其各自条款予以终止。服务合约可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及适用上市规则予以续期。
企业管治报告
1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9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应在本公司的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每位董事须最
少每三年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并膺选连任一次。获委任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的任期仅能持续至其获委任
后的下届股东大会为止,并须经本公司股东重选后方可连任。
本公司已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以承保董事因法律行动而引起之责任。
会议次数及董事出席情况
我们的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以考虑、检讨及╱或批准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财务及营运表现,以及本公司的
整体策略及方针事宜。当需要讨论及解决重大事项或重要事件时,本公司将另行举行会议。
年内,董事会举行五次会议及一次股东大会(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董事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出席会议的记
录载列如下:
年内举行会议出席记录
董事名称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股东周年大会
会议总数53331
吴彩华先生5/5不适用3/33/31/1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2/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1
林嘉晖先生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韦永康博士5/53/33/33/31/1
汤显森先生5/53/33/3不适用1/1
周锦荣先生5/53/3不适用3/31/1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获委任)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董事的培训及专业发展
为协助董事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建议董事出席相关研讨会以增进及重温彼等的知识及技能。董事亦参与由合
资格专业人士举办的外部研讨会等持续专业发展计划,以增进及重温彼等的知识及技能,为董事会作出贡献。
全体董事亦明了持续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承诺参与任何合适培训以增进及重温彼等的知识及技能。
公司秘书不时向董事更新及提供适用上市规则及规例的最新发展的书面培训资料。
企业管治报告
2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20
主席与行政总裁
根据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且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之
间的职责须明确区分。
吴彩华先生目前担任本公司主席兼本公司行政总裁。鉴于吴先生自一九八年以来一直承担本集团的日常营运
及管理职责,而本集团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董事会认为,吴先生丰富的经验与知识有利于本集团业务发展,由
吴先生同时担任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裁将加强公司稳定贯彻的领导,从而实现高效的业务规划及决策,因此,
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吴先生将本集团的营运、管理、业务发展及策略规划等职责及责任授予其他执行董事。
董事会将于有需要时检讨是否需要委任适当候选人担当行政总裁之角色。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察本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
所有董事委员会均具有明确的书面职权范围,该等范围刊载于本公司网站w.chingleholdings.com 。所有董
事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其所作出的决定或推荐建议。董事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在实际可行情
况下均与上文所载董事会议的常规、程序及安排贯彻一致。
所有董事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资源以履行职务,并可应合理要求于适当情况下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
司支付。
董事会负责履行守则所载的企业管治职务,当中包括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的培训及
持续专业发展,以及检讨本公司有否遵守则的守则条文及本报告所作的披露。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包括全部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韦永康博士、周锦荣先生及卫燕华博士。周锦荣先生为审核委
员会主席,彼拥有适当的会计与财务相关管理专业知识。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i) 就外部核数师的任命及罢
免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i) 审阅本集团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申报流程的重要意见及(i) 监督本集团的内部监
控系统。书面职权范围列明委员会的权限及职责,并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订书面职权范围。本集团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审核委员会认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及上市规则,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企业管治报告
2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1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由一名执行董事(即吴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韦永康博士及周锦荣先生)组成。韦永康博
士为薪酬委员会主席。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已审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
及酬金,并认为该等薪酬待遇及酬金属公平合理。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i) 审阅与本集团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层有关的整体薪酬政策及架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i) 审阅并批准其他薪酬相关事宜,包括应付
我们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实物福利及其他薪酬;及(i) 审阅并批准绩效薪酬并就制定薪酬相关政策拟定正式透明
的流程。书面职权范围列明委员会的权限及职责,并刊载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酬金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以薪金、津贴、花红及其他实物利益(包括我们向退休金计划作出的供款)形式收取酬金。我
们的薪酬委员会根据各董事的资历、职位及年资厘定彼等的薪金。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目前由一名执行董事(即吴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韦永康博士及卫燕华博士)组成。吴先生
为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i) 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i) 物色合资格成为董事
会成员之人士,并挑选或推荐获提名候任董事之人士加入本公司董事会;(i)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及
(iv) 就有关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之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书面职权范围列明委员会的权限及职责,并刊载
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的政策,其中载列实现本公司可持续平衡发展及加强本公司表现质量的方法。
对董事会成员的甄选一直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行业
经验、技术及专业技能及╱或资格、知识及可服务于董事一职的时间。本公司亦将考虑有关自身商业模式及不
时的特殊需求等因素。最终决定乃基于候选人将带给董事会的裨益及贡献。
有关董事会组成及员工性别比例(包括高级管理层),请参阅本年报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2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22
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转授其甄选及委任董事的责任及权力予本公司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采纳提名政策,载列有关提名及委任本公司董事的甄选条件及流程,旨在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对本公
司及延续董事会而言属合适的均衡技能、经验及多元化视野以及于董事会层面的合适领导。
提名政策载列评估建议候选人对董事会的合适性及潜在贡献的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
- 、经验和声誉;
- ;
- ;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
知识及服务年期;及
- 。
提名政策亦载列甄选及委任新董事及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的程序。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
事会组成并无变动。
提名委员会将检讨提名政策(如适用),以确保其有效性。
董事及核数师就综合财务报表须负的责任
全体董事确认其编制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以真实及公平反映
该年度内本集团的事务状况以及业绩及现金流量。董事采纳持续经营方式持续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且并不知悉
与可能对本公司是否有能力持续经营具有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条件有关的任何重大不确定因素。
外聘核数师有关财务申报的责任载于本年报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所附带独
立核数师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2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3
核数师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已提供审计及非审计服务已付或应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及其联属公司的薪酬载列如下:
已提供服务
已付╱
应付薪酬
千港元
审计服务1,280
非审计服务98
1,378
内部监控及风险评估
董事会负责建立、维护及审查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风险评估制度。本公司亦由独立外部风险顾问公司审查各项
业务的内部监控制度,以确保内部监控制度为有效及足够。
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内部监控制度属足够且有效。董事会亦就本集团于会
计及财务申报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是否足够作出检讨,并认为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有关员工的培训课程及预算均属足够。
董事会已检讨所执行制度及程序,当中涵盖财务、营运及法律合规监控以及风险管理职能。董事认为本集团已
实施适当程序,以保障本集团资产不会未经授权使用或挪用、保存适当会计记录、根据适当权力行事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
本集团亦深明良好风险管理对业务的长期发展至为重要。本集团已制定及采纳多项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并授
出确定权力以供主要业务程序及办事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管理、财务报告、人力资源及资讯科技)实施。所有
雇员均致力将风险管理框架纳入日常营运。
举报政策
本集团已采纳举报政策,允许本集团雇员或其他持份者(如供应商及客户)就本集团任何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
当行为暗中向审核委员会提出关注。
反贪污政策
本集团不允许或容忍任何形式的贪污。本集团已采纳反贪污政策,其概述本集团对贿赂及贪污的零容忍态度,
并载列本集团所有业务部门及雇员遵守适用反贪污法例、法规及规例的责任。
企业管治报告
2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24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目标
本集团采纳三级风险管理方法以识别、评估、降低及应对风险。在第一道防线,部门员工╱雇员负责识别、评
估及监察与每项业务或交易有关的风险。管理层(作为第二道防线)对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活动提供独立的监管。
其确保风险在承受范围内及第一道防线行之有效。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在外聘专业公司(其每
年为本集团进行内部审核工作)的专业建议及意见下,透过持续检查及监察而确保第一道防线及第二道防线行
之有效。
公司秘书
徐颖德先生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获董事会委任为公司秘书。徐先生之履历详情载于「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一节。
公司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确保遵守董事会程序以及高效及有效地开展董事会的活动;(i)
协助主席编制议程及董事会议文件并及时向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派发有关文件;(i)及时发布公布及有关本集团
的资料;及(iv)保存董事会议及其他董事委员会议的正式纪要。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公司秘书确认,彼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9条接受不少于15小
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处理内幕消息
本公司制定资料披露政策,以确保取得潜在内幕消息,并保持此类消息的保密性,直到按照上市规则进行一致
并及时的披露。有关政策规管内幕消息的处理及发布,其中包括:
- ;
- ;及
- ,并回应外部查询。
股东权利
本公司股东大会为股东与董事会提供交流机会。本公司每年于董事会可能厘定之地点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除股
东周年大会外,各股东大会均称为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企业管治报告
2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5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及权利
下列供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须受限于组织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以及适用法律及规例(特别是GEM上
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a)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58条,任何一名或多名于递呈要求之日期持有不少于附带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
之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之股东(「合资格股东」),于任何时候均有权透过向董事会或本公司秘书发出
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中指明之任何事项;且该大会应于递呈该要
求后两个月内举行;
(b) 该书面要求必须列明会议目的,由合资格股东签署后递交至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九龙佐敦上
海街28号恒邦商业中心2楼203–204室),注明收件人为董事会或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该书面要求可包括多
份形式相类的文件,每份须由一名或多名要求人签署;
(c) 要求须清楚列明有关合资格股东姓名╱名称、彼╱彼等的股权、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理由及建议于股东
特别大会处理的事务详情,且必须由有关合资格股东签署并寄存合理足够金额供本公司根据法定规定向
全体登记股东发出决议案通告并传阅有关股东提交的陈述之开支;
(d) 要求将由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核实。彼等确认要求属恰当及符合程序后,董事会将根据细
则规定向全体登记股东发出充分通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反之,倘要求经核实后属不符合程序或有关
股东未能寄存足够金钱供本公司作上述用途,有关合资格股东将获通知该结果,而董事会将不会据此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及
(e) 倘于自该提交起计21日内,董事会未有安排召开有关会议,则合资格股东可以相同形式自行召开大会,
而有关合资格股东因董事会未能召开大会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将由本公司偿付合资格股东。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的权利
股东可将彼等向董事会提出的任何查询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本公司。股东可将有关其权利的查询或要求邮寄至本
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建议的程序
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项下并无让股东于股东大会提出新决议案的条文。然而,根据细则,有意提出决议案
的股东可遵循上文所载程序透过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方式提出。
企业管治报告
2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26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已在其与股东、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设立多个沟通渠道,当中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年度报告及
中期报告、通告、公布及通函,上述文件可于本公司网站w.chingleholdings.com 查阅。
本公司已采纳股东沟通政策,旨在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最新资料,使彼等能够与本公司积极
沟通,并在知情的情况下行使其权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组织章程文件并无重大变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7
方针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正利」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作为总承建商,致力提供优质
的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上盖建筑工程服务及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工程服务(「RMA」)。鉴于香港物业
租赁市场的长期增长,本集团决定购买物业作出租用途,并将其纳入本集团主要业务。因此,本集团于二零
二四年十一月购入一项物业,其后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出租。为持续推动业务增长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本集团已
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业务相关挑战、职业道德、全球趋势、法律及法规等。我们不断把握机遇,为股东及环境
创造长期价值。
本集团深知其对所有持份者(包括客户、潜在投资者及股东、雇员、非政府组织及地方社区)负责。了解持份者
的需要及期望是本集团成功的关键。由于各持份者需要不同的参与方式,正利已量身制定沟通方式,以更好地
满足各持份者的期望。
在本集团内,我们持续监察风险及探索潜在机遇。为了在业务需求、社会需求及环境影响之间取得平衡,我们
致力于持续监察日常营运中存在的风险及机遇,并建立透明的企业文化,以确保员工、客户、社区及其他持份
者充分了解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策略。
为于本集团所有层面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本集团已就以下可持续发展策略采纳自上而下的方法:
1. 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
2. 尊重人权及社会文化
3. 与持份者沟通
4. 支持雇员
5. 支持当地社区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28
关于本报告
本集团欣然提呈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报告」)。本报告所载内容专注于在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报告年度」或「二零二四╱二五年财政年度」)我们在香港的
主要业务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此举让我们可进行全面的表现检讨及评估,以于未来取得更佳业绩。本报
告年度与我们的财政年度一致。
报告范围
本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指引」所载「不遵守就解释」条文的披露规定编制。两大环境、社会及管治范畴(即环境及社会)已单独披露,重
点说明本集团于本报告年度在香港营运的影响。本报告概述本集团主要业务单位正利工程有限公司的环境、社
会及管治实施情况,有助评估本集团于香港业务营运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
报告原则
本报告符合联交所发布的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的要求,涵盖了重要性、量化及一
致性的报告原则。详情载列如下:
重要性
除公司价值、业务策略及核心竞争力等内部因素外,本集团亦重视与持份者的内部及外部沟通,同时考虑竞争
对手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于本报告年度,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为对以下各项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宜:
- ;
- ;
- ;
- ;及╱或
- 、决定及行动。
量化
本报告所用数据及资料乃参考我们的存档文件、记录、统计数据及研究。本报告所披露的关键绩效指标(「KPIs」)
由量化数据及可计量标准支持。所有适用数据、计算工具、方法、参考及转换系数的来源均于呈列排放数据时
披露。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29
一致性
为方便比较不同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我们尽可能采用一致的报告及计算方法,方法的任何重大变动
亦于相关章节详述。本报告中的密度乃根据本集团收入百万港元计算
。
于编制本报告时,本集团已参考多项国际、地方及行业标准或最佳常规,包括联交所颁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
报告指引》以及香港其他相关会计及财务报告准则。
反馈
本集团重视并欢迎所有持份者透过邮件或电邮就本报告及我们的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反馈及建议:
地址:香港九龙佐敦上海街28号恒邦商业中心2楼203–204室
电邮:info@chingleholdingsltd.com
有关我们财务表现及企业管治的详情,请浏览我们的网站htp:/w.chingleholdings.com及年报。
本集团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及二零二四∕二五年财政年度的收入分别为896.7百万港元及1,281.4百万港元。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30
关于正利
我们的业务
正利于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3728。本集团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于香港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以及项目管
理服务。我们是香港的一名总承建商,主要从事提供(i)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i)上盖建筑工程服务;及(i)
RMA工程服务。鉴于香港物业租赁市场的长期增长,本集团决定购买物业作出租用途,并将其纳入本集团主要
业务。因此,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购入一项物业,其后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出租。
我们的愿景
维持在香港建筑市场的领先地位。
我们的使命
凭借我们经验丰富且敬业的管理团队,以及对建筑总承包行业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知识,提供优质服务。
董事会(「董事会」)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主席)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
林嘉晖先生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汤显森先生(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由独立非执行董事
调任至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
周锦荣先生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
六月三十日获委任)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1
董事会声明
本集团明白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
会积极参与监督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确保在其营运中有效实施相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董事会及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事宜。例如,厘定本集团的环境、社会
及管治方针、管理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以及监督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适当措施。
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亦要求本集团管理层及时汇报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事宜及提供后续发展情况,
如环境、社会及管治绩效指标与预设目标出现重大偏差、严重环境、社会及管治事件及监管规定变动等。
各责任方的职责载列如下:
董事会负责:
- 、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识别的本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
- 、社会及管治事宜的主要人员(即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组成);
- 、社会及管治相关措施所需的资源;
- 、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
- 、社会及管治策略、行动计划及目标;
- 、社会及管治措施的进度及表现;及
- 、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负责:
- 、社会及管治风险及机遇;
- 、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 、社会及管治措施的分配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 、社会及管治策略、行动计划及目标;
- 、社会及管治措施的进度及表现;
- 、社会及管治报告刊发指引以及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KPIs的环境、
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更新;及
- 、社会及管治报告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以供批准。
