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75 中国新消费集团 公告及通告:延后配售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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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NEW CONSUMPTION GROUP LIMITED
中国新消费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75)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延后配售协议的最后截止日期
兹提述中国新消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
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
具该公告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延后最后截止日期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交易须待协议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但完成日期不
得迟于最后截止日期(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其他
日期。
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达成协议的先决条件,协议订约方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
日就协议订立补充协议,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延后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或订约方可能协定的其他日期)。
除上文所披露外,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中国新消费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廖静雯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廖静雯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丁先
生、陈梓烯女士及吴剑龙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本公
司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董事在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
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
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其刊登日起计最少一连七天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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