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43 中盈盛达融资担保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43)

Guangdong Join-Share Financing Guarante Investment Co., Ltd.

*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的规定而发表。附

件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w.szse.cn)刊

发之《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中盈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

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承董事会命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吴列进

主席

中国,佛山,2025年7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吴列进先生(主席);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黄伟波

先生、赵伟先生、潘铭坚先生、冯群英女士及欧伟明先生;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吴向能先生、梁汉文先生及黎霞女士。

*仅供识别


债券代码:

148030.SZ

债券简称:

中盈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盈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2中盈01”(债券代码:148030.SZ)的发行人,有

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

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即“22中盈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

为2.20%。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

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2中盈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22日。

7、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日(仅

限交易日)。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

明为准。


序 号业务类 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 (元)
1派息2022年8 月22日2023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2派息2023年8 月22日2024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3派息2024年8 月22日2025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4派息2025年8 月22日2026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5全部兑 付2026年8 月22日2027年8 月22日3.50100.00100.003.50103.50
序 号业务类 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 (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 (元)
1派息2022年8 月22日2023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2派息2023年8 月22日2024年8 月22日3.50100.000.003.503.50
3派息2024年82025年83.50100.000.003.503.50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2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票面利率为

3.5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后2年(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的票面利率为2.20%。本期债券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月22日月22日
4派息2025年8 月22日2026年8 月22日2.20100.000.002.202.20
5全部兑 付2026年8 月22日2027年8 月22日2.20100.00100.002.20102.20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100元为一个回售单

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

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

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撤销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0

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

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

撤销回售申报指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8月22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

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8月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3.50%,每10张“22中盈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5.00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8.00元;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RQF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5.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社区富华路31号中盈盛达国际金融

中心1栋4101室-4110室

联系人:宋冕

电话:13925433921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合利天德广场

联系人:陈伟涵

电话:18819251536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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