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31 佑驾创新 公告及通告:自愿性公告建议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
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
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inieye Technology Co., Ltd
(股份代号: 2431)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公告
建议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
本公告乃由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19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2月19日的通
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将若干参与股东持有的89,576,892股未
上市股份转换为H股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流通(「H股全流通」)。除另有界定
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亦提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1月14日颁布并于
2023年8月10日进一步修订的《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H股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申请股
份全流通程序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于近期就建议H股全流通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
(「申请」)。待获得有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及联交所)的所有备
案及╱或批准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后,预期有关未上市股份将转换为H
股,且符合资格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转换及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就申请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转换及上市的实
施计划详情亦未落实。本公司将于需要及适当时就申请及╱或转换及上市的进
展及详情另行作出公告。
建议H股全流通及转换及上市须遵守中国证监会、联交所及其他境内外监管机
构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深圳佑驾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国清博士
香港,2025年7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i)执行董事刘国清博士、杨广先生、周翔先生及王
启程先生;(i)非执行董事毕垒先生及刘怡然女士;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项阳
博士、谭开国先生及谭明奎博士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