管理层负责:
- 、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及机遇,并向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汇报;
- 、社会及管治政策及措施的执行提供指引;
- 、社会及管治策略、行动计划、目标并据此安排工作,并向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汇报;
- 、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 、社会及管治工作的进展及表现;及
- 、社会及管治报告以供批准。
各职能部门负责:
- 、社会及管治政策及措施;
- 、社会及管治工作;
- 、社会及管治表现的资料及数据;及
- 、社会及管治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汇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32
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将继续观察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工作,并紧贴联交所的最新环境、社会及
管治披露规定。董事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亦将确保各职能部门之间紧密合作,以实现营运合规的目标,
肩负社会责任,并为本集团日后制定更清晰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目标及指标,以争取更佳表现及更好地符合持
份者的期望。
企业管治
本集团管治架构及体系
企业管治对本集团至关重要。我们已制定企业管治体系及企业管治标准,以提升企业价值,制定及实施良好业
务策略及政策。我们亦旨在提高董事会、董事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工作透明度,以保障本公司及本公司不同
持份者的利益。
我们致力确保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以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信心。截至报告日期,本集团由三个董
事委员会组成,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已举行5次董事会议、3次审核委员会
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议及3次薪酬委员会议,董事会于董事会议、审核委员会议、提名委员会议及
薪酬委员会议的席率分别为98%、100%、100%及100%。有关董事会出席各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议的详情,
请参阅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环境、社会及管治
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监督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
审阅财务资料及报表以及监督本集团的财务申报制度及内部监控程序。
姓名 | 职衔 | 于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的职位 |
---|---|---|
林嘉晖先生 | 执行董事 | 主席 |
黄海伦女士 | 安全主任 | 成员 |
邓振华先生 | 高级项目经理 | 成员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3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高级管理层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薪酬委员会亦负
责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本集团董事会成员的人士。
提名委员会亦负责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并就董事会的建议变动或提名董事及╱或委任或重新委任董
事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为促进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理以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适当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行动计划及目标
以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方法,我们已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以协助董事会进行环境、社会及管治理。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详情如下:
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要职责的更多详情,请参阅「董事会声明」一节。
董事会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当中载列本集团达致可持续及均衡发展以及提升本集团表现质素的方法。于
厘定董事会组成时已从多方面考虑董事会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行业经验、技
术及专业技能及╱或资格、知识、服务年期及可投放于董事职务的时间。本公司亦将不时考虑与其自身业务模
式及特定需求有关的因素。最终决定乃基于所选定候选人将为董事会带来的裨益及贡献。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年龄介乎
52岁至87岁,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具备紥实的专业资格(如建筑、建筑工程相关及会计相关专业资格)、良好的教
育背景,并为多个协会的特许会员。大部分董事拥有硕士或以上教育背景。
我们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委任一名女性董事,容许我们遵守主板上市规则第13.92条的规定。
持份者 | 可能关注的议题 | 沟通与回应 |
---|---|---|
香港交易所 | 遵守上市规则、及时及准确地刊发公告。 | 会议、培训、路演、研讨会、课程、网站更 新及公告。 |
政府 | 遵守法律法规、防止逃税、社会福利。 | 互动及拜访、政府检查、报税表、持续追 踪政府的规例及制定相关措施。 |
供应商╱分包商 | 付款时间表、稳定需求及工作场所安全。 | 实地考察、项目会议、供应商╱分包商表 现评估、安全政策、培训及现场安全专员。 |
股东╱投资者 | 企业管治制度、业务策略及表现、投资回 报及信息透明度。 | 组织及参与研讨会、访谈、股东大会、为 投资者、媒体及分析师刊发财务报告及╱ 或营运报告。 |
传媒及公众 | 企业管治、环境保护及人权。 | 于本公司网站刊发通讯。 |
客户 | 服务质量、交付时间、合理价格、服务价 值、劳工保护及工作安全。 | 实地考察、项目会议、售后服务。 |
雇员 | 权利及福利、雇员薪酬、培训及发展、工 作时间以及健康及工作场所安全。 | 工会活动、培训、雇员面谈、雇员手册、 内部备忘录、绩效评估及雇员意见箱。 |
社区 | 社区环境、雇佣及社区发展以及社会福利。 | 社区活动、雇员义工活动、社区福利补贴 及慈善捐赠。 |
行业协会 | 提高工程的标准及质量、提高安全意识及 加大建造业对社会的贡献。 | 公司网站、行业协会活动及会议。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34
我们的持份者
正利致力于更好地了解持份者并与之沟通,以确保持续改进。我们坚信,在一个充满挑战的市场中,持份者在
我们持续取得业务成功方面发挥著至关重要的作用。下表列示与持份者的沟通方式及本集团对不同持份者可能
关注的议题的回应。
识别 |
---|
优先排序 |
---|
‧ 重大环境、社会及管 治事宜的优先排序清 单已提呈董事会以供 讨论及验证。 |
---|
27 14 | |||||||||||||||
---|---|---|---|---|---|---|---|---|---|---|---|---|---|---|---|
13 1 | 1 | 9,22,23 | |||||||||||||
11 | 10,12 | 2 | 0,24,25 | ||||||||||||
18 | 3,5,7 9 | 15 | |||||||||||||
16,17 | 1,2,4,8 | ||||||||||||||
6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5
重要性评估
于本报告年度,本集团已进行重要性评估。这涉及对内部及外部持份者(包括管理层、雇员、客户及供应商)进
行调查,以识别对本集团业务而言最重要的营运、环境及社会影响。我们邀请持份者审查新出现的环境、社会
及管治议题对本集团业务的重要性,并透过识别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将问卷调查结果排序及验证三个步骤
进行评估。
验证
‧ 审阅及采纳新出现的
环境、社会及管治议
题;
‧ 邀请内部及外部持份
者以问卷形式对环
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对本集团业务的重要
性进行评分。
‧ 综合、分析及评估问
卷调查结果,以识别
潜在重要议题的优先
次序;
‧ 本集团已根据其对本
集团及持份者的重要
性制定重要性矩阵以
绘制评级。
‧管
清
供
经参考报告范围及考虑公司业务特点,本集团已识别27项相关重大议题。两个持份者组别的回应均获持平并同
等的考量,而评估的结果详情载于以下重要性矩阵:
,26
环境、社会及管治重要性评估
对外部持份者的重要性
对
内
部
持
份
者
的
重
要
性
编号 | 环境议题 |
---|---|
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 |
1 2 3 4 5 6 7 8 9 | 温室气体排放╱全球暖化 废气排放 能源使用 耗水量 有害废弃物╱污水 无害废弃物╱污水 纸张消耗 气候变化 遵守环保相关法律及法规 |
编号 | 社会议题 |
---|---|
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 公众健康危机 员工权益与福利 包容、平等机会及反歧视 吸引及挽留人才 职业健康与安全 培训与发展 童工及强制劳工的 预防措施 社区投资及参与企业管治 反贪污 |
编号 | 营运议题 |
---|---|
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 |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 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劳工准则 客户满意度 客户私隐 产品质量及安全 知识产权 经济绩效 合规营运 企业管治 反贪污 |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36
如上文重要性评估分析图表所示,本集团的重大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涵盖环境、社会及营运层面的议题,其
中报告年度所识别的关键议题如下:
• 客户私隐
内部持份者较优先考虑职业健康与安全、反贪污及客户私隐,而外部持份者关注客户满意度、经济绩效、合规
营运及企业管治。鉴于本集团的核心业务围绕建造、顾问服务以及项目管理,故服务质量乃秉持高质量管理标
准的关键因素。此外,职业安全与健康仍是重点议题,反映出本集团致力确保员工福祉的决心。
展望未来,本集团致力于密切监控已识别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以更好地引领我们的方向及资源,处理持
份者不断变化的关注并实现我们的战略规划及目标。我们将继续与各持份者保持及时沟通,透过不同渠道更广
泛地收集彼等的意见,进行实质性分析。本集团亦将不时检讨及更新所识别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列表以及
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优先排序,以确保其对业务及持份者的相对重要性得到明确界定及识别。同时,本集
团亦将按需要修订重要性、量化及一致性的报告原则,以在需要时更好地符合持份者的期望及有关环境、社会
及管治报告内容及资料呈列的报告规定。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7
A部分:环境
本集团致力以身作则,鼓励他人为环境可持续发展作出努力,并尽量降低我们的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已实
施多项环保措施以减少我们业务营运中的碳及排放足迹。为提供全面的排放概览,本集团将二零二四年四月一
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排放数据及相关密度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上个财政年度」
或「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进行比较。本节中的密度按每百万收入(港元)计算。
本集团致力保护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自然栖息地。除关注项目地盘的环境合规情况外,本集团亦致力采取措施
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自二零九年起,本集团已于营运中采纳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并持续提升我们
有效识别、减少、预防及管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能力。本集团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纳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
持措施,以尽量减少施工期间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在准备施工期间制定污染控制计划及实施计划,在各施地盘
盘指派指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所有分包商在项目建造过程中严格遵从本集团的环境政策,避免任何可
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
本报告年度内,本集团并无重大不遵守与环境相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本集团将继续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作出
贡献,并对任何与关键环境问题有关的不合规行为保持警惕。
A1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
于本报告年度,重大污染物来自使用固定燃烧源及汽车的汽油及柴油,导致大气排放,包括氮氧化物(「NOx」)、
硫氧化物(「SOx」)及颗粒物(「PM」)。柴油发电机运作的气体排放已根据采用更精确的数据收集方法纳入计算,
以提高本集团气体排放披露的整体全面性。大气排放物的总重量为15,836.6千克(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
22,146.3千克),即每百万港元约12.4千克(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24.7千克),与上个财政年
度相比,排放总重量减少约28%及相关密度减少约50%。大气污染物排放之总重量及相关密度均减少主要由于本
报告期间大幅减少依赖使用柴油发电机所致。
本集团已实施环保政策以减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所有机器及汽车均频繁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确保无低效消耗
能源,减少因零件故障造成的燃油消耗及废气排放。此外,在运输物流方面,本集团司机须以最短的距离规划
前方路线,并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规定,禁止汽车引擎空转,以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此外,本集团
已根据香港特区政府采纳的「一换一」计划以电动车取代传统车辆,以减少车辆的汽油使用。我们将提前检讨未
来将传统车辆更换为电动车的需求,以帮助减少本集团的碳排放及废气排放。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38
有关空气污染物排放的详情,请参阅下表:
废气排放污染物
二零二四╱
二五年财政年度
排放量
二零二三╱
二四年财政年度
排放量
(千克)(千克)
汽油及柴油使用(车辆及发电机)氮氧化物(「NO
x」)
15,821.722,132.3
硫氧化物(「SOx」)0.50.5
颗粒物(「PM」)14.413.5
废气排放总量15,836.622,146.3
废气排放密度(每百万港元)12.424.7
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定义,温室气体排放指大气中的蓄热性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及若干氟化气
体(F-gases)。根据联交所的「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温室气体排放可分为三个范围,即范围一「涵
盖由公司拥有或控制的业务直接产生的排放」;范围二「涵盖来自公司内部消耗购买或取得的电力、热能、冷冻
及蒸汽所引致的能源间接排放」;及范围三「涵盖公司以外发生的所有其他间接排放,包括上游及下游的排放」。
本集团的机器及汽车运作直接产生温室气体排放,而温室气体为全球暖化的主因。除直接排放来源外,亦有多
个间接排放来源,如向电力供应商购买电力
、用于生产淡水
的电力、污水处理
以及堆填区处理废纸。
于本报告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799吨(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573.0吨),即每百万港元约0.6吨(二
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0.6吨)。与上个财政年度的排放相比,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增加约39%,相
关密度维持于同一水平。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年度内增加了建筑地盘,需要额外使用外购
电力,并导致建筑废料增加。
柴油设备的排放和外购电力的使用占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大部分。固定燃烧源(即发电机)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总
量由138.5吨减少至98.8吨,较上个财政年度减少加约29%。另一方面,来自流动燃烧源(即车辆使用)的直接温
室气体排放总量由80.1吨略微增加至87.2吨,较上个财政年度增加约9%。此外,来自购买电力的间接温室气体
排放总量由321.9吨增加至572.4吨,较上个财政年度增加约78%。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及港灯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刊发的二零二四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公布的最新碳排放因子分别为0.38公斤二氧化碳当量╱千
瓦时及0.6公斤二氧化碳当量╱千瓦时。
香港水务署于二零二三╱二四年报公布的最新淡水处理单位电力消耗系数为0.624千瓦时╱立方米。
香港渠务署发布的二零二╱二三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公布的最新污水处理单位耗电量系数为311.05兆瓦时╱百万立方米。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39
5%
12%
11%
72%
6%
24%
14%
56%
二零二四/二五年财政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
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1固定燃烧
源的直接排放
范围1流动燃烧
源的直接排放
范围2外购电力
的简接排放
范围3其他间接
排放源
下表说明了各排放源的排放比例变化。本集团继续致力于监控所有业务运作的碳足迹,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
利影响。
我们已采取若干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表明本集团保持环境可持续性的决心。为减少用电的间接排放,本
集团鼓励员工关闭所有闲置电器及避免浪费。此外,我们在办公室贴上节约用电标签,提倡降低能源消耗。在
该等措施下,本集团相信碳排放量在未来可望进一步减少。
废气排放及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由于废气排放及温室气体排放均高度受限于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因此可能因应本集团业务增长及表现的变动而
出现波动。尽管如此,本集团旨在继续实施上述常规,并积极追踪其表现,以便更好地制定管理计划及策略。
此外,本集团亦将继续向其雇员推广环保理念,以提高整体效率及采取环保措施。为实现上述措施及愿景,本
集团致力于未来尽可能减少其废气排放及温室气体排放,以降低其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本集团的目标乃将下一
个报告年度的气体排放及温室气体排放密度维持在与本报告年度相同的水平。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40
废物管理
本集团于所有建筑地盘均实施全方位废物管理计划。计划订有清晰程序以确保建设阶段产生的所有废物均以环
保方式及全面按照法定要求即场进行管理、运输及处理。
由于本集团的业务专注于提供建造及顾问服务,故于本报告年度并不涉及有害废弃物。本集团生产的无害废弃
物主要为建筑废料(包括惰性及非惰性废弃物)及废纸。建筑废料将由认可清洁服务供应商送至堆填区处理及回
收作进一步使用。本集团严格遵从环境保护署的「建筑废物处置收费计划」,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置建筑项目产生
的废物,并实施废物控制及回收措施,以减少产生不必要的废物。
于本报告年度处理的无害废弃物总重量为14,570.6吨(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0,540.7吨),密度为每百万
港元11.4吨(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11.8吨)。与上个财政年度相比,我们弃置的无害废弃物数
量增加约38%,而相关密度减少约3%。本报告年度处置的无害废弃物增加,主要由于本报告年度内增加地盘,
导致建筑废物增加。
在管理无害废弃物产生方面,本集团鼓励重新利用单面印刷纸张、双面打印及回收废纸。建筑地盘亦放置废物
分类设施以收集可回收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或剩余材料集中在建筑地盘的指定区域收集及分类,以便监察、处
理及加强重用或回收材料及废弃物。此外,本集团已制定及提供有关在地盘将建筑及拆卸(「建筑及拆卸」)材料
分类的座谈会,以提高工人对处理、分类、重用及回收建筑及拆卸材料及废弃物的意识。本集团将继续削减产
生的废弃物,因此进一步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除在建筑地盘实施减废措施外,本集团亦在办公室实施以下减废措施,以减少集团各层面业务对环境的影响:
- ,鼓励雇员自携午餐,减少购买外卖食品;
- ,如食品包装盒、纸杯、纸碟、胶袋等;
- 、水瓶及金属餐具代替一次性产品;
- ,如非必要,不要列印文件。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1
减废目标
尽管本集团的营运无可避免地会产生废弃物,但本集团旨在优化及推广节约资源常规,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例
如重用物料,并参考绿建环评在废物方面的适用做法(如适用)。绿建环评旨在制定一系列高于法定要求的最佳
常规,鼓励建筑行业创造更多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促进大众健康及福祉,同时关爱本地及全球环境。鉴于绿建
环评标准期望提高建筑项目于整个生命周期的效率及可持续性,遵守适用的最佳常规能使本集团更好地管理于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废物量。尽管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集团的项目密度,但本集团将透过采
用最佳实践取得更好的表现,从而尽可能减少其营运对环境的影响。本集团的目标乃将下一个报告年度的无害
废弃物密度维持在与本报告年度相同的水平。
污水处理
本集团强调污水管理对控制水污染的重要性,而我们所有项目地盘均设有污水管理系统。污水均会被集中收集
及储存以作净化。净化后的清水将在施工过程中重复使用。本集团的目标为将水污染降至最低水平,并提升水
消耗效率。透过实施该等措施,本集团希望污水处理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可预见的未来可以降低。
由于技术限制,建筑地盘的污水排放口并无安装水表,致令难以收集污水排放量的数据。故此,由于上述技术
限制,本集团的污水排放量未能于本报告中披露。尽管如此,本集团一直遵守《水污染管制条例》及其他适用法
律及法规,以确保所排放的污水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在任何建筑项目动工前,本集团会确保取得环境保护署
发出的污水排放许可证,并严禁将任何化学品或有害物质倒入项目地盘的污水系统,以防止对环境造成任何二
次污染。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42
A2资源使用
本集团业务营运所使用的资源主要为汽油、柴油、电力、水及纸张。本集团一直致力成为资源节约及环保企业,
以促进环境保护及尽量减少其营运带来的环境影响。本集团一直积极减少使用资源及降低排放。
电力消耗
本集团办公室及建筑地盘消耗的电力为温室气体足迹一个主要来源。于本报告年度,向电力供应商购买的电力
总量为1,186.4兆瓦时(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718.0兆瓦时),密度为每百万港元0.9兆瓦时(二零二三╱
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0.8兆瓦时)。与上个财政年度相比,向电力供应商购买的电力增加约65%,相关密
度增加约12.5%。向电力供应商购买的电力密度增加主要由于报告期间有更多建筑地盘需要电力供应所致。
为减少本集团的电力消耗,本集团已张贴节能提示。我们清洁空调的隔尘网以提高效率,并确保于非办公时间
关闭电脑及办公室灯具以减少光污染及降低能源消耗。本集团亦参考环境及生态局公布的「节能约章及4T约章
计划」,将室内平均温度维持在24至26℃之间,以减少使用空调产生的电力消耗。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致力
降低我们的能源消耗并持续进行节能。
燃油消耗
本集团的燃料消耗主要来自建筑地盘的机械及汽车的运作。于本报告年度,就机器使用(包括上述发电机)而言,
燃料总消耗量为37,744升柴油(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52,923升)。另一方面,就汽车使用(包括私家车及
起重机)而言,燃料总消耗量分别为15,735.1升汽油(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3,286.5升)及17,076.3升柴油(二
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6,871.8升),由于报告期内减少依赖柴油发电机,故发电机的柴油消耗量减少约
29%。
能源消耗
本集团的能源消耗亦来自电力消耗以及车辆及机械使用的燃料消耗。于本报告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约为1,925.7
兆瓦时(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593.8兆瓦时),相关能源消耗密度为每百万港元1.5兆瓦时(二零二三╱
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1.8兆瓦时)。与上个财政年度比较,能源消耗密度较减少约17%,主要由于我们努
力推行节能措施所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3
能源使用效益目标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积极实施上述节约资源计划及措施,旨在提高能源消耗的整体效率及尽可能避免不必
要的浪费。此外,本集团亦将致力更好地监测其表现,以制定更具体的环境目标及相应措施,与节约能源及减
少能耗同步并进。本集团的目标乃将下一个报告年度的能源使用密度维持在与本报告年度相同的水平。
水消耗
由于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珍惜水资源为本集团的基本目标。本集团一直鼓励避免不必要的水消耗以
减少浪费。于本报告年度,水消耗总量为15,356.0立方米(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9,208.0立方米),其中水
消耗密度为每百万港元12.0立方米(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每百万港元10.3立方米)。与上个财政年度相比,
总消耗水平增加约67%,相关密度减少约18%。本集团总用水量增加主要是由于新增需要供水的建筑地盘,以及
报告期内持续及频繁的高温天气导致建筑地盘降温用水量增加所致。
为有效减少供水和污水处理的间接能源消耗,本集团已安装污水净化系统以从建筑过程产生的污水中获取及再
利用洁净水。污水净化系统不仅可减少水资源的直接消耗,亦可同时降低水及污水处理排放的碳足迹。由于我
们从政府机构及本集团污水净化系统获取水源,故于本报告年度内未发现任何求取水源问题。
用水效益目标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积极实施上述节水举措及措施,同时寻求进一步加强其用水管理计划。本集团旨在加
强对节约用水的宣传及教育,使本集团雇员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从而提高整体用水效益。
本集团的目标乃将下一个报告年度的用水密度维持在与本报告年度相同的水平。
包装材料
由于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建筑工程服务,故于本报告年度并无包装材料消耗。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44
A3环境及天然资源
本集团深信,业务及企业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鉴于利益相关者继续提高对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方面
的关注,本集团亦积极参考国际标准以制定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政策。同时,本集团亦定期监察各
环境、社会及管治范畴的表现,并及时作出优化及改善计划。凭借我们完善的管治架构、经验丰富的雇员团队
及专业分包商,本集团有信心其业务营运对环境的潜在不利影响可显著减少。
通过将环保的考虑融入本集团的业务策略,我们旨在成为环境可持续企业。在未来几年,本集团将继续推广温
室气体减排、能源及水资源节约及天然资源的高效利用。本集团亦将参考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的指引,以加强我
们的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并使其更全面,从而可节约各种天然资源及成本,亦可进一步减少业务营运对环境的影响。
本集团相信此举能够提升环保意识及加强积极的行为转变,为我们的财务状况带来利益,并造福后代。
