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28 信义储电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负面盈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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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YI ELECTRIC STORAGE HOLDINGS LIMITED
信义储电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832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负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信义储电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
市规则」)第17.10(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
息条文作出。
经董事会初步审阅现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后,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
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
利(「纯利」)金额预期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纯利12.3百万港元大
幅减少60%至80%。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纯利金额之预期减少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
(1) 由于中国内地市场的平均售价降低及加拿大市场的安装量于加拿大联邦政府在
全国层面暂停补贴申请后减少,光伏电站的工程、采购及建筑服务的收入及毛
利金额减少;及
- ,平均售价相应降低,故光伏胶膜的
收入及毛利金额减少。因此,本集团已实施更为审慎之销售策略,并严格控制
订单规模。
本公告之资料乃按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出。因此,本公告之资料于董事会进一
步审阅后或会变动或调整。本公告的资料尚未经本公司外部核数师或董事会之审核
委员会审阅。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二零二五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公告将遵照GEM
上市规则的规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信义储电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丹斯里拿督董清世P.S.M, D.M.S.M(太平绅士)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银河先生、李碧蓉女士及王墨涵先生,非执行董事为丹斯里拿督董清
世P.S.M, D.M.S.M(太平绅士)(主席)及李圣根先生(荣誉勋章),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贵升先生、吴伟
雄先生及陈克勤先生(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本公告所载资料(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
公司的资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
属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
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其刊发日期起至少连续七天刊发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hkexnews.hk的「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页面及本公司网站w.xinyi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