此外,本集团亦一直采纳及遵守香港绿色建筑议会颁布的绿建环评标准。绿建环评旨在制定一系列高于法定要
求的最佳常规,鼓励建筑行业创造更多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促进大众健康及福祉,同时关爱本地及全球环境。
由于绿建环评估的范畴包括地盘规划、地盘排放、物料使用、废物管理、能源使用、用水及室内环境质素等
多个方面,因此在符合计划的必要评估条件及额外评估项目后,才能获得认可及认证。鉴于绿建环评标准旨在
提高建筑项目于整个生命周期的效率及可持续性,预期市场将逐渐采纳绿建环评常规。遵守适用的最佳常规使
本集团能够实现资源效率,同时减少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根据每个绿建环评项目的绿建环评标准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废物管理计划,让本集团可监察项目在特定
关注事项方面的进度及表现。因此,项目于初始施工阶段及整个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更好的管理及
控制,且本集团可在发现任何差异后采取行动,以便本集团继续为建造可持续建筑作出贡献。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5
A4气候变化
由于越来越多的吸热气体(如二氧化碳)进入大气,化石燃料消耗和人类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造成气候变化的主
要原因。本集团明白过渡至更可持续及低碳经济迫在眉睫,以遏制全球暖化及其相关不利影响。
我们已识别气候变化对业务带来的若干潜在风险及影响。我们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气候变化及环境风险
带来的潜在影响。
由于本集团的主要业务集中于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以及项目管理服务,了解其在应对气候变化威胁方面的企业
角色至关重要。长远而言,该等威胁可能会对本集团在业务盈利、韧性及可持续性方面造成影响。因此,将气
候考虑因素纳入本集团的决策过程及战略业务规划,对于制定有效的行动计划以适应其营运以应对气候变化带
来的不确定性至关重要。因此,本集团亦肩负减排的重任,并尽可能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气候变化风险潜在影响风险对应措施
实体风险
短期
- 、水灾、强烈台风等气候变化现象
危害在项目地盘工作的雇员之安全
• 极端天气可能对工程的执行造成不利
影响,并延长施工期间
• 就在恶劣天气状况下的特别工
作安排制定指引及程序,以尽
量减低受伤及意外的潜在风险
• 严格遵守香港天文台有关地盘
工人的工作安排之公布
• 为应对更频繁的极端天气事
件,我们继续加强应急准备及
各种良好惯例,以充分保护材
料及临时结构,防止损失及事
故发生
长期
- ,并因
温度限制而降低生产力
• 确保项目建筑地盘配备充足的
饮用设施及休息区,防止工人
中暑
- ,
在高温环境下提供足够的工作
休息时间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46
气候变化风险潜在影响风险对应措施
过渡风险
政策及法例
更新
- 《香
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提出于二零三
零年将香港的碳强度由二零五年的水
平降低65%至70%的减碳目标,相当于
碳排放总量减低26%至36%,并致力于
二零五零年前实现碳中和
- ,并预期
营运成本可能会上升及法规可能会出现
变动。例如,建筑材料及建筑项目的成
本可能因成本由材料与加工成本及资源
税上涨转移至服务供应商而有所上升
- ,以配
合香港特区政府的规划
• 于签订合约前与供应商就材料
成本进行磋商及锁定材料价格
市场风险
• 客户对绿色建筑技术的需求以及彼等对
采用环保替代建筑材料及技术的期望可
能会增加本集团的营运成本并影响毛利
采取多项环保措施以减少碳足迹:
• 减少建筑地盘对燃油发电的依
赖,使用电力公司的临时供电
作为更环保的选项
• 确保在处理所有废水及化学废
弃物前取得牌照,以便其后排
放及处置
- ,
遵守不同的环境标准以避免不
合规情况,减低潜在市场风险
最后,透过继续采纳最佳常规及尽可能寻求更好的替代方案,我们致力成为建筑行业内对环境负责的公司,从
而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提升企业实力及声誉。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7
B部分:社会
B1雇佣
本集团以雇员的奉献精神及努力为荣,并致力与雇员共同发展,旨在培育未来的领导者。我们视雇员为关键资产,
并致力提供具包容性、公平、和谐及安全的工作环境。我们的目标是令每位雇员感受到彼等的工作与我们的目
标一致,并相信公司会支持他们。因此,本集团提倡平等机会,并采取以员工为本的方法,以吸引、发展及挽
留最优秀的人才,确保业务持续成功发展。
雇员福利
本集团已落实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及程序,涵盖员工招聘、薪酬、晋升、表现评估、工时、休假、工资水平
及补偿事宜及程序。
本集团于招聘及解雇流程中均严格遵守内部政策及程序。于招聘时,所有应聘者均按照其专业经验、资历及素
质予以平等考虑。于解雇时,雇员可能因不当行为、违反合约义务或违反行为守则而遭解雇,惟会根据公司政
策和相关劳动法规定提供合适补偿。
本集团向全体雇员(不论雇员的形式)提供具竞争力的雇员福利组合。我们的执行董事定期将薪酬基准与市场标
准进行对标,以确保薪酬实践公平公正。该全面配套包括教育资助、婚假、产假╱侍产假、丧假、退休福利、工
伤保险、医疗及牙医计划等福利。分包商亦有资格参与本集团提供的建筑工程全险。雇员表现乃予以每年审阅,
以厘定花红水平、工资调整及晋升资格。此外,本集团亦提供购股权计划,作为对雇员贡献的鼓励及奖励。
本集团一直全面遵守《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及涵盖所有雇佣保障
及福利的其他相关法律及法规。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涉及与雇佣相关并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已确认
违规事件。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48
我们的雇员
为应对我们业务的未来挑战,本集团认为我们必须继续吸引与我们有共同愿景及价值观的合资格应聘者。本集
团基于经验、专业知识及价值招聘人员,而不论种族、肤色、教条、血统、祖先、性别、婚姻状况、残疾、宗教
或政治派别、年龄或性倾向。本集团为所有雇员制定平等机会及多元化政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合共251名雇员(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72名雇员)中,大部分员工均为长期合约(98.8%)及来自香港
(98.0%)。在251名雇员中,前线员工、中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层分别占68.1%、23.5%及8.4%。我们的雇员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性别及年龄分布如下图呈列。
26%
74%
4%
2%
21%
27%
19%
27%
性别年龄
男性
女性
18 – 25岁
26 – 35岁
36 – 45岁
46 – 55岁
56 – 65岁
65岁以上
雇员的工作与生活平衡
本集团致力使雇员达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向其提供每周五天半工作(长短周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超时工作
乃严格遵照地方劳工法律予以补偿,且雇员根据其职位可获7至14天的年假。为培养正面的工作文化,本集团亦
定期筹办团队建设活动,包括与建造业议会成员参加友谊足球赛。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4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49
正利周年晚餐
我们的建筑地盘员工参与三军会足球比赛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50
人才挽留
上述雇员福利及和谐的工作环境有助本集团于每月平均流失率稳定在约3.8%(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3.9%)。
此外,按地区划分的每月平均流失率为3.9%,其中3.9%来自香港,另0%来自中国内地。
就性别而言,男性员工及女性员工的每月平均流失率分别为约4.0%(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4.7%)及约3.1%
(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6%)。就年龄组别而言,每月平均流失率约为3.1%(18–25岁)、2.7%(26–35岁)、
3.7%(36–45岁)、4.6%(46–55岁)、4.3%(56–65岁)及0.9%(65岁以上)。就员工类别方面,前线员工、中级管理
层及高级管理层的每月平均流失率分别约为4.1%、3.9%及1.7%。
B2健康及安全
如重要性评估之结果反映,职业健康及安全是本集团其中一个最关注的议题。本集团致力于保障所有雇员、工
人及包括分包商及可能受日常营运影响的一般公众在内的人士的安全、健康及福利。为实现我们的承诺,我们
在安全及健康方面保持高标准。于二零二四年,健康及安全政策的实施旨在将死亡事故及危险情况的数量降至
零及将意外频率降至每100,000工时少于0.5宗,并力争二零二五年达致每100,000工时0.45宗的目标。
于本报告年度,呈报的工伤个案数量为14宗(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7宗),缺勤工时为5,824小时,相当
于损失工作日数728日(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535日及4,280小时)。于本报告年度及过往两个财政年度并
无致命个案报告。所有受伤的雇员均获提供病假,以确保有足够的休息使其康复。有关雇员亦因此获得相关分
包商、本集团或保险公司的足够补偿。本集团已购买足够的雇员补偿保险及群体医疗保险,涵盖不同项目的所
有雇员,同时备存一份有效保险的清单,以追踪所有保险。此举有助确保雇员补偿的涵盖范围足够,并及时作
出所须更新,保障所有雇员的权益。同时,本集团备存一份工伤个案登记册,以追踪所有呈报的工伤个案,确
保恰当地关注所有个案。
本集团提供健康及安全的办公环境,在工作场所设有空气净化器以促进空气循环,并于办公室放置急救箱以应
对受伤及紧急情况。本集团亦清楚灾害管理中做好准备的重要性,故办公室设有充足的紧急照明、走火通道及
灭火器。为确保每名雇员均能够主动应对紧急情况,行政经理会定期安排总部进行火警演习。
本集团亦在建筑地盘保持健康安全的环境。与总部的做法相似,项目经理及建筑经理会于地盘安排应急演练,
亦会于项目地盘各处张贴火警逃生路线图。每个建筑地盘均有注册救护员指导应急团队进行急救工作。每个项
目地盘均分配至少一名安全主任及一名安全督导员,以监控安全问题并处理紧急事件(如有)。安全主任及督导
员亦检查工人的劳动用品佩戴情况,以确保彼等配备适当的安全设备。为确保高度安全标准,地盘会经常进行
详细安全检查及设备测试。如有任何未尽人意或违反安全政策的情况,将会向负责的分包商发出安全改善通知
以及警告及行政处罚。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1
本集团亦备有安全卡更新清单,以监控建筑过程中分包工人的资格。倘任何该等安全卡即将到期,则该地盘的
安全主任负责敦促相关工人重续。此外,我们定期编制地盘安全报告,确保所有关措施已妥善实施,同时协
助管理层留意所有建筑地盘的安全状况及管理有关地盘的潜在危险。
此外,我们为员工及分包工人提供安全入职培训及定期安全培训,帮助工人熟悉机器运作及地盘安全指引。我
们亦会于建筑地盘内张贴海报,提醒工人有关安全规约及潜在危险。
本集团严格遵守《雇员补偿条例》第15条向劳工处长呈报任何意外。本集团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健康及安全法
律及法规,例如当地的防火规例,以向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障其免于职业性危险。本集团将继续致
力为我们的雇员及分包工人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以尽量减少整体潜在职业危害。
B3发展及培训
增强雇员的能力是本集团的首要事项。我们不仅期望提升雇员的技能及知识,亦渴望将我们每一名雇员塑造成
未来的领袖。
于本报告年度,我们的雇员(包括前线员工、中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层)接受总时数约173小时(二零二三╱二四
年财政年度:98.5小时)的培训。本年度参加培训课程的员工比例约为69.8%(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
59.3%)。按性别划分的受训雇员百分比分别为男性76.9%及女性23.1%(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73.6%及
26.4%),而按雇员类别划分的受训雇员百分比分别为前线员工72.8%、中级管理层27.2%及高级管理层零(二零
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47.1%、30.4%及22.5%)。另一方面,按性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男
性为1.0小时,女性为1.0小时(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0小时及1.0小时),而按雇员类别划分,前线员工
为1.0小时,中级管理层为1.0小时及高级管理层为0.0小时(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0.9小时、1小时及1小时)。
本集团透过为建筑地盘的所有分包商提供一小时的强制性安全与健康入职培训,扩大其对工作场所安全的承诺。
此课程涵盖地盘安全标准、紧急事件应变指引及污染物处理的环保措施。此外,我们也会视需要举办专门的安
全训练课程。为进一步支援专业发展,本集团赞助并鼓励员工定期修读认证课程。
本集团透过安全主任每半年对所有员工和分包商进行一次安全绩效评估,并按需指派强制性再培训。除了核心
安全培训外,我们也针对不同的角色提供专门的专业发展机会。管理人员会接受进阶技术培训,包括建筑信息
模拟基础课程,而行政员工则会参加外部持续进修课程,以提升专业能力。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52
B4劳工准则
在完全符合香港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本集团已实施严格的程序以保障人权。我们确保所有员工至少获得法定最
低工资,每月准时发放薪金及进行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目前为止,本集团保持良好记录,概无重大违反人权的
事件发生。我们的政策严格禁止强迫劳动、强迫工作和雇用儿童-所有应征者均须透过官方身份证明文件进行
年龄验证。员工可透过保密的举报管道举报疑虑,管理阶层承诺会迅速调查所有举报个案,并采取适当的补救
措施,详情请参阅我们的《员工手册》。
B5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非常重视采购原则。在采购材料、设备及服务时,本集团按既定的采购政策及程序推动公平公开竞争以
确保价格、质量、交付及服务符合最佳经济利益。作为一间负责任的机构,本集团坚守契约精神,并遵守与供
应商订立的合约中的原则、目的及内容。
本集团承认分包商和供应商在高效交付项目并达到法定标准方面扮演关键角色。我们对所有合作伙伴在现场作业、
材料和设备安全方面都有严格的合规要求。我们的采购策略著重于与声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合作,由他们提
供高品质、具成本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透过透明且独立的招标程序,我们在保障持份者利益的同时,
也促进了市场竞争力。展望未来,本集团将发展垂直整合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以整合采购资源、加强供应商审
核程序,并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全面解决方案。
就此而言,我们已建立认可分包商及供应商名单并进行定期审阅。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合
共726名认可供应商及分包商合作(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690名),其中705名来自香港、17名来自中国、
1名来自美国、1名来自马来西亚,1名来自奥地利及1名来自印度。地盘质量保证的代表每半年对认可供应商及
分包商进行定期评估。倘任何供应商或分包商未能达到我们要求的标准,则会就认可名单作出更新或剔除。倘
就安全及健康要求作出任何修订,采购经理将主动通知分包商及供应商,以提醒彼等有关最新资料。
本集团亦鼓励分包商及供应商推广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及就其商业道德、工作场所运作、营销活动、社会联系及
环保责任遵守企业社会责任准则。所有业务交易均应保持高道德标准;不得提供或接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根据适用法律及法规,有关业务活动、架构、财务状况及表现的资料应定期作出披露。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3
与本集团营运相关的潜在环境及社会问题包括环境恶化、对职业健康及安全的危害、对社区的影响及遵守环境
相关及社会相关法律及法规。就此而言,本集团要求其分包商及供应商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此外,本集团亦考虑供应商是否遵守相关环境法律,以便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环境法规及本集团的标准。
经参考绿建环评标准,本集团亦会考虑供应商及分包商是否能达到及符合各项目的适用规定,从而尽量减低与
供应链管理有关的潜在环境风险。例如,倘绿建环评项目涉及使用木材进行临时工程,则仅会使用来自森林管
理委员会(「FSC」)或森林验证认可计划(「PEFC」)等可持续来源的木材进行相关工程,以禁止使用任何原生森林
产品。此外,本集团亦鼓励使用回收材料及绿色产品,以有效控制成本及降低潜在环境风险。未来,本集团尽
可能会研究更适用的绿色采购常规,以进一步致力于降低其营运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本集团尝试作为分包商,通过投资于上游土地开发及下游,垂直整合供应链。本集团相信,此战略联盟
有助本集团巩固市场份额,并促进供应链管理。
B6产品责任
鉴于本集团对保持服务质量的重视,本集团致力于向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及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更高回报。作
为一名建筑总承建商,本集团清楚建筑工程进行期间公众健康及安全的重要性。
噪音控制
本集团严格遵守《噪音管制条例》。为降低对周边地区(特别是住宅及商业区)造成的伤害,我们在建筑地盘上设
置隔音帆布及噪音屏障。地盘经理定期评估噪音水平以确保建筑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不超过85分贝。
粉尘控制
为减少产生的粉尘造成的负面影响,本集团实施严格控制,频繁洒水及清洁,用布覆盖建筑废料并使用超过
2.4米的屏障有效降低悬浮粉尘的影响。此外,建筑废料在运输过程中亦有妥善覆盖,防止任何粉尘污染。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54
化学品控制
本集团清楚化学品的危险性。因此,我们使用严格的方法处理化学品。为保持地盘及公众安全,所有化学品均
有适当标签并存放于通风良好的地方。易挥发化学品分开放置,易燃化学品放置点必须设有「严禁吸烟」的警告
标志。所有化学品必须由训练有素的工人处理。所有已使用的化学品会被立即移离地盘以将化学品的数量保持
于低水平。
质量保证
为追求业务可持续发展,本集团采纳全面的质量管理系统,以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有关质量、安全及
效率的合约规定,同时遵守法定及监管责任。
本集团将安全放在首位,并积极确保建筑工人的安全,旨在于每个建筑地盘实现零安全事故。诚如「健康及安全」
一节所述,每个项目地盘均分配至少一名安全主任及一名安全督导员,以监控安全问题并处理紧急事件(如有)。
为确保高度安全标准,地盘会经常进行详细安全检查及设备测试。如有任何未尽人意或违反安全政策的情况,
将会向负责的分包商发出安全改善通知以及警告及行政处罚。基于该等安全检查及监控程序的严格标准,本集
团有信心服务质量是最佳的。
本集团亦会定期视察项目地盘,以确保项目进度及质素。我们亦会就若干地盘编制地盘进度报告,追踪提交的
法定表格、地盘进度、未来数星期的工程时间表、地盘安全、接获的投诉,以及接获的建筑师及工程师的指示。
透过有关方法,我们可确保项目在所有方面均达致标准,及时执行项目计划。经参考本集团提供建造及顾问工
程以及项目管理服务的业务性质,概无项目因健康及安全理由而须回收。本集团的建筑项目承包业务分别维持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交付予客户的建筑项目已符合约、适
用法定及监管规定的规格及要求。
客户隐私
本集团相信,信任是我们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除了为我们尊贵的客户提供专业及优质服务外,我们亦非常重
视保护客户私隐。本集团已制定处理客户资料的内部政策,规定客户财产的收集、转移、使用和保管程序。所
有雇员严格遵守本集团的政策及行为守则,并要求以诚实的态度处理所有类型的客户资料。
于本报告年度,本集团并无接获任何客户投诉。本集团将继续将产品及服务的品质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以向
客户提供最佳的产品及服务。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5
知识产权
本集团尊重他人及自身的知识产权,同时致力遵守所有关知识产权的适用法律。本集团不鼓励任何侵犯第三
方版权的行为,并致力向雇员传达其期望以保障其自身。由于本集团的核心业务涉及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以及
项目管理服务,故于本报告年度并无注册知识产权。
相关法律及法规
积极发现合规问题并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可防止问题恶化。因此,我们密切留意《建筑物条例》、《建造业
议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最新情况,以对我们的政策及营运作出相应更改,防止任何不当做法。此外,本集
团严格遵守有关健康及安全、广告、标签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私隐事宜的法律及法规,以及纠正方法。
B7反贪污
本集团一直秉承打击贪污及洗钱的廉洁态度。贪污及贿赂不仅是道德及伦理问题,亦是法律诉讼及声誉受损的
问题。我们承诺不会接受及不会容忍所有形式的贿赂及贪污。为维护最高标准及承诺,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则。
守则订明:
a) 雇员不得接受超出一般业务接待范围的礼品及福利;
b) 一直诚实公正地行事;
c) 雇员不得贿赂任何人士以获得或保留业务;
d) 提供好处以影响公职人员及与公共合约、投标及拍卖有关的贿赂属违法行为;及
e) 严禁伪造文书及提供虚假会计记录。
于本报告年度,并无针对本集团或雇员的有关贪污的已判决法律案件。本集团于本财政年度已制定及采纳反贪
污政策。根据该政策,本集团按指引向雇员提供反贪污培训。本报告年度内,本集团向雇员提供一小时培训,
以说明反贪污的重要性,从而强调公司内部诚信的重要性。
除贿赂及贪污外,我们的雇员严禁参与任何非法行为,包括勒索、欺诈、洗黑钱等。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56
举报程序
本集团重视并鼓励员通过多种渠道(即电邮、网站或亲身)举报任何可疑不当行为。我们已于本报告年度制定并
采纳举报政策以为雇员提供指引,倘雇员知悉本集团内任何现存或潜在不当行为、舞弊或违规行为,应即时向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审核委员会报告。我们已设置举报疑似案件的指定邮箱。管理层将立即采取行动对问题进
行调查,并采取跟进行动(如有必要)。提醒雇员保持上述的公正及专业态度乃本集团的核心价值。
B8社区投资
我们一直履行企业社会及环境责任,为社区的福祉作出贡献。本集团特别注重提倡公众健康及青少年教育。
于本报告年度,本集团已向多个机构捐赠合共1.6百万港元(二零二三╱二四年财政年度:1.5百万港元),包括护.
联网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香港梅州社团总会、乐苗基金有限公司、大屿山区耆乐警讯名誉会长会、港区梅州市
各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消防安全大使名誉会长会、摘星计划、香港五华同乡总会、长洲妇女会、香港五华同乡
总会、妙法寺刘金龙中学法团校董会、大屿山区少年警讯名誉会长会、俊和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于本报告年度,
我们有43位员工参加了社区服务,总服务时数高达215小时。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继续投资更多资源及邀请更多雇员进行社区投资,以回馈社区,同时提高企业社会责任,
为社会带来正面影响。
董事会报告
5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7
董事谨此提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会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及业务回顾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年内,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为香港的总承建商,主要从事提供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
上盖建筑工程服务及RMA工程服务。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附表五要求而须作出有关该等业务的进一步讨论及分析(包括审核本集团业务、对本集团面
对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讨论、使用财务关键绩效指标进行分析,以及对本集团可能日后业务发展的预测)
可参阅本年报第4至8页所载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该等内容为本董事会报告的一部份。
环保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位于香港,且我们的营运受香港法例及法规管,包括空气污染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11章)、
噪音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400章)、水污染管制条例(香港法例第358章)、废物处置条例(香港法例第354章)、
海上倾倒物料条例(香港法例第466章)、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香港法例第499章)及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香港法
例第132章)。该等法例及法规涵盖众多环境事宜,包括空气污染、噪音排放、污水排放及废物。本集团认识到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已实施多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尽可能减少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的影响。
本集团将持续监控施工过程,以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及本集团的环保措施在确保遵守所有适用
现行法规方面为充分。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并未因违反任何环保法律或法规而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
罚款或刑罚。
遵守法律及法规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本集团于本年度在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的业务及营运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与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其他人士之主要关系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与下列本集团主要利益相关者维持良好关系:
• 雇员与工人
• 主要客户
• 主要供应商及分包商
• 银行人员
董事会报告
5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58
捐赠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所作慈善及其他捐赠达约1.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约1.5百万港元)。
获准弥偿条文
本公司每名董事或其他主要职员就其执行职务或与此有关可能蒙受或招致的一切损失或责任,均应从本公司资
产及溢利中获得弥偿。此外,本公司就董事可能面对之有关法律行动安排适当董事及行政人员责任保险。
股票挂钩协议
除下文所披露之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外,于年内或年度结束时,本公司概无订立或存在任何股票挂钩协议将会
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规定本公司订立任何协议将会或可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
业绩及股息
董事会于年内不会宣派中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据此,本公司可向其股东宣派及派付股息。宣派及派付股息的决定需要
董事会批准,并将由董事会酌情决定。此外,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方可
作实。董事会将因应财务表现、保留盈利及可分派储备、业务策略、现时及未来营运、流动资金状况及资本需求、
经济状况,以及董事会于厘定应否宣派及派付股息时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不时检讨本公司的股息政策。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0,130,000港元,其已发行普通股数目为1,013,000,000股,每
股面值0.01港元。
年内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之条文而导致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
股份。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董事会报告
5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59
可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可分派储备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8。
董事
本公司于年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主席)
吕耀荣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辞任)
林嘉晖先生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汤显森先生(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至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
周锦荣先生
卫燕华博士(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委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9至16页。
董事合约权益
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概无订立本公司董事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之重大合约。
董事服务合约
吴彩华先生及林嘉晖先生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后将继续直至根据协议条款予以终
止为止。
吴华英女士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后将继续直至根据协议条款予以终止为止。
汤显森先生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调任至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为期一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
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
周锦荣先生及韦永康博士由本公司委任,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一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
月的书面通知后终止。
卫燕华博士由本公司委任,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起为期一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
知后终止。
董事会报告
6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60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本集团不可于一年内终止而
毋须给予赔偿(法定赔偿除外)之服务合约。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进行重大交易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且概不构成须予披露关连交易(定义见上市规则)。
控股东的不竞争承诺
上市规则界定的控股东(就本公司而言指吴先生及JT Glory Limited)(「控股东」)已就其遵守不竞争承诺的条
款作出年度声明。有关不竞争承诺的详情载于招股章程「与控股东的关系」一节。
有关控股东的不竞争承诺由上市日期起生效。
竞争业务及利益冲突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概不知悉董事或本公司控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
上市规则)拥有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或任何该等人士与本集团存在或可能存
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的薪酬
本集团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的薪酬详情载于本年报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
薪酬政策
薪酬委员会将参考董事的职责、工作量及贡献予本集团的时间以及本集团表现,检讨及厘定董事的薪酬及报酬
组合。已对本集团作出重大贡献的董事及其他雇员亦或会获得根据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之购股权。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已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安排所有在香港的合资格雇员参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
根据强积金计划,本集团(「雇主」)及其雇员各自须每月向强积金计划按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界定之雇员
收入5%作出供款。雇主及雇员各自之供款上限为每月1,500港元,超过上限之供款属自愿性质。强积金计划之资
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持有,由独立信托人管理。
本集团为所有雇员提供定额供款退休计划。并未悉数归属的被没收供款(如有),或会用于扣减当期供款水平。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没收的供款可扣减未来的责任(二零二四年:无)。本集团并无定额福利计划。
董事会报告
6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1
披露权益
-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
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
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
权益或淡仓),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之权益及淡仓,或根据上市
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
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姓名
持有普通
股份数量
购股权益
(附注2)总额
于本公司的
股权概约
百分比(%)
(附注3)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726,800,000
(附注1)
10,000,000736,800,00072.73%
林嘉晖先生–3,000,0003,000,0000.30%
非执行董事
汤显森先生–1,000,0001,000,0000.10%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博士–1,000,0001,000,0000.10%
周锦荣先生–1,000,0001,000,0000.10%
附注1: 645,000,000股份乃以JT Glory Limited名义注册,其中全部已发行股本乃由吴先生合法实益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吴先
生被视为于JT Glory 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其余81,800,000股份乃由吴先生透过银行直接拥有。
附注2: 代表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所采纳购股权计划授予董事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益。
附注3: 该等百分比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013,000,000股)为基数。
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之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淡仓。
董事会报告
6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62
B.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就董事所知悉,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外,下列人士╱实体于已记
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本公司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
于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姓名身份╱权益性质
持有普通
股份数量
购股权益
(附注3)
于本公司的
股权概约
百分比
(附注4)
吴先生受控制法团之权益645,000,000–63.67%
实益拥有人81,800,00010,000,0009.06%
JT Glory Limited实益拥有人645,000,000
(附注1)
–63.67%
张玉嫦女士(「张女士」) 配偶权益726,800,000
(附注2)
–71.75%
实益拥有人–2,500,0000.25%
附注1: JT Glory Limited由吴先生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吴先生被视为于JT Glory 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附注2: 张女士为吴先生之配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张女士被视为于吴先生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附注3: 代表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通过所采纳购股权计划授予董事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益。
附注4: 该等百分比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即1,013,000,000股)为基数。
于本公司股份之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除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以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
有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之淡仓。
董事会报告
6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3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客户应占的收入百分比载列如下:
收入
占收入百分比
— 最大客户24.8%
— 五大客户合计68.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供应商及分包商应占的服务成本百分比载列如下:
服务成本
占总采购额
百分比
— 最大供应商20.1%
— 五大供应商合计56.2%
占总分包
成本百分比
— 最大分包商6.2%
— 五大分包商合计27.6%
概无董事、彼等的联系人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股本超过5%)于上述的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及主
要分包商中拥有权益。
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3条不可获豁免的任何关连交易或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报告
6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64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本集团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宣布
向选定雇员及董事授出共32,5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0.40港元。概无购股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获授出或行使。年内,9,000,000份购股权已遭没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于该计划下拥有23,500,000份(二零二四年:32,500,000份)未行使购股权。有关购股权的会计政策详情载于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27。
(a)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使本公司可向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所作贡献的奖励或回报。
(b) 参与者
董事会可酌情邀请任何合资格人士认购股权。
(c)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上限合共不得超出于上市日期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0%(即
合共100,000,000股,相当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
(d) 各参与者之配额上限
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予各参与者的购
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
进一步授出任何超过此项限制的购股权须获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e) 行使购股权后认购股份的期限
购股权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于董事会可能厘定不超过授予日期起计十年期限内任何时候行使。
(f) 购股权可行使前须持有的最短期间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厘定就购股权可行使前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间。
(g) 接纳时间及接纳购股权应付的款项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必须于授出购股权日期起二十八日内获接纳。购股权承授人于接纳授出购股权的要约
时应向本公司支付1港元。
董事会报告
6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5
(h) 行使价的厘定基准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任何股份之行使价应由董事会厘定并已知会各承授人(于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函件),且
不得低于以下各项的最高者:
(i) 于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的每股收市价;
(i) 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之平均每股收市价;及
(i) 于授出日期的股份面值。
(i) 计划的余下年期
约3年(于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届满)。
本集团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宣布向选定雇员及董事授出共32,500,000份购股权。
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0.40港元。概无购股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获授出或行使。年内,
9,000,000份购股权已遭没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于该计划下拥有23,500,000份(二零
二四年:32,500,000份)未行使购股权。有关购股权所采纳的会计政策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购股权详情如下:
姓名授出日期可行使期间
购股权
的行使价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于年内没收于年内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于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
概约百分比
吴彩华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10,000,000–10,000,0000.99%
吕耀荣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3,000,000–3,000,000–0.30%
林嘉晖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3,000,000–3,000,0000.30%
谢礼恒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6,000,000–6,000,000–0.59%
韦永康博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1,000,000–1,000,0000.10%
汤显森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1,000,000–1,000,0000.10%
周锦荣先生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1,000,000–1,000,0000.10%
张玉嫦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2,500,000–2,500,0000.25%
其他高级管理层
及雇员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
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每股0.40港元5,000,000–5,000,0000.49%
董事会报告
6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66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可获得之公开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至少25%由公众持有。
企业管治
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载于本报告第17至26页。
核数师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获董事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合资格并愿意重选连任。本公司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续聘其为本公司核
数师之决议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核。
承董事会命
主席
吴彩华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6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7
致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第73页至第131页所载正利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及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综
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在内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吾等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
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 贵集团的综合财务表现及
其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根据该等准则,吾等的责任于
本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一节中详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
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所获得的审核凭证足够及能适当地为
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为吾等的专业判断中,审核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吾等于审核整体综合财务报表
处理此等事项及就此形成意见,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6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68
确认建筑合约收入
贵集团于香港从事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以及项目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 贵集团就提供建筑工程确认收入约1,281,422,000港元。 贵集团的建筑工程收入使用输入法随时间确认,
其中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度乃根据 贵集团截至年末产生的投入占各合约估计总投入的百分比计量。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i)所披露,管理层根据所涉及的分包商或合约材料供应商不时提供的报价编制总预算合
约成本及利润率。为确保预算准确及更新,管理层透过比较预算金额与实际产生金额,对合约预算进行定期检
讨及修订。有关估计可能对各期间确认的收入及溢利造成影响。
吾等已识别确认建筑合约收入为关键审核事项,原因为其对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且于厘定建筑
合约的估计结果及已完成工程的价值时涉及重大管理层估计。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f)会计政策概要、附注5(i)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及附注7收入披露。
吾等的回应:
吾等有关确认建筑合约收入的主要程序包括:
- 、项目主任、工料测量经理及项目经理了解如何编制经批准预算及厘定完全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度;
- (如有)与相关已签署合约及与客户的通讯;
- 、报价及付款证明,以检查估计预算合约成本。了解估计预算合约成
本的重大修订(如有);
- 、分包商及供应商发票、付款凭证(如付款证明书)评估年内产生实际成本的准确
性;及
- ,评估经批准预算合约成本的可靠性。
独立核数师报告
6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6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分别为90,469,000港元及376,563,000
港元(扣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分别为5,701,000港元及1,799,000港元),对 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而言属重大。
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法计量 贵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减值乃由管理层透过应用判断及使用高度
主观假设估计。管理层使用简化方法计算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及一般方法计算其他应收款
项的预期信贷亏损。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i)所披露,管理层根据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还款记录及管理层的
行业知识及经验估计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亏损拨备金额。管理层评估收回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的可能性时,亦会考虑当前经济因素及债务人特定前瞻性因素的影响。
吾等已将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核事项,原因为其对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
表的重要性,且如上文各段所述,进行减值评估须作出大量判断及涉及大量估计不确定性。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e)会计政策概要、附注5(i)重大会计估计及判断、附注20及21(i)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以及合约资产披露以及附注37(a)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
吾等的回应:
吾等有关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减值评估的主要程序包括:
- ;
- 、输入数据及假设;
- (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账龄分析)的准确性,方法
为将分析中的个别项目与相关合约、合约工程进度款项发票及其他支持凭证进行比较;
• 质疑管理层厘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信贷亏损拨备的基准及
判断,包括违约亏损率、贴现率的合理性及估计个别评估债务人的亏损率等;及
- ,以抽样方式测试其后结算。
独立核数师报告
7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70
年报内的其他资料
董事负责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的年报所载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当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吾等的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于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
于审核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有重大抵触,或者似乎有重大错误陈述。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倘吾等认为其他
资料有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须报告该事实。于此方面,吾等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对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兼公允地反映情
况的综合财务报表,并为其认为必须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
内部控制负责。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董事亦负责履行监督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就此履行其责任。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为合理鉴证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并发出载有
吾等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吾等的报告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按照吾等的委任条款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
他目的。吾等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鉴证属高层次鉴证,但不能保证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的审核工作总能发现所有存在的重大错误陈述。错
误陈述可源于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于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
则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独立核数师报告
7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1
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时,吾等运用专业判断,于整个审核过程中抱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因应此等风险设计及执行审核程序,
获得充足及适当审核凭证为吾等的意见提供基础。由于欺诈涉及合谋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误导性陈述
或凌驾内部控制,因此未能发现由此造成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较未能发现由于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风险更高。
- ,因应情况设计恰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程度
发表意见。
- ,以及董事所作会计估算及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 ,并根据已获取的审核凭证,总结是否有对 贵集团持
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倘吾等总结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吾等
需于核数师报告中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相关资料披露,或如果相关披露不足,则修订吾等的意见。
吾等的结论以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所获得的审核凭证为基础,惟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再具
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 (包括资料披露)的整体列报、架构及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已公允反映及列报相
关交易及事项。
- ,以就 贵集团内各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资料获得充足的审核凭证,从而形成就集
团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吾等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集团审核目的而进行的工作。吾等须为吾
等的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独立核数师报告
7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72
吾等与审核委员会就(其中包括)审核工作的计划范围及时间安排及重大审核发现,包括吾等于审核期间识别出
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沟通。
吾等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影响吾等的
独立性的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威胁所采取的行动或所采用的防范措施。
吾等从与董事沟通的事项中,决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核事项。
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于极罕有的情况下,吾等认为披露此等事项可合理预期的不良后
果将超越公众知悉此等事项的利益而不应于报告中披露,否则吾等会于核数师报告中描述此等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白德麟
执业证书编号:P06170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81,422 |
(1,194,373) |
87,049 |
2,210 |
(62,945) |
(788) |
(1,498) |
(12,033) |
32 |
12,027 |
(2,604) |
9,423 |
250 |
250 |
9,673 |
0.93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全面收益表
7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3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入7896,689
收入成本(820,107)
毛利76,582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81,629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53,384)
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净额(200)
联营公司权益的减值亏损18–
融资成本10(11,648)
分占联营公司之业绩522
除所得税前利润913,501
所得税11(2,809)
年内利润10,692
其他全面收益
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 重新计量长期服务金拨备3821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21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10,713
每股盈利 - 基本及摊薄(港仙)141.06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1,264 |
7,690 |
790 |
13,260 |
23,012 |
2,530 |
113 |
78,659 |
121,098 |
376,563 |
6,714 |
– |
50,111 |
554,486 |
354,394 |
7,312 |
1,545 |
131,060 |
660 |
494,971 |
59,515 |
138,174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
7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74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532,078
投资物业16–
无形资产17790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1814,72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924,226
按金20223
递延税项资产11165
非流动资产总值72,208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2078,205
合约资产21(i)355,879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186,564
已质押银行存款2225,000
银行结余及现金2243,006
流动资产总值508,654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3274,631
合约负债21(i)11,576
租赁负债241,277
有抵押银行借款25164,157
税项拨备765
流动负债总额452,406
流动资产净值56,24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28,456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017 |
476 |
1,493 |
136,681 |
10,130 |
126,551 |
136,681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综合财务状况表
7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5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长期服务金拨备23, 38717
租赁负债24731
非流动负债总额1,448
资产净值127,008
资本及储备
股本2610,130
储备28116,878
权益总额127,008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经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吴彩华先生林嘉晖先生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10,130 | 78,435 | (28,965) | 5,060 | 62,348 | 127,008 |
---|---|---|---|---|---|
– | – | – | – | 9,423 | 9,423 |
– | – | – | – | 250 | 250 |
10,130 | 78,435 | (28,965) | 5,060 | 72,021 | 136,68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权益变动表
7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76
储备
股本股份溢价合并储备购股权储备保留利润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a))(附注(b))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13078,435(28,965)5,06051,635116,295
年内利润–10,69210,692
其他全面收益–212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利润
其他全面收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a) 合并储备指在本集团为筹备本公司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而进行的集团重组中,附属公司投资成本与附属公司
已发行股本总额之间的差额。
(b) 购股权储备指在归属期内向雇员授出购股权时确认的累计开支。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027 |
1,214 |
4,281 |
90 |
788 |
5,130 |
1,498 |
(1,211) |
12,033 |
(32) |
(15) |
– |
35,803 |
(45,951) |
(25,851) |
(4,264) |
83,313 |
43,050 |
(2,657) |
40,393 |
25,000 |
(1,765) |
(7,780) |
1,211 |
– |
(3,150) |
13,516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
7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7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所得税前利润13,501
调整: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2,54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3,748
投资物业折旧–
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净额200
撇销合约资产–
联营公司权益的减值亏损–
银行利息收入(527)
融资成本11,648
分占联营公司之业绩(522)
提早终止租赁的收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805)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利润29,78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15,599
合约资产增加(33,149)
合约负债减少(10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38,758)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26,620)
已付所得税(1,952)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28,572)
投资活动
解除已质押银行存款–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1,105)
购买投资物业–
已收利息527
已收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1,445
向联营公司垫款(150)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717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769,930 |
(803,027) |
(1,674) |
(11,794) |
(239) |
(46,804) |
7,105 |
43,006 |
50,11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
7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78
二零二四年
Note千港元
融资活动34
新增银行借款所得款项367,267
偿还银行借款(339,944)
偿还租赁负债之本金部分(1,814)
已付银行借款之利息(11,343)
已付租赁负债之利息(305)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13,8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13,994)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7,000
年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结余及现金)43,00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79
1. 一般资料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
联交所主板上市。其注册办事处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于年报的公司资料章节披露。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香港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及项目管理服务(「建造工程」)
及持有物业作出租用途。
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母公司为JT Glory Limited,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
的公司。
2. 会计政策变动
(a) 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该等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均未对本集团本期或前期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任何于本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且本集团亦无提早采纳。本集团
目前有意在该等准则生效之日应用相关变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第11册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财务报表之呈列-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还款条款之定期
贷款的分类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
1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该等修订本将适用于在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内发生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80
- (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续)
香港会计师公会于二零二四年七月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取代香港
会计准则第1号,并将导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从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错误更名)作出重大相应修订。即使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综合财
务报表中项目的确认及计量并无任何影响,仍预期对若干项目的呈列及披露产生重大影响。该等变
更包括在损益表中的分类及小计、资料汇总╱分拆及标签,以及管理层界定的绩效指标披露。
除上述者外,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修订本经初步评估后预期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 编制基准
(a) 合规声明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此后统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此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载列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规定之适用披露。
(b) 计量基准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按公平值计量(如下文所载会计政策所阐述)之若干
金融工具除外。
(c) 功能及呈列货币
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4. 会计政策概要
(a)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成本包括其购入价及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的成本。
只有当项目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以及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后续成本方
计入资产的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被替换部份的账面值会被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
及保养在其产生的财政期间于损益内确认为开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1
- (续)
(a)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采用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期计提折旧以撇销其成本(经扣除预期剩余价值)。可
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并于适当情况下作出调整。使用年期如下:
租赁物业装修4年或土地租赁年期(以较短为准)
家私及设备4年
汽车4–5年
机器4年
倘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资产会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于出售或当预期继续使用该资产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的差额厘定,并于出售时
于损益内确认。
(b)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所有租赁须于综合财务状况表资本化为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实体有会计政策选择存续,可选
择不将属短期租赁的租赁进行资本化。本集团已选择不就于开始日期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租赁
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与该等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已于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支销。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初步按成本确认并将包括:
(i) 初始计量租赁负债的金额(见下文有关租赁负债入账的会计政策);
(i)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已收的任何租赁奖励;
(i) 承租人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iv) 承租人在根据租赁条款及条件规定的情况下分解及移除相关资产时将产生的估计成本,除非该
等成本乃为生产存货而产生则除外。
本集团应用成本模式计量使用权资产。根据成本模式,本集团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任何减值亏
损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82
- (续)
(b)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续)
本集团已根据租赁协议租赁多项土地、楼宇及汽车以持作自用。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按直线基准于
租赁期及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折旧,详情如下:
租赁土地及楼宇租赁期
本集团于「物业、厂房及设备」呈报使用权资产,倘拥有相应相关资产,将于同一项目呈列。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于租赁开始日期未支付之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租赁付款采用租赁暗含的利率贴现(倘该
利率可轻易厘定)。倘该利率无法轻易厘定,本集团采用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
下列并非于租赁开始日期支付的租赁期内就相关资产之使用权支付之款项被视为租赁付款:
(i) 固定租赁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i) 初始按开始日期之指数或利率计量的浮动租赁付款(取决于指数或利率);
(i) 承租人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应付的款项;
(iv) 倘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该选择权的行使价;及
(v) 倘租赁期反映承租人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终止租赁之罚款付款。
于开始日期后,本集团透过下列方式计量租赁负债:
(i) 增加账面值以反映租赁负债的利息;
(i) 减少账面值以反映作出的租赁付款;及
(i) 重新计量账面值以反映任何重估或租赁修订,或反映已修订实质固定租赁付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3
- (续)
(b)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续)
当本集团修订其对任何租赁期限的估计(例如因为其重新评估承租人延期或终止选择权获行使的可能
性),则调整租赁负债的账面值,以反映于经修订期限作出的付款,其使用经修订贴现率贴现。当未
来租赁付款的可变部分因取决于利率或指数或利率的变动而产生时,租赁负债的账面值会作出类似
修订,惟贴现率维持不变。在两种情况下,会对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作出等值调整,经修订账面值于
余下(经修订)租期摊销。倘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调整为零,则任何进一步减少于损益确认。
本集团与出租人重新磋商租赁合约条款时,如重新磋商导致租赁一项或多项额外资产的金额与取得
的额外使用权的单独价格相当,则该项修订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如
重新磋商扩大租赁范围(不论是否延长租赁期,或租赁一项或多项额外资产),则租赁负债按修订日
期适用的贴现率重新计量,使用权资产按相同金额调整。除应用2019冠状病毒病的相关租金优惠的
可行权宜方法外,倘重新磋商导致租赁范围减少,则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按相同比例减少,
以反映部分或全面终止租赁,而任何差额于损益确认。租赁负债其后会作出进一步调整,以确保其账
面值反映重新磋商期限的重新磋商付款金额,经修订租赁付款按修订日期适用的利率贴现,而使用
权资产则按相同金额调整。
短期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其短期租赁。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c)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具而持有使用权,而并非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用
于生产或供应货物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而持有的物业。投资物业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
减值亏损(如有)列账。折旧乃以直线法于27年的估计可使用年期内撇销投资物业的成本(扣除预期剩
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并于适当时作出调整。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84
- (续)
(d) 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按成本计量。
无特定使用限期的无形资产包括会所会员资格,乃个别或按现金产生单位组别按年进行减值测试。
该无形资产无须摊销。无特定使用限期的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期会每年检讨,以厘定无特定使用限
期评估是否仍然适合。如不适用,资产由无特定使用限期转至有特定可使用年期作出评估的改变,乃
按未来使用基准入账。
(e) 金融工具
(i)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除非为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贸易款项)初始以公平值加上就并非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项目而言直接归属于其购买或发行的交易费用计量。未包含重大
融资成分的应收贸易款项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所有常规购买和出售金融资产于交易日(即本集团承诺购买或销售该资产之日)确认。常规购买
或出售金融资产指购买或出售需要在一般由法规或市场惯例确定的期间内移交资产。
于厘定其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时,已嵌入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会作为一个整
体考虑。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摊销成本:对于持有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资产,如果合约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则该资产以摊销成本计量。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后续采用实际利率法计量。利息收入、
汇兑损益及减值在损益内确认。终止确认的任何收益均在损益内确认。
股本工具
于初次确认并非持作买卖用途的股本投资时,本集团可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
投资公平值的后续变动。该选择乃按投资逐项作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按
公平值计量。股息收入于损益内确认,除非股息收入明确表示收回部分投资成本。其他收益及
亏损净额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且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所有其他股本工具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其中公平值变动、股息及利息收入于损益内确认。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5
- (续)
(e)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减值亏损
本集团就应收贸易款项、合约资产及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
亏损」)的亏损拨备。预期信贷亏损按以下其中一项基准计量:
- :其为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之违约事件导致的预期信贷亏
损;及
- :此乃于金融工具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将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
于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所考虑之最长期间为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之最长合约期间。
预期信贷亏损乃信贷亏损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亏损乃基于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合约现金流
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其后按资产原有实际利率相近的差额
贴现。
本集团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法计量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之亏损拨备,并已根据全
期预期信贷亏损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已设立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损失经验计算的拨备矩阵,
并按债务人特定之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调整。
就其他债务金融资产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乃基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惟倘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
以来并无大幅增加,在此情况下,拨备将基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当厘定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是否自初步确认后大幅增加,并于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考
虑到相关及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后即可获得之合理及可靠资料。此包括根据本集团之过往
经验及已知信贷评估得出定量及定性之资料及分析,包括前瞻性资料。
本集团假设,倘逾期超过三十日,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已大幅增加,除非本集团有能说明信贷
风险并无大幅增加的合理可靠资料,则作别论。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于下列情况下为信贷减值:(1)倘本集团不采取如变现抵押品(如持有)等行动,
借款人则不可能向本集团悉数支付其信贷义务;或(2)该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乃按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即账面总值减亏损拨备)计算。对于非
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根据账面总值计算。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86
- (续)
(e)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负债
本集团视乎金融负债产生之目的将其负债分类。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
减所产生之直接应占成本计算。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银行借款,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
成本计量。有关利息开支会于损益确认。
收益或亏损于终止确认负债时透过摊销于损益中确认。
(iv)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摊销成本及就相关期间分配利息收入或利息开支之方法。
实际利率为透过金融资产或负债预测年期或(如适用)较短期间准确折现估计未来现金收款或付
款之利率。
(v) 股本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股本工具按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记账。
(vi) 终止确认
凡收取金融资产所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或金融资产经已转让,而转让符合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的终止确认准则,则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当有关合约中订明的责任获解除、注销或届满时,则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倘由于重新磋商金融负债之条款,本集团向债权人发行其自身股本工具以支付全部或部分之金
融负债,则已发行之股本工具为已付代价并于抵销全部或部分金融负债日期按彼等之公平值初
步确认及计量。倘已发行股本工具之公平值不能可靠计量,则股本工具将计量以反映所抵销金
融负债之公平值。所抵销金融负债或其部分之账面值与已付代价之差额于本年度在损益中确认。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7
- (续)
(f) 收入及其他收入确认
客户合约收入于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该金额反映本集团就交换该等商品或服务
预计有权获得的代价,其并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收入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且已扣除
任何贸易折扣。
视乎合约条款及适用于有关合约的法律规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可能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时点
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随时间转移:
- ,而客户亦同步收到并消耗有关利益;
- ;或
- ,且本集团可强制执行其权利以收取累计至今已完成履约
部分的款项。
倘若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随时间转移,收入在合约期间内参考完全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确认。否则,
收入在客户取得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的时点确认。
当合约中包含融资成分,为客户就商品或服务转让的融资提供超过一年的重大利益时,收入按应收
款项的现值计量,其采用在本集团与客户在合约开始日单独的融资交易中会反映的折现率折现。
当合约中包含融资成分,为本集团提供了重大融资利益时,根据合约确认的收入包括合约负债根据
实际利率法增加的利息开支。
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中实际权宜方法,有关支付价款与转让已承诺商品或者服务之间的间
隔为一年或更短期间的合约,则不会就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调整交易价格。
当本集团创造或提升客户于创造或提升资产时控制的资产,则本集团随时间确认建筑工程的收益。
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以投入法计量完全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展情况,当中参考迄今为止所产生的合约成
本占估计合约成本总额的比例,最能说明本集团于转让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表现。授予客户的信贷
期因合约而异,一般为临时证书发出日起计三十日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88
- (续)
(f) 收入及其他收入确认(续)
对于包含可变代价的建筑合约,本集团使用(a)预期价值法或(b)最可能的金额以估计其有权获得的代
价金额,取决于哪种方法能更好地预测本集团有权获得的代价金额。仅当与可变代价相关的不确定
性其后获解决,且已确认的累计收益金额很大可能不会出现重大拨回,方会将可变代价的估计金额
列入交易价格中。
利息收入乃参考尚未偿还本金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作基准予以确认。
合约成本
本集团在该等成本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方从履行合约所产生的成本中确认一项资产:
(a) 费用直接与合约或实体可以明确识别的预期合约有关;
(b) 成本产生或增加将用于履行(或继续履行)未来履约责任的实体资源;及
(c) 预计成本将会收回。
已确认的资产随后按系统基准摊销至损益,与向成本所涉及的货品或服务转移至客户一致。资产须
进行减值检讨。
(g) 雇员福利
(i)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是指预计在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末后十二个月以前将全数结付的雇员
福利(离职福利除外)。
雇员享有年假的权利于雇员获得假期时确认。本集团就直至报告期末雇员已提供的服务而产生
的年假的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非累计有薪假期(例如病假及产假)于放假时方确认。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89
- (续)
(g) 雇员福利(续)
(i)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
本公司于香港经营的附属公司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为其雇员设有界定供款强制性公积金
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根据强积金计划的规则,供款乃根据雇员基本薪金的某一百分
比作出,并于应付时在损益表内扣除。强积金计划的资产由独立管理基金保管,与本集团资产
分开持有。本集团的雇主供款于注入强积金计划时全数归属于雇员。
向界定供款退休计划的供款于雇员提供服务时于损益中确认为开支。就尚未悉数归属的被没收
供款(如有)而言,其可用于扣减现有供款水平。
(i) 定额福利计划义务-香港雇佣条例下的长期服务金(「长期服务金」)
本集团就定额福利计划承担的义务净额会分别计算,方法为估计雇员在目前及过往期间所赚取
未来福利金额,并将该金额贴现。就长期服务金义务而言,未来福利的估计金额在扣除因本集
团已归属于雇员的强积金供款所产生累算权益而出现的负服务成本后厘定,有关供款被视为相
关雇员的供款。
合资格精算师会使用预测单位信贷法进行定额福利义务计算。
因定额福利计划而重新计量的项目包括精算收益及亏损以及任何资产上限的影响(不包括利息),
会随即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期内的利息开支净额透过将报告期初用于计量定额福利义务的
贴现率应用于当时的定额福利责任净额厘定,并已考虑期内定额福利责任净额的任何变动。利
息开支净额及其他与定额福利计划相关的开支于损益确认。
(iv)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授予雇员之购股权之公平值乃确认为雇员成本,而权益内之购股权储备则相应增加。公平值于
授出当日以二项式购股权定价模式计算,并考虑购股权之授出条款及条件。如果雇员须符合归
属条件才能无条件地享有购股权的权利,在考虑到购股权归属的可能性后,购股权的估计总公
平值便会在归属期内分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90
- (续)
(g) 雇员福利(续)
(iv)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续)
于归属期内,需审阅预期归属之购股权数量。任何对过往年度已确认累计公平值所作之调整于
本年度之损益账内扣除╱计入,除非原有雇员开支合资格确认为资产,则对购股权储备作出相
应调整。于归属日期,已确认为开支之金额会作调整,以反映所归属之实际购股权数量(同时相
应调整购股权储备),惟仅因未能达到有关本公司股份市价之归属条件而没收其购股权之情况
除外。权益金额于购股权储备确认,直至购股权获行使(即计入于已发行股份股本中确认的金额
时)为止。当购股权于归属日期后被没收或于到期日尚未行使,先前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
继续持有于购股权储备中。
(v)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本集团无法撤回提供有关福利及本集团确认重组成本(涉及支付离职福利)时(以较
早者为准)确认。
(h) 非金融资产减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会检讨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投资物业、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权
益之账面值,以确定是否有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蒙受减值亏损或以往确认之减值亏损不再存在或可
能已减少。
倘资产之估计可收回金额(即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之较高者)低于其账面值,则将该资产之
账面值减低至其可收回金额。减值亏损会即时确认为开支。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资产之账面值增加至其可收回金额之重新估计值,惟增加后之账面值不能
超过倘该资产过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而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值亏损之拨回即时于损益中确认。
(i) 拨备及或然负债
当本集团因过去事项而须承担法定或推定责任,而有关责任很可能需要付出可合理估计的经济利益时,
则为未确定时间或金额的负债确认拨备。
如果经济利益需要外流的可能性不大,或不能对数额作出可靠估计,则有关责任会作为或然负债披露,
惟若经济利益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则作别论。如有可能产生的责任,其存在仅能以一个或数个未来事
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来证实,亦披露为或然负债,除非经济利益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则作别论。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1
5.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于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董事需要就目前不能从其他来源得出之资产与负债之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
及假设。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验及其他视作相关的因素作出。实际结果会有别于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会作持续检讨。倘对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影响估计修订的期间,则有关修订会于该期间确认,
或倘修订影响当前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除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资料外,具有可导致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于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出现
大幅调整之重大风险的估计不确定性其他主要来源如下:
(i) 建造合约
建筑合约收入使用输入法随时间确认,其中履行履约责任的进度乃根据本集团截至年末产生的投入
占各合约估计总投入的百分比计量。
管理层根据所涉及的分包商或合约材料供应商不时提供的报价编制总预算合约成本及利润率。为确
保预算准确及更新,管理层透过比较预算金额与实际产生金额,对合约预算进行定期检讨及修订。有
关估计可能对各期间确认的收入及利润造成影响。
(i)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减值
管理层根据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还款记录及管理层的行业知识及经验估计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
及合约资产的亏损拨备金额。管理层评估收回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的可能性时,亦会考虑当前经济
因素及债务人特定前瞻性因素的影响。有关本集团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
损的资料披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7(a)。
(i) 非金融资产减值
管理层透过评估本集团可能导致非金融资产减值的特定情况评估减值。倘存在导致减值的因素,则
会厘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评估可收回金额时的使用价值计算会纳入多项有关未来事件的主要估计
及假设,该等估计及假设涉及不确定因素,并可能与实际结果大为不同。作出此等主要估计及判断时,
董事考虑主要基于报告日期的当时市况及近似市场及折现率的假设。本集团会定期比较此等估计与
实际市场数据及本集团订立的实际交易的差别。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17,283 |
213,633 |
134,306 |
不适用1 |
不适用1 |
不适用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92
-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iv)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计量
按第三层公平值层级计量的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评估需要重大估计,包括无风险利率、
预期波幅、相关财务预测、近期交易市场资料及其他假设。该等假设及估计的变动可能对该等金融资
产的相应公平值产生重大影响。公平值计量的进一步详情于附注36(b)披露。
6. 分部报告
本公司执行董事(为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审阅本集团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及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本
公司执行董事审阅用于作出策略性决定的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管理层定期从项目角度审查经营业绩。可呈报经营分部收入主要来自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以及项目管理服
务。业务分部资料乃非必要,惟本公司执行董事公布的本集团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除外。
本集团的收入及业绩均来自在香港提供建造及顾问工程及项目管理服务,而本集团的综合资产并非位于香
港境外。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入(彼等各占本集团收入10%或以上)载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客户I不适用
客户I不适用
客户I不适用
客户IV124,155
客户V121,230
客户VI91,215
相应收入并未占本集团于各期间总收入10%以上。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1,278,389 |
3,033 |
1,281,42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11 |
1,333 |
339 |
15 |
– |
– |
(1,214) |
526 |
2,21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3
7. 收入
收入(亦为本集团的营业额)代表建筑工程收入。年内确认来自主要业务的收入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主要服务划分的客户合约收入:
底层结构建筑工程服务3,813
上盖建筑工程服务881,143
维修、保养、改建及加建服务11,733
896,689
年内,本集团的客户合约收入的主要地区市场为香港。
年内,所有客户合约收入均随时间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约项下剩余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总额为1,745,664,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1,778,027,000港元)。该金额代表预期未来将自部分完工的建筑合约确认的收入。本集团
将于未来或当工程完成时确认预期收入,预期将于未来20个月(二零二四年:24个月)内发生。
8. 其他收入及收益或亏损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527
来自行业协会有关提供建造工程的资助1,247
废料销售895
提早终止租赁的收益–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息收入805
政府补助-保就业计划123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附注19)(2,545)
其他577
1,629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80 |
542 |
3,739 |
90 |
4,371 |
90,812 |
3,039 |
532 |
94,383 |
1,924 |
34,343 |
5,130 |
(15)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794 |
239 |
12,033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94
9. 除所得税前利润
此为扣除╱(计入)以下各项后达致: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核数师薪酬1,280
以下方面的折旧:
- 拥有资产225
- 租赁资产3,523
- 投资物业(附注16)–
3,748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附注12)
-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74,999
-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2,768
- 长期服务金拨备(附注38)101
77,868
短期租赁开支:
- 楼宇1,904
- 设备27,252
撇销合约资产–
提早终止租赁的收益–
10.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借款利息11,343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24)305
11,648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603 |
(51) |
52 |
2,604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027 |
1,984 |
(5) |
(200) |
882 |
162 |
(51) |
(165) |
(3) |
2,604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5
11. 所得税及递延税项
(i) 综合全面收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即期税项
- 香港利得税2,673
-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86)
递延税项222
2,809
香港利得税按于年内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利润税率16.5%(二零二四年:16.5%)计算,每宗个案的
税项宽减上限为1,5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00港元)(本集团一间为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实体的附属
公司除外)。据此,于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利润的两级制税率:2百万港元或以下的应课税利润税
率为8.25%,而超过2百万港元的任何部分应课税利润税率为16.5%。
利得税两级制适用于指定的本集团合资格实体。
(i) 年内所得税可与综合全面收益表的除所得税前利润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利润13,501
按税率16.5%计算之税项2,228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之税务影响(86)
毌需纳税收入之税务影响(191)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665
未确认暂时性差额之税务影响450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86)
按优惠税率缴纳之所得税(165)
年内税务减免(6)
2,809
袍金 | 薪金、津贴 及其他福利 | 退休金 计划供款 | 合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8,916 | 3,097 | 18 | 12,031 |
1,800 | 430 | 14 | 2,244 |
1,140 | 190 | 18 | 1,348 |
195 | 39 | 9 | 243 |
240 | – | – | 240 |
240 | – | – | 240 |
240 | – | – | 240 |
12,771 | 3,756 | 59 | 16,586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96
- (续)
(i) 当前及过往年度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及变动之详情如下:
减速╱(加速)
税项折旧长期服务金拨备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79108387
自损益扣除(235)13(2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44121165
自损益扣除(98)46(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4)167113
- 、最高薪酬人士及高级管理层酬金
(a) 董事酬金
各名董事的年度酬金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吴彩华先生(「吴先生」)
吕耀荣先生(附注i)
林嘉晖先生
吴华英女士(附注i)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先生
汤显森先生
周锦荣先生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7
- 、最高薪酬人士及高级管理层酬金(续)
(a) 董事酬金(续)
各名董事的年度酬金载列如下:(续)
袍金
薪金、津贴
及其他福利
退休金
计划供款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吴先生8,5202,2161810,754
吕耀荣先生(附注i)2,280376182,674
林嘉晖先生1,68354181,755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韦永康先生232–232
汤显森先生232–232
周锦荣先生232–232
13,1792,6465415,879
附注i:吕耀荣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附注i:吴华英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董事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入
或经加入本集团时之鼓励或离职赔偿。此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酌情花红主要根据各董事的表现及本集团的盈利能力厘定。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860 |
54 |
4,914 |
二零二五年 |
---|
1 |
2 |
二零二五年 |
---|
3 |
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98
- 、最高薪酬人士及高级管理层酬金(续)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于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两名董事(二零二四年:三名)及以下三名非董事人士(二零
二四年:两名)的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其他福利3,195
退休金计划供款36
3,231
该等非董事之最高薪酬人士之薪酬介乎以下组别:
二零二四年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其余最高薪酬人士为本公司的董事,其酬金已载于上文附注12(a)呈列之分析中。
(c) 高级管理层酬金
向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支付或应之酬金介乎以下组别:
二零二四年
零港元至1,000,000港元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3
13. 股息
董事会于年内并无宣派中期股息。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
任何末期股息。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423 |
二零二五年 |
---|
1,013,000,000 |
不适用 |
1,013,000,00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99
14. 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以下列数据为基准计算: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盈利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之盈利10,692
二零二四年
股份数目
用作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13,000,000
摊薄潜在普通股的影响:
- 购股权(附注)不适用
用作计算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13,000,000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并无假设行使本公司的购股权,原因为本公司购股权的
行使价高于股份平均市价。
1,527 | 3,305 | 8,805 | 4,650 | 49,260 | 67,547 |
---|---|---|---|---|---|
– | 1,765 | – | – | 1,832 | 3,597 |
– | – | – | – | (915) | (915) |
– | – | – | – | (365) | (365) |
1,527 | 5,070 | 8,805 | 4,650 | 49,812 | 69,864 |
998 | 2,844 | 8,589 | 4,650 | 18,388 | 35,469 |
---|---|---|---|---|---|
148 | 305 | 89 | – | 3,739 | 4,281 |
– | – | – | – | (915) | (915) |
– | – | – | – | (235) | (235) |
1,146 | 3,149 | 8,678 | 4,650 | 20,977 | 38,600 |
381 | 1,921 | 127 | – | 28,835 | 31,264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0
- 、厂房及设备
租赁物业装修家私及设备汽车机器使用权资产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372,7905,4764,65052,22466,077
添置590515–3651,470
转拨–3,329–(3,32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租赁届满时拨回
提早终止租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372,7695,1714,65018,19431,721
年内扣除617589–3,5233,748
转拨–3,329–(3,32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扣除
租赁届满时拨回
提早终止租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29461216–30,87232,078
29,013 | 1,859 | – | 30,872 |
---|---|---|---|
– | 1,832 | – | 1,832 |
(2,077) | (1,662) | – | (3,739) |
– | (130) | – | (130) |
26,936 | 1,899 | – | 28,83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1
- 、厂房及设备(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使用权资产(计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具有经营活动中所使用的多个楼宇及汽车项目的租赁合约。自有土地及楼宇的租赁的余下租赁期一
般为13年及楼宇的租赁期一般为2至3年。
本集团亦有若干租赁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楼宇租赁。本集团就该等租赁应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位于香港的自有租赁土地及楼宇的使用权资产23,915,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25,755,000港元)已作抵押,作为本集团银行融资的抵押品(附注25)。
年内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及变动如下:
自有租赁
土地及楼宇租赁楼宇汽车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1,0852,9172834,030
添置–365–365
折旧开支(2,072)(1,423)(28)(3,52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折旧开支
提早终止租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2
16. 投资物业
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7,78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780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扣除9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90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69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本集团与一间联营公司新晖工程有限公司(「新晖」)订立协议,以于二零二五
年二月七日共同购置一项位于香港的住宅物业作投资用途,代价为10,780,000港元。于总代价中,本集团
拥有作出租用途之物业的72.17%。本集团有权于收购该物业后获得该物业租金收入及公平值变动之72.17%
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将其位于香港的住宅物业的拥有权益出租予一名独立第三方。
租期为两年。租赁合约并不包含剩余价值保证及╱或承租人于租赁期届满时购买物业的选择权。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安排出租其投资物业。租赁条款一般要求承租人支付保证金,并规定根据当时市况定
期调整租金。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即本财政年度结束后才订立租赁合约,故本财政年度并无确认租
金收入。
董事认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住宅物业之公平值与其账面值大致相同。账面值乃透过运
用银行物业估值工具,经调整估计出售成本后厘定。于估计物业之公平值时,物业最高及最佳用途为现有
用途。
17. 无形资产
会所会籍
千港元
成本及账面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790
由于会所会籍并无到期日,故无形资产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摊销。会
所会籍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已进行减值检讨,并认为概无
确认减值。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3,26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25 |
– |
22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3
18.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即期: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包括商誉14,72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对于联营公司的权益进行减值评估。董事认为,于该联营公司的投资并
未如管理层原先预计般表现。根据减值评估,该权益的可变现金额被评估为13,260,000港元。因此,减值
亏损1,498,000港元(二零二三年:零港元)于年内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年内与应收联营公司款项有关的预期信贷亏损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235
年内拨回的预期信贷亏损(10)
于年末225
本集团的信贷政策及因应收联营公司款项而产生的信贷风险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37(a)。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详情如下:
名称注册成立地点营运及主要活动
本集团持有的
股权百分比
新晖香港于香港提供空调及电气工程安装及
改建工程
30%
本集团拥有新晖30%的拥有人权益及投票权。经考虑本集团并无足够的主导投票权单方面主导新晖的相关
活动,本公司董事总括认为本集团仅对新晖有重大影响力,因此将其分类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2,551 |
3,000 |
(13,071) |
12,480 |
30% |
3,744 |
11,014 |
(1,498) |
13,260 |
35,783 |
116 |
(9) |
107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4
- (续)
联营公司的财务资料摘要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资产35,536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23,163)
资产净值12,373
与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权益之对账:
占本集团所有权比例30%
本集团分占联营公司的资产净值3,712
收购时的商誉11,014
于联营公司的权益的减值亏损–
投资的账面值14,726
收入48,881
除所得税前利润1,889
所得税(151)
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1,738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4,226 |
(1,214) |
23,012 |
– |
– |
– |
23,01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23,012 |
23,01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5
1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上市股本投资
于年初26,403
公平值变动(2,177)
于年末(附注(i))24,226
衍生金融工具
于年初368
公平值变动(368)
于年末(附注(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总值24,22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分析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24,226
24,226
附注:
(i)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金额指本集团于(i) 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非上市私人有限公司之3.5%股权及(i)Empire
Elite Group Limited(「项目公司」)(从事物业发展)之20%股权的投资。董事将该等投资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非流动),
原因为该等投资乃持作长期策略收益,并预期于报告期后12个月后变现。
(i)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于先前年度授予本集团有关要求卖方购买New Bright的30%股本权益的权利的认沽期权经已到期。本集
团已于认沽期权到期时将其终止确认。
有关上述项目公平值计量的更多详细资料,请参阅附注36(b)。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80,089 |
(702) |
79,387 |
3,068 |
5,994 |
87 |
6,932 |
16,081 |
(4,999) |
11,082 |
90,469 |
33,159 |
123,628 |
(355) |
(2,175) |
(2,530) |
121,098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24 |
478 |
– |
70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726 |
273 |
4,999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6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45,171
减:预期信贷亏损(224)
44,947
其他按金2,964
履约保证的有抵押按金(附注32)–
应收股息87
其他应收款项7,173
10,224
减:预期信贷亏损(4,726)
5,498
50,445
预付款项27,983
78,428
减:非流动资产下的按金
非流动资产下的租金按金(223)
非流动资产下的履约保证有抵押按金–
非流动资产下的按金总额(223)
78,205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本集团最终控股公司款项约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000港元)。该金额为无抵押、
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于年内,有关应收贸易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647
于年内确认╱(拨回)的预期信贷亏损(73)
于年内撇销(350)
于年末224
于年内,有关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4,724
于年内确认的预期信贷亏损2
于年末4,726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4,053 |
6,200 |
4,462 |
– |
4,672 |
79,387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83,492 |
(5,130) |
378,362 |
(1,799) |
376,563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7
- (续)
按发票日期计算之应收贸易款项于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0日内44,947
31至60日–
61至90日–
91至180日–
181至365日–
44,94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项60,73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875,000港元)已抵押
作为本集团银行融资的抵押品(附注25)。
有关本集团信贷政策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产生的信贷风险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37(a)。
21.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i) 合约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与建筑工程拨备相关357,641
减:撇销–
357,641
减:预期信贷亏损(1,762)
355,879
本集团的合约资产为本集团收取于报告日期已完成但尚未向客户出具账单的建筑工程代价的权利。
当权利成为无条件时,即本集团根据与客户协定的认证金额向客户出具进度账单时,则合约资产转
入应收贸易款项。预期所有合约资产将于一至三年内收回╱结算。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合约资产增加乃由于年末建筑工程拨备增加。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合约资产包括客户就建筑工程持有的应收保质金135,187,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92,782,000港元)。本集团一般同意5%至10%合约金额的保留期为一年,金额计入合约资产
直至保留期末,原因是本集团收取金额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的工程令人信纳并通过检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保质金64,08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2,128,000港元)预期于报告
期末后十二个月后收回。
本集团信贷政策及合约资产生的信贷风险的进一步详情载于附注37(a)。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7,31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576 |
(11,576) |
7,312 |
7,31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08
- (续)
(i) 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与建筑工程拨备相关11,576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合约负债预期将于一年内确认为收入。
合约负债变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11,676
年内确认收入而导致合约负债减少,并列入年初的合约负债中(11,676)
建筑工程提前结算导致合约负债增加11,576
于年末11,576
22. 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有抵押银行存款
银行现金按每日银行存款利率以浮动利率赚取利息。短期定期存款的期限各有不同,介乎一日至三个月,
视乎本集团的即时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关短期定期存款利率赚取利息。银行结余及有抵押存款乃存放于
近期并无违约记录的具有信誉的银行。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有抵押银行存款已就本集团的银行融资抵押担保(附注25)。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57,181 |
77,094 |
20,119 |
1,017 |
355,411 |
(1,017) |
354,394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82,670 |
21,105 |
27,512 |
18,494 |
2,346 |
5,054 |
257,18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0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09
23.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贸易款项(附注)198,064
应付保质金59,528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项目及已收按金17,021
长期服务金拨备(附注38)735
275,348
减:非流动负债项下的长期服务金拨备(717)
274,631
附注: 供应商及承建商授予的信贷期一般为30至60日。
按发票日期计算之应付贸易款项截至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0日内112,281
31至60日46,397
61至90日16,411
91至180日15,305
181至365日496
超过365日7,174
198,06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贸易款项包括应付联营公司款项约4,43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438,000
港元),而金额须按与本集团供应商获提供的类似信贷条款偿还。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保质金71,14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205,000港元)预期将于报告期末
后十二个月后结算。
已收取的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按金主要指日常经营开支的应计费用,包括应计薪金及专业费用。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08 |
1,832 |
239 |
(1,913) |
(145) |
2,021 |
最低租赁付款 | 利息 | 现值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669 | 124 | 1,545 |
492 | 16 | 476 |
2,161 | 140 | 2,021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545 |
476 |
2,021 |
1,82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10
24. 租赁负债
下文载列本年度租赁负债的账面值及变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3,457
添置365
利息开支(附注10)305
租赁付款(2,119)
提早终止租赁–
于年末2,008
未来租赁付款的到期情况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不迟于一年
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两年
最低租赁付款利息现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不迟于一年1,4351581,277
迟于一年但不迟于两年75322731
2,1881802,008
未来租赁付款的现值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负债1,277
非流动负债731
2,008
短期租赁的未贴现承诺总额294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09,447 |
21,613 |
131,060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09,447 |
20,172 |
543 |
898 |
131,06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1
25. 有抵押银行借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负债
有抵押及计息银行借款
受按要求偿还条款规限或于一年内偿还之银行贷款(附注(a))
- 须于一年内偿还之银行贷款162,375
- 须于一年后偿还之银行贷款(附注(b))1,782
164,157
附注:
(a) 银行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息。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银行融资下获得的银行贷款按3.08%至7.99%之年利率计息(二
零二四年:按3.08%至8.24%之年利率计息)。
(b)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动负债包括无需于报告期末后一年内偿还之银行贷款。该等贷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原因是相关贷款协议包含一项条款规定借出方拥有无条件权利可自行酌情要求随时偿还贷款。该等银行贷款中于一年后到期偿还
且附带按要求偿还条款及被分类为流动负债的部份预计不会于一年内偿还。
(c)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以本集团若干应收贸易款项(附注20)、若干使用权资产(附注15)及本公司的企业
担保作担保。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融资以本集团若干应收贸易款项(附注20)、若干使用权资产(附注15)、有抵押银行存
款(附注22)及本公司的企业担保作担保。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截至报告期末计划偿还之银行借款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要求或于一年内162,375
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两年163
超过两年但不超过五年521
超过五年1,098
164,157
附注: 到期金额根据贷款协议中的计划还款日期计算,并未考虑任何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影响。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12
26.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股本指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详情如下:
数目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0,000,000,000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013,000,00010,130
27. 购股权计划
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本公司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本公司董事会可酌情邀请任何向本集团
作出贡献的合资格人士认购股权。该计划的条款遵守上市规则的条文。
根据该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上限合共不得超出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全部已发行股
份(即合共100,000,000股份)的10%。此外,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个月期间内,因根据该计划授予各参
与者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
份的1%。进一步授出任何超过此项限制的购股权须获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董事会可酌情厘定购股权可行使前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间。该计划的参与者应于董事会可能厘定的期间
行使获授予的购股权,有关期间不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年。
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自授出日期起授予32,500,000份购股权,归属期为一年。行使期为二零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所有未行使购股权可行使,行使价为0.40港元。所有未行使购股权的剩余合约年期为2.6年(二零二四年:3.6
年)。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购股权获授出或行使。年内,9,000,000份购股权
已遭没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于该计划下拥有23,500,000份(二零二四年:32,500,000份)
未行使购股权。
78,435 | 5,060 | 20,000 | 103,495 |
---|---|---|---|
– | – | (2,635) | (2,635) |
78,435 | 5,060 | 17,365 | 100,86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3
28. 储备
本集团综合权益的各个部份于年初及年末结余的对账载于综合权益变动表。本公司储备个别部份于年初至
年末之变动详情载列如下:
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保留利润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78,4355,0601,33984,834
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18,66118,66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2,676 |
22,805 |
55,481 |
234 |
57,308 |
575 |
58,117 |
150 |
2,458 |
2,608 |
55,509 |
110,990 |
10,130 |
100,860 |
110,99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14
29. 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32,67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23,914
非流动资产总值56,590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206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57,315
银行结余及现金576
流动资产总值58,097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211
应付一间附属公司款项851
流动负债总额1,062
流动资产净值57,035
资产净值113,625
资本及储备
股本2610,130
储备28103,495
权益总额113,625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经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
吴彩华先生林嘉晖先生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二零二五年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5
30.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地点及日期及
法律实体类别经营地点已发行及缴足股本集团应占实际权益主要业务
二零二四年
正利集团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十六日╱有限公司
香港500股500美元的
股份
100%投资控股
正利工程有限公司香港╱一九八年
十一月二十七日╱有限公司
香港5,800,000股
5,800,000港元的
股份
100%在香港提供建造及顾问
工程及项目管理服务及
持有物业作出租用途
正利地基有限公司香港╱二零七年八月十日╱
有限公司
香港1,000股1,000港元
的股份
100%投资控股
正利建筑有限公司香港╱二零三年
五月二十六日╱有限公司
香港10,000股10,000港
元的股份
100%持有物业及在香港提供
建造工程服务
福正有限公司香港╱二零五年
八月二十五日╱有限公司
香港1股1港元的股100%投资控股
Ching Le Enterprise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二零一八年
三月十六日╱有限公司
香港1股1美元的股份100%投资控股
31. 关联方交易
除综合财报表其他部份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关联方订立以下交易。
(a)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本集团的联营公司新晖支付约35,783,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48,881,000港元)的分包费用。
(b)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一名董事租赁若干停车场,总额为192,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192,000港元)。董事认为租金乃参考市价而厘定。
(c) 主要管理人员之报酬
主要管理人员(即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于各年度之薪酬于附注12披露。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3,28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16
32. 担保
本集团为保险公司以若干建造合约的客户为受益人发行的履约保证提供担保作为本集团妥善履行并遵守与
客户所订立合约项下义务的保证。截至报告期末,该等担保之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以客户为受益人发行的履约保证之总价值158,884
如本集团未能向已获提供履约保证的客户展示令人信纳的表现,该等客户可要求保险公司向其支付有关要
求中订明的金额。本集团将须因此赔偿该保险公司。董事认为,有关履约保证属保险型保证,且保险公司
不大可能就担保合约之亏损向本集团索偿,原因是本集团不太可能无法履行相关合约的履约规定。因此,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未就担保项下的责任计提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履约保证以本公司之企业担保及按金5,994,000港元(附注20)(二零
二四年:本公司之企业担保)提供担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就一个特定建造项目直接由本公司向客户提供企业担保。
该企业担保为本集团适当履行及遵守与客户订立之合约项下之责任提供保证。董事认为此企业担保为保险
型保证,且客户不大可能向本集团索偿,原因是本集团不太可能无法履行相关合约的履约规定。因此,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未就该项企业担保项下的责任计提拨备。
33. 诉讼
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对本集团提出之诉讼及申索(主要有关分包商员工提出工伤申索)于截至报告期末尚未
了结。董事认为所投保险范围足以弥补多数由该等诉讼及申索产生之损失(如有),或基于法律顾问的意
见在此阶段难以估计因若干诉讼或在抗辩原告的申索方面具有理据可争的案情而导致可能流失的经济利益,
因此,该等诉讼及申索项下的最终负债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无需计提拨备。
银行借款 (附注25) | 租赁负债 (附注24)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64,157 | 2,008 |
769,930 | – |
(803,027) | – |
(11,794) | – |
– | (1,913) |
(44,891) | (1,913) |
– | 1,832 |
11,794 | 239 |
– | (145) |
11,794 | 1,926 |
131,060 | 2,02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7
34. 综合现金流量表之补充附注
(a) 重大非现金交易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租赁楼宇的租赁安排分别有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的非现金添置1,8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65,000港元)及1,83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65,000港元)。
年内,本集团已代其联营公司支付代价 3,000,000 港元,以收购本集团与联营公司共同拥有之投资物
业。代联营公司支付之款项已于年内抵销应付联营公司之贸易款项。
(b)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的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来自融资活动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乃为于或
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内分类为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之现金流量或未来现金流量。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新增银行借款所得款项
偿还银行借款
已付银行借款之利息
租赁付款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
其他费用:
添置
利息开支
提早终止租赁
其他变动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18
- (续)
(b)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的对账(续)
银行借款
(附注25)
租赁负债
(附注24)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36,8343,457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新增银行借款所得款项367,267–
偿还银行借款(339,944)–
已付银行借款之利息(11,343)–
租赁付款–(2,119)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15,980(2,119)
其他费用:
添置–365
利息开支11,343305
其他变动总额11,34367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64,1572,008
35. 资本承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资本承诺。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0,469 |
– |
50,111 |
6,714 |
23,012 |
354,394 |
131,060 |
2,02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19
36.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分类概要
下表载列金融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50,445
- 有抵押银行存款25,000
- 银行结余及现金43,006
-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6,56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24,226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74,613
- 有抵押银行借款164,157
租赁负债2,008
(a) 并非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若干金融工具由于其短期性质而并非按公平值计量,有关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近。
(b)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下表呈列根据公平值架构,以公平值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之金融资产及负债。此架构根据计量此等
金融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值所使用之主要输入数据之相对可靠性,将金融资产及负债划分为三层。公
平值架构分为以下各层:
- 第一层: 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 第二层: 就资产或负债而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算)可观察之输入数据(不包括第1层
所包含之报价);及
- 第三层: 并非根据可观察之市场数据而得出之资产或负债输入数据(无法观察输入数据)。
金融资产或负债整体所应归入之公平值层级内之层次,乃基于对公平值计量属重大之最低层次输入
数据划分。
第一层 | 第二层 | 第三层 | 合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23,012 | 23,01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0
- (续)
(b)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乃划分为以下之公平值层级: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非上市股本投资(i)
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合计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非上市股本投资(i)–24,22624,226
年内各层级之间并无转移。
年内第三层内公平计量的变动载于附注19。
年内估值技术并无变动。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7 |
22,80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1
- (续)
(b)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有关第三层公平值计量的资料如下:
金融资产公平值估值技术
公平值的重大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敏感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上市股本投资
- 于一间非上市私人
有限公司的3.5%
股权
312成本法每平方呎价格介乎15,000港元至
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17,000港元至19,000港元)
倘每平方呎价格增加╱减少1%,而所有其
他变数保持不变,则公平值将分别增加
2,000港元以及减少2,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增加3,000港元以及减少3,000港元)。
- 于项目公司的20%
股权
23,914成本法每平方呎价格介19,000港元至
2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1,000港元至40,000港元)
倘每平方呎价格增加╱减少1%,而所有其
他变数保持不变,则公平值将分别增加
225,000港元并减少225,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增加240,000港元并减少
24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2
37. 财务风险管理及资本管理
本集团承受多种财务风险,包括信贷风险、利率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针对难以预
测的金融市场,并寻求尽量降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所构成的潜在不利影响。风险管理由主要管理人员根据
董事会批准的政策进行。本集团并无书面风险管理政策。然而,董事定期会面以识别及评估风险以及制定
策略以管理财务风险。
一般而言,本集团就其财务风险管理采纳一套保守策略。由于董事认为本集团所面对的财务风险维持于最
低水平,故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衍生工具或其他工具作对冲用途。本集团面对的最重大风险载述如下:
(a)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于金融工具条款项下的责任,导致本集团蒙受财务亏损
的风险。
最大信贷风险指扣除任何减值拨备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值。
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应收联营公司款项、有抵押银行存款
以及银行结余。管理层备有信贷政策,并会持续监察信贷风险。
就银行结余及有抵押银行存款而言,信贷风险有限,原因是大部分存款均存放于信誉良好的银行及
金融机构。
有关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方面,本集团的政策为仅与信誉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为将信贷风险
减至最低,管理层已制定一套信贷政策及委任了一队负责厘定信贷额度、信贷批准及其他监察程序
之团队,以确保能跟进追收逾期债款。本集团通常并无向交易对手取得抵押物。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信贷风险集中,原因是五大贸易债务人占应收贸易款项约77%
(二零二四年:80%)。除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外,鉴于其良好的付款记录及与本集团的长期关系,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五大贸易债务人的信贷风险并不重大。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3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3
- (续)
(a) 信贷风险(续)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
本集团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及合约资产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本集团采用简化方
法以计量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以及计量其他应收款项、应收联营公司款项、有
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的预期信贷亏损的一般方法。根据简化方法,本集团以相等于全期预期信
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备。根据一般方法,本集团就预期信贷亏损计量应用「三阶段」减值模型,
乃基于下列自初步确认以来之信贷风险变动:
- 阶段1: 倘自初始确认以来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则该金融工具包括在阶段1。
- 阶段2: 倘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已显著增加,但并未被视作已信贷减值,则该金
融工具包括在阶段2。
- 阶段3: 倘金融工具已信贷减值,则该金融工具包括在阶段3。
阶段1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以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而阶段2或阶段3的金融
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则以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
当厘定违约风险是否自初步确认后显著增加,本集团会考虑相关及无须付出过度成本或努力后即可
获得的合理及有理据支持的资料。此包括根据本集团的过往经验及已知信贷评估得出定量及定性的
资料及分析,并包括前瞻性资料。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会评估金融资产的信贷是否已减值。当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对金融资产的估
计未来现金流造成负面影响,金融资产的信贷为已减值。与以下事件有关的可观察数据可证明金融
资产的信贷已减值:
(a) 债务人出现严重财务困难;
(b) 违约,如发生拖欠或逾期事件;
(c) 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给予债务人在其他理由下借出方不予考虑的
宽免;或
(d) 债务人可能会申请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亏损(即违约时亏损程度)及违约时风险敞口之函数。违约概
率及违约亏损之评估乃基于历史数据(如过往3年的实际亏损经验)按前瞻性资料作调整,其乃透过使
用行业趋势及基于经验的信贷判断以反映定量因素,以及透过使用多种概率加权情境进行。
预期信贷 亏损率 | 账面总值 | 亏损拨备 |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0.48 | 66,927 | 318 |
0.48 | 8,145 | 39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 – |
6.88 | 5,017 | 345 |
80,089 | 702 |
0.48 | 378,362 | 1,799 |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4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4
- (续)
(a) 信贷风险(续)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续)
本集团已选择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简化法计量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的亏损拨备,并已根
据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算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已依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建立拨备矩阵,
并就债务人的特定前瞻性因素及经济环境作出调整。
就应收贸易款项总额作出的拨备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即期(并无逾期)
逾期0至60日
逾期61至90日
逾期91至180日
逾期181至365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信贷
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并无逾期)0.5045,171224
就合约资产总额作出的拨备如下:
预期信贷
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0.49357,6411,762
224 | 1,762 | 1,986 |
---|---|---|
478 | 37 | 515 |
702 | 1,799 | 2,501 |
10,045 | 1,468 | 4,568 | 16,081 |
---|---|---|---|
6,939 | – | – | 6,939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5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5
- (续)
(a) 信贷风险(续)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续)
与应收贸易款项及合约资产有关的预期信贷亏损变动如下:
应收
贸易款项合约资产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的结余6471,4812,128
年内(拨回)╱确认预期信贷亏损(73)281208
年内撇销(350)–(35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的结余
年内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结余
本集团根据过往结算记录、过往经验以及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包括合理及可支持前瞻性资料的定量及
定性资料)定期整体评估及单个评估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的可收回程度。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项包括3,4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483,000港元),相当于向本集团分
包商支付的预付款项。董事确认债务人处于财政困难并厘定该金额为信贷减值。因此,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累计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3,4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483,000港元)已于预期信贷
亏损模式的阶段3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已考虑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的信贷
风险自初步确认以来并未大幅增加,并已根据本集团对各对手方的违约风险评估,评估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法下的预期信贷亏损率。
按阶段划分的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联营公司款项的账面总值如下: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阶段1阶段2阶段3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收款项4,1881,4684,56810,224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6,789–6,789
106 | 52 | 4,568 | 4,726 |
---|---|---|---|
268 | 5 | – | 273 |
374 | 57 | 4,568 | 4,999 |
225 | – | – | 225 |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6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6
- (续)
(a) 信贷风险(续)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的减值(续)
其他应收款项(附注20)的减值变动如下: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并无信贷
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阶段1阶段2阶段3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4524,5684,724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已确认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附注18)的减值拨备变动如下:
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并无信贷
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阶段1阶段2阶段3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35–235
年内已拨回减值亏损(10)–(1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311) |
1,311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7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7
- (续)
(b)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平值或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
自银行借款。本集团以浮动利率安排之借款,令本集团须面对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所有银行借款以浮动利率计息。本集团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主要集中于银行存款利率及本集团港元计值借款产生的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波幅。银行贷款
的详情于附注25披露。
本集团现时并无利率对冲政策。然而,管理层会密切监察利率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
率风险。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显示于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之情况下,本集团之浮动利率银行借款于各报告期末
就利率合理潜在变动所须面对之风险(实际上,结果可能与下列敏感度分析有所出入,并可能出现重
大差额):
年内利润及保留利润
(减少)╱增加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利率变动
+1%(1,642)
–1%1,642
利率变动并无影响本集团之其他权益部份。上述敏感度分析乃根据于各报告期末未偿还银行借款之
借款期与相应财政年度之借款期相近之假设而编制。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的观察,利率的假设变动
被认为是合理可行的。而且,利率的假设变动指管理层在直至下一个年度报告期间对利率可能合理
变动的评估。
账面值 | 合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 | 一年内或 按要求 |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354,394 | 354,394 | 354,394 | – |
131,060 | 131,060 | 131,060 | – |
2,021 | 2,161 | 1,669 | 492 |
487,475 | 487,615 | 487,123 | 492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8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28
- (续)
(c)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指本集团未能达成其以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清偿金融负债之责任之风险。本集团
在清偿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其融资责任方面以及就其现金流量管理方面承受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察其流动资金需求,借此确保其维持充足现金储备及获主要金融机构提供充
足的融资额度以应付其短期及长期流动资金需求。本集团已沿用该流动资金政策多年,且被认为在
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方面行之有效。
下表概述本集团金融负债(包括具有须按要求偿还条款之银行贷款)之剩余合约到期日,基准为未贴
现金流量(包括按合约利率,或如属浮息,则按报告期末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及本集团须支付有
关款项的最早日期。
尤其是,对于银行可全权酌情行使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借款,该分析根据本集团获要求偿还的最
早期限(即倘借出方行使无条件权利催收贷款并即时生效)列示现金流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项受按要求偿还条款规限之
银行借款
租赁负债
账面值
合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
一年内或
按要求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274,613274,613274,613–
项受按要求偿还条款规限之
银行借款164,157164,157164,157–
租赁负债2,0082,1881,435753
440,778440,958440,205753
131,060 | 136,574 | 111,766 | 23,214 | 639 | 955 |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31,060 |
2,021 |
133,081 |
136,681 |
97%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9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29
- (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下表概述本集团具有按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借款根据贷款协议所载的预定还款条款作出之到期分析。
此等款项包括以合约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因此,此等款项超逾于上文所载到期分析「按要求」时间
范围所披露的款项。经计及本集团财务状况,董事认为银行不大可能会行使其酌情权要求即时还款。
董事相信,此等银行借款将根据贷款协议内所载的预定还款日期偿还。
账面值
合约未贴现
现金流量总额
一年内或
按要求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超过两年
但少于五年超过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受按要求偿还条款规限之银行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64,157167,899165,8192196581,203
(d) 资本管理
本集团之资本管理目标乃保障本集团的持续营运,以向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
维持最佳资本结构,减少资金成本以及支持本集团之稳定性及增长。
本集团使用资本负债比率(即总债务与权益之比率)监察资本。总债务包括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权
益指本集团之总权益。
本公司董事在考虑本集团未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主动定期检讨及管理本集团的资本结构,以确保
获得最佳股东回报。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变动及相关资产之风险特点管理资本结构并作出调整。为
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调整支付予股东之股息数额、向股东发还资金、发行新股份、筹集
新债或出售资产减债。
于报告期末之资本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164,157
租赁负债2,008
总债务166,165
权益总额127,008
资本负债比率131%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735 |
(250) |
510 |
22 |
1,017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0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30
38. 长期服务金拨备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在若干情况下,已连续受雇至少五年的香港雇员有权获得长期服务金。有关情况包括
雇员因非严重不当行为或裁员以外理由而被解雇、雇员在65岁或以上时辞职或雇佣合约为固定合约且到期
不续。应付长期服务金的金额参考雇员的最终薪金(上限为22,500港元)及服务年期厘定,并扣除本集团向
强积金计划供款所产生任何累算权益金额,每名雇员的总上限为390,000港元。目前,本集团并无任何独立
的资金安排以履行长期服务金义务。
未拨付义务的现值及其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655
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重新计量项目:
财务假设变动产生的精算收益(21)
于损益确认的开支:
目前服务成本42
利息成本59
年末(附注23)735
定额福利义务的加权平均期限为9年(二零二四年:8年)。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70 |
362 |
532 |
二零二五年 |
---|
2.90% |
1.00% |
3.00% |
二零二五年 | 二零二五年 |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33) | (23) 3 | 35 |
5 | (5)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1正利控股有限公司 • 2025年报131
- (续)
以上开支在综合全面收益表的以下项目中确认: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收入成本60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41
重大精算假设(以加权平均数列示)及敏感度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拆让率3.46%
未来月薪增加4.00%
可抵销强积金累算权益的预期投资回报2.50%
以下分析显示,于重大精算假设变动0.5%时,长期服务金拨备将如何增加╱减少:
增加0.5%减少0.5%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拆让率24
未来月薪增加(3)
以上敏感度分析基于精算假设变动不相关的假设,因此未考虑精算假设之间的相关性。
39. 报告期后的事项
于报告日期后概无重大事项。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81,422 |
12,027 |
(2,604) |
9,423 |
0.93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33,145 |
(496,464) |
136,681 |
财务概要
1322025年报 • 正利控股有限公司132
业绩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重列)
收入896,689708,782536,502908,809
除所得税前利润╱(亏损)13,50114,191(20,823)12,806
所得税(2,809)(2,632)2,662(1,26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利润╱(亏损)10,69211,559(18,161)11,538
每股盈利╱(亏损)— 基本及摊薄(港仙)1.061.14(1.79)1.14
资产及负债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重列)
总资产580,862582,519321,799423,893
总负债(453,854)(466,224)(217,063)(297,957)
资产净值127,008116,295104,736125,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